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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財政資金管理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重復和分散開戶現象難監管。
形成基層銀行財政專戶數量和余額占比高的主要原因:一是重復和分散設置專戶,由于財政專項資金數額巨大,基層商業銀行為吸引大批財政專項資金落地本行,相繼采取各種措施違規動員財政及預算單位將同一專戶資金化整為零開立賬戶,財政及預算單位由于與商業銀行長期合作關系,礙于一些情面,協助商業銀行巧立名目開立專戶;二是財政及預算單位機構管理不健全有多頭開戶現象;三是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不完善,缺乏對專用賬戶開戶文件有效的管理和檢索功能,依靠人工記錄和查賬等方法,很難在短期內實現財政專戶全面規范。
(二)財政資金運行透明度不高。
財政專戶資金運行分為預算內和預算外兩種模式,對預算內專戶資金實行了嚴格的預、決算制度,接受人大審議、審計監督、人行審核把關,形成了較完善的監督制約機制,而散落在基層商業銀行大量的預算外財政專戶資金,往往脫離了人大、審計、人行等部門監督,透明度不高,當地政府很難全面掌握這些信息,直接影響政府預算工作的科學性和完整性。
(三)財政專戶分類細、資金沉淀多。
專項資金開戶過細,最主要體現在社?;饘羯?,分別按“生育”、“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等五金分設專戶,同時,“醫療”基金又按照“城鎮”“、農村”進一步分設,非稅收入資金也分為縣直單位非稅收入資金戶和鄉鎮非稅收入資金戶,賬戶數量過多,資金沉淀多,截至2013年末,尚志市預算外資金及財政專項資金余額6.83億元,而國庫庫存余額僅1.81億元,僅占財政資金總額的26.5%,73.5%的預算資金游離于國庫之外。
二、財政專戶對財政資金管理的影響
(一)虛增財政收支,降低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各級地方財政將大量財政資金通過國庫調撥至在商業銀行開立的財政專戶,再通過專戶進行二次分配,形成實質上的“第二國庫”,虛增財政資金收支,增加資金劃撥環節,而且大量財政資金沉淀在專戶上,違背了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初衷。沉淀于各類專戶的大量資金,游離于預算管理體制之外,削弱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與執行效果,對國庫單一賬戶的構建產生阻滯效應。
(二)財政專戶繁多,財政資金使用缺失監督。
《國家金庫條例》第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國庫的主要權限包括財政存款的財政庫款的支撥”,賦予了國庫監督財政存款開戶的權力,但《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和相關文件中都沒有明確國庫監督財政存款開戶的內容和范圍,國庫難以掌握和監督財政在商業銀行的開戶情況,導致從人民銀行國庫轉出的大量專項資金監督幾乎處于“真空”狀態,容易發生貪污、挪用的風險。再者,從相關預算法律法規看,人民銀行對財政性資金監督主要是通過對商業銀行集中支付業務待劃轉清算戶的檢查進行,但實際上預算收入與支出執行權均集中在財政部門,僅對商業銀行檢查難以起到治本的效果。
(三)商業銀行不良競爭,大量財政資金游離在國庫之外。
一方面由于目前國庫存款利率按照活期利率計息,利率固定化及現金管理功能的缺位造成財政部門不但對預算外資金納入國庫管理缺乏主動性,而且想方設法將預算內資金劃出去,以謀求更高收益;另一方面財政存款的穩定性強、資金數額大,商業銀行對財政資金的爭奪異常激烈,以各種優惠條件吸引財政資金,而且由于大多數財政存款專戶資金性質不明確,商業銀行將財政資金專戶歸入一般性機關團體存款中,使之變成了一般性繳存款,從而向人民銀行少繳財政性存款。在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尚未實施的情況下,地方財政部門出于收益最大化和脫離監管的天然訴求,可能會以各種方式將財政資金從國庫調出,造成大量財政資金沉淀在商業銀行,減少了財政資金使用操作和管理的透明度,同時也加劇了商業銀行的不正當競爭,使大量國庫資金游離在國庫之外。
三、進一步加強財政專戶管理的建議
(一)制度先行,統一財政專戶管理。
制度建設是加強財政專戶管理,建立健全財政專戶管理長效機制的根本保證。目前,財政專戶管理的相關規定大多分散在各個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中,缺乏統一規范的,具有指導性的財政專戶管理辦法。因此,需要盡快制定統一、規范的財政專戶管理辦法,從制度上明確界定財政專戶資金核算范圍,減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數量,是加強和規范地方財政專戶管理的前提。同時,也要明確財政、人民銀行、審計等部門在財政專戶管理方面的職責,清理、撤銷不合規專戶,統一規范財政專戶開設、使用和管理。
(二)落實為重,提升專戶管理成效。
