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9 09:24:39
序論:在您撰寫社會管理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成立相應防雷管理機構,將防雷社會管理職能劃歸市局防雷辦,將防雷執法工作劃歸市局執法大隊,市局法規科負責綜合協調和執法監督。按照政事企分開的原則,明確防雷行政管理、防雷技術服務和防雷市場經營等三種不同性質機構的工作職責,并嚴格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防雷行政管理機構和防雷技術服務機構實行辦公場所、人員、賬戶、印章、機構五分離,從事防雷技術服務的人員不得同時從事行政執法、許可工作。
2加強宣傳,進一步營造良好的防雷政策環境
加大對政府部門的宣傳力度,爭取各級政府發文加強防雷減災工作,并將防雷減災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目標考核,建立良好的防雷減災政策環境。通過各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雷電災害案例,及時公布雷擊災害分析報告,提高公眾對雷擊災害的認識,并進一步承擔起普及防雷知識,喚起全民防雷意識的社會責任,以社會輿論力量監督防雷安全。通過法律法規規章的正面宣傳,通過行政處罰案例宣傳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通過雷電災害案例警示防雷減災工作的重要性,積極營造有利于行使防雷社會管理的良好社會氛圍。
3加強部門聯動,從源頭上把關防雷安全
將防雷行政許可工作納入當地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并聯審批,使防雷審批與建設、規劃、消防、環保等行政審批捆綁、并聯、同步實施,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在項目立項論證、選址、勘察設計的同時,必須認真做好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各設計單位根據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報告做好新建項目的防雷電裝置設計,堅持防雷設施與工程項目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的“三同時”制度,防雷設計未經氣象部門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通過項目總體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加強防雷工程的監管,嚴禁無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許可范圍承擔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未經核準的防雷工程和未備案的防雷產品,防雷檢測機構不得接受檢測申請。
4進一步規范防雷技術服務
要求防雷技術服務機構不斷提升科技含量和服務質量,建立服務承諾、首問負責、失職追究等規章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服務人員統一著裝、持證上崗。建立統一的防雷綜合管理和技術服務平臺,開展雷電預警業務,建立與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防雷安全重點單位的信息互通機制,實現信息暢通、資源共享,加強科研攻關,切實增強防雷技術服務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進一步規范雷擊風險評估工作,要求未通過雷評業務能力確認機構從事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活動的,其評估報告各級氣象主管機構一律不予審查確認,沒有經過評審確認的雷評報告,不予辦理防雷核準手續。
5加強防雷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執法效能
充實防雷行政管理人員,市級氣象主管機構從事防雷行政管理人員應達到8人以上,其中專職執法人員3人以上,兼職執法人員若干,各縣局專兼職2人以上。分區域組建3個執法分隊,從各縣局執法人員中抽調,實行集中辦公,交叉執法,每年到各縣進行集中執法不少于1個月,解決縣局執法難的問題。聘請法律顧問,加強執法人員業務培訓,注重與法院行政庭、執行局互動交流,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強化防雷執法工作績效考核,提高執法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保障執法效能。在執法過程中嚴格執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的規定,不斷完善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依法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6完善防雷社會管理模式
堅持防雷監管和依法行政工作常態化。防雷監管的對象具有分散性和多樣性特點,監管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目前在人力、物力很難保障的情況下,要求被監管單位建立防雷安全員制度,建立區域范圍內的防雷協管員隊伍。對新建項目采取事前檢查、施工中督辦、竣工實地審查認可的管理模式進行監管。建立防雷監管檢查與執法會商制度,對所有防雷違法違規舉報信息,由分管局領導組織法規科、防雷辦、執法大隊采取會商的方式,通過會議商討啟用監管檢查或執法程序,有效化解違法單位的抵觸情緒,合理規避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提高工作效能。
7重視農村防雷管理工作
做好農村防雷管理工作:一是要對農民加強防雷避險知識的宣傳普及,充分發揮村組干部和鄉村氣息信息員的作用,增強農民自建房屋安裝防雷設施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斷提升農民的防雷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防雷技術服務機構要主動為農村建筑物防雷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充分發揮好農村防雷示范工程的示范效應,要把地處山頂、河塘邊、山谷風口和位于曠野孤立的建(構)筑物作為農村防雷的重點,對于突出屋面的天線、太陽能熱水器、金屬水箱等設施要安裝可靠的避雷裝置;三是氣象部門要與電力、通信、廣電等有關部門聯手,重點做好農村通訊信號系統、有線電視、電力設施和線路的綜合防雷設施建設。制定《安康市氣象部門防雷技術服務客戶評價和服務回訪辦法》和《安康市氣象部門防雷技術服務收費若干規定》,要求防雷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及收費減免規定,收費按照層級進行審批,當服務項目完成,服務對象領取技術報告時,提請服務對象填寫《防雷技術服務客戶意見征詢表》,征詢率要求達到100%,有不滿意事項的,服務機構應在接到意見后7個工作日內上門走訪,對走訪中反映的問題,應當及時組織查處,并向服務對象反饋查處情況,查處率和反饋率要求達到100%。市縣氣象主管機構加強對客戶評價回訪工作的監管指導,滿意率將作為對防雷服務機構及其人員考核、評優的重要指標。
