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17:35
序論:在您撰寫版權危機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微博;著作權;法律認定
2010年以來微博作為一種新興互聯網應用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并且以狂飆突進的猛增態勢成為廣大網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也由于其發展速度過快,導致了許多問題的出現,尤其是在微博著作權保護方面。眾所周知,微博是一個自我表達的舞臺,同時它也是一個互動、分享的平臺。由于用戶群體的龐大,每秒鐘都會有海量的信息在此產生,經由復制、轉發傳播給更多的人,而這些復制、轉發大多是未經原作者許可的。甚至很多紙媒和電視媒體也在未經作者許可的前提下便直接引用其微博原文。很多人認為,由于微博傳播方式的獨特性決定了這些原創微博本身就是可以分享和公用的,這種行為并不構成侵權。但是,11年6月知名作家六六,卻因《讀者》雜志在既未告知也沒付稿酬的前提下引用其微博原話,而將其告上了法庭。此后,李開復、鄭淵潔等微博認證用戶,也遭受了類似的侵權行為,并對抄襲行為提出了質疑和聲討。繼而引發公眾和學界對于微博著作權保護的思考:在肯定微博公共信息平臺的價值和分享精神同時,為“140”字聲討版權,是權利訴求還是過于矯情?如何平衡信息共享所帶來的公共福利與著作權個人財產屬性的沖突?如何協調著作權人知識壟斷與公眾信息流通之間的沖突等。本文試圖在對上述問題作簡單分析,淺議微博傳播的著作權保護,從理論上進行梳理。
一、 微博是否享有著作權
短短140字,且在開放的平臺上,微博就沒有版權了嗎?對此,答案是否定的,微博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只要具有作者的獨創性思維表達,而且這種表達是“有形并可復制的”智力成果,那么就應該享有版權。
而版權法意義上的獨創性,首先要求作品是由個人獨立創作,源于本人;其次,要求作品有最低限度的創造性,能體現作者的個性。很多微博內容是對日常生活和個人心情做的流水賬似的記錄,這種記錄文字的創造性過于微不足道,自然不能受到版權保護。然而,創造性也并不完全受制于字數的限制,有些詩歌、短散文、小小說以微博為載體表達出來,同樣具備文學價值和審美意蘊;140字以內的觀點、評論也常常能體現出令人嘆服的智慧和思想??梢?,法律并沒有對版權保護作品的文字數量做出限制性規定。所以,微博雖小,確有版權。當然,根據事實無版權的原則,時事新聞作為單純的事實消息并不享有版權??梢姡⒉┦欠裣碛邪鏅?,并不能簡單地回答是與否,而應當看發表的具體內容。因此,只要符合獨創性的要求,就應該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二、微博侵權行為中的各類角色
(一)版權享有者
微博著作權人應當是微博作品的原創作者。根據《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彪m然,出于技術層面上的不足,經過上萬次甚至更多的轉載之后,對于原創作者的認定尚顯困難。但是如果有足夠的證據支持,便可稱之為著作權人。
大多數博客主并不以真實姓名注冊帳戶,或者一個用戶同時使用好幾個用戶名,也就是俗稱的“馬甲”。此時著作權人的判定為屬于真實的自然人或者法人。這種情況顯得更為復雜,為司法判定帶來一定的難度,因此推廣網絡實名制勢在必行,這樣對于尋找侵權的實體人以證明作者真實身份,切實保護微博著作權具有重要意義。
網絡運營商以及微博平臺并非著作權享有者,作品的原創作者才是作品創作的智力源泉,才是獨創性作品的完成者。博主與平臺之間的關系實質上是一種消費合同,網絡服務商只是為用戶提供技術方面的支持和維護,提供了一種網絡服務,其并非作品內容的創造者,亦沒有對作品的創作產生實質性作用。微博作品的著作權應該毫無疑問歸于作者,因此網絡服務商不能以“微博網站”為“微博”提供了空間就對微博作品進行商業化使用,他們之間依舊是一種合同契約關系,只能通過轉讓或者授權獲得一部分的作者權利,并且在必要的時候,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或者法定許可支付報酬。
(二)部分版權享有者
微博內容的轉引者享有部分版權,這里要說明的是轉載和轉引是存在區別的。轉載只是單純的將原作者創作的內容,通過自己的空間出去。期間,并不會進行任何改動,或者評論。雖然,轉載行為并不構成侵權,但轉載人也并不享有原作品的版權。
而轉引則與轉載不同,轉引是典型版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圍。我國著作權法明文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可以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微博轉引的目的在于評論,評論部分是轉引人創造性智力成果的體現,因此轉引人對自己的評論部分享有版權,對轉引原文部分則不享有版權。
(三)微博著作權的侵害者
微博具備傳統出版物所不具備的共享性和及時互動性,由此引發了一種全新的出版方式。因此,簡單以傳統的侵權認定方法來進行判斷,顯然并不合適。那么,微博侵權者到底應該如何界定呢?
首先,是微博用戶之間的侵權行為的認定。一般來講,用戶在未經原作者許可的情況下復制他人具有獨創性的微博內容,并且以自己作品的名義在微薄,或其他媒介進行發表的行為,可視作一種侵權行為。眾所周知,微博具備復制和轉發的功能。復制與轉發雖然形式上十分類似,都是將他人的微博內容,通過自己的公共主頁進行。但是,兩者在侵權行為認定時卻完全不同,轉載在顯示微博內容的同時也會顯示原始發帖人的署名,并且很容易區分轉帖與原創帖。介于微博的媒介特性在于信息分享,并且轉發是每個微博平臺最基本且簡便易行的功能設置,使用微博便可認為對轉發行為有默示許可,因此該行為一般不應認定為侵權行為。當然,轉載既然沒有法律的明文授權,那么該行為就要承擔更多的注意義務。轉載必須注明原出處,并不得侵害版權人的其他合法權益,如不得擅自篡改作者名字、不得擅自變更作品內容等;其次,轉載行為須是無償行為,如果擅自將版權人作品拿來換取其他經濟利益,那么這個行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博主在作品中注有“不得轉載”的標記,那么其他博友就不得轉載,否則版權人有權訴請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轉載相比,存在侵權問題的是直接復制而不保留原作者署名的行為,有的微博會被復制成百上千次而均無出處,這將完全阻斷人們認識真實作者的路徑。同時,該行為還容易產生一種是復制者原創了該內容效果。這種行為不但對原作者的創作成果構成了侵權,還對讀者造成了一種欺騙性的不良暗示。
其次,是傳統媒體未經創作者同意而進行商業出版行為。在“全民微博” 的熱烈氣氛下,很多傳統媒體都將目光投向了這片“熱土”。有的出版社將微博上流行的妙語評論,幽默段子整理成冊,進行出版;有的出版社在自己出版的作品中引用微博名言;有的電視節目中也會引用微博段子。而這些不同形式的引用,多數是沒有署名的。雖然這些內容的原作者很多都是億萬普通用戶之一,就算發現自己的原創內容受到了侵權行為,也不會站出來維權,甚至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創作的內容是擁有版權的。但是這種行為確實已經構成了侵權。
第三,是幾大微博門戶之間互相抄襲對方名人用戶,在名人不知情的狀態下開設微博的行為。網站之間互相抄襲的現象由來已久,其具體的操作方法便是,將A平臺上某一用戶的某個帖子轉至B平臺中,并進行若干次的復制或轉發?;蛘咴O立“山寨賬號”,將A平臺上某一用戶的所有內容(包括名字、頭像、帖子、粉絲,甚至版權申明)全部復制轉入B平臺中,并保持同步更新,這種抄襲更為徹底。在互聯網上,信息的數量和豐富程度是考核平臺能力的標準之一,海量的數據,又能夠有效地淡化抄襲的味道,這使得這種抄襲成為了競爭的必然手段,也成了導致這些門戶微博之間瘋狂互抄的主要原因。這種行為使整個網絡創作環境陷入混亂,同時也嚴重侵犯了原作者的根本利益。2010年曾爆發過數十位新浪微博名人集體維權事件,聲明自己并未在其他門戶網站開設微博。然而,當名人遭遇企業級的侵權之時,盡管有著巨大的影響力,依然除了譴責,并沒有多少辦法為自己的140個字維權。
