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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行建筑結構抗震(理論)技術存在的錯誤:世界各國采用的抵抗地震破壞的建筑物體的基本類型,都是以吸收地震能量為主的插入式整體結構(對地球而言),即將建筑物的基礎和上部結構設計為絕對不可分割的剛體插入地球,因而建筑物抵抗地震破壞力的受力分析和設計,就不得不從結構整體考慮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地震破壞力是通過土層和巖石沖擊建筑物的基礎并直接將沖擊力傳遞給上部結構,上部結構的作用力(荷載)加上地震產生的內力又反作用于基礎,因而建筑物基礎的強度設計要求,應是地震力和上部結構反作用力的疊加。
地震破壞力是往覆水平剪切力,上部結構的反作用力是垂直于地面的。這樣兩個方向互相垂直,并處于運動沖擊狀態的作用力,在一個平面上會交了。地震破壞力以強大的往覆水平推動力,推動著(抓?。┙ㄖ锘A做水平往覆運動,因而很容易分析,在這兩種力的會交面上,實質上形成了遠大于地震破壞力的往覆剪切力。因此,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在插入式整體結構中是很難達到實際抗震設計要求的,現在的建筑物一般都是偏于保守的理想設計和建造,因而投資也在大大增加,即便如此,在實際的地震災害中,建筑物受破壞的程度依然是很嚴重的,進而也無法擺脫和減輕地震災害,給人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的巨大損失。
歷史的教訓足已充分說明,插入式建筑結構體系受到了嚴峻的檢驗,即似地球為相當好的慣性參考系,又將建筑物體插入地球,形成不可分割的剛體。在過去的年代,建筑物還處于低層范圍時,問題還不嚴重,而在現代化高層、重型建筑中,仍然是采用插入式剛箍捆住內力的結構,在實際的地震災害中存在著嚴重的隱患。插入式整體建筑物結構體系在正常情況下,即非地震靜止狀態,是沒有問題,而在地震災害爆發時,插入式整體建筑物體系的結構受力傳力路線明顯發生混亂,建筑結構設計的極其重要的力學原則:
(1)、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結構的傳力路線必須清楚。
(2)、以當地的最不利外界因素為設計依據,如很多地區必須考慮可能發生的最大地震破壞力。這就是說建筑物抵抗地震破壞的正確條件是:運動中建筑結構內力的傳遞必須正確、清楚。
插入式整體建筑結構在地震時,將地震破壞力直接傳遞給上部結構,使上部結構發生搖晃,由于上部結構是剛箍捆住內力的結構,因而在搖晃中產生的巨大能量沒有釋放點,而被迫返回基礎,地震又很快的不斷的沖擊建筑物的基礎,向上部結構輸送地震能量。這樣上部結構返回的作用力,同基礎傳來的地震內力發生沖撞,沖撞最厲害的集中點,就是能量集中釋放的突破點,也是結構的破壞點,通常都在基礎與上部結構的交面上,破壞的形式是剪切破壞,而整個建筑物不是倒塌就是傾斜。
目前,許多國家在高層建筑的抗震設計方案中,已經出現了新的結構,如:美國紐約的42層高層建筑物,建在于基礎分離的98個橡膠彈簧上,日本的建在弧型鋼條上防地震建筑物,前蘇聯的建在與基礎分離的沙墊層上的建筑物,以及在中國已經獲得了美國、中國和英國發明專利權的,剛柔性隔震、減震、消震建筑結構與抗震低層樓房加層結構,都十分成功的應用于工程實踐中,都明顯的在建筑結構體型上,改變了傳統的插入式剛箍捆住內力(吸收地震能量)的結構體系??傊荚诮ㄖO計的結構方面設法擺脫在地震災害時,嚴重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安全的插入式剛箍捆住內力的結構體系。其實質都反映了對“似地球為相當好的慣性參考系”為指導理論,所制定的現行抗震硬抗、死抗地震打擊設計規范的動搖,本質上也是改變了建筑結構受力體系,而不在似地球為絕對靜止不動的慣性參考系了。
1、現行建筑結構抗震設計與地震場地效應的問題現行建筑結構的抗震設計,是根據結構力學和建筑結構設計的理論基礎而來的。結構力學和結構抗震設計規范,將地震破壞力簡化并規定為在建筑物上部結構中的水平運動力,對建筑物的水平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硬抗平衡,這一規定實質上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和錯誤。
其一:地震爆發時,首先是大地在做往覆水平運動,由于建筑物基礎插入大地,因而必然隨大地的往覆水平運動而運動,建筑物上部結構也因此被迫運動,但是建筑物上部結構的運動形式不是水平運動(因而根本就沒有受水平的作用),而是因基礎在受地震水平力運動中,產生的運動力傳遞到上部結構,迫使上部結構沿地震受力方向,作反方向S形式傾斜擺動;
其二:地震爆發時的沖擊波只有兩個方向,而現在所有城市的建筑物的規劃設計,是根據城市的道路按東西南北方向和建設的需要各自排列的。將建筑物上部結構視為受水平運動,也只能有30%的建筑物的結構抗震設計受力方向與地震沖擊波受力方向相同,而70%的建筑物的抗震設計受力方向與實際地震沖擊波的沖擊方向,處于非常不利的位置,當地震爆發時,只有少數正好與地震沖擊波方向協調一致的建筑物不一定破壞,而大多數與地震沖擊波方向不一致的建筑物,自然就很難逃脫地震沖擊破壞倒塌的后果。地震對建筑物的沖擊破壞,主要是對建筑物基礎產生的水平往覆沖擊剪切力,從而使基礎被沖擊破壞失去穩定后,造成上部建筑物的破壞和倒塌,地震沖擊波首先是破壞了基礎,而不是破壞上部建筑結構,所謂萬丈高樓從地(基)起,就是這個道理?;A都破壞了,上部建筑自然就保不住了;
其三:城市中建筑物的類型是多種多樣的,主要反映在超高層、高層、多層和輕重型建筑之分,而這些不同類型的建筑,又以基礎深度的差別體現在地震沖擊波的大小上,基礎越深、越大,受地震沖擊波的沖擊自然很大,在加上城市地下建筑設施不少(如:地下建筑、地鐵、地下大型管道等),都是構成城市地震場地效應發生互相變化的種種直接因素?,F行抗震設計中,都沒有考慮地下建筑設施的自身抗震,以及對地面建筑物基礎和地基的地震場地效應所產生的嚴重問題。
2、現行建筑結構抗震樁基設計與地震場地效應的嚴重問題現行抗震設計中的樁基礎的設計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端承樁類型,另一種是摩擦樁類型。端承樁是將深層的地基反作用力通過樁傳遞給地面,構成對上部建筑物作用力(壓力)的平衡。摩擦樁是通過樁基礎與一定深度的地基土層十分緊密的擠壓結合中產生足夠的反作用力,通過樁傳遞到地面,構成對上部建筑物的作用力(壓力)的平衡。這里必須指出的是,這兩種類型的樁基礎在對上部建筑物的作用力(壓力)構成平衡的充分條件是:靜力荷載,即在沒有外力的作用下成立的。