8結語
前述矛盾的實質在于,國家與社會兩種力量的對比協調。那么,對于社會穩定,到底是緊張型的“國家—社會”關系還是合作型的“國家—社會”關系而言誰更有利?所謂緊張型“國家—社會”關系,是指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對立關系,兩者始終處于矛盾對立的地位,一直在斗爭、競爭中尋求雙方力量的平衡。伴隨時代進程,兩者除了相應內部消抵部分效能以外,最終還是各自得到了相應充分的發展。迄今西方發達國家相對完備的政治制度以及發達的公民社會就是明例,也是矛盾論觀點在西方現代社會發展歷史中的驗證。西方自古希臘城邦時期,“國家—社會”關系就主要表現為斗爭模式。為了調解人們生活中的分歧、化解制度沖突,那時已開始采取直接民主和法治的手段,以促成群體最基本的一致利益,達到維系社會共同體的底線認同的目的。然而,“希臘人這種法律之下的自由的試驗,固然是碩果累累,卻終于未能全勝”,“即便在城邦的范圍以內,法律問題也從來未得到徹底的解決”。根本原因就在于當代表各種利益的群體都想實現自己的完全利益訴求時,其實其紛爭是難以調和的,或者說,根本就找不到同時實現各方利益的“共贏”道路,更何況當時希臘的政治處于“春秋割據”的狀態,各自為政,誰也沒有足夠的合法性權力和權威去整合各方利益,“沖突紛爭永無寧日,直到希臘徹底崩潰”。經過歷史長河的洗禮,迄今西方“國家—社會”關系的斗爭模式好像仍未曾有所改觀,甚至有時二者一度勢同水火。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的西方,迷途的價值觀、多元的后現代主義主張等思想流變盛行,社會自身的矛盾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社會生活分化加劇,多元、分散,強調個性、差異性、無主性,甚至沖突性、對抗性,認為國家以公力量對社會生活、公共領域以及個人事務進行全面的監控、干預、訓誡或壓制,極大地激起了社會對抗性的行動訴求,造成社會利益的極大破壞,社會的穩定性受到了極大挑戰。這在后現代主義理論的話語中已得到充分印證。盡管西方國家和地區的不同利益集團能夠在斗爭中不斷尋求到短暫的平衡并不斷地推動社會向前發展,但這種動蕩給人民造成無法忍受的疾苦和困境卻是不可回避的。
所謂合作型“國家—社會”關系,是指國家與社會的和諧一致關系,兩者始終處于上下一致的地位,遙相呼應,各司其職,各行其是。但是,國家與社會在這種長期和諧背景下,形成了特有的發展歷程———國家不斷強大,社會不斷弱小,看似平衡,其實內部也蘊含著發展中的各種難題與危機,這在中國傳統社會階段表現的尤為明顯。在中國社會和文化語境中,關于“國家—社會”關系的研究,事關中國社會發展的背景問題和路徑問題。緣于中國古代天人合一、中庸等思想的影響,“國家—社會”一直是以上下通聯、和諧一致的形式出現的,好似房屋結構一樣,一方處于屋脊,一方處于屋基;一方面它們各司其職,另一方面它們之間互有通聯,通過合作達到建筑的穩定。傳統觀點認為,中央集權制度模式是中國歷史上“國家—社會”關系的顯著特點,中國的政治是一個自上而下的單向運行,社會是完全被動的。歷史實踐證明,一個持久、健全的政治必須是上下通聯、有來有往的雙向形式,否則這種政治統治維系的時間和空間都將受到極大壓縮,即任何政治絕對不可能只在單一方向軌道上運行。著名社會學家曾在論述中國的“雙軌政治”后指出,因公共需要,一些社會公共事務往往是由老百姓自理,老百姓因此而自動組成的團體稱為“自治單位”,表明中國鄉村社會存在“地方自治的民主體制”。例如,古代的鄉紳,他們是“中國政治中極重要的人物”,地方的代表,并代表民間與官方協商,而這一過程就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另一條政治軌道。中國史學家錢穆對“國家—社會”關系問題作了更為合理的分析和刻畫,他指出,中國具有一貫重視“社會”的歷史傳統,“社會”實際上是一外來語,中國古人稱之為“鄉”,并認為“鄉的觀念,在中國古代一向備受重視。所謂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就十足透露中國古人對于社會重要性之認識”。錢穆又以存在于中國古代社會的士、農、工、商四個階層的“四民社會”來表述中國古代社會的特征,指出“四民社會”當中“士”是政府的代表,也是社會關注的中心,鄉村子弟十年寒窗,經考試或科舉,便有機會踏進政府,成為“士”,“士”是國家治理與社會參與上下一體的核心,“政治與社會常是融合為一的。上下之間,并無大隔閡”。但是,中國的歷史證明,在這種上下聯通的“國家—社會”合作型關系中并沒有看到現代意義上“社會”的多大發展,社會慢慢演變成國家的附庸。對比上述兩種“國家—社會”關系模型不難看出,“國家—社會”關系不論是采取對立沖突的模式還是相對和諧順應的模式,其背后實際上都有著自己獨特的文化和社會語境境這一深層次的要素影響。因此,要研究中國的“國家—社會”關系,首先應當著眼于“國家—社會”關系的傳統事實,從文化和社會語境的具體性入手,尋求適合中國的國家與社會發展的特色之路。
二、中國合作型社會關系基礎的新變化———商事社會的發展訴求
當今,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合作型的鄉土社會根基開始動搖,“國家—社會”關系正處于由鄉土社會向公民社會轉型的市場經濟階段,“商事社會”就是描述這一階段的術語工具。“所謂商事社會,是指建立在市場經濟基礎上以市民自治組織雛形為社會權利或權力主體代表,平等、自由、正義等進步理念日益發展,初步的半陌生人的法治社會。它是中國由鄉土社會向市民社會轉型的過渡階段,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商事社會階段,特別是隨著網絡空間的快速發展,虛擬經濟規模不斷擴大,經濟活動的性質開始發生轉變,市場活躍,社會生活也呈現出流動性、異質性和多元性的特征,“國家—社會”關系逐漸趨向“國家—市場—社會”的復雜情勢,利益、市場、契約、權利、自利、競爭、陌生人交際等成了人們較多關注的要素,社會整體狀態出現了從“集體化社會”向“個體化社會”轉變的趨向,社會發展呈現去集體化、去組織化和弱組織化的特征。“當代中國社會的規模性和復雜性遠遠超出了傳統‘四民社會’的涵括范疇,社會生活的多元性、多樣性、開放性使得單一社會階層促成‘國家—社會’融為一體、上下整合的力量已然不在,風馳電掣般的社會變遷在很大程度上抽除了借助大歷史和長時段進程緩慢鑄造‘國家—社會’關系的時空機制。”在此背景下,調整國家、社會發展的新思路,迫在眉睫。按照哈貝馬斯的觀點,市場是“伴隨生活世界的分化,而產生的系統(市場、國家),系統進而再與生活世界脫節,并對其進行侵奪和殖民化,致使生活世界日漸萎縮”。