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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改革的必要性近年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各地為適應論文國有資源和資產使用制度改革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的需要,積極探索國有資源和資產開發、管理、使用的有效形式,不斷加強和規范國有資源和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國有資源和資產的范圍不夠明確,對其有償使用的性質認識不清,加上管理體制不順、管理制度不健全、征管措施不力,致使縣國有資源和資產有償使用的范圍還比較小,市場化配置率還比較低,國有資源和資產的浪費現象在一些領域還比較嚴重,有償使用收入流失隱患較多,收入部門化、福利化的現象在一些地方還比較突出。有很多縣城自然資源豐富,城市公共資源和國有資產規模也比較大,但人均資源水平比較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有的行政事業單位產權意識比較淡薄,造成內部產權關系不清;有的單位存在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思想,資產購置和處置的隨意性較大,資產購置重復,苦樂不均的現象仍然存在;有的單位資產帳務設置不健全,帳外資產存量大,家底不清,缺乏規范管理;有的單位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工作管理無序,經營不善;資產布局分散,使用效益低下。因此,改革國有資源和資產管理體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國有資源和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全面推進國有資源和資產有度開發、有序利用、有償使用,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促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舉措。建立和改善國有資源和資產監督、管理和運行機制,不僅是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的需要,也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用市場手段,配置和優化資源,實現公平、公正和效率優先原則的需要,同時,也是提高政府辦事效率,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有效手段。規范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對于穩固政權基礎,公平財政分配,推進財政改革,凈化市場秩序,提高政府公共資源使用效益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改革的框架(一)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提高效益、優化配置、集約管理、強化監督、責權利相結合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國有資源和資產管理、運營、監督機制,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二)總體思路本著“決策、執行、監督”相對獨立、相互制約的原則,逐步建立程序科學、運作規范、監管嚴格的政府投融資管理體制;有效整合政府資源,著力打造運轉高效的投融資平臺,形成“借、用、還”良性循環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逐步增強政府投融資實力;健全責、權、利相統一的管理制度,強化統一管理,降低政府債務占財政收入比重,防范國有收益流失和財政風險;最終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格局,推動全縣經濟和各項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三)基本原則1、立足現實、改革創新原則。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投融資體制、財政體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從我縣實際出發,妥善處理老債務,積極探索新思路,創造有特色的政府資源、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管理模式。2、完善機制、規范運作原則。健全政府資源、資產和投融資管理體制,形成決策、執行、監督制衡機制,建立政府資源、資產和投融資統一管理機構,合理界定決策層、執行層和監督層的職責,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加強對國有資源、資產和投融資的監督和控制,規范管理,建立健全責、權、利相統一的管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3、優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則。整合政府可用于投資的貨幣資金、存量資產和無形資產等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規范政府投資行為,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籌集建設資金。4、統借統還,風險控制原則。規范政府性融資行為,對利用集中管理的資源、資產和政府信譽取得的建設性資金,實行統借統還,合理控制借款規模;建立穩定的還貸機制,保證政府性資金投入安全有效,防范財政、金融風險,維護政府信譽。
