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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政府審計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政府審計風險
政府審計風險一般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報表和履行相關職能的情況發表不恰當的意見和評價,或者對被審計單位做出錯誤的處理處罰決定的風險。政府審計風險除具有一般審計風險所具有的客觀性、潛在性和可控性等特征外,另外方面的特征一是表現形式具有多樣性,這樣就容易使審計取證不完備、檢查工作不全面等,引起審計評價不正確。二是政府審計風險造成的后果不僅是經濟損失,在政治、社會、心理、名譽、信譽等方面有很大損害,作用時間長久,影響不易消除。
(二)審計公告制度
1、審計公告制的內涵審計公告制,就是審計機關在管轄范圍內將審計結果等用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審計公告的權利主體是指審計信息公開的對象,即可接受或者請求獲得審計信息的主體。由于審計機關審查的是政府成本核算和政府實現公共財政的效能,這對社會公眾的影響顯著,關系到每個公民、社會組織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國的每個公民、社會組織都享有從審計機關獲取審計信息的權利。2、我國審計公告制的現狀我國審計制度不斷完善,管理體制及審計操作都能夠規范化進行,審計工作能夠順利進行。但我國審計結果方面存在很多問題,主要是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及充分性方面。審計公告信息的充分性決定著公眾知情權的實現程度。另外,審計公告的質量也存在不足,對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涉及很少。
二、審計公告制對政府審計風險影響的分析
(一)審計公告制的風險特點
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首先,復雜化;審計人員的審計結果可能會導致審計風險,對外公布的審計結果也可能帶來審計風險。再次,顯性化;由于實行了透明的審計工作制度,存在的審計風險會逐步呈現顯性化。第三,擴大化;在實施了審計公告制度后,社會對審計人員的期望越來越大,這給審計人員帶來了不小的風險。
(二)帶來政府審計風險的原因
審計風險有著自身的特點,但如果不能及時的規避審計風險,控制風險的增加和復雜化,必將造成嚴重后果。所以,在審計過程中要實時發現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將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確保審計結論的準確性。對外公告的審計報告要求更加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對審計方法提出更高的要求。審計方法需要滿足審計人員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的需要,隨著審計制度的發展,審計方法必然不斷演進,適應審計的需求。風險導向審計是一種現代審計思路,他主要是從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演變而來,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對被審計單位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進行全面的分析與評價,指導審計人員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從而制定審計戰略,以更好的實現審計目標。我國審計現狀存在很多不足,雖然審計技術得到科學性的提高,但在實際工作中運用的效力很低。主要是許多現代審計方法如制度基礎審計、統計抽樣、風險導向審計在實際工作中并未得到有效的運用,審計人員在實際操作中要注重這方面的提升,提高審計效率。我國大多數審計人員仍停留于使用一些基本常規的審計技術方法,還大多運用手工對賬、判斷抽樣這些原始的審計方法,在這方面我們要注重引進新的方法,適應新的審計需求。
(三)做好審計監督降低政府審計風險
審計論文范文一:現代企業會計審計問題及應對策略
由于我國改革開放水平的提高,社會經濟獲得了較快進步,企業成為了社會經濟生活中至關重要的一部分。當代審計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更是企業經濟活動中最為常見的活動之一。如今,會計審計工作是一個企業在市場中立足、持續經營發展的重要保障。所以,進一步分析會計審計工作對于企業的重要意義,能夠迅速推動企業經濟管理水平的提高,進而提升其經營效益。
一、國內企業會計審計現狀及其意義
(一)企業會計審計工作的基本狀況
伴隨著國內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經營管控的專業性、綜合性不斷增強,會計審計對企業的穩定、持續發展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F在不少企業的管理人員都未能實現合理管控,導致企業處于分離狀態,內部存在嚴重的利益沖突。為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保障各方權益,設立了會計審計體系。這一機制的建立的根本目的在于監督企業本身的經濟行為、監管財務平時的工作狀況,進而推動企業的快速、穩定發展。盡管企業的經營規模繼續擴大,同時企業對于會計審計工作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然而,目前各個企業的會計審計體制尚未成熟,和預期的會計審計目標相去甚遠,再加上管理人員的思想認識還不夠到位,所以現代企業的會計審計工作依舊出現了不少問題。
(二)強化會計審計工作的重要性
提高企業會計審計工作的水平和力度,除了能夠幫助健全企業內部的管理體系外,也可以推動企業內部管理能力的提升、經濟效益的增加。強化會計審計,令相關人員依據有關制度行事,能夠保障企業資金配置的合理性。經由會計審計工作的強化,提早發現企業中有關機制的問題,并及時解決,不斷健全內部控制機制,提升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二、現階段企業會計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審計體系不夠完善、缺乏一定的合理性
要想更好地推動企業進步,保障企業管理人員的工作力度,就必須要設立會計審計體制。會計審計機制的確立,有利于保障經營管理者及董事會成員積極履行職責、達到自我控制、自我約束的目的。對此,企業需要設立嚴謹的內部審計體系,但是絕大多數企業內部審計和職業管控雙管并立,導致審計機構的職責范圍模糊。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的監督工具之一,承載著監控企業決策合法、不損害社會和集體利益的職責,而審計體制同管理機制的失衡,導致內部審計機構缺失了應有的監管職能,雙向性的服務體系令內部審計失去了有效性和獨立性。
(二)會計審計獨立性的缺失
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具有極強的獨立性,不同于其他審計?,F在,國內大部分企業內部會計審計工作由決策者進行管控,而審計部門人員在平時的工作中處處受領導束縛,致使審計機構獨立性喪失,也無法合理地審計企業的經濟行為,不利于審計工作的開展。在此種經營模式下,企業的審計工作難以正常運行,缺少一定的獨立性。
(三)會計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偏低
目前,國內企業的會計審計人員總體素質偏低。不少財務人員缺少扎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及一些法律常識等,難以獨立完成綜合性較強的審計工作。因會計審計工作直接決定著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每名員工密切相關,它的職能范圍也很廣,通常要求會計審計人員兼備多種知識儲備。而現今的大部分會計審計人員還暫不具備這些能力。
(四)審計方式過于單一
目前,國內不少企業存在著會計審計方法過于陳舊、單一的問題,由于會計審計形式的轉變和創新,其由常規的財務審計逐漸向責任審計等方面擴展,然而不少會計審計人員依舊停留在以往的作業模式當中,無法熟練運用相關經驗,缺少風險意識等。
三、完善會計審計工作的建議
(一)健全內部審計體制
為了更好地體現審計工作的力量,企業應當繼續健全內部審計體制。為此,首先必須明確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加強對其的重視程度,同時加強對經濟行為的監管;其次,可以借助網絡科技來搭建企業內部信息平臺,令各項資金的配置情況更加明晰,便于企業的資金使用及管理;另外,國家必須加強對企業財務的監管力度,增強企業審計部和財務部的聯系,保障監督機制的安全有效。
(二)提高會計審計部門的獨立性
這一點是保障內部審計的重要舉措。會計審計是監管企業經濟行為的關鍵對策,更是企業內部制度的構成部分。所以說,審計部門必須具備獨立性,才可更好地保障會計審計工作的開展。
(三)提升審計人員的職業素養,豐富審計形式
人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所在。所以,擁有一支高素質的會計審計隊伍,是保障企業經營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基本因素。除了強化有關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外,還應當加強會計審計人員的知識培訓,并組織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此外,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會計審計的創新,不斷豐富和完善審計方式是必不可少的。
四、結束語
綜上,當前企業要想增加效益,就必須更加注重會計審計工作,繼續深化內部審計制度的改革,為企業市場競爭力的提升、綜合實力的增強提供有力保障。
審計論文范文二: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有效性及其措施
一、問題的提出
企業對內部審計具備充分認識和正確的運用,有助于企業的自身發展和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健全。無論是微觀還是宏觀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二、內部審計對企業發展的積極意義