生活世界的萎縮意味著公民社會的蕭條以及公民利益保障的弱化,也意味著強國家、弱社會格局的形成;而唯利是圖、爾虞我詐、壟斷操縱等又是市場不可避免的、也不會自我克制的存在。因此,為了維護社會利益,系統性干預市場,是十分必要的。目前,雖然中國公民意識逐漸覺醒,公民自治組織雛形出現并有所發展,但仍未發展到能夠真正成為社會權利或權力的集中代表,尚未發展到與市場、國家理性互動的程度;雖然中國平等、自由、正義等進步理念日益發展,但同時并存的權威崇拜、愚昧保守、人情關系等落后觀念依然普遍存在及盛行于世;雖然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初步建立,但畢竟還不能稱之為健全。在國家與社會之間的張力出現復雜化的國情下,調和國家和社會兩種力量關系的平衡問題,是中國面臨的新的時代重大課題。那么,在商事社會進程中到底怎樣才能夠有效保障好公民利益?靠市場自身那是天方夜譚,從速成雞事件、注水肉事件、濰坊污水直排地下事件等可窺見一斑。如果走西方公民社會的道路,采取斗爭的方式,更是絕對不可取的,一方面意識形態不同、社會文化土壤不同,另一方面損害人民的利益與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相違背。所以,我們應該在中國新“國家—社會”合作型理念下,結合實際,走中國特色合作型的道路,在國家、市場與社會共同構成“合作的三維”下構建社會利益的有效保障機制。
三、中國社會管理———公民社會建設路徑分析
目前,中國社會結構模式的變革之路,首先就是要走好從傳統的“鄉民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商事社會”過渡階段。筆者認為,在此階段社會管理的建設應著眼于國家、市場和公民社會三個維度的變革,在合作傳統下走深化合作共贏的變革之路。
(一)服務型政府理念的確立和公民社會實踐
建設服務型政府,是中國社會管理模式改革之需要,可為建設公民社會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礎。首先,為市場經濟營造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為系統的自身潔凈和規制提供內源性動力,及時預防和解決市場競爭可能產生的失業、貧富分化及環境污染等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和秩序,降低市場侵害公民社會的沖動。其次,通過營造一個健康的民主參與的政治環境,積極培育公民社會的成長。再者,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納稅人觀念的增強,以及公民對結社權特別是通過互聯網話語權表達的強勁訴求,也都進一步要求政府由“管理者”身份變為“服務者”身份。社會管理模式的創新就在于,建設服務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主體除了政府,還應該強化公民社會組織的主體地位。過去,“在傳統的行政管理體制下,政府是公共事務的唯一的或幾乎唯一的主體,是公共物品唯一的或幾乎唯一的提供者。人們幾乎把政府與公權力等同,很少有人想象政府之外還有其他公權力———社會公權力的存在”。“雖然也有工、青、婦和數量很少的協會、商會和其他社會組織存在,但它們基本依附于政府,很少能獨立行使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隨著商事社會的到來,人們經濟活動的頻繁,各種經濟性組織開始大量涌現,人們逐步認識到,社會管理并非只有政府能夠管理,社會同樣可以具有管理社會的能力———社會權利或權力。而一些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參與社會管理,使社會事務完全暴露在社會成員的直接參與和監督之下,可以較少滋生和腐敗,甚至在某些領域比政府管理的效果還要好。因此,社會管理模式的改革,首先應該厘清“政府—社會”的關系,明確政府與社會的職能界限,政府該放手的要敢于放手,只要做好指導和監督就足夠了,同時政府還可以騰出大量的行政資源做更應該做好的事情。對此,國家已經在采取行動,《行政許可法》第13條第(三)項明確規定:“凡是行業組織或者中介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法律可以不設行政許可,政府應逐步從這些領域退出。”
(二)商事規則的完善和公民社會的有效監督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蓬勃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同時也伴生了種類繁多的民間團體,即現代公民社會組織的雛形,它們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在監督著市場主體的德行運行。按照哈貝馬斯的觀點,市場、國家是生活世界分化的結果,隨著分化,原來生活世界社會成員之間和睦的交往與溝通逐漸被打破,正直、誠信和相互支持的原則受到沖擊,生活世界日漸萎縮。市場經濟大肆發展,儼然一個大競技場,優勝者發財致富,失利者虧本破產,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波動性等特點,在發展國家經濟的同時,也會導致經濟利益與社會利益的決裂,社會穩定的動搖。對此,僅僅依靠市場自身是難以克服的,需要外力的介入,一是加強政府對市場經濟的規制,二是引入公民社會監督市場經濟機制。在中國,由重視市場主體的健康運行,進而推動由商事社會向公民社會的健康轉型,才能逐漸還原生活世界的本來面目。前文所提到的服務型政府轉型,只是表明政府理念由管制向主動服務的轉變,并非意味著政府職能的單一化,政府除了“公共服務”的職能以外,還有其他職能,這些其他職能可以統稱為“規制”。所謂規制,是指“公權力主體對社會、市場和相對人活動的規范、調節、監管和控制。規制的主要形式和手段有:審批與許可、限制相對人準入資格、稅收、利率、價格控制、強制披露信息、設定環境、質量標準、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規范市場主體、加強生產經營者責任、保證產品安全、保障交易公平、防止過度競爭、壟斷等,以保護消費者權益、實現社會和諧,這對于規范商事主體的行為是至關重要的,也是服務型政府存在規制職能的正當性理由。隨著政府理念的轉變,不論從規制目的與程度方面,還是從規制方式和程序方面,都是與服務型政府相適應的。追求民生、保護公民利益,逐漸取代GDP或某種政績追求,成了規制的最終目標。在市場具體規制上,服務型政府往往會采取諸如規范信息披露機制、制定商品定價機制、控制標準制定機制以及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控機制等強制性較輕的手段,規范市場,引導市場自律;通過相對人參與或與相對人協商、合作的方式、程序解決問題,以達到保障公民利益的目的。上述而言說到底,市場的規制還是來源于系統(國家)內部,中國雖然也有合作型的文化基礎,但是系統自律畢竟不是一個真命題。因此,為了公眾利益,社會自身的參與是必不可少的。亦即在市場經濟組織運行過程中須引入公民社會組織過程監督,這種來自系統外的監督往往是最有效的,能夠真正引導市場經濟活動向生活世界的回歸。例如,最近各大主流網站上關于“某地企業污水直排地下”的報道引起社會共鳴,錢與權共謀發展,一些地方政府漠視放任企業違法排污,能否多一點良知與社會責任擔當!在系統可能失效的前提下,假如有了一些公益組織的過程介入或社會監督,也許會減少許多鄉鄰患癌的悲劇。值得一提的是,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公民社會已經擁有了一種強大有效的社會化媒體力量,他們自覺維護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并為之構筑了一道道超越系統的防線。
