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7 18: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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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藝術,我們毫不猶豫地可以說出一系列藝術作品,同時我們可以舉出無數的藝術家。但是,當我們真正追問是什么使他們(它們)成為藝術家和藝術作品的問題,藝術的內在本質究竟是什么時,我們又變得茫然起來。藝術是什么?對于此,前人已經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回答,而且接著他們的思考,我們仍可以繼續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經提出的所有解釋中,任何一種解釋都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種解釋也并不是有道理,我們即使將所有的解釋加在一起也還無法說明什么是藝術。
“藝術是什么?”這一藝術定義問題本身作為一個傳統的形而上學的命題,與“美”的定義等問題一道,在西方現當代美學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學美學中成為一個主要的問題,并且已被認為是一個沒有實體的自我循環的假命題而多被詬病。此前從狄爾泰已經開始對藝術的本體問題不作追尋,他的探討退出了本體問題而討論藝術的意義。他認為藝術在上下文中才有意義;藝術在特定的歷史中才有意義;藝術在人們的興趣(關注)中才有意義,因此不存在沒有前提(先決條件)的藝術。分析哲學的先驅喬治·E·摩爾認為,“美”不是一個自然客體,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學下定義的方式來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覺來把握;早期維特根斯坦也認為美屬于不可言說的東西,對不可言說的東西,人們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學家艾耶爾則斷定,由于美學的命題基本上沒有實指,所以都是“妄命題”。因此,美國美學家莫里斯·韋茲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給藝術下定義的做法,宣稱藝術是不可定義的。所以,在這些理論來看,藝術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藝術,藝術的本體在它的賓詞后沒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這種沒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們思考的起點。對藝術的本質問題的追問的不可置否性,在現代藝術中顯示的最大意義,就在于它顯示著并不具有實體的藝術,也就是這種無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靈中變現為實體的藝術活動、藝術家和藝術作品。很顯然,面對“什么是藝術”這類問題,我們并不是要放棄對藝術的追問,而是要改變這種本質主義的追問方式,必須首先思考藝術之為藝術的心靈特質,放在對人的藝術活動的考察上,使我們的思考直接從“什么是藝術”的問題前的問題開始。通過藝術活動的分析,進而從藝術作品、藝術家、藝術接受等所有的藝術活動的相互關系,也就是藝術與心靈的關系中去尋求藝術的意義。
一、藝術和藝術作品
探討藝術問題,通常我們首先從分析藝術作品入手。根據經驗,我們很容易判斷出藝術品與非藝術品,我們在聆聽音樂、欣賞繪畫、閱讀小說、觀看舞蹈等藝術活動中,不假思索地認為它們都是藝術品,而且我們會有意識地去評判它們的藝術水平的高低。但問題也就隨之產生了,我們憑什么說它是藝術品或是非藝術品,如果作為藝術品,它們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確定的,我們判斷的基準在于什么,也就是說,藝術作品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內在含義也就是,在我們所面對的眾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斷哪個是藝術品,藝術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被稱為藝術品,我們怎樣確定藝術品的水準的高低。顯然,我們通常的判斷是建立在對作為藝術品的基本構成的涵義的理解上,這種判斷在我們當下的話語系統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時限或氛圍中,可是一旦超出這個范圍,問題可能會變得復雜起來。究其實,我們對藝術品和非藝術品的追問,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對藝術問題的追問。因為我們在劃分藝術品和非藝術品時,我們已經存有了藝術的觀念在指導著我們這樣做,不管這種觀念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地支配著我們。這就是說,我們對藝術品本身的追問,也就隱含著對藝術問題的追問。所以,探討何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實際上也就成了藝術探討的奠基性問題。但這一探究從一開始就顯得困難重重,問題遍布。
自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開始的藝術“模仿說”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藝術理論,模仿說被作為經典的藝術理論在東西方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實際上這一理論是直接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柏拉圖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理念,現實世界是對理念世界的模仿,作為藝術的藝術品又是對現實世界的模仿,這種模仿也就是不真實的、虛幻的。另一位哲人亞里士多德則肯定了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藝術的真實性。后來古羅馬美學家賀拉斯也繼承了藝術模仿說,直到17世紀,古典主義藝術家們還提出了“藝術模仿自然”的原則,以再現現實為宗旨的現實主義文藝可以說是模仿說的最高發展階段。雖然,隨著西方現代藝術的崛起,在各種全新觀念的沖擊下,這一理論遭受嚴重的挑戰而變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國當代的一些僵化和陳舊的藝術理論中還有極大的市場,以一種變形了的“反映論”藝術觀的面目出現。這一理論探討的是藝術的本質問題,但實際上卻是從藝術作品的問題開始的,分析了藝術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關系。模仿說把藝術與現實世界聯系在一起,把藝術看成是再現和認識世界的一種特殊的方式,從藝術作品產生的源泉來把握藝術本質。然而,其根本問題在于,一方面它把藝術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認識論范圍;另一方面,它忽視了藝術創造的主體性。根本的問題也就在于把對藝術的探討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這樣自然就把藝術的問題置換為藝術作品的問題。顯然,嚴格地講,藝術和藝術作品是有差別的,這樣一來問題就變得含混了起來。
因此,從藝術作品作為邏輯出發點來探討藝術的本質的主要問題就在于,這種探討首先就預設了藝術是一種現實的存在,認為藝術品是一種區別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討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聯系。但在這其中有兩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其一也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在藝術之所以成立的預設中也就包含著藝術之為藝術的本質主義假定,反過來正因為有了這種預設和前提,藝術作品才得以成立和顯現。顯而易見,這自然就導致了對藝術的真實意義問題的掩蓋,其所探討的出發點即邏輯起點是藝術作品而不是藝術,但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藝術作品存在的邏輯前提又是什么?藝術作品是怎樣從世界中剝離出來的?我們怎樣認定這些悲劇、史詩、雕塑等就是藝術作品而不是其他?這樣,藝術的意義的真正問題就掩蓋在本質主義的預設之中了,藝術的問題就變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其二,既然藝術作品是藝術的現實存在物,它是對世界的模仿,它所體現的是藝術作品和世界的關系,那么,在這種關系中,藝術家作為這種活動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義又何在呢?藝術家在這種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動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機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現理念,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反過來,恰恰是藝術家的活動,使得本真從遮蔽中綻出,使得藝術作品充滿了生氣,這樣,藝術家的活動正是決定藝術作品水準高低的主導因素。所以,單方面地從藝術作品出發來探求藝術問題,顯然就掩蓋和遮蔽了藝術的最基準的問題。也就是藝術的意義的真實問題。
藝術模仿說以藝術作品與世界的關系為其探討的主要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藝術的這種無限多樣的自由創造性,因為它一味地強調藝術和現實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實情況是,藝術就是藝術,它和現實就是不一樣的,繪畫中的顏色在現實中我們可能根本見不到,小說總歸是一種編造的故事,但它們卻又實實在在地影響著人,使人神情激蕩,思緒飛揚。為什么又會如此呢?顯而易見,用藝術作品和現實之間的這種生硬的關系來說明這些問題,已顯得極為力不從心了。這樣,就使得我們不得不又向前邁進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藝術作品的現實來源,也就是藝術的制作者,即藝術家。
二、藝術和藝術家
藝術家,通常認為,就是藝術的制作者。藝術首先是藝術家制作出來的物品,自然地,是藝術家使藝術成為藝術,沒有藝術家,藝術似乎是不可能的,藝術家以及他的藝術制作活動是藝術的主導因素。邏輯地看,藝術活動首先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藝術作品也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最后結果。
隨著西方近性主義的高揚,人的價值,個性自由,人的主體性等問題得到了普遍的關注,浪漫主義藝術潮流也隨之勃興,藝術強調藝術家個性的自由張揚和展現,自由、創造、天才等概念成了這種潮流的主導性范疇,藝術家成為藝術的主導因素。與之相應的是藝術“表現說”對傳統的“模仿說”的反叛。18、19世紀的浪漫主義思潮,標榜“自我表現”,沖破了“模仿說”的羅網,“表現說”于是興起。表現說批評模仿機械復制,強調藝術必須以表現主體情感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論,強調藝術是天才的創造和表現,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對立的觀點。在康德的先驗哲學中,主體性問題被強調到了極致,人是目的的問題是康德哲學的基本出發點,這樣,他就是從藝術家的活動出發,肯定了天才和創造在藝術制作中的巨大意義,他認為天才是一種天賦的能力,這種天賦因素是藝術的決定因素,這樣藝術家在藝術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國浪漫派畫家德拉克洛瓦認為,人即使練習作畫,感情的表達也應該放在第一位。德國直覺主義哲學家柏格森認為,詩意是表現心靈狀態的。意大利表現主義美學家克羅齊更是干脆宣稱藝術即直覺,即抒情的表現。表現說把藝術本質同藝術家主體情感的表現聯系起來,突出了藝術的審美特性。中國的言志說、心生說和緣情說大致上是與表現說相類似的觀點。較之模仿說,表現說不是從藝術作品而是從藝術家作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問題,更明確地來說,就是把藝術家的情感作為藝術的核心和關鍵性問題。但同樣可以看出,在這種以藝術家以及藝術家的情感為主導的藝術問題的探討中,照樣包含著對藝術更為極端的本質主義化的傾向。
首先,藝術活動是以藝術家為主體的活動,我們絕對不否認藝術家對藝術制作活動的意義,正因為藝術家的存在以及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水準的高低,就自然決定了藝術作品的產生和水準的高低,否則那些非凡、偉大的藝術作品是不會產生的。但是,我們把問題拓展開來看,如果說,藝術家的制作的結果是藝術作品,推而廣之,就是藝術。那么,是什么使得藝術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說成為藝術作品,成為藝術,是他賦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風格,還是情感,還是其他?這些都無法說明這一問題,而且會使問題再一次陷入到循環論證中而無法自拔。進一步的問題也就是,在藝術家的制作活動開始之前或進行中,他是否明確或已意識到他正進行著藝術活動,是否明確他的制作的結果將是一件藝術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這樣,那他已經就是按照藝術的模式和規則來進行藝術產生,那么,藝術的創造性又怎樣灌注其中,藝術家的主體性又如何體現出來呢?這些問題又涉及到了藝術的意義問題,這就促使我們從其他方面而不是從藝術家出發去探究。顯然,從藝術家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認為藝術家就是藝術的立法者,藝術家使藝術作品得以成立的觀點,同樣使得問題簡單化了。不難發現,藝術創造并非藝術家為遵守規則而遵守規則,實際上只是為了某種藝術創造才去遵守這樣或那樣的規則,藝術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規則而成就了藝術。因此,需要有另一種線索來研究藝術家是如何賦予藝術品的藝術性或者藝術質量以及藝術規則的藝術質量。
其次,藝術是一種以情感為主的活動,情感的激蕩構成了藝術活動的基本意義。但是,如果僅僅承認只有藝術家具備情感的表現能力,只有藝術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為動人的情感,那么,問題是這種情感能表現出來嗎?即使能夠表現,我們又如何體驗到這種表現呢?這里問題還是不少。正如我們前面已否定的,藝術本來什么也不是,我們不要試圖給藝術負載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現主義卻把模仿說中的再現自然或理念暗換為表現情感,這種情感中心主義,實際上沒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種模糊的情感來惑亂視聽,使藝術被一種不知所云的神秘主義面紗所籠罩,或是成為膚淺的弗洛伊德主義者的某種陰暗、病態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藝術變成了類似原始巫術一樣的神神道道的東西。本來情感使藝術充滿活力,但情感表現主義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現,實際上是對情感的一種貶低和嚴重的曲解。
從藝術家出發探討藝術的基本思路是,因為存在藝術家,藝術才成為可能,不管來自于理念還是自然,還是表現歷史、情感等,它的一個基本的前提是藝術就是藝術家的制作。其中關鍵的問題是,就是藝術家以及他們的這些有意識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現情感的活動,藝術才賴以成立,藝術品才從自然中分離出來。這樣,藝術家成了藝術制作的主體,相應地,藝術家之外的與之對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則成了藝術的源泉和來源,是為客體。這是一種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質主義的預設,因為根據這一觀點,我們自然可以推出,在藝術之前,已經存在著所謂的藝術之為藝術的實體,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歷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過是藝術家把它抽取出來而已,藝術家在這里扮演的是一個抽取的角色。這樣,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兩個對立的因素:藝術的本體和藝術的諸現象,即藝術作為藝術的本質和藝術家、作品等,藝術之為藝術的東西自然地隱藏在事物背后,藝術家將它開掘出來,藝術家就成了藝術的代言人。
以藝術家為邏輯起點出發對藝術的意義的追問,使得藝術的意義探尋問題向本質主義更深地推進了一步,沿著這一思路下去,藝術欣賞或藝術接受就成了二次開掘的工作,作為藝術接受者的活動就是猜謎式的或是破譯密碼式的工作,我們面對藝術,就要愁眉難展、費盡心力地再次去找尋藝術家植入到藝術作品中的這種意義,但是,是否存在這種永恒的意義呢?這種尋找意義的活動是否構成了藝術活動呢?這種尋求意義的意義又是什么?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從藝術接受方面來完成這樣的工作。
三、藝術和藝術接受
當從藝術作品和藝術家出發對藝術的探討充滿問題時,大家不約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論中關注甚少或根本沒有關注的藝術接受問題上來。藝術接受包括藝術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動,是對藝術作品的一種體驗、感悟和評價;在這種接受活動中,通過對藝術作品的現實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們可能會和藝術作品一起構成一個屬于我們自己的世界,獲得一種情感上的體悟和評價。顯然,這不單純是個體當下的評價、接受的行為,同時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產生的行為。因為這種接受、評價、體驗的行為的復雜多樣性和易變性,就使得這一過程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而難以把握,所以,因其無序性和隨機性的特點,以往的研究多不予關注。但它確實是藝術活動中十分重要的組成因素,而且是藝術活動的直接發生者。20世紀以來的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以此為出發點來讀解藝術、藝術作品。
解釋學藝術理論把藝術接受作為藝術活動的主體,其基本觀點在于強調從藝術接受者出發的對“文本”闡釋和讀解的多樣性,肯定了藝術接受中“前結構”和接受中的誤讀和解釋的合法性,由此達到對傳統的藝術理論所認為的藝術的中心意義的消解。解釋學藝術理論從藝術接受出發探討藝術,是針對傳統的藝術表現論而言的,這一理論首先要詢問的是藝術中究竟有沒有這種恒定不變的意義中心,作為藝術接受活動的實質究竟是不是對這種恒定的中心意義的尋找。在這一前提下,他們認為,在藝術接受活動中,這種“前結構”,也即“歷史視閾”是影響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構成一種“合法的偏見”,所以,對于接受來說,不存在所謂的與文本符合或發現中心意義的問題,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構成了另一個世界,在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開,接受者也向文本敞開;故而,藝術接受中對藝術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義,進入藝術之中,絕對占有藝術所構成的世界,而是將自己是“非現實化”,將自己“暴露”給文本;在藝術接受中,是力圖和自我構筑的“他者”不斷地對話,形成一個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視野。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強調藝術接受對藝術的意義,不但主張藝術接受者對藝術意義的占有,而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占有對接受者自己的創造和激發。這樣,傳統的藝術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義消解了,藝術不再是反映現實或表現情感的東西,它沒有普遍的標準,永恒的意義,一切都在解釋和對話中不斷地展現,不斷地開啟著新的世界。在這一理論中,他們提出“讀者中心主義”的口號,力圖解構藝術作品、藝術家的在藝術中的意義,這樣,藝術作品的范圍大大擴展,藝術家的創造不再對作品具有決定意義,甚至作者徹底地從接受視野中消失了。
但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局限也是顯而易見的,果真像他們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認識視界中是真理,而在審美視界中是藝術,全由接受者的讀解來決定,那么,藝術的意義的規定性幾乎等于零。這樣,藝術創造、藝術家甚至純粹的藝術作品都會從人們的視閾中消失,我們可能面對的一切都會成為藝術的世界,我們的一切活動都可能會成為藝術化的活動,在我們隨意性的指稱中,藝術就誕生了,那么,藝術還有什么意義和規定性而言呢?所以,這又不得不迫使我們把問題引向縱深。
從藝術接受出發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對藝術的本質和中心意義的消解,強調藝術接受的意義,從而強調藝術闡釋的多元化和不確定性,這是現代哲學對傳統形而上學的反叛在藝術理論中的體現。這樣,在藝術接受的誤讀和敞開中,“我”和“藝術”構筑著世界,藝術活動成了藝術的意義探究的核心,藝術經驗和審美經驗則是藝術中主要強調的因素,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靈的意義的探討。在這里,藝術不再是模仿現實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斷表現,藝術沒有這個必要,藝術的意義變成了一種行動,一種構筑著“別樣”世界的活動,藝術的意義在于將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種展開和敞亮,正是在這種沉淪和上升中,藝術的意義開啟了。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將藝術的意義的探討最終指向了藝術活動,指向了人的心靈。
四、藝術和藝術活動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看出,不論是模仿說還是表現說,不管是從藝術作品還是從藝術家出發來探討藝術,都包含有一個不可克服的問題,都企圖從讓藝術來負載一些什么東西在里邊,不論是作品中對世界的反映,或是藝術家感情的宣泄,都試圖把理念或情感的內質強加給藝術,這是一種本質主義對藝術的否定,它在給藝術賦予一定的本質的時候,恰恰就將藝術徹底背離了。所以,我們認為,對藝術的意義的闡釋的最大的問題是極端的知識化。人的任何活動都有相應的知識,歸納性的、解釋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藝術作為人的一種活動,也被限制在知識的規范中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歸咎于美學理論。作為藝術的規范性理論,美學理論已嚴重地背離了藝術,由于它過分的和極端的知識化傾向,使藝術被淹沒在空洞的理論中。而要試圖探討藝術的意義,除了擺脫這種空洞理論的束縛外,最主要的還在于溯本逐源,從藝術活動的本初談起。而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努力則扭轉了這個方向,它更重視藝術是一種活動,在這種闡釋的行動中,藝術和接受對自我和世界的意義的構筑和開啟。因此,我們強調,藝術什么也不表現,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所以,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從藝術作品、藝術家或是藝術接受出發,最終都要歸結到對人的藝術活動的探討中去。