三、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一)建立資源和資產統一管理運營機構,健全集中調配機制政府統一管理、集中調配國有資源和資產、政府投融資管理的執行層。依據國資委決議在縣財政(國資)部門具體指導下運營。(二)以集中管理國有資源和資產為依托,構筑政府投融資平臺按資產剝離、資本劃轉的形式,依法注冊,具體運營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源和資產。把“死資產”變為活資本,市場化運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滿足政府規劃項目的資金需求。(三)建立政府投融資審批制度,健全決策機制成立縣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主任,縣財政局、發改局、審計局、監察局等部門和融資平臺主縣行政事業單位徑。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對“重點稽查”的理解和操作還存在一些誤區和不安之處。首先過分強調稅務稽查的特殊性,忽略了稅收管理各環節的有機聯系。如選案、檢查、審理、執行等未能與其他職能部門協調配合,稽查選案仍存在人為操作的因素(CTAIS系統數據缺乏,選案范圍認定設置不到位),在案件的稽查過程中缺少有效的制約機制,稽查的質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在實際工作中把重點稽查簡單地理解為檢查的頻率越高、次數越多越好,導致多次檢查、重復檢查。再次,在案件的處理方面存在著重稽查、輕處罰,以補代罰的傾向,這不僅使稅務稽查走了過場,也容易使相關的納稅人產生僥幸的心理,給稅務機關依法治稅留下后患。以上問題從根本上影響和制約了稅務稽查效率和威力的有效發揮。在這方面國外的做法和經驗能給我們有益的啟示。3、強化稅收管理功能。由于實行新的征管模式,納稅人自行申報,取消了傳統的專管員管戶制度,一些地方的稅務機關在全力抓好“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同時,對管理存在片面的理解,在實際運作中存在管理弱化的傾向,忽略了稅務機關對稅源的有效監控和對納稅人的正常管理,造成不應有的漏征漏管。這與征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相悖的。因此,在實行“集中申報、重點稽查”的同時,應積極探索強化稅收管理職能的途徑和辦法,進一步強化稅收的管理功能,確定相關的崗位和人員對稅源進行典型抽樣調查,了解和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實行有效的稅源監控,促進納稅人如實申報,有效減少漏征漏管,防止稅款流失,以提高稅收管理的質量。4、完善機構運行管理機制。用科學嚴密的管理機制激發稅務干部的工作熱情、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是稅收征管改革有序運行、順利發展的有力保證。因此深化征管改革必須以人為本,搞好運行機制。要完善用人機制,結合稅務機構改革,科學設計崗位,明確各自職責,實行競爭上崗,能者上庸者下,最有效地使用人才資源;要完善監督機制,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堅持檢查考核,實行有效監督,開展經常的思想教育特別是廉政教育,防止以稅謀私等違紀問題的發生;要完善激勵和制約機制,把工作政績與干部的管理使用和獎懲結合起來,以更好地調動稅務干部的工作積極性;要完善培訓機制,根據征管改革的需要,有針對性地搞好干部培訓,特別是計算機應用的培訓,定出較高的標準,追求培訓的效益,不合格的不能上崗,使稅務干部基本上都能適應稅收管理現代化的要求,保證科學的征管程序得以順暢運行。要負責人為委員,作為政府統一管理、集中調配和投融資管理的決策層
四、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改革意義(一)促進了觀念的根本性轉變,打破了行政事業國有資產部門格局,有效地解決了國有產權虛置問題一些部門單位一直把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視為自有資產,以為資產產權屬部門所有,單位負責人說了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產權所有部門化,部門利益個人化,資產購置盲目化,資產處置隨意化”傾向。推行改革之后,通過廣泛宣傳發動,以及對行政事業國有資產實行集中管理,重新確立了行政事業國有資產“政府所有、部門使用、收支統管”的管理原則,較好地實現了產權歸位,轉變了傳統觀念,統一了思想認識。(二)摸清了資產“家底”,實現了資產的集約化管理,提高了資產使用的規范性和效益性改革以前,由于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不夠完善,產權不清,政府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資產,“家底”不清。實施改革之后,不僅核實了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具體數目,還根據現政府的授權,由縣財政局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實行了集約式管理,使政府對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宏觀調控與優化配置等職能得到充分發揮,為高效使用和合理調劑資產奠定了基礎。通過資產權屬證明集中到財政部門管理之后,避免了部門單位隨意抵押貸款、對外投資及低價處置國有資產等現象,規范了資產處置行為,有利于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三)規范了經營性資產運作,杜絕了“暗箱操作”,增加了非稅收入對經營性資產委托國有資產管理實行集約管理,采取市場化運作的辦法,將經營性資產運作行為置于陽光監督之下,實現了資產收益的最大化。對資產經營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和部門預算管理之后,還有利于鏟除行政事業單位滋生腐敗的土壤,解決部門單位之間苦樂不均的問題,端正黨風政風。(四)推進了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拓展了改革內涵,延伸了改革觸角通過將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改革與財政部門預算改革相結合,有利于解決行政事業單位盲目購置資產問題,對提高預算編制特別是固定資產購置預算的準確度具有重大意義;通過將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改革與收支兩條線改革相結合,有利于堵塞收支兩條線管理漏洞,推動收支兩條線工作向縱深發展;通過將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與政府采購改革相結合,有利于增強政府采購工作的針對性,擴大政府采購規模,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水平。將經營性資產收益及相關支出納入完全部門預算管理,實現國庫集中收付,使部門預算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完全”。(五)提高了財政管理水平,實現了財政管理由單純的資金管理向資金、資產和財務管理并重過去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管理“重錢輕物”、“重使用輕效益”。推行行政事業國有資產集中管理之后,財政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的資產使用和管理制度,嚴把資產入口關和出口關,加強對資產動態管理,促進單位內部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實現財政資金管理與資產管理的有機結合,拓展了財政管理的深度和廣度。