三、微博著作權保護的范疇
微博實際上是一個信息共享平臺,微博著作權保護的對象主要是依托載體的內容。通過微博,用戶可以140字以內的文字、攝影、美術、錄音錄像制品等,從本質上說,微博作品與線下作品區別在于作品載體的形式和傳播方式。對微博的內容是否存在著作權不能一概而論,并不是所有通過微博的內容都是享有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的落點在于判斷其內容是否屬于“作品”,是否符合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的三個要求:一、作品是情感、思想的表現形式;二、作品具有獨創性;三、該表現形式屬于文學、藝術和科學的范疇。因此,首先,微博是否受到著作全保護并不受到字數限制。轉引、評論的內容甚至短于140字,但是只要體現了作者獨特的思想、個性、情感、體驗,在表現形式上體現了一定的風格和特點,同時符合作品可復制性的要求,就應該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其次,根據《著作權法》第五條的規定,時事新聞并不屬于該法保護的范疇。也就是說通過報紙、期刊、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報道的單純事實信息,而不帶有任何感彩的單純由事實描述是不享有版權的。而微博作者通過簡單的文字或者圖片等媒介將客觀現象或事實記錄下來,通過獨具情感色彩的表達,使其具備獨創性,這種屬于“新聞作品”。而這種情況也應受到法律保護。最后,微博頁面的設計如果具備一定的獨創性也屬于著作保護的對象。網頁制作,文字、圖片、背景音樂甚至視頻輸出都是微博網絡服務商獨特的構思,我們看到不同的微博網絡服務都在頁面上設計上煞費苦心,無論從顏色的配比、頁面背景的選擇和板塊的安排等等都傾注了設計者自己的構思,因而具有獨創性,同時這些頁面又是可以復制的,屬于作品,應該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四、微博維權之路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思路
(一)侵權主體的認定之難 微博實名制勢在必行
侵權者與被侵權往往都是眾多普通的微博用戶,在全國幾億的微博用戶中尋找起來難度非常大,再加上很多“馬甲”、“僵尸粉”的存在,使得微博用戶體系更加混亂,認證起來就更是難上加難。
對此,如果可以盡快推廣網絡實名制,相信對于版權保護會有極大的推動作用。如果,每個人都以自己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在微薄上注冊,那么既有效杜絕了網絡水軍的形成,也為侵權主體的認定帶來了方便,同時也可以有效地約束個人的侵權行為。
(二)作者維權的過程之難 建立成熟的微博著作權管理制度
微博作品傳播渠道多樣、傳播廣泛,客觀上作者個人無法清楚地掌握其作品被利用的情況,因此,就個體來講,微博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是一件復雜并且耗時耗力的工作,很多微博作者難以有充分的精力和時間去管理自己的作品,訴訟維權更加難以實現。如何證明被侵權內容是自己的原創作品,也是一個難題。首先,很多網絡作品經過各種復制轉載,原文究竟最早出于何處很難查證,其次,網絡微博可以經由個人進行任意修改以及刪除處理。有的原創作品由于被轉載評論次數過多,而把作者本來的名字擠掉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因此,對微博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的構建看似十分必要。為了方便管理微博著作權,可以成立微博用戶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通過集體授權和集體收費的方式,解決作品的許可使用和報酬的收取與分配。另外,在微博作品被不當使用時,及時通知網站移除并且對侵權行為進行追訴,具體的操作規則可以參考2004年頒布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從效益上分析,利用微博著作權集體管理即節約了訴訟成本,通過事前授權也規范了微博作品的傳播環境。集合微博作者也有利于用戶與微博服務商之間的權利平衡,促進公平的微博網絡服務協議的制定以及規范網站的著作權保護規則。
微博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只能在作者發現自己被侵權后的舉證環節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對于惡意抄襲、剽竊現象并不能起到根本性的制約作用。因此,對于隨意復制、轉載作品的用戶,設置技術保護措施,有效防止文章或圖片被隨意的復制、轉載或者盜用,才能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從理論層面上講,這種技術保護手段主要包括五種,加密技術、數字簽名技術、數字水印技術、控制復制技術、以及其他技術。微博共享平臺是一種多媒體平臺,作品的形式多樣,針對不同的作品根據其特點采取多層次的技術保護措施。利用技術手段防抄襲,還要通過運營商的共同作用才可實現。
(三)版權意識的普及之難 微博平臺應以身作則
跟十年前相比,知識產權、著作權、版權等,人們已不陌生,但還沒有做到人人都知道?,F在,仍有很多微博用戶完全沒有版權意識,無論是構成了侵權還是被侵權行為都不自知,更不用提維護自己的權利或者履行守法的義務了。每一個互聯網用戶都有成為作者的可能,如果連自己的權利是什么都不知道,更談不上尊重別人的權利了。
因此,廣泛普及著作權法律方面的知識,并且通過微博運營平臺在用戶協議條款中進行約束可以讓更多的人明確自己在互聯網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享有哪些權利,需要遵守什么規則。(作者單位:北京印刷學院)
參考文獻
[1]劉涵.報刊利用微博內容涉及的版權問題探究[J].中國編輯,2012.2
[2]楊成梅.對微博著作權侵權行為的幾點思考[J].法制與社會,2011.8
[3]鄒 舉.微博版權沖突及其治理[J].傳播法治研究,2012.3
關鍵詞:校園;電子商務;安全;解決方案
引言
隨著網絡的不斷普及和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電子商務這種商務活動新模式已經逐漸改變了人們的經濟活動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接受并喜愛網上購物,可是,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安全問題依然是制約人們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最大問題,因此,安全問題是電子商務的核心問題,是實現和保證電子商務順利進行的關鍵所在。校園電子商務是電子商務在校園環境下的具體應用與實現,其安全性也同樣是其發展所不容忽視的關鍵問題,因此應當著重研究。
1校園電子商務概述。
1.1校園電子商務的概念。
校園電子商務是電子商務在校園這個特定環境下的具體應用,它是指在校園范圍內利用校園網絡基礎、計算機硬件、軟件和安全通信手段構建的滿足于校園內單位、企業和個人進行商務、工作、學習、生活各方面活動需要的一個高可用性、伸縮性和安全性的計算機系統。
1.2校園電子商務的特點。
相對于一般電子商務,校園電子商務具有客戶群穩定、網絡環境優良、物流配送方便、信用機制良好、服務性大于盈利性等特點,這些特點也是校園開展電子商務的優勢所在。與傳統校園商務活動相比,校園電子商務的特點有:交易不受時間空間限制、快捷方便、交易成本較低。
2校園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
2.1校園電子商務安全的內容。
校園電子商務安全內容從整體上可分為兩大部分:校園網絡安全和校園支付交易安全。校園網絡安全內容主要包括:計算機網絡設備安全、計算機網絡系統安全、數據庫安全等。校園支付交易安全的內容涉及傳統校園商務活動在校園網應用時所產生的各種安全問題,如網上交易信息、網上支付以及配送服務等。
2.2校園電子商務安全威脅。
