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6 16:30:07
序論:在您撰寫產品品質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思想認識不夠,質量觀念不強
對“質量第一”的思想認識不高,對質量的要求僅停留在表面,質量檢驗流于形式,嚴格產品質量的目標、措施、辦法和行動都沒有跟上。部分領導抱著怕得罪人的心理,亦或是僅僅安于現狀,沒有危機意識,質量管理停留在淺表,產品質量無法得到有效提高并持久。
工作浮躁,急于求成
有些領導工作態度不嚴謹、做事不扎實,對事物的判斷不深入,容易滿足于初期的成果和進步,不做更深入地研究和完善,對預期可能發生的問題估計不足;不虛心吸取競爭對手的經驗和長處;超越科學規律。
體制不全,制度缺失
在將原有的高度計劃管理體制打破,施行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事業部體制后,企業沒有及時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質量管理監督體系,各單位各自為政,自行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標準不一,科學性和適用性不強。質量檢驗隊伍配備薄弱,自己檢驗監督自己,過程控制不精細,在市場競爭壓力和效率優先意識的驅動下,很難保證產品質量。
責任不清,獎罰不明
從廣義上說,各級領導是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員工是直接責任者。但在此過程中并沒有明確定性定量的責任描述和規范,沒有明確細化的質量獎懲標準、措施和辦法。對真正踏實工作、不追求進度、一直保持生產工作質量的員工和管理者,沒有制度安排下的正常獎勵來鼓勵;對追求進度、野蠻生產、小問題不斷的員工和管理者,也沒有及時地批評、糾正。真正出現產品質量問題,領導應負什么責任,應受什么標準的處罰,直接和間接責任員工應負什么責任,應受什么標準的處罰卻沒有明確的依據,往往是臨時研究、決定,不能很好地達到警示激勵、深入人心、長久保持的作用。
發展建議
1統一思想,強化質量意識
從思想認識入手,大力開展“質量第一”、“質量就是生存,質量就是生命”的宣傳教育活動。自上而下分層進行產品質量問題的大討論,通過對企業內部及單位內部發生的典型案例分析,找出質量意識淡漠的環節所在,找出單位領導和員工的質量責任問題所在,以小見大,真正認識到質量意識淡漠給企業帶來的危害;同時積極地走出去和請進來,通過多種多樣方式,學習和了解國內外先進管理和質量理念,深刻認識我們的差距和不足,增強危機感和責任感,統一思想、樹立信心、積極面對。
2端正工作態度,按事物規律辦事
態度決定行動,細節決定成敗。對產品質量是不是真抓落實,首先看對保持產品質量的態度是否端正。從產品研發、試制、工藝、配套、外協、自制和總裝,到現場管理與服務,都要堅持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遇事多做深入的調查研究,對重大問題要多做科學的論證和充分的試驗,對問題的處理改進要多從系統性和長遠性來考慮;要正確處理質量與速度、質量與市場、質量與成本、質量與效益的關系,減少和避免單純追求速度和市場、低成本和高效益的片面做法,尊重事物發展循序漸進的規律,切忌拔苗助長、急于求成的浮躁心態,把質量第一的意識落實到行動中,扎實工作,追求卓越,精益求精。
3健全質量管理體制,完善質量管理制度
要針對目前的現狀,認真梳理產品設計、工藝、試制、生產、外協和配套等環節中與產品質量密切相關的問題,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找出產品質量管控體制上的短板和制度的缺陷,加以調整和改進。針對產品檢驗疏漏的問題,建議建立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下設質量檢驗監督處,配備精干的質檢人員,強力抽查A類B類零件和關鍵部件、總裝工序的質量,定期邀請外界第三方對企業產品質量進行檢查,定期產品質量報告,增加廣大職工對產品質量的知情權和參與度;針對工藝管理散、亂、差的現狀,建議在研發設計體制內增設工藝部或單獨設立工藝部,實行總工藝師負責下的產品工藝,工藝部人員少而精干,主要負責對A類零件制定工藝,對B類零件指導審核事業部車間制定工藝,對C類零件工藝進行抽查,對外協零件生產方的工藝進行審查,提高產品的工藝質量;要建立和完善產品研發、試制、工藝、配套、外協、檢驗等各工作環節的管控流程,配套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在此基礎上編制質量手冊,積極向GB/ISO9001標準靠攏并通過認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使質量管理有章可行,有據可依,從而使我們質量第一的意識和積極轉變的工作態度在可靠的體制和制度的基礎上得以長期保持,而不是通過宣傳教育運動曇花一現。
4明確質量責任,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對各級領導、各環節管理崗位和一線員工,都要制定明確細化的質量責任,明確各自應負擔質量職責,制定明細的質量考核、獎懲制度和辦法,加強檢查與考核,對出現的質量問題,責任必須落實到人,獎罰必須及時明確,確保制度的剛性權威;要建立長效的質量激勵機制,建議設立質量明星榜,及時評選周、月、季、年的質量明星職工,大力宣傳并現金獎勵,激發職工堅持質量優先的工作態度和熱情;要進一步加強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現場管理水平,加大技術培訓力度,鼓勵職工進行小改、小革、小發明、小創造和合理化建議的“五小”活動,定期組織技能比賽,獎勵技術能手,積極營造學技術、比質量、創先進、爭優質的良好氛圍,使每個職工都成為質量管理的參與者和實踐者。