1.行政機構龐大臃腫
我國的國有企業行政機構都非常龐大,在進行幾次改革之后仍然沒有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而且在有的國有企業還出現了增加行政機構的現象,國有企業在實際的運行中并不需要如此多的行政管理部門,增加的管理部門也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工作,這無疑會增加國有企業的經濟負擔,使得國有企業很難盈利。
2.權力集中缺乏制約
國有企業部分員工存在嚴重的思想,這種思想對于國有企業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而且國有企業的權利也掌握在少數管理層手中,管理人員根本沒有切實的了解下屬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對于企業所做出的任何判斷或者管理都不切合實際,那么國有企業的員工在工作中就會喪失積極性,從而導致國有企業的行政管理缺乏效率。這對于國有企業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企業無法得到更大更好的發展,而且還會加重國有企業的負擔,使國有企業存在著虧本運行的情況。
3.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相對落后,人力資源浪費比較嚴重
任何企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優秀的人才,所以各個企業都非常重視人才的培養工作。但是在我國的部分壟斷行業的國企中卻存在著人才浪費的情況,因為是壟斷行業的國企所以在工作中不需要進行創新就可以獲得巨大的經濟效益,這樣就會使得企業人才缺乏競爭力。而且國有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也比較落后,沒有將企業員工有效的調動起來,那么就會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就是國有企業將人力資源管理權力賦予人事管理部門,但是人事管理部門主要從事的工作并不是將員工進行有效的安排,而是對企業員工進行考勤并進行相關的檔案管理工作,這樣的話人事管理部門就失去了其應有的職責,而且還會降低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與創新性。
二、深化國有企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和內容
1.實行和完善行政首長負責制
行政首長負責制主要是建立以經理為首的指揮系統并對企業進行科學化的行政管理,那么為了達到這個管理目的就需要明確行政首長的職責與權力,讓其在規定的范圍內,合理的行使管理權力,另外行政首長還需要一個具有較高水平的咨詢部門,主要是為了防止行政首長做出失誤判斷而影響企業的發展。
2.合理設計行政組織機構
國有企業的行政管理主要是依靠行政命令來執行的,在行政命令下各部門就會迅速執行并且流通貫徹。行政管理工作最忌諱的就是機構雜亂、信息流通較差,因為這樣會導致公文的履行效率下降。針對這種情況就要設計合理的行政管理機構,以此來達到科學化、高效化的管理企業員工。
3.選拔優秀的行政管理人才
優秀的行政管理人才所需具備的素質主要包括良好的個性和心理特征、政治素養、創新意識、身體素質這些一般素質,此外還需要高效的信息處理能力、分析綜合能力、協調統籌全局的能力以及擇優決斷能力,另外就是需要廣闊的知識結構,知識結構包含管理知識和技術知識。只有具備高素質、能力和知識結構的行政管理人才才能夠促使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
4.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
(一)景區資源壟斷性特征
旅游景區位置的獨特性、資源特點的唯一性、景區資產的不可分割性、游客觀光體驗的差異性,決定了景區的不可替代性和自然壟斷性。這種自然壟斷性意味著對景區經營者收費必須實施經濟管制,否則,景區經營者可能濫用其壟斷地位,為獲取壟斷利潤而制定較高價格,從而損害公眾利益的實現。
(二)景區資源公共物品特征
經濟學研究表明,公共物品在不具有排它性的同時,根據其有無競爭性又可分為純公共物品和準公共物品。準公共物品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就是具有“擁擠性”,即公有資源消費者的數目從零增加到某一個可能大的正數,即擁擠點時,公有資源消費就顯得十分擁擠。在沒有超過擁擠點的范圍內,可以增加額外的消費而不會產生競爭,即每增加一個消費者的邊際成本為零;當超過擁擠點之后,增加更多的消費者將減少所有消費者的效用,增加額外消費者的邊際成本趨于無窮大。按照以上理論,風景名勝資源無疑屬于準公共物品。
(三)景區資源外部性特征
景區資源外部性表現為旅游者的消費不僅可以給景區帶來收益,而且景區所在地居民也都能從中獲利。因為旅游產品不僅可以給游客帶來休閑和娛樂,提高所在地區的環境質量而且帶動了當地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了當地的知名度,增加了就業機會與隱性收入,從而提高了當地的整體社會福利,旅游地整體形象的推廣能大大促進當地旅游業的發展,會使旅游目的地的企業從形象推廣中獲得收益。
(四)景區資源信息不對稱性
信息不對稱性是指經濟效益的雙方對商品價格與質量的有關信息了解程度不一致。在選擇出行旅游時,旅游目的地對旅游者來說是一個陌生的對象,旅游者在獲得關于產品的信息方面處于劣勢,旅游產品的提供者與需求者顯然在信息方面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會導致市場競爭秩序的紊亂,甚至會出現“劣品驅逐良品”的現象。景區資源只有通過政府正確信息的才能實現資源合理利用及社會公平。
基于委托理論的旅游景區行政管理模式
(一)委托理論概述
委托理論是過去30多年里契約理論最重要的發展之一。它是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經濟學家通過深入研究企業內部信息不對稱和激勵問題發展起來的。委托理論的中心任務是研究在利益相沖突和信息不對稱的環境下,委托人如何設計最優契約激勵人。委托關系也廣泛地存在于旅游業中,但是在旅游業中的研究和應用卻幾乎空白。