前文已述,內部審計是我國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構成,還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有著積極影響。而且,內部審計具有廣泛性、獨立性、綜合性的特點,其有助于提高企業的風險預防能力。具體而言,內部審計對企業的積極作用主要表現在兩處:第一,能夠對企業的未來發展規劃方向;第二,能夠制約企業的不合理之處。首先,通過有效的內部審計,企業能夠及時發現內部管理及經營中的漏洞和問題,積極尋求改革方式方法,有助于企業的綜合治理。比如,內部審計能夠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對企業的資源配置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適合企業自身發展的資源使用方法,有助于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在內部控制措施方面,內部審計也能針對制度漏洞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和補救措施,提高控制效果。其次,內部審計能夠制約企業的不合理之處。主要指企業能夠借助內部審計及時發現生產、管理、經營等方面的漏洞,從而提出改善建議;能夠對企業的不合理之處起到一定的揭示和制約作用,將企業的不良影響降至最低。此外,有效的內部審計能夠確保企業管理者決策所用信息的可靠性,有效避免了因信息不實而導致的決策失誤。
三、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有效性
(一)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專業水平與業務能力難以滿足企業的發展需求
內部審計實際是近年來才被企業所重視,尚不完善。不僅如此,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的人員無論是專業水平還是業務能力都較為薄弱,難以滿足企業的發展需求。通常,在企業中,內部審計崗位往往變動不大,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環境、經營模式等各個方面都較為熟悉。這在一定程度上雖然有利于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但是與此同時,卻也容易導致內部審計人員在工作之中感情用事,從而影響了內部審計工作的效果,尤其是難以保證內部審計結果的權威性與嚴肅性。再者,內部審計不同于企業的其他崗位工作,對專業和技能的要求較強。內部審計人員需要具備財務、審計、稅法等專業知識,了解宏觀經濟政策,還要熟知企業銷售、生產、管理等各個環節與步驟。可以說,內部審計人員是高素質高專業性人才。然而現實中,我國很多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無論是專業水平還是個人素質均不高,難以滿足企業審計工作的要求。甚至很多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非??瞥錾?,而是調任委派,并不具備內部審計工作所需要的審計技巧和能力。審計效果難以保證。
(二)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權威性與獨立性較差,審計職能難以發揮實效
除了目前我國企業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難以滿足企業發展需求之外,內部審計工作的權威性與獨立性也較差,審計職能難以發揮實效。具體而言,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審計機構不獨立。縱觀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當前現狀不難發現,在很多企業中,內部審計機構只是企業的一個內部管理部門,在關系上從屬于企業。不僅如此,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的利益甚至要依賴于所審計的經濟事項。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審計結果也有失客觀與公正。第二,審計人員與審計行為不獨立。從制度上來講,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工作時,要嚴格依據客觀事實,合法合規,不受其他部門和人員的影響,獨立的做出合理公允的審計結論。審計人員應具有充分的獨立權利和獨立地位。然而現實中,由于審計部門從屬于企業,部門與個人利益與所審計的經濟業務緊密相關,導致審計人員與審計行為也難以真正獨立。在審計過程中,審計行為難免不會受到管理者的影響。
(三)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合規性較差
除上述問題之外,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不夠規范,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現象。雖然近年來內部審計逐漸受到我國企業的重視,但是內部審計的實際執行效果并不佳。企業對內部審計的“引入”,似乎更是一種“跟風行為”。在很多企業中,管理者等相關人員都并未從根本上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有些管理者在概念上對內部審計有所誤解,將內部審計簡單等同于一種財務管理工作,無視內部審計的要求與程序?!坝姓虏谎?、“守制不嚴”現象較為普遍和嚴重。
四、現階段我國企業應如何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一)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側重點應有所轉移,“經營審計”是未來趨勢
在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之下,現代企業產權機制愈發完善。在此背景下,我國企業應以市場經濟為導向,要積極采取現代化和科學化的管理手段。內部審計作為我國企業內部管理的一個重要構成部門,其作用和功能也應逐漸轉變和加強。內部審計的重點應向“經營審計”轉移。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重點主要是財務審計,實際很少涉及內部管理和具體經濟業務的各個環節。審計范圍也過于狹窄。以上種種已難以滿足企業的發展需要。當前,在一個企業的發展中,經濟、效率是重中之重。內部審計也應將其作為側重點,并以此為依托針對企業的生產、管理、經營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審計,及時挖掘企業內部管理和經營中的漏洞,探尋有效的改善措施,為企業的日后發展提供建設性參考意見。
(二)我國企業應積極加強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前文已述,目前,無論是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審計人員,還是具體的審計工作,獨立性都較差,導致審計職能難以發揮實效。對此,筆者建議,我國企業應從內部審計程序、審計制度、審計模式等角度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主要可從三方面著手:第一,企業應保證內部審計工作“形式”的獨立性。實際上,內部審計可以看成企業的一種“自我審計”。作為企業的一個內部從屬部門,內部審計機構與審計人員與企業是一種長期的雇傭關系。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鑒于此,企業管理者應對審計機構賦予不同于其他部門的“權力”,審計機構直接對企業管理者負責。第二,企業應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精神”上的獨立性。“精神”上的獨立性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正直的道德品德、獨立的精神狀態。既能夠獨立進行審計工作,具備必須的職業操守和判斷力;又能保證審計結果不受他人意志所影響。第三,企業應保證內部審計工作“法制”上的獨立性。法制,既是保障也是約束。法制能夠從根本上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和公正。我國企業應嚴格依據我國審計法等相關規定,結合企業自身狀況,大力宣傳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加強員工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知,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審計制度。
(三)我國企業應借助電子信息系統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科學性
目前,在市場經濟的大力發展之下,電子信息技術逐漸被我國企業所運用。很多企業不僅利用“用友財務軟件”進行財務工作,很多企業還引入了ERP等數據庫管理模式。鑒于此,筆者建議我國企業在內部審計工作中也應重視對現代化科學技術的運用。可以根據自身特點,“量身定制”審計軟件,可以將“自查”作為審計軟件的主要功能。相較于人工,審計軟件能快、更全面、也更徹底,其能通過“穿行測試”等手段,第一時間發現潛在問題并予以糾正,以達到完善企業內部管控的目的。此外,企業還可以利用現有財務、ERP等軟件,及時搜集和過濾審計數據,并利用Excel軟件對數據進行加工。通過對電子信息系統的運用,確保審計數據的準確性與合理性。
審計管理是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為達到審計目標,采用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的方法,作用于審計活動的過程?;谖覈鴮徲嬍墙⒃谛姓w制下的政府審計,其審計管理既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質,同時也具有公共管理的性質。審計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要貫穿于審計業務活動的始終,不能僅限于審計活動的某一個方面或某一個階段,審計計劃、審計組織、審計實施、審計報告,直至審計資料歸檔等各項工作,均需要進行嚴密、科學地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審計工作的高效和優質。