在端承樁中,端樁是反作用力的頂點,樁身是傳遞反作用力的通道,樁身四周的土層是給樁身起到了極其重要的穩定作用,由此,可以定義:樁端的承載力,樁身的強度是和樁身四周的土層構成了端樁基礎的整體,缺一不可。
在摩擦樁中,樁身的強度與樁身四周土層緊密擠壓所產生的反作用力,構成了摩擦樁基礎的整體,也是缺一不可的。這兩種類型的樁基礎在地震爆發時,強大的地震水平往覆沖擊波,完全改變了上述狀態,使端承樁在地震沖擊波中,使端承樁的承載力發生水平往覆運動,不但失去對樁身的穩定,反而對樁身構成了往覆水平沖擊,其結果:端承樁不是破壞,就是下沉失穩。隨著端承樁的破壞和失穩,建筑物上部結構自然也就處于破壞倒塌的危險境地,而摩擦樁的危險就來的更快了,地震沖擊波迫使摩擦樁樁身必須與四周土層與樁基松開,失去摩擦樁身必須與四周土層緊密擠壓的必要條件,并且土層對樁身構成水平沖擊力,隨著摩擦樁中四周土層與樁身摩擦力的解除和改變,樁不是破壞就是失穩,其上部建筑物隨之處于時刻會破壞和倒塌的危險之中。
3、現行予應力建筑結構在地震中的嚴重問題所謂予應力建筑結構,是人為的在建筑結構的主要承力構件中,對主要承力構件中混凝土施加予應力,一般是通過對結構中承力構件的鋼筋進行張拉,利用鋼筋的回彈力擠壓混凝土來實現的。根據對承力構件中鋼筋的張拉,與混凝土的先后關系,又可分為先張法和后張法兩大類。
從建筑結構中的予應力構件,到予應力結構的發展,已經有較長的時間了,在建筑結構中應用予應力構件和發展予應力結構的優勢,在很多城市的建設中,得到了較廣泛的應用。在城市建設和發展中,推廣和應用予應力構件和予應力結構,的確能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有一個十分重要的結構動力學問題需要特別注重,所謂建筑結構動力學方面的問題,也就是地震爆發時,地震沖擊波迫使建筑結構產生振動的動態反應,地震沖擊波沖擊建筑結構,使其產生的內力在結構中傳遞,而予應力構件和予應力結構的力學模型是:1)予應力張拉兩端的固端成支座,是不允許有任何改變的;2)予應力構件或予應力結構在使用過程中,其構件和結構是不允許發生水平推動,振動彎曲和上下振動的。也就是說,予應力構件和予應力結構,只有在沒有任何外力的情況下,才能達到予應力構件和予應力結構設計的使用要求。因此可以定義:予應力構件和予應力結構的安全使用條件,是不能承受任何外力(尤其是地震沖擊力)的靜力使用狀態。
地震沖擊波在建筑結構中,將無情的迫使建筑結構中的所有梁、柱、板、墻體等受力構件發生變形,即地震沖擊力能完全改變予應力構件和予應力結構的兩端邊界條件,使其構件和結構中的予應力償失。任何在使用中的予應力構件和予應力結構,當予應力衰退和償失后,其構件和結構必然破壞。因此,在地震設防城市的建設中,是不能使用予應力構件和予應力結構的。但是,現在許多城市的建設中都使用了予應力結構,這是十分危險的。因此,應盡快在地震爆發之前,采取補救措施,否則,后果一定是十分嚴重的。
綜上所述,現行世界各國所實行的建筑結構體系,是與地震沖擊波相對抗、硬抗(死抗)的捆住地震內力的結構體系。從結構動態平衡的根本原理來分析,這種與地震力相對抗的結構體系的靜態平衡在地震中完全破壞了。也就是說,現行的建筑結構體系,只能滿足靜態(無地震沖擊波)狀況下的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平衡。當地震爆發時,建筑結構內力的靜態平衡被破壞了。這就是現行建筑結構體系抵抗不了地震沖擊破壞的根本原因所在?,F行建筑結構的抗震設計,只是加大了建筑結構的剛變,使其增加了對地震沖擊力的對抗力(死抗力),沒有從結構動態平衡的基礎上去尋求,建筑結構與地震沖擊波的動態平衡,建立一個與地震內力相適應(不是相違背)的“釋放地震內力的建筑結構動態平衡體系”。
總之,幾百年來,人類所推行的靜態(加大剛度)的建筑結構體系,違背了地球地震的客觀規律。因此,給人類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災難。人類為了在地球上更好的生存和發展下去,就得從根本上解決適應地球地震客觀規律的建筑結構體系。因此,一種與地震力相適應的“釋放地震內力的建筑結構動態平衡體系”的動態平衡的力學理論的建立,并制定新的建筑結構釋放地震沖擊波的設計標準(在也不是對抗的標準),將是人類發展的方向和目標。
二、釋放地震內力的建筑結構體系1、釋放地震內力建筑結構體系的理論基礎我們從現代地球物理學家關于地球板快運動理論的力學分析中,以及對地震客觀規律的不斷揭示,更進一步對地球的認識,有了新的力學見解,我們認為地球是一個在運動中自身求得內力平衡的結構體系,它有兩個階段的運動規律:
(1)、地球內力的平衡階段:地球結構體,在自轉和圍繞太陽周轉運動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內力,在平衡階段,地表運動處于內力平衡,地球運動處于靜止狀態,此階段可似地球為慣性參考系階段。
(2)、地球結構體系處于內力平衡階段后,其內力仍然在不斷的增加,而地球結構體不能承受日益增大的內力,而在運動中,通過地球板快的運動,地震和火山等形式釋放出來,以求得新的內力平衡,這個階段是地表的活躍階段。其不斷增加的內力將在地球內力集中點釋放出來,此階段可似為非慣性參考階段。地球內力平衡過程中的這兩個階段,在地球內部不斷循環下去,形成了地球生態平衡的必然規律。
人類是在地球生態的環境中生存的,因此,人類必須遵循地球生態環境中的各種自然規律去發展。從人們開始認識到對過去認識的不足,即理論上的不足和錯誤,又不斷的在生活實踐中,提高了對地球生態環境的認識,進而不斷的揭示自然規律,掌握和運用規律為現代人類和將來造福。應該明確的指出,人類對地球認識的提高和深化,其指導人類如何適應地球生態的科學理論,也就隨之進入了更高的階段。
2、釋放地震內力建筑結構體系新技術的應用:已經獲得中國、美國和英國發明專利權的新技術“建筑物抗震減震裝置”、“建筑物消震裝置”和“高層建筑隔震消能裝置”完全改變了傳統的插入式剛箍捆住地震內力的建筑結構體系,將建筑物整體有機的隔離成兩個受力體系,這樣地震破壞力的傳遞媒介改變了,由直接傳遞轉化為間接傳遞。不言而喻,“建筑物抗震減震裝置”將大大減少地震對上部結構的沖擊,反之,上部結構對基礎的作用力也大大減小。
新技術的設計依據是以柔克剛的動態平衡原理,該技術的主要特點是:能十分有效的大大減弱地震災害對建筑物的打擊破壞。目前,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科學家們在研究抵抗地震災害方面,都從過去只是單純考慮建筑結構加大剛度的硬抗(死抗)方式,而向建筑結構隔震減震的方面發展了。原因十分清楚,過去幾百年來建筑物硬抗地震災害方法的不斷失敗,告訴和啟發人們要尋求一種適應地震客觀規律的抗震方式。用一句通俗的話來講,以柔克剛,才能達到建筑物在地震沖擊中的動態平衡,而不被破壞,反之,以硬抗來對抗地震的打擊,即以剛克剛設計的建筑物是根本抵抗不了地震的打擊的。因為人們設計建筑物的剛度,不可能達到(保證)比地震破壞力還要大得多的程度。否則現代的專家們去研究建筑物的消震、隔震與減震,不就失去意義了嗎?