委托關系是隨著生產力大發展和規?;笊a的出現而產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產力發展使得分工進一步細化,權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識、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權利了;另一方面專業化分工產生了一大批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他們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權利。實際上不管是經濟領域還是社會領域都普遍存在委托關系。為了使人的行為符合委托人的效用函數,委托人一方面對其人進行激勵;另一方面充分發揮“經理人市場”的監督作用。
(二)委托管理模式
如果說公共型景區資源特征是旅游行政管理委托模式的必要性,那么旅游景區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則有權利根據自己的實際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依據委托理論,旅游景區資源行政管理過程中就產生了一系列的委托關系(如圖1)。(三)景區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
景區景點多頭管理是我國目前旅游景區發展過程中面臨的一大頑疾,而其中最令人關注的就是旅游景區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問題。因此,政府作為國家的最高管理者應該繼續推行產權制度改革,不僅要實現政企分開,把一部分職能轉讓給有能力、有責任的企業和承包商,從宏觀上給予企業一定的指導;而且政府應根據景區資源隸屬不同的行政管理主體的現狀,基于委托理論,把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該作為國家旅游資源歸口管理的唯一法人,集中行使景區的行政管理權,原有歸口部門對其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和委托管理。這樣一來,旅游管理部門就有了明確的權限和職能,企業有了明確的責任,激發了企業的積極性和熱情。
(四)改善景區投資環境以擴寬資金來源
雖然近年來地方政府越來越重視旅游業的發展,相繼投入了大量資金,但是單靠政府單方面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致使許多景區景點的開發項目得不到資金支持。因此,積極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和引導投資成為擺在地方旅游管理部門眼前的迫切問題。首先,要積極促成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由于中國旅游企業以中小型為主,因此個體私營經濟在發展旅游業、完善旅游各個領域供給方面具有特殊意義。但是目前大多自有資本運作時,不能享受外資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政策。此外,在費改稅之后,部分收費項目模糊,因企業而定,在這種情況下旅游企業通常要承擔比其他企業重的費用負擔。部分地區的相關部門巧立名目,對景區內的企業亂攤派,這就需要旅游主管部門對亂收費現象予以制止,提高企業投資的積極性,增加企業投資的信心。其次,增大銀行貸款力度。旅游管理機構應該本著發展旅游業的目的對旅游項目進行細化財務分析,做可行性研究和宣傳,以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努力增大銀行的貸款規模;再次,采用景區資源歸口管理單位、企業和當地社區各出一部分資金的辦法成立旅游發展專項基金,由旅游管理部門負責基金的具體運作,景區資源歸口管理單位、企業和當地社區給予一定的監督以保證資金的實際用途。
(五)注重交叉地帶景區的開發與管理
目前,處在交叉地帶的許多景區景點,由于在行政劃分上同時屬于多個地區管理,導致出現了實際上的無人管理,或只從自己受益的角度規劃與開發,注重局部利益,沒有形成大旅游的觀念。鑒于全國都存在許多處在交叉地帶的旅游資源,建議在這些區域打破行政界限成立高于行政劃分之上的專門的旅游發展組織,負責交叉地帶旅游資源的規劃與開發,地方不再對其進行直接管理,而是托管形式。該組織直屬上一級旅游局并對其負責,但在景區的規劃與開發過程中地方各級相關部門要給予一定的配合和支持,爭取發揮特有資源的優勢,實現帕累托最優的共贏局面。
(六)加強景區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雖然目前旅游從業人員日漸增多,但其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水平層次不齊。根據《中國旅游業發展“十五”計劃和2015年、2020年遠景目標綱要》要求,首先制訂旅游人才建設整體規劃。其次,從委托理論出發,對旅游從業人員進行指定地點的集中培訓,提升區域整體服務質量。此外,加強對旅游教育的管理,包括控制和調整旅游教育整體結構;強化旅游人才素質教育;加強旅游學科和課程建設等。
內容摘要:旅游景區行政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它直接關系到旅游景區的可持續發展。本文在對我國旅游景區資源特征分析的基礎上,從委托理論的角度提出了我國公共資源型景區的行政管理模式,促進我國旅游景區的健康持續發展。
關鍵詞:旅游景區行政管理管理模式
參考文獻:
1.高鴻業.西方經濟學[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1.商主體的獨立性。
商主體的營利行為的特殊性決定了其主體的獨立性,因而要求具有特殊的組織形式、行為規范、以及責任承擔方式。
中世紀的商人基于其獲得的特許狀,尚可以成為得以經營商事行為的特權階層,法國大革命以后的近代商法賦予商人以獨立的商主體資格則純粹是出于一種技術上的安排,除了使其獲得了從事商經營的“特權”外,并未賦予商主體以任何特權,而且通過對商行為的市場嚴格準入限定以及對商主體更加嚴格的要求,對商主體設置的較原民事主體嚴格的多的限制。因此說,中世紀商人身份昭示的是一種非商人所不能企及的特權,近代以后的商人身份則只是意味著商人營業能力與資格的確認,而并非特權。 在現代社會中,何者可以經商,經商者應該具備那些條件,經商者的權利義務如何,都是與商主體相關的基本問題,并通過商主體的確立而確定。國家、政府、社會對經濟活動的控制、干預、引導也主要是通過對商主體的調整來實現的,同時,商主體也是實現政企分開、區別營利部門與非營利部門、營利行為與非營利行為的法律依據。正是由于商主體資格條件等對于其他方面的特殊要求使得實踐中傳統民法所不能解決的問題得到解決,并實現了國家對于社會經濟活動的有力調整。
