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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INTOSAI)第15屆大會的代表們認為,環境方面的專業技術必須在政府環境績效審計中得到有效運用,這些技術的獲取途徑包括邀請專家開展培訓、招收新的專家進入最高審計機關或利用別國最高審計機關職員的專業知識進行聯合審計等,代表們一致認為完善環境審計技術的重要途徑之一就是最高審計機關之間相互交換有關技術評價標準和環境審計技術培訓等方面的資料。此外,代表們認為環境技術委員會應當考慮向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織織成員推薦幾種可行的審計方法(楊麗,2010)。OfficeOfInspectorGeneral(1997)指出,項目分級評估工具(PART)已經成為美國環保局(EPA)對環境保護項目進行績效評估的最重要工具之一。PART提倡將定性問題定量化分析,通過設計問卷的形式對項目的績效和管理進行評價,傳統的PART包括項目目標、戰略性規劃、項目管理和項目效果四個部分。另外,MillarA(2001)指出,邏輯框架法(LFA)作為項目的評估工具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這種由美國國際發展署在1970年提出的項目開發工具,直到現在都被廣泛的運用在項目考核評估中。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2008)在一份結果公告中提到,OfficeOfInsp-ectorGeneral在2003年對EPA的績效考評中,應用了平衡計分卡法(BS)。依照BS法的框架,對環境類公共支出項目的績效評估從績效目標影響因素、為完成重大任務而增加的財務負擔、內部管理和運作等4個方面進行。楊玉楠等(2011)研究指出,費用效益分析法是目前美國應用最為廣泛的環境類項目評估手段。
2國內研究現狀
2.1環保專項資金績效審計評價視角
何芹(2009)針對目前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績效審計評價中的主流兩大類指標,即經濟指標和環境指標提出質疑,認為兩者的獨立運用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并建議采用生態效率的概念來衡量真實的績效。袁廣達(2007)建議以貨幣方式作為計量單位,從生態環境變化影響的視角,考察資源耗費、環保成本等方面評價績效。并且參考《循環經濟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從環境保護資金投入使用效益、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環境保護管理的監督以及社會效益綜合評價等維度評價環境保護的效益。黃溶冰等(2012)從真實性、合規性、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回應性6個維度來定義績效,并且對每個維度的特征進行了分析。賈卉(2013)建議可以運用共性指標與個性指標,從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個方面對環境保護財政資金績效進行評價。
2.2環保專項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標準
劉曄、竇國棟(2007)以山西省污染防治資金為例,強調制定了農業與資源環保資金與項目的效益審計標準的重要性,建議將標準劃分為定性標準和定量標準。其中,定性標準主要包括人大批準的部門預算、健全的法規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發展的根本標準以及審計人員的經驗判斷等;定量標準主要包括計劃概算指標、部門或行業績效指標以及其他相關指標等。何芹(2009)指出,評價標準是判斷和衡量環境審計對象真實合法、環保公平以及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尺度,它主要包括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國家頒布的環境標準、績效指標的具體標準等。劉長翠等(2007)通過調查問卷的形式對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分析,問卷結果顯示,69.39%的被調查者參照其他行業經濟效益評價的標準,18.37%的被調查者將監管人員的主觀判斷作為績效評價的標準。
2.3環保專項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方法
劉曄、竇國棟(2007)以農業與資源環保效益審計為例,認為效益審計分析評價的內容復雜多樣,應該采用一套有效的技術方法全面、深入的進行審計評價,例如價值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對比分析法。程亮等(2012)在其構建的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評估模型中建議,對項目效果層次的評估可選用系統分析、專家評議、文獻調查法、橫向對比法、費用效果法等;對項目影響層次的評估可以選用規制對比法、有無對比法、先后對比法、橫向對比法以及系統分析和專家評議等方法。楊玉楠等(2010)認為績效的評估適宜采用對比分析的方法,評價中央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的實施是否滿足保障環境保護規劃可持續運行的需求。袁廣達(2007)認為環境效益評價中,可以運用“因素量化法”把一些與環保資金相關的非計量因素進行量化,并且按照其影響和重要程度進行排列,進而運用“對比分析法”與有關行業標準進行比較,以便得到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結論。王爽(2012)建議環保財政資金績效審計評價可以選用沃爾評分法、模糊數學分法、綜合指數法、因素分析法以及方案比較法等,并且舉例說明了沃爾評分法和因素分析法的具體應用。
2.4環保專項資金績效審計評價模型
房巧玲等(2000)運用系統論的觀點構建環保項目財政支出評價模型。模型涵蓋了作為一個系統的財政資金運作的全過程,績效的評價作為行之有效的系統反饋回路,由三級指標構成,一級指標分別為關注環境保護支出系統運作轉換過程的指標———合規性、環境保護支出系統輸出的指標———環保的效果和資金的使用效率。萬寅婧(2012)以江蘇省節能減排(重點污染排放治理)專項引導資金為例,基于邏輯框架法構建了包括從投入、管理、產出和效益三個方面在內的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模型,并且對應模型的三個方面構建了有三個級別構成的評價指標體系。程亮等(2013)運用邏輯框架法從投入、產出、效果和影響四個方面構建了包括評估內容、評估指標、評估信息來源、評估方法在內的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評估模型。孫童等(2007)分析評價了河北省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辦法,該辦法堅持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對環保專項資金的項目實施內容和功能情況、資金保障情況、經濟社會效益情況以及實施管理情況建立分層次的評價指標體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張芳麗(2007)認為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不僅包括經濟效益,還要考慮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在此基礎上,從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三個方面設計了相對系統的、涉及資金使用過程的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袁廣達(2007)借鑒《循環經濟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從環境保護項目資金投入的使用效益、環境保護的能力建設、環境保護管理的監督以及社會效益綜合評議等四個方面構建評價指標體系。李強(2012)將模糊綜合評判法運用到環保專項資金績效審計評價中,首先使用德爾菲法、文獻調研法以及層次分析法構建一套由一級指標、二級指標和主要觀測點組成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并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各級指標的權重,基于此構建基于模糊綜合評判法的綜合評價體系。
