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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商品是家庭消費支出中最大的一部分,房地產商品具有消費和投資的雙重屬性,消費者可以通過購買或者租賃兩種方式享受住房服務,上述三個特征決定了房地產市場和金融的關系非常密切,金融政策的改變必然對房地產市場產生重大影響。一個國家房地產價格的快速上漲,必然提升人們對房地產投資的利潤預期,從而導致房地產投資的過度膨脹。尤其是在經濟全球化日益發展和人民幣升值預期不斷增強的情況下,國外資金也會更多地涌向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因此,合理制定金融政策,并有效利用其變化可能產生的積極影響,對于控制房地產市場價格的快速上升,引導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擬從利率、首付比例和匯率三個方面,從經濟學的需求和供給的視角,來分析房地產金融政策對房地產價格的影響。
一、金融政策與房地產需求
(一)利率與房地產市場需求
利率對居民的住宅需求和投資需求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1)當利率降低時,會迫使人們降低儲蓄而轉向消費或進行其他投資,居民在尋找消費和投資出路時,可能會考慮購買或者擴大住宅的消費或投資。這對于原來已計劃擴大住宅消費或投資的居民來說,會加快他們的行動步伐,進而增加對住宅的現實需求;(2)在利率降低時,住宅抵押貸款的利率同時降低,這在實際上降低了居民進行住宅消費或投資的成本,也會刺激居民擴大住宅需求。相反,當利率提高時,住宅需求會必然減少。
住宅是家庭最主要的資產。按照國際測算標準,住宅價格大約是一個家庭可支配收入的7倍左右,也就是說,一個家庭需要7年的時間才能買得起一套房子。住宅的昂貴價格使得家庭必須靠銀行貸款才能購買起住宅,而影響消費者貸款的最主要因素就是貸款利率的高低。我國針對居民購買住宅的金融政策大致出現在1996年底1997年初,當時,政府為了鼓勵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解決老百姓家有所居的問題,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措施,于是,五大國有銀行開始面向居民提供低息住房貸款,但效果卻并不明顯。其中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說大多數居民的資金積累有限,以致住宅購買需求還沒有普遍形成;再比如,銀行新推出一項業務時對風險的評估往往偏高,而居民也對住房貸款從觀念到習慣還不能立即接受;除了這些以外,銀行確定的大約10%的高利率,不能不說是擋在房地產市場發展道路上的一個主要障礙。進入新世紀后,隨著中央政府對民生問題的更多關注和銀行利率的逐步降低(基本保持在5%-6%左右),使越來越多的居民開始通過按揭進行住房投資和提前實現住房消費,住房按揭貸款絕對數量和占總貸款比重都出現了迅速增加。
利率對家庭實際支出的影響,可以通過實際例子予以說明。一套總額100萬元的房子,首付20萬元,貸款80萬元,年限為20年,采用5.04%的年利率(2005年1月1日前的實際貸款利率)則月均還款額為5297元,采用7.83%的年利率(2007年9月15之后的實際貸款利率)則月均還款額為6038元,利率的增加將使家庭每月多支出741元,支出的增加必將減少對住宅的需求。
回顧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歷史就可以發現,利率對消費者具有重要的影響:提高利率必將減少房地產市場的需求,而降低利率將會降低居民的月均還款額,減少居民的負擔,從而增加對住宅的需求。顯而易見,提高利率,將對房地產市場需求、從而對房地產市場價格具有極大的抑制作用。此情況2007年非常明顯,致使國家在一年之內多次提高利率,以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
(二)貸款首付比例與房地產市場需求
2000年以來,銀行不斷降低房地產市場的首付比例,許多銀行甚至提出零首付的方式。首付比例的降低,意味著許多家庭可以提前享受到住房需求,未來的房地產需求得以在短期內實現,降低了住房消費或投資的成本,大大刺激了房地產需求的增加。對銀行來說,貸款首付比例的降低,一方面繁榮了銀行的住房抵押貸款業務,另一方面卻也使銀行面臨的風險不斷增加,進而使住房貸款的壞帳率增加,一旦對風險的評估和對壞帳率的測算達到一定程度,銀行舊會逐步提高首付比例。首付比例的增加,既會提高按揭貸款門檻,降低銀行按揭貸款的風險,也會加大投機活動所需的資金周轉量,從而有效地抑制房地產市場上的投機活動。
具體到中國當前的房地產市場,我們認為,政府進行金融政策調控的目的,不應當是限制居民的正常需求(反而應當大力鼓勵),而應該是降低銀行的金融風險和減少房地產市場的投機炒作行為。根據國外的數據統計結果,在正常的房地產環境下,首付20%之后,銀行住房貸款的不良貸款率低于0.5%,但在出現嚴重的房地產泡沫的時候另當別論。銀行的資金大多來自普通老百姓的存款,因此一定要設立按揭貸款首付比例的門檻來保護儲戶的利益。當前在20%的基礎上繼續提高首付比例雖然可以進一步降低不良貸款率,但是同時會壓縮房地產市場的正常消費需求,所以政府的落腳點應該在大大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
(三)匯率、經濟全球化與房地產需求
房地產商品具有投資需求的基本屬性,中國處于經濟快速增長的階段,每年國民經濟保持10%左右的增長率。同時中國處于城市化率快速推進的過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這些因素的存在使房地產價格必然保持較高速度的增長。中國加入WTO以后,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深入,資金的逐利本性決定國外資金必然有強烈的動機來購買中國的房地產商品。另外從匯率的角度分析,中國目前處于人民幣升值的加速期,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必將刺激更多的國外資金涌入中國市場。因此,在冷卻國內房地產市場投資需求的同時,必須采取措施控制國外資金的涌入。
(四)樓市與股市的互動效應
從投資的角度分析,股市和樓市具有同樣的特征,尤其是在價格快速上漲的房地產市場中,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屬性體現的十分明顯。1999年以后整體市場投資渠道的缺乏,特別是2001年6月以后股市的一路下跌,中小投資者對股市逐漸失去信心。另外,由于住宅商品固有的一些屬性(不動產;銷售不出去可以轉租;隨著經濟發展、周圍環境優化可以增值等),房地產投資(尤其在大城市)基本成為高回報、低風險投資的惟一渠道,投資房產的人群包括個人、企業、銀行、基金等等(顧建發,2005)。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2006年以來,中國股市一路上漲,致使許多家庭財富得到了迅速增加。在股市處于快速增長的階段,資金并不會明顯轉向房地產市場,但是,一旦股市進入調整階段,股市的資金將會迅速轉向房地產市場,股市本身的財富效應也會增加房地產的消費需求,此時房地產價格又將出現上漲趨勢。這種狀況在2007年表現得非常突出。