校園電子商務安全威脅同樣來自網絡安全威脅與交易安全威脅。然而,網絡安全與交易安全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密不可分且相輔相成的,網絡安全是基礎,是交易安全的保障。校園網也是一個開放性的網絡,它也面臨許許多多的安全威脅,比如:身份竊取、非授權訪問、冒充合法用戶、數據竊取、破壞數據的完整性、拒絕服務、交易否認、數據流分析、旁路控制、干擾系統正常運行、病毒與惡意攻擊、內部人員的不規范使用和惡意破壞等。校園網的開放性也使得基于它的交易活動的安全性受到嚴重的威脅,網上交易面臨的威脅可以歸納為:信息泄露、篡改信息、假冒和交易抵賴。信息泄露是非法用戶通過各種技術手段盜取或截獲交易信息致使信息的機密性遭到破壞;篡改信息是非法用戶對交易信息插入、刪除或修改,破壞信息的完整性;假冒是非法用戶冒充合法交易者以偽造交易信息;交易抵賴是交易雙方一方或否認交易行為,交易抵賴也是校園電子商務安全面臨的主要威脅之一。
2.3校園電子商務安全的基本安全需求。
通過對校園電子商務安全威脅的分析,可以看出校園電子商務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保證交易對象的身份真實性、交易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交易信息的有效性和交易信息的不可否認性。通過對校園電子商務系統的整體規劃可以提高其安全需求。
3校園電子商務安全解決方案。
3.1校園電子商務安全體系結構。
校園電子商務安全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因此要從系統的角度對其進行整體的規劃。根據校園電子商務的安全需求,通過對校園人文環境、網絡環境、應用系統及管理等各方面的統籌考慮和規劃,再結合的電子商務的安全技術,總結校園電子商務安全體系結構,如圖所示:
上述安全體系結構中,人文環境層包括現有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以及校園電子商務特有的校園信息文化,它們綜合構成了校園電子商務建設的大環境;基礎設施層包括校園網、虛擬專網VPN和認證中心;邏輯實體層包括校園一卡通、支付網關、認證服務器和交易服務器;安全機制層包括加密技術、認證技術以及安全協議等電子商務安全機制;應用系統層即校園電子商務平臺,包括網上交易、支付和配送服務等。
針對上述安全體系結構,具體的方案有:
(1)營造良好校園人文環境。加強大學生的道德教育,培養校園電子商務參與者們的信息文化知識與素養、增強高校師生的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共同營造良好的校園電子商務人文環境,防止人為惡意攻擊和破壞。
(2)建立良好網上支付環境。目前我國高校大都建立了校園一卡通工程,校園電子商務系統可以采用一卡通或校園電子帳戶作為網上支付的載體而不需要與銀行等金融系統互聯,由學校結算中心專門處理與金融機構的業務,可以大大提高校園網上支付的安全性。
(3)建立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建立校園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可以為校園電子商務系統提供安全認證的功能。
(4)組織物流配送團隊。校園師生居住地點相對集中,一般來說就在學校內部或校園附近,只需要很少的人員就可以解決物流配送問題,而不需要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在校園內建立一個物流配送團隊就可以準確及時的完成配送服務。
3.2校園網絡安全對策。
保障校園網絡安全的主要措施有:
(1)防火墻技術。利用防火墻技術來實現校園局域網的安全性,以解決訪問控制問題,使只有授權的校園合法用戶才能對校園網的資源進行訪問,防止來自外部互聯網對內部網絡的破壞。
(2)病毒防治技術。在任何網絡環境下,計算機病毒都具有不可估量的威脅性和破壞力,校園網雖然是局域網,可是免不了計算機病毒的威脅,因此,加強病毒防治是保障校園網絡安全的重要環節。
(3)VPN技術。目前,我國高校大都已經建立了校園一卡通工程,如果能利用VPN技術建立校園一卡通專網就能大大提高校園信息安全、保證數據的安全傳輸。有效保證了網絡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且易于維護和改進。
3.3交易信息安全對策。
針對校園電子商務中交易信息安全問題,可以用電子商務的安全機制來解決,例如數據加密技術、認證技術和安全協議技術等。通過數據加密,可以保證信息的機密性;通過采用數字摘要、數字簽名、數字信封、數字時間戳和數字證書等安全機制來解決信息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認性的問題;通過安全協議方法,建立安全信息傳輸通道來保證電子商務交易過程和數據的安全。
(1)數據加密技術。加密技術是電子商務中最基本的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其原理是利用一定的加密算法來保證數據的機密,主要有對稱加密和非對稱加密。對稱加密是常規的以口令為基礎的技術,加密運算與解密運算使用同樣的密鑰。不對稱加密,即加密密鑰不同于解密密鑰,加密密鑰公之于眾,而解密密鑰不公開。
(2)認證技術。認證技術是保證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的一項重要技術,它是網上交易支付的前提,負責對交易各方的身份進行確認。在校園電子商務中,網上交易認證可以通過校園統一身份認證系統(例如校園一卡通系統)來進行對交易各方的身份認證。
(3)安全協議技術。目前,電子商務發展較成熟和實用的安全協議是SET和SSL協議。通過對SSL與SET兩種協議的比較和校園電子商務的需求分析,校園電子商務更適合采用SSL協議。SSL位于傳輸層與應用層之間,能夠更好地封裝應用層數據,不用改變位于應用層的應用程序,對用戶是透明的。而且SSL只需要通過一次“握手”過程就可以建立客戶與服務器之間的一條安全通信通道,保證傳輸數據的安全。
3.4基于一卡通的校園電子商務。
目前,我國高校校園網建設和校園一卡通工程建設逐步完善,使用校園一卡通進行校園電子商務的網上支付可以增強校園電子商務的支付安全,可以避免或降低了使用銀行卡支付所出現的卡號被盜的風險等。同時,使用校園一卡通作為校園電子支付載體的安全保障有:
(1)校園網是一個內部網絡,它自身已經屏蔽了絕大多數來自公網的黑客攻擊及病毒入侵,由于有防火墻及反病毒軟件等安全防范設施,來自外部網絡人員的破壞可能性很小。同時,校園一卡通中心有著良好的安全機制,使得使用校園一卡通在校內進行網上支付被盜取賬號密碼等信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超級秘書網
(2)校園一卡通具有統一身份認證系統,能夠對參與交易的各方進行身份認證,各方的交易活動受到統一的審計和監控,統一身份認證能夠保證網上工作環境的安全可靠。校園網絡管理中對不同角色的用戶享有不同級別的授權,使其網上活動受到其身份的限制,有效防止一些惡意事情的發生。同時,由于校內人員身份單一,多為學生,交易中一旦發生糾紛,身份容易確認,糾紛就容易解決。
4結束語。
開展校園電子商務是推進校園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隨著我國校園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深入,目前已有許多高校開展了校園電子商務,它極大的方便了校園內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生活??墒桥c此同時,安全問題成為制約校園電子商務發展的障礙。因此,如何建立一個安全、便捷的校園電子商務應用環境,讓師生能夠方便可靠的進行校園在線交易和網上支付,是當前校園電子商務發展要著重研究的關鍵問題。
參考文獻:
[1]李洪心。電子商務安全[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
[2]楊堅爭,趙雯,楊立釩。電子商務安全與電子支付[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8.
[3]劉克強。電子交易與支付[M].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07.