關鍵詞:大學校園;建筑;城市規劃;校園文化;跨學科研究
隨著大學校園建設量成倍增長,有關大學校園的研究也日益升溫。因為大學校園具有兩種基本屬性:建筑性和教育性。所以,對它的研究也多局限在建筑學、城市規劃和高等教育三個學科領域。
一、建筑及城市規劃界對大學校園的研究
我國的大學校園建設開始是以西方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校園規劃理論為指導原則的。建國以后,根據經驗,結合國情,確立了以功能分區為核心準則的校園規劃理論和規劃指標體系,指導了我國現有的絕大多數大學的建設與發展。然而,那些曾被奉為經典的校園規劃理論和規劃指標體系都是建筑、規劃界的學者站在自己學科視野中的階段性經驗總結,是相當不成熟的,至今,這些欠成熟的校園規劃理論仍是我國大學校園規劃建設的根本依據。在理論欠缺的情況下,建筑、城市規劃領域對大學校園的研究只能是實踐走在理論前面。
隨著近幾年高教改革的深入,校園建設工程量比過去翻了幾翻,建筑和城市規劃界開始頻繁關注大學校園建設的理論建構。2001和2002年在北京和臺北分別舉辦了“海峽兩岸‘大學的校園’研討會”,在大陸和臺灣的建筑規劃界掀起了大學校園的學術熱。與以往相比,兩次會議的論文開始重視從歷史發展的角度分析大學校園建設的歷程,不再局限于校園工程的階段性總結。
一些建筑學者開始關注高等教育思想對校園建設的影響,只是他們的觀點闡述不太系統,只能說是一種“散見”。如:《大學校園規劃結構的研究》一文認為“大學校園形態與大學當時的辦學理念、教學制度和內容是一致的”。如中世紀的大學主要職責是培養神職人員和為王室服務的人才,大學校園必須是封閉的,能夠使學院排除外界各種影響,完全服從教會,校園生活充滿清規戒律。因此,校園多附屬于教堂或修道院,或者以宗教建筑為樣本進行設計建設。19世紀工業革命后,美國高校將學術自由理想和為社會服務的辦學宗旨相結合,創立了獨特的高等教育模式,也創立了影響全世界的開放式校園形態。20世紀后期,教育體制走向多元化,校園形態也越來越多元。這種對教育思想和校園建設關系的描述,雖然稍稍打破了一點建筑界習慣性思維的限制,但依然停留在對高等教育理論淺層次的理解上,并沒有闡明在大學校園形態演變中表現出的教育與建筑之間的互動關系。
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一些建筑學者除了對校園形態的“過去時”進行歸納總結外,對于校園的當下形態和未來趨勢也作了一定分析探討。一部分人認為,大學城將是我國大學校園在新時期的某種發展趨勢?!按髮W城”是國內近年來新興的概念之一,至今并無確切定義。一些文獻資料認為,“大學城”是一種特殊的城市化方式,其發展模式大致分為“傳統學術型”、“商業創新型”,或介于兩者之間。前者多起源于歷史悠久、具有強大學術號召力的一所或多所大學,經過漫長歷史時期,逐步形成了校城交融的自然環境,如英國的牛津、劍橋大學城,德國的洪堡大學等?!吧虡I創新型”大學城起源于新興的理工科院校,以科技創新與市場緊密結合,帶動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如美國“硅谷”和斯坦福大學。北京大學和中關村則兼有二者的特征。
雖然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對大學校園建設起重要作用,教育界每一次大的運動都在校園形態上留有痕跡。但是多數情況下,建筑界與高教界的對話局限在建筑工作者面對高教體制改革所作出的單方面呼應。在現代教育哲學的指導下,現代大學不斷構建著新的教育理論,這些理論雖然對校園建設有一定影響;可這種影響對建筑界來說是被動的,因為建筑界還沒有系統地探討教育思想、教育理念與大學校園建設的關系。憑著對教育思想一知半解的領悟,喊幾句時髦的教育口號,校園建設只能停留在膚淺的、“聞風而動”的層次,不可能有深度。
總之,當前建筑和城市規劃界對大學校園的研究大部分是針對我國大學校園建設的實際問題提出的,研究思路也是圍繞這些實際問題展開的。他們本著務實精神對教育界的熱點理論進行可行性探討,從建筑和規劃的視角提出方案、進行實踐,為新時期大學校園形態的發展作出有益的探索,也為下一步更深入系統的研究工作創造了氛圍。
二、高等教育界對大學校園的研究
大學作為實施高等教育的主要機構,一直是高等教育學科領域的重要研究對象。但長期以來,高等教育學科領域對大學的研究多集中在理念、制度、機構等非物質層面,很少關注大學的物質實體——校園,即使有所觸及也是輕描淡寫一筆帶過。同大學校園形態有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校園文化”的研究領域。
校園文化是置身于社會文化大背景中的一種具有自身特色的亞文化形態,它滲透到學校的各個方面,涉及到全體師生員工的觀念和行為。高校校園文化是在“大學這一特定的環境氛圍內生活的成員所共同擁有的校園價值觀和這些價值觀在物質與意識形態上的具體化。它的主體是包括學生以及教師、行政人員在內的大學校園文化群體;它的內容分為精神文化和物質文化兩大層面:精神文化是校園文化的深層文化,包括師生員工的價值觀念、文化素養、心理素質及校風和校訓、學風和教風、學校的傳統習慣、校內文體活動等,物質文化包括校園建筑特色、文化活動場所和設施、校園綠化美化、學校的信息傳媒等。校園文化的核心是校園價值觀”。從這段表述中可以看到教育學者們傾向于把校園形態劃分到校園物質文化領域。
過去,大學校園形態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性一直被忽略著,被忽略的主要原因大概是大多數人認為:建筑與教育沒有多大關系。是的,建筑沒有以“知識”的身份、“課程(狹義)”的姿態進入人們的“學習”視野,但它對人的教化作用是“知識”和“課程”所不能給予的。這一點,中國古人深有體會:《三字經》的頭幾句,“昔盂母,擇鄰處”可謂家喻戶曉。正是孟夫子本人,親身體驗到環境對人潛移默化的作用,而作出了“居移氣,養移體”(《孟子·盡心》)的總結。中國古人早就懂得環境對人的“模范”作用,環境就是“模”,就是“范”;使用什么樣的模范,就可能塑造出什么樣的人物。英國首相邱吉爾也講過“先是人創造了建筑,建筑反過來創造人”,非常準確地表述了建筑與人的關系,暗示了建筑的“育人性”。
當前,教育界在反思現代教育中的弊病時,把環境的教化作用提到了哲學的高度。金生在《理解與教育》一書中談到“在科學技術和大工業生產的沖擊下,現代教育本身也被工業化和技術化,學生被納入教育生產的流水線,與日常的生活世界相隔絕”。面對這個現實問題,走向哲學解釋學的教育哲學呼吁到:“人類教育的產生和發展以及教育的研究都來源于并且歸根于實踐生活世界的需要”,“對教育的認識并不是一種事實的因果關系分析,也不是把人和教育作為孤立的客觀對象去解剖,而是在現實的‘生活世界’
中理解和解釋,也是‘同情’與‘參與’”。狄爾泰指出“理解和解釋是貫穿人文科學的方法”。人文學的對象是生命現象和生命活動,而生命總是具有意義并且要不斷需求意義的,所以它就需要不斷地理解和解釋。這種方法把研究活動、研究過程看作是解釋者和被解釋者之間不斷進行的對話,通過這種對話使研究者直觀地體驗和把握對象的內在精神。學生在校園中生活、學習的過程就是與周圍環境不斷對話的過程。大學校園為學生搭建了一個充滿意義的“生活世界”,呈現出各種各樣的“意義形式”,學生生活在其中,通過理解和解釋與之“對話”、“交往”,形成自己的世界觀和人生觀,使教育不知不覺進入學生的精神整體。大學校園形態就是一種教育表達式。
對于大學校園具有的“教化”作用,教育課程理論也有所觸及。在課程理論中,校園建筑、文化設施、綠化設施、文化生活、校風、學風、人際關系、環境氛圍等都屬于“隱性課程”,與其對應的“顯性課程”是指學校規定學生必須掌握的知識、技能、思想觀點、行為規范等。同顯性課程的明確性、強制性相對照,隱性課程的特點是:(1)潛在的規范性。無論是校園建筑、文化設施或校風、學風都潛在地蘊涵著一定的價值觀念、行為規范、精神境界,使生活于其中的受教育者感受到應如何調節自己的心理和行為。(2)非強制性。不通過強行灌輸、紀律約束,而是通過陶冶和感染,潛移默化地影響人的思想、情感和生活,凈化人的心靈。(3)作用的持久性。即使生活環境變化或遷移,已形成的價值觀念、行為習慣仍能長期保持。我認為“隱性課程”也包括“隱性”和“顯性”兩個狀態。校園形態屬于“隱性課程”的物質方面即顯性形態,而校園形態所構成的文化氛圍,所凝聚的價值觀念,所包容的文化生活則屬于“隱性課程”的精神方面即隱性形態。對于隱性課程的規范系統的描述和研究以前在我國教育領域不多見。
最近幾年,教育界的學者開始用跨學科的方法和視角研究“隱性課程”中的“隱性形態”,如南京師范大學的劉云彬博士進行的學校生活的社會學研究等。但是對“顯性形態”——大學校園的系統研究一直被忽略著。
三、大學校園研究的緊迫性
