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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法律職業道德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1.法律診所式教育。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初期的美國的法律診所,已經在多年的實踐運用中被證明是法學專業的學生升華理論知識、獲取法律經驗、培養實務能力、鍛煉職業技能與道德素質的有效途徑。法律診所教育模式下,課堂教學中,圍繞學生承辦的實際案件,采取提問、討論、模擬、反饋等方式,使學生在交流互動中獲得實踐和法律上的知識;課堂外,學生在老師的指導和幫助下,案件,在實務中提高自己法律理論的運用能力,獲取法律職業的實踐經驗,培養法律職業道德意識和素養。因此,在高校對專業型法律碩士的教育中更多的運用法律診所課程和方式,能夠有效地培養專業型法律碩士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意識,特別是律師職業技能,以實現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的統一。
2.課堂教學與遠程觀摩相結合的教育模式。課堂教學在我國兩千過年的教學體制和理念中都占據著首要的位置,教師在課堂上對學生進行知識的講解和分析,以“傳道授業解惑”。但是,對于實用性極強的法學專業和專業型、復合型的法律碩士來說,法律職業道德的教育和培養僅僅只有課堂教育是遠遠不夠的。目前我國包括中國政法大學在內的少數高校與當地法院進行聯系,構建法庭審判的遠程觀摩網絡,讓學生不出校門,在教室中就能觀摩到各類案件的法庭審理過程,并能夠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認真學習和研究律師、法官以及檢察官等法律職業人員的職業行為。課堂教學與遠程觀摩的結合,能夠使學生更好的掌握理論知識和運用技巧。
3.實習與研究相結合。教師與律師的最大區別就在于,一個在研究中研究,一個在實踐中研究,大學教師甚至教授,通常都是埋頭做學問,理論能力和學術能力很高,但卻忽視了實踐。我國目前的高校教育,多是以學校教育為主,學生的實習成為畢業和就業前的一道程序。但對于專業型和復合型極強的法律碩士來說,雖然其在就業和擇業方面比法學專業的學生有著更多的選擇和機會,但是專業理論功底較弱,使其在走上工作崗位后的勝任能力存在一定問題。增加專業型法律碩士的實習教育,已經變得越來越迫切。只有更多的進行實習,深入法律職業的基層和實踐中,真正與法律職業工作者聯系在一起,才能發現目前我國法律職業道德的現狀和問題所在。讓學生更多地在實習中發現問題,并進行研究和總結,能夠更好地鍛煉學生的觀察能力,提升實務技巧,培養職業道德。
二、總結
1.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中法律職業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從2002年開始,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將法律職業道德納入考試范圍,但是考核的分值始終徘徊在5分左右,與其他的內容動輒幾十分相比較很難引起人們的重視。目前,很多高校在確定本校的法學專業教學計劃時主動向司法考試中考核內容較多的科目傾斜。暫且不論這種做法的對錯,但在實踐中卻直接導致了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虛設,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不設這門課程。有關法律職業道德的內容,卻在法理學、訴訟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論等課程中講解。這一點也顯示了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在高校法學專業課程設置中地位較低。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學本科專業教學計劃中設置思想道德修養課程,作為必修課,但沒有專門設置系統學習法律職業道德的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課程主要是講解公共道德的課程。法律職業道德雖然屬于道德的范疇,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職業道德具有主體的特殊性、規范的明確性和具有較強的約束力的特征。法律職業道德適用的主體主要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法律職業人員,對于非法律職業人員沒有約束力。法律職業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準則層面,必須形成具有明確權利義務內容的、具體的標準和可操作的行為規范。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約束法官行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的約束檢察官行為的《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試行)和中華律師協會通過的約束律師行為的《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這些基本規則都對相關法律職業的道德作出了特別的要求。而且,這些規范均具有實質性的約束力。如果違反了職業道德規范,均要求追究相應的紀律責任,甚至是法律責任。所以,思想道德修改課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養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陳舊,教學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滿足法學專業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職業道德領域的專業研究人員較少,師資缺乏
