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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網絡輿論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有利于構建和諧校園、和諧社會。高校是社會的晴雨表,和諧校園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F在社會處于轉型期,社會矛盾比較復雜,一些敵對勢力和分裂勢力一直在蠢蠢欲動,妄圖制造事端,阻礙我國的進一步發展。建設校園網絡輿論環境,可以凈化校園氛圍,為大學生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的環境,對于維護校園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大學生正常的生活秩序都能夠起到重要作用,從而有利于建設和諧校園,推動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有利于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大學階段是人生的“黃金時期”,決定大學生成長成才的“黃金階段”。也是大學生“三觀”形成并定型的關鍵時期。建設一個健康向上的校園網絡輿論環境,可以凈化校園網絡環境,弘揚社會主義主旋律,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有利于幫助大學生提高甄別信息的能力。大學生在智商上來說都是“知識精英”。在法律概念上,大學生基本上都已經成年。但是,由于我國的教育體制以及家庭教育的影響,大部分大學生生理發育成熟了,但是心理上還沒有達到與其生理年齡相適應的階段,對于網絡上良莠不齊的信息的區分甄別能力還不是很具備,很容易受到一些不良信息的影響而造成思想上的波動。建設健康向上的校園網絡輿論環境,能夠有效地幫助大學生提高甄別信息的能力,進而避免大學生思想誤入歧途,也能夠幫助大學生更好地認清社會現實,堅定大學生的理想信念。
二、輔導員在建設校園網絡環境中應發揮的作用
(一)加強對大學生的教育,打造健康向上的網絡輿論環境。當今時代,網絡輿論環境對于大學生道德人格、文化人格的形成,對于大學生自身的成長成才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輔導員要適時抓住時機,按照互聯網傳播的規律,積極主動地去把握網絡輿論的主導權,打造健康向上的網絡輿論環境,營造一個積極向上,健康的校園網絡輿論環境,這是加強對大學生思想行為有效引導的關鍵。輔導員是網絡輿論環境建設的重要力量。首先,在建設健康向上的網絡輿論環境過程中,輔導員要積極參與,用正確的、積極向上的觀念以及理論和優秀文化占領網絡輿論陣地,引導大學生主動去分析、辨別、抵制網絡上的錯誤信息,及時信息,糾正大學生的錯誤認識,并且要快速解答同學們集中的疑問,澄清事實,將事情在基層就消化解決掉。其次,輔導員要重視對大學生進行網絡方面的法制宣傳和教育,及時將這些內容補充進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中去,加強大學生樹立“以遵紀守法為榮”的觀念,以形成一種健康向上的網絡輿論環境氛圍。
(二)加強對網絡輿論環境的管理監督。網絡輿論環境建設不能僅僅依靠教育學生,更重要的是要加強管理監督。學校要建立完善的校園網絡管理制度,制定嚴格的規章,加強對于校園網絡的管理。輔導員要積極配合學校的相關管理部門,按照校園網絡管理辦法,建立所屬學生的IP地址管理庫,了解學生的IP地址分配情況。配合學校加強對校園網BBS論壇、百度貼吧等相關的學生大量聚集的論壇的管理和監督,對于網絡上的各種不良信息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刪除,盡可能地將網絡“匿名性”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