3結語
【關鍵詞】鄉鎮;專項資金;問題;對策
一、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簡述
十以來,“三農”問題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而直接與農村、農民、農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就是鄉鎮級政府以及其財政部門。鄉鎮財政專項資金專門用于鄉鎮建設,它的有效利用關系到“三農”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民生活條件的好壞,必須予以重視。財政專項資金需與其他經費資金分開管理,最終要使用到服務民生的項目。但我國鄉鎮在處理財政專項資金問題上海存在很多的不足,財政部門的預算編制不夠規范,對預算的執行也沒有統一有力的標準。對資金相互擠占的現象不能予以全部的杜絕,資金的使用也缺乏效率,偏離了設立專項資金的初衷。這些現象應該得到關注,并且及時予以解決,不能讓專項財政資金形同虛設。
二、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1.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現行的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存在很多的漏洞,這在根本上導致了財政轉型資金管理的不善。鄉鎮財政在預算管理的制定和執行上往往是存在欠缺的,各種轉移支付制度尚不規范,造成制度執行上的混亂。資金的使用效率不高,未能達到預想的目的。在涉農專項資金的管理上,財政部門存在著一些職權不明晰的情況,人為因素在資金的分配上參與過多。在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流程設置上也不夠嚴謹,使一些違規現象有機可乘。鄉鎮政府在人員 、機構設置、流程體系等方面的設置都不夠完善,鄉鎮級政府中的財政部門也是相對不健全的,財政部門不能嚴格履行職責,形同虛設。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反饋機制也不夠健全,許多資金的來源去向并不能完整的向公眾公開,財政信息的透明度差。
2.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監管力度不足
鄉鎮財政的很多決策時缺乏監管措施的,對項目資金使用的管控非常不到位。對于許多涉及農業、林業、水利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通常是由上級部門統一落實,相關的鎮級農業部門、林業部門、水利部門直接向縣級主管部門報告賬目,鎮級政府不參與建設項目的領導工作。這造成了管理和落實的脫節,縣級政府的決策往往不能貼合鄉鎮的自身條件,而鄉鎮政府對于有異議的項目也無法參與監督與管理。在監管流程的設置上,鄉鎮政府的監管也是粗放的,不能結合項目實際設置相對細致的監管標準。在鄉鎮級財政資金的使用上,存在著重視資金的申請和分配,而輕視對資金的管理和評價,財政資金的亂用、漏用、冒用現象時有發生,資金的使用效率不高,不能真正更好的服務于基層的老百姓。
3.鄉鎮財政專項資金信息傳達不暢通
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信息傳達不暢有主觀和客觀的雙方面原因??陀^上來看,財政資金從申請到撥付到落實需要一段時間,而鄉鎮級別是最終環節,流轉的時間也相對較久。流向到鄉鎮政府的資金最終分給每一個農民的手中也會需要一定的時間。這就造成國家的相關補貼政策真正落實到需要補貼的人身上往往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從主觀因素來看,政府自身的信息傳遞機制也是有所欠缺的,鄉鎮政府在信息的共享上不夠流暢,不能很好的與縣市級的相關部門及時溝通,對政策的跟進也有所遲疑,不能緊跟政策去采取落實措施。在信息的下行公布上,沒有絕對的指標要求。對政策的公式、巡查、反饋沒有規范化制度化的規定,信息公開不及時,不能接受來自群眾的廣泛監督。
4.鄉鎮財政專項資金財務管理不規范
鄉鎮政府的財政部門在財務管理上是相對隨意的,也是不夠專業的。財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普遍是缺少專業的財務管理知識的,業務素質較低,不能更好的鉆研政策、落實政策。鄉鎮政府的會計崗位設置隨意性較大,對會計準則的落實效果也較差。在會計崗位人員錄用、離職等情況發生時,人員間的交接管理也不夠規范。在日常管理上,對于本級政府發生的財務工作,存在著賬務處理延時、憑證填寫不規范的現象。財政部門對單位的資產管理、風險管理上也存在缺陷。固定資產的管理不能按照要求設置臺賬明細賬,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沒有落實到個人,容易出現賬實不符的現象。對單位的資產、負債的分布不能實時預防、實時監控,對債務風險的預知能力差,容易使鄉鎮政府陷入財務危機。
三、解決對策
1.完善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應制定更加完善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來實現對鄉鎮財政專項資金更好的管理。加強鄉鎮政府對財政資金的監管,嚴格遵守財政部頒布的各項政策,尤其是關于“三農”問題的政策,結合本地區的事情,制定適應于本鎮發展的監督管理制度,完善監管體系。完善的監管制度體系可以更加有效的指引鄉鎮財政資金的使用,提供政策依據。強化鄉鎮財政所的職能,提升對各大項目的參與度。使其更好的負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對財務核算的監管,對各項專項資金的管理和調度。完善并規范鄉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強對涉農資金的管理,保證每一筆資金都能切實服務于農民的生產。加強對農村社會保障金的管理,為保障金設置專門的賬戶,單獨管理,防治農村專用社會保障金和其他資金相互擠占。
2.強化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監管力度
完善鄉鎮政府的監管體制,形成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管的雙向結合體系。在內部,有鎮長帶頭成立項目資金專項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專項會議,研討本鎮各項建設項目的建設情況。定期檢查財政部門的工作,包括對預算的執行、財務會計數據的處理、相關憑證的填列存檔等情況,做到對本鎮財務工作心中有數。對重要的涉農項目更要實時管理,要求執行部門定期匯報項目進度,保證項目執行順利,不存在延誤、拖沓現象。在外部,強化上級政府對鎮級財務部門工作的管控,實時巡查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錯誤現象要及時更正。在各行政村抽調村民代表,定期舉辦聽證會,把近期完成的各種項目在會上向村民代表進行匯報,接受群眾的建議。加強財務數據的公開,在鎮政府公示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接受上訪。
3.強化鄉鎮財政專項資金溝通機制
