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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影響合同管理的外部因素
并非所有的法律風險都可以防范,比如在自身條件限制和外界因素的制約下。合同法律風險的規避需要采取下列措施,在不同的層面展開。首先,資源的稀缺程度對于合同風險的影響。合同標的無論是資金、產品還是服務,都是資源。在任何時代,掌握著合同交易的稀缺資源必定在合同中處于優勢地位,可以迫使處于劣勢地位的交易方接受相對苛刻的條件,從而獲得最大利益。其次,獲得成本、交易安全等對交易的影響。只有在交易中處于優勢地位才能全面控制法律風險,而獲得成本與交易安全等方面的優勢,在不掌握稀缺資源的情況下,通過只在稀缺資源的方式增強優勢,從而使合同交易方處于優勢地位,以便控制法律風險。
(二)合同生效前法律風險管理
基于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規定,即使合同沒有成立,在合同談判中的不當行為同樣會導致民事責任,對于合同交易雙方這些風險的規避,就必須建立在合同生效前法律風險規避的基礎上。1.對要約承諾的應對要約與承諾是合同成立之前的關鍵步驟,要約是合同成立的前提,當賣家發出要約,買家接受賣方的要約內容,則合同成立。而賣方在買方承諾后毀約,則要承擔違約責任。2.交易安全的相關事項在交易安全方面,除了考慮通過合同鎖定交易內容、方式、平臺、問題的處理以外,還有考慮條款以外其他因素對交易安全的影響。主要方式有:①通過盡職調查分析等手段,選擇實力良好的交易對象;②由交易對方或者第三方提供擔保,直到合同履行完畢;③約定后履行義務等等。當上述的方法無法確保交易安全時,應采用資信調查的方式。資信調查,是要知曉交易方的詳細信息,然后再根據所掌握的情況,做出選擇進行交易即對方應當具有履行能力和較好的商業信譽。②3.避免簽署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種存在缺陷的合同,這種缺陷不直接導致合同無效,但是合同存在無效的可能性,因此可能影響到交易安全以及合同主體簽訂合同時的可預測性,妨礙交易的及時合法取得。針對效力待定的合同,要求律師在操作過程中,加強對對方的行為能力、權限等方面進行徹底詳盡的審查。盡量避免因不詳盡的審查而出現效力待定合同,造成委托方利益受損。③4.慎對締約過失責任在合同尚未簽訂之前是不可能存在違約責任,因為違約責任是建立在合同成立的基礎之上,但是出現締約過失責任卻是可能的。合同談判中,雖然交易雙方尚未簽訂合同,不存在違約責任確極有可能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我國合同法中規定,以下情況需要交易一方或者雙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①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事項或者重要內容;②假借訂立合同的借口,惡意進行磋商;③其他有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三)合同生效后的法律風險管理
1.代位權和撤銷權代位權和撤銷權的設立均是為了保護合同債權人在債務人違反合同項下之義務時采取的自我救濟與自我保護措施,由于這些權力的行使超出常規的權利義務范圍,因為對其行使法律進行了相對嚴格的限制。④此處對限制不再多做贅述。代位權和撤銷權的行使雖然受到諸多客觀條件的限制,但是對于合同法律風險控制如果沒有涉及這兩個領域,則仍然屬于未將權利用盡。而這兩項權利又是非常適合合同履行階段的動態法律風險管理,對于債務人以消極或者積極的方式規避債務的行為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2.隨附義務與合同隨附義務是指在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都不很具體的情況下,為了維護交易對方的利益,依照一般社會交易觀念和誠實信用原則而應該承擔的義務。由于合同的性質、目的交易習慣基本上都屬于主觀標準,隨附義務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而且不同性質的合同其隨附義務也不盡相同,除了合同法總則規定了隨附義務之外,其還散見于合同分則中的各種有名合同規定當中。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經常查閱各種法律規定以及行政法規,以分清主合同義務和從合同義務,避免由于過失而沒有履行應盡義務。在此同時,律師應該將隨附義務轉化成主合同義務,以規避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法律風險。⑤
二、結語
一、企業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實踐中的特性問題
根據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流程,在企業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實踐中,有些環節容易被忽視,有些環節容易產生誤區,有些環節有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較多。這些問題具有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特殊性,在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中需要特別予以重視。
1.合同談判物資采購合同談判重點關注的是合同的標的物、價款、交付以及質量條款。物資采購合同談判容易出現問題的是涉外物資采購,涉外物資采購的特點是采購周期長、標的物金額多、運輸風險大。例如,涉外儀表物資采購合同,要特別注意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標的物的交付即所謂的收貨、送貨,涉及到貨物風險的承擔、所有權的轉移等諸多問題,談判雙方應對交貨方式、運輸方式、交貨地點、交貨時間、運輸費用的承擔等事項約定明確,防止出現分歧。
2.合同起草企業對于物資采購合同的起草權一般都比較重視,合同起草者法律知識水平和運用法律實踐的能力,直接關系到合同起草與修改,影響合同履行法律風險的控制。因此合同起草是企業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物資采購合同起草前首先要界定好合同的性質。對于物資采購合同的性質問題,一般認為企業參與生產經營所涉及的物資采購合同屬于有名合同中的買賣合同。但是在對物資采購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相關部門一般會先準備好技術資料和設計圖紙,并與擬選供應商簽好技術協議,這種情況下筆者建議選擇承攬合同。例如涉及新技術、新工藝的大型專用設備采購合同,其設備的生產周期較長,可能含有大量的技術資料及圖紙,需要后期的操作培訓及生產調試,并且簽署了保密協議,可以參考承攬合同,將各項權利義務詳細描述,規避法律風險,為后續階段合同信息的補充完善、責任義務的合理劃分、標的物的跟蹤檢驗以及糾紛的解決提供依據,確保采購物資及時安全保供。起草物資采購合同時,對在合同談判中約定的標的物、價款、交付以及質量條款要分別描述清楚。關于采購合同的質量條款,筆者建議在合同中寫上具體應當符合的質量標準。例如,采購合同的質量條款中有六種情況可供選擇,1.國家標準、2.行業標準、3.企業標準、4.封存樣品質量標準、5.其他標準、6.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議或技術要求執行。備品備件物資采購有圖紙的,可以選擇第6條,并注明“按6執行,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見圖紙”;單機設備或者是化工三劑采購等等有技術協議的,注明“按6執行,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見技術協議”。
3.合同審批物資采購合同的審批程序應嚴格置于簽約之前。合同管理員負責合同的初步審查,主要是審查文本前后的邏輯性、連貫性、統一性、準確性以及通俗性、可讀性、實用性。企業的物資采購合同評審委員會負責專業性審查,由供應、技術、生產、財務、審計、質量等部門的專業人員組成,就合同草案的商務要件、技術要件、文字表述等進行評判和審查。企業的法律事務部門負責物資采購合同的文本形式和內容的合法性及合規性審查,流程一般設在專業審查之后和決策層審批之前,主要是評估合同可能隱藏的法律風險,給審批合同的企業領導提供決策的參考依據。在這一環節中容易產生誤區,出現合同管理員定位模糊的問題。例如,某些合同管理員在實際工作中職責權限不夠清晰,既不參與物資采購專業工作,又沒有直接負責合同起草,還缺乏與合同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在物資采購合同審核中分不清自己究竟扮演什么角色,往往使合同的審查工作沒有得到較好的執行,產生了阻攔商品交易、耽誤生產保供、頻現合同糾紛等負面影響。