而商主體作為一種特殊的利益階層,不再單純作為一種身份的特征,而是具有了直接的可轉讓的財產內容。從以上商主體的確立、特性可以看出抽象的商主體概念及其基本制度有著獨立的價值,在商事基本制度上發揮著獨特的作用。
2.商行為的獨立性。
商行為作為一種特殊的法律行為,既具有法律行為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征,而正是這些專屬于商行為的特征,使商行為表現出獨立的特性。商行為的特征可以概括為:第一、商行為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法律行為商法以促進和保護商事交易中的利益實現為主旨,具有營利性。以營利為目的使商行為區別于行政行為、司法行為、公益行為等非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傳統商法更以營利為商事實施主體的終極目的。此營利不是一時的短暫的,而是行為主體應當至少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不間斷的從事某種同一性質的營利活動,因而也可以稱之為是一種職業性營利行為。
第二、商行為一般是商主體所從事的行為從各國商事立法的情況來看,任何法律行為都是由特定主體所從事才會具有相應的法律所規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商行為即商主體所實施的營業行為,也只有商主體所從事的商行為才能體現這種商事交易的特殊性。商行為明顯不同于一般民事行為,理應以特殊的規范特殊規制。因此,商行為更加強烈的體現出商法的獨立特性。
論文摘要:規范行政訴訟對象的立法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由行政管理的廣泛性和多樣性所決定,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實體法依據比較復雜,涉及到公安、工商、稅務、規劃、財政、衛生等多個行業,行政法律、法規也相應地存在著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合同等多種形態。具體行政行為的復雜多樣性決定了各個行政訴訟中的證明對象的差異性。
一、有關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立法規定
規范行政訴訟對象的立法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由行政管理的廣泛性和多樣性所決定,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實體法依據比較復雜,涉及到公安、工商、稅務、規劃、財政、衛生等多個行業,行政法律、法規也相應地存在著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合同等多種形態。具體行政行為的復雜多樣性決定了各個行政訴訟中的證明對象的差異性。
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特點集中體現在《行政訴訟法》第5條和第32條的規定上。其中,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钡?2條規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由此可見,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與判斷,是行政訴訟的中心任務,與之相應,凡是與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相關的事實與規范性文件,均屬于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范圍。
根據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行政復議申請人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而行政復議機關依申請人的申請,可以附帶審查抽象行政行為,這就意味著抽象行政行為也可成為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1]同時,依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賠償訴訟是一種特殊的行政案件,其證明對象與一般的行政訴訟不同。
此外,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及行政復議法中都有關于行政訴訟程序法事實的規定,這些也屬于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內容。
二、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的內容
我們認為,行政訴訟證明對象總體上可以分為五類: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關的事實、與行政賠償構成要件有關的事實、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符合行政程序的事實、行政訴訟程序事實以及規范性文件。
(一)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關的事實
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權,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包括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
1、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有關的事實。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行使職權,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和特定的事件單方面作出的直接產生法律效力的行為。由于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一般行政訴訟的主要對象,故與此有關的事實就成為一般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具體包括如下4個方面的事實:
(1)行政機關具有法定職權的事實。即被告行政機關是否有權對外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國家進行行政管理活動,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接下來的問題是該行政機關是否有權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也就是說是否承擔相應的行政職責。根據依法行政原則,這兩種事實取決于單行的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
(2)原告是否實施了被處理行為或者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的事實。在行政執法程序中,原告是行政相對人,行政機關要作出正確的行政行為,必須準確認定相對人。例如在行政處罰案件中行政機關必須準確認定原告是否是應當遭受處罰的人。在查明相對人是待處理行為的責任主體之后,行政機關應當時一步查明待處理行為本身的情況,如原告實施違反治安管理秩序行為的事實。在行政許可和不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中,行政機關還應當進一步查明相對人是否符合法定的頒發許可證或者享受給付和保護的條件。這些事實可能成為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
(3)被告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時目的是否正當的事實。目的是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主觀標準,人民法院要查明這個事實,可以從被告的記錄和當事人陳述作客觀的認定。
(4)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處理與案件的事實、情節和性質是否相適應。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4條的規定,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這是有關審查行政處罰合理性的規定。
以上事實,不僅適用于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而且適用于不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不僅適用于有利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而且適用于不利的具體行政行為案件。
2、有關抽象行政行為合法性的事實。抽象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不特定的人和事件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則的行為。依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行政法規和規章以外的抽象行政行為可以成為行政訴訟的審查對象,與其合法性有關的事實也就相應地成為一般行政訴訟的證明對象,具體包括如下方面的事實:
(1)作為抽象行政行為主體的行政機關是否享有實施該抽象行政行為的行政職權。
(2)制定抽象行政行為的程序是否合法。
(3)抽象行政行為的適用范圍和效力情況。
(二)行政賠償構成要件有關的事實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違法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的賠償責任。在行政侵權賠償訴訟中,行政賠償構成要件的事實是主要的證明對象,也是行政賠償訴訟證明對象區別于一般行政訴訟證明對象之所在。具體包括如下5個方面的事實:
(1)侵權行為是否由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對工作員應當作廣義上的理解,不僅包括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而且包括接受行政機關指派或唆使從事實施侵權行為的公民。
(2)侵權行為是否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的過程中實施。
(3)侵權行為是否違法。
(4)侵權行為是否給作為原告的受害人造成人身權或者財產權的損害;如果造成了損害,損害的大小如何。
(5)侵權行為與損害之間是否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另外,原告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還應當查明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處理的情況。
(三)被訴行政行為符合行政程序的事實
為了保證行政機關正確、合法地行使行政權力,保障相對人利益不受行政機關的非法侵害,行政法律、法規確定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一般程序。行政法中所規定的行政程序是一個內涵豐富的概念,違反行政程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事實不清。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均以具備法定事實為前提條件,否則,便構成程序違法。例如行政機關在對相對人作出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收集、調查足夠有力的證據,以致相對人是否違反行政法規的事實尚未查清,便決定處罰相對人。
2、違反法定程序。違反法定程序指的是行政機關在采取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按照行政法所規定的程序、步驟或形式辦事。
關鍵詞:行政自由裁量權;行政倫理;行政行為人
自由裁量是當代行政發展的重要特征和趨勢。國家實現行政職能需要行政管理的能動性,而行政管理能動性的實現又依賴行政自由裁量權的運用。行政自由裁量權既是行政法學、行政倫理學的一個復雜的理論問題,也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運用行政權力管理國家公共事務過程中需要解決的一個實踐問題。探討行政自由裁量權,研究如何正確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對加強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問題的提出
