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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互聯網金融風險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操作風險是指互聯網金融由于不完善或有問題的操作過程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險,風險源可能來自參與者、系統或外部事件?;ヂ摼W金融在發展的過程中由于人監督不存在或不夠和內部制衡機制不完善極有可能使得內部業務活動和流程的改造出現操作風險。特別是沒有專門的互聯網金融操作風險管理機構來統籌管理、協調這些金融環境的工作,極易出現控制的重復和管理的真空地帶,或對同一環節產生不同的控制標準和辦法等現象,并有可能導致大規模數據泄漏風險,讓參與者無所適從。
二、互聯網金融存在法律風險
當互聯網金融參與者在遵守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原則的過程中,因為無法滿足或違反法律要求,導致互聯網金融參與者不能履行合同將可能給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稱之為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主要強調互聯網金融參與者所簽署的各類合同、承諾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執行能力。法律風險具有多樣性,主要表現為:互聯網金融合約不能受到法律應予的保護而無法履行或金融合約條款不周密存在法律風險;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跟不上金融創新的步伐,使創新金融交易的合法性難以保證,交易一方或雙方可能因找不到相應的法律保護而遭受損失的法律風險;各種違法及不道德行為給互聯網金融安全構成威脅帶來的法律風險;互聯網金融客戶隱私權及各權益被侵害的法律風險;互聯網金融境外業務中的法律沖突風險;互聯網金融參與者如果違反法律法規,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風險。
三、互聯網金融存在清算風險
在互聯網金融交易和結算時,因參與者的支付能力或業務處理等問題造成不能按合同結算所形成的風險稱為清算風險。具體包括參與者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業務風險等。其中信用風險是指參與者不能支付而造成無法按合同進行結算;流動性風險和業務風險是指因業務失誤造成無法按合同期限進行結算,參與者必須要籌措資金的風險。由于互聯網金融涉及面廣、金額大所以當利率、匯率、信用、技術、流動性等波動過大時,互聯網金融參與者股本不足以抵償一種或幾種風險引起的損失時,就必然產生清算風險。
四、互聯網金融存在系統性風險
信用風險。互聯網金融雙方有一方在合同到期時不履行其義務就會導致信用風險?;ヂ摼W金融的一切業務都是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開展的。這種虛擬性的服務方式使得業務開展的雙方可以在不同地點不見面就能發聲聯系,這使雙方的身份以及業務開展的真實性的驗證難度增加了很多。增大了在身份確認、信用評級方面的信息不對稱,從而增加了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互聯網金融機構因沒有足額的流動資金滿足客戶隨時隨地對現金的需求而導致的風險。風險的測量主要考慮電子貨幣的規模和余額。因為電子貨幣是在現有實際貨幣的前提下發行的,是一種虛擬的數字化了的交易媒介。客戶在收到這種虛擬的貨幣后,并沒有完成最終的支付,還要等收到等額的在現實社會中流通的實際貨幣才稱得上完成了交易。這就需要電子貨幣的發行機構即互聯網金融機構滿足流動性要求。支付和結算風險?;ヂ摼W的快速發展使得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都在網絡上進行成為可能,甚至產生了國際化的支付和結算系統,突破了傳統金融的地點限制;隨著上網人數的增加,互聯網金融的客戶群體也逐步擴大,這也使得其經營業務環境具有很大的地域開放性,從而大大增加了支付和結算風險。法律風險。互聯網金融發展迅猛,各種產品層出不窮,因此總是缺少對其的監管或監管立法模糊不清。目前的相關立法也主要聚焦于傳統金融業務,缺乏有關互聯網和金融業相結合的配套法律法規。因此,如果簽訂了互聯網金融方面的合同就很可能陷入不必要的糾紛,增加了交易成本,甚至會影響該行業的持續發展。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特點
一是并存性。即傳統金融風險與新興金融風險并存,互聯網金融的出現甚至能改變金融的功能和本質,傳統金融的系統性風險流動性風險仍然存在。同時,互聯網金融又有可能有新的風險相伴而生,這樣互聯網金融風險是傳統風險與新興風險并存。二是多樣性。因為互聯網金融內涵豐富類型較多,而且呈現不斷成長發展新興業態,其風險的類別和內含也呈多樣性的特點,隨著互聯網金融的不斷創新和反風險的增強,還可能會出現新的風險。三是虛擬性。網絡經濟互聯網金融都有虛擬性的特點,金融業本來就具有虛擬經濟的特點,互聯網金融交易又幾乎全部在網上進行,交易的虛擬化更加突出,其風險也在虛擬化中發生,因此互聯網金融風險具有很強的隱含性,這也給治理增加了難度。四是速發性?;ヂ摼W金融風險可能會迅速發生,其業務具有遠程快速發生完成的特點,資金運轉速度更快范圍更廣,支付結算更加快捷,因而其風險事故的可能性也越大,一旦出現了失誤,回旋余地很小,補救成本卻相當大。
三、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控制
這里討論的是互聯網金融所特有的風險控制方法:技術性風險、信用風險、法律風險和系統性風險。
(一)互聯網金融技術性風險的控制方法
一是改進互聯網金融業務開展環境。加大對計算機硬件設施的安全保障投入,提高整個計算機系統的防入侵、防病毒能力;在網絡方面應用身份驗證和分級授權等安全注冊登錄方式,并且對非法用戶加以限制以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的門戶網站的安全訪問。二是加強數據管理。將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納入到整個金融體系發展規劃中,視其為金融體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制定統一的技術標準,使互聯網金融系統內相互協調,提升對各項風險的檢測水平;通過數字證書的辦法為其業務主體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三是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技術。信息技術在互聯網金融的有序開展過程中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為降低技術風險,應著力開發一些新型的防攻擊防病毒能力強的技術手段。
(二)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控制方法
充分利用互聯網時代大數據建立征信平臺。想要從根本上解決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信用風險,第一要務是大力推動以大數據為基礎的征信平臺,實現全社會信用信息,比如主體的履約能力,交易記錄等的收集、匹配和數據化。建立一個全社會通用的信用查詢和調用體系。做到互聯網金融機構能根據該征信平臺進行信用風險評估,并通過一定的專業化征信數據降低信用違約風險。創新監管體系?;ヂ摼W金融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監管方法和力度應適應它的發展,針對它與傳統金融的區別對現有法規進行完善、創新。形成既有專業分工又能夠統一治理的機制。培育信息公開透明,保護以消費者利益為核心的金融市場環境。提高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信息透明度主要在于實現財務數據和風險信息的強制披露。另外,向消費者進行知識教育,使消費者能充分認識到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不同之處,增強其對新興金融模式的風險認識。
(三)互聯網金融法律風險的控制方法
