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19:40
序論:在您撰寫醫療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醫療關系的契約化特質
通常情況下的醫療關系4到底是不是合同關系?至今仍然沒有形成定論。反對醫療合同關系的理由,筆者總結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我國合同法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只要有違約行為,違約方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到醫療活動中,患者與醫療機構的合意是祛病除痛、挽救生命,如果允許在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中采用違約之訴;那么,在審理中,法院就無須審查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醫務人員是否盡了法定的義務,只要醫療行為未能達到治療效果,醫療機構都應承擔賠償責任。然而,醫療行為是一種高風險性的活動,在醫療過程中常會產生與患者預期不一致的結果,允許患者以違約提訟對醫療機構來說是不公平的。
(二)違約的損害賠償僅限于財產方面的損失,而且只在締約方能夠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才由違約方賠償。侵權損害賠償范圍更廣,包括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的賠償;因此,從這一點上,適用侵權更有利于保護病人的利益。
(三)“治愈疾病”是醫生的法定義務,而不是約定義務。醫療行為所造成的損害侵害的是病人的絕對權而非相對權,這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侵權。
(四)醫療關系中醫患雙方信息不對等,患者只能被動地接受醫生的治療方案,使得醫患雙方并非平等的合同關系。
(五)由于醫學倫理的限制,醫院在一般情況下不能拒絕病人,這就與契約自由原則相矛盾。
筆者認為,以上幾點反對理由雖不無道理,但均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點談到適用違約之訴對醫方不公。這里反對者誤解了醫療行為中雙方約定的具體含義。如果將醫療關系視為合同關系,它是以醫治傷病為目的,給予謹慎的注意,實施適當的診療行為本身為目的的“手段債務”,而并非“結果債務”。的確,醫患雙方的共同意愿都是為患者“祛病除痛”,但這并不是“約定”的內容;醫療合同中雙方的“約定”實際指的是醫生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而不是診療達到預期的結果。凡是醫生違反其注意義務,就可認定其違約,而追究違約責任。這和侵權構成要件中侵權人的主觀過錯內容完全相同,并沒有加重醫方的責任。
第二點論及違約的賠償范圍窄于侵權,因此適用侵權更有利于對病人的保護。這的確是適用“違約說”處理醫療訴訟的不足之處,我將在第七部分提出改進辦法,在此不贅。
反對者的第三點理由是醫生的治療行為是一種法定義務,違反此種義務對病人造成損害侵犯的是絕對權而非相對權。從《執業醫師法》等法律來看,醫生的確負有治療病人這一法定義務;但是,當醫患雙方經過掛號這一締約程序之后,這一義務就轉變為一種約定義務;同時,對于醫方來講,也是一種強制締約義務。所以醫療事故或差錯侵害的是患者的相對權而非絕對權。至于醫療行為也有可能對患者的固有利益造成損害,這完全可以用履約過程中的“加害給付”予以解決。
第四條理由是醫患雙方信息不對等,因而地位不平等。筆者認為這一因果關系并不能成立。社會分工使得我們每一個人在某種意義上都是無知的,合同所起的作用正是調節社會成員之間的資源和信息。正如在大多數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正是缺乏專門知識才會將事務交由受委托人處理。之所以會有雙方地位不平等這種觀點,是由于我國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形成醫院高高在上、病人“求醫問藥”的畸形局面。伴隨市場經濟的發展,醫患關系也必將從“主動--被動”型轉向“雙方參與型”5的平等關系。
第五點涉及醫療合同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殊之處,但并沒有動搖一般醫療關系的契約化特質。
“契約之本質在于意思之合致?!痹谝话汜t療關系中,醫方和患者都為了達成一個共同的目的——治愈疾病,而實施醫療行為。同時,醫患雙方處于相互依存、共同參與的平等地位。因此,醫療行為的雙方形成合同關系。
二.醫療合同的特性
“合同作為聯結市場主體的紐帶和市場關系的法律表現,它的作用機制與市場與市場機制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6由此可見,絕大多數合同的目的都在于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而醫療合同則是一種帶有人身性質的合同;所謂“懸壺的目的在于濟世而非贏利”,獲取利潤并非醫療合同的首要目的。因此,醫療合同具有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殊之處,主要體現在:
(一)締約過程中,對意思自治的限制
意思自治是指人的意志可以依其自身的法則去創設自己的權利義務,當事人的意志不僅是權利義務的淵源,而且是其發生依據;在合同中,一切債權債務,只有依當事人的意志成立時,才具有合理性,否則,便是法律上的“專橫暴虐”。7
但是,意思自治并非絕對的,它必然受到各種限制。在醫療合同中,這一限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對于醫方來說,醫生的醫療行為必須受到醫療道德或醫學倫理的規范?!爸委煵∪四酸t生之天職”,醫生沒有是否締約的選擇自由;公法也將締結醫療合同作為醫方的義務。因此,醫療合同是一種強制締結的合同。
另一方面,對于病人尤其是身患急病重病的病人來說,求生的欲望和醫療知識的匱乏導致了其締結醫療合同的意思表示的虛假性?!耙粋€生命垂危的病人被一個手拿定式合同的醫生擋在門口并問他是否愿意接受合同條件時,病人的回答的肯定性是可想而知的。單從表面上看,這種接受也是自愿的。但這是扭曲的自愿?!?飽受病痛折磨的病人難保不會“急病亂投醫”。同時,醫療合同的格式化以及醫患雙方實力的懸殊也決定了病人接受醫療合同的無奈。
(二)履約過程中,醫療行為的風險性
醫療行為的直接對象是生理或心理處于不正常狀態的生物體,對象的特殊決定了醫療行為所要承擔的風險遠大于其它民事行為。