制度是加強專戶管理的基礎,落實是強化效果的根本?!敦斦筷P于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通知》(財庫[2011]1號)文件中,針對非稅收入專戶管理的問題,提出了“在嚴格落實非稅收入開戶的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按旬劃庫的制度要求”。但目前執行情況不容樂觀,因此上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部門制度、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于專戶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嚴肅處理。
(三)推進改革,力爭財政資金全部納入國庫管理。
1.1明確立項單位的監管程序
財政部門及其所委托的主管部門為立項單位。按照“誰立項、誰管理”的原則,由財政部門確立的項目,其立項、評估、論證和項目實施中的檢查、竣工驗收等,由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吸收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參加;財政部門委托同級主管部門確定的項目,其立項、評估論證和竣工驗收,以主管部門為主,財政部門參加,并向財政部門備案。
1.2明確項目管理的處罰責任
財政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要依法對項目建設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并配合審計等有關部門做好審計、檢查、稽查工作。對騙取、套取、挪用、貪污專項資金的行為,除責令退還資金,彌補項目建設外,并依法對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加強支農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嚴把支農資金撥付關口
實行項目管理,其次要加強資金控制,這是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管理的“橋頭堡”。在資金撥付前,要前移監督關口,將管理的環節做細,將項目的責任落實,確保資金撥付到位、使用有效、監管有力。
2.1竣工之后承包單位要初驗自查
項目承包單位在每年末或項目全部完成以后,首先要自行初驗,并寫出驗收報告和財務決算,請求立項單位檢查驗收。
2.2竣工之后立項單位要全面驗收
由立項單位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臨時檢查驗收小組,根據立項單位或項目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對完成的項目、資金使用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并向立項單位提出檢查驗收報告,做為報帳付款依據。
2.3工程物料要實行政府招標采購
凡是較大項目工程及所用物料,要實行招標或政府采購,由招標辦或政府采購部門結合財政資金管理主管科室及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要簽訂合同,明確責權利;對于較小項目或不適合政府采購的,要由財政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共同考察、共同確定生產或供貨廠家。
2.4項目資金要統一實行報帳制
凡實行政府招標采購的項目,一般都要實行報帳制,較大項目可實行分階段報帳,較小項目可完工后一次性報帳。報帳時,項目實施單位可根項目實施責任書(合同書)、項目實施計劃成本和項目施工進度,向財政部門提出用款計劃,并附報帳憑據。
2.5嚴格項目資金自籌配套使用順序
(一)專項資金核算問題。事業單位進行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時由于受各種主客觀因素影響導致資金核算頻頻出現問題,具體表現為:
(1)預算編制量表格式過于繁多,欠缺統一格式,導致單位內部財務部門匯總工作過于繁雜及費力;
(2)進行專項資金核算時由于沒有對資金支出設定明細賬,導致各項資金混淆,難以分清,不利于開展核算工作;
(3)預算編制工作人員素質呈現高低不齊水平,進行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時缺乏專業技能,容易使預算編制出問題或內容過于粗略。
(二)專項資金挪用問題。專項資金是用于特定項目當中,而事業單位并為將全部的專項資金投入到指定的項目中,僅將小部分專項資金投入到項目當中,將大部分專項資金進行其它方面的使用,這樣的專項資金挪用現象較為普遍。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專項資金必須??顚S茫行┦聵I單位將專項資金用于其他公務活動、個人營利等行為嚴重危害到國家利益、社會利益,不利于事業單位長期發展。
(三)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欠缺完善。當前很多事業單位在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方面存在較大的漏洞,首先表現在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執行度不高。事業單位制定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往往沒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修訂,導致管理制度過于落后,因此實際操作性不強。其次,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目的性不明確,很多管理條款過于籠統,沒有根據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具體化和細化管理條例。最后,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實施力度不到位,管理制度過于形式化,無法從實質上約束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四)專項資金缺乏監督力度。很多事業單位在專項資金使用方面欠缺一定的監督力度,主要有以下表現:
(1)欠缺相應的績效監督機制。財政部門只在乎專項資金撥付情況,對于專項資金的效益情況則缺乏嚴格的評價,沒有完善相應的績效監督機制致使專項資金的應用作用沒有得以真正的發揮。
(2)專項資金分配監管力度不夠,尤其是社會監管職能沒有充分發揮,導致無法保證分配的公平、公正性。(3)懲罰力度欠缺,財政監督的權威性與有效性無法得到保障。
二、解決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財務管理力度,加強財務控制意識。在事業單位業務工作中,財務管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事業單位業務工作的開展過程實際上也是事業單位資金流的運作過程,通過財務管理可以明顯看出業務工作中的資金支出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因此,為了提高事業單位各項資金管理水平,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強單位財務部門的監督與管理。首先,應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者的責任感,同時使專項財務匯報制度化、專項財務資金使用檢查專題化。其次,加強財務對資金使用的控制職能。明確財務職能定位,實現全面參與到資金使用的控制與決策,規范財務部門內部崗位職責,明確分工。最后,加強財務管理人員財務控制意識,使其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全面參與到資金管理過程當中,并予以系統、全面的規劃,同時應加強資金支持管理的控制力度,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二)健全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事業單位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相關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使專項資金管理更為規范與科學。同時應健全專項資金跟蹤反饋制度,加強專項資金購置固定資產的管理力度,及時、準確辦理好專項資金購置固定資產的決算與驗收工作,按照相關規定程序,移交產權與財產物質并做好入賬登記手續,進行資產統一管理。另一方面,事業單位還應嚴格遵守專款專用原則,建立完善專項資金審查與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單位內部對專項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工作。此外,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應根據項目與資金管理權限逐級上報相關審批部門,獲取批準后才能進行相應的調整或變更。
(三)健全完善項目管理制度。為避免造成資金浪費,提高專項資金的利用效率,事業單位應加強對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建立預算編制體系,實現預算編制科學化、規范化、細化。第一,加強項目申報與立項審核工作。在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前提下,建立專項資金項目庫,根據實際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通過嚴格篩選與審核后的項目納入到相應的項目庫管理當中,并依據項目資金使用的輕重緩急進行相應的劃分歸類,以方便預算部門參考。第二,明確各項項目支出范圍及相關標準,同時編制項目的明細表,將項目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填列到明細表中,使預算合理化,提高預算的透明度。第三,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通過綜合、全程評價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掌握與控制項目進展,一旦出現問題應立即予以處理解決,以提高項目預算編制的合理性與科學性。此外,為了提高預算編制的權威性與嚴肅性,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事業單位進行申報專項時應盡量使費用預算細化,盡量減少或控制專項資金中關于人員經費的比例,當項目完成后應由業務經辦人員進行嚴格的項目驗收與結報工作,然后進行專門項目的預算工作。
