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19:16
序論:在您撰寫公共財政監督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1、全面控制原則施工項目成本控制與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到項目組織中的每一個部門、單位以及員工,因此應鼓動所有與項目組織相關的部門、人員共同努力,實現全員控制的成本管理模式。同時在工程項目的整個施工周期都會形成項目成本,因此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應從投標環節開始直至竣工驗收等全過程進行成本控制。確保各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每一個環節產生的成本費用都始終控制在有效管理范圍內。
2、動態控制原則工程項目施工的環境是不斷變化的,隨著施工周期的變化,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與管理應根據實際工程情況而不斷調整,因此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必須堅持動態控制原則。也就是指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投入的機械設備、人力、材料等,跟蹤收集施工成本產生的實際值,并與目標值進行對比分析,檢查兩者之間是否出現偏差,一旦出現偏差,應及時找出導致偏差產生的原因,及時調整成本控制策略,尤其是一些偏差較大,或者是一些關鍵性問題應引導高度重視,盡可能保證實際施工成本不要超出有效控制范圍。
3、目標控制原則在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與管理過程中最為基本的技術與方法就是目標控制管理,這種管理方式的實質就是逐一分解、落實計劃的方針、措施、目標以及任務。實現目標管理的關鍵在于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實現目標,目標應越具體越好,細分到每一個部門、崗位以及個人,不僅應明確工作責任,同時應明確工程施工的成本責任,實現“責、權、利”的統一。
二、財政監督機構加強公路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的策略
1、應獨立核算工程項目財政監督機構人員應根據實際公路工程項目的規模、地理位置與環境以及施工組織特點等諸多因素采取獨立核算財務管理制度。每一個工程項目都會產生工程成本,具有相對獨立的資金流以及工程價款的結算,通過獨立核算財務管理制度可以對每項工程項目進行可靠的確認以及歸集,獨立考察工程項目的成本與效益。因此財政監督機構應設立專門的公路工程項目財務機構,并配置專門的財會人員全面負責各項施工項目的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
2、應加強對工程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財務預算管理是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的關鍵,財政監督機構應建立科學、合理的工程資金回收與使用的資金預算管理體制,通過預算、分析、監督、控制、考核等手段提高資金使用的規范性、目的性與計劃性,將資金損失與浪費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實現資金的最優化配置,盡可能減少資金占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資金周轉率。具體而言,也即是在實際工程項目施工前,確定好施工材料、人力以及設備,根據工程項目的各項費用支出數額、支出時間、支出類別編制項目資金需求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根據工程規模確定編制項目施工人員,并按照施工實際進展情況對作業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做好施工人員的進場、退場安排。(2)應根據實際施工工程進度,合理安排施工原材料、施工機械等所需物的采購、租賃、使用、維修以及保養等工作,確保能夠充分利用這些材料、設備,盡量減少中轉環節,避免浪費,降低施工成本,并為資金的充分籌措以及適時投入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3)應加強各施工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由于公路施工的不確定因素較多,情況變化較多,為避免客觀情況的變化,各施工單位應加強內部控制力度,能夠及時發現問題,調整資金需求預算。同時資金需求預算應向財政監督機構匯報,經財政監督管理負責人審核同意、蓋章后才可撥付。
3、應加強工程項目資產的成本核算與管理(1)加強固定資產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公路施工中使用的固定資產價值較高,但由于公路施工的特點,導致這些高價值的固定資產極易破損,尤其是一些大型的機械設備,使用頻率較高,破損的風險以及程度更大,因此在公路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過程中,應正確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加強固定資產的核算和管理。財政監督機構應統一調配、購置工程項目所需的各種固定資產,若未經批準均不得擅自購買。同時工程項目施工單位人員對于固定資產并沒有所有權,只有管理權和使用權,積極做好固定資產的調人、調出、盤點以及對賬等相關記錄。(2)制定科學、合理的施工材料采購計劃財政監督機構應要求各施工單位根據實際工程施工預算的材料耗量、施工組織計劃以及材料耗用預計量,每月編制施工材料、物資的采購計劃,并交由財政監督機構審核通過后才可以正式進行材料采購程序。同時應要求各施工單位應建立“材料實物帳”制度,主要內容應包括計量、驗收、入庫、盤點、出庫、對賬等,必須保證數據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全面性,保證“帳”“、物”、“卡”的一致性。應以存貨費用分配表以及出庫單作為存貨計入成本的原始憑證,應盡可能按照市場供應情況、材料預算用量、工程施工進度等方面因素做好工程用料的庫存限量管理,確定適度的庫存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三、應正確核算工程項目成本
1、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成本計劃在公路工程項目施工中,施工成本的形成主要包括機械使用費、材料費以及人工費,項目物資和設備的進退場費、臨床設施攤銷費、施工工具費等其他直接費用以及財務費用、管理費用等間接費用。財政監督機構應根據公路工程項目施工成本的支出類別和收入類別制定科學、合理的成本費用計劃,認真落實監督、管理責任。根據工程實際制定嚴格的“降低成本技術組織措施計劃表”、“項目成本計劃表”、“降低項目成本計劃表”以及“間接費用計劃表”等,盡可能細化成本以及費用核算,減少支出,降低消耗。
