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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做好漁業水域預防污染的工作,漁政機構的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污水排放單位,重點宣傳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依法治污的重要性。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媒體曝光的已經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的污染事故,作為典型教材來教育和警示排污單位,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和法律觀念,并能換位思考問題,認識到提高經濟效益不能以犧牲環境和漁民的利益為代價,要舍棄先污染后治理、爭功近利的舊觀念,樹立先治理無污染、從長計議的新思維,要對社會負責,給后代留下一方凈水。要消除排污單位對超排污水存有的僥幸心理,促使其吸取“亡羊補牢”的教訓,用科學的發展觀來治理污染。通過對排污單位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的宣傳,提高了他們對保護漁業環境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他們防治污染的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心,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漁業污染事故與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漁業養殖呈現了良好的發展態勢。
2提高漁政隊伍保護漁業環境的執法能力
針對這項執法難度大、業務技術要求高、責任心強的工作,漁政執法人員要堅持“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斷加強政治思想、道德素養、業務水平建設,努力學習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知識和漁政執法的實體法。因管理工作的需要,執法人員經常和排污單位打交道,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嚴格遵守農業部漁業行政執法的六條禁令,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強化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完善執法措施,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要善于把握工作的切入點,找準突破口,實行針對性有效管理。為了適應當前預防污染工作的需要,要核準漁政機構檢測水質的法定資質,充實水環境監測的專業人才;執法人員要經常到養殖水域監測、監視和評估水質狀態,對上游來水及水源要加強監控,到了汛期要讓漁民對養殖水體加強防護措施,為及時有效地防止污染并推廣無害化養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為實現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穩定,減輕漁業污染危害奠定基礎。
3履行法定職能,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
《環境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環境保護部門和海事、漁政管理機構進行檢查時,根據需要可以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下列情況和資料……”根據上述規定,為了確保漁業水環境的安全,漁政機構要促使排污單位認真遵守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排污單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要了解他們的生產原料和排污成分,及時查清污染源、污染物和危害程度,發現問題及早解決,防患于未然。《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應當接受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钡谖迨龡l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由事發地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處以罰款。”上述法律條款明確了漁政機構的調查處理職能。為了依法維護弱勢漁民的權益,有效地預防水質污染,漁政機構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來制約違法排污活動,加大對排污單位的行政處罰力度,讓其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訓,促使其積極治理污染。
4領導重視,加強配合,綜合治理