首先,醫療行為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對人體產生不同程度的侵害。不管是手術刀切開身體還是用藥后所產生的副作用,嚴格上說都是一種侵權行為。盡管可以用“可允許的危險”進行抗辯,但醫生稍有不慎,“允許”的醫療行為就將變為“不可饒恕”的醫療事故。
其次,世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個體。人與人之間不同程度地存在個體差異。受體的差別使得對于同樣醫療行為的反應的差別使得對于同樣醫療行為的反應因。有的個體差異可以通過事前檢測從而予以避免,有的卻是難以防范的。
再次,醫療行為的發展永遠是跟在疾病演變之后,正如出現了SARS才開始研發治療非典的藥物一樣。醫療行業每時每刻都受到各種疑難雜癥的挑戰。
三.醫療合同的性質
醫療合同作為一種服務合同,是以醫生提供勞務為內容的合同。關于醫療合同的性質,學說不一。有委托合同、準委托合同、雇傭合同、承攬合同等等。
筆者認為,由于在治療疾病過程中手段的多樣性和過程的復雜性,涉及到疾病的診斷、手術的實施、藥品的買賣、化驗、檢查等;與此同時,前面所介紹的醫療合同的特性也使醫療合同與傳統的有名合同存在差別。因此,醫療合同難以套用某種有名合同,應將其作為一種綜合性的無名合同更為合適。
四.醫療合同的訂立
合同的訂立是指締約人為意思表示并達成合意的狀態。它描述的是締約各方自接觸、洽商直至達成合意的過程9。按照臺灣學者王澤鑒的觀點,傳統合同訂立的模式有三種:1.要約和承諾意思表示一致,2.意思實現,3.交錯要約。對于醫療合同的訂立采用何種模式,筆者認為不可一概而論。醫療合同可細分為“急救、防疫、求治、保健、矯正”五種類型。
其中,“急救”是指醫療機構對于送到醫院的高危病人直接施以救治措施的行為,往往是先救人、后辦手續,情況的緊迫性不容許行為前經歷締約過程。因此,即可視為依習慣或事件性質通過意思實現而成立的醫療合同。
“防疫”行為是一種公權行為,雙方當事人沒有意思自治,更談不上經過締約過程。
“求治、保健、矯正”這三種醫療合同與普通合同的訂立差異不大,須經過“要約——承諾”最后達成意思表示的一致。這里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此合同中,何者為要約?何者為承諾方?對于這一問題學術界目前仍有爭議,有學者認為患者方的掛號行為是要約行為,醫方接受掛號構成一項承諾。10但此時所存在的問題是:一。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條要約必須具體明確。而患者由于專業所限,要約的內容無從確定,只能概括性地請求醫生為其診治,因此“似不應認為已提出要約”。11二?;颊咴谔岢鲆s后,相對方——醫療機構就應有權在接受和拒絕之間進行選擇。但在實踐中,醫方卻沒有享有此項權利。這種缺乏意思自治的承諾還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承諾嗎?又有學者認為在締約過程中,醫方為要約方,患者到醫院掛號為承諾,醫患關系成立于患者掛號時。12此種觀點的牽強之處在于通常合同訂立過程中要約表現為主動的一面,而承諾則表現為較為被動,因為承諾只是對要約意思表示的接受13。而對醫療合同來說,首先是患者因疾病到醫院就診,醫方才能為患者掛號、診治;因此,它顛倒了主被動方。
筆者認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傳統合同法觀點已發生了改變,“合同絕不是毫無例外地通過要約和承諾的方式訂立的。當然,在要約被承諾時,雙方當事人需表示必要的同意。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的任何其他行為充分說明其愿受合同的約束,則這種行為就足夠了。長期以來,實際上根本沒有必要必須將同意寫進要約和承諾中,因為雙方當事人是面對面地訂立合同?!?4由此可以看出,要約方和承諾方在醫療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的確定并不重要,只有合同的成立來源于雙方的合意并進而愿意接受合同的約束才是合同的本質所在。正如臺灣學者陳自強所言“一定要以契約是因要約承諾意思表示一致的框架來理解,難逃削足適履之譏?!?5
五.醫療合同的內容
醫療合同的內容,從合同關系的角度講,是指醫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它們既可由雙方約定,也可來源于法律直接規定。由于合同雙方一方的權利與另一方的義務基本是對等的,所以,筆者僅闡述醫患雙方的義務來說明醫療合同的內容。
(一)醫方的義務:
1.診療義務:
醫方運用醫學知識和技術,為患者診斷病情并進而施以相應的救治。這是醫方的主給付義務。具體而言,包括處方權、診斷權、處置權等。
1.說明義務
從廣義上講,醫療行為都具有侵襲性。為使其行為具有合法性,必須取得病人的“知情同意”。這就要求醫方應對醫療行為的侵襲范圍、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對患者進行說明。同時,作為平等的合同雙方,醫方還有義務向病人及其家屬介紹病情。但是,由于病人在了解病情后可能會對治療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執業醫師法》第26條專門規定了醫方應注意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影響。
2.轉診義務
由于設備、技術等限制不能為病人提供合適的治療,醫院應建議病人轉診。
3.保密義務
我國《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保密等義務。”病人的病情涉及隱私,醫方未經允許不得向他人透露。但此處的爭議焦點在于:醫院的實習教學和醫療合同的履行發生沖突如何解決?16筆者以為,還是應該將病人的隱私權放在首要位置,如果有實習生參與醫療行為,醫方應該同患者協商以取得患者的同意。
4.保護義務
醫方對于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的過程中,應對病人及其家屬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保護。
5.保管義務
不管是對于醫療糾紛的解決還是患者的繼續治療,病歷的重要性都毋庸置疑。因此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53條規定: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6.不作為義務
出于法律規定或職業道德約束,醫務人員還負有不收“紅包”、不夸大病情等不作為義務。
(二)患者的義務:
1.支付醫療費用的義務
