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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頂管施工泥漿
若使刃腳比它相應于管子外徑應有的尺寸稍大一點,就有可能降低管外壁摩阻力。這樣能使上層不直接壓在管體上。只要土層足夠堅硬,這種方法就會取到預期的效果。而如果向管子和土層之間形成的空隙內壓人支承介質,這種方法的效力更可以大大提高,并能維持一定的時間,從而足以頂進一段相當長的管路,再則,支承介質在起支承作用的同時,也可以作為劑起到減少摩阻力的作用。
對支承一介質的要求
對支承一介質的要求,可以根據摩擦定律推算出來。
摩擦定律概要
除了不在這里討論的滾動摩擦之外,可將摩擦區分為:
a)粘附摩擦(與靜摩擦相同);
b)滑動摩擦。
在粘附摩擦和滑動摩擦的情況下都存在如下的關系:
T=N·μ
式中
N——法向力;
T——切向力;
μ——摩擦系數;
摩擦系數μ是一個材料常數,與滑動面和滑動物體的表面性質有關,而卻不以接觸面積F的大小為轉移。
無量鋼系數μ在粘附摩擦的情況下,一般大于滑動摩擦時的數值,因為在粘附摩擦的情況下,表面會由于經常存在的不平度而被“楔緊”。
滑動摩擦又可分為:
b1)干摩擦;
b2)液體摩擦。
在干摩擦時,滑動體和滑動面直接接觸,在液體摩擦的情況下,滑動體和滑動面則被介質隔開
在滑動摩擦的情況下。滑動體和滑動面之間存在相對速度。
在干滑動摩擦的情況下,摩擦系數μ與相對速度υ無關。
在液體滑動摩擦的情況下,視在摩擦系數μ則相隨滑動體和滑動面之間液體的流動阻力而變化。流動阻力則取決于液體的運動粘滯度和流動速度。根據流體動力學可知,流動阻力與流動速度的平方成正比。
在兩個互相接觸的物體之間,起作用的是一個比壓:
P=N/F
在液體摩擦的情況下,作用在液體上的是一個流動壓力:
p’=f(υ2)
若p=p’,物體和介質便處于平衡狀態。這時運動的物體就“漂浮”在滑動面上。
如p>p’,介質便會從運動物體和滑動面之間的縫隙中逐漸被擠壓出去,直到液體摩擦轉變為干滑動摩擦為止。液體摩擦的前提在于,無論物體和滑動面都必須是不透水的。如果介質能夠滲人物體或滑動面,而又不以同樣的數量給予補充,那么液體摩擦就會變成干摩擦。
從摩擦定律得出的結論.
按照摩擦定律來考慮,對于頂管施工可以得出完全明確的結論如下:
a)為了保持較小的推頂力,干摩擦須以盡可能小的摩擦系數μ為前提。管子表面的光滑,能使摩擦系數降低。管子表面的機械加工和涂抹減摩劑,同樣都能起到減小μ值的作用。
b)在干摩擦的情況下,管子表面在推頂過程中會被周圍上層磨毛,因而使摩擦系數增大。所以在項管距離較大時,一般多采取液體摩擦的方式。
C)液體摩擦須以管子和土層之間存在介質為前提,也就是說,須將介質壓人其間。
d)介質必須保持一定的厚度方能有效。
e)管子和土層間必須存在一定的空隙,也就是說,要留出一定的空隙,以便在壓人介質后能夠形成所需厚度的一個液體層。
f)管子和土層之間充滿介質的空隙,在整個推頂過程中必須保持不變。要作到這一點,介質必須能夠阻止土層落到管壁上,亦即介質必須承受著各種具體條件下起作用的上壓力來托住土層。因此,在介質中必須經常保持相當于土應力的液壓。這樣,介質同時也起著支承介質的作用。交承壓力的反作用力則由頂進管來承受。
g)為了形成管子和土層之間所需的空隙,刃腳直徑的取值最好稍大于頂進管直徑。
h)對粘性很小的土壤來說,推頂時在刃腳周圍產生的松散地帶便能形成管子和土層之間所需的空隙,因而不需要刃腳直徑大于管徑。
i)上層和管子之間既已形成空隙,就必須在土層落到管體一上以及土壓力上升達到全值之前將支承-介質充入其中。事后再來克服土壓力將土層從管壁上推開是不可能的。一旦周圍土壤的某些顆粒接觸管壁并被土層壓附在管壁上,立即便會發生于摩擦,即使隨后壓人介質,情況仍然如此。
k)可以把頂進管看作是不透水的。管子接頭在整個推頂過程中應保持密閉。
l)土層總是多少有些透水的。因此,支承一介質必須起到的另一作用,即在于封閉管子周圍土層的空隙,以便在土層中造成一個不透水的環形地帶,從而阻止支承-介質滲入土層。
m)為了能夠封閉土層的空隙而又不致流失到土層中去,支承-介質必須具有足夠高的運動粘滯度。
n)為了取得盡可能小的視在摩擦系數μ,又需要支承-介質的運動粘滯度較低一些。
o)支承-介質不得對頂進管材料(鋼、鋼筋混凝土、石棉水泥或塑料混凝土)和接頭材料(鋼和橡膠)造成侵蝕。
P)支承-介質不得污染地下水。
膨潤土礦物懸浮液能夠最充分地滿足對支承-介質提出的一切要求。
作為支撐-介質的膨潤土
1890年,美國的福特·本頓首先發現了膨潤上。它的主要成分和對于它作為支承一介質的性能起著決定作用的,乃是其中叫作蒙脫土的一種粘土礦物,這種礦物以其位于法國南方的蒙脫英里翁礦床而得名。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巴伐利亞,則有著大約一千萬年前作為風化產物形成的一些酸性火山質玻璃凝灰巖礦可供這方面的應用。
蒙脫土是一種層狀結構的結晶氫化硅酸鋁。硅酸鹽多層體是一種三層結構,其中包括一層SiO4四面體、一層氫氧化鋁八面體和一層SiO4四面體。蒙脫土晶體即由許多這樣的硅酸鹽疊層組成。蒙脫土晶體遇水膨脹,與此同時水分子便滲入各個疊層之間。于是兩個蒙脫土疊層之間的距離就加大了一倍。晶體內部膨脹現象的原因,則在于疊層內部電荷分布的不均勻。