2、加強預算控制財政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公路工程項目的資金預算控制,比如對于間接費用支出,應采用包干預算,也即是指對于工程項目施工預算總額進行一次性包死預算,全年都不變;而對于直接費用支出,可采用定額控制。杜絕在差旅費、招待費、電話費等各種非生產型經費開支方面出現浪費行為,杜絕在使用設備材料、物資采購以及工程結算等環節出現管理混亂,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3、應關注工程項目的質量成本、工期成本以及安全成本控制財政監督機構應根據施工項目設立單獨的賬戶,對工程項目的質量成本、工期成本以及安全成本項目進行單獨核算,能夠準確反映工程項目的質量成本以及工期成本,基于成本控制分析,在保證安全第一,施工工期達到合同條件,保證施工質量水平達到施工設計要求水平的前提下,提出合理控制質量成本,降低工期成本以及安全成本的建議。
1.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目前,財政部門還普遍存在著“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監管”,“重資金規模和數量、輕使用質量和效益”的現象。財政監督的工作重點主要放在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合法合規性的檢查上,而對財政支出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監督缺乏足夠的重視。財政資金使用單位由于受部門利益的驅使,往往以各種方式爭取財政資金,造成一方面財政支出的壓力逐年加大,另一方面財政資金浪費現象嚴重,挪用專項資金、虛報項目規模和數量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2.財政監督方式滯后。從目前財政監督的狀況看,主要以突擊性、專項性的事后檢查為主,沒有建立起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這種單一、被動的事后檢查型監督方式,在工作上帶有極大的偶然性,極易造成監督盲點,并使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脫節,無法對各部門的資金運行實行全過程監控,使監督檢查缺乏及時性和有效性,不符合財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3.財政部門內部缺乏監督機制,內部監督不到位。財政監督是對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包括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重分配,輕監督”的傳統觀念,財政對內部監督不夠重視,財政部門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如對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周轉金使用等環節沒有完善的監督撥付、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內部監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不能從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4.關系不順,職責不清。目前財政監督與審計監督的關系尚未完全理順,職責分工不甚明確,容易造成多頭檢查與監督盲點并存的現象。在檢查計劃上不能相互銜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檢查結論上不能相互利用,使得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能降低。
隨著我國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作為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其監督的內容、方法、手段等也必然要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進展而不斷發展。對此,筆者就進一步加強公共財政體制下的財政監督工作談些想法:
1.加快財政監督立法進程,健全財政監督法律體系。國家應圍繞公共財政的要求,盡快出臺財政監督法,提高財政監督法律層次,規范財政監督程序,賦于財政監督應有的法律地位和執法權力,切實解決財政監督立法滯后的問題,增強財政監督的執法剛性。同時,加強財政監督的理論建設和課題調研,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對財政監督的宣傳力度。
2.積極開展財政支出績效監督工作。從“財政”到“公共財政”,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的發展方向也應該是向績效監督發展,即財政監督的重點應由安全性、規范性逐步向有效性轉變。目前已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才剛剛起步,基本上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供借鑒,其評價方法、評價指標、評價體系尚處于摸索階段,但這是改革的必然方向和重要的途徑。
3.轉變財政監督方式,逐步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監督轉變。事后的監督是消極的,它只是被動地等在財政活動執行過程中偏離了要求或發生了違法亂紀行為之后才采取的懲治措施。懲處只是手段,有效的事前、事中預防和糾正才是目的,監督檢查應更多地著眼于未來,這也就是積極的財政監督方式。因此,可將監督檢查融入預算編制及執行的全過程,重視事前審核和事中跟蹤監控,以確保財政資金不被擠占、挪用以及科學合理的分配使用,并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防止造成資金浪費和無法挽回的損失。
4.加強內部監督,完善財政內部監督機制。財政內部監督檢點是本系統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監督對象是同事或朋友,因此,首先應糾正對內部監督認識上的偏差,即認為內部監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是“自家人搞自家人”的錯誤思想;其次應在財政部門內部各環節(比如在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等環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從而規范財政資金的分配程序和撥付渠道,使每一環節的財政資金的運轉做到有章可循,從源頭上防止財政資金分配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違紀行為。同時,作為監督檢查人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忠于職守,不循私情,排除一切人為干擾,依法監督。