基于醫療合同的等價有償性,患者在接受了醫方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后,也應承擔相應的支付對價的義務。
2.配合治療的義務
醫療行為是一種依靠醫患雙方互動以達到治療效果的行為。患者和醫生處于“協力關系”,患者應配合醫生的診療行為,如據實告知癥狀、按時服藥等。嚴格來講,這是一種不真正義務,即權利人不得請求履行,違反它也不發生損害賠償責任,僅使負擔該義務的一方遭受權利減損或喪失的不利益。17
除上述基本義務之外,在具體醫療合同中,醫患雙方還可進行約定。如患者在病情未愈的情況下執意出院,雙方簽定“自動出院,后果自負”的免責條款,這就改變了雙方的義務分配,減輕了醫方的責任。
六.醫療合同的立法目的
將醫患關系歸結為合同關系并通過法律將其固化的目的在于扭轉我國長期以來醫患不平等問題,使法律充分行使其社會調節器作用,并進而針對今年越來越多的醫患糾紛尋求一種社會成本較低而功效較高的渠道。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通過契約自由使損害賠償趨于合理。今年來醫療糾紛乃至訴訟的急劇增加導致了一個怪異的現象——雙方都成了弱者。一方面患者抱怨醫院居高臨下、雙方地位懸殊,另一方面醫方又對患者的巨額賠償苦不堪言。筆者以為,造成這一畸形局面出現的根本原因在于醫患關系未能真正實現契約化。雙方完全可以在醫療合同中就一些具體事項進行約定。比如,對醫療損害賠償即違約金預先進行設定,使其限定在醫院的承受范圍之內。同時,由于前述所言醫療行為的高風險性,在醫療活動中經常會出現意外,而且大多數是由于科學技術發展的局限性所致,由醫方來承擔責任顯然是不公平的。而合同法規定了因違約造成的損失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通過契約化即可使這一問題迎刃而解。
(二)通過醫療合同將醫患雙方的權利義務法定化?,F今我國醫生的權利義務的規定大都僅限于一些內部規章、行政性法規其法律效力有局限性,且相互之間也存在不一致的現象。基于此,我們就有必要將醫療合同作為一種有名合同模式,把醫患雙方在醫療行為中的權利義務明確化。這樣將有助于醫療糾紛的解決尤其有利于保護患者的利益。
3.發生損害時的責任承擔。醫療合同關系發生在醫方和患者之間,若因第三人原因造成醫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法律要求醫方首先應向患者負責,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償。這就有助于患者的損害及時得以彌補。
七.醫療合同的不足及應對策略
從各國的法律學說及學說來看,基本上都傾向于采侵權責任而不是違約責任向醫方尋求賠償。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侵權責任包括精神損害賠償,更有利于保護患者的利益。對于這一問題,筆者以為可以嘗試在合同法中選擇性地對當事人的精神痛苦給予賠償。英國合同法就設定了三種情形由違約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一是合同的目的就是提供安寧和快樂的享受;二合同的目的就是要解除痛苦或麻煩;三違反合同帶來的生活上的不便直接造成的精神痛苦。醫療合同的違反兼具以上三種情形的特點。由于違約患者所遭受的痛苦既有精神上的也有身體上的,因此筆者以為在醫療合同中引入精神損害賠償更能體現違約責任的補償。
其次,醫療合同的設立可能會引起“濫訴”的出現。這就需要明確醫療合同是一種手段債務而非結果債務,治療目的是否達到并不能衡量合同債務是否履行,其標準應該是醫生在治療過程中是否盡到了專家的合理注意義務。
最后,醫療合同設立的目的是保障雙方尤其是患者的利益。如果醫方因為擔心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敢大膽采用風險性較大的治療方法,顯然與立法原意背道而馳。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在于通過保險機制把醫方所承擔的高風險分散到全社會,使得患者在受到損害后能夠合理得到補償,同時醫方也不會因此而畏手畏腳。
結語:
醫療關系作為一種合同關系,之所以大都采取侵權理論予以解決,主要是為了更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利益。隨著合同理論的發展,違約和侵權的差異日趨縮小;我認為完全可以通過對合同制度的改進,用合同法上的辦法處理醫療訴訟,以期達到既能“防患于未然”又能“亡羊而補牢”的最佳效果。
1蒲川道太郎,《德國的專家責任》,載梁彗星編《民法判例與學說研究二》,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330—331頁
2.醫療關系是指醫師受患者的委托或其它原因,對患者實施診斷、治療等行為所形成的法律關系。由于醫療行為的復雜性,醫療關系也表現為多種形式,可將其細分為“急救、防疫、求治、保健、矯正”五類。其中,急救和防疫是基于職業倫理或社會利益而由國家公權干預的強制行為。而由求治、保健、矯正三種主流醫療行為所建立的醫療關系是基于雙方合意的一種合同關系。
3.下森定,《論專家的民事責任的法律構成與證明》,載梁彗星編《民法判例與學說研究二》,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321頁
4.通常情況是指出去“求治”、“保健”、“矯正”這三種主要的醫療關系
5.柳經緯,李茂年,《醫患關系法論》
6.《科賓論合同》,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58頁
7.尹田,《法國現代合同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45頁
8.江平,《民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600頁
9.崔建遠,《合同法》,34頁
10.柳經緯,李茂年,《醫患關系法論》
11.(臺)吳建梁,《醫師與病患“醫療關系”之法律分析》,東吳大學1994碩士論文,10頁
12.《醫患關系和醫療合同立法探析》
13.柳經緯,李茂年,《醫患關系法論》
14.海因克茨,《歐洲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1版,22—23頁
15.陳自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法律出版社,74頁
1.1調查對象
對南京市設有兒科的36家醫療機構兒科醫療資源進行統計分析,包括兒科病床總數、醫生總數及職稱、護士總數及9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生總數。資料來源于南京市衛生監督所醫療機構監督檔案。
1.2調查方法