我們可以設想,在靜止下來的膨潤上懸浮液中,薄片狀的蒙脫上微粒形成一種紙牌房子式的結構,其中這些微粒以它們的角隅和棱緣彼此接觸或互相支撐。一旦靜止狀態被擾亂,例如由于攪拌、振動或泵送等等,于是大多數的“紙牌房子”坍塌下來,因而在靜止狀態下凝結起來的懸浮液就會變成溶膠。當這種溶膠再次靜止下來,薄片狀的蒙脫上微粒又會彼此搭在一起形成紙牌房子式的結構,于是溶膠重新凝固。懸浮液每當靜止便結成凝膠,一旦運動起來又變成溶膠,這種從靜止狀態到運動狀態以及從運動狀態又回到靜止狀態的結構交替,可以永無止境地重復下去,這樣的特性便叫作觸變性。
作為頂管施工中的支撐-介質,膨潤土的重要特點即在于它的膨脹性能。這一點須取決于薄片狀蒙脫俄土微粒的大小和數量。
膨潤土主要有兩類,即鈣膨潤土和鈉膨潤土上。
它們的區別在于起決定作用的蒙脫土是鈣蒙脫上還是鈉蒙脫土。
在膨潤土含量相同情況下,鈉膨潤土懸浮液中所含極薄的硅酸鹽疊層片的數量,約為鈣膨潤上懸浮液中所含數量的15到20倍。由于這種極薄的硅酸鹽疊層片的數量大得多,便有利于蒙脫土微粒形成紙牌房子式的結構,因而亦有利于提高懸浮液的膨脹性能,這樣既可改善懸浮液在溶膠狀態下的流動性,也能改善懸浮液在凝膠狀態下的固結性。所以鈉膨潤土比鈣膨潤土更適用于頂管施工。
而巴伐利亞礦層卻只含有膨脹性能較差的鈣膨潤土。
但鈣蒙脫土有一個特性,亦即其中化合的鈣離子可以用鈉離子來置換。通過這樣的離子交換,鈣膨潤土的性能會有很大的變化,從而被賦予鈉膨潤上的優良特性。
由于銷膨潤土和通過鈉離子置換而活化的鈣膨潤土——也叫作活性膨潤土——能夠最大程度地滿足頂管施工中提出的要求,因而下面的討論便以這兩種膨潤土為基礎。
化學分析表明,膨潤土中大約有56%的二氧化硅和20%的氧化鋁,二者共同構成了蒙脫土上晶體的基本物質。與此相對應,礦物組成中也有75%的蒙脫土。篩分析也很值得注意,根據篩分析,膨潤土中粒徑小于0.025毫米的占55%。
膨潤土加水攪拌即成懸浮液,這里對水質的要求和拌制混凝土時一樣。判斷膨潤土懸浮液是否適于用作支承一介質的標準在于它的物理特性。而對后者起決定作用的,主要是懸浮液中的膨潤土含量。表2中按照每立方米制成懸浮液中含有30、40、60和80公斤膨潤上的四種情況,分別列出了各種懸浮液的主要參數。
首先從容重的數據中可以看出,膨潤土含量對容重的影響不大。在我們所考察的試樣上,容重大致變化于1020到1050公斤/米3之間,因此只是稍高于純水的容重。所以膨潤土懸浮液也可以在水下頂管施工中用作支承介質,無需顧慮懸浮液因容重不同而流失,故而對膨潤土懸浮液來說,容重并不是一個重要的判斷標準。
反之,流變極限測量結果都表明,無論在運動狀態或是靜置狀態下,懸浮液中的膨潤土含量都對流變極限有很大的影響。正如事先的考慮所預見到的,流限在運動狀態下達到了下限值。觀察表2可以看出,膨潤上含量從每立方米30公斤增加到60公斤時,亦即在膨潤上含量增大一倍的情況下,運動流限從22.4克(力)/厘米2上升到204克(力)/厘米2,因此也就是提高到大約9倍,當膨潤土含量從40公斤/米3增加到80公斤/米3時,同樣也是在增大一倍的情況下,可以看到大致相同的比率。這時運動流限從44.6克(力)/厘米2上升到439克(力)/厘米2,亦即增大到10倍左右。
靜置一分鐘后的比率也類似于流動狀態下的情況。在這種條件下,當膨潤土含量從30公斤/米3增加到60公斤/米3時,流限從42.8克(力)/厘米2提高到320克(力)/厘米2,即增大到7.5倍。當膨潤土含量從40公斤/米3增加到80公斤/米3時,流限則以100:696—1:7的比例提高。
最后,在靜置24小時的情況下,當膨潤上含量從30公斤/米3增加到60公斤/米3時,流限比率為198:1265一1:6,80公斤/米3含量的相應數值則限于現有的測量技術條件而無法測出。
因此得出的結論是,膨潤土含量增加一倍,可使膨潤上懸浮液的支承作用提高到7至10倍。但是這也意味著,若膨潤土含量減少1/2,支承作用就可能降低到1/10。所以,確定懸浮液中的膨潤上含量,便有著如此重大的意義。
得到的另一個結論是,在從運動狀態過渡到靜止狀態時,流限的增大須取決于懸浮液中的膨潤土含量。
在每立方米懸浮液中含30公斤膨潤土的情況下。靜置1分鐘后的流限以42.8:22.4=1.9:1的比率增大。在膨潤土含量為40公斤/米3的情況下,靜置1分鐘后的增大比率已達100:44.6=2.2:1。然而在膨潤土含量為60公斤/米3情況下,這一比值卻降低到320:204=1.6:1,以及在膨潤土含量為80公斤/米3的情況下,比率仍為696:439=1.6:1。
靜置24小時后的流限與運動狀態下的比率,在懸浮液中的膨潤上含量為30公斤/米3時是22.4:198=1:8.8,在40公斤/米3的情況下是44.6:584=1:13.3,在60公斤/米3的情況下是204:1265=1:6.2,而對于80公斤/米3的含量,則已無法取得測量值。
在將膨潤上懸浮液用作支承-介質的情況下,靜止狀態的流限值與運動狀態的流限同樣具有重要意義:
靜止狀態下的流限值決定著懸浮液是否適于用作支承介質,運動狀態下的流限值則決定著懸浮液是否適于用作介質。
當運動流限與靜止流限之比為1:6到1:10(最大1:15)時。膨潤上懸浮液便完全能滿足這兩個方面的要求。