藝術活動的根本所在就是構筑另一個世界的活動。我們之所以提出藝術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的極端的觀點,并不是徹底的虛無主義和相對主義的遁詞,而是要徹底否定所謂的藝術批評和美學理論對藝術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識化的思考,藝術開啟的本來是一個非凡別樣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們的理論總是試圖將它納入到我們正常的世界中來思考,這就從根本上將藝術背離了。所以,我們所要否定的就是對藝術是什么的提問。因此,問題最后會變為藝術可能的意義,藝術能夠給予什么的追問,而這種追問只能再回到藝術活動中去探究,因為藝術活動是藝術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點。
如果我們以藝術活動作為藝術的意義問題的起點,那么我們又如何來描述藝術活動呢?人的活動紛繁復雜,究竟那些屬于藝術活動?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又會變得困惑。但是,我們先驗地認為人就是一個活動的主體的話,那么藝術活動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動中的一種,這種活動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種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動,它是一種心靈構筑意義的活動。
首先,人的活動的特殊性,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創造“第二自然”的活動,活動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過程,馬克思在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關系問題,但人的活動不僅僅體現為人和自然之間的活動,人也不僅僅是使自然向著他自己,他的活動的內涵應該更廣闊,馬克思這里所說的創造“第二自然”的觀點卻為我們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見,人的活動具有某種創造性,這種創造性就體現為人對另一世界的探視的努力,在這種探視中,他不是還原現存世界,而是力圖去開啟和敞亮可能的世界,這種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藝術世界。不管是藝術制作還是藝術接受活動,都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所以,不管怎樣,藝術活動是一個使我們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動,這是一個極為樸素的事實,但這正是我們思考藝術的真正出發點。正是在這種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動中,我們在不斷地超越,超越現存世界有和無的隔離,在心靈中出現了另一世界,這就是藝術世界。藝術世界是心靈不斷地展示自己的運動,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接受都可以包含在這個心靈的運動之中。藝術活動的本意就是心靈自我改造的意義,面對一件非凡的藝術作品,我們感悟到的東西,絕對不是現有的知識告訴我們的,或是藝術理論告訴我們的應該是什么的東西,而是對我們心靈的改造;藝術作品也不是一個常規的現實存在的物,它絕對不是知識的對象,而是一個開啟我們的世界面向心靈的物,藝術作品的本意是激蕩起我們的感受,是藝術作品驅使著我們,而不是我們審視藝術;所以,真正偉大的藝術家以及他的作品,應該就是不斷地刺激著我們的感覺,使我們進入到“我—藝術”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藝術就是著力于激發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藝術的方式在制造著我們感覺的方式,而不是我們在不斷地規定著藝術的方式。
關鍵詞藝術意義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活動
談到藝術,我們毫不猶豫地可以說出一系列藝術作品,同時我們可以舉出無數的藝術家。但是,當我們真正追問是什么使他們(它們)成為藝術家和藝術作品的問題,藝術的內在本質究竟是什么時,我們又變得茫然起來。藝術是什么?對于此,前人已經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回答,而且接著他們的思考,我們仍可以繼續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經提出的所有解釋中,任何一種解釋都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種解釋也并不是有道理,我們即使將所有的解釋加在一起也還無法說明什么是藝術。
“藝術是什么?”這一藝術定義問題本身作為一個傳統的形而上學的命題,與“美”的定義等問題一道,在西方現當代美學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學美學中成為一個主要的問題,并且已被認為是一個沒有實體的自我循環的假命題而多被詬病。此前從狄爾泰已經開始對藝術的本體問題不作追尋,他的探討退出了本體問題而討論藝術的意義。他認為藝術在上下文中才有意義;藝術在特定的歷史中才有意義;藝術在人們的興趣(關注)中才有意義,因此不存在沒有前提(先決條件)的藝術。分析哲學的先驅喬治·E·摩爾認為,“美”不是一個自然客體,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學下定義的方式來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覺來把握;早期維特根斯坦也認為美屬于不可言說的東西,對不可言說的東西,人們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學家艾耶爾則斷定,由于美學的命題基本上沒有實指,所以都是“妄命題”。因此,美國美學家莫里斯·韋茲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給藝術下定義的做法,宣稱藝術是不可定義的。所以,在這些理論來看,藝術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藝術,藝術的本體在它的賓詞后沒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這種沒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們思考的起點。對藝術的本質問題的追問的不可置否性,在現代藝術中顯示的最大意義,就在于它顯示著并不具有實體的藝術,也就是這種無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靈中變現為實體的藝術活動、藝術家和藝術作品。很顯然,面對“什么是藝術”這類問題,我們并不是要放棄對藝術的追問,而是要改變這種本質主義的追問方式,必須首先思考藝術之為藝術的心靈特質,放在對人的藝術活動的考察上,使我們的思考直接從“什么是藝術”的問題前的問題開始。通過藝術活動的分析,進而從藝術作品、藝術家、藝術接受等所有的藝術活動的相互關系,也就是藝術與心靈的關系中去尋求藝術的意義。
一、藝術和藝術作品
探討藝術問題,通常我們首先從分析藝術作品入手。根據經驗,我們很容易判斷出藝術品與非藝術品,我們在聆聽音樂、欣賞繪畫、閱讀小說、觀看舞蹈等藝術活動中,不假思索地認為它們都是藝術品,而且我們會有意識地去評判它們的藝術水平的高低。但問題也就隨之產生了,我們憑什么說它是藝術品或是非藝術品,如果作為藝術品,它們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確定的,我們判斷的基準在于什么,也就是說,藝術作品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內在含義也就是,在我們所面對的眾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斷哪個是藝術品,藝術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被稱為藝術品,我們怎樣確定藝術品的水準的高低。顯然,我們通常的判斷是建立在對作為藝術品的基本構成的涵義的理解上,這種判斷在我們當下的話語系統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時限或氛圍中,可是一旦超出這個范圍,問題可能會變得復雜起來。究其實,我們對藝術品和非藝術品的追問,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對藝術問題的追問。因為我們在劃分藝術品和非藝術品時,我們已經存有了藝術的觀念在指導著我們這樣做,不管這種觀念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地支配著我們。這就是說,我們對藝術品本身的追問,也就隱含著對藝術問題的追問。所以,探討何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實際上也就成了藝術探討的奠基性問題。但這一探究從一開始就顯得困難重重,問題遍布。
自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開始的藝術“模仿說”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藝術理論,模仿說被作為經典的藝術理論在東西方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實際上這一理論是直接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柏拉圖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理念,現實世界是對理念世界的模仿,作為藝術的藝術品又是對現實世界的模仿,這種模仿也就是不真實的、虛幻的。另一位哲人亞里士多德則肯定了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藝術的真實性。后來古羅馬美學家賀拉斯也繼承了藝術模仿說,直到17世紀,古典主義藝術家們還提出了“藝術模仿自然”的原則,以再現現實為宗旨的現實主義文藝可以說是模仿說的最高發展階段。雖然,隨著西方現代藝術的崛起,在各種全新觀念的沖擊下,這一理論遭受嚴重的挑戰而變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國當代的一些僵化和陳舊的藝術理論中還有極大的市場,以一種變形了的“反映論”藝術觀的面目出現。這一理論探討的是藝術的本質問題,但實際上卻是從藝術作品的問題開始的,分析了藝術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關系。模仿說把藝術與現實世界聯系在一起,把藝術看成是再現和認識世界的一種特殊的方式,從藝術作品產生的源泉來把握藝術本質。然而,其根本問題在于,一方面它把藝術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認識論范圍;另一方面,它忽視了藝術創造的主體性。根本的問題也就在于把對藝術的探討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這樣自然就把藝術的問題置換為藝術作品的問題。顯然,嚴格地講,藝術和藝術作品是有差別的,這樣一來問題就變得含混了起來。
因此,從藝術作品作為邏輯出發點來探討藝術的本質的主要問題就在于,這種探討首先就預設了藝術是一種現實的存在,認為藝術品是一種區別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討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聯系。但在這其中有兩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其一也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在藝術之所以成立的預設中也就包含著藝術之為藝術的本質主義假定,反過來正因為有了這種預設和前提,藝術作品才得以成立和顯現。顯而易見,這自然就導致了對藝術的真實意義問題的掩蓋,其所探討的出發點即邏輯起點是藝術作品而不是藝術,但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藝術作品存在的邏輯前提又是什么?藝術作品是怎樣從世界中剝離出來的?我們怎樣認定這些悲劇、史詩、雕塑等就是藝術作品而不是其他?這樣,藝術的意義的真正問題就掩蓋在本質主義的預設之中了,藝術的問題就變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其二,既然藝術作品是藝術的現實存在物,它是對世界的模仿,它所體現的是藝術作品和世界的關系,那么,在這種關系中,藝術家作為這種活動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義又何在呢?藝術家在這種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動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機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現理念,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反過來,恰恰是藝術家的活動,使得本真從遮蔽中綻出,使得藝術作品充滿了生氣,這樣,藝術家的活動正是決定藝術作品水準高低的主導因素。所以,單方面地從藝術作品出發來探求藝術問題,顯然就掩蓋和遮蔽了藝術的最基準的問題。也就是藝術的意義的真實問題。
藝術模仿說以藝術作品與世界的關系為其探討的主要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藝術的這種無限多樣的自由創造性,因為它一味地強調藝術和現實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實情況是,藝術就是藝術,它和現實就是不一樣的,繪畫中的顏色在現實中我們可能根本見不到,小說總歸是一種編造的故事,但它們卻又實實在在地影響著人,使人神情激蕩,思緒飛揚。為什么又會如此呢?顯而易見,用藝術作品和現實之間的這種生硬的關系來說明這些問題,已顯得極為力不從心了。這樣,就使得我們不得不又向前邁進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藝術作品的現實來源,也就是藝術的制作者,即藝術家。
二、藝術和藝術家
藝術家,通常認為,就是藝術的制作者。藝術首先是藝術家制作出來的物品,自然地,是藝術家使藝術成為藝術,沒有藝術家,藝術似乎是不可能的,藝術家以及他的藝術制作活動是藝術的主導因素。邏輯地看,藝術活動首先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藝術作品也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最后結果。
隨著西方近性主義的高揚,人的價值,個性自由,人的主體性等問題得到了普遍的關注,浪漫主義藝術潮流也隨之勃興,藝術強調藝術家個性的自由張揚和展現,自由、創造、天才等概念成了這種潮流的主導性范疇,藝術家成為藝術的主導因素。與之相應的是藝術“表現說”對傳統的“模仿說”的反叛。18、19世紀的浪漫主義思潮,標榜“自我表現”,沖破了“模仿說”的羅網,“表現說”于是興起。表現說批評模仿機械復制,強調藝術必須以表現主體情感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論,強調藝術是天才的創造和表現,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對立的觀點。在康德的先驗哲學中,主體性問題被強調到了極致,人是目的的問題是康德哲學的基本出發點,這樣,他就是從藝術家的活動出發,肯定了天才和創造在藝術制作中的巨大意義,他認為天才是一種天賦的能力,這種天賦因素是藝術的決定因素,這樣藝術家在藝術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國浪漫派畫家德拉克洛瓦認為,人即使練習作畫,感情的表達也應該放在第一位。德國直覺主義哲學家柏格森認為,詩意是表現心靈狀態的。意大利表現主義美學家克羅齊更是干脆宣稱藝術即直覺,即抒情的表現。表現說把藝術本質同藝術家主體情感的表現聯系起來,突出了藝術的審美特性。中國的言志說、心生說和緣情說大致上是與表現說相類似的觀點。較之模仿說,表現說不是從藝術作品而是從藝術家作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問題,更明確地來說,就是把藝術家的情感作為藝術的核心和關鍵性問題。但同樣可以看出,在這種以藝術家以及藝術家的情感為主導的藝術問題的探討中,照樣包含著對藝術更為極端的本質主義化的傾向。
首先,藝術活動是以藝術家為主體的活動,我們絕對不否認藝術家對藝術制作活動的意義,正因為藝術家的存在以及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水準的高低,就自然決定了藝術作品的產生和水準的高低,否則那些非凡、偉大的藝術作品是不會產生的。但是,我們把問題拓展開來看,如果說,藝術家的制作的結果是藝術作品,推而廣之,就是藝術。那么,是什么使得藝術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說成為藝術作品,成為藝術,是他賦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風格,還是情感,還是其他?這些都無法說明這一問題,而且會使問題再一次陷入到循環論證中而無法自拔。進一步的問題也就是,在藝術家的制作活動開始之前或進行中,他是否明確或已意識到他正進行著藝術活動,是否明確他的制作的結果將是一件藝術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這樣,那他已經就是按照藝術的模式和規則來進行藝術產生,那么,藝術的創造性又怎樣灌注其中,藝術家的主體性又如何體現出來呢?這些問題又涉及到了藝術的意義問題,這就促使我們從其他方面而不是從藝術家出發去探究。顯然,從藝術家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認為藝術家就是藝術的立法者,藝術家使藝術作品得以成立的觀點,同樣使得問題簡單化了。不難發現,藝術創造并非藝術家為遵守規則而遵守規則,實際上只是為了某種藝術創造才去遵守這樣或那樣的規則,藝術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規則而成就了藝術。因此,需要有另一種線索來研究藝術家是如何賦予藝術品的藝術性或者藝術質量以及藝術規則的藝術質量。
其次,藝術是一種以情感為主的活動,情感的激蕩構成了藝術活動的基本意義。但是,如果僅僅承認只有藝術家具備情感的表現能力,只有藝術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為動人的情感,那么,問題是這種情感能表現出來嗎?即使能夠表現,我們又如何體驗到這種表現呢?這里問題還是不少。正如我們前面已否定的,藝術本來什么也不是,我們不要試圖給藝術負載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現主義卻把模仿說中的再現自然或理念暗換為表現情感,這種情感中心主義,實際上沒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種模糊的情感來惑亂視聽,使藝術被一種不知所云的神秘主義面紗所籠罩,或是成為膚淺的弗洛伊德主義者的某種陰暗、病態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藝術變成了類似原始巫術一樣的神神道道的東西。本來情感使藝術充滿活力,但情感表現主義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現,實際上是對情感的一種貶低和嚴重的曲解。
從藝術家出發探討藝術的基本思路是,因為存在藝術家,藝術才成為可能,不管來自于理念還是自然,還是表現歷史、情感等,它的一個基本的前提是藝術就是藝術家的制作。其中關鍵的問題是,就是藝術家以及他們的這些有意識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現情感的活動,藝術才賴以成立,藝術品才從自然中分離出來。這樣,藝術家成了藝術制作的主體,相應地,藝術家之外的與之對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則成了藝術的源泉和來源,是為客體。這是一種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質主義的預設,因為根據這一觀點,我們自然可以推出,在藝術之前,已經存在著所謂的藝術之為藝術的實體,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歷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過是藝術家把它抽取出來而已,藝術家在這里扮演的是一個抽取的角色。這樣,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兩個對立的因素:藝術的本體和藝術的諸現象,即藝術作為藝術的本質和藝術家、作品等,藝術之為藝術的東西自然地隱藏在事物背后,藝術家將它開掘出來,藝術家就成了藝術的代言人。
以藝術家為邏輯起點出發對藝術的意義的追問,使得藝術的意義探尋問題向本質主義更深地推進了一步,沿著這一思路下去,藝術欣賞或藝術接受就成了二次開掘的工作,作為藝術接受者的活動就是猜謎式的或是破譯密碼式的工作,我們面對藝術,就要愁眉難展、費盡心力地再次去找尋藝術家植入到藝術作品中的這種意義,但是,是否存在這種永恒的意義呢?這種尋找意義的活動是否構成了藝術活動呢?這種尋求意義的意義又是什么?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從藝術接受方面來完成這樣的工作。
三、藝術和藝術接受
當從藝術作品和藝術家出發對藝術的探討充滿問題時,大家不約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論中關注甚少或根本沒有關注的藝術接受問題上來。藝術接受包括藝術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動,是對藝術作品的一種體驗、感悟和評價;在這種接受活動中,通過對藝術作品的現實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們可能會和藝術作品一起構成一個屬于我們自己的世界,獲得一種情感上的體悟和評價。顯然,這不單純是個體當下的評價、接受的行為,同時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產生的行為。因為這種接受、評價、體驗的行為的復雜多樣性和易變性,就使得這一過程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而難以把握,所以,因其無序性和隨機性的特點,以往的研究多不予關注。但它確實是藝術活動中十分重要的組成因素,而且是藝術活動的直接發生者。20世紀以來的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以此為出發點來讀解藝術、藝術作品。