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歸屬是各種紛爭和矛盾的核心所在。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產權歸屬不明,將令房地產開發商和置業者的合法利益處于不確定的狀態,嚴重地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妨礙著房地產市場的健康地發展,給社會經濟生活和公共管理帶來諸多的難題。
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是指其房地產權。房地產權包含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附著物所有權兩方面的財產權利。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物權立法的缺位,社會忽視對公民私有財產的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共有財產的確定和權利邊界經常處于含糊不清的尷尬狀態。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歸到底屬于誰?在現有的法律條文中,人們似乎無法直接找到答案,其產權歸屬似乎仍處于混沌狀態。
對于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產權歸屬的認識,現行有以下幾種通說:一是合同確定論。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由房地產開發商與買方置業者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約定,依合同約定確定其產權歸屬。二是推定歸屬論。當房地產開發商與買方置業者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對小區停車位產權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時,推定小區停車位的產權屬于買方置業者共有,或由房地產開發商所有。三是銷售成本收益歸屬論。當房地產開發商未將小區停車位建設成本及利潤計入其計劃的房屋銷售收益時,小區停車位的產權屬于房地產開發商,反之,其產權屬于買方置業者共有。四是登記憑證確權論。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依買賣合同約定,經房地產登記機關登記確權,由房地產權證持有者所有;否則,其產權處于不明狀態。本人認為,上述的登記憑證確權論相對恰當,登記憑證確權論中的“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產權,依買賣合同約定,經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登記確權,由房地產權證持者所有”的認識是正確的。但是,登記憑證確權論中“否則,其產權處于不明狀態”的認識有失偏頗,其忽視了我國現行房地產登記制度的現實和缺陷,以致認識上出現以偏概全的狀況。
以上所述的四種不同認識均不能全面、恰當、準確地解答有關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產權歸屬的問題。
本人試圖在現行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分析和研究有關房地產權法律制度的特征、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的存在形式、商品房住宅小區土地使用權的取得與房地產權的產權登記等過程,從所有權(物權)法和債權法兩個角度,分析土地使用權與上蓋建筑物、附屬物之間的法律關系,計入建筑容積率的建筑面積和不計入建筑容積率的建筑面積與土地使用權之間的法律關系,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探討和研究商品房住宅小區停車位房地產權的歸屬。
一、現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房地產法律制度的形式、房地產權的內涵和特征。
1、房地產法律制度的形式。
在目前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有關房地產行業的法律規范構成了現行的房地產法律制度。房地產的法律制度涵蓋了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房地產開發和轉讓、房地產行業行政管理五大方面的內容,其各方面的內容都有可能涉及到房地產權這個重要問題。
2、房地產權法律制度的具體內涵與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第四十八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第六十條規定: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第六十二條規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上蓋的建筑物、附屬物同時轉讓。第二十四條規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第二十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2003年9月1日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建設部的《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第六條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應當遵循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廣東省城鎮房地產權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依法核準登記的房地產受法律保護。房地產證是房地產權利人依法經營、使用或者處分該房地產的憑證。
《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第五條規定:房地產建筑物、附屬物轉讓時,該建筑物、附屬物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移,不得分割。
Victor F Weisskopf(September 19,1908-April 22,2002)生于奧地利,是一位美國猶太裔理論物理學家。他曾隨海森伯、薛定諤、泡利和玻爾做博士后工作。二戰期間在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參與了曼哈頓計劃,之后反對核武器擴散。戰后他加入了麻省理工(MIT)物理系,并成為系主任。在那里,他被他的朋友們親昵地稱為ViKi,并以優秀的理論物理學家和科學政治家雙重身份被大家所敬重。
1974年10月17、18號,MIT為Victor舉行了一個慶祝會,與會者們選了自己覺得能引起Viki興趣的論題進行演講。編者從中選了一部分論題進行整理,于1976年發表為“美國物理協會會議第28期會刊”,本書是這一會刊的再版。慶祝會的輝煌與本書各位作者杰出的地位不僅反應了他一生對現代物理的重要貢獻:線性變化理論、標量場的量子化、量子電動力學、核反應、殼模型的建立、強子的結構;也反應了他作為歐洲核子研究委員會理事長、MIT物理學院院長、高能物理顧問委員會主席、公共場合自然科學的代言人對社會與物理界所起的作用。
本書共有11章:1.James Killian的開場白;2.Hans Bethe的能源問題,其中的分析可以延用至今,“去年,中東一桶油要3美元,今年大概要10美元甚至更多”,現在,當然,一桶油大概要花費100美元;3.Julian Schwinger的深度非彈性散射的無模式看法,這場會議一個重要的歷史意義在于它發生在理論物理因為夸克而發生的轉化階段,本章與第6章分別代表了這之前與這之后兩個階段;4.E.M.Purcell的低雷諾數下的生活,他教人們怎么在粘稠的液體下游泳;5.T.D.Lee的高密度物質的一種新的可能存在形態;6.Murray GellMann的夸克、輕子與玻色子的世界;7.Ben R.Mottelson的角動量對原子核的作用;8.S.M.Ulam的對數學家有用的物理,數學家都是從公理家推出定理,但物理學家不是這樣的,他們試圖從定理(觀察現象)中推出公理(自然法則);9.Max Delbruck的亞里士多德是怎么發現DNA的,他覺得亞里士多德的物理簡直是一個大災難,但是生物想法―一代傳向下一代是定好的―直指DNA;10.W.K.H.Panofsky的軍備控制談判的可行性;11.David Hawkins的第三種文化,本章的重點在進化與倫理。