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大力支持漁政機構防治污染的工作,分管領導要親自抓,執法人員要積極、大膽、主動地開展工作,依法執法、文明執法、為民執法,努力把部門職能轉換成政府行為。因為預防水污染工作涉及社會的各個層面,要加強同環境、水警、法院等職能部門的配合,爭取水質檢測機構的支持,引導漁民控制內源性污染,養殖低投飼、效益好、污染少的特種水產品,綜合治理水污染,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
為了做好漁業水域預防污染的工作,漁政機構的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污水排放單位,重點宣傳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依法治污的重要性。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媒體曝光的已經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的污染事故,作為典型教材來教育和警示排污單位,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和法律觀念,并能換位思考問題,認識到提高經濟效益不能以犧牲環境和漁民的利益為代價,要舍棄先污染后治理、爭功近利的舊觀念,樹立先治理無污染、從長計議的新思維,要對社會負責,給后代留下一方凈水。要消除排污單位對超排污水存有的僥幸心理,促使其吸取“亡羊補牢”的教訓,用科學的發展觀來治理污染。通過對排污單位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的宣傳,提高了他們對保護漁業環境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他們防治污染的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心,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漁業污染事故與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漁業養殖呈現了良好的發展態勢。
2提高漁政隊伍保護漁業環境的執法能力
針對這項執法難度大、業務技術要求高、責任心強的工作,漁政執法人員要堅持“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斷加強政治思想、道德素養、業務水平建設,努力學習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知識和漁政執法的實體法。因管理工作的需要,執法人員經常和排污單位打交道,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嚴格遵守農業部漁業行政執法的六條禁令,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強化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完善執法措施,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要善于把握工作的切入點,找準突破口,實行針對性有效管理。為了適應當前預防污染工作的需要,要核準漁政機構檢測水質的法定資質,充實水環境監測的專業人才;執法人員要經常到養殖水域監測、監視和評估水質狀態,對上游來水及水源要加強監控,到了汛期要讓漁民對養殖水體加強防護措施,為及時有效地防止污染并推廣無害化養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為實現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穩定,減輕漁業污染危害奠定基礎。
3履行法定職能,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
《環境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薄端廴痉乐畏▽嵤┘殑t》第十八條規定:“環境保護部門和海事、漁政管理機構進行檢查時,根據需要可以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下列情況和資料……”根據上述規定,為了確保漁業水環境的安全,漁政機構要促使排污單位認真遵守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排污單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要了解他們的生產原料和排污成分,及時查清污染源、污染物和危害程度,發現問題及早解決,防患于未然?!端廴痉乐畏ā返诙藯l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應當接受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由事發地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處以罰款。”上述法律條款明確了漁政機構的調查處理職能。為了依法維護弱勢漁民的權益,有效地預防水質污染,漁政機構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來制約違法排污活動,加大對排污單位的行政處罰力度,讓其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訓,促使其積極治理污染。
4領導重視,加強配合,綜合治理
