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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邊緣金融業務;金融機構;企業
相對正規金融而言,那些自發于民眾之間,游離于金融機構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規邊緣,具有資金借貸性質的資金融通行為,稱為邊緣金融業務。
目前,邊緣金融業務融資行為已經從當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給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決借款人一時的生產生活需要,演變成為以獲利為目的的信用借款、擔保及有價證券抵(質)押融資、動產或不動產抵押借款、企業集資、社會公眾集資、高利貸等隱性借貸業務??梢钥隙?邊緣金融業務作為民間資金調劑的方式,對解決部分企業和居民生產生活中的資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特別是其急、頻、短的特征,彌補了金融服務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企業融資難的壓力。但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著突出的問題,必須加以規范管理。
一、邊緣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原因
從企業融資角度看,邊緣金融業務的存在有其客觀性和體制性原因。從個人投資角度看,金融市場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從而為邊緣金融業務提供了大量資金來源。此外,國家對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特別是縣域網點的收縮撤并也推動了邊緣金融業務的較快發展。
(一)縣域個體、民營等小企業發展迅速,融資缺口較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企業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縣域和基層地區,小企業數量占全社會企業總數90%以上,產值占GDP的比重已由過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業貸款在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中占比不高,距離小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還有很大差距。雖說經過幾年的發展,小企業已經擺脫了發展初期財務管理不正規、信息管理不透明狀況,走上了規范化軌道,自我約束力不斷增強,但這并沒有改變有關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的印象,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大客戶集中的取向,使銀行越來越脫離了廣大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成為大企業的私人銀行,致使小企業融資缺口起來越大,給邊緣金融業務發展帶來了生存空間。
(二)金融機構對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渠道并不十分通暢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在逐步面向“重點客戶、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慮,不但大大上收了貸款權限,還在信貸管理上實行了嚴格準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傾向,這使得小企業、小客戶貸款難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縣域中小企業難以具備目前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很難提供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擔保或抵質押,盡而很難得到銀行、信用社的信貸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銀行利息從邊緣金融業務進行融資。
(三)銀行業信息收集過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視“軟信息”在信貸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業被拒之門外
邊緣金融業務經營者非常重視借方“軟信息”的收集,他們依靠人緣、地緣等關系獲取相關信息,從而有效解決了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軟信息”較之標準的企業“硬信息”(財務報表、抵押擔保及信用紀錄等),對正確決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國銀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業的財務報表、抵質押情況等“硬信息”,忽視對借款人的人品、還款意愿等“軟信息”的考查,導致不少有還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門外。同時,正在發展的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財產,且嫌辦理有效抵押或擔保的手續繁瑣,收費偏高,貸款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因而不得不考慮邊緣金融業務融資。
(四)銀行業激勵與約束制度的執行標準過高、過嚴
近幾年,各銀行紛紛上收貸款權限,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業銀行甚至不切實際地追求新增貸款“零風險”和“100%的收貸收息率”,片面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由于信貸權限上收,了解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基層信貸員沒有貸款權力,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而遠離企業“軟信息”的上級行憑企業“硬信息”決定是否貸款。其后果是信貸人員貸款越多,收回的風險就越大,導致基層銀行機構慎貸、惜貸、懼貸,使得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取銀行貸款,不得不轉向邊緣金融業務市場融資。由于商業銀行上收貸款權,貸款審批主體遠離申請主體,從而加劇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延長了貸款審批時間。而縣域中小企業貸款一般都具有時間急、頻率高、數額小的特點,許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不求助邊緣金融業務。
二、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邊緣金融業務游離于監管之外,容易誘發非法辦理金融業務行為,干擾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終歲尾,企業和個人用錢的地方增多,在企業貸款難、無恰當的籌資渠道,而銀行等主要資金融部門貸款權收緊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就有了掙錢的對象和時機,一些部門或個人便私下抬錢或變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雖然這種做法是被嚴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貸有當物作質押或抵押,當物的價值遠高于貸款額,當不能按期收回貸款時,可以通過處理絕當物品而收回貸款,一般不會受到損失,從而使其業務違規難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邊緣金融業務行為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特別是在當前貸款利率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大多與高利貸聯系在一起,而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影響社會穩定。
(三)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足,行業風險過高
大多數從事邊緣金融業務的企業是以個人和中小企業為對象,主要經營房地產、黃金首飾、股票證券、古玩字畫、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業務,發展晚、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同時,由于大多數的業務經辦人員沒有金融工作經驗,對金融業務知識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對金融業務及金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業務違法,哪些業務不違法,從而造成行業經營風險增加。
(四)影響金融業的正常發展,加大借款人的經營成本
因違規辦理融資業務,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不僅造成存款分流,影響銀行信貸的擴張能力,加大銀行的信貸風險,同時因利率過高,造成行業利潤失衡,也加大了以經營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負擔,增加了經營風險。三、規范邊緣金融業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不難發現,在目前社會意識形態下的邊緣金融業務負面影響,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只要正確引導,以市場為導向,對邊緣金融業務加以規范,對非法融資加以遏制和制止,我們便可以完全掌握邊緣金融業務的相關情況,使其成為金融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會經濟發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體系,建立充分競爭的金融秩序為目標,促使正常邊緣金融業務在合法化環境下得到充分發展
實踐證明,邊緣金融業務正逐步擴大其體外運行的體系,并發揮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筆者建議:一是在正規金融機構過少,邊緣金融業務較為活躍地區,鼓勵成立社區(農村)合作組織內部的、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以法律形式明確,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互助合作機構允許其承接政府支農資金,或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在保證國家農業資金直接投入到基層村社同時,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機構的改制。二是適當發展典當機構,充分發揮其對民營經濟資金需求方便、靈活、快捷的融資作用。并對目前存在超業務范圍經營典當業務的寄售行、舊物行等不合法邊緣金融業務機構進行積極引導,創造多種條件將之“改良”為典當行或其他正當的邊緣金融業務機構。三是根據民間信用機構發育程度和邊緣金融業務法律法規,適時成立專門的民間信用管理組織,對機構化的邊緣金融業務活動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務,促進邊緣金融業務機構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充分競爭的現代金融秩序。
(二)監管機構要從穩定和發展地方經濟的大局出發,共同強化邊緣金融業務的行業管理,努力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要明確界定正常邊緣金融業務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筆者認為,是否影響社會穩定、是否影響金融秩序是判別正常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如果業務發展不會帶來不良影響,則要將其追加為正常融資;如果有影響,通過跟蹤監管,無轉化可能的邊緣金融業務,則要堅決取締。二是要加強政策引導和窗口指導工作,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爭取政策、簡化手續、下放權限,加大對中小企業和中小客戶的信貸支持力度,著力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局面。三是要強化金融市場秩序整頓,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流動。四是要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資活動,嚴防邊緣金融業務成為詐騙、洗錢、炒賣外匯等非法活動的溫床。五是要加強金融輿論宣傳,倡導民眾向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融資。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錢莊、亂集資等危害性,提高民眾金融風險意識。
(三)按照市場要求對我國現行銀行業制度進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盡最大努力滿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壓縮非法融資的市場空間。邊緣金融業務與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信貸權限放松,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萎縮態勢,銀行信貸收緊,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增長態勢。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各基層行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匯報地區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爭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簡化貸款手續和審貸程序,方便和保證那些有市場、有效益、有產品、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以求銀企共贏。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則要立足地方,擺正市場發展定位,轉變經營觀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業市場業務范圍,在認真落實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尋求自身發展的良機,壓縮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空間。二是各商業銀行應按《中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的要求,設立負責中小企業貸款的專門機構,采取工資獎金與貸款回收掛鉤、制定免責條款、廢除貸款責任追究終身制等辦法,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營銷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擴大小企業信貸服務范圍。同時還要借鑒邊緣金融業務的做法,貸前調查不僅要注意收集財務報表、抵押擔保等“硬信息”,還應關注企業負責人的人品、管理能力、還款意愿等“軟信息”,以與企業建立長期關系,發展關系型融資,開展循環信貸,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建議擴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自主定價權,根據企業風險狀況確定貸款利率,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對稱,切實解決貸款操作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四是公布信貸資金流向、地區資金緊缺度等相關信息,合理引導邊緣金融業務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間資本融資渠道,整合民間資本的運作,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1]趙志華.引導和規范我區民間借貸活動的政策建議[J].內蒙古金融研究,2000(6):22-24.
