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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審判方式改革的逐步深入,各類案件中證據的提交、質證、認證工作在審判程序中的重要性也越來越明顯地體現出來。尤其是知識產權案件的證據,由于這類案件標的具有不同于其他案件的特點,因此在知識產權案件中對各類證據的提交就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下面筆者針對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包括軟件著作權)這三類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原告應提交哪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談一些看法。
一、關于原告提交侵犯知識產權案件證據的原則。
在民事訴訟中,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事實。由于客體的不同,可以將民事案件分為若干類,而各類不同民事案件中的證據又與該類案件的自身特點緊密聯系,因此,要正確把握各類案件中證據的使用方法不僅要了解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普通意義上證據的特點,也要了解該證據是在哪一類案件中應用以及該類案件的特點,并在此基礎上將兩者結合起來才能準確把握該類案件對證據的特殊要求。
與有形財產權的客體不同,知識產權的客體是無形的智力成果,它具有以下五個特點:1.大多數知識產權具有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雙重屬性。其中人身權主要指署名權、名譽權,而財產權主要體現在所有人自己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從而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2.由特定機構依法律程序授權或確認。如經審查后專利局授予申請人專利權,商標局核準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以及人民法院依法確認的著作權等。3.獨占性或排他性。大多數知識產權是由法律賦予的一種獨占性權利,未經權利人的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將構成對權利人的侵害。4.地域性。知識產權是國內法,在一國獲得的知識產權只有在該國范圍內受到法律保護,除本國加入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外,任何國家都不承認其他國家或國際機構授予的知識產權。5.時間性。知識產權都有法定的保護期限,一旦保護期限屆滿,權利就將終止。
鑒于上述情況,筆者認為,當事人在提交侵犯知識產權案件證據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原則:
1.
一般情況下,無形的權利客體需以有形的載體體現出來,使法官能夠了解該權利的內容和適用范圍。如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案件中當事人須提交專利授權文本、商標注冊證、原創作品文本或計算機軟件的源程序等。
2.與上一原則相關聯的是當事人就技術問題進行舉證時應當盡量避免提交證人證言類證據。證人證言因受主客觀因素影響,可變性較大,尤其在使用證人證言對技術性問題進行描述時,就難以達到準確、專業、全面的要求,因此筆者認為對這類問題進行認定時證人證言一般不宜采用,但雙方當事人均予以認可的證人證言除外。與證人證言相比,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則具有內容明確、具體,證明對象與證據內容之間的邏輯關系清楚,當事人雙方在證據的真實性方面爭議較少,易于認定和把握的特點。因此在知識產權糾紛,尤其是在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對被告實施侵權行為進行舉證時應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以便于法庭將侵權物與權利保護范圍進行對比。
同時,在使用上述證據時,應注意對一些新類型的特殊證據的認定問題。譬如,目前網絡日益深入人們的生活,電子郵件是否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院的問題日漸突出。由于電子郵件沒有改變以文字、圖形記載表明案件事實的本質,僅是在載體上發生了變化,故仍屬于書證的范疇。對電子郵件作為證據進行審查時應考慮到,電子郵件界面所反映的收發郵件的地址并不能完全真實地表明該郵件是否為該地址的真正注冊人收發(盡管在技術上可以確認郵件確實是從該地址發出的),因此在對方當事人否認電子郵件證據真實性,并作出合理解釋的情況下,電子郵件不能單獨地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而應當有其他直接或間接證據相互佐證,配合使用。
3.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當事人不僅需要提交自己享有何種權利的證據,還應提交該權利現處于何種狀態即是否還在保護期內的證據。對于外國民事主體作為原告向中國法院要求保護其知識產權的,還應當提交其在中國可以獲得該知識產權保護的證據。如專利權人須提交最近一次繳納年費的收據,要求給與保護的注冊商標如已經超過有效期的應說明該商標是否辦理了續展手續等,以便法官據此確定權利受到保護的期間。
4.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原告在時應當提交被告有侵犯其知識產權行為的直接證據,至少是間接證據,否則將承擔敗訴的風險。所謂直接證據,一般是指被控侵權的物證。所謂間接證據,是指原告在不能獲取侵權的直接證據即被控侵權物的情況下,至少應當提交可以使法官認為被告確有侵權行為的間接證據。如在侵犯專利權案件中,不能通過合法途徑取得被控侵權產品時,可以將被告銷售的與原告專利產品名稱相同的被控侵權產品的發票或者買賣合同作為間接證據提交法庭,從而使法官能夠據此判斷出至少被告有實施侵權行為的可能。所謂“至少”主要是指其潛層含義而言,即原告在提交了上述間接證據之后,可以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證據保全申請,對侵權的直接證據予以保全。當然,如果最終判決認定被告不構成侵權,則應由原告承擔因錯誤保全給被告造成的經濟損失。但相反,如果原告在時,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告有侵權行為,人民法院則必然不會毫無根據地進行證據保全,否則不僅會使保全錯誤的風險全部由人民法院承擔,而且也違反了民事訴訟法律制度中關于“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不能舉證的原告自然要面臨敗訴的結果。
5.在給付之訴中,原告應當提交有關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由于在上述幾類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均不止一種,且在兩種計算方法都可以使用的情況下,應當由原告選擇對其最有利的一種,并據此提交相應的證據。如專利權人可以提交其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而獲得的實施許可費作為索賠的依據。在確實不能提交索賠依據的情況下,原告可以就提出該請求所考慮的主客觀因素、參考的其他案例等作出說明。