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大力支持漁政機構防治污染的工作,分管領導要親自抓,執法人員要積極、大膽、主動地開展工作,依法執法、文明執法、為民執法,努力把部門職能轉換成政府行為。因為預防水污染工作涉及社會的各個層面,要加強同環境、水警、法院等職能部門的配合,爭取水質檢測機構的支持,引導漁民控制內源性污染,養殖低投飼、效益好、污染少的特種水產品,綜合治理水污染,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
系統包括采集控制終端、網關及服務器平臺三大部分。采集控制終端在線采集各項水質參數并經網關傳回服務器平臺,平臺根據參數信息做出決策或建議,將決策命令經網關發送給控制終端執行,同時將建議信息推送給用戶。系統采用ZigBee網絡和GPRS網絡實現數據的無線傳輸。ZigBee網絡作為低功耗、低復雜度、低成本且能夠自動組網的無線網絡技術,支持傳感器信息采集、傳輸和處理,可以將多點的多個傳感器數據利用無線網絡進行通信,同時結合GPRS技術實現遠程監控,改變了傳統無線傳感網絡需要依賴有線公共網絡傳輸數據的限制,解決了安裝大量檢測裝置時布線量龐大、線路維護和更改困難的難題,增強了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本系統的采集控制終端以STC12C5A60S2單片機作為核心單元,結合溶解氧、pH值、光照度及溫度傳感器,實時在線監測池塘中的溶解氧、pH值、光照度、水溫等環境因子,將實時數據通過ZigBee路由器發送到網關節點的協調器,并能夠根據環境變化自動驅動或接收平臺的指令來遠程控制增氧機等執行機構調節池塘環境,盡可能保證養殖品種的最佳生長環境。系統與傳統控制方式兼容。當系統檢測到傳統控制被執行時,能夠快速切斷所有自動控制部分,這樣能夠保證當控制系統出故障或者需要人工操作時,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程度,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硬件設計
硬件設計部分主要是采集控制終端和網關節點的設計。
2.1采集控制終端
采集控制終端由MCU(單片機)、數據采集單元、鍵盤輸入及液晶顯示單元、聲光報警、ZigBee路由器及控制單元組成。
2.1.1MCU單元
單片機是采集控制終端的核心,控制并協調其他單元模塊完成系統的整體功能。此單元負責獲取各路傳感器數據,并將數據進行處理和顯示,同時控制執行機構工作來實現本地自動控制,這樣還可以避免緊急情況下(比如池塘嚴重缺氧時)由于人為控制不及時而造成的損失。另外單片機還通過ZigBee路由器將數據上傳到網關節點。單片機選用8051系列單片機STC12C5A60S2。此單片機是STC公司的單時鐘/單機器周期的(1T)單片機,是高速/低功耗/超強抗干擾的新一代8051單片機,其指令代碼完全兼容傳統8051單片機,但速度快8~12倍。該單片機含60K字節FLASH,1280字節RAM,8路高速10位A/D轉換,4個16位定時器,支持雙串口,有EEPROM功能。由于內部含有ADC及EEPROM,簡化了電路設計,增強了系統的健壯性。
2.1.2數據采集單元
數據采集單元是智能系統的“眼睛”,為系統決策和控制提供主要依據。而池塘養殖主要的環境因子包括溶氧量、pH值、光照度、透明度、水溫、重金屬含量、銨鹽、氮鹽、魚池換水周期和魚池消毒用品等,其中以池塘含氧量最為重要。本系統采集溶解氧、pH值、光照度、水溫等信息。目前測定水體溶解氧含量的常用方法有碘量法、氧電極法、電導法、極譜式覆膜電極法和熒光猝滅法等。其中熒光猝滅法測量準確度高、維護方便,故系統采用熒光猝滅型溶解氧傳感器。另外池塘水體pH值也是很重要的環境因子,系統采用在線玻璃復合電極測量pH值。此外,光照度和水溫也是影響水體溶解氧含量的關鍵因素。不同光照強度、不同水溫下的溶解氧含量是不同的,因此系統要根據實際溫度和光照強度來設定相應的溶解氧閾值,以使養殖生物的生長環境處于最佳狀態。系統采用輸出為0~5V標準信號的集成光照度傳感器和數字式的溫度傳感器DS18B20。溫度傳感器的輸出為數字信號,易于處理且抗干擾強。溶解氧傳感器采用基于熒光猝滅原理的美國進口Vernier傳感器,該傳感器具有自動溫度補償及自校準功能且免維護時間長、精度高,其輸出為標準信號0~5V可直接送ADC進行轉換。pH值采集部分包含pH玻璃復合電極、信號放大濾波處理兩大部分。pH玻璃復合電極輸出-420mV~420mV電壓信號,且輸出阻抗高(約為1010Ω),因此需要用運算放大器對其進行阻抗匹配和放大處理。此外,為了給用戶提供池塘的當前水位值,系統還采集池塘的水位信息。此部分也可為水泵供水提供重要依據。
2.1.3鍵盤輸入及液晶顯示單元
此部分完成和用戶的交互。本單元一方面接收用戶的輸入信息(如各參數的閾值、工作模式及定時控制的時間等),另一方面,系統采集的各項參數信息、系統及外設的運行狀態以及警告建議信息等都可在液晶上實時顯示。通過用戶接口,用戶可以很好地了解系統的工作情況并對其做出適當及時地控制。
2.1.4控制單元
本系統的外接設備有增氧機和投料機。系統可根據采集的參數信息進行自動控制,也可由服務器通過遠程發送的控制命令進行遠程控制??紤]到池塘可能在夜間出現溶氧量低或者需要進行投料操作等,設計了精確定時控制,這樣方便了用戶的操作,節省了人力。目前的漁業智能養殖系統一般與傳統的人工控制不兼容。本系統工作時對外部執行機構(如增氧機、投料機)進行監測,一旦發現人為操作這些執行機構,系統自動由智能控制切換到人工模式。在人工控制結束后可自動進入自動控制,這樣避免了必須切斷智能系統電源進入人工控制。另外,當池塘出現溶氧量嚴重不足時,系統可及時地操作增氧機增氧,避免帶來財產損失。像增氧機和投料機這樣的執行機構在強電下工作,對單片機很可能會造成干擾。為了增強系統的抗干擾能力,采用光耦和繼電器進行強弱隔離,這樣增強了系統的穩定性。此外,繼電器屬于大功率器件,系統采用大電流輸出芯片ULN2803來驅動繼電器工作。