本書內容廣泛,深入淺出,許多演講對于我們理解夸克前與夸克后時代各方所持的觀點有很大幫助,不僅適合對物理感興趣的學生們作為課外書閱讀,也適合于物理學研究人員閱讀,甚至于對軍事、人文等學科感興趣的研究人員也會覺得本書很有意思。
〔關鍵詞〕開放存取運動版權制度未來模式
自《安娜法》以來,版權制度在促進社會的科技文化發展、知識傳承與交流方面一直發揮著巨大的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版權制度所賦予的排他性的私權漸漸蛻變為版權人謀取商業利益的工具,版權也隨之在版權人的推動下處于不斷的擴張之中。盡管版權制度采用“合理使用”、“法定許可”等版權限制措施而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版權擴張的負面影響,但私權的這種一對一授權許可模式仍然極大地限制了社會公眾為學習、科研等目的而使用版權作品的權利。在信息社會,新的信息網絡傳播技術和信息生態環境對傳統版權制度提出了嚴峻挑戰,傳統版權制度不僅無法充分釋放新技術的能量,甚至本身根本都無法繼續運行。開放存取運動就是在傳統版權制度面臨著這種困境的背景之下在世界各地廣泛興起的,體現了社會公眾要借助于新技術手段廣泛共享社會文明成果的呼聲和愿望。開放存取運動自誕生以來就受到我國學界的注意,但目前對開放存取運動的介紹和評論多限于具體細節和圖書情報領域,而未能充分將開放存取運動和與信息交流有著極為緊密聯系的版權制度聯系起來,更沒有將開放存取運動放在版權制度未來模式的宏觀背景下加以審視。事實上,開放存取運動的興起與信息時代版權制度面臨的挑戰有極大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是傳統版權制度出現危機的信號。因此,分析開放存取運動與版權制度的未來模式的關系就是非常有意義的。
一、版權制度的危機與開放存取運動的興起一般認為,開放存取運動興起的原因是“期刊危機”。
但事實上,“期刊危機”只不過是開放存取運動興起的表面原因和導火索,“期刊危機”更深層的原因有三個方面,即新的網絡傳播技術、信息生態環境以及版權制度危機。
首先,新的信息傳播技術是開放存取的技術和經濟前提。即使版權所有人希望,印刷時代開放存取在物理上和經濟上均不可能。因為在印刷時代,信息需要附載于印刷載體,信息傳播的范圍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印刷載體的數量,不僅如此直到20世紀70年代,期刊的價格仍不太昂貴。因此,印刷時代開放存取在技術上和經濟上均是不可行的。網絡技術的出現改變了一切,網絡技術不僅大大降低了信息傳播的成本,也大大增加了信息傳播的數量,還使得信息傳播交互式地進行。而與此同時,期刊價格開始變得難以負擔。
于是新出現的互聯網提供了一種可選方案。也許正因如此無論是開放存取的布達佩斯計劃還是柏林聲明均意識到了新的信息傳播技術———互聯網對開放存取的重要意義?!安歼_佩斯開放存取計劃”開篇即指出“古老的學術傳統和嶄新的技術已經結合起來,可能將給公眾帶來空前的利益?!边@里的嶄新的技術便是互聯網?!翱茖W和人文學科開放存取知識柏林聲明”中也指出:“互聯網已經根本地改變了分發科學知識和文化遺產的實際和經濟現實?,F在互聯網第一次提供了構建人類知識的全球和交互式表現并確保世界范圍存取的機會。”因此,“即使期刊價格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以高于通貨膨脹4倍的速度增長,開放存取的目的也不是懲罰或者逐漸削弱昂貴的期刊,而是提供容易實現的替代與充分利用新技術———互聯網———的優勢而拓寬分發和減少成本。此外,對研究者自己來說,高于一切的動機不是解決期刊定價危機,而是為讀者、更多的聽眾提供更廣泛和容易的存取以及影響作者?!?/p>
二、信息時代信息的生態環境已經發生了實質的變化。在信息時代,信息的質量和數量均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在信息的質量上,信息的種類日益增多,信息日益復雜。在信息的數量上,知識在以指數的規模增長,信息可以用“海量信息”、“信息爆炸”來形容。在著作權制度下,面對海量信息,無論是判斷信息有無著作權還是進行含有著作權的信息的處理均是十分困難的。在指數增長的知識面前,任何富足的研究機構也無法負擔起全面的研究文獻的負擔。對期刊文章的附有定價的存取不能與持續的、爆炸性的指數化知識增長相適應。即使今天價格是低的,且保證永遠是低的,這種狀況也無法維持下去。而開放存取充分地利用了互聯網訪問人數幾乎不受限制,可以和知識的指數增長相協調。開放存取運動是信息時代信息生態環境變化的要求。
信息傳播技術的發展與信息生態環境的變化使得包括版權制度在內的現行知識產權制度逐漸無法有效調節知識產權權利人和社會公眾之間利益關系,“目前知識產權法最為緊迫的問題之一是它所創造的權利有可能是限制而不是鼓勵科學研究,盡管知識產權是用來鼓勵科學進步的,但是最優權利配置的過度擴張或扭曲卻有可能產生阻礙研究循環的瓶頸?!痹谛畔⑸鐣?,信息傳播的網絡技術為人類社會共享信息和知識資源提供了無限的潛能,但舊有版權制度的過度的版權保護卻限制了創新的空間,無法充分釋放新技術的能量。
相反,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口令、加密、數字權利管理等技術保護措施被加于作品之上,社會公眾合理使用的空間大幅縮小。技術保護措施的大行其道并不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它反映了版權法調控功能的失位。技術保護措施猶如有形世界中私人構筑的圍墻和柵欄一般,完全阻斷了社會公眾對作品的接觸,不利于信息的自由流動。在這種情況下,“許多私人行為已經開始處理我們現行版權制度中感受到的一些具體問題,即現行版權制度未能給版權擁有者一種簡單的允許利用他們的作品的方法。傳統的版權許可程序太麻煩了,如果不是禁止許可的話,于是私人已經開始制作使得版權人可以預先授權使用其作品的模塊化合同?!?/p>
盡管開放存取有各種各樣的模式,每一模式欲解決的問題也不相同,但基本上集中于信息擴散的兩個障礙,即“價格障礙”和“許可障礙”。因此,信息時代版權制度的危機是開放存取運動興起的重要原因。
因此,開放存取運動是在以上新技術發展與法律制度危機共同作用的基礎上在世界各國興起的,其目標就是促進公共資源的發展壯大,使得公眾可以較為容易的存取他們所需要的知識信息,以充分發揮新技術的能量,改變目前嚴密的版權體系對學術研究和創新造成極大約束的現狀。
二、開放存取與版權制度:信息流通的不同模式開放存取和版權制度均為一種信息流通的模式,但無論是在性質上、觀念上還是在具體制度設計上,二者均有著巨大的不同,是信息流通的不同模式。
版權制度是一種信息生產的激勵制度,其所采用的是以構成物權為手段,用對表達性信息即作品擬制為類似于“物”
的方式,賦予類似于所有權的物權效力,從而達到信息保護的目的。之所以說版權制度是一種激勵制度,是因為它對信息創造者進行了“獎勵”,其“獎勵”就是對所創造的信息的所有權,信息創造者可以獨占所創造的信息,通過自己利用該信息獲取利益,可以許可他人利用該信息獲取利益,也可以將該信息轉讓給他人而獲取利益。為了充分激勵信息創造者,版權制度特別強調信息創造者對其信息的控制權,因為這樣可以充分實現其利益。傳統出版模式就是建立于版權制度的基礎之上的,其一般模式是作者將其作品轉讓或者獨家許可給出版商,從而出版商事實上擁有作品的版權,出版商主要通過用戶支付版權使用費來獲得商業利潤,運用版權帶來的壟斷地位不斷在價格上謀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在網絡技術發達之前,出版商向用戶收取印刷版期刊的訂閱費,從而賺取利潤,而在網絡技術發達之后,出版商除了向用戶收取印刷版期刊的訂閱費營利外,還通過期刊的電子數據庫向訂閱的用戶收取費用。
“開放存取”則是指“在公共互聯網上的自由可用性,除接觸互聯網本身的那些無法分離的障礙之外,允許任何用戶沒有經濟、法律或技術障礙地閱讀、下載、復制、分發、印刷、搜索或鏈接到相關文章的全文,對相關文章進行索引、將相關文章作為數據納入軟件、或將相關文章用于任何其他合法目的。對復制和分發的唯一限制以及在這個領域版權的唯一作用是給予作者控制其作品的完整性以及被恰當地感謝和引用的權利?!遍_放存取運動集中于作者不指望報酬地給予世界以文獻。開放存取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實現:開放存取期刊和開放存取倉儲。開放存取期刊是開放存取出版的主要形式,主要為了應對目前學術期刊在出版商的控制之下價格持續增長所帶來的危機。開放存取期刊采取“作者付費(或機構付費出版,讀者免費使用”的運作模式,使得圖書館和科研院所可以利用互聯網絡以較低的成本獲得所需的科研信息。開放存取倉儲類似于一種數據庫,它為學術研究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便利的搜索條件。各種類型的信息,如學術論文、科研研究數據以及技術資料和技術報告等都可以存放其中。例如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和惠普公司共同開發了第一個基于DSpace系統的機構知識庫。此后DSpace系統逐漸向世界其他范圍延伸,如英國、加拿大等國都有其合作者。該庫用以處理本校教師和研究人員每年完成的電子版學術研究成果,其中包括期刊論文、技術報告、會議論文以及MIT認為重要的其他文件,類型涵蓋文本、音頻、視頻、圖片等多種,不過它并不收錄MIT學生的研究資料、機構記錄以及非MIT教師的研究成果等。并且該系統可以對其中資源進行統一的搜集、保存和編目,其軟件是目前為止機構知識庫中應用范圍最廣的一種。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比較著名的開放存取倉儲是SSRN(SocialScienceRsearchNetwork),“它是多種學科(包括法律)全文論文搜索的一個開放存取倉儲。它于1994年10月建立,到目前為止已有超過126000條論文摘要和97900篇全文論文。”
