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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提高脫貧質量、防止返貧為核心,高質量完成剩余貧困人口退出驗收工作,全面鞏固脫貧成果,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同時,對歷年已脫貧人口全面檢視、查缺補漏、固強補弱,提升脫貧質量,鞏固脫貧成果,為建立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主要目標任務是:
完成2019年底貧困人口退出驗收工作,確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
按照現行貧困標準,完成2014年至2019年已脫貧的171戶808人貧困人口退出復核檢視工作,確保脫貧結果真實可信。
及時將因疫、因災、因病等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已脫貧人口和非建檔立卡人口,納入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易致貧人口進行監測,落實幫扶措施,降低返貧致貧風險。
全面更新完善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貧困戶、貧困村數據信息,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全鎮脫貧攻堅成效。
二、重點工作
(一)貧困退出驗收。對剩余的21戶92人貧困人口開展貧困退出驗收工作。原則上,執行《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甘辦發〔2018〕50號)中規定的標準、程序和要求,根據國家和省上有關要求,補充強調以下幾個方面:
1.收入標準和計算周期。2020年度省定退出驗收收入標準為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4000元。計算周期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貧困村貧困發生率標準?!柏毨Т遑毨Оl生率低于3%”的標準不再執行。今年退出的貧困村和歷年已退出的貧困村中所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全部脫貧,貧困發生率應降至零。
3.行業部門單項驗收工作。各相關行業部門在執行《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的同時,要對照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最新調整完善的相關驗收標準、驗收程序和指標解釋執行(詳見附件1)。年度驗收和脫貧成果全面檢視工作,按照調整完善后的相關標準執行。
4.返貧致貧人口的動態管理。對今年上半年新識別的貧困人口和返貧人口,按照標準和程序開展脫貧驗收;對下半年因疫、因災、因病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照《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甘脫貧領發〔2020〕16號)明確的標準、程序和要求,納入監測范圍,落實幫扶措施,防止返貧致貧。
5.行業部門數據比對。涉及貧困人口識別、幫扶、退出驗收的相關行業部門,要加強數據共享比對。退出驗收數據,由扶貧部門與教育、發改、住建、水利、交通、民政、人社、衛健、醫保、統計、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進行比對,審核退出驗收達標情況;貧困戶家庭成員自然變更數據,由扶貧部門與公安、司法、衛健、民政等部門進行比對,審核家庭成員自然變更情況。
(二)脫貧成果全面檢視。按照今年貧困退出驗收標準,對已脫貧人口進行全面檢視,主要檢視人均純收入是否穩定超過4000元,“兩不愁、三保障”有無反彈、是否達標。結合《全縣脫貧攻堅復核檢視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通過進村入戶實地查驗排摸,檢視脫貧成效的真實性;通過更新完善相關信息系統脫貧數據,進行線上線下信息比對,檢視脫貧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的識別監測。按照“人均純收入5000元以下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標準,通過農戶申報、鄉村干部走訪排查、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等途徑,對新發生的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予以識別,采集返貧致貧風險以及邊緣易致貧戶基礎信息,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對2019年以來識別的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進行跟蹤監測,更新完善家庭成員變化情況,了解享受幫扶情況,研判分析返貧致貧風險變化情況,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予以完善和更新。