(三)引導大學生進行自我教育,樹立大學生網絡文明意識。建設健康向上的校園網絡輿論環境主體還是要靠大學生。引導大學生加強自我教育,樹立大學生網絡文明意識是建設健康向上的校園網絡輿論環境的重要途徑。輔導員作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大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思想認識,提高對網絡信息的分辨力和甄別力,建立正確的網絡觀,強化大學生的網絡文明自律精神,樹立網絡文明責任意識,把網絡作為獲取知識的來源和學習的手段。要引導學生成立網絡自律組織,發揮黨團骨干的力量,開展豐富多彩的網上社團活動,提高大學生的網絡素質,從而達到構建健康向上的校園網絡輿論環境的目標。
網絡輿論作為一種活躍的社會活動,有著豐富的倫理特征,主要表現在主體道德動機自發性、內容道德價值多樣性和道德傳播開放性這三個方面。
(一)網絡輿論主體道德動機自發性道德動機是道德行為的思想動因,指道德個體在實施道德行為前的欲望、動機、意圖、情感、信念、理想的總和。與傳統媒體主流輿論動機不同,網絡輿論中的主體最大的倫理特點是道德動機自發性。在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媒體當中會有定期的評論當下輿論熱點的旗幟性時評類文章,這些文章可能是由政府或者某類權威人物的。但是在網絡上,每一個網民代表的都是他自己,無論是出于自身物質利益的需要還是精神層次的需要,他的道德動機絕對出自于自愿,對于輿論熱點他發表的是也只能是他自己的心聲。
(二)網絡輿論內容道德價值多樣性網絡社會的復雜性,決定了道德價值的多樣性。正如研究網絡的美國學者尼葛洛龐帝所說:“在網絡上,每個人都可以是一個沒有執照的電視臺?!倍喾N利益主體及其復雜關系,以及網絡上各種流行思潮的相互激蕩,都會造成網絡輿論中道德價值觀念和價值取向的多樣性。在商品經濟條件下,網絡輿論主體同樣作為經濟人存在,道德價值取向也會隨著利益關系的變化而變化。利益主體多樣化使道德觀念和價值取向趨于多樣,不同主體又因其不同的利益要求或價值偏好而產生不同取向和層次的價值追求,網絡輿論會因此呈現道德觀念、道德價值選擇的豐富多樣性。隨著網絡輿論能夠容納多種文化和價值主體的價值差異性選擇與創造,網絡社會也會呈現出寬容和文明的道德文化風貌,網絡社會道德生活也會更加充滿活力,道德文化資源也能夠在這一過程中更加豐富和充實。
(三)網絡輿論道德傳播開放性傳播是信息選擇、傳導和接受的過程,以顯性或者隱性的方式反映在人類的一切傳播活動中。道德也是傳播的重要內容,傳播者可以直接通過多種媒介表達道德知識、道德規范和道德要求。網絡的開放性決定了在網絡輿論傳播中道德的傳播方式也具有開放性的特點。網絡輿論是一個零門檻的大眾傳播媒介,幾乎所有人和組織都可稱為網絡輿論的主體。這也導致在網絡中除了專業網站提供的信息外,還有大量網民的各種信息,其中有權威性的、真實準確的信息,也有許多虛假或不準確的信息。
二、網絡輿論的倫理價值及實現路徑
從倫理學的角度分析,輿論是道德評價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輿論的道德調節和引導功能,評價道德現象,進行道德教育,調節思想矛盾,提高人們的道德境界,是推進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重要途徑。在這其中,網絡輿論自有其倫理價值,而實現網絡輿論的這些倫理價值,保障網絡輿論的健康發展,需要政府和公民共同努力。
