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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人身安全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關鍵詞:高校;安全教育;事故原因
一、背景
2005年5月2日某某大學一位學生在長江荊江段涉水,不幸滑落深水中,溺水身亡;2009年10月17日和2010年10月5日同一學校又發生兩起溺水事故。據調查,這三起學生意外溺水事故都是班里幾位同學一起到江邊游玩,一時興起而涉水造成的。2005年11月2日15時許,北京市林業大學一棟學生宿舍樓發生了爆炸起火,一男一女兩名研究生在大火中喪生;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一棟女生宿舍樓發生火災,4名女生在消防隊員趕到之前從6樓宿舍陽臺跳樓逃生,不幸全部遇難;2003年11月24日,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一棟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造成41名外國留學生死亡,近200人受傷,其中有中國留學生46人燒傷,11人死亡;2006年1月8日菲律賓馬尼拉市北部大學區的一棟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8人被燒死……。這些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反映了高校校園安全問題的嚴重性。因此,加強高校學生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和緊迫的。同時,高等學校作為高等教育活動的主導者,更有義務和責任確保高校校園的安全,努力為廣大青年學生提供一個安全、健康、和諧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促進學生的成才和全面發展,在科教興國、實現創新型國家中做出更大貢獻。
二、高校學生傷害事故共性原因分析
安全科學有三條公理性基本觀點,即任何事故都是原因的,任何事故都是由“人”和“物”兩方面原因引起的,事故的嚴重程度和事故發生頻率間存在“三角形”分布規律。高校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場所及其“物”方面原因可能完全不同。但是,從事故原因的深入分析中可以發現有三點是共同的,即事故相關人員缺乏足夠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安全習慣(這三點是事故的間接原因)。根據海因里希(Heinrich)的事故“三角形”理論,這三個共同點間的關系為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安全習慣可以產生兩個結果,即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而人的不安全行為一部分直接導致了事故,一部分又導致了物的不安全狀態,不安全狀態再引起事故的發生。
三、高校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目前,高校的安全意識普遍不強,安全觀念相對比較落后。就大學生而言,他們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安全能力都難以令人滿意,更談不上安全習慣。在教職工中也普遍存在學生安全就是治安和消防的片面認識。這種現狀直接影響著高校學生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意識到學生安全事關高校全局,沒有學生安全,高校校園穩定就失去了基礎,而高校的安全穩定對于社會安全穩定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學生安全涉及面廣,包括健康、飲食、交通、學習、心理、戀愛、校園安全與社會安全等。出現安全問題的原因也紛繁復雜,有自然方面的,比如地震、海嘯、臺風、流行性傳染性疾病等等;有社會方面的,比如社會治安、交通、國內社會矛盾和國內外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矛盾與沖突等等;有學校管理與服務方面的,比如消防隱患、飲食衛生差、教學設施和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等等;有家庭和個人方面的,比如家庭經濟困難、與家人感情不睦、個人學習壓力、升學就業壓力、戀愛和婚姻困擾、交友困擾、網絡成癮等問題都可能引發個人安全問題,個人安全問題處理不當,極有可能引發群體安全甚至社會安全。因此,必須加強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研究和探索對在校大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任務緊迫而重要,也只有開展好在校大學生的安全教育,才能有效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高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內容與方法
通過對高校學生事故共性原因的分析,我們得到事故之所以發生,是因為事故相關人員缺乏足夠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安全習慣,因此,高校安全教育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現代安全理念教育
從對事故的統計分析發現,在各種傷害事故中,不安全事故只占4%,不安全行為占96%。在所有事故中只有2%是天災,98%是人禍,由此可見人的意識和行為在日常生產和工作中至關重要。要消除不安全行為,就必須有正確的安全意識和行為、態度,需要從思想上、意識上樹立正確的安全價值觀。在科學技術進步、文化繁榮和知識經濟時代,必須將“安全第一”、“安全至上”、“安全超越一切”的理論,即“安全第一公理”牢固樹立在廣大師生心中。“安全第一公理”的實質就是安全高于一切,其目的就是以人為本,人命關天,把關愛生命,珍惜人生,保護人類從事的一切活動的安全與健康放在首位,放在超脫一切的位置。因此,必須加大安全理念教育的力度,在校園中形成一個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樹立“以人為本”和“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的安全理念,培養出具有本質安全化的素質的人才。
對廣大學生進行現代安全理念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大學生的安全素質,這對于提高其走入社會安全生存具有基礎性意義和戰略性意義。大學生應具備的安全素質不僅包括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還包括安全倫理、情感、認知、態度、價值觀和道德水平以及行為準則等。
(二)法制觀念教育
作為培養國家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高校,應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為社會輸出的人才應是懂法、守法、執法的高素質的合格人才。因此,高校必須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以增強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從而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特別是要加強大學生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除在法律課、德育課等必修課中進行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外,在其他課程教學及安全教育中也要對大學生進行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如:《憲法》、《刑法》、《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以及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知識教育,使學生懂得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分清犯罪與非罪的界限,了解道德、紀律與法律的關系,明確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并能用法律武器維護國家和自身的利益和權益,與犯罪行為作斗爭。
(三)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知識教育應從以下兩方面進行:一是基礎安全文化知識,是指提高大學生在各類活動中應具備的安全文化知識。例如,起居安全、一般用電安全、交通安全、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及避災和逃生等。這是現代社會每一個公民都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生存素質。二是專業安全文化知識,是指從事各類生產活動和科研活動時所具有的安全文化知識。例如,化工安全技術、礦業安全技術、冶金安全技術、消防安全技術、建筑安全技術、運輸安全技術、機械安全技術、科研實驗的各類安全防護技術等。大學生了解和掌握必要的生活常識和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識,增強安全防范的意識和能力,既可以有效地保護自己,也可以在危險時更多地幫助周圍的人。
(四)安全防范、自我保護的知識教育
增強學生的安全及防范意識是預防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高校要教育大學生懂得安全防范自救的一些基本知識,如熟記火警“119”、匪警“110”等報警電話號碼,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或自己、他人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或侵害時,要立即想辦法報警,如無法報警,要能沉著冷靜地尋求自我保護和自我解救的方法。大學生還應懂得一些基本生活常識,如使用滅火器等知識??傊?,在校內,學生特別要加強宿舍以防火為重點的安全防范,了解掌握防火、防盜、防騷擾等知識以及防受騙、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常識。更要掌握在校外防搶、防受騙、防流氓滋擾、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事故等常識。教育學生遵守校紀校規,不到偏遠地方游玩,出游最好結伴而行。在人際交往中,特別是女生在與異往中,更要注意保護自己。學校在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中應經常不斷地給學生講授這些知識,警鐘長鳴,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不斷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及自救的知識與能力。
參考文獻:
1、傅貴,李宣東,李軍.事故的共性原因及其行為科學預防策略[J].安全與環境學報,2005(2).