目前在法律職業道德領域內進行專業研究的人員較少,各高校中從事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師資嚴重缺乏。這也直接導致法律職業道德課程開設的困難。部分高校在法學教學計劃中將法律倫理學作為法學選修課程。但是因為缺乏專業的師資,該課程一直沒有真正開設。有些高校雖然開設了該課程,但是多由法理學或訴訟法學方面的教師擔任主要教學工作。這些人員沒有真正研究過法律職業道德,因此,該課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對有關職業倫理規范的講解。另外,法律職業道德課程方面的教材和資料也相對較少,對于該課程的開設也有較大的影響,直接制約了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發展。
二、完善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措施
1.明確法律職業道德在法學本科階段的目標和定位
我國目前司法改革中提到了“審判分離”,對于司法官不但要求具有成熟的司法經驗、深厚的法學知識背景和一定的修養,還要求司法官具有公正清廉、忠于法律的職業道德。法律職業道德是法律職業者必備的素養之一,因此,法學教育必須重視法律職業道德的教育。我們應該改變目前對法律職業道德的忽視態度,在設立法學本科階段的培養目標時,明確法律職業道德的內容。在確定法學本科專業核心課程時,法律職業道德應該成為核心課程之一。
2.加大法律職業道德在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中的考核比重
設置法律職業道德門檻法律職業道德一直是各國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對法律職業群體具有重要的意義。英國大學的法學院除了比較重視對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實踐能力的培訓外,還有重點地安排教學計劃來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如道德、法律倫理、職業素質、律己意識等。美國大部分州要求學生在獲得律師職業資格之前必須通過律師職業道德考試。在通過律師職業道德考試和律師資格考試后,美國法科畢業生仍須通過由各州律師公會主持的“道德品格”考察和面試才能宣誓成為正式律師。與英美等國家對法律職業道德的要求相比較,我國對法律職業道德方面的要求是比較低的。就律師職業來說,只要品行良好,沒有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吊銷律師執業資格,就可以取得律師執業資格。沒有對法律職業道德做特別的要求。這也直接導致了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在實踐中得不到重視。因此,筆者建議應加大法律職業道德在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中的考核比重,提高相應的分值,改變目前各高校中不設或者虛設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現狀。另外,在取得有關職業資格和執業資格時,提出高于普通大眾公共道德的要求。
3.探索多種形式的教學方法,提高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教學效果
法律職業道德的教學必須使法律職業道德要求內化成法律職業人人格的一部分。雖然不同的法律職業,具體的職業道德并不完全相同,但法律職業道德包括忠于法律,忠于職守,廉潔公正以及行為端正自重等,這是法律職業共同體共同遵守的職業倫理。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決定了在教學過程中不能單純地對學生進行倫理道德說教,而是應該通過收集大量的法律實踐資料,創設生動的法律職業場景,通過多種教學方法進行教學。大學本科階段是法律職業道德培養和教育的關鍵時期,是法律職業人形成法律職業道德的重要階段。在教學方面上,可以采用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和法律診所等教學方法,為學生提供道德情感體驗的環境,使法律職業道德真正內化成他們的信仰。此外,也可以聘請具有較高的法律威望的專業人士為學生做法律職業道德方面的專題講座,提高學生的道德認同。
4.培養法律職業信仰法律職業
關鍵詞:教學質量;法律基礎知識;職校;技工
《職業道德與法律》是中職技工類院校德育課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對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學生的道德法律意識、培養學生學法、守法的自覺性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一名從事法律課程教學的教師,自己深知讓學生學好這門課程是十分困難的。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兩點:一是法律知識的理論性較強,對于中職層面的學生而言較為抽象、不易理解。二是學生意識不到位。大多數學生會認為法律課不是專業技能課,他們到學校學習的是技能,其他課程沒必要學,學了也沒用處,因此缺乏學習法律知識的主動性。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我們國家法治進程在不斷地加快推進,社會對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更加嚴格。所以《法律基礎知識》這門課程的意義是其他學科無法代替的,這就要求從事這門課程教學的廣大教師,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F就本門課程教學現狀及提高教學質量談談本人的一些看法。
一、法律課堂教學質量不高的原因