1.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目前,財政部門還普遍存在著“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監管”,“重資金規模和數量、輕使用質量和效益”的現象。財政監督的工作重點主要放在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合法合規性的檢查上,而對財政支出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監督缺乏足夠的重視。財政資金使用單位由于受部門利益的驅使,往往以各種方式爭取財政資金,造成一方面財政支出的壓力逐年加大,另一方面財政資金浪費現象嚴重,挪用專項資金、虛報項目規模和數量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2.財政監督方式滯后。從目前財政監督的狀況看,主要以突擊性、專項性的事后檢查為主,沒有建立起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這種單一、被動的事后檢查型監督方式,在工作上帶有極大的偶然性,極易造成監督盲點,并使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脫節,無法對各部門的資金運行實行全過程監控,使監督檢查缺乏及時性和有效性,不符合財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3.財政部門內部缺乏監督機制,內部監督不到位。財政監督是對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包括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重分配,輕監督”的傳統觀念,財政對內部監督不夠重視,財政部門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如對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周轉金使用等環節沒有完善的監督撥付、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內部監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不能從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4.關系不順,職責不清。目前財政監督與審計監督的關系尚未完全理順,職責分工不甚明確,容易造成多頭檢查與監督盲點并存的現象。在檢查計劃上不能相互銜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檢查結論上不能相互利用,使得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能降低。
隨著我國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作為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其監督的內容、方法、手段等也必然要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進展而不斷發展。對此,筆者就進一步加強公共財政體制下的財政監督工作談些想法:
1.加快財政監督立法進程,健全財政監督法律體系。國家應圍繞公共財政的要求,盡快出臺財政監督法,提高財政監督法律層次,規范財政監督程序,賦于財政監督應有的法律地位和執法權力,切實解決財政監督立法滯后的問題,增強財政監督的執法剛性。同時,加強財政監督的理論建設和課題調研,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對財政監督的宣傳力度。
2.積極開展財政支出績效監督工作。從“財政”到“公共財政”,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的發展方向也應該是向績效監督發展,即財政監督的重點應由安全性、規范性逐步向有效性轉變。目前已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才剛剛起步,基本上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供借鑒,其評價方法、評價指標、評價體系尚處于摸索階段,但這是改革的必然方向和重要的途徑。
3.轉變財政監督方式,逐步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監督轉變。事后的監督是消極的,它只是被動地等在財政活動執行過程中偏離了要求或發生了違法亂紀行為之后才采取的懲治措施。懲處只是手段,有效的事前、事中預防和糾正才是目的,監督檢查應更多地著眼于未來,這也就是積極的財政監督方式。因此,可將監督檢查融入預算編制及執行的全過程,重視事前審核和事中跟蹤監控,以確保財政資金不被擠占、挪用以及科學合理的分配使用,并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防止造成資金浪費和無法挽回的損失。
4.加強內部監督,完善財政內部監督機制。財政內部監督檢點是本系統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監督對象是同事或朋友,因此,首先應糾正對內部監督認識上的偏差,即認為內部監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是“自家人搞自家人”的錯誤思想;其次應在財政部門內部各環節(比如在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等環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從而規范財政資金的分配程序和撥付渠道,使每一環節的財政資金的運轉做到有章可循,從源頭上防止財政資金分配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違紀行為。同時,作為監督檢查人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忠于職守,不循私情,排除一切人為干擾,依法監督。