就全球普遍的時代背景而言,世界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大學改變了以往作為社會產品和最終用戶之間的中介身份,不僅承擔著教學科研的基本任務,更成為將知識轉化為生產力的主要環節。大學為社會服務的意識越來越強,功能也越來越復雜,大學校園建設面臨著一系列新的挑戰。我國大學校園的現狀在數量、質量、規模上都相對滯后,極大地限制了我國培養高等人才的能力,大學校園建設(改建、擴建、新建)工作迫在眉睫。
時代在變,大學的功能、職責、理念在變,校園建設的理論指導當然也要“與時俱進”。我認為,當務之急是高等教育界、建筑和城市規劃界的專家學者打破學科壁壘,站在跨學科的視角對大學校園進行系統研究。因為理論的蒼白將導致實踐的浮躁,校園建設的失敗必然會影響我國的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希望高教界對大學校園的理論探索中多一點對物質形態的關注,改變一下教育研究者在校園建設中的“失語”狀態;希望建筑界對大學校園的理論研究多幾個視角,改變一下建筑人在校園建設中的“自語”狀態。
參考文獻
[1]姜耀明,王曉丹.大學校園規劃結構的研究[J],新建筑,2002,(4).
[2]王吳.彈性與共享:大學城規劃[J].規劃師,2002,(5).
[3]胡智丹.關于有效控制校園文化整合方向的幾點思考[J].江南學院學報,2001,(9).
論文摘要:在建筑施工中,外墻外保溫技術應用廣泛,本文主要闡述外墻外保溫系統的主要技術特點,外保溫技術,建筑節能的意義和內容。
目前,建筑節能化是大勢所趨,在建筑外墻保溫我國在建筑節能方面已投入了相當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研究工作主要限于建筑節能技術和建筑節能政策方面,對于建筑施工階段的質量管理和控制仍關注不足,研究節能建筑外墻外保溫的施工管理過程,在實際分析基礎土,提出相應的管理措施和建議,提高節能建筑外墻外保溫施工的質量管理水平。
1 外墻外保溫系統的主要技術特點
對外墻進行保溫,無論是外保溫、內保溫還是夾心保溫,都能夠使冷天外墻內表面溫度提高,使室內氣候環境有所改善。然而,采用外保溫則效果更加良好,其原因是:
1.1 外保溫可以避免產生熱橋。在采用同樣厚度的保溫材料條件下,外保溫要比內保溫的熱損失減少約1/5,從而節約了能耗。
1.2 在進行外保溫后,由于內部的實體墻熱容量大,室內能蓄存更多的熱量,使諸如太陽光照或間歇采暖造成的室內溫度變化緩慢,室內較為穩定,生活較為舒適:也使太陽輻射得熱、人體散熱、家用電器及炊事散熱等因素產生的“自由熱”得到較好的利用,有利于節能,而在夏季,外保溫層能減少太陽輻射熱的進入和室內高氣溫的綜合影響,使外墻內表面溫度和室內空氣溫度得以降低??梢娡鈮ν獗赜欣谑菇ㄖ臎觥?nbsp;
1.3 室內居民實際感受到的溫度,既有室內溫度又有圍護結構內表面溫度的影響,這就證明,通過外保溫提高外墻內變面溫度即使室內的空氣溫度有所降低,也能得到舒適的熱環境,在加強外保溫,保持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適當降低室溫,可以減少釆暖負荷,節約能源。
1.4 由于采用了外保溫的結果,內部的磚墻或混凝土墻受到保護,室外氣候不斷變化引起墻體內部較大的溫度變化發生在外保溫層內,使內部的主體墻冬季溫度提高,濕度降低,溫度變化較為平緩,熱應力減少,因而主體墻產生裂縫、變形、破損的危險大為減輕,壽命得以大大延長。
2 外溫技術
外保溫與內保溫相比,技術合理,有其明顯的優越性,使用同樣規格、同樣尺寸和性能的保溫材料,外保溫比內保溫的效果好。外保溫技術不僅適用于新建的結構工程,也適用于舊樓改造,適用于范圍廣,技術含量高;外保溫包在主體結構的外側,能夠保護主體結構,延長建筑物的壽命;有效減少了建筑結構的熱橋,增加建筑的有效空間;同時消除了冷凝,提高了居住的舒適度。
2.1 外掛式外保溫
在施工中,采用外掛的保溫材料有巖(礦)棉、玻璃棉氈、聚苯乙烯泡沫板(簡稱聚苯板,eps、xps)、陶粒混凝土復合聚苯仿石裝飾保溫板、鋼絲網架夾芯墻板等。其中聚苯板因具有優良的物理性能和廉價的成本,已經在全世界范圍內的外墻保溫外掛技術中被廣泛應用。該外掛技術是采用粘接砂漿或者是專用的固定件將保溫材料貼、掛在外墻上,然后抹抗裂砂漿,壓入玻璃纖維網格布形成保護層,最后加做裝飾面。還有一種做法是用專用的固定件將不易吸水的各種保溫板固定在外墻上,然后將鋁板、天然石材、彩色玻璃等外掛在預先制作的龍骨上,直接形成裝飾面。這種外掛式的外保溫安裝費時,施工難度大,且施工占用主導工期,待主體驗收完后才可以進行施工。在進行高層施工時,施工人員的安全不易得到保障。
2.2 聚苯板與墻體一次成型
采用聚苯板與墻體一次成型技術,是在混凝土框-剪體系中將聚苯板內置于建筑模板內,在即將澆注的墻體外側,然后澆注混凝土,混凝土與聚苯板一次澆注成型為復合墻體。該技術解決了外掛式外保溫的主要問題,其優勢是很明顯的。由于外墻主體與保溫層一次成活,工效提高,工期大大縮短,且施工人員的安全性得到了保證。而且在冬季施工時,聚苯板起保溫的作用,可減少外圍圍護保溫措施。但在澆注混凝土時要注意均勻、連續澆注,否則由于混凝土側壓力的影響會造成聚苯板在拆模后出現變形和錯茬,影響后序施工。其中內置的聚苯板可以是雙面鋼絲網的,也可以是單面鋼絲網的。雙面鋼絲網聚苯板與混凝土的連接,主要是依靠內側鋼絲網架與墻體外側配筋相綁扎及混凝土與聚苯板的粘接力,其結合性能良好,具有較高的安全度。單面鋼絲網聚苯板與混凝土的連接,主要依靠混凝土與聚苯板的粘接力以及斜插鋼筋、l 型鋼等與混凝土墻體的錨固力,結合性能也較好。與雙鋼絲網相比較,單面鋼絲網技術因取消了內側鋼絲網和安裝保溫板前的板外側抹灰,節省了工時和材料。其造價可降低10%左右。但此兩種做法都采用了鋼絲網架,造價較高,且鋼材是熱的良導體,直接傳熱,會降低墻體的保溫效果。
2.3 聚苯顆粒保溫料漿外墻保溫
將廢棄的聚苯乙烯塑料(簡稱為eps)加工破碎成為0.5~4mm 的顆粒,作為輕集料來配制保溫砂漿。該技術包含保溫層、抗裂防護層和抗滲保護面層(或是面層防滲抗裂二合一砂漿層)。其中zl 膠粉聚苯顆粒保溫材料及技術在1998 年就被建設部列為國家級工法。這種工法是目前仍被廣泛認可的外墻保溫技術。該施工技術簡便,可以減少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不受結構質量差異的影響,對有缺陷的墻體施工時墻面不需修補找平,直接用保溫料漿找補即可,避免了別的保溫施工技術因找平抹灰過厚而脫落的現象。同時該技術解決了外墻保溫工程中因使用條件惡劣造成界面層易掉粘空鼓、面層易開裂等問題,從而實現外墻外保溫技術的重要突破。與別的外保溫相比較,在達到同樣保溫效果的情況下,其成本較低,可降低房屋建筑造價。
3 建筑節能
3.1 建筑節能的意義
為了可持續發展,必須保護能源。國家每年新建和改建的幾千萬建筑要消耗幾十億噸樹、磚石和礦物材料,造成森林的過度砍伐,帶來土地的破壞,大大破壞了自然環境。住宅與公共建筑的采暖、空調、照明和家用電器等設施消耗占全球三分之一能源,主要是化石能源。而化石能源燃料是地球經歷了億萬年才形成的,它將在幾代人中 間消耗殆盡。所以建筑節能即是在建筑中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不斷提高能源利用能源。在某種意義上稱作“提高建筑中能源利用率”。也就是說,并不是消極意義上的節能,而是從積極意義上提高利用效率。
3.2 建筑節能的內容
在能源和資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的同時,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更加符合人類的需要,創造健康、舒適、方便的生活環境是人類的共同愿望,也是建筑節能的基礎和目標,建筑節能應該是:(1)冬暖夏涼。由于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和采暖空調設備效果很好,建筑環境將更加舒適。(2)通風良好??諝饨涍^過濾后,新風“掃過”每個房間,換氣次數足夠,空氣清新。(3)在圍護方面,包括建筑物外墻外保溫、屋面保溫、改善門窗的密閉程度,節約能源。
參考文獻
1.1外墻節能改造技術