(四)完善脫貧攻堅數據信息。全面更新完善建檔立卡以來扶貧對象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等方面的數據信息,為驗收、考核以及脫貧攻堅成效總結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撐。
1.扶貧對象基礎信息。主要采集發生變化的信息。家庭人口自然變更工作原則上以公安戶籍為準,對戶籍注銷、遷出、服刑、失蹤、死亡等情況進行戶內成員減少;對戶籍遷入、新生兒等情況進行戶內成員增加;對戶籍在一起而人員不在一起生活或人員共同生活而戶籍不在一起的情況,按照實際居住在同一住宅內,常住或與戶主共同生活的成員為準進行增加或減少。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健康狀況、在校生狀況、家庭收入、外出務工等信息進行采錄更新;對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相關數據進行更新完善。
2.扶貧主體數據信息。更新完善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工作隊及結對幫扶責任人的職務、電話、幫扶結對時間等相關信息。
3.幫扶措施數據信息。針對扶貧對象享受的幫扶措施,參照行業部門政策落實臺賬,更新完善貧困戶、邊緣易致貧戶、貧困村和貧困縣涉及的項目資金、易地扶貧搬遷、小額信貸、就業、光伏、創業致富帶頭人、東西部扶貧協作、生態扶貧、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兜底保障等各個方面的數據信息。
4.全面提升建檔立卡數據質量。針對脫貧攻堅普查、國家建檔立卡數據質量核查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實地核查,并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修改完善,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三、時間安排
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工作從9月初開始,至10月底結束。9月底前,完成未脫貧人口和未退出村的鄉、縣、市三級退出驗收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已脫貧戶、已退出村、已摘帽縣脫貧成果檢視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貧困村、戶退出標注和家庭成員自然變更、幫扶措施等數據采錄工作;完成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的識別及數據更新采錄工作。貧困退出驗收具體進度安排如下:
(一)鄉村初驗(8月27日-9月12日)。各村要嚴格按照《省精準脫貧驗收標準及認定程序》和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標準與程序補充說明開展驗收,組織村“兩委”、包村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隊開展入戶摸底調查,對照貧困人口和貧困村退出驗收指標,逐村逐戶逐項開展測評驗收,提出擬退出貧困人口名單,貧困村退出申請,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公示后,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非貧困村鄉鎮包村干部)、擬脫貧戶簽字后,上報鄉鎮審核;經鄉鎮審核公示后,形成初驗報告和擬退出貧困人口花名冊和擬退出貧困村名單,由黨委書記、鄉鎮長、鄉鎮扶貧工作站副站長簽字認可后,于9月12日將初驗報告及花名冊上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縣級驗收,并將擬退出貧困人口花名一并報相關行業部門審核。
(二)數據比對(9月13日-9月14日)。涉及貧困退出驗收指標的縣直行業部門,根據鄉鎮上報的擬退出貧困人口花名冊和擬退出貧困村名單,安排懂行業政策、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圍繞政策落實、退出指標達標情況逐村逐戶開展信息比對,確保行業部門數據與國家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數據相一致,符合行業政策要求,達到退出標準,并填寫部門審核比對意見,出具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的審核報告,于9月14日上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縣直行業部門將審核情況及時反饋至鄉鎮,鄉鎮按照行業部門反饋數據進行核實。
(三)縣級驗收(9月15日-9月19日)??h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組織縣級驗收組,按照鄉鎮和部門審核比對確認的擬退出貧困人口花名冊和擬退出貧困村名單,對照驗收標準,逐村逐戶逐項開展貧困退出驗收,對達到退出標準的貧困人口和貧困村,由鄉鎮和縣級驗收組成員在《省貧困戶脫貧達標認定書》和《省貧困村退出達標認定書》(縣級自驗)對應欄簽字確認,將驗收資料收集匯總后,形成驗收報告,上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時各行業部門要結合數據比對審核和驗收認定情況,形成行業部門綜合認定報告,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于9月19日前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市級抽驗(9月20日-9月底)。