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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核電工程;科研合同;進度管理
中圖分類號: [TL4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核電工程科研工作是創建我國核電自主品牌、推進核電出口的重要戰略,是核電“走出去”發展戰略的重要步驟,充分體現了我國核電的核心競爭力,因而核電科研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攻克難關的徹底性尤為突出。
面對如此重要而迫切的形勢,核電科研合同有著較常規合同不同的特點和以下難點:核電科研任務在研發過程中需求不斷加深、任務要求時刻處于動態變化中,增加了簽訂合同的難度;核電科研合同簽訂的時間緊、任務重。
為確保核電科研合同簽訂的效率及質量,亟待確立適合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的進度管理方法。以下闡述了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的進度管理方法,并通過案例加以驗證。
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
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的目的是控制合同簽訂的時間和節約時間,每個核電工程科研合同都有嚴格的時間期限要求,合同簽訂時間早晚將直接影響合同執行及后續科研工作,對整個核電工程項目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的是非常重要的。以下將從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的組織準備、控制流程及控制措施三個方面具體闡述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
1.1 組織準備
為做好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工作,需配備相應組織,包括內部組織和外部組織。
內部組織:為工作配備相應的合同簽訂人員,為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建立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分工明確,每個合同均有具體的合同負責人,規范成員職責權限,落實責任。
外部組織:邀請各部門參與科研合同簽訂全過程,提升進度管理的效率及質量,各部門需配合完成的工作如下表1:
表1各部門配合完成的工作
1.2 控制流程
有效進行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的關鍵是監控實際進度,并及時、定期地將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同時采取糾偏措施[1]。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的流程如圖1所示:
圖1進度管理流程圖
1.3 控制措施
1.3.1 編制進度計劃
編制進度計劃,就是確定某個時間階段所做工作,或者合同簽訂工作進展到何種程度。鑒于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涉及到諸多部門,且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包含不同的工作過程,因而核電工程科研合同應編制不同層次的進度計劃,將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工作按照不同的責任部門進行層次化分解。按照這種結構對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工作進行劃分,大大提高了項目的可控性。這樣的層次劃分同時界定了科研合同簽訂的工作范圍,使不同部門工作的范圍管理貫穿整個合同簽訂進度管理過程,實現了進度管理與范圍管理有機結合,實現進度管理與責任的層層落實[2]。
進度管理方法包括:甘特圖法、S型曲線比較法、香蕉型曲線比較法、流水網絡計劃技術、搭接網絡等[3]。甘特圖,就是通常所說的橫道圖或條形圖,因為其具有簡單、明了、直觀、易于編制等特點,主要應用于項目計劃和項目進度的安排。它用線條標出各項作業和工序的起、止時間和延續時間?;诟侍貓D法的這些特點,可以將其運用于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中。
按照不同層次,將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計劃按照收到立項審批表及技術任務書、潛在供應方資格審查、發出詢價函至收到報價文件、談判過程中技術內容確定、商務談判及合同簽訂共六個階段進行劃分。
1.3.2 實際記錄
為了做好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實際記錄工作,建立月報及存檔制度。月報制度是從微觀上對日常工作的記錄,月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各科研合同簽訂進展情況、重要活動和事項記錄、文件往來記錄、計劃進度與實施進度對比等。舉例來說重要活動和事項的記錄內容,是對每個科研合同簽訂的實施步驟予以嚴格的日期記錄,即什么時間做了什么。通過每月編制月報,并發送各部門審閱,一方面可以加強同各部門的溝通,使各部門了解實際工作進展情況,另一方面用于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討論總結,并報領導決策,為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打下良好基礎。
存檔制度對每個科研合同簽訂過程的六個階段,即收到立項審批表及技術任務書、完成潛在供應方資格審查、發出詢價函至收到報價文件、談判過程中技術內容確定、商務談判及合同簽訂都予以歸檔,對每個科研合同每一節點的日期均予以明確記錄。通過定期對所有合同簽訂進展情況進行統計,掌握了各合同簽訂實際進展,也規范了合同人員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合同簽訂全過程。
1.3.3 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比較
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中,將各科研合同簽訂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考察每一項合同簽訂進展程度與計劃的偏差,并調動資源對部分工作進行調整,達到對主要里程碑實現控制的目的。檢查方法根據進度計劃的編制方法而定,用橫道圖編制施工計劃的,用橫道圖計劃檢查方法。通過對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六個節點時間進行數據統計,得出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工作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對比圖。
原因分析
通過對各科研合同簽訂過程進行分析,得出科研合同簽訂工作實際完成時間落后于計劃完成時間原因共三方面:因核電工程科研項目的特殊性,需與潛在供應方經過多次磋商后才能最終確定技術任務內容;核電工程科研項目的合作方部分為高校及科研院所,因無法提供財務報表,導致資格預審延遲,使整體進度推遲;合同簽訂部門晚于計劃時間收到立項審批表及技術任務書。
反饋及糾偏
通過反饋的數據,進行綜合評價、風險預警及動態管理。如果合同簽訂部門根據評價結果認為合同簽訂進度過慢與進度計劃不相符合時,應立即通知承擔科研部門并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進度,以確保合同簽訂按計劃完成。在實際的進度動態管理中,采用3個月的滾動計劃,在當月的進度計劃基礎上,對下2個月的進度計劃進行相應的調整,以適應整體工期要求。
2.應用舉例
圖2是編制的某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對比橫道圖。該合同要求于2011年11月2日起開始立項及編制任務書工作,于2012年5月2日前完成合同簽訂工作。通過此圖可以看出,合同簽訂人員通過嚴格控制流程,不僅保證了此合同簽訂按照計劃進度,甚至提前于計劃進度完成合同簽訂工作。
圖2 某科研合同簽訂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對比
3.結論
按照審議通過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隨著核電站建設步伐的加快,對核電科研的要求也提高到新的高度。核電科研合同簽訂進度控制是計劃、記錄、比較、分析與反饋調節的動態控制過程,其目標就是實現進度控制總目標。本文通過對進度控制流程、進度控制措施進行探討,并以某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過程舉例,提出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進度管理方法,以期在科研合同簽訂工作中,在合同簽訂的各階段與各參與者做好協調和控制,通過對整個核電工程科研合同簽訂過程的有效控制,保證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劉流,卞金露. 項目管理在系統裝備生產進度控制中的應用[J]. 船舶工程, 2010, 32(2): 166-168.