[2]毛金明.民間融資市場研究———對山西省民間融資的典型調查與分析[J].金融研究,2005(1):45-47.
[3]何田.地下經濟與管制效率:民間信用合法性問題實證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4]周彬.關于民間借貸的思考[J].北方經貿,2002(1):28-29.
【論文關鍵詞】國際旅游島;離岸金融業務;離岸金融模式
一、引言
離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是指設在某國境內但與該國金融制度無甚聯系,且不受該國金融法規管制的金融機構所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傳統的離岸金融業務包括貨幣信貸、投資、結算、外匯買賣、黃金買賣、保險服務和證券交易等金融業務。伴隨著新一輪全球性經濟衰退,各國對游資監管力度加大,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前景逐漸黯淡,離岸金融業務也積極尋求著轉型發展之路,在此背景之下,海南省發展離岸金融業務的相關研究更顯必要、緊迫。
二、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發展的宏觀環境
(一)天然優勢的地理區位
海南省位于華南和西南陸地國土和海洋國土的結合部,內靠我國經濟發達的珠江三角洲,外鄰亞太經濟圈中最活躍的東南亞。海南省獨特的地理區位優勢對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首先,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建立亟需大量的資金及金融服務的支持,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能有效滿足此類需求;其次,毗鄰香港有利于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加快發展,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興起能有效輔助、鞏固香港確立全球離岸金融中心的地位;最后,海南省與祖國大陸間的天然屏障可以作為防范省內與大陸境內金融系統協同干擾的防火墻。
(二)增長迅速的國民經濟
海南省2010年國民經濟總值達2064.5億元,同比增長24.8%,增速位居全國首位,同年地區產業產值均達到歷年來的最高點,且第三產業增加值達953.67億元,同比增長27.1%,較2009年同比增速5.27%①。
(三)發展迅猛的金融行業
銀行業快速健康發展。2010年末,全省銀行類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4217.30億元,比上年末增長32.8%。金融機構效益顯著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5470.36億元,比上年增長32.8%。證券業發展勢頭強勁,全年通過發行、配售股票共籌集資金122.14億元,比上年增長8.16倍。保險業務規模迅速擴大,全年保險機構承保金額21727.19億元,比上年增長23.9%。實現保費收入47.95億元,增長45.0%。
(四)持續加快國際化進程
隨著海南省國際旅游島建設進程的不斷深入,海南省抓住與國際市場、機構、法人等接觸的契機,推動海南省產業升級轉型。一方面,海南省不斷強化自身在中國-東盟自貿區內的核心地位,加強與東盟國家在旅游、交通、商貿等方面的互惠合作,另一方面,海南省尋求與歐美等發達國家在旅游、金融、環保等領域的交流。
三、海南省離岸金融的模式選擇
通過對現有國際離岸金融市場模式特征及要素需求的考量,不難發現海南省省域內要素不滿足內外一體型關于區域建設環境的需求。而避稅港型模式本身即為了讓離岸公司機構規避母國關于稅收等非運營支出而誕生的一種形式,且隨著近年來全球性受游資沖擊而導致的全球、區域性金融危機頻發,黑市洗錢現象不絕,現階段相關國際組織、合作國聯盟加強對此類模式地區的監管,從而使得一些區域離岸市場形同虛設,不僅如此,海南省較其他避稅港型地區并不具有明顯橫向競爭優勢,因此本文認為海南省不適宜避稅港型模式。
剔除了以上兩模式后,本文側重與海南省選擇以內外分離型為基礎的適用性模式。首先就內外分離型模式而言,海南省現階段國際旅游島建設亟需相應配套資金的支持,據中國發展改革委員會相關專家的測定,海南省國際旅游島至少需要15萬億元資金的注入建設,而相對于海南省入不敷出的財政資金而言,數目之龐大猶若星河,因此本文認為海南省應采用單向滲透型的離岸金融市場模式(OUT IN),即允許離岸市場內資金有限滲透到在岸市場的模式。但受限于現階段海南省金融軟硬件實力,初期階段仍以內外分離型模式,待業務發展到一定規模檔次,再權衡利弊適當沖破屏障,施行有限滲透的策略。
四、海南省離岸金融市場發展目定位
(一)助力海南省經濟增長產業升級為核心
必須遵循關于十二五時期的規劃路線,從而進一步助推海南省經濟增長、產業升級等改革目標的實現升華規劃中關于相關產業發展的理念,拓展海南省經濟、產業發展的可行域,創造海南省與國際優秀產業、高新技術接觸的契機,爭取將海南省提升為離岸金融-旅游服務復合型海島特區。
(二)開展以境外人民幣離岸業務為內容
人民幣國際化是指人民幣能夠跨越國界,在境外流通,成為國際上普遍認可的計價、結算及儲備貨幣的過程。盡管目前人民幣境外的流通并不等于人民幣已經國際化了,但人民幣境外流通的擴大最終必然導致人民幣的國際化,使其成為世界貨幣。
(三)形成港瓊離岸金融犄角為目標
香港作為全球范圍內重要的國際化金融中心,離岸金融業務規模大、服務水平高、市場監管有效性強。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就其本身規劃而言,具有濃烈的地域性特色,因此可以有效完善犄角內業務池構建,且海南省離岸金融的發展可以有效減緩香港受指向性游資的沖擊,發揮犄角規模優勢,有效規避相應風險。
五、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內容框架
(一)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品種遴選
1.銀行類離岸金融業務
一是離岸存款業務??山邮荛_立非居民的美元、港幣等可自由兌換貨幣的存款賬戶,亦可接受開立人民幣非自由兌換貨幣存款賬戶。
二是離岸結算業務。海南省可以依托離岸金融機構為平臺,開展一系列如客戶辦理匯兌、接受和開立信用證、提供保函、光票托收、跟單托收等業務。
2.證券類離岸金融業務
海南省證券類離岸金融業務也應選取金融機構債券、利率掉期(SWAP)等為主的相對低風險性業務為主,從而做到降低風險,有限提升市場流動性。
3.保險類離岸金融業務
開展有利于海南省海洋產業發展的船舶險種,根據海南省特殊海洋、漁業狀況,推陳出新具有離岸屬性的創新型保險品種。
(二)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監管體系
1.離岸金融機構準入及退出機制
海南省離岸金融機構的準入應遵循機構規模優先、良性內控優先、業務面廣優先、效率服務優先等原則,準入機構在進駐省內以前應具備外匯匯兌、業務辦理、業務結算等基礎性資質,并在此基礎上報備國務院、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政府等相關機構審批、備案等基本程序。
2.離岸金融業務范圍約束性
主要監管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的五項原則主要:一是審慎性原則,以風險相對較易控制的業務為主;二是可操作性原則,即以簡單可行出發,以傳統業務為主;三是靈活性原則,在監管下適度放寬業務選擇的區域;四是鎖定交易性原則,通過賬戶的分設和嚴格管理,確保離岸業務的有效監控;五是差別監管原則,對外資銀行及中資銀行進行區別性管理。
(三)海南省離岸金融業務優惠政策
1.稅收優惠政策
借鑒國內外離岸金融市場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海南省實際,對在離岸區內開展離岸服務外資金融機構,可考慮在2020年以前按10%稅率減征所得稅,免征印花稅,對風險較大的離岸貸款實行專項貸款風險準備金,由金融機構申請,報外匯管理部門備案,同級主管國稅機關審批后準予在所得稅前扣除;對金融機構高管個人所得稅按三免兩減半征收。
從企業融資角度看,邊緣金融業務的存在有其客觀性和體制性原因。從個人投資角度看,金融市場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從而為邊緣金融業務提供了大量資金來源。此外,國家對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特別是縣域網點的收縮撤并也推動了邊緣金融業務的較快發展。
(一)縣域個體、民營等小企業發展迅速,融資缺口較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企業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縣域和基層地區,小企業數量占全社會企業總數90%以上,產值占GDP的比重已由過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業貸款在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中占比不高,距離小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還有很大差距。雖說經過幾年的發展,小企業已經擺脫了發展初期財務管理不正規、信息管理不透明狀況,走上了規范化軌道,自我約束力不斷增強,但這并沒有改變有關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的印象,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大客戶集中的取向,使銀行越來越脫離了廣大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成為大企業的私人銀行,致使小企業融資缺口起來越大,給邊緣金融業務發展帶來了生存空間。