首先,正當收集和保護信息?;ヂ摼W金融行業的從業人員在收集客戶信息時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得到客戶信息后要給予適當保護。根據2007年公安部頒發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按照信息系統破壞后所造成的損失程度分成五個等級,并對信息系統的不同安全等級進行分級保護管理。從業人員應熟知相關法律法規,在安全程度達標的平臺上操作。只有這樣,當計算機網絡系統被破壞導致信息泄露時,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免違法責任。其次,要強制規范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規章適度。面對正在飛速發展的互聯網金融各產品領域,國家法律制定顯然不能緊跟其步伐。因此,將行業章程對該行業的有效規范強制起來就顯得尤為重要,自律規章制度作為社會自生規則也應該發揮其規范價值。此外,監管機構應適當的寬容。中國近幾十年來長期壓制民間的金融發展,如果繼續之前的政策,互聯網金融會發展的很緩慢。監管者應在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間找到平衡點。以前中國金融業依靠政策保護現象嚴重,形成了高度壟斷的金融市場環境,行業內競爭不充分,傳統金融機構獲取了暴利,這些問題并沒有促使法律得到有效調整。壟斷帶來的負面結果之一就是能夠給小微企業和普通人提供的金融產品及金融服務的水準都很低端。不可否認,互聯網金融以其普惠、分享、便捷等不同于傳統金融的特點,在整個金融系統內獲得了巨大的發展空間。所以,監管機構在打擊那些觸犯法律法規的從業機構或從業者時,也應鼓勵和支持金融行業的創新以維持積極正當的競爭秩序。
(四)互聯網金融系統性風險控制的方法
1.1成本低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進行資金交易的雙方可以通過網絡平臺了解對方的信息,根據彼此的利益需求,制定合適的交易定價、交易內容等,實現資金交易。利用網絡平臺進行金融交易,可以節省開設營業網點的資金,消費者直接通過網絡平臺了解金融產品,這有效地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促進了金融產品的銷售。
1.2效率高互聯網金融業務是以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科學技術為支撐,可以為用戶快速地進行金融產品計算、辦理金融相關業務等,促使金融交易和金融業務快捷便利地進行。
1.3覆蓋廣當下網絡技術的有效覆蓋,促使互聯網金融業務可以在網絡環境下順利進行,用戶可以不受地域、時間的約束,隨時隨地地進行金融產品查詢、購買等行為,這充分說明互聯網金融覆蓋面較廣。
1.險大之所以說互聯網金融風險大,是因為當前我國信用體系還不完善,對于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法律約束存在一定缺陷,因而網絡詐騙、金融違約等問題層出不窮。另外,我國互聯網的安全程度并不是非常高,容易遭到黑客、病毒的侵襲,使得互聯網無法正常運作,這會給互聯網金融的運行造成嚴重的影響。
2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金融風險
作為互聯網技術與金融全面結合的產物,互聯網金融擴大了金融業務范圍,降低了金融成本,提高了金融業務辦理速度,但它存在的金融風險同樣不可忽視。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金融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2.1技術風險互聯網金融以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作依托,在開展和執行各項金融業務的過程中各種技術的應用是非常關鍵的。保證各項技術的有效應用就意味著互聯網金融業務可以有序、合理、快速地實施。然而在應用各種科學技術的過程中,也可能出現一些技術問題,致使互聯網金融的運作受到影響。綜合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實際情況,互聯網金融存在的技術風險有三方面。
2.1.1系統性的安全風險互聯網金融系統性的安全風險與計算機網絡技術應用是否合理、有效有很大關聯。目前常見的系統性安全風險主要表現為:
(1)加密技術不完善。依靠計算機系統,互聯網金融業務才能順利的開展和執行。但在應用計算機系統的過程中如若加密技術不完善,一旦黑客攻擊或病毒侵襲,保存在計算機系統中的金融信息將會被破壞或盜取,系統終端可能被攻擊,致使互聯網金融受到重創。
(2)TCP/IP協議的安全性較差。目前互聯網采用的傳輸協議是TCP/IP協議族,此種協議最大特點就是信息溝通流暢,但存在的最大缺陷是安全程度低。這使得目前互聯網金融安全防范效果不佳,信息傳遞、資金轉移過程中容易被盜取。
2.1.2技術選擇風險因為互聯網金融存在系統性的安全風險,所以選擇適合的互聯網金融技術來解決安全問題是系統維護者需要仔細考慮的,但互聯網金融技術的選擇也存在風險。如若互聯網金融技術設計存在缺陷或操作不當,可能引發信息傳輸低效、技術運用效果不佳等問題,致使互聯網安全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反而給互聯網金融帶來更大的危害。
2.1.3技術支持風險由于互聯網技術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機構受技術限制或運用成本有限等因素的困擾,互聯網金融所應用的技術不能夠及時地更新或更換,這使得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實施受到一定的限制,在進行某些高端服務的過程中技術難以滿足要求,如若強制應用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壞。所以,互聯網技術支持不到位也會影響整個互聯網金融的運行,容易給互聯網金融帶來技術支持風險。
2.2業務風險
2.2.1操作風險從互聯網金融的安全系統來看,互聯網賬戶的授權使用、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管理系統、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機構與客戶的信息交流等與互聯網安全操作有很大關聯。如若互聯網操作過程中交易主體出現操作錯誤,可能會導致業務風險產生。由于互聯網金融業務是在虛擬環境下進行的,交易主體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操作規范、操作要求、操作流程等方面不夠了解,交易主體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操作失誤,極大程度降低了互聯網金融安全性,給互聯網金融業務帶來風險。
2.2.2市場選擇風險互聯網金融業務如若出現市場選擇風險,其來源主要是互聯網金融業務信息不對稱以及信息不對稱情況下互聯網金融市場出現“檸檬市場”。所謂互聯網業務信息不對稱是指在虛擬的互聯網環境下,金融業務主體為用戶提供不準確、不恰當的信息,這使得市場選擇欺騙性,可能使用戶丟失資金,此種情況不利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在互聯網金融業務信息不對稱情況下產生的“檸檬市場”是指在起步階段的互聯網金融環境中,金融產品定價低、服務質量差的金融業務被廣大用戶所接受;而金融產品定價高、服務質量高的金融業務不被接受。這種不良的市場選擇現象不利于互聯網金融良性發展,容易給互聯網金融帶來市場選擇風險。
2.2.3法律風險雖然我國出臺了《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電子簽名法》《、網上證券委托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但我國互聯網金融還處于起步階段,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立法比較落后和模糊,相關監管規定還處于滯后狀態,即監管空白,致使互聯網金融業務在實施的過程中,一些不良人員鉆法律的空子,開展不正規的金融業務活動,給互聯網金融帶來一定的風險。所以,不斷地完善互聯網相關法律法規是降低互聯網金融法律風險的關鍵。
3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的有效措施
3.1構建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構建完善、健全的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可以提高互聯網金融業務運行的安全性,降低互聯網金融風險。對于互聯網金融安全體系的構建,主要從兩方面入手。
3.1.1改善互聯網金融的運行環境為了保證利用計算機系統進行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可以有效地實施,應當對計算機系統的防火墻、密銀等安全防護功能進行強化,增強計算機系統的安全性,避免其受到黑客或病毒的侵襲,以此來保證互聯網金融業務在安全的環境中運行。