二、金融政策與房地產供給
影響房地產供給的主要因素是房地產市場價格預期、土地成本、稅收政策和銀行的貸款利率(周偉林、等,2004)。從金融政策的角度,則主要是考慮銀行利率的作用。開發商在開發樓盤的過程中,其資金來源主要為銀行貸款。貸款利率的提高,將會增加開發商在取得土地、開發樓盤中的現金流支出,加大開發的成本也即提高房地產市場的進入門檻。
住宅通常具有大宗性、昂貴性的特點,其開發往往需要巨額資金投入,離不開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因此,銀行利率高低直接影響到住宅市場的供應量。如果國家采取緊縮的貨幣政策,銀行減少對住宅開發商的貸款,提高市場利率,這樣,住宅開發的借貸成本提高,住宅供給往往會減少。另外,由于銀行利率提高,人們儲蓄愿望增強,進而減少對房產的消費需求與投資需求,也會影響住宅開發商的供給愿望。相反,國家采取寬松的貨幣政策,銀行擴大放款,市場利率下降,住宅開發成本降低,就會刺激住宅開發商增加住宅供給。同時,利率降低,人們的儲蓄愿望隨之下降,促使人們進行住宅投資。而住房抵押貸款利率較低,又會刺激人們使用消費信貸方式購房,增加住宅需求,推動住宅價格上漲,進而引起住宅供給的增加。
在人民幣升值預期的作用下,如果國家對于國外資本進入國內房地產市場沒有任何限制,也必然會導致房地產商品供給的增加。與此同時,根據股市和房市間的互動影響,可以想象,股市的波動也會直接或間接地對住房供給發生影響。
三、結論和政策建議
由上所述可見,金融政策的變化是通過需求和供給兩個方面對房地產市場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因此,合理利用金融政策調控房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制定金融政策并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并不是象有人想象的那樣簡單。
首先,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提高住房貸款利率,或者抬高住房貸款門檻,都將抑制購房欲望和實際投資,從而抑制房價的無序上升。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出臺金融政策的目的,并非簡單地降低房價,而是使房地產價格充分反映供給和需求信息,降低房地產商品的投資和投機屬性,降低銀行的金融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進一步說,銀行還可以針對不同的房地產投資貸款實施差別利率政策。
其次,由于房地產商品的特殊性,在使用金融政策調控房價時,必須同時考慮房地產投資的利潤預期走向。因為一般情況下,投資與否或多少取決于預期利潤和銀行利率的比較。假如房地產投資的預期利潤率居高不下,而政府對非居住性購房又缺乏必要的限制。那么,即便降低了利率,投資仍然不會減少,從而使金融政策對房地產市場價格的抑制作用就無法發揮出來。
1.1數據來源本文選取了天津地區1980—2010年的銀行貸款余額和GDP數據來分別表示銀行信貸(CREDIT)和經濟增長(GDP),所選數據來自于《2011年天津統計年鑒》,如表1所示。由于所選數據是以當年價格表示的,分析之前將數據轉化為1978年為基期的可比價格數據,以剔除價格的影響。另外,對原始數據分別取對數,以消除數據中的異方差,取對數后的銀行信貸和經濟增長分別表示為LCREDIT和LGDP。
1.2變量平穩性檢驗為了防止出現偽回歸,在進行擬合分析之前,有必要對時間序列數據進行平穩性檢驗。本文利用EVIEWS5.1軟件采用ADF方法對銀行信貸和經濟增長變量進行單位根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表2中單位根檢驗的結果表明,LGDP和LCREDIT均為非平穩序列,對其進行一階差分后分別在5%和1%的顯著性水平下拒絕原假設,兩者均為一階單整序列,因此,它們之間有可能存在協整關系。
1.3協整檢驗盡管水平時間序列LGDP和LCREDIT非平穩,但是根據單位根檢驗結果,二者之間可能存在長期均衡關系,故采用E-G兩步法對其進行協整檢驗。首先,建立LGDP和LCREDIT的回歸模型: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樣本容量為31,D.W.的臨界值dL=1.36,dU=1.50,因為D.W.=0.569722<dL,所以模型(1)存在一階正自相關。如果仍利用上述模型(1)進行回歸分析,將導致模型參數估計不再有效、參數的顯著性檢驗失去意義和模型預測精度下降等問題。因此,考慮在模型(1)中引入適當的滯后階數來消除自相關。模型(2)D.W.=1.608251介于(dU=1.50,4~dU=2.50)之間,表明已不再存在自相關。此時LGDP和LCREDIT之間協整關系的存在與否,取決于殘差序列是否平穩。對模型(2)殘差序列進行單位根檢驗,結果如表3所示。殘差序列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拒絕原假設,表明殘差序列為平穩序列,LGDP和LCREDIT之間存在協整關系。
1.4誤差修正模型協整檢驗的結果表明,天津地區銀行信貸和經濟增長之間存在長期均衡關系。為進一步了解銀行信貸和經濟增長之間的短期關系,需要建立誤差修正模型。為檢驗模型設定的合理性,對誤差修正模型進行平穩性檢驗如表4所示。表4的檢驗結果表明,誤差修正模型的殘差序列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拒絕原假設,殘差序列為白噪聲過程,模型設定比較合理。
1.5結論分析模型(2)回歸結果顯示,從長期來看,天津地區銀行信貸對于經濟增長的貢獻比較低,當期銀行信貸余額對當期經濟增長的影響系數只有0.096739,而上期銀行信貸余額對當期經濟增長的影響相對較高,達到0.211804。綜合來看,天津地區經濟增長關于銀行信貸的長期彈性為-0.3434,表明當期銀行信貸增長一個百分點,會導致經濟增長下降0.3434個百分點,這反映出當期增加的銀行信貸并沒有轉化成現實的資本和生產力,新增銀行信貸的資本轉化率和利用率都比較低,銀行信貸對于經濟增長的影響明顯滯后。另外,上期接GDP對于當期GDP的影響系數達到1.002628,說明經濟增長在某種程度上具有慣性,上一年的經濟增長情況會影響到下一年經濟增長的預期,進而影響期初的投資計劃,使得經濟增長維持某種趨勢。由模型(3)可知,誤差修正項系數為-1.164278,相對較大,反映了銀行信貸與經濟增長長期均衡對短期波動的調整力度。此外,天津經濟增長關于銀行信貸的短期彈性為0.063727,并且系數沒有通過t檢驗,表明短期內,銀行信貸增長對產出增長的影響不顯著,銀行信貸形成投資,進而拉動經濟增長,存在滯后性。導致上述結果的原因可能在于天津地區的金融抑制。近年來,雖然我國金融領域的市場化改革在不斷推進,但是金融抑制的現象還是很突出。在金融體系中,國有銀行占主體,國有銀行的上市并沒有改變國有股權處于支配地位的事實。在這種以國家為后盾的銀行發展模式下,國家維持對銀行較強的控制力度,在信貸的投放數量和投放方向上進行比較嚴格的調控,再加上過高的金融領域準入制度,使得在信貸領域缺乏有效的競爭機制,進而導致銀行信貸投放效率低下。