(四)健全完善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與評價機制。事業單位應健全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與評價機制,制定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辦法,明確績效目標、對象及內容,規定績效評價標準與方法,同時財政部門應結合項目特點設立相應的評價指標,通過建立合理、科學的方法評價與獎懲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納入考評結果到今后年度預算安排及專項資金審批的根據中。建立健全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分析制度,以規范會計核算,優化資金結果,提高預算編制科學化,加強監督與管理。同時,應將監督工作內容從事后集中檢查與審計轉移到日常工作,實現全面監督。專項資金核算為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提供完整的會計信息,而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實施有利于規范資金的核算,具體表現為:事前進行專項資金評價可以提高預算編制的合理性與科學性;進行事中評價可以通過分析與掌控項目進展情況,有利于及時處理問題,確保預算準確性;事后評價在審查、評價項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起到重要作用。
三、小結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管理;問題分析;控制策略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針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改革越發重視,對財政資金管理方面的發展同樣提出了挑戰,因此行政事業單位不斷的字財政資金管理方面進行不斷的強化和改善,文章就改善過程中存在或忽視的常見問題進行了分析,并經過研究找出相對應的資金控制策略,以此提高財政資金管理的質量和工作水平,滿足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
一、行政事業單位在發展過程中財政資金管理出現的問題
(一)缺乏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因為涉及的采購、銷售等方面比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就比較忽視財政資金管理,從而造成單位沒有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管理制度,導致資金的使用無法按照正確的規章制度進行操作,導致資金風險隱患的存在,而且因為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導致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跟不上,降低了財務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另外因為監督管理制度的缺失,導致在資金管理的過程中,無法對財務的收支情況進行實時的全面評估,導致收支不平衡的現象出現,而且因為監督制度的缺失,間接的導致失業單位的財政資金管理情況出現隨意使用的情況,甚至逐漸出現一些違法違規的行為,而且再算上缺乏監督導致的信息反饋不及時,很容易導致風險漏洞的存在,給事業單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1】。(二)事業單位在財政資金管理方面比較隨意。就目前的發展而言,事業單位比較缺少資金管理方面的相關經驗,導致成本和預算管理都比較的隨便,相關的一些資源也無法得到合理化的配置,降低了四爺單位整體的效益水平,甚至在發展方面進行盲目的擴張,導致資金的使用超標或者資金閑置等多重問題出現,在設備的采買方面也過于的盲目的追求,沒有專業人員跟進,導致一些實用性不強價格還比較昂貴的設備購買,使得資金產生鋪張浪費的現象出現。尤其是作為財政資金管理中重要的預算來說,財政資金的管理本身就存在很多的項目,如果事業單位管理方式不達標,會給職業單位的預算管理帶來不良的影響,包括預算不科學、沒有進行規定的編制以及執行難度欠考慮等方面的存在,同樣直接影響了事業單位資金的運轉和使用效果(三)缺少準確的績效評價機制。績效評價機制同樣在財政資金管理方面占據重要地位,就行政事業單位來講,每次的活動項目結束之時,就是對資金進行簡單匯總,從而完成結算體系的建立,但是就目前發展來講,事業單位還沒有完善的結算體系,同時在資金的控制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這樣一來很容易就會出現資金超支、浪費、停滯等問題的出現,甚至還在不斷的加深問題,從而就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資金管理人員績效評價質量,無法滿足企業持續發展的需求。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控制管理對策
