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17 17: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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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五”到“四五”,每一個五年普法規劃的實施都對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法律素質和法治意識的提高而產生鮮明的推進作用?!八奈濉逼辗ń涍^各級的努力,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半年后,將進入新一輪五年普法規劃——“五五”普法規劃的實施活動。如何抓好“五五”普法規劃的實施,的確值得各級認真總結和思考。
(一)關于“五五”普法目標的確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礎上進行的,它必然是對“四五”普法的傳承和延伸?!拔逦濉逼辗繕说拇_立要與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法治江蘇、法治政府的目標相銜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標的確立,既要實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層次攀升,體現新的高度的要求?!拔逦濉逼辗ㄒ行碌哪繕?,但新的目標不能定的過高。根據我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我們認為“五五”普法目標應該確立這樣一個目標:即在公民學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質的基礎上,著力培養法治觀念和法治自覺性,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的價值觀和良好法治社會氛圍,不斷提高各級政府乃至全社會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五五”普法目標的確定應當區分不同層次,對不同層次的人員提出不同的要求,在總目標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層次性。如對領導干部與對一般干部群眾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與農村的要求應當有所不同,經濟社會發展較發達地區與相對落后地區的要求應有所不同。我們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識這一總體目標的指引下,對領導干部、城鎮居民、農民群眾、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校青少年以及外來流動人口分別提出具體的普法目標任務。
(二)關于“五五”普法的側重點。
抓重點、促全面,是一種很好的工作方法?!八奈濉逼辗▽χ攸c普法對象和重點普法內容作了要求。實施過程中,我們針對重點對象、重點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拔逦濉逼辗ㄒ巹?,仍然要突出重點普法對象,明確重點普法內容,狠抓重點工作的落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五五”普法取得積極的和突出的成效。
1、繼續抓好重點對象的普法。
推動依法治國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是關鍵。通過20年的普法,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得到增強,法律素質有了很大提高,但領導干部的法治觀念和推進國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覺性并不十分強、十分高,尤其是在當前紛繁復雜的環境下,能夠做到依法執政,沒有很強的法治意識、很高的法律水準是很難勝任的。近年來,許多違反可持續發展要求,不按科學規律辦事,隨意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十分嚴重,其對法治的破壞及其的惡劣影響,多少年都難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應把領導干部作為普法的重點,只是普法的目標側重點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識,而是放在增強其法治觀念、法律素養和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自覺性和實際能力上。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農村普法和流動人口普法是我區普法工作的薄弱點?!拔逦濉逼辗☉攲⑥r村普法流動人口普法作為重點和突破口來抓。最近我們下基層作了一些調查,雖然我們武進在經濟上屬于較發達地區,但從目前了解情況來看,我區農村的普法仍然處于“靠天吃飯”的自發狀態。大多數村民和外來務工人員接受法律知識主要是從廣播、電視、報紙等途徑獲得的。因此,加強農村和農民群眾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須采取措施大力加強。
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重要后備力量。因此青少年應當作為普法的重點并要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企業在推進國家法治建設進程中承擔著重要的角色和責任,因此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普法教育應仍是“五五”普法規劃的重點。
2、扎實抓好重點普法內容的學習培訓。主要是針對各個不同重點對象有針對性確定普法的重點內容。如對領導干部、國家公職人員,主要是進行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不斷強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識。
3、分解落實“五五”普法的重點工作。主要是將五年規劃確定的目標按年度進行分解,并根據具體實際,結合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確定普法的重點工作,按照動員、實施、總結等步驟,層層推進,抓好落實。
(三)關于“五五”普法的運行機制
【關鍵詞】法律宣傳教育;依法治國;小康社會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
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顚S?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參考文獻】
[1]劉建發.“新農村”背景下的農村法治教育[J].世紀橋,2007,(1).
[2]陳萬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至關重要[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7,(5).
[3]馬建新.論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路徑[J].大連干部學刊,2007,(1).