運用調查問卷和查閱衛生統計年鑒等方法。調查問卷設計分為兩部分:一是被調查醫院的基本資料,包括醫院的類別、等級、所在區縣等;二是被調查醫院的兒科醫療資源情況,包括兒科病床數、醫生總數及職稱、護士總數。再通過查閱南京衛生年鑒,了解南京市兒科資源縱向發展狀況。
1.3統計學處理
對所獲取的相關數據用Excel軟件按醫療機構的類型、等級、性質、區域等統計指標分別建立相應的數據庫,進行數據管理與分析,用表格進行相關描述。
2結果
2.1醫療機構基本情況
被調查的36家醫療機構中,公立醫療機構26家,民營醫療機構7家,其他性質醫療機構3家。一、二、三級醫療機構分別為9、19、8家。
2.2南京市兒科醫療資源總量情況
2.2.1總量縱向發展情況
醫療資源包括人、財、物。查閱南京衛生年鑒,1991年至2001年間,南京市只有1家兒童醫院,2002年增設了1家,迄今為止共有2家;2001年南京市兒童醫院的病床數為420張,2010年增至1020張,10年只增加床位600張;兒科衛生技術人員數2002年為1012人,2010年增至1511人,8年增加139人。統計資料顯示南京市兒科醫療資源總體增長緩慢。
2.2.2總量橫向情況
南京市目前約有兒科病床1668張、醫生682人(其中高級職稱247人,中級職稱194人)、護士1051人。
2.3南京市兒科醫療資源配置情況
2.3.1不同類型醫院間的配置
兒科醫療資源包括優質兒科人才資源大部分集中在兒童??漆t院,尤其是62%的高級職稱兒科人才集中在兒童??漆t院,其余分布在綜合性醫療機構。
2.3.2不同級別醫院間的配置
75%左右的兒科資源都集中在三級醫院,20%左右分布在二級醫院,一級醫院擁有不到5%。
2.3.3不同性質醫院間的配置
贏利性醫療機構擁有的兒科資源少,競爭能力不強。90%以上的兒科資源包括優質資源集中在公立醫療機構。本次調查的36家醫療機構中,民營醫療機構8家,占22%,但擁有的兒科資源不到10%。
2.3.4不同區域間的配置
75%以上的兒科醫療資源包括優質的資源集中在城區,郊區只擁有15%左右,而高淳、溧水縣兩縣擁有量不到10%。
3討論
3.1南京市兒科醫療資源不足的現狀
3.1.1總量不足
調查顯示南京市兒科病床1668張、醫生682人。兒科發展的根本是兒科人才的發展,在兒科醫療資源中,最重要的是兒科人才。2009年南京市兒童人口數為81萬,每千名兒童只有兒科醫生0.8419名,遠低于同期南京市醫師比例2.63名•(千人)-1的平均水平。而且南京市的兒科醫療資源除了滿足南京本地兒童需求,還有相當一部分用于治療周邊地區轉來的危重患兒。由此可見南京市兒科醫療資源短缺,總量不足。
3.1.2兒科資源向城區、公立高層次醫療機構集中
調查顯示南京市75%以上的兒科醫療資源集中在城區,90%以上的兒科資源包括優質資源集中在公立醫療機構,75%集中在三級醫院。兒科醫療資源呈現向城區、高層次公立醫療機構集中的狀態。這一結論與朱銘杰等南京市醫療資源分布呈現向城區、高層次醫療機構集中的研究結果一致。
3.2南京市兒科醫療資源不足原因分析
3.2.1醫學院校撤銷兒科專業,兒科人才培養機制缺乏
調查顯示南京市兒科醫師總量不足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兒科醫師培養機制。1998年教育部調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兒科作為調整專業從1999年起陸續停止招生。中國醫師協會兒科分會會長朱宗涵指出,兒科專業被取消后,新的兒科醫生培養機制沒有建立,事實上切斷了兒科醫師的穩定來源。
3.2.2醫療機構注重經濟效益,不重視兒科發展
兒科與成人科室相比“風險高、工作累、收入低”。公立醫院藥品、檢查收入是醫院收入的最大來源,而兒科用藥量小、檢查項目少,“投入大、收益少、壓力大”是醫院發展兒科興趣不大的主要原因,同時超負荷的工作與不成比例的收入使兒科人才大量流失。
3.2.3兒科醫療資源配置不均衡
合理的資源配置應首先滿足初級醫療保健及常見病的診治,需求結構呈“金字塔”形。而南京市兒科醫療資源分布呈現向兒童??漆t院、公立醫院和城區集中狀態,資源配置結構倒置,主要原因為財政投入不足且向基層投入少。歐美發達國家政府對非贏利性醫療機構的補貼達到70%,發展中國家為40%,而我國大部分省市比例竟不足10%。2005年南京市政府財政投入占醫療機構總收入的比例,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別為12.4%、6.7%。
3.3對策建議
3.3.1建立兒科人才培養機制
建議恢復醫學院校兒科專業設置,從源頭解決兒科人才短缺。同時加強基層兒科人才隊伍建設,通過規范化培訓、進修學習、遠程教育、城鄉對口支援等形式提高診療水平。出臺必要的政策及措施,增加兒科醫生編制、不以經濟效益作為考核指標、放寬基層醫師職稱晉升條件等吸引更多人才從事兒科工作。
3.3.2合理有效配置兒科醫療資源
將兒科建設列入醫療衛生發展規劃,合理有效配置醫療資源,達到優化資源結構和社會效益最大化目標。嚴格執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必須設立兒科且床位規模應與醫療機構級別相符,對新增兒科床位給予財政補助。完善考核機制,對取消兒科或床位數不達標的醫院年度考核評為不合格。鼓勵醫院依托重點??铺厣_展相應兒科診療??h級醫院在構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發揮著承上啟下的作用,是我國基層三級醫療服務網的龍頭。應重點加強縣級醫院兒科建設,建立縣級兒童醫療中心,減少患兒異地轉診。
3.3.3落實社區首診、雙向轉診制度
1.1崗前培訓
醫療機構新進人員崗前培訓是上崗前必不可少的一個程序。部分人員可能有過工作經驗,對于相關醫療制度、法規均有所掌握,但各單位規章制度、醫療流程方面仍存在差異,故也是很有必要參與培訓學習。本院安排1~2周的培訓課程,精心組織醫院各級管理、職能部門就各自所涉及的業務工作、管理流程進行講解、分析、指導,并在培訓過程中,引入企業文化、培養團隊精神、推行集體核心價值觀、提升新入職員工凝聚力、培養職工歸屬感等內容。內容需注重日常培訓管理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包括落實好政府相關政策法規,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嚴格培訓管理,完善培訓工作的客觀評價體系等。通過崗前培訓實現了新員工對單位的認識,對新同事的了解,對相關管理制度、職能部門人員的認識,對后續崗位工作開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礎,為入職上崗后業務順利開展建立了很好的鋪墊。
1.2輪轉與考核
