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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社會研究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發揮人文歷史資源作用,重在開發。我國歷史悠久,先人們創造了彪炳于世界的光輝燦爛的文化,人文歷史資源十分豐厚。波瀾壯闊的世界歷史變遷及其中涌現出來的具有高尚情操和精神境界的英雄豪杰,以及對于生產實踐,科學發明,歷史進步做出決定性貢獻的勤勞勇敢智慧的人民,都是德育工作的重要資源。進行“史”的教育。是對青少年進行中國優良道德傳統、革命傳統教育的基本途徑,是激勵青少年邁向21世紀的重要舉措。如何進行好“史”的教育呢?必須在充分發揮歷史等課程主渠道作用的同時,輔之以課外閱讀,探幽訪古,社會實踐等教育活動。這既是學生自我豐富“史料”的過程,也是“書本”與“實際”結合的過程。歷史遺跡、遺址教育基地的建立,歷史博物館的建設,地方史志,專門史的編纂和使用,以及專項歷史教育,都是對人文歷史資源的開發過程,而教育活動效果的取得都證明開發人文歷史資源對于其發揮德育功能的重要。
二、發揮自然景觀資源作用,重在規劃。壯山、秀水、沃壤、寶藏是祖國概念中的內涵之一。愛祖國除又應包括對悠久的歷史文化以及社會制度有深厚的感情之外,還應包括對自然景觀有深厚的感情。而且通過愛自然景觀的教育,會對其它方面的教育起到促進作用。特別是對低年級學生,由于自然景觀具體形象、充滿情趣,可能會起到愛國主義教育的“切入點”的作用。但是,自然景觀資源的客觀性決定了其作為德育資源發揮作用是有條件的,其分布的“非規律性”,決定了發揮自然景觀資源的德育功能與普遍地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以及由淺入深、循序漸進的德育規律矛盾的客觀性。因此,在發揮自然景觀資源的德育功能過程中,要特別注意發揮教育者和教育對象的主觀能動性。其中重要的一環就是要注重規劃,積極創造條件,實現兩個轉化,一是自然影觀資源的客觀性向教育性的轉化,二是時間空間的轉化。
三、發揮建設成就資源的作用,重在選擇。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實踐為德育工作開辟了廣闊的前景,提供了生動的建設成就資源。但是,由于這方面的教育資源處于現實的實踐之中,因此它是動態的,可稱之為動態德育資源。動態德育資源無疑是人民群眾的生產建設成果。但并不是所有的建設成果都有必要或可能納入德育資源范疇。只有那些具有典型性或為實踐證明代表社會發展方向的,才可作為德育資源加以運用。因此,必須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循教育自身規律,有選擇地從建設實踐中吸收教育素材,必須唯物辯證地分析探究這些處于實踐中的事物,以不斷豐富建設成就德育資源。
四、發揮社會人力資源作用,重在組織。萬物之靈是人,德育是以人育人的工作。任何一種德育資源發揮作用都離不開人。學校內部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通過嚴密的教育教學組織和教育法規而納入一定的教育程序;一個家庭有以血緣或非血緣法律關系為紐帶的權利義務關系,將教育和接受教育的人組織起來。同樣社會上的人力資源也需要以某種形式加以組織。社會上的人力資源有的是革命史的參加者或見證人:有的是某社會組織的成員;有的是某個方面或某個領域的代表性人物等等。這些人,自身成就的典型性、代表性只有發揮組織作用才有益于德育工作。
“公民社會”及其研究在西方有歷史淵源,但是,九十年代“公民社會”(又稱之“市民社會”civilsociety)研究自從西方掀起熱潮后,迅速在東方國家引起了反響,東方國家的學術界也出現了探討公民社會的熱潮。有的學者認為,這是東西方文化交流、西方文化對東方國家影響所致。固然這是一個理由,但還不是根本的原因。文化交流可能會引起異地學術界對某些問題的關注,但不可能形成熱潮。某種文化或研究熱必然有其深刻的社會因素。公民社會研究之所以在九十年代大范圍的尤其在東方國家熱起來,與九十年代以來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不無關系。筆者以為,公民社會形成是有條件的(公民社會形成的趨勢是公民社會研究的前提),一是經濟條件,一是文化條件,①兩者缺一不可。其中經濟條件是根本的,僅有文化上的理念,公民社會是無論如何建立不起來的。但另一方面,如果具備了經濟條件,而缺乏文化條件或文化資源支持不充分的話,那么,公民社會或許也會緩慢地推進,然而,不僅進度緩慢,而且可能出現畸形發展的情況。其實,公民社會研究的目的,也正是試圖從文化上對其發展作理性的合理引導。這一論點可以從歷史和現實得以證實。
“公民”概念在西方出現比較早。公民一詞最先用于西方的古希臘,古希臘究竟在何種意義上使用公民這個概念?在古代希臘,公民與當時的城邦政治制度有密切的關系。城邦是古希臘一種比較特殊的國家形式:國家主要以城市為基礎而建立起來,因而有城市國家之外稱,這是產生公民的環境條件;但是“希臘城邦的本質特征在于其獨特的社會政治結構,尤其在于其公民的身份、地位和作用。”[1](p29)作為奴隸制國家,希臘城邦存在大量的奴隸,除了奴隸以外,就是自由人。自由人不同于奴隸,在人格上他們是獨立自由的,然而并非所有自由人都擁有政治權利。只有公民才獲有政治權利,其他如外邦人、婦女等自由人則沒有政治權利。可見,公民體現的是一種政治身份,表明公民是城邦的主人。在希臘文中,“公民”(polite)一詞由“城邦”(polis)一詞衍化而來,意為“屬于城邦的人”。[1](p32)城邦因公民而存在,同樣,公民因城邦而存在。其中,城是地域概念,邦是公民團體概念。強調公民與城邦的緊密聯系,更能看出公民在城邦中的地位。公民既然是城邦的主人,那就決定了他在政治上的權利,并且所有公民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共同決策城邦的重大事務。城邦公民除了政治權利以外,還擁有土地的權利,當然與這些權利對等的是公民要承擔保衛城邦的義務。
但是,古代希臘盡管有公民,以及與此相聯系的城邦政治制度,但卻沒有公民社會。古希臘的城邦政治制度可以看作是政治文化,其中合理的因素如公民所具有的自由權、政治權,和公民內部的平等權成為后人所追求的普遍權利,被延續下來。西方近代資產階級則把它奉為革命的口號和資產階級建國的思想基礎,意為城邦的“polite”(公民)在英文的“burgher”、“citizen”里則包含著公民內在的自由、平等的涵義。古代希臘的公民政治之所以沒有形成普遍意義的社會現象,是因為古希臘的公民僅是一小部分人,整個社會的本質還是奴隸經濟基礎上的奴隸制社會,不具有公民社會形成的最基本的條件。因此,古希臘有關于公民政治乃至公民道德的論述,但沒有公民社會的理論。
在西方社會思想發展史上,關于公民社會的討論有兩次。這兩次討論也能折射出西方公民社會發展的兩大。一次是近代資本主義發展的早期。其理論形態表現的是資本主義原初狀態時的自由主義思潮,是西歐資產階級思想家為了反對封建主義國家觀念而提出的社會理論,目的是為了維護和推進資本主義經濟,進而維護和推進資本主義的社會秩序。公民社會討論的客觀依據是西歐公民社會產生的經濟條件已經具備且公民社會正悄然形成。追溯歷史,城市的崛起以及市民階層的形成無疑是公民社會產生的條件,“從各個城市的許多地方性居民團體中,逐漸地、非常緩慢地產生出市民階級?!盵2](p60)市民階級的出現是公民社會形成的主體條件,而市民隊伍的擴大與城市的發展聯系在一起的。然而,所有這一切卻都是大工業市場擴張的結果。沒有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是不可能有西歐近代意義的公民社會,當然也產生不了以英國洛克為代表的自由主義公民社會思想,和以德國黑格爾為代表的國家學說。而他們的理論則不僅在于反映發展中的公民社會,更在于引導公民社會朝他們設想的理想方向發展。
另一次討論就是九十年代以來的公民社會的討論。前已述及,這一次討論與世界現代化過程中經濟全球化浪潮的迅猛發展而引發的政治社會的激烈變化直接相關。與前一次不同的是,參與公民社會討論的主體遠遠超出了歐洲地域而帶有世界性,討論所涉及的范圍之廣、內容之深刻、概念之新也是前所未有的,甚至提出全球公民社會的概念。[3](p124)然而,雖然這次討論帶有全球性(意味著世界大多數國家都面臨公民社會發展的問題),但各個國家公民社會的發展還是不平衡的,發展的內涵也有很大的差異,特別對現代化后發的東方國家,其公民社會的發展不僅受制于不夠現代化的經濟因素的制約,而且還受到公民文化資源欠缺的影響。尤其是后者,其制胕的副作用更大。
以西方國家為主的兩次公民社會的討論都證明了現代化與高度發展的市場經濟是現代公民社會形成的物質條件,各個國家公民社會發展的程度差異根本上就是現代化程度的差異。任何國家公民社會發展的進度都將受制于其經濟現代化的水平。
二
如果說市場經濟與現代化是公民社會形成的必備條件(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是最有力的證明),那么公民文化就是其不可缺少的要素。西方公民社會的形成過程中始終伴隨著公民文化的催化劑,盡管文化的催化劑是由經濟發展提供的。可以說,公民觀念的提出本身是文化的現象,而對公民社會的種種界定和設想更強化了公民社會的文化色彩。因此,公民社會不僅僅是人類社會的自然過程,更是人類社會的建設過程,具有極強的主體意識。
公民、公民社會從其提出之日起,就是與權利相聯系的
概念。近代,從城市發展中成長起來的平民提出城市自決權開始,到全面提出自由、平等、民利的價值訴求,無不是圍繞權利而展開的。公民,既意為獨立的,又表明享有權利的。但是權利從何產生或者誰來確定是個關鍵的問題。十七、十八世紀英法思想家的“自然人權”奠定公民權利的應然之理,而更富實質意義的是“契約論”。因為天生的權利無法說明公民與國家的關系。涂爾干認為權利天生論是矛盾的,“假設個人權利是先天的,那么國家沒有必要介入進來構造這些權利,也就是說,個人用不著依賴于國家了。如果個人不依賴國家,如果這些權利外在于國家的能力,那么在國家越來越使事物遠離個人的情況下,具有這種能力的部門怎么能夠得到拓展呢?”他提出,應當“反駁認為個人權利是先天的前提,指出有關這些權利的制度的確明顯屬于國家的任務。”[4](p62)“契約論”表明公民的權利來自國家。過去的國家統治者擁有無限的權力,民眾的權利很少,或者說沒有國家承認的權利。契約論的實質是削弱國家一部分權力,并承認和賦予民眾應有的權利,使民眾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從事各種社會活動??梢?,權利是理解公民和公民社會的核心概念,市民因權利而獲得公民資格,公民因權利而與國家建立關系,公民社會因公民權利活動而形成與國家相對應的社會共同體。當然強調權利的核心作用,并不是說無視義務對公民及其公民社會存在的重要性,托馬斯認為:“公民身份是個人在一民族國家中,在特定平等水平上,具有一定普遍性權利與義務的被動及主動的成員身份。”[5](p11)但是權利與義務相比較,權利是首要的?,F代的公民社會也因權利領域的擴大而使其本身獲得許多新的內涵。例如“第三部門”理論所提出的公民社會,不僅與國家公共部門相對應,甚至與私人經濟部門相對立,其獨立性、組織性更強,表現為民間性、非營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集體性的特點。而全球公民社會理論則使公民社會擴展為跨國性的國際社會組織和活動。[3])p124)
然而,如果權利在公民社會中的核心地位而無視義務確實是不合適的,也是行不通的。但是公民權利理論一邊倒的傾向是存在的,現實生活中只要權利不談義務的現象比比皆是。這種觀念和做法只會損害公民社會的發展。而“契約論”對公民權利的設定則是:公民的權利不是完全的,必須有一部分權利交給國家,同時也要承擔國家和社會的義務。其實,權利和義務的共生在古希臘的公民概念中已經存在。在古希臘,公民權被看為一種榮譽,同時也意味著責任。被授予公民權的人必須宣讀誓詞,表示捍衛一切圣物,不污辱神圣的武器,不在戰斗中拋棄伙伴;服從圣約,尊崇祖國、增強祖國的力量和榮譽;服從國家的法律,與破壞法律的行為作斗爭等等。顯然,義務與權利相伴相生。自然,當權利被剝奪太多,義務變成沉重的枷鎖,爭取權利的重要性就突出了,但是到了一定的程度又必須尋求兩者的平衡。
以權利為核心、權利與義務相平衡的公民社會理論不僅體現了人們政治法律觀念的現代性,同時也反映了人們道德上的要求,而且公民社會本身包含著道德的內涵,公民社會的發展始終離不開倫理的引導與支持。第一,公民社會必然包含價值觀的要素。公民社會由被賦予權利的公民組成,公民的權利就是一種價值指向,它是對公民的社會地位的一種肯定,是對不平等的專權制度的否定,表達了社會成員平等的理念。第二,公民社會反映了公民與國家富有理性的道德關系。公民社會只是相對于國家的社會共同體,毫無疑問這兩種共同體之間有著某些不同之處,如所具有的職能、所承擔的使命等等,但不應該把公民社會完全看作是國家的對立面。即使從公民社會發出的與國家不同的聲音包括對國家的批評,并不表明其對抗性的關系?;蛟S,公民社會還承擔著對國家的責任。對此,筆者贊同涂爾干的觀點,認為公民與國家的關系是“道德個人主義的進程與國家的進步之間的關系?!盵4](p62)由道德維系的共同點更多。第三,公民道德貫通公民社會與國家關系的文化要素,同時公民道德也是促進公民社會發展的條件。公民社會的生成決不是自然而然的,必須要有道德文化的涵養,包括屬于第三部門的自治性組織合理的形成和合理的活動,包括公民主體素養的提高,都離不開道德文化和公民道德的滋養。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從現代國家對公民道德的重視可見一斑。