(一)網絡輿論的倫理價值網絡輿論有兩個方面的倫理價值。首先是網絡輿論的個體倫理價值。網絡輿論從個體出發,并對個體產生道德價值反饋。首先,在紛繁復雜的網絡輿論中,正確的輿論導向必然是符合社會道德規范體系的。這些正確的輿論能夠對網絡輿論主體在網絡上的行為發揮約束和導向的作用,同時能夠促使個體產生道德自律。其次,網絡輿論依托于強大的社交關系網絡,如QQ、微博、BBS等,線上交流效率遠遠高于線下。這種交流能夠促進個體道德社會化,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最后,經過激烈的網絡爭論,錯誤的網絡輿論最終會被正確的網絡輿論取代,個體參與這個思想更迭的過程的同時也會從中汲取正確的道德觀念,從而升華個體精神境界。其次是網絡輿論的社會倫理價值。作為公共輿論的重要分支,網絡輿論最重要的還是其社會倫理價值。在網絡輿論傳播中傳播者可以根據一定的道德價值觀對社會實施進行選擇和加工,并傳導給受眾。每類道德信息的表達都隱藏著傳播者的道德價值導向。傳播者通過加強網絡輿論傳播的強度和廣度,形成強大的網絡輿論環境,同時也形成圍繞在受眾生活周圍的道德信息場,使受眾在無形中受到這種感染與影響。網絡輿論的社會倫理價值主要表現在:第一,網絡輿論在發展的過程中能夠向網絡輿論主體普及道德知識、傳播道德觀念、激發道德情感和培養道德行為,并能傳承正確的傳統倫理道德理念,剔除網絡上無營養的速食文化。第二,網絡輿論在傳播中有各種倫理思想涌現,隨著社會的進步社會事件也呈現復雜化,一些傳統倫理道德觀念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現代社會。在網絡輿論的發展過程中能夠修正傳統倫理道德的同時能傳播新的倫理道德觀念。最后,在健康有序的網絡輿論之后能優化社會道德風尚。網絡輿論往往滯后于網絡輿論客體的發生,這樣網絡輿論主體能夠在健康有序的網絡輿論后,全方位的了解某件社會問題給出這項事件客觀理性的結論。這種結論在網絡輿論過程中已經被主體自覺吸收,對優化社會道德風尚具有積極意義。
1.1SNA概述SNA通過描述行為者(個體,agent)及其相互間的關系模型,分析其結構及對行為者和整個群體的影響。如果研究對象規模較小,可用社群圖(SocialGraph)表示行為者之間的關系。如果研究對象規模較大,可把行為者之間的關系用社群矩陣表示[8]。社會心理學家Jacob•Moreno在1932年研究哈德森女校出逃事件時給出社會網絡結構圖[9],通過SNA方法得出:個體的行為規則不決定于個人的意志而取決于其所處位置;團體內成員的行為受到所屬“小團體”的嚴重影響;網絡結構能夠影響個體間的關系和行為;不同“小團體”之間的成員也是有聯系的,但比團體內成員間的聯系稀疏;結構上等同的個體面臨相似社會環境時,可能會出現相似的反應[10]。
1.2SNA中的幾個重要參數在SNA眾多描述社會網絡結構的參數中,網絡密度、點度中心度、網絡中心勢等參數對研究網絡輿論的整體特性,結點間的關聯程度以及重要結點的影響力等具有指標性意義,在研究網絡輿論演化過程中應當予以重點、持續關注。單獨研究其中的某個參數,可以揭示出網絡輿論系統單方面的特征;綜合研究其中的多個參數及其變化,可以綜合研判揭示出網絡輿論系統的深層次特征,為確定網絡輿論調控時機提供依據。
1.3SNA參數的差分分析方法定義1:記D(t)為t時刻的社會網絡密度,則一個采樣周期Δt內D(t)的變化量為密度增量,記為ΔD(t)。ΔD(t)反映網民的關注度。ΔD(t)>0,網民對話題的關注度上升,網絡輿論處于形成或發展時期,具有進一步發展甚至爆發的可能,此時應予以重點關注;ΔD(t)<0,則說明參與討論的網民數減少且其相互關系的頻繁程度減少,網民對話題的關注度下降,網絡輿論處于回落或冷卻時期,將逐漸退出公眾的視野;若ΔD(t)在正負值之間圍繞0波動,則說明網民對話題的關注度有起伏,處于偏移期或振蕩期。定義2.1:記CADi(t)為t時刻網絡結點i的絕對點度中心度,則一個采樣周期Δt內CADi(t)的變化量為絕對點度中心度增量,記為ΔCADi(t)。定義2.2:記CRDi(t)為t時刻網絡結點i的相對點度中心度,則一個采樣周期Δt內CRDi(t)的變化量為相對點度中心度增量,記為ΔCRDi(t)。點度中心度反映出某一網民對話題的影響范圍及其地位的中心程度。其中ΔCADi(t)主要反映該網民的影響范圍,而ΔCRDi(t)主要反映該網民地位的中心程度。定義3:記C(t)為t時刻的社會網絡中心勢,則一個采樣周期Δt內C(t)的變化量為網絡中心勢增量,記為ΔC(t)。網絡中心勢反映的是網絡圖的整體向心程度,在網絡輿論系統中則反映出網民對話題討論的熱情與集中程度。
2網絡輿論調控時機判則
2.1網絡輿論調控時機的重要意義網絡輿論調控時機是指網絡輿論調控手段介入的時間點。調控時機適當,可以有效地利用社會資源,使調控手段發揮出最大影響力,取得最佳的引導效果;調控時機不對,則可能是反效果。
