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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財稅發展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現在互聯網對于我們來說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鮮事物。它的出現極大地促進了整個社會經濟效率的提高?;ヂ摼W正以自己獨特的方式顯著的影響著經濟效率。
(一)互聯網傳輸技術的低成本大大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對于經濟效率的提高作用十分明顯。
(二)網絡影響交易成本,進而改變產業結構,改變經營管理的模式,最終實現整個杜會的經濟效率的飛速提高。
(三)互聯網提供的大量的信息資源,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率,為企業內部整合、調整結構以適應時代的發展提供的動力和壓力。
(四)互聯網對于廣大民眾而言,提供了無限的信息數據庫,使我們原來不敢奢望的資源共享成為可能。
(五)互聯網的公開和透明,也為政府管理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路和廣闊的開拓空間,提高政府管理國家的效率。
一個結論昭然若揭: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是一個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電子商務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它以互聯網作為依托,以網上的實物、資訊、乃至服務為交易內容,依靠其方便、快捷、高效的特點迅速崛起,成為新的熱點和增長點。
然而新的事物的產生,必然帶來新的問題。隨著網絡技術與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與普及,電子商務的出現,對傳統的稅收原則、稅收概念與規范形成了沖擊,給目前的稅收征管帶來了很大困難,使國家稅收流失的風險加大。本文正是從這個視角出發,探討我們面對電子商務,在稅務、稅收政策上所要應對的挑戰,以及相應的可以采用的對策。
電子商務定義:
探討問題首先應該明確定義,對于電子商務的內涵,國際上沒有統一的定義,我國經濟學界也沒有就此達成一致的觀點。有觀點認為,電子商務就是利用因特網,從尋找客戶開始,一直至洽談、訂貨、在線收付款、開據電子發票以及電子報關、電子納稅等通過因特網完成的商務系統。也有人認為,電子商務(ElectronicCommerce)是指在因特網上進行的商務活動,即利用互聯網技術而形成的新的商業交易模式,其主要功能不僅包括網上電子廣告、定貨、付款、貨物和服務遞交等電子交易內容,而且包括市場調查分析、財務核算、生產調度、物資調配等電子商業內容。筆者認為上述定義都停留在表層上,沒有真正揭示概念的內涵。作為一個較新的經濟學范疇,電子商務至少有以下內涵:(1)它是使用互聯網來做廣告和出售有形產品;(2)它是使用電子媒介提供服務;(3)它是把信息轉化為數據模式,并對數字產品加以傳遞。
如前簡要說明,電子商務的具體形式可歸納為三種:第一,電子商務作為遠程銷售有形產品的方式。即互聯網作為有形產品的交易場所而存在,互聯網上實現的僅僅是查看商品目錄、發出訂單等,有形產品的配送仍通過傳統的運輸渠道進行。第二,電子商務作為遠程提供服務的方式。即使用電子媒介從遙遠的地方提供服務,包括通過電話、傳真、因特網技術提供信息服務。第三,通過電子商務銷售數字產品。即將圖表(靜態和影像的)、文本或聲音轉化為數字形式,對同樣信息的數字版本加以傳送或銷售純數字產品(如電腦程序)等。[1]
電子商務給財政稅收帶來的沖擊
按常理,電子商務僅僅是商務交易手段多元化的一種表現,并沒有脫離貿易的實質。也就是說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和交易額的急劇上升,理應大幅度的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然而實際情況如何呢?政府的財政收入非但沒有上升,反而大幅度減少。究其原因不外有二:其一,由于很多公司、企業等開始大量轉向通過電子商務進行交易,使得傳統貿易方式的交易數量銳減,自然就波及到現行稅收,造成了損失;其二,立法上的“真空”地帶。我們知道,法律本身就一定是滯后于社會發展的,只有通過不斷的調整,來彌補其滯后性。但是電子商務作為新生事物,不僅發展迅速,而且來勢兇猛,大有鋪天蓋地之勢,將我們的立法機關搞的措手不及,我們不得不承認,電子商務的發展的確是超過了我們的預期。這就使得“稅務部門還來不及全面研究制定相應對策,造成網絡空間上的征稅盲區,本來應該征收的關稅、消費稅、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等稅收大量流失。例如:美國函購公司一個公司搬遷到Internet上之后,政府就損失了約30億美元的稅收。美國國內稅務署署長瑪格麗特??米爾納,在1996年12月舉行的國際稅收第九屆年會上,對無約束的電子商務可能導致的全球性政府收入的流失表示出了擔心?!盵2]
隨著網絡貿易規模的快速擴大,網上稅收問題逐漸暴露出來,人們對網上納稅問題也逐漸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并形成截然不同的兩種觀點,提出了完全相反的方案。
一是網上貿易就要交比特稅,網上的消費行為、服務貿易、電子商務使許多企業和個人逃避了應盡的納稅義務。一個高稅率國家的消費者只要付出很少的上網費便可從另一個低稅率國家購買到比本國便宜得多的商品。Internet的電子貿易的特殊之處僅僅在于它是一種數字化貨物和服務的貿易,它沒有也不可能改變交易的本質。對政府來說,本質上的交易行為都是應該納稅的。另外,Internet上聚集了大量蘊涵知識產權的知識產品,它們需要各國政府和國際法規的保護,而網上貿易對來自世界各地的信息資源的享用幾乎是無償的,因此,政府對其征稅無可非議。
二是網絡暫不征稅,面對網絡貿易的發展,當務之急是如何加強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為網絡貿易和電子商務拓展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所以現在對網絡貿易征稅顯然為時尚早。此外,目前不能對網絡貿易征稅也有技術上的原因。網絡貿易由于缺乏明確、清晰的地理路線(而這種地理路線正是傳統有形貿易的重要特征),網上交易很難確定買方、賣方和交易地點,盡管可以對通過Internet訂貨而最終由水路、陸路或空運完成交易的貨物征稅,但卻很難對通過網絡實現交易全過程的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收稅。[3]
應該說,上述兩個觀點也是旗幟比較鮮明主張,比較極端一些。(在**文章中,)我國財稅法學領域也有作者提出比較中性的主張,認為應該堅持1.稅收中性原則,2.財政收入原則,3.盡量利用既有稅收規定原則,4.堅持國家稅收的原則。[4]
我個人以為,從目前我國網絡中電子商務的交易現狀,稅務部門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加強對網絡征稅,尤其是對電子商務征稅。當然,因為我們立法上的不甚完善,應該以引導、規制為主,奉行一個相對中庸一點的政策。上文提到的第三種觀點還是相對符合目前的國情的。管是必須的,因為如果置之不理,必然會使國家、企業的資源向電子商務大量轉移,原因在前文中已做表述。造成國家稅收的減少。加之“放權容易,回收權利難”,有朝一日,當政府發現電子商務已經到了嚴重危及政府財政收入,不治理不行的時候,會發現口子開的太大,想收時,于民心,于企業心,甚至于在國際交易中的信度都會大打折扣。所以,我們是要管,但是可以采
用比較柔軟一些的調整手段。畢竟從我國的稅收實踐來看,和西方發達法治國家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相對西方而言,在網絡的安全性、網絡的專業性、系統性上也還不可同日而語。
下面我將就我個人對于財稅法的理解,給出一些建議。
前提是要把握好“度”,正如新制度經濟學的代表人物諾思所說“國家既是人為促進經濟增長的原因,也是人為導致經濟衰退的原因?!?/p>
首先,“無法則不立”要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商務法》,《電子商務稅收管理法》,《電子簽名登記管理辦法》,并修改增加我國傳統財稅法中的相關法條。
其次,堅持稅收中性的原則,既要有利于促進電子商務交易的健康發展,又要能確保政府實施正常的課稅行為;既要學習借鑒各國先進的研究成果和有效的做法,又要考慮到我國電子商務交易的發展現狀和我國稅收征管水平。
第三,針對電子商務本身交易形式的多元化,細化不同交易方式獨立管理方式,應該針對其各自的特點,不一定在統一的模式下管理。
第四,強化稅收的管轄權,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政府財政資金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十分尖銳,客觀上還存在著大量稅收流失和財政收支缺口,我們絕不能放棄來源稅收管轄權。
第五,借鑒國際電子稅收經驗,加強國際交流與協作。同時應注意與國際稅收體系的順暢接軌。
第六,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傳統的會計、審計的工作方式和內容應該做重大的調整。會計:網絡會計表現出實時性、多元性、集成性、簡捷性、動態性、開放性、智能性技術特征。審計:應構建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特有的審計理論和模式。審計要確保企業戰略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方便性和完整性。
「注釋
[1]呂建鎖,論電子商務與稅制改革
[2]參考(人大全文數據庫經濟類2003年)李冰/王洛忠:《淺論電子商務環境下的若干稅收原則》,載《行政與法》(吉林省行政學院學報200306.
