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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經濟的核心,其經營的成敗直接關系著一個國家的經濟穩定。2008年9月起,華爾街爆發了百年罕見的金融風暴,并在全球迅速蔓延,世界各國股指暴跌,石油、黃金、期貨等商品價格大幅下挫,失業率猛增……這場風暴振動全球!危機爆發原因錯綜復雜,主要是美國次級貸款的惡化,而貸款惡化是典型的信用風險事件,也即銀行在信貸風險管理、控制上有所欠缺和制度執行不到位。
一、金融危機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
1.直接影響較小
因我國嚴格的金融監管體系,商業銀行業務大部分集中在國內市場,盈利來源主要是存貸利差,國際化程度低及單一的收入結構導致我國商業銀行“因禍得?!薄1热绻ば谐钟欣茁值軅痤~為1.52億美元,僅占工行總資產的萬分之一,直接損失對其不構成實質性影響。
2.間接影響較大
危機爆發后,我國部分出口企業出現停產、半停產狀態,甚至破產,很多企業經營困難。貨款回籠不及時,呆帳、壞帳多,貸款無法按時償還或無力償還,流動資金嚴重不足等等。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安全性造成嚴重威脅。同時,股市低迷,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下降;房地產行業低迷,住房按揭、抵押貸款急驟下降等等,這對商業銀行的盈利影響很大。
二、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逐漸加大,加強對信貸資金的管理迫在眉睫
1.加強信貸風險控制的制度建設和健全信貸責任追究制度
商業銀行信貸制度控制是整個信貸風險控制的物質保障,構建貫穿于信貸業務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監督的控制體系:①改變我國商業銀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授權不清、分級混亂的情況,健全對貸款調查、審核、審批人員的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信貸業務運營機制。②進一步完善貸審分離制度,徹底改變貸前調查、貸后檢查和貸款的發放、回收由一個客戶經理負責的現狀,真正實現部門之間、人員之間的相互制約。③目前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稽核部門都屬于內部科室,歸該行領導,這樣很難披露本行的信貸風險,無法獨立開展工作。各商業銀行的審計、稽核部門應由各地的銀監部門領導管理,包括人事任免、工資待遇、工作范圍等,商業銀行無權干涉,使其能公平、公正、獨立開展各項業務。
2.加強信貸風險的組織結構控制,其應遵循的原則主要有:
①立足國內市場,對國外市場持謹慎態度。我國是個經濟大國,國內市場龐大,特別是新能源、高科技產業值得關注。而國際形勢復雜多變,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應謹慎介入,待時機成熟時再拓展國外業務。
②堅持信用等級評審條件,嚴格執行貸款準入門檻,對客戶提供的資料應認真審核(包含抵押物、質押物、擔保方的情況),到實地查看、核對,把實際運營情況和報表資料對比,是否存在虛假成分。確保第一、第二還款來源真實可靠。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客戶應堅決杜絕。
③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合理、獎罰分明、崗位之間相互制約的信貸組織結構,杜絕長官意志、、會計造假等現象,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批。
3.加強信貸風險的人力資源管理
以人為本是任何企業經營成功的基本常識,商業銀行要更加重視。COSO報告、巴塞爾委員會都強調人在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對人力資源的管理主要有:
①信貸人員的責任控制制度的完善,健全責、權、利相結合的制度。
②信貸人員操作風險的制度控制、審查。
③信貸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嚴禁從業人員無證上崗。
④信貸人員的獎罰、激勵制度。
4.實行清產核資,全面清理損失,同時防范住房按揭貸款的風險
論文關鍵詞:商業銀行監管法律制度
論文摘要:金融業處于一國經濟的核心地位,一國金融機構若要有效地發揮其經濟功能保持較為穩健的運行態勢,離不開金融監管,必須具有一個相當穩健周延的金融制度與法規框架和符合市場規律的制度與法規在一國的金融體系中,商業銀行是最重要的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的制度與法規則是金融法規修仃完善的重點。美國的銀行業是世界上最發達的,我們試圖通過對美國銀行法律制度的了解分析,找到我們可以借鑒之處,以提高我國銀行業尤其是商業銀行的競爭力。
一、比較中美商業銀行監管法律制度
(一)法律框架
美國的金融監管制度的發展是緊緊伴隨著法規的建立而成長起來的。美國銀行監管的主要法規有:《1863年國民銀行法》,《1913年聯邦儲備法》、《聯邦存款保險法》《1933年銀行法》、們956銀行控股公司法》、們980年存款機構管制放松與貨幣控制法》,K1991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案》.《1991年外資銀行監督改善法》、《1996年聯邦存款保險基金法》、X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
自1949年建國以來,我國銀行監管法制發展歷經了建國初期的開創階段、計劃經濟時期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等三個階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199-5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標志著我國銀行監管法制體系初步形成。2003年對《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的修正及新頒布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標志著銀行監管體制的進一步完善。與此同時,還有一系列的法規和人民銀行或銀監會制定的金融規章涉及了銀行監管問題。
(二)監管機構
美國銀行業主要管理機構主要包括以下機構:聯邦儲備體系、貨幣管理局、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司法部、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州銀行委員會。根據《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規定,我國銀行業由人民銀行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進行監管。
(三)監管內容
1.美國監管機構的主要監管內容
(1)市場準入的監管
在美國注冊不同性質的銀行要由不同管理機構審批。貨幣管理局管理國民銀行注冊和頒發執照,并對其營業宗旨、組織章程、資本結構、董事、官員資歷、管理業務和風險、獲利能力和所有權要求等因素進行考慮和調查。
(2)資本充足率的監管