2.2網絡輿論調控預警判則首要判則:一個觀察周期內參與話題討論的網民總數達到設定閾值。預先調控判則:判則1:連續m個觀察周期內SNA參數增量均為正值。判則2:連續n個觀察周期內SNA參數增量均達到設定閾值。即時調控判則:判則3:一個觀察周期內SNA參數值達到設定閾值。判則4:一個觀察周期內SNA參數增量達到設定閾值。若有一個參數滿足判則,四級預警;兩個參數滿足判則,三級預警;三個參數滿足判則,二級預警;四個參數滿足判則,一級預警。特別來說,若一個觀察周期內的參數值及其增量同時滿足判則3與判則4,則說明輿情在短期內出現突然爆發,一級預警,應立即采取調控措施。
3網絡輿論調控時機確定方法
1.采集關注網站或論壇的數據,分離出網民和帖子的各種屬性,找出帖子之間的跟隨關系。2.設定觀察周期,建立每個觀察周期內的回復關系矩陣并繪制網絡社群圖。3.根據網絡社群圖,計算出每個觀察周期的SNA參數值并通過差分分析法計算增量。4.根據各種影響因素設定閾值,由增量計算結果運用判則確定網絡輿論的調控時機。
4應用示例
使用社會網絡分析軟件UCINET6[11],以天涯論壇上“華南虎事件”的討論過程為例,對確定網絡輿論調控時機的方法進行實驗驗證。自2007-10-15樓主發帖至2008-01-30最后一位跟帖者發帖結束,該話題總參與人數為5779人,總回帖數65029個,經歷了從形成、發展、爆發直至回落的演變過程。設定觀察周期為1天。用Ucinet的Netdraw工具,繪制出每天的輿論網絡社群圖,圖1截取的是第一天。計算每天的SNA參數值并通過差分分析法計算其增量,如表1所示(截取11月15日—22日的數據)。根據首要判則,假定參與討論網民數閾值為300,周期訪問量約為1200;根據預先調控判則,假定m=5,n=3,其對應的歸一化參數閾值ΔD(t)=ΔCRDi(t)=ΔC(t)=0.03,非歸一化參數閾值ΔCADi(t)=35;根據即時調控判則,假定參數閾值D(t)=CRDi(t)=C(t)=0.88,CADi(t)=1000,參數增量閾值ΔD(t)=ΔCRDi(t)=ΔC(t)=0.1,ΔCADi(t)=400。根據判則得出的預警日期及等級為,一級預警:11月16日;四級預警:11月21日。經驗證,在這些日期前后,該話題均有相關事件發生,影響網絡輿論的發展,此時,也是引導和調控的時機。
5結論
1.1網絡輿論立法尚不完善目前我國關于網絡侵權的立法非常多,網絡立法有法律、行政法規,還有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等。實踐中對于網絡侵權案件,除了適用民法通則關于侵權的一般規定外,還可以適用關于互聯網的一些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但是這些法律制定主體混亂,規范客體重疊,可以說,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是當下中國保護或規制網絡的主要調整手段。
1.2有關網絡輿論的法律規制多為懲罰性、義務性,預防性措施少網絡輿論在為言論自由打開一個通道的同時,也具有一定的負面影響,所以網絡輿論不可避免的會發生與法律沖突的現象,我國立法機關相繼出臺相關法律,但從這些法律中不難看出,條文中大多是以“禁止性”或“義務性”的內容存在。禁止性規定指的是法律對不得傳播的言論類型的列舉,即法律規定哪些言論不得發表。相繼出臺的司法解釋更體現出了“懲罰性”。相對于網絡科技的發展,這些法律的出臺同時也體現出了立法的滯后性,禁止性和懲罰性都是對侵權或違法后現象后的補救措施,但并沒能將立法與網絡科技相結合從源頭就避免違法現象的出現。
1.3對網絡管理處罰程序不夠透明化,缺乏法律依據我國行政管理部門對關閉網站或者BBS很少公布理由,甚至對一些政治敏感的話題論壇也會進行屏蔽。在整個關閉整頓程序中缺少法律程序,監管缺乏透明性。處罰部門法律依據不明晰,現今,對網絡輿論優劣的評價標準一直都很模糊,造成對網絡輿論的執法有很大的隨意性。有關行政部門對網站的監管缺乏透明性,導致網站難以通過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2.加強網絡輿論規制的若干建議