1.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缺乏創新意識?,F在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受許多條條框框的限制。在課堂上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怎么做限定的非常死。把教師的教學嚴格限制在既定的模式中,同時學校還將教師是否按教學計劃、教材,是否規范板書,是否運用多媒體教學,是否教會書本知識等作為考核教師教育教學質量的主要標準。這樣使得教師不去根據實際創新教學方法,影響教師個人的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和創造性教學模式的開發。2.學科專業教師相互溝通學習機會少。對于大多數的職校來講,通常都是以系部為單位對教師進行管理,許多文化基礎課教師和專業技能教師在同一辦公室進行辦公,這樣是方便了學校的管理工作,但造成了系部與系部之間的法律類教師不方便溝通,不能及時解決教學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不利于專業教學發展。3.教師進修學習受限?,F代社會是終身學習型的社會,同時知識也是不斷更新的。所以教師也應該經常走出去,參加多種形式的培訓、進修,以利于知識的更新,保持于最新的法律法規相一致。但職校中許多進修都是向專業技能教師傾斜,文化教師機會往往較少。影響了法律教師相關知識的更新和學習。4.社會不良環境對教學的影響。黨的十后我國正在從法制社會向法治社會進行轉變,同時法制也不斷健全。但在一些具體的事件中時常出現執法、司法不公和腐敗等現象,使得法治實踐與課堂法學理論相脫節,使得學生產生法治與實踐沒有實際作用的心理,影響了學生課堂上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
二、提高法律知識教學質量的方法
1.端正學習態度。有的學生覺得學習理論知識太枯燥無味,有的學生認為“只要我不做違法的事情,學不學法無關緊要”,針對學生的這些心態,我們從第一節課就要給學生講述一些法盲違法犯罪和在自己權利受到侵害時不能合法維權的具體案例。同時不失時機地和學生闡明學法的重要性,使他們端正學習法律知識態度,提高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從“要我學到我要學”的轉變。2.精選教學內容。課本是教師教、學生學的依據。但所有的教材都存在一定的滯后性,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不能唯教材是從。教師應該根據課程教學目標、學生的實際情況和未來從事職業的需求,整合教學內容,從而確定教學內容主次,避免面面俱到,做到有的放矢。以增強學生法律意識為目標,以學生的興趣、需要、認識能力為中心,以就業為導向合理遴選教學內容。3.優化教學方法?,F代社會已經進入信息化時代,人們獲取信息的方法越來越多、越來越快。中職學生思維活躍,當下發生的一些“熱點”事件,往往是他們更感興趣的話題。抓熱點,就是抓學生的注意力,從而把學生吸引到教學知識點上。通過學生上網玩游戲沒錢,從而偷盜的案件,讓學生自己分析討論。先分析犯罪構成要件,犯什么罪?應該如何處罰?再結合現在青少年犯罪動機、心理進行分析,以此教育學生自覺遵紀守法。打破原有的純理論、填鴨式教學方式,從教師講授變成師生相互交流,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運用多媒體教學圖文并茂,寓教于樂。讓學生在輕松愉快的環境中理解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4.轉變教學評價。這就要求我們職校的老師有一顆更加寬容的心,用心去了解學生,多找他們的可取之處,而不是挑剔,刻薄地要求他們做到完美。讓每個學生都參與到課堂的教育教學中來,充分發表自己的觀點、看法。教師同時進行具體的點評講解。以鼓勵為主,達到激發、強化學習動力的效果,進一步增強教學效果。5.加強師資建設。教師是教學中的主導,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是教學質量的重要保障。教師隊伍建設堅持管理、培養、培訓并重,建立一支素質高、專業強、事業心強、有奉獻精神的專職教師隊伍,增強教師駕馭課堂的能力。
總之,教師要不斷加強自我修養,不斷提高專業能力,依據學生特點及時展,優化教學方式、創新教學方法。讓職校培養出的技能人才,不但做到技能過硬,同時還是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王亮 單位:江蘇省宿豫中等專業學校
參考文獻:
[1]申艷婷.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2008.
(一)訪談1.學生就業對口企業訪談。含生產型企業天津富奧電裝空調有限公司和服務型企業天津紅星美凱龍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目的是為了了解目前企業對中職人才需求狀況,為德育課程體系完善和制冷專業人才培養提供目標參考,找準職業素質培養方向,準確進行人才培養定位。2.畢業生訪談。對本校制冷專業畢業生訪談,目的是為了解學生畢業后的職業發展軌跡與現狀,通過企業的需求與畢業生實際情況的對比,找出差距,幫助德育教師在《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改革的實施過程中,有針對性的了解學情、改進教學方法、突破教學重難點、更好的實現教學目標。
(二)問卷調查對制冷專業在校生分年級進行問卷調查。目的是了解不同年級在校生的職業素質、人際交往能力、工作適應能力、遵守法律規章觀念以及團隊意識方面的差距,衡量《職業道德與法律》的實際教學效果。并結合企業訪談結果,發現德育課程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二、調查研究結果分析
(一)企業訪談結果顯示目前中職畢業生的工作態度及精神狀態一般,就業優勢不明顯,缺乏吃苦耐勞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理解領悟能力與實踐操作能力有待提高,法制意識比較好,中職生應進一步提高悟性、遵守規章制度、工作踏實,提高自己的協作精神。