2.2網關節點
網關節點包括ZigBee協調器、GPRS模塊、電源模塊及單片機單元。網關中的單片機負責GPRS和Zig-Bee網絡之間的雙向數據轉換,網關事實上是一個基于GPRS網絡和ZigBee網絡的轉換網關。在近端無線網———ZigBee網絡中,網關作為協調器,主要負責Zig-Bee網絡的創建、監聽路由節點、與路由節點雙向通信;在遠端網絡———GPRS網中,網關擔負著GPRS網絡數據的發送與接收等任務。同時,網關節點還負責GPRS網絡與ZigBee網絡間數據的轉換。
2.2.1ZigBee模塊
ZigBee技術是一種短距離、低復雜度、低功耗、低數據速率和低成本的雙向無線通信技術或無線網絡技術,是一組基于IEEE802.15.4無線標準研制開發的有關組網、安全和應用軟件方面的通信技術。IEEE802.15.4是IEEE針對低速率無線個人局域網制定的無線通信標準,該標準把低功耗、低速率傳輸、低成本作為重點指標,旨在為個人或家庭內不同設備之間低速率無線互聯提供統一標準。ZigBee技術采用自組織網絡來通信,最大限度地提供數據的可靠傳輸。硬件由協調器、路由器、終端節點組成,一個網絡里只能有一個協調器。TI的CC2530芯片具備了實現ZigBee技術的各種底層硬件需求,是真正的一體化解決方案,完全符合ZigBee技術對“節點”體積小的要求。另外,TI還提供了Z-STACK協議棧,盡可能減輕了軟件開發的工作量??紤]到池塘的數據采集信息量不大,系統采用ZigBee自組織網絡進行近端無線數據傳輸。網關中的ZigBee模塊作為協調器,而采集控制終端中的ZigBee模塊為路由器。
2.2.2GPRS通信模塊
GPRS是通用分組無線服務技術(GeneralPacketRadioService)的簡稱,是在現有GSM網絡上開通的一種新型的分組數據傳輸技術。GPRS的設計使得它既能支持間歇的爆發式數據傳輸,又能夠支持偶爾的大量數據的傳輸。GPRS有以下特點:(1)覆蓋面積廣,基本上在手機能夠打電話的地方都可通過GPRS無線上網;(2)永久在線,在激活GPRS應用后,將一直保持在線狀態,這類似于專線網絡服務;(3)按數據流量計費,GPRS服務雖然保持一直在線,但只有在產生流量時才計費,這使得費用低廉;(4)傳輸速度快,目前GPRS可支持53.6kbit/s的峰值傳輸速率,理論峰值傳輸速率超過100kbit/s;(5)接入時間短。由于現場和平臺的距離較遠且有干擾,基于GPRS網絡的優點,本系統選用宏電的GPRS模塊進行遠端的數據傳輸。
3軟件設計
軟件設計包括網關軟件、采集控制終端軟件和服務器監控平臺軟件設計三個部分。網關軟件和終端軟件采用KeilC51設計,服務器監控軟件采用C++語言和VC6.0開發平臺設計。
3.1網關程序設計
網關節點上電后先進行一系列的初始化,其內部的ZigBee協調器組建網絡,然后等待處理ZigBee協調器和GPRS模塊的數據。網關節點收集終端上傳的數據并進行分析、處理、整合,然后通過GPRS模塊將數據包上傳到服務器平臺,平成數據的進一步分析及處理。平臺可根據參數信息推理或人工發出操作命令,命令經GPRS網絡到達網關節點,接著通過ZigBee網絡廣播發送至所有終端節點,最后由終端節點做出相應地處理。
3.2采集控制終端程序設計
采集控制終端根據命令或定時調用數據采集程序來獲取各項水質參數信息,接著對數據進行處理(如報警提示、顯示、本地自動控制等),然后將數據通過ZigBee路由器發給網關節點。另外,采集控制節點也可接收網關發送來的命令并解析和執行。
3.3系統調試
調試中獲取多個采集控制終端的參數信息,采用定時采集和命令采集兩種模式。其中定時模式為采集節點定時1min采集數據并發送;而命令采集為接收采集命令后進行數據采集并上傳;同時也通過平臺遠程發送控制指令和本地自動控制運行。另外,系統在定時控制方式下也能夠按時開啟與關閉執行機構。經過多次測試,系統工作正常,基本達到設定要求。
4總結與展望
為了做好漁業水域預防污染的工作,漁政機構的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污水排放單位,重點宣傳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依法治污的重要性。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媒體曝光的已經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的污染事故,作為典型教材來教育和警示排污單位,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和法律觀念,并能換位思考問題,認識到提高經濟效益不能以犧牲環境和漁民的利益為代價,要舍棄先污染后治理、爭功近利的舊觀念,樹立先治理無污染、從長計議的新思維,要對社會負責,給后代留下一方凈水。要消除排污單位對超排污水存有的僥幸心理,促使其吸取“亡羊補牢”的教訓,用科學的發展觀來治理污染。通過對排污單位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的宣傳,提高了他們對保護漁業環境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他們防治污染的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心,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漁業污染事故與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漁業養殖呈現了良好的發展態勢。
2提高漁政隊伍保護漁業環境的執法能力