1981年,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貨幣管理局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共同制定了衡量資木充足率的統一標準:將資本分為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栋腿麪枀f議》簽定后,美國于1990年底開始試用,并作為駱駝評級制度的資本檢查標準,以此評價銀行資本的充足性。
(3)對風險損失準備金的監管
美國對壞帳的法律定義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6個月以上的貸款,以及擔保和抵押不落實的催收貸款。按規定,壞帳必須在分紅前核銷。各家銀行也可以對其認為必須核銷的資產進行主動核銷。為防上匯兌風險,聯邦儲備銀行可以根據其對銀行國際貸款質量的評價,要求有關銀行建立并保持一定數量的專項儲備。
(4)對存款保險的監管
聯邦儲備銀行要求其所有成員都必須參加聯邦存款保險。大多數州也要求州立銀行參加聯邦存款保險。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一身二任,既是保險公司,又是金融監管機構,將業務職能與監管職能緊密結合,以檢查投保銀行安全狀況的方式,監管美國所有銀行,對穩定美國金融體系起到重要的作用。
此外,還對銀行的經營范圍、資產集中、銀行流動性、銀行合并機銀行破產和倒閉進行監管。
2.中國監管機構的主要監管內容
(1)人民銀行
人民銀行依法監測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對金融市場實施宏觀調控,促進其協調發展。人民銀行主要履行下列職責: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監督管理黃金市場;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經理國庫;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等。
(2)國務院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依法制定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四)監管方式
1.美國監管機構的監管方式
美國的現場檢查制度是由聯邦金融管理部門派出檢查小組到商業銀行進行實地檢查。按1991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善法》規定,銀行監管者每年至少對所有銀行現場檢查一次。美國的非現場監督注重于統一性、綜合性、比較性和預測性的系統監管。綜合每家銀行的業務全面情況,通過進行駱駝評級來比較同類銀行狀況,確定各家銀行的業務監管級數,并由此確定現場檢查的必要性。
2.中國監管機構的監管方式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應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評級體系和風險預警機制,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評級情況和風險狀祝,確定對其現場檢查的頻率、范圍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二、我國商業銀行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1、健全國家金融監管體制,加強金融機構內部自律機制
對金融機構實施金融監管包括他律與自律兩個層次。他律即中央銀行和其他監管主體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金融機構及其活動進行監管,屬于強制性監管。
自律即金融機構自身為有效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而建立的自我監控機制,是國家實行金融監管的基礎。有效的金融監管必須注重外在約束和自我約束的統一。在國家宏觀金融監管確立的條件下,完善金融機構自律管理水平,加強金融業同業公會或協會自律性組織建設,是構建我國金融監管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2.金融監管方式應加強風險防范
我國金融監管存在重合規性、輕風險性的問題。要改變這一狀況,應從以下方面著手:首先要調整監管思路,實現從,事后化解”到”事前防范"的轉變。
合規性監管偏重于事后化解,這種方式較為被動,糾正成本也很高。風險監管則是根據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以及內部管理的評價,提高監管要求,注重于事前防范,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各種風險帶來的損失。因此,我們要逐步推行風險監管;其次,應以風險防范為基礎,建立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早期預警系統;再次,要確定監管周期,實施動態的、持續的、全方位的、多角度的監管。
鑒于我國金融業尚不發達的現實情況以及實行嚴格分業經營的基本法律框架,目前我國不宜拆除在銀行業務和證券、期貨等業務之間的“防火墻”,直接采用德國全能銀行模式。比較而言,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具有“集團控股、聯合經營;法人分業、規避風險;財務并表、各負盈虧”的特點,是推進商業銀行綜合經營的一種現實選擇。
根據我國目前的金融環境,以銀行為主構建金融控股公司將成為商業銀行綜合經營的發展趨勢。這是因為:
(一)金融控股公司作為一個企業集團,必然要有一個足以控制和有效影響其他子公司的核心公司一一母公司。這個母公司通常是主導組建者或者說是組建的牽頭人。在中國金融體系中,行業結構仍不平衡,目前金融資產中銀行業占絕對優勢,遠非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所能比擬。但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憑借專有的經營壟斷,卻享受著令商業銀行心動的高利潤率,因此商業銀行通過并購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動力極強。
(二)從發展趨勢看,商業銀行主導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國金融業中將有廣闊的發展前景,有利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集團化改造和綜合經營。對銀行而言,通過控股公司的架構,即可保持原來商業銀行業務的獨立性,又可通過設立其他非銀行子公司發展具有潛力的新業務、分離優質資產或用于其他特使目的。國內尚未集團化的銀行,都表示集團化是其發展方向。中國銀行的高層在不同場合表明,中行的目標就是金融控股,最終實現綜合經營。招商局集團董事會主席、招行董事長秦曉也表示,如政策允許將把招商局旗下的保險公司交給招商銀行運營,招商銀行未來將成為綜合經營銀行、保險、基金業務的金融控股公司。
(三)監管層目前對我國以控股公司方式發展的金融集團也采取默許、鼓勵態度,2004年6月28日,中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正式公布的《三大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分工合作備忘錄》對金融控股公司身份作了直接認可。央行的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指出“我國部分有實力的大型金融機構已經具備一定的資本運作、風險控制、交叉銷售和業務整合能力,其中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也可探索通過跨行業投資其他金融機構的方式開展綜合經營?!?/p>