解釋學藝術理論把藝術接受作為藝術活動的主體,其基本觀點在于強調從藝術接受者出發的對“文本”闡釋和讀解的多樣性,肯定了藝術接受中“前結構”和接受中的誤讀和解釋的合法性,由此達到對傳統的藝術理論所認為的藝術的中心意義的消解。解釋學藝術理論從藝術接受出發探討藝術,是針對傳統的藝術表現論而言的,這一理論首先要詢問的是藝術中究竟有沒有這種恒定不變的意義中心,作為藝術接受活動的實質究竟是不是對這種恒定的中心意義的尋找。在這一前提下,他們認為,在藝術接受活動中,這種“前結構”,也即“歷史視閾”是影響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構成一種“合法的偏見”,所以,對于接受來說,不存在所謂的與文本符合或發現中心意義的問題,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構成了另一個世界,在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開,接受者也向文本敞開;故而,藝術接受中對藝術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義,進入藝術之中,絕對占有藝術所構成的世界,而是將自己是“非現實化”,將自己“暴露”給文本;在藝術接受中,是力圖和自我構筑的“他者”不斷地對話,形成一個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視野。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強調藝術接受對藝術的意義,不但主張藝術接受者對藝術意義的占有,而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占有對接受者自己的創造和激發。這樣,傳統的藝術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義消解了,藝術不再是反映現實或表現情感的東西,它沒有普遍的標準,永恒的意義,一切都在解釋和對話中不斷地展現,不斷地開啟著新的世界。在這一理論中,他們提出“讀者中心主義”的口號,力圖解構藝術作品、藝術家的在藝術中的意義,這樣,藝術作品的范圍大大擴展,藝術家的創造不再對作品具有決定意義,甚至作者徹底地從接受視野中消失了。
但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局限也是顯而易見的,果真像他們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認識視界中是真理,而在審美視界中是藝術,全由接受者的讀解來決定,那么,藝術的意義的規定性幾乎等于零。這樣,藝術創造、藝術家甚至純粹的藝術作品都會從人們的視閾中消失,我們可能面對的一切都會成為藝術的世界,我們的一切活動都可能會成為藝術化的活動,在我們隨意性的指稱中,藝術就誕生了,那么,藝術還有什么意義和規定性而言呢?所以,這又不得不迫使我們把問題引向縱深。
從藝術接受出發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對藝術的本質和中心意義的消解,強調藝術接受的意義,從而強調藝術闡釋的多元化和不確定性,這是現代哲學對傳統形而上學的反叛在藝術理論中的體現。這樣,在藝術接受的誤讀和敞開中,“我”和“藝術”構筑著世界,藝術活動成了藝術的意義探究的核心,藝術經驗和審美經驗則是藝術中主要強調的因素,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靈的意義的探討。在這里,藝術不再是模仿現實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斷表現,藝術沒有這個必要,藝術的意義變成了一種行動,一種構筑著“別樣”世界的活動,藝術的意義在于將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種展開和敞亮,正是在這種沉淪和上升中,藝術的意義開啟了。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將藝術的意義的探討最終指向了藝術活動,指向了人的心靈。
四、藝術和藝術活動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看出,不論是模仿說還是表現說,不管是從藝術作品還是從藝術家出發來探討藝術,都包含有一個不可克服的問題,都企圖從讓藝術來負載一些什么東西在里邊,不論是作品中對世界的反映,或是藝術家感情的宣泄,都試圖把理念或情感的內質強加給藝術,這是一種本質主義對藝術的否定,它在給藝術賦予一定的本質的時候,恰恰就將藝術徹底背離了。所以,我們認為,對藝術的意義的闡釋的最大的問題是極端的知識化。人的任何活動都有相應的知識,歸納性的、解釋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藝術作為人的一種活動,也被限制在知識的規范中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歸咎于美學理論。作為藝術的規范性理論,美學理論已嚴重地背離了藝術,由于它過分的和極端的知識化傾向,使藝術被淹沒在空洞的理論中。而要試圖探討藝術的意義,除了擺脫這種空洞理論的束縛外,最主要的還在于溯本逐源,從藝術活動的本初談起。而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努力則扭轉了這個方向,它更重視藝術是一種活動,在這種闡釋的行動中,藝術和接受對自我和世界的意義的構筑和開啟。因此,我們強調,藝術什么也不表現,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所以,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從藝術作品、藝術家或是藝術接受出發,最終都要歸結到對人的藝術活動的探討中去。
藝術活動的根本所在就是構筑另一個世界的活動。我們之所以提出藝術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的極端的觀點,并不是徹底的虛無主義和相對主義的遁詞,而是要徹底否定所謂的藝術批評和美學理論對藝術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識化的思考,藝術開啟的本來是一個非凡別樣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們的理論總是試圖將它納入到我們正常的世界中來思考,這就從根本上將藝術背離了。所以,我們所要否定的就是對藝術是什么的提問。因此,問題最后會變為藝術可能的意義,藝術能夠給予什么的追問,而這種追問只能再回到藝術活動中去探究,因為藝術活動是藝術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點。
如果我們以藝術活動作為藝術的意義問題的起點,那么我們又如何來描述藝術活動呢?人的活動紛繁復雜,究竟那些屬于藝術活動?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又會變得困惑。但是,我們先驗地認為人就是一個活動的主體的話,那么藝術活動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動中的一種,這種活動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種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動,它是一種心靈構筑意義的活動。
首先,人的活動的特殊性,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創造“第二自然”的活動,活動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過程,馬克思在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關系問題,但人的活動不僅僅體現為人和自然之間的活動,人也不僅僅是使自然向著他自己,他的活動的內涵應該更廣闊,馬克思這里所說的創造“第二自然”的觀點卻為我們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見,人的活動具有某種創造性,這種創造性就體現為人對另一世界的探視的努力,在這種探視中,他不是還原現存世界,而是力圖去開啟和敞亮可能的世界,這種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藝術世界。不管是藝術制作還是藝術接受活動,都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所以,不管怎樣,藝術活動是一個使我們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動,這是一個極為樸素的事實,但這正是我們思考藝術的真正出發點。正是在這種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動中,我們在不斷地超越,超越現存世界有和無的隔離,在心靈中出現了另一世界,這就是藝術世界。藝術世界是心靈不斷地展示自己的運動,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接受都可以包含在這個心靈的運動之中。藝術活動的本意就是心靈自我改造的意義,面對一件非凡的藝術作品,我們感悟到的東西,絕對不是現有的知識告訴我們的,或是藝術理論告訴我們的應該是什么的東西,而是對我們心靈的改造;藝術作品也不是一個常規的現實存在的物,它絕對不是知識的對象,而是一個開啟我們的世界面向心靈的物,藝術作品的本意是激蕩起我們的感受,是藝術作品驅使著我們,而不是我們審視藝術;所以,真正偉大的藝術家以及他的作品,應該就是不斷地刺激著我們的感覺,使我們進入到“我—藝術”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藝術就是著力于激發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藝術的方式在制造著我們感覺的方式,而不是我們在不斷地規定著藝術的方式。
關鍵詞藝術意義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活動
談到藝術,我們毫不猶豫地可以說出一系列藝術作品,同時我們可以舉出無數的藝術家。但是,當我們真正追問是什么使他們(它們)成為藝術家和藝術作品的問題,藝術的內在本質究竟是什么時,我們又變得茫然起來。藝術是什么?對于此,前人已經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回答,而且接著他們的思考,我們仍可以繼續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經提出的所有解釋中,任何一種解釋都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種解釋也并不是有道理,我們即使將所有的解釋加在一起也還無法說明什么是藝術。
“藝術是什么?”這一藝術定義問題本身作為一個傳統的形而上學的命題,與“美”的定義等問題一道,在西方現當代美學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學美學中成為一個主要的問題,并且已被認為是一個沒有實體的自我循環的假命題而多被詬病。此前從狄爾泰已經開始對藝術的本體問題不作追尋,他的探討退出了本體問題而討論藝術的意義。他認為藝術在上下文中才有意義;藝術在特定的歷史中才有意義;藝術在人們的興趣(關注)中才有意義,因此不存在沒有前提(先決條件)的藝術。分析哲學的先驅喬治·E·摩爾認為,“美”不是一個自然客體,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學下定義的方式來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覺來把握;早期維特根斯坦也認為美屬于不可言說的東西,對不可言說的東西,人們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學家艾耶爾則斷定,由于美學的命題基本上沒有實指,所以都是“妄命題”。因此,美國美學家莫里斯·韋茲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給藝術下定義的做法,宣稱藝術是不可定義的。所以,在這些理論來看,藝術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藝術,藝術的本體在它的賓詞后沒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這種沒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們思考的起點。對藝術的本質問題的追問的不可置否性,在現代藝術中顯示的最大意義,就在于它顯示著并不具有實體的藝術,也就是這種無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靈中變現為實體的藝術活動、藝術家和藝術作品。很顯然,面對“什么是藝術”這類問題,我們并不是要放棄對藝術的追問,而是要改變這種本質主義的追問方式,必須首先思考藝術之為藝術的心靈特質,放在對人的藝術活動的考察上,使我們的思考直接從“什么是藝術”的問題前的問題開始。通過藝術活動的分析,進而從藝術作品、藝術家、藝術接受等所有的藝術活動的相互關系,也就是藝術與心靈的關系中去尋求藝術的意義。
一、藝術和藝術作品
探討藝術問題,通常我們首先從分析藝術作品入手。根據經驗,我們很容易判斷出藝術品與非藝術品,我們在聆聽音樂、欣賞繪畫、閱讀小說、觀看舞蹈等藝術活動中,不假思索地認為它們都是藝術品,而且我們會有意識地去評判它們的藝術水平的高低。但問題也就隨之產生了,我們憑什么說它是藝術品或是非藝術品,如果作為藝術品,它們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確定的,我們判斷的基準在于什么,也就是說,藝術作品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內在含義也就是,在我們所面對的眾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斷哪個是藝術品,藝術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被稱為藝術品,我們怎樣確定藝術品的水準的高低。顯然,我們通常的判斷是建立在對作為藝術品的基本構成的涵義的理解上,這種判斷在我們當下的話語系統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時限或氛圍中,可是一旦超出這個范圍,問題可能會變得復雜起來。究其實,我們對藝術品和非藝術品的追問,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對藝術問題的追問。因為我們在劃分藝術品和非藝術品時,我們已經存有了藝術的觀念在指導著我們這樣做,不管這種觀念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地支配著我們。這就是說,我們對藝術品本身的追問,也就隱含著對藝術問題的追問。所以,探討何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實際上也就成了藝術探討的奠基性問題。但這一探究從一開始就顯得困難重重,問題遍布。
自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開始的藝術“模仿說”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藝術理論,模仿說被作為經典的藝術理論在東西方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實際上這一理論是直接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柏拉圖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理念,現實世界是對理念世界的模仿,作為藝術的藝術品又是對現實世界的模仿,這種模仿也就是不真實的、虛幻的。另一位哲人亞里士多德則肯定了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藝術的真實性。后來古羅馬美學家賀拉斯也繼承了藝術模仿說,直到17世紀,古典主義藝術家們還提出了“藝術模仿自然”的原則,以再現現實為宗旨的現實主義文藝可以說是模仿說的最高發展階段。雖然,隨著西方現代藝術的崛起,在各種全新觀念的沖擊下,這一理論遭受嚴重的挑戰而變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國當代的一些僵化和陳舊的藝術理論中還有極大的市場,以一種變形了的“反映論”藝術觀的面目出現。這一理論探討的是藝術的本質問題,但實際上卻是從藝術作品的問題開始的,分析了藝術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關系。模仿說把藝術與現實世界聯系在一起,把藝術看成是再現和認識世界的一種特殊的方式,從藝術作品產生的源泉來把握藝術本質。然而,其根本問題在于,一方面它把藝術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認識論范圍;另一方面,它忽視了藝術創造的主體性。根本的問題也就在于把對藝術的探討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這樣自然就把藝術的問題置換為藝術作品的問題。顯然,嚴格地講,藝術和藝術作品是有差別的,這樣一來問題就變得含混了起來。
因此,從藝術作品作為邏輯出發點來探討藝術的本質的主要問題就在于,這種探討首先就預設了藝術是一種現實的存在,認為藝術品是一種區別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討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聯系。但在這其中有兩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其一也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在藝術之所以成立的預設中也就包含著藝術之為藝術的本質主義假定,反過來正因為有了這種預設和前提,藝術作品才得以成立和顯現。顯而易見,這自然就導致了對藝術的真實意義問題的掩蓋,其所探討的出發點即邏輯起點是藝術作品而不是藝術,但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藝術作品存在的邏輯前提又是什么?藝術作品是怎樣從世界中剝離出來的?我們怎樣認定這些悲劇、史詩、雕塑等就是藝術作品而不是其他?這樣,藝術的意義的真正問題就掩蓋在本質主義的預設之中了,藝術的問題就變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其二,既然藝術作品是藝術的現實存在物,它是對世界的模仿,它所體現的是藝術作品和世界的關系,那么,在這種關系中,藝術家作為這種活動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義又何在呢?藝術家在這種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動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機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現理念,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反過來,恰恰是藝術家的活動,使得本真從遮蔽中綻出,使得藝術作品充滿了生氣,這樣,藝術家的活動正是決定藝術作品水準高低的主導因素。所以,單方面地從藝術作品出發來探求藝術問題,顯然就掩蓋和遮蔽了藝術的最基準的問題。也就是藝術的意義的真實問題。
藝術模仿說以藝術作品與世界的關系為其探討的主要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藝術的這種無限多樣的自由創造性,因為它一味地強調藝術和現實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實情況是,藝術就是藝術,它和現實就是不一樣的,繪畫中的顏色在現實中我們可能根本見不到,小說總歸是一種編造的故事,但它們卻又實實在在地影響著人,使人神情激蕩,思緒飛揚。為什么又會如此呢?顯而易見,用藝術作品和現實之間的這種生硬的關系來說明這些問題,已顯得極為力不從心了。這樣,就使得我們不得不又向前邁進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藝術作品的現實來源,也就是藝術的制作者,即藝術家。
二、藝術和藝術家
藝術家,通常認為,就是藝術的制作者。藝術首先是藝術家制作出來的物品,自然地,是藝術家使藝術成為藝術,沒有藝術家,藝術似乎是不可能的,藝術家以及他的藝術制作活動是藝術的主導因素。邏輯地看,藝術活動首先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藝術作品也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最后結果。
隨著西方近性主義的高揚,人的價值,個性自由,人的主體性等問題得到了普遍的關注,浪漫主義藝術潮流也隨之勃興,藝術強調藝術家個性的自由張揚和展現,自由、創造、天才等概念成了這種潮流的主導性范疇,藝術家成為藝術的主導因素。與之相應的是藝術“表現說”對傳統的“模仿說”的反叛。18、19世紀的浪漫主義思潮,標榜“自我表現”,沖破了“模仿說”的羅網,“表現說”于是興起。表現說批評模仿機械復制,強調藝術必須以表現主體情感為主??档伦钤缣岢觥疤觳拧闭?,強調藝術是天才的創造和表現,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對立的觀點。在康德的先驗哲學中,主體性問題被強調到了極致,人是目的的問題是康德哲學的基本出發點,這樣,他就是從藝術家的活動出發,肯定了天才和創造在藝術制作中的巨大意義,他認為天才是一種天賦的能力,這種天賦因素是藝術的決定因素,這樣藝術家在藝術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國浪漫派畫家德拉克洛瓦認為,人即使練習作畫,感情的表達也應該放在第一位。德國直覺主義哲學家柏格森認為,詩意是表現心靈狀態的。意大利表現主義美學家克羅齊更是干脆宣稱藝術即直覺,即抒情的表現。表現說把藝術本質同藝術家主體情感的表現聯系起來,突出了藝術的審美特性。中國的言志說、心生說和緣情說大致上是與表現說相類似的觀點。較之模仿說,表現說不是從藝術作品而是從藝術家作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問題,更明確地來說,就是把藝術家的情感作為藝術的核心和關鍵性問題。但同樣可以看出,在這種以藝術家以及藝術家的情感為主導的藝術問題的探討中,照樣包含著對藝術更為極端的本質主義化的傾向。
首先,藝術活動是以藝術家為主體的活動,我們絕對不否認藝術家對藝術制作活動的意義,正因為藝術家的存在以及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水準的高低,就自然決定了藝術作品的產生和水準的高低,否則那些非凡、偉大的藝術作品是不會產生的。但是,我們把問題拓展開來看,如果說,藝術家的制作的結果是藝術作品,推而廣之,就是藝術。那么,是什么使得藝術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說成為藝術作品,成為藝術,是他賦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風格,還是情感,還是其他?這些都無法說明這一問題,而且會使問題再一次陷入到循環論證中而無法自拔。進一步的問題也就是,在藝術家的制作活動開始之前或進行中,他是否明確或已意識到他正進行著藝術活動,是否明確他的制作的結果將是一件藝術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這樣,那他已經就是按照藝術的模式和規則來進行藝術產生,那么,藝術的創造性又怎樣灌注其中,藝術家的主體性又如何體現出來呢?這些問題又涉及到了藝術的意義問題,這就促使我們從其他方面而不是從藝術家出發去探究。顯然,從藝術家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認為藝術家就是藝術的立法者,藝術家使藝術作品得以成立的觀點,同樣使得問題簡單化了。不難發現,藝術創造并非藝術家為遵守規則而遵守規則,實際上只是為了某種藝術創造才去遵守這樣或那樣的規則,藝術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規則而成就了藝術。因此,需要有另一種線索來研究藝術家是如何賦予藝術品的藝術性或者藝術質量以及藝術規則的藝術質量。
其次,藝術是一種以情感為主的活動,情感的激蕩構成了藝術活動的基本意義。但是,如果僅僅承認只有藝術家具備情感的表現能力,只有藝術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為動人的情感,那么,問題是這種情感能表現出來嗎?即使能夠表現,我們又如何體驗到這種表現呢?這里問題還是不少。正如我們前面已否定的,藝術本來什么也不是,我們不要試圖給藝術負載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現主義卻把模仿說中的再現自然或理念暗換為表現情感,這種情感中心主義,實際上沒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種模糊的情感來惑亂視聽,使藝術被一種不知所云的神秘主義面紗所籠罩,或是成為膚淺的弗洛伊德主義者的某種陰暗、病態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藝術變成了類似原始巫術一樣的神神道道的東西。本來情感使藝術充滿活力,但情感表現主義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現,實際上是對情感的一種貶低和嚴重的曲解。