4.合同簽署簽訂物資采購合同時要注意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及住址—定要清楚,企業或單位應當使用全稱,保證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致,簽字蓋章應當與簽約單位及負責人或授權人相符。例如存在三方關系的物資采購合同是需要“買方”、“買方代表”、及“賣方”分別簽字蓋章的,要特別注意合同內容前后稱呼、企業(或單位)名稱與合同章、合同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是否一致。一旦出錯,可能造成三方關系混亂,權利義務分不清,甚至和其他企業(或單位)重名的現象。
5.合同歸檔物資采購合同的檔案主要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審查審批表、合同談判記錄、分項報價表、過程控制記錄、監造報告、交往信函、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資料。另外,在物資采購合同管理過程中的合同文本簽收記錄、臺賬、報表、領導批示、設備材料不合格評定和處置表、工作聯絡單、發生問題的處理情況及結果等資料也應歸類建檔。企業合同管理部門應當妥善保管好物資采購合同檔案,建立詳細的物資采購合同管理臺賬,待合同終止并完成所有流程后統一交給檔案管理部門保存。例如,詢比價采購合同中的定向詢價報價書、詢價方案明細、價格會審表、采購方案審批單、訂貨委托書等等,這些屬于各專業物資采購共有的資料檔案,應當完整,不能因為電子商務網站上有資料可查的就認為可要可不要,造成合同檔案各式各樣,管理混亂。大多數企業一般都會將合同的基本附件模塊也集成到合同系統上,比如《廉潔從業責任書》、《技術附件》、《保密協議》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等。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對物資采購合同附件的重視程度往往不及合同本身,其合同管理制度中并沒有對合同附件的簽訂作詳細的要求和考核,很容易產生法律風險隱患。例如煤炭采購合同,如果是采用招標采購形式的需要將招標的相關資料一并作為合同附件進行保存,如中標通知書、開標結果確認承諾書、評標報告、投標文件以及評標委員會決議等等,一旦出現異常情況這些都是重要的法律依據。
二、企業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實踐中的共性問題
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作為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一個分支,在實踐中也會出現與其他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相同的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會直接影響到物資采購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當中,也是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難點和重點。解決好這些問題是企業打造長效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重要保障。
1.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意識有待提升企業員工風險意識不高、管理惰性、經驗主義甚至抗拒心理等,重商機、輕風險,對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工作支持力度不夠,這些現象是目前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之一。有的合同管理人員所學專業是理工類,沒有法律專業的學習經歷,法律專業水平不高,把合同管理工作簡單等同于一般的檔案管理,不重視合同條款的法律性審查,更談不上資信調查、合同談判以及后評估等管理內容。樹立正確的法律思維,強化企業員工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意識,是識別合同風險、防范合同風險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思想基礎。企業可以通過專題座談會、個別談話等各種形式定期了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糾正員工的工作偏差,幫助員工較好地理解領導的指令和企業的目標,避免進入“非黑即白”的思維誤區,站在全局的角度分析具體問題,做好合同的法律風險預測和評估,并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案供領導決策。
2.合同信息化管理任重道遠目前許多企業都建立了基于計算機網絡應用于整個企業集團范圍的合同及法律事務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能夠為合同資料快速提取、合同執行情況跟蹤、合同變更、合同解除以及糾紛處理等提供信息支持。加強合同信息化管理應當是先進企業的必然追求。但是合同管理系統建立時間不長,仍然處在摸索階段,部分功能模塊與企業實際聯系不夠緊密,有待進一步開發和完善。加之企業對于員工掌握系統操作、運行和維護的專業知識培訓投入不夠,員工對新系統的認識和接受程度參差不齊,系統運營管理問題重重。企業合同信息化管理的經驗不足、效果不顯著。合同信息化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業務人員、管理人員除具備業務知識外,必須熟練掌握相關法律知識以及合同系統管理知識,增加上崗培訓和業務培訓是加強合同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梢栽谏蠉徺Y格考試中設置司法培訓、合同系統運維培訓以及合同管理員培訓等課程,同時對在崗人員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持續培訓,打造一支素質和技術都過硬的合同管理隊伍。
3.合同法律風險的管理機制不健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在企業當中還未完全構建,以簡單的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為主,對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卻很少,可操作性不強,不能經常性地監督、檢查和考核,或者考核沒有與薪金報酬等掛鉤,缺乏必要的威懾力;或者制定了較為完備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但卻沒有做到制度的嚴格落實,合同管理工作不能滲透到企業生產、銷售、服務全過程中去,無法形成企業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全員式管理。要將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分支,建立系統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比如《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工作細則》、《物資采購合同管理權限交接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規定》、《授權委托書證管理規定》、《物資采購合同審查、會簽、審批管理規定》、《合同糾紛調處管理規定》、《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后評估制度》等,通過制度來規范物資采購合同管理相關崗位的工作職責。同時把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理念融入到物資采購單位的其他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之中,通過物資采購流程的運作、企業各相關業務部門的相互配合,反復檢驗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不斷完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制度體系。