盡管如此,開放存取和版權制度也具有緊密的聯系。因為開放存取的信息流通模式是建立在版權制度的基礎之上的,即它尊重現行的版權政策,而不是直接予以顛覆。它承認作者完全享有版權制度下的各項權利,同時利用合同法規則來構建與版權制度相對立的體系。透過合同法契約自由的精神,版權人將版權制度所賦予自己作品的某些權利以契約方式讓渡給社會公眾,使社會公眾存取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成本降低。這主要是遵循這樣一種法律理念,即在版權法上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依然是一種排他性質的私權,因而當作者通過合同法自愿放棄某些權利的時候并不表明社會公眾就可以任意處置其作品。比如許多開放存取期刊選擇CCL(即萊斯格的“知識共享”計劃的許可證條款)的“姓名標示2.5”(Attribution2.5)進行授權,該條款在保障用戶復制、分發、展示及表演作品、創作衍生作品、進行商業利用等權利的同時規定:必須按照作者或許可人所指定的方式,保留其姓名標示;而且,為了再使用或傳播本作品,您必須向他人清楚地說明本作品所適用的許可條款。
三、開放存取運動對版權制度未來模式的啟示版權被稱為復制技術之子,因此它是隨著復制技術的發展變化而演變的。
在復制技術極為落后的時代,信息和信息的載體是合二為一的,信息和信息載體的生產與利用是同步進行的,控制了信息載體就控制了信息,因此在復制技術極為落后的時代不并需要版權制度,因為規范物質產品流轉的圖書館物權制度就可以發揮保護信息生產者的功能。但復制技術得到一定發展之后,信息便與信息的載體發生了分離,信息和信息載體的生產與利用也分離了。于是,信息的生產就出現了外部性,需要利用版權制度加以解決。版權制度是通過賦予信息生產者對信息的獨占權即版權來實現其目標的。
盡管版權制度賦予信息生產者對其生產的信息的獨占權,但基于政策考慮,這種獨占權不能對信息流通過程中的所有利用行為均賦予獨占的支配權利,而是應以版權制度“本身產生時的信息流通狀態作為前提”的,如果信息流通的狀態產生了變化,版權制度的歷史使命決定了版權制度不得不隨之變化。在當前的信息時代,信息的生態環境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信息呈爆炸性增長,信息幾乎不再需要載體。
于是版權制度便發生了危機,不得不進行變革以適應信息生態環境的變化。
開放存取是不同于版權制度的信息流通模式,仍處于發展之中,其未來前途沒有確定,開放存取運動在一定程度上也仍然受到傳統出版業的抵制,受到一些批評。但不可否認的是,作為一種私人發動的運動,開放存取運動已經取得的成績應該讓人尊敬,它所開啟的信息流通的新模式更深具啟發意義,對探索同樣為信息流通模式的版權制度的未來模式的啟發意義尤其重大。本文認為,其啟示意義可概括為如下兩點:其一,充分利用新技術,釋放新技術的能量。數字技術使得復制件和原件幾乎沒有區別,并且任何作品經過數字化后都可以由任何人通過網絡技術在一瞬間傳播到互聯網的任何地方,與任意人分享作品,互聯網已經使得信息不再需要載體,為人類的信息傳播提供了巨大的空間。如前所述,開放存取運動就是充分利用新的信息技術而出現的,也正是新的信息技術為開放存取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能。正由于開放存取運動適應了新的信息技術的發展方向,代表了社會公眾期望未來能夠自由利用和傳播作品的愿望,目前甚至傳統出版模式下的出版商也開始支持開放存取運動。開放存取運動的這一特點啟示我們,在構建信息時代版權制度的未來模式時必須充分利用新技術、釋放新技術的能量。
關鍵詞:開放獲取 開放獲取資源 大學圖書館 圖書館建設
中圖分類號:G25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 (2010) 03-181-02
1開放獲取資源概述
1.1開放獲取定義
開放獲取(Open Access,簡稱OA),“Open Access” 通常被譯作:開放獲取、開放存取、開放訪問、公開獲取、開放使用等。開放獲取運動( The open access movement )的概念,按照 Open Access News 上的介紹可定義為:把同行評議過的科學論文或學術文獻等放到網絡上,使用戶可以免費獲得,而不需考慮版權或注冊的限制。開放獲取運動旨在打破學術研究的人為壁壘。
1.2開放獲取的基本特點
1.2.1信息的交流方便而快捷、信息易于獲取
開放獲取為科研人員提供學術交流平臺,對其具體交流的信息只有質量上控制,而沒有內容和形式上的限制,可以是學術論文、期刊全文、研究報告,也可以是文本文件、多媒體文件等,都可以從互聯網上免費、自由地獲取。開放獲取提高了學術交流的時效性,免去了傳統出版模式過程中漫長的評審與出版過程,提高信息交流的效率。開放獲取的目標就是在網絡環境下實現學術信息的廣泛傳播和自由共享,
1.2.2費用支付模式新穎,作者擁有版權
開放存取期刊與傳統印本期刊的根本區別就在于費用支付模式的不同。傳統印本期刊的各種費用絕大多數都是由訂戶支付,開放存取期刊則采用“作者付費發表,用戶免費使用”的經濟運行模式。在傳統出版模式下,科研人員的研究成果要在商業化學術期刊上發表,就必須把作者的版權,還包括網絡傳播權和長期保存權一并轉讓給出版商。但是在開放獲取環境下,作品版權不再發生轉移,作者可以長期擁有版權。
1.2.3學術信息可以自由傳播
網絡環境下學術信息變化快,科研人員可以隨時自己的學術成果,可以在線與同行進行交流,也可以及時對已經發表的作品進行修改,具有很高的靈活度。
1.2.4開放存取作品形式多種多樣
《關于開放存取出版的百斯達原則》明確規定只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文獻都可以成為開放存取作品:(1)作者和版權人允許用戶在尊重其版權的條件下,免費獲取、復制或者傳播其數字化信息;(2)完整的作品存儲在至少一個穩定、可靠的網絡服務器中,以確保免費閱讀、檢索和長期存儲。在開放存取這種學術交流模式下,只對學術信息進行質量上的控制,而沒有形式和內容方面的嚴格限制。開放存取作品不僅包括純文本的電子出版物、電子學術論文、學位論文,還包括視音頻等各種媒體形式的學術信息等。開放存取作品形式比較多樣,使用比較靈活。
1.3開放存取的實現方式
開放存取實現方式多種多樣,主要包括:(1)開放獲取倉儲 (Open Access Repositories,OA倉儲);(2)開放獲取期刊 (Open Access Journals);(3)其它開放獲取資源如個人和機構網站、電子書、Blog、Wiki、BBS、P to P文件共享網絡(file-sharing networks)等。
1.3.1開放獲取倉儲(也稱自行典藏、作者自存檔)
開放獲取倉儲通過作者自存檔 (Self―Archiving)方式實現,即研究機構或作者,將未曾發表或已經在發表的論文作為開放式的電子檔案存儲在學科知識庫(Disciplinary archive)或機構知識庫(Institutional repository)中。依賴作者提交自有之作品的數字文檔及相關元數據,對外提供查詢、檢索、瀏覽及下載服務。根據資源組織方式的不同,OA倉儲又可分為:(1)學科 OA倉儲,如物理學領域的arXiv、認知科學領域的 COAorints等等;(2)機構 OA倉儲,如加利福尼亞大學的eSeholarship、麻省理工的DSpace,等等。
1.3.2開放獲取期刊(Open Access Journal)
開放獲取期刊(Open Access Journals)是一種論文經過同行評審的、網絡化的免費期刊,全世界的所有讀者從此類期刊上獲取學術信息將沒有價格及權限的限制,編輯評審、出版及資源維護的費用不是由用戶,而是由作者本人或其他機構承擔。
1.3.3其它方式
開放存取也可通過其它方式 ,如個人或機構網站、Blog、Wiki、電子書、BBS、P to P文件共享網絡等來實現。
2 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源建設面臨的困惑
20世紀90年代以來,期刊出版商在謀求最大化利潤的驅動下,不斷兼并中小型期刊出版機構,進而日益壟斷期刊市場,大幅度地提高期刊價格 ,而圖書館本身的預算經費又有所減少,購買力下降,這對圖書館館藏資源的完整性是一個很大的傷害,進而導致文獻資源保障率滑坡。