美國著名的認知心理學家唐納德•諾曼說:產品的界面設計必須反映產品的核心功能、工作原理、可能的操作方法和反饋產品在某一特定時刻的運轉狀態。[2]這表明我們所創立的設計界面必須與設計原理,方法功能互相結合,真實地反映產品自身的特性。一件優秀的易用產品需要通過設計將原本復雜的功能簡單明了地展現在其操作界面上,使用戶通過這個界面可以輕松了解操作信息,快速掌握使用方法,如圖3所示游戲手柄設計,其界面設計簡單清晰、區域劃分合理,按鍵分工明確,容易操作,主要按鍵設置于視覺中心,便于使用,其余附屬按鍵分布四周,主次功能一目了然,使人快速掌握操作,圓潤的按鈕有效地保證了長時間操作時緩解疲勞,降低手指磨損。作為產品自身的界面來說,設計要盡量做到簡潔明了,減少不必要的裝飾和花哨的效果,但這里所要強調的是并不反對裝飾,因為合理的裝飾在一些界面當中可以有效解決區域的劃分,使人可以更快掌握操作的內容。同時把過于復雜的功能按鈕和信號指示按照一定分區劃分,通過不同的色彩、材質、形狀、指示進行區別,另外從設計師角度來講,在設計過程當中要盡量使操作界面簡單化,真正意義上從人的心理角度進行分析,充分考慮人在操作過程中的活動范圍和心理需求,完美展現產品的各個部分的功能與操作,為用戶創造一個良好的產品使用環境。另外作為現代電子產品的交互界面(觸摸屏幕)來說,如圖4所示IPad界面,雖然失去了以往具體的按鈕形態,但圖形化的視覺效果更需要將按鍵的形態、色彩和功能指示清楚的展現給操作者,通過合理的層級界面,將信息逐級分類的展示出來,形成有效的操作方式,同時可將震動聲音等感官環境與界面圖標相互結合,提升人的使用感覺,降低錯誤操作,帶來科技信息化感受。
二、易用產品的功能信息指示
1指示識別設計
易用產品在形態塑造上應具有一定的識別性,這種的識別作用可以引導人們能在眾多的產品當中快速地找到所要發現的目標。產品的外部形態實際上就是一系列視覺符號的表達,其形態設計就是綜合產品的造型、色彩、肌理等視覺要素并作為獨特符號,通過象征的手法表達產品的實際功能,說明產品的特征[3]。作為易用產品的指示是有效地表達出產品內在功能的一種形式,通過圖標、信號、按鍵等將產品內部信息精準清晰、簡明扼要地傳達給使用者。為準確地傳達信息功能,需要建立產品自身的造型和使用方式的界定,例如產品的外觀變化、顏色搭配、材料肌理以及風格流派。造型當中的指示識別設計可以確定一種引導方式,通過各個不同的部件提醒人們正確地選擇使用功能,同時以設計目標為先導,建立起傳達信息的作用。在易用產品的使用與操作方式的設計中,通過優秀的指示識別設計可以引起人們的注意,吸引使用者的眼球,同時作為指示設計需要在合理的人機工程范圍內,充分掌握人們的生理與心理習慣,使產品設計建立在易用條件下更加合理、舒適、安全。
2生理條件設計
作為不同的人群對于易用產品的要求各不相同,如兒童、中年人、老人、殘疾人和智障人群等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對于易用產品的設計就需要充分考慮到這些人的心理特征、行為習慣、認知能力、愛好取向等進行有針對性的設計。例如對于兒童產品的設計,要了解孩子們的活動能力,使之更加容易掌握、學習、探索,同時還需要保護兒童避免受到產品自身帶來的傷害,這就充分要求在設計過程中防止出現產品尖角和銳利部分,另外易用產品設計應根據兒童生理需求提供諸如抓握、爬行等功能,幫助孩子輕松容易的使用產品。而對于肢體行動不便和視力聽力下降的人群來說,應當充分考慮人們在使用產品時的活動空間范圍和操作的便捷性。在盲人使用的產品中應在按鍵周圍設計盲文凸字,在聾啞人使用的產品中應增加符號信息的提示,而在殘疾人使用的產品中應增加可以上下左右高度的調節變化和語音提示等無障礙設計。
三、易用產品的情感化表現
一件優秀易用產品,它不單單是客觀物體的存在,而且通過自身特點還能傳遞給使用者情感上的體驗[4]。人們在造物的過程當中不斷深化物體與人之間的關系,將豐富的感情融入到產品本質當中,增強產品的親和力,與人產生心靈上的交流。作為易用產品來說,一方面設計應充分考慮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通過色彩、形狀、材質的選用增加產品對人的親和力和易用性,讓消費者容易更接受產品,通過對產品造型細節的設計增強自身的觀感,同時吸引消費者去關注、了解和學習新鮮事物,并快速掌握產品使用方法,建立一個充滿愉悅的環境下完成體驗的過程;另一方面,伴隨消費者從產品的使用功能基本要求上升到心理功能追求的過程,易用產品在品牌、審美、包裝、造型以及簡便的操作和經久耐用的特性都需要不斷提升,形成人們對其良好的認可程度。根據人們的使用習慣、審美習慣、情感需求、文化價值觀,通過改變產品的形狀、顏色、材質或者采用仿生設計、擬人化設計等方法來獲取產品形態,能夠實現良好的產品情感表達,實現產品與人之間的人機信息溝通,將情感因素融入到產品之中,使產品與人產生一種情感的交流,讓產品具有“人的感情”[5]。這樣便可以實現人與物的親近感,從而被賦予情感化的易用產品更容易被人接收,更加具有人性化特點。如圖5所示飛利浦的燈光鬧鐘,根據時間設定燈光會慢慢變亮,使光源在平緩的環境下逐漸改變而不突然產生刺眼的亮光,凸顯產品的人性化作用,傳達溫暖的情感。
四、結語
關鍵詞:測量過程;測量設備;產品質量
2003年國際標準化組織正式頒布了ISO10012:2003《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標準,我國等同轉化為國家標準GB/T19022-2003。一個有效的測量管理體系,將確保測量設備和測量過程適應預期用途。它對實現產品質量目標和管理不正確測量結果的風險是重要的。測量管理體系的目標是管理由于測量設備和測量過程可能產生的不正確結果而影響該組織的產品質量的風險。現代工業計量發展的趨勢是從計量器具的管理向測量過程的管理轉化,即器具溯源向數據溯源轉化。建立測量管理體系,用測量過程管理方法實現測量設備的計量確認、測量過程的策劃、設計、實施和控制。測量過程設計是為了滿足顧客、組織和法律法規規定的計量要求。
