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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施工;安全問題;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行業屬于高危行業,整體來說其主要的特點包括高處作業多、露天作業多、手工勞動及繁重體力勞動多、立體交叉作業多和勞務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等。尤其是目前我國建設投資逐步實現多元化,生產方式也在不斷變化。鑒于這些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的高危險性,我們應加強施工過程的生產安全管理與相關安全技術保障措施。
1.我國建筑施工中主要存在的安全問題及成因
1.1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我國建筑施工行業在投資計劃上做了一些體制上的改變,以往傳統的建筑生產安全管理模式已經完全不能夠適應當下的建筑施工生產方式。傳統的生產安全管理模式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可彌補的管理漏洞,如政府主導安全管理導致管理渙散且在市場經濟大環境下相關適應的經濟和法律體系并未成熟。更為嚴重的是,目前我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在實際生產中并沒有得到完全地落實,基本處于一種比較分散的管理狀態,真正能夠起到行業管理作業的扳指可數,這就自然而然地導致我國建筑安全管理施行標準和管理模式的不統一,管理工作的職責分配交叉不清,最終得到的只有“沒利監管失控,有利打架不順”的現狀。
同時,由于我國建筑行業競爭的激烈程度與日俱增,業主單位在招標過程中有意地壓低中標報價,在一定程度上對確保施工質量安全的措施費用不予認同并拒絕交付相關地安全費用,合同工期也在為實現經濟效益的情況下被強力壓縮。這樣一來,施工單位就不得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忽略一些在自己看來不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有限地資金投入實現施工成本和工期目標,安全隱患大大增加。
1.2導致建筑施工安全問題的原因
1.2.1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
施工單位沒有針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部分施工單位雖有配備卻沒能真正意義上在自己的崗位上履行職責,落實缺失,縱容施工勞務人員鋌而走險,冒險作業,施工操作違章的情況屢見不鮮。還有,有些專職的安全管理負責人由于權限所限,在發現現場施工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只有通過請示上一級領導,而不能夠直接向最高管理層反映。這樣的情況,不可避免地會導致情報延誤,或根本無法實現向上通報和得到最終的解決結果,以致于安全隱患未能得到及時的整改。
1.2.2現場施工管理工作脫節
我國建筑施工的勞務人員多為技術水平偏低的農民工,而實施現場施工管理的技術人員數量相對較少。施工管理的模式主要是施工單位和施工隊伍的工長簽訂一項單項工程的成本合同,包工不包料,二者分別擔負的責權很明了,質量安全基本是由施工隊伍來負責,而施工單位只片面地追求產值和利潤。在施工過程中,搶工期、趕進度的情況非常普遍,短期的經濟效益得到了充分的滿足,但施工質量和安全卻被置若罔聞,安全隱患處處存在。
1.2.3安全設施建設的投入明顯不足
施工單位參與投標活動,有意壓低投標報價取得中標的優勢,而在中標后從各個方面刻意削減投入和開支,尤其是一些規范要求的安全設施建設投入,如勞務工具、安全網等。這些安全防護設施按照規定應該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投入,但實際上并不能夠完全做到位。安全設施建設投入明顯不足的情況對安全生產是一種非常大的隱患。
1.2.4崗前專業培訓流于形式
施工勞務人員多為農民工,要在施工準確前組織相關的崗前專業培訓,主要是針對質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培訓學習,同時還需要對施工作業中的一些安全技術措施、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護措施等進行防范教育。崗前專業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手段,我國施工單位組織崗前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變化工種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教育等。問題是很大一部分施工單位并沒有按照規定的要求組織有效地培訓工種,僅僅是走過場,實際效果只是流于形式。本來為培訓工種作資料記錄并不真實,通常都是由施工單位由資料員一手編寫,對于施工勞務人員的培訓卻沒有真正達到作用。
1.2.5轉包、分包及以包代管
施工單位中標以后,將工程以分包的形式裝包給施工隊,施工單位和承包隊伍共同牟利。施工單位憑借自身擁有的資質中標,通過中間人承包,包工隊專區大部分利潤,而施工單位僅僅是賺取小部分作為中標的勞務費??梢韵胂螅@一小部分的利潤根本無法滿足一個完整項目部的正常運營,施工單位不得已地疏于對現場施工質量及安全的管理,而現場施工安全的管理職責主要就在施工隊伍的管理。但是,施工隊伍并不受上級相關監管部門所限制,任意妄為,胡干蠻干的情況都是造成安全施工隱患的重要原因。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議
2.1中央或地方有關施工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監控
中央政府有關施工監管部門主要是通過宏觀調控的經濟手段對建筑市場經濟機制實施操控并發揮其基礎性配置作用,同時保證為建筑市場創造一個相對比較公平、公正的競爭氛圍。另外,還需了采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策略通過各級監管部門落實對建筑施工實施嚴格的監控與管制。嚴格推行安全施工生產的市場準入(即建筑安全資格問題)和退出機制,在施工階段必須嚴把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資質關,杜絕一切依靠掛靠實現分包代管等轉包現象。根據我國《建筑法》內容要求擬建工程所在當地的有關監管部門也需指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規定并給通過安全資質審查的施工單位頒發安全生產的資格認證書,未取得資格認證書的施工單位將不被視為具備安全生產的條件和資格。
2.2加強各方在工程安全施工監管中發揮的作用
2.2.1業主單位
業主單位與施工單位就施工安全問題應達成書面協議,協議內容包括雙方必需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生產安全的政策與方針。業主單位也要具備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對各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人配置齊全,并制定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2.2.2監理機構
加強監理機構下屬從業人員的隊伍素質建設,尤其是在施工安全責任無法明確確立的情況,應充分利用現有的經濟制衡體制和手段提高每一名監理人員的施工安全責任意識。
2.2.3施工單位