(二)金融機構對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渠道并不十分通暢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在逐步面向“重點客戶、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慮,不但大大上收了貸款權限,還在信貸管理上實行了嚴格準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傾向,這使得小企業、小客戶貸款難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縣域中小企業難以具備目前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很難提供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擔?;虻仲|押,盡而很難得到銀行、信用社的信貸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銀行利息從邊緣金融業務進行融資。
(三)銀行業信息收集過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視“軟信息”在信貸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業被拒之門外
邊緣金融業務經營者非常重視借方“軟信息”的收集,他們依靠人緣、地緣等關系獲取相關信息,從而有效解決了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軟信息”較之標準的企業“硬信息”(財務報表、抵押擔保及信用紀錄等),對正確決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國銀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業的財務報表、抵質押情況等“硬信息”,忽視對借款人的人品、還款意愿等“軟信息”的考查,導致不少有還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門外。同時,正在發展的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財產,且嫌辦理有效抵押或擔保的手續繁瑣,收費偏高,貸款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因而不得不考慮邊緣金融業務融資。
(四)銀行業激勵與約束制度的執行標準過高、過嚴
近幾年,各銀行紛紛上收貸款權限,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業銀行甚至不切實際地追求新增貸款“零風險”和“100%的收貸收息率”,片面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由于信貸權限上收,了解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基層信貸員沒有貸款權力,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而遠離企業“軟信息”的上級行憑企業“硬信息”決定是否貸款。其后果是信貸人員貸款越多,收回的風險就越大,導致基層銀行機構慎貸、惜貸、懼貸,使得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取銀行貸款,不得不轉向邊緣金融業務市場融資。由于商業銀行上收貸款權,貸款審批主體遠離申請主體,從而加劇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延長了貸款審批時間。而縣域中小企業貸款一般都具有時間急、頻率高、數額小的特點,許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不求助邊緣金融業務。
二、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邊緣金融業務游離于監管之外,容易誘發非法辦理金融業務行為,干擾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終歲尾,企業和個人用錢的地方增多,在企業貸款難、無恰當的籌資渠道,而銀行等主要資金融部門貸款權收緊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就有了掙錢的對象和時機,一些部門或個人便私下抬錢或變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雖然這種做法是被嚴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貸有當物作質押或抵押,當物的價值遠高于貸款額,當不能按期收回貸款時,可以通過處理絕當物品而收回貸款,一般不會受到損失,從而使其業務違規難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邊緣金融業務行為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特別是在當前貸款利率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大多與高利貸聯系在一起,而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影響社會穩定。
(三)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足,行業風險過高
大多數從事邊緣金融業務的企業是以個人和中小企業為對象,主要經營房地產、黃金首飾、股票證券、古玩字畫、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業務,發展晚、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同時,由于大多數的業務經辦人員沒有金融工作經驗,對金融業務知識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對金融業務及金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業務違法,哪些業務不違法,從而造成行業經營風險增加。
(四)影響金融業的正常發展,加大借款人的經營成本
因違規辦理融資業務,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不僅造成存款分流,影響銀行信貸的擴張能力,加大銀行的信貸風險,同時因利率過高,造成行業利潤失衡,也加大了以經營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負擔,增加了經營風險。三、規范邊緣金融業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不難發現,在目前社會意識形態下的邊緣金融業務負面影響,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只要正確引導,以市場為導向,對邊緣金融業務加以規范,對非法融資加以遏制和制止,我們便可以完全掌握邊緣金融業務的相關情況,使其成為金融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會經濟發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體系,建立充分競爭的金融秩序為目標,促使正常邊緣金融業務在合法化環境下得到充分發展
實踐證明,邊緣金融業務正逐步擴大其體外運行的體系,并發揮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筆者建議:一是在正規金融機構過少,邊緣金融業務較為活躍地區,鼓勵成立社區(農村)合作組織內部的、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以法律形式明確,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互助合作機構允許其承接政府支農資金,或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在保證國家農業資金直接投入到基層村社同時,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機構的改制。二是適當發展典當機構,充分發揮其對民營經濟資金需求方便、靈活、快捷的融資作用。并對目前存在超業務范圍經營典當業務的寄售行、舊物行等不合法邊緣金融業務機構進行積極引導,創造多種條件將之“改良”為典當行或其他正當的邊緣金融業務機構。三是根據民間信用機構發育程度和邊緣金融業務法律法規,適時成立專門的民間信用管理組織,對機構化的邊緣金融業務活動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務,促進邊緣金融業務機構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充分競爭的現代金融秩序。