一、改進審計計劃編制方式,提高計劃的科學性安排審計計劃,要做到科學、合理,從實際出發,全面考慮,不能帶有隨意性。審計計劃是審計管理的基礎,審計機關應將審計管理的重點放到制定科學的審計計劃上來。具體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審計機關在制定項目計劃時要統籌兼顧,多考慮審計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趨勢和要求,把握中長期規劃與短期計劃的協調和平衡,不能被動地跟熱點,而應主動地找熱點。要多與國家經濟監督、政策制定及其他權力部門以及中央大型國有企業溝通,為國家的宏觀決策提供一些好的意見和建議。
(二)項目安排要考慮各地不同的經濟社會環境和特點,給各地一定的自,調動基層審計機關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其通過審計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的作用。
(三)加強計劃編制前的調查研究,夯實編制基礎工作。要保證計劃編制時間,細化計劃編制前的工作,完善編制程序,成立由審計機關內部各業務部門和計劃管理部門參加的計劃編制小組,在充分掌握計劃期內可用審計資源數量和質量的基礎上,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統籌安排審計項目的實施時間、地點、內容和目的,增強審計項目間的內容和目的上的聯動性,緩解審計資源不足與審計任務繁多的矛盾。
(四)審計機關確定審計項目時,應與其他經濟監督部門溝通,避免重復審計,浪費審計資源。
二、切實加強審計質量控制,防范審計風險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提高審計質量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把握好審計工作的每一環節。審計質量有兩方面內容:一是指作為審計最終成果的審計報告的質量,二是指審計工作的質量。審計工作質量是基礎,它決定著審計報告的質量,而審計工作質量的優劣又要通過審計報告加以反映。審計項目質量的高低、審計成果的大小與審計人員的努力程度和對審計規范的遵循程度成正比。所以要實施科學的控制方式,提高這兩項“程度”,從而取得高質量的審計成果。具體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關鍵詞: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政府審計,應用
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的內涵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是以戰略觀和系統觀為指導思想,以被審計單位經營風險為導向的新的審計方法。而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則是在制度基礎審計方法上發展起來的,是將審計風險模型運用于制度基礎審計之中,并以此指導審計工作和進行審計風險的控制的一種舊的審計方法?,F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作為一種新的審計方法,除了繼承吸收傳統的詳細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的優勢外,在適應經濟業務復雜化和合理規避審計人員風險的要求下,體現出:重點在于對風險的評價和防范;重心前移至計劃階段;內外環境相結合,以實際審計結果作為調整重點;合理預期的使用,有效地識別各種重大錯報風險等特點。
二、政府審計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必要性
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已有的責任機制已經不能很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政府審計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政府審計風險也為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所重視。
(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是適應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要求新的審計方法
進入新世紀以來,整個世界處于一種急劇變化的過程中,全球性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隨著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政府與其所面臨的多樣的、急劇變化的社會經濟環境之間的聯系日益增強。世界各國的聯系更為緊密。全球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和社會經濟組織之間相互依賴性的增強,使得政府所處的環境更為復雜和多變,這種情況下的風險控制和防范就顯得更為重要。所以引入以風險控制和方法為主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傳統審計方法的局限性要求進行改變
傳統風險導向審計主要是通過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定量評估,來確定審計的時間,范圍和內容。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實質上是制度基礎審計方法的發展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它還不是一種新的審計基本方法。它在理論與實務兩方面都存在固有的缺陷。
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己經在理論和實務中體現了它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推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勢在必行畢業論文格式。但將其應用在政府審計之前,必須明確政府審計與社會審計有明顯的差異。只有準確地了解其差異,才能更好的發揮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作用。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應用于政府審計所面臨的問題
政府審計引入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在現實中面臨著許多實際問題。
(一)現代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和道德規范的缺失
首先,運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在審計之前對被審單位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的調查了解,確定期望審計風險。而期望審計風險的大小取決于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依賴于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結構。其次被審單位內外環境千差萬別,而大部分審計人員熟悉的只是審計、會計的業務,而對其他專業方面了解很少。還有,由于風險導向審計的審計范圍被擴展,會計師需要關注的是整個內部控制。審計范圍決定了專業能力范圍的要求,這就要求會計師充分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如果審計人員在風險判斷上出現方向性錯誤,會導致其搜集不到充分有力的證據證明審計結論,就極有可能導致審計無效率或審計失敗。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合理科學的衡量審計風險水平。
另外,對法律風險的預期影響審計人員道德風險。一般來說,當審計人員認為法律風險較高而可能引起較大審計風險損失時,可能會執行盡可能詳細的程序來保證審計質量。而當其對法律風險的預期較小而不會引起明顯損失時,則可能會減少審計程序。目前我國審計人員承擔的法律風險相對較低,因此,全面實施風險導向型審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反而會降低審計質量。
(二)地方審計機關獨立性不足
開展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存在的一些不可量化的風險做出主觀判斷,因而對獨立性有更高的要求。在地方上,審計機關被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視同為一般行政機關,其經費來源主要是年初預算安排和罰沒收入返還兩個部分,在一些財政緊張的地方,基層審計機關有時連正常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都得不到保證,沒有充足的經費保證,政府審計機關不能正常開展工作,有時審計機關為了保證占總預算經費絕大部分的預算管理資金,勢必與被審單位形成某種變相的利益紐帶關系,會在一定程度上遷就被審單位,避重就輕,甚至互相串通,從而嚴重違背審計獨立性原則。另外,審計人員方面,受體制和觀念的影響,地方行政首長對審計人員有巨大的影響力,依法審計在許多地方沒有落到實處。
四、政府審計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對策
從我國政府審計機關風險管理的現狀出發,要在政府審計中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應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 進一步強化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國際資本的流動帶動了審計的跨國界發展。我國審計準則從一開始就是借鑒國際慣例,并在國際審計準則的基礎上制定的,體現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風險導向審計不是制度基礎審計之外的一種方法,而是制度基礎審計的發展,是以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為立足點制定審計戰略,制定與政府狀況相適應的多樣化的審計計劃,使審計工作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所以有效地進行風險評估,可以簡化風險導向審計工作。