施工單位控制安全生產應施行項目經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制定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施工現場環境必須要達到文明施工的標準要求,施工勞務人員必需經過嚴格的崗前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持證上崗。
3.結束語
建筑施工生產安全是建立在“以人為本”和施工質量雙重保障的基礎上的。施工項目是一個比較完整的系統工程,為保證施工生產安全和有效避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我們還需進一步認真積累和總結更多的生產經驗,探尋更為科學的安全管理辦法,依靠落實更完善的安全保障體系和檢查制度,才能夠真正實現事故零事故的突破。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裝修裝飾,建筑安全,安全問題
中圖分類號:TU767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為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護產品生產者的健康與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免受損失,必須強化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
一、行業高?,F狀嚴峻,定性意義積極深遠
高危行業通常是指生產危險性系數較高、容易對人身造成傷害、對生產造成危害的行業。包括建筑裝飾工程--內裝和外裝(幕墻)。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2006年12月8日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共同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中明確認定,建筑施工,包括新建、擴建和改建的裝修工程,屬于“高危行業”。2006年12月25日,建設部發出“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質函[2006]366號)。
2008年3月6日,建設部《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2007年度)》(建質函[2008]53號),從發生事故的五個形象進度統計中,裝飾裝修階段發生事故264起,占事故起數的30.73%;死亡283人,占死亡總人數的27.96%,僅次于主體結構(發生事故414起,占事故起數的48.2%;死亡505人,占死亡總人數的49.9%),位居第二,遠高于基礎施工、拆除階段和施工準備。
在建筑裝飾工程中,除了在投標時不要忘記將2%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中,還要格外注重安全施工。建筑裝飾行業被國家認定為高危行業的意義還在于:應按高危行業重新制訂企業的發展戰略和日常工作安排。
二、統籌安全措施,收益大于成本
眾所周知,安全是需要進行成本投入的,只有在達到一定的投入后才可能直觀地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而物的不安全狀態正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最直接的不安全因素。一方面安全需要投入(投資),另一方面成本須嚴格控制。安全與成本如何統籌,以實現用最少投資,得到最佳的安全效果?如果僅僅停留在憑經驗、主觀意志和思想意識進行安全投入的層次,沒有統一的標準、目標,就容易使工程項目的生產成本大大增加,難以做到安全與成本的統籌兼顧。安全投入應是經濟、技術、安全的合理統一。安全投入與成本控制在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實現效益這一共同基點上是統一的。
安全生產工作是關系到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大事。企業安全生產做得好,可以給企業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使國家和集體財產免遭損失,職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如果事故頻發,且不說造成的巨大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對企業形象損壞和生產經營、市場行為的限制是真正致命的。如2008年3月19日上午,北京市豐臺區韓莊子住宅小區二號樓在施工中發生高空墜亡事故,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單位卸料平臺的制作、安裝和使用,未按方案投入、實施。北京市建委依法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事故責任人作出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停止投標資格和停止執業資格的嚴肅處理。安全投入不足,釀成了“損失大、影響壞、教訓深”的苦果。
三、辨識危險源,落實防范措施
危險源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物質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是滋生事故的土壤,也是安全生產各種矛盾問題的集中表現,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對象。在實際生活和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是以多種多樣的形式存在的。意外釋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的存在是危害產生的最根本原因,設備故障或缺陷、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是事故發生的條件和可能性的主要因素。
搞好辨識危險源和落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是一項事前控制。只有系統辨識危險源,以認真、科學、積極的態度去實施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在事前進行有效的控制,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避免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四、強化檢查與整治,促進穩定及好轉
安全檢查是發現、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改善勞動條件比較有效和直接的方法之一,是主動性的安全防范。深入生產的現場,采用問、看、量、測、運轉試驗的方法,重點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責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護、查安全設備設施、查安全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查傷亡事故處理等十項工作的現場情況。其中的查安全設備設施工作的現場情況,需全面查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及生產輔設施。根據檢查的目的、內容,進行定期、經常性、季節性、節假日安全檢查以及開復工、專業性安全檢查與設備設施安全驗收檢查,搞好安全檢查即主動性安全防范。
