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1 17:11:22
序論:在您撰寫程序職稱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行政程序的發展及其法治化,是社會民主法治發展的必然的結果[1]。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一方面乃因社會事務的增加,需要廣大的行政權力,另一方面隨著行政權力的擴張,政府職能的轉變,民主政治的發展,需要對行政權力進行制約,以保障人民的權利不被侵犯。這些正是促成行政程序法制定的原因,因為行政程序法是控制行政權行使的重要機制,兩岸的行政程序法制應該說都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催生的。
政治穩定與民主政治制度的確立,是行政程序法發展的政治基礎和動力。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必定以穩定的政治為前提,沒有穩定的政治[2],社會秩序必定會動蕩,遑論要求政府給予合理行政程序的對待。除了政治的穩定外,民主政治的確立也是推動行政程序法立法的動因。
政治民主化是促成行政程序立法的客觀環境。臺灣地區自1989年7月開始解嚴,結束自1949年以來長達50年的,政治民主化有了重大轉折,政治逐漸開放,人民權利意識開始增長,產生一波社會運動的浪潮,人民藉由集會及游行,向政府表達自身權益的需求、對公共政策的不滿,展現對政治的參與,社會迅速轉變;而大陸地區在1982年通過新憲法,這對行政程序法產生了基礎作用。此后,大陸地區開始朝政治民主化邁進,對行政程序法的推動,有正面的誘因。故政治民主化,必然促使人民權利意識增長,而行政程序法正符合人民維護自身權益的需求。民主政治故為行政程序法典的直接動力論文。
推動行政程序法制定的動力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便是社會轉型壓力大,不論是現在的大陸地區,還是1990年代的臺灣,在政治、經濟、社會乃至于法律,都面臨新舊秩序的交錯輪替。面對這樣轉型的壓力,對于提供公平、公開與公正的行政程序,對于參與行政程序,來自于人民對行政機關的要求的聲浪,亦隨之而起,此成為推動行政程序法的最大動力。在程序的設計上,必然面臨行政公正及行政效能提升的協調。
因此檢視臺灣地區制定行政程序法的時空,乃處于社會密集且快速的轉型中,大陸地區也正是如此,行政程序法草案制定的當前,正是改革開放后,朝市場經濟快步邁進,政府大力推動許多重要建設,經濟快速成長。所以說行政程序法的產生和完善,經濟發展占有重要地位。
此外,政府方面態度對于臺灣地區行政程序法的制定也具有相當重要的影響,尤其是由政府透過專門調查或研究委員會的設置,進行負有任務的研究,更是推動立法進度的保證。除此之外,法學界的研究,不斷撰寫論文,尤其是透過法學研討會提出草案,或是對政府公布的草案或研究報告召開專門的研討會,更是促成行政程序法立法的一大動力。而大陸地區目前學術界對于行政程序法的理論也有熱烈的討論,未來行政程序法的立法過程,似亦有賴政府的推動[3]。
整體而言,行政程序立法,不能不考慮到社會轉型的問題[4]。另外對政府權利擴張的控制以及對政府科學管理則是行政程序法典化的最主要原因。民主政治使人民權利意識提高,而經濟發展是推動行政程序法的動力。經濟的自由化必然會推動政治的民主化,政治民主化的結果必然會促使人民要求參與行政程序的決策過程,進而要求行政程序的公開、公正與公平,這是一個立法趨勢。
相較于外國的立法過程,對實際行政運作作實證調查,一直是相當受到強調的重點[5]。臺灣地區在制定行政程序法過程中,似有欠缺。大陸地區在制定行政程序法時,應該考量實際運作的情形進行立法,方能反映時代需求,畢竟法律不是理論,而是實際的運作。
(二)立法體系的比較
1、立法模式選擇
關于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的立法,有其困難之處,其原因主要是范圍廣泛、性質復雜、變遷頻繁[6]:其一,范圍廣泛:行政程序法的范圍,遠較其它法律為廣泛,尤其政府任務增加,行政權日漸擴大,如何制約行政權的力量,以保障人民權利不被行政權的侵害,把行政程序法統一編纂,其困難自不待言。其二,性質復雜:行政活動多樣、復雜,但各類行政行為,差異頗大,故編排一部統一法典,實不容易。其三,變遷頻繁:行政法規為國家行政的運作規范,但是國家政策要因時制宜,隨著時代改變必須有所改變。
但這些困難并非無法克服,各種行政程序法律規范有其特殊性,因此把所有行政程序法律規范,歸納在一部行政程序法中有其困難之處,但是制定各種行政程序共同適用的一般法則,也并非不可能,行政程序法立法目的通過努力是可以達成的。
面對行政程序的立法,首先要解決的是如何設計及架構法律體系之問題,參照各國立法例,立法結構大概有三種選擇,試分析如下:
(1)并列式
這種立法模式是按照行政行為的類別確定行政程序法的基本架構。整個行政程序法分為若干部份,每一部分分為一種行政行為類型,各個部分內部采用線性結構,但整個行政程序法不是線性結構,而是并列結構。
并列式的結構并不可取。這種結構的立法,如同一部各種行政行為的匯編,由于個別的行政行為類型有許多共通性,因而使許多相同程序在同一部法典中大量重復,整個法律篇幅過長、拖累。雖然這種立法也有其優點,如各類行政行為程序自為一體,方便法律的實施。但是世界各國行政程序法基本上都不采這種立法結構方式。
(2)總括式
這種立法模式是打破行政行為的類別界線,按照行政程序法的時間性確定行政程序法的基本結構。此種結構與訴訟法的結構十分相似,其特征是以程序的時間性為結構基礎,行政行為類別從屬于行政程序的時間流程。
總括式結構對各類行政行為共有的程序制度進行歸納重組,顯然能克服并列式篇幅過長、重復的缺點,使行政程序結構簡潔,條理清晰。但其卻難以兼顧各類行政行為特有的程序制度。
(3)總分式
這種立法模式將整個行政程序法分成兩個部分,上半部采總括式,下半部采并列式。這種結構的特征是兼采上述兩種方式,既作通則性規定,也做分則性的規定,能統一規范則統一規范,不能統一規范則依不同行為分開規定。
就行政程序法本身的特殊性而言,總分式的立法模式應是較好的選擇。行政程序法典內容涵蓋實體法與程序法;同時行政程序法調整范圍廣泛,各類行政法律關系差異很大,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則或一般原則,均需普遍適用各領域的行政行為。為使這些原則、規則在所有領域和所有行政行為中得到遵循,在統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中加以規定是非常必要的。為此,只有透過總分式結構方能達到效果。
2、臺灣地區的立法體系
臺灣地區行政程序的立法體系:第一章總則篇,規定法例、管轄、當事人、回避等等,適用于所有行政行為的規定,有大量實體法的規范;第二章以下則是針對個別行政行為,包括行政處分、行政契約等等,分別予以具體規范。整部行政程序法分成兩個部分,前面為行政程序的通則性規定,后面為分則性的規定,有關程序性規范,能統一規范則統一規范,不能統一規范則采則分開規定的總括式模式。
3、大陸地區的立法體系
大陸地區目前學者草擬的行政程序法試擬稿主要有兩個版本:一個版本是姜明安教授執筆,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課題組2002年完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程序法試擬稿》(以下簡稱“試擬稿”);另一個版本是應松年教授負責的行政立法研究組2003年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程序法專家建議稿》(以下簡稱“專家建議稿”);兩個版本立法體系均采總分式結構,即總則中不分行為的種類和程序之階段,對于各類行政行為的共同事項作出統一集中的規定,為關于行政行為的一般規定;分則中則是對于特定種類的行政行為作出特別的規定??梢?,大陸地區在行政程序法典化的過程中,關于設計未來行政程序的立法結構,不論是專家建議稿或是試擬稿版本,都是以總分式結構為準則。
雖然這種立法體系,架構與內在邏輯性聯系不及其它法典清晰、嚴密,但基于行政程序法典所調整范圍的復雜性,包括對于程序與實體內容相協調,這種體系的編排方式,應該說是合理和適當的。
專家建議稿在第一章是總則的規定,對于各類行政行為則分別規定;試擬稿共七章,第一章為總則,第七章為附則,其余五章除第五章(特別行政行為的程序)為分則內容外,其他章實際也為總則內容,分別包括行政程序主體、行政行為、行政程序的一般制度、行政救濟與法律責任。其中主體與行政行為主要為實體性規范,而行政程序的一般制度和特別行政行為的程序自然是程序性規范,行政救濟與法律責任則是涵蓋實體與程序相結合的規范。
行政程序法律體系架構,總分式是最好的立法選擇,:行政程序法分成兩個部分,上半部采總括式,下半部采并列式,既作通則性規定,也做分則性的規定,能統一規范則統一規范,不能則依則分開規定。其理由如下:
其一,行政程序法典不同于民法典及刑法典,雖然涵蓋實體法,但是主要不是實體法,所以不能如同民法典及刑法典一樣架構體系[7];行政程序法也不同于訴訟法,雖然主要是規定程序法,但仍有實體法的規范,故不能如同訴訟法體系一樣的架構。
其二,總分式結構能夠充分體現制定集中系統的行政程序法的必要性。行政活動多樣、復雜,為了實現行政法治的統一,應力求使行政行為統一起來。由于在實體上實現行政行為的統一十分困難,各國主要謀求在程序上實現行政行為統一。行政程序法擔負這個重要的使命,要在程序上實現行政行為的統一性,采用總分式結構,以通則性程序制度為主體,就可以達成在程序上實現行政行為統一的目標。
其三,總分式結構能夠較好的處理行政程序法與各類行政行為的關系。行政程序法并不能取代各類行政行為法,因為各類行政行為法還需要規定各自的實體規范,以及特有的程序規范。倘若行政程序法不能與各類行政行為相銜接,則整個行政法體系是松散的??偡质浇Y構透過適當分則性的規定可以與各類行政行為法相銜接,使行政法體系完整。
其四,從根本上,總分式結構是行政法體系對行政程序的必然要求。行政程序法在行政法體系中處于基本法律的地位,他與各類行政行為形成扇形結構關系。體系的結構關系必然影響法律內部的結構,處于基本法律地位的行政程序法因此必須被要求采取總分式結構。
正因為如此,無論是臺灣地區已制定的行政程序法,或大陸地區的試擬稿以及專家建議稿,在考量行政程序法的范圍廣泛、性質復雜的特殊性后,均選擇以總分式結構方式作條文編排,是較為可取的立法方式。
(三)立法內容的取舍
1、若干待解決的問題