根據縣級貧困退出驗收情況,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縣貧困退出驗收情況進行匯總,形成縣級驗收報告,經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申請市上抽查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質量完成2020年度貧困退出驗收工作,事關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鎮上成立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包村組長、支書、主任為成員的貧困退出驗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扶貧站,具體負責聯系協調、驗收培訓、資料整理等相關日常工作。全鎮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緊盯時間節點,周密安排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貫徹學校關于綜合測評的通知與辦法,促進我院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引導我院學生學習知識、發展能力、提高素質,從而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為最終綜合測評工作奠定基礎。
二、指導原則與工作要求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統一標準,實事求是。
2、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努力提高同學們的參與程度。
3、嚴格把握測評的每個環節,審查監督工作要及時、到位。
三、組織領導
為搞好綜合測評初評工作,我院成立綜合測評工作小組,小組由法政學院黨政領導、各教研室主任、團總支老師組成,小組下設辦公室,有團總支老師、學生會部分成員和各班班長、團支書組成。
綜合測評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組織和監督我院綜合測評初評工作,辦公室時我院綜合測評初評工作的組織著和實施者,負責綜合測評初評相關文件的起草、、執行檢查、解釋、監督等具體是事務性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宣傳動員
1、學生干部層面的發動。召開由團總支老師、學生會和全院學生干部參加的動員大會,使班級學生干部充分認識綜合測評的重要性。
2、班級層面的宣傳發動。各班召開綜合測評初評動員會,部署綜合測評初評工作。
3、成立民主測評小組。成員組成為:輔導員、團支書、班長、體育委員、素拓委員、學習委員、每宿舍一名普通同學代表,其中團支書為組長,普通同學代表由宿舍全體成員選舉產生,小組成員中班干部占宿舍名額。測評小組產生后要及時在班內公示,測評結果未經審核,民主測評小組不得私自公布。
(二)個人總結
各班組織發動,每位學生對自己一年來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做出實事求是的書面總結,并完成《山東建筑大學學生綜合測評評優登記表》,學生的個人總結應是民主測評小組對學生進行測評的重要參考。
(三)班級測評
1、初評
(1)德育
基礎性素質分
a、民主評議:依照學生素質綜合測評辦法,采取直接打分的方式,最高分20分,最終成績由綜合測評小組成員的分數采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b、紀律觀念:基本分30分,出勤、考勤、處分等依據團總支備案和隔板綜合測評記錄表中的認證請款進行扣分,各項可重復扣分。
c、宿舍文明:由衛生成績和宿舍紀律組成。其中衛生成績的等級標準為:a級:每周均為a,允許b<總周數×30%,c≤總周數×10%
b級:每周均為b(含b以上),允許c<10周
c級:a、b以外的情況、
宿舍違紀通報只在宿舍文明中扣分,不再紀律觀念重重復扣分。
宿舍成績為a,全體成員加20分;為b,全體成員加12分,為c,全體成員加5分。
d、誠信評價:20分,按照學生素質綜合測評辦法,其中無故不繳納學費者,在誠信評價中扣5到10分。
拓展性素質分
嚴格按照各班級《學生綜合測評評優登記表》上的認真情況進行操作,加分過程中如有問題及時與輔導員聯系。
(2)智育
各班學習委員根據教務員提供的成績對同學的智育進行測評。注意事項如下:
每門可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智育成績按照學校組織的第一次成績(原始成績)計算;
智育成績所需表格應統一按扎附表要求進行填寫。
(3)體育
各班體育委員根據《學生綜合測評評優登記表》及體育課成績初步統計。注意事項如下:
a≥20分;10分≤b<20分;5分≤c<10分;d<5分。
(4)各班民主評議小組完成綜合測評匯總表初稿。
(5)各班將初評情況上報輔導員審查,審查無誤后在班內公示,確保每位同學了解自己的測評結果,并及時將同學意見落實,如有問題,及時反饋給輔導員。
2、復評
在初評的基礎上,示公示情況,填寫本版綜合測評相關表格,并把復評結果進行公示。
3、班級綜合測評材料上報
復評結束后,各班將綜合測評初評工作總結(總結應包括各班實施步驟、存在主要問題、同學反映意見等)、綜合測評匯總表(包括學生智育測評表、學生體育測評表、學生德育測評表、綜合測評匯總表)、法政學院綜合測評評優登記表、復評結果及相關公示情況等材料上交。