從藝術家出發探討藝術的基本思路是,因為存在藝術家,藝術才成為可能,不管來自于理念還是自然,還是表現歷史、情感等,它的一個基本的前提是藝術就是藝術家的制作。其中關鍵的問題是,就是藝術家以及他們的這些有意識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現情感的活動,藝術才賴以成立,藝術品才從自然中分離出來。這樣,藝術家成了藝術制作的主體,相應地,藝術家之外的與之對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則成了藝術的源泉和來源,是為客體。這是一種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質主義的預設,因為根據這一觀點,我們自然可以推出,在藝術之前,已經存在著所謂的藝術之為藝術的實體,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歷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過是藝術家把它抽取出來而已,藝術家在這里扮演的是一個抽取的角色。這樣,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兩個對立的因素:藝術的本體和藝術的諸現象,即藝術作為藝術的本質和藝術家、作品等,藝術之為藝術的東西自然地隱藏在事物背后,藝術家將它開掘出來,藝術家就成了藝術的代言人。
以藝術家為邏輯起點出發對藝術的意義的追問,使得藝術的意義探尋問題向本質主義更深地推進了一步,沿著這一思路下去,藝術欣賞或藝術接受就成了二次開掘的工作,作為藝術接受者的活動就是猜謎式的或是破譯密碼式的工作,我們面對藝術,就要愁眉難展、費盡心力地再次去找尋藝術家植入到藝術作品中的這種意義,但是,是否存在這種永恒的意義呢?這種尋找意義的活動是否構成了藝術活動呢?這種尋求意義的意義又是什么?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從藝術接受方面來完成這樣的工作。
三、藝術和藝術接受
當從藝術作品和藝術家出發對藝術的探討充滿問題時,大家不約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論中關注甚少或根本沒有關注的藝術接受問題上來。藝術接受包括藝術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動,是對藝術作品的一種體驗、感悟和評價;在這種接受活動中,通過對藝術作品的現實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們可能會和藝術作品一起構成一個屬于我們自己的世界,獲得一種情感上的體悟和評價。顯然,這不單純是個體當下的評價、接受的行為,同時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產生的行為。因為這種接受、評價、體驗的行為的復雜多樣性和易變性,就使得這一過程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而難以把握,所以,因其無序性和隨機性的特點,以往的研究多不予關注。但它確實是藝術活動中十分重要的組成因素,而且是藝術活動的直接發生者。20世紀以來的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以此為出發點來讀解藝術、藝術作品。
解釋學藝術理論把藝術接受作為藝術活動的主體,其基本觀點在于強調從藝術接受者出發的對“文本”闡釋和讀解的多樣性,肯定了藝術接受中“前結構”和接受中的誤讀和解釋的合法性,由此達到對傳統的藝術理論所認為的藝術的中心意義的消解。解釋學藝術理論從藝術接受出發探討藝術,是針對傳統的藝術表現論而言的,這一理論首先要詢問的是藝術中究竟有沒有這種恒定不變的意義中心,作為藝術接受活動的實質究竟是不是對這種恒定的中心意義的尋找。在這一前提下,他們認為,在藝術接受活動中,這種“前結構”,也即“歷史視閾”是影響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構成一種“合法的偏見”,所以,對于接受來說,不存在所謂的與文本符合或發現中心意義的問題,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構成了另一個世界,在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開,接受者也向文本敞開;故而,藝術接受中對藝術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義,進入藝術之中,絕對占有藝術所構成的世界,而是將自己是“非現實化”,將自己“暴露”給文本;在藝術接受中,是力圖和自我構筑的“他者”不斷地對話,形成一個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視野。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強調藝術接受對藝術的意義,不但主張藝術接受者對藝術意義的占有,而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占有對接受者自己的創造和激發。這樣,傳統的藝術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義消解了,藝術不再是反映現實或表現情感的東西,它沒有普遍的標準,永恒的意義,一切都在解釋和對話中不斷地展現,不斷地開啟著新的世界。在這一理論中,他們提出“讀者中心主義”的口號,力圖解構藝術作品、藝術家的在藝術中的意義,這樣,藝術作品的范圍大大擴展,藝術家的創造不再對作品具有決定意義,甚至作者徹底地從接受視野中消失了。
但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局限也是顯而易見的,果真像他們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認識視界中是真理,而在審美視界中是藝術,全由接受者的讀解來決定,那么,藝術的意義的規定性幾乎等于零。這樣,藝術創造、藝術家甚至純粹的藝術作品都會從人們的視閾中消失,我們可能面對的一切都會成為藝術的世界,我們的一切活動都可能會成為藝術化的活動,在我們隨意性的指稱中,藝術就誕生了,那么,藝術還有什么意義和規定性而言呢?所以,這又不得不迫使我們把問題引向縱深。
從藝術接受出發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對藝術的本質和中心意義的消解,強調藝術接受的意義,從而強調藝術闡釋的多元化和不確定性,這是現代哲學對傳統形而上學的反叛在藝術理論中的體現。這樣,在藝術接受的誤讀和敞開中,“我”和“藝術”構筑著世界,藝術活動成了藝術的意義探究的核心,藝術經驗和審美經驗則是藝術中主要強調的因素,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靈的意義的探討。在這里,藝術不再是模仿現實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斷表現,藝術沒有這個必要,藝術的意義變成了一種行動,一種構筑著“別樣”世界的活動,藝術的意義在于將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種展開和敞亮,正是在這種沉淪和上升中,藝術的意義開啟了。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將藝術的意義的探討最終指向了藝術活動,指向了人的心靈。
四、藝術和藝術活動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看出,不論是模仿說還是表現說,不管是從藝術作品還是從藝術家出發來探討藝術,都包含有一個不可克服的問題,都企圖從讓藝術來負載一些什么東西在里邊,不論是作品中對世界的反映,或是藝術家感情的宣泄,都試圖把理念或情感的內質強加給藝術,這是一種本質主義對藝術的否定,它在給藝術賦予一定的本質的時候,恰恰就將藝術徹底背離了。所以,我們認為,對藝術的意義的闡釋的最大的問題是極端的知識化。人的任何活動都有相應的知識,歸納性的、解釋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藝術作為人的一種活動,也被限制在知識的規范中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歸咎于美學理論。作為藝術的規范性理論,美學理論已嚴重地背離了藝術,由于它過分的和極端的知識化傾向,使藝術被淹沒在空洞的理論中。而要試圖探討藝術的意義,除了擺脫這種空洞理論的束縛外,最主要的還在于溯本逐源,從藝術活動的本初談起。而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努力則扭轉了這個方向,它更重視藝術是一種活動,在這種闡釋的行動中,藝術和接受對自我和世界的意義的構筑和開啟。因此,我們強調,藝術什么也不表現,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所以,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從藝術作品、藝術家或是藝術接受出發,最終都要歸結到對人的藝術活動的探討中去。
藝術活動的根本所在就是構筑另一個世界的活動。我們之所以提出藝術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的極端的觀點,并不是徹底的虛無主義和相對主義的遁詞,而是要徹底否定所謂的藝術批評和美學理論對藝術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識化的思考,藝術開啟的本來是一個非凡別樣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們的理論總是試圖將它納入到我們正常的世界中來思考,這就從根本上將藝術背離了。所以,我們所要否定的就是對藝術是什么的提問。因此,問題最后會變為藝術可能的意義,藝術能夠給予什么的追問,而這種追問只能再回到藝術活動中去探究,因為藝術活動是藝術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點。
如果我們以藝術活動作為藝術的意義問題的起點,那么我們又如何來描述藝術活動呢?人的活動紛繁復雜,究竟那些屬于藝術活動?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又會變得困惑。但是,我們先驗地認為人就是一個活動的主體的話,那么藝術活動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動中的一種,這種活動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種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動,它是一種心靈構筑意義的活動。
首先,人的活動的特殊性,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創造“第二自然”的活動,活動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過程,馬克思在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關系問題,但人的活動不僅僅體現為人和自然之間的活動,人也不僅僅是使自然向著他自己,他的活動的內涵應該更廣闊,馬克思這里所說的創造“第二自然”的觀點卻為我們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見,人的活動具有某種創造性,這種創造性就體現為人對另一世界的探視的努力,在這種探視中,他不是還原現存世界,而是力圖去開啟和敞亮可能的世界,這種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藝術世界。不管是藝術制作還是藝術接受活動,都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所以,不管怎樣,藝術活動是一個使我們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動,這是一個極為樸素的事實,但這正是我們思考藝術的真正出發點。正是在這種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動中,我們在不斷地超越,超越現存世界有和無的隔離,在心靈中出現了另一世界,這就是藝術世界。藝術世界是心靈不斷地展示自己的運動,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接受都可以包含在這個心靈的運動之中。藝術活動的本意就是心靈自我改造的意義,面對一件非凡的藝術作品,我們感悟到的東西,絕對不是現有的知識告訴我們的,或是藝術理論告訴我們的應該是什么的東西,而是對我們心靈的改造;藝術作品也不是一個常規的現實存在的物,它絕對不是知識的對象,而是一個開啟我們的世界面向心靈的物,藝術作品的本意是激蕩起我們的感受,是藝術作品驅使著我們,而不是我們審視藝術;所以,真正偉大的藝術家以及他的作品,應該就是不斷地刺激著我們的感覺,使我們進入到“我—藝術”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藝術就是著力于激發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藝術的方式在制造著我們感覺的方式,而不是我們在不斷地規定著藝術的方式。
關鍵詞藝術意義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活動
談到藝術,我們毫不猶豫地可以說出一系列藝術作品,同時我們可以舉出無數的藝術家。但是,當我們真正追問是什么使他們(它們)成為藝術家和藝術作品的問題,藝術的內在本質究竟是什么時,我們又變得茫然起來。藝術是什么?對于此,前人已經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回答,而且接著他們的思考,我們仍可以繼續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經提出的所有解釋中,任何一種解釋都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種解釋也并不是有道理,我們即使將所有的解釋加在一起也還無法說明什么是藝術。
“藝術是什么?”這一藝術定義問題本身作為一個傳統的形而上學的命題,與“美”的定義等問題一道,在西方現當代美學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學美學中成為一個主要的問題,并且已被認為是一個沒有實體的自我循環的假命題而多被詬病。此前從狄爾泰已經開始對藝術的本體問題不作追尋,他的探討退出了本體問題而討論藝術的意義。他認為藝術在上下文中才有意義;藝術在特定的歷史中才有意義;藝術在人們的興趣(關注)中才有意義,因此不存在沒有前提(先決條件)的藝術。分析哲學的先驅喬治·E·摩爾認為,“美”不是一個自然客體,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學下定義的方式來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覺來把握;早期維特根斯坦也認為美屬于不可言說的東西,對不可言說的東西,人們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學家艾耶爾則斷定,由于美學的命題基本上沒有實指,所以都是“妄命題”。因此,美國美學家莫里斯·韋茲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給藝術下定義的做法,宣稱藝術是不可定義的。所以,在這些理論來看,藝術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藝術,藝術的本體在它的賓詞后沒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這種沒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們思考的起點。對藝術的本質問題的追問的不可置否性,在現代藝術中顯示的最大意義,就在于它顯示著并不具有實體的藝術,也就是這種無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靈中變現為實體的藝術活動、藝術家和藝術作品。很顯然,面對“什么是藝術”這類問題,我們并不是要放棄對藝術的追問,而是要改變這種本質主義的追問方式,必須首先思考藝術之為藝術的心靈特質,放在對人的藝術活動的考察上,使我們的思考直接從“什么是藝術”的問題前的問題開始。通過藝術活動的分析,進而從藝術作品、藝術家、藝術接受等所有的藝術活動的相互關系,也就是藝術與心靈的關系中去尋求藝術的意義。
一、藝術和藝術作品
探討藝術問題,通常我們首先從分析藝術作品入手。根據經驗,我們很容易判斷出藝術品與非藝術品,我們在聆聽音樂、欣賞繪畫、閱讀小說、觀看舞蹈等藝術活動中,不假思索地認為它們都是藝術品,而且我們會有意識地去評判它們的藝術水平的高低。但問題也就隨之產生了,我們憑什么說它是藝術品或是非藝術品,如果作為藝術品,它們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確定的,我們判斷的基準在于什么,也就是說,藝術作品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內在含義也就是,在我們所面對的眾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斷哪個是藝術品,藝術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被稱為藝術品,我們怎樣確定藝術品的水準的高低。顯然,我們通常的判斷是建立在對作為藝術品的基本構成的涵義的理解上,這種判斷在我們當下的話語系統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時限或氛圍中,可是一旦超出這個范圍,問題可能會變得復雜起來。究其實,我們對藝術品和非藝術品的追問,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對藝術問題的追問。因為我們在劃分藝術品和非藝術品時,我們已經存有了藝術的觀念在指導著我們這樣做,不管這種觀念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地支配著我們。這就是說,我們對藝術品本身的追問,也就隱含著對藝術問題的追問。所以,探討何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實際上也就成了藝術探討的奠基性問題。但這一探究從一開始就顯得困難重重,問題遍布。
自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開始的藝術“模仿說”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藝術理論,模仿說被作為經典的藝術理論在東西方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實際上這一理論是直接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柏拉圖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理念,現實世界是對理念世界的模仿,作為藝術的藝術品又是對現實世界的模仿,這種模仿也就是不真實的、虛幻的。另一位哲人亞里士多德則肯定了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藝術的真實性。后來古羅馬美學家賀拉斯也繼承了藝術模仿說,直到17世紀,古典主義藝術家們還提出了“藝術模仿自然”的原則,以再現現實為宗旨的現實主義文藝可以說是模仿說的最高發展階段。雖然,隨著西方現代藝術的崛起,在各種全新觀念的沖擊下,這一理論遭受嚴重的挑戰而變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國當代的一些僵化和陳舊的藝術理論中還有極大的市場,以一種變形了的“反映論”藝術觀的面目出現。這一理論探討的是藝術的本質問題,但實際上卻是從藝術作品的問題開始的,分析了藝術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關系。模仿說把藝術與現實世界聯系在一起,把藝術看成是再現和認識世界的一種特殊的方式,從藝術作品產生的源泉來把握藝術本質。然而,其根本問題在于,一方面它把藝術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認識論范圍;另一方面,它忽視了藝術創造的主體性。根本的問題也就在于把對藝術的探討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這樣自然就把藝術的問題置換為藝術作品的問題。顯然,嚴格地講,藝術和藝術作品是有差別的,這樣一來問題就變得含混了起來。
因此,從藝術作品作為邏輯出發點來探討藝術的本質的主要問題就在于,這種探討首先就預設了藝術是一種現實的存在,認為藝術品是一種區別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討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聯系。但在這其中有兩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其一也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在藝術之所以成立的預設中也就包含著藝術之為藝術的本質主義假定,反過來正因為有了這種預設和前提,藝術作品才得以成立和顯現。顯而易見,這自然就導致了對藝術的真實意義問題的掩蓋,其所探討的出發點即邏輯起點是藝術作品而不是藝術,但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藝術作品存在的邏輯前提又是什么?藝術作品是怎樣從世界中剝離出來的?我們怎樣認定這些悲劇、史詩、雕塑等就是藝術作品而不是其他?這樣,藝術的意義的真正問題就掩蓋在本質主義的預設之中了,藝術的問題就變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其二,既然藝術作品是藝術的現實存在物,它是對世界的模仿,它所體現的是藝術作品和世界的關系,那么,在這種關系中,藝術家作為這種活動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義又何在呢?藝術家在這種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動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機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現理念,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反過來,恰恰是藝術家的活動,使得本真從遮蔽中綻出,使得藝術作品充滿了生氣,這樣,藝術家的活動正是決定藝術作品水準高低的主導因素。所以,單方面地從藝術作品出發來探求藝術問題,顯然就掩蓋和遮蔽了藝術的最基準的問題。也就是藝術的意義的真實問題。
藝術模仿說以藝術作品與世界的關系為其探討的主要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藝術的這種無限多樣的自由創造性,因為它一味地強調藝術和現實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實情況是,藝術就是藝術,它和現實就是不一樣的,繪畫中的顏色在現實中我們可能根本見不到,小說總歸是一種編造的故事,但它們卻又實實在在地影響著人,使人神情激蕩,思緒飛揚。為什么又會如此呢?顯而易見,用藝術作品和現實之間的這種生硬的關系來說明這些問題,已顯得極為力不從心了。這樣,就使得我們不得不又向前邁進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藝術作品的現實來源,也就是藝術的制作者,即藝術家。
二、藝術和藝術家
藝術家,通常認為,就是藝術的制作者。藝術首先是藝術家制作出來的物品,自然地,是藝術家使藝術成為藝術,沒有藝術家,藝術似乎是不可能的,藝術家以及他的藝術制作活動是藝術的主導因素。邏輯地看,藝術活動首先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藝術作品也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最后結果。