[4]秦暉.農民中國:歷史反思與現實選擇[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關鍵詞】法律宣傳教育;依法治國;小康社會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拔逦濉逼辗ò艳r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顚S?,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參考文獻】
[1]劉建發.“新農村”背景下的農村法治教育[J].世紀橋,2007,(1).
[2]陳萬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至關重要[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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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暉.農民中國:歷史反思與現實選擇[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5]梁文平.我國農村的民主法治狀況及對策建議[J].今日中國論壇,2007,(1).
一些理工科高校的有關部門對學生的法制教育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及財力推進大學生法制教育宣傳。形式主義嚴重,只是在全國法律日等特殊的時間點進行一些活動,其他時期關注很少。宣傳方式陳舊,更多的是發發傳單、掛個條幅、辦個法律知識講座而已,并沒有充分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及媒介,導致宣傳教育活動乏味,難以激發學生熱情。此外,一些高校輔導員在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對科技競賽、評獎評優、貧困生等問題比較關注,而對法制教育重視程度相對不足,對學生的法制意識及知識儲量現狀缺乏足夠了解,也沒有采取相應措施。
二、加強理工科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對策
(一)切實了解大學生的法律知識狀況及需求
第一,設計法律知識調查問卷,主要考察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掌握情況及對法律知識的需求,并對已畢業學生進行信息收集,了解畢業生進入社會后對在校所學法律知識的實際應用情況及對我校法律知識普及的意見。第二,訪談法。采取抽樣調查的方法,選取一部分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的學生進行訪談,深入了解其掌握法律知識的情況,存在哪些必要法律知識的不足,以及其對法律知識的看法。
(二)充實教育內容,采取靈活的宣傳方式
第一,采取情景教學法。選取一批對法律知識感興趣、有一定基礎的學生,在有關專家的指導下,進行公開的模擬法庭、法律知識小品、普法微電影等活動,讓在校生在樂趣與實踐中培養法制意識與邏輯,掌握生活中常見的法律知識。第二,邀請知名的法律界的專家學者對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學生進行專題講座,對基本的法律知識及熱點法律問題進行深入講解,以充實普法活動內容,有利于學生理解、掌握前沿知識,從而更好地實現教學目標。第三,采取游戲競賽與知識競賽。小組游戲競賽法強調小組獎勵、個人責任和成功機會均等。無論基礎好或差的組員,只要努力,都有可能從水平相近的人中脫穎而出,為小組贏得最高加分。這種競賽機制充分體現了成功機會人人均等的思想,可以有效激發所有學生的學習動機。在進行法律知識普及的實踐中,可以采取此項模式,充分激發不同層次學生的學法意識。由有關部分或法律專家撰寫統一的校法制教材,以此為基礎舉辦一次普法知識競賽,以班為單位,分院和年級進行,分為初賽、復賽與決賽,初賽選出各院各年級的優勝者,復賽選出各院的優勝者,決賽由各院的優勝者決出一二三等獎,對獲獎者進行獎勵。第四,組織班級討論。鼓勵班級利用班會在高年級進行每月一次法律、案件的品評與討論,開展“有人向你借錢不還怎么辦?”“有人威脅你怎么辦?”“被人欺騙怎么辦”“遇到倒地老人該不該扶”等主題班會。通過學習和討論使學生的法律意識更強,能夠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三)建立高效的信息溝通及反饋機制
第一,建立多層次的信息交流與互動平臺。充分利用校內網、校內論壇、QQ、微信等網絡工具及平臺,建立多層次的法律信息交流與互動平臺,例如QQ群及微信的公共賬號,對于法律知識信息進行實時更新,讓同學們可以隨時隨地了解最近法制動態,準確把握我國法制建設的脈搏。第二,集合一批有就業指導經驗、有一定職業法律指導技能的老師及校外的有關專家,建立面向全院學生的就業法律咨詢平臺。對學生在日常生活中面臨的法律問題及就業中面臨的就業法律問題提供一對一的咨詢和指導。通過咨詢平臺了解法律普及機制的實際效果。同時,通過調查問卷等方式搜集在本次項目實施的各種活動中學校老師及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并對應地反饋各個階段,做到充實和完善,使本項目能夠循環而有效地運行。
(四)開展“普法實踐”主題活動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
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
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
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
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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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與法制理念樹立情況不容樂觀之間的矛盾