應自上而下建立高效暢通的信息流轉機制。建立完善的辦公自動化系統,形成辦公事宜的逐級下放,在系統中設置對緊急事件的預警和提醒機制,擺脫傳統的電話、書信形式的傳達。規范各項事宜的辦結時限,嚴禁拖延現象的產生。對各項國家政策的跟進必須及時,并且不打折扣的執行。加強各級財政部門的溝通協作,應主動與各單位間交流經驗。對于農村社?;鸬墓芾?,應為每一個享受保障金待遇的農民設立專門的銀行賬戶。有相關款項的撥付時直接由財政部門把款項打入受惠人的賬戶里,而不再需各部門的經手,使款項的撥付更加實時高效,杜絕在中間環節的截留。完善資金使用的反饋機制,對每筆資金的使用要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上級反饋。對于分發到農民手中的款項,要得到農民本人的簽字。
4.規范鄉鎮財政專項資金財務管理
對于財政專項資金,要加強財務管理工作。加強會計基礎建設,規范日常財務會計制度。從事專項資金管理的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必須熟知崗位職責,并且要及時了解掌握最新的會計核算方法,加強自身會計修養,遵守會計職業道德。單位的崗位設置要符合財務管理的目標,執行回避制度,做到會計核算的高效率。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召開會計業務培訓班,讓人人參與到會計知識的學習中來,都能了解基本的會計知識,讓全員參與管理。加強對會計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日??己恕M菩姓展_,把鎮政府的財務報表及時向全體村民公示。建立嚴禁的財產清查制度,定期進行資產的盤點和清查,保障國家公共財產的安全性,保障專項資金的正確使用。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系統,運用計算機制度來約束鄉鎮財政工作的開展,防止違規現象。并且利用電算化系統的先進技術,可以及時的、全面的提取一段時間的財務數據,方便進行數據的分析。
參考文獻:
(一)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立項的決策績效審計
首先,看專項資金是否進行了正常的研究,以及使用的決策是否恰當,立項是否具備科學性,背景是否真實等;其次,要看使用的決策上有沒有虛假立項,重復申報的錯誤;最后,查察項目的預算情況,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情況,有沒有遵循節約的原則,實際的決算中是否超出預算等問題。
(二)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的管理績效審計
要看財政科技專項資金在分配上是否影響了資金的效益發揮。在資金安排問題上,項目設置是否很多并且存在交叉重復的現象,資金在投資上有沒有零零星星、沒有形成強大的合力的問題。
(三)科技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審計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決定著資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對于使用情況的審計是極其關鍵的。主要審計的內容是,是否按照預算對于資金進行了使用,是否有某些人利用職務之便對專項資金進行了克扣、挪用等情況;檢查資金使用的過程是否存在隨意擴大項目的現象;更重要的是對于每個項目的質量以及結果進行最終的審查,并且對于一些個項目最終的效益進行評價,提出改進的建議。
二、通過審計發現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目前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重大科技專項資金的預算基礎組織工作不到位
預算的功能是通過事前有預測性的對未來有相對清晰地認識,并且借此發揮控制作用,將錢“用在刀刃上”以避免不必要的支出,但是廣東省的財政科技資金預算卻不到位,專項資金分配不符合程序,沒有在主要的項目上投入大量的資金,造成資金分配不均衡,在重大科技專項上沒有足夠的科研經費,導致項目最后的流產,影響了科研的發展。
(二)在專項資金的管理過程中控制意識淡薄
財務人員在專項資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擔了部分基礎簡單的服務性工作。對于專項資金的概念模糊不清,沒有了解專項資金的收支應當與經常性的收支區別開來進行核算。導致專項資金的支出沒有按照規定??顚S茫唾M以及差旅費的支出過大,沒有對于科技專項資金的使用建立獨立的賬單,最終導致專項資金轉化率很低。
(三)財政部門對于專項資金缺乏監管力度,進而導致科研創新太少,個別的資金被挪用現象嚴重,有的甚至直接購買他人的科研成果。
三、加強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為了加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切實加強對于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該從下面幾個方面進行規范化。
(一)強化部門預算管理
對預算編制方式進行改革,推廣新的預算編制辦法,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準確度。要分清科研項目的輕重緩急,合理分配科技專項資金,加強部門和部門間的溝通,根據財力情況核定預算。依照預算定額的標準,建立新的收支分類體系,對專項資金的分配進行約束,不斷增加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強化專項資金控制意識
準確定位財務人員角色將財務的職能定位全面參與資金的使用決策與控制。要對于財務室內部的崗位職責進行合理規范化的分工進而保證財務的職能得以有效的實現。在這樣的基礎上,財務人員應該對應于整個項目的建立到實施進行全過程的參與,要對整個過程進行統籌規劃,本著資金到哪,管理到哪的思想,加強對資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證資金充分發揮作用。財務人員隨時了解課題的進程,了解項目的進度,有效的安排付款,這個過程需要整個科研小組對于財務人員全程的配合。
(三)完善課題的管理體制
財政辦公室要嚴格審核所立項目,組織一些科研專家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的評判和研究,提出可行性的評論報告和評審報告。并且嚴格遵守程序進行申報,建立滾動的部門項目庫和財政項目。加強預算的編制,各個資金使用的課題都要在申請的過程中對于項目做出較為詳細的預算,并且在項目開展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預算標準進行。注意信息的傳遞。各研發課題小組在使用資金的過程中應該加強業務人員和財務人員的交流,讓財務人員對于項目的進度有較為清晰地了解,從而進一步安排課題資金。財政部門也要秉公執法,不能隨意克扣專項資金,保證課題能在規定的時間里成功完成。課題結束后經辦人員要及時進行項目的報銷,并且對于課題的研發過程進行細致的分析總結,之后交付審計部門對于此次課題研發過程進行審核,提出相應的修改意見。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要求,對于剩余的資金,要及時進行返還,不得自己扣留用在它處。
(四)實施專項資金評價
控制專項資金的支出當前使用績效評價的方式很多,對于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使用哪一種方式,應該根據不同的課題來制定。如:科研的方向在于醫學研究上,對于其績效的考核不僅要看他的完成情況,更要看在醫療應用方面做出了哪些貼合實際的事情。根據課題的不同特點立不同的評價指標,用科學的方法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評價。
(五)加強專項資金項目管理
優化專項資金支出結構加強資金項目管理是不斷提高專項資金利用效益的有效方法。財政辦公室首先要對專項資金的申請進行嚴格的審核和篩選,再根據項目的重要程度分主次進行撥款,并遞交預算部門。避免先預算資金后論證項目的荒謬之事出現。
四、總結