風險評估的過程主要是風險辨識、風險分析和風險評價。政府應根據各種風險的分類,進一步細化,得出可能存在的風險之后,運用特定的風險評估方法,根據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決定控制程度和策略。在全面風險管理過程中進行風險評估,風險可以分為5類,即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
風險意識是風險導向審計得以有效使用的重要前提,只有意識的提升,才能加快工作的效率和提高工作的穩健性。
(二)打造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
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是能否實施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決定性條件,人才隊伍的專業水平也決定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所能發揮的作用,因而是重中之重,必須通過內部培養、外部吸收的辦法,打造一支符合風險導向審計要求的專業審計隊伍畢業論文格式。審計機關能否擁有一批具有相應能力的審計人員,對能否有效開展風險導向審計起決定作用。審計機關應加強審計人員的培訓,特別是相關專業技能的培訓。同時激勵審計人員自主提升,從社會上吸收各類專業人才。
(三)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實現風險導向審計的網絡化信息系統的資源共享
要推動社會建立完整信用體系,在政府、銀行、協會及審計機構等單位之間連網,實現資源共享。審計機構本身也應建立龐大的數據庫,按類別、行業收集、存儲、更新審計人員運用風險導向審計所需要掌握的會計和審計準則內容以及審計對象所在行業、企業戰略,成功、失敗審計案件介紹等信息,以不斷拓展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同時為政府審計完善管理的信息依據。
(四)完善審計制度以保障審計獨立性
要保持審計機關的獨立性,就要求政府審計機關在經濟上斷絕與被審單位的聯系,就必須解決地方審計機關的經費問題。對此,政府必須要制定出具體的措施和辦法,把地方審計機關的經費落到實處。首先要對審計機關的經費進行垂直管理,這樣不僅切斷了同被審單位的經濟聯系,而且切斷了與同級政府的經濟聯系,審計獨立性明顯增強;其次是提高審計機關經費的優先級,使之得到地方財政的優先保障,經濟落后地區地方財政實在不能完成的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由上級財政直接撥付;還有是對審計機關審計經費情況定期進行行政性抽查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明確政府審計人員的權責范圍
針對政府審計人員責任輕,法律規范弱化的現狀,最好的辦法是,對審計人員的權責范圍進行明確,讓審計人員清晰的認識到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同時做到有所擔當。理性的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在明確合理的權責范圍下,審計人員自然會主動的履行審計職能,規避審計風險。權力方面,宏觀上,應當加強審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與規范化。明確界定審計機關的法定職責范圍,在審計法中對經濟責任審計要有明確規定,對政府審計的目標和內容要進行規范,同時明確規定必須進行政府審計的單位和項目,通過法律適當地加強審計權力。責任方面,政府審計機關及其人員如果出具虛假的審計信息,給國家、社會及個人帶來利益損害,就應該對此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責任。對此可以在法律和行政制度上加以明確。只有在明確的權責范圍下,風險導向審計對審計人員個人而言才具備其應有的意義,能夠得到審計人員主動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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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政府審計成本控制
一、政府審計成本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及影響因素分析
(一)政府審計部門對于成本控制的意識薄弱政府審計部門作為我國政府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對我國財政支出和使用情況進行監查,對其他部門進行監督審計。而對于審計部門自身的監督和審查工作則很少,對其自身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則缺少有效的評價標準。目前雖然審計署對審計成本控制有所加強,但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還沒有真正樹立起成本控制觀念,沒有把投入與產出、成本與效用結合起來考慮,部分審計機關只注重一年完成了多少審計項目、收繳財政數量、罰款收入等指標,而不注重對自身效率的考察,導致制定計劃不講科學性,隨意變更審計計劃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政府審計資源的配置不合理目前我國政府審計總體上資金、人力和時間等審計資源的投入不足,但同時也存在對這些現有審計資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利用。對審計項目的工作量和可用的有效審計資源沒有進行準確測算,具體落實到審計項目時由執行單位自行安排,基本上是“有則多配、無則少配”,尚無審計項目與審計資源消耗的參考標準。由于缺乏對資源與任務的總體把握和分配,使得對審計對象的監督缺位與重復監督的現象并存;由于任務與人員不匹配,形成了資源不足與資源閑置現象并存;由于審計力量調度不當、分布不均等情況,致使審計項目審得不透,既加大了審計風險,也使投入的大量審計成本未能發揮其效用,無法有效降低審計成本。
(三)政府審計計劃和程序的制定缺乏科學性審計計劃是指導審計工作進行的綱領,也是設計審計程序的依據。而審計程序既是保證實現審計目標的手段,也是審計成本的直接決定因素。如果審計計劃的制定不科學、不合理,則會導致審計程序繁瑣;審計程序的執行重點不突出就會提高相應的審計成本,從而導致審計資源的嚴重浪費,增加不必要的審計程序,增大審計成本。我國的審計計劃還沒有形成一個科學、系統的管理體系,很大程度還處在一種粗放管理狀態,相當多的審計機關實際上是有計劃無管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缺乏科學的預見性,缺乏對客觀情況的科學分析判斷而導致審計計劃制定不科學、計劃執行效果差的情況屢見不鮮。經常是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審計成果不盡理想,甚至一無所獲。
(四)政府審計成果未能有效地利用政府審計成果主要是指政府審計報告,以及被審計單位按照執行審計決定所節約的成本、避免的損失和效益的提高或者揭發的重大違法案件,及時移交司法機關立案查處所避免的社會損失。審計成果擴大就可以相對降低審計成本,而審計成果不理想則會相對加大審計成本。在當前審計工作中,擴大審計成果的挖掘不夠充分,措施不夠得力,應出的審計成果被埋沒的情況較為普遍。
(五)政府審計缺乏有效激勵措施目前審計機關仍然采用傳統的薪酬制度,未能根據審計人員的績效進行相應的獎懲。由于審計人員缺乏激勵機制,對審計成本的節約或浪費得不到相應的獎懲,甚至得不到客觀的評價,因此,審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在某種程度上未能充分發揮。從而導致目前以審計組為單位的審計項目成本控制基本上處于被動狀態,效果不盡理想。
(六)政府審計任務繁重和審計資源不足20多年來我國審計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尤其是近年來審計公開的力度逐步加大,透明度不斷增強,社會公眾對審計監督的期望也越來越高。新修訂的《審計法》又進一步擴大了政府審計的范圍和審計內容:將審計監督范圍中的“國家的事業組織”調整為“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將“國家建設項目”調整為“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新增了經濟責任審計和效益審計,并且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也擴大到“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政府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的擴大,無疑會增加政府審計的任務。
(七)影響政府審計成本的因素影響政府審計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審計項目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審計項目的重要性一般反映出該項目的重要程度,一般來講審計項目的重要性越強,審計過程中所投入的資金、人力、時間等資源就越多,這些因素的增加勢必會帶來審計成本的提高。同樣,審計項目的復雜性也會對審計成本產生重要影響,對于一些較為復雜或有較強變化性的審計項目,即使制定了預算,隨著項目審計的推進也難免會造成預算的追加或減少,從而影響審計成本;審計項目的規模與風險。審計項目的規模大小決定了審計工作量的多少,而審計工作量的多少又直接決定了審計中耗費的資金量,進而決定了審計成本的多少。同樣審計風險也是決定審計成本的重要因素,風險大的項目要制定更加詳細的審計計劃,采取更加嚴格的審計程序,這勢必會增加投入該項目的人力、財力和物力等資源,進而提高審計成本;審計人員的素質。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審計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審計程序執行的有效性,從而決定了審計效率的高低。有一支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審計隊伍是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的關鍵。審計工作的效率提高了,審計成本自然就會降低;審計的方法和技術。審計技術的先進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審計效率的高低。隨著知識經濟時代和信息社會的到來,審計技術不斷進步,新的審計方法也相繼出現,審計人員只有不斷學習和研究新的審計技術方法,才能在審計過程中降低審計成本。
二、政府審計成本的控制原則