新進人員按職業經歷情況安排具體輪轉,按科室結構分為內科系統、外科系統、婦兒科專業系統。應屆畢業以及取得醫師資格,但執業3年內的醫生需參與全院內外科系統輪轉3年;取得醫師資格,執業3年以上的僅輪轉報考目標專業系統;取得中級以上職稱以及人才引進者不參加輪轉??茖W制訂輪轉手冊,明確細化培訓目標,針對專業制訂個性化培訓計劃,構建綜合考核體系,并以此建立有效激勵機制。具體包含輪轉時間,工作情況,學習情況,其中工作情況包含以下內容:工作態度,工作量;學習情況包含:自查分析,學習記錄,三基考試情況。主要工作為值班、收治患者、參與手術、書寫文書。輪轉醫師持輪轉手冊進入科室,由科室主任安排科內學習,帶教師資為高年資主治醫師以上人員,科主任手冊記錄對輪轉人員的科室評價。醫務部不定期下科室調查了解輪轉人員的工作態度、組織紀律及學習情況,并每月組織新進人員匯總學習、匯報,及時溝通存在的問題,做到經驗共分享,不足共勉勵,差錯共警醒。輪轉培訓中制訂合理的考核機制,考核內容包含工作出勤、工作態度、學習記錄、文書書寫等各方面,考核成績與工作待遇相關聯,就考核情況及時內部通報,出現嚴重錯誤及時誡勉談話,重大原則性錯誤給予辭退。
1.3定科
輪轉結束,順利完成輪轉培訓,并通過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進行定科安排,具體分為科人雙選及醫院安排兩種。對于工作積極、勤奮好學、知識掌握良好的人員,能夠得到科室認同,雙向同意,符合科室錄入需求即可完成定科。對于沒能及時定科人員,由醫務、人事等部門就學科建設與發展需求安排定科。對于無法定科人員,繼續輪轉。
2結果
自2011年開始,新進員工內部好評率由過去的63%上升到88%,執業醫師通過率由72%上升到89%,新入職員工滿意度由過去的61%上升到了92%,中級以下職稱矛盾糾紛發生率由過去的86%下降至32%,中級以下職工工作完成情況明顯好轉。
3討論
目前,事業單位實行合同化管理,在聘用程序、崗位職責、待遇、考核獎懲、辭聘、解聘以及聘用期限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在合理定編、定崗、定責的基礎上,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過考核,實行競爭上崗。相應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編制就需要嚴格控制,定崗公招應運而生,然而該模式仍存在諸多不足。時常出現就業人員崗不合用,懷才不遇;單位存在人不愛崗,培養困難的局面。定崗招錄后輪轉培訓是符合人事管理及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制度的,通過培養與考核可以及時發現員工的長處與不足,能夠更好地做到人盡其才,對于試用期內人員工作情況可以進行全面評價,并為最終錄用與否起到指導作用。在人才培養過程中,醫院按照醫學繼續教育委員會的管理和指導,保證培養質量的前提下,保障人才待遇。醫院不斷加大投入,充分利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設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平臺,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培訓,從而提高新入職員工質量,是醫院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也是醫學臨床專家形成的關鍵所在,為醫院發展奠定了基礎。培訓過程與考核機制是企業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蔣躍慶等研究認為考核是保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重要方面,包括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培訓結束考試。隨著醫學教育改革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的不斷深入,住院醫師的主觀能動性不斷加強,培訓質量得到提高。醫療機構作為事業單位,已經逐步向市場化過渡,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增加科研型研究生住院醫師預培訓期,設立培訓基地準入考核,針對不同學位類型的住院醫師采取個體化培養,實行全國統一的住院醫師考核評估體系,對高水平臨床醫師隊伍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平滩块T日常督查中,針對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及時分析,通過深入一線的檢查、總結,確定培訓項目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培訓計劃是否合理,主要效果指標是否實現,并總結經驗教訓,利用反饋信息進一步完善規范化培訓教學管理制度。
4結語
攸縣確定的老百姓10元錢看病模式,主要是考慮了財政和農合的承受能力、以及老百姓的承受能力,還有鄉村醫生的收入水平,以這3個方面為平衡點來確定。2012年4-7月,4個月的時間內,攸縣衛生局從鄉鎮衛生院選派6名醫生進駐到6個村衛生室,針對村衛生室輻射群眾數量、就診人數、每次就診平均費用、鄉村醫生收入等問題進行試點調查,結果顯示,每個患者的次均費用在26.5元左右,其中<10元,占30%左右;>26元,占10%左右;人均看病次數都在人數總體的1.5人次。基于上述調查攸縣衛生局確定了2個指標:①次均費用,按月計算,村民看病月次均費用為26元錢;②看患者數總額,全年村衛生院看病平均1.5人次。基本藥物的銷售中有15%是作為鄉村醫生的補貼,若不銷售基本藥物,這部分收入就會失去;同時,按1.5人次來計算,若月次均費用>26元,超過的費用就由村衛生院來承擔,這樣削弱多開藥的利益驅動。這兩個指標的作用是控制鄉村醫生開大處方,實現合理診療,控制鄉村醫生違規截留重癥患者,實現分級診療,確保新農合基金安全運行,實現持續運轉。2012年10月8日-2013年10月8日,全縣村衛生室符合農合報銷范圍的就有785671人次,為參保新農合人口的1.2倍,全縣村衛生院單次平均就診費用為25.27元,說明這2個指標符合實際情況,能夠滿足患者在村衛生院診療需求。
2“雙十”就診模式的實施過程
2.1實施過程解析