三、結束語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會接觸許多法律問題,其面臨的法律風險也隨著企業所面臨的法律事務的增加而增大。作為法律風險的一種,合同法律風險是企業在制定、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必須面臨的法律風險。企業是盈利性的社會經濟組織,其需要以合同為紐帶進行對外經營,可以說合同為其獲取經濟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合同對一個企業的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對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問題進行研究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
一、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分析
1.企業合同簽訂的風險
企業合同簽訂的風險有兩種體現,一種是由合同簽訂工作的準備工作不夠充分造成的,如對合同相對方的商業信譽、履行能力等方面的審查不仔細;另一種是由合同內容、簽訂程序的不明確、不公平、不合法等原因造成的,如合同中的條款不夠齊備,對簽訂合同雙方的經濟責任缺少明確規定。兩類法律風險來源中不論是哪一種,只要有一點考慮不周,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就很難得到保障。
2.企業合同履行的風險
合同履行風險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合同相對方違約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量的影響而導致的企業損失。其來源如下:一方面,由于疏于合同履行的管理,企業未能對相對方的動態進行及時了解與掌握,因而采取措施不及時,導致與對方發生糾紛,從而使企業利益受損;另一方面,由于企業自身的反應滯后而未能及時進行維權也會導致企業利益受損。
3.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
由于不夠重視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許多企業對合同缺少動態管理,有的企業則是在企業管理工作上流于形式,導致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問題的證據保留不完善,甚至沒有保留,因而在糾紛發生時企業即使有理,卻因為缺少有力的證據而陷入了尷尬局面,這對企業利益的維護是非常不利的。
二、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
1.企業提高合同法律風險意識
一方面,提高合同法律風險意識是企業識別法律風險,進而化解法律風險的前提;另一方面,提高企業合同法律風險意識為企業合同風險防范機制的構建奠定了思想基礎。企業可以通過集中授課、經驗交流等形式來加強對各級管理者的培訓,提高管理者的合同法律風險意識,讓他們對合同法律風險及其危害有充分的認識,從而使管理者的對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意識增強。與此同時,企業還應加強對管理者談判技巧、合同起草及其注意事項等方面的培訓,不斷增強管理者的業務水平,做到從根源上防范合同法律風險的出現。
2.實施合同全過程監控和管理
由于企業合同從洽談到終止的整個過程中都會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風險,因此企業對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應從合同的每個環節入手,實施全過程的監控和管理。首先,在合同簽訂之前,企業管理者要對合同相對方的商業信譽、履行能力等各種情況進行仔細了解,做好對合同相對方的資質審查工作。與此同時,企業管理者要做好企業合同標準文本的編輯工作,不斷提高企業管理的效率。其次,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企業管理者要仔細對合同的內容、程序進行審查,確保合同內容的合法以及合同中各種權利、義務、經濟責任等一些列內容的明確、清楚表達,同時還要確保簽約手續的齊全。最后,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一旦企業因合同的履行效果出現無法達到預想效果,甚至根本無法履行時,為了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企業應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與此同時,企業還應該及時對相關證據材料進行搜集,以為日后糾紛的解決作出充足的準備。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規章制度,使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得到完善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是實現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的前提,企業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規章制度,合同管理體系才能不斷完善,企業合同的管理工作才能切實得到落實。在實踐中,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應從多種方面入手,用強a有力的規章制度來激勵和約束合同簽訂、履行的每一個環節,對每一個環節進行深入管理。此外,企業應實行合同管理責任制,將合同管理工作落實到每一層工作崗位上,實現合同的分層管理,讓企業員工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各司其職,努力將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從而實現企業合同管理的系統化,使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得到不斷完善。
【關鍵詞】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小微企業
合同,是企業與市場聯系的重要紐帶,無論是大型企業還是小微型企業,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都少不了這一重要的經濟形式,而合同管理的質量和水平將直接影響企業經營的成敗,小微企業由于先天不足,更加需要注意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預判與識別,加強控制與防范,從而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
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及其組成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的內容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管理,就是合同從達成意向、協商一致、擬定內容、雙方或多方確定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簽訂合同、合同生效、履行、變更、解除直到解決糾紛、救濟權利的全過程的管理,其中合同管理全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管理尤為重要。