3.1.2加強數據管理為了保證互聯網金融業務信息或數據不被盜取、破壞,以及丟失,應制定統一、合理、有效的技術標準規范,按照此標準規范,選擇適合的互聯網金融技術,并且設計制訂合理的技術應用方案,科學地運用互聯網金融技術,加強互聯網金融實施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降低互聯網金融技術風險。
3.2健全互聯網金融業務風險管理體系風險管理的有效實施,可以對互聯網金融業務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監督、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互聯網金融業務實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當然,確?;ヂ摼W金融業務風險管理有效應用的關鍵是建立健全的互聯網金融業務風險管理體系。風險管理體系可以調險管理制度、約束風險管理、優化風險管理環境等,監督風險管理有效實施。建立互聯網金融業務風險管理體系時,需要注意兩方面:其一是加強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內部控制,通過制定完善的金融風險防范制度、安全管理辦法,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等來有效的控制互聯網金融業務,促使金融業務有序、規范、合理地實施;其二是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客觀的企業信用評估體系和個人信用評估體系,通過信用評估體系對參與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業、個人信用進行評估,確定個人或企業信用良好的情況下,允許雙方進行互聯網金融業務。
3.3加強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法制體系建設對于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不健全的情況,應當加強互聯網金融法制體系建設,不斷地完善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約束互聯網金融業務,為促進互聯網金融的良好發展創造條件。對于互聯網金融法制體系的建設,可以通過加大互聯網金融的立法力度,填補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空白,修改和完善現行法律法規,制定網絡公平交易規則等,以此來完善互聯網金融立法和法律法規,為營造良好的互聯網金融法律環境而努力。
4結語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態勢強勁互聯網金融是在全球網絡經濟與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產生的,互聯網與金融的融合始于銀行金融業務的網絡化。自1995年全球第一家網絡銀行“安全第一網絡銀行”誕生,銀行的網絡金融在全球范圍內迅速鋪開。2013年中國網銀交易規模為1287.8萬億元,大部分銀行的電子銀行替代率接近80%;截至2013年7月,我國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數量已達250家,第二季度交易規模達1064.1億元,環比增長64.7%;截至2013年末,國內P2P行業總成交量達1058億元,貸款存量為268億元,出借人數超過20萬,較2012年200億元左右的規模呈現爆發式增長。與此同時,挑戰傳統證券業務的眾籌模式也開始在國內入駐,并受到投資者青睞。2011年7月上線的“點名時間”,是國內上線最早同時也是規模最大的眾籌平臺,截至2013年7月該平臺已經接到了7000多個項目提案,有近700個項目上線,項目成功率接近50%.2012年堪稱“互聯網金融元年”,自此互聯網金融不僅創新層出不窮,而且競爭日趨激烈。首先,電商巨頭紛紛涉足金融行業,如阿里巴巴開放信用貸款和理財業務,騰訊與中國平安成立保險金融服務系統,蘇寧小貸進入供應鏈金融領域等;其次,銀行系電商也競相上線,如建行的“善融商務”、交行的“交博匯”、招行的“非常e購”等;再次,互聯網金融開始蔓延理財、保險業等行業,如余額寶、人壽聯合快錢共推保險網銷,“三馬”聯合賣財險等,互聯網金融市場上的創新與競爭開始愈演愈烈。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產生及其特殊性互聯網金融活動表現為貨幣和數字化信息在網絡間的傳達與調撥,交易雙方互不明確,交易過程透明度低,這種依附于高科技和虛擬性的特性,對金融風險具有放大效應。互聯網金融所蘊含的風險復雜性主要表現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在本質上具有金融屬性,與傳統金融一樣,互聯網金融活動面臨信用、市場、流動性、操作性、聲譽等一切常規金融風險問題;另一方面,由于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載體是互聯網,互聯網本身附有的虛擬性、技術性以及創新性特點會給互聯網金融附加很多系統性的隱性風險問題。在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和強烈競爭態勢下,互聯網金融也頻繁發生風險案件,顯性風險突出。例如,銀行網站遭遇黑客襲擊、個人金融信息被盜取,P2P網絡借貸行業早期由于基本處在無門檻、無標準、無監管的“三無狀態”,而多次發生“跑路”事件,以及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等情況。同時,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加上互聯網金融本身的行業交叉屬性,目前對其沒有明確的監管制度和可完全適用的法律約束,其發展還蘊藏著“隱性”風險。例如,由于監管的欠缺,不乏有企業打制度的“球”,利用互聯網的虛擬性特點進行網絡洗錢,違規經營發行理財產品,暗箱操作線下業務等,不斷觸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風險底線等?;ヂ摼W金融是互聯網技術與傳統金融全面結合和創新的產物,其風險產生的主要來源有:
(1)對信息技術裝備的依賴,即互聯網金融的一切活動都依托于信息技術的軟硬件裝備,一旦技術出現問題,風險難以控制;
(2)互聯網的“虛擬性”特點,即互聯網金融中的一切業務活動,如交易、支付結算等都在虛擬的電子信息中進行,交易者身份認證難以確認,容易導致信用風險;
(3)金融的跨界經營,如金融“觸電”、電商“淘金”等的發展使得金融的跨界經營已成趨勢,進而導致金融風險的不確定性;
(4)法律與監管的缺失,互聯網金融行為缺乏明確的制度約束,單純的行業自律會積累大量隱性風險。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主要模式類別及特點
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涵蓋了一切依托互聯網展開的金融活動,包括了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的實體機構、平臺中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從商業模式的角度大致可分為六類。綜合而言,互聯網與不同金融市場的融合發展所形成的各種模式類別,不僅傳承了互聯網資源開放化、成本集約化、渠道多元化、用戶行為價值化等優點,同時也更加創新性地細化了我國金融市場業務,有效促進了金融市場的“普惠發展”。但在我國金融業分業監管環境下,各種模式類別發展的多元性也使互聯網金融風險在我國更具復雜性。
三、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殊性
結合互聯網金融的風險來源和商業模式特點,與我國傳統金融相比,互聯網金融所蘊含的風險特殊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風險類別中。
(一)技術性風險互聯網金融對互聯網技術的依賴性很強,互聯網技術性風險會對互聯網金融交易中的資金安全構成威脅。例如,由于網絡及計算機自身缺陷或技術不成熟造成的停機、堵塞、出錯及故障等,以通過病毒、黑客等人為破壞手段構成的網絡軟硬件癱瘓、信息泄露、被篡改等,都有可能導致資金的截留或被盜。同時,互聯網支付密鑰的技術管理以及TCP/IP協議的安全性,對承擔金融活動中資金主體的資金安全性來說也面臨考驗。因為互聯網金融活動的交易信息完全通過網絡傳輸,在這過程中存在非法盜取、篡改以及個人信息泄露風險。據《2012中國互聯網網絡安全報告》顯示,2012年我國有84.8%的網民遇到過個人資料泄露、網購支付不安全、遭釣魚網站等網絡信息安全事件,總數達到4.56億人次。此外,在技術支撐上,很多互聯網金融機構往往通過購買外部技術支撐來解決內部技術和管理問題,而在互聯網技術設備上我國又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優勢,國外進口的互聯網軟硬件設施對我國的金融信息安全問題存在的隱患也不得忽視。