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 號)等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章制度,開展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強化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貫徹落實;促進各級企業加大安全生產的合理投入,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水平;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農民工安全生產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堅決杜絕因高處墜落、坍塌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管理等導致的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工作穩定及好轉的局面。
五、按“目標管理”方法,實行安全問責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不是理論、技術、能力的問題,而是實踐、管理、責任心的問題。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按“目標管理”方法,在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管理系統內進行分解,并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對項目安全生產控制負責,過程安全控制由每一道工序和崗位的責任人負責。同時成立項目工會安全監督小組,設立工會安全監督檢查員,履行工會監督職責。項目經理部每周至少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工程、安全部門的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查密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巡查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實行旁站監督,并做好記錄。工長對所負責的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做到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
六、培育文化脈,促進執行力
培育項目安全管理文化,是建筑施工企業的一堂必修課,具有長期性、系統性和先進性,是企業發展的永恒主題之一。項目安全管理文化是施工企業的成功之本、活力之源之一,經歷逐步完善、定型、深化的過程。廣泛宣傳,反復灌輸,項目安全管理文化逐步被員工所接受并在實踐中不斷強化,能夠強有力促進安全生產執行力,執行力就是戰斗力、發展力,繼而達到爭創平安項目、構建和諧項目的目標。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安全管理概念意義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壯大,建筑業的發展環境越來越好。然而,建筑安全事故是影響建筑業發展的重要問題,為了保證建筑業健康穩定的發展,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建筑業目前重要的使命。影響建筑施工安全的因素不僅體現在安全控制資金、人員素質等方面,還有施工材料、施工設備、管理等原因。通過安全責任制的建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開展、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的實行、加強安全施工的監督和檢查,可以有效的降低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展,保證建筑施工順利穩定的發展。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建筑施工企業對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視
建筑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直接決定該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水平,但有一些企業的領導安全意識較淡薄,沒有認識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只注重抓經濟效益,忽視施工的安全管理,對企業安全機構運作情況和安全生產情況不了解,對安全管理機構的建設和運作情況長期不管不問,導致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未能正常開展,形同虛設,安全生產管理崗位不能有效發揮應有的作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單位未能針對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要求,及時建立健全相應安全管理制度或雖建立了制度但未能有效地貫徹落實,導致無有效手段來約束和管理施工單位。
2、建筑施工人員安全素質不高
建筑施工的從業人員整體安全素質不高,建筑企業進行一線作業的建筑工人中,除了部分技術和管理人員外,絕大部分從業者都是農民工。他們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差,又缺少相應的安全防護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對建筑施工中的基本常識,特別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很了解,違章作業、冒險操作,都給建筑項目的安全施工埋下重大的事故隱患。普遍存在文化素質不高、年齡偏大、待遇低、未經任何業務和安全培訓等特點,在作業過程中拼蠻力,憑經驗,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三違”現象時有發生。這樣的用工方式,為事故的發生留下了伏筆。
3、建筑施工的安全投入不夠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建筑工人的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不能做到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安全知識培訓、安全教育、安全技術資料普及、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障措施投入很少,很多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將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納入到建筑工程成本預算中,這也導致了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現場不實行封閉施工,導致閑雜人員隨意出入施工現場;建筑機械亂停、亂放;施工用具、施工材料隨意堆放、水電管網布置雜亂、現場施工人員始終超時、超量、加班加點工作,休息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從而給安全生產帶來重大的事故隱患。
4、建筑施工的安全監理履行職責不到位