利率市場化進程過慢,使得利率等金融變量無法發揮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在一定程度的管制利率下,利率變化受政府嚴格控制,無法通過自由浮動來反映市場資金供求變化,從而對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也就不能產生約束機制。銀行利潤來源過度依賴存貸利差,穩定的存貸利差也使得銀行缺乏創新動力,經營效率偏低。此外,我國的金融抑制使得直接融資市場不發達,如債券市場,仍然以國債為主要發行對象,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很難發行債券融資。股票市場也同樣如此,股市投機氣氛嚴重,中小企業上市融資困難,侵害個人投資者利益的事件時有發生。直接融資渠道的不暢,導致銀行信貸成為企業獲取資金的主要渠道。在信貸市場上,國有企業和廣大中小企業也處于相互割裂的地位。國有銀行偏好于向大中型國有企業提供信貸,由于獲取資金的成本低廉,再加上國有的性質,使得國有企業信貸資金的資本轉化率和使用效率都很低,從而使得國有商業銀行徹底淪為政策性銀行,形成大量不良資產,成為國有企業信貸資金的最后償債人。而廣大急需資金、資金使用效率相對較高的中小企業在信貸市場,由于缺乏有效擔保抵押,導致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傊鹑谝种茖е滦刨J市場存在逆向選擇,利率等金融變量無法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從而使得信貸資金投放缺乏效率,導致銀行信貸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不明顯。
2對策建議
2.1深化金融改革,放松金融管制經濟發展和金融發展相輔相成。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金融領域的改革必然要跟上。深化金融改革,國家要適當放松相關金融領域的管制,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放寬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限制條件,打破金融壟斷,努力實現用市場化的手段來管理和調控金融活動。
2.2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強化市場約束機制造成銀行信貸效率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我國國有銀行的市場化改革不夠徹底。國有大型銀行上市后,并沒有真正地實現市場化經營。國有銀行在信貸投放中,比較偏好大中型國有企業,較少去考慮信貸資源是否得到最佳配置。銀企雙方都為國有,使得信貸投放并未實現真正的市場化,真正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卻無法從銀行獲得信貸。部分國有企業在獲得資金后,并沒有將資金進行合理運用,投資效益不高,這些都是直接導致銀行信貸效率不高的原因。因此,必須從源頭上進一步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化改革,強化銀行在信貸活動中的市場化約束機制,提高信貸投放的效率。同時,要加大銀行創新的力度,改變目前銀行利潤過度依賴存貸利差的現狀,實現銀行利潤來源的多樣化。
2.3建立多層次完善的資本市場體系在金融抑制條件下,銀行信貸成為稀缺資源。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之所以無法得到銀行信貸,一個重要原因在于缺乏完善的資本市場體系和有效的金融服務體系。要大力推動資本市場的建設,擴大直接融資的比重,豐富市場交易的品種,降低進入市場的準入條件,實現金融市場參與主體的多元化。同時,完善市場的監管體系,切實保障市場投資者的利益,引導投資者進行理性投資。
2.4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提高信貸資金使用效率國有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目前信貸市場上資金的主要使用者。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發揮銀行信貸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就必須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強化企業的市場意識,建立健全的企業經營監督約束機制,嚴格信貸資金的使用管理,對資金的使用嚴格考核,建立有效的責任追究機制,確保信貸資金的高效使用。
3結束語
一、我國農村金融抑制表現形式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城鄉之間已有的金融體系并不合理,致使農村與城市金融市場相互獨立。換句話說,這個市場只是農村向城市輸送資金的單向渠道。在這種狀況下,農村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現象。而我國農村金融抑制問題表現在很多方面。因此,本文作者對其中的冰山一角予以了探討。
(一)農村金融市場缺乏有效競爭
總的來說,當下,在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中,存在多樣化的金融組織,但這些組織之間并沒有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具體來說,一是:農業發展銀行方面。這些銀行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日常的業務范圍并不廣泛。同時,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農產品的收購是農業發展銀行唯一發揮政策性金融組織作用的地方。二是:農業銀行方面。農業銀行各方面的業務和商業銀行類似。在發展過程中,農業銀行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日漸削弱。進而,在農村金融市場中,農村信用社已成為唯一的正規化金融組織,成為支撐農村金融業發展的主要渠道。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影響,農村信用社并不能長期擔任這一重要角色。
(二)農村的金融工具單一化
總的來說,金融工具單一化是農村金融抑制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交易品種單一、交易手段落后是當下農村金融市場的一種普遍現象。在偏遠地區,情況更為嚴重,只有農村信用社作為存貸機構,限制了農民交易金融商品的渠道。具體來說,首先,在農村金融市場中,很多中間業務都沒有開設。比如,收費、銀行票據承兌。其次,其它業務,如銀行卡、網上銀行業務覆蓋的范圍很小。最后,在農村,并沒有建立對應的證?喚灰資諧∫約?a href="lunwendata.com/thesis/List_41.html" title="期貨論文" target="_blank">期貨市場。農民參與各種常規金融商品交易的?會很少。比如,金融債券、股票。農民能夠進行籌資、投資渠道較少,不能有效地擴大農民的收入渠道。
(三)利率不能有效發揮資源配置的作用