(一)規劃性和整體性原則在進行政府審計成本控制的過程中要有整體規劃性的意識,既要考慮到審計成本管理與一般意義上的成本管理的共性,又要突出審計成本管理的個性特征。在制定審計計劃時,既要突出重點,在重點項目上安排較多的成本預算,又要注意一般項目和常規項目的預算安排;既有審計工作量的科學測算,又要留有一定的余地,以便將一部分資金和時間用于臨時性項目。只有通過這樣的整體規劃才能合理的配置資源進而起到節約成本的作用。如從審計機關的組織結構上要體現規劃性和整體性原則,打破以往分派審計任務的格局實行審計項目組,根據具體審計項目的需要抽調能勝任的審計人員組成審計小組,這樣可以避免審計工作分配不合理的問題,解決審計資源浪費的問題,節約審計成本。在具體執行審計工作時,各審計項目組要從整體發展要求出發去分析和設計審計程序,避免重復交叉,應將審計程序作為一個系統,將各種程序的重復、交叉與矛盾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重要性原則我國政府審計的對象眾多,如果沒有選擇的進行審計,審計人員的工作量就太大會疲于應付,既浪費了審計資源,實際的效果也不好。因此,在確定年度審計計劃時,要堅持突出重點的方針和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審計理念。審計機關應該以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宏觀調控政策,國家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目標以及當地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為依據,將國家的重大投資項目、
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審計重點。審計重點對象確定之后,在執行審計的時候也要遵循重要性原則,即重點審計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重點審計有權支配公共財政資金的主管領導做出的決策是否有利于國家利益和經濟發展的情況。這樣可以達到合理使用和節約審計資源的目的。
(三)節約性原則我國經濟效益審計工作的開展體現了我國政府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目標。審計i作要促進政府各部門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在使用公共資金時要講究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為建設節約型社會提供保障。審計機關作為政府的一個部門在開展工作時也要遵循節約的原則,在不影響獨立性的前提下,項目安排要盡可能就地就近。長期以來,為了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審計署對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的審計項目安排,多采用異地交叉方式。異地交叉審計往往增加了審計外勤費用,而且由于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來講都是全新的部門,有很多不熟悉的情況和問題需要去了解,客觀上也增加了審計成本。所以。在不影響獨立性的前提下,應盡可能安排就地就近審計。(四)重質量及創新性原則加強審計成本管理和控制必須以保證審計質量為前提,只能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講成本控制,而不能只講成本控制不講審計質量。否則審計成本雖然得到了控制,審計質量卻下降了,其審計風險將不堪設想。如經濟責任審計中,為了趕時間趕進度,致使取證不足、定性不準,而作出了與事實不符合的結論,就會影響對于部的正確使用,甚至會造成嚴重后果。同時在進行審計成本管理時必須堅持創新性原則,做到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和先進的技術方法,解決當前越來越重的審計任務與審計資源相對有限的矛盾,實現審計資源有限條件下審計產出的最大化。
三、政府審計成本控制的對策
(一)加強審計成本控制的意識,改變審計人員的激勵措施審計成本控制意識的提高是控制政府審計成本各種措施的前提,沒有審計成本控制意識的提高,其他一切措施皆是空談。這需要加強對政府審計機關人員的成本控制教育,讓其認識到控制成本的重要性。同時要逐步改變審計人員的薪酬評價標準,把成本的節約納入到薪酬評價體系中來,從而提高審計人員參與成本控制的積極性。審計機關要樹立審計成本意識,要做到審計成果以審計成本為前提和基礎,建立“審前調查有概算,正式進點有預算,審計過程有核算,項目結束有決算”的項目成本管理機制,強化審計項目成本控制。通過薪酬制度的改革激勵審計人員參與審計成本管理,促進以審計組為單位的“預算有約束、執行有標準、決算有考核”的成本管理體系的形成,建立長效控制機制。
(二)整合各種審計資源,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整合審計資源的利用狀況直接決定著審計成本的高低,加強審計組織內部及外部相關資源的協同和聯動,促進現有審計力量與審計對象的最佳結合,也是審計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一是計劃安排要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將有限的資源用于重點領域。這就要求審計機關必須在現有資源的條件下認真選定審計重點,充分發揮審計資源效用。要將突出重點的思想貫穿于審前調查中,體現在審計方案上,反映在審計實施中,運用于分析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上。只有這樣,才能使“全面審計、突出重點”落實到位,從而提升審計成果水平。二是加強調查研究,全面深入把握被審計對象或事項的情況。對某些事關國民經濟全局的項目或資金,組織全行業、全系統或全國范圍內的分層次審計,是整合審計資源的重要手段??稍跓o需增加審計資源和力量的情況下,也能從更高層次上、更加深入地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三是注重利用審計機關外部資源,既包括其它審計機關的資源,也包括法律法規所允許使用的被審計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的資源,還包括聘請專家參與審計。
(三)改進審計手段與方法,提高審計隊伍的素質大力引進、吸收、使用和推廣先進的審計思想與方法,積極探索信息化條件下新的審計方式和方法,提高審計機關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改進現有的審計技術方法,增加審計工作的技術含量,總結審計實踐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技術、技巧、經驗與方法等,以求在不增加或不大幅度增加人力、財、物的投入的情況下,較大幅度地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如采取抽查與詳查相結合,逐步由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向風險基礎審計過渡,充分利用內部控制評估、風險評估、抽樣審計等一些先進的方法,將重要性水平的運用、分析性復核的運用貫穿于整個審計實施過程。對一些非重要的項目,用分析性復核程序代替詳細測試,強化項目成本控制。同時審計機關要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使其獲得現代管理、現代審計的新知識,也會增強審計能力和提高審計水平。
(四)充分利用審計成果,發揮審計資源效益長期以來審計人員忽視對審計結果的利用和管理,使得很多有價值的審計信息被束之高閣,造成審計資源的浪費。在審計成果的挖掘利用方面,一是要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對所有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宜對外披露的內容外,全部對社會公告,實現審計成果的社會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二是建立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制度。審計不僅要查出問題,還要促進問題的解決落實。所以,加強審計成本控制,還要強化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做到查出一個問題,就及時處理解決一個問題。
(五)實行審計預算管理,加強成本動態控制預算是成本控制的一種好方式,審計經費預算來源于每個具體項目成本費用的總和,每個具體項目的成本費用又是根據項目要達到預期目標所測算的工作量計算得出的。每個審計項目的成本控制要從立項開始,抓住主要矛盾,統籌作出安排。實行審計項目預算管理就是計劃編制部門以審計項目計劃為基礎,按照經費預算與審計任務相匹配的原則,測算審計成本、核定預算。在準確評估、判斷審計成本效益的基礎上,作出適當的審計項目選擇。在制定科學的審計預算基礎上,設立審計項目明細賬,分項目核算審計成本。
(六)嚴格審計質量管理,減少項目費用支出首先要做好審前調查。一方面是摸清總體情況和業務流程,另一方面是初步把握住被審計項目存在的幾方面主要問題,掌握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只有進行了充分的審前調查,才能在正式審計時集中力量,直奔主題和重點,從而減少現場審計時間。其次要寫好審計方案。審計方案不僅要目標明確,還要指標詳盡,并盡可能地量化。要對現場取證、寫審計日記和工作底稿、中期匯報、業務會議、分析證據和底稿、報告初稿、報告征求意見等工作所耗費的時間及各審計事項的最遲開始時間、最早結束時間等做出具體安排;在人員安排上,必須合理搭配有不同專長的各類人,明確完成任務需要什么樣的人,各類人的具體人數;在經費的安排上,要編制審計外勤經費預算等。另外,還要加強現場審計管理。堅持推行審計日記制度、審計報告制度和審計責任制度。
一、我國政府審計計劃管理的現狀及問題
政府審計計劃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旨在有效調度審計資源,提高審計的效率效果。包括四個環節。
(一)制定審計項目計劃
2002年審計署的《審計機關項目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計劃管理辦法)規定,我國審計機關每年必須制定審計項目計劃。審計項目計劃,是按年度對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預先做出的統一安排,包含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項目、授權項目、領導交辦項目和自行安排項目等。目前,我國審計項目計劃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審計署負責審計署統一組織的、署本級的審計項目計劃,指導全國審計項目管理工作,不負責安排或檢查地方審計機關的審計項目計劃,后者由地方審計機關自行管理。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快速變化,我國審計項目計劃的制定日益暴露出下列問題。