針對這項執法難度大、業務技術要求高、責任心強的工作,漁政執法人員要堅持“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斷加強政治思想、道德素養、業務水平建設,努力學習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知識和漁政執法的實體法。因管理工作的需要,執法人員經常和排污單位打交道,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嚴格遵守農業部漁業行政執法的六條禁令,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強化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完善執法措施,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要善于把握工作的切入點,找準突破口,實行針對性有效管理。為了適應當前預防污染工作的需要,要核準漁政機構檢測水質的法定資質,充實水環境監測的專業人才;執法人員要經常到養殖水域監測、監視和評估水質狀態,對上游來水及水源要加強監控,到了汛期要讓漁民對養殖水體加強防護措施,為及時有效地防止污染并推廣無害化養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為實現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穩定,減輕漁業污染危害奠定基礎。
3履行法定職能,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
《環境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薄端廴痉乐畏▽嵤┘殑t》第十八條規定:“環境保護部門和海事、漁政管理機構進行檢查時,根據需要可以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下列情況和資料……”根據上述規定,為了確保漁業水環境的安全,漁政機構要促使排污單位認真遵守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排污單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要了解他們的生產原料和排污成分,及時查清污染源、污染物和危害程度,發現問題及早解決,防患于未然?!端廴痉乐畏ā返诙藯l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應當接受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钡谖迨龡l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由事發地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處以罰款?!鄙鲜龇蓷l款明確了漁政機構的調查處理職能。為了依法維護弱勢漁民的權益,有效地預防水質污染,漁政機構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來制約違法排污活動,加大對排污單位的行政處罰力度,讓其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訓,促使其積極治理污染。
4領導重視,加強配合,綜合治理
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大力支持漁政機構防治污染的工作,分管領導要親自抓,執法人員要積極、大膽、主動地開展工作,依法執法、文明執法、為民執法,努力把部門職能轉換成政府行為。因為預防水污染工作涉及社會的各個層面,要加強同環境、水警、法院等職能部門的配合,爭取水質檢測機構的支持,引導漁民控制內源性污染,養殖低投飼、效益好、污染少的特種水產品,綜合治理水污染,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
為了促進養殖業的快速發展,減輕養殖者的負擔,增加漁民的收入,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養殖者法律法規的培訓和指導,開展送法入戶活動,讓養殖者懂法、守法和依法養殖,強化養殖者的漁業安全生產意識;讓養殖者明白國家鼓勵發展養殖業的方針、政策和對水產養殖水域灘涂實行養殖證制度的重要性。只有持證養殖,合法權益才受法律保護。養殖權是養殖者依據法律規定在一定水域灘涂從事水生動植物養殖的權利,為了保護水域灘涂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養殖者在取得租賃、承包、使用養殖水體的養殖權時,應當簽定承包合同或養殖協議,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必要時可聘請律師代為辦理并進行公證,依法完善養殖措施,以有效規避養殖糾紛,減少麻煩,放手大膽地從事養殖生產。只有不斷提高養殖者的法律意識,使其熟知國家發展養殖漁業的政策,養殖者的合法權益才不會受到侵害。
2增強依法行政的責任心,努力創造良好的養殖環境]