2.1完善互聯網立法縱觀我國關于互聯網的立法體系,立法機構比較雜亂,普遍層次較低,法律效力不強。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權,網絡輿論正是公民在網絡上行使言論自由權的體現。用眾多的低位階法律去規范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實為不妥,應探索制定出網絡管理的龍頭法,有必要對網絡中的法律問題做統一的界定,對現有法律法規去粗取精,明細完善,制定出一部專門的網絡法。
2.2立法應遵循事前防范原則對行為限制的方式通常有事前防范和事后懲罰兩種,懲罰不是立法的目的,如果在網絡輿論的法律規制中能結合事前防范的原則,網絡輿論的侵權行為也會在源頭處大大減少。要讓事前防范能行之有效,應具體制定相應的實行措施。首先,立法過程中加強與網絡技術相結合。網絡侵權是在網絡的虛擬世界中實施的,同樣對抗侵權的手段也可以使用網絡科學技術,現如今大多數網民都會在網上進行財產交易。
(一)立法層面:網絡輿論缺少有效的規制海量的信息充斥著網絡,真偽難辨,難免會給不良網民提供可乘之機,虛假言論,煽動公眾的激憤情緒。然而,目前,我國尚未有一部規制網絡輿論的明文法律出臺,法律規章也缺乏可操作性。有關網絡輿論監督的法律法規建設遠遠滯后于網絡發展的進程,致使某些極端化的非理性輿論不斷浮現,并與理性的司法碰撞。
(二)司法層面:司法陷入信賴危機當今中國,司法正逐漸陷入信任危機。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筆者認為兩個方面:第一,司法腐敗。有些司法人員,,進行權錢交易,致使司法嚴重脫離了公正的軌道,造成實體和程序的不公正。當此種情況屢見不鮮時,公眾難免質疑權力、金錢、關系等是否介入司法,質疑司法審判是否偏私,質疑審判結果是否公正。第二,司法公開未真正完全落實。司法不公開,容易滋生暗箱操作,司法不在陽光下運行,容易孕育腐敗的土壤,必然引起公眾的猜忌和懷疑。當司法存在這兩方面的弊端時,公眾在看待司法時會先入為主地“推定不公”,并理所當然地以此作為判斷司法的“基本邏輯”。從對一件件具體事件不信任的累計,最終形成對司法的信賴危機。公眾的這種不信任通過媒體、網絡彌漫開來,公眾依靠自身樸素的正義追求審判案件,形成“輿論審判結果”與其不信任的司法審判分庭抗禮。
(三)社會層面第一,社會轉型時期,法制建設滯后于經濟發展我國現今處于社會轉型時期,各種社會矛盾日益凸顯,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網絡輿論中對某些司法案例的激憤情緒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宣泄對司法現實的不滿和仇官仇富的情緒。第二,網絡媒體缺乏自律性網絡媒體是公眾獲取新聞消息的重要媒介,但網絡媒體具有追逐經濟利益的天性,為了追求新聞的轟動性效應,對案件斷章取義,煽動公眾情緒,操縱網絡輿論。大量信息干擾網民對相關信息的準確分辨和正確選擇。當人們在真偽難辨無法做出判斷的情況下,由于慣性思維,常常質疑“司法不公”。
(四)網絡輿論與司法的角色差異網絡輿論與司法的沖突,是道德與法律、感性與理性的差異。二者性質不同,對正義的評價標準和價值追求就會出現差異,是沖突的本質起源。司法要求的正義是依據法律的正義;網絡媒體所要求的正義是依據樸情感、道德的正義。在內心正義感的驅動下“,大眾對司法案件的處理會有天然的道德預期,司法活動常被推至輿論監督的風口浪尖,一旦司法活動給出的結果不符合此種道德預期,那么爭議與沖突就不可避免?!?/p>
(五)網絡的開放性與司法的封閉性差異司法具有獨立性和相對的封閉性,司法獨立是現代法治的重要原則。司法活動有其特有的運作規律,要始終保持中立性和獨立性,與情緒和社會保持適度的距離,排除各種公權力、社會勢力和輿論介入和影響,堅持依法審判。而網絡具有開放性,在出現網絡輿論危機時,司法權的這種相對封閉性要求司法審判不受網絡輿論的干擾。這樣,司法對輿論置之不理,不僅不利于回應公眾輿論,平息輿論情緒,還很可能遭受暗箱操作的質疑,致使網絡輿論將矛頭指向司法機關,質疑司法的不公平、正義。