流限值適用于膨脹過程業已最后完結的懸浮液。這種膨脹過程的性質,在于水已滲入了構成蒙脫土晶體的硅酸鹽疊片的晶層中。致使層間距離增大起來。水對微小蒙脫土晶體的滲透過程以及水滲入更小得多的晶層之中都需要時間。這就是膨脹時間,攪拌越充分.膨脹時間就越短,否則在水和膨潤土的混合料未獲充分攪拌的情況下,膨脹時間就會延長許多倍。攪拌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是要有足夠長的攪拌時間,至少要有半個小時,有時甚至可能需要若干小時。另一個前提是要求膨潤土不留余渣地充分溶解在水中,盡可能使每一個膨潤土顆粒都被水包圍著。最后,在攪拌時不要讓空氣進入水和膨潤土的混合料中,因為空氣會妨礙水滲入蒙脫土晶體。再則,膨脹時間也會受到混合料溫度的影響。高溫(夏季溫度)可使膨脹時間縮短,低溫(冬季溫度)則使膨脹時間延長。當溫度低于零度時,膨脹過程即告中止,但混合料并不會遭到破壞。解凍后膨脹過程又會重新繼續下去,在這種情況下,須將凍結的時間計入膨脹時間之內。
在攪拌效果良好的情況下,攪拌過程結束后即已能夠達到80%左右的最終流限,而在攪拌效果不良的情況下,這一比值則降低到大約35%。由此可見,在攪拌效果良好和高溫條件下,經過5個小時的膨脹時間后即已達到最終流限。反之,在攪拌效果不良和低溫條件下,則需要24小時方能達到最終流限。
對于膨脹過程是否已經結束,需要仔細地進行觀察,因為膨脹不充分的懸浮液一方面起不到支承作用,另方面也會由于隨后的膨脹而引起膨潤土管路的堵塞,并且引起頂進管與周圍土層之間表觀摩擦系數的上升,從而可能導致提高頂進阻力。
對充分膨脹的膨潤上懸浮液來說,流限在靜止狀態下可達到上限值。如懸浮液變為運動狀態,例如由于搖動、振動或泵送等等,立刻又出現流限的下限值,這便是流動狀態下的流限,或者也可以說是運動流限。一且再次靜止下來,流限又會升高,經過一定時間之后再次達到其上限值。
懸浮液經每次靜止之后都可以達到流限的上限值。然而在達到最終流限之前,如果懸浮液又變為運動狀態,那么流限的升高過程便也可能中斷。
蒙脫土微粒在紙牌房子式結構上的變化,用我們的肉眼是看不見的,但卻可以通過流限的變化測量出來,因此一種懸浮液的觸變性也是可以為我們的感官所覺察的,而這種觸變性作為懸浮波物相任意多次的轉變,我們可以將它表示為
凝膠溶膠
膨潤土懸浮液在疏松土層中的應用
在無粘性的疏松土層中以及在粘性很小的土壤中,例如在砂礫土中,若不采取其它輔助措施,土層由于本身極不穩定,以致在刃腳推進之后立刻就會坍落在管壁上。所以對這類土壤來說,膨潤土懸浮液的支承作用尤其具有重要意義。為了起到這種支承作用,先決條件是要盡可能準確地掌握膨潤土懸浮液在砂礫上中的特性。膨潤上懸浮液將滲入土層的孔隙內,充滿孔隙,并繼續在其中流動。流速取決于孔隙的橫斷面與懸浮液的流變特性,同時也取決于壓漿壓力。因此為了在同樣的壓漿壓力下達到相同的滲入深度,在孔隙橫斷面很小的細粒土層中便需要低流限的懸浮液,面孔隙橫斷面較大的粒粒土層則需要高流限的懸浮液。在克服流動阻力的過程中,壓漿壓力隨著滲人深度的增加而成比例地衰減,所以相應每一種壓漿壓力,都有一個完全確定的滲人深度。
為了便于了解滲入過程,可以把上層看作是一條條許多毛細管的總和。圖7顯示了一條圓形橫斷面的毛細管中的流動過程。
這樣的一條毛細管必然會對其中穿流的流動介質、在這里即是對膨潤上懸浮液產生一個阻力W。
W=τ·U·l=τ·2·r·π·l
為了克服這一阻力便需要一個壓力:
P=p·F
=p·r2·π
只要P>W,毛細管中的介質便向前流動。一當流動阻力大到與作用于介質的壓力P相等,即。
W=P
流動過程即停止。由此可知平衡條件為
τ·2·r·π·l=P·r2·π
或
(τ·2·l)/r=p
根據這一關系式可以算出流動長度,換言之亦即滲入深度
l=(r·p)/(2·τ)
由此可見,滲入深度與毛細管的直徑和壓漿壓力成正比,與懸浮液的流限成反比。只要懸浮液在毛細管中流動,它便處于流動狀態,因而對懸浮液起作用的便是運動流限。這時懸浮液便具有溶膠的稠度。
但一當懸浮液達到可能的滲入深度之后靜止下來,只須經過一個很短的時間,它的流限便達到靜止數值。于是懸浮液就變成了凝膠。
由于靜止狀態下的流限高達流動狀態下的10倍,因而在這種情況下膨潤土懸浮液便象泥漿那樣地充滿著土層的孔隙。
這樣在管體四周的土層中就形成了一層密實而有承載能力的環套,其厚度即相當于懸浮液的滲入深度
現在,如果在這一環套和頂進管之間保持一個相當于土壓力的懸浮液壓力,于是懸浮液使承受著全部的土壓力,致使土壓力不再直接地,而是經由懸浮液間接地加荷于管壁。
作為使摩阻力降低到最小限度的先決條件,最佳支承作用的取得須具備下列前提:
1.在設計時以及在推頂過程中準確地查明土層情況,并根據篩分曲線詳盡地掌握土層的顆粒分布;
2.計算出土壓力,從而確定膨潤上懸浮液的壓人壓力;
3.按基本粒徑確定膨潤土懸浮液的混合比,并經常進行檢驗,
4.正確地制備膨潤土懸浮液;
5.保證在全部頂進管路上和全部頂進時間內都有膨潤上懸浮液壓入。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必須求得正確的混合比。