金融固然歸根結柢是一種信用關系,但是“金融”這種信用關系所要求於一個社會的道德基礎的條件卻比一般信用關系強得多。托賓(JamesTobin,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在為《新珀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撰寫的“金融”詞條里說∶一張借據,僅當它進入流通領域時,即被債權人拿來當做“信用”轉讓給第三方時,才具有“金融”的意義。在韋伯(MaxWeber)的論述傳統中,金融,尤其是現代信息技術基礎上的股票カ場這樣的金融活動,可以被理解為一種“大眾參與”的過程。在這里,我把“大眾”定義為超越了“私人聯系”所能維系的竤體的規模。與托賓的定義一致,當我們考察一張借據能夠成為一項“金融工具”的前提時,馬上會注意到金融與“信用一般”之間的本質差異∶在傳統社會里相當常見的借據,只要求借貸方對出據方的信任關系。這種關系可以而且經常僅僅依癠於私人聯系(血緣、地緣、業緣);在大眾參與的金融過程中,出具這張借據的個人的信譽,對多次轉讓以后的債權人而言幾乎沒有甚么意義。沒有誰會因為不認識一家企業的老板而拒絕購買普遍被看好的該企業的股票(盡管許多人會因為認識那家企業的老板而購買該企業的股票)。金融過程所依賴的,不再是幾乎每一個能夠生存下來的社會的道德傳統中都具備的人與人之間的“私人信任關系”(即建立在上述私人聯系基礎上的信任關系),而是必須依賴於“非個人”(super-individual)的、“超越私人聯系”的,被哈耶克(F.A.Hayek)稱作“抽象規則”(abstractrules)的那種制度。這種制度在韋伯那里被稱作資本主義的“支撐體系”(suppportivesystem),包括獨立的審計和會計系統、獨立的司法與法庭抗辯系統,以及使“自由契約制度”(freecontracting)
得以有效的其他種種制度。事實上,當我們(跟著韋伯)如此重視資本主義制度的“可計算性”的時候,我們必須看到,如果不是因為這些“支撐體系”的超越私人聯系的性質,如果不是因為這種“非人性”的制度里的“鐵面官僚”的冷淡,無情地排除或極大地減弱了那些時刻包圍著我們的、無孔不入的“私人聯系”的影響,那么資本主義的“可計算性”就難以存在。
讓我從股票交易中提出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上面的論點。在美國流行的網上股票交易商當中,明確地規定了所謂“跳一價位”(stickup)制度。就是說,當股票交易的委癠方向方發出交易指令時,如果指令是“賣空”,那么方只能在カ場價格從下降過程中停穩的某個價位再跳上一個價位時執行委癠方的指令。跳一價位的規定是為了防止股票カ場在高度不穩定期間被短期炒家炒到崩盤的地步,因為從理論上說,賣空股票的數量可以無限大地超出股票發行的總量。當股票從一個過高的價位下滑時,往往引發“雪崩效應”,手中執有股票的人會爭先恐后賣出股票,而原本沒有股票的人,出於投機,會大量賣空股票。跳一價位的規定使得賣空行為相對於原本持有股票而現在賣出股票的行為而言,處於劣勢。例如當IBM股價一天之內從105美元下滑到100美元時,如果中間沒有停頓,那么在跳一價位規則下,賣空方基本上無利可圖,甚至可能虧損(如果股價跌到100美元以下才停住并且反彈到100美元,那么按照“隨行就カ”marketorder指令執行的賣空就會造成虧損)。
跳一價位規則也許或者肯定對社會整體而言利大於弊,但是它所要求於社會的道德基礎是甚么呢?我還是想用具體的例子來說明這個要求。在跳一價位的規定下,委癠方事實上只有兩個選擇∶(1)向方發出“隨行就カ”指令。在該指令下,委癠契約關系規定,方必須“盡最大努力”(besteffort)為委癠方賣一個好價錢;(2)向方發出“限定價格”(limitorder)指令(當然包括“止蝕限定價格”)。在該指令下,方要么不賣,要么只在委癠方限定的價格以上將股票賣出。對華爾街的許多股票及其期權(options)而言,價格在一天之內的變動可以大大超出1%的幅度,例如計算機業三巨頭之一的Dell,其股票常常在一天之內變動10%左右。最近的例子是1998年1月11日,在一分鐘走勢圖上顯示,Dell從85美元幾乎不停地跌至79美元,然后再上升到87美元。與此同時,Dell的期權價格,以一月份到期的85美元出售權為例,則毫無停留地從2.5美元上升到6美元再下跌到2美元,一天內的變動幅度幾乎達到300%.熟悉香港股票操作制度的讀者會注意到,這正是股票交易人謀私利做“老鼠倉”的大好時機。仍以Dell為例。如委癠人發出的指令是“隨行就カ”購買一月份85美元出售期權,那么人完全有理由按照當日最高價格6美元為委癠人“買進”期權,而實際上自己以例如當日行價3美元買進再轉讓給委癠方,獲利100%.如果委癠人發出的是賣空指令,那么在跳一價位規則下,人仍可以在當日的較高和較低兩個價位上自己賣空,然后把那些在較低價位上賣空的股票“轉讓”給委癠人(即在低價位上買回并在同一價位上借出該股票給委癠人)。盡管有詳細的規則禁止人這樣做,但由於監督成本太高,委癠人事實上很難知道自己的指令是在哪一個價位上執行的,除非委癠人能夠看到交易當天“場內專家”(specialist,或market-makers)的交易記錄。我在香港曾經聽一位交易所的朋友說,香港交易機構里幾乎人人都有“老鼠倉”。這或許是夸大的,但離現實應當不會太遠。另一方面,以我個人多年的經驗,美國的網上交易員,至少那些著名的互聯網交易公司,不太可能做“老鼠倉”。所以我相當放心地發出“隨行就カ”指令,并經常於事后得知成交價格比我期望的更加理想。這個例子說明,跳一價位規則或任何金融制度,其事實上的有效性常常主要依賴於規則執行者的道德自律,在監督成本高昂的場合尤其如此。這也是諾斯(DouglasNorth,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所說的“第一方監督”(thefirst-partyenforcement)。
我曾在其他文章里詳細介紹過,在成熟的資本カ場里,各大交易公司不僅為競爭客戶而珍惜自身名譽,而且還要競相為客戶提供可靠和權威的信息諮詢。后者比前者更加難能可貴,也更難以靠第二方(即參與契約的其他當事人)或第三方(即與契約利益無涉的仲裁者)來監督。由於技術上的原因,依靠道德自律以外的其他方式來監督人行為的成本高昂,許多原本對合作雙方都有利可圖的項目,在缺乏道德共識的社會環境里就無法實行。試想,假如我發現每一次我的“隨行就カ”賣空的指令得到的結果都比我預期的價格低得多,我就不會繼續使用這一指令方式,於是在未來的交易中,當カ場變化劇烈時(限定價格的指令往往無法執行),在我和我的交易人之間就做不成任何交易。
上面討論的只是一個小例子.就我的理解而言,目前發生在亞洲許多地區的“金融危機”(貨幣動蕩只是這一危機的表現之一),與上面這個例子的性質是一樣的——信譽危機。在西方成熟的カ場經濟里,所謂“壞帳”固然難以避免,但是出現與韓國政府貸款的壞帳比例(根據一份材料的估計,接近40%)類似的壞帳卻是少見的。中國的銀行向國營企業發放的貸款,壞帳比例即使已經高到不能忍受的程度,但也只有20%.80年代以來,許多發展中經濟開始從古典發展階段(即珀特爾MichaelPorter所謂“要素驅動的發展階段”)進入規模經濟發展階段(即珀特爾所謂“投資驅動的發展階段”),從而需要建立大規模集資的機制。政府干預下的集資固然可大規模進行,如同韓國在1970-1990年期間所做的那樣,但其社會弊端往往抵銷了經濟效果(例如由此而來的政治腐敗和新的老的“財閥族”),即使經濟上的效果,也未必有預期那么好(參閱人們最近幾年對“亞洲奇跡”的批評)。但是,如果放棄政府干預這個手段,在互不相識的廣大人竤之間如何實行大規模集資呢?“金融”做為一種特殊的信用關系,一種“大眾參與”的信用關系,便在亞洲諸“非西方社會”經濟發展的這一特定階段里凸顯出來。這一“金融深化”
(financialdeepening)過程與本土文化尤其是本土知識(localknowledge)的沖突性也便凸顯出來了。
從亞洲各國在“經濟起飛”(thetake-offstage)階段所發生的社會變化來看,現代化過程在很強的意義上就是西方化的過程。例如在日本和韓國經濟起飛的階段,這兩個國家的離婚率、自殺率以及犯罪率都有統計意義上非常顯著的增加;人們對家庭的觀念和社會對“個人主義”的態度也都有了很大改變。在傳統道德意識不斷弱化的同時,新的、與西方“資本主義”相適應的道德共識卻難以在短期內形成。於是,這許許多多剛從“家”的牢籠里走出來進入“カ場”的陌生“個人”,開始體驗到普遍的信譽危機。這在中國大陸尤其突出;那里正在流行的一說法叫做“殺熟”,就是親友之間為利益金錢而展開的廝殺。道德基礎在傳統與現代兩方面的缺失,這種“兩處茫茫皆不見”的道德無政府狀態,顯然是難以為繼的。而在這一社會轉型期里的金融過程,顯然也是難以為繼的。當金融過程繼續不下去時,在這些社會里,其實只有兩個解決危機的辦法∶(1)政府出面干預,并且面臨著經濟集中化的危險;(2)回到非金融化的カ場經濟里去,放棄規模經濟的好處。除非,社會有能力重構自己的道德基礎,否則是不會有甚么長期意義上的“信用關系”的。
