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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施工合同管理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1.1合同條款約定缺陷導致的合同糾紛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十幾年來的工程實踐過程中逐漸暴露出諸多缺陷:不能滿足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需要,與新近法律規范相沖突,對于解決履約過程中發生的轉包掛靠、情勢變更、暫停施工、缺陷責任等問題顯得乏力、條款設置粗放、權利義務設置及風險分配不盡公平等,不能有效地指導復雜的工程活動。另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版本。有的建設工程簽訂施工合同時并沒有采用國家或省市相關管理部門頒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雙方當事人為了圖省事,只采用簡易的或自制的合同文本。這樣容易導致簽訂合同時考慮不嚴密,在合同條款中未約定或約定不規范、不嚴謹,甚至一方為了規避應有的責任義務,轉嫁工程風險,導致在履約過程中雙方對合同條款理解分歧過大或權利義務不對等而引起糾紛。
1.2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當前,一些合同當事人不按合同辦事,履約意識淡薄,在履約過程中違約現象時有發生。比如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或惡意克扣拖欠工程款,遲遲不辦理竣工結算手續;或者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組織施工,非法轉包或分包,承諾的項目管理人員不到位或機械設備不符合投標要求,造成工期延誤等等。這一系列問題不僅導致合同糾紛發生,影響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而且會引發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等隱患。
2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施下推進合同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和對策
2.1加快推行《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質上就是為合同的訂立提供了范本,為合同當事人責權利的約定提供了參照,并成為工程合同糾紛處理中工程慣例確定的基準。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依托多年的工程實踐經驗,充分借鑒國內外相關合同的優點,全面梳理合同架構,完善優化了合同要素,提出了八項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013版施工合同實施后,應積極開展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貫培訓,加快推行使用新版示范文本,有效防止合同出現錯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平衡合同各方風險責任,提升合同履行效率,規范化并程式化處置糾紛事件,力爭實現工程的精益化管理。
2.2加強施工合同備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施工合同備案制度是抓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2007年3月5日起施行的《廈門市建設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和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為建設工程合同監管工作提供了執法依據。項目在辦理質量監督、施工許可證等手續之前,必須先行辦理施工合同備案。管理部門在工程實施階段開始前,通過對備案的施工合同實質性內容進行重點審查,對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內容及時清查糾正,加強施工合同主體的法律意識,規范施工合同簽訂行為,保障項目建設的順利實施。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施工合同備案工作,可以更好地為造價管理工作提供服務。福建省和廈門市開發使用的備案管理信息系統,不僅具備項目信息收集、存儲、查詢、統計功能,還能實現省市相關部門信息傳輸共享,同時合同備案數據還能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項目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工作提供信息來源,真是一舉多得。積極推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備案方式,不僅極大縮短了管理部門備案辦理時間,提高了辦事效率,而且便于施工單位或建設單位對自身備案項目信息的監督統計。施工合同備案管理工作不僅有利于增強了各方主體的法制觀念和履約職責,也有利于建設主管部門對合同當事人進行監督管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3加大力度開展合同履約行為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防止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產生,根據《廈門市建筑條例》、《廈門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及《廈門市建設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每月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約行為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檢查施工合同是否按規定辦理備案,是否另行簽訂背離招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相關管理人員是否到位履職,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和工人工資等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并要求提供相關憑證,督促發承包雙方切實履行合同。對履約不到位的相關責任單位,及時責令整改。