(二)監管機構要從穩定和發展地方經濟的大局出發,共同強化邊緣金融業務的行業管理,努力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要明確界定正常邊緣金融業務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筆者認為,是否影響社會穩定、是否影響金融秩序是判別正常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如果業務發展不會帶來不良影響,則要將其追加為正常融資;如果有影響,通過跟蹤監管,無轉化可能的邊緣金融業務,則要堅決取締。二是要加強政策引導和窗口指導工作,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爭取政策、簡化手續、下放權限,加大對中小企業和中小客戶的信貸支持力度,著力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局面。三是要強化金融市場秩序整頓,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流動。四是要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資活動,嚴防邊緣金融業務成為詐騙、洗錢、炒賣外匯等非法活動的溫床。五是要加強金融輿論宣傳,倡導民眾向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融資。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錢莊、亂集資等危害性,提高民眾金融風險意識。
(三)按照市場要求對我國現行銀行業制度進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盡最大努力滿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壓縮非法融資的市場空間。邊緣金融業務與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信貸權限放松,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萎縮態勢,銀行信貸收緊,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增長態勢。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各基層行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匯報地區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爭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簡化貸款手續和審貸程序,方便和保證那些有市場、有效益、有產品、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以求銀企共贏。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則要立足地方,擺正市場發展定位,轉變經營觀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業市場業務范圍,在認真落實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尋求自身發展的良機,壓縮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空間。二是各商業銀行應按《中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的要求,設立負責中小企業貸款的專門機構,采取工資獎金與貸款回收掛鉤、制定免責條款、廢除貸款責任追究終身制等辦法,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營銷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擴大小企業信貸服務范圍。同時還要借鑒邊緣金融業務的做法,貸前調查不僅要注意收集財務報表、抵押擔保等“硬信息”,還應關注企業負責人的人品、管理能力、還款意愿等“軟信息”,以與企業建立長期關系,發展關系型融資,開展循環信貸,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建議擴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自主定價權,根據企業風險狀況確定貸款利率,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對稱,切實解決貸款操作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四是公布信貸資金流向、地區資金緊缺度等相關信息,合理引導邊緣金融業務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間資本融資渠道,整合民間資本的運作,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1]趙志華.引導和規范我區民間借貸活動的政策建議[J].內蒙古金融研究,2000(6):22-24.
[2]毛金明.民間融資市場研究———對山西省民間融資的典型調查與分析[J].金融研究,2005(1):45-47.
[3]何田.地下經濟與管制效率:民間信用合法性問題實證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4]周彬.關于民間借貸的思考[J].北方經貿,2002(1):28-29.
1.1在挖掘潛在客戶上找市場
通過多次會同鄉鎮郵政網點員工深入鄉鎮圩場及七站八所等客戶市場的調查與內部反復分析發現,郵政業務種類的轉型是挖掘大批潛在客戶的利器,還可以根據客戶喜好,提供郵政綜合服務項目,這才是企業盈利的根本目的。而業務轉型只是郵政服務內擴外延的一種手段,是運用現代經營手段,達到激活客戶用郵需求的目的,給企業帶來一大批客戶群體和一個不同尋常的盈利空間。因而,鄉鎮郵政網點轉型發展的當務之急是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將現有低效甚至無效的基礎客戶轉換為有效客戶。通過上門走訪,激活長期不動戶,使其使用郵政業務;開展刷卡消費兌換禮品活動,促進客戶使用,以此喚醒睡眠賬戶。二是將曾使用郵政業務的客戶轉換為有效客戶。通過短信、電話邀約等形式,吸引客戶參加“用郵有獎”等活動,挖掘更多有效客戶。通過分析客戶屬性找準適合郵政的替代產品,激發客戶二次用郵的興趣。三是將新客戶轉換為有效客戶。鄉鎮上的流動人口雖然不如城區多,但郵政服務也要縱深推進,追求“最后一公里”,力求全覆蓋。小鄉鎮也會有大市場,這就要求鄉鎮郵政網點的每個員工必須樹立以抓小項目開發為突破口的經營理念,不斷做大客戶基礎群體,做到小項目不放過、大項目盡管做;同時,以廳內采集、廳外收集為手段,挖掘更多固定的增量客戶群,為鄉鎮郵政業務發展再加一把火。
1.2在加大宣傳力度上深引導
鄉鎮郵政網點務必通過各類形式的宣傳,擴大郵政產品在整個鄉鎮的知名度,使客戶有業務需求時,第一時間想到郵政,形成一個對郵政業務全部知曉的客戶群體。在宣傳載體上,一是要利用好內部資源,通過網點LED門楣、X展架、營業標識牌等工具宣傳郵政業務。二是利用好外部渠道,巧妙整合,通過LED業務宣傳欄、墻體廣告以及張貼“致用戶的一封信”海報等方式進行宣傳。三是把逢圩(趕集)作為宣傳郵政金融業務的唯一陣地,把全鄉所有村的趕圩時間全部集中起來,統籌安排,逢村趕圩,不論周末或假日都及時組織人員下鄉宣傳,或擺攤設點散發宣傳單頁,或開設金融知識課堂并播放形象宣傳片,通過這種最直接的方式,向農村用戶宣傳郵政金融知識。
1.3在舉辦各類促銷活動中重點推介
在農村經營郵政業務的難點在于村民的觀念與喜好不同于城市人,對新業務的接受程度也有區別。因此,郵政人員應循循善誘,通過舉辦多種形式的活動,親近與客戶的關系,拉近與客戶的距離,加深郵政在客戶心目中的印象。一是開展網點人員“多說一句話、說好一句話”活動,廣泛引導客戶在網點辦理業務。二是開展金融“進村入戶”、“進店鋪訪商戶”,報刊發行“進校園、進鄉村、進廠礦”等活動溫暖客戶。三是開展客戶懇談會,傾聽客戶對郵政服務的心聲,征求客戶意見和建議來穩定客戶。四是讓客戶親身體驗郵政各類業務,如通過樣報試讀、郵政儲蓄短信免費試用、網銀現場體驗、商函賬單試寄等方法留住客戶。五是開展理財沙龍、產品說明會、用郵有禮、刷卡抽獎來安撫客戶。六是開展免費醫療咨詢、量血壓等活動來慰藉客戶并宣傳郵政業務。七是開展反假幣宣傳活動,在為村民普及識別假幣知識的同時,灌輸郵政金融業務知識來維護客戶。
2深入分析,精心維護,著力培養優質客戶
如果說優質客戶的貢獻率決定郵政企業的受益率,那么優質客戶的培養將決定鄉鎮郵政網點今后的發展出路。下一步,必須通過客戶名址、業務渠道和發展手段等,著力培養客戶的用郵習慣,增加客戶用郵頻次和數量,真正達到培養優質客戶的目的。
2.1召開經營分析會,找出業務發展癥結與對策
郵政企業經營的業務種類較多,鄉鎮郵政網點對每項業務都要精于積累、善于總結,在總結中找出不足,為下一步開展經營工作積累經驗。一是定期召開經營分析會。每周召開一次經營分析會,對一周的經營工作進行小結與回顧,及時復制推廣成功經驗,認真深刻剖析欠缺的問題。同時,利用各種走訪客戶活動掌握的客戶信息,專門建立客戶檔案,收集客戶反饋信息,及時了解客戶的用郵需求。二是準確判斷客戶的用郵意向。利用客戶關系管理系統做好大客戶用郵情況分析,預判客戶用郵需求,進一步調整營銷思路,深入挖掘客戶用郵潛力。三是及時跟進客戶消費情況。充分利用金融客戶管理系統,分析客戶資金流向及到期給付情況,判斷客戶的金融狀況,幫助客戶理財,引導客戶消費。
2.2暢通并靈活運用各類有利渠道,為客戶搭建綠色通道
一是利用郵政自有網點優勢,展示并銷售郵政產品,通過走出去、請進來或者與用戶一對一互動的方法,真正把營業廳變成銷售廳,把營業員變成營銷員。二是不斷豐富渠道產品,吸引人氣。在郵政自有網點和社會代辦點加載代收通信費、水電費和代售票務等便民服務,在給客戶帶來便利的同時,為企業創造收入。三是通過整合郵政的社會渠道,如便民服務站、助農取款點等,擴大郵政服務范圍。四是在渠道建設方面選好人,擇好址。位置的選擇:助農取款點一般應選擇人口比較集中,當地經濟情況比較好的村落,并且處于交通便利的地理位置。人的選擇:第一,要求人有良好的信譽,沒有不良前科,以確保金融服務的資金安全。第二,要求人有較為充足的現金流,確保業務正常運轉。第三,要求人對自己從事的業務有較強的主動性,對金融新產品接受度較高,自己經常有轉賬繳費的需求,并且樂于此項服務工作。