現代國家法律賦予國民以公民的資格,并不意味著每一個公民都已具有公民的意識,因此,如何強化公民意識,提高公民的素質水平?往往需要借助于道德手段,通過公民道德建設來培養公民意識。這些可以說是最早的公民道德。歐洲資產階級在革命過程中和奪得政權以后,都十分重視公民道德,很多思想家致力于公民道德研究,提出不少公民道德的德目、公民道德宣傳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尤其是今天,在現代化的旗幟下,西方發達國家更加重視公民道德及其教育。公民道德的現代意義還在東南亞后起國家引起很大的反響,韓國、新加坡等國紛紛開設公民道德課,以及制定公民道德法,以在社會中倡導公民道德。
為什么公民道德會在今天引起如此大的影響?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現代化進展激揚起來的道德浪潮。關于現代化,人們有各種不同的理解和解釋,大多數學者是從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的區別中來理解現代化。塞繆爾.p.亨廷頓認為,“現代社會和傳統社會的主要區別在于現代人對其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有更強的控制能力”,這當然是科技革命帶來的結果。在現代社會,“占主導地位的是城市而不是農村”。經濟方面,“出現了經濟活動的多樣化”,出現了“全國范圍經濟活動的集中、全國性的市場、全國性的資本來源以及其他全國性的機構?!盵6](p42)也有的認為,現代化是從傳統向現代演變的過程,這個過程必然是革命的、系統的、全球的、和進步的。不管對現代化作何種解釋,現代化造成的結果必然是對傳統社會的超越,形成不同于傳統社會的新特點。現代化從源頭上看,發軔于市場化的現代經濟,而其產生的結果是全面的,最深刻的后果莫過于個人與社會關系的變革?,F代化一度產生的輝煌是人的解放與個性張揚。從馬丁.路德開始的“解除個人心靈的枷鎖”到韋伯的“資本主義精神”,從意大利中世紀最后一個詩人但丁發出“走自己的路”的吶喊到法國《人權宣言》的問世,人的解放、個性的意義被喧染到了極致。而人的解放所發揮的能量足以令人震撼:生產力以百倍的速度呈幾何級地發展,城市吞沒了鄉村、高樓取代了森林、家庭解體率不斷“創高”、“消費主義”消解了人的創造性、“自由”丟失了其本質——責任。這就是現代化所帶來的所謂現代性的特征。不難看出,現代性具有雙重后果?,F代性的反思一度出現悲觀主義的態度,把個性自由推向難以忍受的極端,以致需要“逃避自由”,[7]進而對現代化提出質疑。問題是現代化運動一旦起動,其形成的勢潮就不是人所任意能阻止的,況且現代化又是人類發展之必需。于是,重新審視現代化的得失、積極地尋求調整現代生活、整合個人與社會(國家)的關系,成為現代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令人驚奇的是,無論是哲學家、社會學家,還是政治學家、經濟學家都試圖從倫理學、道德學中尋求方案,而現代化過程中的公共道德或公民道德正是學界思想家們討論的主要問題。
不難發現,現代化提出的社會難題恰恰是公民社會發展中的問題,它們都需要從公民道德中獲得解題的力量。公民道德,就其概念而言,是關于公民責任和公民發展的道德體系。雖然,公民是一個個體的概念,但公民道德與私人領域的道德不同,它所涉及的是公民與國家、與公眾事務、與社會發展關系中的道德責任。如,日見增多的社團組織依憑什么信念凝聚?日益嚴重的全球生態危機如何號召全球人來克服?全球化帶來的民族危機(國家民族性被淡化)靠什么來點燃新愛國主義的火焰?當然可以有各種各樣的方案,但是公民道德始終不可缺離,而且是獲得最大效果的途徑。托馬斯說:“公民道德代表著開放的或彼此重疊的群體之間的總體交換。在這種交換中,群體彼此信任合作,結果是正數和。”[5](p146)而就公民社會本身發展中所提出的種種問題,如,增強“公民社團”對國家的抗衡力而成為民主國家和權威主義國家的負擔。又如,以道德寬松的傳統理念被漠視,代之而起的是主張實現激進的奇異的社會目標,但是這種主張可能會威脅到公共秩序的安全。所以有的學者認為,公民社會也存在危機。解決公民社會自身的危機,除了法律的改善和政體的改革,必須要有新的道德理念的導向。哈貝馬斯主張建立一種話語倫理學來解決公共領域里的矛盾,“話語倫理學不僅要求從辯論必要的實際前提所包含的規范成分中,獲取一種普遍的道德準則,而且,這一準則本身就與實現規范的有效性要求的話語方式緊密相連?!盵8](p24)羅伯特.w.赫夫納認為,公民社會民主性的發展取決于我們時代的文化條件,那就是“把公民理想看成是不斷加劇的變遷中的道德指針”。[9](p238)羅爾斯在堅持政治自由主義立場的基礎上,也認可某種道德品格的優越性,認為,“公平正義包括對某些政治美德的解釋——諸如公民美德與寬容的美德、理性和公平感的美德?!盵10](p206)必須承認,西方國家由于其公民道德資源的深厚,加上學術界人士始終認識到公民倫理的重要性以及他們對學者責任的深深理解,不斷探索新的道德實踐途徑,從而使公民社會發展進入到又一個新階段,盡管在其發展中充滿著種種新的矛盾。
三
東方國家應著現代化與經濟全球化的激發開始了公民社會的律動,雖然處于后發之勢,但發展的趨勢不可阻擋。然而,與歐美國家相比,東方國家的公民社會還處在一個發育的過程中,而且其發展還面臨著重重的困難。究其原因,主要有兩大方面:經濟條件和文化條件。以中國為例。在經濟基礎方面,二十多年的經濟發展令世界刮目相看,大多數城市尤其是沿海大城市現代化程度比較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特別是經濟體制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國家城市化的水平還不高,至今農村人口仍占國民人口的大多數,村落經濟仍是大多數農村的主要經濟。不過,國家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力度很大,相信快速持續的經濟發展將對公民社會的培育創造較好的物質條件。
東方國家公民社會發育缺失的主要是文化的條件。遙觀西方歷史,市民法制古已有之,公民意識更是源遠流長,公民文化特別是公民道德文化持續不斷、豐厚出新。東方國家主要指中國雖然有上千年的道德文化,但與公民無緣,因為沒有市民法制,因而也產生不了公民道德。文化的缺失既有制度方面的,也有非制度亦即觀念方面的。[11](p173)這些年,由于現代化的推動,東方國家在制度文化方面有長足的發展,對公民社會的推動也是無可置疑的。這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現代化推進國家民主進程,建立起以憲法為旗幟的法治國家和公民社會。公民,從國家的角度來看,是法律賦予社會個體擁有權利義務的主體資格,但資格與資格的運用及其結果是有區別的。公民法律上的主體資格類似于人的身份證,而身份證的運用則取決于身份證的持有者,而不是身份證的發放者。因此公民資格能否實現還取決于公民個人的努力,包括公民能夠意識到公民資格的存在、了解公民權利義務的內容、通過行為去體現公民資格。要達到這一切,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公民必須具備公民意識。而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公民的公民意識十分淡薄,急需培養。問題是公民意識的培養僅靠法制是不夠的,更要借助于公民道德的宣傳教育來培育。第二,現代化使社會生活出現公共化趨勢:現代化推動了城市化進程和現代都市發展,打破以農村自足性經濟為基礎的社會生活結構,創制以公共交往為特點的公共世界和豐富多彩的公共生活;現代化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形成開放流動的、全國性的公共市場;現代化使科技因特網進入千家萬戶,開辟虛擬的公共交往空間。社會生活公共化是現代社會與傳統社會的一大區別,這種社會變化必然要求相應公共觀念予以呼應,以求得更合理的公共生活,而公民道德能夠提升人們的公共觀念、為公共化社會生活和公共交往提供秩序與和諧的公共環境。但是,對于社會生活公共化趨勢,以什么樣的態度來接受現代公共生活,其產生的社會效果則大不一樣。照理說,社會生活本身就能作用人的觀念態度,培育某種社會意識,然而問題并不是那么簡單。因為現代社會并非從零開始的歷史端點,恰恰相反,是一個從傳統社會中產生、并與傳統社會抗衡進退的過程,它不可能齊刷刷地斬斷歷史,也不可能一下子擺脫傳統的糾纏。這種情況對于有著幾千年農業文化傳統的中國更為明顯。以小農經濟為基礎、血緣宗法制為政治結構的傳統社會,人們活動的范圍非常有限,人們的關系不外乎“家人”、“親戚”、“知己”之間,即所謂的“熟人”社會,由此產生的道德關系是一種私德關系,“三綱五常”就是最典型的私德原則。這種源遠流長的私德文化對于維護傳統社會的秩序自然是非常有效的,但正因為私德力量的強大,抑制了古代公德的發展,導致國人公德觀念的淡薄。當現代化飛速到來之時,當人們已經被賦予公民資格之后,人們的觀念一下子難以跟上時代的要求,而現代化的健康發展又需要人們普遍建立公民意識和公共觀念,這給成長中的公民社會建設帶來了困難。
東方國家公民社會文化條件的缺失是一個歷史的事實,但不是無所作為的理由,相反補公民文化之缺是當前公民社會建設的重點。目前,不少學者關注公民社會的治理,對民間社團組織、自治組織、公益事業的形成、規模、制度資源、活動情況、社會作用進行研究和總結,[12]這對公民社會的發展是極為重要的,其實踐性也比較強。但是公民觀念文化的建設還沒有引起同樣的重視,公民道德的研究尚未形成氣候,成果寥寥無幾。從國家層面看,公民道德建設的綱要尚未法制化,往往表現為陣發性的運動形式,不能形成持久的文化行為,內化公民的道德意識。問題在于,沒有道德文化養料的注入,公民社會的治理則缺少其應有的內涵,名為非政府的民間團體,實際上還是政府調控下的組織和活動,缺乏公民社會真正的獨立性。另外,公民社會也有好壞之分。例如,過分強調公民社會對國家的對抗力,主張絕對不受制約的公民自由等等,這樣的公民社會有可能成為社會動蕩的肇事源。當然,衡量公民社會好壞的標準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但既然有好壞的區別,說明公民社會發展存在著道德導向的問題。西方國家就是通過對公民社會(通常是法律與道德上的)討論與爭辯,來校正公民社會發展的方向。由此可見,公民道德文化對公民社會來說,決不是無足輕重的。另一方面,加強公民道德的研究、推動公民道德的建設,應是當代政治倫理學的一項任務,是責無旁貸的。
東方國家公民道德文化的建設還有一個方法和技術上需要討論的問題。目前公民社會研究中存在著一種傾向,那就是以西方的公民社會文化為藍本,缺乏本我國家的特色。不可否認,公民社會及其道德文化肯定有世界一般的文化共性,西方國家因其公民社會的先發性和悠長的公民文化傳統,有許多方面值得東方國家學習。但是各個國家的民族性不同,歷史文化各異,那就不能簡單地搬用他國的文化,公民社會也同然,因為不顧及本國的文化特點和實際情況移植他國模式,失敗的可能性大于成功,于公民社會發展無益。因此,在公民社會及其道德文化建設中,在共性上接軌世界,在個性上保持自我,應是一條原則。以中國為例。公民道德在倡導獨立性的同時也應推崇和合的精神(公共領域的而非限于家庭的),前者涵蓋著所謂的普世性,而后者則是中國特色,兩者雖有所不同,但完全可融為一體。另外,公民社會發展時序上的差異也會形成文化上的差異,一味地消滅這類鴻溝,也可能欲速則不達,適得其反。因此,可將公民道德建設分成若干個階段,不同階段應提不同的道德要求,逐級遞進。在最低階段(東方國家大都處在最低階段),以他律道德為主,基本性的底線道德為主,以不損害公共利益為限,如中國上海的“七不”公德,但是要持續不斷地堅持下去,以此為基礎進入到上一階段。民主教育同樣如此。首先是維護自身的基本權利開始,鼓勵人們街談巷議管閑事,報刊雜志互聯網上發感想,僅此而已。超越階段可能性的民主舉動,可能走向民主的反面??傊?,公民道德的建設必須與公民社會發展呈同步性,既要積極,又要務實慎重,始終堅持公民倫理的責任目標,那就是引導公民社會健康發展。
注釋:
①也有學者提出政治上的條件(參見《公民社會與第三部門》第11頁,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筆者以為,公民社會本身是一個社會政治學的課題,本文是將政治的公民社會作為討論的主題,討論形成這一政治現象的其他條件,因此,政治因素不作為獨立的條件要素來思考,而作為討論的對象。
摘要:西方國家發起的兩次公民社會的討論證明了倫理文化對公民社會發展的導向作用。公民社會不僅僅是人類社會的自然過程,更是人類社會的建設過程,具有極強的主體意識。以權利為核心、權利與義務相平衡的公民社會理論不僅揭示了公民政治法律觀念的現代性,同時也反映了人們道德上的要求。東方國家雖然有上千年的道德文化,但缺失公民文化,因為沒有市民法制,產生不了公民道德。東方國家在公民社會及其道德建設的原則是:在共性上接軌世界,在個性上保持自我,引導公民社會健康發展。
關鍵詞:公民社會公民道德倫理責任
參考文獻:
[1]叢日云.西方政治文化傳統[m].大連:大連出版社,1996
[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m].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李惠斌.全球化與公民社會[m].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3
[4]涂爾干.職業倫理與公民道德[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5](美)托.雅諾斯基.公民與文明社會.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
[6](美)西里爾.e.布萊爾.比較現代化[m].上海:譯文出版社,1996
[7]弗羅姆.逃避自由[m].哈爾濱:北方文藝出版社,1989
[8]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m].上海:學林出版社,1999