一些建筑施工的監理單位沒有嚴格地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認真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監理職責。不能及時地發現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對明顯的違規操作也不加以制止,甚至有些監理人員不到施工現場,只是隔三差五地去看一下,走馬觀花。監理方式還停留在過去的“三控二管一協調”的舊模式上,只重視建筑質量,不重視安全防護。個別監理人員對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操作標準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監理的職責和安全生產的監管作用得不到發揮,形同虛設。
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1、加大安全教育,政府應勇于挑起農民工的安全基礎教育的責任。目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主要由企業負責,由于勞務市場具有很強的流動性,對農民工來說,流動性更強,這就嚴重沖擊了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他們往往只是為了應付政府的監管才不得不去做,變調的目的注定不會有好的結果。
2、大力培育專業勞務公司,對勞務公司進行資質評定、資格評審,通過勞務公司,建立一支穩定的施工隊伍,并對其進行針對性的、有效性的培訓,使農民工掌握專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政策法規等。
3、禁止掛靠施工。從招投標開始,嚴格審查承建資格,不準超范圍施工;政府實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凡是掛靠、私自分包的工程經查出,堅決嚴肅查處;開展群眾舉報制度,實行社會監督。只有從源頭上根除掛靠現象,才能從根本上杜絕私人包工頭非法承包工程,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4、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二級單位(項目部)教育和班組教育。在公司教育中,主要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二級單位(項目部)主要進行安全生產操作一般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的基本情況、現場環境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組對新分配來的職工進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
5、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反映安全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長期性,有利于加強領導干部的安全理念,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更加具體地反應出安全生產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工程。施工現場的班前安全活動會就是經濟性教育的一個縮影。
堅持長期有效的班前活動,使其更面向一線、貼近生活,具體地指出了職工生產經營活動中應該怎樣做,該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樣消除不安全隱患,從而保證安全生產,提高效率。
6、 建立有效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機制度。企業和各分公司、項目部,項目部與作業班組,作業班組與作業人員必須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對責任目標執行情況實行平時抽查、季度考核、年終認定。
實行安全生產工作業績考核與管理人員日常工資掛鉤,實行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對發生事故或安全管理不善,按照《崗位績效考核辦法》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制考核表》的內容,給予工資浮動。
7、加強技術措施。項目工程技術人員應根據施工現場的自然條件、材料機具、勞動力的供應情況等,緊密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出最經濟、最安全的施工技術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批,監理公司工程師批準。對于比較特殊的施工部位如:模板施工、吊裝施工、深基坑開挖、腳手架施工及現場臨時用電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要按照技術負責人審批、監理公司工程師批準的程序進行。施工中應嚴格執行,并加大檢查和驗收力度,確保技術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按照防雨、防洪、防觸電等安全規定要求,認真做好現場規劃,做到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平整、堅實,施工生產與生活區要設置在不同的安全位置,要有足夠的水源,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編制消防預案,并成立義務消防隊,所有施工人員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8、對現場危險源進行識別與控制。準確及時地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控制是一項事前控制,只有事前進行有效地控制才能避免事故發生。常見的危險源有:施工生產用電、高空作業、高空墜落、塌方、特種氣體等。危險源一經確定,就必須通知現場作業區內的每一位工作人員,并設置危險源安全警示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挪動或拆除,現場指揮人員和施工人員要高度重視本區域的安全動態,危險源發生變化必須及時更改。
參考文獻:
關鍵詞:安全生產項目管理
一、前言
建筑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建筑產品為國民經濟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質基礎。同時,建筑業,特別是施工企業是一個高危險性、事故多發的行業。近年來,建筑業安全管理的現狀和建筑施工現場的諸多不安全因素影響了整個建筑業效益的提高,也是建筑業及建筑施工現場不能吸引高素質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管理具有系統性、連續性、技術性等特點,長期以來,建筑業一直是各國職業安全事故率較高的行業之一。由此可見建筑企業安全問題已成為建筑業發展的巨大障礙。
在我們的施工實踐中,建筑施工企業的項目管理主要表現為質量、安全、進度、成本的管理。作為一個工程項目來講,建設方和監理更關心的是質量進度等,而施工方則更關心的是安全與成本等,當然這幾個方面是不能機械地分割,它們是密切相關的。通常說來,項目是以成本核算為中心,但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是保障,嚴格地說,安全是第一位的,無安全事故就是效益。