關鍵詞:風險管理 外貿企業 合同簽訂
1.企業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風險分析
1.1合同成立的風險
合同成立,即訂約雙方但是人針對合同中的各項條款達成一致。訂立合同指雙方達成協議,表明了各方意思并一致。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方式為要約、承諾。在當事人協商過程中,一般情況下要一方先做出意思表示,另一方予以符合,前者即為要約,后者即為承諾。因此,在法律角度上來講,合同訂立時的程序分為要約和承諾,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達,要約既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
另外,根據《合同法》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來訂立的合同,如果要約人制定了特定的系統來接受數據電文,受要約人的承諾的數據電文進入特定系統的時間便為到達時間,如果沒有指定特定系統工程的,那么就將數據電文進入要約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當做達到時間。
1.2 合同生效的風險
在合同簽訂后,無論何時都可以要求對方履行義務,無論何時都可以向對象履行義務,決定與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成立表明合同當事人對于合同的內容進行一致認可,合同生效即合同符合國家法律規定,開始對各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一般情況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要自成立之時開始生效,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和等級等各項手續生效的,要按照規定來辦理各項手續。
1.3 合同形式的風險
在外在表現形式的角度上講,合同能夠分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一般來說,要式合同要求當事人一定要采取一定的形式訂立之后才能夠生效,例如書面的文字、傳真等,而口頭合同中當事人要以語言來作為意思的表達,有許多合同法律都要求采取書面的形式,例如房屋買賣和抵押等。
如果法律規定必須要采用書面的形式,那么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的話,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同樣具有法律效應。一般來講,采用口頭合同的原因主要為:便捷省事、特殊的信用關系、沒有訂立合同的習慣、有其他能夠證明交易關系的存在等。
2.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風險管理措施
2.1 合同簽訂前的措施
合同簽訂前采取的措施即事先防范,事先防范建立在法律風險防控的基礎之上。在合同簽訂之前需做的工作主要為審查合同雙方的主體資格、能力、信譽等。具體為以下幾方面:1.合同主體一定要是依據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2.通過對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和資信的審查能夠了解當事人是否具備履約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資金情況、貨源情況、技術情況、能力情況、債權債務情況以及商業信譽等。3.一般情況下,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來確定的合同,普遍具有公平、公開的特征,并且能夠適當的降低成本。
2.2 過程管理中的措施
2.2.1 建立健全制度體系
企業出現法律風險的根源表示內部管理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體系才能夠在實質上防范法律風險。在企業進行制度體系建設的過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顧問以及法律事務管理制度體系,通過制度規范來制約各級管理行為,使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和標準,另外還要克服“人治”的觀念,避免管理行為中出現隨意管理的現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結合自身企業特征實際,充實完善新內容,促進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程度。
2.2.2 提高管理人員的法律素質
對企業法律風險進行控制,不僅需要有制度進行保障,更要有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進行配合,因此要不斷加強各級管理人員的法律素質提升工作,加強隊伍建設以及人才培養,組織一些法律培訓和學習活動,促進依法治企的實現,從而達到控制法律風險的目標。
2.2.3 落實合同管理基礎工作
要加強對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如果連基礎工作都做不好,那么精細管理便無法實現。因此,要與自身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實際進行結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保證每項工作都能規范的、標準的。另外,可以通過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基礎工作的檢查活動,來促進企業職工落實基礎工作,全面提高企業基礎工作水平。
2.3 合同簽訂后的管理措施
企業面對的是千變萬化的市場情況,風險往往不期而至,讓企業措手不及,因此要企業內部要建立起合同法律風險預警機制,對一些潛在風險進行全程的監控,如果發現情況和監控偏離的話,那么要立即啟動風險處置預案。首先,要建立健全證據預警機制,證據預警機制機在無收發貨記錄或是合同收發記錄存在瑕疵,有可能會造成合同效力和履行等負面影響的時候,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人員要及時提出,并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等方法來進行補救。其次,建立健全時效預警機制,針對一些距離最后付款較長時間未達成書面還款協議的合同,要及時向業務人員提出催收等。再次,建立健全質量預警機制,要經常性的提醒業務人員在約定檢驗期內,對貨物的質量進行檢查檢驗,并對相關書面證據進行保留。最后,建立健全償債預警,如果發現有逾期貸款或是負債方有合并、破產、改制等行為,會影響到合同履行時,企業要形式自身不安抗辯權和代位權等尋求司法救濟,利用法律保護自身,從而達到對風險的控制和管理。