對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相關單位,和履約情況良好的相關單位,分別按不良行為和良好行為記入建設主管部門網站業務系統,并予以公示。最近福建省也出臺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暫行辦法》。該辦法中明確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通過備案施工合同文件等信息對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履約行為實施評價,并納入評價系統公示。加大力度對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履約行為開展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并在相關網站進行動態、數據共享,不僅能為招投標管理、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和日常監管等相關工作提供參考依據,而且讓管理部門及時掌握在建工程的履約情況,更好地促進發承包雙方誠信依法履行合同。
2.4加快建立完善工程擔保管理制度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增了雙向擔保制度。雙方互為擔保制度體現了公正性和對等性,有利于平衡發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對于確保工程工期和質量、切實解決拖欠工程款項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質量等級標準完成工程,則必須提供按約定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擔保;同樣,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擔保不拖欠工程款,則必須同時提供承包商履約保函,確保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工程。在2008年,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就出臺了《廈門市建設工程擔保實施辦法(試行)》,要求承包商應當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向業主提供承包商履約保函;業主同時也向承包商提供與承包商履約保函擔保金額相等的工程款支付擔保(財政投融資項目不需另行提供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雙方應將履約保函和工程款支付保函原件提交到建設主管部門保管,這是工程項目在申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前的必備條件。當發承包雙方主合同義務已實際履行完畢,憑工程款支付情況證明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辦理解除擔保手續。該項制度實行幾年來,起到了降低工程風險,規范建筑市場,防止拖欠工程款現象發生,有效保障工程質量等成效。在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行下,管理部門應順應市場發展需要,探索建立完善適合本地區的工程擔保管理機制,出臺相應的擔保管理實施細則,合理引導發承包雙方重視合同價款、工程質量等條款的約定,嚴格管理合同實施的各個環節。
2.5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爭議評審制度每年國內各地法院和仲裁機構都受理了數量不少的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而且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其原因是我國法律以前尚未建立施工合同爭議的過程解決機制。施工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糾紛,在調解不成時,只能選擇仲裁或訴訟,但法院和仲裁機構往往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不僅處理程序復雜,時間冗長,且處理結果也往往不盡如人意。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創設爭議過程評審制度,有利于國內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解決爭議的前置程序,變事后訴訟為專家過程評審解決,將大大減少施工合同的訴訟和仲裁案件。行業專家作為第三方全過程參與,可以有效解決傳統爭議解決方式的專業性不足、效率低下的問題,快速定紛止爭,保證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建議各地管理部門探索建立建設行業系統的評審專家庫,專家庫范圍可涵蓋建設各方和相關管理部門,隨時應對工程中遇到的糾紛事件,確保合理準確地解決施工合同履約難題,為合同雙方提供一條解決爭議的便捷路徑。
3結論
關鍵詞:施工合同;效益;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23.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992(2010)04-095-0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是影響利潤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是獲得盡可能多利潤的最好機會。因此,對于承包商來說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的簽訂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督ㄖā访鞔_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依法制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少承、發包雙方,由于法律意識淡薄,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做逐條分析和認真訂立。訂立的合同很不規范,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彼此行為的條款,甲乙雙方各自為敵,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2.簽訂合同不嚴謹,條款不全。