2、田毅,潘洪江,張福喜.高校學生安全工作體系建設的幾個基本問題[J].中國青年研究,2007(6).
關鍵詞:高校;安全教育;事故原因
一、背景
2005年5月2日某某大學一位學生在長江荊江段涉水,不幸滑落深水中,溺水身亡;2009年10月17日和2010年10月5日同一學校又發生兩起溺水事故。據調查,這三起學生意外溺水事故都是班里幾位同學一起到江邊游玩,一時興起而涉水造成的。2005年11月2日15時許,北京市林業大學一棟學生宿舍樓發生了爆炸起火,一男一女兩名研究生在大火中喪生;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一棟女生宿舍樓發生火災,4名女生在消防隊員趕到之前從6樓宿舍陽臺跳樓逃生,不幸全部遇難;2003年11月24日,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一棟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造成41名外國留學生死亡,近200人受傷,其中有中國留學生46人燒傷,11人死亡;2006年1月8日菲律賓馬尼拉市北部大學區的一棟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8人被燒死……。這些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反映了高校校園安全問題的嚴重性。因此,加強高校學生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和緊迫的。同時,高等學校作為高等教育活動的主導者,更有義務和責任確保高校校園的安全,努力為廣大青年學生提供一個安全、健康、和諧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促進學生的成才和全面發展,在科教興國、實現創新型國家中做出更大貢獻。
二、高校學生傷害事故共性原因分析
安全科學有三條公理性基本觀點,即任何事故都是原因的,任何事故都是由“人”和“物”兩方面原因引起的,事故的嚴重程度和事故發生頻率間存在“三角形”分布規律。高校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場所及其“物”方面原因可能完全不同。但是,從事故原因的深入分析中可以發現有三點是共同的,即事故相關人員缺乏足夠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安全習慣(這三點是事故的間接原因)。根據海因里希(Heinrich)的事故“三角形”理論,這三個共同點間的關系為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安全習慣可以產生兩個結果,即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而人的不安全行為一部分直接導致了事故,一部分又導致了物的不安全狀態,不安全狀態再引起事故的發生。
三、高校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目前,高校的安全意識普遍不強,安全觀念相對比較落后。就大學生而言,他們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安全能力都難以令人滿意,更談不上安全習慣。在教職工中也普遍存在學生安全就是治安和消防的片面認識。這種現狀直接影響著高校學生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意識到學生安全事關高校全局,沒有學生安全,高校校園穩定就失去了基礎,而高校的安全穩定對于社會安全穩定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學生安全涉及面廣,包括健康、飲食、交通、學習、心理、戀愛、校園安全與社會安全等。出現安全問題的原因也紛繁復雜,有自然方面的,比如地震、海嘯、臺風、流行性傳染性疾病等等;有社會方面的,比如社會治安、交通、國內社會矛盾和國內外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矛盾與沖突等等;有學校管理與服務方面的,比如消防隱患、飲食衛生差、教學設施和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等等;有家庭和個人方面的,比如家庭經濟困難、與家人感情不睦、個人學習壓力、升學就業壓力、戀愛和婚姻困擾、交友困擾、網絡成癮等問題都可能引發個人安全問題,個人安全問題處理不當,極有可能引發群體安全甚至社會安全。因此,必須加強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研究和探索對在校大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任務緊迫而重要,也只有開展好在校大學生的安全教育,才能有效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高校學生安全教育的內容與方法
通過對高校學生事故共性原因的分析,我們得到事故之所以發生,是因為事故相關人員缺乏足夠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安全習慣,因此,高校安全教育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現代安全理念教育
從對事故的統計分析發現,在各種傷害事故中,不安全事故只占4%,不安全行為占96%。在所有事故中只有2%是天災,98%是人禍,由此可見人的意識和行為在日常生產和工作中至關重要。要消除不安全行為,就必須有正確的安全意識和行為、態度,需要從思想上、意識上樹立正確的安全價值觀。在科學技術進步、文化繁榮和知識經濟時代,必須將“安全第一”、“安全至上”、“安全超越一切”的理論,即“安全第一公理”牢固樹立在廣大師生心中?!鞍踩谝还怼钡膶嵸|就是安全高于一切,其目的就是以人為本,人命關天,把關愛生命,珍惜人生,保護人類從事的一切活動的安全與健康放在首位,放在超脫一切的位置。因此,必須加大安全理念教育的力度,在校園中形成一個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樹立“以人為本”和“一切事故都可以預防”的安全理念,培養出具有本質安全化的素質的人才。
對廣大學生進行現代安全理念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大學生的安全素質,這對于提高其走入社會安全生存具有基礎性意義和戰略性意義。大學生應具備的安全素質不僅包括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還包括安全倫理、情感、認知、態度、價值觀和道德水平以及行為準則等。
(二)法制觀念教育
作為培養國家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高校,應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為社會輸出的人才應是懂法、守法、執法的高素質的合格人才。因此,高校必須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以增強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從而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特別是要加強大學生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除在法律課、德育課等必修課中進行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外,在其他課程教學及安全教育中也要對大學生進行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如:《憲法》、《刑法》、《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以及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知識教育,使學生懂得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分清犯罪與非罪的界限,了解道德、紀律與法律的關系,明確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并能用法律武器維護國家和自身的利益和權益,與犯罪行為作斗爭。
(三)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知識教育應從以下兩方面進行:一是基礎安全文化知識,是指提高大學生在各類活動中應具備的安全文化知識。例如,起居安全、一般用電安全、交通安全、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及避災和逃生等。這是現代社會每一個公民都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生存素質。二是專業安全文化知識,是指從事各類生產活動和科研活動時所具有的安全文化知識。例如,化工安全技術、礦業安全技術、冶金安全技術、消防安全技術、建筑安全技術、運輸安全技術、機械安全技術、科研實驗的各類安全防護技術等。大學生了解和掌握必要的生活常識和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識,增強安全防范的意識和能力,既可以有效地保護自己,也可以在危險時更多地幫助周圍的人。
(四)安全防范、自我保護的知識教育
增強學生的安全及防范意識是預防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高校要教育大學生懂得安全防范自救的一些基本知識,如熟記火警“119”、匪警“110”等報警電話號碼,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或自己、他人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或侵害時,要立即想辦法報警,如無法報警,要能沉著冷靜地尋求自我保護和自我解救的方法。大學生還應懂得一些基本生活常識,如使用滅火器等知識??傊?,在校內,學生特別要加強宿舍以防火為重點的安全防范,了解掌握防火、防盜、防騷擾等知識以及防受騙、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常識。更要掌握在校外防搶、防受騙、防流氓滋擾、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事故等常識。教育學生遵守校紀校規,不到偏遠地方游玩,出游最好結伴而行。在人際交往中,特別是女生在與異往中,更要注意保護自己。學校在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中應經常不斷地給學生講授這些知識,警鐘長鳴,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不斷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及自救的知識與能力。
參考文獻:
1、傅貴,李宣東,李軍.事故的共性原因及其行為科學預防策略[J].安全與環境學報,2005(2).