3.結論
本文通過自身多年工作經驗以及對相關文獻資料的查閱和研究,針對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提出了一些個人建議和措施,希望能夠通過本文的研究分析,為外貿企業的管理者提供參考,并為合同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敲響警鐘,要全面的、科學的、深入的進行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風險研究,才能夠保證風險在控制范圍內,并能夠及時的、積極的采取應對措施,為企業更好的發展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陳雅玲.淺析我國外貿企業的風險管理問題[J].黑龍江對外經貿,2006,04(82):60
[2]陳雅玲.淺析我國外貿企業的風險管理問題[J].黑龍江對外經貿,2006,04(82):62
關鍵詞:法律風險 合同 簽訂與管理
0 引言
市場經濟即是法律經濟、契約經濟。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過程中更是通過合同來確定交易各方的權利義務,并以此約束對方進行經濟活動,達到交易目的。企業經營管理的成敗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合同的簽訂和管理,然而,由于企業因未能建立和完善一套與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相適應的合同管理體制,造成合同法律風險接連發生,而法律風險一旦產生,企業自身又沒有掌控和處理的措施,往往會給企業帶來難于挽回的損失。
1 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概念及特征
企業合同法律風險是指在市場交易過程中,由于外部法律環境、社會環境發生變化,或由于企業自身在內的合同主體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有效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負面的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其特征除了具備風險所共有的客觀性、偶然性、可變性等特征外,還具有以下特征:①企業合同風險產生的緣由是市場交易和企業運營的各種因素所致,帶有明顯的復雜多變性;②企業合同風險存在于市場交易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全過程;③企業合同風險發生導致的后果是企業承擔合同法律責任;④合同法律風險是可以避免、可以預防、可以控制的。
2 存在著的主要法律風險問題及成因
2.1 締約過失。據調查統計,締約過失責任占合同法律風險的25%以上。主要反映在沒有對合同簽訂者進行主體資格、資信、授權、有效合法性等方面進行審查,致使當事人主體不合格、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或是沒有履行能力造成合同簽訂無效或不能履約;自身沒有建立授權制度,或是對聯系業務的經營人員的相關授權不明確,造成未經授權者也對外簽訂合同,所導致的貨款結算、物資采購結果往往是對企業不利;不懂得簽訂合同前也有“先合同義務”如互負保護對方利益的義務、誠實信用義務,片面認為承擔責任是“有合同才有義務”。其原因在于法定代表人、相關負責人合同法律意識差,而且沒有意識到締約也是關鍵的一環,從而埋下合同法律風險。
2.2 不簽書面合同現象突出。據權威部門,62%的中小企業僅憑對方的電報、電話、發貨通知單就進行交易,簽訂合同的金額不足經濟往來總額的40%。因企業盲目輕信“口頭承諾”,輕視書面合同,一旦一方陷入經濟困境或失信,便糾纏不清;沒有正式書面合同,形成各執一說而沒有任何憑據,雙方的權利義務不能明確,給合同履行帶來隱患,也不利于見薄法庭證據采信,法律風險極為嚴重嚴重。其原因是主觀上混淆了要約、要約邀請的規定,既有出于信任對方的可能,也有圖省事的可能,沒有重視交易中書面承諾的價值。
2.3 合同簽訂不規范、約定不明確。許多企業在經濟交往中,也注意簽訂相關的合同,但卻沒有使用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雙方合意的目標指向物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約定,含糊不清,對合同標的約定不明確,主要條款不完善,責權利表述不明確;對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條件沒有明確;以上這些合同極容易造成約定、履行不完全,甚至陷入欺詐圈套,致使合同無效,或是引發合同糾紛。其原因在于當事雙方沒有注重使用規范格式合同,不熟悉《合同法》的主要條款、責任和規定,沒有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商討來訂立合同條款。
2.4 合同管理不完善,履約效果差。企業基本上沒有把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之中,沒有建立相應的合同管理機構或管理制度,更為突出的是企業的公章和空白合同等重要的法律文書沒有專人管理或被他人盜用、借用。簽訂前沒有進行合同評審;簽訂后認為“合同一簽就完事”,沒有專人來做履行監控或只是流于形式;在履約當中,對于遇到的不可抗力、情勢變更、商業風險時,管理者不能與業務職能部門進行溝通協調,沒有具體執行和監控,而且在發生合同糾紛時束手無策。其原因在于企業不重視合同管理,特別是履約管理。
3 加強合同簽訂與管理,降低法律風險,提高履約率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經濟全球化加快,市場競爭愈加激烈,市場競爭環境不斷變化,企業面臨更多的機會和風險。合同法律風險與自然風險、商業風險相比,其發生的概率有時更高,負面影響可能更大,但相比之下,法律風險是最具有可控。如果我們能夠重視和加強合同簽訂和管理,對其存在著的法律風險進行管理,構建起事先防范和過程控制為主,以事后救濟為輔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制,通過發現、識別、分析、控制、監控和處理好各項法律風險,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應對措施,并按合同約定有效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那就可以最大程度回避和防范合同法律風險。
關鍵詞:市場經濟;合同;合同簽訂;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01