此外必須注意,懸浮液穩定極限大約是每立方米懸浮液至少含40公斤膨潤上。這一理論計算結果在實際施工中須仔細加以核驗。必須特別指出的是,膨潤土含量過低、因而也就是流限過低的懸浮液起不到支承和作用,因為這樣的懸浮液會毫無阻力地或只受到很小阻力地流散到土層中去,因而不可能在管體周圍形成一個支承環帶。
在基本粒徑為10毫米的情況下,要求懸浮液的膨潤土含量為60公斤/米3左右,在基本粒徑為20毫米的情況下,要求懸浮液的膨潤上含量為80公斤/米3左右,反之,在基本粒徑為2毫米時。懸浮液的膨潤上含量為40公斤/米3即已足夠.但滑動阻力與運動流限成正比。
運動流限在每立方米懸浮液中含:
40公斤膨潤上時為44.6克(力)/厘米2
60公斤膨潤土時為204克(力)/厘米2
80公斤膨潤土時為439克(力)/厘米2
這就是說,在每立方米懸浮液中含膨潤土60公斤時,運動流限幾乎為40公斤/米3情況下的5倍,而在每立方米懸浮液中含膨潤土80公斤時,則已經高達含量為40公斤/米3時的10倍。
這就意味著,如果懸浮液中的膨潤上含量在全部推頂距離上保持不變,那么對粗粒土壤來說,由于需要懸浮液的膨潤土含量較高以保證支素作用,故而推頂阻力以及因之所需的推頂力就會比細粒土壤的情況下更大一些。
但孔隙~旦被膨潤上懸浮液充滿,并因而形成支撐環帶時,于是粗粗土壤的狀況也就無異于細粒土壤了。因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在推頂過程中支承土層,懸浮液中的膨潤土只需要達到穩定極限所要求的最小含量40公斤/米3即可。
因此,在粗粒土壤的情況下,只是直接在刃腳之后壓入相應于基本粒徑的高含量膨潤上懸浮液,而在全部后續管路上則可使用稠度低得多的懸浮液。這樣便可以大大降低推頂阻力,或者也可以說是在相同的推頂力下加長推頂距離。同時還可以借此節省膨潤土,并減少中繼頂壓站的數目。
為此采用兩套膨潤土配拌設備附帶兩臺壓漿泵和兩套管路所需的額外費用,在管徑較大和推頂距離較長的情況下一般是值得的!
壓漿時須注意,壓出的膨潤上懸浮液要盡可能均勻地分布在整個管體,以便能夠圍繞整個管體形成所需的環帶。因此,壓漿賴以進行的注射噴口要均勻地配置在整個管壁圓周上。注射噴口的間距或數量須取決于土壤允許膨潤上向四外擴散的程度。在滲透性很小的土壤中,例如密實的礦土和砂礫上,間距就必須縮小一些,在疏松的礫石土中,間距則可以相應地加大。注射噴管即可以在整個管壁圓周上與一條環管連接,也可以分組連接,在分組連接時,一般是上半固聯成一組,下半圈另成一組。
為使膨潤土盡快地起作用,應盡量靠近刃腳尾部進行壓漿。所以壓漿最好是直接從刃腳后的第一節管子中開始。但實踐證明,在壓漿壓力較高的情況下,膨潤土將均勻地沿著管子周圍擴散,也就是說,即向后擴散,也向前擴散。因此便存在著膨潤上懸浮液沿刃腳向前流動、并且又在切削刃上流出來的危險。
在糾偏量頗大的情況下,有可能造成刃腳和第一節管子之間的密封損壞,或者在刃腳分成兩個部分情況下,則是造成切削段和頂壓段之間的密封損壞,于是膨潤上懸浮液就會從這些地方滲人工作空間。
根據這一理由,膨潤上在刃腳后第二節管子中開始壓入比較適宜。
膨潤土懸浮液經由注射噴口壓人的壓力應相隨所遇土層的壓力而變化。在膨潤土泵上,除了這一壓力之外,還會受到一直通向注射噴口的膨潤上管道的阻力。
膨潤上管道中的壓力損失,由于假設條件并不可靠而且經常變化,故而計算很難準確,因此,對于必須準確地與上壓力高度保持一致的壓漿壓力,便有必要直接在注射噴口上進行連續的測量。
壓漿壓力調得過高可能是有害的。這時膨潤上懸浮液會從注射噴口中涌出,在管口周圍形成一個高度壓縮區。這樣就有可能形成栓塞,阻礙膨潤上懸浮液的繼續流出和擴散。
如果一次注入的膨潤上能在管子周圍的土層中保持不變,那么只要直接在刃腳之后注入一次就足夠了。然而十分明顯,在推頂過程中,膨潤土由于流散到土層中去而有所消耗。鑒于此,對后續管路也必須補充壓人膨潤上,以使管子和上層之間空隙中的膨潤上懸浮液壓力能夠在頂進管路的全部長度上保持與土壓力一致。注漿孔的間距主要取決于土層的性質、膨潤土懸浮液的流變特性、刃腳的控上量和推頂速度。在許多已完成的工程中,注射噴口的間距是2節管子到5節管子以上。注漿孔的實際需要數量,只有在施工中才能知道。為了確保即使在最不利的場合下亦能提供所需數量的注漿孔,似乎最好是盡可能每隔2節管子即留出一些壓漿孔。另方面當然也要考慮到,所有注漿孔在頂管結束后必須拆除和封閉。這需相當大的一筆費用,所以一開始即應力求間距適當。這一點在很大程度上也取決于施工公司的經驗。
膨潤上的壓人技術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要依靠經驗,然而實際經驗多半也是可以找到理論根據的。
盡管就某種場合來說,隨著管子的推進同時在管子整個圓周上和管路全部長度上均勻地壓漿證明是相宜的,而在另一些場合下,正確的方法則又可能是分段壓漿。例如現已得知,在管子下半部,膨潤土在頂進過程中比靜止狀態下更容易流出,而上半部的壓漿則是在管路靜止的情況下更容易進行。因此最好是將管子下半部的注漿孔和上半部的注漿孔分別組合起來。這種半側壓出的原因在于,靜止狀態的管道以其全部很大的重量沉落于底部。這樣便在管道的頂部形成了小空隙,或者至少是形成了一個壓力較低的區域。因而在這種狀態下,膨潤土在管頂處比在管底部更容易流出。反之,在頂壓力和浮力同時作用下,管道有向上拱起的傾向。這時管道離地升起,于是管底下方便形成了一個低壓區,致使膨潤土更加容易滲入其中并均勻地散開。