2、田毅,潘洪江,張福喜.高校學生安全工作體系建設的幾個基本問題[J].中國青年研究,2007(6).
[關鍵詞]:人身自由與安全權生命權人格尊嚴權健康權
人身自由與安全權是最古老的基本權利之一,最早出現在英國1215年的《大》。《大》第三十九條規定:“凡自由民除經其貴州依法判決或遵照國內法律之規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監禁、沒收財產、剝奪其法律保護權或加以放逐、傷害、搜索或逮捕?!?676年,英國國會輝格黨人為反對查理二世復辟封建王朝的倒行逆施、保護自己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促使國會通過了著名的《人身保護法》。該法案規定了不準非法拘捕以及將合法拘捕的人及時提交法庭審判。在法國大革命時期,為了避免橫向的侵害,人身安全被賦予極高的優越性。可以說,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權利是資產階級革命運動的產物。
一、概念及公約規定
人身安全權通常和人身自由緊密聯系在一起。“早期思想家在論述人身自由與安全時也常把它們視為一個整體,或權利的兩個方面。”[1]歐洲人權委員會在宣布受理阿德勒和比威斯訴聯邦德國案中說:作為僅指人身自由與安全而言,從其固有聯系看,自由與安全應視為一個整體。本文中人身安全權和人身自由放在一起論述,合稱人身自由與安全權。人身自由與安全權是指公民人身健康受自己支配,而且不受非法搜查、拘禁、逮捕、放逐、剝奪、限制、酷刑、不人道的懲罰、奴役和科加勞動義務以及不法侵害的權利。[2]很多人權公約把人身自由與安全放在一起加以規定,如《世界人權宣言》第3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第1款、《歐洲人權公約》第5條第1款、《美洲人權公約》第7條第1款、《非洲人權和人民權利》第6條等。剝奪自由和逮捕或拘禁同義。[3]逮捕指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拘禁指剝奪自由的狀態,不管它是否出自逮捕(監禁或審前拘禁)、定罪(囚禁)、綁架或其他行為。如《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分。”第九條:“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薄豆駲嗬驼螜嗬麌H公約》第九條第1款規定:“人人有權享有自由與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所確定的根據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剝奪自由。”《歐洲理事會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第五條:“(一)人人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非洲人權和民族權》第十九條:“每一個人均有權享有人身自由與安全。除非根據事先已經制定好的依據和條件,任何人均不得被剝奪自由。尤其是,任何人均不得被逮捕或拘捕?!薄断磺行问椒N族歧視國際公約》第五條:“締約國依本公約第二條所規定的基本義務承諾禁止并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保證人人有不分種族、膚色或民族或人種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權利,尤得享受下列權利:……(丑)人身安全及國家保護的權利以防或身體上的傷害,不問其為政府官員所加抑或為任何私人、團體或機關所加?!?/p>
針對婦女兒童的人身自由與安全,幾個公約專門做出了規定。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四條:“每一兒童有權享受家庭、社會和國家為其未成年地位給予的必要保護措施,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或出生而受任何歧視。”《兒童權利宣言》三十七條:“締約國應確保:(a)任何兒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對于未滿十八歲的人所犯罪行不得判以死刑或無釋放可能的無期徒刑;(b)不得非法或任意剝奪人和兒童的自由。對兒童逮捕、拘留或監禁應符合法律規定并僅作為最后手段期限應為最短的適當時間。”《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公約》第十一條:“1、締約國應采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就業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以保證她們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享有相同權利,特別:(f)在工作條件中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包括保障生育機能的權利?!?/p>
二、人身自由與安全權的含義
人身自由與一般意義上的自由是不同的,二者不能混淆。所有的人權最終都是為了實現人的自由,作為人權之一的人身自由屬于自由的一個方面。人身自由從最狹窄的意義上理解就是身體活動的自由。[4]因此在這個層面上理解,對于人身自由的干預就是把某個人強行拘禁于某個場所的結果。這個場所可以是監獄、勞動教育場所、精神病院、戒毒所甚至家里。但是如前面所列的條約所規定的那樣,這種拘禁必須要有程序上的保障,被逮捕者和被拘禁者被賦予一些權利:被告知的權利、獲得法庭人身保護令的權利[5]、獲得賠償的權利??疾旄鲊鴮θ松碜杂傻睦斫?,我們可以看出,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解釋。比如在新加坡,人身自由被解釋為“與個人身體有關的自由”,對人身自由的限制被限定為個人物理身體的監禁、懲罰和遭受痛苦。但是在美國的判例中,人身自由被解釋為所有與人身有關的自由,包括表達自由、宗教自由,獲得平等機會的自由、隱私權以及生育權等。[6]我們要明確的是,追求人身自由不是以完全廢除剝奪人身自由的國家措施為目的。考察公約的規定我們可以發現,公約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反對剝奪自由,而是反對任意和非法剝奪自由。國家機關必須準確界定可以剝奪自由的情況以及相關程序,并有義務防止國家機關及執法公務人員任意和非法地剝奪公民自由。
人身安全在法國大革命時期曾倍受推崇,它保證公民得到國家的保護,以免由橫向層次上的干預造成的對其人身自由和財產的損害?,F代國際公約中的“安全”有相似的含義,締約國負有積極義務保護公民身體完整性。一種系統性的解釋表明,人身安全為個人提供了獨立于人身自由之外的法律自由主張,這些主張主要針對由私人實施的對人身和人格完整性的干預。[7]1990年7月12日,人權事務委員會在關于德爾加多。帕埃滋訴哥倫比亞案中指出:“從法律上講,國家不能僅僅因為一個人沒有被逮捕或以其他方式被拘禁,而無視在其管轄權下為人所知的對他或她的生命的威脅。國家負有義務采取合理的與合適的措施來保護他們?!?/p>
人身自由與安全權的內涵應包括:
1、公民健康受自己支配?!断龑D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公約》第十一條第一款的(f)規定“在工作條件中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包括保障生育機能的權利”。
2、不受非法拘留或逮捕以及人身自由不被剝奪的權利。剝奪自由和逮捕或拘禁同義?!妒澜缛藱嘈浴返诰艞l:“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薄睹乐奕藱喙s》第七條:“(三)不得對任何人任意進行逮捕和關押?!睔W洲人權機構對人身自由與安全的內涵僅限于禁止非法逮捕或拘禁和拘束,這未免顯得過于狹窄。[8]其實與剝奪自由相關的情況還有精神疾病、流浪、吸毒、教育目的、移民控制、為公共安全而采取的預防性拘禁等。但是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以微弱優勢(30贊成,27票反對)支持對“逮捕”和“拘禁”作廣義解釋,因此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吸毒者、流浪者以及私人對自由的剝奪,都應理解為逮捕或拘禁。但是在我國,逮捕和拘禁還是只具有狹義的意義,不做擴大解釋。