工程施工合同作為當代約束項目建設參與雙方行為規范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由于市場結構還不完善、雙方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下和法律意識淡薄,勢必會導致不正當競爭行為、虛瞞假報,合同履行速度滯后等現象的存在,因此在簽訂合同中一定要注意簽訂事項及簽訂后的合同規范管理。
一、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的概念
工程施工管理合同是一種典型的合同,它是指發包人(甲方)和承包人(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而簽訂的一種協議,該協議中規定了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控制施工進度和質量、支付合同價款、控制工程投資,進而保證項目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
二、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簽訂過程中要注意的事項
1.合同主體。合同雙方單位的名稱應該是全稱,且和企業的工商注冊名稱相一致,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主體。
2.合同中工程承包的內容。合同中工程承包的內容是指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圍和內容,在進行填寫的時候一定要逐字推敲,用恰當的詞語來描述工程范圍,對重要工作界限的劃分一定要更加細致,不要用有歧義的詞語,只有工程承包的范圍劃定清楚,才能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甲方才能在不損壞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按時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3.承包方式。目前的施工承包合同多數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到圖部分包總價未到圖部分包優惠費率的承包方式。對于一些特殊的設備和材料,由于生產廠家不多、價格較高,一般多數由甲方進行采購,尤其是國外的設備和材料(特材),這樣能最大限度的維持公司的利益。
4.合同價款及結算原則。由于在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工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及材料價差的調整等突發事件,所以均難“一次性包死,不做任何調整”;還有在進行工程中間結算時,由于甲乙雙方所站的立場和服務的對象不一樣,所以就會對工程量的計算及進度款撥付額度產生不一樣的認識,這樣就會引起爭議,不利于甲乙雙方的協作和現場的施工。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一定要對合同價款約定清楚,對于出現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列入合同的條款,約而不定的價格不能作為合同價款。采取固定價格的合同一定要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對于風險以外的風險費用,要約定調整的方法。在現實中,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價款做約定,對于施工工藝不復雜,工期比較短的合同一般采取總價包死合同,而對于施工工藝復雜,工期較長,圖紙不全的合同,一般采用到圖部分總價包死,未到圖部分包優惠費率的合同。
5.材料的供應。合同簽訂過程中,工程所用材料多數由乙方自行采購(特殊材料甲購或甲方指定廠家),但是材料的質量、生產廠家及價格必須經過甲方的同意。乙方采購的材料必須要有出廠證明,材料到貨后,必須有甲方、施工監理和質量檢查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建設。
6.設計變更。面對紛繁的工藝結構,設計絕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會出現大量的設計變更,對于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辦理變更手續,乙方遵照執行;而對于乙方為了施工方便提出的變更,應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執行,出現設計變更應盡快找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簽字蓋章確認,并保留存檔備查,它和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率。
7.違約及處罰。甲乙雙方約定工期后,就合同工期排出真實可行的網絡計劃,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供現場進度,并對網絡計劃進行動態管理,確保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工程任務。對于不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工程移交的,具體分析查找原因,乙方應根據合同中約定的懲罰措施受到處罰。
三、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簽訂后的規范管理
1.專人管理合同。企業可以根據合同管理人員應具備的條件從企業內選拔合格的優秀管理人員擔任合同管理,或者通過考試審查的方式選拔人員,一定要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合適的人才放到合適的管理崗位上。
2.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法律意識和道德素養(培訓)。要對選拔的合格人才進行該專業的培訓和教育,不僅要對其進行業務教育,還要對其職業道德教育,合同法律教育,提高其處理合同糾紛的能力,對外保密的能力及合同管理效果的能力。
3.增強建筑專業人員對合同的認識和理解。由于傳統思想的影響,施工建筑是勞動密集型的工作,發生合同糾紛往往不是拿出合同,運用法律來解決爭端,而是相互“踢皮球”來壓制問題,所以提高建筑專業人員對合同的作用及對合同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4.逐步完善合同管理體制。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機構的設置,加強合同的歸口管理,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糾紛解決等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體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解決問題,提高合同管理的高效水平。