對于政府金融管制來說,利率管制是其重要的元素。在資源優化配置方面,主要體現在這些方面。一是:我國統一的利率管制無法有效解決農村金融機構經營成本問題。盡管針對這方面,國家已采取一系列的對策,但其效果并不明顯。比如,在農村信用社方面,其政策性策略并沒有提高其定價能力,也沒有對經營機制起到積極的作用。比如,沒有站在客觀的角度,把商業業務和政策業務區分開,阻礙了它們自身功能的發揮。二是:沒有從實際情況出發,合理制定利率策略,使農村銀行發展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阻礙,也使國有銀行在農村的分支結構很難生存下來。三是:在農村,郵政儲蓄在轉存央行方面的利率比其它金融機構都要高。在這種情況下,郵政儲蓄成為了農村資金流出的重要渠道,導致大量資金外流,不利于農村經濟建設發展。由于利率制定與管制不合理,農村金融市場出現了壟斷局面。由于沒有有效的競爭機制,造成壟斷機構存在一系列的問題,比如,經濟效益不斷下滑、效率極其低下。
當然,除了上面這些,還存在一些其它方面的表現形式。比如,沒有建立完善的金融體系,信貸資金存在安全隱患,制約了農村相關金融機構對該地區的信貸投入,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比如,農村金融機構分工不合理。如在農村,郵政儲蓄只有存款業務,造成大量資金的流失。而對于農業發展銀行來說,沒有存款業務,信貸業務的范圍也很狹窄。
二、我國農村金融深化策略
從某個側面來說,農村金融抑制問題已使我國農村金融業陷入惡性循環中,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發展。針對這方面,采取可行的策略從根源上解決農村金融抑制問題已成為當下刻不容緩的事情。同時,也是“三農”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的必經之路,能夠不斷推動我國新農村建設。對于農村金融抑制問題來說,金融深化策略具有多樣化的特點。因此,本文作者對其中一些有效的措施予以了分析。
(一)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創新改革
首先,要不斷拓寬農村融資的渠道。以直接融資模式為主,拓寬涉農企業的融資渠道。并以涉農企業自身特點為媒介,采取各種可行的方式來發行集合票據,并作為當下農村新型的債務融資工具。其次,不斷創新金融擔保方法。比如,采用一些有效的措施不斷推動農業保險事業的發展。國家要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規,加大投入力度,實行財政補貼。在擴大農業險種覆蓋范圍的基礎上,提高我國農業的風險保障能力。此外,要在農村加大農業保險宣傳力度,改變農民對保險已有的錯誤觀念,促進農業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最后,對金融產品以及金融服務進行創新。第一、根據不同地區發展情況,采用“量體裁衣”式的方法來創新金融產品。以此,使金融產品能夠不斷推動該地區經濟發展。第二、在農村,以現代化的移動互聯網為基點,建立合理的支付結算體系。在此基礎上,完善結算工具,創建真正滿足農民需求的多樣化結算工具。
(二)放松對農村利率的管制,減少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審批限制。
根據當下農村金融業發展的具體情況,對農村利率的管制予以放松。在農村金融市場中,其利率可以充分對供求情況進行如實的反映。同時,還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使農村金融業能夠協調好儲蓄與投資之間的關系。進而,充分展現利率配置的作用。具體來說,可以不斷推動農村民營金融業的發展,打破農村金融市場中出現的壟斷局面。對金融工具進行創新,改善金融服務狀況,不斷提高金融產品的質量。最終,使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均衡利率的形成。第二、在農村金融市場中,要使各種有利的民間資本不斷融入到對應的金融領域中,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在此基礎上,可以對農村郵政儲蓄的業務范圍進行擴大。在進行存款業務的同時,也可以辦理一些其它農村金融業務,防止農村資金的大量流失。同時,以商業原則為基礎,通過適宜的方式,使郵政儲蓄資金回流到農村,促進新農村建設。
(三)需要建立良性的支農資金循環機制
首先,要充分發揮縣域金融機構的作用,對它進行積極的引導,吸收農村流出的資金,并對這些資金進行有效地回流。通過這樣的方式,避免農村資金大量外流。其次,對國家財政支農方法進行完善,來增加農村資金流入渠道。最后,把政策性金融和其它金融形勢相融合,比如,商業性金融、正規金融。以此,擴大農村資金的供給范圍。
很顯然,除了上面這些,還有一些其它方面的策略。比如,培養農民合理的信用觀念,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對于這方面,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不斷加強信用觀念教育,對金融知識進行普及。此外,還要建立合理的個人檔案機制,對農村信用進行有效的約束。比如,要注重農村資金的流動性。在農村資金流動方面,不能過分干預資金的外流。以此,使農村資金的運作效率得以提高,供需平衡,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展。
作者:陳欣 單位:安徽工業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非公眾金融機構的急速發展擴張,適應了當前市場經濟的需求,但因時間過短、機制監管缺失、人員專業性不強、投資風險意識差等因素,致使非公眾金融機構隱含了巨大的行業風險。具體表現如下:(一)從業人員專業性不強非公眾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往往是從各個行業剛剛轉入金融行業,往往依照工商企業的運作規律運行非公眾金融機構,所以普遍從業人員的專業型不強。特別是非公眾金融機構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往往可能就是房產開發商式的建筑包工頭、煤老板等,對于非公眾金融機構運行規律不是很清楚,大部分只看到了巨大的信貸利息收入,很少關心企業巨大的財務風險,還有很多人仍然按照民間借貸的方式在進行非法的運作。比如債務人無法支付高額信貸利息,采用威脅、人身攻擊等非法手段,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非公眾金融機構的職員隊伍不穩定,很多人只是覺得有力可圖,從其他行業轉入的,比如家電業務員就認為金融業務和家電業務一樣,就進來做信貸業務了。同時大型的國有公眾金融機構因待遇高、福利好、工作穩定、風險運作較好,致使很少有員工跳槽進入非公眾金融機構,也是非公眾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專業性不強的原因之一。