很多國際條約明確規定不能任意剝奪自由,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的規定,拘禁必須基于法律確定的程序和根據,必須告知被逮捕人逮捕的理由和對他的指控,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審判或釋放,賦予因追捕或拘禁被剝奪自由的人向法庭的權利以及得到賠償的權利。[9]“在合理的時間內審判或釋放”是指被剝奪自由的人有權讓法庭不拖延地審查這種拘禁,不管拘禁他們的理由是什么;如果發現拘禁不合法,他們有權要求法庭釋放他們。如在伊內滋。托里斯訴芬蘭案(第291/1988號來文)中,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拘禁幾乎達3個月之久,原則上講是“太長了”。[10]人權事務委員會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的一般性意見中強調,在任何情況下,拘留的時間不能超過“幾天”。這說明國際條約雖然規定了合理的時間,但是具體是多少并沒有明確界定。有些國家如美國通過人身保護令狀來保障人身自由與安全。所謂人身保護令狀,是從法院對任何監禁他人的人發出的一種法律文件,要監禁者必須把被監禁的人帶到法庭說明監禁此人的要求。被監禁的人可以向法官提出申請要求發出人身保護令狀,并陳述認為他是被非法監禁的根據。[11]
3、免受奴役權?!妒澜缛藱嘈浴返谒臈l:“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薄豆駲嗬驼螜嗬麌H公約》第八條:“一、任何人不得使為奴隸;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二、任何不得被強迫役使。三、……(甲)任何人不得被強迫或強制勞動?!薄豆駲嗬驼螜嗬麌H公約》第八條第三款中的(乙)(丙)規定了不認為是強制與強迫勞動的情況,如作為對罪犯的懲罰的苦役監禁,依法庭合法命令而被拘禁的人或在拘禁假釋期間所要求的任何工作或服務、軍事性質的服務、威脅社會生命或幸福的緊急狀態,或災難情況下受強制的任何服務以及屬于正常公民義務的任何工作或服務。《美洲人權公約》第十六條:“不受奴役的自由(一)任何人不得受奴役或從事非自愿的勞役,各種形式的奴役和勞役,正如奴隸交易和販賣婦女一樣都應予禁止。(二)不得要求任何人從事強迫的勞動或強制勞動?!薄稓W洲理事會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第四條:“(一)任何人不得被蓄為奴或受奴役。(二)任何人不得被要求從事強制或強迫勞動?!?/p>
4、免受酷刑以及不人道的懲罰?!稓W洲理事會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公約》第三條:“禁止酷刑任何人不得被施以酷刑或使之遭受非人道或侮辱性的待遇或懲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特別是對任何人均不得未經其同意而施以醫藥獲科學實驗。”《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對此作了詳盡的規定?!豆駲嗬驼螜嗬麌H公約》第五條:“人道待遇的權利……(2)不得對任何人施以酷刑或殘暴的、非人道的或侮辱性的懲罰或待遇,所有被剝奪自由的人都應受到尊重人類固有尊嚴的待遇?!?/p>
三、人身自由與安全權和其他權利的關系
1、人身自由與安全權和生命權
生命權是人們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和剝奪的權利。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不得任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生命權是國際社會公認的基本人權,是一切權利的載體。生命權是固有的、至上的、第一位的人權。在聯合國的文件中,生命權被規定為不可剝奪的、不可克減的人權。聯合國及其組織對生命權的保護是無條件、沒有保留和沒有例外的。[12]人身安全權是生命的一道屏障,因為侵犯生命權總是從侵犯人的自由與安全入手。從國際條約看,締約國有義務不去任意地剝奪人的生命,在其領土內,締約國更有義務去保護和確保人們的生命。締約國最低限度的義務有反對謀殺,由此引伸出締約國有義務去調查死亡,這在布萊爾訴烏拉圭案中可以體現出來。
2、人身自由與安全權和人格尊嚴權
人身自由與安全權與人格尊嚴權密切相關,人格尊嚴權是指人們的身體、榮譽、名譽、思想、信仰免受任何歧視、侮辱或侵犯的權利。對人身加以任何形式的侮辱或懲罰都有悖于人格尊嚴的原則。人權事務委員會第21號一般性意見指出:“以人道和尊重人格的方式對待喪失自由者是一項基本和普遍適用的原則。因此,這項規則的應用絲毫不取決于締約國現有的物質資源水平。必須不加任何區別地應用這項規則,不論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民族或社會本源、財產、出生或其他狀況?!眰鹘y上,人身自由只限于保護個人免受任意逮捕,不包含任何有關犯人待遇的義務;禁止酷刑一般被理解為一項避免國家干預的經典的個人權利,國家沒有義務采取積極措施保障人道的待遇。人身自由與安全權包含了不受酷刑和不人道的懲罰的權利內容,在一定意義上維護了公民的人格尊嚴權。
3、人身自由與安全權和健康權
人身自由與安全權和健康權[13]也有密切聯系。健康權的內容之一是保持身體的完整性,不受他人任何方式的摧殘以至身體受到傷殘或致命損害,這一點和享有人身安全權是相同的。基姆在他的《探索一個公正的世界秩序》中說:“健康是僅次于人的自然生存的世界性質的最基本的人類需要。沒有健康人將喪失人作為人最完整的大部分特性。沒有健康人就不能發展為或稱為更充分的人。沒有健康,生命則失去意義和價值,其它的人權成為一句空話?!苯】禉嗖话ǐ@得健康的權利,但包括自由和權利兩方面的內容。享有健康權意味著有自身健康免受干涉的自由,并有權獲得衛生保健以及健康所需的安全的商品、清潔的水源和信息?!堵摵蠂洕?、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3號一般性意見(1990)中,委員會堅持認為締約國具有不可克減的“核心義務”為健康權的實現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如果由于資源緊缺不能履行這些核心義務,國家“有義務證明,已盡一切努力,利用所有可以獲得資源,優先滿足有關義務的要求?!盵14]有人認為,國家在健康權方面負有尊重、保護和實現的義務。
人身安全權是人所享有的一項基本人權。“安全有助于使人們享有諸如生命、財產、自由和平等等其他價值的狀況穩定或盡可能繼續下去?!盵15]霍布斯說:“人民的安全是至高無上的法律?!盵16]人們只有享有人身自由與安全,才能保障其社會活動的順利進行,才能享受其他權利和自由。在當今社會,明確人身自由與安全權的實質和內涵,了解國家在保障人身自由與安全權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對于公民主張和保障自己的人身自由與安全權有著重大意義。
注釋
[1]楊成銘:《人權保護區域化的嘗試――歐洲人權機構的視角》,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頁。
[2]于立深:《我國憲法典公民權利條款評析》,《長白學刊》2002年第4期,第28頁。
[3]國際人權法教程項目組編寫:《國際人權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25頁。
[4]國際人權法教程項目組編寫:《國際人權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32頁。
[5]所有被剝奪人身自由的人都有權由一個法庭不拖延地對拘禁進行審查。這一權利來源于英美法中的人身保護令的法律原則,其存在于剝奪自由是否合法無關。
[6]韓大元主編:《外國憲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45頁。
[7]國際人權法教程項目組編寫:《國際人權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34頁。
[8]楊成銘:《人權保護區域化的嘗試――歐洲人權機構的視角》,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頁。
[9]詳見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關于人身自由和安全的第8號一般性一件(第16屆會議,1992)。
[10]國際人權法教程項目組編寫:《國際人權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127頁。
[11]韓大元主編:《外國憲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421頁。
[12]聯合國及其人權委員會對死刑問題上所持的立場,突出表明國家、地區不能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秩序,而判處和剝奪罪犯的生命,不能把剝奪少數人的生命,作為維護國家利益、社會秩序的手段。
[13]《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確認了健康權,《經社文權利公約》第12條對健康權作了最廣泛的承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2條特別保障懷孕婦女和母親的健康權,《兒童權利公約》第24條包含了有關兒童健康權的最為廣泛的規定,此公約得到了廣泛承認,因為目前只有兩個國家沒有批準這項公約。聯合國示范規則含有關于殘疾人健康權的規定。在區域層面上,《歐洲社會》第11條、《〈美洲人權公約〉任擇議定書》第10條和《非洲人權》第16條對健康權作了規定。