論文摘 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對我國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給財政審計的下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課題,尤其在財政監督體系的不斷發展壯大下,給財政審計工作帶去了新的機遇與挑戰。該文就財政審計如何應對這一挑戰做出了簡要分析。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決定了我國財政經濟的發展趨勢和取向。隨著財政監督體系的逐步確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國的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巨大變化。
一、對財政監督的理解
對財政監督的理解存在著三種代表性的觀點:一種觀點是從經濟運行全過程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孫家琪主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概念辭典》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指的是通過財政收支管理活動對有關經濟活動和各項事業進行的檢查和督促。另一種觀點是從廣義的角度對財政監督的含義進行歸納,以顧超濱主編《財政監督概論》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指政府的財政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的專門職能機構對國家財政管理對象的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調查處理與建議反映活動。還有一種觀點是從財政業務的角度來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李武好、韓精誠、劉紅藝著的《公共財政框架中的財政監督》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專門監督機構尤其是財政部門及其專門監督機構為了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對財政性資金運用的合法性與合規性進行檢查,處理與意見反饋的一種過程,是實現財政職能的一種重要手段。
二、對財政審計的理解
財政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收支活動及財政部門組織執行財政預算的活動所進行的審計監督。財政審計,又稱財政收支審計,是審計機關依照《憲法》和《審計法》對政府公共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實施的審計監督。根據我國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和審計機關的組織體系,財政收支審計包括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根據《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主要對財政部門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國稅部門稅收征管情況、海關系統關稅及進口環節稅征管情況、金庫辦理預算資金收納和撥付情況、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外收支以及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等七個方面進行審計監督。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財政審計逐步實現了三個重要轉變:一是由收支審計并重轉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為主;二是由主要審計中央本級支出轉向中央本級與補助地方支出審計并重;三是財政審計范圍已由傳統的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稅收和海關征管審計,擴展到預算執行審計、部門決算審計、轉移支付審計、稅收和海關收入審計、政府采購審計、財政績效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逐步形成了“大財政審計”的概念。大財政審計是財政審計的擴展,也是財政審計的補充。
三、財政監督中對財政審計的監督
20世紀90年代上半期,中國對原有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會計準則的重要作用不僅得到實踐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財政部門的認可。與此同時,中國又全面地推進了新稅制改革,稅收的剛性通過立法途徑得到了保證。新稅制規定,當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與國家財經規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時。稅收征管機關在征稅時,應以國家財經規章制度的規定為準。這一規定對于理順政府與企業的關系,規范政府與企業的行為。明確政府與企業的分配秩序有積極的作用。自實施財會制度和稅制改革以來,理論界圍繞稅收原則的剛性內涵與會計準則的公允內涵的聯系和區別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從歷史發展的趨勢和邏輯來看。稅收原則體系同會計準則體系是一致的,二者都應體現社會資本和個人資本運行的客觀要求。但從某一特定的時期看,稅收原則體系與會計原則體系又是有區別的。首先,稅收原則由于階級性要求可能會做出某種強制規定,
但會計準則體系的階級性要求相對而言并不十分鮮明,審計的準則無疑應是以各項公認的會計準則為基礎的,其實我國早已有注冊會計師與注冊審計師合一之實。其次。財政監督有獨立存在的實體一財政資金言,財政實體還應包括國有資本部分;而審計則沒有獨立存在的實體。財政管理的目的應是加強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益;而審計則只是屬于方法論的范疇,審計的階級性并不突出,國家統治的代表——各級政府需要審計,對于微觀經濟單位——公司、企業來說。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內部審計功能。也是它們管理的重要職能。再者,財政監督包括人事監督和財經監督兩方面內容,而審計監督只有財經監督之責,并無人事監督之權。從法律角度看,一級或上級審計機關實施監督所依據的法律準繩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門或財政部門所制定的各項財經法規。