【關鍵詞】施工合同;管理
一、合同簽訂前應重視的問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通用文本》和《專用條款》之分?!锻ㄓ梦谋尽返膬热莼臼枪潭ǖ?,涉及建設施工合同法的一些內容,因此調整的內容很少或者說基本不能調整。但合同《專用條款》是建設方和承包方根據特指工程簽訂的具有針對特指工程的專用合同條款。一個特指的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雙方的具體責任和義務、應當完成的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標準、工程款結算方式、工程質保期等在專用條款中進行約定。如何更好的簽訂《專用條款》,防止合同簽訂存在的漏洞,避免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應當重點做好以下幾點:
(一)研讀招標文件,全面掌握招標文件中的所有內容。
發包人在工程招標書時,在招標文件中約定了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是指工程付款方式(進度百分比付款、月度付款、完成一次性支付等)、工程款的結算方式(如何審計等)、違約責任、圖紙、工期、以及投標保證金等事項。潛在投標人將根據自己的資金情況、公司目前現狀和發展情況依據招標文件中的內容進行評估建設的風險和核算利潤,然后做出是否參與投標的決策。研讀招標文件是是否投標或者投標成功的關鍵性因素。有些潛在投標人,往往忽視對招標文件或者招標文件過程中的補遺文件的研讀,只是簡單的看看主要的條款,而不詳細研讀其他輔條款,造成投標失敗或者中標后又發現工程風險太大,沒有考慮的因素太多,這時會造成重大的損失。比如,招標人約定,施工用的臨時供電由現場臨時變壓器供電,已經接到規劃紅線范圍內,但是可能需要做高壓供電線路的防護,該項目不單獨列項,由投標人自行考慮。潛在投標人如果不仔細研讀招標文件,可能會造成報價遺漏。所以,仔細研讀招標文件是成功參與投標的關鍵性一步。
(二)重點條款的理解與談判注意事項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一書中,指出“招標人和中標人可就招標文件中的某些具體工作內容進行討論、修改、明確或細化,從而確定工程承包的具體內容和范圍”。潛在投標人應當引起重視的是,如果招標文件中約定的重要條款諸如付款方式、價格調整、工期、質量標準以及維修期在招標文件中有明確規定的,潛在投標人應當知道,在簽訂合同時修改或調整的可能性會很小。原因是潛在投標人在投標前,招標文件中約定的主要條款是對所有潛在投標人是公平公開的,所有潛在投標人是站在同一起跑上線參與投標的。潛在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約定的主要條款,依據公司資金和其它情況綜合測算后,決策是否參與投標。不具備或者不完全具備參與該項工程的投標條件的潛在投標人,由于利益的驅動,幻想著在中標以后調整招標文件約定的主要條款內容來彌補自己資金不足或者施工工期,冒險參與投標。一旦中標,在簽訂合同時,招標人將依據招標文約定的內容不予調整主要條款(這樣也是對所有潛在投標人的公正性的體現),此時,中標人由于資金不足或者工期內完不成會造成重大的損失。
這里發包人也應當注意,如果招標文件已經約定了合同主要條款不予調整的限制性條款,那么在簽訂合同時,這些已經約定的條款將不能再行調整。如果在簽訂合同時,發包人在中標人的請求下進行了調整,那將是無效的,也是對未中標的潛在投標的不公正的待遇。發包人也違反了招投標法的公正的原則。
(三)注重合同簽訂的流程問題
在建設者的心目中,簽訂合同那是領導的事情或者是合同管理部門的事情,往往忽視了簽訂合同前一些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的意見。有些專業技術性很強的工程諸如電氣工程、機電安裝工程、玻璃幕工程等,這樣的工程與一般常見的土建工程往往存在一些特殊的差別。合同起訂者應當根據工程性質,積極征求專業技術人員的意見,讓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合同的簽訂工作;工程預算人員除了出具本工程預算投資情況外,還要協助公司領導知情合同中工程預算的作用及其他相關要求;法律部門也應當參與合同的簽訂過程,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見。綜合這些專業技術人員和各專業部門意見后,進行合同的最后修訂和整改,這樣,避免了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個別條款的不適應和錯誤條款等問題,也有利于保證雙方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失。合同的流程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各自成立專門的組織機構,指定簽訂合同的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建立合同簽訂流程圖。形成規章制度后,由合同主管部門綜合其他部門意見后,形成較為合理適用的工程合同。
二、合同的管理
發包方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后,應將簽訂后的合同提交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后的合同即可生效。發包人和本承包人作為合同的兩個當事人,如何對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在建筑市場上,卻存在很大的問題。
關鍵詞:合同簽訂 合同履約 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分析
隨著科技創新的迅速發展,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不斷地被應用到施工領域,使得工程規模越來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樣化。施工單位及專業越來越短。自然環境,現場條件及社會因素的影響。因此沒有不存在風險因素的工程。并且因工程項目存在履約周期長、涉及金額大,市場競爭激烈等因素,構成了項目承包合同的風險性。所以慎重分析研究各種風險因素,在合同簽訂過程中識別各種風險,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風險是十分重要的。
綜合單價綜合了工料消耗及費用報價,因其報價風險較大,施工施工承包企業方應在合同簽訂前對其進行風險分析。綜合單價的報價將最終體現在合同中,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較大,在合同簽訂前對合同進行風險的總體分析和預測是十分重要的。
2.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各方的風險管理