如果頂進管路被中繼頂壓站分成若干段,那么每次總是只有一個管路段受到推頂,其余各段則保持不動。這時宜于僅向被推頂的管路段內壓人膨潤上懸浮液,而對于靜止不動的管路段,則停止壓送。此外,膨潤土的壓人要與中繼頂壓站的動作協調一致,這一點可以通過手動或遠距離自動控制的方式來實現。
特別要注意的是,膨潤土懸浮液沿著管壁運動的方向不得與管路推頂方向相反,否則,由于管子和懸浮液的逆向運動,懸浮液非但起不到介質的作用,卻反而起了制動介質的作用。結果便會大大增加推頂阻力。如果只在頂進管路的前區壓人膨潤土,就會發生逆向運動,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懸浮液便不得不向后流動。所以正確做法是,懸浮液的補壓始終要保持從后向前的方向。
在無粘性的疏松土層中,例如對于有流動傾向的礦土以及滾動的礫石上來說,可能十分重要的是,在第一節管子推入土層后立即開始壓人膨潤土懸浮液,以便在管子周圍形成支承環帶,從而不引起干摩擦。同樣重要的是,對所有后續的管子來說,一但管子離開頂壓坑,都要補壓膨潤土。然而為使懸浮液不能立即又在進口處向外流出,便需要設置如圖12所示的彈性滑動密封,否則懸浮液的流出不僅要弄臟工作坑,而且也會破壞支承壓力的形成。
頂進管在膨潤土懸浮液中受到的浮力
秦嶺路熱力管網是我公司供熱主干道,肩負鄭州市西區600萬平方米供熱面積。該工程全長3980米,熱力管管徑為DN1000-DN900,熱水雙管直埋。秦嶺路熱力管網隨著鄭州市道路改造施工,全長穿越現狀重要道路6個,分別為崗坡路、伊河路等交通要道,這些路段車流量大,交通壓力大,因此辦理破路施工許可證非常難。鄭州市是創建文明城市,對城市文明施工要求嚴,過重要路口一般只允許頂管施工。該工程于當年9月10正式動工,11月15日必須正式投運確保原有600萬平方米采暖用戶正式用熱。為此在工期緊、任務重的情況下我大膽提出創新,在穿越崗坡路、伊河路路段采用預制保溫管直接頂管施工。面對重重壓力,我們克服困難,保證質量,最終保證了工程順利進行。
2.頂管方法、過程、措施
2.1施工順序
采用先施工頂管工作井平臺及后靠背,再進行管道頂進施工。頂管施工采用人工挖掘頂進施工,在管道頭部安裝導向糾偏節,管道頂進隨時進行測量、糾偏。管道頂進時,將人工挖掘管道前端的土體,利用小車運送至管外的棄土區。設備→吊裝預制保溫管到軌道上→安裝頂鐵→管道頂進→管道焊接貫通。
2.2施工設計
頂管的施工設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頂進方法的選用和頂管段單元長度的確定;工作坑位置的選擇及其結構類型的設計;頂管機頭選型及各類設備的規格、型號及數量;頂力計算和后背設計;洞口的封門設計;測量、糾偏的方法;垂直運輸和水平運輸布置;下管、挖土、運土或泥水排除的方法;減阻措施;控制地面隆起、沉降的措施;地下水排除方法;注漿加固措施;安全技術措施。
2.3施工方法
施工管道頂進方法的選擇,應根據管道所處土層性質、管徑、地下水位、附近地上與地下建筑物、構筑物和各種設施等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根據鄭州市西區地下水位低,地下8米均不見水,施工熱力管徑較大(DN1000)等特點,本次采用手掘式頂管。頂管施工中應建立地面與地下測量控制系統,控制點應設在不易擾動、視線清楚、方便校核、易于保護處。
2.4頂管工作坑的選擇
2.4.1頂管工作坑的位置選擇
頂管工作坑的位置應按下列條件選擇:管道井室的位置;可利用坑壁土體作后背;便于排水、出土和運輸;對地上與地下建筑物、構筑物易于采取保護和安全施工的措施;距電源和水源較近,交通方便;單向進時宜設在下游一側。
2.4.2頂管后背墻選擇
采用裝配式后背墻時應符合下列規定;裝配式后背墻宜采用方木、型鋼或鋼板等組裝,組裝后的后背墻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后背土體壁面應平整,并與管道頂進方向垂直;裝配式后背墻的底端宜在工作坑底以下,不宜小于50cm;后背土體壁面應與后背墻貼緊,有孔隙時應采用砂石料填塞密實;組裝后背墻的構件在同層內的規格應一致,各層之間的接觸應緊貼,并層層固定。工作坑的支撐宜形成封閉式框架,矩形工作坑的四角應加斜撐。頂管工作坑及裝配式后背墻的墻面應與管道軸線垂直,其施工允許偏差應符合相關規定。
2.4.3頂管工作坑深度選擇
工作坑深度應符合下列公式要求:H1=h1+h2+h3(2.4.3-1)H2=h1+h3(2.4.3-2)式中H1——頂進坑地面至坑底的深度(m);H2——接受坑地面至坑底的深度(m);h1——地面至管道底部外緣的深度(m);h2——管道外緣底部至導軌底面的高度(m);h3——基礎及其墊層的厚底。但不應小于該處井室的基礎及墊層厚度(m)。
2.5設備安裝
2.5.1導軌的選擇安裝
導軌應選用鋼質材料制作,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兩導軌應順直、平行、等高,其縱坡應與管道設計坡度一致;導軌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為:軸線位置:3mm頂面高程:0~+3mm兩軌內距:±2mm安裝后的導軌應牢固,不得在使用中產生位移,并應經常檢查校核。