我國現行的一級審計機關對同級財政的審計也只能在預算法等法規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當然在這里也可能會有新的情況出現。從長期來看,稅收剛性原則不會脫離會計準則而孤立發展,稅收在它的立法時,會不斷地吸收會計準則演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東西來充實自己、完善自己。簡言之,稅收剛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會體現會計準則演進中的精華。由于審計監督與財政監督在我們今后的財政活動中將會出現更多的交叉,而且審計監督也有由政府內部監督模式往人大的獨立審計模式過渡的趨勢。探索審計監督和財政監督各自的內容、監督范圍、監督手段、監督效率等也將會顯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的必要性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財政改革與發展都要圍繞完善公共財政體系這個目標努力推進。從內容上講,公共財政體系包括公共財政收入體系、公共財政支出體系、公共財政預算體系、公共財政政策體系、公共財政責權配置規則體系、公共財政制度體系、公共財政管理體系和公共財政監督體系八個方面。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在2008年財稅改革穩步,推進的基礎上,2009年將大力推進財稅制度改革。由此可見,將對我國財政審計產生了深刻影響,財政審計面臨著“五新”:一是面臨著新的財稅管理模式和管理內容;二是面臨著要確定新的審計客體和審計對象;三是面臨著要運用新的審計手段,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已經刻不容緩;四是面臨著要確立新的審計的目標,更注重績效審計;五是面臨著要適應新的審計環境,要實行陽光審計。由此可見,在公共財政制度重構過程中,要解決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僅需要財政內部的檢查監督,更重要的還要借助于財政審計的作用。通過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發現問題和提出建議,促進各項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參考文獻
[1]魏長生,查勇.淺談績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現代審計與經濟,2009,(5).
[2]徐佳.論轉型經濟時期公共財政監督體制的問題和解決途徑[J].山東社會科學,2008,(12).
論文摘 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對我國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給財政審計的下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課題,尤其在財政監督體系的不斷發展壯大下,給財政審計工作帶去了新的機遇與挑戰。該文就財政審計如何應對這一挑戰做出了簡要分析。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決定了我國財政經濟的發展趨勢和取向。隨著財政監督體系的逐步確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國的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巨大變化。
一、對財政監督的理解
對財政監督的理解存在著三種代表性的觀點:一種觀點是從經濟運行全過程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孫家琪主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概念辭典》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指的是通過財政收支管理活動對有關經濟活動和各項事業進行的檢查和督促。另一種觀點是從廣義的角度對財政監督的含義進行歸納,以顧超濱主編《財政監督概論》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指政府的財政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的專門職能機構對國家財政管理對象的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調查處理與建議反映活動。還有一種觀點是從財政業務的角度來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李武好、韓精誠、劉紅藝著的《公共財政框架中的財政監督》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專門監督機構尤其是財政部門及其專門監督機構為了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對財政性資金運用的合法性與合規性進行檢查,處理與意見反饋的一種過程,是實現財政職能的一種重要手段。
二、對財政審計的理解
財政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收支活動及財政部門組織執行財政預算的活動所進行的審計監督。財政審計,又稱財政收支審計,是審計機關依照《憲法》和《審計法》對政府公共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實施的審計監督。根據我國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和審計機關的組織體系,財政收支審計包括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根據《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主要對財政部門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國稅部門稅收征管情況、海關系統關稅及進口環節稅征管情況、金庫辦理預算資金收納和撥付情況、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外收支以及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等七個方面進行審計監督。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財政審計逐步實現了三個重要轉變:一是由收支審計并重轉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為主;二是由主要審計中央本級支出轉向中央本級與補助地方支出審計并重;三是財政審計范圍已由傳統的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稅收和海關征管審計,擴展到預算執行審計、部門決算審計、轉移支付審計、稅收和海關收入審計、政府采購審計、財政績效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逐步形成了“大財政審計”的概念。大財政審計是財政審計的擴展,也是財政審計的補充。