二、網絡輿論與司法審判之協調互動
(一)立法層面立法的滯后性,為虛假、極端的網絡輿論提供可乘之機,為造良好有序的網絡輿論環境,必須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規。第一,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和網絡用戶的權利義務、自由與限制。對網絡媒體的某些行為予以規制,對嚴重虛假宣傳的新聞報道進行懲罰。第二,建立和完善網絡監管條例,監督網絡虛假新聞,對所監測的多次違規網站及時進行注銷,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第三,將網絡媒體的案件事實報道與其評論性言論分流。防止報道的新聞事實參雜主觀性而影響公眾輿論判斷,從而減少對司法獨立的干預。
(二)司法層面1.建立網絡輿論回應機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輿論也是如此,若司法只專注對輿論的“堵”而忽略“疏”,將會激起民憤,更大范圍地沖擊司法。司法要傾聽公眾的聲音,建立輿論回應機制,如建立“網上”制度。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微博等信息化手段,向司法機關反映自己對司法案件的看法,并由專門的司法人員對其進行回復和解答,避免公眾采用非理性的方式行使言論自由和輿論的極端化,引導輿論表達有序化。2.建立法院新聞會制度法院主動在第一時間案件的信息“,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睂⑿畔⒁_透明,既保證了公眾的知情權,化解公眾對司法運行的猜忌,又利于公眾監督司法,扼制輿論的非理性的因素,進而防止極端輿論左右司法獨立和公正。3.建立法庭之友制度法庭之友是存在于英美法系的一項制度,指在司法審判活動中,允許與司法案件沒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或社會團體,向法院提出對所審案件相關事實的認識,法律適用的觀點,以友人的角度協助法院更公正地做出裁決。能使公眾的意見通過符合法律程序的渠道進入司法系統,既有利于公眾輿論的有序表達,又有助于司法吸納合理民意。4.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網絡輿論的監督是自發的,無法對其有效規制。而人民陪審員制度能把非制度化的監督轉換為制度化的參與,協調沖突,在刑事審判中,可適當引入西方陪審團制度,由陪審團負責事實判定,法官負責法律適用,在陪審團與法官之間形成約束制衡,這樣既利于公眾參與司法又避免了司法腐敗。5.增強判決書的法律論證判決書的基本功能,在于為糾紛的解決提供一個合理的證明。法院制作的判決書要有充分的法律論證、嚴密的邏輯推理,可將符合程序的群體性公眾輿論寫進判決書,并將公眾輿論與司法深入剖析為事實與法律問題,使公眾服從法院的判決,巧妙地化解公眾輿論與司法的沖突。6.真正落實司法獨立司法獨立原則是司法的主要原則之一,是實現司法公平正義的基礎。司法獨立原則要求法官時刻與網絡輿論保持距離,不受任何個人或權力的干涉。司法機關在審理案件時嚴格遵照法律程序,一切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法官應免于外界干預,使他們做到裁判是法律條文的準確解釋”。法官審判時要堅持獨立性,排除輿論干擾,避免受網絡輿論的侵蝕和牽制。