由于在侵權案件中一般原告都提出一定數額的賠償要求,因此由原告提交該數額的計算方法是十分必要的。這種做法既可以促使原告或其人在時了解有關法律規定,選擇最有利于己的計算方法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而不盲目提出訴訟請求,也可以減少當事人不必要的訴訟支出,如案件受理費和律師費等。
二、在各類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交哪些證據。
結合知識產權案件的審判實踐和上述舉證原則,筆者就各類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的舉證要求分別論述。
1.在侵犯專利權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交的證據主要有3類:
(1)權利證明。提交該證據的目的在于明確專利權的歸屬、權利狀態、專利的有效期限,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主要包括:A、專利權證書,包括授權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該專利權如經歷無效或撤銷程序,且對專利文件進行了變更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行政審查決定。B、最近一次繳納年費的收據。C、專利獨占實施許可權人與專利權人作為共同原告一同提起侵權訴訟的,還應當提交獨占實施許可合同。專利權人與專利獨占實施許可權人一般情況下無須提交其專利產品。
(2)被告實施侵犯其專利權行為的證據。提交該證據的目的在于證明被告實施了侵犯原告專利權的行為,是判令被告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的事實依據。
主要包括:A、被告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即侵權行為的直接證據。對該產品的取得方式和過程最好進行公證,并將侵權產品交由公證處封存備查。B、如因客觀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權產品,則可以先提供諸如被告在報刊上刊登的銷售其產品的廣告,與他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等間接證據,再以其他方式獲得侵權的直接證據。C、被控侵權產品的銷售和使用者明知該產品是侵權產品而仍然進行銷售和使用的證據。D、原告就被控侵權產品與原告專利權利要求書進行的對比,說明其技術特征如何落入了原告專利的保護范圍,從而構成對原告專利權的侵犯。
(3)賠償損失的依據。提交該證據的目的在于以侵權事實為依據,以專利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的侵權法律責任承擔為原則,說明原告提出賠償經濟損失具體數額的計算方法或考慮的主要因素,使法庭注意原告訴訟請求的合理性。
主要包括:A、依照1992年12月3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確立的三原則進行計算的方法和結果。B、原告認為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的其它因素。
2.在侵犯商標權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交的證據為3類:
(1)權利證明。提交該類證據的目的在于證明商標權的歸屬,受保護的是何種類型的商標,是否為馳名商標,從而確定該商標權的保護范圍。
主要包括:A、商標注冊證(如指定顏色的須提交商標注冊證的原件)及續展手續。B、馳名商標認證書。
(2)被告實施侵犯其商標權行為的證據。提交該類證據的目的在于確認被告以何種形式侵犯原告的商標權,侵權行為發生的范圍等。
主要包括:被告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同樣最好經公證取得)及銷售發票、買賣合同、視聽資料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侵犯商標權案件中,由于商標的保護范圍不僅包括構成該商標的文字、圖形,也包括文字的發音、字形、圖形的含義等,故在原告不能獲得被控侵權產品時,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發票、合同也可以作為直接證據使用。譬如原告是一家生產休閑食品的廠家,注冊了“同享”文字商標,如果原告發現某同樣生產休閑食品的廠家在其與他人簽訂的買賣合同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稱為“同享牌”或“同想牌”時,就可以以此合同為直接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而不必必須獲得被告的侵權產品。
(3)賠償損失的依據。
主要包括:A、原告為宣傳自己注冊的商標支付的廣告費用,以間接證明被告非法獲利的程度。B、依照1985年11月6日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侵犯商標專用權如何計算損失賠償額和侵權期間問題的批復》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執行〈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確定的賠償原則,進行計算的過程和結果。
3.在侵犯著作權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交的證據主要有3類:
(1)權利證明。提交該類證據的目的在于證明著作權的歸屬、該作品是否已進入公有領域、該作品的外在表現形式、權利的性質和范圍等。
主要包括:A、著作權登記證書。盡管我國著作權法并不要求必須以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權利證明的依據,但提交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一種最簡潔、最有效的證明權利方式,在《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更是規定,向軟件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件著作權的登記是根據本條例提出軟件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B、原告主張權利的作品首次發表時,登載該作品的書證、視聽資料等,如報刊雜志、錄音、錄像制品。C、原創作品的證明。如攝影作品的底片、計算機軟件的源程序等。D、在侵犯專有出版權案件中,原告應提交專有出版權涉及作品的作者給予原告的授權。
(2)被告實施侵犯其著作權行為的證據。提交該類證據的目的在于證明被告開始實施侵權行為的時間,侵權行為的方式,實施侵權行為所達到的程度,如侵權出版物的發行量、印刷次數等。
主要包括:A、被控侵權出版物,包括書籍、報刊、宣傳畫冊、掛歷。B、載有侵權作品的其他載體,如戶外廣告、向公眾散發的印刷品、載有侵權作品的其他有形產品、商品說明書等。同時原告在提交上述證據時應當說明該侵權作品是以何種形式侵犯原告著作權的,如復制、抄襲、未經許可改編等。
(3)賠償損失的依據。
內容提要:面對我國管轄海域越來越嚴重的污染,海洋環境侵權賠償范圍已引起環境侵權法學界及司法實踐的關注,而其中純經濟損失是否賠償更是關注的焦點。本文首先區分了直接損失、間接損失與純經濟損失的含義,結合國際侵權法對純經濟損失的態度,主張我國立法及司法實踐應當承認對此種損失的賠償,但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無數訴訟,加重侵權人責任等不合理現象,應從索賠方提供的證據方面加以嚴格限制。