2.5.2千斤頂的選擇安裝
千斤頂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千斤頂宜固定在支架上,并與管道中心的垂線對稱,其合力的作用點應在管道中心的垂直線上;當千斤頂多于一臺時,宜取偶數,且其規格宜相同;當規格不同時,其行程應同步,并應將同規格的千斤頂對稱布置;千斤頂的油路應并聯,每臺千斤頂應有進油、退油的控制系統。
2.5.3油泵的選擇安裝
油泵安裝和運轉應符合下列規定:油泵宜設置在千斤頂附近,油管應順直、轉角少;油泵應與千斤頂相匹配,并應有備用油泵;油泵安裝完畢,應進行試運轉;頂進開始時,應緩慢進行,待各接觸部位密合后,再按正常頂進速度頂進;頂進中若發現油壓突然增高,應立即停止頂進,檢查原因并經處理后方可繼續頂進;千斤頂活塞退回時,油壓不得過大,速度不得過快。
2.5.4頂鐵的安裝
頂鐵的安裝和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安裝后的頂鐵軸線應與管道軸線平行、對稱,頂鐵與導軌和頂鐵之間的接觸面不得有泥土、油污;更換頂鐵時,應先使用長度大的頂鐵;頂鐵拼裝后應鎖定;頂鐵的允許聯接長度,應根據頂鐵的截面尺寸確定。當采用截面為20cm×30cm頂鐵時,單行順向使用的長度不得大于1.5m;雙行使用的長度不得大于2.5m,且應在中間加橫向頂鐵相聯;頂鐵與管口之間應采用緩沖材料襯墊,當頂力接近管節材料的允許抗壓強度時,管端應增加U形或環形頂鐵;頂進時,工作人員不得在頂鐵上方及側面停留,并應隨時觀察頂鐵有無異常跡象。
2.6頂進
2.6.1頂進前的條件確認
開始頂進前應檢查下列內容,確認條件具備時方可開始頂進。全部設備經過檢查并經過試運轉;工具管在導軌上的中心線、坡度和高程應符合規定;防止流動性土或地下水由洞口進入工作坑的措施;開啟封門的措施。拆除封門時應符合下列規定:采用鋼板樁支撐時,可拔起或切割鋼板樁露出洞口,并采取措施防止洞口上方的鋼板樁下落;
2.6.2頂進預制保溫管的保護
由于采用的是預制保溫管直接頂進,對頭一根管道預留的300mm管頭必須做保護,否則保溫層會破壞、摩擦力大頂進難度加大??刹捎门绶?,在管頭周圍焊接一圈與工作管成15°的披肩。
2.6.3頂進過程
千斤頂的行程為28厘米,用扁鐵制成的緊固件將其固定在預制保溫管上開始頂。頂進完一節管后應及時焊接下一節,焊完后按規定探傷,焊接合格后保溫完畢進行下一段的頂進。預制保溫管開始頂進5~10m的范圍內,允許偏差應為:軸線位置3mm,高程0~+3mm。當超過允許偏差時,應采取措施糾正。
3.預制保溫管頂管的經濟性、效益性分析
3.1縮短工期、減少難度
由于直接采用預制保溫管,省去了砼管的吊裝、土方量大大減少。以DN1000熱力管為例,如果采用砼管,每前進一米至少需要挖直徑為1700mm的圓隧道,每米土方量為2.27立方,而采用預制保溫管只需1200mm挖直徑為1700mm的圓隧道,每米土方量為1.13立方,土方量只需采用砼管的一半。24小時可頂進12-14米,進度可以加快一半。省去了在砼管內穿預制保溫管的難度。
3.2節省投資
可以節省砼管材料費用,頂DN1000熱力管為例,需要1500mm砼管材料費為每米750元。因減少土方量,節省勞動力費用及運輸費用。節省了穿管機械費用。如果采用破路施工,每米管網施工需開挖3.5平方米,按鄭州市市政局的收費標準,正常開挖及恢復路面每平方米造價850元,即每米管網破路恢復費用為2975元,而我采用預制保溫管頂管雙管每米造價在2800元以下。
3.3減少環境污染
非開挖頂管施工采用油壓驅動施工時噪音遠遠小于開槽式敷設管道,幾乎沒有地盤沉降的現象,對周遭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而且在較深的埋深情況下施工成本要小于開槽式敷設管道,不影響交通,減少塵土飛揚,為創建文明城市提供有力保障,百姓不會埋怨天天挖溝破路造成的出行不便。
4.預制保溫管頂管的適用性
4.1管徑的要求
進行預制保溫管頂管適合熱力管徑在DN700以上,因為管徑太小無法進行手掘式頂管,人體無法在管內操作。當然管徑小不經濟。
4.2頂管長度的范圍
該頂管適合頂管長度在26米范圍內,如果太長,鋼管會變形,超過30米長建議使用砼套管頂管,然后穿預制保溫管。
在學校教育中,定期評定學生學業成績,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過去受到“應試教育”的思想影響,對于學生的數學成績往往只看考試的卷面分數,這種“只見分數不見人”的做法,在“素質教育”的要求下,已開始在轉變。為了做好這項十分重要的工作,聯想到與這項工作有關的許多名詞、術語。諸如,國家教委1992年頒布的小學初中課程計劃(試行)中第三部分叫做“考試考查”,上海中小學課程教材改革委員會1991年印發的數學學科課程標準(草案)中第七部分叫做“教學評價和成績核定”。而有些教育理論書上又稱為“學習的評定”,有些教育辭書上則稱作“學業成績考查與評定”,還有通常說的“測驗”等等。因此,需要對于這些名詞、術語的各自含意及相互關系,作一些粗略的界定,才有利于做好這項工作。