[14]國際人權法教程項目組編寫:《國際人權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36頁。
【關鍵詞】護理;風險;防護措施
護士為維護和促進健康,在對患者進行護理活動過程中存在著許多自身的風險因素。
1護士自身面對的危險因素
1.1物理性因素(1)針刺傷:針頭是護士親密的“工作伙伴”,但也是對護士傷害最深的銳器。不少護士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淡薄,沒有做好防護措施,工作時不帶手套、防護罩等。據估計我國目前有126.63萬名護士,每年要注射操作約50億次。一項調查統計,全國有80%的護士曾受過針刺傷,抽查100名手術室護士針刺傷發生率為96%,其中縫針刺傷95%,刀剪刺傷24%,注射或整理器械等刺傷78%,而健康的醫務人員血液傳播疾病80%~90%是由針刺傷所致。經血液傳播疾病主要包括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瘧疾等,這些疾病對健康構成危害是巨大的。(2)噪聲:噪聲嚴重污染的科室有手術室、急診室、供應室等。主要噪聲來源有機器聲、病人的、物品及儀器移動的聲音等。長期在噪聲下工作易引起疲勞、煩躁、頭痛和聽力下降等[1]。(3)職業?。鹤o理工作比較辛苦,對護士帶來的最典型的物理危害就是腰背痛,最大的影響就是疼痛和運動功能障礙,因為護士除了打針,還有職業所需的搬運患者、為患者翻身等,患者床高固定,必須彎腰為患者進行治療護理,這都會導致腰腿疼痛。在許多國家,該病已被列入職業病的榜首。
1.2化學因素(1)細胞毒素藥物:抗癌藥物既能殺死癌細胞,也能殺死正常細胞。長期受到藥物污染的護士體內會受到影響。Hirst的研究結果顯示,腫瘤科護士的尿液中可以檢測出環磷酰胺,且藥物持續5天以上才消失[2]。(2)消毒滅菌劑:“一走進醫院,就有一股特殊的消毒水味道”,很多人都想不到這句司空見慣的話里隱藏著多少護士所受的職業危害。護士經常接觸的有毒、有害物質如戊二醛、氯制劑、甲醛、過氧乙酸等消毒劑,具有一定揮發性和刺激性,尤其是通過吸入或皮膚接觸而產生危害。經常接觸此類化學品會引起眼結膜灼傷、上呼吸道炎癥、喉頭肌水腫和痙攣、化學性氣管炎或肺炎和皮膚損害等。長期接觸還會損害中樞神經系統,表現為頭痛、記憶力衰退以及肺的纖維化。
1.3生物因素主要包括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結核桿菌、流感桿菌、流感病毒、瘧疾等。以急診科護士為例,她們在車禍受傷患者、危重患者到來時立即投入搶救,在患者未完全明確診斷前接觸其具有傳染性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時,極易造成自身感染。
1.4心理危害社會地位有限、晉升少、報酬低以及工作量大、無固定生活規律、經常上夜班等狀況,都會影響護士的身心健康。另外,長期面對患者甚至危重患者、意外傷害以及死亡會造成焦慮、緊張、情緒低落,影響護士的精神狀況。很多護士長期處于持續緊張狀態,可能造成精神緊張、心理壓力增加、角色紊亂、生物鐘紊亂等。一些護士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內分泌失調和工作疲勞。
1.5護患關系的緊張由于目前我國護理人員短缺,護患比例失調,而護理工作量大,處置比較零散,為了能及時準確完成各項處置,造成護患溝通較少,有時對患者的詢問缺乏耐心或解答時語速過快,顯得急躁而造成誤解,導致發生問題時矛盾易激化,就可能成為引發護患糾紛的導火索。一旦護患矛盾激化,護士還有可能遇到來自患者或家屬的暴力傷害。
1.6護士的法律意識淡薄隨著科學的發展、社會的進步,護士的法律意識已不能適應現代社會對護理的要求。護士還沒有充分認識到護理工作中的每個環節都有可能存在著法律問題[3]。她們更多考慮的是如何盡快解決影響病人健康的根本問題而忽視潛在法律問題[4]。例如:(1)不執行查對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擅自離崗等行為而出現嚴重后果。(2)護士的侵權行為,如侵犯病人的知情權、隱私權等。(3)護理記錄中潛在的法律問題,如護理記錄不及時,護理記錄單和醫生的記錄存在不相符合的情況,護理記錄單涂改等問題。2防護措施
2.1針刺預防工作中建立安全意識,接觸病人血液時(尤其是接觸艾滋病的醫護人員)必須戴手套。用過的針頭應及時處理,應放入合適的防刺穿的容器內。一旦發生針刺傷,一定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創、消毒、登記。醫院還要設置利器損傷登記本,被刺傷后要追查病人資料,跟蹤護士的健康狀況。
2.2藥物傷害的預防(1)接觸抗腫瘤藥物的護士應穿戴好手套、防護衣和口罩,口罩和手套要及時更換,沖配藥物場所應有抽風和排風設備,盡可能使用層流凈化安全艙或安全柜,并定期檢測其凈化效能,操作中不慎將藥液濺到皮膚或眼睛,應及時使用生理鹽水徹底沖洗,如果溢到桌面,應用紗布吸附藥液,再用清水沖洗被污染表面。處理患者化療后的尿液、糞便、嘔吐物必須戴手套。(2)化學消毒滅菌劑的防護。甲醛消毒滅菌,必須在無菌箱中進行,消毒后注意開窗通風,去除殘留的甲醛氣體;使用戊二醛消毒時,應將戊二醛存放于有蓋的容器內,且容器內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減少與有害氣體的接觸。接觸戊二醛時應戴橡膠手套,防止濺入眼內或吸入[5]。
2.3保護和調節護士的身心健康(1)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管理者應努力改善護理人員的數量、結構不合理情況,應設法緩解護理人員身心超負荷運轉的狀態,合理有序地安排工作。(2)護理管理者應引導護理人員正確對待壓力,給予關懷和鼓勵,真正做好護理人員的情緒壓力管理。(3)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增強自我保健意識。(4)合理安排休息時間,保持平和的心境,保持樂觀的心態。
2.4加強護患信息交流及時溝通疏導,增強護理操作的嚴謹性,嚴格查對制度和執行醫囑,嚴格操作規程。在服務過程中,規范語言及行為舉止,對患者提出的問題耐心解答、安慰、體諒,對情緒不穩定的患者應盡量穩定其情緒,避免矛盾升級,防止意外發生。加強護理記錄的管理,護士長應對護理文書進行質量監測,護理文書書寫應做到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并與醫療文書同步。
2.5熟悉法律法規學習有關法律法規,規范護理文書的書寫,自覺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性的普法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和繼續教育相結合,使護士對容易造成護理風險的工作環節提高警惕,同時也可以法律法規作為保護自己的武器。
【參考文獻】
1董慰慈,張楨生.護理學基礎.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1992,42.
2楊方英,劉麗華,周慧娟.SICU護士職業危害因素及防護.實用護理雜志,2002,18(7):45.
3張優琴,辛亞娟,錢萍萍,等.舉證責任倒置后護士證據意識狀況調查及分析.中華護理雜志,2004,39(3):201-203.
關鍵詞:建筑電氣工程管理控制
0引言
在電氣工程操作中,一個操作順序的顛倒或漏掉一個其中的操作項目,都可能會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毀、大面積停電等嚴重的事故,造成嚴重的不良后果,甚至是嚴重的社會影響。因此在電氣施工的每一個環節都要有規范的安全條例,并對電力系統的每一位工作人員特別是生產一線人員提出嚴格的遵章守紀的要求。因此電氣安全問題成為關系到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頭等大事,探討電氣安全問題意義重大。
1加強電氣安全的重要意義
建筑施工中的電氣操作是高危險、事故多發行業,因此,必須做好施工時的安全保障措施。有統計資料顯示,電力施工中的各種事故,絕大多數不是由于施工者的技能水平低造成的,而是由于其沒有安全意識所造成的,這表明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是保障電力生產安全的關鍵。因此可見,對電氣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現在,無論是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還是建筑企業的內部管理,都存在著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嚴重阻礙了建筑電氣安全工作的發展,`必須加以改善。各企業必須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員工中樹立安全意識,著力制定并完善企業的事故防范機制及長效管理機制。以人為本,監管部門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監督,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杜絕一切安全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的安全性,全面加強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每年因為電擊傷人甚至致人死亡和損毀電氣設備所帶來的經濟損失數額巨大,因此電氣安全問題成為關系到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頭等大事,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并能夠在實際工作中正確使用,確保用電過程中人身及設備安全。