(1)外墻外保溫。外墻外保溫的有效施工,能夠將外部環境中的冷、熱進行隔離,對建筑的主體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減少高溫對于建筑結構產生的溫度應力,延長建筑物的使用。同時,外墻外保溫技術的應用,不需要對原有的建筑結構進行改變,由于既有建筑的結構大多以磚混結構為主,因此通過外墻外保溫能夠使建筑物內部冬暖夏涼,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外墻外保溫過程中經常使用的材料是擠塑聚苯板,其具有良好的保溫性能,施工工藝較為簡單,而且施工成本較低,有利于實現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需要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增加擠塑聚苯板的厚度,能夠起到更好的保溫效果。在冬季氣溫相對較低的地區,在進行外墻外保溫時,要注意保溫材料與外墻面的有效貼合,避免縫隙處產生水蒸氣而破壞保溫層。外墻還可以采用重新涂刷隔熱反射涂料的方法,可以有效降低室內溫度。(2)外墻內保溫。與外墻外保溫相比,外墻內保溫的施工工藝更加簡單,只需要在外墻的內表面粘貼聚苯板,再使用水泥砂漿進行抹平即可。外墻內保溫在施工時容易對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應用。
1.2門窗節能改造技術
門窗也是建筑結構中耗能較大的部位,尤其是外窗所占的比例更大,通過外窗所傳遞的熱量和產生的熱量損耗占據建筑耗能的一半以上,因此,要重視對門窗的節能改造,才能達到降耗的目的。(1)門的節能改造。在夏熱冬暖地區的既有建筑中,大部分都是木門,通過在木門的中間位置粘貼聚苯乙烯板,能夠有效的提高建筑的保溫效果。同時,民用建筑中使用的防盜門,在進行定制時可以在門腔內填充一些玻璃棉或者是礦棉等材料,可以達到防火和隔熱的目的。(2)窗的節能改造。既有建筑中的鋁合金框要避免熱橋,需要根據相應的技術標準設置雙層或者多層玻璃窗,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使用低輻射玻璃,如熱反射玻璃,Low-E玻璃,鍍膜玻璃等,能夠起到更好的隔熱效果。需要注意的是,玻璃層之間要做好密封工作,避免長時間使用導致玻璃層間進入灰塵,影響玻璃透明度。(3)窗簾的合理應用。內置窗簾的應用容易將熱量從玻璃窗外部抵擋,就如同將能量浪費,所以建議室內可以應用鍍膜窗簾,通過鍍膜的循環作用能夠阻擋夏季的高溫直射和降低冬季室內熱量的流失,鍍膜窗簾在國外已經獲得廣泛應用。百葉的形式可以在使用的時候拉開,不使用的時候關閉,對建筑物的空間和使用性能不會產生影響。(4)窗的外遮陽改造。根據《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75-2012中規定,東、西向外窗需要遮陽措施,所以對外窗的節能要求變得更加嚴格。對于東西向外窗除了選擇低輻射的玻璃外,還可以選擇增加外遮陽的方法??梢赃x用外遮陽百葉或活動遮陽。
1.3屋頂的節能改造
由于大部分既有建筑使用的都是平屋頂,這種屋面對于防水的施工容易造成較大的困難,因此可以考慮將平屋頂改成坡屋頂,并且在屋頂內部裝入保溫材料,能夠提高屋頂的防水性能和保溫性能,同時也能創造更大的使用空間。一般在屋頂沒有產生較大破損的情況下,不需要對防水層進行大面積返修,可以對漏水的部位進行局部修補和翻改。具體可以在屋頂的部位平鋪一些隔熱材料,但在隔熱材料上層仍然需要使用防水涂料,以此保證屋頂的防水性能。對于屋頂的節能改造,還可以通過使用擠塑聚苯板等保溫材料進行局部修補。另外,可以通過植被的種植來實現隔熱節能的目的。在很多既有建筑的屋面上采用灌草結合的植被進行布置,能夠起到很好的隔熱和降溫的作用,尤其是在夏天,能夠很好的阻隔太陽的高溫輻射對建筑物墻面所產生的作用,既達到了節能的目的,又綠化了環境,這也是一種經濟性很高的節能改造技術。
1.4陽臺、樓梯間及外露傳熱構件的節能改造
有很多建筑節能改造時針對陽臺的措施,都采取將陽臺密封、加保溫窗等措施,而針對一些沒有陽臺的建筑,則可以通過加裝陽臺的方式來進行改造。這種加裝陽臺的技術在國外已經有一定的應用,通過單獨設置相應的支柱實現陽臺與原有建筑物結構的連接,能夠增加建筑物的使用面積,也為建筑物增加了保溫的效能。對于樓梯間的節能改造,可以通過增加保溫防盜門的方式來提高樓梯間的熱工性能。同時在改造過程中,應安裝能隨時關閉的單元門,并且用新型的節能隔熱窗對原有的窗進行替換,適當的增加內墻保溫,增強隔熱效果。
2其他節能改造措施
在針對既有建筑結構進行節能改造時,也可以從室內裝飾的角度進行考慮,比如在室內吊燈的部位增加保溫材料、或者使用新型的遮陽窗簾等,都能夠達到較好的節能效果。同時,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促進了很多新型節能材料的生成,如節能燈具、管材以及變頻空調等,都可以在節能改造中進行適當的應用,降低能源的消耗。另外,在進行節能改造時要堅持對自然資源的充分利用,如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照明系統、地源熱泵、增加夏季室內的通風結構改造等等,都可以實現對自然資源的有效利用,在達到節能效果的同時,節約了成本,高效節能、環保并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提高了建筑節能改造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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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節能存在的問題
1.1圍護結構存在的問題
圍護結構節能技術就是通過改善建筑物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在夏季減少室外熱量傳入室內,在冬季減少室內熱量的流失,使建筑物室內溫度盡可能舒適,以減少采暖、制冷設備的負荷,最終實現能源的節約。我國圍護結構節能存在的問題有[2]:①某些建筑體型系數過大。②窗墻面積比過大。③采用夾心復合保溫外墻較多。④設計單位對某些技術參數的取值不統一,有的缺少依據。⑤一些設計單位的施工圖內沒有建筑節能設計熱工計算表,不利于對節能建筑的質量檢查。⑥一些保溫墻體工藝技術出現質量問題。⑦設計單位對圍護結構使用的某些墻體材料、保溫材料及窗戶質量要求不明確,監理和施工單位控制不嚴格。⑧一些節能建筑配置的采暖散熱器高于建筑節能標準確定的熱負荷值應配置的數量。⑨大部分節能建筑只安裝了采暖供熱的開關控制閥門,沒有考慮為將來安裝計量熱表、分室用熱控制裝置留出位置。⑩少數施工單位未嚴格按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
1.2供暖企業存在的問題
供暖企業肩負著我國城市中市民的供暖重任,其管理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城市中居民的冷暖問題。近些年,市民對供暖企業的關注程度逐年提升。不僅是因為其供暖的質量方面,還有其經營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方面。這些企業本身會每年消耗大量的能源,產生大量的污染氣體,如果任其自由發展的話,對環境會造成重大影響。目前,我國城市中供暖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①供暖企業員工缺乏節能減排意識;②過度關注技術投入忽視管理減排;③供暖企業設備滯后。
1.3綠色照明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大型公共建筑高耗能的問題日益突出,據統計,國家大型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耗電量達到70-300kW•h,為普通居民住宅的10-20倍,占全國城鎮總耗電量的1.5-2倍。電氣系統節能決定了建筑物智能、環保以及主要能耗,電能的消耗占了很大的比例,隨著建筑智能化的發展,這種比例在繼續加大,所以要進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必須考慮建筑的電氣節能。而在耗電量中,照明能耗一般占整個建筑電量能耗的25%-35%,占全國電力總消耗量的13%,因此實現照明系統節能的意義十分重大,經濟效果明顯[3]。
2建筑節能存在問題的應對措施
2.1圍護結構存在問題的應對措施
①門窗。改善門窗的保溫隔熱性能,可以采用提高門窗的氣密性、窗框采用斷熱金屬型材、增加玻璃層數等措施來提高門窗的保溫隔熱性能;另外有效的遮陽設施對降低能耗的影響非常有益。②屋面。建筑屋面節能的最主要措施之一就是發展和應用高效保溫隔熱材料,并合理確定保溫材料的厚度,可采用倒置式、屋面綠化、蓄水屋面、淺色坡屋面等措施。③加強監管機制。政府應該發揮主觀能動性,加強對設計單位、生產單位以及施工單位的監察管理,加強政府部門的大力管理及社會相關部門的通力協作。
2.2供暖企業存在問題的應對措施