行政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行為人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幅度、范圍內,依照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則,結合行政管理的實際需要和具體情況,通過主觀判斷而實施公務管理的權力?,F代行政必然要求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存在和廣泛運用。王名揚教授在《美國行政法》中,詳細分析了現代行政為何要被授予廣泛的裁量權。他指出:現代社會變遷迅速,立法機關很難預見未來的發展變化;現代社會極為復雜,行政機關必須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具體決定;現代行政技術性高,專業性的法律,只能規定需要完成的任務或目的,由行政機關采取適當的執行方式;現代行政范圍大,不可能制定行政活動所需要的全部法律,不得不擴大行政機關的決定權力;現代行政開拓眾多的新活動領域,無經驗可以參考,行政機關必須作出試探性的決定,積累經驗,不能受法律嚴格限制;法律關于行為的種類和幅度規定即使存在諸多可供選擇的規定,行政機關在具體適用時也需要自由裁量權,才能作出合理、公正的決定[1]。
行政自由裁量權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在實際運行中,容易造成權力濫用和顯失公正的現象。權力從本質上看具有自我腐蝕和自我擴張的特性。因此,行政自由裁量權是一種有著合法外衣的特殊行政權,如果運用這項權力時違背立法的精神和目的,以主觀非善意、不正當的目的為先導的話,將因為權力的濫用而導致腐敗。毋庸置疑,要實現依法行政,遏制行政權力的異化和行政行為人的腐敗,必須對行政自由裁量權進行有效合理的規制。
從法律角度說,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規制主要有行政合法性原則和行政合理性原則。行政合法性原則要求行政主體按照法定的授權、形式和程序實施行政行為,并對其行政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它主要審查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是否合法,是否超越了法定的幅度、范圍而越權違法。行政合理性原則要求行政主體所實施的行政行為必須適度、公正,必須符合法律的目的和精神,基于正當動機和適當考慮[2]。目前,理論學界已形成共識,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除了理所當然地必須遵循行政合法性原則外,更應受制于行政合理性原則。但具體如何以合理性原則規制行政自由裁量行為,實踐中卻缺乏可操作性。行政行為人的裁量必須符合公平、正義、適當、合理的理念,這不僅取決于行政行為人的執法水平,同時還受到行政行為人的人生觀、價值觀、心理狀態等因素的影響?,F實中權力的運作方式、效率與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行政行為人的主觀價值判斷。這就是從行政倫理角度研究行政自由裁量權的重要動因。
二、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倫理本質
所謂行政倫理,指調整行政行為人在國家事務的管理活動中所產生的各種利益關系的,并能以善惡進行評價的行為規范以及制度、體制、規則、程序等行政構件所體現的倫理精神和道德傾向。行政倫理的本質在于追求行政過程的倫理價值及行政行為人的道德完善,即行政的道德化訴求[3]。行政自由裁量權是行政倫理學的一個核心概念,從一定意義上講,它就是一種倫理裁量權。有學者提出,確定行政自由裁量是適當、合理而非濫用權力,其評判標準包括:是否符合法律精神,是否正確理解法律原意,是否基于正當(動機)和適當(考慮相關因素或不考慮不相關因素)考慮,是否受先例和慣例約束,是否濫用程序自由,是否不行使或忘記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等等[4]。在這里,行政行為人的能動性被放在了行政自由裁量權行使的中心位置。它要求行政行為人依據理性來行使權力,側重于考察行政行為人的主觀意識領域,也就是行政行為人如何對行政自由裁量權加以合理控制,使公平正義得到最大限度的彰顯。在行政倫理學領域,行政行為人是具有一定意志自由并能夠運用倫理理性進行獨立價值判定和道德決策的行政主體。他們根本性地受自身個體倫理自主性的約束,有能動的道德義務承擔傾向,具有公共利益和個人私利的共同價值載體的特性[5]。
庫珀對行政倫理問題的探討告訴我們,同每一個生活在現代社會中的普通人一樣,行政行為人必須同時在家庭、社區和社會中承擔著不同的角色,每一種角色都須承擔一系列的義務和責任,有著各種不同的利益訴求,這必然會導致各種角色之間發生利益沖突,難免使行政行為人處于尷尬、矛盾之中。因此,行政行為人必須通過某種行為才能最終消解這些沖突。但對于采用何種行為,通常擁有很大的隨意性。盡管法律和法規會從原則上對行政行為人的行為進行角色規范,但它們通常只是給行政行為人的行為提供一些含義寬泛的傾向性指導,如何精確到具體實踐中是行政行為人自己的任務。這樣一來,對于擁有一定自由裁量權的行政行為人來說,在隨意性很大的情況下,要想做出負責任的決策,決策者的倫理素質和良知就顯得至關重要了?!叭绻f后現代社會中的政角色具有本質上不可避免的政治性和嚴重的自由裁量權,那么就必須承認倫理關懷的重要性”[6]。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存在,正說明了行政行為人并不是沒有靈魂、沒有任何意志自由的政治工具。國家和社會對行政行為人的倫理價值要求體現為:以積極主動的態度,創造性地使用法律和政策所賦予的自由裁量權;忠實地執行國家法律和政策;提供高效率、高質量的服務;維護社會公平和公正等等。行政自由裁量權充分肯定了行政行為人的道德主體性,自由裁量領域就是一個法律作用式微,倫理道德大顯作用的特殊領域。在這里,行政行為人的智識、德性得以充分展示,倫理道德得以檢驗,行政行為人的倫理道德狀況往往成為決定行政自由裁量行為效果的關鍵因素。
為了對旅游管理專業學生尤其是語文教學情況作進一步的了解,筆者于2012年5月對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旅游管理專業一二年級在校生做了問卷調查,樣本總量為94個。下面著重關注幾個問題:一是語文重要性問題。從調查結果來看,認為非常重要的占39.4%,比較重要的占59.6%,總計占99%,可見語文的重要性還是不言而喻的。90.4%的學生認為在高職開設語文課程是非常必要或必要的,其功能主要體現在(該題為多選題):40.4%的學生認為高職語文可以增加語言實踐機會,39.4%的學生認為可以通過語文學習了解更多人文精神,30.9%的學生認為可以增加閱讀文學作品的機會,28.7%的學生認為可以幫助提高漢語應用水平,55.3%的學生認為語文學習對旅游專業能力培養幫助很大,41.5%的學生認為有幫助。語文學科功能的多元化,在很大程度上與旅游管理專業職業能力目標培養相契合,語文能力是旅游管理專業職業能力提升的重要基礎。二是能力培養問題。對于從事旅游管理最重要的能力,89.4%的學生認為是理解與交流能力;在“你認為自己目前哪項語文能力比較欠缺”一題中,54.3%的學生選擇口頭表達能力,45.7%的學生選擇寫作能力,只有16%的學生選擇閱讀能力。