世界各國對行政程序法規定的內容不盡相同。行政程序法應規定哪些內容,從來就沒有一定必循之規,應視當時社會情況等因素來決定。綜觀各國對于行政程序法的內容取舍,有以下問題需我們在立法決策時考慮和找出解決方案[8]:
第一步:明確目標在寫作訓練之前,筆者首先根據這次訓練的目的意圖及要求,明確地向學生提出這次訓練的目標,使學生個個心中有數。當然,目標的設計一要具體,切忌籠統空泛,比如寫記敘描寫性的文題,不應只是“線索清楚、詳略得當”“具體、生動”之類的話;二要有針對性,目標的設計應結合學生實際,充分估計學生在寫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便有的放矢、重點突破,使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寫作訓練的目標準了,導向明了,學生在訓練過程中就不至于盲目地走彎路,也就有了積極主動學習的自覺性和克服學習困難的內在動力。
第二步:研讀領悟針對目標要求,布置學生課前廣泛閱讀與這次訓練文體題型同類的文章。其目的有三:一是感知“寫什么”,二是豐富積累,三是培養語感。同時指定(印發)具有代表性的優秀習作二至三篇,要求學生仔細研讀領悟,初步了解這類文體的寫作特點,注意揣摩其寫作思路和結構模式。這一步驟比較重要,它為下一步探討這類文章的寫法,解決“怎么寫”的問題作了鋪墊,是引導學生由感性認識進而上升到理性認識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其閱讀的材料則還可供學生在實際寫作時模仿與借鑒。
第三步:探討寫法在上述研讀領悟的基礎上,組織學生集體討論,對這類文章的寫法(主要是構思和章法)進行綜合分析,通過比較異同,尋找共性,探求規律,從而逐步形成共識。關于文章的寫法問題,古人說“文無定法”,可大體則有。中學生訓練的四類文體(記敘、議論、說明、實用)中,應用文有一定的格式自不待言,其他體裁的文章又何嘗不是如此?比如,就議論文而言,總的來說通常是按“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來展開論述,亦即回答“是什么”“怎么樣”“為什么”“怎么辦”等問題,這就形成了“引論”“本論”“結論”的結構模式。具體到某一題型又有相對的定式,如對一般事理的闡發可采用“引話題亮觀點”“正面說反面議”“駁異議明是非”“提辦法做總結”(古人稱之為“起、承、轉、合”)的思路展開,而對一些消極現象的評論則以采用“擺現象”“論危害”“挖根源”“道實質”的構思方法為佳,如此等等。
一般地說,對文章寫法的探討,我們固然應注意審題立意、選材剪裁、語言表達等方面,但更應著眼于文章思路和結構的分析揣摩上,因為就目前的現狀而言,中學生寫作的困惑主要有兩點:一是“寫什么”、二是“怎么寫”。解決這兩個問題,前者易,后者難。而引導學生探究文章的思路和結構模式,有助于學生擺脫不知“怎么寫”的迷惘,從而合理地謀篇布局,嚴謹地構思行文。因此,在寫作教學指導的過程中,我們不可忽視“寫法探討”這一環節。抓住這一作前指導的環節,很大程度上能解決該“怎么寫”的問題,以達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第四步:訓練操作這一步驟的實施,大體分這幾步進行:首先出示文題,接著進行審題指導。審題指導的側重點可因題型、文體的差別而異,對記敘性的命題作文主要指導學生如何抓“題眼”,如何把握“旨趣”;而對供料型議論文,審題指導的內容應著重如下幾個方面:(1)弄清著眼點,抓住材料的“神”;(2)把握側重點,確定最佳議論角度;(3)選準聯系點,力求和生活貼近,等等。然后指導學生編擬提綱,最后師生同作。平時的訓練,通常是學生習作,教師“旁觀”;其實,學生習作,教師亦下水垂范,我以為這個辦法很好。師生共同參與,對學生來說,可激發興趣,增強“競爭”意識;就教師而言,“下水”嘗試,不僅與學生溝通了感情,而且能品嘗到訓練的甘苦,真切地體會到這次寫作的困惑之所在,以便把握問題的關鍵,從而有利于加強習作指導的針對性。古人說“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平常我們自己不“下水”實踐,只知紙上談兵,叫學生寫作是缺乏說服力的。當然,教師“下水”垂范,既需要有扎實的基本功,也還需要有點勇氣。這個道理不言而喻。
第五步:交流評議習作初稿擬成后,師生之間、同學之間便結合各自的寫作實際,在課上或課后作雙向交流,分別談本次寫作的心得體會,尤其是主要困惑,及時而準確地反饋出成功的經驗和失誤的信息。然后在全班篩選、推舉出合乎這次寫作要求、最能體現這次訓練目的和意圖的優秀習作(包括教師的“下水文”在內)與具有典型性失誤的習作各一組(每一組二至三篇即可),引導學生集體議論,對比剖析,品評優劣。對優秀習作進行賞析,并揭示其成功的底蘊;對另一類習作則分析其典型失誤之所在。這里姑且不論以上這一做法有多大好處,只是說它的確一改了過去那種在習作講評課上通常僅由教師評議講析的習慣做法,“交流”乃屬創新之舉,而“評議”已不再是教師的“專利”,從這一意義上說,這一做法還多少帶點“教學民主”的味兒,與傳統的做法相比,總算是進步了。
第六步:指點迷津經過上述交流評議,隨后重點小結歸納出本次寫作訓練中出現的典型失誤,并進而給學生指點診治的方法。這樣做,其目的在于誡人以謬,讓學生引以為鑒,同時“治病于已然”。這一步至關重要,它側重于解決“不該怎么寫”的問題,有利于引導學生對癥下藥,糾正偏差,從而走出寫作的誤區。
第七步:修改重作要求學生重溫此次習作訓練的目標要求、基本寫法、易犯毛病……在進一步明確該與不該“怎么寫”的基礎上,然后對照自己的習作當堂進行自改,或者互改。對一般習作應作大幅度的修改,乃至重作,以便升格提高;優秀習作則進一步加工潤色,以精益求精、錦上添花。筆者則有目的有規律(便于輪番循環,且好、中、差兼顧)地重點抽改(面批)幾篇。同時,對學生的批改適當作巡回指導并及時檢查、驗收,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
應當指出,在這一環節上,我們似乎沒有盡到對每一位學生的習作進行“精批細改”的義務,但我以為這倒不失為一種可貴的嘗試。廣大語文教師呼喚作文教學的改革,他們(包括我在內)的最大愿望之一是渴望能從“愚公移山”式的作文批改的困境中解脫出來。因此,只要我們的嘗試是切實可行、講求實效的,那大可不避“偷懶取巧”的嫌疑。
論文摘要: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顯著特征是強制性和及時性,這就要求人民法院要有針對性地收集、調查證據并及時進行準確判斷,但是由于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對執行程序中調取證據規定的不細、不嚴,可操作性不強,使一些執行案件因證據不足或證據取得不及時錯過了執行時機。筆者結合自身執行工作經驗就證據在執行工作中調查方法和判斷運用談幾點看法。
一、收集證據的幾種方法
任何證據都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收集證據的方法很多,但在收集證據過程中,不論采取什么方法,都應客觀、真實地反映證據的情況,最大限度地固定和保全證據的證明力,根據執行工作實踐,執行中收集、調查證據一般采用以下幾種方法:一是傳喚調查。采用各種方法把當事人傳喚到庭,責令其提供有關執行案件的證據材料,也就是被執行人財產報告。二是就地調查,分為調查資金和調查財產。在資金的調查上常常出現被執行人隱瞞事實的情況,有的當事人有幾個銀行的帳戶,但往往向法院提供沒有資金的銀行帳戶,造成無償付能力的假象。在這種情況下,執行人員在了解了被執行人的經營狀況較好,但銀行帳號又無資金的情況后,應到該地的各家銀行逐個查詢,以查明真象,或直接到該單位財務部門,向部門負責人宣傳法律說明拒不提供的法律后果,令其交出所有銀行帳戶,直接查帳,或者對其隱瞞的財產證據進行搜查。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應到標的物所在地或被執行人所在地進行調查,有些執行標的物雖然在法律文書中寫明,但雙方各執一詞,這就需要就地調查,以便順利執行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跟蹤調查。跟蹤調查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一些被執行人既不提供可供執行的證據材料,且有償付能力而拒不履行義務,把財產暗地轉移或本人為逃避債務而外出躲避,對這樣的當事人就應采用各種辦法跟蹤其去向或財產流向,一經發現被執行人,可通過當地法院實施拘留。在實施拘留后,當事人態度仍然刁蠻,在拘留期間屆滿后可以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將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發現被轉移的財產,應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另一種情況是被執行人雖無履行能力,但財產被他人占用或有債權,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或其他權利人提供線索進行跟蹤調查,查明情況后,可采取執行第三人的措施。四是調取行政管理機關收集的證據。在執行程序中,也往往會遇到行政執法部門如公安、工商、審計等部門在查處有關案件過程中收集的證據,這些也可以成為執行法院執行案件的證據來源。鑒定、評估部門的鑒定、評估報告也是一種有力的執行證據。五是公告懸賞舉報。在執行程序中,由于被執行人規避執行、隱匿財產、虛報財產狀況的情況時有發生,在采取上述方法仍不能查清被執行人能力的情況下,應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力求有效地解決上述問題。對此可以公告懸賞的方式發動群眾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合法證據,經執行法院查證屬實后,都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
長期以來,由于法治觀念的淡漠,行政時效的緊迫、行政事務的繁雜等諸多主客觀因素制約,在行政行為實施過程中,往往只強調實體的合法、合理,而對必要、正當的行政程序卻注重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反過來對行政行為的結果也產生了諸多不利的負面效應。在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要公正執法不僅要注重實體,更要注重程序,正當必要的程序是區別撊酥螖與摲ㄖ螖的重要標志。從本職工作出發,我認為在當前統計行政管理工作中注重行政程序的建立和健全工作,勢在必行。