參加新農合的村民生病到村衛生院治療時所產生的醫藥費,如果<10元,按實際產生的費用如數繳納;如果≥10元錢,多出來的錢由村衛生院報給鄉鎮衛生院統一報銷;每人每天只能報銷1次。對于≤10元,據實收取的醫藥費用,按月總結,全部上繳鄉村衛生院,該情況下鄉村醫生是義務服務;對于>10元,村衛生室只收取10元診療費作為村衛生院的收入。另外,當農民在村級衛生院連續治療3d,仍然沒有治愈的情況,按照分級診療原則,須轉診到鄉鎮衛生院。攸縣的304個行政村中,每個村的衛生院都有一個管理制度的公示牌。每個行政村的鄉村醫生,都必須把他所在的村衛生院發生的藥費>10元的患者的就診情況和收費情況公示在村衛生院的管理制度牌上面。同時每個月底,必須找到所在村衛生院聘請的監督員(一般由村干部擔任)簽字認可,才能到鄉鎮衛生院進行報銷。鄉鎮衛生院經審核后再統一上報到縣農合辦報銷。村級衛生院只能向患者提供國家或湖南省規定的基本藥物。目前,國家規定的基本藥物目錄為307種,湖南省增補198種,合計505種。這些藥物由省政府直接招標采購,具體操作流程:村醫在電腦內輸入所需采購的藥品,通過互聯網報送到鎮衛生院,鎮衛生院按照各個村衛生院的采購計劃,在湖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統一采購、統一配送[3]。藥品配送企業將藥品配送到鎮衛生院后,村衛生院再到鎮衛生院領取,中間沒有其他機構參與,藥品也就沒有加價,這樣相對之前購買藥品的多環節,價格比較低廉。公示牌上也很鮮明的寫著基藥監督監督電話,群眾可以隨時舉報。
2.2實施效果
隨機抽取攸縣的5個村莊,從最近5年未外出過且對醫改前后的看病模式熟悉的人群中,每村隨機抽取30例,共150例居民。針對“10元看病”模式實施前后,對當地居民關于看病模式的滿意度、單次就診費用進行調查,得出居民對村衛生院看病的滿意度提高,單次就診費用從過去46元降低為現在10元左右。從對5個村醫的訪談中得知,實施“雙十”看病模式前后1年比較,居民的就診人次提高將近50%,但其收入降低30%以上。
3“雙十”就診模式分析
3.1優勢與機遇
3.1.1緩解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雙十”就診模式,讓群眾看病不出村,在家門口看病,看好病,能夠方便群眾就醫,有效地緩解農民“小病拖、大病扛”及“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特別是對于留守農村的老年人和兒童,這是一項惠民政策。同時對中老年人慢性病的防治也有積極作用。3.1.2解決“抗生素濫用”的重大問題是藥三分毒,近年來,抗生素已被廣泛濫用,不合理使用的情況也越來越多。有報道稱,我國每年因抗生素濫用導致800億的醫療費用增長,同時致使8萬患者不良反應死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1份調查顯示,中國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比例超過46%,而在全國使用量前15位的藥品中,抗生素占10種,這個比例在農村地區更高?!半p十”模式中,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藥品零差率銷售,又用“月次均費用不超過26元”消除村醫的利益驅動;同時,通過加強鄉村醫生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督,有效提高農村衛生室的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從源頭上遏制抗生素濫用的現象。3.1.3打破“以藥養醫”的收入格局村衛生院全部使用基本藥物,村級衛生院只能提供國家或湖省規定的基本藥物給患者。這些藥物由省政府直接招標采購,逐級配送到村衛生院,中間沒有加價,零差價銷售;此外又有“次均費用26元”的限制,避免大處方的問題,因為超過此限制,多余的由村衛生承擔。這樣擠掉鄉村醫生不合理收費、一口價的局面,減少過度醫療行為,讓村級醫療回歸公益性。
3.2不足與風險
3.2.1挫傷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根據介紹,未實施基藥制度以前,村醫自行上報的收入>5萬元?,F在村醫的收入包括:①按照每人每年1.5次,每次10元錢的診療費計算;②中央和省級財政給每個鄉村醫生,按照村民人數有5元的公共衛生補貼;③每個鄉村醫生每年有中央和省級財政4000元的基礎藥物補貼;④每個鄉村醫生還可以得到藥費總額15%的縣級財政的基藥補貼。支出:購買的注射器、棉簽、輸液器等相關醫療器材;醫療室的電費、網費等。經過對鄉村醫生的訪談,得知在“雙十”就診模式后,他們的收入相對之前個人開診所時的收入減少30%左右,造成了村醫的心里不平衡。3.2.2基本藥物實施環節存在不足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中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宣傳和培訓不到位,供應配送和采購使用不規范的問題等。例如:今年上半年,有部分基藥特別是低價基藥品種,出現不能及時配送的現象。根據調查,該品種是因廠家低價中標后限量供應所致,經縣醫改辦協調,現在已經完全能夠保障供應。另外,實施過程的細節中,例如:居民看病時間受村醫上班時間的限制,醫療事故的補償等一系列問題需要更詳細的管理。
4“雙十”看病模式的建議
4.1加強制度建設
4.1.1嚴格鄉村醫生上崗、考核制度鄉村醫生作為基層百姓的首先醫療負責人,肩負著重大的責任。鄉村醫生必須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并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注冊并獲得相應執業許可再上崗。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鄉村醫生上崗條件管理;并堅決打擊不合格人員非法行醫。堅持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等各種制度來建設鄉村醫生隊伍。同時不斷創新鄉村醫生考核制度,將服務質量、數量、患者的滿意度、任務完成情況和城鄉居民健康狀況等作為主要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與績效工資量、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等掛鉤。4.1.2加大督查力度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對鄉村醫生和村衛生院進行規范管理,對其服務行為和藥品器械使用等進行監管;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村衛生院功能定位的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推出相關查崗政策。與此同時,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的職責,加強對村衛生院的監督。制定相關處罰政策及問責制,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此外,設立監督舉報電話,請廣大群眾進行民主監督,發現村衛生院有違規行為,請及時向村干部或當地衛生院反映,也可撥打舉報電話,加強社會監督。4.1.3加強藥品質量安全監管藥品零利潤銷售,同時嚴格基本藥物研究、生產、流通、使用、價格、廣告監管,查處不合格生產企業,規范流通秩序,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行為。對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并從生產出廠到使用進行全程電子監管,加大對重點品種監督抽驗力度,定期向社會抽驗結果。