(一)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對財政資金的管理制度。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進步,我國在行政事業單位上的發展也有顯著的進步,并且單位事業之間的市場競爭也越發的激烈化,所以為了能夠順應時代的變化,提升事業單位的市場競爭力,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對資金進行整體的管理。對此,首先需要對事業單位內部的資金情況加以準確的了解,并認識自身單位的正確定位,進而組織高效率的團體,處理財政資金的關系,尤其是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工作在財政資金管理控制方面非常的重要,不僅是事業單位發展的基礎核心,同時也是事業單位發展和管理的重要環節,需要將法規、政策以及單位的業務進行統一管理,所以監督管理工作在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管理工作中有著重要的作用,促進了事業單位整體的效益發展,提高了事業單位組織效率,確保了資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為事業的持續發展提供了數據參考價值【3】。(二)對事業單位的資金成本和預算進行管理。在對資金進行整體管理的基礎上,需要對事業單位內部的資金成本和預算進行準確管理,首先需要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成本管理的意識,安排相關的專業人員進行成本管理的控制,成立有效的成本管理制度,以此營造良好的管理氛圍,對此可以從人員的責任制進行分配,細化成本管理的整體目標,并將細化的目標進行合理分配,使每一個的資金管理人員都對自己的工作負起責任,以此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同時在資源管理有效的情況下,事業單位的資金管理人員,應該發揮自身的最大價值,為事業單位創造更大的企業效益。另外,預算管理是資金管理中比較重要的環節,對此首先需要明確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然后結合事業單位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預算管理制度的制定,以保證資金收支上的平衡,而且預算制度的制定是實現高效管理的基礎,因為依靠科學的方法進行人員職責的匹配,和任務計劃的合理安排,以此實現資金的合理使用,保證資金管理效果。(三)制定健全的績效評價制度。績效評價是根據項目的資金情況進行制定,借助比較科學的方式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制定,以最終的審批結果為依據,提高資金的使用情況,對于資金的績效管理,首先需要明確資金績效管理的總體目標,做好財政資金的事前分析工作,制定以優化財政資金配置、提高資金使用率等為準的發展目標;其次強化分級負責管理,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科學的規劃和公開透明的相關原則,實現績效掛鉤制定獎懲機制,以激勵員工對資金管理工作的重視,提高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水平,并對某些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準確的分析,及時發現違規違法等行為,并進行相應的處理;然后對績效評價體系進行完善,包括具體的實施細則、資金管理流程等,以此增加資金管理的可操作性,確??冃гu價制度的有效實施,并針對一些資金效益上不去的項目,及時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適當的懲處,而對于績效達標甚至效益優秀的項目,同樣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獎勵,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以此來提高事業單位的市場競爭力,促進事業單位的穩定持續發展。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在進行不斷的改革發展以來,在財政資金管理方面的額工作越發的重視,不斷的提升財政資金管理和控制工作,促使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水平不斷的提升,保證了財政資金管理質量,同時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缺乏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資金管理隨意、缺少績效評價等一些常見的管理問題,文章就這些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強化財政資金的管理制度、管理資金成本和預算、制定健全的績效評價制度等解決對策,以提高財政資金的規范化管理,提高資金控制管理的效率,促使事業單位持續穩定的發展。
作者:潘道國 單位: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交通運輸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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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滿英.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的困境及對策探討[J].中國集體經濟,2017,(21):94-95.
1.缺乏有效的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管理