在法律知識與法律理念普及的問題上,法律知識的獲得并不難,難的是法律理念的樹立和法律素質的養成。我們曾經認為普法就對法律條文的傳授,所以在歷次的普法活動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學到多少部法律,記住了多少法律條文,而忽視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國這種“至上而下”的法律宣傳方式是基于我國公民法律知識缺乏和法律意識荒蕪的現實,這種大規模的普法“造勢”也的確在一定程度上扭轉了對法律感覺相對陌生的普通中國人的觀念,讓他們初步地領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這只能治標而不能治本,法律條文再背得滾瓜爛熟,而缺乏必要的認識和理解,對公民法律意識的樹立和法律素質的提高也還是于事無補。
2、人民群眾對法律知識的渴求與法律宣傳內容、途徑、手段過于單一之間的矛盾
隨著我們國家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整個社會的利益關系趨于復雜,各種矛盾也將趨于多發和復雜,人民群眾對于法律知識的渴求也將越加強烈。盡管我們的法律宣傳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偏差,集中體現在:有些法律宣傳并不貼近人民群眾,沒有把人民群眾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對于與公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還不夠;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義務放在首位,較為忽視權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傳的形式仍然過于單一,依舊以傳統的“擺(擺攤法律咨詢)、講(講法制課)、賽(法律知識競賽)、考(法律知識考試)”為主,而忽視了公眾對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樣化。
3、全民法制觀念、意識的不斷增強與針對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普法還有差距之間的矛盾。
經過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制意識得到了明顯增強,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但與此相對應,針對領導干部和國家公務人員的普法仍然有較大差距,少數領導干部和國家公務人員法律素質依然不高,在嚴格、公正、規范、文明執法方面做得不夠,執法違法、執法犯罪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對社會法律秩序的嚴重破壞,使得一般公民對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壞了和諧社會的建立。固然這不盡是普法工作沒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確實反映出少數領導干部和國家公務人員法治觀念淡漠,社會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存在漏洞,社會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決策和管理的意識不強。
二、如何解決上述矛盾,使法制宣傳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我們認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實踐:
1、要授之以“魚”,更要授之以“漁”,樹立現代法制觀念、崇尚法治這一中心,在社會上真正樹立起憲法和其他法律的權威
這里面的“漁”和“魚”分別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識和法律觀念、意識。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識不能替代法律意識,普及法律應該涉及更深的層次,既要解決普及法律知識的問題,更應當解決法律素質、法治精神的問題,只有這樣才是讓人民群眾自覺自動地學法守法的根本保證。為完成建設法治國家這一過程,必須樹立法制觀念這個核心。首先要倡導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動應該倡導法治反對人治,堅持依法制約權力,保障權利,根治權力腐敗問題。同時需要人們用自己的行動推動政府行為受法制約?,F代法治以權利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為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和地位,強調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調動和發揮作為社會主體及法律關系主體的廣大人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著眼于從人的內在需要出發來規范、調整和引導人的自覺的社會行動和行為,自覺地維護法律的尊嚴。憲法作為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質疑。因此,我們要繼續通過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重點學習憲法和基本法律,堅持把憲法的學習宣傳作為普法工作的長期任務,著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意識,樹立憲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基本觀念,提高依照憲法和法律維護合法權益、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各項事務的能力,實現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識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的轉變,用法治來推進政治文明建設。
2、樹立科學發展觀,著力于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