(三)公民社會自身的建設與完善
在中國,雖然長期以來形成了合作型的“國家—社會”關系傳統,但與現代意義上的“國家—市場—社會”關系還是相距甚遠,公民社會發展相對較弱。固步自封,絕不可取,盲目崇外,更違背社會發展規律。所以,中國的公民社會發展注定要走和諧之路,走變革之路,走中國特色之路。
1.合作背景下現代公民意識有待提升
不管是筆下的鄉土社會、“雙軌政治”,還是錢穆分析的“四民社會”,它們始終不具有相對的獨立意義,老百姓沒有主體和權利意識,不要求當家作主,只希望有一個“明君”對社會提供權威統治,實質上是一種“順從”的“臣民社會”,這是管制型政府的基礎。而現代公民社會則不一樣,公民具有主人翁意識、權利意識,他們力求參與社會,要求政府以服務型的姿態出現并提供有效服務。但是,意識屬于思想問題,它的形成往往要有一個漫長的過程,帶有明顯的漸進性。在公民民主、參與意識、法治觀念普遍淡薄的情形下,培育公民意識采取一種自上而下的思想教育的方式幾乎是形成共識的經驗。同時,囿于國家面對發展中的艱巨的改革、發展和穩定等任務的挑戰,因而一種自上而下的政治形態更容易為人們所接受,精英主導的變革立憲自然就具有了合理性。對于國人而言,自近代以來百余年的理性教育以及政治現實實踐,并沒有培育出充分的全社會公民意識。而且公民對于身份的認同感主要并不來自于他人的講述和傳授,而是來自于以公民身份參與國家和社會決策的可能性。因此,沒有參與的可能性及其實踐,教育將是徒勞無益的。公民意識在一定意義上還是主體參與的意識,而參與意識絕非僅靠教育手段灌輸所能形成的,尤其是需要實踐鍛煉手段。其道理與讓孩子學會走路一樣,口頭上的教育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讓他親自去嘗試走路。培育公民意識,強調參與實踐性活動所起的作用要比主觀教育要來的明顯得多,這是培育公民意識的客觀性手段。一般而言,人從出生到成年,所接受的教育主要來自于家庭和學校,這兩者都帶有明顯的權威性。由此培育了作為公民的服從意識和義務意識,固然對于公民意識而言不可或缺,但更為重要的參與意識和權利意識卻鮮有體現。因此,有限地參與到家庭或學校的決策之中,對于培育早期參與意識具有重要意義。在中國,家庭和學校的權威色彩更是濃厚,要做到參與并不容易。一些寬容的家庭和學??赡茉诤茉珉A段即開始重視培育孩子的合作能力、自主能力,讓其在較大程度上擁有自決權,塑造其獨立人格。不過,大部分家庭和學校并非如此,更多的是思想灌輸。為了實現現代化國家目標,我們應積極推進學校實現體制上的轉換,創造更多的學生實踐、參與性訓練機會。同時,國家還必須擴展政治社會化的其他途徑,提供大眾接近社會化傳媒的機會、參與行政決策的機會、管理自己生活和參與構建公民社會的機會,引導國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
2.合作背景下國家引導公民社會組織建設
1.加強公民參與,推進警民共治
依法推進公民參與行政制度,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公民通過合法的途徑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到行政管理中,以表達自己的合法訴求,從而進一步影響政府的行政決策制度。新公共管理理論認為,建立起多樣化的公民參與社會治安渠道,不僅有助于有效維護社會的治安穩定,更能建立起更加具有服務意識的公安機關。此外,公民建立起的諸如社區保安隊、聯防巡邏隊等組織更能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治安功能和職責,能有效緩解治安管理過程中的責任推諉亂象。
2.構建新時期的管理格局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不斷進步,各種新時期社會矛盾也層出不窮,公安機關明確自身的管理的職能地位,依法進行社會管理不僅能有效維持社會治安,更能為構建和諧社會帶來新鮮空氣、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治安是社會生活中各種因素的綜合形成,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無可避免。要進一步對社會治安問題進行管理,不僅要依靠公安機關的行政權力,更應依靠人民群眾的群策群力,實行綜合治理。善于挖掘和利用現有的社會資源,積極吸引公民參與其中,結合我國當前的國情,授權基層,將基層保安員納入到公安管理工作中,深入開展“大調解”工作,使公安工作真正成為全黨、全民參與的大工程。
二、引入市場競爭機制
為了切實維護我國的社會治安,加快推進文職制度的步伐,做到將有限警力投入到人民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去,我國的《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對具有較強專業性的職位實行聘任制,這一制度的實行,不僅在社會管理工作中切實引入了競爭機制,更打破了公共服務供給的長期壟斷,讓許多私營企業或者部門參與到了公共服務之中,通過市場競爭的方式,不斷強化和提高了我國的社會管理質量與效率。通過市場機制的引進與轉變,公安部門只需要通過對具有相應資格的企業進行監督,就可以達到對社會管理的最大化。同時,這些私營企業又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存在的警力不足的問題,使得節約下來的警力能夠最大限度的使用在對案件的偵破和執勤前線上。
三、營造出具有“顧客導向”的社會行政文化
隨著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歐美國家實行的新的公眾行政理論,這些國家在現在國際社會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也大多依賴于此。比如美國率先進行的新的社會管理模式,以現代經濟學為基礎理論,引進企業的成功管理案例,并將之實行在社會管理工作中,將所有公民作為服務對象,按照對象的不同和對象所要求的模式不同而進行隨機變化,將顧客作為市場導向,形成“企業化服務”的新型社會管理制度與模式。
四、樹立起情報主導觀念
無論是在何種情況下,情報的收集和管理都是至關重要的。新的公共管理理論主要強調的和最終要達到的目的就是建立起電子化政府。隨著知識時代的到來,知識更新速度的不斷加快,原有的政府運行機制以遠遠不能滿足當今的社會管理工作。為滿足建立電子化政府的需求,建立起具有高速信息通道的警務模式,對信息進行集中整合、集中管理才是關鍵。