①強化供暖企業節能減排工作小組的職能。建立起一個節能減排專家工作組,要求這些專家來自不同的節能減排相關領域,比如生產調度、環保、財政、統計等部門。并且通過這些專家的評選審定,激勵企業員工的節能減排工作。②建立熱量自動控制系統。為了適應群眾對功能的需求,企業應該建立起熱量自動控制系統,根據用戶的室內溫度和設備的運作狀況來調控熱量的供應,根據用戶的數量和供暖的面積確定設備的數量,調整設備的運行參數。③加快對供暖企業老化設備的更新換代工作。老化的設備會增加能耗,必須加快對供暖企業老化設備的更新換代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降低鍋爐的損害和能耗,減少廢氣的傳播,進而保障環境的清潔。④在政策上支持供暖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供暖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離不開政府的支持,所以我國政府應該建立起完整的法律法規,而保障企業節能工作的順利進行。
2.3綠色照明存在問題的應對措施
在整個配電和電氣系統中,末端的照明部分占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節能燈具的應用一直是實現電氣節能的關鍵環節之一。在保證有足夠的照明數量及質量的前提下,應盡可能地做到節約照明用電,提高整個照明系統的效率,防止片面性。
3總結
近年來節能建筑在市場上開始興建,其不僅在規劃、設計、施工和使用過程中需要執行節能標準,而且對于材料、設備和施工技術也要嚴格按照節能的標準進行選用,而且在建筑項目實施過程中還要注意對各種自然資源如太陽能、風能和地熱等能源的充分利用。長期以來我國建筑節能僅僅體現在住宅建筑的圍護結構保溫節能上,隨著節能的深入進行,近年來對于一些公用建筑也開始了保溫節能措施的應用。而且在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上也對建筑節能工程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大量新型的節能的材料、設備和工藝也開始在建筑市場上涌現出來,這對于節能產生了極大推動作用,有效的緩解了當前能源緊缺的局面,對構建節約型的社會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加快了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實現。
2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前的監理工作要點
2.1對監理人員綜合素質要求較高監理人員需要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對建筑節能工程具有明確的認識,這一方面需要監理單位加強對監理人員關于建筑節能工程的培訓,另一方面也需要監理人員更好的在監理工作中履行好自身的職責。通過對節能工程項目全方位的監控,加強對合同、信息的管理,更好的在工作中進行充分的協調,從而實現對項目的質量、進度、成本和安全進行有效控制。這就需要監理人員不僅要具備專業的技術知識,而且還要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熟悉相關合同法的內容,可以說監理人員需要具有各方面的綜合知識,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這樣才能確保監理隊伍整體素質的提升,公正、科學的完成監理工作。
2.2專業監理注意與各項節能法律法規相結合目前在進行現場監理機構調置時,會根據各專業監理工程來對自己的本專業的監理工作進行負責,同時建筑節能監理工作也由本專業的監理工程師來承擔。但相對于一般的土建工程來講,建筑節能工程具有特殊性和新穎性,所以在進行監理前,監理單位需要結合各專業節能工程的特點來對監理人員進行相關節能知識的培訓,同時還要對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進行必在的關注,將其具體落實到各專業監理工作中。
2.3加強對設計文件的熟悉和節能設計的審查只有經過審查機構批準合格的節能工程施工圖才能進行使用,所以在施工前監理人員需要對節能工程施工圖審查看是否合格,同時還要對備案情況進行審查。由于在節能工程質量驗收時不僅需要達到行業的標準要求,同時還要滿足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要求。所以監理人員需要在施工前對設計文件進行熟悉,對施工圖紙進行會審和技術交底,對于各節能分項工程和驗收規范進行細劃,對各分項工程施工時的節能質量檢驗標準進行確定。
2.4審查建筑節能施工技術方案對于施工單位編制的節能施工標準進行審查,并依此來對節能監理的實施細則進行編制,明確各監理工程師的分工,將具體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監理人員頭上,確保監理過程中做到責任分明。
3建筑節能工程施工中的監理工作要點
3.1節能原材料控制常用的墻體節能保溫材料有:灰砂磚、粉煤灰砌塊、陶粒混凝土砌塊、復合輕質隔墻板、加氣混凝土等等。對于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監理工程師必須進行質量的檢驗,如:進場材料應具備齊全的生產許可、性能檢測證明、合格證書等等;砌體材料的外觀、密度、規格等要符合設計時的要求;材料進場后的儲存方式以及對其的防火措施要符合規范要求等等。對于沒有取得監理單位的檢驗驗收或是不合格的原材料等,對其監理人員要嚴格控制,杜絕讓施工單位將其適用于本工程中。
3.2施工進度控制首先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制定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總進度計劃以及各個分項工程的進度計劃,然后監理單位對其嚴格認真審查,對于不符合合同要求以及工程實際情況的進行計劃要提出修改意見。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要求施工單位定期進行進度計劃和實際進度的對比,如果出現進度后置現象,監理單位要協助施工單位進行進度調整,如提高某些分項工程的進行,以保證總的施工進度得以實現。
4建筑節能工程竣工時的監理工作要點
在建筑節能工程的整個過程當中,竣工驗收關極具重要性,在該階段需要監理人員要嚴格按照相關的規范和標準來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及時發現工程存在的質量隱患,并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對于完成施工的工程,則首先需要由施工單位自檢完成后,再申請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驗收時對于不合格部分要求其進行限期整改,并進行復驗,整體工程合格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監理人員才能夠進行簽字確保驗收合格。對于節能工程中某些重要的部分,則需要進行專項質量評估,由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認可。在進行節能工程監理工作中,監理人員還要對各項資料進行收集和整理,做好工作總結,并進行歸檔。以便于日后查找或是為其他工程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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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世紀初開始,我國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中開始標注“設計使用年限”。這一概念起源于1997年4月1日我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第六十條:“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第六十二條關于建筑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的規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筑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备鶕摲ǖ囊幎?,國務院2000年頒布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為《條例》),在第四十條中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p>