1對統計行政行為要有正確的認識。
何謂統計行政行為?簡言之,就是統計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影響到相對人權益的行為。具體化地說統計行政行為包括統計調查項目審批行為、統計調查行為、統計資料公布行為、統計確認行為(包括統計資料的認定、統計行政登記等)、統計行政許可行為(包括發放統計上崗資格證等)、統計行政處罰行為,等等。一般而言,政府統計行政機關業務處室所涉及到的行為只要與相對人發生關系的,都是統計行政行為,都要受統計法的調整和規范,都要依法行政,而不僅僅是統計行政處罰行為。只要統計行政行為不當,影響到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作出該項統計行政行為的統計行政機關就有可能當被告。譬如講,統計局向某基層單位布置了一張調查表,這就是統計行政行為,基層單位認為這項調查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既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那么,統計局就是被告,就有出示作出這項調查的依據和具體審批程序等證據的義務。沒有合法、合理的依據,法院可以判決撤銷這項統計行政行為。如果因為調查給基層單位造成損害(人力、物力等),作出這項調查決定的統計行政主管部門還要作為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國家賠償,并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追償。
2為何要強調統計行政程序的建設
在作出具體統計行政行為時,強調統計行政程序,有利于減少行政行為的隨意性,克服撊酥螖的現象,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在統計行政法律關系中,統計行政機關作為統計行政主體,處于領導的地位,而相對人(統計調查對象等)則處于服從的地位。統計部門隨意制發一張調查表就有可能給相對人帶來較大的工作量,增加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的開支,特別是不科學的統計指標更給填報帶來極大的困難,而這些數字匯總上來后,領導也不見得就是很需要,甚至于統計部門通過現有的資料進行必要的加工也可以獲得。因此,這種在統計工作中的撊酥螖現象必須通過一定的程序加以控制。即任何統計調查都必須要進行立項論證,確定有無必要進行專門調查,若確有必要進行調查,還要對調查表進行審查,弄清指標的設置有無必要,指標設置是否科學,調查時間是否合理,調查經費有無保障,等等。在此基礎上由有關領導進行簽發,在統計調查前還要進行公告等。
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強調統計行政程序,有利于增強統計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科學性,提高統計工作的質量。
在日常的統計行政管理工作中,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對一系列的統計行政行為的程序都作了具體的規定,這些都是必須要認真貫徹執行的,不履行這些程序上的義務,也就是違法。從另一方面來講,講究一定的程序,可使統計工作的科學性得到極大的提高。這是由于在一個良好的程序中,必然有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員參予對行政行為論證這個環節,有的還要進行必要的聽證環節,重要的事項還要通過有關的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拍板,經過這樣的層層把關,統計行政行為的質量,也必然得到極大的提高。如在統計報送期限的問題上,過去不經過論證,給基層單位的上報期限規定得太緊,以至于到了基層必須25日前就要報整個月的數字,這樣質量是難以保證的。如果在制定這樣的決策前聽取相對人的聽意見,也不至于作出這樣不近人情的行政行為來。由于時間緊,基層就采取統計加估計的辦法來報數,不僅影響了統計數字的質量,更重要的是弱化了統計法制觀念,為弄虛作假提供了溫床。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統計數字上的不實事求是的現象,與調查組織者對待搜集資料的不實事求是的行為有著一定的聯系。
在作出具體統計行政行為中,強調統計行政程序,有利于加強統計執法,明確統計行政關系主體的權利與義務。
從統計行政管理領域上來講,在統計行政權(公權力)與統計調查對象的私權利之間存在著一個平衡點。這種平衡,我認為是一種動態的平衡。即除了要對統計行政管理權進行控制以外,在統計行政管理的某些方面要加強對統計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執法檢查。由于統計行政行為未經過一定的程序造成相應的手續不完備,給監督檢查帶來了諸多的困難。如在組織年定報統計工作的過程中,作為一個統計行政行為,首先必須要以統計行政機關的名義下發一個開展統計年定報工作的通知,明確開展統計調查依據、目的、意義、統計行政主體、統計調查對象的權利、義務以及相應的統計法律責任。最主要的是要對每張表要列出具體的表名、表號、填報單位、上報日期、上報給誰(受表單位),等等。如果上報日期推遲和提前都必須要有相應的正式書面通知。其次,開展年定報的通知和有關的統計指標解釋,要采取適當的形式送達到統計調查對象手中,并留有送達的依據,如采取開年定會的形式進行工作布置的,則必須留存會議簽到單,以便于查閱。對于一次性重大調查要在有關報刊上進行調查前的公告等等。通過上述程序,便于明確統計法律責任,有利于統計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
3對統計行政程序的探討
統計行政行為是統計行政機關單方面的意思表示,這個表示一經作出就具有公定力、執行力、拘束力等法律效力。
4統計行政行為意思的形成程序
我認為行政行為的意思可分為貫徹性意思、創設性意思兩大類。在這兩大類中有不同的特點:
貫徹性意思的形成。所謂貫徹性意思是指統計行政機關為貫徹上級統計部門有關統計工作的總體布置所要進行的具體統計行政行為的意思。如開展全市年定報工作就是貫徹全國、全省統一部署進行的。在這類意思的形成中,要吃透上級的文件精神,在滿足上級要求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進行具體化。重點就是要明確本地基層單位如何上報、以及上報的時間、地域、對象等各種要求。一般由統計行政機關部門草擬文件,并對基層上報時間、上報方式進行合理論證后,由分管局長簽發即可。
創設性的意思的形成。所謂創設性意思又可分為自身創設性意思、他人創設性意思兩種。自身創設性意思,即根據當地黨政領導的要求或根據實際工作開展的需要所要作出的各種具體行政行為的意思。這是要重點控制的。
首先,開展這項統計行政行為要合法、合理,不能違反法律。這是一個基本的前提條件。
其次,在程序上要遵循撋昵肓⑾顢、撎致蹟(聽證、召開座談會、書面征求意見)、摪旃嵫芯浚ɑ蚴壯づ陌澹、撉等基本過程。
申請立項。這是一般重大的統計行政行為的必經程序。立項必須要有立項的依據(法律依據)和實際的需求。一般還需要有可行性研究的報告。
討論。這里的討論指對立項需求(申請)的可行性問題的討論。一般由一個參謀性(輔)的機構(組織)來實施。這個機構(組織)要吸收相關的專家或有關方面代表(最好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重大的涉及到相對人切身利益的應進行公開的聽證。一般的也可沿用傳統的召開座談會、放發征求意見稿等形式。重點討論項目需求(申請)的必要性、可行性的論證科學性等內容,然后對實施內容、形式等要素進行討論和優選,形成一個意見報決策層會議或交由首長拍板。在上述過程中,要注意聽證與召開座談會的區別。首先,聽證是一個法律概念,它是靠眾多法律原則支持的一種程序,具有嚴格的法律規則和意義,它不是泛泛的道德要求,也不是簡單的工作作風,而是一種具有法律意義的工作規則,一旦違反這些原則和規則,將影響某項決策或行政決定的效力。其次,聽證的核心在于撎龜和撝兩方面。所謂撎龜就是撎,如果只聽摬蝗,或撎龜而不撊,則起不到撎的作用。所謂撝是指決策部門的決定必須建立在利害相關人提供的證據事實基礎上,允許利害相關人就對方提供的證據加以質證、辯駁。換言之,決策部門不能偏聽偏信,必須兼聽各方意見,而且每次決策必須是建立在相關證據基礎之上,特別是建立在有力證據基礎上的意見。
5辦公會研究或首長拍板
對于重大的一般要經過辦公會集體討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舉手表決。在表決程序上應規定不得投棄權票,即要么反對,要么贊成。各人表決情況記錄在會議紀要中,這雖是集體決定,若出了問題,凡投贊成票的,要承擔責任,投反對票的不負責任。但同時要建立一個約束機制,凡三次投反對票而該項行政行為卻分別被實踐證明是正確的領導集體成員,要受到相應的處分,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認定行政行為對與錯的標準是什么呢?我認為從根本上來講要堅持撊鲇欣跀的標準,具體可采用民意測驗、跟蹤調查、綜合評價等方法來論證。
對于一般的行政行為的決策可在經過必要的程序后,依據領導分工由行政首長拍板決定。
上述貫徹性意思和創設性意思是相對的,有些創設性意思經過決定后,對于具體的部門(如專業處)來說又變成了貫徹性意思。有些貫徹性意思,為了貼近各地實際情況需要進行適當補充或修正又具有創設性意思了。
而他人創設性意思,即他人為貫徹黨政領導的需要或自身需要就統計方面的工作,向統計部門提出的利用統計行政權的申請的意思。如市機械局為了調查全市機械工業的情況,向統計部門提出要開展統計調查的創設性意思,若經統計部門依法審核同意就具有法定效力。屬于部門統計調查,就受到統計法的保護。其具體的程序同自身創設性意思的程序。
統計行政行為的簽發和公告的程序
統計行為一經確定下來,要經行政首長的簽發,以文件的形式下發,使有關相對人知曉。其送達方式同法律文書的送達方式。有委托送達、留置送達、公告送達、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送達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在對不特定的相對人作出統計行政行為時,可在一定范圍內采取在報紙上公告的方式。這里的撘歡ǚ段要與統計行政行為的實施范圍相一致。如要在南京市開展全市范圍的居民出行情況的調查,可在《南京日報》等全市性的報紙上進行調查公告。