三、財政監督中對財政審計的監督
20世紀90年代上半期,中國對原有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會計準則的重要作用不僅得到實踐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財政部門的認可。與此同時,中國又全面地推進了新稅制改革,稅收的剛性通過立法途徑得到了保證。新稅制規定,當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與國家財經規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時。稅收征管機關在征稅時,應以國家財經規章制度的規定為準。這一規定對于理順政府與企業的關系,規范政府與企業的行為。明確政府與企業的分配秩序有積極的作用。自實施財會制度和稅制改革以來,理論界圍繞稅收原則的剛性內涵與會計準則的公允內涵的聯系和區別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從歷史發展的趨勢和邏輯來看。稅收原則體系同會計準則體系是一致的,二者都應體現社會資本和個人資本運行的客觀要求。但從某一特定的時期看,稅收原則體系與會計原則體系又是有區別的。首先,稅收原則由于階級性要求可能會做出某種強制規定,
但會計準則體系的階級性要求相對而言并不十分鮮明,審計的準則無疑應是以各項公認的會計準則為基礎的,其實我國早已有注冊會計師與注冊審計師合一之實。其次。財政監督有獨立存在的實體一財政資金言,財政實體還應包括國有資本部分;而審計則沒有獨立存在的實體。財政管理的目的應是加強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益;而審計則只是屬于方法論的范疇,審計的階級性并不突出,國家統治的代表——各級政府需要審計,對于微觀經濟單位——公司、企業來說。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內部審計功能。也是它們管理的重要職能。再者,財政監督包括人事監督和財經監督兩方面內容,而審計監督只有財經監督之責,并無人事監督之權。從法律角度看,一級或上級審計機關實施監督所依據的法律準繩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門或財政部門所制定的各項財經法規。我國現行的一級審計機關對同級財政的審計也只能在預算法等法規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當然在這里也可能會有新的情況出現。從長期來看,稅收剛性原則不會脫離會計準則而孤立發展,稅收在它的立法時,會不斷地吸收會計準則演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東西來充實自己、完善自己。簡言之,稅收剛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會體現會計準則演進中的精華。由于審計監督與財政監督在我們今后的財政活動中將會出現更多的交叉,而且審計監督也有由政府內部監督模式往人大的獨立審計模式過渡的趨勢。探索審計監督和財政監督各自的內容、監督范圍、監督手段、監督效率等也將會顯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的必要性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財政改革與發展都要圍繞完善公共財政體系這個目標努力推進。從內容上講,公共財政體系包括公共財政收入體系、公共財政支出體系、公共財政預算體系、公共財政政策體系、公共財政責權配置規則體系、公共財政制度體系、公共財政管理體系和公共財政監督體系八個方面。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在2008年財稅改革穩步,推進的基礎上,2009年將大力推進財稅制度改革。由此可見,將對我國財政審計產生了深刻影響,財政審計面臨著“五新”:一是面臨著新的財稅管理模式和管理內容;二是面臨著要確定新的審計客體和審計對象;三是面臨著要運用新的審計手段,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已經刻不容緩;四是面臨著要確立新的審計的目標,更注重績效審計;五是面臨著要適應新的審計環境,要實行陽光審計。由此可見,在公共財政制度重構過程中,要解決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僅需要財政內部的檢查監督,更重要的還要借助于財政審計的作用。通過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發現問題和提出建議,促進各項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參考文獻:
[1]魏長生,查勇.淺談績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現代審計與經濟,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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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傳統國庫分散支付制度及其弊端隨著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財政、金融以及宏觀調控等的理論研究和制度建設, 都得到了極大發展
【關鍵詞】我國傳統國庫分散支付制度 其弊端隨著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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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國傳統國庫分散支付制度及其弊端隨著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財政、金融以及宏觀調控等的理論研究和制度建設, 都得到了極大發展, 但國庫職能與管理的理論與改革研究卻一直處于滯后狀況, 傳統意義的國庫已越來越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因此對現代意義的國庫管理理論進行深入地研究, 并指導國庫管理的改革, 既是國庫自身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外部環境改變的必然。