二、中國商業銀行現階段監管模式的問題剖析
隨著國內金融業綜合經營態勢的日趨強烈,機構監管中存在的監管漏洞、板塊割據、制約創新等缺陷以及各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效率低下的問題也日益突出。綜合來講表現為以下幾點:
(一)分業監管格局不能覆蓋金融控股公司,可能促使其將一些特別的服務項目或產品置于監管成本最小或監管最寬松的領域,從而產生“監管套利”現象。金融控股公司沒有統一的監管法規,存在監管真空。
(二)不同監管機構的監管目標、監管重點不同可能導致沖突。證監會的目標是維護市場的公平與秩序,特別強調證券發行人和經紀人充分披露信息,不得有欺詐行為。而銀監會注重審慎監管,關注銀行系統的安全與穩健經營。保監會維護保險業的穩健經營與被保險人的利益,關注各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由于各個監管機構的目標不同、指標體系不同、操作方式不同,各監管機構的監管結論可能存在較大差別。當對金融控股公司有雙重目標要求,又只受某一機構監管時,單個監管者可能不會去承擔其他監管者的工作和責任。
(三)在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上三家監管部門協調難度大?!叭龝奔捌渑沙鰴C構是平級的,若金融控股公司發生風險,確定由誰作最后裁決等存在一定現實困難。盡管可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但仍會存在溝通不足和信息共享度低等問題,影響監管的有效性。
(四)我國監管當局對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關注不夠。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各監管者的監管對象只是一個金融機構,而對集團的組織結構和管理結構的透明度并不關心。因此,在分業監管體制下,監管部門難以將監管對象和控股公司其他成員隔離,而且也難以綜合性地審視控股公司的風險。
三、對中國商業銀行綜合經營監管模式的設計
國內商業銀行的綜合經營如何監管,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在我國尚不具備實施統一監管模式的條件下,美國傘型監管模式是最有可能解決我國分業監管體制和有限度綜合經營矛盾的手段。這種模式一方面通過最大限度的保留了分業監管體制下形成的機構監管優勢,符合我國現有的制度約束;另一方面,通過傘型監管者的機制(在我國目前可以考慮有人民銀行來充當)實現了各監管者間的協調,通過功能型監管避免了分業監管體制面臨綜合經營可能帶來的風險。在我國商業銀行走向綜合經營的過渡期間,這種模式無疑是一種立足現實、面向未來的適合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監管體制。
(一)監管主體、職能及監管體制框架
監管主體主要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信托投資管理局。
主要職能: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傘型監管者負責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包括市場準入、資本充足率、風險評估、信息披露等。銀監會和信托投資管理局,分別負責對銀行和信托投資業務的監管;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別負責對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同時證監會將投資業務的監管職能移交信托投資管理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信托投資管理局均是功能監管者。
(二)基于傘型監管體系下的監管措施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加強各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機制以及機構之間的監管數據的共享建設。在現階段,可考慮在強化各監管機關的責任、分工的基礎上,建立各監管機關間規范化的協調制度和有關負責人定期聯席制度。通過有關機關負責人的定期聯席會議,解決監管中出現的矛盾和沖突。同時,運用現代計算機技術建立金融監管資料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監管效率。
2.監管者應從控股公司層次強化對控股公司的外部監管措施,包括對金融控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和談話機制,控股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和規格以及控股公司各子公司間的防火墻措施,如業務限制、人員限制和信息限制等。通過這些措施,配合其他功能型監管機構的工作,實施對金融控股公司整個業務流程的控制。
3.督促和鼓勵控股公司建立基于自身業務風險管理的內部風險控制的機制和評價體系,實施自律性質的風險約束。防范經營風險不僅是外部監管對公司的強制要求,也是公司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選擇。監管者應積極支持公司的內部風險控制和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并充分了解這一體系的運作和有效性。
4.監管當局應建立資本金與控股公司運作風險相聯系的計算方式,迫使金融控股公司加強內部管理,降低風險資產的比重。綜合監管者可以在各功能型監管者對各自監管對象所需要資本金的總量評估基礎上確定控股公司應該交納的資本金。
5.健全金融自律型組織,充分發揮其監管作用。金融自律型組織是金融業自我管理、自我規范、自我約束的一種民間管理形式,它可以通過行業內部的管理,有效的避免不正當競爭,規范其行為,與監管當局共同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與安全。金融自律組織參與監管,主要負責金融從業人員的培訓、會員的管理、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及時與監管當局溝通情況,及時向社會有關監管信息等。
四、結論
綜上所述,本文通過對我國綜合經營發展趨勢以及國內商業銀行監管模式的研究,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一)針對我國實際,我國銀行業向綜合經營逐步發展的現實路徑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它具有協同效應、風險分散和業務多元化的優點,并且這種模式也已得到了監管層的確認,適合我國銀行業發展的需要。
(二)監管模式是多樣的,并且與其經營模式并非一一對應的關系,而且各種監管模式的劃分界限也并不明確。這意味著金融監管模式并未因經營模式的趨同而統一化。我國金融監管制度改革中的關鍵問題并不在于簡單的分業與統一的爭論,而在于監管的有效性和前瞻性,這取決于監管手段和監管目標的兼容性以及監管的內控制度。
一、市場準入監管