4、測評材料審查
學生會量化部對各班上交的材料進行認真核實,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一、進一步完善機制建設
(一)健全溝通協調機制。
建立預防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打處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例會制度,定期召開各成員單位會議,交流各單位開展預防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的相關情況,互通涉及非法集資的線索信息。不定期召開座談會,對重點工作、難點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二)擬訂處置非法集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根據省、兩級要求,擬訂我市處置非法集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妥善處理轄內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提供機制保障。
(三)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健全行業協會自律機制,健全投訴、舉報處理程序,全面提升自律監察能力。規范企業行為、整頓市場秩序,對涉嫌非法集資的違規行為采取懲戒措施,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進一步強化預警監測
(一)提高信息平臺使用效率。
健全我市涉眾型經濟案事件信息共享平臺相關工作機制,提高平臺各成員單位的參與度,擴大監測范圍和監測領域。加強對平臺成員單位的考核,切實提高平臺信息流轉、辦結效率,積極打造超前預警、及早處置的優質平臺。
(二)鼓勵公眾舉報。
以設立舉報郵箱、舉報電話、舉報信等形式,拓寬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的采集渠道,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監督。
(三)加大對大額高頻可疑資金信息監測。
研究在信息化條件下警銀聯動,重點監測銀行大額、高頻資金流賬戶,獲取涉嫌非法集資可疑線索,通過信息共享平臺上報線索,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重點關注賬號進行跟蹤,并采取措施對可疑賬號進行快速止付。
(四)研究信用中介機構資金監管辦法。
高度關注新型網絡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財機構等無照、無監管的信用中介機構隱藏非法集資風險。牽頭研究制定對信用中介機構資金監管和信息監管的辦法。
三、進一步健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一)適時開展集中宣傳活動。
根據上級打處非領導小組部署,開展集中宣傳工作。把宣傳工作不斷深入群眾,結合非法集資的案件特征,針對我市經濟金融環境,有重點、有針對性、有主題地開展宣傳工作。
(二)加強投資者教育。
通過各類媒體和宣傳活動,加強投資者教育,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理性維權,祛除投資者錯誤思想沉疴,樹立“謹慎投資、風險自擔”的理念。
四、進一步加大案件打擊力度
對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開展定期摸排,加大對非法集資案件的查處、打擊力度,尤其加強對重點領域大案要案的查處,加大對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力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推進案件偵辦工作,做好案件資產追繳工作。
為加強對2014年度我單位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2014年度考核工作主要以個人的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內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水平。
勤是指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學習進取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遵章守紀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我辦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公務員,共計27人,其中公務員13人,事業編制公務員14人。
四、考核辦法及程序
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每月機關干部績效管理考核和年終主管領導評鑒、群眾測評為主要依據,平時考核占40%,年終考核占60%。具體程序如下:
1、個人總結(述職)。被考核人按照崗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個人年度總結,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2、群眾測評。組織群眾測評會,村兩委、直屬單位負責人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參加,被評議人員作書面述職報告。