從兩者相較看來,旅游管理專業最重要的能力卻是學生目前最欠缺的能力,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反思。三是課程改革問題。有54.3%的學生認為應該增強語文與專業的融合度,47.9%的學生贊同教學方法多樣化,44.7%的學生認為教材的實用性應增強。在旅游管理專業語文課程內容方面,79.8%的學生認為應該增加旅游口語交流訓練,54.3%的學生認為應該增加旅游文學常識。對于語文和專業教學,前者有61.7%的學生認為要增加訓練機會,后者則有69.1%的學生認為專業學習要增加更多的實踐環節,這與麥可思調查報告提出的存在問題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不管語文還是專業教學,實踐環節都是弱項,從高職教育的培養目標出發,實踐環節必須大大加強。
二、高職語文和旅游管理專業的有機整合
高職旅游管理專業與語文的聯系最為緊密,很多核心能力培養都離不開語文的支撐。但是,就高職語文的現狀來說,通用型的教材、傳統的教學模式、茫然低迷的語文教師等,把高職語文漸漸地推入了死胡同。要想改變尷尬的處境,在高職教育的課程體系中占得一席之地,就必須主動融入高職教育課程體系,充分體現自身的價值。以就業為導向,為專業服務是高職語文改革與發展的新思路和新趨勢?;邴溈伤嫉恼{查報告以及校內對旅游管理專業語文教學情況的調查分析,筆者認為,高職語文課程改革必須抓住兩個關鍵點:一是與專業相融合;二是增加實踐訓練。本文擬從旅游管理專業入手,以提高學生職業能力為目標,就語文課程與專業整合提供一些思路。
(一)課程整合陶行知先生認為:“職業課程之配置,須以充分生利為標準。事之可附者附教之,事之可兼者兼教之,根據此旨以聯絡各課。是為充分生利之課程。”對于高職教育來說,“充分生利”即要樹立“生利”之理念,以學生就業為導向,以職業能力培養為主導構建專業課程體系,根據社會發展和社會需求的改變不斷調整課程結構和內容,完善和提升學生的職業能力,使學生所學、所知、所能與社會環境尤其是崗位需求實現最大限度的對接。因此,高職語文和旅游管理專業整合的基本思路可以作如下概括:緊緊圍繞旅游管理專業崗位職業能力培養,通過將語文教學和專業能力培養相結合,與專業考證相結合,寓語文課程于專業課程體系之中,寓職業能力培養于語文課程教學之中,開發符合現代職教理念的具有旅游管理專業特色的以行動為導向、項目為載體的項目式課程,注重實踐訓練,強化旅游人文滲透,使語文課成為旅游管理專業的崗位平臺課程,發揮類似于專業基礎課的作用,從而不斷提升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
(二)教材整合統觀高職現用的語文教材,主要以經典文學作品選讀為主,一定程度上能起到人文熏陶、陶冶情操的作用,但對于高職學生來說,一無針對性,二無實用性。本校旅游管理專業問卷調查中一項關于“不喜歡上語文課的原因”,有31.9%的學生認為教材沒有新意,52.1%的學生認為教學方法陳舊,18.1%的學生認為對專業沒有幫助。再看旅游管理專業的《導游基礎知識》《導游服務技能》以及導游考證實訓等課程內容,其中涉及很多的語文知識和語文能力訓練,這些可以成為教材整合的基礎。
教材整合可以挖掘語文現有教材的職業元素、專業因子,找準與旅游管理專業知識相關度高的教學內容,巧妙地將學生的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訓練納入到語文能力培養的軌道上來,實現語文教學與旅游管理專業職業能力培養的有效對接。根據旅游管理專業的需要,把語文內容以及上述的專業課程相關內容化整為零,打破傳統模式的課程組織方式,將縱向的學科體系變為以職業能力為核心的橫向課程結構,從崗位需求和學生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選擇、提煉、重組后,再適當糅以地方旅游資源文化等內容,按照認知規律編排內容體例,形成集旅游文學、旅游考證、旅游能力訓練、旅游應用寫作等于一身的內容實際,實踐性強的旅游管理專業語文教材。語文課程與專業合二為一,充分體現旅游專業語文課程的專業化和唯一性,貼近崗位需要,強化能力訓練,突出職業特色。
(三)實踐整合高職語文與旅游管理專業進行課程整合,除了教學內容的相互融合之外,最大的特點就是增強課程的實踐性。無論從麥可思公司的跟蹤調查情況來看,還是從我們校內旅游管理專業的問卷調查結果來看,加強實踐環節是首要任務。旅游管理專業的實踐分校內和校外兩部分,校內實踐主要以考導游資格證書為重點進行一系列的能力訓練,校外實踐則重崗位適應和職業能力提升。旅游管理的職業能力,例如景點講解能力、導游能力、旅游審美能力、旅游應用文寫作能力、旅游產品的整合、開發、銷售能力等幾乎都是語文能力的綜合表現,因此加強語文課程的實踐訓練能有效提升旅游管理專業學生的職業能力。因此,在實踐環節的設計上,高職語文可根據旅游管理專業的能力培養目標和崗位情境,按照技能訓練的特點構建項目式課程,設置如景點導游講解、崗位臨時語境的交流和溝通、旅游產品的推銷等等著重口語交際的訓練,尤其在項目設計上,完全可以與上崗證書融合,與崗位實際融合,努力使學歷教育與終身教育相銜接,把語文課上到實訓室、上到景點景區,上到企業單位,讓學生們體會到學好語文就是學好專業,這樣能極大地提升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四)師資整合語文課程改革的推動者和實施者是教師。讓語文教師了解專業、深入專業,并結合專業需要以及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來開展語文教學是高職語文課程改革的重要環節。語文教師要深入研究新的職教理念,了解職教改革的趨勢,明確職教改革的方向,積極融入到專業建設和改革中去,使語文在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過程發揮作用。語文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規劃,選擇自己感興趣或是適合的專業進行“轉型”,在通識語文的基礎上,開展專業語文的研究與實踐,把自己塑造成“專業型”的語文老師,既懂得專業,又擅長語文,并能將語文知識與能力和專業有機地整合起來,通過項目式課程的實施,推動學生語文能力向職業能力的快速轉化。同時,旅游管理專業的教師,應當看到語文教學在專業教學中所起的不可估量的作用,主動加強與語文教師溝通與交流,同時邀請語文老師參與到課程體系、教材開發、實訓開展等各個環節中,充分發揮語文教師的作用,不斷完善專業課程體系建設,增強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