漁業養殖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水產業的發展,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自身的權力。堅持依法行政,執法為民;堅持勤政清廉、親民安民富民;做養殖者維權的使者,不辜負漁民的期望。對國家確定的重點養殖水域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利用廣播、電視、電影等媒體,宣傳大力發展養殖漁業的重要性,提高人們自覺尊重他人養殖權的法律觀念,對干擾養殖漁業生產秩序,偷捕、搶奪他人養殖水產品,破壞他人養殖水體、養殖設施造成他人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決不姑息遷就,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對養殖水體造成的污染事故,要及時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措施、經濟措施,并按照《漁業污染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調查取證,核算損失,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依法為養殖者挽回損失。努力維護良好的養殖環境和漁業生產秩序,真正體現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積極為養殖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3增強養殖者的技術水平,轉變養殖效益的增長方式
漁民的養殖效益提高了,才有推動養殖漁業快速發展的源動力,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對養殖大戶要定期開展技術培訓,抓點促面,帶動整體,發揮部門優勢,把先進的養殖技術和管理模式送到漁民手中,強化高效漁業基地建設。抓住3個轉變不放松:即從產量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從無標生產向標準化生產轉變;從分散單一型向規模集約型轉變。讓養殖漁民從中受益,堅持以養為主,推廣生態養殖,指導養殖者科學防治魚病,禁止濫用藥物,影響水產品質量,以漁養水,以水養漁,優化養殖結構,發展特色漁業、高效漁業、品牌漁業,改變漁民傳統的養殖模式,在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庭院漁業和日光溫室漁業,全方位、多渠道轉變養殖效益的增長方式。4增強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提高養殖漁民市場化運作能力
養殖漁業是一項具有一定風險性的弱勢產業,投資效益回報較慢,國家要從政策和資金上加大扶持力度。要穩定和完善水域灘涂使用制度和功能,像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一樣,保護漁民的水域灘涂使用權;完善漁業權制度建設,嚴禁非法侵占、拍賣用于養殖的水域;對“失水”漁民按照“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要求進行補償,并免費對他們進行再就業培訓,讓養殖者體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及溫暖;對重要的漁業養殖基地,要增強他們抗風險的能力,嘗試漁民拿一點、政府補大頭的財產保險機制,消除養殖者的后顧之憂。漁業主管部門還要加強養殖漁民的專業合作社建設,幫助他們培養經紀人,使其成為連結產品與市場的橋梁,利用市場價格的杠桿作用,把漁業產業做大做優做強,實現效益最大化,讓養殖者增產增收,并不斷滿足人們的市場消費需求。
關鍵詞:漁業養殖者合法權益保護對策
《漁業法》第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病蟲害防治工作?!睘榱舜罅Πl展水產養殖業,提高養殖效益和水產品質量,規范養殖行為,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執法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強化執法效率,創造和維護良好的漁業養殖秩序,依法打擊侵害養殖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努力增強養殖者的法律觀念和維權能力,積極鼓勵養殖者充分利用現有水域灘涂資源發展水產養殖業。本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發展思路,用科學發展觀實現依法興漁、科技興漁、以漁富民的目標,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在當前新形勢下,保護內陸水域養殖者的合法權益,確保養殖漁業的健康發展,需要著重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增強養殖者的法制觀念,依法規范養殖行為
為了促進養殖業的快速發展,減輕養殖者的負擔,增加漁民的收入,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養殖者法律法規的培訓和指導,開展送法入戶活動,讓養殖者懂法、守法和依法養殖,強化養殖者的漁業安全生產意識;讓養殖者明白國家鼓勵發展養殖業的方針、政策和對水產養殖水域灘涂實行養殖證制度的重要性。只有持證養殖,合法權益才受法律保護。養殖權是養殖者依據法律規定在一定水域灘涂從事水生動植物養殖的權利,為了保護水域灘涂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養殖者在取得租賃、承包、使用養殖水體的養殖權時,應當簽定承包合同或養殖協議,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必要時可聘請律師代為辦理并進行公證,依法完善養殖措施,以有效規避養殖糾紛,減少麻煩,放手大膽地從事養殖生產。只有不斷提高養殖者的法律意識,使其熟知國家發展養殖漁業的政策,養殖者的合法權益才不會受到侵害。