1.中長期戰略計劃缺位,難以保證各年度項目計劃的協調性。根據現行管理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只需在年初制定審計項目計劃并確保執行即可。至于中長期戰略計劃,沒有任何規定與要求。這導致很多審計機關根本不考慮中長期戰略安排,各年度項目計劃缺乏全局性、協調性,極易造成審計重復或審計盲區,監督不到位,重點不突出。
2.沒有專門設置計劃管理部門,難以發揮主導“龍頭”作用。一直以來,我國審計項目計劃都是由各業務部門提出立項建議,辦公廳或辦公室簡單匯總后,審計機關領導審定下達。各業務部門集計劃管理與具體實施職能于一身,根本不能保證時間充裕地提出科學合理的立項計劃。2005年9月,審計署出臺了《審計署關于改進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實施辦法》,要求辦公廳實行統一管理。雖有一定進步,但不可否認,該辦法依然無法保證辦公廳——一個同時肩負其他工作責任的非專業性綜合管理部門,能夠出色完成計劃管理任務。
3.立項程序過于簡單,難以制定科學合理的項目計劃。審計項目計劃制定遵循“兩上兩下”原則,即自上而下提出審計工作設想、自下而上編報計劃草案、自上而下布置項目計劃指標、再自下而上上報完整詳細的審計項目計劃備案。上述程序過于簡單,每一步到底怎么做,尚無明確規定,致使某些審計機關經常敷衍了事,拍腦袋決定審計計劃,調查研究不充分,不考慮實施可行性,執行過程中做臨時變動,大大損害了審計項目計劃的嚴肅性。
(二)編制審計方案
審計項目計劃下達后,審計機關和審計組應當編制審計方案以指導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審計方案,是指為順利完成項目計劃,達到預期審計目的,在實施審計前做出的計劃和安排,包括審計工作方案和審計實施方案。前者是審計機關為統一組織不同級次審計機關或多個審計組對某部門、行業或專項資金等項目實施審計而制定的全面工作計劃,原則性較強,對象籠統寬泛,是注冊會計師審計沒有的,體現出政府審計特色。而后者,是審計組為完成審計任務,從發送審計通知書到處理審計報告全過程的工作安排,其地位和作用近似于注冊會計師審計中的總體審計計劃(策略)。具體內容包括:編制的依據;被審計單位名稱和基本情況;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內容和重點;重要性及審計風險的評估;預定的審計工作起訖日期;審計組組長、審計組成員及其分工;編制日期及其他有關內容。目前我國審計方案的編制存在下列兩點突出問題。
1.只有總體計劃安排,難以指導具體工作。目前我國政府審計只要求針對被審計單位編制總體審計計劃,而不要求編制具體審計計劃。這種做法極為不妥,不僅與國際慣例不符,也沒有針對審計活動的各組成部分進行具體指導,導致審計組成員具體工作時無所適從,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無從實施。
2.未充分考慮審計風險,難以抓住工作重點。無論是注冊會計師審計還是其他國家政府審計,都已廣泛開展風險導向審計,日益強化對風險的評估和應對。我國審計機關雖已開始關注,但在如何識別、評估進而應對重大錯報風險方面還有很大差距,嚴重限制了計劃管理水平的提高,成為制約審計質量的一大瓶頸因素。很多審計機關抓不住審計重點。
(三)監控計劃執行過程
我國政府審計實施計劃執行報告制度。下級審計機關每半年要向上級反饋計劃執行情況,包括計劃執行進度、審計的主要成果、計劃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和建議等。審計項目計劃必須確保完成,不得擅自變更。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應當按照規定報批。例如,審計署統一組織項目和授權項目的調整,必須報審計署批準。目前我國審計計劃的執行存在下列問題:
1.跟蹤監管不得力,難以維護計劃執行的嚴肅性。雖然有定期報告制度,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審計機關缺乏必要的跟蹤監控,對執行情況了解掌握不夠細致,沒有真正從時間、成本、質量三方面進行有效管理。再加上年初立項時考慮不周,審計項目計劃本身不合理,造成執行計劃時經常隨意變動、極不嚴肅。
2.溝通交流不足,難以實現動態過程管理。審計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與上級持續溝通,不斷評估事先確定的審計目標、重點、時間及人員安排等是否適當。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調整,必要時甚至終止審計。而實際上,不少審計機關未能深入審計現場,審計組上報情況不及時,上下級之間缺乏有效的交流溝通,無法實現動態信息網絡化管理。
(四)考評計劃執行效果
計劃管理辦法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對審計項目計劃的執行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主要內容包括:計劃編制和執行報告的完整性、及時性,計劃安排的科學性、合理性,計劃完成的質量和效果等。審計計劃的考評存在下列問題:
1.缺乏明確的衡量標準,難以體現考評效果。雖然該辦法要求對審計項目計劃進行檢查和評估,但就如何確定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如何建立考核制度,沒有明確規定。這使得考評工作無法實現預期效果,難以優化計劃控制措施和方法。
2.忽視審計結果的跟蹤落實,難以落實計劃執行效果。國外審計機關特別重視審計建議的落實,有時對建議的跟蹤可能延續幾年甚至十幾年。而我國審計機關對此不夠重視,仍處于起步階段,未充分關注審計成果是否被采納或執行,無法收到審計監督的成效。
二、我國政府審計計劃管理問題的成因分析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有很多,如審計體制、審計環境、審計法規等,歸根結底,主要是三大成因。
(一)計劃管理的意識薄弱,缺乏戰略思考和統籌規劃
無論是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家的政府審計還是注冊會計師審計,都非常重視計劃管理,通過不斷完善審計準則、設立專門的計劃管理部門、部署充裕的審計資源、強化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以持續提升審計計劃的效率效果。相比之下,我國政府審計仍存在較大差距。目前,我國已《審計機關審計方案準則》、《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以及《審計署關于改進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實施辦法》。雖然起到一定作用,但各文件之間缺乏銜接,內容零散重疊,有只見樹木不見森林之感,無法突出計劃管理的戰略重要性和系統性,導致審計實務中一直存在重實施輕計劃的現象,難以實現1+1>2的協同效應。
(二)計劃管理的模式粗放,限制審計計劃管理整體效用的發揮
我國審計機關自成立以來,一直沿襲以領導意志為導向,以自上而下的內部管理和嚴格的等級鏈條為標志的傳統管理模式,注重短期行為,欠缺深層次分析。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傳統模式越來越顯示出不合理、不健全之處。就審計計劃管理而言:各環節缺乏科學、細致的管理方法,管理程序和內容過于抽象,操作性不強,計劃變更隨意性大;未引入先進的管理理念,缺乏創新,難以與時俱進。
(三)計劃管理的技術手段落后,降低審計計劃管理的效率效果
信息化是當今社會的顯著特征,審計計劃管理應當順應時代潮流,通過開發計劃管理軟件或利用信息化技術工具,不斷提高效率效果。我國政府審計信息化建設雖已得到長足發展,但其成就尚未充分體現于計劃管理,部分審計機關仍沿用陳舊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沒有建立必要的審計資源數據庫,未將信息化技術運用于計劃管理各環節。這種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審計計劃管理的有效性,無法實現動態管理,阻礙了計劃管理的持續創新。
三、改進我國政府審計計劃管理的建議
計劃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必將越來越重要,因此,審計工作中心必須前移,審計計劃管理必須加強。筆者認為,可以針對上述三大問題成因予以改進。
(一)增強管理意識,從觀念上重視審計計劃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1.完善現行計劃管理準則。審計計劃管理應當由制定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審計方案、控制計劃執行過程及評價計劃執行效果四部分構成,彼此相互聯系,同時又自成體系,缺一不可。建議以現行計劃管理文件為基礎,進行整合、概括與完善,新審計計劃準則,構建審計計劃管理基本框架,囊括上述四環節,為計劃管理提供全面整體性的規劃指導。
2.設置專門的計劃管理部門。沒有專門負責計劃管理的部門,審計計劃的控制就無法形成合力,難以真正提高效率效果。美國審計機關非常重視計劃管理,審計機關內部都設有專門的計劃管理部門,如GAO專門設立了政策和項目計劃辦公室,形成完整的審計計劃工作體系。我國各級審計機關也應單獨設置計劃管理部門,制定計劃管理制度,對審計計劃工作進行全面質量管理。
3.制定中長期審計戰略計劃。中長期審計戰略計劃,是一定期間內指導、組織和控制全部審計活動的綱領,是制定年度立項計劃的重要依據。建議學習國外審計機關的成功經驗,采用滾動計劃法,處理好中長期戰略計劃和年度計劃的關系,既克服年度審計立項的盲目性、隨意性,還有助于確保各審計項目之間的協調配合,避免資源浪費。
4.轉變計劃管理的組織結構??梢钥紤]將傳統金字塔型組織結構轉變為扁平式管理結構。前者強調領導意志和縱向信息流,而后者更加注重橫向、內外部之間的信息溝通,打破僵化的部門界限,促進信息資源在組織內部的自由流動,強調團隊合作,以靈活的工作角色,而非固定的職位為導向進行人員管理,引入內部競爭機制,以實現審計目標。
5.營造計劃管理的氛圍。鼓勵全體人員積極參與計劃制定,主動按照計劃執業,落實相關要求,共同致力于審計計劃管理的提高。另外,理論指導實踐,應深入廣泛地開展計劃管理理論研究,學習其他國家和行業的成功做法、先進管理技術,不斷改進我國政府審計計劃管理工作。
(二)完善管理流程,從程序上保證審計計劃管理的科學嚴肅性