隨著我國石油儲備戰略的實施,近年來我國海上石油運量猛增,突發性海洋污染事件頻發,損失巨大。陸源污染物排海問題也相當突出。陸源污染物占人海污染物總量的90%以上。[1]在發生海洋污染事故時,不可避免地伴隨著海洋污染損害索賠問題。海洋污染屬于環境侵權,對此種侵權造成的直接損失如財產毀損或財產的減少給予賠償沒有疑問,但是,對于因海洋污染而遭受的純經濟損失是否給予賠償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受到保護卻不無爭議。而且,在我國法學界,人們對侵權領域純經濟損失的賠償問題遠沒有對合同領域經濟損失的賠償問題關注的多。而對侵權領域尤其是海洋環境侵權領域純經濟損失賠償問題的研究又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由于船舶油污是造成海洋環境侵權的主要原因,本文主要以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的純經濟損失為切入點加以研究。
一、直接損失、間接損失與純經濟損失的含義
純經濟損失是侵權法中所討論的經濟利益損失,國際油污民事賠償法律體系建立后為國際油污賠償基金(IOPCFund)的索賠實踐所采納。與許多大陸法系國家一樣,我國的民事賠償理論中找不到純經濟損失這一概念,我國一般將財產損害賠償的范圍分為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
直接損失,就是指加害人侵權行為侵占或損壞受害人的財產,致使受害人現在擁有的財產價值量的實際減少。對于間接損失,一般認為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財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圍內的未來財產利益的損失。
我國有學者認為,純經濟損失又稱為間接損失,表現為一種間接的損害。[2]但是,筆者認為,兩者的含義并不完全相同。在2002年及2005年IOPCFund《索賠手冊》中,“純經濟損失”強調的是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財產雖然沒有被侵害但是遭受了收入的損失。例如,船舶發生事故后,事故海域的漁業資源遭到破壞,海灘游客減少導致附近的賓館、飯店、游艇收入的損失,具體旅游項目投資人以及該海域魚品的經營人的收入損失等,都是純經濟損失;而間接損失強調的是以受害人的財物遭受損害為前提而產生的損失,如漁民的漁網、漁船等被污染,對漁具清污期間不能捕魚所受利益損失就是一種間接損失。可見,間接損失和純經濟損失都是經濟損失,但產生的前提不同;相對于直接損失而言,純經濟損失屬于間接損失的一種。
無論是財產的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純經濟損失,都屬于海洋環境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國際上對侵權法中純經濟損失賠償的態度
從比較法的角度講,在歐洲責任體系中,對侵權法中的純經濟損失賠償的態度可以分為三類。[3]
(一)放任式體系,包括比利時、法國、希臘、意大利和西班牙。在這些國家法典化的法律里存在一個單一的一般條款,該條款并沒有事先排除純經濟損失。如法國《拿破侖法典》第1383條規定:“每個人不僅應就其故意行為所致損害承擔責任,也應就其過失行為或不謹慎的行為承擔責任。”“這條單一原則的外延寬泛,內涵不確定,因此并沒有排除純經濟損失的賠償?!盵4]因此,一般認為法國對純經濟損失的保護程度幾乎最高,并且這種保護近乎是放任自由不受約束。[5]另外,這類國家幾乎總是基于合同外責任、而不是跨界尋找合同法原則來獲得對純經濟損失問題的解決方案。例如,在法國法中,合同和侵權的概念互不重疊。如果原告被拒絕了合同上對純經濟損失的救濟,那么他也不可以再提起侵權之訴,因為通常不認可訴的競合。[6](二)實用式體系,包括英格蘭、蘇格蘭和荷蘭。這類國家制度的特征是謹慎的個案分析方法,使法官仔細研究就純經濟損失給予賠償所具有的具體社會經濟含義。從英國判例看,英國已經慢慢接受了通常情況下一人因過失行為所受純經濟損失不可獲賠的原則。最重要的理由是“訴訟閘門”,包含三層含義:(1)若在某些案件中允許純經濟損失獲賠,就會引發無數訴訟以致法院不堪重負甚至瀕臨崩潰。(2)普遍泛濫的責任將給被告過重的負擔。(3)認定純經濟損失只是擴展侵權責任的現代大趨勢的一個部分。這一趨勢應該得到控制。[7]但是,在英國,如果因被告故意經濟侵權行為,如欺詐、侵害貿易、誘使違約、假冒、公共機構里的不當行為、威嚇和共謀等,引起純經濟損失,對該類損失的請求權就可以給予賠償。[8]
(三)保守式體系,包括奧地利、芬蘭、德國、葡萄牙和瑞典。這一體系的特征是純經濟損失并沒有被置于受到它們侵權法保護的所謂“絕對權利”之列。如《德國民法典》第823條規定,如果個人故意或過失損害了受害人的“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及其他權利”,他們對此應當承擔責任。這一“絕對權利”清單中即有意排除了任何對純經濟性質損害的指稱。
從上述三種類型國家立法及實踐看,盡管采放任式體系的國家對純經濟損失賠償的態度較為寬松,但多數國家采取較為謹慎的態度,對案件類型和事實有嚴格要求。
三、我國對海洋環境侵權中純經濟損失應采取的態度
對于直接損失,國內外立法和司法實踐一般都加以承認并給予賠償。關于間接損失能否全面賠償,我國的理論和實踐中存在兩種爭議:一種主張應全面賠償,因為在正常情況下,受害人本應當得到這些利益,只是由于加害人的侵害才使這些可得利益沒有得到,并且,如果間接損失不能全部予以賠償,受害人的權利就得不到全部保護,同時加害人的非法行為也得不到應有的制裁;[9]另一種主張不宜進行全面賠償,而應遵循“適當賠償”的精神,即根據間接損失的不同類別,合理地確定其賠償范圍。[10]200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討論稿)第7條第1款規定:“船舶油污損害的賠償范圍包括因油污而產生的人身傷亡、財產滅失或損害,用海單位或個人因油污直接遭受的經濟損失,實際采取或準備采取預防、恢復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由于采取預防、恢復措施而造成的進一步滅失或損害,不包括其他間接經濟損失?!?/p>
筆者贊同第一種主張,認為只要間接損害是客觀存在的,有實際依據的,就應該得到充分的賠償,并且,從兩大法系的發展趨勢看,以財產遭受了物理損害為前提而導致的經濟損失也基本上是允許賠償的。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第3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就是對間接損失予以賠償的規定。在我國的船舶侵權行為法中,有關直接損失的賠償和以財產損害特征為前提的間接損失的賠償也得到了承認。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關于國內船舶發生海損事故造成的營運損失應列入海損賠償范圍的復函》中就指出:“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第2、3款的規定,損害他人財產的,侵害人應當賠償受害人因侵權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包括受害人財產的毀損、減少、滅失和為減少或消除損失所支出的費用,以及受害人在發生海損事故造成船舶修理期間的合理營運損失(其中包括船員工資損失),應當列入海損賠償范圍”。此外,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船舶碰撞和觸碰案件財產損害賠償的規定》中的第1條又進一步規定了“請求人可以請求賠償對船舶碰撞或觸碰所造成的財產損失,船舶碰撞或者觸碰后相繼發生的有關費用和損失,為避免或者減少損害而產生的合理費用和損失,以及預期可得利益的損失”,并且更加明確了設施修復前因不能正常使用而產生的合理的收益損失、利息損失、船期損失和租金或者運費損失等間接損失都可以得到賠償。