1.建立“大情報”平臺
以科技手段為后盾,以先進的管理理念為指導,以發展為核心構建起“大情報”平臺,并以此對社會進行動態管控,切實加強公安系統自身的信息化建設,充分激發公安民警的創意潛能,建立起全面的、科學的、合理的信息收集和處理平臺,對日常情況進行預警和研判。
2.加強勤務與考核制度改革
由河北日報河北新聞網創辦了“善行河北”官網,將發生在河北省各地的先進人物的善行義舉、典型事跡予以弘揚與宣傳,引領人們見賢思齊,將抽象的道德理論春風化雨潤入人心,把枯燥的宣傳標語形象化、實踐化,煥發人們的道德情感,呼吁社會的文明風尚。這一舉措能無形地提高了民眾道德素質,優化了河北的社會發展環境。能達成如此良好社會效應,分析其成功原因有:第一,利用各級各類宣傳陣地:主題宣傳、典型宣傳、文藝宣傳、網絡宣傳。借助新媒體平臺,微博、短信、彩信、圖書、視頻、歌曲、動漫等新穎的宣傳形式,全方位、多角度、不間斷的宣傳,具有很好的社會影響力。第二,構建專用網絡平臺:河北好人網、善行河北官方微博等,使“善行河北”主題道德實踐活動備受關注。一件件感人至深的道德故事將抽象的理性認識外化為人們的情感認同,繼而將情感認同轉化為自覺踐行。
二、“善行河北”道德實踐活動對社會管理的推進
社會管理是多層面、多因素、多路徑的,從道德建設切入就是其中之一。道德建設作為社會管理的“軟方法”之一,需要我們長期地探索研究,類似“善行河北”主題道德實踐活動的開展,實現了道德建設的“虛”功實“做”、“文”活“武”練、“軟”實力“硬”打造,為社會道德建設的推進提供多方面的啟示:第一,必須樹立科學實用的道德標準,只有科學實用、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道德標準才能獲得廣泛認同,并轉化為普遍的社會行為準則,必須強化實踐理念,化抽象的理論為生動的案例示范,發揮道德應有的社會作用,才能滿足社會管理的現實需要。第二,必須搭建道德互動平臺,為群眾參與提供便利有效的載體,讓更多的人加入到道德互動平臺,可以做到踐行道德規范、參與道德評價、自我價值體現。第三,道德建設必須形式新穎、體系完善,逐步形成從組織協調、過程推動到督導檢查、激勵約束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體系,尤其要建設一套奉獻與回報一致的機制,馬克思說:“把人和社會連接起來的惟一紐帶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所以說,道德建設體系必須通過體現“善有善報”合理狀態,才能更好地推進整體社會道德的進步。“善行河北”活動對社會管理的推進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善行河北”優化了河北的社會發展環境,有效培育和發展了各種社會組織,提升了其社會管理的能力。目前我國的社會組織發展還較為緩慢,對政府的依賴性也較強,需要政府有效培育和發展各種社會組織,提升其社會管理的能力,從而不斷發揮各種社會組織的功能,有效地充當政府與公民的中介,推進政府的各項社會管理工作。第二,“善行河北”活動培養了公民道德素質,提升了其參與社會管理的能力。“善行河北”活動滿足群眾的道德訴求,激發了群眾的參與熱情。“善行河北”活動體現了民眾是社會活動的主體,使民眾找到了作為社會主體的價值,使“善行河北”真正成為了群眾性道德實踐活動。第三、“善行河北”活動維持健康的社會道德秩序,倡導高尚的道德價值,創造優良的道德風尚。規范了社會行為。使人們普遍獲得道德認同,接受道德規范,有利于共建良好的社會秩序。
三、關于完善社會管理體系的思考
(一)社會貢獻
一是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日益增多。通過杭州市政協科協界別組組織科技工作者積極開展調研,以提交提案、調研報告、大會發言等形式積極建言獻策,近年來每年被采用提案達20個以上,其中1個提案獲得杭州市政協主要領導批示。二是學術交流廣泛深入。杭州市科技社團圍繞杭州發展的重點、熱點問題,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和課題研討等活動,在促進人才成長、科技創新、學術交流、科學普及、服務群眾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各類學會作為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在科技周、科普日、科技下鄉、重大節日及紀念日等科普宣傳活動中,組織開展科技咨詢、科技講座、編印資料等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存在問題
一是發展水平整體不高。總量不足,以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的數量計算,杭州市每萬人只擁有5.4個,低于國際平均水平。內部管理也不盡規范,專職工作人員少,少有高層次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到科技社團工作,自身能力建設弱,較少能真正承擔社會事務管理任務。二是規章制度供給不足。2014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政府向科技社團購買服務的范圍,但仍停留在原則性意見階段。杭州市也出臺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政府購買科技社團服務的指導意見》,由于實踐經驗不足,這些規定還遠遠不能達到指導、考核評價的要求。三是購買資金管理分散。雖然杭州已開放了向科技社團購買公共服務的資金新渠道,但缺乏一個對購買服務資金申請、受理、審核、撥付、驗收、審計等環節進行全程跟蹤、統籌、協調和監督的綜合部門,導致科技社團在項目前期和后期都存在回款困難。四是機制建設不盡完善。因為專業人才缺乏和沒有引入獨立的第三方組織評價,不能對政府購買服務過程中專業技術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監督。有關政府職能轉移或購買服務規定中,各職能部門職能轉移工作如何考核,購買服務質量如何考核,如何建立行政問責規章,基本處于空白狀態。
(三)主要優勢
一是人力資本優勢。杭州市科技社團匯聚了各行各業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具有學術權威、知識密集和人才薈萃的優勢。二是組織網絡優勢。目前,杭州市擁有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工程技術及其相關科學的學會(協會、研究會)76家,多學科、跨部門、橫向聯系廣泛的學術性、群眾性和社會性特征突出,與政府聯系廣泛。三是政府支持優勢。從國家到省市各級政府都支持科技社團積極承擔從政府轉移出來的部分管理職能。政府機構改革需要廣大科技社團發揮溝通信息的紐帶作用,協助政府維護市場和社會秩序,從而減少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四)制約因素