1.細化審計項目計劃制定程序。依照兩上兩下原則制定項目計劃時,應特別關注下列三點:(1)事前充分調查,列出項目清單。審計立項前,認真分析國家宏觀經濟發展趨勢,結合中長期戰略計劃,找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可以采取邀請專家召開研討會、走訪、發函調研等多種方式,廣泛聽取機關內外部對項目計劃的意見。然后,將潛在項目列入“項目領域”清單,初步確定審計立項。(2)評估項目風險,確定重點對象。美國、加拿大的審計機關都要進行風險評估,采用加權位列法評定各項目的風險系數,最終將風險系數大的列入當年計劃。需要考慮的風險因素包括:是否為社會公眾特別關注;政治上是否敏感;審計對象業務活動的復雜程度;最近一次審計時間等??梢钥紤]引入該風險評估機制,保證審計項目計劃的針對性。(3)分析可行性,盡早排除不合理項目。從經濟、操作、社會和技術四方面對擬審計的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例如,審計人員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審計資源是否足以滿足審計需要,審計成本能否帶來預期成果等。最后,將結果編制成報告匯總,由審計機關領導研究決定本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2.改進審計方案。最新審計風險理論以“重大錯報風險”為導向,將審計業務流程重整為兩大部分,分別是,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以評估重大錯報風險;針對評估出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必要時和決定測試時)以及實質性測試。該理論抓住了審計工作的“牛鼻子”,有利于履行審計責任、實現審計目標,已開始廣泛運用于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其他發達國家的政府審計。我國也應當引入該理論,完善審計方案;(1)搞好審前調查,識別重大錯報風險。周密細致的審前調查至關重要??梢越梃b美國審計機關的做法,適當提高審前調查的時間比重,深入被審計單位活動,初步識別出可能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為后續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打下良好基礎。(2)補充具體審計計劃,增強審計實施方案的指導性。審計實施方案應進一步細分為總體審計計劃和具體審計計劃兩層次。具體審計計劃應包括為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審計組成員擬實施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內容包括:為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而擬實施的風險評估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針對評估出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而擬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認為有必要實施的其他審計程序。
3.促進執行過程的信息溝通。應當在審計組、業務部門和機關領導之間建立暢通、高效的動態信息反饋網絡,真正做到“上傳下達”、“下情上傳”,各項工作能夠緊密配合順利展開。溝通的頻率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內容包括審計進度、主要審計成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等。業務部門要及時匯總審計組上報的信息,通報普遍性問題,在審計的內容、重點和方法等方面提出指導性意見。必要時,可以召集情況通報會,各審計組之間交流情況和經驗,研究解決共性問題。
4.設計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應當確定客觀、適當、可度量的績效標準,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冃藴拾椖窟x取的適當性、計劃執行的變動情況、審計質量的高低、審計成果的評價等。具體可采用審計覆蓋率、審計工作日使用率、審計力量投入率、審計工作完成率、審計成本超支率、審計意見采納率等指標。另外,還應加強后續調查管理,跟蹤落實審計建議。審計工作只是經濟監督的一個有效手段,其最終目的在于督促改進。審計機關應當對審計結果進行跟蹤調查,要求被審計單位拿出配套處理方案,做到問責與問罰并舉。只有同時刮起“責任風暴”,才能落實審計計劃管理的目的,真正發揮經濟監督作用。
(三)倡導管理信息化,從技術手段上提升審計計劃管理的水平和層次
1.采用滾動計劃法制定中長期戰略計劃。所謂滾動計劃法,是指按照一定標準將所有審計對象分類排序,確定計劃周期后(如3年),按照重要性高低計算各對象的審計頻率,如每年1次、2年1次和3年1次,以此確定中長期戰略計劃,再制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前一周期進行1~2年后,馬上評價執行情況,并著手制定下一周期計劃。該技術能夠克服短期計劃的盲目、隨意性,有助于確保年度計劃與中長期戰略計劃的協調一致。
關鍵詞:政府審計成本控制
一、政府審計成本控制中存在的問題及影響因素分析
(一)政府審計部門對于成本控制的意識薄弱政府審計部門作為我國政府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對我國財政支出和使用情況進行監查,對其他部門進行監督審計。而對于審計部門自身的監督和審查工作則很少,對其自身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則缺少有效的評價標準。目前雖然審計署對審計成本控制有所加強,但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還沒有真正樹立起成本控制觀念,沒有把投入與產出、成本與效用結合起來考慮,部分審計機關只注重一年完成了多少審計項目、收繳財政數量、罰款收入等指標,而不注重對自身效率的考察,導致制定計劃不講科學性,隨意變更審計計劃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政府審計資源的配置不合理目前我國政府審計總體上資金、人力和時間等審計資源的投入不足,但同時也存在對這些現有審計資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利用。對審計項目的工作量和可用的有效審計資源沒有進行準確測算,具體落實到審計項目時由執行單位自行安排,基本上是“有則多配、無則少配”,尚無審計項目與審計資源消耗的參考標準。由于缺乏對資源與任務的總體把握和分配,使得對審計對象的監督缺位與重復監督的現象并存;由于任務與人員不匹配,形成了資源不足與資源閑置現象并存;由于審計力量調度不當、分布不均等情況,致使審計項目審得不透,既加大了審計風險,也使投入的大量審計成本未能發揮其效用,無法有效降低審計成本。
(三)政府審計計劃和程序的制定缺乏科學性審計計劃是指導審計工作進行的綱領,也是設計審計程序的依據。而審計程序既是保證實現審計目標的手段,也是審計成本的直接決定因素。如果審計計劃的制定不科學、不合理,則會導致審計程序繁瑣;審計程序的執行重點不突出就會提高相應的審計成本,從而導致審計資源的嚴重浪費,增加不必要的審計程序,增大審計成本。我國的審計計劃還沒有形成一個科學、系統的管理體系,很大程度還處在一種粗放管理狀態,相當多的審計機關實際上是有計劃無管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缺乏科學的預見性,缺乏對客觀情況的科學分析判斷而導致審計計劃制定不科學、計劃執行效果差的情況屢見不鮮。經常是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審計成果不盡理想,甚至一無所獲。
(四)政府審計成果未能有效地利用政府審計成果主要是指政府審計報告,以及被審計單位按照執行審計決定所節約的成本、避免的損失和效益的提高或者揭發的重大違法案件,及時移交司法機關立案查處所避免的社會損失。審計成果擴大就可以相對降低審計成本,而審計成果不理想則會相對加大審計成本。在當前審計工作中,擴大審計成果的挖掘不夠充分,措施不夠得力,應出的審計成果被埋沒的情況較為普遍。
(五)政府審計缺乏有效激勵措施目前審計機關仍然采用傳統的薪酬制度,未能根據審計人員的績效進行相應的獎懲。由于審計人員缺乏激勵機制,對審計成本的節約或浪費得不到相應的獎懲,甚至得不到客觀的評價,因此,審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在某種程度上未能充分發揮。從而導致目前以審計組為單位的審計項目成本控制基本上處于被動狀態,效果不盡理想。
(六)政府審計任務繁重和審計資源不足20多年來我國審計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尤其是近年來審計公開的力度逐步加大,透明度不斷增強,社會公眾對審計監督的期望也越來越高。新修訂的《審計法》又進一步擴大了政府審計的范圍和審計內容:將審計監督范圍中的“國家的事業組織”調整為“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將“國家建設項目”調整為“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新增了經濟責任審計和效益審計,并且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也擴大到“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政府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的擴大,無疑會增加政府審計的任務。
(七)影響政府審計成本的因素影響政府審計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審計項目的重要性和復雜性。審計項目的重要性一般反映出該項目的重要程度,一般來講審計項目的重要性越強,審計過程中所投入的資金、人力、時間等資源就越多,這些因素的增加勢必會帶來審計成本的提高。同樣,審計項目的復雜性也會對審計成本產生重要影響,對于一些較為復雜或有較強變化性的審計項目,即使制定了預算,隨著項目審計的推進也難免會造成預算的追加或減少,從而影響審計成本;審計項目的規模與風險。審計項目的規模大小決定了審計工作量的多少,而審計工作量的多少又直接決定了審計中耗費的資金量,進而決定了審計成本的多少。同樣審計風險也是決定審計成本的重要因素,風險大的項目要制定更加詳細的審計計劃,采取更加嚴格的審計程序,這勢必會增加投入該項目的人力、財力和物力等資源,進而提高審計成本;審計人員的素質。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審計計劃制定的科學性,審計程序執行的有效性,從而決定了審計效率的高低。有一支綜合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審計隊伍是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的關鍵。審計工作的效率提高了,審計成本自然就會降低;審計的方法和技術。審計技術的先進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審計效率的高低。隨著知識經濟時代和信息社會的到來,審計技術不斷進步,新的審計方法也相繼出現,審計人員只有不斷學習和研究新的審計技術方法,才能在審計過程中降低審計成本。