科學發展觀是我們黨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原則,其本質和核心是以人為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也應貫徹和體現這一原則,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普法教育工作目標之一。在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上,應把滿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為根本出發點,加大與公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結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來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以往在普法內容的選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頒布什么法律法規就一味地宣傳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圍相當濃厚,出現什么社會問題就向百姓“強行灌輸”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這絕不是我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僅僅是“靜態”的法律條文和法律知識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過傳遞各種法制信息,使社會政治、經濟和人們生活達到“動態”的法治普及。要承認和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對象人群的個體特征,針對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內容。因為普法對象層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盡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適用于公眾的普遍的法律知識、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據不同對象的層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體等特點,在現代法律理念引導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內容。
與此同時,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更應率先垂范。曾在一本書中看到這么一段話,覺得很有道理:“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秉公執法的行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傳教育,并且勝過上百次的說教?!睂ζ胀ǖ陌傩找屗麄冎婪伤x予他們的權利,而不是單純地強調法律義務,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權威和感召力,使人們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經濟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這樣,才能使群眾變被動地接受法律教育為主動地學習法律,使學法成為人們生活的內在需求。從歷次普法的實際效果看,宣教內容在過度強化實用性的同時缺乏其應有的針對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導致普法內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養的畸形和社會法治環境的變異。普法教育要以適應于公眾掌握、滿足公眾需要作為檢驗標準。
3、樹立創新思想,創新普法宣傳形式
形式創新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創新的實現手段,是實現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現實目標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動中,我們傳統的“擺、講、賽、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時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現代社會思想觀念的變化,公眾對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樣化,普法不應該是單向灌輸,而應根據受眾的需要和心理特點開展普法,善于開發新穎的形式和利用現代科技手段。
一、普通發票控制與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第一,重增值稅專用發票輕普通發票管理。現在稅務部門已建立起以信息技術為依托,覆蓋全國的、統一的、比較先進和完善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對增值稅發票管理實行以信息化為主的全過程管理。而在普通發票的管理方面,全國各地之間、國稅與地稅部門之間還處于“諸侯割據”、以手工操作為主的狀態。不可否認,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相對于普通發票違法而言,涉案金額往往較大,管理上應當有所區別。但現實生活中,只重視對增值稅專用 發票的管理而輕視對普通發票的管理,割裂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與普通發票之間的有機聯系?,F在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行為與普通發票違法行為往往互相滲透、相互促進,普通發票違法的嚴重性已經不亞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第二,職務分工不明晰。發票的購買與使用是一個人,這種情況會產生發票數量與交款數量不對等,造成漏洞;在我們的會計檢查中,曾經發現,部分建制較小的單位,因財務人員較少,將發票的購買與使用交由一人負責,少了審核與監督的程序,這種情況有可能無人知曉收款者所收款項是否及時交存,造成現金留于賬外。第三,以犧牲國家利益為代價,過分強調部門利益。