二、認識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作為一個工程項目的項目班子成員配備,通常是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小組組長、分管生產的項目副經理為安全生產小組的副組長,具體工作由安全員完成,安全員的配備根據項目大小情況配備的數量不等,而技術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是處于淡化位置。事實上,工程技術人員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是不可淡化的,一個工程項目的運作,從立項開始,工程技術人員就已經為安全生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為安全生產負起了很大的責任。如投標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方案選擇、圖紙自審、會審、主要原材料的檢驗、測(計)量儀器和儀表的年度報檢(審)、開(停)工報告的報批、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的編制(特別是其中安全技術措施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設計、模板支撐系統設計、設備吊裝方案、深基坑坑壁支護等)、網絡進度計劃的編制和實施、各種安全技術交底、工程質量驗收等等,其實,這中間每一項技術工作都和安全管理工作有著密切的聯系。
“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盡職盡責,千方百計消除事故隱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边@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目標,其中的一個“長”字和一個“?!弊郑莱隽税踩ぷ鞯慕洺P?,不間斷性,也就是說安全工作貫穿于整個項目生產的全過程。安全事故的發生也就是幾秒鐘幾分鐘的事情,而安全生產工作卻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全員參與,全員牢固樹立安全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同時,安全工作的全過程都必須有強有力的技術工作支持,事實上工程技術工作的全過程中都包含有安全工作,從本質上講,技術工作和安全工作是緊密相連的。工程項目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安全生產的質量,當我們的建筑產品(半成品)質量缺陷小的時候,就表現為不合格項,或出現質量事故,當不合格項質量缺陷增大或累積迭加到一定程度時,就會質變為安全隱患,甚至釀成安全事故。
前幾年,南方某高樓,因為基坑設計與施工方面的技術工作做得不徹底,基坑技術方案沒有嚴格審查,安全措施不全等原因,發生了一起嚴重的整體坍塌事故,這起事故造成了周圍建筑下沉,幾千萬的機械設備埋入深坑,政治影響、社會影響十分惡劣等嚴重后果。這次事故已經給我們廣大的工程技術人員敲響了警鐘。大家都知道,深基坑開挖、支護,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邊壁支護的設計計算,并且在施工過程中應全程進行沉降位移觀測,但是在很多施工現場時候,施工技術人員為了省事,往往沒有真正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詳細的計算或驗算,而是根據經驗進行指導施工,有的項目的施工方案純粹是本應付性“資料”,根據不能指導施工,也根本不用它來指導施工。甚至有的工地搭設腳手架完全是由架子工自己根據現場情況進行施工,根本沒有受過專業培訓,也沒有接受安全教育。而另一方面,現在的許多施工企業都已經完全轉變為管理型企業,分包單位建制不健全,農民工多,大部分都是臨時雇用,農民工的技術素質參差不齊。這樣就造成了施工安全技術的嚴重脫節,安全隱患質變成安全事故早在情理之中了。
從建筑企業現有的管理體制上來看,特別是大的工程項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也不可能施工現場每個專業的施工、每道施工工序都完全介入和監督,一般采用層層分包分管的辦法,這無疑又涉及到另一個管理問題;從業務工作范圍上來看,技術管理工作同安全管理工作業務有完全的融合性。因此,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生產有著同樣不可推卸的聯系和責任。
三、如何做好安全生產中的技術工作
技術工作與安全生產的聯系千絲萬縷,如何真正在項目管理與生產過程中處理好技術工作與安全生產的關系,是擺在建筑企業管理人員的一個重要課題。要做好安全生產中的技術工作,我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1、編制真正能指導施工的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
項目工程技術人員應根據施工現場的自然環境條件、材料機具、勞動力的供應情況、資金狀況等,緊密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出最經濟、最安全的施工技術方案,編制便于指導施工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和合理的進度計劃。在施工前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對工人要進行三級教育,施工中應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和掌握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施工方案和施工工法,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對于比較特殊的施工部位,如外架搭設方案、模板支撐加固、吊裝施工、深基坑支護以及采用新的施工工法等,必須經過專業技術人員的計算、分析和論證,制定出詳細可行的實施方案,并加強檢查和驗收力度,確保技術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
2、正確運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來指導施工
作為建筑企業的工程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指導,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完善和調整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在各道工序進行質量驗收時,首先要保障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沒有安全生產,不搞好工程質量,就無法保證正常的生產,更不要談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很多技術人員在檢查驗收時,往往會偏重于有關技術質量指標的檢查,這無可厚非,業主和監理最關心的也正是這些方面。而作為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其實更需要注重的恰恰是驗收標準中的牢固性、穩定性等安全要求部分。在工序交接時,應明確各個工序的工作職責,要在檢查確認的基礎上進行對接,在中間交接表上也可考慮增加安全施工交接一項,必要時工序交接應邀請安全管理人員參加。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美國的一項研究發現了一個很有價值的“十倍”規律:如果上道工序產品質量的缺陷的處理費用為“1”的話,那么等到下一個工序完成時,相應缺陷所須的處理費用就為“10”,依次類推,到再下一道工序完成時,所須的處理費用將達到“100”。并由此興起了“零缺陷”產品運動。如果我們對每道工序工作在安全方面也這樣嚴格實施的話,安全事故必定會大大降低。
3、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各種常規安全檢