(二)畢業生訪談共涉及10名畢業生,訪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調研結果顯示被調查的10名學生無一例外的認為自己獲得的提升與重視與在校獲得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最為相關;70%的學生認為目前中職生的職業道德觀念和法律觀念處于理解并會遵守的狀態;對于了解職業道德和法律教育的途徑,70%的同學是通過課堂或教學講座,30%通過父母長輩的教導;對于參與職業道德教育活動、法律活動,80%的同學不會參加。第二部分工作狀態的調研,除一名同學認為自己不會關注了解企業理念和要求,不會經常檢討工作,提出改進方法以外,其余9名同學都認為自己的工作狀態是完美的,這與企業調研的結果是完全相反的。兩家企業對學生工作狀態的評價都一般,這表明學生對良好工作狀態的認知度不夠,不能達到企業的要求。第三部分為學生目前職業發展現狀的調研,其中有50%以上的學生工作后跳槽兩次以上;僅有20%的學生在工作半年后就小有提升;30%的學生認為現在對工作滿意,70%的學生和同事之間的關系相處非常融洽,無同事關系緊張和矛盾現象;10名學生無一例外的認為和單位同事發生矛盾會先協商后求助法律。綜合三部分調查結果,得出如下分析結論:1.學生目前了解自己的職業道德和法律知識的獲取來自課堂,但認為自己的職業道德素質與法律素質對自己職業生涯發展的影響不大,因此相關參與職業道德教育活動、法律活動的動機不強。2.學生目前對于自身工作狀態的認知度不高,且在就業過程中的職業道德水準表現往往比他們的自我認知要低很多。3.用人單位會幫助學生進行職業生涯提升,但學生普遍對自己的工作滿意度不高,證明學生對企業的職業歸屬感不強,未能做到愛崗敬業。4.學生的法律意識強,側重于運用法律途徑而不會在道德層面考慮、解決問題。
(三)在校生問卷調查調查范圍覆蓋全校一年級、二年級制冷專業共計50名學生。其中一年級25名,二年級25名。問卷共發放50份,共收回46份,其中一年級21份,二年級25份,回收率92%,其中有效問卷100%。通過數據比較,兩個年級的學生在是非認知上基本一致,學生的道德觀念是正確的、積極的。這說明在《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的教學過程中應減少對錯好壞的闡述;二年級的同學相較于一年級思維方式更趨于成熟,他們對涉及道德評價的問題更趨于辯證,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方式更為多樣化,而在用道德知識以及道德所蘊含的禮儀知識分析處理問題的時候會有困難。因此在教學過程中要加強道德知識外化成道德行為的知識運用的加強。
三、課程改革途徑
通過調研,對《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改革,筆者得出以下結論:
(一)教材改革根據《教育部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課程設置與教學安排的意見》(教職成[2008]6號)文件中強調中職學校德育課教學遵循“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的原則,依據文件精神,挖掘德育素材和德育資源,補充到教材中。1.補充歷史文化知識。燦爛的中華文明中蘊含了無數禮儀與道德的閃光點,取博大的中華禮儀與道德精華補充到教材中,可以幫助學生溫故而知新,通過歷史與當代的對比,將禮儀、道德知識理解的更為透徹。2.補充學生身邊的故事或案例。從道德情感方面,使《職業道德與法律》課更加貼近學生,激發學生愛生活、愛職業的熱情。
(二)教法、學法改革在教法上通過體驗式教學,培養學生知識運用能力,即加強道德知識外化成道德行為的知識運用;通過任務驅動教學,指導學生了解什么樣的工作狀態是完美工作狀態,以及其與職業道德的關系。培養學生對職業的歸屬感與認同感。在學法上,通過學法的指導,讓學生從“學會”向“會學”、“會做”轉變,成為真正的學習的主人。掌握浸入式學習法,充分利用教學資源,使學生浸入到任務的模擬情景中,讓自己在任務的進行過程中,學習知識,體驗成果;掌握團隊協同學習法,和小組成員之間相互配合,并在活動過程中找到自己在小組中的位置,發揮自己的作用;掌握分析歸納法,能從活動中,總結歸納出活動蘊含的相關道德知識、法律知識,提升自己透過現象看本質的哲學思維能力。
(一)國內法學教育中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狀況1.對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認識方面。20世紀初我國開始實施大學法學教育。始建于1912年朝陽大學與1915年的東吳大學法學院在大學法學教育方面非常著名。在始建的初期,我們已經初步認識到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當時東吳大學法學院的資深教授孫曉樓、燕樹棠等等相關的法學學者已經在該方面進行了一些有價值的論述。孫曉樓先生在20世紀30年代被譽為中國“研究法律教育的開路先鋒”的專著《法律教育》中就明確指出:法律人才“一定要有一定的法律學問,這樣才可以認識并且改善法律;一定要有一定的社會常識,才可以合時宜的運用法律;一定要具有法律道德,才可以有資格來執行法律”;“只有了法律知識,斷不能成為法律人才;一定要有法律學問之外,再具備高尚的法律道德”,“因為人格或道德若是不好的人,那么該人的學問或技術愈高,就愈會危害社會。學法律的人沒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學愈精,愈會玩弄法律,從而作奸犯科。”但是長期以來,高等院校的法學教育一直與法律職業脫離,走著以理論知識傳授為主的學科化、學院化的自我發展道路,且只注重知識本身的掌握和考核,導致法學教育的功利化,忽視了法律人的法律職業道德的養成,造成當前的法學教育嚴重與社會需求脫節。2.課程設置方面。近十幾年,雖說法學教育發展迅速,在我國設有法學本科專業的高等院校大概600多所,有30多萬人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但是我們研究發現大學的法學課程設置情況來看,在我國統一的法學本科必修課程中沒有設置法律職業道德這門課程。近幾年,有一些高校的法學院逐步開設了關于法律職業道德的課程,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本科設立了2個學分的“法律職業行為規則”課程,課程的主要內容包括“通過對單方交流、利益沖突、廣告與勸誘、回避、保密、訴訟宣傳等法律行為進行教學,幫助本科學生重點掌握正確的職業活動,有效認識法律職業行為的重要性,提高法律學生公正意識,為培養合格的律師、檢察官、法官等法律從業人員服務,保證司法和執法的公正嚴明。”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本科專業開設了“法律倫理”這門選修課,共36個課時,2個學分。法律職業道德的養成是一個長期以往的道德沉淀問題,而不是課堂講授職業道德知識的問題。通過如此單薄的課程講授,根本就是杯水車薪,并非能取得實際效能。3.教材編寫方面。人們一直非常關注法律職業道德教育這個話題,也有很多學著發表了很多這方面的研究成果。