關于純經濟損失是否應該予以賠償,從上述第二個問題的介紹可知,在各國立法和學說中并無一致的解決方案。在英美普通法中,除某些特殊類型案件外,純經濟損失一直被認為是不能得到補救的,除非此種經濟損失是構成對人身或財產損害的附帶損失(此種損失實際上是本文所稱間接損失)?!白?919年至2002年,英國勞氏法律報告記錄的油污案例共有9個,其中涉及純經濟損失的案例只有4個。但是法院已經明確表示,普通法的純經濟損失不賠的原則在油污損害賠償領域不會得到動搖?!盵11]在Alegretev.IOPCF案件中,法院也明確指出,1995年《商船航運法》并不影響純經濟損失不賠的普通法原則。[12]但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英國的一些案例實際上已經承認了純經濟損失的概念,該原則也已存在極少數的例外。[13]例如英國法官和學者都認為漁民損失屬于純經濟損失的一種,且法院一直將賠償漁民的漁業資源損失作為純經濟損失不賠原則的例外。在1979年美國加州最高法院審理的J’AireCorp.v.Gregory案件中,法院認為,盡管原告遭受的是純經濟損失,但原告的損害與被告的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聯性,被告對原告的損害是可以預見的,被告負有注意義務,而被告違反這種義務應承擔賠償責任。[14]美國1990年《石油污染法》(OPA1990)第1002條第2款第(5)項明確規定,不動產、個人財產或自然資源的毀壞、破壞或損失造成的利潤損失或盈利能力的削弱的損害,應由任何索賠人受償。這種觀點正反映著OPA1990的立法背景:……主張利潤或收入損失的索賠人不必是受損財產或資源的所有人。比如,漁民雖然不擁有漁業資源,但是仍然能夠對因漁業資源受損而遭受的收入損失主張權利。[15]實際上,盡管在多數大陸法系國家,原則上認為純經濟損失是不能賠償的,但存在著一些例外情況。德國以故意違反善良風俗加害他人作為對純經濟損失予以賠償的法律依據。法國最高法院在1965年的一個判例中認為,由于被告的原因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并阻塞了市中心的交通,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馬塞里公交公司的利潤損失。在該案中,法院認為,關鍵的問題是,只要具有一種直接的和確定的因果關系,無論是否造成了實際的財產損失或侵害了某種權利,都可以獲得賠償。[16]筆者認為,我國對海洋環境侵權中的純經濟損失賠償也應采取肯定的態度;否則,如果發生船舶污染這種影響巨大的環境侵權賠償案件,對諸如捕漁業、旅游業、餐飲業等沒有遭受物理損害但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索賠不能予以賠償,對這些從業者顯然是不公平的。
多數國家立法和司法實踐對純經濟損失不愿予以賠償的主要原因在于:(1)引起無數訴訟請求,法院不堪重負;(2)純經濟損失與造成損害的原因之間的因果關系過于遙遠。正如加拿大MasonCJ法官在1995年的一個案件中提出的,“純經濟損失是侵權法領域中一個比較新的、正在發展的領域。在這個領域,是否存在蓋然性的因果關系,這仍然是一個沒有解決的問題。”[17](3)對行為人不可預見的純經濟損失的賠償將導致行為人的責任過重。(4)此外,有學者從經濟分析的角度,認為純經濟損失不應得到賠償。認為原告所遭受的純經濟損失可能正是他人所獲得的利潤,因此并沒有造成相應的社會損失;如果賠償此種純經濟損失,從社會效率上來看,并不具有合理性。[18]筆者認為,不能因這些原因就斷然否定對純經濟損失的賠償。美國杰出的侵權法學者WilliamProsser在1939年尖銳地指出:“法律的任務是救濟那些應該得到救濟的不當行為,即便其成本是‘洪水般大量的請求’;任何法院因為擔心給自己帶來太多的工作而拒絕給予救濟,這只是對自己無能的一種遺憾的承認?!盵19]但是,為了避免損失過于遙遠、加重責任人責任等缺陷,在立法或司法實踐中對此種損失給予賠償時應嚴格把握賠償條件。IOPCFund《索賠手冊》和1994年通過的《CMI油污損害指南》對純經濟損失索賠都規定了嚴格條件,只有符合條件時,基金或指南才是予以接受的。另外,《CMI油污損害指南》第7條強調此種賠償范圍不能隨意擴大。只有下列依賴于受影響的沿岸或海洋環境進行商業
開發的索賠方所受損害,才可以得到賠償:(1)捕魚、水產養殖及類似行業;(2)提供諸如旅館、飯店、商店、沙灘設備及相應活動等旅游服務;(3)海水淡化、制鹽、發電站以及依靠水源進行生產或冷卻的類似裝置的作業。但是,(1)與環境無關的商業開發的延誤、中斷以及其他商業損失;(2)稅收損失和公共當局的類似財政損失不予賠償。[20]IOPCFund及《CMI油污損害指南》的規定為我們建立、完善船舶污染造成海洋環境侵權的純經濟損失的賠償提供了很好的借鑒。我國承認海洋環境侵權的純經濟損失賠償,亦符合國際司法實踐。而且,盡管在我國法律中無純經濟損失的概念,但實質上在法律規定中還是可以找到此種性質損失的賠償依據。如《合同法》第11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痹擁椑娴膿p失就具有純經濟損失的性質。
筆者主張對海洋環境侵權造成的有關人員或部門的純經濟損失給予賠償,但是此種損失畢竟是一種間接損失,是一種較遙遠的損失。因此,索賠方應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所受的損失,提供的證據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1)損失的性質,如是門票收入的損失,還是餐飲收入損失,捕魚量減少的利潤損失等,包括損失是由于海洋污染造成的證據。
(2)在受損失期間和前3年同期的月收入減少量。
(3)如果可能,應證明在受損失期間和前3年同期每月所賣的貨物減少量(旅店應提供房間的出租量、露營地應提供帳篷的出租量、個人提供住宿的應提供月出租量、旅館應提供食物供應量、旅游勝地應提供旅客/出售的門票量、商店酒吧等其他商業僅要求提供收入減少額)。
(4)在損失發生年內和前3年內有關商業經營的變化(如旅店的房間數量)、開放時間以及價格變化明細表。
(5)節省的開支或其他正??勺兓ㄙM。
(6)損失的計算方法。
注釋:
作者簡介:韓立新(1967—),女,漢族,河北撫寧人,大連海事大學海商法系主任,國際海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資助項目“海上侵權行為法研究”*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遼寧大連116026
[1]資料來源: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中國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公報
[2]王利明:《侵權行為法研究》(上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第369頁。
[3]以下三種分類方法見(意)毛羅·布薩尼、(美)弗農·瓦倫丁·帕爾默主編:《歐洲法中的純粹經濟損失》,張小義、鐘洪明譯,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91—93頁。
[4]前引[3]。第93頁。
[5]張新寶:《純粹經濟損失的幾個問題(代中譯本序)》,第l頁。
[6]前引[3],第96頁。
[7]前引[3],第13—14頁。
[8]前引[3],第103頁。
[9]王利明主編:《民法·侵權行為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7月版,第584頁;楊立新:《侵權法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615頁。