[3]張楚:《電子商務法》[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4]周忠海:《電子商務法導論》[M],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參考資料
[1]婁策群、王偉軍:《電子商務政策法規導論》[M],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2]覃征、李順東:《電子商務概論》[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3]楊堅爭、高富平、方有明:《電子商務法教程》[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關鍵詞:循環經濟;財稅政策;可持續發展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茖W發展觀的提出,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指導思想的新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當前,加快循環經濟發展,正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一、循環經濟的內涵
所謂循環經濟,就是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把傳統的、依賴資源凈消耗線性增加的發展,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循環經濟的核心是“3R原則”,即減量化(Reduce)———減量化屬于輸入端方法,旨在減少生產和消費過程的物質量,從源頭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則屬于過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利用效率,要求產品和包裝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減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環(Recycle)———再循環原則屬于輸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變成再生資源[1].上述三個原則在控制自然資源投入到經濟活動,減少廢物產生的基礎上,加強產品的多次和反復使用,只有在避免產生和回收利用都無法實行時,才允許將廢物進行最終的環境無害化處理。
可見,循環經濟倡導的是一種建立在以物質不斷循環利用為基礎的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和經濟活動規范及行為準則。它通過從“自然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整體社會循環,完成物質的反復循環流動的閉環運動過程,使得在整個經濟系統及生產、消費過程中基本上不產生或者很少產生廢棄物,其特征是自然資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廢棄物的低排放,從而根本上消解長期以來環境與發展之間的尖銳沖突。
二、循環經濟是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2]
1、循環經濟是解決我國人口、資源、環境問題的最佳選擇
我國是發展中大國,存在著人口眾多、資源短缺與環境惡化的態勢。目前,我國的人均資源擁有量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費現象。由于生產中能源等資源利用率低,造成廢棄物的大量排放。循環經濟體現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在解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之間的矛盾中將產生重要的作用與深遠影響。
2、循環經濟是轉變傳統經濟發展方式的現實途徑
我國傳統經濟是一種由“資源———產品———污染排放”所構成的物質單向流程的經濟,這種經濟發展方式以資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為特征來帶動經濟高增長。目前我國既沒有發達國家工業化時的廉價資源和環境容量,也經不起傳統發展方式帶來的資源過度消耗和環境污染。循環經濟要求把經濟活動組織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廢物產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發展循環經濟能夠減少經濟增長對資源稀缺的壓力,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
3、循環經濟是清潔生產和生態工業的進一步拓展
源頭預防和全過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為世界各國環境與發展政策的主流。清潔生產在企業生產過程的實施以及各企業間工業生態鏈上的良性循環,不僅節約了資源,減少了生產中的廢棄物,而且使這種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的理念擴大到消費領域。于是清潔生產從生產領域拓展到消費領域,從企業內部走向企業群之間再走向社會,形成循環經濟。循環經濟從發展國民經濟的高度和廣度將環境保護引入經濟運行機制。
4、循環經濟是經濟全球化和環境全球化的客觀要求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貿易與環境的關系日益密切,環境因素已經成為影響發展中國家自由貿易的重要障礙。由于我國經濟整體環保水平較低,在外貿領域將面臨越來越大的環境壓力,一些工業產品和農產品由于在生產、包裝、使用等環節的環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發達國家綠色貿易壁壘的限制;隨著貿易自由化的發展,污染產業、有害物質和外來物種入侵將對我國國家環境安全也構成了威脅。因此,要增強我國的環境競爭力,實現我國貿易與環境的協調發展,也要求發展循環經濟。
5、循環經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僅要實現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時要實現生態文明。發達國家工業化的歷史和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歷程表明,我國如果繼續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傳統工業化道路,不僅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生態文明的目標無法實現,而且由于經濟建設的資源環境基礎的制約,物質文明的目標也難以實現。循環經濟作為一種與環境和諧的經濟發展模式,能夠滿足新型工業化道路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的“共贏”,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三、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
循環經濟是集經濟、技術、社會于一體的系統工程,其啟動和推廣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財稅政策是比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場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場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資源的效能。通過財稅政策來鼓勵對環境有建設意義的活動,阻止對環境有破壞性的活動,就能把經濟引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可以從財政支出政策和稅收政策兩方面來分析。
1、財政支出政策
財政支出按經濟性質分類,可分為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購買性支出又可分為投資性支出和消費性支出。
為了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購買性支出的投資性支出方面,我國政府應增加投入,促進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配套公共設施建設,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鋪設、綠色園林城市建設、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設施建設的承建企業經濟負擔較重,所以政府通過投資性的支出,既可以為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同時也可以調動企業建設循環經濟的積極性。此外,對污染治理、廢舊物品回收處理和再利用技術的研究與開發等公用性事業,政府也應加大投入力度。在購買性支出的消費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關的采購政策來促使市場鼓勵再循環利用。如1993年克林頓政府了一項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機構采購的所有紙張到1995年必須含有20%或更多用過的廢紙,2000年時又增加到25%.這一做法給再生紙提供了日益興旺的市場,將再生紙由經濟上的一種債務變成了一種資產。而在我國除紙張外,家用電器、建筑材料中的鋼鐵,鋁制飲料罐等的再循環利用率,均處于較低水平。因此,借鑒國際經驗,我國政府可通過政府的綠色購買行為,優先采購具有綠色標志的、通過ISO14000體系認證的、非一次性的、包裝簡化的、用標準化配件生產的產品,以此影響消費者消費方向和企業的生產方向,從而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3].