2.1業主風險種類與對策
業主風險很廣泛,有環境要素風險、行為主體風險、管理過程中的風險等。也可以分為不可抗力的風險、人為風險、政治風險。
在所有的風險中,產生于社會風險和自然條件的風險部是業主的最主要風險,而人為風險、經濟風險對業主的威脅最大。
業主的合同風險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幾點:
2.1.1管理措施。包括給起草招標文件、評標留足夠的時間,起草責任明確的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明確責任和風險分配,設置嚴格有效管理程序和責任體系等。
2.1.2合同措施。包括起草完備的合同,減少合同中的漏洞;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風險責任:在合同中設置保全措施,以加大對承包商的責任和加強對承包商的控制,如各種保函、保留金、對承包商設備和材料進場后所有權的定義等。
2.2承包商合同風險與對策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風險的客觀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長期性、多樣性、復雜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點而決定的。常見的風險由以下幾類:業主的信用風險、外界環境的風險、工程技術、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風險。
承包商對合同風險應在對工程承包文本進行審查的同時進行,針對具體的風險提出相應對策,在合同談判中就要減少或避免風險。對于在工程中承包商分析出的風險,主要對策如下:
2.2.1清單報價中。承包商應對風險不同的分項工程采取不同的報價,對于風險大的分項工程要充分考慮風險附加費,或采用多方案部平衡報價工業主選擇,還要充分考慮承包商自身的承擔風險能力。
2.2.2重視合同談判。談判階段是個很重要的階段,由于建筑市場“僧多粥少”,施工企業處于被動和弱勢的現狀,目前還難以改變,業主往往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在合同談判時提出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條款。
2.2.3審查發包人的資質等級和履約信用。如承包人承包的項目必須是依法批準的合法項目,否者承包合同無效;發包人的履約信用差,經常拖欠工程款,將會影響到以后的工程進度,甚至造成工程承包無利可圖。
2.2.4通過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降低工程風險。這是一項很重要的風險管理措施,如承包商想業主提供履約擔保的同時,業主也應該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支付擔保;工程保險將使得在工程施工過程出現的意外風險得到保障。
另外,在合同簽訂中對材料設備采購、檢驗、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違約責任、不可抗力的量化等也要充分重視,更要有明確的約定。二對于施工項目工期、造價、質量的約定,價款結算支付程序等更是承包合同的基本要素,更不能忽略在和同實施中的重要性;承包商海應加強分包管理。
3.工程量清單計價下施工合同的簽訂
工程量清單計價下的合同類型,最主要的有兩類形式,及固定總價和固定單價,無論采取哪種形式,在施工合同簽訂之前對其風險進行了有效地分析并制定了相應的防范措施之后,方可著手進行合同的簽訂工作,合同簽訂前合同當事人可以利用法律賦予的平等權力,進行對等談判,充分協商。但對于承包商而言,應注意以下基本原則:
3.1重視合同的審查和風險分析
在合同簽訂前,承包商應認真地、全面地進行合同審查和風險分析,弄清楚自己的權益和責任,完不成合同責任的法律后果,對每一條款的利弊得失都應該清楚了解。
常見的合同問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常會出現如下合同問題:(1)合同簽訂后才發現,合同中缺少某些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條款,但雙方已簽字蓋章,難以或不可能再作修改或補充。(2)在合同實施中發現,合同規定含混,難以分清雙方的責任和權益;合同條款之間,不同的合同文件之間規定和要求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3)合同條款本身缺陷和漏洞太多,對許多可能發生的情況未作估計和具體規定。有些合同條款都是原則性規定,可操作性不強。(4)合同雙方對同一合同條款的理解大相徑庭,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激烈的爭執。雙方在簽約前未就合同條款的理解進么溝通。(5)合同一方在合同實施中才發現,合同的某些條款對自己極為不利,隱藏著極大的風險,甚至中了對方有意設下的圈套。(6)有些施工合同甚至合法性不足。例如合同簽訂不符合法定程序,合同中的有些條款與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結果導致整個施工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條款無效。
3.2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標
承包商的基本目標是取得工程利潤。這個“利”可能是該工程的盈利,也可能是承包商的長遠利益。沒有合適的利,即使喪失工程承包資格,失去合同,也不能接受責權利不公平、明顯導致虧損的合同,這應座位基本原則。
承包商在簽訂施工合同常常會犯以下這些錯誤:
3.2.1由于長期承接不到工程而急于使工程成交,而盲目簽訂合同;
3.2.2初到一個地方,急于打開局面,承接工程,而草率簽訂合同;
3.2.3由于競爭激烈,怕喪失承包資格而接受條件苛刻的合同
上述這些情況很少有不失敗的。所以,座位承包商應該確立寧可不接工程,也不能簽訂不理與自己、明顯導致虧損的合同?!袄嬖瓌t”不僅是合同談判和簽訂的基本原則,而且是整個合同管理和項目管理的基本原則。
(1)盡可能使用標準的施工合同文本
現在,無論在國際工程中還是在國內工程中都有通用的、標準的施工合同文本。由于標準的合同文本內容完整、條款齊全;雙方責權利關系明確。而且比較平衡;風險較小,易于分析;承包商能得到一個合理的工作條件。
(2)積極地爭取自己的正當權益
合同法和其他經濟法規賦予合同雙方已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任何一方得到的利益應與自付給對方的代價平衡。但在實際經濟活動中,這個地位和權利還需承包商自己爭取。如果合同一方自己放棄這個權利,盲目地、草率地簽訂合同,致使自己處于不利地位,受到損失,常常法律對他難以提供幫助和保護。
(3)重視合同的法律性質
分析國內外承包工程的許多案例可以看出,許多施工合同失誤是由于承包商不了解或忽視合同的法律性質,沒有合同意識造成。