建筑物壽命是指從規劃、實施到使用、毀壞的全部時間。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壽命是指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筑附件、建筑設備等不同類別的使用壽命期。在《條例》第四十條保修期的具體規定,我們不難看出,建筑附件、建筑設備的保修期限均在3-5年,說明它們的合理使用壽命較短,而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應由設計文件規定。因為此類工程結構的使用壽命是其質量得以量化的集中表現,工程結構的實際使用年限或者說設計使用壽命應該是工程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的預期目標。根據《混凝土耐久性設計規范》條文說明,建筑物的主體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在量值上與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相同。建筑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雖然與合理使用年限源于相同的概念,但數值并不相同,合理使用年限是一個確定的期望值,而設計使用年限則必須考慮環境作用、材料性能等因素的變異性對于結構耐久性的影響,需要有足夠的保證率,這樣才能使所設計的建筑結構滿足《建筑法》中規定的“確保質量”要求。對于工程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的確定,設計人員應在工程設計前首先聽取業主和使用者對于工程合理使用壽命的要求,然后以合理壽命為目標,確定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
2003年建設部修訂并頒布的《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第3.5.2條中,要求建設結構設計文件必須明確“建筑結構的安全等級和設計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設防烈度和設防類別”。這是我國自1949年解放以后,第一次以部頒文件的形式對建筑工程清晰地提出了“設計使用年限”這一概念。
同時,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了在工程的“設計使用年限”內各方責任主體對工程質量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稐l例》第八十條:“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因建筑工程質量不合格受到損害的,有權向責任者要求賠償”。第四十一條中強調“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钡谑艞l中規定:“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并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笔苓^去計劃經濟年代長期影響,我國設計人員不太關注工程合理使用壽命,僅局限于照搬技術標準中的相關規定。自本世紀以來,我國開始重視建筑結構的合理使用壽命,在2001年版的《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第1.0.5條以強制性條文的形式明確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如下表)。
從法律法規和技術法規中的這些條文規定,建筑結構在“設計使用年限”內若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或非正常使用維護而造成的工程事故,與工程相關的人員是應當承擔起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的。
2 設計使用年限與設計基準期的區別
在我們的一些建筑工程設計中,采用上世紀80年代的相關技術規范,而在設計文件中表示的使用年限為50年,更有甚者將“設計使用年限”定為100年。假若在設計計算和設計構造中,按照《建筑結構可靠度統一標準》GB50068-2001(以下簡稱為《可靠度標準》)進行了調整,這種表述無可非議,但在不做任何調整的情況下采用這種表述,說明這些工程技術人員對“設計使用年限”與“設計基準期”這兩個概念的區別不清晰。
20世紀70年代,我國對建筑工程的使用壽命沒有提出具體規定,只有在相關標準中提到了設計基準期的概念,而且其基準期僅為30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建筑市場迫切需要明確建筑工程的使用年限。在我國2001版《可靠度標準》的修訂中,借鑒國際標準ISO 2394:1998《結構可靠度總原則》,提出了各種建筑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的概念,并明確了“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規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規定的時期內,只需進行正常的維護而不需要進行大修就能按預期目的使用,完成預定的功能。根據該定義,“設計使用年限”是結構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達到的使用年限。
設計基準期則是為確定可變作用及與時間有關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選用的時間參數。建筑結構作用效應或荷載效應的設計參數,即施加在結構上的直接作用或者引起結構外加變形、約束變形的間接作用,如結構承受的人群、設備、車輛,以及施加于結構的風、雪、冰、土壓力、水壓力、溫度作用等。我國現行《建筑結構荷載規范》將荷載或作用分為三類,即永久荷載(恒載)、可變荷載(活載)和偶然荷載(特殊荷載)。其中,永久荷載在結構使用期間,其值不會隨時間變化而變化,但可變荷載和偶然荷載在結構使用期間,其值隨時間變化,特別是因自然條件引起的可變荷載和偶然荷載的標準值,它涉及到出現荷載最大值的時域問題,這個時域就是設計基準值。我國1987年版《荷載規范》所提供的可變荷載標準值設計基準期為30年,2001年版《荷載規范》所提供的可變荷載標準值為50年。一般情況下,基準期越長,發生最不利情況的概率就越大,可變荷載標準值必然提高。若按30年設計基準期的標準荷載取值作為設計依據,工程設計文件中標注的“設計使用年限”遠超過基準期,又未提高荷載取值,必然造成安全儲備降低。同時,“設計使用年限”遠超過設計基準期,不是結構不能使用,但結構構件的失效概率將快速增大。
同時,我國規范對荷載組合的處理上,由于理論分析上的困難,一般假定抗力為隨機變量,同時將多個荷載的組合效應近似簡化為極值隨機變量,這樣可使可靠度的計算最終歸結為隨機變量函數的概率計算,而且荷載效應組合也可作為獨立的問題進行研究。在這種情況下,假如荷載取值的安全儲備不高,甚至不在基準期內,那么必將導致組合后的荷載效應脫離實際效應,根據該組合得到的計算結果可能是錯誤的,甚
至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存在安全隱患。上述采用30年一遇的最不利荷載取值,而其設計目標使用期卻為50年甚至100年,在“設計使用年限”內一旦遇上某種最不利情況下的自然災害,也可能破壞或倒塌。