在轉移性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財政補貼。目前,許多發達國家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都通過財政補貼對于相關企業予以支持。如美國國家環保局從1978年開始對設置資源回收系統的企業提供財政補貼,根據不同的情況,補貼量為10%-90%;德國對于興建環保設施也給予財政補貼,其補貼數額相當于投資費用的一個百分點,對建造節能設施所耗費用,按其費用的25%給予補貼;日本政府在《廢棄物處理與清潔法》中規定,修建廢棄物處理設施要從國庫中提供部分財政補貼等[4].而目前我國對于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與治污的企業財政補貼僅限于少數幾項間接補貼,如利潤不上繳、減免稅收、先征后返等,這對相關企業的鼓勵與支持效果甚微。而對于構建循環經濟系統,需要經常性的直接財政補貼的支持。因此,可以考慮給開展循環經濟的企業以照顧,例如采取物價補貼、企業虧損補貼、財政貼息、稅前還貸等。此外,我國還應借鑒國際經驗,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機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制度。從而大幅度地調動企業進行循環經濟建設的積極性。
2、稅收政策
(1)調整現行稅制。首先,要改革現行的資源稅。一是擴大征稅范圍。對非再生性、稀缺性資源課稅,這無論對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還是保護生態環境均具有重大意義。但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只對部分礦產品和鹽進行征收,征稅范圍狹窄,這不利于其發揮應有的作用。為了解決我國目前日益突出的缺水問題以及防止生態破壞行為,水資源、森林資源和草場資源也應盡快被納入到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待條件成熟后,再對其他資源課征資源稅,并逐步提高稅率。二是實行累進課征制。相對于其他稅種而言,資源稅還具有特殊性,即為了保護有限的資源,針對濫用資源的企業進行的懲罰性稅收,因此對資源稅的征收應采取累進制方式。也就是將資源的使用量劃分檔次,不同的檔次使用不同的稅率,稅率逐級跳躍式增加。這樣,對于需要大量自然資源輸入的企業,較高的資源稅率將成為企業的負擔,從而迫使企業上馬環保工程,轉產停產,提高產品價格,加大環保型產品的研發。
其次,開征一些新稅種。一是征收新鮮材料稅。為了減少原生材料的使用,美國越來越多的州開始征收新鮮材料稅,借鑒其經驗,我國也可嘗試開征新鮮材料稅,從而促使人們少用原生材料。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燒稅。這種稅在美國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最早征收,也得到法國和英國的呼應。垃圾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點,收取填埋稅使這條最便宜的垃圾處理途徑的成本增加,因而可以使減量和再生利用資源顯示出吸引力。此外,還應分期分批的開征大氣污染稅、污染源稅、噪音稅、垃圾填埋稅、生態補償稅等一系列專項新稅種,對不同地區、部門及污染程度不同的企業實行差別稅率。同時加強征收管理,稅款實行專項管理,用于環保建設事業。
(2)加大稅收優惠政策。為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政策層面上,應使循環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有利可圖,使企業和個人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外部效益內部化。因此,借鑒國際經驗,對實施循環經濟的企業、項目,應給予各種稅收優惠。具體來講,近期可考慮從以下方面進行完善:一是調整高耗能產品進出口稅收政策。在進口稅方面,降低高耗能產品進口關稅,對相關進口企業給予所得稅減免等稅收優惠,對導致高能耗的儀器、設備、技術的進口提高進口關稅與進口環節增值稅。二是調整有利于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稅收政策。加大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術研發費用的稅前扣除比例;對生產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設備的企業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可以實行加速折舊法記提折舊;對購置相關設備,可以在一定額度內實行投資抵免企業當年新增所得稅稅收優惠;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企業減免所得稅;對生產在《資源綜合利用》范圍內的廢棄再生資源產品的企業予以免征相關所得稅。三是制定鼓勵低油耗、小排量車輛的稅收政策。低油耗、小排量車輛作為一種節能環保產品,要經過設計———生產———銷售———消費———報廢的產品生命流程。對其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可以考慮從這一產品生命流程各環節采取不同措施:在產品開發設計階段,對企業與技術提供商實行稅收減免或補貼,對節能生產設備實行加速折舊政策;對產品生產企業降低所得稅稅率;對流通企業實施增值稅減免;對消費者免收此類商品消費稅,降低此類商品燃料稅稅率;對專門回收此類商品的企業,在其營業之初,減免所得稅。
[參考文獻]
[1]王成新,李昌峰循環經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時代抉擇[J]理論學刊,2003,(1):19-22
[2]周玉梅構建循環經濟模式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J]當代經濟研究,2004,(2):37-39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國家的宏觀經濟狀況,特別是與經濟的起伏波動有著緊密的內在關聯,更受到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諸多經濟政策變量的直接影響。正因如此,但凡關注資本市場的人,沒有不關心國家經濟政策的變動和走勢的。其中又尤以對財稅政策與貨幣政策的關注為最。從我國當前的現實情況看,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財稅政策選擇,似需著重考慮和解決如下的幾個突出問題:
一、關于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政策的調整問題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市場不僅具有企業融資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而且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也有積極作用與重要影響。
在當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份結構中,由于強調上市公司以國有企業為主,國有股必須占控股地位,同時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還作出了禁止國有股上市流通的規定。不僅如此,在股份中還設置了法人股,其中有屬于發起人的法人股和募集的法人股,也不準上市流通(只有少數法人股在CTAQ系統和NET系統流通)。此外,又設置了內部職工股(事實上是給職工的一種福利性安排),上市三年內也不許流通。這樣,如果不考慮B股的情況,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內,能在市場上流通的就只是向公眾募集的那一部分。根據證監會的資料,1998年全國上市公司的總股份中可流通的股份(包括A股、B股和H股)僅占34.11%。這種股份結構,特別是國有股、法人股和職工內部股的長期不流通,不僅使這幾種股票與公眾募集股處于同股不同價(前者按票面價或原始價,后者按市場價)的非公平狀態,而且60%以上的股份不流通,也使證券市場特有的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資源(資產)重組功能嚴重受損,還使國家因國有股、法人股的不上市而付出了巨大代價。
因此,無論是從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促進企業經營機制轉換,解決國有企業資金困難,還是從有利于資源優化配置、產權流動和資產重組等角度來看,配合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逐步改變國有股、法人股乃至職工內部股的僵化不流通局面,都是我國改革和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政策轉變的一項重要內容。
特別是在今年8月8日中國證監會下發了《關于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準許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公司、上市公司投資證券二級市場的股票以后,這個問題就顯得更為突出,也更不合時宜了。
二、關于財政性融資政策問題
國家的財政性、政策性融資,是一個牽延性強、牽涉面較廣的大問題,許多方面都與資本市場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聯。就我國當前的現實情況看,以下幾個問題的研究解決,顯得尤為突出:
──政策性銀行的融資政策有待改革和改進。就當前情況看,我國的政策性銀行主要是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進出口銀行。他們分別承擔著具體的社會目標,不實行公司化體制而實行完全的國家所有、國家經營,是真正的國有金融機構。然而,由于受制于國家的財政困難,財政撥付的資本金嚴重不足,主要依靠向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來籌措資金,籌資成本較高,故而嚴重影響了其政策的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拖了商業銀行市場化的后腿。有鑒于此,可考慮讓國有政策性金融機構直接介入資本市場,以國家信用為后盾,通過市場化的渠道籌措資金。這樣做,一則可降低籌資成本;二則可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三則也可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
──發行專項建設國債。一方面可減輕國家財政的債務壓力,提高投資效果,同時可收到更好更大的政策擴張效應。所謂專項建設國債,簡而言之,就是將此類國債的發行,以及項目投資、項目經營和還本付息等活動,建立在運用這些國債所形成的資產及其收益上,并最終以(國有)資產轉讓和經營收益,作為還本付息的財產基礎和資金來源。這種做法,能收到刺激經濟、減少財政債務負擔、提高投資的資本化(資本金)程度、增加國有資產比重和控制力、優化經濟和產業產品結構等多重功效。事實上,除了某些所謂“純公共產品”之外,現有的許多財政性投資對象(如公路、鐵路、機場等),都可考慮和試行這種籌投資形式。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就發行了大量的轉向建設國債,用于滿足某些公共事業、公共工程和大型項目的貸款需要,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適時調整國債的發行范圍和發行對象。考慮到銀行較大的存貸差規模,我國近兩年的國債發行都是以商業銀行為主要發行對象。今后似應部分地轉向城鄉居民。這樣做,一則可加大啟動社會資金的力度;再則,對于那些具有投資意愿的居民群體來說,也不會產生對其消費的“排擠效應”。
三、關于充分發揮政府在風險投資中的積極作用問題
風險投資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在具有高風險和高利潤同時,并存著不確定性。從經濟發達國家的情況來看,風險投資的發展如無政府的參與和積極推動是不行的。其中包括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法規保障,政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財稅政策等的制定與引導,對產、學、研相結合,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相匹配的組織與推動,以及政府除了在基礎研究階段給予財政資金的大力支持以外,還往往需要通過設立“孵化器”和政府采購等方式來支持新技術的研究開發,為風險投資提供充分的選擇余地。此外,市場環境、資本市場和中介組織則是風險資本運作的必要條件。可見,風險投資既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健全有直接關系,又與政府的相關經濟政策,特別是與財稅政策有著緊密關聯,而且也是發展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領域或重要方面。
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風險投資通常是從不同的投資者那里獲得資金,并將這些資金投入新興企業。風險投資基金一般都以股權的方式投資到眾多的高科技企業,通常是參股于企業,而不對企業實行控股,投資額一般占公司股份的15—20%,待項目成功,企業獲利增加后再將投資收回。風險資本獲利一般通過這樣四種辦法:一是低價獲得公司的股票作為報償,如果新創企業成功上市,這些股票就會大幅增值,風險投資家就能獲得巨大的投資回報;二是目標企業未上市,通過協議的方式被另外的企業收購兼并,并從這種兼并中獲利;三是風險基金本身的上市與回贖;四是對基金股份的回購。由此可見,這些活動本身就既以完善的資本市場為依托,又是促進資本市場發展,擴大資本市場空間或容量的一個重要方面。
近年來,這種投資方式在美國等西方國家中十分盛行。風險投資幫助很多新創網絡公司通過經營上的難關,并成功地發行原始股。在美國,今年第2季度,僅新創網絡企業就獲得38億美元投資,而投入科技企業的風險資本高達60億美元,占所有風險投資金額的90%。在我國,隨著科技進步步伐的日漸加快,特別是高科技產業的蓬勃生長,作為高科技產業化推進器的風險投資的發展,以及它對資本市場的意義,也將越來越為世人和投資者所關注與青睞。
四、關于促進資本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稅制與稅政問題
這方面涉及到的問題很多,不可能在此一一列舉。如就其中的突出問題來看,以下兩點似應首先予以重視和研究解決:
──盡快研究解決股份制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所得稅名義稅率統一,但實際稅率卻雜亂無序的問題。據粗略統計,在我國當前的數百家上市公司
循環經濟作為一種新興的經濟發展模式,在發展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多種多樣的矛盾和困難,目前正在實行的財稅政策雖然在排污治污、合理運用資源和獎勵優秀企業等的方面產生了一定的正面作用。但是,在發展循環經濟的專項政策中支持力度還是不夠全面。具體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循環經濟的界定政策不明確
循環經濟的發展對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具有重要的推進作用,政府部門出臺的政策對循環經濟給予了巨大的扶持力度和優惠力度。但是,對于循環經濟的界定并沒有一個清晰明確的政策能給予區分,這就導致許多企業打著循環經濟的幌子來騙取政府部門的優惠。這就會使許多不法企業謀取到高額利潤,從而擴大生產力度,這與可持續發展戰略是相悖的。而那些真正的循環經濟企業卻會因此得不到應有的扶持和獎勵。此消彼長,會對循環經濟的發展十分不利。循環經濟這種發展模式的區分在國外已經有了大體的模式,而國內信息交流的局限也是對循環經濟界定不明確的一大原因。
(二)循環經濟企業稅務依舊較高
發展循環經濟是能夠造福子孫后代的經濟發展模式,政府必須拿出誠心,且加大力度扶持。但是,目前的現狀是循環經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還需要繳納高額的稅款,導致循環經濟企業在資源循環利用、資源充分利用等方面發展創新上不夠全面充分,技術資金的投入就會減缺。同時,技術的發展也會變慢。而發展循環經濟已經取得一定成效的國家就會大力減免循環經濟企業的稅收,乃至不征稅。用這種方式來加大對循環經濟企業的創新投入。但是,我國政府對資源與環境的投入過少問題由來已久,日本對環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已經達到了國民GDP的4%,而我國的投入僅僅占國民GDP的1.5%。從中不難看出,我國政府對發展循環經濟并不是十分重視,想要達到“治大于污”的水平還有很大的差距。
(三)企業稅務優惠針對性較差
在循環經濟的發展中會衍生出許多種類的循環經濟,包括水循環和其他資源循環等。這些多種形式的循環經濟會有著各自的特點。但是,現行的循環經濟稅務優惠政策缺乏足夠的循環經濟種類的針對性。比如,適合水循環經濟的的稅務優惠政策對其他種類循環經濟不盡合適。這就會導致大量的資源流失和循環經濟發展緩慢。
(四)政府綠色采購不合理
雖然我國對政府的采購問題已經進行了多次研究,也已經產生了很明顯的成效。但是,至今還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正在制約著經濟的發展。首先,政府采購的規模較小,并且與發達國家一比就會發現,我國的政府采購支出遠遠低于其他發達國家,所占比重太低。其次,所采購的綠色產品缺乏明確的認證制度,有很多不符合綠色產品的商品魚目混珠進入采購的范圍。另外,政府的綠色采購行動沒有真正的起到帶動優秀企業發展的作用,監督機制不夠完善。
(五)對循環經濟的激勵政策是短板
這一問題的存在方式主要是兩方面,首先,對循環經濟的激勵方式的缺乏。目前,我們國家發展的循環經濟企業都面臨著制約多而激勵少的窘境。另外,對循環經濟僅有的激勵機制力度不大。這就是政府財政投入的缺乏,對循環經濟企業的優惠力度不大,導致循環經濟發展緩慢。
二、循環經濟發展的財政措施
(一)加大政府財政補貼
任何一個新生事物的成長都需要來自多方面的力量的維護和扶持,循環經濟的發展也一樣。國外在這一點就做得很好,每年對新興經濟的發展投入就占了當年政府財政支出的8%~10%。我國的環保事業起步較其他國家晚,更應該加大財政投入。我國也應多向發達國家學習優秀之處,為推進我國的可持續發展事業的研究和發展,應加大對循環經濟的專項資金投入。
(二)設立優惠貸款
國外對循環經濟的企業不僅僅會加大政府的財政投入,還會對許多企業提供優惠的貸款政策,不僅貸款金額多于其他企業,貸款的利息還會比其他企業少許多。用這種方式來扶持循環經濟的發展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效。循環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的經濟發展模式,不僅場地要求較高,對科技的要求也很高。因此,投資多,獲利周期長是其一大弊病,資金就成為了制約其發展的一大因素。所以,我國應建立專項資金,為其提供優惠貸款,扶持其成長。
(三)政府采購的帶頭作用
在社會的發展過程中,政府的采購行動勢不可避免的。但是,在發展循環經濟的大環境下,政府應起到帶頭作用。積極采購綠色產品,對不合格的“偽”綠色產品堅決抵制。同時完善綠色產品的界定機制,讓好的產品受益,讓不好的產品進行改進。
三、循環經濟發展的稅收措施
(一)改進多種資源的稅收
我國資源數量豐富,但是我國的人口基數也眾多,平均到每一個人頭上就顯得捉襟見肘了。因此,發展循環經濟的稅收政策首先要在資源上下功夫。自然資源有可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所以,政府需要調整資源稅款,調高不可再生資源的稅款,同時相應降低可再生資源稅款。對企業的資源使用形成一種正確的導向,使其多多使用可再生資源。
(二)把企業的排污費變為排污稅