管理制度不完善非公眾金融機構是在我國金融環境放開的前提下,私營資本按市場經濟規律發展進入的結果。對于大部分公眾金融機構如村鎮銀行、地方商業銀行而言,有很多大型的國有商業銀行持股,往往可以照搬國有金融機構的管理制度,基本上帶有半官方背景,穩健推進金融業務,加強金融管理制度的執行。然而,非公眾金融機構的發展在本輪急速擴張前就存在先天性制度設計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屬于摸著石頭過河,邊摸索邊干的類型。經過本輪的急速擴張,在巨大的市場利益的驅使下,經營者往往只關心未來的收益,更少有人等加強內部管理制度的修煉了。超范圍經營現象普遍非公眾金融機構的發展要符合國家的金融法律法規,不得超范圍經營。但事實是很多投資者設立非公眾金融機構的初衷是先期取得進入金融行業的資格,拿到出生證,抱著僥幸心理,仍然在進行著民間借貸的信貸業務。比如,小額貸款公司只能以注冊資本金進行放貸,一旦用完,只能定向從企業進行借貸或讓股東追加投資,然后轉放貸。但很多小額貸款公司仍然設法吸收居民存款進行放貸。典當行、信用擔保公司、財務公司等無異于都在做著“掛羊頭賣狗肉”的實質,變相放貸的超范圍經營現象普遍。投資風險意識較差在巨大的中小微型企業融資困難的條件下,非公眾金融機構按照市場經濟規律,以資本的逐利性進行信貸無可爭議,一方面是實體經濟生產經營陷入困境,另一方面對于非公眾金融機構而言是市場前景廣闊,市場形勢大好,所以非公眾金融機構的投資收益還是很高的。但高收益就有高風險,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普遍投資風向較差,專業知識的匱乏、投資專業性不強,致使非公眾金融機構在進行信貸風險管理方面存在巨大的風險。
加大金融人才培養力度,強化進修學習,引入流通機制建議金融學校和高等院校要根據市場變化加大金融后備人才的培養,做好梯隊建設,以實踐教學為主,從快從嚴培養金融人才。對于現有非公眾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要強化政策性引導,強化進修學習,可以由金融主管部門牽頭,定期或不定期開設金融相關課程,由非公眾金融機構自主派員學習,頒發結業證書,強化實踐操作和理論前沿;也可以由非公眾金融機構和高等學校聯系開設進修班,或定向在職培養金融人才;也可以由非公眾金融機構出臺激勵政策讓員工主動參加各種培訓學習;還可以由金融主管部門牽頭,讓非公眾金融機構主動派員到大型公眾金融機構進行掛職鍛煉和業務學習,管理制度學習等。同時建議引進金融人才流通機制,讓公眾金融機構和非公眾金融機構在市場中競爭,減少人才流通的障礙,促進市場人才競爭。完善管理制度非公眾金融機構可以和專業金融企業管理咨詢公司合作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也可以和金融主管部門合作對內部管理制度進行完善;也可以和金融高校和管理專家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完善機制;還可以和大型的國有商業銀行或外資商業銀行建立合作關系,對本企業內部管理制度進行完善。金融主管部門明確職責,加強協調監管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實行的是分業監管模式:銀監會統一監管全國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證監會對全國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保監會統一監管全國保險市場。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中要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體制的要求,建議金融辦承擔主要監管責任。[1]各級地方政府要劃分好各自部門職責,明確各自的任務,履行自身的監管職責,對非公眾金融機構的融資渠道、投資信貸業務的售后、內部管理制度都要加強監管,這也是服務中小微型企業的一種社會責任。促使非公眾金融機構在各自范圍內經營各自業務,整理整頓金融市場秩序是金融主管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明確市場定位,加強自律管理,強化風險控制非公眾金融機構不要想著做大企業、大銀行,要沉下身來為小企業服務,重點定位為貸款零售業務。如小貸公司就應成為信貸市場的零售商,與商業銀行錯位競爭是小貸公司的生存之道。非公眾金融機構要認清自身歷史使命,明確自身市場定位,制定企業長遠規劃,勿僅僅以企業的商業利益為出發點,更應從社會責任,國家政策角度,服務社會,促進中小微型企業發展。減少超范圍經營,擾亂金融秩序的現象,接受金融監管部門的管理。非公眾金融機構還應加強行業自律管理,以自身的良好形象、紀律爭取發展的空間。建議成立相應的民間協會,統籌學習相關的文件和精神,加強自我約束能力建設。非公眾金融機構要系統學習金融企業財務風險控制,投資風險控制,建立嚴格的內部流程控制,制度控制和風險管控,減少投資業務的盲目性,提高風險投資意識。
關鍵詞:農村 金融抑制 金融深化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語境成為我國目前的主要目標。對于農村的經濟建設,主要的目的是發展現代化農業,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從而有效提升農民的收入。根據農村經濟目前的情況來看,農村金融業在解決其經濟發展問題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但目前農村金融業發展中存在很多問題,其中尤其是金融抑制對農村經濟的發展造成嚴重阻礙。因此,加強對農村金融抑制與金融深化問題的研究顯得尤為重要。
一、農村金融抑制的具體表現
(一)金融市場的競爭機制不完善
根據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現狀,其金融組織存在多樣化的特點,這在一定程度上對農村經濟發展有很大促進作用。但這些金融組織之間并未形成有效的競爭機制,導致其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不能得到有效發揮。其中首先是農業發展銀行缺乏穩定的收入來源,其日常營業務十分有限。同時,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的經濟發展中只能通過農產品的收購來發揮政策性金融組織的作用,這樣導致其對農村經濟的促進作用受到嚴重限制。其次是農業銀行的業務與商業銀行類似,這樣就導致其在農村經濟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作用越來越小。在這樣的情況下就促使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唯一正規金融組織,擔負起為農村金融發展提供渠道的責任。但在實際的運作中,農村信用社與農村經濟的關系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其并不能穩定的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有效的渠道。
(二)單一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單一是我國農村金融抑制的主要表現形式,其中交易手段落后和交易品種的單一是農村金融存在的普遍現象。而對于一些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的地區而言,這樣的情況表現的尤為突出,因為存貸機構只有農村信用社,導致金融商品的交易渠道受到嚴重限制。其中具體表現為金融市場中間業務的缺乏,除信貸業務之外的其它業務覆蓋范圍很小,并且證券投資等綜合性金融業務在農村地區很少,導致農民不能有效的方式獲得更多金融投資渠道,影響農民的收入。