鄉鎮財政的預算管理工作是專項資金管理的基礎,是對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預測、計劃、控制和評價。實施科學的預算管理,能夠保證鄉鎮財政專項資金使用具有計劃性、科學性和合理性。但是,當前鄉鎮在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工作中存在一系列的不足,制約了資金的科學使用。首先是鄉鎮對資金預算的前期準備工作缺乏計劃,造成資金的預算編制不夠詳細、具體,沒有建立科學的預算編制制度,這導致鄉鎮財政資金使用缺乏計劃性和目標性,導致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隨意性,鄉鎮專項資金預算嚴重超支等問題。另外,鄉鎮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缺乏監督和控制,財政專項資金在使用的過程中缺乏科學的監督和內部控制,造成鄉鎮財政專項資金被挪用、擠占,甚至發生和違法亂紀行為,影響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不利于財政資金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另外,缺乏對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結果的評價,財政專項資金在使用之后,缺乏科學的績效評價,造成資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得不到科學評價和反饋,不利于鄉鎮財政資金使用效果的體現和民生政策的落實。
2.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監督不力
鄉鎮財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過程中缺乏健全的內部控制和內外部審計監督,造成財政專項資金嚴重的浪費和低效益。鄉鎮財政專項資金受到多方面的監督,包括上級主管部門、監察機關、審計機關、紀委、財政部門等,雖然多頭管理,實則政出多門,無法有效的實施統一的監督和管理,缺乏統一的監管制度和監管指標,各個監督管理部門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和信息資源難以共享,各個監管部門存在相互推諉和扯皮的現象,造成鄉鎮財政資金監督管理的嚴重缺位,影響國家政策的有效落實和財政專項資金的高效利用。
二、強化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建議
1.進一步完善鄉鎮財政監管制度
提高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首先必須加強鄉鎮財政監管制度建設,完善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監管的制度,通過完善的政策和制度加以保證,促進鄉鎮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能夠在科學、有效的機制下運行,保證財政專項資金的優化。其次,應該明確鄉鎮政府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中的地位,進一步規范鄉鎮財政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明確鄉鎮政府的債權和所應當承擔的債務,規范鄉鎮財政部門的財政審批權。鄉鎮財政部門在財政專項資金撥付之后,應該實施的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發放和使用過程、使用績效進行監督和考核。最后加強對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督制度的執行。根據考核結果對鄉鎮財政部門進行獎懲,促進鄉鎮財政資金的有效的監督和控制,促進鄉鎮財政專項資金能夠落到實處,促進支農惠農政策的充分落實。
2.完善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管理機制
鄉鎮財政部門在專項資金的使用過程中應該充分的參與項目實施,對項目的實施過程實行全過程的監督和控制。鄉鎮財政專項資金實施項目從選項、立項、實施和結項等過程都應該有財政管理部門人員的參與,通過對項目方案實施科學的規劃和實際,充分的落實財政支持政策,促進鄉鎮項目建設和發展。鄉鎮財政在項目的申報和執行的過程中,應該對鄉鎮財政項目的真實性、科學性進行充分的考察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降低項目申報的隨意性和重復性。在進行項目招投標管理的過程中,應該保證項目招標公開透明,防止暗箱操作,降低交易成本,充分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使專項資金每一分錢都能夠落到實處。
3.加強鄉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管理
在專項資金預算管理方面,鄉鎮財政應該根據資金管理制度和資金使用目的,制定科學的專項資金預算管理,結合上年度財政項目的問題和收支明細,制定本年度的專項資金預算管理。充分考慮資金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詳細的、充分的預算編制計劃。對專項財政資金的使用要建立專門的項目庫管理制度,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事先科學的分析和審核,為預算部門提供科學的參考。另外,應該提升鄉鎮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保證預算管理的執行力,加強預算控制,并對預算執行結果進行科學的評價,以檢驗鄉鎮財政資金使用的效果和效益。
4.加強對專項資金的內外部審計監督
(一)違規違紀現象嚴重