1.符合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金融是經濟發展的產物,也是推動經濟發展的動力。一個國家或地區并不是商業銀行越多越好,監管當局審批設立商業銀行機構,一定要考慮一國或一地經濟發展的需要,把設立商業銀行與當地經濟發展、市場競爭環境結合起來。不然,會導致銀行業的惡性競爭,引發金融危機,反而影響經濟發展速度和社會穩定。2.符合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和方向,符合商業銀行合理布局、公平競爭的原則。我國金融業發展政策和方向是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要求,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建立和完善現代金融體系,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商業銀行市場準入必須遵循這一要求,當前我國要加快國有商業銀行體制改革,發展股份制商業銀行和農村社區銀行,擴大引進外資銀行,就是這一要求的體現;合理布局就是要求審批設立商業銀行時應考慮到地區之間經濟發展的差異性,商業銀行的數量要與當地的經濟發展規模相適應。經濟發達地區商業銀行機構多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少一些;公平競爭原則,設立商業鋃行機構要有利于形成競爭機制,避免行業壟斷;要求商業銀行機構依法臺規經營和開展有序競爭,避免利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同業利益和同業形象。3.符合最低資本金及股權結構和股東資格要求。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一定比例有金融從業經驗的人員。4.符合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制度的要求。在商業銀行法人機構的市場準入標準中,要求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科學、民主、高教的決策體制和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內部約束機制。要求有完善的內控制度,主要包括:統一、嚴格的業務標準、程序及相應的制度;統一、科學的授權、授信制度;建立科學、有效的風險識別、評估和控制系統;獨立、高效的內部稽核審計系統;建立完善的內部報告及信息管理系統;重要業務崗位的監督、制約機制。5.符合經濟核算的要求,確定的綜合經營計劃和預期財務指標水平比較合理。綜合經營計劃應對未來大部分業務的市場情況進行描述和分析,并制定長遠的發展規劃和業務策略。6.符合商業銀行營業場所的要求。商業銀行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且要有與之相配套的安全保衛防盜、防搶和消防設施,以及開展各項業務的必要設施,確保高度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二、業務營運監管
1.業務營運監管的主要內容
(1)資本充足性。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關鍵的問題是要有適當的貸款評估和資產分類方法以及相應的會計準則。恰當地評價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就意昧著必須準確評估商業銀行的貸款組合、擁有資產或其他表外資產業務,并對其資產組合進行分類,保證提取足夠的呆賬準備金。(2)資產質量。資產質量是衡量一家商業銀行經營狀況最重要的依據,商業銀行經營出問題往往是從資產質量惡化開始的,然后才是相應收益和資本充足率的下降。因此.監管當局把資產質量作為最重要的監管內容。一是保證銀行的信貸職能建立在穩健原則之上的,建立并保持信貸政策和貸款審批、管理程序方面的文件規定;二是監管當局必須對商業銀行的單項信貸、資產分類和提取呆賬準備金政策進行定期檢查,評估這些政策和實際資產質量是否相適應;三是監管當局必須對商業銀行有問題的信貸和回收逾期貸款的程序進行關注,在提供擔保和抵押的情況下,還應對擔保的可靠性、抵押品的質量進行連續的評估和監測;四是限制對單一貸款人和關聯企業的風險,防止風險集中。(3)流動性。流動性比例的監控必須與商業銀行的總體經營狀況結合起來進行評估,流動性越高,說明商業銀行掌握的低收益資產就多,資產的盈利性也就越差,就會影響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和長遠發展能力。(4)盈利能力。盈利是商業銀行經營的目的,是其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有盈利,股東才能分得股息和紅利,銀行才能提取積累,增強抵御風險的實力和發展的能力。商業銀行盈利能力主要取決于收入和費用支出水平。對盈利能力的監管,主要關注商業銀行在財務會計核算中的不審慎行為,主要盈利不實。應付利息計提不足,表內應收未收利息長期掛賬;果賬損失和應收賬款長期掛賬不核銷;呆賬準備金計提不足;營業費用成本占比過高。上述現象的長期存在,將極大地損害商業銀行的健康穩健發展。(5)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是監管當局檢查評價商業銀行時必須考慮的因素。完善的內部控制是衡量商業銀行具有良好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有利于保證商業銀行業務操作的效率性和有效性、財務報告的可靠性、行為準則的規范性。因此.監管當局在鼓勵商業銀行創新、發展的同時,必須要求商業銀行貫徹“內控優先”的原則。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授信的內部控制;資金業務的內部控制;存款及柜臺業務的內部控制;中間業務的內部控制;會計的內部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內部控制;內部控制的監督與糾正。
2.業務營運監營的方式
(1)非現場監管。具體操作方式是在商業銀行本外幣并表的基礎上,對商業銀行日常業務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搜集、整理、分析,對比監控各項比率指標和審慎經營的要求,監控業務經營狀況和動態變化,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預警,要求商業銀行迅速解決。(2)現場檢查。監管當局指派專人或進入商業銀行實地檢查。一是專項檢查:對暴露或掌握的風險隱患和問題,監管當局要安排專人進行專項重點檢查,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其糾正。二是全面檢查:即常規檢查,是對商業銀行經營狀況包括資產質量、貸款風險、經營管理與內部控制水平和日常業務操作等進行定期全面檢查。對現場檢查后,非現場監管發現的問題和商業銀行糾正的情況,進行后續跟蹤監督。這樣有利于強化現場檢查的敷果和作用。(3)監管報告。監管報告應對照監管目標和監管依據,對某一商業銀行目前的經營狀況和未來發展趨勢作出判斷和評價。一是對商業銀行機構總體狀況的評價。商業銀行機構的償付能力是否可以滿足其日常經營活動中正常及特別流動性的需求,業務經營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安全穩健。二是對商業銀行具體的監管進行評價。有無違規經營行為,不良資產狀況是否真實,呆賬準備金提取是否足額,盈利能力和資本充足水平是否滿意,內部控制和管理是否到位,以及其他的漏洞和不足。三是對商業銀行未來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商業銀行機構管理層有何經營策略、資本規劃、時下設想、經濟環境及市場競爭情況。四是監管機構針對銀行機構存在的問題,下一步擬采取的監管措施。
首先,銀行經營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