(二)虛擬性風險一方面,互聯網的開放性給社交活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信息分享平臺,但其“虛擬性”特點也給海量交易者身份、傳遞信息的真偽判斷帶來明顯弊端,容易引發互聯網金融活動中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例如,在虛擬的互聯網金融市場服務中,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客戶大都會根據行業服務的平均質量來確定預期購買價格,可能會出現“低質量”金融服務機構驅逐“高質量”金融服務機構的現象;同時,在實際業務中客戶可能會利用自身信息的隱蔽性,做出像網絡洗錢、網絡欺詐等不利于互聯網金融機構服務提供者的行為。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平臺在金融活動中很多承擔著資金周轉功能,如第三方支付、電商系金融等,相比傳統金融的線下嚴格審查,互聯網金融平臺由于“虛擬性”特點,很難對在資金周轉過程中的沉淀資金實施有效的擔保和監管,信用風險指數加大,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動性管理或引發支付風險。
(三)操作性風險相對傳統的金融服務,互聯網金融業務操作風險的特殊性主要體現在:大數據的經營、操作主體的變換、互聯網金融賬戶的授權使用、操作流程設計對網絡系統的依賴,以及真假電子貨幣識別等方面?;ヂ摼W金融風險控制的核心在于對數據的整合、模型構建和定量分析,由于平臺數據獲取主要是基于業務的交易數據,形成維度單一,再加上實際操作中還存在“刷信用”、“改評價”等行為,使得互聯網金融的大數據風險控制在操作中存在風險“有偏”隱患;互聯網金融環境下的操作主體大都是客戶在自有計算機上實現,如不熟悉具體的操作規范與要求,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互聯網交易系統的設計缺陷、安全性以及運行的穩定性等,也可能引發金融業務的操作風險;互聯網金融可能會存在由于沒有樹立良好的信譽而導致的各項業務不能在良好的信用環境下有序展開而面臨風險;互聯網由于時效性和快捷性特點,往往一步小小的操作過失帶來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如金融機構的“烏龍指”事件),而且互聯網通過媒介對信息的傳播速度非???,操作風險會很快進而導致聲譽風險。
(四)法律法規性風險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風險主要體現為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性與現行法律制度的滯后性沖突造成的風險。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但發展非常迅猛,基于傳統金融制定的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很難滿足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需求。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風險主要表現在:一是現有法律的運用風險,即現有法律運用到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難以適用,容易導致交易主體之間的責、權、利邊界不明確,一方面增加交易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對某些金融行為(如虛擬貨幣)本身的違法與不違法難以界定;二是新法律空白風險,即新法律空白可能造成的“搭便車”風險集聚,而互聯網金融由于本身涉及領域的交叉屬性,使得其立法過程很復雜,難度超過傳統金融,如實名制和客戶隱私保護兩難問題的解決等,更加劇了這種風險的不確定性。
(五)監管覆蓋風險首先,互聯網金融大都存在跨界經營,如電商系金融領域,這對我國傳統金融的分業經營界限及分業監管模式提出了挑戰。目前,互聯網金融模式中除了金融機構的信息化金融受原監管機構約束外,僅第三方支付企業的法律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認可,受央行支付結算司監管并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作為行業自律性組織約束。而像P2P網絡借貸、眾籌等新型互聯網金融形勢,雖然2014年上半年已被分類歸口于銀監會和證監會監管,但相應的監管法規建設任重道遠,短期內監管的灰色地帶仍會存在。其次,互聯網金融由于其自身的行業交叉屬性,與傳統金融相比風險誘發的因素多樣化,加上其虛擬性、信息量大、傳播速度快,導致監管的全面跟蹤難以識別,這也進一步加大了監管的難度;再次,在全球化背景下,頻繁的互聯網金融跨國交易打破了地域限制,這種趨勢對單獨的國內監管也提出了挑戰。
四、互聯網金融特殊性風險的防范與監管策略
(一)從互聯網技術層面構筑互聯網金融運行安全體系計算機互聯網技術安全體系是電子金融與電子商務活動安全的基礎,技術層面的互聯網金融運行安全防范體系包括:操作系統安全穩定、防火墻技術、虛擬專用網技術、入侵檢測技術以及金融信息、數據的安全防范技術等?;ヂ摼W金融運行安全體系的構筑,首先需在硬件方面保障互聯網運行的安全環境,應加大對計算機物理安全措施的研發投入,增強互聯網系統的抵御和防攻擊能力。同時,在互聯網金融交易體系的信息安全上,應加強基本加密技術、安全認證技術以及安全應用標準與協議三大層次的技術支撐,這是網絡金融和商務活動的支付體系和各種業務應用系統的發展基礎。
(二)從金融屬性層面規范互聯網金融操作流程,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和內控體系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本質是金融屬性,在業務層面,不論是有金融牌照的企業還是其他形式的網絡借貸公司,都應從金融風險的角度充分認識金融信息化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嚴格規范操作流程,審慎管理信用、流動性等其他風險。針對互聯網金融的行業交叉性和金融屬性,其風險管控不僅需要建立信息科技風險評估、管理、預警的機制,還要在嚴格內控體系的基礎上,對業務操作流程的規范管理、資金流動性管理、信用風險管理等方面建立金融風險的防范制度。如,對流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風險應從互聯網技術和金融兩個層面進行標準化管理;對P2P模式中存在的“多對多”、“資金池”、“期限錯配”等流動性風險隱患應盡早進行規范;對互聯網借貸中由于信息不對稱及無抵押品問題帶來的風險隱患應設計出相應制度等。
(三)從法律法規層面加大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立法力度20世紀70年代歐美國家開始對互聯網金融進行法律法規建設,采取的方式是對仍然適用的法律繼續沿用,對不適用的法律進行修訂完善,同時制定相關新法規以補充覆蓋。經過幾十年的發展與完善,歐美逐步建立起了涵蓋交易規則、交易保護、制度標準等內容的互聯網金融法規體系。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建設借鑒國外經驗,可以從三個層面加大力度:一是梳理與互聯網相關的現有法律法規,結合互聯網金融特點加大基礎性立法工作,如明確互聯網金融交易主體的責權利、行業準入門檻、交易行為規范等;二是修訂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的配套法律體系,如修訂現有法律體系中對互聯網金融不適用的條款,完善對互聯網犯罪責任追究的法律規范;三是補充制定有利于互聯網健康發展的行業法規,如互聯網公平交易規則、消費者權利保護以及安全法規等。
(四)從監管層面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體系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需處理好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的辯證關系,做到有保有壓。目前,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的完善:首先,要理順各類互聯網金融模式的業務范圍,并在此基礎上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體、監管對象和監管范圍,在監管模式上應根據我國金融市場特性,建立跨部門的監管機制,協調分業和混業創新監管模式;其次,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交易活動的快速、頻繁和虛擬性特點,監管部門應通過信息技術加強非現場監管,并有效建立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再次,對互聯網金融的跨國活動,監管部門需聯合其他國家的監管機構,加強聯動實施統一監管。