1.財政支農資金被擠占現象嚴重目前,一些專項資金沒有實行獨立核算,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混合使用,導致了一些支農資金被用作管理部門的經費支出,嚴重擠占、挪用支農資金,政府為農民辦事的錢成了部門養人錢。2.財政資金遲撥、滯留在與財政支農資金有關的項目執行和撥付上常常是十分滯后,難以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的支農惠農政策,尤其是在縣、鄉鎮這一級時,支農項目的資金到位更為困難。
(二)支農資金投入結構不合理
在農業生產能力建設資金投入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比例很小。按現行的財政資金投入體制,中央政府支出主要負責大中型基礎設施項目,省級政府支出也主要用于同中央資金配套搞大中型項目,導致大量支農資金難以“沉淀到底層”,使實際對農業發展和農民收入有顯著影響的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缺乏資金投入。
(三)支農資金缺乏有效監督
1.政企不分離,政府未起到監督的作用我國在支農資金管理基本上還是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較為集中的管理方式。這種管理方式會導致行政權力介入到工程項目中,政府難以履行監督職能,這樣就很容易產生腐敗,造成資源的浪費。一些企業為了多贏得項目、多爭取資金與政府部門的一些官員勾結一起。一些財政部門為了從中撈取好處,不對項目建設進行有效的跟蹤監督檢查。2.資金發放不公開透明,群眾難以監督目前,資金發放都是由上級往下撥付,發放公開透明度不夠,信息公開不規范,造成一些地方多次發生侵占、挪用、截留、滯留涉農專項補助資金的情形,致使涉農專項資金流失嚴重,有限的資金沒能真正發揮作用。
二、加強支農資金管理與分配的對策建議
(一)改革支農資金的管理模式
1.對支農資金進行整合資金整合,關鍵是打破各部門“固化利益”,從“橫向”和“縱向”兩方面來整合支農資金。在中央、省市和縣三級,對分散在各級部委(部門)的資金進行橫向集中,成立專門部門負責管理;根據支農資金的性質,將中央、省市和縣級資金進行縱向整合,分配計劃和標準確定后,由各級專門資金管理部門直接撥付到縣級支農資金專項賬戶,將資金最終使用和管理設在縣一級。這樣,有利于建立清晰的支農資金賬戶,保證資金及時到達、專款專用。2.全面推行惠農補貼資金“一冊明、一折統”發放管理模式把由多個部門分散管理、分別以現金、存折等多種形式發放的惠農直接補貼資金整合起來,從中央到省、市、縣、鄉多級財政部門,統一進行指標下達,由鄉級財政機構對各項惠農財政補貼政策以“明白冊”形式通知到每一家農戶。對直接補貼農民的資金,采取“一卡通”、“一折通”等手段,及時足額地兌現給農民。
(二)優化支農資金投入結構
1.精簡管理機構,壓縮事業費支出我國農業財政專項資金支出中,農林水氣事業費占比很高,這些資金主要用于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和員工福利,絕大多數屬于非生產性支出。優化農業資金投入結構,就需要精簡機構、裁減冗員、減輕財政負擔,使支農資金更多用于農業發展的實際需求。2.壓縮流通領域補貼,加強農業基礎投資目前,我國農業補貼中流通領域補貼份額較高,雖然對提高農民收入和穩定糧食價格具有積極作用,但對國家農業長期發展促進作用不明顯。國家支農資金運用應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如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設立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支持農村道路和農村電網建設等。3.加大對農業科研和推廣的投入農業科研是解決我國農業生產力落后的關鍵因素,農業科研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收益不確定,對私人資金缺乏吸引力,幾乎完全依賴政府投入。因此,在未來的財政支農資金使用中,應更多地向農業科研投資傾斜,將支農資金運用的“現期消耗”轉變為“儲備未來”。
(三)完善財政支農資金監督機制
1.建立支農資金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于支農資金的管理,必須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理順財政部門管資金和主管部門管項目的雙約束機制,明確雙方權力與責任。財政部門要規范撥款程序,完善監督稽核手續,實現權力到人,責任到人。同時,項目主管部門對審批項目必須實行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對完工項目實行驗收制度,做到項目未完不換人,將每一項目專款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于審計查出的違規行為,直接追究當事人責任。2.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對財政專項支農資金的使用要堅持公開透明的分配原則,大力推行支農資金縣級報賬制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減少資金撥付的中間環節,逐步擴大支農資金分配使用在互聯網上公開,形成社會監督機制。另外,在基層更要大力推行村務公開制度,凡涉及村到戶支農惠農專項資金,都應當在村務公開欄上面進行公示,自覺接受農民群眾監督。
三、基本結論
1.1資金安排“碎片化”,導致重點不突出或重復申報多