(二)合同法律風險的含義及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組成。合同法律風險,是指合同在簽訂前,生效后,履行中,以及合同變更,合同違約的全過程中產生的同企業所希望達到的經營目標不相符的情況,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甚至嚴重打擊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風險管理主要由以下兩個部分組成:第一,合同文本的確定。合同文本的確定首先要確定簽訂合同的雙方或多方是否合法合規,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合規,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明確,這關系著合同是否在法律上被認可有效,從而約束和保護簽訂合同的雙方或多方。第二,合同的可控管理。合同的可控管理是指企業針對合同風險管理,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控制流程,通過對合同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的分析,將合同法律風險控制在可控階段,并加以改正,主要包括合同生效前和合同生效后的合同風險。
二、小微型企業合同管理基本現狀及不足
國外對于合同管理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在商業相對發達的國家,在經濟活動初期就建立起來了相關的研究機構和部門,并以法律的形式將合同風險管理進行了明確,相比之下,我國企業,尤其是小微型企業對于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對合同風險管理的應用推廣力度也不夠,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小微型企業管理團隊對合同法律風險了解不足。小微型企業管理團隊都是由技術作為創業基礎,自身管理水平較低,很多小微型創業企業的管理團隊更多的是靠日常經驗和行為慣性進行管理,對于企業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尤其是合同法律風險認識比較淺薄,在合同風險管理上存在僥幸心理。
(二)小微型創業企業對合同風險管理的投入不足。由于創業初期的側重點在維持企業運轉上,以此確保企業能夠生存下去,所以大多數小微企業沒有更多的人力物力完善企業管理體系,只是在真正面臨合同法律風險時才引起重視。
(三)小微型企業對合同管理全過程缺乏監督。小微型創業企業的管理團隊管理經驗不足,一般情況下,只會有基本的合同控制流程,并不會建立合同履行監督體制,即使有相關體制的企業,也由于重視程度不足等原因無法在實際的合同管理中加以貫徹和執行。
三、小微型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預判與識別
合同是企業經營過程中尋求法律保護、獲取應有權利的重要依據,但由于受到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的諸多不可預見的因素影響,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合同會一直處于高風險狀態,因此,作為管理水平相對薄弱的小微型企業,對于合同法律風險的預判與識別,就顯得尤為重要,這是避免企業陷入經營風險的第一道防火墻。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預判與識別,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一)梳理法。所謂梳理法,一是要對合同管理部門和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基本的問詢,了解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人力物力安排;二是對合同管理部門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理順;三是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了解,全方面了解合同的履行情況;四是對企業合同管理制度進行排查,確保制度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目視法。即將合同從最初的草擬,簽訂,履行等全過程用流程圖的方式表現出來,使合同管理工作可視化,這樣能夠直觀地將合同管理中的關鍵性節點表現出來,高效識別出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目視法要求企業有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流程和專門的管理人員。
(三)總結法。通過對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以及相關合同糾紛案例的分析對比,針對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總結歸納出在合同管理中容易出現的管理漏洞和風險點,在日常的合同管理過程中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控制。以上幾種方法可以單獨也可以交叉使用。
四、小微型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控制與防范
小微型企業在整個市場環境下,處于劣勢地位,因此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有效控制與防范,可以避免合同法律風險帶來的不必要消耗和損失,保證企業掘得創業初期的第一桶金,帶來企業效益最大化,并獲得進一步發展。
(一)合同簽訂過程中法律風險控制與防范。一是合同簽訂前,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合同實施主體的各項資質進行審查,確保合同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簽訂的,確保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合同表達意思真實準確,以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二是合同簽訂前,對合同的文本內容進行審查,確保合同所涉條款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存在不平等,不能真實表述合同簽訂方真實意思或表述不清容易引起歧義的條款。合同內容應包括完整的不存在歧義的合同標的,時間,金額等。同時,還應在合同中約定如發生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者出現合同糾紛的具體解決方式。其中,關于約定的由仲裁機構解決問題的表述,必須寫明仲裁地及仲裁機構。三是對合同簽訂方履行合同的能力,信用狀況及簽訂合同的相對人身份進行調查,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防范因為上述原因而產生的合同法律風險。
(二)合同履行過程中法律風險的控制與防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主要是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造成的合同違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做到嚴密跟蹤合同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可能造成合同違約的情況并加以制止,及時處理各類有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完畢的不利因素。小微型企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該重視以下兩點:一是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合同內容,必須確保變更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而且表達了雙方或多方的真實意愿;二是合同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予以確定,為今后預防可能發生的合同糾紛留下證據。