3、分管領導評鑒。分管領導根據個人述職、平時考核記錄和群眾測評等情況,實事求是的提出評鑒意見。
4、確定考核等次。街道黨工委負責最終審核。主要依據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況,確定考核等次。機關公務員的年度考核等次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事業編制公務員的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偡?00-90分為優秀等次分值,總分89-65分為稱職(合格)等次分值,總分64-60分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分值,總分59分以下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分值。對考核優秀人員要在本單位公示5天,對公示有異議的要重新審核。
5、考核結果反饋??己私Y果確定后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記表》的本人意見欄簽字。
五、優秀比例確定
考核評優比例以本單位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為基數,優秀比例控制在本單位參加考核總人數的15%以內。我街道辦事處今年參加考核干部人數為27人,其中公務員13人,事業編制14人,評定優秀等級人數為4人。
一、承包模式
1、承包出租的士參股總數:雙方決定將現有從廉江鴻運出租的士公司承包的20臺出租的士以及廉麻霞合作經營辦現有廉麻霞專線合作經營車輛(57臺)進行投資參股,每車按一股計算,總計77股。
2、資金投入方式:投入資金按20臺出租的士總體價格平均投入。投入資金需一次性到位,雙方合作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抽回、挪用、侵吞等損害雙方合作經營的利益。
3、合作雙方平等享有參股的權利,參股采取自愿形式,參股形式以貨幣為主,參股金額必須要足額到位,任何一方不得虛假參股并隨意抽回資金。
二、經營模式
雙方投資的資產共有,雙方都享有資產收益的權利以及承擔資產風險的義務,資產運營中的損益由雙方共同承擔,但雙方獨立管理,獨立經營,互不干涉對方經營活動。投資所得所有利益按股分配,其他紅利雙方協商分配(具體的分配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在運營的過程中出現法律事故責任,雙方承諾承擔共同連帶責任,共同分擔法律風險及損失,債權人可向雙方任何一方主張債權,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其中一方在承擔所有責任后可扣除自己應承擔部分比例后向另外一方進行追索。
三、管理辦法
雙方經協商決定成立統一管理的出租的士車隊,由廉麻霞合作經營辦獨立分管,總站不得干涉其運營活動。但具體的運營運作由車隊根據具體經營情況直接管理,經營管理方案須通過廉麻霞合作經營辦的同意。整個車隊的管理程序總站都不參與其中,但廉麻霞合作經營辦必須本著認真負責的宗旨管理出租的士車隊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惡意損害總站的合法利益。
四、機構設置
經雙方協商決定出租的士車隊設車隊長一名,具體工作是全面負責出租的士的經營運作管理。另外設置管理人員五名,他們的具體工作分別是:其中一名負責安全管理工作,一名負責車輛維修保養工作,一名負責司機管理及調派,其他兩名負責車輛運行與調度工作。出租的士車隊的財務人員由廉麻霞合作經營辦財務人員兼任,由廉麻霞合作經營辦管理。各機構各司其職,如因今后出租的士車隊管理的現實需要雙方再協商設置相關補充機構,逐步形成全方面、多層次、完善的機構形式,促進出租的士車隊的正常化、秩序化運營。
五、經濟收支
1、出租的士車隊收入管理:每天每輛出租的士必須要將每天運營所得收入統一交到車隊出納處,出納在月終扣除車隊所有開支后再統一分配,任何出租的士車輛不得違反這一規定,有私吞私挪現象的一經發現必將重處(處罰條例合作雙方共同協商)。
2、出租的士車隊支出管理:每輛出租的士的任何一項開支都必須由車輛負責人匯總報出租的士車隊隊長認真核對后,再由廉麻霞合作經營辦主任簽字后才能開支,但每筆車隊支出數目以及用途財政人員都必須記錄清楚明了,臺賬的制作必須完善,否則賬目的任何錯誤都由財務人員承擔。
六、管理實施細則
具體的管理實施細則由出租的士車隊與廉麻霞合作經營辦根據實際經營運行需要負責制訂。管理實施細則必須全方面覆蓋整個出租的士車輛運營的經濟管理活動,出租的士車隊與廉麻霞合作經營辦在定管理實施細則可以征求多方意見、充分考慮各種影響因素。具體的管理實施細則完成后須嚴格按照管理實施細則來管理出租的士車隊的運營活動,參照管理實施細則對車隊人員進行有效管理。
七、違約責任
1、在合作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單方解除合作,任意解除合作的一方需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計算方式及金額雙方協商)。
2、在合作經營期間,任何一方故意損害合作經營利益,其他一方可要求解除合作并要求賠償其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方式及金額由雙方協商同意)。