大概是受商品經濟影響,曾幾何時,由無償供應發票,到今天發票按成本價加上適當的費用,作為一種商品出售,當然也是考慮稅收成本核算,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敢亂賣,那么就存在鼓勵多購買普通發票的怪現象,從某種意義上講,賣得越多差價就越多,而不考慮對賣出的普通發票如何進行管理和監督。第四,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其它不合法收據不斷侵蝕發票應用領域。行政、事業單位從事經營性活動。往往利用到當地財政部門領取由省級財政部門監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收取款項,從而逃避納稅義務。掛靠行政、事業單位的企業。利用經濟利益上的聯系,通過其所掛靠的行政事業單位,獲取從財政部門取得合法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收取款項,進而逃避納稅義務。第五,對于制造、販賣假發票的打擊力度和懲罰力度不夠導致了制造、販賣假發票活動異常猖獗。販賣假發票的現象,在許多地方都存在。
制造、販賣的假發票品種齊全、種類繁多,幾乎稅務機關管理的所有發票在制、售者手中應有盡有,假發票的品質已經達到真、偽難辨的境地。販賣的對象主要為偷漏稅款的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猖獗制造,販賣假發票活動,嚴重沖擊著規范、合法發票的使用,稅收監控手段被大大削弱。第六,票據的使用范圍不規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在我們檢查中發現,部分單位的個人承包部門使用發包單位票據,這會造成發票的法律責任不明確,給消費者的售后服務帶來扯皮,更有甚者,會造成稅費管理混亂。例如,有的單位包括學校、醫院等專業收費票據,讓其所屬的已由個人承包的單位(培訓站、食堂等)使用,顯然是不合適的。在檢查中,我們還發現有的單位,已過期作廢的票據,沒有及時繳銷,而是交由下屬食堂使用,使得食堂所收資金完全在賬外,無法確認食堂的經濟性質。第七,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不開具發票。一是未向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未按規定申報納稅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為逃避納稅義務,銷售商品或應稅勞務時不可能開具正規發票,或開具購買的假發票。二是因個體工商戶和相當比例的私營企業普遍都不建賬或做假賬,稅務部門只得采取“定期定額”的征收辦法征收稅款,對發票實行控制配售。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為逃避納稅義務,銷售商品或應稅勞務時盡可能不開或少開發票,或開具購買的假發票,或用商品信譽卡代替發票,或用“收據”、“白條”代替發票。三是經營者與消費者共同作弊,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時,不開發票的價格比開發票的價格優惠。第八,不按規定開具或套開發票。相當比例的經營者不按規定開具發票。采用“大頭小尾”、盜開發票、借用發票、借開發票等手段偷逃稅款。有的經營者為招攬生意,迎合顧客,虛開、亂開發票,在為消費者虛報冒領、貪污公款犯罪提供方便的同時,逃避納稅義務。
二、對加強普通發票的管理幾點看法
第一,加強普通發票有關知識的宣傳與教育加強發票管理,首先要提高用票單位和廣大納稅人對 發票的認識,在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公告、標語、專欄、傳單等固定媒體 的基礎上采取各種渠道和形式宣傳發票法規知識,使廣大消費者和用票單位能真正了解發票的用途,發票取得使用、保管以及如何識別真假發票等方面的知識,鼓勵消費者在購物時索要發票,積極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支持協助搞好發票管理工作。其次是提高用票單位和財務人 員、發票管理員和開票員的發票業務知識水平。要求企業發票管理的崗位盡量固定,不得隨意調整,稅務機關要定 期舉辦企業發票管理培訓班,向他們系統地講解發票管理法規和有關業務知識,使他們能夠真正懂得如何管票、用票、識票,督促和幫助他們建立健全內部發票控制與管理機制。第二,加強法制化建設。發票被有關專家和業內人士稱為“第二鈔票”,加強此項法制化建設,是從根本上抑制發票違章、違法猖獗現象的有效措施。要借鑒金融系統對金融票據管理的成功經驗,總結近年來稅務部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和普通發票管理的經驗教訓,加快發票的法制化建設進程。一是統一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切實解決發票管理上 的厚此薄彼帶來的諸多問題二是提高對發票違法犯罪的懲處標準。增大發票犯罪的風險成本,震懾發票違法犯罪。三是嚴格規范發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的使用范圍,對利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進行偷、逃稅的經營者及相關部門單位給予嚴厲懲罰。第三,推進發票形式創新,有效防范發票開具活動中“大頭小尾”行為。一是進一步擴大定額發票的應用范圍,以發票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建立起“以票管稅”機制。二是針對不同行業特點。對不同納稅信用等級的納稅人,印制、發售不同最高限額(百、千、萬、十萬、百萬等)的發票,降低“大頭小尾” 發票的風險。三是積極推行裁剪式發票和計算機發票,努力化解發票“大頭小尾”行為。四是對某些難以管控的特殊行業,由主管稅務部門代開、代保管發票。第四,加大對普通發票檢查力度。應重點加強對使用發票的個體工商業主、不建賬或建假賬的私營企業、納稅信譽較差企業發票的管理。通過對開具普通發票的記賬聯、發票聯、存根聯之間相互檢查、比對,建立起“稅務部門——發票開具單位——發票接受單位”相互制約的高效制衡機制,努力縮小稅務部門“ 雙定”額(納稅人納稅申報額、賬面反映額)與納稅人實際生產經營額的差距,走出稅務部門無法比較準確地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困境,努力構建起以票管稅”的良性互動的制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