在企業的生產過程中,排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排污費的征收難免會有些不法企業鉆空子,不按規定排污。因此,在筆者看來將排污費改為排污稅是一個正確的決定。這樣使得企業自己產生排污的意識,可以刺激企業改進自己的排污系統和生產結構。這對一些落后企業的產業優化也會產生積極的作用。
(三)定點征收垃圾稅
伴隨著生產水平的提升,城鎮的垃圾問題日漸突出,這給循環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困擾。早些年愛爾蘭就開始征收垃圾稅來減輕城市的負擔。由此,我國也可以嘗試征收垃圾稅,使得居民能自覺分類處理垃圾,為循環經濟的發展做出貢獻。
四、結語
[關鍵詞]循環經濟;財稅政策;可持續發展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茖W發展觀的提出,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指導思想的新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當前,加快循環經濟發展,正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一、循環經濟的內涵
所謂循環經濟,就是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把傳統的、依賴資源凈消耗線性增加的發展,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循環經濟的核心是“3R原則”,即減量化(Reduce)———減量化屬于輸入端方法,旨在減少生產和消費過程的物質量,從源頭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則屬于過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利用效率,要求產品和包裝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減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環(Recycle)———再循環原則屬于輸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變成再生資源[1].上述三個原則在控制自然資源投入到經濟活動,減少廢物產生的基礎上,加強產品的多次和反復使用,只有在避免產生和回收利用都無法實行時,才允許將廢物進行最終的環境無害化處理。
可見,循環經濟倡導的是一種建立在以物質不斷循環利用為基礎的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和經濟活動規范及行為準則。它通過從“自然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整體社會循環,完成物質的反復循環流動的閉環運動過程,使得在整個經濟系統及生產、消費過程中基本上不產生或者很少產生廢棄物,其特征是自然資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廢棄物的低排放,從而根本上消解長期以來環境與發展之間的尖銳沖突。
二、循環經濟是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2]
1、循環經濟是解決我國人口、資源、環境問題的最佳選擇
我國是發展中大國,存在著人口眾多、資源短缺與環境惡化的態勢。目前,我國的人均資源擁有量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費現象。由于生產中能源等資源利用率低,造成廢棄物的大量排放。循環經濟體現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在解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之間的矛盾中將產生重要的作用與深遠影響。
2、循環經濟是轉變傳統經濟發展方式的現實途徑
我國傳統經濟是一種由“資源———產品———污染排放”所構成的物質單向流程的經濟,這種經濟發展方式以資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為特征來帶動經濟高增長。目前我國既沒有發達國家工業化時的廉價資源和環境容量,也經不起傳統發展方式帶來的資源過度消耗和環境污染。循環經濟要求把經濟活動組織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廢物產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發展循環經濟能夠減少經濟增長對資源稀缺的壓力,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
3、循環經濟是清潔生產和生態工業的進一步拓展
源頭預防和全過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為世界各國環境與發展政策的主流。清潔生產在企業生產過程的實施以及各企業間工業生態鏈上的良性循環,不僅節約了資源,減少了生產中的廢棄物,而且使這種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的理念擴大到消費領域。于是清潔生產從生產領域拓展到消費領域,從企業內部走向企業群之間再走向社會,形成循環經濟。循環經濟從發展國民經濟的高度和廣度將環境保護引入經濟運行機制。
4、循環經濟是經濟全球化和環境全球化的客觀要求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貿易與環境的關系日益密切,環境因素已經成為影響發展中國家自由貿易的重要障礙。由于我國經濟整體環保水平較低,在外貿領域將面臨越來越大的環境壓力,一些工業產品和農產品由于在生產、包裝、使用等環節的環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發達國家綠色貿易壁壘的限制;隨著貿易自由化的發展,污染產業、有害物質和外來物種入侵將對我國國家環境安全也構成了威脅。因此,要增強我國的環境競爭力,實現我國貿易與環境的協調發展,也要求發展循環經濟。
5、循環經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僅要實現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時要實現生態文明。發達國家工業化的歷史和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歷程表明,我國如果繼續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傳統工業化道路,不僅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生態文明的目標無法實現,而且由于經濟建設的資源環境基礎的制約,物質文明的目標也難以實現。循環經濟作為一種與環境和諧的經濟發展模式,能夠滿足新型工業化道路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的“共贏”,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
三、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
循環經濟是集經濟、技術、社會于一體的系統工程,其啟動和推廣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財稅政策是比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場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場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資源的效能。通過財稅政策來鼓勵對環境有建設意義的活動,阻止對環境有破壞性的活動,就能把經濟引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可以從財政支出政策和稅收政策兩方面來分析。
1、財政支出政策
財政支出按經濟性質分類,可分為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購買性支出又可分為投資性支出和消費性支出。
為了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購買性支出的投資性支出方面,我國政府應增加投入,促進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配套公共設施建設,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鋪設、綠色園林城市建設、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設施建設的承建企業經濟負擔較重,所以政府通過投資性的支出,既可以為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同時也可以調動企業建設循環經濟的積極性。此外,對污染治理、廢舊物品回收處理和再利用技術的研究與開發等公用性事業,政府也應加大投入力度。在購買性支出的消費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關的采購政策來促使市場鼓勵再循環利用。如1993年克林頓政府了一項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機構采購的所有紙張到1995年必須含有20%或更多用過的廢紙,2000年時又增加到25%.這一做法給再生紙提供了日益興旺的市場,將再生紙由經濟上的一種債務變成了一種資產。而在我國除紙張外,家用電器、建筑材料中的鋼鐵,鋁制飲料罐等的再循環利用率,均處于較低水平。因此,借鑒國際經驗,我國政府可通過政府的綠色購買行為,優先采購具有綠色標志的、通過ISO14000體系認證的、非一次性的、包裝簡化的、用標準化配件生產的產品,以此影響消費者消費方向和企業的生產方向,從而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3].