銀行風險是指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使其資產和預期收益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銀行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家風險、聲譽風險、法律風險、戰略風險類。
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又稱為違約風險,是指債務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對大多數銀行來說,信用風險幾乎存在于銀行的所有業務中。信用風險是銀行最為復雜的風險種類,也是銀行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
市場風險,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包括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
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無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資產價值不發生損失的條件下及時滿足客戶的流動性需求,從而使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流動性風險包括資產流動性風險和負債流動性風險。資產流動性風險是指資產到期不能如期足額收回,不能滿足到期負債的償還和新的合理貸款及其他融資需要,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負債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過去籌集的資金特別是存款資金由于內外因素的變化而發生不規則波動,受到沖擊并引發相關損失的可能性。
聲譽風險,聲譽風險是指由于意外事件、銀行的政策調整、市場表現或日常經營活動所產生的負面結果,可能對銀行的這種無形資產造成損失的風險。
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銀行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因為無法滿足或違反相關的商業準則和法律要求,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發生爭議/訴訟或其他法律糾紛,而可能給銀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
戰略風險,戰略風險是指銀行在追求短期商業目的和長期發展目標的系統化管理過程中,不適當的未來發展規劃和戰略決策可能威脅銀行未來發展的潛在風險。主要來自四個方面:銀行戰略目標的整體兼容性;為實現這些目標而制定的經營戰略;為這些目標而動用的資源;戰略實施過程的質量。
其次,經濟危機進一步加劇了銀行風險。
由美國次貸引發的經濟危機,在全球范圍內殃及各行各業,而金融行業—尤其是銀行業,是受到經濟危機影響最為嚴重的行業之一,經濟危機使銀行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風險的影響程度均加大,如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信用風險,在經濟危機中會加劇,經濟危機使借款企業經營停滯甚至破產,而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惡化,會使銀行產生大量呆壞帳,加劇了銀行的信用風險;另外,經濟危機使國際金融環境發生惡化,造成匯率、股市大副波動、投資企業經營停滯甚至破產,加劇了銀行的市場風險;由于外部環境的變化,可能使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受到影響,可能會加劇銀行的操作風險。
最后,商業銀行內部監管比外部監管有優勢。
一般來說,我國商業銀行受到的監管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外部監管和內部監管,外部監管主要指銀監會、人民銀行、審計署、外部審計機構等監督檢查部門的監管;內部監管主要指銀行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等的監督檢查。因此其監管具有及時性、全面性,這也是內部監管有別于外部監管的重要特點之一。另外,內部監管來自銀行內部,監督檢查人員一般對銀行風險、銀行業務流程比較了解,一般能夠提出對銀行的經營具有增值作用意見和建議,商業銀行內部監管比外部監管具有無法替代的優勢。
綜上,經濟危機下銀行不能僅依靠外部監管防范銀行風險,而應該加強內部監管,銀行內部監管不僅是重要的也是必要。
二、經濟危機下我國商業銀行加強銀行內部監管的應對措施
在經濟危機下,我國商業銀行該如何切實有效的應對經濟危機帶來的影響,如何有效的防范銀行風險,筆者認為,以下幾點供參考。
1.重視銀行內部監管
銀行經營管理層必須正確認識銀行內部監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經營管理中,必須始終貫穿科學健全的內部監管制度是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營的前提和基礎的思想,把加強銀行內部監管作為促進業務發展的寶劍,而不是認為銀行加強了業務發展會阻礙業務發展,只有這樣,才能使內部監管真正起到為業務發展保駕護航的作用。
2.了解你的員工
銀行操作風險來自銀行內部員工,在經濟危機帶來外部環境惡化的情況下,近期,各家銀行發生案件的勢頭有所上升,分析這些案件的發案原因,大部分都是有銀行員工參與的內外勾結的案件,這類案件在內部審計監管中很難發現,如何應對這類銀行風險,筆者認為,目前銀行類金融機構在為客戶提供各類金融服務時,一般遵循“了解你的客戶”的風險控制原則,此條原則同樣適用于銀行各層管理者對下屬的日常管理中,即“了解你的員工”,一名合格的銀行管理者,在日常的內部控制中除了通過加強培訓學習,提高員工職業道德素質外,對員工的了解不應僅限于八小時內,應該對員工八小時外的情況也做到合理的掌握,即如員工是否參與賭博、其消費是否明顯與其收入不匹配等。
3.提高銀行內部監管從業人員專業素質教育
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我國商業銀行經營的業務品種、業務范圍也不斷的有所創新;隨著高科技的應用,商業銀行業務流程也不斷發生變化,銀行面臨的銀行風險發生的原因也多種多樣,無形中加大了銀行內部監管的難度,一名合格的銀行內部監管從業人員,只有不斷的學習提高,學習先進的內部審計理念,學習銀行業務專業知識,只有這樣,其在日常的檢查中才能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才能真正體現其增值的作用。
4.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銀行內部監管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中的重要一環,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建立的內部控制監管體系具有三道防線的特征:一道防線是指貫穿于業務經營過程中的適時監督;二道防線是指業務監督檢查部門;三道防線是指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其中,一道防線和二道防線一般代表的是銀行經營管理層的監督,而內部審計部門代表的是銀行董事會對銀行經營管理層的監督,因此,內部審計部門應該是區別于銀行的其他內部監督部門,必須保持其行政上、職責和職能上的獨立性,才能真正起到董事會對銀行經營管理層的監督作用。