二、政府審計成本的控制原則
(一)規劃性和整體性原則在進行政府審計成本控制的過程中要有整體規劃性的意識,既要考慮到審計成本管理與一般意義上的成本管理的共性,又要突出審計成本管理的個性特征。在制定審計計劃時,既要突出重點,在重點項目上安排較多的成本預算,又要注意一般項目和常規項目的預算安排;既有審計工作量的科學測算,又要留有一定的余地,以便將一部分資金和時間用于臨時性項目。只有通過這樣的整體規劃才能合理的配置資源進而起到節約成本的作用。如從審計機關的組織結構上要體現規劃性和整體性原則,打破以往分派審計任務的格局實行審計項目組,根據具體審計項目的需要抽調能勝任的審計人員組成審計小組,這樣可以避免審計工作分配不合理的問題,解決審計資源浪費的問題,節約審計成本。在具體執行審計工作時,各審計項目組要從整體發展要求出發去分析和設計審計程序,避免重復交叉,應將審計程序作為一個系統,將各種程序的重復、交叉與矛盾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重要性原則我國政府審計的對象眾多,如果沒有選擇的進行審計,審計人員的工作量就太大會疲于應付,既浪費了審計資源,實際的效果也不好。因此,在確定年度審計計劃時,要堅持突出重點的方針和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審計理念。審計機關應該以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宏觀調控政策,國家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目標以及當地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為依據,將國家的重大投資項目、
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審計重點。審計重點對象確定之后,在執行審計的時候也要遵循重要性原則,即重點審計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經營管理活動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重點審計有權支配公共財政資金的主管領導做出的決策是否有利于國家利益和經濟發展的情況。這樣可以達到合理使用和節約審計資源的目的。
(三)節約性原則我國經濟效益審計工作的開展體現了我國政府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目標。審計i作要促進政府各部門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在使用公共資金時要講究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為建設節約型社會提供保障。審計機關作為政府的一個部門在開展工作時也要遵循節約的原則,在不影響獨立性的前提下,項目安排要盡可能就地就近。長期以來,為了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審計署對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的審計項目安排,多采用異地交叉方式。異地交叉審計往往增加了審計外勤費用,而且由于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來講都是全新的部門,有很多不熟悉的情況和問題需要去了解,客觀上也增加了審計成本。所以。在不影響獨立性的前提下,應盡可能安排就地就近審計。(四)重質量及創新性原則加強審計成本管理和控制必須以保證審計質量為前提,只能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講成本控制,而不能只講成本控制不講審計質量。否則審計成本雖然得到了控制,審計質量卻下降了,其審計風險將不堪設想。如經濟責任審計中,為了趕時間趕進度,致使取證不足、定性不準,而作出了與事實不符合的結論,就會影響對于部的正確使用,甚至會造成嚴重后果。同時在進行審計成本管理時必須堅持創新性原則,做到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和先進的技術方法,解決當前越來越重的審計任務與審計資源相對有限的矛盾,實現審計資源有限條件下審計產出的最大化。
三、政府審計成本控制的對策
(一)加強審計成本控制的意識,改變審計人員的激勵措施審計成本控制意識的提高是控制政府審計成本各種措施的前提,沒有審計成本控制意識的提高,其他一切措施皆是空談。這需要加強對政府審計機關人員的成本控制教育,讓其認識到控制成本的重要性。同時要逐步改變審計人員的薪酬評價標準,把成本的節約納入到薪酬評價體系中來,從而提高審計人員參與成本控制的積極性。審計機關要樹立審計成本意識,要做到審計成果以審計成本為前提和基礎,建立“審前調查有概算,正式進點有預算,審計過程有核算,項目結束有決算”的項目成本管理機制,強化審計項目成本控制。通過薪酬制度的改革激勵審計人員參與審計成本管理,促進以審計組為單位的“預算有約束、執行有標準、決算有考核”的成本管理體系的形成,建立長效控制機制。
(二)整合各種審計資源,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整合審計資源的利用狀況直接決定著審計成本的高低,加強審計組織內部及外部相關資源的協同和聯動,促進現有審計力量與審計對象的最佳結合,也是審計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一是計劃安排要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將有限的資源用于重點領域。這就要求審計機關必須在現有資源的條件下認真選定審計重點,充分發揮審計資源效用。要將突出重點的思想貫穿于審前調查中,體現在審計方案上,反映在審計實施中,運用于分析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上。只有這樣,才能使“全面審計、突出重點”落實到位,從而提升審計成果水平。二是加強調查研究,全面深入把握被審計對象或事項的情況。對某些事關國民經濟全局的項目或資金,組織全行業、全系統或全國范圍內的分層次審計,是整合審計資源的重要手段。可在無需增加審計資源和力量的情況下,也能從更高層次上、更加深入地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三是注重利用審計機關外部資源,既包括其它審計機關的資源,也包括法律法規所允許使用的被審計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的資源,還包括聘請專家參與審計。
(三)改進審計手段與方法,提高審計隊伍的素質大力引進、吸收、使用和推廣先進的審計思想與方法,積極探索信息化條件下新的審計方式和方法,提高審計機關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改進現有的審計技術方法,增加審計工作的技術含量,總結審計實踐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技術、技巧、經驗與方法等,以求在不增加或不大幅度增加人力、財、物的投入的情況下,較大幅度地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如采取抽查與詳查相結合,逐步由賬項基礎審計、制度基礎審計向風險基礎審計過渡,充分利用內部控制評估、風險評估、抽樣審計等一些先進的方法,將重要性水平的運用、分析性復核的運用貫穿于整個審計實施過程。對一些非重要的項目,用分析性復核程序代替詳細測試,強化項目成本控制。同時審計機關要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使其獲得現代管理、現代審計的新知識,也會增強審計能力和提高審計水平。
(四)充分利用審計成果,發揮審計資源效益長期以來審計人員忽視對審計結果的利用和管理,使得很多有價值的審計信息被束之高閣,造成審計資源的浪費。在審計成果的挖掘利用方面,一是要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對所有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宜對外披露的內容外,全部對社會公告,實現審計成果的社會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二是建立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制度。審計不僅要查出問題,還要促進問題的解決落實。所以,加強審計成本控制,還要強化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做到查出一個問題,就及時處理解決一個問題。
(五)實行審計預算管理,加強成本動態控制預算是成本控制的一種好方式,審計經費預算來源于每個具體項目成本費用的總和,每個具體項目的成本費用又是根據項目要達到預期目標所測算的工作量計算得出的。每個審計項目的成本控制要從立項開始,抓住主要矛盾,統籌作出安排。實行審計項目預算管理就是計劃編制部門以審計項目計劃為基礎,按照經費預算與審計任務相匹配的原則,測算審計成本、核定預算。在準確評估、判斷審計成本效益的基礎上,作出適當的審計項目選擇。在制定科學的審計預算基礎上,設立審計項目明細賬,分項目核算審計成本。
(六)嚴格審計質量管理,減少項目費用支出首先要做好審前調查。一方面是摸清總體情況和業務流程,另一方面是初步把握住被審計項目存在的幾方面主要問題,掌握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只有進行了充分的審前調查,才能在正式審計時集中力量,直奔主題和重點,從而減少現場審計時間。其次要寫好審計方案。審計方案不僅要目標明確,還要指標詳盡,并盡可能地量化。要對現場取證、寫審計日記和工作底稿、中期匯報、業務會議、分析證據和底稿、報告初稿、報告征求意見等工作所耗費的時間及各審計事項的最遲開始時間、最早結束時間等做出具體安排;在人員安排上,必須合理搭配有不同專長的各類人,明確完成任務需要什么樣的人,各類人的具體人數;在經費的安排上,要編制審計外勤經費預算等。另外,還要加強現場審計管理。堅持推行審計日記制度、審計報告制度和審計責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