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例如:所依據的定額之外的計價問題沒有明確規定;合同條款用詞不準或模棱兩可;承發包雙方職責劃分不清;缺少工程變更、合同變更等處理程序,對索賠的處理、合同糾紛的協調等問題缺少規定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會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3.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原則。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其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例如:甲方認為承包單位應服從甲方;甲方隨意將分項工程進行分包;對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強行采購質次價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等。承包單位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潤,違反施工常規、偷工減料、采購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雙方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對于建設工程項目,過多地依賴于監理公司,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過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簽約,便臨時抽調人員予以應付,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糾紛。
二、施工階段對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項目管理模式。把企業作為利潤中心,項目經理部作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責任合同為紐帶,明確各自的“責”、“權”、“利”關系。本著“誰控制、誰負責、誰承擔、誰受益”的責任分解原則及“收益和成本掛鉤、分配與上繳掛鉤”的控制監督機制,全面動態的管理工程項目。
2.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階段是根據設計圖紙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機械設備及周轉材料變成工程實體的過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會有所不同,所需機具也不同,因而發生費用也會不同。要做好優化細化工作,編制出先進、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項工程的進度。選擇最佳的項目施工組織,最大可能滿足施工要求的同時,考慮經濟性、合理性。杜絕人、材、機的積壓、閑置、浪費。
3.對合同中風險的轉移。施工過程中,時常會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無法按時開工;自然、地質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況。
常會引起工程量的增減、工期的延長等使發生合同變更。變更事件一發生,要及時與現場監理辦理變更簽認手續,取得索賠依據,把企業的損失減到最低限度。同時,把施工過程中易發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預見的風險,通過與社會保險機構簽訂保險合同把一部分風險轉嫁到保險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防范與措施
從2004年4月1曰開始國家已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新的計價模式給與了施工企業發揮自身經營管理能力的舞臺同時也使其承擔著一定的競爭風險。
1.清單計價模式下存在的風險有:(1)清單有漏項的風險。(2)清單項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準確的風險。(3)綜合單價的確定必須考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由此可見企業若想降低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投資潛在風險,必須分析在此種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認真研究。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滲透于確定合同條款的過程之中,完善專用條款,增加合同的約束力。
2.專用條款避免工程結算時的風險
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以下幾個問題,影響工程結算。
(1)工程量的變化。設計變更會直接影響工程數量的增減,改變了項目的內容,演變出新的清單項目引起了合同價格的變化。
(2)計費基數的變化。分部分項工程量的數量變化引起措施費因計算基數的變化而改變。因為工程實體的數量與項目措施費用直接相關。例如,實體項目基礎的深度與措施項目施工降水有關,實體建筑物的高度與措施項目腳手架有關等等。其次分部分項工程量的數量變化和措施費的變化,引起規費和稅金的改變。
尤其是加入WTO后,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強化合同法制意識與國際接軌的重要環節。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加強法制觀念,自我保護,維護正當權利,促進企業管理水平,減少損失,增加利潤,提高投資的經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力的需要?,F就監理工程師在具體工程項目監理過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談幾點看法。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目前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在該工程項目的實踐中,由于業主對建設監理缺乏理解和經驗不足.存在著下述幾種不正常的情況:
a.將業主與監理單位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誤解為雇傭關系。
b.業主對承包方的各種具體要求并非都經過監理方這個統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監理方應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多頭管理,左右為難,無所適從,反面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進行。