2.3創新發展手段,開展貼心服務
隨著城鄉經濟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鄉鎮市場對郵政企業的服務升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員工日常開展的營銷不僅要更加注重產品的多元化,還要注重服務的高效優質化。因此,鄉鎮郵政網點的廣大一線員工應該始終牢記發展是第一要務,要常練服務內功,常謀發展之策。一是以開展情感營銷為主。挖掘單位內部的營銷能人(或幫扶人員),運用其豐富的人脈資源和客戶關系,通過開展情感(關系)營銷促成協議簽訂,實現客戶開發與產品銷售。二是以開展方案營銷為輔。通過走訪客戶,了解客戶需求,為其量身定制產品開發方案。也可根據客戶對郵政產品的需求及經營現狀,結合企業自身能力,提出解決問題或滿足需求、創造需求的解決方案。三是以開展項目營銷為補充。由于鄉鎮不同于城區,特別是那些經濟條件低下、人口數量有限的地方,郵政業務項目開發會受到限制,為此,應在這些地區多開發一些代字號業務,如:工資、代收、繳費業務,根據不同市場制定客戶開發項目方案,對同一市場或同一綜合用郵客戶制定整體營銷策劃方案,達到整體開發、聯動發展的目的。
3優質服務,細心維護,常態化培育忠誠客戶
關鍵詞:邊緣金融業務;金融機構;企業
相對正規金融而言,那些自發于民眾之間,游離于金融機構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規邊緣,具有資金借貸性質的資金融通行為,稱為邊緣金融業務。
目前,邊緣金融業務融資行為已經從當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給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決借款人一時的生產生活需要,演變成為以獲利為目的的信用借款、擔保及有價證券抵(質)押融資、動產或不動產抵押借款、企業集資、社會公眾集資、高利貸等隱性借貸業務??梢钥隙?邊緣金融業務作為民間資金調劑的方式,對解決部分企業和居民生產生活中的資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特別是其急、頻、短的特征,彌補了金融服務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企業融資難的壓力。但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著突出的問題,必須加以規范管理。
一、邊緣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原因
從企業融資角度看,邊緣金融業務的存在有其客觀性和體制性原因。從個人投資角度看,金融市場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從而為邊緣金融業務提供了大量資金來源。此外,國家對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特別是縣域網點的收縮撤并也推動了邊緣金融業務的較快發展。
(一)縣域個體、民營等小企業發展迅速,融資缺口較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企業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縣域和基層地區,小企業數量占全社會企業總數90%以上,產值占GDP的比重已由過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業貸款在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中占比不高,距離小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還有很大差距。雖說經過幾年的發展,小企業已經擺脫了發展初期財務管理不正規、信息管理不透明狀況,走上了規范化軌道,自我約束力不斷增強,但這并沒有改變有關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的印象,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大客戶集中的取向,使銀行越來越脫離了廣大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成為大企業的私人銀行,致使小企業融資缺口起來越大,給邊緣金融業務發展帶來了生存空間。
(二)金融機構對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渠道并不十分通暢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在逐步面向“重點客戶、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慮,不但大大上收了貸款權限,還在信貸管理上實行了嚴格準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傾向,這使得小企業、小客戶貸款難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縣域中小企業難以具備目前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很難提供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擔保或抵質押,盡而很難得到銀行、信用社的信貸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銀行利息從邊緣金融業務進行融資。
(三)銀行業信息收集過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視“軟信息”在信貸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業被拒之門外
邊緣金融業務經營者非常重視借方“軟信息”的收集,他們依靠人緣、地緣等關系獲取相關信息,從而有效解決了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軟信息”較之標準的企業“硬信息”(財務報表、抵押擔保及信用紀錄等),對正確決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國銀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業的財務報表、抵質押情況等“硬信息”,忽視對借款人的人品、還款意愿等“軟信息”的考查,導致不少有還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門外。同時,正在發展的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財產,且嫌辦理有效抵押或擔保的手續繁瑣,收費偏高,貸款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因而不得不考慮邊緣金融業務融資。
(四)銀行業激勵與約束制度的執行標準過高、過嚴
近幾年,各銀行紛紛上收貸款權限,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業銀行甚至不切實際地追求新增貸款“零風險”和“100%的收貸收息率”,片面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由于信貸權限上收,了解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基層信貸員沒有貸款權力,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而遠離企業“軟信息”的上級行憑企業“硬信息”決定是否貸款。其后果是信貸人員貸款越多,收回的風險就越大,導致基層銀行機構慎貸、惜貸、懼貸,使得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取銀行貸款,不得不轉向邊緣金融業務市場融資。由于商業銀行上收貸款權,貸款審批主體遠離申請主體,從而加劇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延長了貸款審批時間。而縣域中小企業貸款一般都具有時間急、頻率高、數額小的特點,許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不求助邊緣金融業務。
二、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邊緣金融業務游離于監管之外,容易誘發非法辦理金融業務行為,干擾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終歲尾,企業和個人用錢的地方增多,在企業貸款難、無恰當的籌資渠道,而銀行等主要資金融部門貸款權收緊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就有了掙錢的對象和時機,一些部門或個人便私下抬錢或變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雖然這種做法是被嚴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貸有當物作質押或抵押,當物的價值遠高于貸款額,當不能按期收回貸款時,可以通過處理絕當物品而收回貸款,一般不會受到損失,從而使其業務違規難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邊緣金融業務行為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特別是在當前貸款利率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大多與高利貸聯系在一起,而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影響社會穩定。(