1問題的提出
企業建立并實施了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對計量工作的要求進行了臺帳管理,對檢定和校準、操作過程、狀態標識、人員培訓、環境條件等過程要求建立文件化體系,即計量器具的使用部門按照技術規范規定的檢定周期,將計量器具送到各級計量技術機構進行量值溯源,以保證經過溯源并確認的計量器具的量值的準確。但是,由于對顧客要求、相應標準法規的識別不夠充分,測量要求的基礎平臺、計量要求的導出、檢測資源的計量確認(包括測量能力的確認以及測量過程的策劃、實施、控制、審核與監視)等各個過程,因策劃、識別不夠充分,導致測量過程能力不足,使產品實現過程依然存在不合格數據的風險。
2產品測量體系方案
2.1產品測量過程的識別與資源分析
2.1.1測量過程的識別
從產品圖樣、制造驗收規范中識別出測量參數,同時對各數據參數的測量要求進行屬性及關重特性分類,如分出產品的幾何量、機械性能、物理、化學量等參數,根據參數特性的技術要求進行分析和分類,針對產品最終使用特性與相應不同屬性的特性進行分析,并確認其是否充分、完整,以便測量驗證。
2.1.2測量要求的導出
根據識別出的測量過程特性值范圍和要求,確定測量過程相應參數的計量要求,為確定測量方法、選擇計量器具、設計測量過程建立基礎。
2.1.3測量過程控制級別分類
對所有的測量過程進行級別分類,將參數對產品性能的影響程度分成高、低、一般三個級別控制。不同級別采用不同的方法實施控制,控制級別程度不同,實施準則也不同。(1)高級別控制點應進行測量不確定度評定或測量系統分析,建立核查標準,在分析的基礎上用控制圖進行監視,實施統計控制;將測量不確定度方案和測量審核納入工藝文件,將核查標準產品實物檔案管理。(2)低級別控制的測量過程進行測量設備計量確認(驗證)。(3)一般控制的測量過程采用測量設備按期周檢、重復測量、抽樣檢查,對測量人員的工作實施監督檢測等簡單控制方法實施控制。
2.1.4資源分析
資源分析包括測量過程分包能力分析和按屬性關重特性配置的能力分析。資源主要指設備、方法、環境因素是否針對已導出的測量要求的適應性、充分性及有效性,避免不足而增加不合格數據風險,制定補遺方案或驗證方案為計量確認建立基礎。分包能力分析指測量過程外包實驗室的資質能力分析。配套資源的成本要和該測量過程關重程度相匹配。當采購的外包測量過程具備高控過程條件時,應考慮實驗室資源補充。
2.2測量能力確認
按控制級別分類,實施分別確認,以一般和低級測量過程,主要通過溯源規范進行確認,但需要有選擇地定期評估測量能力指數。高控過程除了溯源確認外,還要將測量過程在一定樣本量情況下進行測量不確定度分析,并將評定結果結合產品最終狀態進行定期測量審核,以確保始終具備足夠的測量能力和最小的不準確風險。
2.2.1識別完整性
識別完整性是指產品全部的特性分析測量過程是否完整、高控過程是否完整。
2.2.2導出正確性
根據選用的測量方案對測量手段(包括設備的計量特性和環境因素識別)進行驗證,導出的正確性應以溯源正確性為基礎。
2.2.3資源滿足程度
根據識別過程、確認的能力要求、導出計量要求最終確認資源是否足夠滿足。如不足,分析不合格風險,以確定是否補充或改進資源。
2.3測量過程策劃與控制
2.3.1測量過程策劃
測量過程策劃包括測量過程設計、測量過程確認、測量過程實施和測量過程控制等階段。
2.3.2應明確實現測量過程的各個階段和測量過程的組織管理
測量管理體系的核心過程是計量確認和測量過程實現。測量過程策劃則從環境、人員、設備、方法、記錄、結果分析、數據可靠性、測量不確定度等因素進行考慮控制和實施。環境條件要與產品最終功能特性相對應,在識別和證實兩個方面去滿足,即列出影響因素、選擇監視(或分包監視)手段并記錄。
2.4測量過程的審核與監視
2.4.1關鍵測量審核
盡可能選用各測量過程的核查標準,也可以同其他的不同原理設備、不同驗證方法監視測量結果。可以考慮測量結果的拆分和系統分析,對關鍵測量過程應分析不同特性結果的相關性。
2.4.2關鍵數據監視
關鍵測量數據監視主要參考適用的、合理的不確定度評定方法,在建立數學模型、確定傳遞系數、選擇不確定度分量、分析儀器和結果服從的分布規律、確定相關性、確定并合成各分量不確定度等方面,將擴展不確定的結果納入規范,以驗證產品的最終特性。通過儀器比對、方法比對、樣品再測及統計技術等確定核查標準,用En值(En=yi-yrU2i+U2R姨)判斷結果的滿意程度,并對過程能力再分析,尋找薄弱環節。最終,結合功能驗證試驗尋求測量手段的再改進,達到控制產品質量的目的。
2.4.3可疑數據、問題數據的監視
根據不確定度結果尋找數據處理過程的可疑數據。對于一組重復測量數據可根據格拉布斯、狄克遜等準則判斷該數據是否異常;對故障產品的現象和可測參數追溯測量過程各結果的可靠性,再選用適宜的監視方法進行分析,從而為控制結果建立基礎。
2.5糾正、預防與改進
對于不合格數據,根據發現的時機進行糾正或原因分析,進而制定糾正措施及預防措施,并作為改進要求的輸入。實施PDCA循環,主要針對不合格設備、不合格體系、不合格數據三個方面。
3結語
本文將ISO10012:2003(GB/T19022-2003)標準的理論方法和應用思路引入產品質量控制和改進,意在為產品實現過程建立可靠的數據支持,這是預防和診斷的有效途徑。因此,從識別測量過程、選擇資源和手段并進行溯源性確認,到測量過程實現的全過程控制,直至通過審核、監視和改進過程,并以證實性方式建立產品信息數據庫,將有效規避產品不合格數據風險,從而達到提高產品質量的目的,有效降低因測量控制不落實而出現的質量風險及參數的誤判,從而更好地提高裝備生產質量。
作者:胡炎 單位:海裝西安局
參考文獻
背景和相關工作