c.業主雖然也授予了監理方必要的權力,但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監理工作,結果監理方在對業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無任何制約力,使監理方處于被動狀態。
1.2監理工程師對存在問題的處理
監理工程師應主動處理好與業主的關系.監理方的一切監理活動應向業主負責,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施工情況,未經業主授權監理工程師無權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時.監理工程師可以向業主提供建議,積極協助業主與承包方協商合同變更事宜。對業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監理方的現場監理人員也要隨時做好記錄.及時改進和解決。已證明監理人員判斷或處理問題有錯誤時,應主動向業主承認錯誤并提出改進意見。當監理工程師正確的建議被業主否決時,應闡明自己的觀點,書面通知業主,說明可能給業主帶來的不良后果。
業主應大力支持監理工作,尊重監理方獨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場,授予監理方必要的權力,如技術上的審定權、工程質量的評定權、進度與工期的確認權、工程款支付與結算上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組織協調上的主持權,應大膽放手,將付款簽發權交給監理方等。業主與監理方還必須默契配合,無保留地合作。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
(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4)監理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嚴格按合同管理,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5)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合同中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減少索賠。
3.工程索賠的管理
妥善處理索賠事件是反映監理工程師執業能力的重要標志。作為一名合格的監理工程師,1)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是規避風險的最后措施,監理工程師應當受理而不能拒絕。2)加強學習和實踐,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法、技巧,用先進的管理方法代替傳統習慣做法。3)認真閱讀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風險。在索賠要求提出時。能夠知道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差異,迅速判別索賠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積累原始資料、憑證及驗收記錄。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的索賠就不能受理。監理工程師從一進入現場開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專人從事信息資料管理工作。對證據齊全、符合合同、計算準確的索賠要予以駁回。5)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規范化程序化地展開工作,減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誤、疏忽而發生的索賠機會。
4.工程變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項
工程項目由于設計深度不夠,或者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與環境情況變化等,或合同雙方當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預和要求,都會引起工程的變更。因此,在變更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注意以下幾點:
(1)任何工程變更都會引起工程費用的變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變更單項雖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費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費用失控,總投資突破工程概算。如變更結構物臺背回填料,雖然單項費用變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構造物數量很多;又如瀝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機制砂和瀝青改用改性瀝青等,這些單項材料雖然差價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單項累計費用總額就會很大。
(2)工程變更雖然計劃方案先進、可行,但工程變更決策時間、設計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進度受到影響,無法按預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變更發生。如在沒有監理工程師向承包人下達變更指令的情況下,而業主某些人員提出變更工程標準、技術規范、修正設計差錯,以及某些監理人員提出超合同規定提高工程質量和工程材料質量控制標準等,造成實質上的工程變更,從而引起工程費用的增加,此種變更帶有隨意性,缺乏根據,應予避免。
當前建筑施工合同的制定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施工合同的嚴密性,造成施工合同的具體內容難以有效落實。因為施工合同中的具體內容多由建筑工程發包人制定,過多的強調了建筑工程承包方的責任和義務,沒有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等起來,進一步加大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難度。在一些建筑承包過程中,建筑承包方為了承接工程,在合同內容中主動提出某些具有不公平因素的合同內容,繼而轉嫁到施工合同內容中,將建設風險轉嫁給了施工承包商,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問題。因為施工合同的制定不嚴密,影響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具體履行,一些施工單位為了保證自身的經濟效益,對合同內容的具體要求進行變相處理,沒有嚴格按照合同內容要求進行施工,給建筑工程的具體施工質量埋下隱患。