[9]何增科等.公民社會與第三部門[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10]羅爾斯.政治自由主義[m].南京:譯林出版社,2000
一、理論學術界關注的重點及分歧
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問題的研究,理論學術界關注的重點與政府關注的重點領域基本一致,并伴隨著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推進而發展。目前討論的熱點如下:
1.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在改革傳統社會保障制度的背景下,如何看待社會保障制度?中國需不需要建設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如何建立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學術界對這些基本問題的看法客觀上存在著分歧。不過,絕大多數學者對社會保障制度持肯定態度,認為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是必要的制度安排,而且是利國利民的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長期從事中國社會保障問題研究的宋曉梧、馮蘭瑞、鄭功成、何平、胡鞍鋼等多數專家、學者均主張中國應當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將中國新型社會保障體系發展成為一個多層次的體系亦已成為學術界與政策層面絕大多數人的共識;但也有陳平等人對社會保障制度基本上持否定態度,認為“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短視國策”。
在贊成建設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前提下,不同學者的具體看法亦不盡一致。劉福垣主張大一統論,即以國家財政為基礎,提出應盡快統一全國社會保障體系,并將農民納入這一體系之中,宋曉梧是城鄉有別論,他將建立城鄉有別的社會保障體系列為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中長期目標;馮蘭瑞主張盡快通過實現省級統籌來過渡到全國統一;何平堅持長期持續發展論,認為實現這一目標“需要一個艱苦的長期過程,這個過程大約需要30-50年”鄭功成則是漸進統一論,他認為需要在化解養老保險歷史債務、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強化國家財政與勞動者個人的責任并縮小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差距的條件下,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與此同時,在探討社會保障體系問題時,必然涉及到對社會保障制度如何界定的問題。國內學術界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大社會保障論,認為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等各種保障國民生活系統的總稱,這一界定最早是由民政部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確立的,以后成為官方的正式界定,并為理論學術界絕大多數人所認同;一是大社會福利論,認為社會福利制度不僅不應當納入中國社會保障體系,而且社會福利制度應當包括社會保障體系、社會救助體系和社會福利服務體系,這一觀點主要是竇玉沛、尚曉援等的新主張;鄭功成在贊同大社會保障制度論的同時,則提出應當分理論與制度層面來展開討論,即在理論上探討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的差別具有必要性,但在制度層面上尊重已經約定俗成的界定并無問題。上述討論并非純學術探討,而是隱含著重新界定中國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政策體系及框架之爭。
2.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優先考慮的領域。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是全方位改革,但受各種因素的限制,客觀上不可能全方位推進,因此,優先考慮哪些制度變革是改革進程中必須抉擇的問題,理論學術界已有的成果表明在這一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分歧。
由于城鎮改革尤其是國有企業改革是整個改革事業的重心所在,與之相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亦成為最引人關注的問題,它反映在理論學術界就是絕大多數論著均著眼于社會保險制度尤其是其中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承辦的書報資料復印雜志《社會保障制度》的備選文章中,研究社會保險改革的論文約占總數的60%以上。在眾多研究者的論著中,社會保險事實上成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必須優先考慮的問題。這種傾向與國家近十多年來對社會保險改革的特別重視及社會保險改革在整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特殊地位基本一致。
在大多數學者主張優先考慮社會保險改革時,也有部分學者對此并不完全贊同。景天魁、楊團等人在其有關著作及論文中提出基礎整合的社會保障模式,就強調以最低生活保障、社區保障為重點而不是以社會保險為重心來構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唐鈞亦特別強調社會救助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
鄭功成則從全球范圍出發,將社會保障發展進程劃分為以社會救助為核心的社會救助型社會保障階段、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險型社會保障階段和以社會福利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型社會保障階段,他認為中國正處于一個特殊時期,它既需要著重考慮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又必須以改造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為基礎,同時還面臨著如何滿足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社會福利需求問題,從而主張整體協調發展。
3.政府在新型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責任。有的論者將其提高到憲法所確定的權益保障層面強調政府責任,有的論者則強調個人及家庭應當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主流的觀點則是建立社會保障責任共擔機制,即政府、企業、個人乃至社會均應當分擔相應的責任。例如,劉福垣就認為社會保障是國家責任,它應當通過稅收來解決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何平則認為社會保障不能搞成一個純粹的國家福利和政府行為,主張政府扮演最后出臺的角色,一部分入主張政府財政只承擔社會保障基金收不抵支時的兜底責任。鄭功成認為無論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政府均肩負著主導社會保障制度的責任。
4.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若干具體問題。中國新型的養老保險制度采取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對此,多數學者認為有創新意義,較單純的現收現付式或單純的個人賬戶式制度更能夠適應發展需要。但也有人認為個人賬戶并不適合,如劉福垣基于社會保障是公共物品的原理而反對建立個人賬戶,莫泰基基于經濟、社會乃至個人的客觀風險也反對采取個人賬戶制;在國際上,國際勞工組織也是反對個人賬戶模式的,而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經濟組織卻推崇個人賬戶制,這些組織的專家還向中國政府提供專門的政策研究報告。在承認統賬結合模式的專家中,有的人肯定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緊密結合在一體,有的主張實行板塊狀結構(即分開管理),有的主張將這一統賬結合模式改成兩個獨立的支柱。在統賬結合的比例上,亦存在著統賬均等、大統籌小賬戶、小統籌大賬戶之爭;在個人賬戶的繳費責任方面,有人主張雇主分擔,有人主張個人承擔全部責任。還有人從長遠目標出發,提出將其改造成普惠式的國民養老金和差別性的職業養老金結構。
在籌資手段方面,單一渠道的資金來源已經被摒棄,主張多元化籌資方略已經成為絕大多數學者的共識。但在社會保險籌資方式上,卻存在著費稅之爭。除劉福垣是將社會保障看成是國家或政府的完全責任而自然完全需要依靠稅收外,包括吳樹青等許多學者均主張盡快開征社會保險稅以替代現在的社會保險征費制,唐鈞、楊良初等人甚至對如何開征社會保險稅進行了政策設計;鄭功成則通過對中國現行社會保險統賬結合模式的考察,明確主張社會保險費改稅緩行,并將這一主張提交給決策層;后來鄧子基、厲以寧等從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角度亦認為中國目前不具備開征社會保險稅的條件。
在農民工社會保障方面,鑒于農民工作為中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與傳統戶籍制度沖突中出現的—個特殊群體規模龐大,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上,越來越多的學者主張應當給農民工以社會保障,北京等地甚至制定了專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也有一批專家認為農民工因為有土地保障,加之政府承受能力不強而主張不必考慮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上述兩種觀點均較流行;第三種思路則是主張分類分層保障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在肯定農民工需要社會保障的條件下,認為應當優先考慮農民工的工傷保障、特困援助等,養老保險則在其后且應分類展開。
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多數專家主張農村居民應當享有社會保障,但也有人認為農民有土地保障和傳統的家庭保障,現階段可以不考慮。在主張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方面,不同的學者亦存在著觀點分歧,宋曉梧持城鄉有別論,王延中主張分區域推進,鄭功成仍然持分類分層推進的觀點,認為應當承認農村人口不斷分化的現實并采取有區別的社會保障政策。
二、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綜合評論
1.價值評判。基于社會保障是以經濟手段解決社會問題進而達到特定政治目標的制度安排,制度變革的實質是利益格局的重大調整,研究并解決這一問題顯然不是單一學科能夠完成的。因此,近十多年來尤其是近幾年來,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管理學、精算學等學科的專家均有一些人從不同的角度來研究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問題,專門的社會保障學者也需要運用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的知識與方法,多學科合作與跨學科研究已經成為中國社會保障改革這一領域的重要取向,它從一個側面表明了當前社會科學學科尤其是處于應用層次的學科發展的新趨勢。
從中外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歷史來看,社會保障要受經濟、政治、社會乃至歷史文化等多種國情因素的深刻影響,研究中國的社會保障問題必須與中國的具體國情緊密結合。在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早已成熟但又面臨著一些問題的條件下,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一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的國家和一個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全面變革的國家,有著非常獨特的研究價值,這種價值揭示出立足中國國情來研究并解決中國的社會保障改革問題,將為各國改革、完善自己的社會保障制度提供新的啟示和經驗,從而可以對國際社會保障理論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這正是中外學者普遍關注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問題的根本原因所在。