隨著西方近性主義的高揚,人的價值,個性自由,人的主體性等問題得到了普遍的關注,浪漫主義藝術潮流也隨之勃興,藝術強調藝術家個性的自由張揚和展現,自由、創造、天才等概念成了這種潮流的主導性范疇,藝術家成為藝術的主導因素。與之相應的是藝術“表現說”對傳統的“模仿說”的反叛。18、19世紀的浪漫主義思潮,標榜“自我表現”,沖破了“模仿說”的羅網,“表現說”于是興起。表現說批評模仿機械復制,強調藝術必須以表現主體情感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論,強調藝術是天才的創造和表現,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對立的觀點。在康德的先驗哲學中,主體性問題被強調到了極致,人是目的的問題是康德哲學的基本出發點,這樣,他就是從藝術家的活動出發,肯定了天才和創造在藝術制作中的巨大意義,他認為天才是一種天賦的能力,這種天賦因素是藝術的決定因素,這樣藝術家在藝術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國浪漫派畫家德拉克洛瓦認為,人即使練習作畫,感情的表達也應該放在第一位。德國直覺主義哲學家柏格森認為,詩意是表現心靈狀態的。意大利表現主義美學家克羅齊更是干脆宣稱藝術即直覺,即抒情的表現。表現說把藝術本質同藝術家主體情感的表現聯系起來,突出了藝術的審美特性。中國的言志說、心生說和緣情說大致上是與表現說相類似的觀點。較之模仿說,表現說不是從藝術作品而是從藝術家作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問題,更明確地來說,就是把藝術家的情感作為藝術的核心和關鍵性問題。但同樣可以看出,在這種以藝術家以及藝術家的情感為主導的藝術問題的探討中,照樣包含著對藝術更為極端的本質主義化的傾向。
首先,藝術活動是以藝術家為主體的活動,我們絕對不否認藝術家對藝術制作活動的意義,正因為藝術家的存在以及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水準的高低,就自然決定了藝術作品的產生和水準的高低,否則那些非凡、偉大的藝術作品是不會產生的。但是,我們把問題拓展開來看,如果說,藝術家的制作的結果是藝術作品,推而廣之,就是藝術。那么,是什么使得藝術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說成為藝術作品,成為藝術,是他賦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風格,還是情感,還是其他?這些都無法說明這一問題,而且會使問題再一次陷入到循環論證中而無法自拔。進一步的問題也就是,在藝術家的制作活動開始之前或進行中,他是否明確或已意識到他正進行著藝術活動,是否明確他的制作的結果將是一件藝術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這樣,那他已經就是按照藝術的模式和規則來進行藝術產生,那么,藝術的創造性又怎樣灌注其中,藝術家的主體性又如何體現出來呢?這些問題又涉及到了藝術的意義問題,這就促使我們從其他方面而不是從藝術家出發去探究。顯然,從藝術家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認為藝術家就是藝術的立法者,藝術家使藝術作品得以成立的觀點,同樣使得問題簡單化了。不難發現,藝術創造并非藝術家為遵守規則而遵守規則,實際上只是為了某種藝術創造才去遵守這樣或那樣的規則,藝術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規則而成就了藝術。因此,需要有另一種線索來研究藝術家是如何賦予藝術品的藝術性或者藝術質量以及藝術規則的藝術質量。
其次,藝術是一種以情感為主的活動,情感的激蕩構成了藝術活動的基本意義。但是,如果僅僅承認只有藝術家具備情感的表現能力,只有藝術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為動人的情感,那么,問題是這種情感能表現出來嗎?即使能夠表現,我們又如何體驗到這種表現呢?這里問題還是不少。正如我們前面已否定的,藝術本來什么也不是,我們不要試圖給藝術負載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現主義卻把模仿說中的再現自然或理念暗換為表現情感,這種情感中心主義,實際上沒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種模糊的情感來惑亂視聽,使藝術被一種不知所云的神秘主義面紗所籠罩,或是成為膚淺的弗洛伊德主義者的某種陰暗、病態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藝術變成了類似原始巫術一樣的神神道道的東西。本來情感使藝術充滿活力,但情感表現主義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現,實際上是對情感的一種貶低和嚴重的曲解。
從藝術家出發探討藝術的基本思路是,因為存在藝術家,藝術才成為可能,不管來自于理念還是自然,還是表現歷史、情感等,它的一個基本的前提是藝術就是藝術家的制作。其中關鍵的問題是,就是藝術家以及他們的這些有意識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現情感的活動,藝術才賴以成立,藝術品才從自然中分離出來。這樣,藝術家成了藝術制作的主體,相應地,藝術家之外的與之對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則成了藝術的源泉和來源,是為客體。這是一種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質主義的預設,因為根據這一觀點,我們自然可以推出,在藝術之前,已經存在著所謂的藝術之為藝術的實體,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歷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過是藝術家把它抽取出來而已,藝術家在這里扮演的是一個抽取的角色。這樣,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兩個對立的因素:藝術的本體和藝術的諸現象,即藝術作為藝術的本質和藝術家、作品等,藝術之為藝術的東西自然地隱藏在事物背后,藝術家將它開掘出來,藝術家就成了藝術的代言人。
以藝術家為邏輯起點出發對藝術的意義的追問,使得藝術的意義探尋問題向本質主義更深地推進了一步,沿著這一思路下去,藝術欣賞或藝術接受就成了二次開掘的工作,作為藝術接受者的活動就是猜謎式的或是破譯密碼式的工作,我們面對藝術,就要愁眉難展、費盡心力地再次去找尋藝術家植入到藝術作品中的這種意義,但是,是否存在這種永恒的意義呢?這種尋找意義的活動是否構成了藝術活動呢?這種尋求意義的意義又是什么?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從藝術接受方面來完成這樣的工作。
三、藝術和藝術接受
當從藝術作品和藝術家出發對藝術的探討充滿問題時,大家不約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論中關注甚少或根本沒有關注的藝術接受問題上來。藝術接受包括藝術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動,是對藝術作品的一種體驗、感悟和評價;在這種接受活動中,通過對藝術作品的現實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們可能會和藝術作品一起構成一個屬于我們自己的世界,獲得一種情感上的體悟和評價。顯然,這不單純是個體當下的評價、接受的行為,同時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產生的行為。因為這種接受、評價、體驗的行為的復雜多樣性和易變性,就使得這一過程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而難以把握,所以,因其無序性和隨機性的特點,以往的研究多不予關注。但它確實是藝術活動中十分重要的組成因素,而且是藝術活動的直接發生者。20世紀以來的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以此為出發點來讀解藝術、藝術作品。
解釋學藝術理論把藝術接受作為藝術活動的主體,其基本觀點在于強調從藝術接受者出發的對“文本”闡釋和讀解的多樣性,肯定了藝術接受中“前結構”和接受中的誤讀和解釋的合法性,由此達到對傳統的藝術理論所認為的藝術的中心意義的消解。解釋學藝術理論從藝術接受出發探討藝術,是針對傳統的藝術表現論而言的,這一理論首先要詢問的是藝術中究竟有沒有這種恒定不變的意義中心,作為藝術接受活動的實質究竟是不是對這種恒定的中心意義的尋找。在這一前提下,他們認為,在藝術接受活動中,這種“前結構”,也即“歷史視閾”是影響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構成一種“合法的偏見”,所以,對于接受來說,不存在所謂的與文本符合或發現中心意義的問題,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構成了另一個世界,在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開,接受者也向文本敞開;故而,藝術接受中對藝術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義,進入藝術之中,絕對占有藝術所構成的世界,而是將自己是“非現實化”,將自己“暴露”給文本;在藝術接受中,是力圖和自我構筑的“他者”不斷地對話,形成一個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視野。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強調藝術接受對藝術的意義,不但主張藝術接受者對藝術意義的占有,而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占有對接受者自己的創造和激發。這樣,傳統的藝術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義消解了,藝術不再是反映現實或表現情感的東西,它沒有普遍的標準,永恒的意義,一切都在解釋和對話中不斷地展現,不斷地開啟著新的世界。在這一理論中,他們提出“讀者中心主義”的口號,力圖解構藝術作品、藝術家的在藝術中的意義,這樣,藝術作品的范圍大大擴展,藝術家的創造不再對作品具有決定意義,甚至作者徹底地從接受視野中消失了。
但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局限也是顯而易見的,果真像他們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認識視界中是真理,而在審美視界中是藝術,全由接受者的讀解來決定,那么,藝術的意義的規定性幾乎等于零。這樣,藝術創造、藝術家甚至純粹的藝術作品都會從人們的視閾中消失,我們可能面對的一切都會成為藝術的世界,我們的一切活動都可能會成為藝術化的活動,在我們隨意性的指稱中,藝術就誕生了,那么,藝術還有什么意義和規定性而言呢?所以,這又不得不迫使我們把問題引向縱深。
從藝術接受出發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對藝術的本質和中心意義的消解,強調藝術接受的意義,從而強調藝術闡釋的多元化和不確定性,這是現代哲學對傳統形而上學的反叛在藝術理論中的體現。這樣,在藝術接受的誤讀和敞開中,“我”和“藝術”構筑著世界,藝術活動成了藝術的意義探究的核心,藝術經驗和審美經驗則是藝術中主要強調的因素,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靈的意義的探討。在這里,藝術不再是模仿現實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斷表現,藝術沒有這個必要,藝術的意義變成了一種行動,一種構筑著“別樣”世界的活動,藝術的意義在于將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種展開和敞亮,正是在這種沉淪和上升中,藝術的意義開啟了。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將藝術的意義的探討最終指向了藝術活動,指向了人的心靈。
四、藝術和藝術活動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看出,不論是模仿說還是表現說,不管是從藝術作品還是從藝術家出發來探討藝術,都包含有一個不可克服的問題,都企圖從讓藝術來負載一些什么東西在里邊,不論是作品中對世界的反映,或是藝術家感情的宣泄,都試圖把理念或情感的內質強加給藝術,這是一種本質主義對藝術的否定,它在給藝術賦予一定的本質的時候,恰恰就將藝術徹底背離了。所以,我們認為,對藝術的意義的闡釋的最大的問題是極端的知識化。人的任何活動都有相應的知識,歸納性的、解釋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藝術作為人的一種活動,也被限制在知識的規范中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歸咎于美學理論。作為藝術的規范性理論,美學理論已嚴重地背離了藝術,由于它過分的和極端的知識化傾向,使藝術被淹沒在空洞的理論中。而要試圖探討藝術的意義,除了擺脫這種空洞理論的束縛外,最主要的還在于溯本逐源,從藝術活動的本初談起。而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努力則扭轉了這個方向,它更重視藝術是一種活動,在這種闡釋的行動中,藝術和接受對自我和世界的意義的構筑和開啟。因此,我們強調,藝術什么也不表現,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所以,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從藝術作品、藝術家或是藝術接受出發,最終都要歸結到對人的藝術活動的探討中去。
藝術活動的根本所在就是構筑另一個世界的活動。我們之所以提出藝術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的極端的觀點,并不是徹底的虛無主義和相對主義的遁詞,而是要徹底否定所謂的藝術批評和美學理論對藝術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識化的思考,藝術開啟的本來是一個非凡別樣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們的理論總是試圖將它納入到我們正常的世界中來思考,這就從根本上將藝術背離了。所以,我們所要否定的就是對藝術是什么的提問。因此,問題最后會變為藝術可能的意義,藝術能夠給予什么的追問,而這種追問只能再回到藝術活動中去探究,因為藝術活動是藝術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點。
如果我們以藝術活動作為藝術的意義問題的起點,那么我們又如何來描述藝術活動呢?人的活動紛繁復雜,究竟那些屬于藝術活動?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又會變得困惑。但是,我們先驗地認為人就是一個活動的主體的話,那么藝術活動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動中的一種,這種活動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種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動,它是一種心靈構筑意義的活動。
首先,人的活動的特殊性,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創造“第二自然”的活動,活動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過程,馬克思在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關系問題,但人的活動不僅僅體現為人和自然之間的活動,人也不僅僅是使自然向著他自己,他的活動的內涵應該更廣闊,馬克思這里所說的創造“第二自然”的觀點卻為我們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見,人的活動具有某種創造性,這種創造性就體現為人對另一世界的探視的努力,在這種探視中,他不是還原現存世界,而是力圖去開啟和敞亮可能的世界,這種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藝術世界。不管是藝術制作還是藝術接受活動,都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所以,不管怎樣,藝術活動是一個使我們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動,這是一個極為樸素的事實,但這正是我們思考藝術的真正出發點。正是在這種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動中,我們在不斷地超越,超越現存世界有和無的隔離,在心靈中出現了另一世界,這就是藝術世界。藝術世界是心靈不斷地展示自己的運動,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接受都可以包含在這個心靈的運動之中。藝術活動的本意就是心靈自我改造的意義,面對一件非凡的藝術作品,我們感悟到的東西,絕對不是現有的知識告訴我們的,或是藝術理論告訴我們的應該是什么的東西,而是對我們心靈的改造;藝術作品也不是一個常規的現實存在的物,它絕對不是知識的對象,而是一個開啟我們的世界面向心靈的物,藝術作品的本意是激蕩起我們的感受,是藝術作品驅使著我們,而不是我們審視藝術;所以,真正偉大的藝術家以及他的作品,應該就是不斷地刺激著我們的感覺,使我們進入到“我—藝術”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藝術就是著力于激發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藝術的方式在制造著我們感覺的方式,而不是我們在不斷地規定著藝術的方式。
關鍵詞藝術意義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活動
談到藝術,我們毫不猶豫地可以說出一系列藝術作品,同時我們可以舉出無數的藝術家。但是,當我們真正追問是什么使他們(它們)成為藝術家和藝術作品的問題,藝術的內在本質究竟是什么時,我們又變得茫然起來。藝術是什么?對于此,前人已經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回答,而且接著他們的思考,我們仍可以繼續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經提出的所有解釋中,任何一種解釋都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種解釋也并不是有道理,我們即使將所有的解釋加在一起也還無法說明什么是藝術。
“藝術是什么?”這一藝術定義問題本身作為一個傳統的形而上學的命題,與“美”的定義等問題一道,在西方現當代美學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學美學中成為一個主要的問題,并且已被認為是一個沒有實體的自我循環的假命題而多被詬病。此前從狄爾泰已經開始對藝術的本體問題不作追尋,他的探討退出了本體問題而討論藝術的意義。他認為藝術在上下文中才有意義;藝術在特定的歷史中才有意義;藝術在人們的興趣(關注)中才有意義,因此不存在沒有前提(先決條件)的藝術。分析哲學的先驅喬治·E·摩爾認為,“美”不是一個自然客體,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學下定義的方式來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覺來把握;早期維特根斯坦也認為美屬于不可言說的東西,對不可言說的東西,人們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學家艾耶爾則斷定,由于美學的命題基本上沒有實指,所以都是“妄命題”。因此,美國美學家莫里斯·韋茲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給藝術下定義的做法,宣稱藝術是不可定義的。所以,在這些理論來看,藝術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藝術,藝術的本體在它的賓詞后沒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這種沒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們思考的起點。對藝術的本質問題的追問的不可置否性,在現代藝術中顯示的最大意義,就在于它顯示著并不具有實體的藝術,也就是這種無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靈中變現為實體的藝術活動、藝術家和藝術作品。很顯然,面對“什么是藝術”這類問題,我們并不是要放棄對藝術的追問,而是要改變這種本質主義的追問方式,必須首先思考藝術之為藝術的心靈特質,放在對人的藝術活動的考察上,使我們的思考直接從“什么是藝術”的問題前的問題開始。通過藝術活動的分析,進而從藝術作品、藝術家、藝術接受等所有的藝術活動的相互關系,也就是藝術與心靈的關系中去尋求藝術的意義。
一、藝術和藝術作品
探討藝術問題,通常我們首先從分析藝術作品入手。根據經驗,我們很容易判斷出藝術品與非藝術品,我們在聆聽音樂、欣賞繪畫、閱讀小說、觀看舞蹈等藝術活動中,不假思索地認為它們都是藝術品,而且我們會有意識地去評判它們的藝術水平的高低。但問題也就隨之產生了,我們憑什么說它是藝術品或是非藝術品,如果作為藝術品,它們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確定的,我們判斷的基準在于什么,也就是說,藝術作品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內在含義也就是,在我們所面對的眾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斷哪個是藝術品,藝術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被稱為藝術品,我們怎樣確定藝術品的水準的高低。顯然,我們通常的判斷是建立在對作為藝術品的基本構成的涵義的理解上,這種判斷在我們當下的話語系統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時限或氛圍中,可是一旦超出這個范圍,問題可能會變得復雜起來。究其實,我們對藝術品和非藝術品的追問,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對藝術問題的追問。因為我們在劃分藝術品和非藝術品時,我們已經存有了藝術的觀念在指導著我們這樣做,不管這種觀念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地支配著我們。這就是說,我們對藝術品本身的追問,也就隱含著對藝術問題的追問。所以,探討何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實際上也就成了藝術探討的奠基性問題。但這一探究從一開始就顯得困難重重,問題遍布。
自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開始的藝術“模仿說”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藝術理論,模仿說被作為經典的藝術理論在東西方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實際上這一理論是直接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柏拉圖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理念,現實世界是對理念世界的模仿,作為藝術的藝術品又是對現實世界的模仿,這種模仿也就是不真實的、虛幻的。另一位哲人亞里士多德則肯定了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藝術的真實性。后來古羅馬美學家賀拉斯也繼承了藝術模仿說,直到17世紀,古典主義藝術家們還提出了“藝術模仿自然”的原則,以再現現實為宗旨的現實主義文藝可以說是模仿說的最高發展階段。雖然,隨著西方現代藝術的崛起,在各種全新觀念的沖擊下,這一理論遭受嚴重的挑戰而變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國當代的一些僵化和陳舊的藝術理論中還有極大的市場,以一種變形了的“反映論”藝術觀的面目出現。這一理論探討的是藝術的本質問題,但實際上卻是從藝術作品的問題開始的,分析了藝術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關系。模仿說把藝術與現實世界聯系在一起,把藝術看成是再現和認識世界的一種特殊的方式,從藝術作品產生的源泉來把握藝術本質。然而,其根本問題在于,一方面它把藝術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認識論范圍;另一方面,它忽視了藝術創造的主體性。根本的問題也就在于把對藝術的探討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這樣自然就把藝術的問題置換為藝術作品的問題。顯然,嚴格地講,藝術和藝術作品是有差別的,這樣一來問題就變得含混了起來。