2加強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對于建筑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建筑市場及經濟繁榮也能產生積極作用。實際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發現并解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保證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
2.1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礎保障建筑企業在具體的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必須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在企業內部建立專門的施工合同管理機構,為企業施工合同的管理打好基礎。企業施工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根據具體的合同管理要求,并結合企業所制定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對施工合同進行有效管理。企業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必須加強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等合同管理責任落實,構建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保證施工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施工合同的管理過程,企業必須根據實際的施工情況,對具體施工內容進行合同管理,保證企業建設施工的質量。
2.2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建筑企業可以通過開展培訓班、引進高素質人才的方式,提高企業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為企業培養專門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在具體的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企業必須根據施工合同的管理內容,對施工合同人員進行培訓,保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較好掌握施工技術、造價管理、合同管理,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企業施工合同管理還可以實行上崗制度,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待遇,促進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效率。
2.3明確合同條款,將建筑工程合同簽訂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統一根據以往建筑施工合同制定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原因,加強建筑施工合同制定策略,保證建筑施工合同簽訂雙方的權利義務。實際的建筑合同制定過程中,必須完善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根據相關法律要求和建筑企業雙方實際情況,對建筑合同的內容進行明確,將合同簽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統一,加強雙方責任風險控制意識的培養,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現糾紛。建筑雙方應該對合同內容進行仔細推敲,把握好建筑合同中的風險控制問題,進可能避免建筑工程承包方的建設損失。
2.4加強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合同的履行管理作為一項周期長、管理內容復雜的工作,必須依靠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有效落實,促進施工合同內容在具體建設過程中的履行。建設雙方在對合同內容進行明確的基礎上,對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進行合理把控,根據制定好的施工計劃,將合同管理內容進行有效落實。
3結束語
海陽AP1000核電工程屬于全球首堆,是我國政府決定引進美國先進核電技術,并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的平臺,其革新性的非能動安全設計理念、模塊化的建造工藝打破了傳統核電土建和安裝間的明確界限,且當前尚無成熟、可靠的建造經驗可以借鑒,這給海陽核島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帶來了先天性的挑戰。另外,在海陽AP1000項目可研階段,設計方尚未完成初步設計,僅能提供一份非常粗糙的工程量清單,清單中所列材料規格型號多采用美國標準,在國內沒有同類的材料可以參照,報價階段的信息極其匾乏,各方造價人員采用了多種方法,與其他項目類比,按工程量套定額再調價等估算,最終確定了項目概算,并以此概算作為EPC合同簽訂的基礎。核島工程施工合同延續了上游核島工程EPC合同中所載明的建安工程承包價格,采取了“概算切分”模式確定了合同價格。核島工程施工合同采取了里程牌支付模式的固定總價合同,但仍然存有部分“價格可調”的開口項目,如工程量變化、國內外材料價差補償、材料量差補償等。
2施工合同管理措施與實踐
雖然海陽核島工程承包合同在設計、編制過程中充分考慮了AP1000核電自身特點,但在實際履約過程中仍存在著設計變更頻繁、進口設備不確定因素多、設備交貨延誤、工程接口復雜、美標材料采購困難等現實問題,為有效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工程推進,項目合同管理團隊采取了如下措施:
2.1做好合同分解,明確工作責任