4.2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4.2.1加強鄉村醫生培訓鄉村醫生為基層老百姓服務,雖然不在科研的前列,仍需要不定時進行培訓、進修,增強自己的醫療能力。因此,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合理制定鄉村醫生培養培訓規劃,采取臨床進修、培訓、城鄉對口支援等多種方式,選派鄉村醫生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醫學院校接受培訓。4.2.2加強鄉村醫生后備力量建設對于建設穩固的鄉村醫療隊伍,著眼長遠來看,需要儲備鄉村醫生的后備力量。購買鄉村衛生院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需制定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規劃制度,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從本地選派進行定向培養或其他方式建立鄉村醫生的后備人才庫。并及時摸清并動態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鄉村醫生隊伍的執業情況,及時調整人力,保障農民群眾的基本醫療服務的需求。有條件的地方要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城市的退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的畢業生到村衛生院工作。
4.3完善保障體系
4.3.1提高村衛生室服務水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合理設置村衛生院,并規范村衛生院的建設,完善硬件設施,給村民提供良好的就醫環境。4.3.2改善鄉村醫生的待遇政府采購村衛生院的藥品零利潤銷售,村衛生院服務回歸到公益事業??蓪τ卩l村醫生,在收入方面大打折扣,為提高他們工作的積極性,政府應出臺一系列相關補償的政策。如:對鄉村醫生進行職業補貼,提高鄉村醫生的社會地位,保障其職業歸屬感;制定獎罰政策,提高村醫從業的熱情、動機;合理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采取多種形式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確保養老金收入不低于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這樣才能切實提高鄉村醫生的積極性,才能真正服務于老百姓。
4.4推進信息化建設
1.1醫院的信息管理水平比較低
隨著醫院醫保工作的開展,對醫院的信息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定點醫院的醫療保險信息管理建設中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的完善管理。有些醫院缺乏醫療保險信息的數據的統計分析,這樣就會影響到醫院的醫保管理工作,不能夠為醫院保險工作提供決策的支持。
1.2定點醫院醫療結算項目付費的結算辦法存在著問題
在醫療保險的推行下,存著諸多的結算方式,按項目付費的結算方式能夠滿足病人的實際需求,但是這種結算方式促使定點醫院可能為病人提供更多的不需要的服務,從而導致醫療保險基金的浪費。
2定點醫院醫療保險執行過程中建議
2.1加大宣傳,加強醫患制約機制
在當前推行定點醫療保險的環境下,面對醫療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加強宣傳工作,縮小醫患信息差距[3]。各個定點醫院需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在定點醫院的公示欄中標出藥品的價格和醫療項目的收費標準。對于一些病,需要使用自費藥品,實行事先告知的制度,這樣才能夠為患者提供優質的服務,而且可以有效地遏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
2.2加強定點醫療保險稽核監督部門能力建設的工作
定點醫院的醫療保險是全新的工作,我國的醫療保險工作推行的時間比較晚,管理經驗嚴重的不足,存在著醫療保險監督的不足、醫療管理人員缺乏的問題。因此需要建設醫療保險干部隊伍,打造醫療保險管理干部的隊伍,加強醫療保險監督的工作。醫保機構需要設置專門的稽核監督部門,對醫療保險工作進行監督。監督人員可以采用網上監督和現場監督、定期監督和不定期的抽查相結合的監督制度,從而加強對定點醫院的監督管理力度。嚴格的審核醫院系統的數據,一旦發現問題,及時的進行解決?;吮O督部門需要對醫院的醫療保險基金進行每月的核算,并且依據信息系統匯報的數據制定出基金監測預警指標情況報告,加強對各級醫院住院藥品、住院的人次、費用占各級醫院住院個人負擔比重、住院費用的增長率、重復的住院率進行監控。對于各項指標增長比較快,問題比較多的定點醫院進行費用的審核和稽查的力度。
2.3建立完善的醫保與定點醫院的信息聯網
醫療保險信息化和標準化的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因此,定點醫院想要做好醫療保險的工作,需要引進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完善醫療保險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建設,而且還要實現醫療保險部門和定點醫療的聯機,這樣才才能夠確保信息系統的安全、統一的運行。利用計算機的技術可以實現網上的直接報審工作,從而能夠強化住院病人費用的管理,而且可以運用統計分析的方法對定點醫院進行監督,能夠發現定點醫院醫療保險基金的的宏觀性問題,避免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不合理藥品費用的支出和浪費[4]。只有克服定點醫療保險監督管理工作的局限性,便可以有效地制止醫療費用不合理的支出現象,從而維護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促使參保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2.4探索和確定合理科學的費用結算管理模式