目前,財政科技資金的投入主要通過科技、發改委等部門以二次分配資金的方式安排,各部門按照各自制定的計劃設置名目繁多的專項資金進行分配,科技資源配置“碎片化”,缺乏統籌設計、通盤考慮,財政科技經費投入多頭管理,引發項目重復申報、項目審批制度漏洞較大、項目過程管理監管不嚴、科技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例如,筆者在某縣級科技局2014年度科技專項資金審計中發現:某區科技局在民生科技專項安排52項合計1050萬元,主要支持衛生、教育、街道和部門科研,項目資金最高1項170萬元,資金集中度為16.19%;自主創新計劃33項1200萬元,主要支持創新型企業、企業科技攻關、產業化示范等,其中:項目資金最高1項100萬元,資金集中度僅為8.33%,未能集中資金用于支持對該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支撐作用的重點產業。同時由于科研計劃項目分屬多個部門安排,缺乏一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宏觀統籌管理,不僅難以體現財政科技經費對科研投入的引導示范作用,而且很容易產生科技計劃項目的重復申報。這種重復申報體現為:同一申報單位采用相同的項目重復申報多項科技專項資金的情況或申報不同部門專項資金的情況,也有多個申報單位重復申報同一科研課題科技專項資金的情況。
1.2項目審批“模糊化”,導致違規審批屢有發生
隨著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的推進,各級科技部門在科技計劃管理和資金使用方面已制定了相關的制度,但財政科技資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公眾對財政資金績效和管理要求的不斷提高。審批制度的漏洞主要體現在:一是申報指南的制定過于籠統不明晰,對財政資金的補助對象不明確;二是監管機制和問責機制相關規定不夠明確,項目監管環節缺位,主要體現為科技部門管理缺位、科技中介管理機構管理缺位和評審專家管理缺位;三是部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操作性不強,未能明確專項資金的補助對象、未能明確資金的具體使用范圍、標準?,F行制度的漏洞導致項目審批制度的剛性不足,自由裁量權過大,違規審批的情況時有發生,易造成財政科技資金的流失。
1.3項目監管“形式化”,導致擠占、挪用財政科技資金情況屢見不鮮
目前,科技計劃項目普遍實行合同制管理,科技部門與項目承擔單位以簽訂項目合同書的方式履行各自的權利與義務,但由于科技部門管理缺位,中期檢查流于形式,造成財政資金使用環節監管失控。項目監管的漏洞主要體現在:一是制約機制上缺乏手段。二是項目驗收把關不嚴。例如在審計實踐中經常發現,項目承擔單位未能嚴格按照《項目合同任務書》的約定,出現擠占科研業務費、虛列費用支出等問題,但項目仍通過了驗收的情況。三是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合同意識和責任意識淡薄,只重視“申報環節”,簽訂《項目合同書》后,則“束之高閣”,總量控制、單項控制、專項使用等都“置諸腦后”;資金到位后自籌配套資金往往遲遲未到位;實際支出未能按預算“對號入座”;接受檢查時,隨意調賬變動支出、隨意修改記賬憑證、以表代賬來應付檢查。
2.財政科技資金審計監管重點
針對上述財政科技資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筆者結合工作實踐,認為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2.1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制度的建設情況
關注科技項目和資金管理制度的建設情況和執行情況,是否建立了相對分離的項目分權管理機制,是否明確了科技計劃項目過程管理職責,對主管部門、組織單位、承擔單位、科技服務機構、評審專家等各方的職責權限做出明確規定。通過分析科技項目的管理流程,針對指南編制、專家評審、立項決策、資金分配、中期管理、結題驗收、績效評價等關鍵環節,找出科技項目管理過程中的關鍵環節、薄弱環節點及重要節點,關注制度的制定能否有效控制上述關鍵節點,堵塞漏洞。
2.2科技項目審批立項環節的合規性
關注立項審查和審批程序,重點加強對項目申報材料和項目申請者的資質、科研能力等進行審核,對比相關的申報指南、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審核項目申報者是否符合申報條件,是否存在降低標準核撥專項資金的情況;同時關注項目評審質量,目前科技項目的評審一般實行專家評審與行政審核相結合的立項決策方式,關注審批程序能否嚴格執行兩個標準,即嚴格按照專家評分的高低,項目資助的經費額度嚴格按照各專項申報指南所規定的的額度確定。
2.3項目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效益性
關注項目實施進度與中期檢查情況,關注項目承擔單位收到專項資金后能否嚴格按照簽訂的《項目合同書》的預算使用資金,能否做到??顚S谩⒂蟹癖粩D占挪用,應配套的資金是否足額、按期到位,應撥付給參與單位或協作單位的資金是否及時撥付,項目到期是否能按期提出驗收申請或延期申請,對已驗收的項目,重點審查項目合同書的任務目標是否足額、保質保量的完成,已完項目的結余資金不按規定上繳財政,專項結余資金使用是否達到預期的效果。
2.4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和運用的規范化、科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