3、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抽回、挪用、侵吞投資資金,違反者另一方可要求解除合作并要求對方賠償其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方式及金額由雙方協商同意)。
八、承包出租的士合作經營糾紛處理
在雙方合作經營管理期間發生的爭議,應本著合作經營的利益出發雙方協商解決,實在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
九、經營方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協商
此合作經營方案如有未盡事項,合作雙方在另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制定補充合作運營方案。
一、引導當事人正確認識訴權
訴權是公民在訴訟上享有的基本權利,《婚姻法》規定了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因此,提訟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一項權利,但當事人必須謹慎地行使這項權利,也就是說當事人離婚,并不意味著婚姻如何解除的問題,而只是通過當事人提訟,可以反映出這個家庭是有問題的,是有矛盾的,而當事人所反映出來的問題就是他們和好的障礙,有問題就要解決,然而如何解決,是否一定要通過家庭解體即離婚才能解決,亦即離婚是否是解決家庭問題的唯一有效方式,需要當事人慎重老慮,因為解決家庭問題的方式方法是多種多樣的,不同的解決方式會出現不同的效果,正確的解決方式應該是:雙方先冷靜下來,把雙方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擺出來,看存在哪些問題,剖析一下這些問題存在的原因,是誰身上存在的問題:引導當事人在這些問題上去正確地認識和對待:多反省反省自己,多剖析一下自己,多做些批評和自我批評,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以后要多注重加強夫妻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夫妻間的矛盾就有緩解和消除的可能。引導當事人認識一個和睦、穩定的家庭須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幫助等的基礎之上,這些基礎一個缺失就會動搖家庭的穩固。因此,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當事人就應該在哪個環節上多做努力,以妥善消化矛盾,如果遇到問題不是積極地去面對存在的問題,一出現矛盾就上升到離婚,是一個極端的做法,不利于問題的有效解決。
二、引導當事人正確認識離婚可能面臨的問題
離婚是一個十分嚴肅的家庭問題,容不得半點草率,如當事人堅持離婚,應引導當事人對下述三個問題是否確已做了慎重的老虎。
1、當事人自身應老慮的問題
就當事人自身而言,如雙方選擇了離婚,離棄后不排除雙方以后再重新組建家庭的可能,有的當事人可能會說離婚后自己單獨去生活,其實這是回避生活中矛盾的想法。生活中獨身家庭有矛盾是回避不了的。從科學的角度講,有配偶的人較獨身者長壽,因為有個生活伴侶,生活中也就有了感情交流和宣泄的對象,不會受寂寞和孤獨困擾,因此更多的人會選擇重組建家庭。然而離異后再選擇,已是通常所說的“二婚”,有過一次婚變即有了“二婚”這個名份,有重新選擇時,其選擇面較初婚者而言應是窄了許多,因此可能會有許多的困難。同時,通過大量離婚案件的審理,我們發現一個基本的規律性問題:婚姻的穩定程度是隨著原婚、二婚、三婚等依次遞減的,而矛盾是遞增的,解決問題的難度也是越來越大的,也就是說,相比較而言,原婚家庭里出現的問題是最容易消化的,如果原婚里的問題當事人不愿去面對和解決,很難想象以后如遇到比原婚里問題多的多的問題,解決難度更大的問題,當事人會有加倍的勇氣去面對和解決嗎?因此,如果新組建的家庭再發生問題怎么辦?而有的當事人就由于缺乏慎重,缺乏解決問題的有效方式,以致在婚姻問題上步入了離了再結,結了再離的惡性循環之中。
2、關于子女問題也是需要當事人擺在重要位置上考慮的問題
當事人生育子女,就有義務將子女撫養成人,沒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在穩定、健全的家庭環境中健康、快樂地成長。然而,當事人如選擇離異,將打破一種原有的基于相對穩定而產生的平衡,而是否有必要打破這種平衡,則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決定,子女卻無從選擇,但基于當事人選擇的后果受影響最大的卻是子女。因為當事人如選擇和好,受益最大的是子女,而相反,受傷害最嚴重的同樣是子女,子女以后將生活在一個不健全的家庭里,由于當事人作為成年人已經有適應社會的能力,而作為其子女,特別是未成年子女,往往缺乏應付各種問題的能力,包括來自社會上方方面面的偏見使這些離婚家庭的孩子往往表現出:孤僻、自卑、內向、不合群,出現人格障礙,甚至違法犯罪等,這就是由于當事人離婚所給子女帶來的負面影響。在我們現實中有些父母往往只注重孩子物質生活方面的滿足,好象物質方面的吃、穿、用滿足于孩子的要求就是盡到了父母應有的義務和責任,而不注重對孩子精神因素的培養,殊不知作為一個正在成長中的孩子,精神方面的引導、撫慰甚至對其以后的成長要起到更大的決定作用,如果當事人想抹去子女因父母選擇分手而流下的行行熱淚,或許多少可以觸動一下其父母即雙方當事人的理智的神經,激發父母一點情感上的共鳴!因此必要時也需要父母為子女在個人問題上作些犧牲,其價值則在于給子女一個完整的家庭。
3、從離異可能產生的社會效果角度考慮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全面加強儲藏室管理工作