(三)合同解除之后法律風險的控制與防范。合同解除,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按照相關法律或者合同中已經約定的內容終止合同中約定義務及權利的關系。合同的解除,一種是經過合同簽訂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文本中有合同約定解除條件的表述,當達成表述內容時,解除合同,即約定解除;另一種是合同在符合法律條件時自動解除,即法定解除。在合同解除的過程中,依然存在相應的法律風險。1.在確定合同文本時,應當著重審核合同解除的條件。約定解除合同是一種合同的保險機制,目的在于合同的一方或者多方出現違背合同條款內容時,能夠按照合同解除的條件使合同解除,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同時為合同糾紛發生時做好保全,尤其是對于在市場經濟環境下處于劣勢地位的小微企業,更應該在確定合同文本內容時,仔細斟酌合同解除的條件,以保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時候,能夠及時解除合同,最大限度減少損失。2.合理行使合同解除權,明確合同解除避免法律風險。在合同解除時,應該合理使用合同解除權,特別是在約定解除的狀態下,主動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一方應當做好提前告知的工作,同時確保在行使合同解除權前,確認已經達到了雙方或多方約定合同解除條件,避免出現合同解除無效,形成違約。同時,合同的解除應形成紙質解除協議,以作為日后發生糾紛時的依據。
五、小微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與維護
(一)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對合同進行審核和管理。一般情況下,小微型企業不會設立專業的法律部門,也不會聘請專業法律人才對企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防范和評估,所以在建立企業合同風險管理體系的過程中,小微型企業都是聘請法律顧問,對公司的法律事務進行干預和協助,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聘用的法律顧問多為兼職,所以并不能全方面參與到企業的日常管理中來,因此無法為企業提供最切合實際的法律風險防范服務;法律顧問的專業程度和主攻方向和企業經營方向有出入,也無法為企業提供最有效的法律風險防范服務。所以,在當前階段,小微型企業在聘請法律顧問時,應當注意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應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為公司提供量身的法律服務。當然,成立專門的法律部門才是最佳的解決方案
(二)建立完善的合同風險管理體制。小微企業在創始之初,就應該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合同風險管理體制,并在企業發展的同時不斷成長和再完善,使合同風險管理規范化,科學化。合同法律風險管理體制應涵蓋合同從簽訂前和履行完畢后整個合同管理過程,并由專人負責統一的跟蹤管理,企業的管理團隊也應該加大對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視,將合同風險管理納入到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中來,這樣才能將合同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三)建立合同履行監督體系。企業管理團隊,應當對合同履行進行監督,全局掌控合同履行的全過程,全面掌握合同履行的實時情況,從而能夠在出現影響小微企業經營的情況發生時,及時采取規避措施,為企業爭取利益最大化。
(四)直面合同違約等法律糾紛。很多小微型企業的管理團隊由于管理經驗不足,對于由于合同違約引起的法律糾紛產生了抵觸情緒,不愿聲張或者訴諸法律,擔心影響企業的聲譽及日后的發展,這種行為是十分不可取的。當產生合同糾紛時,應該及時訴諸法律途徑解決問題,避免錯過合同追訴時效,因而喪失了主動權,損害企業的利益。
六、結語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大潮下,小微型企業作為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推動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打造中國自主品牌提供了澎湃的動力。隨著中央全面深化依法治國政策的不斷推進,全面依法治企終將覆蓋到所有企業,小微型企業將會面臨越來越多的法律方面的風險,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會成為重中之重,希望本文能夠為小微型企業在合同法律風險管理工作方面提供一定的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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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管理風險防范
一、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管理對象
(一)合同簽訂前的法律風險
企業合同簽訂之前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三類。第一,主動權喪失。即合同內容的制定完全交由對方負責。對方在設計合同條款時,必然會從自身利益出發,以達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進行合同的制定。企業喪失起草合同的權利,無法對自身利益起到保護作用。第二,惡意競爭風險。市場競爭愈演愈烈,某些企業為成功獲取合作機會,不惜以竊取合作方信息為手段,公平競爭無法實現。第三,信用審核不足。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對合作方的合同執行能力、信譽程度等未做足夠的了解,或受到惡意蒙蔽,在簽訂合同后,因對方無法充分執行合同條款導致法律糾紛,損害企業經濟利益。例如,合作方完全沒有能力執行合同,合同被迫終止失去原本的法律效力,導致企業合作項目無法繼續進行。
(二)合同簽訂中的法律風險
合同簽訂中的法律風險主要來自于合同內容方面,例如,合同條款設置不合理、具體名詞存在爭議、合同內容不完善等。合同條款對合作雙方的權力和義務作出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講,一份合規、合理的合同應包含明確的主體、具體價格、支付方式、品質標準、履行方式、時間限制、違約懲罰等項目,若某一項內容存在不完整性,當執行過程中涉及到相關事宜時,就會導致合同糾紛的發生。合作雙方為維護自身利益各持己見,給法務人員帶來較大的工作壓力。除內容外,合同形式也涉及到較高的法律風險,一份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例如,企業未經招標就直接與合作方簽訂的合同,由于不符合我國招標法及市場經濟管理辦法,合同無效。
(三)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風險
履行過程中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為合作方合同履行能力下降。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復雜的市場環境使企業合同管理重要程度逐漸提升,同時也給各個企業的發展帶來諸多影響因素,當合同方因經濟能力、生產能力下降導致其無法依照合同條款要求完成約定時,會給另一方造成法律風險。如,合作方在融資過程中,因銀行限制條件提升而無法正常貸款,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因缺乏足夠的資金中斷,造成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另外一項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為合同變更風險。在履行過程中,合同主體變更導致原本責任和義務的轉移,產生新的合作關系。但企業可能并不了解新合作方的合同履行能力信息,導致潛在風險的發生。在大型合作項目中,因合同條款多、執行期限長,不可避免會因實際情況變動帶來合同變更需求,產生新的法律風險。
(四)糾紛處理中的法律風險
在確實產生合同糾紛后,企業因上訴時間延誤或上訴方式不佳帶來法律風險。例如,在訴訟過程中,因害怕打官司給企業帶來過高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而出現拖延現象;再比如企業法務人員能力不足、未邀請專業律師、自動放棄申辯權等不當的訴訟行為。企業權益的最后一道保護屏障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導致上訴失敗,因合同糾紛導致的損失無法得到相應的補償。