安全檢查是項目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有的項目領導害怕檢查,一到檢查,就突擊準備,應付、走過場,這其實是一種對安全工作極不負責的舉動。事實上,安全生產工作,幾天時間是無法突擊準備的,必須靠平時的良好的管理和不懈的保持。安全檢查其實更是一種手段,我們通過檢查來發現問題,尋找對策,解決問題。在檢查過程中,對易發生安全事故的特種設備、特殊場所和特殊施工工序,除安全管理部門的綜合性檢查外,應組織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專業性安全檢查。檢查前應明確檢點、檢查手段和檢查方法。如對電氣焊機、起重設備、運輸車輛、壓力容器、易燃易爆場所、高空作業場所、深坑施工場所、臨邊洞口防護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等,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和驗收。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處理,并有記錄,以確保安全生產。
一、建筑施工安全問題頻發的原因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連發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產方面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還比較淡?。欢菍Π踩a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還不夠得力,有的責任沒有真正落實,措施沒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業經營規模擴大和建筑施工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不嚴,管理粗放;四是一線操作人員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防護技能較差。
二、預防為主,在條款中加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內容
1、招標文件及其相應的合同條款中,應當對施工安全生產措施提出明確和具體的要求。需要制定安全措施的方面包括各類基坑支護結構、各類臨時支撐體系、大型施工機械(塔式起重機等的安裝、使用和拆除)、各類腳手架和作業平臺、臨時用電系統和電動機具、設備、“四口五臨邊”防護、現場消防安全、高空作業、(防高空墜落和墜物打擊)、現場周邊環境安全,等等。招標文件中應要求投標人在報價時針對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單獨報價。
2、投標文件中除施工現場的
總體安全管理措施外,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技術方案和組織措施都必須分別配以相對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必要的計算書,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責任人和崗位職責,制定緊急情況的處理預案,特殊專業工程還應制訂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等等;投標人的投標價格中應就安全措施進行單獨列項報價,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投標人必須在“措施項目”中就安全措施單獨列項進行報價。
3、評標辦法中,對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內容,把對安全保證措施的評審作為技術標評審的重要內容,并設立安全保證措施評審的合格標準,投標人的安全保證措施不能達到招標文件規定的合格標準的,應作為廢標條件之一施工安全措施的評審
甲,采用綜合定量評標的,除響應性評審中應當體現對招標文件中對安全措施要求的響應外,應當對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證體系獨立設立評分標準,安全措施的評分不得少于總評標分值的5%;評審的標準應包括安全安全措施的完整性、針對性、科學性、合理性、與國家有關規定的符合等等;
乙,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安全措施作為符合性評審的重要方面進行評審,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針對性、不合理或不能滿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的,不得進入后續的評審,也失去成為中標候選人的資格;與安全措施有關的費用構成投標人個別成本的一部分,評標委員會在評判是否低于個別成本時必須納入評審范圍,對其報價與措施結合的針對性、完整性和合理性進行評判。丙,有關安全措施的評分或評審細則應當分類細化,屬于技術標的評審內容的,在技術標評審的標準中設立標準并分別細化(如總體安全措施,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保證措施等等),屬于符合性或響應性評審內容的,在符合性或響應性評審的標準中設立標準并分別細化。
戊,施工和監理合同的合同條款中應當納入明確安全責任、安全目標、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證體系、崗位人員要求$獎罰規定以及其它與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和要求有關的條款。監理合同條款中應當確立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權威,確保監理工程師能夠充分發揮安全監督作用,杜絕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
三、加強日常管理
1、監管的方式手段要改變。一是要主動出擊,建立稽查、巡查隊伍,無論是在建工程項目還是拆除項目,無論辦了手續的項目還是沒有辦手續的項目,無論是普通區域的工程還是開發區、高教園區的工程都不能忽略,要全盤納入監管范圍;二是要抓住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監管要針對出了問題的企業,出了問題的地區,讓有安全問題的企業、工程項目不得安寧;三是要改變單一的運動式檢查,從重點監督檢查企業施工實體安全,轉變為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安全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2、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
人員安全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大力獎勵和表彰安全生產工作突出的企業和個人,嚴肅查處重大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公布企業安全生產不良信息記錄。
分析原因歸納起來,物料提升機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制造方面
主要是制造廠家不按標準和規范要求生產,這其中有兩個原因:一是廠家本身對標準和規范不夠理解或理解不透;二是廠家為了降低成本迎合市場,人為取消一些安全保護裝置。
(1)無安全??垦b置。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安全裝置,當吊籃到達建筑物的