推動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這一制度健康發展是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基本目標。在近幾年的社會保障改革歷程中,可以發現學術界的研究及其成果對這一改革實踐的影響。如1998年以來,國家的重大社會保障改革方案或政策出臺,大多數均有相關的研究成果作為決策依據,決策層對國內外學術界意見的重視,揭示了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日益理性化和極高的應用價值。
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貢獻,還表現在對社會保障學科發展的推動方面。盡管社會保障作為一門學科還缺乏必要的、穩定的內核,但確實已經成為一個專門的學術領域。
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研究,因其具體內容(包括國民的養老、疾病醫療、失業、工傷、貧困及各項福利措施等等)均涉及到國民的現實生活,必然促使著學者與學術走出象牙塔,進而推動著理論學術研究更加貼近現實和更富人性與人文關懷精神。
2.值得注意的一些傾向。第一,創新不夠,學風堪憂。盡管研究中國社會保障問題的書籍與文章日益豐富甚至有一片繁榮的景象,但真正具有創新價值的論著并不多見,部分人過于急功近利,在創新不夠的同時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學風問題。
第二,不做深入調查,照搬國外學說。從已有的文獻來看,可以發現相當多的研究缺乏深入的社會調查,一部分研究成果脫離中國的現實國情,或者過分迷信某些國際組織與國外學說,甚至將社會保障政策視同為經濟政策,以至于給社會保障改革的深化帶來負面影響。
第三,對深層次理論問題關注不夠。相當多的研究成果缺乏對中國經濟改革與社會發展宏觀背景及現階段各相關因素的了解與分析,對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建制理念的發展和特有的人文關懷精神視而不見,對經濟領域中的效率優先與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公平優先認識不清,只是針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中的局部問題開出“頭痛醫頭”的藥方,這一傾向直接損害了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理論價值與應用價值。
第四,研究中的失衡性。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主要集中在體系構建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面,對同樣重要的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如對規模龐大的貧困人口的救助)與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研究卻較少;對經濟保障研究多,對服務保障與情感保障研究少;對城市保障問題研究多,而對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國有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研究多,對非國有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改革中出現的農民工或流動人口群體的社會保障更少;對正規就業者的社會保障研究多,對非正規就業者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政府責任的控制研究多,對合理的責任分擔機制研究少;對中央政府的責任問題多,對地方政府的社會保障責任以及中央與地方責任劃分研究少;等等。
3.可以預見的走勢。首先,多學科交叉研究中國社會保障研究將趨向深化。多學科交叉融合將既是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內在需要,也將推動著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逐漸走向成熟。當然,在肯定多學科交叉融合的同時,各學科關注的重點肯定存在著差異,這種格局表明社會保障政策選擇過程中對改革研究成果的取舍是否合理,將取決于決策者的政治智慧與魄力。
其次,價值取向與建制理念的研究將更加引起重視,社會保障改革研究將更富人道主義與人性化。以往的研究多從經濟效率角度出發,忽略了社會保障制度固有的倫理基礎與人文關懷精神。近年來的趨勢表明,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效率至上觀念和慈悲意識遭到抨擊,社會保障公平理念正在回歸,這將使研究成果更加接近社會保障制度的本質追求,同時更加富有現實價值。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積極推進素質教育,為社會培養全面和諧發展的合格人才,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體現。德育工作如何順應構建和諧社會的時代要求,承擔起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是擺在德育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課題和緊迫任務。
一、德育與社會的和諧共存
(一)德育角度下的和諧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在社會結構中以人為主體的各層面、各要素之間關系的相互通融、彼此協調的狀態;道德則是人類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三者關系的倫理智慧與行為規范,是以一種非強制性的傳統習俗、社會輿論、內心信念、人類良知以及教育去調節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從而保證整個社會有序運行的精神力量。無論社會多么進步,法制多么完善。和諧社會的首要前提無疑是一個具有高度道德感的社會。
(二)德育的和諧價值
新的社會發展觀、發展模式賦予現代德育新的意義,它是通過對人的道德的、善的品質的塑造,賦予人以智慧和道德力量,使他們在一切生產的、生活的社會活動中,有可能按照道德的、人性的要求去做出價值的定向,使人不僅能按照物的尺度去認識世界,而且能按照符合人自身的善的尺度去改造世界;不僅懂得世界是怎樣的,而且懂得世界應該是怎樣的,從而使他所塑造的世界更具人性,更適合人自身的需要與發展,而不是背離人的需要與發展。從這種以人為本的發展觀出發。德育的價值也主要表現于人自身價值的提升、人的各方面素質的提高、人的全面發展、人的本質力量的展現與增強。因此。站在人的和諧發展的高度,我們有必要對德育的使命和功能進行再認識。要讓我們的社會成員具備和諧社會中的“和諧人”所應有的思想道德素質。同時在制約社會和諧的各種力量中,由道德價值觀凝聚起來的精神上的和諧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人們只有有了共同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追求,面對社會的諸多矛盾和利益沖突,才能達成諒解,形成共識,理順情緒,凝結意志,協調行動,步調一致。一個社會是不是和諧,一個國家能否實現長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全體社會成員的思想道德素質。沒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沒有良好的道德規范,是無法實現社會和諧的。
二、和諧德育-和諧社會視角下的德育教育
(一)和諧德育的特征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德育的根本目的在育人,和諧德育必須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德育。在教育目的上,突出德育為先、全面發展的理念,把促進學生德才兼備、全面發展作為教育的目的和歸宿;在教育對象上,突出個體價值、社會價值相統一的理念,充分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把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和發展學生需要有機結合起來。二是遵循科學規律。首先要遵循人的思想和行為的活動規律,根據受教育者年齡、心理、閱歷、個性特點,選擇適當的德育內容和方法;其次是遵循德育工作的規律,充分認識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等要素在德育實踐中的內在本質聯系,按規律辦事。三是體系完整。協調推進,協調發展。和諧德育應該是由若干相互聯系的基本要素構成的具有確定特性和功能的個完整體系,而不是單一方面;應該是作為個完整體系良性運行。
(二)和諧德育觀念的創新
和諧觀念是構建和諧社會派生出來的一個問題,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保證與前提,又是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和諧觀念,就是要把和諧的意識、和諧的價值取向內化為人們的思維方式與行為方式,形成和諧的社會心理與社會氛圍。在當前社會,要教育學生增強以下和諧意識;1.開放式的德育理念。德育工作者應把封閉式德育變為開放式德育,把學生德育“小課堂”同社會德育“大課堂”結合起來。新時期德育的根本任務,不是培養單純的書生,而是培養品格健全、學識廣博的人才;不是限制學生成長,而要培養他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2.誠信意識。誠信是現代社會中做人立世必須具備的一項基本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和諧社會一定是一個誠信的社會,人與人之間的真誠友善、相互信任,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每個人都要恪守誠信,信義相交。坦誠相待,做到“言必信,行必果”。3.確立“以人為本”的德育觀。當今德育工作對象的思想意識、心理素質、價值觀與以往相比已大不相同,所以德育方式的選擇必須以人為本,關鍵在于是否受學生歡迎,是否具有針對性,是否生動活潑,能使受教育者在輕松、自然的狀態下愉快地接受教育,從而得到情感的陶冶和知識的建構。
(三)和諧德育方法創新
一是要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奮斗目標及建設內容納入學校的學科教學與德育課程之中,注重德育內容的現實性。首先要從理論與歷史二個維度結合人手,在各科教學及德育課程中,有機穿插和引人中國傳統文化中有關社會和諧、人際和諧、天人和諧的思想文化資源,并及時宣傳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所涌現出的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引導學生做好人好事,學先進等行動。其次是內容的現實性,馬克思認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德育必須適應客觀現實的需要,并與學生的發展需要相一致,才會被大學生所接受。因此,高校德育要堅持以學生為本的育人理念,立足學生的全面發展,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實施人文關懷。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人高等教育和高校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堅持用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教育學生,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思潮,尊重差異,包容多樣,最大限度地形成社會思想共識。二是充分整合學校、社會、家庭在德育方面的影響力量,使之形成合力。一個優化的社會關系環境,有利于德育有效性的實現和提高,從而有利于德育價值的最大化實現。構建和諧社會下的高校德育環境,需要學生、學校和社會三個方面的共同作用。學生要形成融洽和諧的人際關系環境;學校要努力創設和諧統一、融匯多種價值的校園環境;社會要根據德育與人才培養的目標,系統調整社會結構,改變社會關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從而形成持續優化的社會教育環境。
總之,和諧社會視角下的德育教育,重在教育者以“和諧”為目標,給學生更多的鼓勵,為他們提供更多的體驗機會,使他們既關愛自己、對他人和社會負責,勇于超越自己,逐漸實現由自然人向社會人的過。
參考文獻
[1]楊德廣,朱煒.“以人為本”的教育觀述略[J],現代大學教育,2004,(4).