一是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由于杭州市科技社團的組織特征,其籌資渠道和規模均不穩定,科技社團或多或少地存在資金問題。多數科技社團僅僅依靠掛靠單位支持和業務主管單位的補貼,自主創收能力較差,發展不平衡,影響了參與社會管理轉移的能力建設。二是部門利益保護嚴重。一些政府部門囿于既得利益,不愿將職能向體制外轉移。同時對于哪些職能應該轉移、如何轉移、誰來協調轉移也缺乏相關的規定,使得相關部門無所適從,不知道將自己的職能轉給誰,也不知道怎么轉移,無法明確轉移的范圍與程度。
二、科技社團參與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對策
(一)加強和完善科技社團立法和政策支持,盡快出臺購買服務機制和清單,為科技社團有序參與社會管理與服務提供指南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需要從法律法規層面明確政府和科技團體各自職能,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杭州市委、市政府在有關文件、規章中應明確將有關政府管理職能轉移給科技社團,有關部門應積極支持配合該項工作。適時制定《杭州市科技社團發展規劃》和《杭州市政府職能轉移實施方案》,加強對全市政府職能轉移工作的宏觀指導,促進杭州市科技社團的健康有序發展。要破除在傳統的政府職能體系中形成的“全能政府”形象,實現由政府與社會高度統一的“大政府、小社會”的管理格局到政府與社會分離,實行社會職能社會化、社會事務社會辦的“小政府、大社會”的管理格局的轉變。逐步釋放政府“權力清單”,制定杭州市科技社團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清單,培育具備“接單”能力的科技社團。建立杭州市政府購買科技社團服務制度,明確購買公共服務的相關內容:實現預算管理,將購買公共服務的費用納入預算;強化契約式管理,政府和科技社團的責任、義務以及服務要求,全部在合同中體現;建立評估機制和規則,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做到對科技社團在項目合作前進行資質審查,合作過程中進行跟蹤了解,在合作完成后進行社會績效評估。規范購買程序,有關部門要制訂購買公共服務的試行辦法,確保購買公共服務制度可操作、有實效。
(二)進一步創新工作模式,以點帶面,重點突破,使有條件的科技社團穩步參與社會管理與服務
選擇有獨立法人地位、有較大社會影響力和公信力、運作規范的科技社團作為承接者,選擇科技獎勵、職業資格評定、科技評估等職能作為科技社團參與社會事務的具體事項,采取委托授權、契約和招標等方式進行。杭州市級科技團體發展尚處在初級階段,需要提供較為寬松的發展空間,應在加強管理和規范的同時,注重培育和扶持。杭州市政府應在以下方面給予扶持:對市級科技團體用于公益性事業發展的經營性活動,給予減免稅收的優惠政策;政府對市級科技團體開展的各種學術活動應給予資金的扶持;鼓勵杭州市級科技團體以招投標等方式開展咨詢、論證等工作,形成多渠道的資金來源。科技社團參與社會管理轉移離不開經濟基礎的支持,資金和資產也是科技社團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大力爭取政府的資助,協助政府提供公共服務,開展公益活動,從一定程度代替政府部分工作,有效地彌補“政府不足”和“市場失靈”。
(三)進一步提升科技社團的服務能力,為參與社會管理和服務夯實工作基礎
要健全內部治理結構,以組織價值目標為主旨,進一步規范組織結構的設置和運行規范。形成權力機構(會員大會)、執行管理(學會或理事會)與運營決策機構以及監察機構之間權責明確、相互制約、運轉協調和決策科學的統一機制,同時還應接受外在的監督。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堅持社會化、職業化的人員管理原則,提高服務素質,提升組織聲譽,擴展服務對象,增加服務性收入,增強會員認同感與歸屬感,吸收儲備人才;完善包括薪酬、招聘、福利、培訓等一系列科技社團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發揮人力資源的積極性、創造性,更好地服務于社會經濟發展。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重視科技社團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科學合理的預算制度以及加強社團內部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尋求在滿足公益需求的同時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提高自身社會公信力。要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提高杭州市科技社團工作效率。運用信息技術改造公益運作流程,實現組織的網絡化,廣泛應用于杭州市科技社團決策、籌資、營銷、服務和信息共享等各個環節。
(四)加快建立科技社團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授權委托和政策引導的平臺,加強合作,形成合力
關鍵詞:高校后勤;后勤服務社會化;財務管理
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后勤現行管理體制已經難以適應高校發展的需要。長期以來,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學校辦社會的后勤服務體制,使政府和學校背上了沉重的負擔,嚴重地阻礙了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后勤管理體制改革勢在必行。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最終目標就是使后勤部門脫離學校走向社會,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之中,按照企業方式運作,成為獨立的后勤經濟實體。目前,各高校的后勤改革已經起步,成立了后勤產業集團,但后勤的財務運作并沒有同學校完全脫離,還享受國家的經費補助,處于一個過渡時期,作為校級財務部門在這次改革中如何加強財務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這項改革的進程。學校財務部門應在自身的職能范圍中,認真研究高校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財務管理問題,尋求理想的財務管理對策,逐步建立一套符合高校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財務管理模式,為促進高校后勤真正走向社會,參與市場競爭打下良好的基礎。