二、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防范策略
(一)完善企業合同管理機制
1.設立內部法務部門
法律風險防范作為企業合同管理過程的工作重點,在組建合同管理組織時,可考慮設立企業內部法務部門,聘請專業的法律從業人員,專門負責法務事宜。若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對法務工作的需求有限,考慮到人力資源配置經濟性,可選擇與法律咨詢單位合作的方式,聘請專門的法律顧問,對企業合同進行法律風險把關。對法律顧問的工作狀況進行監督,合同中很多潛在的法律風險是普通管理者無法發現的,要求法律顧問對合同中各類名詞、內容、形式等進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斷,發現異議及時與企業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以便在第一時間消除法律風險。從合同訂立前的準備階段開始,要求法務人員或法律顧問全程跟蹤,從第三角度出發,對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挖掘和監控。決策前,充分考慮法務人員給出的意見,并將法律風險納入到合同可行性評價指標體系當中。在篩選合同管理人員時,應優先聘用那些既具備專業合同管理能力,又掌握一定法律知識的綜合型人才,確保在合同管理過程中,能夠對一些法律風險加以防范。
2.打造適當合同范本
企業合同形式、內容由企業屬性決定,有關企業主營業務的合同涉及到更大的經濟效益,如購銷合同、資產轉移合同等,作為合同管理的重點。其他合同,如房屋租賃,作為輔助類,要與主營業務合同相配合。依照企業實際需求,并參考國內外同行業合同設置經驗,打造適應企業自身發展的合同范本,能夠借助統一化、標準化的手段,確保合同的形式、結構、內容的合理性,能夠提前避免一些法律風險的出現。范本中還應融入企業對過去合同管理工作的總結,尤其是以往產生糾紛,涉及到企業利益損失的內容點,加以改進和避免。
(二)執行主體信用調查制度
合同簽訂之前,對合同主體進行信用調查能夠對合作方的執行能力、資金狀況、信用水平等做全面的了解,結合合同內容客觀評定其能夠履行合同的程度,以免在后期執行過程中出現法律糾紛。企業可建立主體信用調查制度,廣泛收集合作方資料,結合信息技術,打造主體信用數據庫,促使該項合同管理法律風險方案策略能夠長期、順利執行。信用調點關注以下三項內容:第一,調查主體經濟執行能力,包括對方注冊資本、實際資本、公積金狀況及其他形式資本持有情況。了解其生產廠房、設備、人員、技術、原材料等物資的保有量,評價對方生產能力和市場競爭實力,以此來斷定其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執行合同要求。第二,調查主體信用情況。信用情況可從主體經營發展歷史中觀測,了解其是否在以往經營過程中出現違約行為以及其他合作方給出的評價。最后,打造合作方管理信息化平臺。將合作方及目標合作方信息錄入到平臺當中,廣泛收集其相關資料,結合資料將合作方劃分等級。例如,篩選以往合作過且合同執行情況良好的合作方作為優先合作對象,并將那些頻繁出現違約行為、合同履行能力不足的客戶列為避免合作對象。合作主體信用調查工作的開展可選用直接了解、將合作信息交由第三方部門調查或分析對方年檢資料、納稅資料及審計資料的方式進行。
(三)合理轉移合同法律風險
1.合同擔保
合同擔保制度的引入可有效確保企業各項交易活動的執行安全,簽訂及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結合自身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簽訂合同擔保協議。協議中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通過合同擔保合理轉移法律風險。該方式的應用需要對對方提供擔保物的市場價值做出準確的評估,并嚴格審查擔保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擔保資格和實力,將相關信息明確到合同當中。若合同無法順利履行,企業可依照擔保協議中的規定,最大限度的降低企業受損失程度。在實際工作中,企業也可能位于擔保人的位置,此時更要求慎重設置擔保協議中的各項條款,酌情向被擔保人提出反擔保要求,分散企業法律風險。
2.合同保險
隨著市場經濟形式的多樣化發展和我國保險體系的完善,已有專門針對企業合同的保險產品,當企業因合同管理面臨法律風險及損失時,由保險方出面,按照事先設定好的保險條款予以企業補償。將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以免企業經營管理遭受重創。當前合同保險還處于發展初期,相關的理論依據不甚完善,但合同保險不失為提升企業合同管理安全性、合理降低法律風險的有效途徑,值得深入挖掘和發展。
(四)積極開展員工法律培訓
管理人員是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最重要的資源,任何合同管理措施、風險防范策略都要依靠人員來實行,因此努力提升企業合同管理團隊的工作能力,加強對相關員工的專業培訓及風險防范意識培養非常有必要。在專業能力方面,企業應定期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傳授先進的合同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人員綜合工作能力,促使合同管理質量的提升。例如,對合同管理人員執行考核化管理,定期對其法律法規掌握情況、運用能力、合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配合獎懲措施將考核結果與個人利益相掛鉤,進而鼓勵合同管理人員開展自主學習活動,努力提升個人能力。在風險防范意識上,企業可通過專業講座、新媒體宣傳等渠道,讓員工了解合同管理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性,明確一旦出現法律風險,企業將面臨多大的損失和影響。進而提高員工對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認識程度,逐漸培養風險防范意識。同時,開展風險識別技能培訓,通過具體案例分析、實踐演練等手段,向員工傳遞風險辨別方法。積累更多法律風險識別經驗,提升其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對法律風險的敏感程度。
三、結論
本文對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類型及風險防范策略進行了總結。隨著企業生產經營能力的進一步提升,合同管理工作將面臨更高的需求和更大的挑戰。結合企業合同管理經驗并適當參考其他企業的優秀經驗,制定科學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確保企業合同管理順利、高效進行,降低法律風險發生概率,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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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工作紛繁復雜,如何從千頭萬緒的事務中理出頭緒,抓住重點,是企業法律風險管理事務中首要的任務。企業經營過程中,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業法律風險多由合同風險導致。因此,以合同法律風險來分析管理企業法律風險,對企業法律風險管理事務具備。
關鍵詞:法律風險;合同;企業管理
宏觀數據統計2011年我國因失信違約問題造成經濟損失5855億元,中國產品質量協會發表質量信用體系建設白皮書指出,我國產品質量問題的原因歸根結底是利益驅動。由于違法成本低且獲利豐富,很多商家敢冒法律和道德風險而進行假冒偽劣產品生產。90%產品質量隱患出自于中小企業或大型企業的中小供應商環節。其中因為制假售假、產品質量失信的經濟損失就達2000多億元。在現代企業,任何行為都不同程度地伴隨著法律風險,所有這些法律風險可分為兩個領域:
一是縱向的政府管制,包括工商、稅務、勞動和社會保障、車輛管理、行業監管等;
二是橫向的交易(合同)行為,包括企業與各類市場主體合作和競爭的行為。
依據企業全面法律風險管理的要求,合同管理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