網絡輿論是在社會中形成的一種輿論宣傳,輿論一定程度上會對審判產生積極的影響,但還應當看到,輿論不僅僅有積極作用,還有消極作用,總之,輿論是作為一把雙刃劍,其對刑事審判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審判獨立性的影響輿論對審判獨立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分析:第一,對審判獨立的積極影響。在現實司法中,為了保障審判獨立,法院往往會承擔巨大的壓力。而網絡輿論則會一定程度上幫助法院抵抗這些壓力,當網絡輿論對案件事實比較了解,不斷的發出要求依法判決的時候,外界力量就很難再去控制審判,進而有利于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第二,對審判獨立的消極影響。這一負面影響與網絡輿論的積極影響的形成相反,當輿論聲音所依據的案件事實不正確,或者有人試圖通過輿論影響法院獨立審判,進而達到自己個人目的時,網絡輿論的傾向將對法院獨立審判產生極為消極的影響。
(二)對審判公正性的影響第一,對審判公正性的積極影響。由審判獨立引申出的審判價值———審判公正,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兩種,在實現這兩種公正的過程中,網絡輿論能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可以防止法官或者外界力量為了不正當目的隨意審判,侵害被告人或者被害人的利益,保證公正價值的實現。第二,對審判公正性的消極影響。前面的論述也是建立在正確輿論導向的基礎上,但如果輿論導向不正確時,難免會出現法院無法抵抗輿論的壓力,或者其他力量在無法抵抗輿論壓力時要求法院作出有失公正的判決的情況,這樣將會對社會的公正產生極為消極的影響。
(三)對審判權威的影響網絡輿論對于司法權威同樣產生兩方面的影響:第一,對審判權威的積極影響。行為、規范、刑法與公眾認同之間應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當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符合公眾預期、符合公民樸素正義感的判決時,民眾將感受到司法威懾力,無形中提升了司法權威。第二,對審判權威的消極影響。在強大的輿論面前,量刑隨著民眾的喜而輕、怒而重,案件隨著民憤、民情之聲再審、重審,或許可以實現個案正義,但朝令夕改的審判也將導致法律嚴肅性、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喪失。
二、實現網絡輿論正確影響刑事審判的策略
隨著網民越來越多的通過網絡關注政府和司法機會行使職能,每一個國家機關的活動都會受到社會公眾的監督和評價,刑事審判是社會公眾評價社會價值觀念和對社會安全程度進行心理認可的重點,因此,必定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運用網絡的手段監督刑事審判。但是,按照我國憲法,我國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團體、個人的影響,在此情況下應當如何引導輿論對刑事審判進行正確影響是我們應當首先考慮的問題,筆者通過理論研究和實踐探討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實現兩者的協調:首先,要求法院具有接受社會監督的意識,主動接受網絡媒體輿論的監督,而不是采取對立的態度,對抗輿論對審判的監督;其次,對輿論聲音進行及時整理,輿論的聲音并不一定不可取,因此,要對網絡輿論的監督情況及時反饋,對有益的部分虛心接受;最后,建立互動機制,對網絡輿論的反應進行及時的回應,比如通過程序公開、新聞會等形式,將案件的審理和進度向社會公開,進而有利于公民理解司法機關,接受刑事判決。
三、結語
司法審判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公開、透明,這就離不開網絡輿論對司法審判的報道,同時對司法活動的運行進行監督。著名刑法學家貝卡利亞在其名著《論犯罪與刑罰》中便指出:“審判應當公開,犯罪的證據應當公開,以便使或許是社會唯一制約手段的輿論能夠約束強力和欲望;這樣,人民就會說,我們不是奴隸,我們受到保護”。在這里,貝卡利亞不僅強調審判公開對司法審判的重要性,尤其是網絡輿論監督的重要性,使我們不難看出網絡輿論監督對司法審判的影響。1.