2電氣施工常見的不安全憂患
2.1對于穿線工程中,導管細,導線繁多造成管內空間余量小,散熱面不夠。再加上施工人員技術素質低,不能按圖施工。這樣的危害是加快了導線絕緣層的老化速度,降低了工程的使用壽命。
2.2沒有將腐蝕劑擦拭干凈,開關處理沒有切斷相線,甚至將相線接到燈頭螺口線柱上。插座安裝將相線和零線位置互換,相線在上零線在下的規程接線問題等是在接線工作中常見的安全問題。
2.3不少施工人員容易產生麻痹心理,在導管敷設施工中,對金屬材質導管的管口不做處理,在管口處遺留很多毛刺,這些金屬毛刺是很大的安全隱患:在穿線施工中這些毛刺容易將導線的絕緣層劃開,后果不堪設想,一旦出現了問題,輕者造成短路停電而且難以維修,重者可能引起火災。
2.4在避雷系統安裝施工過程中。引下線的做法各不相同,有的用鍍鋅圓鋼,有的利用構造柱的四根主筋沿墻體或柱內敷設。施工中如果漏焊也會留下很大的安全隱患,其造成的后果是:漏接或者漏焊一處圓鋼,很可能就會使引下線失去應有的作用,避雷系統就不能發揮正常作用。
3加強電氣安全生產的措施
3.1在員工中進行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業安全衛生公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安全法規,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在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的基礎上,對易發生事故的單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安全管理單位有關責任人和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執法人員要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素質。在企業中,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時將新的安全技術落實到員工的工作中,增強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加強安全意識,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條例。根據建設系統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特點,有目的的對某些事故多發施工項目進行嚴格的監督,落實電氣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責任制進行層層分解到基層,一層抓一層,層層落實。建立完備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監督反饋制度,施工圖審查制度,并且接受社會對建筑生產中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舉報,通過一系列完備的安全生產措施,確保生產安全進行。對已辦理安全監督的建設項目,根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要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檢、年檢)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施工企業的施工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嚴格杜絕一切安全漏洞,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履行情況,落實安全生產的崗位職責,切實做好各法規的落實工作。
3.2加強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工作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對電器設備進行嚴格的測試和檢查,強化電氣安全性能四個方面測試:①商業、工業住宅用電裝置的安全和可靠性試驗。②電器、裝置、機械在確保正確的絕緣、接地和漏電方面的試驗。③維修電動機、發電機、配線和變壓器等設備的安全測試。④應用于電子/電氣產品的最終產品測試來確保產品的接地和絕緣性能。具體為:耐電壓測試、泄漏電流測試、接地導通電阻測試、絕緣電阻測試。每次試驗完畢,使用單位應對試驗單位出示的測試結果進行核實并保管,嚴禁移作它用,更不能用其它工具代替安全用具。對于高空作業的員工,要檢查安全用具的安全性,嚴禁有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出現在施工現場。使用高壓驗電器時,施工人員要檢查絕緣手套的質量并站在驗電器邊緣的絕緣處。正確使用絕緣用具,無特殊防護裝置,不得在下雨天或下雪天在室外使用。安全用具使用完畢,應保持用具的清潔,放回原處,避免安全用具的污損。安全用具的存放,要設有專用的櫥柜或吊架,放置時要按編號存放不可混亂。保持存放地點的干燥、通風,保持清潔,防止安全用具臟污和損毀。
3.3強化電氣技術措施及要點,在使用電壓高于36V的手電鉆時,要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并檢查其是否有損壞;在施工中拆除的電線要及時進行處理,用絕緣帶包扎帶電的線頭;高空作業前要檢查安全帶的牢固程度,檢查扶梯有無防滑措施;登高作業時,不能隨意往下扔東西,要使用工具袋進行傳遞。在地面的人員要戴好安全帽,并離開施工區2米以上;遇到雷雨或大風天氣,要停止一切高空作業;低壓架空帶電作業時要配備專人監護,并佩戴好絕緣用具;在帶電的低壓開關柜上工作時,要采取避免短路和接地等措施。電器發生火災要及時斷電,在未斷電前,應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或干砂滅火,嚴禁用水或普通滅火器。安裝的刀閘必須使用相應標準的保險絲,嚴禁使用其他金屬絲替代,避免超負荷后不能自行切斷電路,以至于毀壞電器,甚至造成人員傷亡;金屬外殼的電器應使用三腳電源插頭,有些電器會因故障出現漏電現象,如果用的是兩腳電源插座,人體接觸后就有可能被電擊,后果將不堪設想;電器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接地有專業人員按轉和修理電器設備能否正常運行。電器嚴禁帶電移動,把帶金屬外殼的電氣設備移到新的地點后,要首先安好接地線,并對設備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確認設備無問題后,再開始正常的使用;如果在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檢查手持型電動工具有無損壞,在使用前要進行空載的檢測,檢測沒問題后才可以使用。
參考文獻:
[1]康華光.《電子技術基礎》[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現階段,網絡系統以及計算機系統中廣泛使用的身份認證方法有以下幾種:動態口令、用戶名/密碼方式、生物識別、智能卡認證以及USBKey認證等。但是,這幾種身份認證方法的側重點都是加強密碼本身的安全性。若是用戶的身份被不法分子盜竊,現階段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系統中的防火墻等一系列安全技術手段將成為無效手段。由此可知,對用戶身份及其行為方式等進行多方面的識別與判斷是非常有必要的,保證用戶訪問安全性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對用戶身份合法新的驗證。
1.1傳統身份因素定義及驗證方法
目前,傳統計算機領域,用戶的身份從:有什么,是什么以及知道什么這三個方面進行定義。傳統身份認證采用的識別機制是“用戶賬戶十靜態口令”,因為不法分子容易盜取用戶的用戶名,實際上傳統身份認證只是單因素認證。靜態口令是確保其安全性的依據。靜態密碼又存在許多的弊端,例如:用戶密碼特別容易被人猜測或者是通過網絡黑客,社會工程師等專業人員非法竊取。此外,用戶在進行密碼的輸入時容易被人窺視,密碼過于簡單以及被現代化的專業工具破解。計算機網絡系統偶爾也會出現漏洞,在網絡離線狀態下密碼也能夠被窺測,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將密碼從PC和服務器上轉移。從理論上來說,一次性動態碼比可重復使用的靜態碼更加安全,但通過中間人攻擊以及競爭攻擊等,其仍存在被竊取盜用的風險。一次性密碼屬于單因素認證,總之,靜態嗎屬于最不可靠,最弱的身份識別認證手段。
1.2多因素身份認證定義