上面這些沒有附加經驗數據的論說,大體上只可以當成“判斷”而不是學術性的結論。不過,當我們憑著對非西方社會行為方式的熟悉來想像,那些金融機構里的貸款分析員和監督人員是如何處理日常帳目往來的,他們以及他們的上級如何在評價投資項目時受到各種私人聯系的影響以及如何在項目已經出現問題時試圖隱瞞……;我們可以想像在一個被概括為“一個一個同心圓構成的”、以每一個個體為圓心的社會關系網里,個體是如何對待那些寫在紙面上的、“超越了私人聯系”的規章制度的;我們可以想像“子為父隱,父為子隱,直在其中”這句話對金融秩序意味著甚么。我可以在一種非?;蜻^份徹底的意義上認為∶人們必須在商品“等價交換”公式的兩端異化到非人的狀態,異化到只服從抽象的金錢的驅使和抽象的、外在的法律約束的時候,才有資格像威尼斯商人那樣(同時也不要忘記了莎翁筆下“夏洛克的那一磅肉”)來玩“金融”。
專項資金設立以來,財政投入已從2007年的1500萬元上升到2014年的1.45億元,累計6.3億元。支持領域逐漸覆蓋了蔬菜、農作物、畜牧獸醫、資源環境和農產品加工安全等12個農業領域。7年來,項目承擔單位逐年增加,全省范圍內累計共有107個單位獲得了專項資金資助,吸納了包括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省林科院、省家禽所、省淡水所、南京農業大學、揚州大學、金陵科技學院和淮海工學院等一大批省內主要涉農研究院所和高校,以及蘇果超市、雨潤集團等大型科技企業的優勢科研力量。不但解決了廣大農業科研人員的后顧之憂,而且在項目選題、立項、資金配置和團隊協作等方面釋放了較為充分的科研自,真正將自身專業優勢與產業發展需求相結合,有效提高了科技資源的使用效率。1.2實施成效通過統籌實施,專項資金已成為江蘇省農業科技進步的標志與助推器,有力地支撐了現代農業的發展。一是重點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農作物新品種,為糧油安全和設施農業發展提供了品種支撐。圍繞保障糧食安全,開展了水稻、小麥、玉米和甘薯等大宗農作物的品種創新研究。圍繞高效農業發展,開展了蔬菜、林果和花卉等園藝作物的品種創新研究。圍繞生活質量提高,開展了豬、羊等畜禽和魚類、蟹類等水產品種的創新研究。二是研發了一批具有大面積應用前景的新技術,為江蘇現代高效農業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技術儲備。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的獸用生物制品、植物病蟲防治、循環農業技術和農產品安全技術等領域成果豐碩,體系初建,并已跨入國家支持序列,體現了較強的競爭實力和產業支撐能力。三是建立了生態養豬、設施蔬菜和秸稈利用等產業技術體系,引領了江蘇現代農業產業的發展;專項資金依托體系整合了全省范圍內的科研機構、涉農高校、龍頭企業和基地等科技創新資源,這些資源既保證了專項的有效實施,也蘊藏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具有較強的后發效應。四是取得了以項目實施帶動人才結構優化的明顯成效。專項資金始終圍繞加快創新人才和學科團隊培養的主旨,力主向現代、高效農業領域傾斜,蔬菜、園藝、畜牧、加工和循環等領域已先后有8個學科團隊被列入“2013年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創新團隊”。同時,設立了探索性項目,為后續重大項目、重要成果的形成奠定了堅實基礎。五是興建了適應不同技術應用主體和成果示范方式的模式創新基地,積極推進地方農業主導產業結構轉型與升級轉型。借助創新資源內聯外合的組織形式,專項資金統籌各方力量形成了強大的創新合力,提高了自主創新成果的顯示度和應用水平。
2專項資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2.1集成創新的目標成果導向模糊
專項資金始終緊緊圍繞全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專注于重大公益技術、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究和攻關,逐漸形成了品種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體系類項目和探索性項目幾大類別,研發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品種、新技術和新模式。創新項目初期只是將主要成果目標定位于品種、技術等單一點上的創新,尚未實現由技術點到技術面再到全產業鏈覆蓋的集成創新,集成重大科技成果的目標導向并不突出。隨著農業科技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與創新需求的不斷升級,這一現狀已不適應現代農業科技發展對于集成創新的要求,科研團隊與科技成果分散存在的狀態,難以從整體上組裝集成出具有影響力和沖擊力的大成果。
2.2缺乏利益趨同引導的組織方式
當前,傳統農業優勢技術研究領域在研究內容與學科建設上普遍存在重疊與交叉,一些能夠體現新興農業發展趨勢,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先導、前沿產業和邊緣領域并不容易獲得支持與重視。而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方式相對分散,承擔單位的基本科研單元又普遍較小。因此,在沒有統一科研目標導向與合理利益分配機制引導的狀態下,各申報主體之間難以形成明確的團隊分工與層次排位,容易將項目的立項與執行定位于分“盤子”和搶占資源,進而對自身所掌握資源和信息形成保護意識,加劇彼此之間條塊分割,甚至可能出現惡性競爭。有限的資源難以聚焦,不僅無法促成緊密的學科體系,也難以在團隊建設中產生聚集優勢,同質化趨勢將不斷降低科研協同創新效率。
2.3過程管理與績效考核有待加強
專項資金由財政廳委托省農科院組織實施并負責項目的全程管理,此舉解決了科技人員的后顧之憂,激發了科技創新的原動力。但是專項資金所涉及項目的數量、領域、單位和專家的體量較為龐大,項目執行期間有限的管理人員難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與監管,不利于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落實與執行。另外,目前專門針對專項資金項目特點與目標的績效目標考核機制尚未真正建立,難以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若對成果產出與轉化的激勵不足以拉大科研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那么思維方式將難以擺脫“重立項、輕過程”的老套路。
3強化專項資金管理模式的建議
經過廣大科技人員的共同努力和各方力量的支持,專項資金已經走過了6個年頭的光輝歷程,對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帶動了財政支農方式的轉變,積累了寶貴的管理經驗,為全國科技創新方式的探索提供了參考。為了更好地滿足現代農業發展的創新需求,根據專項資金的運行現狀,結合科研體制機制改革的具體要求,針對性地提出關于改進專項資金管理運行模式的一些建議如下。
3.1貫徹落實頂層設計,明確項目管理目標
通過積極創建和宣傳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的目標導向機制,強化對項目執行過程的監管,培育具有重要社會影響科研成果的意識已經在科研人員中初步形成并得到統一。圍繞這一工作重心,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應借助科研績效評價、政策傾斜等渠道,最大程度調動和提升科研人員的主觀能動性與積極性,通過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凝聚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協同攻關能力。特別是在重點項目和獎項的服務支持上,要把專項資金作為推動全省重大科技產出的主要抓手,由省農科院牽頭,策劃遴選出重點部署項目予以優先支持,并從項目申報、中期檢查和項目驗收等環節開展全程化、便捷的項目管理服務??蒲泄芾聿块T立項前就要引導科研人員先行一步,緊密圍繞當前國內外學科發展的前沿與農業生產中的關鍵性技術需求,結合團隊優勢與科技成果的定位和特點積極引導,為提高科研人員對重大項目的占位申報和主持實施能力做好鋪墊與準備工作。