總的來說,在現代工廠,智能資源是能夠執行和控制制造行為的制造資源,也能夠監督和控制自身情況。一些學者將軟件系統打包看成是資源智能化最自然的方法(e.g.Saadetal.1995,BussmanandSchild2000,Venkateswaranetal.2003)。文章中,軟件系統被定義為與其他軟件系統聯合,以解決單一軟件不能解決的復雜問題的軟件系統。工廠里假如有干擾發生,智能資源能夠對制造問題反應,并為產品研究備選的機器和路線。目前,在制造和供應鏈管理方面,越多越多的人對智能產品和物聯網的應用有更多興趣(Meyeretal.2009)。McFarlaneetal(.2003)將智能產品定義為以實體和信息化為載體表現一個產品。而物聯網的基礎規則是:所有的設備每一天都會被連接到數據網絡上(Gershenfeldetal.2004)。很可能在將來,隨著智能產品和物聯網的發展,工廠里面不僅資源而且所有的產品和設備將會變得智能化。一些近期被用于互聯網的數據協議,可能將會被使用在所有相關聯的設備之間的互用性方面(Gershenfeld2000,Fleisch2010)。因此,如何能夠創造一個這樣的制造系統:它擁有的更多智能產品和資源能夠一起工作并能適應工廠和車間的變化。文章對其進行了探討。
分析問題
監控需要在聚集的環境中討論其精細化。因為,聚集廣泛存在于生產計劃與控制中(e.g.AxsaterandJonsson1984,Schneeweiss2004)。比如,裝運、排序、日程安排等觀察報告以時間聚集,物料和設備以地點聚集。然而,監控問題幾乎不能在聚集關系中顯示出來?,F實中,在倉庫或車間,錯放的物料不見了;導致產品報廢的質量問題總是和某臺機器、某個工具、或某位操作者聯系在一起等。這些是發生在某個細節中的干擾問題。另外一個事實是:集權的生產計劃與控制系統的計劃者會例行采用等級制處理問題。這樣做可以減少不同組織層之間的復雜性,因為每一個組織層面在功能上是相對獨立的。但是,在統治系統中,作為固有的功能,執行的反饋非常重要(Mesarovicetal.1970)。因此,較低層面必須向較高層面提供適當和及時的反饋。如果其中某些需求沒有被滿足,計劃者將不可能對計劃的執行進行有效監控。這個問題是組織中垂直聯系的瓶頸(Galbraith1973)。
設計監控系統
關鍵詞:保險產品;產品價值;保險契約;保險服務;保險創新
保險產品的經驗質量特性,決定了保險產品的質量是通過消費者從購買、消費這兩個過程中的體驗來判斷的,客戶對保險公司提供的產品以及各個環節的服務滿意與否,直接影響到對保險公司誠信的評價。在實踐中,保險公司誠信與客戶的滿意程度呈高度的正相關性,而客戶滿意是以客戶需求的滿足為標準的,保險需求的滿足歸根結底取決于保險產品(服務)的價值。保險產品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保障性、收益性、服務性、安全性、社會性。
一、保險產品價值的相對性
(一)與可替代性金融產品的價值比較
保險產品是一種金融產品,其價值是相對于其他金融產品而言的。任何金融產品都只具有相對價值優勢,即在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保障性等方面,有著某種獨特的相對優勢,否則,其他金融產品就無存在的必要和可能了。如果一種金融產品具有的獨特性越突出、不可替代性越強,相對于其他金融產品的價值就越高。
保險產品的價值既相對于同業間具有可比性的保險產品,又相對于金融行業(如銀行、證券等)有著可替代性的金融產品。保險產品的基本功能是保障性,這種獨特的相對價值優勢,是保險產品的核心價值所在。許多保險產品(特別是壽險和投資理財產品)還集保障、儲蓄或投資功能于一體,可為客戶提供一定的收益回報,進而增大保險產品的整體價值。雖然壽險產品與銀行、證券等金融產品存在一定的替代性,消費者也習慣于比較各自的收益,進而做出購買的選擇,但壽險產品一般期限都較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避短期金融投資工具的再投資風險,獲得相對穩定的長期收益,因而在價值創造上也有著獨特的優勢。
反之,如果一種保險產品不具有相對其他金融產品的優勢,其價值就低。盡管保險產品在風險保障(轉嫁和分散風險)方面有著其他金融產品難以替代的價值優勢,但對于各種巨災風險,保險則往往顯得力不從心。而且,如果保險產品不具有經濟性和效率性,人們也可能不購買保險。目前國內壽險業退保率高,成為影響壽險業發展的一大突出問題。據《中國保險業發展藍皮書(2004—2005)》顯示,2005年全國人身保險退保金高達486.9億元,同比增長56.18%,其中分紅險占比為62.75%,同比增長99.04%。導致壽險業務大量退保的原因,既有公司經營不規范,也有不少銷售人員在傭金等利益驅使下誤導甚至欺騙消費者所致。營銷人員為追求個人利益誤導客戶固然違背職業道德,但歸根結底是一些壽險產品的產品定位和客戶需求不相適應,不能為客戶創造相對價值優勢,保險產品價值低是消費者選擇“用腳投票”的根本原因。
(二)保險產品價值與獲得成本的比較
投保人(被保險人)獲得保險公司的產品(服務)需要一定成本,這種成本既有可用貨幣衡量的有形成本,還有難以用貨幣計量的無形成本,包括購買保險及獲得保險賠付所花費的時間、精力成本,以及保險賠付具有的不確定性成本。
保險產品的獲得成本越低,其相對價值就越高。保險產品的獲得成本主要由兩類成本決定:
1.保險產品價格。盡管不同種類的保險產品定價方式不同,其價格構成也互有差別,但從理論上大致可包括:體現風險價格的純費率;穩定經營和獲取正常利潤的風險附加費率;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成本的附加費用率。通常,保險產品以“純保費附加保費”的形式定價。對應預期損失的部分稱作純保費,它是由保險標的損失率決定的風險價格,理論上純費率部分正好能夠補償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它取之于投保人、用之于被保險人(收益人),終將全部返還給全體投保者。對應保險公司營運成本的附加保費則不同,對投保人來說,附加保費是由其支付的保險產品的獲得成本,附加保費越少,意味著保險產品越便宜,投保人的購買成本就越低。