傳統上,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無論是假冒、非法出售、擅自制造還是侵犯商業秘密,其犯罪行為的發生地和危害結果地總是相對明確的。簡言之,傳統類型的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總會與特定的物理空間發生直接、穩定的聯系,因此適宜適用犯罪地管轄原則。然而,將該原則用于云計算環境所發生的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時卻會遭遇一定困難。
所謂云計算,是近年來新興的一種信息應用方式,是由用戶、分布式服務器和數據中心經由互聯網組成的系統。分布式服務器和數據中心由各種網絡服務商提供,被許可的用戶可以從世界任何地方經由互聯網訪問并運用儲存的信息。與傳統信息應用方式相比,云計算最大的特點在于信息的存儲與調用方式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云計算所依托的數據和信息不是基于個人電腦的存儲,而是由互聯網所連接的遠程數據庫。云計算系統根據用戶的指令按需調用信息資源,通過網絡將分布在不同位置的硬件、軟件等資源集中起來組成虛擬主機供用戶使用。
但必須注意的是,云計算在帶來信息共享極大便捷的同時,一旦被犯罪分子利用,其所造成的社會危害也將被放大。同時,由于云計算的虛擬化與動態化特征,導致犯罪行為很難與某一特定的物理空間形成直接、必然的聯系,使得一旦發生嚴重侵權構成犯罪時,難以明確其犯罪地。
例如,用戶如需在線觀看電影,云計算系統根據用戶指令向若干分布于不同地域甚至不同國家的網絡設備尋找該視頻作品,然后按照某種算法或網速快慢從這些網站上分別獲得該視頻某部分或片段,加以排序或重組,再傳遞到用戶設備中。此種情況下,用戶所在線觀看的視頻并非來源于某一個網站而是若干網站,其中既可能有來源合法的,也有侵權的,或者全部片段都涉嫌侵權但分布在不同網站上。雖然目前尚未出現此類型的嚴重犯罪,但隨著云計算的大規模廣泛應用,必須重視云計算環境下知識產權的刑事保護。
云計算環境下信息的存儲與調用方式的變更雖然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的地域管轄提出了新挑戰,但并不意味著云計算環境下犯罪行為完全無跡可尋。由于云計算系統中的活動依賴于多臺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而每一臺計算機都有唯一的網絡空間地址,即IP地址。由此可以通過確定犯罪者進入的IP地址,找到所在服務器的地理位置,從而為云計算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與現實物理空間建立對應的地域聯系,并由此確定其地域管轄。同時,盡管技術新穎,形式多樣,但本質上云計算服務提供者仍然屬于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范疇。按照其服務種類,云計算服務提供者可以劃分為提供基礎設施的服務者,提供平臺的服務者和提供軟件的服務者三種類型。
提供基礎設施和提供平臺類型的云計算服務提供者通常并不直接提供作品、音像制品等,而是為用戶提供信息存儲、服務器、操作系統、搜索、鏈接、傳輸等中間服務,一般不承擔直接侵權責任。但如果知道用戶利用其服務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情節嚴重可能構成犯罪。其中,“知道”的主觀狀態包括“明知”和“應知”,即云計算服務提供者自行知道或經通知知道用戶利用其服務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事實。
此外,承擔責任的云計算服務提供者不僅因其主觀上對行為“知道”,在行為上則表現為有能力采取合理措施制止侵害行為而故意不作為,因為從技術上云計算服務提供者能夠有效監測和阻止用戶的不法行為,拒絕為涉嫌侵權或犯罪用戶提供訪問或其他服務。而提供軟件的云計算服務者為用戶在線提供計算機軟件,如果這些軟件沒有合法來源,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則可能構成犯罪。
論文關鍵詞:小學寄宿制
廣西北流市環城小學去年秋季期開始招收寄宿生,現有住校生173人,學校和管理教師既要承擔學校教育義務,又要承擔家庭教育責任。他們努力探索生活保育規律,積極進行生活教育管理,始終把對學生的文明禮貌教育、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及自主體驗活動等作為日常生活管理工作的重點,在上級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在兄弟學校的幫助下和學校全體領導教師的團結協作下,取得了一定成績,深受學生、家長好評。
一、加強領導 落實責任
該校住校學生均來自農村,絕大部分是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兒童,他們年齡小,學習能力、生活能力、自我保護意識都比較差。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寄宿制管理領導小組,專門安排了專職寢室管理人員、值班教師和值周領導,學校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培訓,明確各自的工作責任,使寄宿制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完善制度 加強管理
學校為了加強住校生管理,豐富住校生課余文化生活,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學校制定了《值班教師職責》、《守班教師職責》、《晚間活動安排》、《住校生檢查情況記錄》、《住校生管理考核細則》、《文明宿舍評分細則》、《寄宿生日常生活要求》、《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堅持寢室室長培訓,充分調動寢室管理人員、值班教師、值周領導和室長的工作積極性,加強住校生內務管理,提高住校生生活自理能力。
三、豐富生活 提高能力
學校根據上級關于《寄宿制管理工作的相關規定》,為了豐富住校生課余文化生活教育管理論文教育管理論文,提高住校生生活自理能力,學校注重對住校生學習能力、生活能力的培養怎么寫論文論文下載。學校嚴格按有關規定制定住校生作息時間,保證學生有充足的睡眠。學校專門制定了《住校生晚間活動安排》,給住校生安排了看電視、做游戲、講故事、寫字比賽、書畫比賽、語數知識競賽、詩文朗讀比賽、乒乓球比賽、定點投籃比賽、“我洽校長一封信”等豐富多彩的課余文化活動,讓學生在校過得快樂,并從活動中使自己的綜合素質得到全面提高。
四、注重安全 嚴格督查
學校千方百計把住校生安全放在首位,把保證師生安全作為頭等大事。學校充分利用廣播站、住校生會、教師會等場合教育師生增強安全意識。學校管理人員切實負起責任,完善制度,制定流行病、傳染病的防控預案,進行安全應急演練,加強對校舍、師生伙食、小賣部等場所的督查,確?;顒影踩嬍嘲踩?、交通安全、上下樓道安全。
五、后勤保障 優化環境
為了讓住校生有一個美好舒適的生活環境,學校認真規劃,抓緊安排,專門為住校生安裝了電風扇,并定期對廚房、飲具、餐具、寢室進行消毒,每天菜譜不同,做到飯熱菜香,確保住校生在校吃得好、住得舒心,過得安心。此外還安排了老師、領導值班,定期對宿舍進行消毒和安全設施檢查,每天早上生活教師對學生的床鋪及物品擺放進行檢查,學生在洗浴時,生活老師進行守護,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值班人同認真填寫宿舍日志。
該校領導表示今后他們將更加踏實地抓好寄宿制工作,使學生在校生活開心、家長放心。
關鍵詞:寢室文化建設;學生;評價體系;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4-0139-02