二、我國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一) 轉變政府職能和構筑公共財政框架的客觀要求和必然選擇現代公共財政理論認為所有財政收支活動必須符合公平和效率兩大原則,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就是要實現資金支付上的公平、公正和效率。同時,轉變財政職能需要加強和完善財政監督, 尤其是要加強財政對事前、事中的監督。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克服了過去財政無法進行事前監督的弊端, 在資金支付之前就可以知道資金的使用去向, 從而使財政的作用發揮得更為全面有效。( 二) 財政資金支付制度應與國際慣例接軌我國加入WTO 必然要求財政支付制度與國際慣例接軌。我國正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公共財政支出框架, 在許多方面需要與國際慣例接軌。特別是我國加入WTO 后, 在經濟制度安排和體制創新方面應以國際準則和市場經濟國家的通行做法為借鑒。目前, 市場經濟國家在財政資金支付方面大都實行國庫單一賬戶, 庫款集中管理, 支票集中簽發, 資金集中支付, 政府各部門不在銀行開設任何賬戶, 這是對財政收支實現規范化管理的標準辦法。( 三) 預算管理改革必然要求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預算管理是從預算編制到預算執行, 再到預算監督的全方位管理。三方面相互聯系, 相輔相成, 缺一不可。目前, 我國預算編制改革己經啟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預算執行上, 特別是財政性資金的支付手段上仍實行分散支付制, 導致財政資金使用分散, 運行效率低下, 監督不力, 難以調控的被動局面。因此, 要完善預算管理改革, 除按照零基預算方法、綜合預算原則、部門預算方式早編細編預算外, 還必須實施預算執行改革, 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三、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措施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國財政預算管理的一項重大改革, 涉及面廣, 情況復雜, 任務相當艱巨。要實現改革的預期目標, 不僅需要改變傳統觀念和傳統管理方式, 而且需要采取必須的改革措施, 扎實細致地做好制度性和操作性的基礎工作。( 一) 修訂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現行賬戶體系設置、財政資金撥付程序都進行了重大改革, 并涉及銀行清算制度, 需要相應重新修訂《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家金庫條例》、《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總預算會計制度》以及相關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等。同時, 為了改革的順利實施, 還要制定《財政資金支付管理辦法》等, 為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二) 建立高效的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和銀行資金清算系統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和銀行資金清算系統是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技術基礎, 也是現代信息技術發展的最終結果。通過這些管理系統, 可以節省財政管理的時間, 充分收集財政管理所需的資料, 提高財政管理效率。也只有在這種高效而健全的財政管理信息系統下,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效率。( 三) 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監督制約機制財政部門和其它職能部門在財政資金管理上存在著委托關系, 兩者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 所以在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時, 針對資金的申請、使用、支付、清算流程, 建立資金的監管體系, 提供制度上和機制上的保障是非常必要的。在目前根據我國的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實際, 借鑒國際先進的管理經驗, 建立我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監督制約機制的基本目標是: 建立以財政資金支付實時監控為中心、以現代信息網絡技術為支撐、以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和動態監控系統為手段、以內控管理和外部監管制度為基礎, 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方式, 強化財政事前、事中監管, 建立健全國庫動態監控體系, 保證預算執行的科學化、規范化、透明化。四、小結考慮到我國目前國庫集中收入制度改革的條件尚未成熟, 改革要循序漸進、逐步深入, 目前各地只對國庫支付制度進行了改革, 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 借鑒國際通行做法, 推行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這項制度的推行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存在諸多困難, 因此有必要對它從理論到國際通行經驗等方面作出深入研究, 并結合我國的改革實踐, 從而得出適用于我國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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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縣域基層存在農村社會發展緩慢滯后、農民增收困難等問題,這些都與我國縣域財政管理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
優化財政管理,以更好地服務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是縣域政府的重要職能,也是服務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對此,作者從以下五方面提出優化縣域財政管理的措施,以促進縣域財政更好地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一、理順縣域財政管理體制