傳統的大學圖書館主要是以紙質為載體的文獻傳遞、存貯、交流和利用,大學圖書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收集、整理、保存、傳遞文獻信息資源的中介角色。隨著通訊技術、計算機技術以及高密度存取技術的發展和成熟,出現了大規模的商業數據庫和數字化的信息產品,極大地豐富了用戶獲取的途徑。在這個過程中,其中數據庫出版商具有壟斷的控制權,一方面對價格進行控制,另一方面又決定著哪些學術研究成果可以進入交流渠道。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兼并購買等商業行為,學術研究成果出版尤其是重要的學術期刊的出版逐步被少數大的出版商壟斷,出版商對利潤的追求,以及競爭機會的銳減,使學術交流日益商業化,學術期刊價格大幅度地提高,科研人員的研究成果最終成為出版商謀取進行謀求暴利的工具。這種出版商壟斷的結果直接導致了學術期刊危機。然而,作為支持科學研究主要機構、學術期刊的主要消費者的圖書館,則面臨著資金的缺乏只能取消部分科技期刊的訂購,大學圖書館無力繼續維持科學研究所需資源,科研人員能夠利用的期刊在日益減少,可獲得的學術著作急劇下降,科學信息的傳播受到嚴重阻礙,這勢必影響到科學研究的速度、效率以及品質。
學術期刊危機的結果是直接導致“學術交流危機”。學術期刊的具有內容專而精、新穎性、系統性強、時效性強等顯著特點,是從事科研活動和進行學術信息交流的重要途徑之一??蒲腥藛T從事科學研究活動的基本條件之一是獲取和閱讀大量的期刊論文,了解同行研究人員一些研究情況和學科發展的動態;研究人員發表成果的目的不一定是為了經濟報酬,而是希望在盡可能大的范圍內傳播研究成果,取得同行的認可和提高自己的學術地位。但“學術期刊危機”卻限制了眾多用戶閱讀科技期刊進而了解作者研究成果的機會,這與作者的利益初衷是不相符的。對整個社會的科學研究的健康發展極為不利。
學者希望通過盡可能多的讀者閱讀其論文而使研究成果得到快速傳播,因為學者出版學術著作或,其目的是為了獲得學術認可和提高自己的學術地位;讀者則需獲取盡可能多的相關科研論文進行研究閱讀,基于現有的學術交流出版流通渠道不暢,可獲得性差,滿足不了現代大量而高速的信息交流需要。
基于這樣的背景前提下,以消除學術信息資源存取過程中的一切障礙為宗旨、以實現學術信息的共享為理念的――開放獲取是一種全新的出版模式,力圖在網絡環境下改變學術交流的方式,消除存取文獻的一切障礙,使科研人員能及時、便利、迅速地獲取所需的信息,從而達到科學研究信息無障礙交流的理想目標。
3開放獲取條件下高校圖書館館藏建設的對策
3.1加強宣傳,提高對開放獲取的認識
有關部門應宣傳開放獲取對國家科技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以及對科學研究和信息傳播的重要作用,加強培養對開放獲取和機構庫的意識,宣傳開放獲取的理念,鼓勵和支持研究人員積極參與到開放存取。
大學圖書館應該充當宣傳開放存取理念的排頭兵,以專題講座、展覽、學術報告會、網站專題等形式,使科研工作者了解其運作模式和優點,打消科研人員對開放獲取的如付費發表、無法確認開放獲取期刊的質量、發表出的成果可能不被認可等方面顧慮,讓更多的科研人員不僅僅作為開放存取的使用者,而且還成為這種模式的提供者,從而真正推動開放存取的發展。大學圖書館可以在其主頁上宣傳和推薦學術交流的開放獲取的方式和可以利用的資源,盡量擴大開放獲取的影響范圍,爭取更多的支持。鼓勵本校科研人員盡量在開放獲取期刊上,或將自己的研究成果在機構知識庫或學科知識庫中存檔,供用戶共享使用。
3.2發現開發獲取資源,豐富大學圖書館館藏
大學圖書館可以根據讀者具體的研究需求以及學校的學科領域,對開放獲取資源進行過濾,去粗取精,收集、整理網絡開放存取資源,建立相應的超鏈接,通過鏈接來獲取更多的網絡開放獲取文獻信息這樣,實現文獻資源的盡快流通和全面共享,也降低了和獲取成本。同時,將網絡的開放存取期刊與本館訂購的期刊進行比較,整合現有館藏期刊資源,刪減重復的期刊資源,以節省有限的書刊購買經費。
3.3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機構典藏庫
機構典藏庫收集本校研究人員的優秀作品稿源,包括教研人員的論文(包括已發表和待發表)、學術著作、會議論文、預印本、研究與技術報告、申報的科研課題、工作文稿和PPT演示稿全文等等。將開放存取、永久性保存、公益性信息服務與網絡出版結合在一起,同時對開發獲取的學術評價要有新的措施加以規范,打破傳統的以發表學術期刊作為評判的標準,調動廣大作者的積極性,對發表在開發獲取期刊上的論文作者要進行一定的資金資助。
3.4深層次開放利用OA資源
高校圖書館是學術資源的主要收藏基地,應將OA資源納入圖書館的館藏體系之中,圖書館可以利用 以往建立學科信息門戶,特色數據庫的經驗,選擇評價開放存取資源,按照高校的學科設置 ,對OA資源進行編目,組織,形成一個有序化的獨立數字資源系統,將其整合至館藏目錄(OPAC)中,使資源全面、系統地展示給讀者,提高OA資源的利用率。
4結語
開放獲取是一種新的學術交流出版模式,對大學校圖書館的館藏建設政策、服務方式等各方面都具有深遠影響。大學圖書館應積極采取應對措施,深入研究開放存取,努力推動開放獲取運動,積極整合開放獲取資源與館藏資源,變革服務方式、服務手段,使高校圖書館在信息服務系統中獲得健康有序的發展,從而更好地完成為學校的教學和科研服務的任務。
參考文獻:
[1]李武.開放存取出版的兩種主要實現途徑[J].大學圖書館學報,2005,(4):58―63.
[2]陳吟月.學術資源開放存取的策略研究[J].圖書館,2007,(1):57―60.
[關鍵詞]原生數字期刊 Open Access期刊 比較研究
[分類號]G255.75
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和Internet的普及,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應運而生并迅速發展。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載體相同,均借助互聯網傳播,同時兩者出版模式、版權形式等又不盡相同,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易混淆,為了便于圖書館及讀者對這兩種電子期刊的整合利用,本文對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進行比較探討,以加深對這兩種期刊的全面認識。
1 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概覽
1.1 原生數字期刊
隨著互聯網的廣泛普及,在線閱讀已逐漸成為讀者的一種閱讀行為,由于多媒體技術的深入發展使在線出版成為可能,在此情況下一種新型期刊――原生數字期刊應運而生。原生數字期刊(the born-digitaliournal)是借助計算機網絡,完全以電子化、數字化形式組稿、審稿、制作、出版、,并以計算機網絡(Internet)為傳輸工具,而沒有相應紙質印刷版或其他類型電子版的,定期或不定期連續出版且每期均附有編號或日期標識的連續性電子出版物。所謂純網絡雜志、純網絡期刊、純網絡電子期刊、純電子期刊、電子雜志等均屬于原生數字期刊范疇。
1.2 Open Access期刊
20世紀90年代以來“學術期刊危機”的蔓延,對人們正常的學術交流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響,為此人們提出一種新的出版模式――開放獲取,目的是讓全球讀者可以免費獲取期刊論文,免費分享最新的科研成果。根據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BOAI)定義,Open Access期刊可理解為一種經過同行評議的、網絡化的免費電子期刊,允許任何用戶免費閱讀、下載、復制、傳播、打印、檢索、鏈接或索引其期刊全文。
2 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比較
2.1 產生背景
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的產生背景不同,原生數字期刊是在互聯網的廣泛普及、多媒體技術深入發展的情況下產生的。傳統期刊僅以文字圖像形式傳播知識,單調、缺乏動態性與靈活性,而原生數字期刊以文字、圖像、視頻等多媒體形式傳播知識,提高了傳播效率,尤其對于傳播強調事物變化過程的知識,可以增進讀者對知識的深入理解。
Open Access期刊則是在“學術期刊危機”愈演愈烈的情況下產生的。20世紀90年代的學術期刊危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正常的學術交流,Open Access期刊的出現,使廣大科研人員可以借助互聯網免費獲取學術論文,了解最新的學術動態,促進學術的開放交流。
2.2 發行方式
原生數字期刊借助計算機網絡,僅以在線形式出版發行,節省了大量紙張,降低了期刊發行成本,符合低碳經濟的發展要求。