[2]劉平秀,新世紀德育人性化的走向[J],江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3).
[3]李忠杰,建設和諧文化的核心是倡導和諧的價值取向[],光明日報,2006-07-25.
[4]周湘蓮,思想政治教育內容整體構建研究[J],思想政治教育2005,(1).
[論文摘要]社會分層是當今中國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理論界探討的熱點。社會分層的定性問題不僅關系到社會分層理論研究的方向性,而且關系到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時對社會分層現象的制度選擇。從文化哲學的觀點來看,社會分層現象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種常態,是人類社會發展中不可避免的現象。社會分層作為由各個個體的生產力發展而形成的社會集合之間的一種整體性社會事實,也必然會體現出自然性與社會性的統一,由此也決定了社會分層與社會分工、社會異化的區別,從而也體現出其終極的目標價值——人的全面發展。
“今天的人們都深信,要尋求這個世界中的事物出現的原因,只能立足于這個世界本身,所以,所有關于人的事情的原因同樣也只能在這個世界中尋找,而且,歸根結底要在人身上尋找。”[1]對于社會分層的正確認識同樣也只有從人身上去探求?!叭耸鞘裁??”這是一個重要的基本問題,因為其他各種疑問(關于自然、人與自然的關系、人類的發展和未來,甚至社會分層)只有在指向人自己的存在時才具有意義。社會分層是社會學里的一個基本概念。從文化哲學的觀點來看,人是一種文化的存在:既有自然性的一面,也有社會性的一面。社會分層作為由各個個體的生產力發展而形成地社會集合之間的一種整體性社會事實,也必然會體現出自然性與社會性的統一,由此也決定了社會分層與社會分工、社會異化的區別,從而也體現出其終極的目標價值——人的全面發展。
一、社會分層與社會分工
人類源于自然,卻不是一個純粹的自然存在。在人出生之時,自然只給予人最基本的生存前提,而將塑造人的任務交給了人自己。不同于其他完全由自然所引起和決定的生物,人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己的創造者,人正是通過自身的活動來實現自身存在價值,通過改造自然和社會、促使自然和社會發生深刻變化來滿足自己需要。這樣,“人類在與自然母體分離之后,憑借著自己所獲得的能力,創建出了一個自己的世界——一個文化的、日益文明的‘人的世界’,從此之后,人便開始成為一種追求理想、創造價值的屬人世界的理性存在。”[2]也就是說,社會分層是人在塑造自己、塑造社會、塑造世界的過程中的自身能力的發揮和表達的客觀結果。
從社會長期發展的角度來看,社會分層是人類社會客觀存在的現象。社會分層的活動或形成顯然最終有賴于人類共同體的成員所具有的能力。在人類共同體里,每一個人都具有某種使其成員適應其職責的獨特的能力,而且這個共同體實質上存在于能力相互關聯的活動之中,這種聯系既是他們能力發揮的基礎,也是他們形成各個不同的社會階層的客觀必然。因此,社會分層表面上看起來確實好像是人們的資源占有量的描述。我們不應在此停止不前,而應繼續探究這種概念的內涵。這樣我們就會立刻看出其含義,即社會分層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充分表現自己的能力特性,以適應——實際上是促進——形成這個共同體的各種關系與功能,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分層都是一面鏡子,或者說是從各自特有的角度對整個社會的反映。一個健全的國家組織會通過某種必要的聯系使個人的能力特性得到健全的平衡與調節。
一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的位置取決于他的能力、性格和行為,我們并不知道也不關心他是靠當礦工還是當教師表現自己能力。社會分工具有影響力是因為它是我們個體生產力的自由發展。在社會分層中是無需重視社會分工的,除非你愿意這樣做。所以,承認個體生產力的自由發展的結果是:社會分層不再是一種有關社會分工的制度,在實踐活動中,它實際上作為一種描述人的能力的發展的結果而存在,表明的是人們的能力和行為。任何正常的社會分層也無法使層級的差別依附于社會分工的差別。但是,雖然在由正常的社會分層所規定的層級差別的意義上,社會分工已不再決定社會層級,但是從較狹窄的意義上說卻依然是并必然始終是測量正常的社會分層的一個重要參考因素。
按我們探詢的思路來說,以個人能力為一方和以社會分工為另一方之間的區別是與人在社會中的“自由”這個詞有關的。社會分層和社會分工這兩個概念有很大的區別。從個人的自由開始,我們會發現社會分層是個人能力的自由發展的結果,個人處于一個主動的地位,具有自主性;而社會分工則是社會生產對個人的一種要求,個人處于一個被動的地位,缺乏自由性。因此,一個人的社會層級,從表明他的職業涉及什么樣的能力發揮的意義上說,非常接近于他的個性能力的核心。但從原則上說,社會分層是依據人的能力的分工,社會分工則是依據社會生產需要的分工。
社會分工是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現象,也是人類社會發展所必需的,這是人類對社會發展的經驗總結。特別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產業結構的升級調整,職業差別越發凸顯。由于特定的職業(包括政府部門職業)要求在職者具備特定的能力,這樣具有特定能力的個人與相應的職業自然地形成“門當戶對”的配對。這樣配對的結果是在社會不同群體之間,形成職業、收入、聲望、權力等資源分配不等的具有層次差別的階層。社會上不同職業由于在重要程度、能力要求等方面存在不同,客觀上需要各方面能力差別不等的人來做相應的工作。即所謂各就其位,各盡所能。這樣社會才能協調運轉。只有當勞動分工基于一種服務于人的能力發展的實踐,在一個共同體中變得很明顯時,才會進一步了解個人能力的獨特地位,給個人的能力打上標記并塑造它。有組織的社會總是從職業中看出能力的一一合理的職業分工從獨特的能力中心得到較深刻的反應,或在其中采取比較具體的形式。在個人被號召使他自己適應于為共同利益作出特殊貢獻時,他就會顯示出自己的能力特性。這樣,他就成為了“重要人物”,成為社會分層中的某一個階層的因子。
重要的是注意到這一點:在這種社會分層形成過程中,一個人除非能夠承認他所在的共同體,否則他就不能在其中隨意地發現并發揮他自己的特長。這樣社會分層會從社會分工中獲得自身的發展,特別能適應為維持社會或國家的一般需要。當社會分層發展的結果是它“有意識地”采取社會整體的邏輯所要求的形式時,它的發展在原則上就是社會分工精神。如果社會分層脫離了社會分工的原則,自認為重于一切——要獨立存在,或者說要為它本身而純粹的存在——便會失去賦予它價值的那種社會聯系,而成為純粹的概念。
二、社會分層與社會分化
我們一直認為,社會和國家在作為手段發揮人類的能力方面是有價值的,在這樣做的過程中,社會和國家的一面是不可避免的條件(因為人的能力發展在與外界隔絕時是不完整的),但是,它們是由眾多的人群形成的,本身并不是目的。因此,當數目眾多的人的自由參與,即由許多自我的要求和關系直接影響人類的能力的情況消失時,社會分層并不會遭到破壞。人的能力在得到它們的支持而增強后,會沿著排除各種矛盾,形成自己的世界,使自己的能力沿著全面發展道路繼續前進。社會或國家雖然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社會分層的促進力量,但它們的形成并不是也不可能是直接為了發展每一個個體的能力的需要,它們的目的也不是從這個意義上說的“社會的”。相反地,應當把它們看作為了實現某些人的利益而在國家范圍內并以國家名義而進行的一種能力資源分配;看作“公共意志”以比較不確定的形式顯示的部分階層超級發展,而部分階層受到限制的更充分的表達;并從全體的意識所固有的這個意義上把它們看作只要他們能夠占有就會占有本不應屬于他們的“他人能力”。這樣,在社會或國家的干預下,人的能力發展或發揮程度就出現了較大的差異,再加上一些人占有了本不應屬于他們的“他人能力”,社會分層就不再是其原本的發展狀態了,而是表現為他的異化形態——社會分化了。
這樣,我們已可大致概括地描繪出社會分化的內容,它蘊含于現實的社會分層中,但并不完全,而且是以異化的方式實現的。正是由于這種內涵,我們才會意識到社會分層——自由才能的發揮不受阻礙——在不給自我加上重擔并“迫使我們自由”的一種制度中才能找到。在社會分化的情況下,一些人的個性能力被縮減到了最低限度。不同的社會時期,政治、經濟這兩種力量以社會制度的方式安排著社會的分化,而這兩種力量的互動又呈現出不同的表現形式。在政治方面,集權社會的政治權力可謂是社會分化的主導力量。任何社會階層的沉浮都是由這種權力決定的,并且也主要以權力為標準劃分社會等級。在傳統社會里,社會分化主要都是建立在各種政治權力的條件之上,并以等級制的形式出現;而在現代社會中,隨著近代以來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建立和完善,經濟對社會分化的影響逐漸上升,甚至成為主導力量,杜會分化則是以職業、收人和社會聲望等“公平“的經濟事實不平等的形式出現的。