(三)利率的資源配置作用不能正常發揮
根據我國的情況來看,統一的利率管制在城市地區發揮了有效的作用,但在農村地區的作用顯得十分有限。雖然政府針對農村信用社制定了相應的政策性策略,但也未能讓農村金融的資源配置得到較好的配置。同時,利率策略的制定缺乏實用性,導致農村銀行的發展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阻礙。另外,農村中郵政儲蓄的利率過高導致資金大量外流,從而對農村經濟的發展造成嚴重阻礙。
二、金融深化的有效策略
(一)加強對農村金融產品的創新
對于農村金融的發展而言,金融產品的創新是其根本途徑。其中可以通過對融資渠道的拓展,讓農村的金融發展能夠有更多外來資金的支持。同時,要不斷對農村金融擔保的方法進行創新,通過有效的農業保險措施的制定來加強其風險保障能力,避免農村金融因不穩定因素的影響而受到阻礙。另外,由于農村地區對保險的認識不足,導致其保險的購買率很低。因此在發展農業保險的過程中還要不斷加強對保險的宣傳,讓農民們對保險的重要性有全面的認識,從而積極購買相應的農業保險。在實際的農村金融產品創新中,要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策略,并且要將現代化的移動互聯網逐漸應用到農村經濟建設中,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減少對農村金融的管制
農村金融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政府的政策支持,因此在對農村金融進行改革的過程中要盡量減少對農村利率的管制,并且要減少金融機構的審批限制。其中可以根據供求情況對利率進行適當調整,從而避免利率對市場的運行造成影響。并且能夠有效調整農村金融中投資與儲蓄的關系,從而讓市場機制得到充分發揮。要達到這樣的目的,首先需要大力發展農村民營金融業,不斷改善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質量,積極引進先進的金融工具,從而提升農村金融的服務能力。其次要不斷對農村資本進行開發,讓農村金融中的資本具有多樣性,從而促進市場競爭的正常進行。并且改變郵政儲蓄在農村金融中的單一資金吸納狀態,通過更多的產品讓農村的資金能夠得以保留,從而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
(三)改善農村資金流動現狀
目前的農村資金流動主要以外流為主,這對農村地區的金融發展造成很大影響。因此,在不斷發展農村金融的過程中需要不斷改善農村資金的流動狀況,讓更多的外地資金流入農村,并減少農村資金的外流。其中可以增加農村的投資渠道,并給予其政策上的資金引入優惠,讓更多的外來資金進入農村金融市場。同時,可以對農民進行金融常識的宣傳和教育,讓農民能夠有基本的金融觀念,從而通過農民與政府的共同努力促使農村金融的快速發展。
三、結束語
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農村金融抑制將會導致農村的經濟發展速度受到嚴重限制。因此,在我國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必須要加強對農村金融的管理,通過有效的方式讓農村逐漸形成多樣化的金融市場,并豐富其金融產品,從而讓農村金融得到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王雅卉,謝元態.試論我國縣域金融抑制與深化[J].農村經濟,2013,06:76-79
[2]邵國華,吳有云.我國農村金融抑制成因及對策探討[J].理論探討,2015,06:82-85
關鍵詞:金融制度移植創新大區行
一、金融制度的移植與創新
健全的金融制度是一國經濟發展的基本前提,而作為一個必須隨貨幣資金流動客觀需要不斷變化的動態系統,金融制度健全與否又取決于其能否針對金融發展而及時、準確地作出適應性的更替,因而,金融制度總是處于不斷的變遷之中。一般來說,金融制度的變遷過程大致通過兩種途徑來實現:一是金融制度移植,二是金融制度創新。
我們可以把金融制度移植理解為某一國家或地區的金融制度中的一部分移植到其他國家或地區,使其成為接受國或地區的金融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對于什么是金融制度創新,有不同的理解。本人認為,金融制度創新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狹義上講,只有從無到有地形成某項全新的金融制度,才能稱之為金融制度創新,但這種情況很難出現;從廣義上講,只要是對原有的或從國外移植來的金融制度作局部調整或某些更新,以適應變化了的實際情況,就可以認定為金融制度創新。本文所探討的是廣義上的金融制度創新。
之所以要進行制度的移植,是因為制度的移植對于移植國家來說有很多的好處。它可以大大降低制度創新和制度變遷的成本,W·拉坦說,制度創新的引入,不管它是通過擴散過程,還是通過社會、經濟與政治程序所進行的制度轉化,它們都會進一步降低制度變遷的成本?!八街梢怨ビ瘛?,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當中,有必要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及一些被市場經濟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這其中就包括金融制度在內。
但是,單純的制度移植只能是“拋卻自家無盡藏,沿門持缽效貧兒”,無異于舍本逐末,其后果可能使自己的發展永遠受制于別人。只有在自我創新的前提下進行制度移植,才能做到揚長避短,優勢互補,相得益彰。
二、金融制度移植的約束條件
我們不能簡單地理解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是某種金融制度取代另一種金融制度,制度的移植還存在著兩種不同制度是否相容的問題。對于“移植”的部分,必須經過一些相應的變更,以使外來制度本土化才能實施,也就是說金融制度的移植并非是無條件的,在移植的過程中會存在許多約束條件,若對這些約束條件視而不見,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有可能失敗。
文化因素。文化是一種非正式約束,而我們所移植的金融制度屬于正式約束,它與一國的價值觀念、風俗習慣、民族精神等有著廣泛的聯系。薩維尼認為,一國的民族精神決定一國的法律制度。顯而易見,民族精神這一文化因素對一國的法律制度的影響是不應被低估的,正式規則中包含了大量的隱性的非正式規則。新制度經濟學也認為,正式規則只有在社會認可,即與非正式規則相容的情況下,才能發揮作用。因此,別國的某項金融制度若與本國的文化存在重大沖突,那么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會失去效果或產生移植不適應癥。這就要求我們在引入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制度時,既要對來源國的金融制度的文化背景作深入細致的了解,又要對準備移植的金融制度與本國文化的適應性作科學的、真實的評估,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理性選擇。