因此,從藝術作品作為邏輯出發點來探討藝術的本質的主要問題就在于,這種探討首先就預設了藝術是一種現實的存在,認為藝術品是一種區別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討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聯系。但在這其中有兩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其一也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在藝術之所以成立的預設中也就包含著藝術之為藝術的本質主義假定,反過來正因為有了這種預設和前提,藝術作品才得以成立和顯現。顯而易見,這自然就導致了對藝術的真實意義問題的掩蓋,其所探討的出發點即邏輯起點是藝術作品而不是藝術,但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藝術作品存在的邏輯前提又是什么?藝術作品是怎樣從世界中剝離出來的?我們怎樣認定這些悲劇、史詩、雕塑等就是藝術作品而不是其他?這樣,藝術的意義的真正問題就掩蓋在本質主義的預設之中了,藝術的問題就變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其二,既然藝術作品是藝術的現實存在物,它是對世界的模仿,它所體現的是藝術作品和世界的關系,那么,在這種關系中,藝術家作為這種活動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義又何在呢?藝術家在這種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動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機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現理念,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反過來,恰恰是藝術家的活動,使得本真從遮蔽中綻出,使得藝術作品充滿了生氣,這樣,藝術家的活動正是決定藝術作品水準高低的主導因素。所以,單方面地從藝術作品出發來探求藝術問題,顯然就掩蓋和遮蔽了藝術的最基準的問題。也就是藝術的意義的真實問題。
藝術模仿說以藝術作品與世界的關系為其探討的主要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藝術的這種無限多樣的自由創造性,因為它一味地強調藝術和現實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實情況是,藝術就是藝術,它和現實就是不一樣的,繪畫中的顏色在現實中我們可能根本見不到,小說總歸是一種編造的故事,但它們卻又實實在在地影響著人,使人神情激蕩,思緒飛揚。為什么又會如此呢?顯而易見,用藝術作品和現實之間的這種生硬的關系來說明這些問題,已顯得極為力不從心了。這樣,就使得我們不得不又向前邁進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藝術作品的現實來源,也就是藝術的制作者,即藝術家。
二、藝術和藝術家
藝術家,通常認為,就是藝術的制作者。藝術首先是藝術家制作出來的物品,自然地,是藝術家使藝術成為藝術,沒有藝術家,藝術似乎是不可能的,藝術家以及他的藝術制作活動是藝術的主導因素。邏輯地看,藝術活動首先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藝術作品也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最后結果。
隨著西方近性主義的高揚,人的價值,個性自由,人的主體性等問題得到了普遍的關注,浪漫主義藝術潮流也隨之勃興,藝術強調藝術家個性的自由張揚和展現,自由、創造、天才等概念成了這種潮流的主導性范疇,藝術家成為藝術的主導因素。與之相應的是藝術“表現說”對傳統的“模仿說”的反叛。18、19世紀的浪漫主義思潮,標榜“自我表現”,沖破了“模仿說”的羅網,“表現說”于是興起。表現說批評模仿機械復制,強調藝術必須以表現主體情感為主??档伦钤缣岢觥疤觳拧闭?,強調藝術是天才的創造和表現,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對立的觀點。在康德的先驗哲學中,主體性問題被強調到了極致,人是目的的問題是康德哲學的基本出發點,這樣,他就是從藝術家的活動出發,肯定了天才和創造在藝術制作中的巨大意義,他認為天才是一種天賦的能力,這種天賦因素是藝術的決定因素,這樣藝術家在藝術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國浪漫派畫家德拉克洛瓦認為,人即使練習作畫,感情的表達也應該放在第一位。德國直覺主義哲學家柏格森認為,詩意是表現心靈狀態的。意大利表現主義美學家克羅齊更是干脆宣稱藝術即直覺,即抒情的表現。表現說把藝術本質同藝術家主體情感的表現聯系起來,突出了藝術的審美特性。中國的言志說、心生說和緣情說大致上是與表現說相類似的觀點。較之模仿說,表現說不是從藝術作品而是從藝術家作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問題,更明確地來說,就是把藝術家的情感作為藝術的核心和關鍵性問題。但同樣可以看出,在這種以藝術家以及藝術家的情感為主導的藝術問題的探討中,照樣包含著對藝術更為極端的本質主義化的傾向。
首先,藝術活動是以藝術家為主體的活動,我們絕對不否認藝術家對藝術制作活動的意義,正因為藝術家的存在以及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水準的高低,就自然決定了藝術作品的產生和水準的高低,否則那些非凡、偉大的藝術作品是不會產生的。但是,我們把問題拓展開來看,如果說,藝術家的制作的結果是藝術作品,推而廣之,就是藝術。那么,是什么使得藝術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說成為藝術作品,成為藝術,是他賦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風格,還是情感,還是其他?這些都無法說明這一問題,而且會使問題再一次陷入到循環論證中而無法自拔。進一步的問題也就是,在藝術家的制作活動開始之前或進行中,他是否明確或已意識到他正進行著藝術活動,是否明確他的制作的結果將是一件藝術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這樣,那他已經就是按照藝術的模式和規則來進行藝術產生,那么,藝術的創造性又怎樣灌注其中,藝術家的主體性又如何體現出來呢?這些問題又涉及到了藝術的意義問題,這就促使我們從其他方面而不是從藝術家出發去探究。顯然,從藝術家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認為藝術家就是藝術的立法者,藝術家使藝術作品得以成立的觀點,同樣使得問題簡單化了。不難發現,藝術創造并非藝術家為遵守規則而遵守規則,實際上只是為了某種藝術創造才去遵守這樣或那樣的規則,藝術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規則而成就了藝術。因此,需要有另一種線索來研究藝術家是如何賦予藝術品的藝術性或者藝術質量以及藝術規則的藝術質量。
其次,藝術是一種以情感為主的活動,情感的激蕩構成了藝術活動的基本意義。但是,如果僅僅承認只有藝術家具備情感的表現能力,只有藝術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為動人的情感,那么,問題是這種情感能表現出來嗎?即使能夠表現,我們又如何體驗到這種表現呢?這里問題還是不少。正如我們前面已否定的,藝術本來什么也不是,我們不要試圖給藝術負載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現主義卻把模仿說中的再現自然或理念暗換為表現情感,這種情感中心主義,實際上沒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種模糊的情感來惑亂視聽,使藝術被一種不知所云的神秘主義面紗所籠罩,或是成為膚淺的弗洛伊德主義者的某種陰暗、病態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藝術變成了類似原始巫術一樣的神神道道的東西。本來情感使藝術充滿活力,但情感表現主義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現,實際上是對情感的一種貶低和嚴重的曲解。
從藝術家出發探討藝術的基本思路是,因為存在藝術家,藝術才成為可能,不管來自于理念還是自然,還是表現歷史、情感等,它的一個基本的前提是藝術就是藝術家的制作。其中關鍵的問題是,就是藝術家以及他們的這些有意識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現情感的活動,藝術才賴以成立,藝術品才從自然中分離出來。這樣,藝術家成了藝術制作的主體,相應地,藝術家之外的與之對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則成了藝術的源泉和來源,是為客體。這是一種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質主義的預設,因為根據這一觀點,我們自然可以推出,在藝術之前,已經存在著所謂的藝術之為藝術的實體,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歷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過是藝術家把它抽取出來而已,藝術家在這里扮演的是一個抽取的角色。這樣,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兩個對立的因素:藝術的本體和藝術的諸現象,即藝術作為藝術的本質和藝術家、作品等,藝術之為藝術的東西自然地隱藏在事物背后,藝術家將它開掘出來,藝術家就成了藝術的代言人。
以藝術家為邏輯起點出發對藝術的意義的追問,使得藝術的意義探尋問題向本質主義更深地推進了一步,沿著這一思路下去,藝術欣賞或藝術接受就成了二次開掘的工作,作為藝術接受者的活動就是猜謎式的或是破譯密碼式的工作,我們面對藝術,就要愁眉難展、費盡心力地再次去找尋藝術家植入到藝術作品中的這種意義,但是,是否存在這種永恒的意義呢?這種尋找意義的活動是否構成了藝術活動呢?這種尋求意義的意義又是什么?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從藝術接受方面來完成這樣的工作。
三、藝術和藝術接受
當從藝術作品和藝術家出發對藝術的探討充滿問題時,大家不約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論中關注甚少或根本沒有關注的藝術接受問題上來。藝術接受包括藝術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動,是對藝術作品的一種體驗、感悟和評價;在這種接受活動中,通過對藝術作品的現實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們可能會和藝術作品一起構成一個屬于我們自己的世界,獲得一種情感上的體悟和評價。顯然,這不單純是個體當下的評價、接受的行為,同時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產生的行為。因為這種接受、評價、體驗的行為的復雜多樣性和易變性,就使得這一過程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而難以把握,所以,因其無序性和隨機性的特點,以往的研究多不予關注。但它確實是藝術活動中十分重要的組成因素,而且是藝術活動的直接發生者。20世紀以來的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以此為出發點來讀解藝術、藝術作品。
解釋學藝術理論把藝術接受作為藝術活動的主體,其基本觀點在于強調從藝術接受者出發的對“文本”闡釋和讀解的多樣性,肯定了藝術接受中“前結構”和接受中的誤讀和解釋的合法性,由此達到對傳統的藝術理論所認為的藝術的中心意義的消解。解釋學藝術理論從藝術接受出發探討藝術,是針對傳統的藝術表現論而言的,這一理論首先要詢問的是藝術中究竟有沒有這種恒定不變的意義中心,作為藝術接受活動的實質究竟是不是對這種恒定的中心意義的尋找。在這一前提下,他們認為,在藝術接受活動中,這種“前結構”,也即“歷史視閾”是影響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構成一種“合法的偏見”,所以,對于接受來說,不存在所謂的與文本符合或發現中心意義的問題,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構成了另一個世界,在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開,接受者也向文本敞開;故而,藝術接受中對藝術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義,進入藝術之中,絕對占有藝術所構成的世界,而是將自己是“非現實化”,將自己“暴露”給文本;在藝術接受中,是力圖和自我構筑的“他者”不斷地對話,形成一個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視野。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強調藝術接受對藝術的意義,不但主張藝術接受者對藝術意義的占有,而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占有對接受者自己的創造和激發。這樣,傳統的藝術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義消解了,藝術不再是反映現實或表現情感的東西,它沒有普遍的標準,永恒的意義,一切都在解釋和對話中不斷地展現,不斷地開啟著新的世界。在這一理論中,他們提出“讀者中心主義”的口號,力圖解構藝術作品、藝術家的在藝術中的意義,這樣,藝術作品的范圍大大擴展,藝術家的創造不再對作品具有決定意義,甚至作者徹底地從接受視野中消失了。
但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局限也是顯而易見的,果真像他們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認識視界中是真理,而在審美視界中是藝術,全由接受者的讀解來決定,那么,藝術的意義的規定性幾乎等于零。這樣,藝術創造、藝術家甚至純粹的藝術作品都會從人們的視閾中消失,我們可能面對的一切都會成為藝術的世界,我們的一切活動都可能會成為藝術化的活動,在我們隨意性的指稱中,藝術就誕生了,那么,藝術還有什么意義和規定性而言呢?所以,這又不得不迫使我們把問題引向縱深。
從藝術接受出發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對藝術的本質和中心意義的消解,強調藝術接受的意義,從而強調藝術闡釋的多元化和不確定性,這是現代哲學對傳統形而上學的反叛在藝術理論中的體現。這樣,在藝術接受的誤讀和敞開中,“我”和“藝術”構筑著世界,藝術活動成了藝術的意義探究的核心,藝術經驗和審美經驗則是藝術中主要強調的因素,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靈的意義的探討。在這里,藝術不再是模仿現實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斷表現,藝術沒有這個必要,藝術的意義變成了一種行動,一種構筑著“別樣”世界的活動,藝術的意義在于將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種展開和敞亮,正是在這種沉淪和上升中,藝術的意義開啟了。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將藝術的意義的探討最終指向了藝術活動,指向了人的心靈。
四、藝術和藝術活動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看出,不論是模仿說還是表現說,不管是從藝術作品還是從藝術家出發來探討藝術,都包含有一個不可克服的問題,都企圖從讓藝術來負載一些什么東西在里邊,不論是作品中對世界的反映,或是藝術家感情的宣泄,都試圖把理念或情感的內質強加給藝術,這是一種本質主義對藝術的否定,它在給藝術賦予一定的本質的時候,恰恰就將藝術徹底背離了。所以,我們認為,對藝術的意義的闡釋的最大的問題是極端的知識化。人的任何活動都有相應的知識,歸納性的、解釋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藝術作為人的一種活動,也被限制在知識的規范中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歸咎于美學理論。作為藝術的規范性理論,美學理論已嚴重地背離了藝術,由于它過分的和極端的知識化傾向,使藝術被淹沒在空洞的理論中。而要試圖探討藝術的意義,除了擺脫這種空洞理論的束縛外,最主要的還在于溯本逐源,從藝術活動的本初談起。而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努力則扭轉了這個方向,它更重視藝術是一種活動,在這種闡釋的行動中,藝術和接受對自我和世界的意義的構筑和開啟。因此,我們強調,藝術什么也不表現,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所以,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從藝術作品、藝術家或是藝術接受出發,最終都要歸結到對人的藝術活動的探討中去。
藝術活動的根本所在就是構筑另一個世界的活動。我們之所以提出藝術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的極端的觀點,并不是徹底的虛無主義和相對主義的遁詞,而是要徹底否定所謂的藝術批評和美學理論對藝術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識化的思考,藝術開啟的本來是一個非凡別樣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們的理論總是試圖將它納入到我們正常的世界中來思考,這就從根本上將藝術背離了。所以,我們所要否定的就是對藝術是什么的提問。因此,問題最后會變為藝術可能的意義,藝術能夠給予什么的追問,而這種追問只能再回到藝術活動中去探究,因為藝術活動是藝術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點。
如果我們以藝術活動作為藝術的意義問題的起點,那么我們又如何來描述藝術活動呢?人的活動紛繁復雜,究竟那些屬于藝術活動?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又會變得困惑。但是,我們先驗地認為人就是一個活動的主體的話,那么藝術活動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動中的一種,這種活動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種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動,它是一種心靈構筑意義的活動。
首先,人的活動的特殊性,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創造“第二自然”的活動,活動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過程,馬克思在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關系問題,但人的活動不僅僅體現為人和自然之間的活動,人也不僅僅是使自然向著他自己,他的活動的內涵應該更廣闊,馬克思這里所說的創造“第二自然”的觀點卻為我們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見,人的活動具有某種創造性,這種創造性就體現為人對另一世界的探視的努力,在這種探視中,他不是還原現存世界,而是力圖去開啟和敞亮可能的世界,這種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藝術世界。不管是藝術制作還是藝術接受活動,都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所以,不管怎樣,藝術活動是一個使我們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動,這是一個極為樸素的事實,但這正是我們思考藝術的真正出發點。正是在這種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動中,我們在不斷地超越,超越現存世界有和無的隔離,在心靈中出現了另一世界,這就是藝術世界。藝術世界是心靈不斷地展示自己的運動,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接受都可以包含在這個心靈的運動之中。藝術活動的本意就是心靈自我改造的意義,面對一件非凡的藝術作品,我們感悟到的東西,絕對不是現有的知識告訴我們的,或是藝術理論告訴我們的應該是什么的東西,而是對我們心靈的改造;藝術作品也不是一個常規的現實存在的物,它絕對不是知識的對象,而是一個開啟我們的世界面向心靈的物,藝術作品的本意是激蕩起我們的感受,是藝術作品驅使著我們,而不是我們審視藝術;所以,真正偉大的藝術家以及他的作品,應該就是不斷地刺激著我們的感覺,使我們進入到“我—藝術”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藝術就是著力于激發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藝術的方式在制造著我們感覺的方式,而不是我們在不斷地規定著藝術的方式。
試圖探討藝術的意義問題,首先要從否定“藝術是什么”這一傳統的形而上學的提問方式開始;在中止這一提問的前提下,才能追問藝術之所以存在的意義;這種追問必須要建基于人的藝術活動之上,進而才能對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活動等傳統的問題進行探討,最后從人的心靈出發,將藝術的意義問題歸結到對心靈的思考。
關鍵詞藝術意義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活動
談到藝術,我們毫不猶豫地可以說出一系列藝術作品,同時我們可以舉出無數的藝術家。但是,當我們真正追問是什么使他們(它們)成為藝術家和藝術作品的問題,藝術的內在本質究竟是什么時,我們又變得茫然起來。藝術是什么?對于此,前人已經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回答,而且接著他們的思考,我們仍可以繼續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經提出的所有解釋中,任何一種解釋都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種解釋也并不是有道理,我們即使將所有的解釋加在一起也還無法說明什么是藝術。