2.保險契約成本。這部分成本主要是指由投保人(被保險人)為訂立和執行保險合同所支付的、除保險產品價格以外的成本,它包括簽訂保單過程中的信息搜尋成本、保險契約的維護成本、保險合同的執行成本等。
市場交易的契約成本包括尋找成本和信息成本、談判和決策成本、監督和實施成本,交易雙方各自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成本。投保人(被保險人)必須承擔的保險契約成本包括:信息成本、契約維持成本、合同執行成本。這些成本的構成中,還包括由于保險服務的不穩定性和理賠結果的不確定性,給保戶造成的損失和為此付出的代價。
保險人和消費者所支付的保險契約成本部分是可以互相轉嫁的。保險公司提供的從承保到理賠的各種服務越細致周到,付出的代價就會越高,但保險公司提供服務越到位,保戶就越容易享受到各種保險服務,因而獲得保險保障的成本就越低。反之就會加大投保者的成本支出。
(三)不同消費主體間保險產品價值的比較
雖然價值創造具有客觀性標準,但對每一個保險消費者而言,保險產品和服務為其產生的效用滿足,卻是因人而異的。消費者在保險產品的價值判斷上,有著明顯的主觀性。不同的消費者對金融產品的消費偏好不同,其風險意識和對待風險的態度也不同,因而對不同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判斷標準不同,進而影響對金融產品的選擇和購買行為。如冒險型的人偏好自擔風險,在投資活動中追求高風險高收益,而避險型的人更傾向于將風險進行轉嫁,更加看重經濟生活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影響和改變消費者對金融產品的消費偏好,也是需要成本的。
上述決定保險產品價值的各種因素相互關聯,互相影響。例如,保險產品的可得成本越低,其相對價值就會越高;保險產品的相對價值越高,就越容易引導保險消費需求,改變消費者的保險消費偏好,形成保險消費選擇的“鎖定”,進而降低保險產品的獲得成本。
二、保險產品價值創造的主要方式和途徑
(一)創新是保險產品價值創造的主要方式
保險產品(包括服務)創新通過對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進行新的組合,努力在產品價值上創造出相對優勢,以滿足新的市場需求,推動業務發展。保險產品創新的核心是為客戶創造價值,它是保險產品價值創造的主要方式。
保險產品創新應以滿足保險市場需求、提高客戶滿意度為目標。一般而言,滿足保險市場需求的途徑大致有三種:第一,發現新的保險市場需求,并且能夠以足夠低的成本滿足這種保險需求;第二,雖然保險市場需求已被揭示,但還未完全滿足(市場未飽和),設法進一步滿足市場的潛在需求;第三,向現有保險市場提供更加價廉質優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采取更先進的技術手段,更有效率的組織管理方式,更便利的銷售方式和渠道等措施,促使產品和服務升級,替代已有的保險產品。只有通過保險產品(服務)創新,使保險公司從經營理念、組織效率、管理水平、員工行為等方面表現出差異,才能更好地滿足保險市場需求,為客戶創造出相對價值優勢。保險產品創新活動并不僅限于開發新產品,如果保險公司對保險服務方式、業務管理模式、產品銷售渠道的改進,能夠為客戶創造價值,同樣也是產品創新活動。(二)保險產品價值創造的途徑
1.拓展新的保險服務領域。保險公司開拓新的市場和服務領域,能夠滿足新的保險市場需求,保險產品的相對價值就越大。我國保險業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保險業要堅持以人為本,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局服務,不斷拓寬服務領域和發展空間,為不同層次、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人民群眾服務,加強保險產品(服務)創新,提高保險覆蓋面,積極發展社會和人民急需的農業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和責任保險,努力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的保險需求,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
2.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保險公司進行產品創新必須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開發設計真正滿足客戶需要的保險產品,依靠真誠、透明、便利、快捷的優質服務,贏得客戶和市場。但是,客戶真正的保險需求是什么?如何發現和認識千差萬別的不同客戶需求?要求保險公司必須熟悉市場,深入細致地分析不同客戶群體的風險特點和保險需求的差異,才能找準其真實的保險需求。
例如,我國每年農村外出務工人數多達1億左右,這些人員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但得到的經濟保障很不充分。對這些群體不僅需要增強其保險意識,正確引導保險消費行為,更需要保險公司開發出真正符合農民工保障需求的保險產品,做到保險責任適度、保險費率適宜、保險條款通俗易懂,并且使其能夠獲得便捷的保險服務。
3.改善保險服務。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動本質上是對保險標的進行風險管理的一系列服務。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動,不僅是向消費者銷售保單,以及保險事故發生(或約定的保險事件出現)時向被保險人及其受益人支付保險金,而應該是圍繞所承保的風險,為客戶提供貫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過程的風險管理服務,盡可能使客戶滿意,從而使客戶對購買的保險既覺得放心、安心,又感到省心、舒心。