一、做好后勤經濟實體資產界定,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要確保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順利實施,前提是要做好后勤資產產權制度的改革。后勤的資產是在過去辦學過程中,通過國家撥款購置形成,或利用學校提供條件取得,均屬于非經營性資產。為做好產權制度的明晰,將后勤資產從高校中劃分出來,校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單位對后勤資產進行清理、評估和界定。首先,要對后勤改革前的設備資產進行認真全面的清查核對,核實后勤經濟實體各項設備資產的種類、數量、價值,作好財產登記,并用科學的方法進行評估。按照評估后后勤經濟實體占有資產的實際價值辦理資產轉移手續、進行產權界定、按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明晰產權關系,簽訂國有資產租賃合同。其次,對后勤經濟實體使用學校的房產和土地按有關規定進行價值評估,可將此作為學校對后勤實體的投入,按雙方合同以租賃關系給后勤實體使用。最后,對后勤原有的往來款項、債權債務、各項流動資產進行核對清理,劃分歸屬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正確的帳務處理。
二、指導后勤經濟實體的財務管理工作
后勤社會化改革之后,學校財務部門應從過去對后勤財務的直接管理中脫離出來,轉變為對其進行宏觀上的業務指導?,F階段,學校財務部門應履行學校支持后勤經濟實體的責任,指導幫助后勤經濟實體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基礎工作:首先,高校財務部門具備一套完備可行的內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而后勤經濟實體由于處在改革初期,財務管理環節比較薄弱。因此,學校財務部門應積極主動的幫助后勤經濟實體建立適應現代企業的內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健全崗位責任制,使后勤經濟實體的財務活動科學、規范。其次,高校財務部門應指導后勤經濟實體的會計核算業務,幫助其建立科學的會計核算體系,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科目,編制符合國家要求的會計報表,并對其定期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在具體業務上經常進行督促檢查,提高后勤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最后,學校財務部門還應主動幫助后勤經濟實體爭取稅務部門對后勤企業的稅收優惠,在政策上正確使用國家對其的扶持減免,從而降低后勤經濟實體的有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三、幫助后勤經濟實體逐步實行成本核算
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之后,成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必須按市場經濟規律運作,實行成本核算。高校后勤是從高校這個事業單位中分離出來的,因此成本觀念淡薄,長期以來,高校后勤的所謂成本是不真實的,他所占用的大量資產是無償使用,不付使用費,也不計提折舊。改革之后的后勤企業,應實行企業化管理,嚴格按會計制度要求規范會計行為,實行全面成本核算。
首先要幫助后勤實體建立成本核算體系。成本核算體系分為收入、支出、管理三部分,在收入方面,財務部門要幫助后勤實體積極組織收入,高校后勤社會化初期,學校應將后勤能承擔的一切服務項目讓其承擔,逐步引入招標機制,促使后勤提高競爭意識,轉變經營服務觀念,轉換經營服務機制,努力增加收入,并把住收入源頭,防止收入流失。在支出上,要指導后勤嚴格執行支出預算計劃,杜絕計劃外不合理開支,努力壓縮成本。成本管理上要認真執行國家的成本開支范圍的規定,按權責發生制的要求,合理確定成本項目,保證成本真實正確。其次要幫助后勤實體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后勤實行企業化管理之后,應參照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核算,成本核算上要依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相關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成本核算。在成本核算過程中,后勤實體還要建立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固定資產折舊是企業成本核算的重要內容,后勤實體要按國家規定的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提取固定資產折舊費,折舊方法要報校級財務備案,提取的折舊費除上交學校作為使用固定資產的補償外,還有利于企業的設備更新改造。
四、加強對后勤經濟實體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后勤經濟實體實行企業化管理后,學校財務部門應掌握后勤經濟實體的經營運作方式、執行的會計制度、會計核算方法等,并協助審計部門加強對后勤經濟實體的指導監督和審計,提高后勤經濟實體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
在后勤改革的過渡時期,后勤財務仍是學校的二級單位,這個時期學校應繼續執行財務監督職能,校級財務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后勤實體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狀況,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正建議,督促后勤實體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完善會計核算和成本核算體系,逐漸向完全企業化管理過渡。學校的審計部門在這一時期也應加強對后勤實體的審計監督,對其會計賬目、會計核算、會計報表、使用學校財政補助情況等進行審計,這種審計是對后勤實體財務的一種監督體制,不是對其經營方式和內部管理的干預,其目的是了解發現后勤經營活動中存在問題,幫助后勤實體盡快適應市場經濟。審計部門還要建立后勤實體負責人離任審計、工程立項、工程預決算、校內單位承包工程審計制度。在后勤社會化改革后期,后勤財務脫離國家財政補助完全獨立之后,這種監督體制才能做出相應調整。
五、實行后勤會計委派制建立財務通報制度
高校后勤會計委派制是高校后勤管理體制改革過渡時期出現的新事物,由于后勤財務機構仍是學校的二級財務單位,使學校有權向后勤實體委派會計。學校對后勤實體的會計委派就是由學校財務向后勤實體財務機構委派財務負責人或主管會計,具體負責后勤實體及下屬各中心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履行會計監督職能。委派會計的工資、獎金等福利待遇均由學校支付,不參加后勤企業的利益分配,改變了會計人員對所在單位的依附關系。實行會計委派制有利于學校后勤資產的保值不流失,有利于保證后勤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同時也有利于后勤企業的健康發展。當后勤完全脫離學校以后,學校應停止會計委派。