(三)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足,行業風險過高
大多數從事邊緣金融業務的企業是以個人和中小企業為對象,主要經營房地產、黃金首飾、股票證券、古玩字畫、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業務,發展晚、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同時,由于大多數的業務經辦人員沒有金融工作經驗,對金融業務知識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對金融業務及金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業務違法,哪些業務不違法,從而造成行業經營風險增加。
(四)影響金融業的正常發展,加大借款人的經營成本
因違規辦理融資業務,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不僅造成存款分流,影響銀行信貸的擴張能力,加大銀行的信貸風險,同時因利率過高,造成行業利潤失衡,也加大了以經營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負擔,增加了經營風險。
三、規范邊緣金融業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不難發現,在目前社會意識形態下的邊緣金融業務負面影響,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只要正確引導,以市場為導向,對邊緣金融業務加以規范,對非法融資加以遏制和制止,我們便可以完全掌握邊緣金融業務的相關情況,使其成為金融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會經濟發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體系,建立充分競爭的金融秩序為目標,促使正常邊緣金融業務在合法化環境下得到充分發展
實踐證明,邊緣金融業務正逐步擴大其體外運行的體系,并發揮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筆者建議:一是在正規金融機構過少,邊緣金融業務較為活躍地區,鼓勵成立社區(農村)合作組織內部的、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以法律形式明確,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互助合作機構允許其承接政府支農資金,或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在保證國家農業資金直接投入到基層村社同時,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機構的改制。二是適當發展典當機構,充分發揮其對民營經濟資金需求方便、靈活、快捷的融資作用。并對目前存在超業務范圍經營典當業務的寄售行、舊物行等不合法邊緣金融業務機構進行積極引導,創造多種條件將之“改良”為典當行或其他正當的邊緣金融業務機構。三是根據民間信用機構發育程度和邊緣金融業務法律法規,適時成立專門的民間信用管理組織,對機構化的邊緣金融業務活動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務,促進邊緣金融業務機構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充分競爭的現代金融秩序。
(二)監管機構要從穩定和發展地方經濟的大局出發,共同強化邊緣金融業務的行業管理,努力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要明確界定正常邊緣金融業務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筆者認為,是否影響社會穩定、是否影響金融秩序是判別正常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如果業務發展不會帶來不良影響,則要將其追加為正常融資;如果有影響,通過跟蹤監管,無轉化可能的邊緣金融業務,則要堅決取締。二是要加強政策引導和窗口指導工作,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爭取政策、簡化手續、下放權限,加大對中小企業和中小客戶的信貸支持力度,著力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局面。三是要強化金融市場秩序整頓,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流動。四是要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資活動,嚴防邊緣金融業務成為詐騙、洗錢、炒賣外匯等非法活動的溫床。五是要加強金融輿論宣傳,倡導民眾向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融資。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錢莊、亂集資等危害性,提高民眾金融風險意識。
(三)按照市場要求對我國現行銀行業制度進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盡最大努力滿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壓縮非法融資的市場空間。邊緣金融業務與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信貸權限放松,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萎縮態勢,銀行信貸收緊,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增長態勢。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各基層行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匯報地區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爭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簡化貸款手續和審貸程序,方便和保證那些有市場、有效益、有產品、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以求銀企共贏。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則要立足地方,擺正市場發展定位,轉變經營觀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業市場業務范圍,在認真落實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尋求自身發展的良機,壓縮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空間。二是各商業銀行應按《中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的要求,設立負責中小企業貸款的專門機構,采取工資獎金與貸款回收掛鉤、制定免責條款、廢除貸款責任追究終身制等辦法,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營銷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擴大小企業信貸服務范圍。同時還要借鑒邊緣金融業務的做法,貸前調查不僅要注意收集財務報表、抵押擔保等“硬信息”,還應關注企業負責人的人品、管理能力、還款意愿等“軟信息”,以與企業建立長期關系,發展關系型融資,開展循環信貸,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建議擴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自主定價權,根據企業風險狀況確定貸款利率,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對稱,切實解決貸款操作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四是公布信貸資金流向、地區資金緊缺度等相關信息,合理引導邊緣金融業務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間資本融資渠道,整合民間資本的運作,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
參考文獻:
[1]趙志華.引導和規范我區民間借貸活動的政策建議[J].內蒙古金融研究,2000(6):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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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彬.關于民間借貸的思考[J].北方經貿,2002(1):28-29.