1.互聯網金融的概念。
1.1互聯網金融是指依托于互聯網等一系列的現代科技技術,實現資金融通的一種新興金融服務。它具有“互聯網”和“金融”的雙重身份,將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滲透到了傳統金融業務。理論上任何涉及到廣義金融的互聯網應用,都應該是互聯網金融。
1.2互聯網金融具體可以分為六大模式:(1)第三方支付。指具有一定實力和信譽的非銀行機構通過互聯網技術與銀行進行合作,成為用戶和銀行支付業務的中介,目前該模式已經不局限于互聯網,更是覆蓋了線上線下的各種生活場景。典型代表:支付寶、財付通。(2)P2P網貸。也叫做點對點信貸。第三方互聯網公司負責搭建交易平臺,借貸雙方通過平臺尋找到合適的交易伙伴。網站平臺通過合理的機制設置來盡量保證交易的公平和安全。目前有純線上模式和線上線下結合模式兩種。兩種模式的主要區別是前者不結合線下審核,后者需要平臺采取入戶調查的方式進行審核。(3)大數據金融。指海量的數據通過系統的分析,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全方位的信息,通過數據的分析可以掌握交易和客戶習慣、特點等信息,并進行科學的預測,使得金融機構的營銷更加有效率。(4)眾籌。指項目發起人依靠互聯網傳播的特點向網友籌集項目資金,向公眾展示創意項目的同時,還可以獲得所需要的資金。眾籌的項目種類繁多,包括新產品研發項目、藝術展覽等。(5)信息化金融機構。指運用互聯網為代表的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服務產品進行改造或重構,從而實現經營、管理全面化的金融機構。(6)互聯網金融門戶。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臺。通常采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臺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
1.3互聯網金融的特點。(1)金融服務基于大數據。大數據是信息時代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金融行業是大數據的生產者,同時也是高度依賴大數據的行業,互聯網金融更是將大數據作為自己的核心資產,與傳統金融業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ヂ摼W行業中“用戶行為分析”是指通過數據統計分析用戶的習慣甚至身份特征,從而進行網絡營銷活動,這一切也是基于大數據基礎之上的。(2)服務小眾化。傳統銀行的金融服務主要是針對有一定規模的客戶,就是經典的“二八定律”:百分之二十的客戶創造百分之八十的利潤,處于“長尾”的客戶是不創造利潤或者創造很少的利潤。而互聯網金融則更多地在爭取小微用戶,由于小微用戶有需求多樣化個性化的特點,因此與傳統金融往往格格不入,互聯網金融在服務小微用戶時有著天然的優勢。(3)金融服務高效、便捷化?;ヂ摼W金融業務主要通過網絡系統完成,用戶不用到銀行進行排隊辦理業務,只需要簡單的操作就可以省去大量的時間和物質成本。以支付寶錢包為例,用戶購物可以不需要事先開通網上銀行,只要通過淘寶賬戶就可以完成購物到付款等一系列的活動。(4)成本低。資金供求雙方可以在網上自行進行交易,不需要傳統中介,免去了很多交易成本。金融機構也可以避免實體營業店的投入和運營成本。
2.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概念。
由于互聯網金融具有“互聯網”和“金融”雙重身份,因此它在面臨傳統金融風險的同時還要面臨互聯網自身的風險?;ヂ摼W金融的特點決定了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征。
2.1技術風險。互聯網技術本身存在著缺陷,防火墻以及反黑客技術并不完善,因此很容易被病毒或者不法分子攻擊造成損失。此外,計算機操作系統本身存在漏洞,容易受到計算機病毒的入侵,使得用戶信息被盜取。病毒的快速擴散和傳染性使得風險范圍更加難以控制。除此以外交易平臺的缺陷也會對交易的雙方帶來不確定的風險,例如當打折促銷日來臨,由于數據量的集中處理,容易出現交易平臺不穩定,服務器宕機等現象。
2.2系統性風險。系統性風險指由于單個或少數金融機構破產或損失使整個金融體系崩潰的風險。系統風險往往是由經濟波動等突發事件導致的一連串效應,并且持續產生惡性循環的后果?;ヂ摼W金融風險的出現不僅僅對自身造成危險,同時也將風險傳遞給傳統金融行業。
2.3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雖然有清償能力,但無法及時獲得足夠資金應付資產增長或支付到期債務的風險。流動風險形成的原因更加復雜和廣泛,它具有不確定性、沖擊破壞力大等特點?;ヂ摼W金融交易更加頻繁,價格波動性強,流動性風險更高。2.4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金融市場中最為典型的風險之一。它主要是指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契約的義務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ヂ摼W金融中的信用風險與傳統金融一樣,會出現借款人違約的情況,例如P2P借貸,電子商務平臺幫助雙方確立借貸關系之前應當有一套合理的模式防止信用風險,例如對借款人資質的審查應當必不可少?;ヂ摼W金融不斷涌出各種創新產品,新的產品也隱藏著新的風險,例如相關的協議條款不完善,會導致用戶的損失。2.5金融監管滯后?;ヂ摼W金融企業推出的運作方式和標準尚無專業的法律規范,因此網民在享用互聯網金融服務的同時,要面臨著法律空白的風險,出現業務糾紛時沒有法律條文作為依據。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概述
1.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
1.1金融監管是指政府通過特定機構(如中央銀行)對金融交易行為主體進行某種限制或規定。監管的對象包括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金融監管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少金融行業的風險,避免由于金融機構倒閉等風險波及整體經濟?;ヂ摼W金融監管在傳統的金融監管基礎之上又具備了互聯網的特點。由于互聯網金融多與網絡技術相關,因此交易的"虛擬化"使得交易對象和交易過程更加不透明,信息的更加不對稱性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突出的一個難點。
1.2面對互聯網金融風險,金融監管機構應當根據其特點采取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
(1)嚴抓技術安全?;ヂ摼W安全技術是金融行業在互聯網上健康發展的基礎,金融機構應當加大金融系統安全性的投入。監管當局也應當建立配套的監管制度,將信息安全科學化、規范化。除此以外,從事金融服務的互聯網公司也應當加強自身系統的健壯性,包括緊急情況的處理方法等,從互聯網技術環節盡量避免互聯網金融的技術風險。
(2)加強信息透明度。互聯網金融交易的虛擬化使得交易雙方的身份難以確定,并且由于交易過程的網絡化使得其缺少嚴格的線下監督。監管當局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將實體的交易場所搬到互聯網上,從事互聯網服務的企業也應當積極配合監管當局收集交易對象的信息、交易內容的信息,使得信息更加的透明更加地準確,增加信息的真實性。
(3)建立完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是金融監管法制化、規范化的前提保障。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特點,法律法規應當具有可操作性,規范操作細節。除此以外,應當加大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罰力度。
(4)加強金融監管國際合作。金融市場有全球一體化的特點,因此應當對各國金融服務制定統一的監管標準,并且加強各國金融監管機構的合作性,使得跨國金融交易更加安全可靠。
2.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分析。
2.1在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環境中,由于第三方支付發展時間較長,發展相對成熟,針對另外五種金融模式的相關法律定位并不明確。