合同管理應做到分工負責、統一管理。在機構設置上要形成網絡化管理體系,使企業內部的各個有關部門和分支機構,都擔負起合同管理的任務。并要求不同部門的分工合作與緊密配合,合同管理除了要體現分工的一面,還得體現集中統一管理的一面。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流程化管理
公司應該建立或完善以下合同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包括崗位責任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臺帳制度、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及各類型合同規范性文本。
(二)合同簽訂前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履約方資格審查制度、簽約主體信用調查制度兩方面。
(三)合同簽約管理制度;包括授權制度、合同審批制度、合同法律顧問審查制度等三方面。
(四)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變更轉讓制度、合同解除廢止制度、合同履約保證制度、合同違約責任制度。
二、把控合同風險重要關口,預防控制企業法律風險
合同的管理可以分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階段,法律風險管理在任何一個階段介入都有意義,但意義不同。風險防范的核心可概括為“抱著最壞的打算,去做最好的準備”,從企業運作的效率看,事前介入最佳、事中介入尚可、事后介入較差。因此,合同風險管理應該以事前防范為主,兼以事中控制和事后補救,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一)交易主體的選擇是決定交易成敗的第一步
合同主體審查是最重要、最有效率的合同風險防范手段,許多合同風險及損失看起來發生在合同的履行階段,但實際上往往是因為對交易方主體情況了解不夠埋下的隱患所導致。
1、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解決是否有“能力”的問題
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審查主要針對當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方當事人為企業法人應著重審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方當事人為其他組織,如獨資企業、合伙人、企業分支機構等,無獨立法人資格,要審查其《營業執照》,對于分支機構還需要審查其總公司的相關情況。
2、調查合同主體的信用及履約能力——解決是否有“實力”的問題
合同利益的實現,不僅需要合同主體合法,更需要對方當事人實際的履約能力。因此審查對方的合同履約能力如資信狀況、生產規模、企業業績、信譽狀況等。
(二)合同文本的選擇是決定交易關系的法律基礎
合同文本在實際操作中不應該生搬硬套,要經過審查、修改并盡可能剔除掉原文本中存在的風險。簽訂一個充分體現交易各方意愿和相對完備的合同,應經過合同管理人員和法律顧問的合作來完成。
(三)合同的履行是控制交易風險的關鍵按環節
應建立完善和可執行的合同履行管理制度,這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保證己方的履約符合約定,出現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進行必要的溝通;另一方面只有自身的制度建設到位才能有效對對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四)爭議的解決是化解合同風險的最后一道關
爭議的解決也應以協商為主,當然,企業應做兩手準備,應該及時收集和保留必要的證據。
三、企業應注重運用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策略
(一)規避合同法律風險
經過對法律風險的分析識別和衡量,發現此法律風險是高風險或嚴重風險,如果繼續原來的行為將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危害,據此就要制定出規避法律風險的策略,也就是消除該法律風險。
(二)減少合同法律風險
減少法律風險是指有企業有意識地采取行動減少法律風險的發生以及其所帶來的損失的法律風險解決方案。通常情況下,減少法律風險有三種途徑:
1、通過對法律風險損害結果的分析,對它產生的因素進行控制,降低法律風險損害結果及發生的概率。如加強人員管控、材料控制等來降低質量風險。
2、通過改變法律風險之間的關聯因素,實現法律風險降低。
可通過交易方式降低法律風險。這種交易包括風險的移轉交易,或者是風險分擔的交易。通過增加交易轉移法律風險具有廣泛的運用空間,但必須針對特定的法律風險設計適合的交易類型。
(三)轉移法律風險
可通過設立免責條款和風險轉移條款來轉移法律風險。免責條款主要是與處理有關財產直接或間接損失的經濟責任,也有些是有關人身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且相當一部分是試圖移轉對第三者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風險轉移條款,是指在合同中,變更一些條款或巧妙的運用合同語言,可以將損失責任移轉給他人。如在技術合同中有關于技術失敗風險的承擔問題,雙方可以分擔或由某一方承擔。
關鍵詞:合同管理;法律風險;企業經營;風險管控
一、合同各階段的風險管控
合同管理是企業法律風險管控的重要內容,也是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基于對于安全運營的需求,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企業由單純重視訴訟管理,轉為重視日常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各階段的法律風險,需要切實有效的管控。
(一)合同簽訂階段的法律風險控制
1.合同簽訂階段的法律風險:合同相對人是各種經濟體制、所有制形式以及不同國家的民事主體,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大量的“風險交易”。應當警惕從簽訂階段就存在的法律風險,從內部看:合同簽訂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責任人;從外部看,我國刑法規定了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等罪名,觸犯刑律將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簽約過程中構成締約過失責任或簽約后出現違約行為,還要承擔民事責任。合同簽訂應當授權專業法律人員管理,全程進行法律風險管控,重視相關法律規范與司法解釋。
2.部門聯合會簽制度:企業內部的聯合會簽,是法律風險管控的核心制度,各部門依照管理職能緊密銜接、相互制約、獨立決策,共同參與合同審批流程。聯合會簽制度應當科學高效、公開透明,防止出現商業賄賂或謀取非法利益等內部法律風險。結合實踐,較為科學的聯合會簽流程一般涉及:(1)采購或銷售部門發起簽約申請,提交合同草本、會簽單、審核上報相對人資信材料;(2)考核部門審閱價格、進行成本和利潤分析,制作經營報表;(3)會簽部門依次審批、分管經理批示,例如:技術研發、質量監督、倉庫、交接車間等涉及履行部門;(4)財務部門核實應收賬款,管理收放款業務,負責資產放行證件;(5)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全程法律風險管控,辦理用印并、負責合同檔案管理。
(二)合同履行中的風險管控
1.財務風險監控:合同履行階段的財務風險監控,包括對資金問題主動調查活動,不是出現經濟損失后的消極反應。合同管理部門對財務部進行賬目監控,經營業務中的賒銷賬款等資金使用進行例行核查。發現存在履行瑕疵及時處理,避免履行中出現抗辯權事由而導致法律風險。發現不能按期回款情況,行使抗辯權并及時溝通解決。發現相對人出現嚴重的資產或商業信譽問題,行使不安抗辯權。按照法律事務管理辦法對責任人督辦問責,規避企業法律風險,登記履行情況對客戶進行信譽評級,依照信用等級分別評議賒銷額度和賒銷時限。
2.資金動態核查:合同管理按照資金輸出和資金輸入兩個環節核查動態賬目。對合同履行發生的資金動態進行賬目核查,當天核算、當天公布并記錄在案,避免出現隨意更改賬目現象。由合同管理部門監督制度實施,代表公司實施資金動態監控,發現可疑往來賬目尤其是極端賬目,及時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維護企業利益。監管工作前移至履行階段而不是在合同爭議階段,履行過程中的資金變化情況,直接反映出履行中的法律風險狀況。企業應當立足于資金動態監控,建設合安全、順暢和高效的風險管控模式。