在轉移性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財政補貼。目前,許多發達國家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都通過財政補貼對于相關企業予以支持。如美國國家環保局從1978年開始對設置資源回收系統的企業提供財政補貼,根據不同的情況,補貼量為10%-90%;德國對于興建環保設施也給予財政補貼,其補貼數額相當于投資費用的一個百分點,對建造節能設施所耗費用,按其費用的25%給予補貼;日本政府在《廢棄物處理與清潔法》中規定,修建廢棄物處理設施要從國庫中提供部分財政補貼等[4].而目前我國對于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與治污的企業財政補貼僅限于少數幾項間接補貼,如利潤不上繳、減免稅收、先征后返等,這對相關企業的鼓勵與支持效果甚微。而對于構建循環經濟系統,需要經常性的直接財政補貼的支持。因此,可以考慮給開展循環經濟的企業以照顧,例如采取物價補貼、企業虧損補貼、財政貼息、稅前還貸等。此外,我國還應借鑒國際經驗,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機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制度。從而大幅度地調動企業進行循環經濟建設的積極性。
2、稅收政策
(1)調整現行稅制。首先,要改革現行的資源稅。一是擴大征稅范圍。對非再生性、稀缺性資源課稅,這無論對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還是保護生態環境均具有重大意義。但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只對部分礦產品和鹽進行征收,征稅范圍狹窄,這不利于其發揮應有的作用。為了解決我國目前日益突出的缺水問題以及防止生態破壞行為,水資源、森林資源和草場資源也應盡快被納入到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待條件成熟后,再對其他資源課征資源稅,并逐步提高稅率。二是實行累進課征制。相對于其他稅種而言,資源稅還具有特殊性,即為了保護有限的資源,針對濫用資源的企業進行的懲罰性稅收,因此對資源稅的征收應采取累進制方式。也就是將資源的使用量劃分檔次,不同的檔次使用不同的稅率,稅率逐級跳躍式增加。這樣,對于需要大量自然資源輸入的企業,較高的資源稅率將成為企業的負擔,從而迫使企業上馬環保工程,轉產停產,提高產品價格,加大環保型產品的研發。
其次,開征一些新稅種。一是征收新鮮材料稅。為了減少原生材料的使用,美國越來越多的州開始征收新鮮材料稅,借鑒其經驗,我國也可嘗試開征新鮮材料稅,從而促使人們少用原生材料。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燒稅。這種稅在美國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最早征收,也得到法國和英國的呼應。垃圾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點,收取填埋稅使這條最便宜的垃圾處理途徑的成本增加,因而可以使減量和再生利用資源顯示出吸引力。此外,還應分期分批的開征大氣污染稅、污染源稅、噪音稅、垃圾填埋稅、生態補償稅等一系列專項新稅種,對不同地區、部門及污染程度不同的企業實行差別稅率。同時加強征收管理,稅款實行專項管理,用于環保建設事業。
(2)加大稅收優惠政策。為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政策層面上,應使循環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有利可圖,使企業和個人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外部效益內部化。因此,借鑒國際經驗,對實施循環經濟的企業、項目,應給予各種稅收優惠。具體來講,近期可考慮從以下方面進行完善:一是調整高耗能產品進出口稅收政策。在進口稅方面,降低高耗能產品進口關稅,對相關進口企業給予所得稅減免等稅收優惠,對導致高能耗的儀器、設備、技術的進口提高進口關稅與進口環節增值稅。二是調整有利于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稅收政策。加大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術研發費用的稅前扣除比例;對生產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設備的企業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可以實行加速折舊法記提折舊;對購置相關設備,可以在一定額度內實行投資抵免企業當年新增所得稅稅收優惠;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企業減免所得稅;對生產在《資源綜合利用》范圍內的廢棄再生資源產品的企業予以免征相關所得稅。三是制定鼓勵低油耗、小排量車輛的稅收政策。低油耗、小排量車輛作為一種節能環保產品,要經過設計———生產———銷售———消費———報廢的產品生命流程。對其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可以考慮從這一產品生命流程各環節采取不同措施:在產品開發設計階段,對企業與技術提供商實行稅收減免或補貼,對節能生產設備實行加速折舊政策;對產品生產企業降低所得稅稅率;對流通企業實施增值稅減免;對消費者免收此類商品消費稅,降低此類商品燃料稅稅率;對專門回收此類商品的企業,在其營業之初,減免所得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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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玉梅構建循環經濟模式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J]當代經濟研究,2004,(2):37-39
摘要:西部地區經濟欠發達有其財稅政策因素:這主要包括地區財政支出總量不足、結構欠佳,經濟發展的財政基礎較為薄弱;東西部地區投資的原有財稅政策差異明顯,嚴重阻礙了資本的西流;缺乏強而有力的財政政策投融資體系與政策的支持等。要開發西部,財稅政策的調整與改進是關鍵,如:規范中央財政對西部財政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縱橫轉移支付力度;不斷改進西部地方財政預算管理模式,全面推行零基預算;逐步縮小東、西部地區投資的財稅優惠差距,公平投資的政策環境;著力構建西部開發所需的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與政策框架等。
關鍵詞:西部;財政轉移支付;稅收政策;政策性投融資
一、西部地區欠發達的財稅政策因素分析
1.地區財政支出總量不足、結構欠佳,經濟發展的財政基礎較為薄弱。
經濟決定財政,財政影響經濟。在現行分稅制不完善,特別是中央對地方財政的轉移支付制度亟待改進的情況下,西部地區低下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直接制約了其地方財政支出的快速增長;而低水平的地方財政支出,反過來又進一步影響其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
據資料分析,西北西南地區的人均財政支出在近二十年中與華東地區相比呈不斷下降趨勢,人均財政支出之比(華東地區:西北西南地區)已由1980年的1∶1.123下滑到1997年的1∶0.82。從兩大地區地方財政支出的結構狀況對比看,西部地區在基本建設、城市維護、文教科衛和其它各方面支出比例明顯偏低,而行政管理費及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比重則大大超過全國和東部地區。這種偏低的財政支出總量和不良的財政支出結構,一方面嚴重影響了西部地區的投資環境建設、人才培養、技術進步、公共設施的維護與建設,另一方面也非常清晰地表明西部財政目前更多地體現為吃飯財政。這與地區經濟起飛時所要求的財政支出總量和結構大相徑庭。眾所周知,按照馬斯格雷夫和羅斯托的支出增長理論,在經濟發展的起飛階段,公共投資在經濟總投資中所占比重一般都應較高,因為大量的社會基礎設施需要公共部門參與投資,這些公共投資通常被認為是促進經濟增長,使其進入經濟與社會發展中期階段的必要條件。
顯然,由于西部地區地方財政支出在總量與結構方面所表現出的種種不適應性,已使得地區硬件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投資硬環境得不到起碼的改善。僅從鐵路密度來看,每萬平方公里面積擁有的鐵路長度,全國平均為59.8公里,東部高達132公里,西部僅為25.2公里,西部鐵路的網間距離達727公里,遠遠超出了公路運輸的有效范圍,致使許多地區處于封閉狀態。
而為了解決財政支出方面的現實困難,西部各地只能依靠大幅度提高對企業征收非稅收入來彌補財政不足,從而使得企業的平均稅費負擔遠高于東部地區企業,嚴重影響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和地方經濟的振興。據調查,四川省1993-1996年企業平均稅收負擔為10.74%,非稅負擔為21.7%,稅費負擔合計為32.44%;西安市百戶企業調查,1993-1996年平均稅收負擔為12.91%,非稅負擔為26.39%,稅費負擔合計高達39.3%。而東南沿海的廣東省,1996年企業平均稅收負擔為7.61%,非稅負擔為15.22%,企業稅費負擔之和則為22.83%,盡管也較高,但與西部地區的企業相比,明顯要輕。事實上,由于西部地區資源型產業和國有經濟比重較大,1994年的新稅制改革,已使得其平均稅負的提高幅度均高于全國平均稅負提高幅度。