“藝術是什么?”這一藝術定義問題本身作為一個傳統的形而上學的命題,與“美”的定義等問題一道,在西方現當代美學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學美學中成為一個主要的問題,并且已被認為是一個沒有實體的自我循環的假命題而多被詬病。此前從狄爾泰已經開始對藝術的本體問題不作追尋,他的探討退出了本體問題而討論藝術的意義。他認為藝術在上下文中才有意義;藝術在特定的歷史中才有意義;藝術在人們的興趣(關注)中才有意義,因此不存在沒有前提(先決條件)的藝術。分析哲學的先驅喬治·E·摩爾認為,“美”不是一個自然客體,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學下定義的方式來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覺來把握;早期維特根斯坦也認為美屬于不可言說的東西,對不可言說的東西,人們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學家艾耶爾則斷定,由于美學的命題基本上沒有實指,所以都是“妄命題”。因此,美國美學家莫里斯·韋茲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給藝術下定義的做法,宣稱藝術是不可定義的。所以,在這些理論來看,藝術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藝術,藝術的本體在它的賓詞后沒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這種沒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們思考的起點。對藝術的本質問題的追問的不可置否性,在現代藝術中顯示的最大意義,就在于它顯示著并不具有實體的藝術,也就是這種無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靈中變現為實體的藝術活動、藝術家和藝術作品。很顯然,面對“什么是藝術”這類問題,我們并不是要放棄對藝術的追問,而是要改變這種本質主義的追問方式,必須首先思考藝術之為藝術的心靈特質,放在對人的藝術活動的考察上,使我們的思考直接從“什么是藝術”的問題前的問題開始。通過藝術活動的分析,進而從藝術作品、藝術家、藝術接受等所有的藝術活動的相互關系,也就是藝術與心靈的關系中去尋求藝術的意義。
一、藝術和藝術作品
探討藝術問題,通常我們首先從分析藝術作品入手。根據經驗,我們很容易判斷出藝術品與非藝術品,我們在聆聽音樂、欣賞繪畫、閱讀小說、觀看舞蹈等藝術活動中,不假思索地認為它們都是藝術品,而且我們會有意識地去評判它們的藝術水平的高低。但問題也就隨之產生了,我們憑什么說它是藝術品或是非藝術品,如果作為藝術品,它們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確定的,我們判斷的基準在于什么,也就是說,藝術作品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內在含義也就是,在我們所面對的眾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斷哪個是藝術品,藝術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被稱為藝術品,我們怎樣確定藝術品的水準的高低。顯然,我們通常的判斷是建立在對作為藝術品的基本構成的涵義的理解上,這種判斷在我們當下的話語系統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時限或氛圍中,可是一旦超出這個范圍,問題可能會變得復雜起來。究其實,我們對藝術品和非藝術品的追問,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對藝術問題的追問。因為我們在劃分藝術品和非藝術品時,我們已經存有了藝術的觀念在指導著我們這樣做,不管這種觀念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地支配著我們。這就是說,我們對藝術品本身的追問,也就隱含著對藝術問題的追問。所以,探討何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實際上也就成了藝術探討的奠基性問題。但這一探究從一開始就顯得困難重重,問題遍布。
自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開始的藝術“模仿說”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藝術理論,模仿說被作為經典的藝術理論在東西方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實際上這一理論是直接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柏拉圖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理念,現實世界是對理念世界的模仿,作為藝術的藝術品又是對現實世界的模仿,這種模仿也就是不真實的、虛幻的。另一位哲人亞里士多德則肯定了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藝術的真實性。后來古羅馬美學家賀拉斯也繼承了藝術模仿說,直到17世紀,古典主義藝術家們還提出了“藝術模仿自然”的原則,以再現現實為宗旨的現實主義文藝可以說是模仿說的最高發展階段。雖然,隨著西方現代藝術的崛起,在各種全新觀念的沖擊下,這一理論遭受嚴重的挑戰而變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國當代的一些僵化和陳舊的藝術理論中還有極大的市場,以一種變形了的“反映論”藝術觀的面目出現。這一理論探討的是藝術的本質問題,但實際上卻是從藝術作品的問題開始的,分析了藝術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關系。模仿說把藝術與現實世界聯系在一起,把藝術看成是再現和認識世界的一種特殊的方式,從藝術作品產生的源泉來把握藝術本質。然而,其根本問題在于,一方面它把藝術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認識論范圍;另一方面,它忽視了藝術創造的主體性。根本的問題也就在于把對藝術的探討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這樣自然就把藝術的問題置換為藝術作品的問題。顯然,嚴格地講,藝術和藝術作品是有差別的,這樣一來問題就變得含混了起來。
因此,從藝術作品作為邏輯出發點來探討藝術的本質的主要問題就在于,這種探討首先就預設了藝術是一種現實的存在,認為藝術品是一種區別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討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聯系。但在這其中有兩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其一也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在藝術之所以成立的預設中也就包含著藝術之為藝術的本質主義假定,反過來正因為有了這種預設和前提,藝術作品才得以成立和顯現。顯而易見,這自然就導致了對藝術的真實意義問題的掩蓋,其所探討的出發點即邏輯起點是藝術作品而不是藝術,但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藝術作品存在的邏輯前提又是什么?藝術作品是怎樣從世界中剝離出來的?我們怎樣認定這些悲劇、史詩、雕塑等就是藝術作品而不是其他?這樣,藝術的意義的真正問題就掩蓋在本質主義的預設之中了,藝術的問題就變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其二,既然藝術作品是藝術的現實存在物,它是對世界的模仿,它所體現的是藝術作品和世界的關系,那么,在這種關系中,藝術家作為這種活動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義又何在呢?藝術家在這種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動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機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現理念,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反過來,恰恰是藝術家的活動,使得本真從遮蔽中綻出,使得藝術作品充滿了生氣,這樣,藝術家的活動正是決定藝術作品水準高低的主導因素。所以,單方面地從藝術作品出發來探求藝術問題,顯然就掩蓋和遮蔽了藝術的最基準的問題。也就是藝術的意義的真實問題。
藝術模仿說以藝術作品與世界的關系為其探討的主要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藝術的這種無限多樣的自由創造性,因為它一味地強調藝術和現實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實情況是,藝術就是藝術,它和現實就是不一樣的,繪畫中的顏色在現實中我們可能根本見不到,小說總歸是一種編造的故事,但它們卻又實實在在地影響著人,使人神情激蕩,思緒飛揚。為什么又會如此呢?顯而易見,用藝術作品和現實之間的這種生硬的關系來說明這些問題,已顯得極為力不從心了。這樣,就使得我們不得不又向前邁進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藝術作品的現實來源,也就是藝術的制作者,即藝術家。
二、藝術和藝術家
藝術家,通常認為,就是藝術的制作者。藝術首先是藝術家制作出來的物品,自然地,是藝術家使藝術成為藝術,沒有藝術家,藝術似乎是不可能的,藝術家以及他的藝術制作活動是藝術的主導因素。邏輯地看,藝術活動首先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藝術作品也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最后結果。
隨著西方近性主義的高揚,人的價值,個性自由,人的主體性等問題得到了普遍的關注,浪漫主義藝術潮流也隨之勃興,藝術強調藝術家個性的自由張揚和展現,自由、創造、天才等概念成了這種潮流的主導性范疇,藝術家成為藝術的主導因素。與之相應的是藝術“表現說”對傳統的“模仿說”的反叛。18、19世紀的浪漫主義思潮,標榜“自我表現”,沖破了“模仿說”的羅網,“表現說”于是興起。表現說批評模仿機械復制,強調藝術必須以表現主體情感為主??档伦钤缣岢觥疤觳拧闭?,強調藝術是天才的創造和表現,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對立的觀點。在康德的先驗哲學中,主體性問題被強調到了極致,人是目的的問題是康德哲學的基本出發點,這樣,他就是從藝術家的活動出發,肯定了天才和創造在藝術制作中的巨大意義,他認為天才是一種天賦的能力,這種天賦因素是藝術的決定因素,這樣藝術家在藝術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國浪漫派畫家德拉克洛瓦認為,人即使練習作畫,感情的表達也應該放在第一位。德國直覺主義哲學家柏格森認為,詩意是表現心靈狀態的。意大利表現主義美學家克羅齊更是干脆宣稱藝術即直覺,即抒情的表現。表現說把藝術本質同藝術家主體情感的表現聯系起來,突出了藝術的審美特性。中國的言志說、心生說和緣情說大致上是與表現說相類似的觀點。較之模仿說,表現說不是從藝術作品而是從藝術家作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問題,更明確地來說,就是把藝術家的情感作為藝術的核心和關鍵性問題。但同樣可以看出,在這種以藝術家以及藝術家的情感為主導的藝術問題的探討中,照樣包含著對藝術更為極端的本質主義化的傾向。
首先,藝術活動是以藝術家為主體的活動,我們絕對不否認藝術家對藝術制作活動的意義,正因為藝術家的存在以及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水準的高低,就自然決定了藝術作品的產生和水準的高低,否則那些非凡、偉大的藝術作品是不會產生的。但是,我們把問題拓展開來看,如果說,藝術家的制作的結果是藝術作品,推而廣之,就是藝術。那么,是什么使得藝術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說成為藝術作品,成為藝術,是他賦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風格,還是情感,還是其他?這些都無法說明這一問題,而且會使問題再一次陷入到循環論證中而無法自拔。進一步的問題也就是,在藝術家的制作活動開始之前或進行中,他是否明確或已意識到他正進行著藝術活動,是否明確他的制作的結果將是一件藝術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這樣,那他已經就是按照藝術的模式和規則來進行藝術產生,那么,藝術的創造性又怎樣灌注其中,藝術家的主體性又如何體現出來呢?這些問題又涉及到了藝術的意義問題,這就促使我們從其他方面而不是從藝術家出發去探究。顯然,從藝術家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認為藝術家就是藝術的立法者,藝術家使藝術作品得以成立的觀點,同樣使得問題簡單化了。不難發現,藝術創造并非藝術家為遵守規則而遵守規則,實際上只是為了某種藝術創造才去遵守這樣或那樣的規則,藝術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規則而成就了藝術。因此,需要有另一種線索來研究藝術家是如何賦予藝術品的藝術性或者藝術質量以及藝術規則的藝術質量。
其次,藝術是一種以情感為主的活動,情感的激蕩構成了藝術活動的基本意義。但是,如果僅僅承認只有藝術家具備情感的表現能力,只有藝術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為動人的情感,那么,問題是這種情感能表現出來嗎?即使能夠表現,我們又如何體驗到這種表現呢?這里問題還是不少。正如我們前面已否定的,藝術本來什么也不是,我們不要試圖給藝術負載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現主義卻把模仿說中的再現自然或理念暗換為表現情感,這種情感中心主義,實際上沒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種模糊的情感來惑亂視聽,使藝術被一種不知所云的神秘主義面紗所籠罩,或是成為膚淺的弗洛伊德主義者的某種陰暗、病態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藝術變成了類似原始巫術一樣的神神道道的東西。本來情感使藝術充滿活力,但情感表現主義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現,實際上是對情感的一種貶低和嚴重的曲解。
從藝術家出發探討藝術的基本思路是,因為存在藝術家,藝術才成為可能,不管來自于理念還是自然,還是表現歷史、情感等,它的一個基本的前提是藝術就是藝術家的制作。其中關鍵的問題是,就是藝術家以及他們的這些有意識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現情感的活動,藝術才賴以成立,藝術品才從自然中分離出來。這樣,藝術家成了藝術制作的主體,相應地,藝術家之外的與之對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則成了藝術的源泉和來源,是為客體。這是一種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質主義的預設,因為根據這一觀點,我們自然可以推出,在藝術之前,已經存在著所謂的藝術之為藝術的實體,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歷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過是藝術家把它抽取出來而已,藝術家在這里扮演的是一個抽取的角色。這樣,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兩個對立的因素:藝術的本體和藝術的諸現象,即藝術作為藝術的本質和藝術家、作品等,藝術之為藝術的東西自然地隱藏在事物背后,藝術家將它開掘出來,藝術家就成了藝術的代言人。
以藝術家為邏輯起點出發對藝術的意義的追問,使得藝術的意義探尋問題向本質主義更深地推進了一步,沿著這一思路下去,藝術欣賞或藝術接受就成了二次開掘的工作,作為藝術接受者的活動就是猜謎式的或是破譯密碼式的工作,我們面對藝術,就要愁眉難展、費盡心力地再次去找尋藝術家植入到藝術作品中的這種意義,但是,是否存在這種永恒的意義呢?這種尋找意義的活動是否構成了藝術活動呢?這種尋求意義的意義又是什么?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從藝術接受方面來完成這樣的工作。
三、藝術和藝術接受
當從藝術作品和藝術家出發對藝術的探討充滿問題時,大家不約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論中關注甚少或根本沒有關注的藝術接受問題上來。藝術接受包括藝術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動,是對藝術作品的一種體驗、感悟和評價;在這種接受活動中,通過對藝術作品的現實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們可能會和藝術作品一起構成一個屬于我們自己的世界,獲得一種情感上的體悟和評價。顯然,這不單純是個體當下的評價、接受的行為,同時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產生的行為。因為這種接受、評價、體驗的行為的復雜多樣性和易變性,就使得這一過程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而難以把握,所以,因其無序性和隨機性的特點,以往的研究多不予關注。但它確實是藝術活動中十分重要的組成因素,而且是藝術活動的直接發生者。20世紀以來的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以此為出發點來讀解藝術、藝術作品。
解釋學藝術理論把藝術接受作為藝術活動的主體,其基本觀點在于強調從藝術接受者出發的對“文本”闡釋和讀解的多樣性,肯定了藝術接受中“前結構”和接受中的誤讀和解釋的合法性,由此達到對傳統的藝術理論所認為的藝術的中心意義的消解。解釋學藝術理論從藝術接受出發探討藝術,是針對傳統的藝術表現論而言的,這一理論首先要詢問的是藝術中究竟有沒有這種恒定不變的意義中心,作為藝術接受活動的實質究竟是不是對這種恒定的中心意義的尋找。在這一前提下,他們認為,在藝術接受活動中,這種“前結構”,也即“歷史視閾”是影響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構成一種“合法的偏見”,所以,對于接受來說,不存在所謂的與文本符合或發現中心意義的問題,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構成了另一個世界,在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開,接受者也向文本敞開;故而,藝術接受中對藝術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義,進入藝術之中,絕對占有藝術所構成的世界,而是將自己是“非現實化”,將自己“暴露”給文本;在藝術接受中,是力圖和自我構筑的“他者”不斷地對話,形成一個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視野。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強調藝術接受對藝術的意義,不但主張藝術接受者對藝術意義的占有,而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占有對接受者自己的創造和激發。這樣,傳統的藝術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義消解了,藝術不再是反映現實或表現情感的東西,它沒有普遍的標準,永恒的意義,一切都在解釋和對話中不斷地展現,不斷地開啟著新的世界。在這一理論中,他們提出“讀者中心主義”的口號,力圖解構藝術作品、藝術家的在藝術中的意義,這樣,藝術作品的范圍大大擴展,藝術家的創造不再對作品具有決定意義,甚至作者徹底地從接受視野中消失了。
但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局限也是顯而易見的,果真像他們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認識視界中是真理,而在審美視界中是藝術,全由接受者的讀解來決定,那么,藝術的意義的規定性幾乎等于零。這樣,藝術創造、藝術家甚至純粹的藝術作品都會從人們的視閾中消失,我們可能面對的一切都會成為藝術的世界,我們的一切活動都可能會成為藝術化的活動,在我們隨意性的指稱中,藝術就誕生了,那么,藝術還有什么意義和規定性而言呢?所以,這又不得不迫使我們把問題引向縱深。
從藝術接受出發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對藝術的本質和中心意義的消解,強調藝術接受的意義,從而強調藝術闡釋的多元化和不確定性,這是現代哲學對傳統形而上學的反叛在藝術理論中的體現。這樣,在藝術接受的誤讀和敞開中,“我”和“藝術”構筑著世界,藝術活動成了藝術的意義探究的核心,藝術經驗和審美經驗則是藝術中主要強調的因素,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靈的意義的探討。在這里,藝術不再是模仿現實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斷表現,藝術沒有這個必要,藝術的意義變成了一種行動,一種構筑著“別樣”世界的活動,藝術的意義在于將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種展開和敞亮,正是在這種沉淪和上升中,藝術的意義開啟了。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將藝術的意義的探討最終指向了藝術活動,指向了人的心靈。
四、藝術和藝術活動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看出,不論是模仿說還是表現說,不管是從藝術作品還是從藝術家出發來探討藝術,都包含有一個不可克服的問題,都企圖從讓藝術來負載一些什么東西在里邊,不論是作品中對世界的反映,或是藝術家感情的宣泄,都試圖把理念或情感的內質強加給藝術,這是一種本質主義對藝術的否定,它在給藝術賦予一定的本質的時候,恰恰就將藝術徹底背離了。所以,我們認為,對藝術的意義的闡釋的最大的問題是極端的知識化。人的任何活動都有相應的知識,歸納性的、解釋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藝術作為人的一種活動,也被限制在知識的規范中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歸咎于美學理論。作為藝術的規范性理論,美學理論已嚴重地背離了藝術,由于它過分的和極端的知識化傾向,使藝術被淹沒在空洞的理論中。而要試圖探討藝術的意義,除了擺脫這種空洞理論的束縛外,最主要的還在于溯本逐源,從藝術活動的本初談起。而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努力則扭轉了這個方向,它更重視藝術是一種活動,在這種闡釋的行動中,藝術和接受對自我和世界的意義的構筑和開啟。因此,我們強調,藝術什么也不表現,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所以,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從藝術作品、藝術家或是藝術接受出發,最終都要歸結到對人的藝術活動的探討中去。
藝術活動的根本所在就是構筑另一個世界的活動。我們之所以提出藝術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的極端的觀點,并不是徹底的虛無主義和相對主義的遁詞,而是要徹底否定所謂的藝術批評和美學理論對藝術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識化的思考,藝術開啟的本來是一個非凡別樣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們的理論總是試圖將它納入到我們正常的世界中來思考,這就從根本上將藝術背離了。所以,我們所要否定的就是對藝術是什么的提問。因此,問題最后會變為藝術可能的意義,藝術能夠給予什么的追問,而這種追問只能再回到藝術活動中去探究,因為藝術活動是藝術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點。
如果我們以藝術活動作為藝術的意義問題的起點,那么我們又如何來描述藝術活動呢?人的活動紛繁復雜,究竟那些屬于藝術活動?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又會變得困惑。但是,我們先驗地認為人就是一個活動的主體的話,那么藝術活動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動中的一種,這種活動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種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動,它是一種心靈構筑意義的活動。