(三)合同爭議的解決
1.合同管理善意原則:維護企業利益是企業風險管控的核心目的,出現合同爭議優先采用低成本糾紛解決辦法。企業之間依照善意原則處理問題,主動溝通解決,不能直接追究責任或者依照合同法主張維權,使得原本可以協商解決的爭議走向極端方式。企業出現經濟損失,直接責任人和分管領導因此承擔管理責任,應當避免出現損失,遵循善意原則把爭議解決在履行過程中或者協商階段,如果爭議出現在責任追究或訴訟階段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解決爭議以考慮經濟利益為關鍵因素,同時考慮社會影響和企業長遠利益。
2.避免出現訴訟案件:合同爭議的解決應當避免出現訴訟案件,這體現出日常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實行科學嚴謹的日常管理,才能有效實現企業法律風險管控。企業參與訴訟活動可能產生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尤其國有企業參與訴訟,出現政治影響后企業負責人可能因此失去晉升機會、承擔連帶責任。即使私營企業也應當考慮企業社會形象,不能濫訴、纏訴。合同管理部門依照合法合理性原則開展法律風險管控工作,滿足相對人合理要求靈活處理爭議,維護締約雙方長遠合作關系。爭取用緩和方式解決爭議,出現合同沖突,當事人可能采取不合作態度,導致問題陷入尷尬局面。確實無法達成一致的合同爭議,先發送律師函通知表示善意提醒。最終決定以訴訟方式處理的爭議,委托專業律師提訟主張合法權利。
二、合同管理制度與企業風險管控
合同管理立足于企業法律風險管控,有效的保障了企業發展的穩定環境,保障了企業的經營安全和長遠發展。面對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企業之間依賴合同形式保障各方權利義務,合同管理制度在企業法律風險管控中占據核心地位。提高企業的合同法律風險管理能力會提高企業整體競爭力,為企業帶來高利潤的回報。
(一)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管控體系
1.合同管理制度建設:企業應當先簽訂合同后辦理業務,例外情況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辦理業務,良好的合同管理能夠在法律范圍內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以免受到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企業應當制定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合同管理辦法》、《合同管理流程》、《授權委托管理辦法》、《印章管理辦法》等制度,進行體系化的法律風險管控。合同管理不是經營業務的附屬程序,堅決杜絕事后補辦合同行為,業務辦理完畢又補辦合同手續讓整個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虛設。雖然無紙質合同的實際履行,如符合《合同法》規定也是有效法律行為,但這種情況使企業承受巨大法律風險:對于合同中標的物數量、質量最終認定方式,以及履行時間、地點、方法等方面的約定容易出現爭議,沒有紙質合同作為認定和主張的依據,這些爭議無從確認和查證。
2.資信調查與建立信用檔案:合同申辦部門負責收集和提交合同相對人資信材料,包括合同履行應當具備的資質證件、營業執照、質量證件或法律文書、專利證書等文件。確認對方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有重要法律意義,這些因素直接影響出現爭議后的法律請求效果。對簽約人的授權委托授權書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核,避免因無權產生法律風險。一些企業沒有謹慎考察相對方主體資格,導致合同歸于無效或效力待定,或者與無履約能力當事人簽訂合同導致合同陷入履約障礙。合同簽訂后全程登記履行情況,建立客戶資信檔案并進行信用評級。
3.合同條款審核:企業經營合同大多是常見類型,依照《合同法》我國承認各種符合成立和生效要件的無名合同,締約各方應當誠信履行、善意履行、依照合同目的促成履行。經營過程中使用的格式條款合同,制定十幾條主要關鍵條款反復使用,格式條款不能避免法律風險。條款最終由經辦人填寫,其中空白項和附則(其他約定)的填寫中存在巨大法律空間,經辦人在填寫時,與簽署普通合同有同等法律風險。因此,簽署格式條款同樣需要嚴格審核,無論何種類型合同,應當由專業法律工作人員或律師逐一審查合同條款。
4.合同的印章管理:合同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是簽署合同的關鍵,依照《合同法》規定:約定加蓋印章生效的合同,自加蓋印章并符合生效要件時生效。企業經營合同一般約定加蓋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除非特別約定,財務專用章或部門印章不能用于簽訂合同。合同印章由專門部門保管和使用,未經會簽手續并經分管經理同意,業務員不得隨意使用公司印章。需要攜帶外出的使用的,應當由經理批準按流程使用并及時歸還。
(二)聯網審批流程的法律風險管控
1.聯網審批的監管優勢:現代企業采用合同聯網審批流程具有監管優勢,重視和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是法律風險管控的發展趨勢。在網絡系統中上傳的合同電子數據長期保留在數據庫,系統能立即發現和記載違規行為。這種監控模式提高了企業法律風險管控效率:法務部門網上管理人員可以全程監督合同業務,聯合會簽部門的辦理情況直接在電腦系統顯示,避免了各部門相互推諉;在網上可以隨時核對合同條款、查閱審批信息,有效減少了工作失誤;由于流程的公開性和互動性,經辦人對于提交材料更加謹慎。聯網審批通過的合同,由經辦人確認后上報合同管理部門加蓋印章,大幅度提高監管效率。
2.紙質資料的網上流程銜接:紙質合同的簽署和監管,是企業法律檔案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合同檔案是司法過程中的重要書面證據,這項工作從形式審查到實質審查都直接關系企業利益。實行合同管理聯網管理平臺的企業,申報的各項數據應當與紙質合同檔案完全一致,簽署過程中合同文本在內部網絡上傳遞和儲存,經聯合審批并上報經理批準后,依照審批情況簽署紙質合同,這種公開審批的模式使得決策者更加審慎。各部門有獨立的賬戶和密碼,對合同管理全程有效的管控,各部門相互之間配合、相互監督,紙質材料與電子文件相互印證一致。
(三)合同檔案在法律風險管控中的利用
1.合同檔案的整理利用:紙質同檔案屬于法律風險管控的重要文件,監管部門審查合同履行全程并立卷存檔,合同回收采取統一的編號和歸檔方法,按照“資本輸出類”和“資本輸入類”對合同檔案進行科學分類。建立合同目錄包括(1)合同文本原件,包括補充協議、備忘錄等資料;(2)資信檔案,包括各類與合同有關的證件、質量文件、專利文件等資料;(3)部門聯合會簽單,包括經理批示、各部門會簽、履行情況備注等文件;(4)財務單據,包括借款單據、賒銷單據、銀行單據等資料;(5)法律文書,包括授權委托書、履行情況備注等其他法律文件。
2.合同業務的全程督辦:依照合同檔案進行全程督辦,發現違規行為依照合同管理辦法問責。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控,順利履行完畢的合同登記后存入檔案;沒有合適履行的合同注明原因并及時督辦;出現爭議的合同,將合同檔案上報法律事務部門處理,避免出現超過訴訟時效的情況;進入訴訟程序的合同糾紛,委托法律專業人員或者律師進行維權,建立法律風險檔案。通過系統化、全程化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對企業法律風險進行管控。
三、結語
隨著我國依法治國工作的全面推進,企業更加重視法律風險管控工作。雖然現階段有很多工作要進行完善,但令人欣慰的是,我國的合同管理水平正在大幅度提高,企業的法律風險管控工作逐步走向科學化和精細化。市場經濟法制化體是社會的巨大進步,也是法律事業蓬勃發展的重要信號。在全體法律人的探索和努力下,基于對于合同管理制度與企業法律風險管控的不斷研究和實踐,將形成更加規范、誠信、安全、文明的市場環境,促進我國經濟繁榮發展。
作者:范曉偉 單位:西北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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