2.2國外的互聯網金融起步較早,監管體系相對成熟,借鑒學習國外金融監管經驗對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有很大的益處。
(1)優勝劣汰是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有效法則。監管當局應當及時清除不合格的互聯網金融企業,而作為消費者應當理性地選擇規范的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業務的交易,保證交易雙方處在透明公正的交易環境中。
(2)大數據的檢測與分析。監管當局應當及時掌握最大限度的真實數據,并根據這些數據做出有效的分析,明確監管的計量標準、風險識別的標準。
(3)確定監管主體,加強流程監管。明確各個模式的法律定位以及監管主體,監管職責明確清晰。
(4)加強信息披露。監管當局應當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框架,使得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經營信息、財政信息等公開化,消費者可以根據真實的信息進行交易。該框架有助于提高交易雙方的信任度,使得交易更加頻繁,也為監管當局制定監管制度提供了有效的依據。
(5)嚴厲打擊非法行為。在維護良好的互聯網環境的同時,應當對任何非法的行為“零容忍”,必須及時整治各類的金融違法行為,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
(6)加強消費者金融行業知識以及法律保護意識。培養消費者互聯網行業專業知識,也是金融監管的一個重要目標,在此基礎之上同時引導消費者具有清晰的法律意識,提升風險的預判性。監管當局也應當維護消費者的權利,加大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打擊力度。
三、總結
任何金融產品都是對信用的風險定價,對金融市場管理的關鍵就是對信用風險的管理。互聯網金融所改變的是傳統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無論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如何虛擬化和技術化,核心是金融而不是互聯網技術,因此互聯網金融產品同樣是對信用的風險定價,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管理的關鍵也是對信用風險的管理。由于互聯網金融具有“互聯網+金融”的雙重特性,決定了互聯網金融市場較傳統金融市場信用風險更加復雜、更加難以防范。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的問題主要來自制度設計缺失、交易過程失控、風控手段缺乏和互聯網應對方案缺位四個方面。
(一)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制度設計缺失1、未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特點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國的《銀行法》、《證券法》和《保險法》都是基于傳統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滿足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監管要求,如為控制傳統金融機構信用風險而設定的資本充足率、杠桿率等規定,對互聯網金融的適用性較弱;對于P2P貸款、眾籌融資等新的融資類業務無相關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領域,雖然我國已經初步構建起網上支付業務的管理體系,但在二維碼支付、虛擬信用卡支付等新興領域,很多政策仍處于空白階段?;ヂ摼W金融市場一旦發生經濟案件,投資者將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維護自身權益。2、監管主體處于多頭和部分監管真空狀態。目前互聯網金融市場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監管,互聯網基金理財由證監會監管,互聯網保險由保監會監管,市場處于分業監管狀態,并且沒有形成互動協調機制;現在互聯網企業多為跨界經營,涵蓋支付、信貸、擔保、保險、基金理財等多個領域,各業務之間存在著大量關聯和交易,由于各監管部門只負責相應職責,因此對于業務之間的關聯和交易存在監管真空;同時P2P借貸、眾籌融資、網絡貨幣等新業態尚未明確監管主體,監管信用風險更無從談起。
(二)對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的監控手段薄弱1、對參與主體的合規性沒有設定有效驗證,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對稱風險?;ヂ摼W金融交易信息的傳遞、支付結算都在虛擬的電子世界中進行,使得市場的信息不對稱風險很大。加之對于主體身份識別、信用違約記錄、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風險評價要素并未設立系統的驗證方案,更加大了互聯網金融交易的信用風險。如第三方支付機構在辦理大額資金匯劃時無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驗工具;P2P網貸平臺風險準備金不足的違規性問題無系統核查、也沒有資本約束設置,目前已發生過多起卷款潛逃事件。2、對互聯網滯留資金沒有實現有效跟蹤,導致信用風險積聚。在進行互聯網金融交易時,首先必須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開設賬戶,之后資金才能在互聯網上流轉。雖然在資金的調撥過程中,依舊離不開銀行的底層服務,但從業務性質上,第三方支付平臺事實上從事了與銀行結算類似的業務。沉淀資金往往會在第三方處滯留一兩天甚至一兩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擔保和監管,大量的資金沉淀會導致其信用風險積聚;當第三方支付平臺在各銀行系統賬戶軋差結算時,每筆客戶資金的來龍去脈變得更為復雜,又相當于屏蔽了外部對資金流向的識別,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上注冊虛擬賬戶的任意主體,都可以輕松實現不同賬戶間的資金轉移(如網絡洗錢)。
(三)對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聯網金融市場由多邊信用共同建立,網絡節點交互聯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波及整個網絡。由于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隱蔽性強,關聯度高,目前還沒有建立有效的風險識別和分析手段。1、未與央行征信系統關聯,信用風險識別手段單一。除傳統的金融機構外,互聯網公司尚無法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相互之間也沒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目前互聯網公司信用風險審核主要依托其網絡平臺,信用風險識別手段單一,對借款人的信用審核完全憑借各自的審核技術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聯網公司作為互聯網金融市場多邊信用中重要的一個環節,其技術風險以及平臺的脆弱性對整個金融網絡的影響不容忽視。2、面對互聯網海量信息,傳統信用風險分析方法難以運用?;ヂ摼W金融市場信息具有無限性、廣泛性、無序性等特點,海量的信用交易數據儲存在網絡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數據庫中,在提取數據進行信用風險分析時,不可避免地被大量無用信息所困擾,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難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斷。
(四)對互聯網金融市場各種非預期事件沒有系統化應對方案一方面,在互聯網環境下,金融市場面對的是開放的網絡通訊系統、不健全的網絡監管、各種非預期的電腦黑客以及不成熟的電子身份識別技術和機密技術,存在著巨大安全隱患,若爆發系統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圍攻擊,將可能導致各類金融資料泄露和交易記錄損失。另一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基礎架構所使用的大部分軟硬件系統均是國外研發,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互聯網金融設備較為匱乏,使得我國整體互聯網金融安全面臨一定威脅。而對于上述因素對金融數據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響,目前還沒有建立相應的系統化應對方案。