隨著我區經濟的快速發展,外來人口日益增多,轄區部分居民將儲藏室用于居住、餐飲、娛樂、百貨等活動,造成了煙塵污染、噪聲擾民、垃圾亂扔、治安隱患增多等問題,影響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對城市管理工作造成極大負面影響。各相關部門要明確目標,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綜合整治活動取得實效。
(一)以環境衛生為重點,切實推進儲藏室環境綜合整治。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門的優勢,深入開展儲藏室環境衛生專項整治,重點解決好三方面問題:一是著重解決儲藏室臟亂差的問題。儲藏室周圍環境要保持整潔,不得亂堆雜物、亂倒垃圾、亂涂亂畫。二是著力解決儲藏室侵占公共空間的問題。儲藏室周圍不得私自拉門、私自圍堵,不得侵占樓道等公共空間;三是著力解決窗改門,影響小區整體美觀的問題。各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要將儲藏室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與創建文明城市結合起來,將整治任務分解到具體單位、具體人員,落實到具體小區、具體路段,做到定崗、定人、定責。對違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有關規定的,各職能部門要認真進行查處,確保社區環境衛生在短時間內改善。
(二)以恢復功能為切入點,不斷規范儲藏室使用行為。儲藏室是供住戶存放雜物的空間,原則上不允許用于經營,已用于經營的應予以取締,恢復儲藏功能。針對儲藏室用于經營的行為已長期存在并成規模的現狀,進行分類清理。一是對新建小區的儲藏室,要從規劃設計環節入手,實施全程監控,不得將儲藏室變通設計成車庫、網點等非儲藏功能用房。同時,嚴格監管新建小區儲藏室的使用情況,嚴禁改變儲藏室用途,用于居住經營。二是對已用于經營、但不具備經營條件的儲藏室,尤其是對于亂搭亂建、隨意擴大使用面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取締,并責令恢復原狀。對業主持有的批準證件,有關部門要限期收回。拒不恢復的,要依法予以查處和處罰。三是對已用于經營且審批手續齊全的儲藏室,按照“尊重歷史、逐步規范”的原則,逐步進行取締。在逐步取締過程中,要重點加強對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監管,不得出現損害周邊居民權益和公共利益的問題。對暫不能取締的儲藏室經營行為,各辦事處要登記造冊,明確取締時間表,確保儲藏室管理落到實處。
(三)以安全管理為落腳點,全面加強社區安全監管。一是全面清理將儲藏室用于居住的行為。按照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要求,依托公安、辦事處、居委會、物業公司,全面開展儲藏室居住清理工作。對已用于居住的儲藏室,要全部取締。各居委會、物業公司要認真做好對住戶的勸說解釋工作,使之自覺配合綜合整治工作。拒不配合的,街道辦事處要依托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二是做好儲藏室安全檢查。開展一次儲藏室安全隱患大檢查,重點是消防安全的檢查,禁止儲藏室內使用管道燃氣,禁止儲藏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儲藏室內電線改造要嚴格按照安全規程進行操作。供電公司、水務集團、廣電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港華燃氣、熱電集團、等專業管線單位,要從本單位職責范圍入手,積極配合開展綜合整治活動,全面清查儲藏室使用中私自改造水、電、燃氣、供暖、有線電視、電話、互聯網等行為。三是全面恢復儲藏室原有面貌。對已進行改造的儲藏室,尤其是外立面發生改變的,要責令恢復原狀;對房屋結構及布局發生改變、影響房屋安全的,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因鋪設各類管線而破壞的墻面及地面,要及時恢復。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儲藏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一)建立分工明確、協調統一的管理體系。
1、成立由管委分管領導任組長,管委辦、宣傳、建設、城管、城管執法、公安、工商、環保、稅務、供電、供水等職能部門負責人、街道辦事處負責人為成員的儲藏室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區內儲藏室租用的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調度。
2、以各街道辦事處為日常監管機構。各街道辦事處要充分發揮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的能動性,全面掌握信息,深入調查研究,制定管理措施,與各職能部門聯合執法,定期巡查走訪,查處違規行為。
3、以各職能部門為執法監管機構。各職能部門、各有關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分別制定各自的儲藏室管理意見,并認真配合各街道辦事處開展儲藏室管理及綜合整治工作。
(1)宣傳部:負責儲藏室管理及綜合整治的宣傳報道。負責全面清查儲藏室使用中用于出版物發行等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