6統計行政程序實施中的在關問題
程序與效力的問題
行政活動有其多、雜、變化快等諸多特點,講究一定的程序就必然要經歷一定的過程,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而行政效力總是與一定的時間聯系在一起的,這就必然要影響行政效力。為了解決這一對矛盾,在作為具體統計行政行為時,有必要把統計行政行為區分為重要的統計行政行為和一般的統計行政行為。對于重要的統計行政行為毫無疑問必然要嚴格適用上述的程序。面對于一般的行政行為,要有限度地適用簡易程序。簡易程序可將立項申請、討論、辦公會審議等過程有選擇地壓縮適用,但作為行政首長的簽發是必經的程序,不可忽略。
對于時間緊迫的重大的統計行政行為的決策,在一定條件下也可適用簡易程序,但必須是十分慎重,且不宜多搞。
統計行政程序必須公示。
為對統計行政機關進行監督,各項統計行政行為的程序必須采取公示的原則,使統計行政管理相對人進行充分的了解,以避免摪迪洳僮鲾,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實踐證明,公示的方法對于提高統計行政效率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7經過法定審批程序的統計行政行為的客體要有法定的標志。
近年來,社會發展對法律制度不斷提出新的要求,程序和程序法的價值等問題受到越來越多學者的重視,但程序工具論并未得到徹底地批判,“重實體、輕程序”的狀況并未得到根本的轉變?,F在依法治國已經成為我國的基本治國方略,而行政法治是實現依法治國的根本。行政實質上是實體行政與程序行政之統一,行政法治是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相統一之行政法治。(楊海坤,黃學賢。中國行政程序法典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7.)因此,我們必須批判絕對的“程序工具論”,重新認識和建構行政程序的價值體系,并確立行政程序之獨立價值。
一、程序的哲學涵義及其啟示
所謂程序是指一定的運動過程及其構成運動的因子或因素之間內在關聯之總和。從程序的這個哲學概念可以看出,程序蘊含著運動的方式、步驟,時限和順序。方式、步驟是程序空間上的要求;時限和順序則是其時間上的要求。任何物質或現象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延續和伸展皆是程序。程序的哲學概念給我們以如下啟示:程序總是在一定時間內,在一定的場所中存在的運動和活動,程序無所不在??紤]世上任何事物都應該用到程序的觀念?!盁o程序就無事物本身,程序就是事物存在和運動的方式?!保S建。關于程序正義的若干思考[J].法學家,2000,(6)。)
我們所要了解的程序是法律意義上的程序即法律程序。程序是法理念的不可或缺的要素,可以說沒有程序就沒有法,正是程序決定了法治和任性之區別。傳統法學對法律程序概念的理解是片面的,這表現在把法律程序與訴訟程序劃等號,例如《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解釋說“凡規定實體法有關訴訟手續的法為程序法或訴訟法。”(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M].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4.80.)此即認為訴訟程序即為法律程序?,F在,這種觀點已被絕大多數學者所拋棄。從法學角度并結合程序的一般意義,我們認為法律程序即是指人們進行法律行為所必須遵循或履行的法定的時間與空間上的步驟和形式。對這一定義可作如下理解:首先,法律程序針對的對象是法律行為。包括立法行為、司法行為、行政行為、訴訟行為以及其它法律行為。因而相應地存在著立法程序、司法程序、行政程序和訴訟程序等等。其次,法律程序是由時間要素和空間要素構成的。和其它任何程序一樣,法律程序離不開時間和空間要素,它是時間的延伸和空間的延展的統一。最后,法律程序是一種法定的程序,也就是說法律程序并不同于事實程序。它是由法律規定的,具有強制力的,必須予以遵守的。
程序往往是相對于實體而出現的,有必要闡述一下程序與實體的關系。如前所述,傳統法學“重實體而輕程序”,認為程序無足輕重,從屬于實體,從而抹煞了程序之獨立價值。隨著社會之發展,人們對程序的認識也不斷發展。程序的重要性和獨立性日益受到學者的重視。有學者提出“雖然我們承認兩者是形式與內容之關系,但是我們也應當注意把握法律程序的相對獨立性,不能輕易地說形式是次要的,所以法律程序是次要的,法律程序這種‘形式’相對于法律實體內容而言具有相對獨立性”。原因在于:第一,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評價標準。程序上的合理性判斷,無需借助于法的實體內容就能夠獨立進行。第二,法律程序與實體法并不同步發展。實體法內容的優劣程度也并不必然決定法律程序內容之優劣。第三,法律程序在很多方面都保持其相對穩定性和歷史的延續性。(張文顯。法理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37-388.)
法律程序的相對獨立性讓我們進一步反思實體與程序的關系定位:程序可以獨立于實體內容之外,雖然這種獨立性只是相對的。程序并不是實體的附屬物。當然,我們在此探討并重視程序及程序法自身的獨立價值,決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否認二者的聯系。我們認為實體和程序之間,實體法和程序法之間是一種互相依賴、互相保障、互為目的和手段的辯證統一關系。“實體和程序的互相依賴表現為:有實體,必然有程序;有程序,也必然有實體。二者總體上是相伴而生的。實體與程序法之間的互相保障關系表現為:沒有程序,實體便將無法實施;而沒有實體,程序將無從依據?!保ɡ钣訕?。試論實體法和程序法的關系[A].訴訟法理論與實踐[C].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編。35.)也就是說實體與程序既是互相獨立的,又是相互聯系的,二者具有同等的價值。我們認為這才是對待實體與程序關系所應持有的理性態度。
二、行政程序的涵義及其獨立性
以上從程序的哲學含義入手,論述了一般法律意義上的法律程序的概念、內涵及法律程序之相對獨立性,并對實體與程序關系作出了理性的定位。行政程序作為法律程序的一種,理應具備一般法律程序之共性。但是從行政法之角度來看,行政程序又具有其獨立之個性,行政程序與實體的關系在表現形式上也有其獨特個性,因此十分有必要闡述一下行政程序的概念和內涵。
行政學或行政管理學也要研究行政程序,但與行政法學研究之角度不同。在行政學中,行政程序的定義是“處理行政事務過程中必須遵守的一系列前后相繼的工作步驟”。(關保英。行政法的價值定位[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17.)從這個角度研究行政程序,我們稱之為行政過程或行政決策過程可能更為妥當。而行政法學上研究行政程序則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研究,強調程序的法定性及其法律上的意義。
“世界上大多數糾紛都是由詞語引起的”。在法律界和法學界,對法律要領把握和理解的不同,常常是引起爭論和討論之根源。(楊海坤,黃學賢。中國行政程序法典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4.)目前,關于行政程序和行政程序的概念也存在著分歧。在國外,有三種觀點:一是認為行政程序就是行政訴訟程序,把行政程序等同于行政訴訟程序;二是認為行政程序包括行政行為程序和行政救濟程序;三是認為行政程序是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所遵循的法定程序。受國外行政法觀念的影響,國內對行政程序的內涵也尚未有統一的說法,基本上也有三種觀點:一是認為行政程序是貫穿行政行為(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執法,行政司法)的全過程,包括事先、事中應遵循的程序及事后的補救程序(行政訴訟程序);二是認為行政程序即行政訴訟程序,“程序法為訴訟活動所專有”;三是認為行政程序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為時必須遵循的方式、步驟、時限和順序之總和。(有關行政程序定義的不同觀點,見楊海坤,黃學賢。中國行政程序法典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4-5;陳麗芳。論行政程序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控制[J].河北法學,2000,(4);張曉光。現代行政程序價值的透視[J].浙江省委黨校學報,1998,(2)。)
結合前面對法律程序的論述,綜合評價國內關于行政程序定義的幾種觀點,我們認為,第一種觀點將行政訴訟程序包含于行政程序之中,掩蓋了訴訟程序和行政程序的區別,范圍過大,很少有人持此觀點。第二種觀點既抹煞了行政程序即是訴訟程序的區別,又忽略了行政行為程序,通過對法律程序定義的分析可知此觀點難以站得住腳。而第三種觀點則已成為國內的通說,如有學者認為“行政程序就是由行政行為的方式、步驟和時間順序構成的行政行為之過程?!保_豪才。行政法學[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264.)還有學者認為行政程序“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為時所應當遵循的方式、步驟、時限和順序”。(姜明安。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60.)也有學者認為“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體作出行政行為依法必須經過的過程、次序或步驟”。(葉必豐。行政法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118.)