基層需要卸料時,可以放下該??垦b置,使吊籃落在架體上。此時鋼絲繩處于松弛狀態,以緩解鋼絲繩的疲勞和保證工人進入吊籃卸料的安全。目前工地中很大一部分提升機沒有這種裝置,有些生產廠家人為地不把這種??垦b置加裝進去,也有些是設備操作人員故意拆除該裝置,在作業時不愿使用??垦b置,這都是不合規范要求的行為(這是非常危險的,應該堅決糾正,否則停止使用——編者)。
(2)采用單根鋼絲繩?,F在有許多提升機仍采用單根鋼絲繩懸掛吊籃的做
法,鋼絲繩在運行中的載荷較大,經常出現鋼絲繩斷裂造成吊籃墜落的事故,因些規范要求必須采用雙根鋼絲繩懸掛吊籃。常見的有兩種方式:一是采用了四繩提升機鋼絲繩的串法或雙筒卷揚機的安裝方式,降低單根鋼絲繩的受力荷載;二是吊籃上安裝動滑輪的方法,鋼絲繩通過天梁上的定滑輪,再通過吊籃上的動滑輪,這樣可以使鋼絲繩的受力載荷降低一半,可以有效地防止因過載造成的鋼絲繩斷裂。
(3)對高架、低架提升機安裝要求區分不清。通常我們指超過30m以上的
提升機為高架提升機。高架提升機在安裝時與低架提升機相比要求更高,而廠家卻往往忽視。比如規范上要求高架提升機不能采用摩擦式卷揚機作為動力、不能采用纜風繩只能用附著架、高架提升機要有下限位裝置和緩沖裝置等。
(4)吊籃無安全門。目前吊籃不安裝安全門已非常普遍,設備操作人員圖
操作方便,隨意拆除吊籃安全門,規范上要求的必須有安全門并宜采用聯鎖的形式。
以上4條,都是JGJ59-99標準中規定扣分的(作為生產廠家,生產這樣低劣的產品,實該關門整頓——編者)。
2.安裝方面
目前的提升機大都是施工企業自己安裝,由于技術力量薄弱,人員素質差,不懂標準和規范要求,在安裝中存在有許多問題,因此急需規范這方面的管理。
(1)架體基礎不穩。規范上明確規定高、低架體安裝時對基礎的具體要求:
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計算;低架提升機在無設計要求時,可按素土夯實后(承載力不小于80kPa)澆G20砼,高300mm??墒乾F在很多提升機都沒做到,有些更是沒做任何基礎,僅僅將架體立于地面,使架體的穩定性受到影響。
(2)入口防護棚搭設不規范。主要問題是防護棚搭設的強度,即防墜落物
的沖擊能力不足,另外就是防護棚搭設的面積不夠,規范規定防護棚搭設要求是低架前后3m、高架5m左右,寬度稍大于架體寬度。
(3)卸料平臺搭設不規范。卸料平臺搭設穩固與否直接影響到操作工人的
安全,這也是井架高空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嚴格要求來說,卸料平臺應該做成獨立式平臺,即該平臺的搭設只能是單獨從地而立桿或建筑物拉結的形式,不能與腳手架連在一起,以避免影響腳手架的穩固。
(4)附墻架和纜風繩安裝不規范。附墻架和纜風繩是穩固提升機架體的裝
置,最大問題也是安裝不規范。比如,附墻架要求間隔不大于9m,纜風繩應10~15m設一組,且每組4根。另外,纜風繩材料要求采用圓股鋼絲繩,安裝時要有適當的拉緊力等等。
(5)上下極限限位器不安裝。這分別是防止吊籃沖頂和直接與地面撞擊的
裝置,是非常重要的安全保護裝置,特別是上極限限位器不能省去。
(6)樓層??块T安裝不規范。規范要求該??块T高1.8m,且與架體保持一
定距離,并宜采用連鎖裝置。
(7)無立網防護或立網防護不全。這方面施工企業往往不夠重視,其實這
不僅是安全防護的需要,也是文明施工的需要。
3.使用方面
如何正確使用和操作設備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說人的因素是關鍵。由于建筑工人素質普遍較低,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同時安全培訓力度不夠,也往往造成一些安全事故的發生。
(1)設備使用保養維護不夠。設備操作人員對設備性能不了解,對設備缺乏保養維護,造成比如電動機、減速機、卷揚機等設備漏電、異響、振動,從而使設備使用壽命大大降低,也直接影響現場的文明施工。
(2)隨意拆除設備上的一些安全保護裝置。比如上下極限限位器、安全門、安全??垦b置等(這是最重要的安全裝置——編者)。
關鍵詞:教案,知識產權,著作權法
一、問題的提出
2002年5月30日,重慶市語文教師高麗婭將自己所在的小學告上法庭。原告訴稱:根據被告要求,在1990年至2002年期間,原告先后交給被告48本教案,被告在收取、檢查教案后沒有及時歸還給原告。在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下,被告僅退還了4本,其余44本已被被告銷毀或賣給廢品站。原告認為,教案是個人智力和創造性勞動的成果,學校檢查之后應該退還原告,被告的上述行為侵犯了教師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教師法》、《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請法院判令被告返還44本教案;賠償損失8800元以及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但被告認為,編寫教案是教師的本職工作,而教案本是教學中使用的物品,就象上課時使用的粉筆一樣,學校擁有教案的所有權和處理權。在檢查完教案后,可以不退還給教師,因此不應承擔賠償責任。[1]該案已經歷了法院駁回,原告上訴。上級法院發回重審的艱難歷程,目前仍在進一步的審理過程之中。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案一經媒體批露,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由于目前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的、直接的涉及教案的規定,本案引發了法律界和教育界的很多思考:教案是否具有知識產權;教案到底應歸屬教師還是歸屬學校;學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權,還是附載在教案本上的智力成果權益。
二、教案的屬性
1、教案的概念。教案是教師備課中以課時為單位設計的教學方案與計劃。教案直接關系到上課的質量,其規格、式樣、詳略等均沒有統一標準,可根據具體實際情況確定。教案主要由以下部分組成(1)課程的基本信息。包括:教師姓名、班級、學科名稱、課程主題、課程類型、上課時間等。(2)教學目標。目標所表達是預想的教學結果,通常以教學結束之后學生能夠做到什么的方式進行表達。(3)教學資源準備和利用。課時計劃應列出所需教學資源,包括:教科書、參考書、學習材料、視聽設備、具體模型等。(4)教學進程。教學進程是指一堂課的教學內容的詳細安排,其重點考慮教學中使用的教學形式和方法,是采用全班教學、小組教學還是個別教學,是用講課、演示法、說明,還是運用討論、游戲、提問等方法。采用何種形式與方法主要視具體情況加以綜合利用。教學進程是教案的最核心部分。(5)評價學習效果的設想。評價學生是否實現了每節課的目標,是教師的一項重要工作。(6)其他可能部分。包括:教學意義、教學重點與難點、布置作業、特殊說明等。