上海發展有限滲透型離岸金融業務的可行性與必要性
一方面上海發展嚴格分離型離岸金融業務競爭優勢并不明顯。我國周邊地區聚集了眾多的離岸金融中心,比較成熟的就有香港、東京、新加坡三個。這些市場在金融機構數量、政策環境、服務水平等各方面都較上海有明顯優勢,對境外資金需求者和供給者有著更大的吸引力。在這種背景下,上海試行嚴格分離型離岸金融業務的成效不容樂觀。
另一方面上海市目前已吸引了大量跨國公司,部分公司地區總部、財務中心也設在上海。在日常經營中,這些跨國公司產生了對離岸金融服務的強烈需求。我國目前對外匯資金劃往境外還有較為嚴格的限制,跨國公司內部化的采購、生產和銷售方式與我國現行外匯管理模式產生了沖突,一些合理的資金匯出要求由于當前外匯管理對交易真實性的審核標準與跨國公司的實際經濟活動之間存在難于調和的矛盾而難以實現,他們只能借助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實現其資金結算及調度管理功能,如果允許跨國公司在上海開立離岸賬戶,把它們的一些資金轉移到離岸市場,能夠迅速擴大上海市離岸市場規模,有利于發揮資金的集聚效應。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在離岸金融業務規范發展的前提下,發展有限滲透型的離岸金融業務具有現實可行性和必要性。關鍵是監管部門能否對這種類型的離岸金融業務實行有效且到位不越位的監管。
有限滲透型離岸金融業務的風險分析及監管切入
滲透型離岸金融業務的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層面:
一是國家層面。即對離岸金融市場所在東道國的風險。這種風險是多方面的:(1)外匯資金運動中的風險。滲透性離岸金融管理的失控將會對國家經濟金融帶來相當的風險。(2)金融體系擴張經營的風險。銀行開展離岸金融業務會享受免繳存款準備金以及不受流動性要求限制等待遇,因此經營離岸金融業務的主體在受到外在約束減少的情況下,如再缺乏審慎經營意識的內在控制,則極易造成經營主體的自身風險,從而波及該主體母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
二是微觀層面。即對經營主體的風險。離岸金融業務對其經營主體—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帶來的風險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由于金融機構經營規模過度擴張風險外,還需面臨比在岸業務更大的經營性風險,如離岸客戶的信用風險(離岸客戶大多為遠距離客戶,進行有效信譽評估和管理的難度較大,可控性較低)等。
我們認為無論是國家宏觀層面還是主體微觀層面,只要監管的切入點把準,其風險還是可以有效控制的,關鍵是滲透的通道設計以及監管的有效執行。那么,離岸與在岸之間會發生些什么樣的資金滲透呢?我們可把滲透途徑歸納為賬戶滲透和產品滲透兩方面。賬戶滲透是指銀行自身賬戶資金的滲透以及開立在銀行的客戶賬戶之間的資金滲透。產品滲透是指借助金融產品進行的滲透。另外,金融機構本身作為經營主體也可能會發生各種滲透,如經營離岸業務的金融機構有內部在岸頭寸和離岸頭寸之間的相互彌補會導致資金在離岸與在岸間的滲透。
由于經濟金融活動的多樣性以及金融在監管與創新矛盾運動中產品的不斷推陳出新,上述滲透經常是立體多維發生的,但滲透的最終結果應該是導致資金上的滲透。所以我們認為滲透通道的設計與管理層最終的監管切入點是對離岸金融業務外匯監測與管理。
發展有限滲透型離岸金融業務的外匯監測與管理
對離岸金融業務的外匯監測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要求,離岸金融業務必須納入東道國的國際收支統計監測,其業務規模應反映在該國的國際收支平衡表以及國際投資頭寸表中,否則在整個世界經濟金融的發展中將會出現非常大的遺漏。具體的監測可按以下方面進行:
一是對銀行離岸金融業務監測。這項監測應以審慎經營為目標開展。應制定統一的離岸金融業務會計標準,要求金融機構定期報送離岸業務的各項報表及臨時要求的特殊報表,使當局及時了解離岸金融業務的規模,并監督各項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在外匯管理上則采用國際投資頭寸表要求的相關因素由銀行通過BSPL(資產負債及損益)申報。
二是對資金在離岸與在岸之間滲透的監測。這項監測可以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為前提開展。由于離岸賬戶資金可以通過各種渠道流入在岸,對國內經濟和金融體系造成沖擊,在岸資金也有可能離岸化,因此當局應嚴密監測資金在離岸與在岸之間的流動,要求主體進行資金賬戶間流動申報,全面了解離岸資金的流向和規模。
三是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隨著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資金跨境流動的規模必將擴大,流動方式也會復雜化。應在現有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體系中相應增加離岸與境外之間資金流動監測內容。
對離岸與在岸有限滲透的監管
關鍵詞:邊緣金融業務;金融機構;企業
相對正規金融而言,那些自發于民眾之間,游離于金融機構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規邊緣,具有資金借貸性質的資金融通行為,稱為邊緣金融業務。
目前,邊緣金融業務融資行為已經從當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給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決借款人一時的生產生活需要,演變成為以獲利為目的的信用借款、擔保及有價證券抵(質)押融資、動產或不動產抵押借款、企業集資、社會公眾集資、高利貸等隱性借貸業務??梢钥隙?邊緣金融業務作為民間資金調劑的方式,對解決部分企業和居民生產生活中的資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特別是其急、頻、短的特征,彌補了金融服務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企業融資難的壓力。但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著突出的問題,必須加以規范管理。
一、邊緣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原因
從企業融資角度看,邊緣金融業務的存在有其客觀性和體制性原因。從個人投資角度看,金融市場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資品種和投資渠道,從而為邊緣金融業務提供了大量資金來源。此外,國家對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特別是縣域網點的收縮撤并也推動了邊緣金融業務的較快發展。
(一)縣域個體、民營等小企業發展迅速,融資缺口較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企業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縣域和基層地區,小企業數量占全社會企業總數90%以上,產值占GDP的比重已由過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業貸款在全國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中占比不高,距離小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還有很大差距。雖說經過幾年的發展,小企業已經擺脫了發展初期財務管理不正規、信息管理不透明狀況,走上了規范化軌道,自我約束力不斷增強,但這并沒有改變有關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者的印象,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大客戶集中的取向,使銀行越來越脫離了廣大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成為大企業的私人銀行,致使小企業融資缺口起來越大,給邊緣金融業務發展帶來了生存空間。
(二)金融機構對企業和個人的融資渠道并不十分通暢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在逐步面向“重點客戶、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重點產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慮,不但大大上收了貸款權限,還在信貸管理上實行了嚴格準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傾向,這使得小企業、小客戶貸款難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縣域中小企業難以具備目前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很難提供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擔保或抵質押,盡而很難得到銀行、信用社的信貸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銀行利息從邊緣金融業務進行融資。
(三)銀行業信息收集過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視“軟信息”在信貸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業被拒之門外
邊緣金融業務經營者非常重視借方“軟信息”的收集,他們依靠人緣、地緣等關系獲取相關信息,從而有效解決了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些“軟信息”較之標準的企業“硬信息”(財務報表、抵押擔保及信用紀錄等),對正確決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國銀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業的財務報表、抵質押情況等“硬信息”,忽視對借款人的人品、還款意愿等“軟信息”的考查,導致不少有還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門外。同時,正在發展的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財產,且嫌辦理有效抵押或擔保的手續繁瑣,收費偏高,貸款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因而不得不考慮邊緣金融業務融資。
(四)銀行業激勵與約束制度的執行標準過高、過嚴