2.東西部地區投資的原有財稅政策差異明顯,嚴重阻礙了資本的西流。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區域經濟發展基本遵循均衡發展的政策。從第六個五年計劃(1981-1985年)首次列出“地區經濟發展計劃篇”,提出沿海地區、內陸地區、少數民族和不發達地區三種不同類型地區各自發展方針起,與“非均衡布局戰略”相配套,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以區域優惠為側重點的鼓勵外商投資的財稅優惠政策,形成了從“經濟特區—沿海經濟開發區—內陸一般地區”由低到高的梯級稅率(15%、24%、30%,經濟特區部分企業最低為10%)。盡管在有關跨國公司投資決策的決定因素的理論和經驗研究中,財稅優惠在影響外資的區位選擇中的作用是有限的,但當基本的決定因素對于一項盈利性投資具有充分的吸引力且東部的FDI地理條件比較優越時,從邊際角度來看,財稅優惠無疑會左右投資。事實上,特別優惠的財稅政策,在大幅度提高沿海地區的投資回報率的同時,也大幅度降低了在東部投資的政策與財務風險。相應降低了在西部投資的經濟可行性,進而促使外資、技術在區域乘數效應的作用下向東部地區快速聚集。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資金、人才、勞動力等生產要素逐漸也因收益差異而逐步東移,從而形成了《發展經濟學》中關于發展中國家因存在“地理上的二元經濟結構”差異而產生的“回波效應”。從某種意義上說,東部地區對外商投資企業所給予的“超國民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東部地區與非優惠的西部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不平衡。
聯合國有關投資地區優惠政策與經濟增長之關系的研究結果表明,優惠政策與經濟增長呈顯著相關(見表1)。
3.缺乏強而有力的財政政策投融資體系與政策的支持
所謂財政政策投融資,是財政為了強化宏觀調控功能,以信用為手段,直接或間接有償籌集資金和使用資金的活動。其本質是以政府為主體按照信用原則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分配所形成的特定的財政關系。由于其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的特殊作用,二次大戰以來,倍受一些后起的市場經濟國家如日本、韓國的重視。我國的政策性投融資,盡管建國之初就有,并經1979年以來的不斷改革,初步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的新格局。但由于投資的重點復又從中西部地區轉向沿海地區;建設項目的行政審批制度與多元化投資主體、多種資金來源之間存在矛盾;政策性投融資機構資本金嚴重不足;各投融資管理機構各自為政,缺乏統籌與協調;再加上資金使用的低效率、政策投融資體制定位的不合理和運行機制不健全;政府金融優惠形式單一等原因,政策性投融資(包括政府直接投融資和金融優惠,特別是金融優惠)在西部經濟發展中應有的開發、先導、引流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發揮,致使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嚴重缺位,西部地區的投資硬環境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二、促進西部開發的財稅政策的調整與改進
1.規范中央財政對西部財政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縱橫轉移支付力度。
要改善西部地區地方財政的困難狀況,擴大西部地區的公共投資規模,增加對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投入,集中力量建設一批關系西部全局,帶動作用較大的重要項目,為西部開發創造良好的條件,逐步加大轉移支付力度、規范轉移支付形式,增強轉移支付機制在均衡地區間財政經濟發展差距方面的功能,應是當務之急。眾所周知,美國落后的西部和南部地區之所以能在近幾十年中迅速崛起,縮小與發達的東北部和中北部地區的經濟差距,除了得益于美國政府60年代初制定各種法案,以法律形式確保促進后進地區的經濟開發外,聯邦政府財政的轉移支付功不可沒。僅1975年就有308.49億美元從東北部和中北部流入西南部。到1984年,在聯邦政府財政支出中,各地區所占比重分別為西部占22.6%,南部占34.5%,東北部占21.6%,中北部占21.3%。財政資金的大量傾斜大大支持了西部和南部地區的發展。我國地域遼闊,各地自然條件千差萬別。由于受歷史和現實的條件制約及國家區域經濟發展方針的影響,地區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地區財力差距甚大。據資料分析,我國1996年人均財政收入(扣除債務收入)近600元,人均財政收入最高的上海市為1976.6元,為貴州的14.2倍。從財力自給能力系數來看,上海為578%,北京為366%,為33%,貴州為40%。這表明我國地區間的財力差距大,涉及范圍廣,具備進行縱橫交叉轉移支付的條件和可能。我國目前中央對地方的《過渡期轉移支付辦法》在近幾年中雖有所修改,但在結構及其功能方面還存在較大問題,主要表現在:財政轉移支付規模確定不規范、數量不足,屬于補質的轉移支付種類過多,稅收返還政策使得轉移地區重點不突出,一般目的的財政轉移支付與專項財政轉移支付的分工和協調不夠,縱向轉移支付缺少橫向轉移支付方式的密切配合等。為確保政府轉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建議今后應運用立法手段確保轉移支付機制的嚴肅性、一貫性和連續性,按照方向性和透明度原則及多種措施綜合配套的原則,規范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發展橫向轉移支付。在現有基礎上,逐年縮減稅收返還的規模,逐年擴大中央對西部一般性轉移支付量,采用因素法科學核定,逐步提高西部居民可享受的基本社會福利或公共服務水平;根據各項基礎設施在西部開發中的重要性、規模大小、影響范圍等因素,科學確定中央財政直接負擔的專項轉移支付比例水平;積極探索經濟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的對口扶持形式,逐步形成縱向轉移支付為主,橫向轉移為輔?
2.改進西部地區地方財政預算管理模式,全面推行零基預算。
綜觀西部地區財政的現狀,一方面,由于其財力供給能力較低,財力規模過小,“吃飯財政”的特征較為明顯。加上現行財政體制下,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有限,且往往都是“戴帽”下達,地方財政的收支壓力較大。另一方面,我們同時也看到,財政“越位”問題也相當嚴重。一些很少具備行政管理職能的后勤服務部門被劃入了行政范圍,部分有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至今仍列入財政供給范圍。于是形成與西部地區財政困難相對應的行政事業單位編制“一脹再脹”,財政供養人員有增無減。由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市場經濟的發育程度較低,傳統的以財源建設為己任的聚財和理財方式,導致財政在市場領域的相關支出不斷上升,財政的基本職能難以有效實現。要逐步改變西部地區財政入不敷出、越位與缺位并存的不合理狀況,光依賴中央財政的支持是不現實的,必須同時做好地方預算管理的基礎工作,徹底摒棄管理基數法,逐步推行零基預算。西部地區的部分地方近年來試行了零基預算,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由于基礎管理工作沒做好等多方面的原因,效果不很明顯。從目前來看,推行零基預算的關鍵是要盡可能建立起一個較為完整、較為規范的零基預算信息體系,做好預算管理的基礎工作,如定員定額管理,在政府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的基礎上,嚴格確定單位人員編制。按照財政支出項目的輕重緩急,優化財政支出的結構。當然,零基預算只是預算編制的一種方法,其本身并不能對控制預算支出起決定性作用。要使零基預算能夠真正發揮預期的作用,我認為,關鍵是要堅持按《預算法》辦事,強化預算約束機制,建立健全支出監督體系;重視對預算內、外資金的統管;徹底改變重收入、輕支出管理的陳舊觀念;實行公共財政支出管理。
3.縮小東、西部地區投資的財稅優惠差距,公平投資的政策環境。
隨著對外開放的深入和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特別是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制定,原有的主要針對沿海地區的以地區傾斜為主、輔之以產業傾斜并交錯使用減低稅率、定期減免稅和再投資退稅等多種稅收優惠手段的涉外稅收優惠政策體系,已越來越不適應全方位、多層次對外開放局面的形成和發展的需要。調整地區傾斜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大產業傾斜的稅收優惠政策力度,已是大勢所趨。今后,為了配合西部大開發的進程,一方面,國家應在嚴格控制東西部地區之間稅收待遇差異擴大的基礎上,按照國稅發1999172號文件的指示精神,逐步把在東部沿海實施多年且行之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擴大到中西部地區實行,甚至可考慮建設與國際經濟接軌的通道或基地,輻射和帶動區域開放型經濟發展,如在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方面具有明顯優勢的廣西防城港開辟西部保稅區。另一方面,也可考慮逐步取消對內資企業的歧視性稅負政策,將內資企業的稅負減到外資企業的水平,特別是對東部地區來西部投資開發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以吸引來自西部地區外的各種資本為我所用,最大限度地擴大財稅優惠政策的引流效應。要借這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指導目錄鼓勵類項目投資審批權下放的契機,加快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項目審批程序與方式,改串聯式審批為并聯式審批,努力在西部的投資軟環境上做足文章。
4.著力構建西部開發所需的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與政策框架。