3.2調整學科結構布局,構建交叉型創新團隊
針對創新專項申報主體分散不成體系的現狀,一是建議在全面梳理江蘇省農業科學院學科特點的基礎上調整學科大類結構,進行統籌分類,按照農作物、動物、生命環境、食品與信息及加工與裝備五大類別設置一級學科群。再由學術委員會討論按照領域劃分設立二級學科組,每個二級學科組內部都可以選出一名首席專家(學科帶頭人),由所在團隊根據當前學科發展的現狀,提出3~5年的學科發展規劃與成果目標方案,經學術委員會討論通過后方可生效。只有通過調整現有學科結構布局,才有望打破單位內部各個小團體的利益堡壘,聚集優勢科研資源形成創新的內生動力。二是重新組合包裝全院科研力量,打破“專業所—研究室—項目組”的單一框架設置,以二級學科組為基本單元,以專項資金為平臺,探索建立以產業為主線,以學科帶頭人為領導,以重大成果產出為目標,以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為原則的多層級人才培養機制與學科交叉型團隊建設機制,進而在全省范圍內深化有特色農業科研單位之間的聯合協作,加快構建江蘇現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補、競爭有序和支撐有力的良性發展格局。
3.3強化立項審核,規范評審機制
專項資金所支持的項目數量與資金體量在持續增加,現有科研管理力量難以確保過程管理的全面性。為降低項目風險與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管理部門應根據所劃分學科類別建立專家庫,旨在匯集各領域的歸口專家,從源頭上為項目啟動把關,避免盲目立項。遴選入庫的專家只負責對各自歸口領域內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競爭性進行綜合評判。一般項目可通過問卷或打分的形式完成,重要項目的評審則需會上討論,并全部參加盲審。對于科研人員則要求堅決破除“分盤子、要經費”的消極思想,敢想敢干,且能夠提出明確具體的支持要求和保障需要。項目的最終立項必須簽訂合同書與成果責任狀,明確界定實施的具體時間段、負責人和詳細成果,同時啟動責任追究與末位淘汰制。對參與的專家不設身份限制,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成員均可以自薦或推薦的形式入庫。同時,為提高項目審核的效率與可操作性,所吸納專家除特邀顧問之外均需參加針對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考核和成果產出的統一培訓。管理部門可邀請專人對專家進行培訓,培訓后方可參加評審。
3.4調整項目結構模式,提升集成創新能力
建議專項資金調整為前瞻性項目、體系類項目、產業類項目、應急性項目和推廣服務類項目五大類別。設立前瞻性項目,旨在為原始創新提供一個寬松的探索環境。專項資金應針對制約區域農業發展的關鍵性技術難題進行長期性的非項目化支持,不設置目標績效考核,鼓勵嘗試,包容失敗。通過加強高新技術的前沿跟蹤研究,為新興學科發展與沖擊高層次獎項打好基礎。其中,也包括設立為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和產業發展研究服務的軟科學課題。設立體系類項目,旨在圍繞培育重大成果的目標導向,進一步擴大專項資金資助范圍,圍繞產業發展重大關鍵性技術需求建立全省同類優質資源協同攻關的合作機制。設立產業類項目,旨在搭建多元合作創新平臺,集中優勢資源加快推動具有較大實際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產出,提高成果的產業化程度。建議將該部分項目選題完全向市場與企業開放,科研單位負責把握研究的大方向,企業根據自身需求與市場需要給出具體命題并享有成果最終知識產權。設立應急性項目,目的在于處置農業生產過程或科研管理過程中遇到的一些急需解決的重大突發性事件或問題,為高層管理者決策及時提供處置方案或政策建議。根據緊急程度,可隨時成立應急課題組開展工作而不受選題范圍、申報流程等常規要求的限制。設立推廣服務類項目,旨在依托科研項目成果的熟化程度來設立的一種孵化與推廣應用型農業項目,通過其對農業科研成果的中試熟化,客觀、真實地評價研發成果的穩定性、適應性和效用性,從而降低大規模推廣應用的使用風險。其承載著農業服務活動所需的物資、資金和機制等,是溝通科技創新與實際生產需求的橋梁,是破解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度低的重要途徑,是培養實用型人才的重要平臺,是提高科技服務實效的主要抓手。
3.5搭建立體監管網絡,拓展全方位服務
通過統籌實施,專項資金已成為江蘇省農業科技進步的標志與助推器,有力地支撐了現代農業的發展。一是重點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農作物新品種,為糧油安全和設施農業發展提供了品種支撐。圍繞保障糧食安全,開展了水稻、小麥、玉米和甘薯等大宗農作物的品種創新研究。圍繞高效農業發展,開展了蔬菜、林果和花卉等園藝作物的品種創新研究。圍繞生活質量提高,開展了豬、羊等畜禽和魚類、蟹類等水產品種的創新研究。二是研發了一批具有大面積應用前景的新技術,為江蘇現代高效農業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技術儲備。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的獸用生物制品、植物病蟲防治、循環農業技術和農產品安全技術等領域成果豐碩,體系初建,并已跨入國家支持序列,體現了較強的競爭實力和產業支撐能力。三是建立了生態養豬、設施蔬菜和秸稈利用等產業技術體系,引領了江蘇現代農業產業的發展;專項資金依托體系整合了全省范圍內的科研機構、涉農高校、龍頭企業和基地等科技創新資源,這些資源既保證了專項的有效實施,也蘊藏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具有較強的后發效應。四是取得了以項目實施帶動人才結構優化的明顯成效。專項資金始終圍繞加快創新人才和學科團隊培養的主旨,力主向現代、高效農業領域傾斜,蔬菜、園藝、畜牧、加工和循環等領域已先后有8個學科團隊被列入“2013年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創新團隊”。同時,設立了探索性項目,為后續重大項目、重要成果的形成奠定了堅實基礎。五是興建了適應不同技術應用主體和成果示范方式的模式創新基地,積極推進地方農業主導產業結構轉型與升級轉型。借助創新資源內聯外合的組織形式,專項資金統籌各方力量形成了強大的創新合力,提高了自主創新成果的顯示度和應用水平。
2專項資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2.1集成創新的目標成果導向模糊專項資金始終緊緊圍繞全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專注于重大公益技術、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究和攻關,逐漸形成了品種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體系類項目和探索性項目幾大類別,研發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品種、新技術和新模式。創新項目初期只是將主要成果目標定位于品種、技術等單一點上的創新,尚未實現由技術點到技術面再到全產業鏈覆蓋的集成創新,集成重大科技成果的目標導向并不突出。隨著農業科技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與創新需求的不斷升級,這一現狀已不適應現代農業科技發展對于集成創新的要求,科研團隊與科技成果分散存在的狀態,難以從整體上組裝集成出具有影響力和沖擊力的大成果。
2.2缺乏利益趨同引導的組織方式當前,傳統農業優勢技術研究領域在研究內容與學科建設上普遍存在重疊與交叉,一些能夠體現新興農業發展趨勢,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先導、前沿產業和邊緣領域并不容易獲得支持與重視[3]。而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組織方式相對分散,承擔單位的基本科研單元又普遍較小。因此,在沒有統一科研目標導向與合理利益分配機制引導的狀態下,各申報主體之間難以形成明確的團隊分工與層次排位,容易將項目的立項與執行定位于分“盤子”和搶占資源,進而對自身所掌握資源和信息形成保護意識,加劇彼此之間條塊分割,甚至可能出現惡性競爭。有限的資源難以聚焦,不僅無法促成緊密的學科體系,也難以在團隊建設中產生聚集優勢,同質化趨勢將不斷降低科研協同創新效率。