網絡輿論監督對司法審判的積極影響網絡輿論監督的最大特點是實現了監督權力的本位回歸,公眾作為輿論監督主體,既是民主法治社會對輿論監督的內在訴求,也是對司法審判這一公權行使進行監督的客觀要求。同時,“司法公正作為一種價值,不僅僅是司法審判追求的目標,是一個應然的觀念性的要求,而不是一個實然的存在物,不是司法審判的必然結果”[9]。網絡輿論監督的運行機制促使司法審判過程公開透明。在參與式民主社會中,更使得該活動繼續朝著公開透明的方面行進。通過網絡輿論,網絡用戶可以在任何時間、空間,在網絡中的任何地方信息,該信息被后立即形成輿論。網絡用戶的關注心態,使得越想隱瞞的消息越成為焦點,越是政府想阻止的輿論越能演變成公共輿論的洪流。及時性是網絡輿論監督的最大特點之一,該特點使得審判獨立得到有效保障。及時性使得網絡用戶可以在第一時間最新消息,通過實時的交互式討論迅速形成輿論,隨著事態的發展,一些意想不到的因素和變化及時吸收為監督意見,從而影響公眾輿論的總體趨勢,運用輿論來抵抗某些干擾司法獨立的因素。2.網絡輿論監督對司法審判的消極影響網絡輿論監督過程中所形成的公眾輿論壓力尤其會對司法機關的審判過程產生一定的影響,特別是一些對社會影響重大的刑事案件,對審判結果起到一定指導作用的網絡輿論導致了公眾監督和司法權之間的矛盾和沖突,這反過來又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由于網絡的匿名性,以及網絡輿論監督缺乏相應的信息把關機制,使得網絡用戶隨意的和傳播信息,其中不乏頻繁的假新聞以及帶有情緒色彩的網絡言論。一般來說,網絡輿論代表的是大多數網絡用戶的意愿,但不是所有的網絡用戶都可以冷靜和理性的來看待,最終形成優勢意見的往往是那些帶有情緒色彩的言論[10]。
二、審判公開原則下,對網絡輿論監督的現實思考
“公共輿論是社會秩序基礎上共同公開反思的結果;公眾輿論是對社會秩序的自然規律的概括”,因此雖然“它沒有統治力量,但開明的統治者必定會遵循其中的真知灼見?!保?1]現代法治社會,網絡輿論已經遍布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法院為了達到審判公開與輿論監督的良性發展,需要搶占先機,既要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又要積極應對網絡輿論的監督。
(一)司法活動應受到網絡輿論的尊重1.當案件仍在審理過程中,網絡輿論應當尊重司法活動。網絡輿論不應對該案件提前得出結論,案件的判決應當以法院最終的判決書為標準,否則會對司法審判造成很大的干擾。2.對于已經生效的判決結果也應得到網絡輿論的尊重。當法院的合法審判結果已經生效,即使其與公眾的期望有差異,亦或是在學術上存在爭議,輿論更不應以其最初的期望或相反的意見去批判審判結果,而應該尊重司法的權威。
(二)司法意見應當寬容網絡輿論監督網絡輿論也應得到司法部門的寬容,其既不是個人的態度,同樣也不是特定部門的態度,而是制度上的問題。司法機關掌握了國家的司法審判權力,擁有著審判權,如若網絡輿論的善意批評可以被司法機關任意追究,則會使二者的地位失衡,將網絡輿論置于不利的地位。此外,由于我國不斷增長的現實司法腐敗現象,應該進一步保障民意的網絡輿論監督。因此,在實踐中,只要把握好網絡輿論監督的尺度,就應當對其加以支持和鼓勵。[12]
(三)網絡輿論監督的法律責任標準化在給予新聞自由以足夠空間的法治社會中,為了避免這種自由權利的濫用造成司法公正的損害,需要對新聞自由給予必要的法律界限,對妨礙法律公正的行為給予相應的懲罰。網絡媒體對于其有權加以報道的新聞以及對于司法活動提出的意見都是法律所允許的,但是,如果這些報道失實,相關媒體應該承擔其相應的責任。相關媒體承擔的責任是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中的強制措施,依據其中的情節和后果,給予其適當的罰款或在一定時期內限制對案件的相關采訪權;如果其對他人的行為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犯,應由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