綜合上述學者對行政程序的定義,表述雖各不盡相同,但基本觀點是統一的,都認為:第一,行政程序是行政行為之程序,行政程序總是相對于行政行為而言的,一方面它與行政行為不可分離,另一方面,它又只能是行政行為的程序而不是其它行為的程序;第二,行政程序的主體是行政主體,雖說行政相對人有參與行政程序的權利,但行政程序是調整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過程中的程序,其主體只能是行政主體;第三,行政程序是法定的程序,行政程序并非可有可無,而是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行為過程中所必須遵守的,否則將承擔法律上之責任;第四,行政程序是由行為的方式和步驟、時限和程序所構成的,這兩個方面構成行政程序的空間表現形式和時間表現形式。
在了解行政程序的概念之后,我們應當關注行政程序與行政實體的關系。前面所述一般法律程序與實體的關系及其相對獨立性,同樣適用于行政程序。但是在行政程序與行政實體的關系方面,又具有行政法上的獨特個性,這種個性是由行政法之特點所決定的。從法的表現形式角度,“實體法規范與程序法規范往往存在于一個法律文件之中”?!霸谛姓I域中,……行政程序法即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為之程序法規則,成為行政法特有的一類行為規范”。(周佑勇。行政法原論[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0.9-10.)其原因在于,在非訴狀態的民事關系中,遵循行為人意思自治原則,不可能也無必要規定當事人的行為程序法;在非訴狀態下的刑事關系中,若規定罪犯應按一定程序作案,那更是荒謬的。但在行政關系中,由于行政主體的特殊地位,國家需要對其規定一定的行為程序,這既是民主與法制的要求,也是科學與效率的需要。因此在各種行政管理法律中,往往既有行政實體法規范,又有相應的行政程序法規范,且二者通常交織在一起,共存于一體。從行政行為角度,任何行政行為都是實體內容與程序形式之統一,任何行政行為都是實體行政與程序行政之統一。在行政主體行政管理活動中,行政主體運用行政職權為相對人設定實體上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行政主體又必須依法定的程序來實現實體權利與義務。
也許正是因為從法的表現形式和行政行為的角度來看,行政實體與行政程序緊密相關,不可分割,在“重實體,輕程序”觀念的影響下,行政實體代替了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獨立性及其獨立價值被完全抹煞。應當認識到,行政程序是現代行政法的重要內容之一,行政法治的實質就是依法定程序行政。行政程序作為規范行政權、體現法治形式合理性的行為過程,是實現行政法治的重要前提,而行政程序發達與否是衡量一國行政法治程序的重要標志,因此現代行政法中,行政程序具有極其重要的法律地位。雖然行政程序與行政實體相輔相承,密不可分,但行政程序畢竟不能等同于行政實體,更不能忽視行政程序之獨立性,不能抹煞行政程序之獨立價值。
三、行政程序價值的反思與重構
行政程序價值,也即是行政程序的法律價值。在已出版的各種教材和專著之中,僅有少數學者對行政程序價值作了論述。如有學者認為行政程序價值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公正性;第二,準確性;第三,可接受性;第四,效率性。(葉必豐。行政法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125-127.)另有學者認為行政程序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價值:一是擴大公民參與政權行使的途徑;二是保護相對人程序權益;三是提高行政效率;四是監督行政主體依法行使職權。(姜明安。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63-264.)還有一些學者在談到行政程序價值時認為“程序即是法”,一味強調程序正義,程序之價值只在于程序正義。而更多的學者則是在其著作中避免直接論述行政程序的價值,而是將行政程序價值之內容分散于行政程序的目標模式、功能、原則和基本制度之中。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學界在論述行政程序價值之時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行政程序價值概念之理解不當,造成程序價值與程序功能、目標模式等概念的混淆,如將“擴大公民參政權”、“保護相對人程序權益”等功能方面的內容視為價值的內容;二是將程序自身所應當具備的特性或是應當達到的要求視之為程序的價值,如將準確性、可接受性等作為程序的價值;三是對行政程序價值體系的建構不完整,對行政程序價值所具體包含的內容在列舉上不全,且有的相互包含或重合,表現在:一是認識到行政程序對于行政實體的價值,即程序的工具價值,卻沒有認識到行政程序也具有非工具性價值;二是雖也認識到了行政程序的非工具性價值,但認為其非工具性價值僅僅就是程序正義。這也許是受了一些學者對民事訴訟程序或是刑事訴訟程序價值研究的影響。在民事訴訟或是刑事訴訟中,程序特指訴訟程序,學者研究程序之價值實際上就是研究訴訟程序的價值。而大多數學者認為訴訟程序的價值就是程序正義,從程序設計的內容上可表述為正當程序。(司法界以及研究刑訴、民訴的學者在論及程序的價值時,實質是把司法訴訟程序等同于法律程序,所以他們所論述的程序的價值實際上就是訴訟程序的價值。而在行政法學界,行政程序是不能和行政訴訟程序劃等號的。因而只論及程序正義是片面的。)很明顯,行政程序并不是行政訴訟程序,而認為行政程序的價值就是程序正義也是不妥當的。
鑒于大多數學者避開行政程序的價值而論述行政程序的目標模式或是行政程序的功能,有必要區分這三者的關系以突出研究行政程序的價值的意義。行政程序目標模式,是指一國行政程序法因理想效果設計而確定的主要立法目的及其整合規則,以及由此呈現出來的總體風格和特征,是行政程序價值取向或價值模式的法律化。(應松年。比較行政程序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43.)行政程序的功能,簡言之就是行政程序所發揮的作用。我們認為行政程序的價值是一個最抽象的概念,只有在這一概念的指導之下才能夠更好地研究行政程序的目標模式、原則、基本制度和功能。理性的邏輯思維過程是這樣的:首先在設置行政程序之前就應該設想將要設置的行政程序它應當保護和促進哪些價值,其自身又應該具有哪些價值;其后,根據現實的需要,立法者可以對眾多的價值取向進行選擇,強化某一方面的價值,這種選擇將使一國的行政程序法形成一定的目標模式;然后,在一定的目標模式下確立行政程序功能,確立行政程序的原則,制定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具體制度,具體程序規則;最后,在具體運用程序規則的過程中,去評價和判斷行政程序。由此可見,行政程序的價值是處于第一位的,最最抽象的概念,它對于行政程序的設置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下面將試從一般法律價值入手建構行政程序的價值體系。
1.法律價值。價值本是哲學的一個基本范疇。價值是作為主體的人和作為客體的外界物的關系中表現出來的客體對主體的效應。而在法學研究中,很難給法律價值下一個準確的定義,按照法理學界的通說,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這一術語。第一,是指法律在發揮其社會作用的過程中能夠保護和增加的價值如秩序、自由、民主、正義、效率等等。法律發揮社會作用的目的就在于對這些價值予以保護并促進其增加。這種價值構成了法律所追求的理想和目的,因此可以稱之為法的“目的價值”;第二,是指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善”的品質。此意義上的法之價值可稱之為“形式價值”,是指法律在形式上應當具備哪些值得肯定的好的德性;第三,是指法律所包含的價值評價標準,即是對眾多價值的評價和選擇,是在幾種法律價值發生沖突時,如何評價取舍。
2.行政程序價值。行政程序價值是相對于行政實體價值而言的。前已談到行政程序不是可有可無的,對行政法、行政行為而言行政程序至關重要,具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和存在的必要性,行政程序之價值正是基于此而存在的。那么,行政程序的價值到底包括哪些內容呢?我們認為相對于行政實體而言,行政程序價值包括程序的工具價值和程序的獨立價值兩大類。應該說學界對于行政程序的工具性價值已經有了足夠而全面的認識,我們現在批判絕對的“程序工具論”,但絕不能否認程序的確具有工具性價值。程序法具有為實體法服務的天然使命。從實體與程序、行政實體與行政程序的關系之中,我們已經認識到,實體與程序密不可分,離開了行政實體,行政程序難以獨行,離開了行政程序,實體也將無從依附。鑒于行政主體運用行政權力作出行政行為之首要和最終目的就是為相對人設定實體上的權利與義務,其過程也是通過行政程序的一步步向下開展而達到行政實體的實現,我們不能否認行政程序之對于行政實體具有工具價值。鑒于這一工具性價值不是通過程序自身表現出來的,而是相對于行政實體表現出來的,我們亦可稱之為“行政程序的外在價值”。
關鍵是,我們不能認為行政程序只具有工具性價值。很明顯,除了相對于行政實體所表現出來的工具性價值也即外在價值之外,行政程序自身還具有其獨立于實體之外的價值即行政程序的獨立價值,鑒于這種價值是行政程序自身所表現出來的,我們也可以稱之為“行政程序的內在價值”。因此,只有從行政程序的工具性價值和行政程序的獨立價值兩個方面去建構行政程序價值體系,這個體系才是科學而完整的。鑒于學界對于行政程序的工具性價值已經有了足夠的認識,我們在此沒有必要贅述,下面將重點闡述我們對行政程序獨立價值的認識。