關鍵詞:經濟資本資本充足率風險計量資本分配績效考核
一、經濟資本管理體系及其在我國商業銀行的應用
經濟資本管理基于資本的兩個特征而建立:資本是稀缺的,因此必須將有限的資本有效地配置到最能增加銀行價值的環節;資本是有成本的,因此必須強調對資本的回報,也即對股東實現價值創造,并充分考慮資本所承擔的風險,實現收益與風險和成本的統一。經濟資本管理體系主要由三個部分構成:一是經濟資本的計量,二是經濟資本的預算分配制度,三是以經濟增加值(EVA)和經風險因素調整的經濟資本回報率(RAROC)為核心的績效考核制度。
1.經濟資本的計量
從計量經濟學的角度衡量,非預期損失是指銀行實際損失超過平均損失以上的損失,是對預期損失的偏離-標準偏離。經濟資本從數量上等同于非預期損失,應覆蓋商業銀行的全部風險。
普華永道對全球銀行業的調查表明,信用風險占到商業銀行風險總量的65%,除此之外,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也是商業銀行面臨和關注的主要風險,《新資本協議》關于銀行資本必須覆蓋上述三類風險的規定即印證了這一觀點,因此,雖然經濟資本應覆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但在實踐中主要是對此三類風險的計量。
(1)信用風險的計量。計量信用風險時,主要考慮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風險敞口(EAD)和期限(M)等風險因子。此外,還應考慮信用資產的相關性以及風險集中度。目前流行的信用風險計量模型主要有CreditMetrics信貸組合模型、穆迪KMVEDFs信貸組合模型、CSFPCreditRisk+模型、麥肯錫CPV信貸組合模型,以及《新資本協議》規定的IRB(內部評級法)模型等。
信用風險經濟資本=EAD×√PD×σ2LGD+LGD2×σ2PD
其中,σ2LGD為LGD的方差,σ2PD為PD的方差
銀監會對國有商業銀行經濟資本體系建設情況的調查表明,我國商業銀行大多是在參照《辦法》規定的基礎上,以資本充足率8%為基準,根據各類業務的歷史風險狀況和本行的經營發展戰略,采取內部系數法計量信用風險。比如,《辦法》規定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是50%,有的行對此類貸款的經濟資本系數則設定為4%(即為資本充足率8%的50%,等同于50%的風險權重);對某些屬于鼓勵發展類業務,商業銀行則設定較低的經濟資本系數,使之相對應的風險權重低于《辦法》規定的風險權重,比如《辦法》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風險權重為100%,而有的行對銀行承兌匯票的經濟資本系數為3%,相當于風險權重為37.5%,充分地體現出了商業銀行對此類業務的鼓勵導向。
(2)市場風險的計量。VAR(風險價值)是計量市場風險最常用的技術,它是指在一定的持有期和給定的置信水平下,因利率、匯率等市場要素發生變化而可能對某項資金頭寸、資產組合或機構造成的潛在最大損失。目前常用的VAR模型技術主要有方差—協方差法、歷史模擬法和蒙特卡羅法。
市場風險經濟資本=VAR*乘數因子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計量市場風險的常用技術有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匯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少數商業銀行(如建行)運用VAR計量市場風險。
(3)操作風險的計量。相對于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的量化更為困難,這是因為一是現有的數據不足,二是模型構造存在技術困難,三是在計量操作風險時極易因難以與其他風險區分而重復計算。目前,對操作風險一般采取簡單的系數法,即根據歷史年度發生的損失數據,將商業銀行的業務按照操作風險的程度分配不同的風險權重,乘以該類業務的余額。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計量操作風險的常用模式是:
操作風險經濟資本=前三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平均值*設定系數
2.經濟資本的預算分配
經濟資本的配置區分為對存量風險資產的經濟資本配置和對增量風險資產的經濟資本配置,前者考慮的是對資產組合所面臨的未預期風險的抵御,后者則是通過對不同的產品、部門和區域設定不同的經濟資本系數來傳導總行的經營發展戰略。商業銀行在制定經濟資本預算計劃時,重點是對增量經濟資本的配置。
從我國目前實施經濟資本管理的經驗看,商業銀行對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經濟資本,年初根據資金交易風險控制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計算并分配。對信用風險的經濟資本,建行采用增量配置法,通過三個環節完成:首先,由總行年初根據全行發展規劃和資本補充計劃,明確資本充足率目標,提出全行的經濟資本總量和增量控制目標,對分行進行初次分配;其次,總行根據各分行反饋的情況,在總行各業務部門之間進行協調平衡分配;最后,總行根據戰略性經營目標,對信用風險經濟資本增量的一定百分比進行戰略性分配。
3.以EVA和RAROC為核心的績效考核
以EVA和RAROC為核心的績效考核引入了資本的成本概念,更真實地反映了商業銀行的利潤,克服了商業銀行傳統的績效考核以利潤的絕對額為指標的缺陷,有利于商業銀行的經營者更清醒地權衡經營風險及其回報,從而做出更符合商業銀行實際利益的決策。
絕對量指標:
EVA=經風險調整后稅后凈利潤-經濟資本*資本期望回報率
=(經濟資本回報率-資本期望回報率)*經濟資本
相對比率指標:
RAROC=經風險調整后稅后凈利潤/經濟資本
=(凈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投資收益-運營成本-預期損失準備支出-稅項)
經濟資本
我國實施經濟資本管理的商業銀行對分支機構的績效考核已逐步采用EVA和RAROC概念,只是對具體參數的設置(比如對經濟資本的期望回報率)各行略有不同。建行等在經濟資本管理實施方面走得更快的商業銀行,已嘗試將RAROC技術應用到具體產品的定價決策。隨著我國商業銀行經濟資本管理能力的提升,經濟資本管理將在我國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活動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實施經濟資本管理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
1.強化資本約束意識
經濟資本管理強調了資本的有限性和高成本性,隨著外部監管部門資本充足率監管力度的加強和股東對資本回報要求的提高,商業銀行在經營決策時,不僅要考慮到資產擴張的速度、業務發展的規模以及所帶來的收益,還要充分考慮到由此而帶來的風險及其資本占用,將收益與風險和成本相統一。資本約束意識的增強將有力地扭轉我國商業銀行傳統的重規模輕管理的經營思想,促使商業銀行將經營管理的重心放在轉變經營管理方式,優化資產結構和業務結構,提高經營效益之上。如下圖所示,在國家加強宏觀調控的2004年,實施經濟資本管理的某銀行貸款增幅保持在一個穩定的區間,避免了出現貸款增量的大幅波動,充分體現了經濟資本管理在資產增長中的制約作用。