醫療保險制度的費用結算是醫療體制改革的重難點,原因在于醫療保險的結算方式影響并且決定著醫療費用的支出水平。不同的醫療保險費用的結算方式能夠為定點醫院提供不同的經濟誘因,導致不同的醫療行為,進而導致不同的經濟后果,對于不同的結算方式的管理難度也是不一樣的。定點醫院醫療保險工作改革的成敗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醫療保險的結算方式,因此需要充分的考慮醫院、患者、保險部門三方的利益,設計出合理、易于操作的醫療保險費用結算方式。合理的使用醫療保險基金,探索科學合理的醫療費用結算方式是急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因此在醫療體制改革中,需要積極地探索多種結算方式,混合使用多種結算方式,從而可以有效地的避免單一結算方式的弊端。
3結語
隨著醫療體制改革,國家對醫保事業的重視,醫療費用是最受關注的問題。改革醫療體制,要求醫保數據能全國互認,實現全國都能參保享受待遇。但目前本市醫保系統并不能與其他地區的系統做有效銜接。
二、發展趨勢與完善醫療信息系統的對策
1打破局限性與各領域密切配合
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不應局限于在政府醫保辦應用,把這些數據和信息納入智慧城市的建設中,滲透到各參保企業、定點醫院,甚至醫藥、教育等相關的行業,地域范圍更廣,實現對信息的共享,綜合運用。
2改善醫療信息系統的結構
醫保信息系統建設必須專業化,使其具有集成性。系統的結構不夠完善,兼容性不夠好,系統應變性能差,數據之間交換困難,都是導致醫療信息不能有效對接的原因。因此,必須原系統的基礎上進行研究,改善醫療信息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利用專有工具攻破技術上存在的難題,進而將醫保信息合理的利用。
3按照標準化接口擴大醫療信息系統的應用范圍
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應遵循國際、國內權威性強的標準流程。ISO20001、CMMI、ITAL等標準,都有國際上公認的最佳實踐。各地各行的信息系統與醫保信息系統對接都采用國家統一的標準手冊與準則。使得信息更加規范,處理的數據更加準確。在全國各地醫保政策逐漸統一規范的大前提下,管理信息系統相應的建立對外報送數據、共享數據的接口。使醫保信息系統可以將各項基礎數據進行整合,結合利用當前大數據分析技術、云計算技術,更多的進行數據挖掘,并最終實現更大范圍的共享。
三、結論
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都要求以被保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為準填寫一般項目。在理賠時這是最基本項目,為避免錯誤賠付,保險公司要求被?;颊卟v的一般項目與保單及身份證一致,如出現一項不符合,都會拒絕賠付。所以在病歷書寫時要求絕對準確。姓名錯誤多是由于書寫時使用別字,常于入院時發生。如姓名由別人,而患者本人由于病痛很少去核對,住院治療期間如仍未發現,出院后病案歸檔就無法更改。因此建議在掛號時盡量由患者自己書寫姓名,入院后醫務人員在得知其商業保險被保人身份后,再次提醒患者核實;年齡錯誤通常因為虛歲的原故。書寫病歷時要求詳細詢問,填寫實足年齡;與年齡相比,出生日期更為重要,但很多患者,尤其老年人,有時不能提供準確出生日期,而由醫務人員隨手填寫,造成與身份證不一致。避免上述問題的最好辦法是要求患者在住院期間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
2提醒患者及時報案
保險公司規定被保人在因病住院后的三天內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理賠部門,稱為報案。理賠部門在收到報案后核實情況,并告知被保人注意事項。這樣在患者出院后才能及時得到賠付。所以醫務人員有必要在患者住院時提醒其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以保證將來能夠順利理賠。
3要求患者提供準確病史
商業保險一般規定自投保之日起三個月后生效,這樣就有效地避免了被保人在已獲知病情后的臨時投保,減少保險公司的損失。有個別投?;颊邽榱双@得賠付,在醫務人員詢問病史時,部分隱瞞病史、作虛假陳述,故意提前或推遲發病時間,這就會誤導醫生臨床思維,導致錯誤的診治結果,給醫療工作帶來安全隱患。因此在實際工作中,醫務人員在得知其保險背景后,更要仔細詢問病史,并告知患者隱瞞或虛假陳述病史可能會嚴重影響疾病的診治,給自己造成不良后果。避免由此可能產生的不必要的醫患糾紛或保險糾紛。
4注意合理用藥
在臨床工作中,對商業醫療保險投?;颊?一般都按照自費處理。其實在治療用藥方面,保險公司也是有規定的。通常規定在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內賠付。患者在出院后辦理理賠時,都被要求復印醫囑單,保險公司一旦發現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自費類藥品,一概不予賠付。
5進口材料使用告知
外科病人在治療中可能使用一些進口材料,很多保險公司規定,有國產材料的情況下,如患者選用進口材料,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因此患者住院期間如需用進口材料,醫生應提醒患者就此征詢保險公司意見,減少理賠糾紛。
6住院時間合理
如果被保人投保了住院安心附加險,保險公司會在其住院期間按住院天數每天給予金額不等的補助。因此患者在住院時會要求延長住院時間,醫院往往也樂意這樣做。但是對于明顯違反醫療常規的住院,保險公司往往也不予賠付。因此,醫生一定要根據患者治療的實際情況,嚴格按照疾病的診斷和治療常規控制患者的住院時間,而不能一味遷就病人。
7及時提供病歷
現在保險公司已更改以往抽查住院病歷的做法,而要求每位被保人在理賠時首先提供自己住院病歷的復印件及出院錄。因此患者在出院時醫務人員不僅需要為其書寫出院錄,還應按照病歷書寫規范及病案管理規定的要求,及時完成住院病歷的書寫,盡早送至病案室,供患者復印。
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利補充,商業醫療保險在老百姓醫療保障中的地位日趨重要,被保人與保險公司的理賠糾紛及由此產生的醫患矛盾也逐日增多。作為臨床工作人員,有必要熟悉商業醫療保險有關知識,減少醫療糾紛,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