(2)建設局:負責儲藏室建筑結構安全監管,對使用中損壞建筑結構安全的行為進行查處。組織開展儲藏室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3)城市管理局:負責儲藏室管理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儲藏室管理情況進行考評。
(4)城管執法局:負責全面清查儲藏室使用中涉及市容環境、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管理、油煙擾民等問題。
(5)公安、消防:負責儲藏室使用中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全面清查儲藏室居住人員,依法處理妨礙整治工作的行為,查處消防安全不達標的使用行為。
(6)環保分局:負責全面清查利用儲藏室使用中造成的工業噪音擾民問題。
(7)食品藥品監管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負責全面清查利用儲藏室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8)聯通公司、電信公司、供電公司、水務集團、港華燃氣、熱電集團、廣電網絡公司等專業管線單位:負責全面清查儲藏室使用中私自改造水、電、燃氣、供暖、有線電視、電話、互聯網等專業管線的行為。
(二)進一步落實責任,強化管理,建立長效機制。
1、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職能部門和辦事處,要樹立大局意識,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各街道辦事處開展工作。加強信息溝通交流,互相支持配合,逐步形成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儲藏室使用出現嚴重問題的,要堅決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
2、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環境。最大限度地贏得全社會的關注和人民群眾的支持,是保證儲藏室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的基礎。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媒體,深入宣傳此次綜合整治的意義,進一步提高社會各界對加強儲藏室管理的認識,最大限度地爭取當事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為扎實推進此項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3、嚴格執行政策,堅持文明執法。儲藏室綜合整治工作會觸及儲藏室使用人的切身利益,較易引發矛盾和問題。各職能部門要做到文明執法、優質服務,結合行業特點,深入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政策,使儲藏室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理有據,使違規使用儲藏室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4、認真巡查考核,定期總結通報。綜合整治開始后,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儲藏室綜治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及時統計匯總情況,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辦法,不斷將綜治工作推向縱深。綜合整治結束后,領導小組要對綜合整治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進行通報。對儲藏室管理及綜合整治中涌現的先進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8月底將書面總結材料報領導小組。
5、建立長效機制,實現長效管理。在全面整治的同時,研究建立儲藏室管理的長效機制,做到有專項的規章制度,有專職的管理機構,使綜合整治成果得以鞏固和發展。
三、周密調度,分步實施
儲藏室租用綜合整治工作從2013年6月開始,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6月6日至6月25日)。成立領導小組,認真學習研究《關于加強市區房屋附屬儲藏室管理的通知》精神,召開區各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參加的動員會,對儲藏室租用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同時,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宣傳媒體,對此次綜合整治活動進行宣傳,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和重視。各街道辦事處以居委會為單位,對轄區內儲藏室租用數量、分布、用途、問題進行拉網式清查,列出明細表,各職能部門制定出本部門的具體工作細則,并將相關材料報區綜合整治領導小組。
第二階段:綜合整治階段(6月26日至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