四、行政程序的獨立價值
行政程序的獨立價值就是行政程序自身所具有的內在價值。它既不同于行政實體價值,也不同于行政程序的工具價值而是獨立于二者之外的價值。作為法的內容之一種,行政程序理應具有法的一般共性,比照一般意義上的法的價值,行政程序獨立價值也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一是行政程序的目的價值,二是行政程序的形式價值,三是行政程序價值評價標準。作為價值評價標準,其實質上是對價值的評判與選擇。行政程序價值內容不是惟一的,在眾多的目的價值之間、形式價值之間、目的價值和形式價值之間都存在著價值的判斷,在價值出現沖突時還存在價值的選擇問題。可見,價值的評價標準是內含于目的價值和形式價值之中的,是在動態的程序運行中表現出來的,所以我們將著重從行政程序的目的價值和形式價值兩個方面來論述行政程序的獨立價值。
1.行政程序的目的價值。行政程序目的價值即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的過程中通過嚴格的程序規則所要保護和促進的價值。對于此概念可以從以下兩個角度分析之:第一,目的價值在行政程序確立之前就應當被確立,并在此目的價值之指引下來設立行政程序。立法機關或是行政機關在設定行政程序之前就應當有一個價值取向,設想將要設定的程序規則應當保護和促進哪些價值,并把此價值設立體現于行政程序之中。第二,目的價值在行政程序的具體運用過程中體現出來,并指引著行政行為的具體作出。目的價值實際上就是行政程序的精神實質。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應當考慮其行為是否符合行政程序的精神實質,是否保護和促進了程序的目的價值。
行政程序的目的價值構成了行政程序所要追求的社會目的,反映著行政程序創設和實施的宗旨,它居于價值體系的主導地位。行政程序的目的價值內容到底包括哪些價值呢?一般認為法所追求的價值內容包括正義、效率、民主、自由、秩序、個人尊嚴等等,行政程序的目的價值也不例外。
(1)正義。正義又可稱之為公正、公平等等。正義是法所要追求的首要價值?!罢x是至高無上的,而社會正義是首要的正義。”([美]羅爾斯。正義論[M].何懷宏,何包鋼,廖申白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73.)依公共利益本位論,行政程序所追求的正義應當是一種社會正義。行政法調整的是一定層次的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在二者之中,公共利益占本位,當二者發生矛盾時,應當以公共利益優先。而公共利益體現的是一種社會正義。我們認為,行政程序在設定之前、設定之時,其所追求的正義是一種社會正義,以符合公共利益;但是一旦行政程序確立之后,在個案之中,行政程序追求的則應當是個體之正義,應力求去維護相對人的權益。因為相對人畢竟是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只有在個案中嚴格依法定程序追求個人正義,才可能在總體上維護公共利益以實現社會公正。從另一個角度講,行政程序所追求的正義應當是過程之正義。正義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這是一個法律原則。惟有如此才能讓公眾確信法是正義的,從而增強法的公信力并樹立法的權威。過程之正義正是強調“意義在于過程之中”。實現程序的過程也即實現正義的過程,這里并不強調實體上是否一定正義。
(2)效率。效率也是法的價值的重要內容。哲學意義上的效率是指人的活動中的輸出量與輸入量的比值。此處說的效率是行政效率,它是效率在行政管理領域的具體化。它是指一定行政行為在單位時間和空間所產生的社會效果與在此行為過程中所付出耗費之比率??梢哉f,效率價值既是行政程序時間性的體現,又是對行政程序在時間上的限制。對于行政法而言,效率重要性尤為突出。因為行政主體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都是有限的,因而就有必要提高行政效率,這對公共利益的維護和個人利益的保護都是有益的。這就要求我們耗費最少的行政資源去實現最大限度的公共利益,具體而言,要通過設立一套科學的、合理的行政程序來提高行政效率,實現社會公正。
以上從正義與效率兩個方面來論述行政程序的目的價值。但是正義和效率并不總是統一的,當二者相沖突時,應當如何取舍呢?這就牽涉到價值評價的問題。有學者認為行政法在處理效率與公平之間關系時應該“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其理由就在于行政法是以公共利益為本位,其所追求的是最大限度的公共利益,并認為“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應當成為行政法制實踐中合理處理正義與效率關系的指導思想。(有關行政法上效率與正義的論述。見葉必豐。行政法學[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周佑勇。行政法原論[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0.關保英。行政法的價值定位[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當然,行政程序目的價值不僅僅包括正義和效率這兩個方面,還包括民主、自由、秩序、個人尊嚴等一般的法的價值。但我們認為正義和效率是行政程序目的價值之根本,因而詳細論述之。
2.行政程序的形式價值。行政程序的形式價值,簡言之,就是行政程序自身所應當具備的“善”的品質,或者說行政程序本身就應當是正當的程序。對行政程序的形式價值也可以從兩方面予以理解,其一,行政程序形式價值是由行政程序的目的價值所決定的,并最終去體現和實現目的價值。設置一套完美的行政程序使之具有善的品質,就是為了保護和促進目的價值,否則,無論程序自身在設置上多么完美,多么善,也只能是毫無意義;其二,對行政程序形式價值之評價可以脫離于實體之外僅就程序規則本身作出判斷,看其是否具有善的德性。對行政程序規則的評價可以直接就規則本身是否合法、是否合理、是否科學做出判斷,而不必依靠實體。應該說行政程序形式價值內容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即“善”,具體而言就要求程序是“正當程序”?!罢敵绦颉痹从凇白匀还瓌t”,自然公正原則完全是一個程序性規則。它的內容包括:第一,任何人不得成為審理自己案件之法官;第二,處理糾紛不能偏聽偏信;第三,決定對當事人不利的事務時,應預先通知當事人并給予其發表意見的機會。就行政法而言,行政程序之正當性要求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公開性。
(1)合法性。行政法治之實質就是依法定程序行政,因此一個“善”的行政程序必是由法律明文規定的行政程序。程序的合法性要求一方面要有事先即已設定的可以在實施行政行為時予以依照的法定程序,另一方面要求行政主體在做出行政行為時必須且只能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不得在行政法明文規定之外自創程序或者破壞程序。
(2)合理性。行政程序不僅應符合法律要求,還應當做到客觀、適度,符合行政法的一般法律精神。程序的合理性,要求在設定行政程序的時候應符合法律的目的,考慮到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的不同地位和特點;在具體運用中,應在合法之前提下,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理之程序。
(3)科學性。程序的科學性是就程序規則在內容、結構、語言上的要求。在內容上應當真實,合乎實際;在結構上,程序規則各個組成部分在其組合搭配和排列順序上應該層次清楚,內在聯系緊密而構成一個個有機的整體;在語言上應當既準確無誤,又簡明扼要,既嚴謹一致,又樸實無華,明白易懂。
(4)公開性。行為程序調整的對象雖是行政主體,但是不能秘而不宣,應當以一定的形式廣泛公開,以便于相對人了解,便于提高行政效率,增強行政行為之可接受性,也有利于監督行政主體行使職權。具體而言程序的公開性一是要求作為行政行為法定程序的公開;二是要求行政主體行政活動的公開。
關鍵詞粘土動畫布光道具
作為定格動畫的一個分支,粘土動畫以其自身樸實的語言,略顯笨拙的塑造手法占據著動畫領域的重要位置。顧名思義,粘土動畫的場景以及動物、人物在雕塑捏制過程中所使用的材料是粘土而已。從這個角度講,以沙子、布偶、棉偶、皮影、剪紙、剪影、木偶、金屬、稻草以及五金類等綜合材料為主要媒介而進行創作的動畫都屬于定格動畫。定格動畫,(stopmotionanimation)由于它是將被拍攝的物體用單反相機一格一格的拍攝然后再按照每秒鐘24格的速度進行播放,所以,定格動畫又叫逐格動畫或者停格動畫。定格動畫又是動畫藝術的分支。就現在來講定格動畫幾乎已經淡出了我們的視線。定格動畫藝術之所以被邊緣化,我想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我國從事動畫藝術的人士對定格動畫藝術缺乏足夠的認識和研究,也很少進行定格動畫的創作,導致了大眾對定格動畫的認識和了解的不足。然而,我國在定格動畫藝術領域并非一片空白,早在20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我國的動畫藝術家就創作出了《嶗山道士》、《神筆馬良》等一批優秀的木偶動畫片,到了80年代還創作了直到今天仍膾炙人口的木偶動畫系列片《阿凡提的故事》。但是80年代后,我國的動畫進入了休眠期,木偶動畫也同樣停止了前進。直到現在,國外定格動畫取得了非凡的成就,我國的動畫創作人員才意識到國內定格動畫的差距。因此一部分國人又重新投入到定格動畫的創作中,但在創作的過程中技術和經驗不足是不可避免的,筆者用粘土作為偶型塑造的基本材料,通過自己創作的粘土動畫片積累了一些經驗,在此,就如何創作一部優秀的粘土動畫片作一些探討。