2.培養全面風險管理意識,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作為經營風險的企業,商業銀行需要對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進行合理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經濟資本強調的是對銀行所承擔的所有風險(而不僅僅是商業銀行面臨的最大風險—信用風險)所可能帶來的非預期損失的抵御和彌補,實施經濟資本管理可以強化商業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意識。同時,經濟資本管理要求對各類風險進行精確的計量,并鼓勵商業銀行開發適合自己的風險計量技術和模型,將促進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的提高。
3.準確計量各項業務的成本,完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長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存在突出的制度性缺陷:一是以利潤、資產規模的絕對量考核為主,忽視資本占用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鼓勵了片面追求賬面利潤和資產規模而漠視潛在風險的短期行為;二是現行的績效考核評級體系未充分考慮到風險因素,經營收益未經風險調整;三是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以橫向為主,無法具體量化具體產品和業務條線的經營績效,難以為經營決策提供支持。經濟資本管理克服了上述缺陷:EVA強調了資本占用的成本,有助于商業銀行尤其是其分支機構樹立成本意識;RAROC強調的是經過風險調整后的資本回報,并扣除了為預期風險所計提的專項準備金,更真實地反映了利潤和資本回報率;同時,RAROC技術還可以衡量具體的交易和賬戶,有助于真實反映各項業務給銀行所創造的價值。
4.提高商業銀行科學決策和產品定價能力
RAROC技術通過對具體產品、業務和區域的經濟資本回報率的量化,為商業銀行在制定經營發展戰略時提供支持。比如,根據歷史數據判斷某項業務的經濟資本回報率較高,商業銀行在編制經營計劃和經濟資本預算時,可以通過資源配置、系數設定等方式,向全行傳達總行對于此類業務的傾斜支持導向。同時,RAROC技術強調了風險因素,商業銀行在為產品定價時,可以通過RAROC技術推算出該項產品在什么價格水平才能達到預期的回報率,從而促進商業銀行自主風險定價水平的提升。
5.推進金融改革深入開展,進一步推動國有商業銀行增強獨立的市場主體意識
經濟資本管理強化了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約束意識和成本意識,使過去因具有國家信用而忽視資本充足的國有商業銀行深刻地認識到,資本是稀缺的和有成本的。隨著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國有商業銀行將面臨著監管當局越來越嚴格的資本約束和市場越來越高的資本回報要求,這將督促國有商業銀行切實轉變經營理念,增強獨立市場主體意識,推動股份制改革深入開展,真正將國有商業銀行建設成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的現代金融企業。
6.經濟資本具有風險約束和效益約束的雙效應,有助于激勵商業銀行改進經營管理
經濟資本不僅要抵御非預期損失,而且還在經營管理和資源配置中居于核心地位:不僅可以衡量一家銀行的整體抗風險能力,而且還可以成為評價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或業務條線經營績效的標尺;將收益與風險、成本結合起來,有助于商業銀行根據實際承擔的風險為產品合理定價;支持和鼓勵商業銀行改進風險管理技術,積極開發內部計量模型,完善資本管理,從而更科學地保持合適的資本持有量,激勵商業銀行改進資本管理。
三、實施經濟資本管理對我國銀行監管當局的影響
1.促進監管當局對經濟資本與監管資本區別的認識
在實施經濟資本管理的過程中,銀行監管當局有必要,并且會逐步認識到監管資本和經濟資本之間的不同:
(1)經濟資本是商業銀行根據自身承擔的實際風險計算出來的資本,是一種應有“虛擬資本”,在數量上等于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非預期損失額;監管資本是監管當局要求商業銀行持有的最低資本,屬于“法定資本”,是一種實有的資本。從風險的角度說,經濟資本代表的是風險,越小越好;監管資本則是抵御風險的屏障,越多越好。經濟資本是從商業銀行的視角看資本,而監管資本則是從監管當局的視角看資本。
(2)經濟資本具有更好的風險敏感性。監管資本是監管當局基于整個銀行業的風險狀況而劃定的粗線條的最低資本充足要求,在統一的資本充足要求下,既可能出現資本充足率達到法定要求而仍不足以覆蓋風險的情況,也可能出現對資產狀況良好的銀行的過高的資本充足約束。與監管資本相比較,經濟資本更好地反映了特定商業銀行的實際風險狀況及資本真實需求,因而對商業銀行的風險具有更好的敏感性。
(3)經濟資本覆蓋的風險范圍更廣。根據《新資本協議》規定,監管資本主要是覆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而我國《辦法》規定監管資本主要是抵御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由此可見,監管資本覆蓋的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而非全部風險。普華永道的研究表明,經濟資本管理覆蓋的風險范圍更為寬廣,不僅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還包括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
國際金融危機風暴充分暴露了歐美國家金融體系和金融監管體系的重大漏洞。因此金融穩定理事會和巴塞爾委員會對國際金融監管框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以降低銀行的風險,增強銀行的穩健性。由于在金融海嘯的大背景下,巴塞爾協議Ⅲ僅用了兩年時間就獲得一致通過。2010年12月16日由巴塞爾委員會正式了第三版巴塞爾協議,對比前兩版的巴塞爾協議,其最新發展方向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在單家銀行層面上,關注點從資產方擴展到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要素;第二,就穩定性而言,關注點從單家銀行穩定性擴展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從宏觀性而言,關注點從金融體系的穩健性擴展到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間的聯系。因此最新版巴塞爾協議的關注點更全面,從更廣的維度和視野監管銀行風險,體現了對銀行監管在三個層面的擴展,加強了對金融體系的監管。在監管內容的發展上,巴塞爾協議Ⅲ的核心發展是提高了資本充足率的標準、引入留存超額資本和逆周期資本緩沖,引入了杠桿率監管指標,同時對系統性重要銀行增加額外的資本要求。在新監管標準的實施的進程上,巴塞爾協議第三版要求各成員經濟體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監管標準,2015年正式完成資本充足率的相關指標,其主要指標和過渡期期間的每年最低標準見表1。除了調整了資本充足率的相關指標,同時增加了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的留存超額資本,其標準是不低于2.5%,從2016年開始過渡期至2019年正式實施。其過渡期期間每年最低標準見表2。