經濟因素。經濟因素對金融制度的移植,其影響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各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一國金融制度體系的結構。二是市場經濟發育程度的不同。西方國家市場經濟已經高度發達,而我國的市場體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因此,當前我國在融入WTO的過程中,金融制度層面上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難,這主要是因為我國原有的金融制度在許多方面帶有計劃經濟的痕跡,這與WTO的許多規則存在一定的沖突。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并非是WTO規則這一正式制度的制定者,使我國入世在事實上就成為強制性變遷的金融正式制度的執行者,而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走的卻是一條漸進式的道路,因此,從西方移植過來的金融制度就有一個在我國改造的過程。這也是我國當前許多金融制度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原因。
政治因素。政治因素主要指國體、政體和政治權力的配置方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大部分是通過市場來進行的,但政府對資源的配置仍然起一定作用。在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啟動力量直接來源于政治權力的主要載體——國家,而不是像西方國家那樣,由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啟動力量來自市場本身。由于我國的金融制度變遷是一種強制性制度變遷,金融制度供給和需求的主體都是政府,這就決定了在我國金融制度的制定過程中,政府帶有決定性的影響。
三、我國金融制度移植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金融制度的移植在我國很活躍,這與我國融入WTO后金融業開放程度不斷提高,而原有的金融制度不再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有關。但是,由于我們在金融制度的移植過程中,缺乏成熟的經驗支持,存在不少的問題,極大地影響了金融制度移植實效的發揮。這主要表現在:
對金融制度移植的性質、特點和規律把握不是很準。表現在對移植的理解就是“拿來主義”,對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制度與本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環境是否相容,沒有進行深入的對比分析和全面了解,以至于移植來的金融制度在運行一段時間之后實效不大或出現負效應。如在我國設立大區行制度就是從美國移植而來的,當時我們只考慮到為了增強央行的獨立性,減少地方政府對央行各分支機構執行貨幣政策及銀行監管方面的干預這一因素,而沒有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與美國有很大的差別,中國的大區行并不具備美國地方聯儲較強的研究能力和政策制定、執行能力。因而這一制度移植進來之后,原有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而且還產生了新的問題,由于省會中心支行的地位降低,影響力較小,發揮的作用越來越有限,使得中央政府近來又不得不重新考慮將大區行的制度進行改革。實際上,在中國目前的政治體制下,央行分支機構工作的開展是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與配合的,大區行的改革思路是正確的,但在做法上有些超前了。
表面文章做得多,沒有抓住本質性的東西。一些金融制度的移植基本上只是引進了一張皮而已,對于深層次的內容卻沒有深入領會。如銀行服務業收費制度的推出就是如此,華廈銀行南京分行的一位副行長說得非常好:收費服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沒有過硬的特色服務,一旦某銀行收費了,就等于拱手把自己的客戶讓給了別人。一些銀行在引入這項制度時,只看到了服務收費的重要性和合理性,卻忽視了在收費的同時是以提高服務質量為前提的,結果導致這項制度在國內推出后遇到了很大民眾及某些行業的抵制。:
金融制度移植,實質上是一個外來的金融制度本土化的過程。因此,我們在對待金融制度移植這個問題上,一方面要從本國實際情況出發,對要進行移植的金融制度進行篩選揚棄,擇優汰劣,尋求最適合我國目前金融業發展現實狀況的金融制度作為移植的對象,并結合內外環境約束加以改造和具體化;另一方面,要辯證地否定本國原有金融制度上不合理的地方,保留其合理成份,在此基礎上走向融合創新,最終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制度體系。
參考資料:
1.盧現祥,西方新制度經濟學[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2003
2.籍慶利、田永豐,制度變遷中的創新精神探析[J],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2000(2)
關鍵詞:金融制度移植創新大區行
金融制度的移植與創新
健全的金融制度是一國經濟發展的基本前提,而作為一個必須隨貨幣資金流動客觀需要不斷變化的動態系統,金融制度健全與否又取決于其能否針對金融發展而及時、準確地作出適應性的更替,因而,金融制度總是處于不斷的變遷之中。一般來說,金融制度的變遷過程大致通過兩種途徑來實現:一是金融制度移植,二是金融制度創新。
我們可以把金融制度移植理解為某一國家或地區的金融制度中的一部分移植到其他國家或地區,使其成為接受國或地區的金融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對于什么是金融制度創新,有不同的理解。本人認為,金融制度創新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狹義上講,只有從無到有地形成某項全新的金融制度,才能稱之為金融制度創新,但這種情況很難出現;從廣義上講,只要是對原有的或從國外移植來的金融制度作局部調整或某些更新,以適應變化了的實際情況,就可以認定為金融制度創新。本文所探討的是廣義上的金融制度創新。
之所以要進行制度的移植,是因為制度的移植對于移植國家來說有很多的好處。它可以大大降低制度創新和制度變遷的成本,W·拉坦說,制度創新的引入,不管它是通過擴散過程,還是通過社會、經濟與政治程序所進行的制度轉化,它們都會進一步降低制度變遷的成本。“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當中,有必要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及一些被市場經濟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這其中就包括金融制度在內。