二、增強依法行政的責任心,努力創造良好的養殖環境
漁業養殖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水產業的發展,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自身的權力。堅持依法行政,執法為民;堅持勤政清廉、親民安民富民;做養殖者維權的使者,不辜負漁民的期望。對國家確定的重點養殖水域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利用廣播、電視、電影等媒體,宣傳大力發展養殖漁業的重要性,提高人們自覺尊重他人養殖權的法律觀念,對干擾養殖漁業生產秩序,偷捕、搶奪他人養殖水產品,破壞他人養殖水體、養殖設施造成他人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決不姑息遷就,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對養殖水體造成的污染事故,要及時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措施、經濟措施,并按照《漁業污染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調查取證,核算損失,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依法為養殖者挽回損失。努力維護良好的養殖環境和漁業生產秩序,真正體現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積極為養殖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三、增強養殖者的技術水平,轉變養殖效益的增長方式
漁民的養殖效益提高了,才有推動養殖漁業快速發展的源動力,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對養殖大戶要定期開展技術培訓,抓點促面,帶動整體,發揮部門優勢,把先進的養殖技術和管理模式送到漁民手中,強化高效漁業基地建設。抓住3個轉變不放松:即從產量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從無標生產向標準化生產轉變;從分散單一型向規模集約型轉變。讓養殖漁民從中受益,堅持以養為主,推廣生態養殖,指導養殖者科學防治魚病,禁止濫用藥物,影響水產品質量,以漁養水,以水養漁,優化養殖結構,發展特色漁業、高效漁業、品牌漁業,改變漁民傳統的養殖模式,在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庭院漁業和日光溫室漁業,全方位、多渠道轉變養殖效益的增長方式。
規制經濟學是上世紀70年代在西方國家產生并發展起來的,研究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如何對市場微觀經濟體進行干預管理的產業經濟學分支,經濟性規制主要研究政府在約束企業定價、進入和退出等方面的作用,如漁業中的許可證制度就是經濟性規制。
規制經濟學發展至今經歷了規制公共利益理論、規制俘虜理論、規制經濟理論、可競爭市場理論以及激勵性規制理論五個階段(周慧許長新,2006)。通過對其發展過程的研究,范合君等(2007)總結出西方規制經濟學發展的特征,其中規制內容從經濟性規制到社會性規制演進,規制手段從傳統規制手段到激勵性規制手段演進與漁業規制相關,特別是規制手段的變遷。傳統的漁業規制沒有改變過度捕撈的激勵,而基于產權的漁業規制如可轉讓的個體配額(IndividualTransferableQuotas,ITQs)就是一個激勵性的漁業規制。
2漁業規制目標
漁業政策目標包括兩個方面:經濟上的和環境上的。一方面,政府應該保證漁民獲得應有的利潤,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政府應該采取措施保護海洋環境,避免過度捕撈。在現實社會中,漁業資源是一種公共資源,它具有非排他性和可耗竭性的特點,隨著捕撈者的增加,擁擠成本也會越來越大。漁業的這種開放獲取的性質主要帶來了以下問題:①經濟上和生物經濟上的無效率。與私有產權相比,開發獲取導致付出較多的捕撈努力但是獲得較少的收益。并且,高水平的捕撈努力使得生物經濟學的均衡魚存量低于最大持續產量。②過度捕撈。由于漁業幾乎沒有進入的技術障礙,因此人人都可以進入該部門。在這種情況下,漁民總是試圖捕撈更多,因為如果他們不這么做,別人也會這么做。這就產生了“捕撈競賽,導致漁業資源的迅速減少甚至耗竭。
盡管有學者認為水產養殖是一個避免過度捕撈并且滿足不斷增加的對海產品需求的好方法,但是它也會帶來一些環境問題。首先,發展水產養殖可能會毀壞海岸的地貌,破壞某些生物的棲息地。例如,在我國,許多紅樹因為水產養殖而遭到砍伐,而由此整個紅樹林生態系統也遭到了難以修復的破壞,這些損失難以彌補。另外,過多的水產養殖會降低水質,而修復水質,清潔沉積物也是一個巨大的問題。因此,要解決漁業資源開放性獲取所帶來的無效率和過度捕撈,在經濟與環境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不能僅僅靠用水產養殖業來代替漁業。政府必須通過一系列的管制措施來糾正開發獲取帶來的問題,彌補市場失靈,實現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這也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漁業規制目標。