由于留存超額資本是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因此最終監管指標由兩項標準相加,至2019年銀行核心一級資本、一級資本和總資本的最低標準分別為:7%、8.5%、10.5%,將導致銀行的資本受到一定程度的擠壓。除了資本充足率和留存超額資本,巴塞爾協議Ⅲ杠桿率作為風險資產要求的一個可靠的補充措施。由于杠桿率是資產負債表中總資本和權益資本的比率,是衡量負債風險的指標。因此杠桿率的引入旨在用簡單、基于無風險的防御措施增強基于風險的要求措施。而杠桿率的要求是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并行期內,按照3%的最低要求進行測試。對于世界各國的銀行業,要達到巴塞爾協議Ⅲ的相關資本監管指標并不容易。銀行必須要積極推動業務轉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以改善現有的資本充足率。對于全球范圍內不同區域的銀行,資本充足率的情況差別較大。歐盟的銀行需要在2019年前達標需要總額超過1萬億歐元的注入以達標資本充足率,美國銀行的資本情況比歐盟略好但也不容樂觀。由于亞洲原來的資本要求已經較高,原金融資本充足率比其他區域的市場都要高,因此資金壓力相對于歐盟和美國較小。自巴塞爾協議Ⅲ以來,各國陸續制定相關的資本監管指標以提高資本充足率,而美聯儲也于2013年7月2日批準美國銀行業執行巴塞爾協議Ⅲ的相關資本規定,承諾將制定針對華爾街大型金融機構的嚴厲新規。
2我國新監管標準的與對銀行影響分析
2.1中國的巴塞爾協議Ⅲ
2011年4月,中國銀監會了《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意見》被看成是中國的巴塞爾協議Ⅲ?!兑庖姟分兄贫酥袊嚓P資本監管指標。明確表示將于201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并于2019年前全面達標。具體指標見表3所示。同時增加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附加資本要求,暫定為1%。新標準實施后,正常條件下系統重要性銀行和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將不低于11.5%(8%+2.5%+1%)和10.5%。而對于杠桿率的要求,《意見》指出引入杠桿率監管標準以控制銀行表內業務風險,即一級資本占調整后表內外資產余額的比例不低于4%,比巴塞爾協議Ⅲ的要求高1%。《意見》的相關監管指標和巴塞爾協議Ⅲ的監管指標保持一致,在資本充足率、留存超額資本、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等指標均達到了要求。因此巴塞爾委員會對中國銀行業的資本監管制度也給予了積極的評價,2013年10月,巴塞爾委員會了中國資本監管規則與國際資本監管規則一致性的評估報告,總體評估結論為“符合”,資本監管框架的14個組成部分中,12項被評為“符合”,兩項被評為“大體符合”。
2.2我國新監管標準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
通過近幾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年報數據的統計(見表4),2010-2012年底中國銀行業的加權總資本充足率均在12%以上,達到了10.5%-11.5%的資本充足率指標。截至2012年底,509家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過了8%,其中工行、建行、中行等系統重要性銀行總資本充足率均超過了9%,僅有少量非系統重要性銀行觸及了資本監管紅線,基本達到了《意見》的新標準的相關要求,可見中國銀行業監管標準原要求已較高,中國商業銀行目前整體資本充足率較高,要完成《意見》中的相關監管指標壓力相對較小。(來源: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年報)對于《意見》提到的杠桿率4%的要求,通過我國商業銀行以往的數據顯示,我國商業銀行杠桿率普遍均超過了4%的要求,因此目前該指標暫時影響有限。
3我國面對新標準的對策建議
面對《意見》中的新監管標準的要求,我國商業銀行面臨著挑戰和壓力,銀行應該加強管理,積極推動業務轉型,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具體有以下幾點建議:
3.1準確把握銀行經營環境的變化
進入2013年以來,新一屆中央政府對經濟下滑的容忍度有所提升,意味著對收緊流動性產生的短期副作用的忍受能力也在增強。國務院常務會議曾經宣布:“把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持住、發揮好,合理保持貨幣總量”,表達了貨幣基調從緊的態度。而在實際操作上,央行也一再堅持貨幣從緊的實際行動,進一步表明對資金不放松的態度。因此在2013年6月份和12月份,由于央行的堅持導致貨幣寬松的期望徹底破滅,造成了銀行“錢荒”,造成了整個市場短暫的混亂。同時2013年6月份,由支付寶推出的“余額寶”打響了互聯網理財的第一槍,隨后眾多大型互聯網企業相繼推出自己的互聯網理財產品,此類互聯網理財產品具有隨時隨地存取、較高的收益、收益每天結算發放等特點,受到了許多用戶的青睞,因此迅速在市場得到了推廣,影響了銀行的部分小額活期、定期存款和一些收益較低的理財產品的市場份額,對銀行業造成了較大的沖擊。央行披露數據顯示2014年1月銀行存款減少了近萬億元,與互聯網理財的興起有直接關系。銀行應該仔細研究對策,以解決如何提高理財產品的吸引力以增加小額存款客戶的吸引力等。因此在這新的銀行經營環境中,銀行應該未雨綢繆,充分利用2013-2018年這段巴塞爾協議的過渡期,逐步增強消化內外部脆弱性的能力,才能從容面對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才能在這新的銀行經營環境中把握主動權,提升競爭力。
3.2積極推動業務轉型
業務轉型關鍵是調整業務結構,包括信貸客戶、銷售區域、產品品種以及產品期限的結構等等。擴大對中小微型企業和城鄉居民的信貸投入。銀行需要關注近年來移動終端的財務軟件的發展趨勢。隨著近年來平板電腦、智能手機等移動終端的快速普及,移動終端的交易額以及購物平臺的移動終端支付額等逐年快速提升。因此銀行需要創新服務,積極發展和完善移動終端服務、網絡銀行等拓展業務,擴大金融覆蓋面,充分調動社會儲蓄,為資產業務提供穩定的資金保障。
3.3提升風險管理能力,降低經營風險
銀行要以新監管標準為契機,梳理和分析以往風險管理框架、手段、基礎設施等方面的不足,建立符合新監管標準以及適應未來發展趨勢的更加全面的風險管理架構。首先需要完善風險治理的組織架構;其次需要推廣新型的風險計量工具,以提高風險識別的水平以及風險計量的準確性;最后需要強化基礎數據建設以及信息系統建設,為風險計量工具的運用奠定數據基礎。
3.4加強對新監管標準實施的監督和跟蹤評估
商業銀行應該增強信息系統建設,通過每日的資產變化,實時測算和預測資本充足率的變化,根據資本充足率的變化提前規劃資本補足方案,實施深度、及時、精致的資本管理[5]。監管部門應該同時要保證監管的的透明度和清晰度以提高運行和監管效率。踏入2013年,巴塞爾協議Ⅲ的監管正式進入過渡期,各級監管部門應該將新的監管標準執行情況納入到日常監管范圍,督促銀行金融業如期達標,持續觀察監測銀行業各類監管指標的水平以及變化趨勢,跟蹤評估新指標的實施對銀行業運行的影響,總結和分析實施新標準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分析實施新標準后對自身的影響。及時上報監管部門,配合監管部門做好監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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