一、粘土動畫的前期創作
1.劇本
劇本的創作是影片最原始的依據,劇本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影片的質量,是必須經過深思熟慮的。粘土動畫和一般的二維動畫在很多地方是一樣的,最開始也是先要確定故事的腳本,然后改編成適合拍攝的劇本。劇本不要求有過多修飾性的東西,只要能說明表演和場景氛圍以及對白就可以了,也就是要能滿足拍攝要求。
2.美術設計
在粘土動畫片的創作中,美術設計是前期創作階段重要的一個環節,它包括了角色造型設計、場景設計、和道具設計三大類。角色造型設計往往是整部動畫片風格的依據;布景設計必須和整個動畫影片的表現風格相協調,并且能為故事情節營造特別的氛圍;道具設計不僅要和整個片子的風格相協調,還要有自己的造型特點。
3.分鏡頭
分鏡頭最好有導演本人來繪制,并且要求有鏡號(就是每個鏡頭的標號);景別(就是遠景、全景、中景、近景、特寫等電影語言);拍攝方法(就是推、拉、搖、移、跟、升、降等);長度(就是鏡頭的時間,這在動畫片中非常重要。一般是要自己先依據劇本里的情節預演一遍,可以用秒表記錄時間,最好以三次的平均數為準);內容(就是這個鏡頭要表現的內容);音樂音效和對白、旁白,如果有音樂要標出長度,從哪個鏡頭起到哪個鏡頭結束,還要標出時間。要是有對白和旁白也要標出時間,還要寫出內容,這樣在拍攝時就好把握動作的時間,否則后期會很麻煩,很容易聲畫不同步。
4.粘土造型和骨架
偶的造型不要過于復雜。因為動畫的人物是要有動作的。為了能擺動方便,造型最好簡潔,能充分展現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滿足動作要求就可以了,如果一定要把造型做到很復雜,像動漫游戲的那樣也不是沒有可能。但是你所要選擇制作泥偶的材料不但價格昂貴,而且對技術要求很高,同樣對于片中場景,道具的要求也會相應提高。
在骨架方面,建議買一些專業方面的書籍來學習。因為骨架的好壞會直接關系到影片中人物的動作,容易做動作又不容易損壞的骨架,會為你的泥偶片制作帶來很好的效果和極大的方便。骨架的制作不一定只用一種材料,性質不同的材料混合使用會帶來不同的效果。這完全依賴于劇本對任務的要求,可以發揮想象,有效的利用身邊的材料,一般來說,對骨架的要求是方便塑型,不易折斷的金絲或者銀絲以及退過火的鋁線。
泥的選擇很重要,我認為有幾點需要注意:泥不要太軟,否則不方便塑型,因為在擺動作的時候很容易碰到泥偶的其他部位,燈光照射下泥比平時還軟,太軟就容易發生形變。不要選擇油性過大的泥,這種泥雖然很鮮艷,但是不容易塑型,還會弄臟場景和道具。
二、道具
1.場景道具制作原理
粘土動畫的道具,由于它自身的特殊性,所以不能像電影中的道具師可以用現有的任何道具,它在整個動畫片的過程所用到的所有道具都需要道具師一件一件的把它制作出來,而道具往往要根據角色和場景的尺寸以及鏡頭的需要來決定其形狀大小。
道具的制作材料五花八門,石膏、軟陶、粘土、木材、金屬、塑料、小品玩具以及現成品等等。制作道具的手法更是多種多樣,有雕刻的,模壓的,注塑的等,有時為了不同鏡別需要,同樣的道具要做尺寸大小不同的好幾件。并且用于道具、場景制作的材料沒有什么特殊的限制,只要思路開闊,任何材料和物品都會產生出其不意的效果。但要注意所用材料自身顏色和產生的畫面色彩。畫面表現出的色調,這在粘土動畫的最終成片效果上是很重要的。
2.視覺效果道具制作原理和方法
實體云的道具往往常被用于背景圖片的立體效果,其實制作視覺效果的道具有許許多多的方法,既可以用實體,也可以用電腦三維動畫軟件的粒子效果,還可以實體和電腦效果用前后景深疊加的方法來達到自己所要的效果。例如:雪可以用三維動畫軟件的粒子來做,或者用撒泡沫來實現。閃電可以用Photoshop等軟件來畫等等。凡是只要自己能想的到的,并拿來能實用的都可以。好的實用的場景是會為你的動畫片加分的!精致的道具和場景會使影片的畫面豐富,對于加強畫面的質量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粘土動畫的拍攝
1.粘土動畫拍攝概述和基礎知識
粘土動畫是逐幀拍攝的,對于電視片來說是25幀/秒,而電影則是24格/秒,在這里我們為了方便計算以24格/秒來計,如果以一拍二來計算,也就是每秒要拍12格,一拍二可以保證動作非常流暢,但是同時也對調整動作提出更高要求,要對動作規律有相當好的把握才可以。有時一拍三或者一拍四也是常用的,你需要根據所要表現的內容而定。
我在給角色拍一個動作時,往往分成幾個段,有點像三維軟件里關鍵幀的設置,每一段的時間要算好,因為有加減速的關系所以每一幀動作的幅度大小都是不一樣的。在給角色制作表情時一般我們采用直接刻劃或替換等方法。有時角色的動作需要用吊線的方法配合完成,為了保證吊線的穩定性,最好使用三股線同時吊掛它的不同位置。為了能讓角色在畫面中站的更穩,我們除了盡量把角色的腳加大外,場景地面采用密度高的泡沫材料也幫了大忙,這樣就可以在角色的腳下扎上一些不易被察覺輔助固定位置的大頭針,使拍攝順利進行。
另外,拍攝時要注意把場景里所有的東西都要固定好,不然稍有不注意就會碰到什么東西,一旦移動了位置,畫面就會穿幫,就要重拍這個鏡頭了!當然相機首先要固定放置好。
2.粘土動畫的攝影布光
粘土動畫攝影的布光由三大塊構成:主光、輔助光、效果光。主光的作用是照亮場景和角色,同時具有塑造角色和場景造型的作用。輔助光的主要作用則是調整攝影對象的光比平衡,突出對象的質感肌理。而效果光則是起到調整影像的構圖、營造場景氛圍的作用。
攝影照明用光的類型是以它投射到對象上的方向和角度來區別的,按照照射方向的不同,攝影照明用光可以分為面光、側光、頂光、正面45度角布光、逆光和腳光。
3.粘土動畫拍攝技法
粘土動畫的拍攝方法是多種多樣的,這里我介紹一種類似于以前二維動畫拍攝的方法,它是利用前景和背景疊加移動產生的特殊視覺效果。這個方法的特點是能夠將實體拍攝的動作鏡頭與逐格動畫拍攝直接合成到一起。
四、后期
1.粘土動畫后期制作
當所有的鏡頭全拍攝完成后,影片進入了后期制作階段。后期制作階段主要包括鏡頭剪輯、合成和配音、配樂、音響特效等。在這一階段把所有制作好的素材匯聚到一起,經過剪輯,配音等工序,最終制作出較為完整的粘土動畫片。
非線性編輯主要是對整個完整的片子進行初剪,一般使用Photoshop或者其他的平面軟件來修圖,把圖片中穿幫和一些有瑕疵的地方清除掉。使用AE等軟件來制作特效和調色,最后可以用Premiere來進行非線性編輯,在Premiere里編輯是很方便的,可以對素材進行長度的更改,可以隨意的加楨和減楨。最終制作成比較精細的完整的粘土動畫片。:
3.配音
在影片初剪的基礎上進行第二此精剪,在此我們可以用優秀的音頻編輯軟件,給影片中角色口型逐個配上聲音。這樣能確保整個影片聲音和畫面的準確對位。配音樂是后期制作階段的重要環節,這不僅僅因為音樂是影片的靈魂,還因為音樂是整個影片各種聲音的基本。
4.影片的輸出
關鍵詞:可編程序控制系統控制室照明線路設計敷設
1.引言
為了滿足對生產工藝的過程控制、參數檢測和優化生產等工廠管理、控制現代化的需要,以提高產品質量、節約能源、降低成本、改善勞動條件以及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為目標,某化纖廠后處理工段主流程選用了先進的西門子公司過程控制系統SIMATIC.Process,Control-System,簡稱SI-MATICPCS7。經過一年多的運行實踐,系統運行穩定、控制方便,并且能根據國際市場和國內需求,在不改變硬件設施階情況下,只需通過軟件改變運行參數,就可及時調整生產品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十分明顯。
SIMATICPCS7可編程序控制系統是西門子的新一代控制系統。它分為中央控制及遠程控制兩大部分,中央控制部分放置在后處理控制室MCC的主控制盤內;遠程控制部分分布在現場控制點附近,通過現場控制盤用于卷曲、切斷及打包進行信號聯系。主控制盤采用PLC方式。為了使現場部分的可編程序控制器設備和MCC電動機控制中心更接近,采用遠程模塊化的I/O站和現場總線的控制方式,這樣就有利于I/O配線和對外電纜敷設。
2.中央控制室或分操作臺的控制室設計
2.1照明
在中央控制室或者有分操作臺的控制室中,常常通過計算機屏幕進行管理和控制,值班人員的視力既要持續又要緊張地工作,為了既能看清彩屏的畫面,又要維持房間內的照明,一般照度以200~300Lx為宜;同時,在同一房間內照度要均勻,且在垂直面上有足夠的照度。照明設計時應提倡綠色照明以利節能。照明光源建議采用TLD-36W/840光源為好。該光源光效更高,顯色性更好,便于布置和改善視覺條件。在燈具布置應無直射眩光和反射眩光對準屏幕,燈具宜選用嵌入式隔柵燈或發光天棚。另外一個要點是照明和維護電源,絕對不允許與可編程序控制器的控制/信號電源共用同一路供電。照明及備用電源線的敷設,要盡可能避開控制/信號電纜。由于照明和維護電源使用條件中偶發因素很多,應避免照明和維護電源在突然集中用電時對控制/信號電纜造成干擾,例如,使用維護電源接電焊機,可能會引起意想不到的干擾。
2.2電話
在控制室和操作間,配置電話是必要的,而且為了流動人員工作方便,中央控制室配有無線移動電話。但這種高頻高功率發射電話機有時會對可編程序控制器的工作產生干擾。選擇哪種電話,決定因素很多,但不宜在可編程序控制器和計算機屏幕十分靠近的地方放置這種電話。