縣域要積極總結省管縣的改革經驗,進一步完善與縣域財力相適應的省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深化對縣域財政管理方式改革,繼續理順省、縣的財力分配關系,適當調整省、縣間稅收分享范圍、分成比例,增加對縣域的稅收分成比重。同時, 適當下放縣域管理資金事權,優化轉移支付結構。
一是將適合市縣管理的專項資金逐步下放,如主要用于城鄉發展規劃編制、高端人才引進、職業教育、縣鄉特色產業、旅游規劃建設、特色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下放到縣,增加縣域資金安排的自主權,發揮縣域管理的優勢,自治區加強監督,確保管理使用合法合規科學高效。
二是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完善縣域基本財力保障制度,結合考慮縣域財政的負擔水平和承受能力,均衡各縣間財力分布,切實減輕縣域財政負擔。同時進一步優化轉移支付結構,通過存量調整和增量傾斜,將清理壓減的專項資金,調整用于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
二、加強財源建設,加快增強財政實力
縣域財政管理部門要樹立持續開展項目建設的理念,不斷開辟新興特色財源。縣域財政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會同相關部門,認真研究國家政策導向,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的變化,不斷整合優勢資源,持續推出與國家產業政策相對接的大項目,爭取資金的支持,加快項目建設,按期竣工投產發揮效益,確??h域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同時,堅持財源建設主體與優化結構兼顧。
一是加大工業扶優扶強力度,設立相應的發展基金,運用貸款貼息、墊息等方法對有發展前途和市場競爭力的縣鄉工業企業進行重點扶持,擴大生產經營規模; 積極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扶持配套中小企業,推進產業縱向延伸和橫向配套,形成產業集群。
二是大力推動第三產業發展,重點推動現代服務業、交通物流、旅游業、城鎮化等的發展,從整體上推動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轉化為財源優勢。三是穩固農業基礎財源,加快農業產業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就業增收,擴大農村居民消費。
三、優化縣域財政支出結構
一是實施“一保三控”,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性支出、國家機關正常運轉經費等基本支出,嚴格控制行政事業性經費增長、人員編制及機構增長、財政供養范圍,財政供養人員控制在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標準之內;
二是在結構上補齊“短板”。加大財政對以公共安全、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與傳媒、社會保障和就業、節能環保、住房保障等各項社會事業的投入,打造安居樂業,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三是在政策上放開搞活。該由社會辦的事交給社會辦,制定相關制度,明確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具體措施和指導目錄,通過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
四、加大財政資金監管體系建設力度
加大對縣域財政資金監管體系的建設和力度。一是繼續完善并擴大國庫集中支付,加強動態監管建設,完善資金撥付審批環節的管理,實現全過程、各環節中的審查、稽查與監督檢查,加強單位財務管理,健全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二是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執行縣域以上政府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完善政府采購“三庫”建設,提高政府采購的效率和質量; 強化物資采購與資產存量聯結機制,加強采購預算約束力,無預算不采購; 規范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陽光采購,確保政府采購公平、公正、公開。
三是完善縣域財政監督機制,繼續發揮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作用,加強縣域財政管理監督,建立財政收支與財政監督相連接的網絡系統。
同時,加大力度整頓財經秩序,嚴懲違法違紀行為,為推進財政支出改革、構建公共財政框架消除阻力和障礙。
四是完善縣域財政績效評價機制。制定完善縣域財政績效考評管理辦法,健全縣域財政績效評價機構,建立與公共財政相適應的公共收支績效評價體系。同時,建立預算資金使用的問責機制,將預算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績效考評情況納入對部門、單位領導的經濟責任考核范圍。
五、提高縣域財政管理透明度
最后,要提高縣域財政管理的透明度。一是明確公開渠道與方式,采取在政府信息網信息公開平臺和財政信息網。二是明確公開的內容,公開的內容包括財政制度、預算編制信息、預算執行信息、決算信息、績效評價結果、財政監督結論等,內容繁雜,需要分門別類和分別考慮公開的策略。
三是提高公開內容的質量與效率。主要是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績效評價、財政監督、財政政策、財政項目、補貼發放,公開內容要經得起審計和監督以及社會公眾參與質疑。預算執行與安排情況報告在縣域人大通過后的法定時間內公布,縣域決算、部門決算應在縣域人大常委會審批后的法定時間內公布。
四是建設縣域財政電子信息平臺。通過互聯網公開財政政務信息,提高財政透明度,促進財政管理提高質量、推動政府高效廉潔運作。
總而言之,縣域財政是國家財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鄉經濟聯結的紐帶??h域財政管理的水平關系著縣域財政狀況的好壞,對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 加強縣域財政管理對于加快縣域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夯實國家治理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