身份因素還可以擴展到其他方面,例如:對于位置的認證和對于時間的認證。
(1)位置的認證。目前,信用卡公司普遍采用的認證方式就是,同一張信用卡不能同時在兩個不同的地方使用。
(2)時間的認證。比如:只允許信用卡用戶在正常時間使用,以保證其安全性?;谖恢玫恼J證能夠使用檢查用戶的登錄IP地址來實現,基于時間的認證能夠利用檢查用戶的日常登錄的時間來加以確定。此外,還有一些其它身份因素也可以對用戶身份進行確認,如,電子商務系統中的用戶交易次數與交易額度等相關信息,都能夠對客戶的真實身份進行認證。由此可知,身份因素越多,能夠用來對用戶真實身份確認的信息就越多。擴展對用戶真實身份認證,使用多因素對身份信息認證的方式,能夠加強對用戶信息的認證。
1.3多身份因素的認證方法
使用何種身份認證因素來進行身份認證,這需要與所對應系統的實際功能相結合。以電子商務系統為例,能夠用來進行身份認證的因素主要有:IP地址、電話(手機)、用戶名、密碼、電子郵箱、交易次數以及交易額度等。
(1)重復認證:可以對用戶是否在同一時間進行重復登錄進行識別。
(2)電話以及手機認證:根據用戶預先注冊時登記的手機號碼或者是電話號碼進行識別,設置自動給用戶撥號或者是發送短信的方式對用戶進行提醒。如果該用戶能夠收到此項指令同時能夠正確輸入該動態密碼,則用戶身份就能夠被確定,從而實現了對用戶身份的有效認證。
(3)IP地址認證:依據用戶資料中記載的用戶IP地址以及登陸使用時間,對用戶是否正常登陸進行判斷。若是系統發現異常登陸,可以采用手機短信認證或者是電子郵件認證的方式,對用戶身份的合法性進行驗證。此外,還可使用手機,電話認證方式或者是電子郵件確認的方式立即對客戶單次身份進行強化認證。
(4)電子郵件認證:使用用戶事先預留的電子郵件地址,自動將電子郵件發送給用戶,使用單次有效動態碼的形式通知用戶。若是用戶可以接收到此動態碼,那他的有效身份就能被確認。
(5)交易次數/額度認證:通過對用戶的日常交易行為進行歸納,判斷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異常。在對交易次數與交易額度進行確認時,由于一系列不確定因素的產生,具有很強不可確定性,此時就需要網絡安全認證系統通過非線性關系以及復雜的邏輯操作來進行實現。
1.4生物認證技術
生物特征指的是利用人體自帶的生理特征以及行為特征進行信息認證的一種方式。由于每個人的生物特征都是不相同的,使用這種方式對用戶進行驗證可以保證驗證結果的準確性。生物特征的身份認證方法比較可靠且穩定,是目前比較先進的身份認證方法。但是目前階段生物認證的方法無法達到100%的準確度。
2神經網絡在網絡安全領域中的應用
BP神經網絡屬于前饋型網絡,其屬于多層前向網絡結構,借助于反向傳播學習算法,是現階段世界上使用比較廣泛的作用于前饋多層神經網絡中的學習算法。BP神經網絡通常由多個神經元共同構成,BP算法以正向傳播的方式向計算網絡輸出,將進行網絡學習時輸出層所輸出的與客觀事實數據不吻合的誤差,當做是網絡中各層神經元之間的神經元節點閾值,把網絡學習時輸出層的輸出結果與客觀事實不一致的誤差,將這種誤差歸結為網絡中連接權特殊的連接權取值不正確而造成的。因此,可以將反向傳播過程中的網絡輸出層節點的誤差以逐層輸入的方式逆向傳播,并且將此信息“分攤”與之連接的各個神經元節點,這樣理論上就可以計算出各連接節點的參考誤差,依據這個參考誤差對神經元節點和各神經元之間的連接權的閾值進行合理、恰當的調整,最終使實際輸出值與網絡輸出值相一致。從圖中我們可以對多因素身份認證系統有一個直觀的了解。通過上文分析可知,BP神經網絡能夠最大程度的滿足多因素身份驗證比較復雜算法的需求。通過BP神經網絡獲得判斷數據結果的過程中,可以把新的一些判斷規則不斷加入到規則庫中。這也屬于神經網絡訓練的一個過程。在應用神經網絡的同時,需要通過不斷學習最新的技術,將最新判斷算法規則加入到神經網絡中,從而使其能夠識別判斷復雜多變的用戶行為。
3結語
【摘要】工程監理制度在我國工程領域已實行了近二十年,隨著工程項目管理的新變化,安全管理問題已是工程監理重要組成部分。文章分析了工程監理中安全管理的現狀及問題,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有效實施工程安全監理的措施和建議。
【關鍵詞】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工程監理
我國自推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以來,改變了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設單位傳統的自籌、自建、自管的封閉式的小生產管理方式的狀態,向開放型、社會化、專業化、現代化的管理模式轉變,從行政命令指揮的方式負責項目建設向科學的項目監督管理制度轉化。本著為國家、為人民、為自己負責的理念,我們一定要認真做好工程建設監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監理的認識
工程建設監理組織機構是一個依據監理委托合同進行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按工程項目或部位分別設置的,由多個監理單位組成的工程建設監理體系。它們在服務工作內容上實行著“全過程的監理”,可概括地表述為:監理單位在施工合同簽訂前,主要協助業主單位做好施工招標準備的各項工作;在施工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則在業主的委托和授權范圍內,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對工程的施工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即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造價的全面控制,對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對工程項目參與各方進行組織協調工作等。實行監理制度,便在業主與承包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以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體制。事實證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期、控制投資、增進效益,是工程建設實現速度與效益,數量與質量有機結合的重要措施。
無可置疑,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設監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狀況所實施的監督管理?,F就如何有效地開展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探討。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現狀
在已經實施工程建設監理的建設項目中,相當一些監理單位只注重對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的監控,其實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的主要內容中并沒有把安全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加以監控,只是把安全管理放在質量控制中十二項工作內容的一小項,而且監理單位也沒有配備安全工程技術人員,只是由質量工程師代管。這樣,在施工安全管理上的監控效果未能充分發揮出來,使得施工現場因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發生的傷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導致工程建設造成事故的傷亡人數已占全國生產事故總傷亡人數的25%以上。近幾年來,建筑物倒塌、大橋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設過程中發生,有的在已經投入生產使用后發生。
要扭轉工程建設項目事故多發的被動局面,就要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作為工程建設監理的一項單獨監控項目,配備這方面的人才,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三、加強工程監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議
質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設中永恒的主題。安全是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而工程質量的好壞,也是為了安全。如果說質量是業主所追求的最終目標,那么安全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基本環境條件,而安全管理則是這一環境條件的保護神。