“階級”或“等級”是社會分化的最常見的形式。在這里,社會分層的異化被國家以一種強制力賦予了“合法”的外衣?!霸谶^去的各個歷史時期,我們幾乎到處都可以看到社會完全劃分為各個不同的階級。在古羅馬,有貴族、騎士、平民、奴隸。在中世紀,有封建領主、陪臣、行會師傅、幫工、農奴,而且幾乎在每一個階級內部又有各種獨特的等級?!盵3]“階級”或“等級”在失去或未獲得能使其本身適應功能并使功能適應社會邏輯的能力時,會顯得重于一切,好像是關于優先權和特權的一種絕對而不可動搖的準則。這種社會分層的異化,是對人的能力自由發展的否定,表現為混淆社會分層原則,甚至會與私有財產的原則相混淆,對其成員或社會,或者對二者都是一種壓迫。但這種弊病的實質,是使社會分層的功能失去它在社會制度內自由地合乎邏輯地適應變化的特點。社會分化已經把社會分層僵化了,不是像一個活的有機體那樣使自己適應客觀存在的事實和需要,而是固守著一個異己的原則,從而變成了社會邏輯中的一個異化或社會機體中的一個毒瘤。
我們可以看出:社會分化表現為不同等級資源占有的差異。這種資源的不均衡分布,不是基于個人能力的結果,去有效維持社會激勵機制,而是差異的形成過程的不公平,破壞了公民的和諧正義感,加強了社會沖突的可能。所以,要在社會或國家的制度層面上盡可能完善并符合正義的要求,排除由于制度缺位造成的社會分化。在我國,政府依靠行政權力調控經濟資源、教育資源的不公平問題還很嚴重,“有錢就有權,有權就有錢”,政府幾乎成為了各種資源交換的中介,不但滋生官員的腐敗行為,而且強化了社會分化的沖突。
現實的生活中,社會分化程度會由于社會流動的加速而得到緩解。社會流動是一個與社會分層和社會分化緊密相關的概念,指個人關系空間的變動,可能是在不同社會階層間的流動也可能是在同一階層內的不同層次間的流動,這種流動往往伴隨著人的能力的發揮和能力資源的再分配。社會流動打破了等級的凝固狀態,抵消了社會分化引起的區隔化認同,給底層帶來躋身中上階層的希望,對于緩解由于社會分化引起的矛盾有積極的作用。通過提高社會流動的速率,通過不同等級之間的加速循環,會在整個社會中形成一種虛幻的期望心理,從而緩和等級間蓄積的沖突能量,讓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避免在社會中發生較大的沖突。這是因為,底層群體會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向更高等級的邁進上,降低主觀心理壓力,與此同時也會在客觀上積極促成中間階層的形成和壯大。[4]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非法占有“他人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仍被當作向更高等級的邁進的捷徑,社會腐敗現象將會成為一個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三、社會分層與人的全面發展
社會分層、社會分工和社會分化的聯系與區別在現實生活中總是通過一種含混的表達法表現出來。這一事實會使人誤解:覺得這三者只不過是同一概念在不同的語境中的不同表達方式而已——社會分工導致社會分層進而帶來社會分化——其本質的內涵是一樣的。然而,正如前面我們所討論的,很明顯,社會分層作為個體生產力的發展,與其說是一種模式或一個問題還不如說是一個事實。它意味著某些特性,這些特性既是由我們所認為的正常的社會分層所表現出來的,又包含著對社會和國家本身提出的各種的要求。對社會和國家的要求在社會分層特征的表現中是重要的。所以,社會和國家對社會分層的尊重實質上畢竟是維持一種生活方式的責任——不是一般的生活,而是我們所知道的最好的生活,我們把這種生活稱之為最人道的生活,并根據它來辨認和處理異己的個人和共同體所擁有的權利。這一概念是反對把所有的人都視為同一共同體中具有相同的生產力和職業的成員的。這是遵循我們的這個一般信念:決定社會分層的價值的不是社會分工或職業,而是人的發展。當然,如果個人的發展不能滿足社會和國家的合理需求,它們也會變得自相矛盾的。
這樣,我們又回到社會分層的功能方面提出的一些想法。每個人通常似乎都能從自己的生活模式中得到滿足。在我們看來,這和我們必須有社會分層來促進人的個性解放與全面發展的看法不會發生矛盾。但是,這種情況會使我們審慎地對待關于社會分層的一般理論,并樂于承認社會分層的某種模式不可能普遍適用于人類本性的種種可能性。毫無疑問,我們的社會分層應當受我們所能理解的人類社會需要的指導,而這最終要取決于我們自己的生產力的全面釋放。不過,我們是從純理論的邏輯推演出發,認為我們的社會分層本身代表著進步的目標,這與承認必須有一種可普遍適用于人類本性的社會分層,是有區別的。而在普遍適用的情況下,我們的社會和國家可能會走其他社會和國家已經走過的路,不會聽任社會分層自然發展。此外,如果說社會和國家不是至高無上的,也不是不可批評的,那么,任何一種關于社會分層的觀念亦復如此。而提到“人的全面發展”也只是提出了問題,即根據要加以實現的人類的全面發展來了解社會分層的本質是什么。
顯然,這種美好的社會分層只能在社會實踐中實現,社會實踐是達到一切滿足的手段,也是人的全面發展真正的方式。人類所產生的一切社會分層就每一特定的方面來說都依附于社會實踐,并排斥依附于其“身體”上的強權。從某種意義上說,確實沒有哪一種社會分層帶有強權的性質或實際上成為它的一部分。因此,正如我們已經充分理解的,很容易有這樣的看法:社會和國家干預的基本危險在于使獨特的個人能力發展受到來自“他者”的某種強力干擾,從而損害了這種能力發展的顯著特點一一它的自由。那是否意味著要完全排除社會和國家的約束呢?應當消除這種偏見,這對我們的觀點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無論是暴力還是自動的惡俗或強權的制度或文化思想與一個人的能力發展相對立,并非因為它們是來自“他者”,而是因為其干擾的性質與這種高度自我突出的能力發展的性質相對立,因為它們的“非法性”與后者的“合法性”可以說是勢不兩立的,它們經常從自己的強力立場出發,成為我們所說的“異己力量”,與高度自我突出的社會分層完全對立。問題在于它們的“性質”和傾向,個人發展在許多方面受到限制和隔離,而不是它們對社會分層的約束和調控。但是,在許多時候,社會和國家對社會分層的作用并不在于他們的“異己”,而在于使社會分層能夠對社會和國家的共性作出獨特貢獻的調控行為或服務。
因此,只有當社會和國家行為有利于發揮個人能力的作用的一面毫無疑問地超過侵犯的一面時,它才會被認為是正當的。如果把這樣做看成社會侵犯了個人,那就是把社會分層絕對化、理想化了,是不正確的。嚴重之處是,認為只要社會和國家在其中起作用,就是一種非法強權在干預社會分層健康的發展邏輯;也可以說是強迫作用在干擾自由的發展。社會分層健康的發展邏輯,即合乎邏輯發展的、社會共同利益的社會分層體現,決不僅僅是與社會行動相對立的個人行動,而是據以要求任何個人在爭取自己生產力最大化時效忠于社會的總目標和總意志。每一次社會和國家對社會分層的調控,只要不是意味著個體生產力發展的退化和社會分化,而是能給個體生產力的發展提供新的機會和動力,就必然會被認為是正當的。社會或國家對社會分層的調控,不應意味著去維護一種墮落的情況,而應意味著一種必須使弱者變強的具有普遍持久意義的要求;不應當把對處于最弱狀態的人的關心和對處于最強狀態的人種種可能性的關心一一不論是現存的可能性還是在那些不起作用的窮人的最不幸狀況中至少成為象征的可能性一一分開;而應當使社會分層的目標和精神與一個社會和國家的真正意義聯系起來。
總之,社會分層是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的一種必然現象,具有容觀性和必要性。正如我們所說的,真正的社會分層并不在于使階層差別縮小到不能再分的最小程度,而在于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個體生產力擴大到最大程度,大到能夠包括在一個不容侵犯的統一體內可能有的最大的存在。過去我們抵制社會分層(社會分化),提倡平均主義。其實我們真正應該拒絕的并不是社會分層,而是不合理的社會異化。合理的社會分層有利于人的全面發展,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如果說沒有合理的社會分層,那就等于說沒有人的全面發展。在我們的微妙而又復雜的社會中,對一種社會分層的承認是可以支持的,調整并重新喚醒社會分層的作用,保持這種作用是我們樂于看到的。如果我們的理智自身不能保持它來抵制即使是我們自己所愿意接受的社會異化的話,那就是社會調控的根源,而真實可靠的社會就是對一切異化的限制和消除。
[參考文獻]
(1)(意)巴蒂斯塔·莫迪恩.哲學人類學(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5:36.
(2)李燕.文化釋義(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2.
(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1.
(4)孫健,丁建定.從社會分層到社會沖突(J).紹興文理學院學報,2005(5):41.