如李建華、曹剛等主編,《法律倫理學》,中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王進喜等主編《律師職業行為規則概論》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2年版;李本森主編《法律職業道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和《法律職業倫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諸多教材。這些教材都主要闡述法律職業道德的一般理論和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的法律職業道德的主要基本內容,主要涵蓋了法律職業道德學科基本范疇、基本規則、基本原則、學科體系、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法律職業責任等,對法律職業道德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闡述。但是,僅僅通過教材內容的講授,想要實現和提高法律專業學生的法律職業道德素質,使他們樹立崇高的法治理想,具備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素質的追求似乎還不太現實,也不太奏效。4.法律規范方面。我國這些年在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課程建設方面制定了很多相應的規范。除《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之外,還有一些規范性法律文件。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0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共計50條,準則里面的這句要內容包含如何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性、保持法律從業人員清正廉潔、加強法律從業人員自身道德修養、法律從業人員要遵守司法禮儀、約束業外活動等;我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02年3月頒布了《檢察官職業道德規范》,規范里面主要要求作為檢察官必須做到公正、嚴明、廉潔、忠誠、守信;第五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第九次常務理事會在2004年3月通過《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在第二章特別規定律師的職業道德等等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規范對于接受法學教育的大學生來講更多的只是一種規范本身的了解和掌握,并不能有效的內化為自身的修養。我們必須通過實踐性教學幫助學生了解文明禮儀的基本要求、職業道德的基本規范,增強職業道德意識,養成職業道德行為習慣。
(二)國外法學教育中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現狀國外法學教育最顯著的目標就是,在校期間學校要時刻對學生的法律職業修養進行培養,教會學生如何擁有一個法律職業人應該有的思維方式,強化學生法律至上思想。相比較而言,美、英、德等國家非常看重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培養。英國法律職業在各國中形成最早,它具有成熟的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并具有一定特色。愛德華一世在1275年頒布了《威斯敏斯特一號法規》,首次提出了對職業律師的行為規范進行了明確要求。在規定中指出,“執業于國王法庭的辯護律師若犯欺詐或共謀罪,將受到監禁1年零1天、永久剝奪從業資格的懲罰”。這項規定算是全世界最早的法律倫理規范。英國律師會館是培養法律人的搖籃,律師會館推行學徒制與導師制相結合,這種法律教育培養模式主要是通過“言傳身教”的教育方式對法律人職業倫理進行教育培養,學徒們可以與作為資深律師的導師在這里共同學習和生活。通過導師與學生之間的直接教育,學生可以在知識上受到導師的啟發,學生不斷完善自己的人格。英國這樣形式的教育培養方式在世界是具有一定的影響性,如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等地現在仍然存在這種傳統培養方式。美國屬于世界上法律職業非常發達和具有影響了的國家,在美國關于法律教育主要是通過他們大學的法學院進行的,他們的法學院被當地人認為是塑造整個國家、社會的重要力量之一。美國法學院早在19世紀90年代就已經開設了關于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課程,這些課程主要有著名的法官或律師擔任主講。在1974年美國律師協會強制性要求所有的法學院對在校學生進行法律職責和責任的模擬形式教育,各州在律師協會的準入考試中也增加了關于道德考試的這項科目,使沒過各法學院設立職業道德教育課程為必修的主要課程之一。美國還有專門設立了律師職業道德考試科目,美國大部分州在法學院畢業后獲得律師資格之前,需要通過律師職業道德專業考試才允許其從事法律工作。
二、法律職業道德品格養成在法學教育中的主要途徑
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屬于態度方面或情感方面的教育模式。傳統的教育授課方法主要是對知識方面進行教學,而在法律職業道德的教學課程之中,由于道德教育偏于倫理方面的教學如果采用傳統的教學方式很難進行道德方面傳授,情感教學現在很難為學生提供“情感體驗場”,因此職業道德教育運用傳統的教學方式達不到預想的效果。然而,法律職業道德教育不是死記硬背就能記住的,這些內容需要學生認真深刻的進行理解,從而了解法律職業的真正精神和理念,這樣對于培養法律從業人員的道德素養提供幫助。學生可以在今后工作實踐中不斷充實自己,在工作中出現情況的時候做到以善意理解、準確判斷、理性處理。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本身具有一定的獨特性,教師需要在教學中尋求不同角色讓學生扮演的實踐教學方法來對學生進行嚴格的考核,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將道德認知內化成為道德判斷和處事能力,并養成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品格。