3主要漁業規制手段
根據漁業規制的經濟學理論,漁業規制可以分為:產出控制(限額捕撈、個體配額)、投入控制(許可證制度、個體投入控制)和技術措施(休漁制)。
3.1漁業許可證制度和限額制度政府主要通過對控制漁船和捕魚工具,發放許可證和捕撈限額來管理海洋漁業。從1989起,政府就開始對漁船的數量和它們的總功率進行控制,以此來限制捕撈力。限額由農業部分配到沿海各省。當地的漁業管理部門
負責根據配額控制漁船數量和功率。在我國,在已經實行限額制度的海域捕魚或是捕撈已經對其捕撈數量進行限制的魚種,捕撈者需要得到相關部門的同意。
為了更好的實施“雙控”制,漁業許可證制度也開始實施了。
2002年的《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下簡稱《規定》)中將漁船分為三類:海洋大型捕撈漁船,主機功率大于或等于441千瓦;海洋小型漁船,主機功率小于44.1千瓦且船長不到12米;海洋中型漁船。各類漁船由不同的部門進行許可證的審批以及發放。大型拖網、圍網,到我國與有關國家締結協定的共同漁區、南沙、黃巖島海域作業以及到特定漁業資源漁場、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作業的這三類漁船的許可證需由農業部進行審批,委托農業部各海區漁政監督管理局發放。遠洋漁船的許可證由農業部審批發放,其它漁船的由地方部門進行審批發放?!兑幎ā愤€指出使用期一年一上的捕撈許可證實行年審,公海漁業捕撈許可證年審期為兩年。同時規定,我國的漁業捕撈許可禁止進行交易和轉讓。
1999年,政府宣布每年的總捕撈量應該實行“零增長”。在此之后的第二年,新修訂的《漁業法》出臺,宣布實行對捕撈量的配額管制。這種對產出的控制將某海域內的目標魚種的最大捕撈量限定在與前一年大致相當的數量上。在圖1中,我們可以看到從實施了“零增長”之后的2000年起,到2005年,總捕撈量基本保持在145萬噸,增長率在0%處波動。
3.2休漁制休漁制既包括休漁期,也包括休漁海域。休漁制是在一段時期內在某個特定的海域禁止捕撈特定魚種或是禁止使用特定的方式作業。休漁期一般是在夏季,因為夏季是海洋主要經濟魚類繁殖和幼魚生長的重要時期,在該時期進行休漁,可以保護主要經濟魚種的親體和幼魚資源,使漁業資源得到修養生息。在80年代末,我國就開始實行休漁制度對特定的魚種進行保護。①1981年,從4月1日到7月31日,北緯32°到34°,海岸線以東至東經122°30’海域禁止使用拖網作業。這主要是為了保護大黃魚和黃花魚。②自1988年起,渤海海域全面禁止拖網作業。③自1989年起,為了保護帶魚,從5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在帶魚產卵區(北緯28°30’到30°30’,海岸線到東經124°30’)作業。
全面的休漁期制度始于1995年,首先是對東海和黃海兩大海域,1999年開始在我國其它海域實行。由于每年的環境、氣候等情況不同,各年具體的休漁日期不盡相同,2003年農業部對休漁方案進行了調整,并強調所有海域定置作業休漁每年不得少于兩個月,具體時間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定,并報農業部和所在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備案。所有休漁漁船必須在休漁時間開始前進港集中,休漁期間不得擅自離港或轉移停泊地點,不得從事加水、加冰、加油等活動。
4對我國主要漁業規制的評價
我國的漁業規制主要包括許可證制度、限額制度和休漁制度。但是,這三種制度都僅僅是在限制或是禁止,沒有實施激勵性的規制手段。有學者認為,在我國的捕撈限額制度還沒有真正實施的情況下,捕撈許可證制度和休漁制度會導致“捕撈競賽”,一方面“激勵漁民在漁汛期為獲得盡可能多的份額而激勵競爭”,另一方面,“激勵漁民通過各種手段增強或擴大其捕撈生產能力”。休漁結束以后,強大的捕撈壓力和“捕撈競賽”使其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在陳衛忠的研究中,也提到休漁制度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對海洋魚類的數量恢復幾乎無所作為。盡管如此,作者仍舊對我國的漁業規制持樂觀的態度。王海峰等(2006)用帶有虛擬變量的計量經濟模型考查了“零增長”、休漁制度、“雙控”制和加入WTO對海洋捕撈產量的影響。結果發現“零增長”、“雙控”制和休漁制度影響顯著,但是仍需要改進。其中,“雙控”制度在投入控制方面的成果還不穩定。一方面因為它“沒有控制機動漁船的噸位”;另一方面,“機動漁船的千瓦數也在臨界值,隨時可能超過合適的漁船千瓦數”。
總的說來,我國的漁業規制尚存在激勵不足,效果不明顯,不能有效地改變資源耗竭的狀況。不過,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對漁業的規制起步較晚,仍有很大的空間進行改進,相信通過更多更深入的研究,我國的漁業規制可以得到改進,漁業可以沿著可持續的道路發展。
【論文關鍵詞】規制漁業中國可持續發展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海洋漁業的發展,隨之帶來的資源環境問題也變得日益嚴重。政府為了達到經濟發展和壞境保護這兩個主要的政策目標,實行了一系列的關于海洋漁業的規制。本文回顧了海洋漁業規制的相關文獻,對我國主要的規制手段進行分析,最后對其進行簡要的評價。
5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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