當今大學教育注重學生的個性能力培養和素質教育,沒有固定的班級教室,沒有完全固定的課程設置,同學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個性需求選擇課程,較之從前,如今的大學校園增添了幾分自由之風,欠缺了少許歸屬與安定。但對于學生們而言,大學時代是他們成長為一個合格的社會人的重要時期,他們會遇到許許多多的困惑與問題,在校園中他們同樣需要一個心靈的歸屬地。專業可以不同,課程可以相異,但結束一天的學習或者實踐活動,同學們總要相約回到寢室,寢室便成了同學們在學校的家,大家在這里同吃、同住,寢室已經成為大學生交友、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寢室風氣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學生的成長成才,彼此分享校園的奇聞樂事,相互分擔青春的憂傷煩悶,優質的寢室文化氛圍必將成為廣大學生的成長成才的搖籃。因此,校園寢室文化建設是關乎每一位學生切身利益的重要議題,我們有必要分析闡釋,尋找對策,本文試探索以寢室切入點的學生評價體系,以期對寢室文化建設提出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對策建議。
一、大學校園寢室文化建設的問題
隨著對寢室文化探討的不斷深入,當下高校對寢室文化建設的重視程度不斷提升,如何構建優秀的大學寢室文化成為高校樹人育人的重要課題,研究者也紛紛注目這一領域,展開一系列探討,并取得豐碩成果,本文在此不一一贅述。在肯定既有成果同時,我們需要理性承認,當下寢室文化建設的對策性研究尚有一定局限性,內容單一,基本從寢室衛生這一塊做文章,多從寢室衛生評比、美化寢室環境角度開展,不少高校雖有系列寢室文化活動,但是缺乏長效性和實效性。從學生管理角度來看,高校傾向于單純依賴思政輔導員等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管理學生,而忽略寢室管理體系的運用,造成二者脫節。
從另一方面來講,寢室評價體系是力量薄弱,在寢室文化建設過程中關于寢室評價體系的內容往往輻射范圍有限,效果微乎其微。各類優等寢室、文明寢室、示范寢室等往往評選出的寢室數量比較少,大部分寢室無法感受到評價的效力。另外,寢室評比結果往往作為一個附屬參考項,列入學生綜合素質考評,而這份綜合素質測評結果最終將成為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等校園權威表彰活動的最主要依據。其實,在這套測評系統中,學生在寢室的表現對最終評價結果產生的影響微乎其微。這反映出,寢室文化建設的內容往往在整個高校學生評價體系中被忽視,傳統高校學生評價體系多采用狹義概念,即集中于評價學生的學習,這樣的導向,必然導致高校寢室文化建設從屬于其他學生管理工作,更無法讓學生從根本上重視寢室文化品位的提升,忽略周圍生活環境對自己的影響。
如上所述,當下高校的寢室文化建設面臨缺諸多問題,如乏長效性和實效性,管理方面相對缺乏專門的、有針對性的管理人員,尤其突出的問題是,高校內沒有形成一個以寢室為切入點的學生評價體系,導致寢室建設在學生評價體系中沒有“發言權”,難以從寢室角度促成學生的成長成才。這一系列問題啟發我們,應該思考構建一個以寢室為核心的學生評價體系,從學生評價的角度推進高校寢室文明建設。
二、嘗試建立以寢室為核心的學生評價體系
嘗試構建這套以寢室為切入點的學生評價體系旨在通過對學生寢室的量化考察提升當代大學生重視寢室文化,通過寢室文化建設促進學生的全面成長成才。
在這套評價體系中,以單個寢室為最小單位,旨在提升學生的集體歸屬感。評價體系分為以下幾個模塊:(1)寢室基本環境評價模塊;(2)寢室學習評價模塊;(3)寢室綜合影響力評價模塊。現逐一介紹各模塊的具體評價方法。
1.寢室環境評價模塊
首先廓清寢室基本環境的概念和該模塊的評價范疇。物質文化是寢室文化的基礎[2],它包含寢室內外部基本設施、格局,寢室安全、衛生狀況等,因此該模塊將聚焦寢室物質環境的塑造,當然,校園基本硬件設施由高校統一為學生提供,各個寢室之間不存在本質差別,所以筆者認為可以將寢室環境模塊的考察范疇鎖定在寢室安全環境與寢室衛生環境兩大方面。具體而言,寢室安全包括安全意識、應急能力、消防處置三個量化考察點;寢室衛生環境包括室內清潔程度、物品擺放是否整齊、寢室美化程度三個量化考察點。這一模塊在整個評價系統中占30%。
2.寢室學習評價模塊
大學是知識的殿堂,學習是每一名學生的首要任務。如今優越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提供了更好的學習條件,寢室空間越來越寬敞,越來越多的學生傾向于在寢室里讀書學習,寢室已經不再單純具有休息功能,它可以成為學習型寢室。該模塊將寢室成員的學習狀況納入量化考查范圍,可以劃分為專業學習成果、科研成果、實踐轉化成果、資質型學習成果等四個考察點。其中,專業課學習成果一項指學生的專業課學習成績;科研成果指學生在校期間從事科學研究并發表學術論文或獲得專利權等;實踐轉化成果旨在考查學生在專業課實踐中的表現;資質型學習成果主要包括學生為獲得某些專業資質獲得的相關證書或者證明。這一模塊在整個評價系統中占40%。
3.寢室綜合影響力評價模塊
寢室綜合影響力考察范圍比較廣泛,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考察點:寢室精神文明面貌、思想政治素質、制度建設、校園活動參與度、公共認可度等,其中,寢室精神文明面貌指寢室成員在日常生活中展現出的精神面貌;思想政治素質主要考察學生黨性素質;制度建設指寢室制定的各種自我規范的規則、辦法等;校園活動參與度指寢室成員參與各項校園活動的情況;公共認可度是指全體學生對被考察寢室的評價,即該寢室的“公眾形象”。寢室綜合影響力評價模塊在3個模塊中考察方法最為復雜,需要將自我評價與他人評價相結合才能實現。這一模塊在整個評價系統中占30%。
以上,本文從寢室基本環境、學習和寢室綜合影響力三方面呈現了以寢室為切入點的學生評價體系,該體系基本涵蓋了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和成長成才狀況的各個方面,操作時每個學生寢室作為一個整體被評價,每個寢室成員的表現都會影響到整個寢室的評價結果。
三、建立以寢室為核心的學生評價體系的意義
以寢室為核心的學生評價體系以寢室作為評價對象,將評價的視角轉向學生的生活空間,從外部環境、學習及綜合影響力三方面對學生進行比較全面而客觀的評價,評價過程中合理運用自我評價和他人評價的內外雙重評價模式,對高校寢室文化建設及學生的成長成才有一定推動作用。
首先,探索以寢室為核心的學生評價體系可以為高校寢室文化建設提供新的方法和制度借鑒。這套評價體系涉及學生整個學習生涯,既包括學生的學習與實踐,還系統地把學生的日常生活納入考察范圍,有利于長期堅持,較之以往更為關注寢室文化建設的長效性和實效性。在評價方法上,嘗試通過引入他人評價的方法,鼓勵學生關注他人、關注寢室發展。其次,這種學生評價體系的建立有利于充分發揮寢室文化的陶冶功能。高尚的寢室文化能夠陶冶性情,凈化身心,促進高校培養出德行高尚的當代大學生。該評價體系全面考察學生的在校表現,讓學生緊密圍繞寢室開展各項校園活動,把學生的注意力轉移到周圍的人身上,有利于克服獨生子女大學生過分自我、不顧及他人的缺點,也能夠引導學生從周圍的環境中獲取能量,獲得良性熏陶,在寢室內形成有利于學生發展的良性循環。再次,構建一套以寢室為切入點的學生評價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單一評價模式帶來的弊端。激勵機制對學生的成長與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提出建立這樣一種評價體系,旨在通過該評價機制引導學生將生活和學習的重心適度轉移,投放更多的精力到專業課學習以外的廣闊空間,真正成為身心健康、發展全面的優秀人才。
參考文獻:
[1] 梅應賢.新時期高校寢室文化建設研究[D].貴陽:貴州大學,2008:29-32.