(一)建立法科學生品德不良行為記錄淘汰制法律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有:忠誠、公正、廉潔、保守秘密、遵守司法禮儀等。司法活動的基本要求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边@充分反應出一個恪守法律職業道德的人必然要求是一個品行良好的人。一個人的品德是在學習生活中逐漸形成的,且具有固態化。我們對在校學習的法科學生實行品德不良行為記錄淘汰制,有利于對存在不良法律職業道德傾向的人進行初步淘汰,以免道德不良的人進入法律職業隊伍。品德不良行為記錄可以采用雙模塊制,即專業學習記錄模塊和生活紀律記錄模塊。專業學習記錄模塊指在專業課的學習過程中,通過任課教師考核學生的品德行為,并對不良行為做出的記錄。如:撒謊,欺瞞老師、長期曠課、對錯誤行為不思悔改,對學習弄虛作假等等不良行為。生活紀律記錄模塊指由校方記錄的學生在學校學習生活過程中對校紀校規的違反記錄。如:打架、考試作弊、小偷小摸、生活作風不良等。品德表現可以分為A、B、C、D四個等級,A是優秀,B是良好,C是合格,D是不合格。學生的最終綜合評價成績由品德表現分和學習成績兩部分構成,并且品德不良行為記錄達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將其從法學專業中淘汰,不讓其進入法律職業系統。正如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院長哈羅德•H•柯在一次開學典禮上送給法學院新生的那句諺語——“永遠別讓你的技巧勝過你的品德”。因此,我們的法學教育不但要培養法律精英,而且要淘汰品德狂徒,為法律職業隊伍的建設培養德、智雙優的法律人才。
(二)設立大學生法庭大學生法庭是大學生自治組織,其職能定位只限于調節學生之間的人際沖突及糾紛,輔助學校處理學生違紀違規問題。通過這種方式提倡學生自治、理解和應用法律知識,培養和踐行法律職業道德素養,并可輔助學校規章制度的貫徹與執行。至于糾紛的解決途徑,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權,即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是否選擇在大學生法庭處理相關糾紛。首先,大學生法庭能夠給法律專業的學生們提供鍛煉的舞臺,教師通過模擬法庭培養“法庭組成人員”的分析與判斷能力、協調與溝通能力,幫助學生在課程中提高綜合素質和法律職業道德的養成。其次,在校園中的大學生法庭相當于一個普法陣地,我們可以通過學生違紀違規的一些事件進行審理、判決,在學生中進行法制宣傳活動,為學生提供法律咨詢,向每一位學生宣傳法治精神,增強學生在校期間對于法律的忠誠、以及無私奉獻精神的傳遞。再次,大學生法庭有利于把紙面上的法律職業道德規范轉化為實踐中的外化行為,把對法律的信仰與遵從,時時刻刻體現在學生的一言一行,體現在學生從事法庭相關工作的方方面面。最后,大學生法庭的“準法律人”在校園的“小社會”中體會了立場的中立性、調解或“裁決”的公平性對糾紛或事件解決的重大影響,從而加強對法律職業道德規范的內化性理解與認同。
(三)改革現有的法律實踐教學當前法學教育的實踐教學主要模擬審判、案例討論及法律診所和實習等。模擬審判很容易因缺乏具有豐富法律實務經驗的法律職業者的指導而走向形式,完全成為學生之間的虛擬練習而沒有多大實際意義。“診所式法律教育其實只是一門將傳統的課堂教學與真實案件進行科學合理的結合,在教師的指導與監督之下,學生能夠親自參加案件處理的教學課程?!睂嵙晭缀跏歉鞲咝7▽W本科都會采取的實踐教學,但其實際效果也不理想,基本是流于形式。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是為學生提供真正的實踐場所,加強與法律職業機構的聯系與合作,讓優秀的法律職業者參與到法學實踐教育中來。如模擬審判可以聘請具有豐富審判實務經驗和良好職業道德素養的法官來做指導,通過自身的素養來影響學生,將法律職業道德教育貫穿在模擬審判中,會對模擬審判的教學質量帶來一定的保障和提高。診所式課程不同于以往的一般性實習課,他主要采用的是全新的教學觀念開展教育的方式:該方式主要以學生為主,教師在課程中為學生提供綜合性實戰環境,有效培養學生實際操作能力,教師在課程中引導學生認真思考社會、法律、事實、職業道德等問題。通過它以教育學生在課程中如何以實踐中學習來豐富自己的知識和如何像一名律師那樣思維來思考問題。在實習教學方面,法學類院校應當做好與教學實踐基地的簽約掛牌等協議,安排實習指導教師,使實習生能在實習過程中真正學到實務經驗和提升職業道德素養,而不是流于形式。
從2010年起,我校進行了教學方法的全面改革,在教學過程中推行“行動導向法”,實施“項目教學”。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課程《職業道德與法律》也進行了項目教學的系統化改革。實施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由于學生存在智力、興趣愛好、前期知識儲備等方面的個體化差異,以統一的教學項目和評價標準去應對所有的學生,勢必會造成部分學生學有余力而部分學生達不到教學目標的情況。根據馬斯洛的人本主義心理學:人在滿足吃飽穿暖等低層次的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need)和安全需要(Safetyneed)之后,就會產生被尊重的需要(Esteemneed)和自我實現的需要(Self-actualizationneed)等方面的高層次需要。如果學生能順利地完成課程所要求的教學項目,就會獲得“高峰體驗”而帶來的心理滿足感,追求這種體驗的行為動機,可以推動課程的學習。相反如果不能完成課程的項目任務,會使學生產生挫敗感,導致對課程的厭煩感,教學效果不能保證。為實現良好的教學效果,最大限度地激發學生的學習潛能,有必要根據不同層次的學生,設計與其能力相匹配的項目任務,使得所有的學生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滿足自己的心理需求,產生主動學習的心理動力。
二、《職業道德與法律》課程分層教學的實施