2、教案是一項知識產品,應享有著作權。(1)《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第二條規定:“‘文學和藝術作品’一詞包括文學、科學和藝術領域內的一切成果,不論其表現形式或方式如何,諸如書籍、小冊子和其他文字作品等”,顯然,教案作為教師備課中以課時為單位設計的方案與計劃,付出了教師極大的時間、精力、智力與勞動,凝結了教師豐富的教學積累和深刻的思考規劃,其本身又不延及思想、過程、操作方法或數學概念,因而無論教案是否發表,應屬一項智力成果、知識產品。(2)教案享有著作權。我國的《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庇捎诮贪竿耆梢酝ㄟ^書寫、復印、印刷、錄制等豐富各異的手段和方法予以復制,享有著作權保護的“可復制性”的要件,因此,判斷教案是否享有著作權的關鍵在于教案是否具有獨創性。所謂獨創性,是指作品是由獨立構思而成的屬性,作品不是或基本不是與他人已發表的作品相同,即作品不是抄襲、剽竊或篡改他人的作品。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對此也曾作出解釋:獨創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自己的創作,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從另一作品抄襲而來。作品的獨創性是法律保護作品表達方式的客觀依據,是區別不同作品的重要標志,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權的最主要條件。[2]教案是教師根據各項具體情況獨自選擇、取舍、安排、設計、綜合的結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復制而來,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序演推而來,而是教師運用系統方法、以具體學生為出發點進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方案和結晶,更重要的是,教案真實地記載著教師各階段的教學水平、教學經驗積累的過程。作品的獨創性在教案的第四部分教學進程和第五部分評價學習效果的設想中體現得尤為顯著。因此,筆者認為:教案具備了獨創性與可復制性的特征條件,享有著作權應無爭議。
三、教案是一般的職務作品,著作權歸教師個人享有
1、著作權法的一般規定。我國的《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笨梢姡话愕膭撟髯髌窔w作者個人享有,只有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下,代表單位意志進行的創作,其著作權才歸單位所有。
2、職務作品的權屬規定。我國的《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根據法律規定,一般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個人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作者使用外)。此外,由法律規定的某些特殊的職務作品,指主要利用單位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對于這種情況,作者只享有署名權,而其他權利則屬于單位。[3]
3、教案是一般的職務作品,著作權歸教師個人享有。結合本案可以分析得出:首先教案的寫作是教師為完成學校的教學任務而編寫的,完成教案是教師的一項本職工作,學校是通過收取、檢查教案的方式對教師的教學進行監督;其次,根據《教師法》第八條之二的規定,教師應當履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義務,可見,教師編寫教案既是教師的權利,也是教師完成教學的重要義務,因此,教案具備了職務作品的特征要件,應屬職務作品;再次,在一般的學校與教師簽定的聘用勞動合同中,都會有“在聘用其間內,教師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所承擔的教學工作以及其他任務”的條款,可見,編寫教案就是教學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在目前學校與教師簽定的聘用勞動合同中一般都沒有關于教案權屬的具體條款;最后,教師編寫的教案,既沒有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也不屬于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等作品,更不是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作品,而是教師根據各項具體實際情況獨自選擇、取舍、安排、設計、綜合的結果,因而,根據法律規定,筆者認為:教案是教師的職務作品,屬于一般的職務作品范疇,其著作權歸屬自然不言而喻,歸教師個人享有,學校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
四、學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權
1、作品與作品載體。作品是指以語言文字、符號等形式所反映出的智力創造成果。作品在借助一定的形式表現出來時,往往要附于某一物品上,該物品即作為作品載體,如載有小說的圖書,以及載有教案智力成果的教案本等。作品與作品載體存在顯著的區別。作品載體是載有作品的物質實體,屬于物權保護的范圍。而作品作為著作權的客體,具有無形性、永久性的特征,屬于著作權保護的范圍。[4]
2、著作權與物權的區別。(1)權利的客體不同。著作權的客體是知識產品,具有無形性特征,物權的客體則是實實在在的有形物。(2)權能的可分性。著作權的同一權能可以處分多次,而物權的各項權能卻只能處分一次。(3)權利的保護期不同。著作權的保護期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保護期屆滿即喪失著作財產權。物權則沒有期限,只要原物存在,物權即存在。(4)當著作權與物權發生沖突時,著作權通常讓位給物權。比如一幅繪畫,當物權轉讓給他人時,著作權通常還在原權利人手中,如果著作權人行使權利,要以使用作品原件為前提,這勢必發生沖突。當二者不能達成一致時,著作權將讓位物權而無法實現。[5](5)權利的限制不同。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合理使用、強制許可等措施,物權則具有強烈的排他性。(6)侵權形式的不同。著作權的侵害主要表現為抄襲、剽竊或篡改他人的作品,與作品物化載體無關。物權侵害的主要行為,往往直接作用于物本身,表現為侵占、妨害或毀損等。
3、學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權。在本案中,被丟失的44本教案是原告教師獨自選擇、設計、綜合、撰寫以及多年積累的結果,教案本則是載有教案的物質實體,所以,綜合上述分析,教案的著作權與教案本的物權理應均由原告享有,學校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而學校將44本教案本銷毀或賣給廢品站,其侵權行為表現為對教案本的物權的妨害或毀損,侵犯了教師的合法權利,但并沒有實施抄襲、剽竊或篡改原告教案的事實與故意,因此,學校侵犯的僅僅是教案本的物權,而非教案的知識產權,應采用民法的原則和規定進行調整,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十七條“侵占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應當折價賠償?!钡囊幎ǎ瑢W校理應賠償遺失原告教師44本教案本的損失。
結語:透視本案事實以及相關的法律問題,其實主要反映了我國著作權法中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權屬以及相關保護的問題。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與深入,由法律殫精竭慮規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權屬明顯多此一舉,不合時宜,現實的實踐早已經突破了法律原先設定的原則與框架,而修改后的著作權法在這個問題上仍沿用原法、進展不大,筆者在此認為:職務作品的權屬不妨由勞動者與單位通過勞動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采取這樣的方式將有助于避免糾紛、提高效率,符合當事者意思自制的原則與法制的人文精神。
參考資料:
[1]參見王少冗:《教案的所有權到底歸誰》,載《中國知識產權報》2003年7月31日,第2版
[2]參見吳漢東主編:《知識產權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44頁
[3]參見鄭成思著:《版權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