[2] 溫海燕.高校寢室文化建設之研究[D].南昌:江西師范大學,2006:18-31.
[3] 沈曉麗.我國普通高校學生評價實踐研究[D].上海:華東師范大學,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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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高對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大張旗鼓地宣傳安全教育與管理的重要性, 師生員工必須繃緊安全這一根弦,充分認識到安全重于泰山的含義和意義,學校必須至少開好四次安全會議, 學期初、末都必須講安全問題,各系在學生干部會議上和全體學生大會上必須時刻叮囑學生注意安全。
【關鍵詞】提高對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
【本頁關鍵詞】歡迎論文投稿 省級期刊征稿 國家級期刊征稿
【正文】
第一,提高對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大張旗鼓地宣傳安全教育與管理的重要性, 師生員工必須繃緊安全這一根弦,充分認識到安全重于泰山的含義和意義,學校必須至少開好四次安全會議, 學期初、末都必須講安全問題,各系在學生干部會議上和全體學生大會上必須時刻叮囑學生注意安全。第二, 形成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網絡。學校必須有一名領導主管全校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各系部必須有一名領導主管系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系學生分會必須設立安全部,各班必須有一個安全委員,各寢室必須有一個安全員。第三,建立學生安全協會和大學生安全教育基地。學生安全協會主要是傳播安全文化, 宣傳安全知識,組織安全學習,參加安全實踐,調查安全隱患,反映安全問題,研究安全理論。通過安全協會召集熱心安全宣傳的同學,通過會員去影響和帶動其他同學,形成講安全和重視安全的氛圍。在農村或城市社區建立大學生安全教育基地,通過“基地”平臺去教育和影響社會上更多的人,形成講安全的習慣和優良傳統,從而保證社會安全和諧。第四;讓安全知識、安全思想進教材、進教室、進大學生大腦。所有教師都有責任向學生宣傳安全知識和安全思想, 特別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地講解安全知識。思想政治理論課教材中應獨立安排一章安全觀(安全基本理論),具體闡述大學生應具有的安全意識、安全意識缺失的表現及原因、大學生安全素質等。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針對性。全社會都在重視安全問題, 但是大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既不同于中、小學生、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也不同于農村、城市社區居民的安全教育與管理, 同時也不同于其它生產部門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大學生是有理想、有文化的一代青年,在安全問題上也很容易麻痹大意,其中主要表現是:1、有理想但缺乏理智,辦事憑感性、感情,情緒好,做事就放心、安全;情緒壞,做事就出亂子、不安全。2、有文化,但缺乏細致,不全面,辦事粗心大意、丟三掉四。3、大學生有朝氣、有活力、有膽量,但易沖動、易走極端、易產生心理問題。大學生雖屬于成年人,但處于不明世事的幼童和經驗豐富的中老年人之間,他既打上幼童不明世事的痕跡,又有中、老年人的一些經驗。幼童靠成年人照顧、幫助,中老年人靠經驗處世,而大學生正好缺乏中老年人的經驗又缺少父母的照顧和幫助。因此,對大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要突出其文化內含,著重于安全情感教育和安全滲透教育。只有用情感和滲透的方式對大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才會有明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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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寢室文化 育人環境 思考
中圖分類號:G647文獻標識碼:A
加強寢室文化建設是強化學生寢室管理的一種新方向和新的管理模式,是學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發展和教育的一種良好載體。作為大學“第三課堂”的寢室文化,是高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推動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加強寢室管理與建設,營造和諧良好育人環境,必須大力推進寢室文化建設。
1寢室文化與寢室文化建設
1.1寢室文化的內涵
寢室文化,對其概念的界定不盡然一致,在名稱上也有“宿舍文化”和“公寓文化”等差異。鑒于此,本文支持溫海燕指稱的概念,即高校寢室文化是指在高校寢室這一特定的空間環境下,以大學生為主題,通過共同生活和學習,在學識智能、審美情趣生活習慣、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等方面彼此融合而形成的一種相對穩定的群體文化。高校寢室文化主要從以下三個層面構成,一是物質文化層面,它是寢室文化的載體;二是制度文化層面,它是指寢室成員在交往過程中形成的社會關系及調控這些社會關系的規范體系;三是精神文化層面,指師生在學生寢室管理的各項活動中體現出來的精神生活方式和意識形態,是在長期的管理與建設文明寢室的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并為廣大師生所接受的寢室群體精神。
1.2寢室文化建設的重要性
作為與學生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寢室和寢室文化,寢室文化具有陶冶情操、思想及輿論導向、凝聚人心構建良好人際關系和心理調適方面的育人功能。良好的高校寢室文化,直接關系校園文化的構建、高校學風與校風狀況。加強寢室文化建設,對于規范學生的寢室行為,強化學生的遵章守紀意識,對于學生的思想修養、文化修養和學生群體意識的產生、集體觀念的樹立乃至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以及使學生學會學習、學會做人、學會做事都有深刻的影響作用,最終達到將學生寢室管理升華為素質教育的目的。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加強寢室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寢室文化是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徑和著力點。從涵義入手,加強寢室文化建設,應該從寢室的物質層面、制度層面和精神文化層面三方面著手,具體說來,可以從內部的硬件建設和外部的軟件建設以及寢室成員心理等方面來開展,有針對性的建設先進寢室文化。
2群策群力,積極構建和諧高雅先進的寢室文化
2.1加強衛生檢查,強化內務整理與安全意識,改善寢室住宿條件,打好寢室文化建設的基礎