項目合同部引入WBS工作理念,依據合同約定和管理程序要求,牽頭組織各部門針對施工合同的每個條款進行了責任分解,建立責任矩陣(RBS),明確各部門的工作依據(合同約定)和工作責任。同時,還要求各部門在矩陣中及時記錄好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商務爭議或索賠事項,并及時反饋給合同部門。這樣不僅有利于承包商索賠的管控,還有利于促使EPC總承包商人員更好地遵守合同,避免或減少了潛在性或無意識性的違約行為的發生。另外,項目合同部針對核島工程參建單位多,接口工序復雜,具有多合同、多接口的顯著特點,特別是在核島施工合同和設備采購合同間的接口和責任范圍中存在著合同約定不明確、不清楚的情況,組織內部和外部資源,依據合同約定和設計文件,結合工程特點和施工便利性,對不同承包商間的工作接口進行了梳理、調整,形成了詳細的DOR工作分交清單,明確了工作范圍,減少了合同爭議的發生。
2.2制定控制目標,監督合同實施
合同控制目標主要是指合同約定的進度目標、質量目標、安全目標和成本目標,是合同管理的最終目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不僅要對合同約定目標進行分解,制定更加詳細的可操作性的目標計劃,如施工計劃、安全管理計劃和費用控制計劃等,并加強日常實施的監督,收集實際目標數據,編制各類報表、報告,如質量控制分析報告、進度計劃分析報告、合同干擾事件報告等,并對比分析實際信息與預定目標的差異及目標偏離程度,然后診斷目標偏離并采取糾正措施,如優化施工方案工序、加大人員設備動員、組織實施趕工計劃等,確保合同管理各項目標順利實現。合同目標順利實現的一個重要手段便是合同實施監督。SPMO合同管理團隊通過協調、監督自身的合同義務履約情況,如設計文件是否如期交付,設備采購是否能夠滿足現場施工要求,承包商申請文件是否及時批復,工程款項是否如期支付等,以滿足承包商履行合同義務的先決條件。同時,項目合同管理團隊還會同其他部門監督、督促承包商按照合同約定履約,包括檢查并防止承包商工程范圍的缺陷,施工工序,質量和安全管理,承包商的人、材、機的可用狀態以及工程變更及處理等。
2.3規范管理程序,做好合同臺賬
海陽項目合同部門根據美國Shaw公司的合同管理體系,并結合其他大型項目建設經驗,編制了整套建安合同管理程序,涵蓋了合同管理與執行、合同文件管理、支付、變更、現場指令、費用扣除、索賠和分包管理等各個方面。在程序中規定了詳細的標準化的信息化管理流程、文件記錄統計報表、合同事件報告單、索賠報告格式、合同及變更令評審單、變更請求審核流轉單、合同關閉檢查清單和報告等,形成了與國際接軌的合同管理體系。文檔管理是工程項目的一項重大基礎性工作,也是合同日常管理、工程變更索賠處理的依據。海陽項目合同管理團隊重視合同文檔的積累、整理、分類等日常性工作,建立了清晰和完整的文檔管理系統和記錄臺賬。通過文檔管理系統可以實時跟蹤和查找周報、月報、紀要、往來函件、授權文件、現場工作令、變更請求及變更令、進度報表、保險和保函、支付證書、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文件、合同索賠報告及批復以及合同關閉文件等,滿足了數據資料的標準化、及時性、全面性、準確性等要求,為合同管理工程師及時高效處理合同問題提供了有力支持。
2.4引進管理工具,加強費用控制
核電建設項目具有周期長、工程量大等特點,決定了核電項目合同管理存在著很大的風險性和復雜性,先進的管理工具可以有效整合各種資源,降低合同風險。海陽項目率先使用合同管理和費用控制的專業性軟件,即ContractManager、Shawtrac和Prism專業化軟件,構建項目單元和分塊管理信息體系,實現了施工工程量的跟蹤、計算和費用全過程管理、贏得值分析,實時反映了項目實際進展狀況、費用收支管理和預測,另外,也提供了日常審批流程化管理、工作報表生成、自動警示提醒等功能。先進軟件的使用,不僅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更是詳細地記錄了每筆費用的關聯信息及其可追溯性,另外,還為核島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設提供了寶貴經驗。
2.5建立溝通機制,解決索賠爭議
項目部是項目現場溝通網絡中的核心組織,起到承上啟下、協調溝通的中樞作用。本著“和諧共贏、團隊共建”的原則,項目部不僅在內部形成了一個建設步調一致的團隊,并與建安承包商之間形成了以項目會議制度、報告報表制度、標準信息交換制度為主要特點的有效溝通協調機制,確保了項目團隊目標的思想一致性,實現了項目部和承包商間的責任明確、范圍清晰,提高了項目合同管理風險的掌控能力。針對合同管理過程中經常遇到的變更索賠問題,項目合同部一方面以施工進度計劃為主線,以“干擾事件”為點,以安全質量良好管理為前提,以滿足工程施工進度為目的,將“主線”上的“點”視為一個工作單元,篩選、分析各類項目文件,編制事件報告單,以分析工程實施過程中所發生或遇到的“干擾事件”,并根據該“點”的重要性,定義“干擾事件”風險等級,提出解決方案,以便及時有效地規避風險,做到工程實施或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干擾事件及其處理過程形成良好記錄和閉環管理。另一方面,通過預測和分析導致承包商索賠的原因和可能性,掌握工程動態,警惕可能發生的索賠事項,做好應對索賠的準備。依據施工合同中的風險承擔責任和具體的索賠條件和審核程序,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減少索賠事件的發生,同時對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依據合同進行反索賠。
2.6進行常態培訓,做好合同監督
培訓是實現合同管理持續改進提高的重要手段。項目合同管理團隊結合工程特點,在進行OJT(在職培訓)和影子培訓的同時,先后進行了AP1000項目工程合同交底、合同保險與索賠、合同風險控制、合同談判、工程合同法規、工程招投標知識、合同概預算和清單規范等專業性培訓,宣貫、解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提高全員合同管理、履約和監督的工作意識,實行三全管理(全面、全過程、全員),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加強合同監督與協調是工程項目依照合同要求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它主要包括合同指導、費用監督、進度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和工程協調等內容。合同管理人員應對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合同指導,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他們樹立全局觀念,及時對合同履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合同實施計劃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要在合同范圍內代表業主協調各建設主體之間的工作關系。