(一)分層的方式課程開始的時候,我們對所有的學生一視同仁,采取無差別的方式,教學項目任務。根據學生完成任務的情況,把學生按甲、乙、丙、丁四個層次分組。在這個基礎上,對于不同層次的學生不同的項目任務,確保學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具體實施過程中,需要教師根據學生的發展情況動態地調整教學項目的難度,乙組的學生經過努力可以升到甲組。甲組的學生不能勝任該組的項目任務,也可以調入乙組。
(二)統一授課和分層輔導相結合在現有的教學條件下,為了保證授課的效率,課程《職業道德與法律》采用集中式的班級授課模式開展。面對不同層次的學生,教師講授的內容和授課的方式是一致的。為了兼顧不同層次學生的接受程度,我們采取“統一授課,分層輔導”的方式。對于接受程度比較好的甲組和乙組的學生,強調“以學生自主學習為中心,教師幫助點撥為輔”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丙組和丁組的學生則以“幫助”為主,重在帶領學生學習。目的在于引領學生在各自的“最近發展區”發展,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心理需求,調動學生的非智力心理因素的積極作用。
(三)關注學生的自尊,避免分層教學的負面效應分層教學的目的在于激發不同層次學生的習潛能,使不同層次的學生獲得適合自身的發展。然而,給學生進行分層,難免會給學生貼上“三六九”等的標簽。尺度把握得不好,會給處于低層次的學生帶來心理陰影,對學習產生負面的影響。這就要求授課教師對“分層”的操作進行藝術化的處理,在分層的過程中,弱化“層”的概念,強調“分”的原則。
(四)課程《職業道德與法律》的評價方式為了配合“項目教學”的實施,課程《職業道德與法律》采用了過程性考核和終結性考核相結合的評價方式。1967年美國哲學家斯克里芬(M.Scriven)首先提出了過程性評價(formativeassessment)的概念。隨后,過程性評價被美國教育家盧姆(B.S.Bloom)應用于教育實踐中。過程性評價將評價對象過去的表現跟現在相比較,或者把被評價的個體的有關側面進行相互的比較,從而得到評價的結論。這種評價方式的主要特點在于能及時、客觀地反映學生學習中的情況,評價更為真實、客觀。另外,在教學過程中,及時地將評價的結果反饋給學生,可以使學生全面地了解到自己階段性的學習效果,促使學生積極地進行反思和總結,端正學習的態度,調整學習的方法和心態,取得良好的學習效果。雖然過程性評價有著終結性評價無法比擬的優點,但在實施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了教師工作量大,不同教師對評價標準的把握主觀性大等缺點。相比之下,終結性評價具有評價效率高,客觀性強等方面的優點。在教學課時有限的情況下,可以作為過程性評價的補充評價方式。
三、分層教學的實施效果和存在的問題
論文關鍵詞:高職學生;法律思維方式;職業道德;培養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高職院校認識到培養學生職業道德的重要性,并積極探索培養學生職業道德的有效途徑。高職學生畢業后要完全勝任工作和得到用人單位的認可,就要不僅具有基本的專業技能,還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能夠自覺遵守相關行業的職業道德。高職院校要積極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只有這樣,學生的職業化水平才能得到充分提高,學生才有可能成為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勞動者。筆者基于對法律思維方式以及法律與道德的密切關系的認識,試圖探討法律思維方式在高職學生職業道德培養方面的作用。
法律思維方式之辨
所謂法律思維方式,是指按照法律邏輯(包括法律的規范、原則和精神)觀察、分析和解決涉法性問題的思維方式。作為法律實踐活動方式的觀念形態,法律思維方式是伴隨法律職業化的發展而逐漸形成的一種獨特的思維方式,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獨特性思維定勢和思維模式的固化和凝結。不同于經濟思維方式偏重于成本與收益的比較、政治思維方式偏重于不同利弊的權衡和道德思維方式偏重于善與惡的評價,法律思維方式則偏重于合法性的分析。作為法律思維方式的本質特征,合法性強調要以法律為準繩來思考與處理涉法性問題,面對任何涉法性社會矛盾和糾紛,基本任務在于做出合法與非法的判斷,并依照法律,以權利與義務分析為線索,最終做出權利安排和義務界定。合法性是對法律思維方式特征的最高抽象,把握了合法性,也就從根本上把法律思維方式與其他非法律思維方式區分開來。
現代社會的發展,使“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這一判斷日益成為社會的共識。法治的實現離不開一系列復雜的條件,如市場經濟的發展、民主政治的完善、法律體系的健全、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形成等,也離不開全民法治觀念的確立?!爸挥挟斎藗兡軌蜃杂X地而不是被動地、經常地而不是偶爾地按照法治的理念來思考問題時,才會有與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行為方式”,鑒于此,“法治本質上是一種思維方式”。法律思維方式成為人們處理涉法性問題的基本思維方式,是法治得以真正實現的必要條件。
法律思維方式是法律職業共同體形成的思維方式基礎,也是法律職業共同體基本資質的內在要求。但這并不意味著法律思維方式僅為法律職業共同體所獨占。從思維主體的角度來說,法律思維方式大致可以分為狹義、中義和廣義三個層次。狹義的法律思維方式是法官的思維方式;中義的法律思維方式是法律人的思維方式;廣義的法律思維方式則是社會大眾的思維方式。作為廣義法律思維方式的思維主體,社會大眾是遵從法律行為規范的一般社會成員,他們的法律思維方式是未經專門職業訓練而逐漸養成的一種法律價值觀和法律判斷力,是一個民族、一個社會和一個國家法律文化的重要內容。可見,法律思維方式既是專業的,又是大眾的。法治的實現需要經專門職業化訓練的法律職業共同體,也離不開未經專門職業化訓練而具有一定法律思維能力的普通社會大眾。高職教育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培養面向生產、建設、管理和服務第一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使命。高等職業教育當前已占我國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應自覺培養高職學生的法律思維方式,這既是培養學生健全人格的需要,也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