服務活動區別于有形產品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服務的不穩定性,這也是服務的最主要屬性,成為影響服務質量和客戶滿意度的重要因素。服務的不穩定性越大,服務的質量就越差,客戶將支付更高的服務成本,服務的價值就越低,降低服務的不穩定性是提升服務價值的關鍵。外在不穩定性來自于市場,并且受市場競爭的驅動,可以通過為顧客創造價值和強化公司的競爭優勢加以解決;內在不穩定性則主要來自組織自身方面,如組織結構或管理程序、服務標準和服務過程的設計等,解決內在不穩定性則要靠優化組織設計,將影響服務質量的各種不確定性減到最小。因此,保險公司必須按照專業性、規范性、透明性的要求,增強服務的穩定性,提升保險產品的服務價值。
4.優化保險銷售渠道。保險銷售渠道對保險交易成本和保險產品的價值決定有著重要作用。保險銷售渠道優化的標準主要有:可信性,能夠增強客戶群體對保險產品的認同和對公司的信任感,進而對渠道網絡有越來越強的依賴性;便利性,能夠方便、快捷地獲得客戶所需要的各種服務;經濟性,能夠以盡可能低的成本進行銷售,進而以低成本優勢擴大業務規模,產生盡可能大的規模效益,為客戶帶來更多的實惠和利益。
銷售渠道優化的結果,會增強客戶對保險公司的產品和服務的信任與依賴,產生業務渠道和客戶群體的“鎖定”效應。但在業務渠道拓展上,應避免借助行政手段“搭車”銷售,由于這種方式屬違背投保自愿原則的強買強賣,損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是與銷售渠道優化相背離的。一方面,行政手段對銷售渠道的壟斷,投保者難以真正了解和熟悉保險產品,也很難享受應有的保險服務,不利于提高消費者的保險意識,進而對保險缺乏信任和認同;另一方面,還容易造成保險公司對行政手段的依賴,不圍繞客戶做文章,而是把大量的資源投入到爭奪業務渠道上,引發違法違規的惡性競爭,其結果會使保險產品的價值大打折扣。
5.改進業務經營模式。隨著金融一體化程度的加深,金融業務相互交叉、滲透,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已突破傳統保險業務界限,各種衍生保險服務日新月異。保險公司的業務類型大致分為三類:即保險型業務、資產管理型業務和保險管理服務型(ASO)業務。傳統的保險型業務由保險公司承擔賠付風險(包括損失率風險),包括各種直接保險、再保險等。資產管理型業務是保險公司以信托方式對客戶資產進行投資管理,保險公司承擔一定的利率風險,但沒有損失率風險,如企業年金業務等。保險管理型業務是保險公司對客戶的自保計劃提供理賠、核保等日常管理服務,保險公司只收取服務費,不承擔損失率風險和利率風險。業務類型的變化和經營管理模式的創新,就是要從客戶風險管理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的價值鏈中,找到保險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優勢。
6.注重保險品牌價值。保險品牌包括保險公司的企業品牌、產品品牌和服務品牌,這些品牌間有著較強的關聯性。保險品牌價值是一種專用性投資,它可以減少信息費用,引導消費偏好,降低服務的不穩定性,影響消費者對保險產品的價值判斷。保險品牌的社會認知度越高,保險產品的價值就越大。保險公司可以從增強公司實力(包括資本金、償付能力、機構網絡、信用評級、廣告宣傳、以及營業場所等資產);提高高管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營銷服務人員的素質;規范經營管理行為等方面,創建保險品牌和提升品牌價值。
7.增強社會公眾的保險意識。我國保險市場很不成熟,社會公眾的風險意識特別是保險意識不強,對保險原理、經營原則和主要險種及其性質、保障范圍、基本條款等方面知之甚少,對保險功能與作用的認識非常片面,影響了人們對保險產品價值的認識和評價。
要使消費者樹立正確的保險意識,使保險的基本原理、主要條款和基本規則成為人們的“共同知識”,需要對社會公眾進行保險教育,加強保險宣傳和普及保險消費知識。保險宣傳既要有各種媒體的面上宣傳,改善保險企業公共關系,擴大保險社會影響,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場競爭力;又要有針對具體險種的深入宣傳,使老百姓能夠深入、具體地認識和感受到保險的作用,進而產生相應的保險需求和促成購買行為。
8.推進保險條款通俗化。保險條款通俗化的目的是便于投保者正確理解保險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各自應盡的職責、注意事項和程序,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后果,減少投保過程中的信息成本,以及投保后因信息不對稱可能產生的不必要糾紛。保險條款通俗化是為了解決保險條款在結構和表述上可能存在的晦澀難懂問題,它是相對于特定消費群體的理解能力和消費習慣而言的,沒有一概而論的絕對標準。保險條款既不能相對于消費者而言過于專業化,也不是越直白和口語化越好。保險條款通俗化不能等同于簡單化,更不能將通俗化變成了庸俗化。比如,涉外保險的投保對象大多對世界保險市場比較熟悉,對國外主要險種的條款和做法比較了解,因而在險種設計和條款制定上需要與國際接軌,只有這樣才能被投保者認可和接受。但是,對那些文化水平不高,相關專業知識缺乏的農民群體,保險條款就不宜過于復雜,盡量避免使用晦澀專業術語,使保險產品易于宣傳,易于推廣,易于管理。保險條款通俗化應針對不同性質和類型的險種,根據特定消費群體的知識、文化、職業、習俗等方面的特點,使條款的通俗性切合消費者的實際。
[參考文獻]>[1](美)埃里克,弗魯博頓等.新制度經濟學[M].上海三聯書店,2006.