安全管理的任務主要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組織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效的杜絕各類不安全隱患,杜絕、控制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具體有以下措施與建議。
1、規范安全管理工作。為了適應當前工程建設監理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完善規范建設工程監理行為,應盡快修編《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節和內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便于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規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真正起到應有的作用。
2、加強安全知識的培訓。針對監理企業監理人員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關知識缺乏的狀況,建議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舉辦安全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培訓班,使監理人員的安全意識、相關知識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監理企業內部亦可通過經常性的學習、講座、研討、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監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是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具有強制性,這就要求監理企業必須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承擔安全管理責任,規范安全管理行為。為此,監理企業對安全管理應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如報告制度、檢查制度、獎罰制度等),把責任從上到下層層落實下去,對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管理具體工作應作詳細規定。
4、建立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根據項目監理部具體情況,編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合理配備監理人員,明確相應職責,確保人員到位,防止有位無人,形同虛設。
5、將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到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中。為了對項目監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有效控制,已通過質量體系認證的企業,應在質量管理體系中有針對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監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監理程序中補充安全文明控制章節,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進行有效控制,使監理人員的監理行為有規范、服務質量有標準、檢查考核有章程,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強與施工單位的協調。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第一責任主體是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也是主要的責任主體之一。因此,只有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進行充分有效協調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完成。與施工單位建立互信和友誼是十分重要的,正確處理好與施工單位的關系,建設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進行,安全管理工作也能順利開展。
7、切實抓好事前審查和事中控制。作為施工安全主體的施工單位,他們的生產行為是否規范,將直接關系到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全局,所以項目監理部首先要幫助施工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的事前控制工作,認真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是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各種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持有效證件上崗,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到位等。通過這幾方面的審查并督促施工單位全面落實,是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此外,項目監理部根據項目工程特點,分析和找出現場施工過程安全事故多發的關鍵部位,采取相應的監理手段和措施(相應的監理實施細則)進行控制。在日常監理工作中,監理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按照實施細則列出的關鍵部位、控制點和監理程序進行全過程檢查控制。監理企業的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各項目監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項目監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8、嚴格和規范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資料是項目監理部在現場實施安全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過程的真實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質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須嚴格和規范安全管理資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能夠反映出監理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全貌。監理人員在監理日記中應詳細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以及發現、處理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總監應及時審閱并簽署意見。特別強調的是,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有跟蹤整改情況記錄,對例會、監理通知、安全檢查報告所提到的安全問題,亦應有跟蹤整改、封閉記錄。監理月報應對當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評述,報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過程所形成的文件、記錄等資料要及時收集、分類、整理、匯總歸檔,這對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和規避監理的風險會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全管理已成為工程監理中重要的一方面,我們應該樹立“百年大計,安全第一”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有效實施工作符合以人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項目管理的理性思維,應該從組織、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1]張昊: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探討[J].市政技術,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