隨著世界氣候的變化,近幾年來各種自然災害頻繁出現,導致房屋倒塌和破壞的事故時有發生。在我國被暴風吹垮、冰雪壓垮的房屋也不計其數。以2008年的南方冰災為例,當時的實際冰雪荷載遠超過《荷載規范》提供的標準值,有些甚至高達2倍以上。冰雪災害壓垮了數以萬計的房屋,但同一地區,有些房屋仍保持完好,而有些房屋遭到破壞和倒塌。在這些破壞和垮塌的房屋中,輕鋼結構最多,而輕鋼結構中,拱殼結構居多。這說明了一個問題,即建筑結構安全儲備的作用。混凝土結構和砌體結構自重大,在計算時自重乘以荷載分項系數后的安全儲備可以平衡一部分超出的冰雪荷載,而輕鋼結構自重輕,即使乘以荷載系數也難以平衡所超出的冰雪荷載,故造成結構構件的倒塌破壞。這些罕遇災害造成房屋的倒塌,說明設計基準期內的設計參數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和不確知性,我國目前缺乏此類罕遇災害的數據記錄和積累。
因此現行規范中所提供的荷載標準值只是設計應用中必須把握的最低值,實際工程更需要設計人員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判斷,才能確保建筑結構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正常使用。在冰災中輕鋼結構破壞和倒塌嚴重的事實,更能告誡我們每一個從事建設工程的設計人員、施工人員應樹立起對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度的考慮,熟悉和了解我國現行技術規范中條文的真正含義和所要達到的目標。
3 使用年限內的耐久性
上世紀80年代以前,無論我國的標準規范,還是設計、施工、使用各方都把重點放在了為滿足各種荷載作用下的結構強度要求上,而對環境因素作用下的耐久性考慮甚少。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飛速發展和以往工程建設因忽視耐久性問題而造成的慘痛教訓,特別是建筑工程中“設計使用年限”概念的提出。建筑結構與構件的耐久性問題,已是一個不可回避的事實。建筑結構的耐久性是“設計使用年限”內結構保持正常功能的重要因素之一,它與工程的使用壽命緊密相連。
本世紀以來,建筑界開始關注和重視建筑結構的耐久性問題。2008年頒布了我國第一部《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GB/T 504762008),同時,現行有關建筑結構的技術標準均增加了結構構件耐久性的內容,例如,2001年版的《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增加了耐久性要求的章節,并根據各類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作出了相應的規定。2001年版的《砌體結構設計規范》的修訂中,為提高砌體結構的耐久性,上調了砌體結構材料的最低強度等級。2008年版的《工業建筑防腐蝕設計規范》對建筑結構構件的防腐蝕措施要求更加嚴格。
但在我們實際工程的設計、施工中,對建筑結構耐久性問題的嚴重性和迫切性認識并非深刻。以民用建筑為例,如巖土勘察忽視土壤、地下水等腐蝕性的分析。即使巖土勘察做出了土壤、地下水對結構構件存在腐蝕作用的結論,而設計人仍未采取相應防腐措施。又如,混凝土結構的鋼筋保護層不按“設計使用年限”和使用環境的規定進行設計和施工,不到幾年,混凝土炭化、鋼筋銹蝕,更令人費解的是有不少的混凝土結構工程,結構構件出現可見裂縫的現象十分突出,特別是某些露天結構、地下結構修建不到幾年,裂縫四處可見,鋼材銹跡斑斑。但人們都在用一句“混凝土結構是帶縫工作的”的話搪塞著。工程院院士陳肇元教授在《完善標準、法規,確保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壽命》中提到“保護層與壽命的關系是平方的關系,保護層厚度減小1/2,鋼筋的壽命就會減小1/4”。保護層厚度對鋼筋壽命的影響如此之大。更不用說混凝土結構構件產生了超過一定寬度的裂縫,使得鋼筋壽命大幅度縮短,甚至可能導致結構喪失承載能力。再如,目前建筑節能的外墻保溫體系,不少人靠低標價承接工程項目,而采用偷工減料的方法施工,這必然導致保溫層的使用周期與建筑物全生命周期不一致等問題,從而影響建筑結構的耐久性安全。如此種種降低建筑結構耐久性的現象,使人不無憂慮。有專家估計,我國“大干”建設的浪潮還可延續10多年,由于忽視耐久性,迎接我們的還有“大修”20年的浪潮,這個浪潮可能不用很久時間就將到來,其耗費等同于當時工程建設的投資。
隨著世界氣候環境的惡化,我國遭受酸雨侵蝕的面積已超過國土面積的30%,廢氣、廢水在四處排放,下雪、冰凍無處不在對建筑結構產生腐蝕作用。同時,我們又處在住宅建筑私有化,人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大背景下,
“設計使用年限”內因耐久性問題引發的各種法律責任的追究終究會表露出來。我們工程設計人員應對建筑結構的耐久性引起高度關注,不要成為“買單者”。
4 “設計使用年限”內的適用性
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建筑結構保持正常工作能力,除它的安全性、耐久性外更多的應體現在它的適用性上。但當人們談到其適用性時,總認為是建筑的平面功能、交通功能、舒適功能等,卻忽視了建筑結構的適用性問題,當人們以專業的視覺去觀察我們現已使用的房屋建筑時,就不難尋找到因建筑結構的質量問題給房屋功能帶來的危害。以下將通過幾個例子加以說明。
例1 某商住樓,設計耐火等級為二級,《防火規范》要求樓面板耐火極限為1.0h,而設計的樓面板采用了預應力空心板,其耐火極限值僅為0.5h,在一次火災中,樓面板在很短時間被大火燒斷。造成房屋整體倒塌,傷亡慘重。
隨著我國城鎮化的推進,城市建筑在不斷的發展,火災也在頻繁地發生,嚴重威脅著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國現行的《防火規范》的指導思想十分明確,在火災發生時,一是要能保證受災人員在一定時間內逃離火災現場,二是保證消防人員可以進行有效的救援措施。因此在我國現行的設計防火規范中,將房屋建筑分為廠房(倉庫)、液體和氣體儲存庫、可燃材料堆場,民用建筑(多層建筑、高層建筑)幾大類,按建筑物重要性又將建筑分為四個耐火等級,即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在我們的設計文件中一般要標注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在正常設計情況下,結構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應與其整個工程的耐火等級相匹配,這樣才能使房屋結構在火災情況下提供可靠的支撐空間。假若房屋發生火災后,房屋的主體結構在很短時間內就破壞倒塌,就沒有一定可供受災人員疏散和消防人員施救的時間。這說明該建筑不能達到預期的極端情況下的正常使用要求,同樣也不滿足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適用性要求。
在上述問題中,有不少二級耐火等級的商住樓采用了預應力空心板,其預應力板的保護層厚度僅為10mm,其耐火極限為0.4h,即使加上頂部抹灰20mm,其保護層厚度算30mm,耐火極限還只有0.85h,而規范規定的耐火極限為1.00h,兩者應有較大差距。水火無情,應引起我們每一位結構工程師的重視。
例2,樓梯梯口梁碰頭現象在不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中時有發生。由于作者個頭較高的原因,經常被同行所“害”,碰得暈頭轉向。倘若有一天,因此而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設計者是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的。在我國現行的《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第6.7.5條中規定:“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的凈高不應小于2m,梯段凈高不宜小于2.2m”。該條款列入了2003年版的強制性條文。雖然在2005年版的《通則》中沒有列入強制性條文,但規范條文中以不小于2m作為強制規定。我們的設計人員應從適用性角度去嚴格遵守。
例3 屋面、地下室的漏水現象突出。市面上有不少大篇幅、多視角的論述防水問題的專業著作、雜志論文,它們都說明了屋面、地下室等滲漏水現象會嚴重影響房屋建筑的正常使用功能。究其原因,不是我們現有技術不能解決,而是那些滲漏水的建筑工程在設計、施工或維護使用中的某個環節出現了質量問題。但凡滲漏水的混凝土結構工程,其結構或者構件一般存在可見裂縫,且裂縫的寬度和深度已超出了我們現行規范的規定。這些裂縫是質量問題的表現,應由相關責任方承擔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