「關鍵詞社會本位、產品質量法
對于一個現實中已客觀存在的問題爭論的持續而激烈,既說明大家對這一問題的關心并有所研究,又說明了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因并沒有一個公認的解釋。真理愈辯愈明,對于經濟法相關問題的爭鳴,當然也預示著經濟法的繁榮。經濟法作為一個年輕的法律部門,對其所涉及的一些問題大家仍有異議,從調整對象到原則、價值,甚至包括其體系,學者們都能拿出自己的觀點并提供相應的論據。爭論的存在也并不是說完全沒有一致的交匯點,單就其體系來說,產品質量法作為經濟法的一塊領地,似乎已成為所有經濟法學者的共識。這樣說的根據是現存幾乎所有經濟法課本及分論著述中無一例外地都將產品質量法收納進來。而本文所要回答的問題也就是“為什么產品質量法毫無爭議地歸屬于經濟法?”
一
經濟法從產生之日起,就與傳統民商法有所糾葛。而近年來商法是否可作為“獨立的部門法”的爭論,又使得民法和商法愈來愈“分道揚鑣”。區別地看民法、商法和經濟法的關系對于分析產品質量法作為經濟法的一個分支而不是其他有著“綱舉目張”之作用。經濟法與民法的區別,現在看來實際上并不復雜,僅從兩者調整對象和利益本位的不同決定了經濟法與民法是兩個相對獨立的法律部門。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系與人身關系的法律,以個體利益為本位;而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干預管理經濟的法律,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本位。在經濟法與商法的關系中,商法作為調整市場運行機制之法與經濟法發揮著功能互補的作用,商法從保護商人的利益出發,著眼于商事交易秩序;而經濟法則從保護社會整體利益出發,維護市場的整體秩序;相對來說商法具有基礎性、前置性,經濟法主要解決市場已經運行,但在運行過程中產生了問題,如貧富分化、市場失靈等現象危機整個市場秩序存在時,才有政府自上而下,對這些運行機制中的偏差進行糾正。
通過以上經濟法與民法、商法區別的重點歸納,如果還不足以說明產品質量法就歸屬于經濟法,但可以明確的地方就是:產品質量法不會是民法和商法的領地。產品質量法是為了調整產品生產與銷售,以及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關系而由國家制定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就其主體來講,除了理論上的平等主體生產者、銷售者一方與消費者一方外,還有國家質量管理監督機關。主體地位的不平等或者說監督管理關系的存在,將其排除在民法的領域之外。
商法,上文已經提及,乃市場運行機制之法,就其基本原則來說乃維護市場正常運行、提高商事交易效率和保障商事交易安全。同時商法的獨特的調整對象也不可能將產品質量法包容進來。
與其說經濟法與民法、商法之間關系因親近而爭論頗多,深究起來,不如說經濟法與行政法的關系更值得玩味,難怪有人至今都認為經濟法不過是行政法的一個分支而已。按我國的通說,行政法是“規定國家各個方面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規的總稱?!笔顷P于“調整行政關系和基于行政關系而產生的監督行政的關系的法律規范體系。”經濟法部門的形成與行政法的產生和發展之間并無內在的邏輯聯系。行政法在本質上是限制政府濫用權力之法,雖然經濟法在一定程度上所包含的政策性,但其內容并不限于經濟行政,它還包括其它相關方面。從以上對行政法的分析來看,產品質量法也不能歸屬于行政法,盡管其中也有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對生產者、消費者的監督管理成分的存在。
對于經濟法是否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的研究,則經濟法與民法、商法以及行政法的關系必須區別清楚。因為在整個法律體系中,這幾個的部門法的關系最為接近甚至發揮著功能互補之作用,對部門法關系的清晰區別,那么對其下子部門的分析則不易有所偏差。當然實踐中的一部法律,在理論上部門法的劃分來說,有些具體的規定并非完全專屬于某單一法律部門,就產品質量法來說,我們之所以把它歸入經濟法的領域而沒有爭議,是基于它主要所體現的精神、原則、價值追求以及主要權利、義務的分配和責任形式。
二
經濟法以社會為本位,以社會整體利益為其價值追求,這種利益不能簡單地等同于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它不是個人利益的簡單相加,而是個人之間利益的有機統一。經濟法以社會利益和社會責任為最高準則。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對社會共同盡責的基礎上處理和協調彼此之間的關系。而在具體的經濟法律關系中,國家必須依法行使權力(利),對社會負責不得妨礙或損害市場主體及非國有主體依法行使權利.企業和個人等經濟主體也要對社會負責,不能只講權利,不講義務;不得片面強調自身局部利益,置社會利益于不顧。
要對產品質量法所體現的經濟法的社會本位的分析,首先對其作為一個單行法的立法宗旨的理解是前提和基礎,產品質量法是“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據以上法條的具體規定,產品質量法的宗旨為:1、保障并提高產品質量。保障和提高產品質量是產品質量法的直接目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優勢地位的取得的一般來說可通過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等途徑,而產品質量的提高的所需條件如科學技術、管理等這些也需要企業本身的努力。但是在市場競爭中有些企業為了牟取利益,難免不惜以犧牲質量的做法,偷工減料,以次充好,這樣的做法喪失了市場競爭應有的性質,對社會整體經濟利益也是破壞。產品質量法通過法律制度對此進行監督和管理顯得極為必要的。