二、國際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的經驗
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管理在全世界都面臨挑戰。因為互聯網金融并未改變金融的本質,而美國、英國等成熟市場對各類金融業務的監管體制相對健全,體系內各類法律法規協調配合機制較為完善,能大體涵蓋接納互聯網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顯的監管空白,通過分析總結他們的管理經驗,可以為我國提供參考借鑒。
(一)美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美國作為信用風險管理理念的發源國,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風險管控體系,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美國更加重視對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完善。對于互聯網金融市場這一新渠道業務,美國政府從宏觀到微觀建立了相對完整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1、根據互聯網金融特點迅速補充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對互聯網金融交易過程的風險控制方面,從網絡信息安全、電子簽名、電子交易等方面補充出臺了《網絡信息安全穩健操作指南》、《國際國內電子商務簽名法》、《電子銀行業務—安全與穩健程序》等系列規則。如《國際國內電子商務簽名法》中規定,必須事前向消費者充分說明其享有的權利及撤銷同意的權利、條件及后果等;消費者有調取和保存電子記錄的權利,消費者享有無條件撤銷同意的權利。2、構建嚴密的監管體系并建立互相協作機制。以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為例,出臺了《愛國者法》、《電子資金轉移法》、《誠實借貸法》等法案,并要求聯邦和州兩個層面,采用現場和非現場核查手段重點對交易過程進行嚴密監管,最大限度減少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如《愛國者法》中規定,將第三方支付平臺定位為貨幣服務企業,要在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行網絡注冊,并及時匯報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記錄。3、設立專門信息平臺,對接互聯網金融消費者各類需求。隨著大量金融業務遷至互聯網上交易,各類高科技網絡詐騙花樣百出,對此,美國政府設立專欄網站,實時更新互聯網詐騙、消費者權益受損等案例,開展廣泛的互聯網消費權益警示教育,促進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旨在降低互聯網金融消費損失;此外,美國聯邦調查局和白領犯罪中心聯合組建了互聯網犯罪投訴中心,消費者一旦發現權益受到侵害,可通過電話、電郵和上門等多渠道進行投訴。4、微觀審慎的監管。根據互聯網金融市場變化,對新推出的各類產品制定詳細完善的監管規則。比如對于市場新推出的眾籌業務,主要是從防范風險、保護投資人的角度進行規定:首先是對項目融資總規模限制,每個項目在12個月內的融資規模不超過100萬美元;其次是投資人投資規模限制,根據每個投資人的財務情況對融資規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資人年收入或凈值低于10萬美元,總投資額不能超過2000美元或其總收入的5%。
(二)英國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風險管理英國除了像美國一樣,將互聯網金融納入現有監管框架內、補充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外,還進行了一些有特點的嘗試。1、行業自律組織承擔監管職能。英國英格蘭銀行的金融行為監管局(FCA)負責監管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行為,當然也包括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但因該部門制定互聯網金融方面的法規流程較長,在具體法規流程未出臺前,允許自律性較強的行業協會承擔相關監管職能。如英國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額貸款行業協會,已發展成為良好的行業自律組織,協會章程對借款人設立了最低標準要求,對整個行業規范、良性競爭及消費者保護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2、充分結合現有征信體系,促進信用信息雙向溝通。英國利用市場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體系,可提供準確的信用記錄,實現機構與客戶間對稱、雙向的信息獲??;同時與多家銀行實現征信數據共享,將客戶信用等級與系統中的信用評分掛鉤,為互聯網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資料分享、事中信息數據交互、事后信用約束服務,降低互聯網交易不透明風險。
三、管理體系構建的建議
綜合我國互聯網金融市場管理現狀,參考國際管理經驗,建議從完善制度體系、豐富風控手段和建立互聯網安全標準三方面構建管理體系。
(一)在現有框架下,補充完善互聯網金融法規及監管體系1、加快互聯網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互聯網參與主體進行約束,針對互聯網企業特點制定風險準備金制度,根據互聯網金融業務特征制定市場準入機制;對金融交易過程加大風險控制,建立交易過程監控法規,通過現場和非現場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互聯網滯留資金實行有效跟蹤,對于電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臺數字簽名以及電子憑證有效性的條件和標準;針對網絡金融犯罪加大懲治力度,以降低網絡金融犯罪案的發生幾率。2、根據參與主體特征,建立分工明確的監管框架。傳統金融機構開展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是傳統業務向互聯網的延伸,對其監管已形成較為成熟的體系,其風險主要來自網絡建設和運營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務部等部門可監管傳統金融機構的互聯網建設和互聯網金融運營業務;互聯網企業利用成熟的互聯網運營手段和技術將金融業務嫁接于互聯網,其風險主要來自金融業務相關方面,央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要對其強化金融關聯業務的監管,并且建立溝通協調機制,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地帶。3、發揮行業協會組織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屬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牽頭,與75家機構共同成立了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這被認為是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領域最高水準的行業自律機構,被視為互聯網金融邁向行業監管的過渡性舉措。行業協會可根據創新業務特點,在相關法律法規未出臺前,先行設定行業標準,規范相關業務發展,在促進新業務發展的同時也防止和緩沖風險影響。