近幾年,各銀行紛紛上收貸款權限,實行嚴格的信貸審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業銀行甚至不切實際地追求新增貸款“零風險”和“100%的收貸收息率”,片面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由于信貸權限上收,了解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基層信貸員沒有貸款權力,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而遠離企業“軟信息”的上級行憑企業“硬信息”決定是否貸款。其后果是信貸人員貸款越多,收回的風險就越大,導致基層銀行機構慎貸、惜貸、懼貸,使得一些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業無法獲取銀行貸款,不得不轉向邊緣金融業務市場融資。由于商業銀行上收貸款權,貸款審批主體遠離申請主體,從而加劇了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延長了貸款審批時間。而縣域中小企業貸款一般都具有時間急、頻率高、數額小的特點,許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不求助邊緣金融業務。
二、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邊緣金融業務游離于監管之外,容易誘發非法辦理金融業務行為,干擾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終歲尾,企業和個人用錢的地方增多,在企業貸款難、無恰當的籌資渠道,而銀行等主要資金融部門貸款權收緊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就有了掙錢的對象和時機,一些部門或個人便私下抬錢或變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雖然這種做法是被嚴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貸有當物作質押或抵押,當物的價值遠高于貸款額,當不能按期收回貸款時,可以通過處理絕當物品而收回貸款,一般不會受到損失,從而使其業務違規難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發經濟糾紛
邊緣金融業務行為沒有明確的管理部門,特別是在當前貸款利率相對較低的情況下,邊緣金融業務大多與高利貸聯系在一起,而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旦出現糾紛,就會影響社會穩定。
(三)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足,行業風險過高
大多數從事邊緣金融業務的企業是以個人和中小企業為對象,主要經營房地產、黃金首飾、股票證券、古玩字畫、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業務,發展晚、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同時,由于大多數的業務經辦人員沒有金融工作經驗,對金融業務知識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對金融業務及金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業務違法,哪些業務不違法,從而造成行業經營風險增加。
(四)影響金融業的正常發展,加大借款人的經營成本
因違規辦理融資業務,邊緣金融業務發展不僅造成存款分流,影響銀行信貸的擴張能力,加大銀行的信貸風險,同時因利率過高,造成行業利潤失衡,也加大了以經營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負擔,增加了經營風險。
三、規范邊緣金融業務管理的幾點建議
不難發現,在目前社會意識形態下的邊緣金融業務負面影響,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只要正確引導,以市場為導向,對邊緣金融業務加以規范,對非法融資加以遏制和制止,我們便可以完全掌握邊緣金融業務的相關情況,使其成為金融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會經濟發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體系,建立充分競爭的金融秩序為目標,促使正常邊緣金融業務在合法化環境下得到充分發展
實踐證明,邊緣金融業務正逐步擴大其體外運行的體系,并發揮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筆者建議:一是在正規金融機構過少,邊緣金融業務較為活躍地區,鼓勵成立社區(農村)合作組織內部的、不以盈利為唯一目的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以法律形式明確,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互助合作機構允許其承接政府支農資金,或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在保證國家農業資金直接投入到基層村社同時,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機構的改制。二是適當發展典當機構,充分發揮其對民營經濟資金需求方便、靈活、快捷的融資作用。并對目前存在超業務范圍經營典當業務的寄售行、舊物行等不合法邊緣金融業務機構進行積極引導,創造多種條件將之“改良”為典當行或其他正當的邊緣金融業務機構。三是根據民間信用機構發育程度和邊緣金融業務法律法規,適時成立專門的民間信用管理組織,對機構化的邊緣金融業務活動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務,促進邊緣金融業務機構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充分競爭的現代金融秩序。
(二)監管機構要從穩定和發展地方經濟的大局出發,共同強化邊緣金融業務的行業管理,努力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要明確界定正常邊緣金融業務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筆者認為,是否影響社會穩定、是否影響金融秩序是判別正常與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的標準。如果業務發展不會帶來不良影響,則要將其追加為正常融資;如果有影響,通過跟蹤監管,無轉化可能的邊緣金融業務,則要堅決取締。二是要加強政策引導和窗口指導工作,引導轄內各金融機構爭取政策、簡化手續、下放權限,加大對中小企業和中小客戶的信貸支持力度,著力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局面。三是要強化金融市場秩序整頓,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流動。四是要嚴厲打擊擾亂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資活動,嚴防邊緣金融業務成為詐騙、洗錢、炒賣外匯等非法活動的溫床。五是要加強金融輿論宣傳,倡導民眾向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融資。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錢莊、亂集資等危害性,提高民眾金融風險意識。
(三)按照市場要求對我國現行銀行業制度進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盡最大努力滿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壓縮非法融資的市場空間。邊緣金融業務與銀行信貸業務的發展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信貸權限放松,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萎縮態勢,銀行信貸收緊,則邊緣金融業務呈現增長態勢。所以,國有商業銀行各基層行要積極向上級部門匯報地區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爭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簡化貸款手續和審貸程序,方便和保證那些有市場、有效益、有產品、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以求銀企共贏。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則要立足地方,擺正市場發展定位,轉變經營觀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業市場業務范圍,在認真落實小企業信貸指導意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同時,尋求自身發展的良機,壓縮非法邊緣金融業務空間。二是各商業銀行應按《中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的要求,設立負責中小企業貸款的專門機構,采取工資獎金與貸款回收掛鉤、制定免責條款、廢除貸款責任追究終身制等辦法,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營銷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擴大小企業信貸服務范圍。同時還要借鑒邊緣金融業務的做法,貸前調查不僅要注意收集財務報表、抵押擔保等“硬信息”,還應關注企業負責人的人品、管理能力、還款意愿等“軟信息”,以與企業建立長期關系,發展關系型融資,開展循環信貸,提高服務質量。三是建議擴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自主定價權,根據企業風險狀況確定貸款利率,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對稱,切實解決貸款操作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四是公布信貸資金流向、地區資金緊缺度等相關信息,合理引導邊緣金融業務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間資本融資渠道,整合民間資本的運作,提高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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