尤其是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建成,商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尚未成為絕大多數市場主體遵循的行為準則、競爭法制尚未健全的條件下,對產品質量的管理顯得尤為必要,同時也是對整體社會經濟利益的維護。2、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維護。對消費者權益的維護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有所涉及,兩者對保護對象的所處的角度又有所不同。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才能促進整個市場的順利運行,生產、分配、交換、消費,任何一個環節的缺失或者損害都會影響到整個市場的有序運行。3、對市場秩序的規范。社會整體經濟利益的價值追求離不開良好的社會競爭秩序,良好的社會競爭秩序是現代市場經濟法制的中心內容,因此,圍繞著市場競爭秩序制度的優化,現代市場經濟法制的每一項立法都有使命實現這一神圣目標,并把它細化在法律規范的設計中。我國產品質量法第4條明確規定:“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禁止偽造產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同時第38條和40條并明確規定了對上述行為的處罰措施,此外,第42條和第44條還分別規定了對以行賄、受賄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推銷、采購不符合該法規定的有關產品的,以及在產品質量檢驗中偽造檢驗數據或者檢驗結論的處罰措施。產品質量法中的這些規定都是同反不正當競爭法律規范有密切聯系的??梢哉f是從產品質量管理方面來維護公平的市場秩序。
三
在借鑒質量功能展開的基礎上,本文設計了一類新型的成本控制屋模型,通過分析其基本組成模塊,為后續研究建立統一分析框架和研究平臺。定義1:全生命周期成本控制屋HOC主要由左墻、天花板、屋頂、右墻、房間和地下室等6大模塊構成。
模塊1:左墻——全生命周期成本體系LCS
左墻為What輸入項,用于描述成本控制工作的改善對象及相關信息。LCS主要由明細成本科目DC、成本關聯矩陣CRM和成本滿意度CSD三部分組成。其中明細成本科目DC表示全生命周期成本框架下具體可測量的成本信息,一般可表示為邏輯樹形圖;成本關聯矩陣CRM表示由明細成本降幅潛力對比值所構成的實對稱矩陣;成本滿意度CSD是根據CRM求解而得到的各成本降幅潛力的相對重要度指數,即各成本控制工作的滿意度權重。
模塊2:天花板——成本控制方法體系CM
天花板被稱為Hows集合,表示為了實現成本控制目標可供選擇的成本控制方法,也可以視為企業征詢的成本改善項目。成本控制方法種類眾多且與各成本科目緊密相關,天花板模塊可參照成本科目之間的邏輯結構關系,有針對性地設計成本控制措施集合,實現聚類陳列。成本控制措施主要包含工程技術和管理方法,可以選取一系列量化指標用于衡量其改善效果。
模塊3:屋頂——措施相關矩陣RMM
屋頂由成本控制措施Hows之間的關聯關系組成,表現為實對稱矩陣。在實際操作用,可以用圖形化符號和專家語言評價值描述措施之間的關聯關系,并賦值量化。
模塊4:房間——“成本-措施”關聯矩陣RMCM
房間內含What-How相關關系矩陣,表示各成本科目與控制方法之間的相關關系?!俺杀?措施”關聯矩陣通過分析二者之間的作用關系,可將成本科目降低目標轉化為控制措施的技術需求。與屋頂類似,房間模塊同樣可用符號或語言對其中關聯關系進行描述并賦值量化。
模塊5:右墻——成本目標設計COD
右墻為產品成本競爭性的評價矩陣,通過與主要競爭廠商就類似產品的平均成本開展類比分析,利用專家資源所設計出未來一段時間內所要達到的成本目標。成本信息主要來自于企業會計報表,如年報、半年報、季報和月報等。左墻中未細化的二級成本科目,結合專家知識,判斷二級成本科目所占比重,估算其具體數值。根據各明細成本現狀和既定目標,可以測算得到各成本科目的成本改善率。
模塊6:地下室——措施輸出矩陣OIM
地下室表示不同成本控制措施Hows的輸出矩陣,主要描述成本控制措施的當前效果、預期目標效果和改善成本等情況,內含措施絕對貢獻度、措施的預期改善效果、措施改善資源等信息。通過相關計算,可用于衡量復雜關系下控制措施的綜合表現,完成“成本目標-措施改善”之間的轉換。
2成本控制屋多目標優化算法設計
本部分結合系統工程相關思想,以模塊為單位,豐富和完善HOC模型的內部信息。構建資源約束下的全生命周期成本改善的多目標規劃模型并對其求解,確定優先推行的成本控制措施及其資源分配方案。
3成本控制屋遞階分解模型及其算法設計
復雜產品成本控制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按照全要素管理和全過程受控要求,復雜產品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控制體系可以視為一個多階段、多等級、多要素、多因素的復雜系統。根據主制造商企業的層級體系,不同管理部門均可以構建其部門級成本控制屋,形成一個成本控制屋體系。一方面,企業級成本控制屋引領并指導部門級成本控制屋,另一方面,同等級成本控制屋之間存在資源競爭和效果關聯關系,彼此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以全壽命周期的具體階段作為劃分維度,可以構建復雜產品成本控制屋分解網絡模型,如圖3所示。其中核心層(1層級)為主制造商公司級成本控制屋,階段層(2層級)為全生命壽命周期中各階段成本控制屋,即研發階段成本控制屋、采購階段成本控制屋、制造階段成本控制屋、銷售階段成本控制屋和維修階段成本控制屋等等,明細層(3層級)為各階段下明細成本層控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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