2.3過程管理與績效考核有待加強專項資金由財政廳委托省農科院組織實施并負責項目的全程管理,此舉解決了科技人員的后顧之憂,激發了科技創新的原動力。但是專項資金所涉及項目的數量、領域、單位和專家的體量較為龐大,項目執行期間有限的管理人員難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與監管,不利于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落實與執行。另外,目前專門針對專項資金項目特點與目標的績效目標考核機制尚未真正建立,難以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若對成果產出與轉化的激勵不足以拉大科研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那么思維方式將難以擺脫“重立項、輕過程”的老套路。
3強化專項資金管理模式的建議
經過廣大科技人員的共同努力和各方力量的支持,專項資金已經走過了6個年頭的光輝歷程,對江蘇省現代農業產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帶動了財政支農方式的轉變,積累了寶貴的管理經驗,為全國科技創新方式的探索提供了參考。為了更好地滿足現代農業發展的創新需求,根據專項資金的運行現狀,結合科研體制機制改革的具體要求,針對性地提出關于改進專項資金管理運行模式的一些建議如下。
3.1貫徹落實頂層設計,明確項目管理目標通過積極創建和宣傳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的目標導向機制,強化對項目執行過程的監管,培育具有重要社會影響科研成果的意識已經在科研人員中初步形成并得到統一。圍繞這一工作重心,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應借助科研績效評價、政策傾斜等渠道,最大程度調動和提升科研人員的主觀能動性與積極性,通過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凝聚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協同攻關能力。特別是在重點項目和獎項的服務支持上,要把專項資金作為推動全省重大科技產出的主要抓手,由省農科院牽頭,策劃遴選出重點部署項目予以優先支持,并從項目申報、中期檢查和項目驗收等環節開展全程化、便捷的項目管理服務??蒲泄芾聿块T立項前就要引導科研人員先行一步,緊密圍繞當前國內外學科發展的前沿與農業生產中的關鍵性技術需求,結合團隊優勢與科技成果的定位和特點積極引導,為提高科研人員對重大項目的占位申報和主持實施能力做好鋪墊與準備工作。
3.2調整學科結構布局,構建交叉型創新團隊針對創新專項申報主體分散不成體系的現狀,一是建議在全面梳理江蘇省農業科學院學科特點的基礎上調整學科大類結構,進行統籌分類,按照農作物、動物、生命環境、食品與信息及加工與裝備五大類別設置一級學科群。再由學術委員會討論按照領域劃分設立二級學科組,每個二級學科組內部都可以選出一名首席專家(學科帶頭人),由所在團隊根據當前學科發展的現狀,提出3~5年的學科發展規劃與成果目標方案,經學術委員會討論通過后方可生效。只有通過調整現有學科結構布局,才有望打破單位內部各個小團體的利益堡壘,聚集優勢科研資源形成創新的內生動力。二是重新組合包裝全院科研力量,打破“專業所—研究室—項目組”的單一框架設置,以二級學科組為基本單元,以專項資金為平臺,探索建立以產業為主線,以學科帶頭人為領導,以重大成果產出為目標,以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為原則的多層級人才培養機制與學科交叉型團隊建設機制,進而在全省范圍內深化有特色農業科研單位之間的聯合協作,加快構建江蘇現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補、競爭有序和支撐有力的良性發展格局[4]。
3.3強化立項審核,規范評審機制專項資金所支持的項目數量與資金體量在持續增加,現有科研管理力量難以確保過程管理的全面性。為降低項目風險與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管理部門應根據所劃分學科類別建立專家庫,旨在匯集各領域的歸口專家,從源頭上為項目啟動把關,避免盲目立項。遴選入庫的專家只負責對各自歸口領域內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競爭性進行綜合評判。一般項目可通過問卷或打分的形式完成,重要項目的評審則需會上討論,并全部參加盲審。對于科研人員則要求堅決破除“分盤子、要經費”的消極思想,敢想敢干,且能夠提出明確具體的支持要求和保障需要。項目的最終立項必須簽訂合同書與成果責任狀,明確界定實施的具體時間段、負責人和詳細成果,同時啟動責任追究與末位淘汰制。對參與的專家不設身份限制,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成員均可以自薦或推薦的形式入庫。同時,為提高項目審核的效率與可操作性,所吸納專家除特邀顧問之外均需參加針對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考核和成果產出的統一培訓。管理部門可邀請專人對專家進行培訓,培訓后方可參加評審。
3.4調整項目結構模式,提升集成創新能力建議專項資金調整為前瞻性項目、體系類項目、產業類項目、應急性項目和推廣服務類項目五大類別。設立前瞻性項目,旨在為原始創新提供一個寬松的探索環境。專項資金應針對制約區域農業發展的關鍵性技術難題進行長期性的非項目化支持,不設置目標績效考核,鼓勵嘗試,包容失敗。通過加強高新技術的前沿跟蹤研究,為新興學科發展與沖擊高層次獎項打好基礎。其中,也包括設立為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和產業發展研究服務的軟科學課題。設立體系類項目,旨在圍繞培育重大成果的目標導向,進一步擴大專項資金資助范圍,圍繞產業發展重大關鍵性技術需求建立全省同類優質資源協同攻關的合作機制。設立產業類項目,旨在搭建多元合作創新平臺,集中優勢資源加快推動具有較大實際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產出,提高成果的產業化程度。建議將該部分項目選題完全向市場與企業開放,科研單位負責把握研究的大方向,企業根據自身需求與市場需要給出具體命題并享有成果最終知識產權。設立應急性項目,目的在于處置農業生產過程或科研管理過程中遇到的一些急需解決的重大突發性事件或問題,為高層管理者決策及時提供處置方案或政策建議[5]。根據緊急程度,可隨時成立應急課題組開展工作而不受選題范圍、申報流程等常規要求的限制。設立推廣服務類項目,旨在依托科研項目成果的熟化程度來設立的一種孵化與推廣應用型農業項目,通過其對農業科研成果的中試熟化,客觀、真實地評價研發成果的穩定性、適應性和效用性,從而降低大規模推廣應用的使用風險[6]。其承載著農業服務活動所需的物資、資金和機制等,是溝通科技創新與實際生產需求的橋梁,是破解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度低的重要途徑,是培養實用型人才的重要平臺,是提高科技服務實效的主要抓手[7]。
(一)經濟人理論,委托理論對涉農專項資金財務審計必要性的解釋在經濟人假設的前提下,人是理性的經濟人,有著為自身謀取更好經濟利益的行為傾向,對于實施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資金管理部門及其公職人員而言,經濟人屬性是同樣適用的,在資金撥付及使用管理的過程中,他們手握人民賦予的決定涉農專項資金投向及管理的權利,當專項資金管理部門的監督不足時,如何行使專項資金的投向和管理的權利成為純粹的個人行為,追求個人政績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人行為傾向就極可能占主導地位,那么極有可能出現有關涉農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的信息不對稱的情況,結合委托理論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理論的相關內容考慮,由于存在信息劣勢,作為社會公眾需要了解知悉監督涉農重點專項資金監督資金投向、撥付及使用的真實合規性,有無違規違紀問題,并且指出相關部門財務管理的不當之處,審計部門保障專項資金管理真實合規,查處資金違法違規使用的公共受托經濟責任不可推卸,只有通過財務審計才能解決涉農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的監督和評價問題。