3結論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一帶一路”政策的逐步展開,國家對交通建設的投資逐步加大,港口工程作為交通建設的重要載體,在國民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港口及港口群的建設也趨于復雜,尤其在水下地質情況不明確、現場施工條件無法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現場管理難度很大,如何有效管理現場,如何實現項目既定的利潤目標是很多施工企業面臨的共同難題。因此,需要施工單位不斷強化合同意識,嚴格合同管理,從合同上有效地將風險轉移和控制,才能達到對項目的各項既定目標。下面結合筆者的工作實踐,就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常見問題和解決措施進行簡要分析。
2.合同管理概述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業主對已完成施工圖設計的港口工程的施工進行招標,施工單位從投標策劃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管理,具體包括投標階段的合同策劃管理、合同談判及簽訂、合同履行管理、結算管理及合同后評價管理等。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項目安全、質量、工期和造價等目標的順利實現,因此,如何做好各階段的合同管理對于項目順利實施至關重要,一定要通過樹立良好的合同意識,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配備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從而達到對合同的有效管理。
3.合同管理中常見問題
3.1投標策劃階段
(1)缺乏合同意識,不重視合同范本文件本階段,由于配備的投標團隊更多的關注技術及報價部分,很少與合同條款結合起來,導致報價文件與合同的工作范圍不完全對應,最終在合同執行中出現糾紛。比如招標文件中承包人的工作范圍并未對保險描述,而合同文件卻要求承包人購買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投標人在報價時未對保險報價,導致合同執行中產生損失;又比如合同條款中將發包人把提供資料的錯誤風險轉嫁給承包人,而投標人又在考慮風險費時未考慮到該風險,在后期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現水下地質條件和業主提供的地質報告不同,導致施工方案變化產生巨大的投入。(2)未對合同范本條款進行研讀在實際項目中,由于中標后與簽訂合同之間的時間往往非常緊張,中標后既要組建項目部,準備進場事宜;又要編制各種施工方案等文件。因此花費在合同條款研讀上的時間相對較少,導致很多問題不能及時發現,合同談判也類似于走過場,難以提出實質性問題,從而為合同糾紛埋下隱患。
3.2合同談判階段
(1)項目部與職能部門的職責劃分不明確,項目信息缺乏延續性目前很多施工單位未配備專門的合同管理職能部門,項目一旦中標,合同談判及履行的責任完成轉移,變為由項目部來主導,合同談判的責任就落在項目部商務經理身上。另一方面,很多現場項目部商務經理并未參與投標策劃,施工單位也未建立完整的合同交底制度,未及時將投標策劃的想法及時轉告項目部商務經理,導致合同背景信息掌握不全,難以正確表達施工方的觀點。上述問題將導致商務經理僅從自身專業角度開展談判,難以全盤考慮。(2)合同意識不強烈市場競爭激烈,能中標已很不容易,導致合同談判時發包人處于強勢地位,施工單位在談判時節節敗退。一方面,施工單位自身認可了談判的不平等性,首先敗在了氣勢上;另一方面,施工單位也沒有很好的制定談判策略,對于自身關注的問題,很難拿出可以平衡或折中的方案。
3.3合同履行階段
(1)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是維系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唯一文件,在合同履行中,由于缺乏合同交底及跟蹤制度,致使項目部各部門未對合同中針對自身的條款知曉,使項目管理缺乏針對性,造成不必要的合同糾紛。(2)未及時進行經濟簽證,工期和費用索賠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對超出合同范圍的工作很難進行及時的經濟簽證,一方面,發包人不愿意承擔經濟風險,能不簽就不簽;另一方面,發包人也在施工過程中很難對經濟簽證的合理性做出判斷。而對于出現的工期延誤和費用索賠,發包人更是避而遠之。常見問題有工期延誤計算不正確,工期延誤及索賠的時間點已經超出了合同約定等。
3.4合同結算階段
主要問題有:①結算文件不能及時準備齊全,如交工證書未拿到,簽證及會簽材料未走完流程等;②結算文件的合規性不符合要求,如很多簽證及工期延誤材料都是結算階段進行的補充,從而導致項目審計時不被接受。
3.5合同后評價階段
對于上述各階段的問題,沒有形成書面總結報告,施工單位也未對合同管理的經驗進行有效的宣講,導致每個新項目都會重復上述問題,很難形成反饋及改進機制,不能指導后續項目。
4.合同管理問題的解決措施
4.1投標策劃階段
要充分重視招標文件中合同范本的研究,一方面,將合同范本的工作范圍與招標文件的工作范圍詳細比較,確認完全一致,同時將合同條款中隱含的承包人責任和風險發掘出來,然后根據確定的范圍和隱含的責任制定報價策劃及風險管理策劃;另一方面,組織商務人員對合同范本進行充分解讀,盡早提煉出問題,為合同談判階段做好準備,制定談判策略。
4.2合同談判階段
首先應建立合同談判的集體意識,談判不僅是項目部的事情,更是關系到兩家公司,因此,應對合同談判充分重視。中標后,組建由公司各職能部門,包括財務、法律、安全等部門的人員建立合同談判小組,對合同條款的問題與發包人商談;其次,建立談判的平等意識。雖然談判主體在一定程度上不平等,但在談判本身上,承包人應以公平和平等的姿態,對明顯不平等的合同條款敢于表達觀點,盡力爭??;再次,談判小組應建立談判策略。將合同條款的問題進行劃分,分必須爭取的、可折中的、可放棄的三類,利用可放棄的條款來平衡盡力爭取的條款。
4.3合同履行階段
建立交底和交流制度,定期給各部門合同交底,同時就合同中不明確的條款開會交流,確保合同履行在合同框架范圍內。比如施工部應知曉合同中對隱蔽驗收的程序規定,進度和質量的約定及違約責任等,安全部應知曉合同中安全考核及安全管理的條款等。本階段應主要關注范圍管理和風險管理。項目部各部門要注意合同邊界,對超出或可能超出合同范圍的工作應及時通知商務人員進行判斷,確定屬于合同范圍外的工作應及時進行變更或經濟簽證,簽證應將事實和費用分開,在費用不能及時確定的情況下,先確定事實,為后續費用簽證打下基礎。對于工期延誤和費用索賠,嚴格按照合同及時將通知書發出去,知會監理和發包人,并及時溝通。同時,項目部商務部要對合同執行中的風險及時進行識別和建立防控措施,在施工前期,合理通過保險、分包等形式適當轉移風險,在施工中期,通過建立合理的監控和預警機制來控制風險。
4.4合同結算階段
及時收集結算所需的支撐文件,包括合同文件、招投標資料、施工過程中的簽證、延期證明及索賠文件等,并盡快評估文件的時效性,確保支撐文件符合合同文件的程序要求,為結算談判和審計審核做好準備。同時,對超出合同范圍內的費用,應準備答辯材料,包括合同中涉及變更的條款,合同對工作范圍的約定及合同對超出工作范圍簽證的程序規定等。