Open Access期刊,根據BOAI定義可將其分為無延時Open Access期刊和延時Open Access期刊。無延時Open Access期刊指Open Access后立即將其公開,此期刊一般僅以網絡形式出版發行,可稱其為原生Open Access期刊。它同時具備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的優點:作為原生數字期刊,僅以網絡形式出版,環保高效;作為Open Access期刊,科研人員可以通過互聯網及時、免費獲取最新的科研信息,促進了科研成果的及時有效傳播。如BioMed Central(BMC)出版的期刊,可稱其為原生Open Access期刊,它沒有固定的出版期限,論文一經錄用,立即通過網絡出版發行且沒有相應的紙質版,這種出版方式極大地提高了生物醫學信息的傳播。延時Open Access期刊,指后并不提供及時免費訪問,而是延時一個月或數月再免費開放給廣大讀者,此類期刊一般為傳統紙質期刊,為了提高期刊的影響,數月后再將期刊的電子版免費開放。
2.3 出版模式
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具有不同的出版模式。原生數字期刊強調僅以網絡形式出版發行,其出版模式大致可分為三種:①讀者付費訂閱出版,這和傳統紙質期刊相似,采取基于讀者付費訂閱的模式進行出版。如原生數字期刊Journal of Turbulence,從2000年創刊至今一直沿用讀者付費訂閱的出版制度:②作者付費出版,原生數字期刊中存在部分Open Access期刊,此類期刊采取與Open Access期刊相同的作者付費出版制度;③機構資助出版,原生數字期刊作為一種新型的電子期刊并不為廣大用戶所熟知,出版發行面臨一定的風險,在發展過程中應受到相關機構的資助。
Open Access期刊一般采取作者付費的出版制度,期刊廣告、機構贊助、作者付費構成了Open Access期刊出版商的收入來源,其中作者付費是其收入的主要來源。
2.4 版權形式
版權屬于出版發行一個作品的專有權,是精神權和使用權的結合,精神權指作品通過正當方法被應用,版權焦點主要集中在使用權利上。
原生數字期刊強調的是期刊的出版發行方式――僅以在線形式出版,其中存在部分Open Access期刊,版權形式與Open Access期刊相同。原生數字期刊可以有效地降低期刊的運營成本,出版商為了降低成本選擇以原生形式出版期刊,但不一定會選擇以OpenAccess形式出版。原生數字期刊中存在許多非Open Access形式的期刊,其版權形式和傳統紙質期刊相似,由出版商占有版權,出版商占有作品的使用權及商業開發權,讀者在支付給出版商一定的貨幣后才擁有作品的使用權。
與原生數字期刊不同,Open Access期刊強調期刊的免費獲取,它的版權主要有4種形式:作者完全保留版權、作者保留版權、作者部分轉讓版權給OA出版者、作者完全轉讓版權給OA出版者。
2.5 質量控制
在質量控制方面,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大多采取和傳統紙質期刊類似的同行專家評審制度,只是在評審方式上存在一定區別。
原生數字期刊可分為學術原生數字期刊和非學術原生數字期刊。非學術原生數字期刊一般由編輯直接評審,不組織專家評審,作品符合辦刊宗旨、具有一定意義即可出版發行;對于學術原生數字期刊,它的評審
制度目前暫未統一,部分專家主張采取專業的、匿名的、外部人審稿制度?!澳涿摹笔侵副粚徃寮髡叩拿趾驮u議人名字均不告知對方,以保證評議人“只對文稿不對人”,外部人指評議人與作者關系較遠,采取這種制度能有效克服審稿中非理性因素作用,更具客觀性。
Open Access期刊強調期刊的免費獲取,具有一定的開放性,大多經過同行審議,論文質量有一定的保證,其中有部分期刊執行的是開放的同行評審制度。如BMC出版社要求將論文的初稿、評審人員的意見和簽名、作者的修改稿連同論文的最終稿同時在網絡上公布,把各自意見公開化,力求評審過程透明化。原生數字期刊專業的、隱名的、外部人評審制度和OpenAccess期刊開放的同行評審制度兩者看似矛盾,其實不然。隱名評審強調克服審稿過程中非理性因素;開放評審強調審稿的公開化透明化,兩者是從不同側面促進評審公開、公正。綜上,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的比較分析可概括為表1所示:
3 原生數字期刊與open ACCeSS期刊發展的側重點
3.1 原生數字期刊與Open Access期刊的發展趨勢
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是在不同的背景下產生的,原生數字期刊強調的是期刊僅以網絡在線形式出版發行,Open Access期刊強調的是期刊的免費獲取,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呈現出彼此包容,相互整合的態勢。
3.1.1 原生數字期刊與Open Access期刊的整合趨勢
就學術交流傳播而言,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會進行整合形成一種新的期刊――原生Open Access期刊,它同時具備原生數字期刊和Open Access期刊的優點,可保證科研信息及時、有效、免費地傳送給廣大科研工作者,是一種較理想的學術交流期刊。如John Wiley出版的Open Access期刊European Transactions on Electrical Power在2011年將以online only形式出版,變成原生Open Access期刊。
3.1.2 原生數字期刊多媒體化 就學術傳播效果而言,目前原生Open Access期刊大多僅以文字和圖像形式傳播知識,不排除未來學術型原生Open Access期刊會加人多媒體元素,實現抽象的知識形象化傳播。如原生Open Access期刊Electronic Letters on Computer Vision and Image Analysis由于沒有紙質的限制,允許作者在文章中加入音頻、視頻動畫等進行動態的演示。國外學者Cliff McKnight和Sheila pricet曾對1010個不同專業的科研人員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三分之一的科研人員認為有必要在文章中加人多媒體元素。
3.1.3 傳統出版商加入原生數字期刊出版行列 就出版發行經濟性而言,目前大多數期刊出版商只發行紙質版或紙質版和電子版同時發行,隨著互聯網技術發展和顯示技術的改進,一些傳統出版商開始考慮進入原生數字期刊的出版行列。如著名期刊出版商Elsevier已在化學領域出版了一份原生數字期刊一Combinatorial Chemistry-an Online Journal。有了傳統期刊出版商的加入,原生數字期刊的論文質量會得到一定提高。
3.2 原生數字期刊長期保存和綜合利用
3.2.1 原生數字期刊的長期保存原生數字期刊載體特殊,僅以網絡形式出版發行,作為人類重要的知識文化遺產,如何進行長期保存,在軟硬件技術不斷升級的情況下,如何保證其原貌及可持續利用等問題成為目前的關注重點。
理論方面,國內學者毛有桂,蘇秋俠分析了電子期刊的3種存取形式:聯盟存取、開放存取和永久存取。國外學者Maggie Jones論述了電子期刊保存的重要性,并分析了目前的幾種期刊保存模式;HyuckbinKwon等介紹了數字信息保存項目NDIIPP。實踐方面,許多發達國家的相關機構和高校圖書館通過構建數字倉儲(Digital Repository)對原生數字期刊等原生數字信息進行組織、管理和長期保存,以確保原生數字期刊長期使用,如DSpace、Fedora、EPrints、DAITSS、LOCKSS、aDORe等。我國于2002年10月啟動了數字圖書館標準規范建設項目,直接指導和規范各個數字圖書館項目的資源加工、描述、組織、服務和長期保存。
國內外眾多學者從理論上論述了原生數字資源長期保存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實踐上國內外已進行了眾多的原生數字資源長期保存的項目實踐。筆者認為目前國內外原生數字資源長期保存平臺較多,如Legal Deposit、e-Depot、digital archive等,國內外Open Access期刊應用平臺也較多,如J-State、OpenJ-Gate、DOAJ、SciELO及國內的Socolar,但學術原生數字期刊的出版平臺或學術原生數字期刊的出版平臺仍然缺乏,目前只有少數國家和地區具有,如英國的BMC、俄羅斯的EJTA。學術原生數字期刊出版平臺或出版平臺至少具有兩點重大作用:①凝聚和吸引一部分學術原生數字期刊加入這一平臺,形成集群效應,宣傳原生數字期刊,擴大學術原生數字期刊的影響力;②提供一個原生數字期刊出版平臺,方便傳統期刊出版商由紙質出版向純網絡出版的轉變,符合低碳經濟的總體要求,我國目前也亟需建立一個學術原生數字期刊出版平臺或者學術原生數字期刊出版平臺。
3.2.2 原生數字期刊綜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