(二)財務審計是涉農專項資金效益審計的基礎,同時也是相關經濟責任審計的必然手段涉農重點專項資金財務審計主要審計內容是監督資金投向、撥付及使用有無違規違紀問題,使各環節的資金運營達到真實、合規,并且指出相關部門財務管理不當之處,給以相應意見并督促其整改,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眾所周知,每一項涉農專項資金的投向及使用情況都是需要進行效益審計和其他相關的責任審計評價,涉農專項資金相關的財務資料的真實、合規性為資金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提供保證;只有在此前提下,才能談資金的效益問題,才能對農業專項資金投入項目經濟效益進行分析和評價,才有可能探索資金的效益審計,并在此基礎上提出進一步提高農業專項資金各項目效益的方法、措施和途徑。因此,涉農專項資金財務審計是對其效益審計的基礎工作,要實現效益審計目標,必須先實現其財務審計目標。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審計在審計對象,具體內容,審計目標上,側重點有所不同,但二者存在必然的聯系。通過對財務審計所獲得的財務數據和資料,審計部門能借以了解受托責任人應當履行的職責,通過對受托責任人履責范圍內的經濟活動和財務信息的真實合規性的審核,可以評價受托責任人履行受托責任的合法合規性。因此,涉農專項資金的經濟責任審計是以被審計責任人任職期間內所在部門資金財務審計為基礎和主線的,即涉農專項資金的財務審計是其相關經濟責任審計的必然手段。
二、涉農專項資金財務審計現狀分析
(一)涉農專項資金財務審計方式,審計方法效率低對于涉農專項資金的財務審計,各縣相關審計機關普遍采取“同級審”的方式,由于縣、市級審計機關審計人員準入機制不嚴格,審計人員思想的倦怠、政策水平與業務素質整體不高、綜合分析能力不強,導致涉農專項資金審計效率差;雖然有調查顯示,大部分縣贊成“上審下”和“交叉審”,這兩種方法彌補了同級審的不足,但是涉農專項資金來源渠道多,使用范圍廣,若依靠“上審下”全方位了解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一方面,會造成審計資源配置不合理,財務審計大多進行事后審計,與專項資金的投入使用能夠具有階段性的特點相脫節;另一方面,這種審計方式可能造成一種下級對上級的抵觸感,直接導致審計監督受限,也使得審計效率低。
(二)涉農專項資金財務審計結果公開程度低目前的審計結果公告還遠沒有達到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審計結果公告工作盡管在思想上逐漸受到各級審計部門的重視,也有的地區的確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沒有達到理想水平。披露審計結果是審計機關的“法律權力”,而不是“法律義務”,從而使審計結果的披露帶有很強的任意性。在考慮社會穩定、政績和面子等因素的推動下,管理涉農專項資金的本級政府可能不允許對外如實報告和披露其財務審計中不太理想的結果。因此,審計公告是不全面的,不準確的,不能真正實現社會輿論對涉農專項資金的監督作用。
(三)財務審計對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整改及懲處缺乏力度,審計獨立性低我國涉農專項資金財務審計屬于行政型審計體制,這一審計體制嚴重制約了審計部門獨立行使監督職權;在本級政府的干預下,縣級審計機關不具備權威性,不能獨立地審查縣級財政部門及管理部門在專項資金的撥付及使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即使查出了問題,也不能嚴格遵照資金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條例予以懲處。據有關研究調查顯示,三成以上的縣審計機關對相關部門就審計意見作出整改的監督工作不到位,審計機關對審計整改情況的書面答復不要求附加書面證據,也不深入到管理部門當地開展真實性復核的審計回訪,并且審計機關也沒有嚴肅懲處未及時整改的違規違紀行為,督促整改工作大多只流于形式。審計部門權威性降低,形同虛設,沒有發揮實質作用,導致涉農專項資金管理違規違紀情況年年查,年年有;涉農專項資金管理問題年年提建議,年年低效率的惡性循環怪圈。
三、改善涉農重點專項資金財務審計現狀的對策研究
(一)推行財務審計項目負責人委派制在上級審計指令的引導下制定審計小組工作計劃,規劃和確定涉農資金重點財務審計項目,配置審計人員,指導和管理審計工作,組織審計小組監管工作,制定考核與激勵機制,確保審計小組審計項目質量并對其負責,這樣不僅可以解決“同級審”、“上審下”和“交叉審”的不足,克服了“同級審”縣級審計機關權力受限和審計能力不足的現實問題,而且彌補了“上審下”審計全面性不足、成本過高,以及“交叉審”高成本等,總體提升了審計小組業務素質與審計工作質量,提高了審計的權威與獨立性。另外在推行財務審計項目負責人委派制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實現該種審計方式預期效果的關鍵所在是負責人與審計成員小組的有機融合,審計項目負責人應與下級審計機關,審計小組成員積極互動,從制度和政策上進行創新,不斷提高資金審計效率。
(二)實行事前審計,事中審計,事后審計相結合的全程審計為了加大資金審計力度,縣級審計機關應當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的全程審計的方法。落實和加強涉農專項資金全程審計及其審計調查方法,與專項資金的投入使用能夠具有階段性的特點相匹配,是增強審計機關查處問題的能力和力度的重要手段,可以實時提高涉農專項資金財務審計的評價監督的作用。事前審計在立項方面,審計部門應協助縣級涉農專項資金使用管理部門,對項目預算、可行性、科學性、真實性進行審計審核;在資金方面,加強對資金投入的審計,主要審核資金投向是否符合資金目標,投入的總體規模及投向結構是否合理,同時也要注意加強審查資金是否按照項目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撥付給使用單位,有無滯留、占用情況;事中審計應當依據資金的走向,派專人隨工程進度參與工程項目建設,跟蹤審計調查,確保資金??顚S茫骷壪嚓P部門報賬票據、賬簿的真實合規性;無虛假報表、無虛開發票、無虛列支出,積極做好資金撥付使用管理各環節的事中審計。事后審計時審計機關應結合事前、事中審計的數據和情況,開展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通過查閱賬、證、表,以及現場查證,重點審查項目的完成情況和資金計劃的實現情況,審查項目是否全面推行項目負責人委派制,確保全程審計財務數據的真實合理性,全面改善涉農專項資金審計效果,規范涉農專項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三)加強財務審計的獨立性,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整改及懲處力度我國須改革當前涉農專項資金財務審計體制,改革行政型審計模式為立法型審計模式,從根本上提高審計獨立性,提升審計部門的權力和地位。為保證整改工作真實有效,審計機關要求資金管理部門實事求是地寫出審計整改情況書面答復,同時審計部門必須深入落實審計回訪工作,實地考察,審核被審單位的整改情況,確保整改情況的真實性;政府應制定和完善財務審計督促整改及懲處制度,并落實相關涉農專項資金管理違紀違規處罰制度的執行情況,落實管護主體,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責、權、利”相統一的管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