職業道德與法律之互助共生
在現代社會,法律和道德共同構成兩大基本的行為規范,兩者共同為社會的有序運行保駕護航。在人心目中至高無上的法律,既是人們思考和認識法律問題的前提,又是人們思考和認識的對象。沒有法律,也就無所謂法律思維方式。什么是法律?按照法學理論,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有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反映著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系統,這一意志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它通過規定人們在相互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確認、保護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
道德是一種社會現象,是由經濟關系最終決定、按照善惡標準來評價并依靠社會輿論、內心信念和傳統習慣維持的規范、原則和意識的總稱。職業道德是社會道德在職業領域的具體體現,它是從事一定職業的人們在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循的,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和內心信念來維持的行為規范的總和。職業道德內容豐富,具體包括職業理想、職業態度、職業義務、職業良心、職業紀律、職業榮譽、職業作風等基本構成要素。職業化是社會分工發展的必然結果,由于任何職業活動都包含著復雜的社會關系,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其發展也必然會面臨各種各樣的矛盾和問題,這樣,職業道德規范也就應運而生。職業道德是職業活動發展的產物,它要求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必須自覺承擔相應的職業責任,履行職業義務,遵守職業紀律,展現職業作風。隨著經濟全球化、知識化、信息化的不斷發展,整個社會對從業人員的道德要求越來越高,職業道德素質已經成為各行各業錄用人才的必要條件之一。按職業道德標準行事,是各行業從業者應具備的一種最重要的職業素養。 作為職業生活的兩種基本行為控制方式,法律和職業道德猶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互助共生。一方面,遵紀守法常常構成社會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道德是法律的靈魂,法律規范中的一些條文也是道德規范所要求的內容,從業者職業道德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促進法治建設的發展。另一方面,法律是職業道德的重要載體,職業道德所提倡的內容會在一些法律規范中出現,同時,法律制裁的威力也有助于職業道德觀念的形成和發展。當某一行為沖破了職業道德的底線,做出了嚴重危害他人、用人單位和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時,為了維護用人單位及社會的正常秩序,就要動用法律手段對這一行為進行強制制裁和懲罰。
法律思維方式是培養高職學生職業道德的重要保障
盡管人們對職業道德的具體規范理解可能各有不同,但在基本范圍內也存在著深刻的共識,敬業、誠信、公道、紀律等方面成為各行業職業道德的一般要求。高職院校要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必須在敬業、誠信、公道、紀律等方面加大教育力度,積極探索提升高職學生職業道德的有效途徑,努力促使學生形成契合職業化要求的職業道德素質和職業道德行為。
按照一般德育理論,道德的培養是一個知、情、信、意、行相互作用的過程,“知”是基礎,“行”是關鍵。這樣,幫助高職學生深刻理解職業道德基本規范的含義,是培養其職業道德的內在要求。由于職業道德與法律互助共生,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強制制裁和懲罰。因此,努力挖掘敬業、誠信、公道、紀律等的法律意義,必將為高職學生職業道德的培養提供法律思維方式的保障。
敬業是一切職業道德基本規范的基礎,也是做好本職工作的重要前提。敬業就是要尊重、尊崇自己的職業崗位,以負責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工作,做到盡職盡責,要有強烈的職業責任感和職業義務感。職業與責任如影隨形,一個敬業的從業者,必須強化自身的責任意識,其中包括道義責任,也包括法律責任。具體來說,一方面,從業者要做好分內的事情,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等;另一方面,如果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則應承擔相應不利后果或強制性義務。履行職責,是敬業的具體體現,也是職業責任的本質要求。如果遇事臨陣退逃,不僅談不上敬業,還可能違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甚至觸犯國家的法律法規。
誠信是一種人人必備的優良品格,是職場從業者的道德底線。誠信的本質內涵是尊重實情、有約必履、有諾必踐、言行一致、贏得信任。在職業生活中,誠信要求從業者尊重事實、真誠不欺、講求信用。其實,誠信也是我國現行法律的一個重要基本原則,在《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范中有明確的規定。由于其適用范圍廣,對其他法律原則具有指導和統領的作用,因此又被稱為“帝王規則”。顯然,在誠信成為法律規范的時候,違反它所承受的將是一種法律上的責任或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這種法律后果可以是財產性的,也可以是人身性的;可以是民事的、行政的,甚至可以是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