(二)建立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信用風險管理手段1、豐富互聯網金融市場信用數據庫,加快配套征信系統建設。一方面,創建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全面采集互聯網金融平臺信息,建立覆蓋全社會的互聯網征信體系數據庫,同時關聯央行征信系統,對比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另一方面,將互聯網金融市場信息傳遞給央行征信系統,實時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數據庫信息,為客觀評價企業和個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數據保障。2、設立互聯網金融投訴平臺,掌握一手信用違約數據??梢詤⒄彰绹淖龇?,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門聯合成立互聯網金融犯罪投訴中心,接受消費者多渠道投訴,掌握市場真實信用風險狀況。同時設立專門網站,實時更新詐騙案例,進行互聯網消費權益警示教育,促進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3、建立面向互聯網市場的信用風險識別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平臺為基礎,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數據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選價值信息,并與傳統信用風險度量模型結合,開發綜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過對數據庫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聯網金融市場評分機制和信用審核機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聯網金融市場屬于新興市場,參與主體多為非專業金融機構和人士,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預測和控制能力相對較弱,可在數據庫平臺上增加信用風險自評模塊,方便互聯網企業通過平臺數據監測自身風險能力、改進業務營運環境,完善金融網絡多邊信用環境。
(一)技術性安全風險
互聯網金融的開展需依托發達的計算機網絡,風險的控制也需由電腦程序和軟件系統來完成。因此,計算機網絡技術本身的安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互聯網金融的有序運行,而計算機網絡技術本身的安全也已成為互聯網金融中最重要的技術風險。計算機病毒、互聯網傳輸故障與黑客攻擊等,都是導致互聯網金融的計算機系統癱瘓的技術風險因素。
1.系統風險。
從互聯網金融的安全系統來看,操作風險涉及互聯網金融業務運營機構與客戶間的信息交流、互聯網金融自身的風險管理系統、互聯網金融賬戶的授權與使用等,這些因素都有可能導致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操作風險。如果交易主體自身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操作規范和注意事項不甚了解,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甚至會在交易過程中間出現支付或結算不成功、流動性不足等問題。在互聯網金融業務具體交易過程當中,操作失誤或安全系統失效都會使得互聯網金融風險加大,從而對金融網絡的支付結算與正常運行產生不利影響。
2.病毒擴散風險。
一旦運行網絡或某個程序感染病毒,則對應的服務器甚至整個交易網絡的安全都受到該病毒的威脅,病毒可透過網絡進行復制和快速擴散,傳染更多的服務器或程序,破壞力極大。在傳統的金融業務中,安全風險只會造成可估的損失和局部影響,而在互聯網金融業務當中,安全風險是系統性的技術風險,這有可能會導致整個網絡的癱瘓和不可預估的損失。
3.身份認證風險。與傳統的U盾驗證不同,預約碼驗證、短信認證、及預留信息驗證等身份認證措施已普遍應用于手機移動支付,而客戶通常在這些方面安全意識薄弱且易受到基于客戶信息的安全攻擊等隱患。
(二)關聯性風險
1.金融企業之間存在的關聯風險。
隨著現代支付業務的發展,支付平臺逐漸趨于統一的發展趨勢日益明顯,這使得金融企業相互間的關聯性日漸加強,互聯互通愈加緊密,這給金融企業的日常經營帶來了很大的便捷,但客戶的個人隱私相關信息一旦在某個關口泄露,將可能會引起連帶效應,客戶在其他的金融平臺的信息也易被盜取。
2.電信運營商帶來的風險影響。
在移動支付方式中,基于手機渠道身份認證的使用越來越多,無卡支付正在成為主流,在互聯網金融的操作過程中,電信運營商為金融服務建立了接入渠道和部分認證信息的發送渠道,運營商所建立的渠道對支付安全性起到越來越大的影響。當前,利用運營商渠道不完善處進行資金的盜竊和電信欺詐已成為電子銀行有關欺詐案的主要作案手段之一。此外,電子銀行的基礎設施—電信運營商建立的接入渠道,其運行的可靠與穩定性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電子銀行系統的穩健運營。同時,來自外包商的網絡鏈接風險的管理也已成為關聯性風險管理的重要課題之一。
3.互聯網企業帶來的風險問題。
隨著新媒體、社交網絡、電子銀行、電子商務的出現與發展,交易數據、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能被廣泛且輕易的搜集到,這對金融交易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出了巨大挑戰。網絡攻擊者可以利用盜竊所得或泄露的客戶敏感信息對其進行欺詐,這也對金融業務的安全保障提出了挑戰。如何對互聯網金融下的信息安全管理、資金與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維護等問題,是金融風險管理的新課題,需要相關監管機構和銀行攜手努力,建立更為完善的監管機制和風險防控體系。
(三)聲譽風險
對于傳統的金融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者來說,聲譽風險帶來的消極影響都是長期存在的。故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機構若無良好的信譽和過硬的客戶關系,其金融業務的有序開展將難于進行。聲譽風險不僅會讓民眾對這家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失去信心,還可能會破壞其原本與客戶之間長期建立的友好關系。因為互聯網金融業務多采用新興技術,其有諸多有待進一步完善的地方,故更容易產生問題,而這些問題都可能會給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者帶來聲譽風險。一旦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機構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不能達到前期宣傳或民眾的期望水平,或其安全系統遭到破壞,都會影響互聯網金融服務提供者的聲譽,從而引發客戶流失和聲譽風險等問題。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新問題的應對方案
(一)進一步加強網絡系統安全管理,確?;ヂ摼W金融系統安全
網絡系統的風險可直接關系到國家層面的安全,而目前我國現有互聯網金融市場主要由外企主導,相關監管部門需要建立科學且嚴格的準入制度和審查機制,政府可對本國廠商自主研發可控的網絡系統提供政策性支持。同時,與國家利益相關的網絡數據與信息,必須要有相關的法律進行約束。
(二)加強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建設
銀行可由專人成立防范網絡攻擊的專業防控人才隊伍,緊跟國際信息技術最新發展動向,做到有針對性地研究防控措施,及時提出預警警示和防控建議,進一步的完善金融銀行的安全防御體系。
(三)加強身份認證機制的建立
針對大額移動支付交易業務中用戶名認證加第三方支付用戶密碼的身份認證方式,建議在短信驗證的基礎上,采用雙因子認證機制進一步增加認證強度,保障用戶安全。具體表現為:使用銀行卡網上交易密碼(或查詢密碼)、短信驗證、網銀key、令牌等驗證方式中的2種因子對持卡人進行驗證,加強對持卡人的身份驗證強度,保證交易的安全性。
(四)提升行業間的相互關聯性風險管理水準
對銀行而言,可通過加強與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及其他金融企業的合作交流,建立制度性的長效合作機制。在管理模式方面,可以建立由專業人員組成負責的風險管理團隊,關注如微信、微博等具有大眾化、快速傳播特性的新媒體輿論,以期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并采取相應應對處理措施,避免不必要損失。網絡金融監管機構,可以通過加強行業監管下的聯合,與工商部門、信息產業管理部門等進行合作,進一步規范電子商務、信息行業等的相關創新業務,有效地促進互聯網金融創新、健康、有序的發展。
(五)提高持卡人風險意識,加強對持卡人權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