4.5合同后評價階段
本階段是對整個項目合同管理進行的全面總結,是對后續項目施工的提醒。項目部商務人員要及時編制《項目合同管理及執行報告》,報告應從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設、合同管理團隊的組建及責任劃分、合同范圍及風險管理、合同變更及簽證管理等方面對項目合同管理中的成敗經驗進行總結,并向公司匯報。
5.結語
港口工程由于其潛在的地質及施工風險,對合同管理未引起重視導致項目失敗的案例很多,給施工單位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作為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組織結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重視項目投標階段與實施階段的合同交底及合同檢查制度,同時,積極通過合同條款為項目爭取更大的利益,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港口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個系統工程,要加強與項目各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良好的反饋機制,將合同履行中的問題及時總結,為后續項目更好地進行合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作者:高偉 田輝 曹平 單位: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一)招標是對施工單位管理的起點,必然是施工合同管理的起點。
施工招標之前,建設單位是和政府、勘察設計等單位打交道,做施工前的行政許可、經濟技術準備,不和施工單位有交集。但從招標公告開始,各色施工單位(嚴格講叫投標單位)就來了,不管將來中標與否,建設單位就不可避免的與他們發生聯系,何況其中包含著要與之簽合同者。所以招標是對施工單位管理的起點。管理施工單位除國家的法律法規外就是施工合同,所以施工合同管理必須從招標階段開始。
(二)施工合同條款是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突顯了招標階段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自實行公招投標以來,各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招標文件內容格式指引中都包含了合同條款的相應內容。如某市的招標文件內容格式指引中,在第一卷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之后就列出專門一章———合同條款及格式,并按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的最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分三節編錄了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合同附件及格式,占據整個招標文件的很大篇幅。其意就在告訴建設單位要十分認真地編制合同條款,特別是專用合同條款。
(三)加強招標階段施工合同管理,是公開公正公平的基石,是工程后續管理的支柱。
確定中標施工單位一般以評標辦法中羅列的指標體系進行,如形式評審標準、資格評審標準、響應性評審標準等,可羅列數十個指標。但相當多的指標只能定性,無法量化,特別是施工過程和結算階段的問題更是無法納入評標體系進行量化評審的。為了確保公開公正公平,就應當將工程的現在和將來可預見的事項、解決辦法、結算辦法、處罰辦法等由資深專家在招標文件所載合同中明示。不然的話,各種不公正公平的現象會大量產生,比如低價中標高價結算、低質優價結算、拖延工期、施工范圍不斷擴大、小工程做成大工程、利厚者做利薄無利者不做等,同時后續管理中建設單位將付出難以想象的巨大的物質成本和其他成本。
(四)加強招標階段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設單位維護自身利益的最好時機。
在招標階段,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建設單位可通過合同條款的制定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并不需同它單位商量。比如結算辦法中下浮基數和比例的確定,說是總價下浮8%就是總價下浮8%,投標時是沒有人提出反對意見的;又比如違約事項及其金額的確定,建設單位在充分考慮可操作的前提下適度增加違約條款和金額等。如果把這些問題放到簽訂合同階段及以后去談,是很難進行的。
二、招標階段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一)組建專家團隊編審,完善招標文件中所載合同條款的審查備案程序。
施工合同是聯系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紐帶,是工程管理的靈魂,貫穿從招標到歸檔的全過程,特別是與施工階段、結算階段密切相關,所以應組織文字功底好、數理邏輯嚴密的經驗豐富的設計專家、施工管理專家、造價管理專家、財務管理專家、建筑法務管理專家分別組成合同起草、審查專家團隊,分別負責合同的起草審查。制定嚴格的審查備案程序。首先由起草組會簽,送審查組審查,若有不同意見則反饋到起草組修改再會簽再送審,無異議后送主管領導審批。從第一送審版本開始進行不間斷連續編號,每一版本均加蓋騎縫章,主管領導在定稿版本上審批,所有版本由專人造冊登記保管,不得丟失。
(二)依據工程和建設單位管理實際,全面嚴謹確定合同專用條款內容。
在招標文件中,要編載全部合同內容,主要包含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因為招標未完成,有的內容不能填寫,但要用斜線占空。專用條款的解釋順序優于通用條款,與工程實際緊密聯系,所以編制好專用條款是重中之重。要根據工程實際,仔細推敲文字,做到準確無歧義。絕不能圖省事,一概填成“按通用條款執行”。重點注意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合同價款及支付、工程量確定、工程變更、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等條款的制定。不同的建設單位管理方式方法各有不同,合同條款要根據建設單位管理實際進行編制。比如工程量確認的審批流程、工程變更的審批流程、工程款支付的審批流程、竣工結算的審批流程等各建設單位復雜程度不一樣,時間期限不一樣,就不能套用通用條款,應根據實際作出規定,以避免建設單位違約。合同中所有條款的內容要與招標文件中其他條款的內容保持一致。根據招標文件的格式,同樣的內容,會出現在不同的地方。不同,則影響整個招標工作。
(三)要明確合同的嚴肅性和補充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