1.1在基礎設施方面。長久以來,黑龍江省國有林區一直執行“邊生產、邊建設”、“先生產、后生活”的指導方針。政府和林業局用于基礎設施上的財政投入較少。用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上的投入一直處在欠賬的局面。目前大小興安嶺林區的道路等級低,廢棄路、斷頭路多,公路網建設停滯不前。根據資料顯示,在黑龍江大興安嶺林區公路中,林業公路的比重占到百分之九十四以上。公路網密度只有每公頃1.8m,遠低于國家規定的每公頃5m的通行要求[1]。很多林業局的居民區都存在飲水困難的情況,改善提升林區基礎設施服務水平的任務迫切而艱巨。
1.2社會保障體系方面。就社會保障體系來說,到目前為止,國有林區還沒有形成一套適合其自身形式的管理體系。主要形式表現為:一是缺乏有效的監督。二是企業負擔重。最近五年,黑龍江國有林區的社會性支出呈現了明顯的增長趨勢,社會性支出占總支出的比例超過了一半以上[2]。
1.3關于林區職工的工作生活狀況。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黑龍江省的國有林區就面臨著虧損的局面,也正是由于企業虧損的原因,林區職工的收入水平始終低于黑龍江省平均工資水平。一部分職工的收入水平甚至勉強能維持正常的生活開支,一旦有子女上學,或是看病就醫。很肯能就好面臨著入不敷出的尷尬境地。根據資料顯示,從1998年到2011年天保工程一期實施以來黑龍江省森工系統累計少采木材5060萬立方米。在天保工程二期實施后,林區的木材產量,在2013年已經調減到89.4萬立方米,逐步達到全面停止商業性采伐。[3]這就意味著依靠傳統林業采伐產生經濟效益的做法已經行不通。這對于收入已經相對偏低的林區職工來說,更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由于林區的經濟增長一直停滯不前,始終不能吸引優秀人才,同時還導致了人才的大量外流,給林區的社會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
2黑龍江省國有林區政府社會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2.1政企合一對社會管理格局的制約。(1)造成社會管理職能的隱身性。國有林區政府社會管理職能并不能明顯的體現出來,并不能發揮出一個具有社會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的完全獨立性,還是按照之前傳統企業模式那樣,按照企業經營的模式在進行。并沒有清楚的認識何為林區政府社會管理的主體、客體,以及職能方式和環境[4]。(2)使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的轉變缺少活力。這一階段黑龍江省省的國有林區依然是依托資源的弱勢經濟體,還沒有改變以生產為中心的傳統國有企業的狀況。從以上兩方面能夠看出,國有林區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的轉變逐步實現了政企各行其職,各守其道,逐步建立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制度,和規范化的政府行政職能。但是,從根本上來看,這些改革還并不深入,黑龍江省國有林區的管理體制和經營體制還落后于其他國有大型企業[5]。
2.2責任主體不明,缺乏有效監督。在管理上,一些國有林區的政府部門和林業管理部門、森工企業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一些單位甚至同屬一個辦公場所,同用一套人馬。這就造成管理人員專業程度不高,工作效率低的特點。在監督上,監督機構內在動力不足,外在法律制度不健全,使監督缺乏可操作性新聞輿論和當地公民的監督更是弱之又弱。最終,導致各部門沒有相互監管,又互相制約,使政府的行政能力減弱,企業的經濟行為缺乏動力,阻礙和減緩國有林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2.3全面停伐給政府社會管理帶來的壓力。第一,人員轉崗問題。天保工程實施后,有大量從事木材生產及相關行業的職工需要轉崗分流,這部分人數大約為4.5萬人;第二,下游產業原料短缺問題。木材產業是國有林區的傳統支柱型產業,木材的停伐直接導致了木材原材料的短缺,大興安嶺國有林區內的1370個廠家、600多個加工業戶,將有很大一部分面臨停產或半停產的窘境;第三,社會建設的資金投入問題。進入新時期以來,大興安嶺林區的小城鎮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等所需資金,絕大部分都是由大興安嶺林業局自行投入的,木材停伐后,林區政府缺少必要的資金來源,很難再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基礎建設上。
3完善國有林區社會管理問題的相關對策
3.1完善社會管理格局。目前,黑龍江省省國有林區已經進入到了一個嶄新的局面,應該實施政企分開原則。把林區資源管理職能從森工企業中剝離開,同時對國有林區的產權制度也進行改革。把國有林區的森林,樹木和林地使用,推進市場,采取承包的方式鼓勵林業職工進行經營。實現多種經營,創辦生態林場,圍繞森林資源的有力優勢,逐步進行多種經營探索,開創國有林區發展的新局面。同時,要求相關部門在實施管理中,要落實目標,強化組織領導工作。把復雜的工作目標進行分解,先確定方法步驟,再提出整體要求,把不同的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安排到每個部門和責任人。在解決具體問題時,要實施網格化的社會管理模式,促進林區社會管理的系統化和規范化,構建從中心到基層,從系統內,到全局的管理網絡。從而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作風。
3.2加強政府主導,進一步維護林區群眾權益。要明確責任主體,健全和完善行政監督法律機制,充分發揮新聞輿論和群眾的監督作用,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著力暢通溝通調節渠道,讓群眾能走進來,干部能下得去,把問題糾紛從源頭化解。傾聽人民的合理訴求,利用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加強社會的穩定性,提升百姓的幸福感,維護百姓權益。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從根本上讓居民得到利益。還要加大在民生方面的投資力度,改善醫療衛生文教等方面不合理之處,減少居民在社會基礎服務上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