首先,人的活動的特殊性,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創造“第二自然”的活動,活動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過程,馬克思在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關系問題,但人的活動不僅僅體現為人和自然之間的活動,人也不僅僅是使自然向著他自己,他的活動的內涵應該更廣闊,馬克思這里所說的創造“第二自然”的觀點卻為我們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見,人的活動具有某種創造性,這種創造性就體現為人對另一世界的探視的努力,在這種探視中,他不是還原現存世界,而是力圖去開啟和敞亮可能的世界,這種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藝術世界。不管是藝術制作還是藝術接受活動,都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所以,不管怎樣,藝術活動是一個使我們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動,這是一個極為樸素的事實,但這正是我們思考藝術的真正出發點。正是在這種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動中,我們在不斷地超越,超越現存世界有和無的隔離,在心靈中出現了另一世界,這就是藝術世界。藝術世界是心靈不斷地展示自己的運動,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接受都可以包含在這個心靈的運動之中。藝術活動的本意就是心靈自我改造的意義,面對一件非凡的藝術作品,我們感悟到的東西,絕對不是現有的知識告訴我們的,或是藝術理論告訴我們的應該是什么的東西,而是對我們心靈的改造;藝術作品也不是一個常規的現實存在的物,它絕對不是知識的對象,而是一個開啟我們的世界面向心靈的物,藝術作品的本意是激蕩起我們的感受,是藝術作品驅使著我們,而不是我們審視藝術;所以,真正偉大的藝術家以及他的作品,應該就是不斷地刺激著我們的感覺,使我們進入到“我—藝術”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藝術就是著力于激發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藝術的方式在制造著我們感覺的方式,而不是我們在不斷地規定著藝術的方式。
關鍵詞藝術意義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活動
談到藝術,我們毫不猶豫地可以說出一系列藝術作品,同時我們可以舉出無數的藝術家。但是,當我們真正追問是什么使他們(它們)成為藝術家和藝術作品的問題,藝術的內在本質究竟是什么時,我們又變得茫然起來。藝術是什么?對于此,前人已經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回答,而且接著他們的思考,我們仍可以繼續回答下去。在前人已經提出的所有解釋中,任何一種解釋都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任何一種解釋也并不是有道理,我們即使將所有的解釋加在一起也還無法說明什么是藝術。
“藝術是什么?”這一藝術定義問題本身作為一個傳統的形而上學的命題,與“美”的定義等問題一道,在西方現當代美學尤其是英美分析哲學美學中成為一個主要的問題,并且已被認為是一個沒有實體的自我循環的假命題而多被詬病。此前從狄爾泰已經開始對藝術的本體問題不作追尋,他的探討退出了本體問題而討論藝術的意義。他認為藝術在上下文中才有意義;藝術在特定的歷史中才有意義;藝術在人們的興趣(關注)中才有意義,因此不存在沒有前提(先決條件)的藝術。分析哲學的先驅喬治·E·摩爾認為,“美”不是一個自然客體,故不能采用像自然科學下定義的方式來加以界定,而只能采用直覺來把握;早期維特根斯坦也認為美屬于不可言說的東西,對不可言說的東西,人們只能保持沉默。著名分析哲學家艾耶爾則斷定,由于美學的命題基本上沒有實指,所以都是“妄命題”。因此,美國美學家莫里斯·韋茲和肯尼克,都根本否定給藝術下定義的做法,宣稱藝術是不可定義的。所以,在這些理論來看,藝術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是的就是藝術,藝術的本體在它的賓詞后沒有成立的可能性。
但是這種沒有可能的可能性,恰恰是我們思考的起點。對藝術的本質問題的追問的不可置否性,在現代藝術中顯示的最大意義,就在于它顯示著并不具有實體的藝術,也就是這種無有的存在,如何在人的心靈中變現為實體的藝術活動、藝術家和藝術作品。很顯然,面對“什么是藝術”這類問題,我們并不是要放棄對藝術的追問,而是要改變這種本質主義的追問方式,必須首先思考藝術之為藝術的心靈特質,放在對人的藝術活動的考察上,使我們的思考直接從“什么是藝術”的問題前的問題開始。通過藝術活動的分析,進而從藝術作品、藝術家、藝術接受等所有的藝術活動的相互關系,也就是藝術與心靈的關系中去尋求藝術的意義。
一、藝術和藝術作品
探討藝術問題,通常我們首先從分析藝術作品入手。根據經驗,我們很容易判斷出藝術品與非藝術品,我們在聆聽音樂、欣賞繪畫、閱讀小說、觀看舞蹈等藝術活動中,不假思索地認為它們都是藝術品,而且我們會有意識地去評判它們的藝術水平的高低。但問題也就隨之產生了,我們憑什么說它是藝術品或是非藝術品,如果作為藝術品,它們的水平高下是如何確定的,我們判斷的基準在于什么,也就是說,藝術作品是什么?這個問題的內在含義也就是,在我們所面對的眾多物品面前,如何判斷哪個是藝術品,藝術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被稱為藝術品,我們怎樣確定藝術品的水準的高低。顯然,我們通常的判斷是建立在對作為藝術品的基本構成的涵義的理解上,這種判斷在我們當下的話語系統中是有效的,比如在特定的時限或氛圍中,可是一旦超出這個范圍,問題可能會變得復雜起來。究其實,我們對藝術品和非藝術品的追問,回到根本上也就是對藝術問題的追問。因為我們在劃分藝術品和非藝術品時,我們已經存有了藝術的觀念在指導著我們這樣做,不管這種觀念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地支配著我們。這就是說,我們對藝術品本身的追問,也就隱含著對藝術問題的追問。所以,探討何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實際上也就成了藝術探討的奠基性問題。但這一探究從一開始就顯得困難重重,問題遍布。
自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開始的藝術“模仿說”是雄霸西方千年的藝術理論,模仿說被作為經典的藝術理論在東西方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實際上這一理論是直接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柏拉圖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理念,現實世界是對理念世界的模仿,作為藝術的藝術品又是對現實世界的模仿,這種模仿也就是不真實的、虛幻的。另一位哲人亞里士多德則肯定了現實世界的真實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模仿它的藝術的真實性。后來古羅馬美學家賀拉斯也繼承了藝術模仿說,直到17世紀,古典主義藝術家們還提出了“藝術模仿自然”的原則,以再現現實為宗旨的現實主義文藝可以說是模仿說的最高發展階段。雖然,隨著西方現代藝術的崛起,在各種全新觀念的沖擊下,這一理論遭受嚴重的挑戰而變得如此不堪,但在我國當代的一些僵化和陳舊的藝術理論中還有極大的市場,以一種變形了的“反映論”藝術觀的面目出現。這一理論探討的是藝術的本質問題,但實際上卻是從藝術作品的問題開始的,分析了藝術作品和自然、理念、事物的關系。模仿說把藝術與現實世界聯系在一起,把藝術看成是再現和認識世界的一種特殊的方式,從藝術作品產生的源泉來把握藝術本質。然而,其根本問題在于,一方面它把藝術局限于“模仿”世界的認識論范圍;另一方面,它忽視了藝術創造的主體性。根本的問題也就在于把對藝術的探討以藝術作品為邏輯起點,這樣自然就把藝術的問題置換為藝術作品的問題。顯然,嚴格地講,藝術和藝術作品是有差別的,這樣一來問題就變得含混了起來。因此,從藝術作品作為邏輯出發點來探討藝術的本質的主要問題就在于,這種探討首先就預設了藝術是一種現實的存在,認為藝術品是一種區別于自然、理念等的存在物,然后去探討它和世界的特殊的聯系。但在這其中有兩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其一也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在藝術之所以成立的預設中也就包含著藝術之為藝術的本質主義假定,反過來正因為有了這種預設和前提,藝術作品才得以成立和顯現。顯而易見,這自然就導致了對藝術的真實意義問題的掩蓋,其所探討的出發點即邏輯起點是藝術作品而不是藝術,但我們可以進一步追問,這些藝術作品存在的邏輯前提又是什么?藝術作品是怎樣從世界中剝離出來的?我們怎樣認定這些悲劇、史詩、雕塑等就是藝術作品而不是其他?這樣,藝術的意義的真正問題就掩蓋在本質主義的預設之中了,藝術的問題就變為藝術作品的問題。其二,既然藝術作品是藝術的現實存在物,它是對世界的模仿,它所體現的是藝術作品和世界的關系,那么,在這種關系中,藝術家作為這種活動的直接介入者,他的意義又何在呢?藝術家在這種模仿世界或理念的活動中,不介入自己的任何理解而機械、本真地模仿自然或再現理念,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反過來,恰恰是藝術家的活動,使得本真從遮蔽中綻出,使得藝術作品充滿了生氣,這樣,藝術家的活動正是決定藝術作品水準高低的主導因素。所以,單方面地從藝術作品出發來探求藝術問題,顯然就掩蓋和遮蔽了藝術的最基準的問題。也就是藝術的意義的真實問題。
藝術模仿說以藝術作品與世界的關系為其探討的主要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藝術的這種無限多樣的自由創造性,因為它一味地強調藝術和現實世界的完全的符合。但事實情況是,藝術就是藝術,它和現實就是不一樣的,繪畫中的顏色在現實中我們可能根本見不到,小說總歸是一種編造的故事,但它們卻又實實在在地影響著人,使人神情激蕩,思緒飛揚。為什么又會如此呢?顯而易見,用藝術作品和現實之間的這種生硬的關系來說明這些問題,已顯得極為力不從心了。這樣,就使得我們不得不又向前邁進一步,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藝術作品的現實來源,也就是藝術的制作者,即藝術家。
二、藝術和藝術家
藝術家,通常認為,就是藝術的制作者。藝術首先是藝術家制作出來的物品,自然地,是藝術家使藝術成為藝術,沒有藝術家,藝術似乎是不可能的,藝術家以及他的藝術制作活動是藝術的主導因素。邏輯地看,藝術活動首先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藝術作品也是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最后結果。
隨著西方近性主義的高揚,人的價值,個性自由,人的主體性等問題得到了普遍的關注,浪漫主義藝術潮流也隨之勃興,藝術強調藝術家個性的自由張揚和展現,自由、創造、天才等概念成了這種潮流的主導性范疇,藝術家成為藝術的主導因素。與之相應的是藝術“表現說”對傳統的“模仿說”的反叛。18、19世紀的浪漫主義思潮,標榜“自我表現”,沖破了“模仿說”的羅網,“表現說”于是興起。表現說批評模仿機械復制,強調藝術必須以表現主體情感為主。康德最早提出“天才”論,強調藝術是天才的創造和表現,提出天才是和模仿精神是完全對立的觀點。在康德的先驗哲學中,主體性問題被強調到了極致,人是目的的問題是康德哲學的基本出發點,這樣,他就是從藝術家的活動出發,肯定了天才和創造在藝術制作中的巨大意義,他認為天才是一種天賦的能力,這種天賦因素是藝術的決定因素,這樣藝術家在藝術制作中的作用被康德充分地加以肯定了。德國浪漫派畫家德拉克洛瓦認為,人即使練習作畫,感情的表達也應該放在第一位。德國直覺主義哲學家柏格森認為,詩意是表現心靈狀態的。意大利表現主義美學家克羅齊更是干脆宣稱藝術即直覺,即抒情的表現。表現說把藝術本質同藝術家主體情感的表現聯系起來,突出了藝術的審美特性。中國的言志說、心生說和緣情說大致上是與表現說相類似的觀點。較之模仿說,表現說不是從藝術作品而是從藝術家作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問題,更明確地來說,就是把藝術家的情感作為藝術的核心和關鍵性問題。但同樣可以看出,在這種以藝術家以及藝術家的情感為主導的藝術問題的探討中,照樣包含著對藝術更為極端的本質主義化的傾向。
首先,藝術活動是以藝術家為主體的活動,我們絕對不否認藝術家對藝術制作活動的意義,正因為藝術家的存在以及藝術家的制作活動的水準的高低,就自然決定了藝術作品的產生和水準的高低,否則那些非凡、偉大的藝術作品是不會產生的。但是,我們把問題拓展開來看,如果說,藝術家的制作的結果是藝術作品,推而廣之,就是藝術。那么,是什么使得藝術家的制作得以成立?也就是說成為藝術作品,成為藝術,是他賦予的他的制作品的風格,還是情感,還是其他?這些都無法說明這一問題,而且會使問題再一次陷入到循環論證中而無法自拔。進一步的問題也就是,在藝術家的制作活動開始之前或進行中,他是否明確或已意識到他正進行著藝術活動,是否明確他的制作的結果將是一件藝術品而不是其他,如果是這樣,那他已經就是按照藝術的模式和規則來進行藝術產生,那么,藝術的創造性又怎樣灌注其中,藝術家的主體性又如何體現出來呢?這些問題又涉及到了藝術的意義問題,這就促使我們從其他方面而不是從藝術家出發去探究。顯然,從藝術家為邏輯起點來探討藝術的意義,認為藝術家就是藝術的立法者,藝術家使藝術作品得以成立的觀點,同樣使得問題簡單化了。不難發現,藝術創造并非藝術家為遵守規則而遵守規則,實際上只是為了某種藝術創造才去遵守這樣或那樣的規則,藝術家不是遵循了某些規則而成就了藝術。因此,需要有另一種線索來研究藝術家是如何賦予藝術品的藝術性或者藝術質量以及藝術規則的藝術質量。
其次,藝術是一種以情感為主的活動,情感的激蕩構成了藝術活動的基本意義。但是,如果僅僅承認只有藝術家具備情感的表現能力,只有藝術家的天才能力才能超越事物的表面,捕捉到那最為動人的情感,那么,問題是這種情感能表現出來嗎?即使能夠表現,我們又如何體驗到這種表現呢?這里問題還是不少。正如我們前面已否定的,藝術本來什么也不是,我們不要試圖給藝術負載什么文化、情感等的因素在其中,但情感表現主義卻把模仿說中的再現自然或理念暗換為表現情感,這種情感中心主義,實際上沒有什么大的突破,反而以一種模糊的情感來惑亂視聽,使藝術被一種不知所云的神秘主義面紗所籠罩,或是成為膚淺的弗洛伊德主義者的某種陰暗、病態心理的暗示,把崇高的藝術變成了類似原始巫術一樣的神神道道的東西。本來情感使藝術充滿活力,但情感表現主義所要求的情感的意味和表現,實際上是對情感的一種貶低和嚴重的曲解。
從藝術家出發探討藝術的基本思路是,因為存在藝術家,藝術才成為可能,不管來自于理念還是自然,還是表現歷史、情感等,它的一個基本的前提是藝術就是藝術家的制作。其中關鍵的問題是,就是藝術家以及他們的這些有意識地向自然或理念模仿或是表現情感的活動,藝術才賴以成立,藝術品才從自然中分離出來。這樣,藝術家成了藝術制作的主體,相應地,藝術家之外的與之對立的自然、理念或情感則成了藝術的源泉和來源,是為客體。這是一種表面化的探求和本質主義的預設,因為根據這一觀點,我們自然可以推出,在藝術之前,已經存在著所謂的藝術之為藝術的實體,不管它是在自然或是理念、歷史、甚至情感之中,只不過是藝術家把它抽取出來而已,藝術家在這里扮演的是一個抽取的角色。這樣,自然而然就形成了兩個對立的因素:藝術的本體和藝術的諸現象,即藝術作為藝術的本質和藝術家、作品等,藝術之為藝術的東西自然地隱藏在事物背后,藝術家將它開掘出來,藝術家就成了藝術的代言人。
以藝術家為邏輯起點出發對藝術的意義的追問,使得藝術的意義探尋問題向本質主義更深地推進了一步,沿著這一思路下去,藝術欣賞或藝術接受就成了二次開掘的工作,作為藝術接受者的活動就是猜謎式的或是破譯密碼式的工作,我們面對藝術,就要愁眉難展、費盡心力地再次去找尋藝術家植入到藝術作品中的這種意義,但是,是否存在這種永恒的意義呢?這種尋找意義的活動是否構成了藝術活動呢?這種尋求意義的意義又是什么?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從藝術接受方面來完成這樣的工作。
三、藝術和藝術接受
當從藝術作品和藝術家出發對藝術的探討充滿問題時,大家不約而同地把目光聚焦于以往的理論中關注甚少或根本沒有關注的藝術接受問題上來。藝術接受包括藝術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動,是對藝術作品的一種體驗、感悟和評價;在這種接受活動中,通過對藝術作品的現實的存在的感受和思考,我們可能會和藝術作品一起構成一個屬于我們自己的世界,獲得一種情感上的體悟和評價。顯然,這不單純是個體當下的評價、接受的行為,同時也是在文化和文明的作用下產生的行為。因為這種接受、評價、體驗的行為的復雜多樣性和易變性,就使得這一過程變得更加撲朔迷離而難以把握,所以,因其無序性和隨機性的特點,以往的研究多不予關注。但它確實是藝術活動中十分重要的組成因素,而且是藝術活動的直接發生者。20世紀以來的解釋學藝術理論便試圖以此為出發點來讀解藝術、藝術作品。解釋學藝術理論把藝術接受作為藝術活動的主體,其基本觀點在于強調從藝術接受者出發的對“文本”闡釋和讀解的多樣性,肯定了藝術接受中“前結構”和接受中的誤讀和解釋的合法性,由此達到對傳統的藝術理論所認為的藝術的中心意義的消解。解釋學藝術理論從藝術接受出發探討藝術,是針對傳統的藝術表現論而言的,這一理論首先要詢問的是藝術中究竟有沒有這種恒定不變的意義中心,作為藝術接受活動的實質究竟是不是對這種恒定的中心意義的尋找。在這一前提下,他們認為,在藝術接受活動中,這種“前結構”,也即“歷史視閾”是影響接受的基本因素,它構成一種“合法的偏見”,所以,對于接受來說,不存在所謂的與文本符合或發現中心意義的問題,而是由文本和接受構成了另一個世界,在這一世界中,文本向接受者敞開,接受者也向文本敞開;故而,藝術接受中對藝術的理解,不是要指向那意義,進入藝術之中,絕對占有藝術所構成的世界,而是將自己是“非現實化”,將自己“暴露”給文本;在藝術接受中,是力圖和自我構筑的“他者”不斷地對話,形成一個不同的世界和新的視野。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強調藝術接受對藝術的意義,不但主張藝術接受者對藝術意義的占有,而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占有對接受者自己的創造和激發。這樣,傳統的藝術的永恒、普遍的中心意義消解了,藝術不再是反映現實或表現情感的東西,它沒有普遍的標準,永恒的意義,一切都在解釋和對話中不斷地展現,不斷地開啟著新的世界。在這一理論中,他們提出“讀者中心主義”的口號,力圖解構藝術作品、藝術家的在藝術中的意義,這樣,藝術作品的范圍大大擴展,藝術家的創造不再對作品具有決定意義,甚至作者徹底地從接受視野中消失了。
但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局限也是顯而易見的,果真像他們所描述的,任何文本,在認識視界中是真理,而在審美視界中是藝術,全由接受者的讀解來決定,那么,藝術的意義的規定性幾乎等于零。這樣,藝術創造、藝術家甚至純粹的藝術作品都會從人們的視閾中消失,我們可能面對的一切都會成為藝術的世界,我們的一切活動都可能會成為藝術化的活動,在我們隨意性的指稱中,藝術就誕生了,那么,藝術還有什么意義和規定性而言呢?所以,這又不得不迫使我們把問題引向縱深。
從藝術接受出發來探討藝術的意義,對藝術的本質和中心意義的消解,強調藝術接受的意義,從而強調藝術闡釋的多元化和不確定性,這是現代哲學對傳統形而上學的反叛在藝術理論中的體現。這樣,在藝術接受的誤讀和敞開中,“我”和“藝術”構筑著世界,藝術活動成了藝術的意義探究的核心,藝術經驗和審美經驗則是藝術中主要強調的因素,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就直接指向了人的心靈的意義的探討。在這里,藝術不再是模仿現實或理念等事物,或不再是情感的不斷表現,藝術沒有這個必要,藝術的意義變成了一種行動,一種構筑著“別樣”世界的活動,藝術的意義在于將自己“暴露”在世界中,世界向自己的一種展開和敞亮,正是在這種沉淪和上升中,藝術的意義開啟了。所以,解釋學藝術理論引人注目的地方就在于將藝術的意義的探討最終指向了藝術活動,指向了人的心靈。
四、藝術和藝術活動
從前面的分析我們看出,不論是模仿說還是表現說,不管是從藝術作品還是從藝術家出發來探討藝術,都包含有一個不可克服的問題,都企圖從讓藝術來負載一些什么東西在里邊,不論是作品中對世界的反映,或是藝術家感情的宣泄,都試圖把理念或情感的內質強加給藝術,這是一種本質主義對藝術的否定,它在給藝術賦予一定的本質的時候,恰恰就將藝術徹底背離了。所以,我們認為,對藝術的意義的闡釋的最大的問題是極端的知識化。人的任何活動都有相應的知識,歸納性的、解釋性的或是反思性的等等,藝術作為人的一種活動,也被限制在知識的規范中了,這在很大程度上應該歸咎于美學理論。作為藝術的規范性理論,美學理論已嚴重地背離了藝術,由于它過分的和極端的知識化傾向,使藝術被淹沒在空洞的理論中。而要試圖探討藝術的意義,除了擺脫這種空洞理論的束縛外,最主要的還在于溯本逐源,從藝術活動的本初談起。而解釋學藝術理論的努力則扭轉了這個方向,它更重視藝術是一種活動,在這種闡釋的行動中,藝術和接受對自我和世界的意義的構筑和開啟。因此,我們強調,藝術什么也不表現,什么也不反映,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所以,對藝術的意義的探討,從藝術作品、藝術家或是藝術接受出發,最終都要歸結到對人的藝術活動的探討中去。藝術活動的根本所在就是構筑另一個世界的活動。我們之所以提出藝術什么也沒有,什么也沒有的就是藝術的極端的觀點,并不是徹底的虛無主義和相對主義的遁詞,而是要徹底否定所謂的藝術批評和美學理論對藝術是什么的概念化和知識化的思考,藝術開啟的本來是一個非凡別樣而不同平常的世界,而我們的理論總是試圖將它納入到我們正常的世界中來思考,這就從根本上將藝術背離了。所以,我們所要否定的就是對藝術是什么的提問。因此,問題最后會變為藝術可能的意義,藝術能夠給予什么的追問,而這種追問只能再回到藝術活動中去探究,因為藝術活動是藝術的基本的和原初的起點。如果我們以藝術活動作為藝術的意義問題的起點,那么我們又如何來描述藝術活動呢?人的活動紛繁復雜,究竟那些屬于藝術活動?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又會變得困惑。但是,我們先驗地認為人就是一個活動的主體的話,那么藝術活動也就是人的所有活動中的一種,這種活動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種再造另一世界的活動,它是一種心靈構筑意義的活動。
首先,人的活動的特殊性,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創造“第二自然”的活動,活動本身是自然向人生成的過程,馬克思在這里看到了人和自然的關系問題,但人的活動不僅僅體現為人和自然之間的活動,人也不僅僅是使自然向著他自己,他的活動的內涵應該更廣闊,馬克思這里所說的創造“第二自然”的觀點卻為我們提供了思路。由此可見,人的活動具有某種創造性,這種創造性就體現為人對另一世界的探視的努力,在這種探視中,他不是還原現存世界,而是力圖去開啟和敞亮可能的世界,這種可能的世界只能是藝術世界。不管是藝術制作還是藝術接受活動,都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所以,不管怎樣,藝術活動是一個使我們的世界“陌生化”的活動,這是一個極為樸素的事實,但這正是我們思考藝術的真正出發點。正是在這種制造陌生事物的活動中,我們在不斷地超越,超越現存世界有和無的隔離,在心靈中出現了另一世界,這就是藝術世界。藝術世界是心靈不斷地展示自己的運動,藝術家、藝術作品、藝術接受都可以包含在這個心靈的運動之中。藝術活動的本意就是心靈自我改造的意義,面對一件非凡的藝術作品,我們感悟到的東西,絕對不是現有的知識告訴我們的,或是藝術理論告訴我們的應該是什么的東西,而是對我們心靈的改造;藝術作品也不是一個常規的現實存在的物,它絕對不是知識的對象,而是一個開啟我們的世界面向心靈的物,藝術作品的本意是激蕩起我們的感受,是藝術作品驅使著我們,而不是我們審視藝術;所以,真正偉大的藝術家以及他的作品,應該就是不斷地刺激著我們的感覺,使我們進入到“我—藝術”的世界中,使之在思考中感受,在感受中思考,藝術就是著力于激發塑造新的心情,新的感受方式,是藝術的方式在制造著我們感覺的方式,而不是我們在不斷地規定著藝術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