2.3空氣環境
室內工作環境溫度推薦在25℃±5℃,濕度40%—80%RH,不結霜;要消除空氣中硫化氫H2S、二氧化硫(S02)、氯氣等腐蝕性氣體,以及鐵粉、碳粉等可導電性塵埃。一般環境應少有腐蝕性氣體。對于有腐蝕性氣體、有可編程序控制器控制系統的的場所需要采用凈化或隔離等防腐措施。
3.接地設計與施工
在以可編程序控制器為核心的控制系統中,有多種接地方法,每種接地線匯流于一個理論的“點”,這是信息零電位基礎。為了安全使用可編程序控制器,應區分下列幾種接地方法:
數字地:也稱為邏輯地,是各種開關信號、數字信號的零電位。
模擬地:是模擬信號的零電位,它也是模擬信號精密電源的零電位,它的“零”是十分嚴格的電平。
信號地:通常是指一般傳感器的地。
交流地:交流供電電源的N線,它通常又是產生噪聲的主要地方。
直流地:它是直流電源標準電壓起點,在非浮空的直流電源,就把它作為地線,而且就是接地的連接點,因為“地”是無法分開的。
屏蔽地:一般為防止靜電、磁場感應而設置的外殼或金屬絲網的接地。為了消除外殼或絲網上積聚的電能,專門使用銅導線將外殼或金屬絲網連接到地殼中去。
保護地:一般指機器、設備外殼或裝在機械與設備內的獨立器件的外殼,外殼要與其內部絕緣,外殼接地用以保護人身安全和防止設備電能的漏失,保護地的接地必須是良好的。
電源及接地噪聲對可編程序控制器及其I/O會有很大的影響。在許多著作別強調機器設備、電纜的護套、信號線的屏蔽層、柜機箱的外殼接地有一定要求。例如電纜護套、信號線屏蔽,僅用一端接地,另一端浮空;信號線在信號源處實行屏蔽接地,引入I/O端口側浮空。在設備運行中電源和地線的噪聲是難以克服的。但是良好的制造工藝,優良的施工質量,可以大大減少其危害。
關于可編程序控制系統和用電系統單獨接地還是分開接地的問題,是涉及到可編程序控制器技術發展的水平問題。地球僅有一個,地是無法分開的。理想的情況是一個生產過程系統的所有接地點與大地之間阻抗為零,實際上是很難做到的。但在接地設計中要求電路中PE線和整個鋼鐵結構、機械設備外殼、電纜橋架、大型電氣設備、敷設電纜的支架,各種工藝的金屬管道都能與大地是同一零電位,即等電位接地聯結,一般要做到接地電阻不大于1。這是目前統一接地的要求。
在工程安裝階段,就要很好地連接上述各種接地線,在安裝電源和配置好地線之后,可編程序控制器才能進人通電與調試,它一般遵守下列幾個原則:
將屏蔽地、保護地各自獨立地接到等電位接地銅排上,不應當將其和電源地、信號地在其他任意地方扭在一起。在控制系統中,為了減少信號的電容鍋合噪聲,要采用多種屏蔽措施,屏蔽結構最終有統一接地點。為解決電場屏蔽分布電容問題,屏蔽地應接人大地。為解決雷達、電臺這類高頻輻射干擾,可以用金屬絲網作電磁場屏蔽。它由電阻低的金屬網,及外殼等套在關鍵部位,例如使用無線操作的手動控制盒的金屬網屏蔽匯流后再接人大地。對于純防磁的現場,例如防止強磁鐵、變壓器、大電機的磁場耦合,采用高導磁材料做屏蔽罩,使磁回路閉合,再將外罩接人大地。保護地常用一點接地,但保護地的外殼,例如機柜的門或窗,活動部分等,它們都要與固定外殼用地線連接在一起,在每個連接點要把金屬表層的防護油漆、金屬銹蝕斑痕刮磨干凈,再利用壓花墊圈和鎖緊螺栓、螺母連接牢固。
在模擬信號地和屏蔽地中,模擬地的接法十分重要,每個制造商在提供可編程序控制器的產品時,都有許多嚴格的連接方法及規則。包括信號配線、外殼屏蔽、浮地、傳輸電纜使用的型號、芯截面積、電源供應等,這是一項專門的技術。因此,對它們的使用、接地方式等要嚴格地按操作手冊進行。當可編程序控制系統用于地域廣大的范圍時,不要將模擬量信號做長距離的傳輸,在需要使用較多的模擬量模板時,應力爭把模板布置到距離現場最近的擴展機箱中去。
4.電纜設計和敷設
工業生產環境中電磁干擾是難以克服的。在使用可編程序控制器組成的控制系統中,要連接生產現場的大小設備,要連接多種通信線路,合理設計一個電纜走向和施工敷設是很重要的。這種工作不同于軟件調試,一旦做完很難修改。特別要注意干擾源。生產現場有如下幾種關鍵的干擾源:動力電纜、大型機械、高功率的設備在電力傳輸中會在電纜周圍和設備附近產生電磁鍋合;電焊機、火焰切割機本身就是生產線工作設備,有時又是可編程序控制器控制的設備,在它們反復動作時產生高頻火花、金屬熔渣等都會損壞其他設備或電纜;高頻率的電子開關,在反復接通與關斷時,產生高次諧波,從而反饋到接口電路,形成高頻干擾;為了消除上述因素對整個生產過程控制系統的影響,合理設計電纜走向、選用電纜,合理施工敷設能保證一個可編程序控制器的控制系統正常運行。
工廠生產現場中,需要敷設下列各種電纜:電源電纜、I/O信號的電纜、本地通信或者遠程I/O掃描的通信電纜、可編程序控制器和計算機組網的通信電纜,另外還有電話與廣播電話電纜,工業電視電纜,它們都可能要與可編程序控制器聯系的。計算機及它們的顯示器,并不一定完全具有工業級的標準,尤其在中央控制室主控臺上,有可編程序控制器的設備,有工業電視設備、調度電話,尤其是近年來的無線電話,在控制室電纜敷設時應注意高頻磁場輻射對他們的干擾。
4.1對于電纜的一般要求
要求電纜線本身要有良好的可撓曲性;在使用端子與導線連接時,要選用經久不變形的壓接端子與導線做成柔性的連接。在有大功率電能傳輸的連接點處要用鋼排和有壓花墊圈的螺栓與螺母壓接端子連接,不能有連接間隙;長年使用,由于電火花的銹蝕,常常引起不容易被發現的連接故障,接點處電阻變得很大,所以,為了防微杜漸,一定要精心施工,不能使用電纜端頭扭接或普通的方式連接。強動力電纜和信號電纜在敷設過程中,在有條件的地方,間隔均要在500~600mm以上,無條件時應采取隔離措施,防止動力電源對信號的干擾。
4.2不同用途要選用不同的電纜
可編程序控制器最多的是I/O信號電纜,它傳送“0”和“1”兩種極性完全相反的信號,長距離傳送這種信號時,最好選用屏蔽電纜;同一臺設備、同一電平等級、同樣信號功能地理位置十分接近的,可共同使用同一根電纜,以減少電纜數量。電纜芯截面不要選得太細,通常交流信號纜的每芯截面積為1.5mm2,環境特別窄小的地方用O.75mm2或1.0mm2。直流信號長距離傳輸時,要考慮線阻小、截面積大的導線,爭取使用多芯、銅質導線,還要考慮纜線上可能受到的干擾,避免信號的失真。
模擬量信號電纜的選型,常常要考慮和模擬量相關的設備、可編程序控制器使用的模板等使用條件,這時要區別模擬量是電壓型還是電流型傳輸信號、信號的線性測量范圍、輸人阻抗、誤差精度、溫漂、隔離措施、每路信號傳輸耗電功率、電流量等條件,另外還要考慮是使用內部電源還是使用外部電源,一般還要同時考慮其電源怎樣同時供電。許多商家有專用的模擬量一次產品,它包括測量、執行、信號放大、遠程傳送等環節的配套設備,有的還需要使用專用屏蔽電纜,因此,使用模擬量信息時,常常要做到配套處理。高速脈沖是調速控制系統的特有信號,例如高速脈沖計數器,脈沖編碼器等設備,當工作頻率高于100Hz應選擇專用的屏蔽電纜。對于開關信號,因頻率低不作為脈沖信號,可以用普通電纜來傳輸。在高速計數脈沖電纜的敷設時,還要測試和防止高頻信號對低頻信號和普通信號的干擾。
通信信號電纜是高頻信號電纜,有同軸電纜、雙絞線、雙芯屏蔽線以及光纖纜等多種可編程序控制器通信電纜,它們有特定的要求,一般選用可編程序控制器商家供應的或采購同類型性能的電纜,不能隨意改變。信號纜在長距離傳輸或可能穿越一些特殊的現場時,如強磁場或電場,單獨穿過一些有移動物體運行的空間等,應采用穿保護套管敷設。
有些特殊信號電纜是由可編程序控制器模板、外部設備的用途共同確定的,最好選用商家配套供應的產品。
4.3不同的環境采用不同的電纜敷設方法
可編程序控制器控制系統中,大部分被控制設備遠離控制室,分布在現場。此時要架設專用的電纜橋架。電纜橋架設計有個一般劃分約束可供參考:一是分層,二是強動力與弱信號電纜不能混合使用同一層。可編程序控制器及MCC動力控制的執行信號電壓為380VAC或220VAC,電機的動力電纜和可編程序控制器的控制電纜橋架一般是絕對分開的,即最上面一層敷設220VAC、380VAC動力或動力操作信號電纜;下面一層可以敷設工廠之間電話、工業電視等的電纜;再下面一層用來敷設可編程序控制器的DI、DO、AI和AO的電纜;有條件的地方24VDC和220VAC的信號也可以分層。為防止電流量在10A以上的動力電纜對信號電纜造成的電磁干擾,盡可能在敷設電纜時要有凈余間隔500mm左右;但是許多現場常常沒有這個凈余的空間??稍陔娎|敷設完成后加護蓋,電纜橋架金屬結構之間全部采用連接銅線跨接,接地線就近連入接地線網,使得電纜橋架和電纜盒形成一個良好的接地環境。
室外電纜還有一種埋地敷設,這種方法盡可能少用,但在穿過火車鐵軌、建筑物本身有電纜溝或有地下隧道時可以使用這種敷設,而進入地下隧道后,電纜橋架又應該沿墻壁敷設。
室內電纜敷設時,由于室內空間較小,各種電纜的來由去向不一致,因此最好有統一的走向規劃。電纜在進入可編程序控制器的機柜前要盡量減少動力電纜和信號電纜平行排放的距離。在電纜進入可編程序控制器機柜時,動力電纜和信號電纜在機柜底面上看,最好分別排放在兩個對角線方向,即從間隔最大的方向進入機柜。
4.4可編程序控制器系統的現場開關與設備連接
可編程序控制器多數為數字量信號直接采自現場。它們有位置、速度、距離、溫度、壓力、物流量、電流量、電壓、功率等?;旧嫌形锢硇问交螂娦问?、光電形式。按照功能劃分就可能叫出各式各樣的名字。可編程序控制器使用的開關有幾種意義,一種本身就是電路的按鍵式開關,可以帶鎖緊,或不帶鎖緊,總之能完成一個線路的接通或斷開。當這個線路的接通或斷開被賦予不同的含義時,這個開關的命名就有實際的意義。一般來說這種開關有一條線接入到I/O端口,它的“0”與“1”就是數字量輸入,另一條線就是公共線,或者叫作公共信號地或者公共電源。但是許多傳感器生產廠家,為生成這個信號要使用3條或4條線,即采用另外的引線是為使傳感器的端頭產生測試功能的電、磁、光等效應,因此在遇到選用由3條線或4條線連接的傳感器時,包括現場電纜敷設、選型都要詳細閱讀有關的說明才能做出正確的設計。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