從學校教育的宗旨是為國家培養高素質的人才來看,要有一定的質量要求,需要定期考核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的發展與進步。因此,學業成績評定應是一個大概念,而考試、考查、測驗僅僅是評定學生學業成績的一切手段??荚?、測驗著眼于客觀、正確地把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加以量化,學業成績評定從測試的結果有多大價值為著眼點,這兩者往往結合在一起使用。
學業成績評定的含義,通常是指學校根據一定的標準,拿數學學科來說,則以教學大綱、教材的教學要求為標準,對教學過程中學生所產生或者即將產生的思想、學業、行動和個性等方面的變化,或者變化的發展趨勢,作出恰如其人的估價。通過這樣的評價,既能反饋教師的教學效果,起到診斷、調節和強化的作用;又能反饋學生的學業進展,起到激發學習積極性,增強自信心,萌發學習成功的感受等效應,促使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
考試、考查和測驗,其功能都是檢查學習成績和教學效果的測定方法,是測量的數量化分析和科學推斷的手段?,F行的課程計劃規定考試以每學期進行一次為宜,考查著重在平時進行。上海的課程標準規定小學數學學科對一、二年級只進行日常性考查,三年級起采用日常性考查和考試相結合的方式,而日常性考查應包括認知、情感和操作三個領域??荚噭t以認知領域的教學要求為主要依據,采用命題解答的方式。由此可知,考試與考查的區別有三:其一是考試以認知領域為主,考查還包括情感和操作領域;其二是考試每學期進行一次,考查則不限于每學期進行幾次;其三是考試可用百分制記分,考查采用等第制,例如,用優良、及格、不及格來表達,或者用A、B、C三個等級。至于測驗的含義跟考查是相似的(在英文里都叫test),習慣上將考查用于學生學習成績的檢查,而測驗使用的范圍較廣,如,智力測驗、能力測驗、個別測驗、目標參照測驗、常模參照測驗,以及潛力參照測驗等等。
二、成績評定的分類和目標
布盧姆(Bloom.B.S)把評定分為三類:一是配置性評定,二是形成性評定,三是總結性評定。這樣的分類在我國的教學實踐中早有運用,通常稱為摸底評定、診斷評定和總結評定。
不論進行哪一類評定,都必須具備明確的評定目標。在這些目標中,認知領域的目標依據教學大綱和教材,編制恰當的考題,注意考題的有效性(效度)和可靠性(信度),有關這方面的理論和做法早有專著論述,不再重復。而情感領域和操作領域的目標,在數學學科中尚缺少研究,隨著時間的推移,必須著手實驗,俗話說“摸著石子過河”。為此,初步草擬了如下的內容,作引玉之磚而已。
學生學習數學情感和操作評定目標
1、掌握學習內容的能力
A、等:能輕松、迅速地從教材中找出重點和關鍵,簡明扼要地講述中心內容。
B、等:基本上能夠從教材中區分出重點,但講述不清楚。
C、等:通常不能區分教材中的重點,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次要特征、屬性上。
2、完成基本技能的速度
A、等:完成基本學習技能(計算、繪圖、操作、實驗)的速度和正確率高于班中多數學生。
B、等:完成基本學習技能的速度和正確率等同于班中多數學生。
C、等:完成基本學習技能的速度和正確率低于班中多數學生。
3.學習態度和毅力
A、等:在整堂課上保持旺盛的精力,主動積極參與學習活動,不怕困難。
B、等:在整堂課上保持正常精力,有時不能主動參與學習活動,怕困難。
C、等:學習精力較差,注意力下降,不主動參與學習,作業常出錯。
4、思維的獨立性
A等:能獨立思考,提出自己的見解;常提建議,善于補充同學的發言;能尋求創造性的解題方法。
B等:在旁人啟發下能獨立思考;能獨立完成習題,遇到困難仍然能進行嘗試。
C等:不善于獨立思考,一遇困難就求助他人,經常需要監督性的幫助。
5、學習中的自我檢查
A等:有自我檢查的習慣;能主動運用逆運算檢查解題的正確性;會判定自己解題的合理性。
B等:能按教師或教材的要求,進行自我檢查訂正。
C等:不愿意自我檢查,或者草率地檢查,錯誤仍然存在。
6、遵守學習紀律的自覺性
A等:認識學習的目的性,自學維護集體紀律,表現出首創性和頑強性。
B等:認識學習的目的性,基本上能遵守學習紀律,能按時完成作業。
C等:學習目的性不明確,常常不能做到集體要求,不能按時完成作業。
7、合作態度與競爭意識
A等:能主動積極參與小組討論;能幫助同學;善于接受他人幫助;具有優于他人的競爭意識。
B等:能參與小組討論,發表自己見解;不易接納他人意見;競爭意識不強。
C等:不主動參與小組討論,不愿意發表意見,缺乏競爭勇氣。
三、綜合評定與操作方法
綜合評定包括日常性考查和終結性考試,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下:
綜合評定日常性考查認知領域的單元測驗(百分制或等第制均可)
情感與操作領域的目標評定(等第制)
終結性考試(一、二年級用等第制三年級以上用百分制)