合同一經簽訂,即成為合同雙方的最高法律,他不是道德規范,合同中的每一條都與雙方厲害相關,合同簽訂是一個法律行為,所以在合同談判和簽訂中,也不能用他們來束縛自己。這里要注意如下幾點:
①一切問題,必須事先商定好,用合同來約束。對各種情況和各個細節問題都要考慮到;并作明確的規定,不能有僥幸心理。
盡管從取得招標文件到投標截止時間很短,承包商也應將招標文件內容,包括投標人須知、合同條件、圖紙、規范等弄清楚,斌詳細地了解合同簽訂前的環境,切不可期望到合同簽訂后再做這些工作,不能為將來合同實施留下麻煩和“后遺癥”。這方面的失誤由承包商自己負責。
②在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不要輕易相信任何口頭承諾和保證,少說多寫。雙方商討的結果、做出的決定或對方的承諾,只要寫入合同,或雙方文字簽署才算確定,不要相信“一諾千金”,而要相信“一字千金”。
③對在標簽會議上和合同簽訂的澄清會議上的說明、允諾、解釋和一些合同外要求,都應以書面的形式確認,如簽署附加協議、會議紀要、備忘錄等或直接修改合同文件,寫入合同中。這些書面文件也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常常可以作為索賠的理由。
4.施工合同的履約
施工合同的履行施工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自已的義務,才能實現自己的權利。施工合同履行的過程即是完成整個合同中規定任務的過程,也即從工程準備、施工、竣工、試運行直至維修期結束的全過程。這個過程有時時間很長,某些大型工程往往需要3-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因此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問題十分重要。
4.1施工合同履行的準備工作施工合同簽訂后,承包商應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在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下達開工令后盡快開工。承包商的準備工作主要有:
4.1.1組織項目經理部,落實施工隊伍主要工作有:(1)挑選項目經理及其他主要人員;(2)選擇其他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2)落實分包單位,并簽訂分包合同;(4)建立項目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等。
4.1.2施工準備主要工作有:(1)接收現場、辦理現場交接手續;(2)領取有關文件(如圖紙、技術規范、工程質量表等);(3)建立現場生活和生產基地;(4)編制施工進度計劃,包括人員進場、各項目材料設備進場時間;(5)編制付款計劃表;(6)提交現場管理機構及名單;(7)采購機械設備;(8)材料定貨采購;(9)辦理人員進場的有關手續等。
4.1.3辦理保險、保函(若合同有規定)一般主要工作有:(1)選擇金融機構,辦理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等;(2)選擇保險機構,辦理工程險、第三者責任險等。
4.1.4籌措工程所需資金主要工作有:(1)分析工程收入與支出情況;(2)編制現金周圍計劃;(3)估算工程流動資金需要量;(4)多渠道籌措工程所需資金(如公司內部墊資、銀行貸款等)。
4.1.5研究合同文件主要工作有:(1)組織有關人員,學習、研究合同文件;(2)建設現場合同管理機構,確定合同管理人員及職責;(3)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和方法等。
4.2施工合同履行中各方的職責在施工合同中明確了業主和承包商的權利,義務和職責,監理工程師的權利、義務雖然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的監理合同中加以規定,但在施工合同中也應對監理工程師的權力和職責的范圍有明確的、具體的規定。以下概括性地介紹在施工合同履行中,業主、監理工程師和承包商的職責:4.2.1業主的職責(1)選定業主代表、任命監理工程師,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商;(2)及時提供合格的施工現場,并按合同規定完成通水、電、所、現場內道路等準備工作;(3)辦理施工所需的種準建手續;(4)及時提供施工圖紙或對承包商負責設計的圖紙給予批復;(5)按時向承包商支付各種款項;(6)及時簽發工程變更指令;(7)對承包商的信函及時給予答復;(8)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9)主持解決合同變更和糾紛處理;(10)批準監理工程師上報的有關報告等。4.2.2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根據業主的授權,監理工程師可部分或全部履行業主代表的職責,主要負責工程的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以及工程協調工作。4.2.3承包商的職責(1)制訂工程施工實施計劃并報監理工程師批準;(2)負責提供工程所需的有關管理人員和勞動力;(3)按合同要求采購工程所需的有關材料,并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檢查;(4)嚴格按合同要求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要求;(5)按合同要求按時完成全部工程項目的施工;(6)制訂施工安全措施、質量保證措施和現場文明施工辦法;(7)按合同要求負責設備的采購、運輸、檢查、安裝、高度及試運行;(8)按合同要求負責工程有關的設計工作,并報監理工程師批準;(9)接受或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檢查和有關指令;(10)遵守工程所在國的法律、法規。
本文首先分析了清單計價模式下施工合同各方的風險來源及對策,包括來自業主、承包商自身及編制清單主體單位的風險,因為清單計價的綜合單價和工程量會明確在合同中,因此可以說清單計價下,合同的管理比定額計價下要求更規范。比如工程量變更對合同價款的影響,可以直接根據單價,初步估算價差,這有利于業主對投資的控制。另外本文還中電提出了針對承包方施工合同簽訂階段的防范措施。合同簽訂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計劃,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尤其在中國“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場下,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合同簽訂及履約階段的風險問題研究,必須建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審查與分析制度。