[關鍵詞]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統計標準;風險控制;風險預警
所謂和諧社會,是指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社會保障是社會穩定的“安全網”、經濟運行的“調節器”,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對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擴大國內需求、拉動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面對構建和諧社會以及我國經濟快速發展變化的現實,我們應采用科學的統計方法和統計工具,在具體時間、地點、條件下。全面、及時、動態地把握社會保障工作的發展水平、速度、規模、比例關系、結構和效益,并揭示其發展過程、發展趨勢及其發展規律,為政府制定社會保障規劃和政策提供依據。社會保障統計正是觀察、研究社會對喪失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的社會成員及其它需要與應該獲得幫助的社會成員,在一定時期內所提供物質保障的范圍、內容、水平、規模、效益的狀況以及發展的趨勢、特點和規律,監督并檢查各項有關政策與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分析社會保障對預防和治理社會問題的作用程度的重要工具。從這個意義上說,要構建和諧社會,改革目前的社會保障統計勢在必行。
一、改革我國社會保障統計的迫切性
社會保障統計工作的質量,不僅關系到其記述與反映社會情況的真實程度,而且直接影響到國家的政策決策是否能夠滿足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因此,盡快改革社會保障統計工作十分必要。
1、現行社會保障統計缺乏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社會保障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是針對我國社會保障政策的實施可能帶來的債務風險以及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而言的。據有關部門測算,由于人口老齡化的影響,我國僅養老保險基金一項在未來30年內平均每年就要短缺1000億元。同時。由于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與支付之間存在一個時間差,資本市場的不成熟及投資觀念淡化,使我國現行社會保障基金因通貨膨脹的影響以每年10%~15%的速度貶值。社會保障統計的發展應建立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減少因缺乏合理健全的投資結構、科學有效的收益和風險控制機制導致的社會保障基金虧損,以保證社會保障資源可以長期有效供給、維護社會公正、有人民積極參與、滿足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2、現行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遺漏項目較多、統計口徑不可比。從我國的統計年鑒看,現有的指標有的按產業分類計算,有的按行業分類,有的又按地區分類,中外合資企業、獨資企業在指標體系中有的單獨列出,有的歸人“其它”。這種極不統一的狀況,給社會保障分析、預測帶來極大的困難。因此,應滿足各方面的需要,完善和統一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統計名稱、計量單位、內容和核算范圍。當前,由于多頭管理,統計口徑交叉重疊且有遺漏,即使將各主管部門的社會保障基金相加,也不能準確全面地反映我國社會保障的全貌。這給決策部門研究和制定計劃帶來許多困難,也難于進行國際比較。西方高福利國家如瑞典、英國、德國、荷蘭等國的社會保障支出已占國民生產總值30%以上,一般發達國家均占10%~20%,而我國只占4%~5%,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社會保障統計中遺漏的項目較多,統計口徑不可比造成的。
3、現行社會保障統計信息采集單一、資源管理方式落后。受計劃經濟影響,我國現行社會保障統計仍局限于收集部門內部信息,采用的是單一的統計報表方式。隨著社會保障工作的深入開展,常規統計報表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突出,如由于歷經的環節過多,被人為因素干擾和加工出錯的可能性很大,并且統計報表僅限于對客觀數據的記錄和統計,對社會保障主觀評價方面的指標無能為力。此外,統計報表制度靈活性差,表式變動周期很長,所提供的數據資料常常不能滿足需要。各級統計部門的主要任務是完成統計信息的逐級匯總上報工作,而對于與社會保障發展密切相關的信息沒有建立相應的統計制度。目前,在國際上,信息管理已經發展到信息資源管理時代,而我國的信息管理還處于技術管理時期,即信息管理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社會應用時期。我國社會保障統計信息管理仍局限于統計資料的積累、統計報表的編制、統計圖表的繪制方面,而統計定量分析、相關分析、預測分析仍然非常欠缺。
4、現行社會保障統計分析缺乏具有前瞻性的建議。目前,各級社會保障管理工作機構撰寫出來的統計分析報告基本上是將統計數字進行文字化表述,各種統計信息只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專業統計信息管理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統計局)提供資料,而沒有對本機構的統計信息進行相關性分析、指數分析和統計預測。社會保障統計不能為機構內各職能部門提供有效的參考信息,不能很好地為開展市場開發研究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更不能及時為領導層的決策提供服務。
一套全面系統的社會保障統計是研究社會保障的基礎資料,是政府部門編制計劃、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在當前的改革大潮中,社會保障是進行改革的“調節器”和“穩定器”,因此,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統計以適應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顯得尤為迫切。二、改革社會保障統計的具體措施
改革社會保障統計,維持必要的社會公平與正義已經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構建和諧社會下的社會保障統計,其改革思路是:建立社會保障統計的風險控制預警機制,完善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構建抽樣調查與統計報表制度相結合的社會保障統計調查方法體系,強化社會保障統計分析的職能。也就是要做到以下幾點:
1、建立社會保障統計風險控制機制和預警機制。建立社會保障統計風險控制機制,應增加反映人口變動尤其是人口老齡化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影響的指標;加強對社會保障的定量系統研究,即把人口變動、社會轉型、經濟發展、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聯系起來綜合考慮,建立系統模型定量測算,進行風險控制。社會保障統計預警系統由警戒指標組成,可以設置征繳警界線、與經濟發展的適應性警界線和社會穩定警戒線等指標。征繳警界線,即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占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比。企業社會保險費用占工資總額的百分比要有一定的限度,在歐洲一般認定警界線為24%,日本則認為是28%。與經濟發展的適應性警界線,即社會保障費用占GDP的比重,國際社會一般認為是15%。社會穩定警戒線,即失業率,美國政府認為失業率的警界線不能超過5%,而我國的失業率以6%為警界線則較為合理。社會保障風險控制機制和預警機制相結合,可以監測社會保障的經濟運行與波動,為建設和諧社會提供長期有效的保障。
2、構建和諧社會下的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反映社會保障體系全貌,需要建立一套科學的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和諧社會的核心是人與人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構建和諧社會下的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應增加以人的全面發展為核心的指標,包括和諧社會的社會保障評價指標、社會保障管理工作機構配置和運行狀況的指標、社會保障實施效益指標、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統計指標等,共同反映各個領域中人們的生活質量、社會保障工作的執行情況、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情況以及社會的和諧情況。
3、建立既與國際統計接軌,又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統計標準體系。建立社會保障統計標準體系是一項基礎性的工作,是避免統計內容交叉重復、杜絕數出多門、規范各項統計活動、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統計標準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統計現代化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要按照有利于加強國民經濟管理、便于進行國際比較、符合構建和諧社會以及促進統計信息處理和管理現代化的要求,借鑒國際社會保障統計,尤其是經濟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統計標準的經驗,加快對統計標準體系的研究、制訂和完善。尤其對統計指標體系標準、統計分類標準、統計編碼標準等應進一步細化,建立統計分類標準庫、統計指標體系標準庫、基本單位名錄庫、統計指標解釋庫、統計標準語言庫等,逐步建立起既具有中國特色,又符合國際慣例,與國際統計相接軌的統計標準體系。
4、改革統計調查方法,推進社會保障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統計報表制度相比,抽樣調查不僅可節省人力、物力、時間及經費,而且由于相對減少了搜集報表資料的中間環節,還有利于消除統計誤差和人為干擾現象。因此,推廣社會保障統計的抽樣調查技術,建立抽樣調查與統計報表制度相結合的中國社會保障統計調查方法體系是十分必要的。社會保障統計數據的采集、報送、匯總和分析等各個環節,都離不開社會保障統計信息化。社會保障統計工作的及時性、準確性和科學性,需要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社會保障統計信息化有利于對社會保障統計數據處理工作進行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有利于社會保障統計數據的開發利用和分析研究工作。隨著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對社會保障統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社會保障統計信息工程建設,是改進社會保障統計工作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一、教育的瓶頸
“應試”的危害有目共睹,但卻“屢禁不止”,說明有其深層原因,就是高等教育“供求”關系長期嚴重“失衡”,“求”一直遠遠大于“供”。