西部開發所需的投資環境和生態環境建設,需要大量的前期啟動資金。財政通過增加預算支出中基本建設項目的直接投資規模,顯然是不現實也不可能??v觀世界上其他市場經濟國家或區域經濟的起飛歷程,幾乎無一例外不借助集財政性與金融性于一身的政策性投融資。韓國在經濟起飛的“一五”計劃時期,財政投融資貸款占政府農林水利投資的25.8%,社會公共投資的53.2%;日本經濟進入高速增長后,為振興邊遠落后地區的發展,先后于1956年和1972年建立了北海道東北開發金融公庫和沖繩振興開發金融公庫;美國聯邦政府為支持落后地區的經濟發展,對在經濟開發區投資且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大約1/3的投資補助;荷蘭政府為鼓勵工商業擴散到蘭斯塔德(RandstadHolland)大城市區以外的地區,對在北部和南部地區擴建的企業提供10%-30%的獎勵金,而對新建企業提供15%-35%的獎勵金。英國政府則對落后地區實行多種形式的資本補貼。為鼓勵外商、國內企業和私人資本到西部欠發達地區投資設廠,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當前很有必要借鑒一些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鑒于我國現行的財政投融資還很不完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沒有跳出計劃經濟下財政投融資的基本套路,尚未形成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投融資體制與運行機制,積極探索新體制,運用新機制,拓寬融資渠道,著力重塑西部開發所需的財政投融資體系,構建所需之政策框架,無疑將極大推動西部大開發的進程。為此,一方面,國家要盡快理順財政與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信貸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三家政策性銀行的關系,建立資金委托、資金管理、資金運用三分離而又完全有償的投融資體系,通過編制集中統一的《政策性投融資計劃》來協調財政金融在西部開發中的地位與作用,必要時,甚至可考慮建立西部開發銀行為西部地區的開發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另一方面,要積極探索財政投融資的有效方式,充分發揮各種金融優惠如政府投資補助、補貼貸款、政府參股、優惠費率和政府保險等在西部開發中的積極引導作用,同時要注意政府實施的政策性投融資與民間金融的相互配合、補充,以期達到“四兩拔千斤”的引資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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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國家的宏觀經濟狀況,特別是與經濟的起伏波動有著緊密的內在關聯,更受到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諸多經濟政策變量的直接影響。正因如此,但凡關注資本市場的人,沒有不關心國家經濟政策的變動和走勢的。其中又尤以對財稅政策與貨幣政策的關注為最。從我國當前的現實情況看,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財稅政策選擇,似需著重考慮和解決如下的幾個突出問題:
一、關于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政策的調整問題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市場不僅具有企業融資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而且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也有積極作用與重要影響。
在當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份結構中,由于強調上市公司以國有企業為主,國有股必須占控股地位,同時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還作出了禁止國有股上市流通的規定。不僅如此,在股份中還設置了法人股,其中有屬于發起人的法人股和募集的法人股,也不準上市流通(只有少數法人股在CTAQ系統和NET系統流通)。此外,又設置了內部職工股(事實上是給職工的一種福利性安排),上市三年內也不許流通。這樣,如果不考慮B股的情況,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內,能在市場上流通的就只是向公眾募集的那一部分。根據證監會的資料,1998年全國上市公司的總股份中可流通的股份(包括A股、B股和H股)僅占34.11%.這種股份結構,特別是國有股、法人股和職工內部股的長期不流通,不僅使這幾種股票與公眾募集股處于同股不同價(前者按票面價或原始價,后者按市場價)的非公平狀態,而且60%以上的股份不流通,也使證券市場特有的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資源(資產)重組功能嚴重受損,還使國家因國有股、法人股的不上市而付出了巨大代價。
因此,無論是從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促進企業經營機制轉換,解決國有企業資金困難,還是從有利于資源優化配置、產權流動和資產重組等角度來看,配合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逐步改變國有股、法人股乃至職工內部股的僵化不流通局面,都是我國改革和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政策轉變的一項重要內容。
特別是在今年8月8日中國證監會下發了《關于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準許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公司、上市公司投資證券二級市場的股票以后,這個問題就顯得更為突出,也更不合時宜了。
二、關于財政性融資政策問題
國家的財政性、政策性融資,是一個牽延性強、牽涉面較廣的大問題,許多方面都與資本市場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聯。就我國當前的現實情況看,以下幾個問題的研究解決,顯得尤為突出:
──政策性銀行的融資政策有待改革和改進。就當前情況看,我國的政策性銀行主要是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國家進出口銀行。他們分別承擔著具體的社會目標,不實行公司化體制而實行完全的國家所有、國家經營,是真正的國有金融機構。然而,由于受制于國家的財政困難,財政撥付的資本金嚴重不足,主要依靠向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來籌措資金,籌資成本較高,故而嚴重影響了其政策的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拖了商業銀行市場化的后腿。有鑒于此,可考慮讓國有政策性金融機構直接介入資本市場,以國家信用為后盾,通過市場化的渠道籌措資金。這樣做,一則可降低籌資成本;二則可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三則也可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
──發行專項建設國債。一方面可減輕國家財政的債務壓力,提高投資效果,同時可收到更好更大的政策擴張效應。所謂專項建設國債,簡而言之,就是將此類國債的發行,以及項目投資、項目經營和還本付息等活動,建立在運用這些國債所形成的資產及其收益上,并最終以(國有)資產轉讓和經營收益,作為還本付息的財產基礎和資金來源。這種做法,能收到刺激經濟、減少財政債務負擔、提高投資的資本化(資本金)程度、增加國有資產比重和控制力、優化經濟和產業產品結構等多重功效。事實上,除了某些所謂“純公共產品”之外,現有的許多財政性投資對象(如公路、鐵路、機場等),都可考慮和試行這種籌投資形式。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就發行了大量的轉向建設國債,用于滿足某些公共事業、公共工程和大型項目的貸款需要,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適時調整國債的發行范圍和發行對象??紤]到銀行較大的存貸差規模,我國近兩年的國債發行都是以商業銀行為主要發行對象。今后似應部分地轉向城鄉居民。這樣做,一則可加大啟動社會資金的力度;再則,對于那些具有投資意愿的居民群體來說,也不會產生對其消費的“排擠效應”。
三、關于充分發揮政府在風險投資中的積極作用問題
風險投資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在具有高風險和高利潤同時,并存著不確定性。從經濟發達國家的情況來看,風險投資的發展如無政府的參與和積極推動是不行的。其中包括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法規保障,政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財稅政策等的制定與引導,對產、學、研相結合,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相匹配的組織與推動,以及政府除了在基礎研究階段給予財政資金的大力支持以外,還往往需要通過設立“孵化器”和政府采購等方式來支持新技術的研究開發,為風險投資提供充分的選擇余地。此外,市場環境、資本市場和中介組織則是風險資本運作的必要條件??梢姡L險投資既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健全有直接關系,又與政府的相關經濟政策,特別是與財稅政策有著緊密關聯,而且也是發展資本市場的一個重要領域或重要方面。
經濟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風險投資通常是從不同的投資者那里獲得資金,并將這些資金投入新興企業。風險投資基金一般都以股權的方式投資到眾多的高科技企業,通常是參股于企業,而不對企業實行控股,投資額一般占公司股份的15—20%,待項目成功,企業獲利增加后再將投資收回。風險資本獲利一般通過這樣四種辦法:一是低價獲得公司的股票作為報償,如果新創企業成功上市,這些股票就會大幅增值,風險投資家就能獲得巨大的投資回報;二是目標企業未上市,通過協議的方式被另外的企業收購兼并,并從這種兼并中獲利;三是風險基金本身的上市與回贖;四是對基金股份的回購。由此可見,這些活動本身就既以完善的資本市場為依托,又是促進資本市場發展,擴大資本市場空間或容量的一個重要方面。
近年來,這種投資方式在美國等西方國家中十分盛行。風險投資幫助很多新創網絡公司通過經營上的難關,并成功地發行原始股。在美國,今年第2季度,僅新創網絡企業就獲得38億美元投資,而投入科技企業的風險資本高達60億美元,占所有風險投資金額的90%.在我國,隨著科技進步步伐的日漸加快,特別是高科技產業的蓬勃生長,作為高科技產業化推進器的風險投資的發展,以及它對資本市場的意義,也將越來越為世人和投資者所關注與青睞。
四、關于促進資本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稅制與稅政問題
這方面涉及到的問題很多,不可能在此一一列舉。如就其中的突出問題來看,以下兩點似應首先予以重視和研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