總之,建立健全合同制度,保證工程項目在整個實施過城中順利進行,減少索賠,保護買賣雙方的各自利益,合同的簽訂必須公正、嚴謹,合同的履約務必要遵循合同文本。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施工合同 簽訂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規定工程的造價、工期和質量,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業的觀點。在這一認識的支配下,當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達的豐富內容抽象化,肢解為幾個支離破碎、互不相關的概念和數字。于是,合同簽訂后,即束之高閣;糾紛臨頭時,又手忙腳亂,筆者通過對部分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狀況的調查,都印證了這一問題。工程實踐中存在的施工合同無管理、施工合同掛歷與施工項目管理分離、施工合同管理與施工企業管理相脫節的情況,既源于對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頗之見,又對工程建設承發包雙方的利益造成損害。
針對這種情況,施工單位在推行項目法施工、實行管理層與作業層分離等轉換內部經營機制改革的同時,重新認識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場管理、施工企業管理、施工項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視改善施工合同在簽訂和管理過程中的法律問題,對于提高企業經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項目施工的依據。項目管理部門要根據工程規模、難易程度組建,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計劃、報表、竣工結算等要按合同的約定編制、報送,工程的質量、進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工程的材料、設備等應按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價格進行購買。
2.合同是發生糾紛時企業進行索賠的依據。索賠合同索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由于業主違約引起,主要指業主未按《示范文本》規定完成應該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時撥付預付款、工程款、拖延圖紙審批、拖延對承包方提出變更、索賠的答復等;二是由于工程項目本身變更引起,如工程量的變化、材料價格變化、現場簽證等;三是由施工條件和環境變化引起,如一周內連續停水、停電超過8小時,連續大雨不能進行室外作業等。
3.合同能夠有效轉移企業風險?!妒痉段谋尽分杏羞`約、索賠、爭議、保險、擔保等轉移風險條款,如能將這些內容協商并寫進合同,那么就可將業主違約、工程變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發生的一些意外傷害向業主或第三方轉移。
二、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通過合同作用的敘述可以看出,合同關系到施工企業的工程進度、風險轉移和爭議處置等涉及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對施工企業意義重大。因此,對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和技巧進行歸納和總結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內容的嚴謹性和合法性
(1)確保合同措辭的嚴謹性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業主與承攬方協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業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則更應該仔細研究,對關鍵詞和關鍵語句含義要達成共識,避免在理解合同條款時產生多義性和隨意性。
(2)確保簽訂合同的合法性
簽訂合同的內容要合法,內容的合法性具體表現在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中。合同的主要條款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反映了當事人對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價款中,履行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關系到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等各項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應考慮全面、細致,避免出現責任不清。
2.審查發包人和分包人的資質等級及履約能力和信用
施工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對發包人和分包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我國法律規定,從事建筑工程設計、房產開發的企業或從事工程監理、建筑施工的企業都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承包人承包的項目應當是依法批準的合法項目。違反這些規定,將因項目不合法而導致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因此,在訂立合同時,應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否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審查建設單位簽約代表人的資格,審查工程項目的合法性以及發包方的履約能力和信用情況。在現實工程中對分包方的審查相對審查發包方更為重要,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的法律糾紛在工程中最為普遍也最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單位的違約對施工單位來說至關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幾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