高等教育與社會經濟本應同步發展,應隨社會經濟的發展逐步從精英教育變為大眾教育,在學人數占適齡人數的比例在15%以內為精英教育階段,以上為大眾教育階段。據統計,我國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僅為4%左右,遠低于1994年的世界平均水平(15.3%),而我國愿意上大學的生源數量遠遠超過大學的招生數量。很明顯,高等教育在中國目前尚屬稀缺資源,這必然要形成“過度競爭”,無論人們多不情愿,只要這種狀況不改變,過度競爭自然要向中、小學蔓延擴展。由于大學容量太小,高中的發展也受到嚴重制約,致使多數初中生無法升入普通高中;為了上大學,人們只有千方百計考上高中,盡可能考上重點高中;要上高中尤其是重點高中,又要千方百計上重點初中;要上重點初中,就必須“從小抓起”,結果本應天真浪漫、嬉戲玩耍的兒童不得不背起沉重的學習負擔。這種過度競爭持久不退說明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度膨脹,但反過來看,這種“需求高度膨脹”又恰恰是高等教育大發展強大、積極的動力,如果沒有這種動力,高教反而難以發展。這說明,近20年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使中國教育此時面臨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重要轉變,也只有高等教育大眾化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應試教育。
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一個重要途徑是大力發展民辦/私立大學,世界發達國家高等教育過半是私立大學,從哈佛、耶魯到慶應、早稻田……私立大學可說是高等教育的頂梁柱。中國一直有私立辦學傳統,所謂“私塾”曾是教育的主流,近代雖引入現代化學校、建立現代化學制,國家對教育取得主控地位,但私立學校仍有不小的空間,不僅有大量的私立中、小學,而且有相當數量的私立大學,如南開、燕京、輔仁、金陵、圣約翰、光華、中法、之江、復旦、齊魯、協和、湘雅、華西……后,對教育實行“全包下”的方針,從1950年起開始接收私立大學,到1952年私立高等院校的接收、改造全部完畢,高等教育完全由國家壟斷。這種高等教育體制,與逐步建立起來的計劃經濟體制是相適應的。
但最近20年,中國進行了以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為導向的經濟、社會變革,經濟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極大提高。社會的變化和經濟的發展使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迅速膨脹,而高等教育制度實際卻仍以計劃經濟為基礎,一直沒有根本性變化,與社會發展極不協調。雖然從80年代中期起國家重新允許創辦“民辦大學”,但在中國的現實條件中,民辦/私立大學的大發展毫無可能。除去政治的、觀念的原因(如所有制、計劃體制、教育是“意識形態的重要陣地”等)外,發展民辦/私立大學一個難以突破的瓶頸是中國社會結構的嚴重限制。城鄉“二元化”,是中國社會結構的一個主要特點。從1953年實行糧食統購統銷到1958年通過“戶口登記條例”,這種二元結構被固定下來,公民因此被分為“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兩種壁壘森嚴的不同身份,而占人口少數的“非農業人口”一直享受著由國家提供的比“農業人口”多得多的各種“優惠”。幾十年來,要想“農轉非”幾乎“難于上青天”,而考入中專以上的學校,則是廣大農村青年可以憑自己努力“農轉非”甚至“當干部”、改變“身份”的少數渠道之一。然而民辦大學則無此功能(權力),不能轉戶口、沒有干部指標……農村學生考上民辦大學雖然能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但目前國家批準具有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也只有24所),但仍然無法改變其“農民”身份,更難成為干部/公務員/官員,而私立大學的學歷目前仍未得到國家承認,其他更不必論。所以,這些學校根本招不到較好的生源,也無法大發展,這樣怎能產生與北大、清華比肩而立的民辦/私立大學呢?只有在兩種條件下,民辦/私立大學才能獲得質、量的大發展:或是它們獲得與國立大學同等的權利/權力,或是中國社會的重大變革,從根本上廢除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的“身份制”(如果說這種體制在建國初期為了加速工業化還有一定合理性,現在則很難說“合理”,甚至已成社會發展的障礙,對教育發展的影響亦證明了這一點)。否則,民辦/私立大學的發展空間極其有限,高教大眾化也難以實現,應試教育也不可能根本改變。
應該認識到,民辦/私立高校與公立高校的區別只在于投資渠道的不同,二者在其他方面應享有平等的社會地位,國家應公平對待民辦/私立高校的師生,其學歷證書具有與公立高校同級同類學歷證書同等效力。當然,國家要對民辦/私立大學進行嚴格的審批、監督,嚴格、科學地對其辦學水平進行監測。但這種監管(不是具體管理、干涉學校內部事務)的目地是為了促進民辦/私立高校的健康發展,而不能將其視為“另類”加以歧視。在嚴格監管的同時,國家更應對民辦/私立高校采取積極支持的態度,對其用地、用人給予適當優惠。總之,要用政策導向使社會和私人資本流向教育領域。
進一步說,民辦或曰私立大學是否發達,也是“社會”是否成熟、發達的重要標志。衡以中國之現狀,我們只能說,中國尚處為時不短的社會轉型期,“公民社會”才剛開始產生。
二、考試的是與非
中國社會“二元制”結構短期內不會有根本性變革,教育的格局也難有根本性變化。在這種現實條件下,高等教育和中小學的優質教育長期將均屬“稀缺資源”。如何分配這種稀缺資源,是任何教育體制的“制度設計”都要解決的重要問題;這更是我國教育“制度設計”的一個基本背景。離開這一基本背景來談論“教改”,如果不使情況更糟,起碼是難中肯綮。
從原則上說,所有適齡青少年都有分享這種稀缺資源的權利,但實際上只有極少數人才有分享的機會,因此不得不設計出種種方法、制度選拔少數、淘汰多數??梢浴芭e薦”,如憑血統、家庭出身、家長的政治權力、本人的表現(古時是“舉孝廉”,現在是“三好生保送”)等作為推薦的標準;可以考試,以考分作為選取的標準;可以用金錢購買,把教育作為一種產業;可以抽簽,如現在某些地方小學升初中實行的“電腦派位”;可以按地域分配,如“就近入學”。雖然種種方法各有利弊,但每種方法的利弊并不完全相等,歷史表明,相對而言只有考試制是利大于弊。
當然,考試必然會有種種弊病,對此確不能忽視。但在恢復高考制度二十余年后的今天,一些人似乎更多地看到了考試制的各種弊病,因而患了“歷史健忘癥”,忘記當年廢除考試制必然帶來的更大的弊病,甚至荒誕不經、費盡心機地要為當年的“推薦制”尋找某種“合理性”,并想以此來補考試之弊,這的確是“吃錯了藥”?!巴扑]制”的一個基本假設是有一個完全公正無私,能了解、洞察學生一切,并不受各方干擾、壓力,將最優者推薦上去的“推薦者”。但實際根本不存在這樣一個“推薦者”,因此,“推薦”實際成為“走后門”的同義語,“”廢除考試、實行“推薦”的“教改”已經無可辯駁地證明了這一點?,F在還有少數“推薦”名額,原本是為補考試之弊,但在許多地方實際成為權勢者子女享受的特權,亦再次證明了這一點。有人提出擴大高校招生自、擴大校長的招生權來補考試之弊,但這種觀點忘記了中國的大學并不“獨立”,而同時還是一個行政單位,校領導都是有行政級別的,在這種權力架構中,如果擴大校方的招生權力,校方實際很難頂住來自各方的壓力。即便在現在,每到招生時有關人員已為來自各方的電話、“條子”所苦,感到難以招架,如果再擴大校方的招生權限,其后果可想而知。“電腦派位”、“就近入學”原本是一些地方為減輕中、小學學生的學習負擔而進行的入學改革,但在實際中,凡有權力有關系者,子女統統成為“擇校生”,廣大沒有關系、權勢的家長也想盡一切辦法“拉關系”交錢,讓自己的孩子“擇?!薄V砸P系是因為“擇?!眹栏裾f并不合法,所以如果沒有“關系”有錢也交不上,用廣大家長的話說就是“拎著豬頭也找不著廟門”,“想交這幾萬塊錢還要求爺爺告奶奶”。由于擇校費并不是公開的明碼標價,而是“看人下菜碟”,根據“關系”的親疏、權力的大小決定“擇校費”的多少,少則幾千元,多則好幾萬元。在這種“運作”過程中,充滿了驚人的黑幕。所以廣大家長不禁發出“還是考試好”的感嘆。更嚴重的是,這種政策實際上剝奪了貧寒人家子女原本憑考試的“高分”就能享受優質教育的權利。即便在美國,收費昂貴的私立中學也十分注重考試,貧寒人家子女只要考分高,就能免費(免學費甚至免食宿費)被“擇優”錄取。教育產業化無疑是教改的一個重要內容和正確方向,但這就更要有考試制使貧家子女能憑高分享受優質教育,而不是一切都由金錢決定,因為教育畢竟是種特殊商品,這不僅是國家培養人才、發展文化的需要,更是一種基本權利;同時,要防止現在已很嚴重的一些學校濫賣文憑和某些權勢者拿公款買文憑的現象在“教育產業化”的名目下合法化。
也就是說,如果真想以“推薦”、“擴大校長招生權限”、“電腦派位”、“就近分配”等方法來補考試之弊,如果要使教育產業化改革健康發展,那實際對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要對現在的教育權力結構、行政體制作相當大的改變。在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之前,在教育權力結構、行政體制沒有較大改變之前,這些措施不僅不能補考試之弊,而只會使腐敗更加嚴重。改革,需要一定的“路徑依賴”,當所依賴的路徑并不存在時,改革實際無從下手;若不考慮“路徑”問題而執意“向前走”,很可能欲速不達,甚至與原來的目標南轅北轍,所付成本之巨將遠遠超過人們的想像。
考試制度確有十分嚴重的弊病,但它的最大優點就是相對公平,即以考生的分數而不是考生的家庭出身、血統、背景、關系、金錢以及彈性極大的所謂“表現”作為錄取標準。其實,我們的祖先早就知道“推薦”弊端叢叢,遠不如考試,所以在幾千年前選拔官員時就以考試的“科舉”取代了推薦的“舉孝廉”。不問家庭出身、背景的考試制,把個人的能力、才學放在首位,無疑是對把家庭出身、背景放在首位的“身份社會”的否定。而推薦制的實行,恰恰是使一個階層可以相對流動的社會向階層壁累森嚴的“身份社會”的倒退。當然,考試的成敗對某些個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總體而言卻是公平、正常的。對少數因偶然性而落榜的考生來說,的確不公,但若因此而否定考試,則會對絕大多數考生更為不公。當然不能說每一個考分低的學生就一定不如每一個考高分的學生,但如果作群體性比較,高分群體對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能力確高于低分群體?,F在有種頗為流行觀點,將“高分”等于“低能”;還有人認為:“那些在歷次考試中獲勝的學生,他們的證書文憑是以犧牲創新能力為代價而取得的?!闭沾诉壿?,本科生的創新能力要低于??粕?,專科生的創新能力要低于落榜生,而創新能力最低的應是北大、清華的學生。這與事實明顯不符,事實說明,從總體上說,考分就是考生水平、能力的體現。
由于考試的優點明顯,所以這一方法被已被廣泛應用于社會的各個方面。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面對的考試會越來越多,幾乎各行各業都要經過考試才能獲得上崗的資格。如開車的要考駕照,想開出租車更要考“五證”,當廚師的要考級,燒鍋爐要考上崗證,工人學完徒要有出師考,更不用說會計、出納、護士……種種數不勝數的專業考試和職稱考試,乃至最近才有的選用官員的公務員考試。雖說這些考試不勝煩瑣,但考試卻有自愿性,能使“人盡其才”,使應試者從事自己喜愛的職業。同時,考試又有篩選性,把不合格、不適宜者淘汰。正是這種自愿性和篩選性,避免了“分配工作”的強迫性和任意性。只要不健忘,總該記得當年“招工”是如何分配工作的,不管你是否愿意,分配你干什么你就必須干什么。同時,如果有關系,不論是否合適,想做什么工作就可以做什么,端看你的“關系”有多硬,“路子”有多野,“后門”有多寬。所以,當時知青從招工返城到分配工作,幾乎每個人都想方設法拉關系、趟路子、走后門,因為這是早日回城、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的唯一辦法??梢哉f,社會風氣的敗壞,道德的失范,實際是從那時開始的,是從廢除考試制度開始的。人類社會的實踐表明,盡管十分無奈,但我們今天還不得不面對的考試卻越來越多、越來越細,這本身就說明考試制度位居社會結構的核心之內,因此對考試制度的廢與立就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大變動,而不僅僅是一種教育體制的變化。所以,三十年前“”開始時第一個被廢除的制度就是考試制度。同樣,近二十年前“撥亂反正”時首先恢復的制度還是考試制度。一個正常的社會,必定是一個“考試社會”;一個廢除了考試制度的社會,必然會使社會價值體系嚴重紊亂,必然會由失范、失序而漸漸演變成一個“有槍便是草頭王”的混亂世界。
應當承認考試制度是一個弊端重重的制度,但還應當承認目前仍無更好的制度能夠取而代之。因此,不應因考試的弊病而過激地否定它,而應從改進考試的內容和方式著眼,對于一個曾經狂熱地廢除過考試制度的社會來說,更應珍惜來之不易的考試制度,使之更加科學、合理,更趨完善--當然不可能是沒有任何弊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