但是,單純的制度移植只能是“拋卻自家無盡藏,沿門持缽效貧兒”,無異于舍本逐末,其后果可能使自己的發展永遠受制于別人。只有在自我創新的前提下進行制度移植,才能做到揚長避短,優勢互補,相得益彰。
金融制度移植的約束條件
我們不能簡單地理解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是某種金融制度取代另一種金融制度,制度的移植還存在著兩種不同制度是否相容的問題。對于“移植”的部分,必須經過一些相應的變更,以使外來制度本土化才能實施,也就是說金融制度的移植并非是無條件的,在移植的過程中會存在許多約束條件,若對這些約束條件視而不見,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有可能失敗。
文化因素。文化是一種非正式約束,而我們所移植的金融制度屬于正式約束,它與一國的價值觀念、風俗習慣、民族精神等有著廣泛的聯系。薩維尼認為,一國的民族精神決定一國的法律制度。顯而易見,民族精神這一文化因素對一國的法律制度的影響是不應被低估的,正式規則中包含了大量的隱性的非正式規則。新制度經濟學也認為,正式規則只有在社會認可,即與非正式規則相容的情況下,才能發揮作用。因此,別國的某項金融制度若與本國的文化存在重大沖突,那么金融制度的移植就會失去效果或產生移植不適應癥。這就要求我們在引入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制度時,既要對來源國的金融制度的文化背景作深入細致的了解,又要對準備移植的金融制度與本國文化的適應性作科學的、真實的評估,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理性選擇。
經濟因素。經濟因素對金融制度的移植,其影響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各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一國金融制度體系的結構。二是市場經濟發育程度的不同。西方國家市場經濟已經高度發達,而我國的市場體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因此,當前我國在融入WTO的過程中,金融制度層面上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難,這主要是因為我國原有的金融制度在許多方面帶有計劃經濟的痕跡,這與WTO的許多規則存在一定的沖突。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并非是WTO規則這一正式制度的制定者,使我國入世在事實上就成為強制性變遷的金融正式制度的執行者,而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走的卻是一條漸進式的道路,因此,從西方移植過來的金融制度就有一個在我國改造的過程。這也是我國當前許多金融制度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原因。
政治因素。政治因素主要指國體、政體和政治權力的配置方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大部分是通過市場來進行的,但政府對資源的配置仍然起一定作用。在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啟動力量直接來源于政治權力的主要載體——國家,而不是像西方國家那樣,由自然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啟動力量來自市場本身。由于我國的金融制度變遷是一種強制性制度變遷,金融制度供給和需求的主體都是政府,這就決定了在我國金融制度的制定過程中,政府帶有決定性的影響。
我國金融制度移植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金融制度的移植在我國很活躍,這與我國融入WTO后金融業開放程度不斷提高,而原有的金融制度不再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有關。但是,由于我們在金融制度的移植過程中,缺乏成熟的經驗支持,存在不少的問題,極大地影響了金融制度移植實效的發揮。這主要表現在::
對金融制度移植的性質、特點和規律把握不是很準。表現在對移植的理解就是“拿來主義”,對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制度與本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環境是否相容,沒有進行深入的對比分析和全面了解,以至于移植來的金融制度在運行一段時間之后實效不大或出現負效應。如在我國設立大區行制度就是從美國移植而來的,當時我們只考慮到為了增強央行的獨立性,減少地方政府對央行各分支機構執行貨幣政策及銀行監管方面的干預這一因素,而沒有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與美國有很大的差別,中國的大區行并不具備美國地方聯儲較強的研究能力和政策制定、執行能力。因而這一制度移植進來之后,原有的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而且還產生了新的問題,由于省會中心支行的地位降低,影響力較小,發揮的作用越來越有限,使得中央政府近來又不得不重新考慮將大區行的制度進行改革。實際上,在中國目前的政治體制下,央行分支機構工作的開展是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與配合的,大區行的改革思路是正確的,但在做法上有些超前了。
表面文章做得多,沒有抓住本質性的東西。一些金融制度的移植基本上只是引進了一張皮而已,對于深層次的內容卻沒有深入領會。如銀行服務業收費制度的推出就是如此,華廈銀行南京分行的一位副行長說得非常好:收費服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沒有過硬的特色服務,一旦某銀行收費了,就等于拱手把自己的客戶讓給了別人。一些銀行在引入這項制度時,只看到了服務收費的重要性和合理性,卻忽視了在收費的同時是以提高服務質量為前提的,結果導致這項制度在國內推出后遇到了很大民眾及某些行業的抵制。
金融制度移植,實質上是一個外來的金融制度本土化的過程。因此,我們在對待金融制度移植這個問題上,一方面要從本國實際情況出發,對要進行移植的金融制度進行篩選揚棄,擇優汰劣,尋求最適合我國目前金融業發展現實狀況的金融制度作為移植的對象,并結合內外環境約束加以改造和具體化;另一方面,要辯證地否定本國原有金融制度上不合理的地方,保留其合理成份,在此基礎上走向融合創新,最終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制度體系。
參考資料:
1.盧現祥,西方新制度經濟學[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2003
2.籍慶利、田永豐,制度變遷中的創新精神探析[J],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