寢室的衛生狀況是構建高雅寢室文化的基礎,也是構建良好育人環境的基礎。寢室衛生與內務狀況,直接決定寢室的整體面貌,關系著寢室文化是否舒適、高雅、溫馨?!皼]有清潔整齊的寢室環境,就談不上寢室文化建設;沒有寢室成員的安全意識,就沒有安全的寢室環境”這個觀點應該成為高校從上到下和廣大學生的共識。在實踐層面,定期的衛生與安全用電檢查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措施,并且努力將檢查結果與一定的獎懲措施掛鉤,以提高學生搞好寢室衛生的積極性,同時也必須將檢查的結果及時反饋給學生以改進提高。
在定期檢查的基礎上,要努力使衛生和內務整理得到保持、堅持進行衛生內務評比,營造良好寢室文化建設氛圍。各系部領導、全體輔導員應經常下學生寢室進行檢查,對衛生和安全不達標的寢室進行限期整改。通過上下齊努力,使廣大學生養成“講究寢室衛生、愛護寢室環境”的良好習慣。此外,還可以通過開展一些有組織的專門性的大掃除活動,動員廣大同學都行動起來,清除衛生死角,積極整理內務,增強學生愛家愛校的情感,努力使室內室外井然有序,令人心曠神怡。
2.2營造寬松、活潑的寢室輿論及人際關系環境,構建先進、活潑的寢室文化
寢室輿論及人際關系環境是寢室文化的精神文化層面的內容,是構建良好寢室文化的軟環境。交際是每個人發展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然而由于寢室成員之間不同性格和地域文化差異,寢室沖突容易成為關注的焦點。調查報告顯示:72.8%的學生表示偶爾會被室友誤解,在室友之間有了矛盾的情況下,58.5%的人選擇以大家互相討論的方式解決。在寢室沖突類型選擇中,40%的人認為發生沖突或被他人誤解是由于性格的因素,30%的人認為是生活習慣的差異引起的,例如南北方學生生活方式差異較大,性格內向、開朗與否以及說話方式都有可能引發不和。在對室友侵害自己利益的情況時,68.7%的人表示會以委婉的方式指出,但還是會有近兩成的學生采取暴力解決。顯然,這樣的調查結果已經告訴我們:寢室寬松的人際交往環境是非常重要的,這種潛在氛圍影響著寢室內部小群體幸福指數及快樂狀況,改善寢室的輿論及人際關系環境不僅迫在眉睫,而且極其重要。為此,可以通過各種形式的“臥談會”、聊天、寢室趣味游戲、共同活動(如逛街、欣賞影視節目)以培養共同語言,形成一種和諧團結的寢室氛圍。從精神狀態上改善寢室成員之間的面貌,將直接有利于高雅寢室文化的構建。
2.3充分調動廣大同學的積極性和創造力,群策群力,開展豐富多彩的先進寢室文化的創建活動
青年學生,是一個充滿朝氣、具有無比發展潛力的活潑群體,能產生令人難以想象的創造力和激情。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寢室文化的構建不能缺少他們的參與。
除了在硬環境和軟環境兩方面做到最大限度的優化外,積極鼓勵廣大同學以寢室單位走出去,形成人人愛家、人人為家做貢獻的良好氛圍也極為重要。作為高校,以寢室為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寢室活動和寢室文化活動是非常普遍而且豐富多彩的。不僅有各種形式的寢室文化、文明寢室構建的建言獻策意見和意見的征集活動,還有各種形式的寢室文化征文、寢室文化節、寢室(趣味)運動會、“人文情懷,關愛你我”――好書好文推薦進寢室、黨員示范寢室、文明示范寢室的評選活動及有積極意義的聯誼、文藝、體育、書畫競賽、交友等等活動,這些活動不僅參與度廣泛,而且為學生展示才藝提供了一個廣闊的舞臺,寢室成員可以集中大家智慧,集思廣益,將零散的個體擰成一股繩,將凌亂的點子想法匯聚成具有無窮力量的集體智慧,這些都將極大地鼓舞學生參與各種活動的積極性和創造力,讓他們在活動中體驗成就感,體驗活動帶來的快樂,對于構建充滿人文氣息的寢室文化是非常有助益的。
3加強寢室文化建設,營造和諧育人環境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1)積極引導,發揮學生黨員和學生干部在寢室文化建設中的模范帶頭作用。學生黨員和學生干部是學生群體中的優秀分子,他們能否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對構建高雅、先進寢室文化,營造和諧育人環境有著重要影響。在學生寢室中,有許許多多的學生干部,如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班長、團支書及其他學生干部,他們是建設良好高校寢室文化的中堅力量。為此,必須對他們積極引導,一是輔導員和班主任要對他們進行加強寢室文化建設的引導與指導,督促他們充分發揮自身智慧開置寢室作品,讓布置寢室的作品源源不斷;二是學生自己作為先進分子自己動手,形成一種自己的“家”自己裝扮的良好氛圍;三是通過他們自己的帶頭作用積極影響身邊的同學,形成主動積極構建寢室文化的氛圍。
(2)寢室文化建設是一個長期漫長的建設過程,必須常抓不懈。寢室是供學生睡眠、洗漱、休息的地方,寢室文化的建設涉及方方面,構建高雅、舒適而又具有人文氣息的寢室文化,絕非一日可成,必須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艱巨性,在思想上做好長期奮斗的準備,在實踐中積極開展工作。
(3)開展寢室文化建設,營造和諧育人環境,實質上是踐行以學生為本的理念,促進學生發展。學生的參與寢室文化建設的熱情普遍較高,大多數學生能積極參與。這說明學生們做到了“寢室即是家”的重要性,以寢室為家,認識到了寢室對他們的學習、生活、成長與成材的重要性。要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建設良好宿舍環境和秩序,倡導建設先進寢室文化,即是為學生服務,對學生負責的最好體現。
(4)寢室是大家在一起交流、成長、進步的共同的“家”,是學生身體心理健康發展和學校開展德育工作的重要場所,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構建高雅寢室文化為契機,以點帶面,進一步推動學校倡導先進文化,引導學生進行正確地學習、生活,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營造良好和諧的育人環境。
4結語
寢室文化建設,實現了寢室文化建設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機結合,加強寢室文化建設,是真正踐行科學發展觀。建設先進寢室文化是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素質、文化素質以及身體心理素質等方面的培養,也是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的重要內容,是一種注重“潛移默化”的教育過程。寢室的衛生與安全情況、學習氣氛、裝飾風格、寢室環境都是進行素質教育的第二課堂的內容。因此,必須大力加強寢室文化建設,充分發揮寢室文化的功能,努力營造學生自我教育氛圍,培養學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提升學生服務自我、服務他人的意識。
當前,強化寢室管理,加強寢室文化建設,改善學生生活、學習環境,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的需要,是一項任務艱巨但意義重大的工作。開展好此項工作,將極大優化高校的人文氣息和完善教育教學條件,全面推動高校完成教育目標,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注釋
溫海燕.高校寢室文化建設之研究[D].江西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6:12.
省略/edu/xygj/news/2006/09-14/790168.shtml.2009-4-2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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