其中一、二年級可以全部采用等第制,從小淡化他們的分數觀念,克服多年來為幾分之差而產生“失敗者的”心態,三年級以上既有百分制又有等第制,可以兩者并用,即某一個學生既有終結考試的分數,又有情感、操作領域目標評定的等第。也可以自定比例折合成分數進行綜合評定。例如,上海的課程標準就采用日常性考查占50%,其中考試占20%,期末考試占30%的權重進行總評,用百分制的分數表達,必要時可附加評語。又規定日??疾橹械牡鹊冢砂磧灹紴?5分、及格為65分、不及格為45分折合成分數。當然,這只是一個地區制定的標準,各地各校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己制定標準??傊此刭|教育的要求,不僅要評定考試分數,更要重視評定學生學習的心理素質和意志性格。
考試評分是大家比較熟悉而又習慣的方法,對于情感、操作領域的目標評定,雖有指標,畢竟模糊性較大,家長和學生應有一個適應的過程。為此,在具體操作上,可以廣為宣傳,讓家長和學生有所了解,宣傳的過程也是一種教育過程,可以促使每個學生積極向上爭取達到優良(或A等),使這一改革措施起到各級作用。
四、考試命題的導向作用
人們常說“考試題目是指揮棒”,這個說法不無道理,只要考試還存在,就會有人把考題當作“指揮棒”,也就是你考什么,我就教什么、練什么,甚至演變成“追題族”,短時期內恐難改變。為此,要十分注意考題的導向性。
其一,不是課本上有什么就考什么,還要依據教學大綱的要求。例如,四則運算的計算法則,課本上都有。因此有人在考題里編制一個填充題,讓學生把法則填寫完整,這就是引導學生去背誦、默寫計算法則,這是一個導向問題。數的四則運算只要求會正確計算就行了,至于計算法則只是計算中的一種操作流程,況且操作方法很多,課本上講的只是其中的一種,要求學生去背誦法則,只能使他們頭腦僵化,不符合數學教學的目的。又如,按應用題的數量關系繪制線段圖,也是課本上常見的,考題中不宜要求學生繪制線段圖,教學大綱也無此要求。線段圖只是幫助學生分析數量之間的關系,是解題的手段和工具,不是教學的目的。
此外,現行的數學課本中還編選了一些選學題、思考題、按大綱規定不是不作考試要求的,也不能編進考試題。
1 文檔管理的方式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項目實施的復雜性,多方人員參加以及時間跨度長等因素,所以有關需求、建議、解決方案和會議、問題記錄等都必須文檔化、標準化,以便查閱和引用。這些文檔伴隨著項目實施的各個階段逐漸充實、完善;與此同時,它們亦記載跟蹤了整個實施的過程和成果。因此,在文檔管理的過程中,需要把握住一些重要的原則和方法,這樣可以讓我們的文檔真正達到預期的目的。
1.1文檔模板的管理
面對項目中需要建立的各類紛繁復雜的文檔,如果各式各樣,每個人一個風格,不論從美觀性和可讀性上都會有影響,所以在文檔管理中的過程中應建立一套文檔的模板。
在建立文檔模板時,需要對一些格式進行要求,需要將一些基本的要素固化到文檔模板中,確保文檔需要的內容能夠在文檔中體現,例如文檔的頁眉頁腳、文檔變更歷史、文檔的目錄方式、文檔的字體等。
在建立文檔時,要注意做好文檔的分類,各種分類有一個清晰的定義,使用者可以清楚地知道實際使用時要采用哪種模板。如果是使用共享目錄方式管理文檔,需要在一個相對容易找到的文件夾目錄中存放模板,如果是使用信息系統方式進行模板管理,最好能夠在首頁進行一個鏈接,讓使用者可以快速的搜索到。在建立分類時,需要含有一個共同類,或者叫做公用類,因為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總是會有一些新的類別出現,也會有一些無法進行分類的文檔,這個時候就可以通過共同類進行管理
1.2文檔目錄的管理
為了能夠在紛繁復雜的文檔中找到需要的文檔,需要在進行文檔管理時建立一套完整的文檔目錄體系,主要包括文檔的索引管理和文檔的分類管理。
在進行文檔管理前,需要對不同的文檔建立一個分類,建議不同的分類可以便于文檔的查找,也可以針對不同的分類制定不同的管理要求。如果是文件夾方式管理,還需要分別不同的文件夾內容的安排以及權限的控制,因為文件夾管理的特殊性,需要注意其權限管理的簡潔化;如果是采用信息系統管理,需要注意類型的編碼體系的建立。一個好的文檔分類體系可以讓使用者方便地進行文檔的歸類和查找,文檔的分類在一些管理過程中還需要注意歸檔管理的需求。
2 項目技術文檔范圍
2.1項目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批復等立項依據性文件;施工、質檢、監理、中間交接、竣工驗收 、試運行等。
2.2基礎檢測報告、發電機轉子探傷報告、制造廠(運行廠)調研報告。
2.3設備招標、設計招標、施工招標、工程監理招標文件。
2.4施工圖設計文件、圖紙審核會簽資料。
2.5工程概算書、施工預算表、工程竣工決算、固定資產清單及明細表。
2.6工程監理合同、工程監理規劃及實施細則。
2.7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前技術交底、施工計劃、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措施。
2.8設計變更、工程更改洽商單、通知單。
2.9原材料檢驗報告、原材料出廠技術文件、產品合格證。
2.10設備安裝記錄。
3 項目技術文檔的要求:
3.1項目技術文檔必須完整、準確、系統,并做到圖面整潔、裝訂整齊、簽字手續完備,圖片、照片等要附情況說明。
3.2竣工圖應反映實際情況,必須做到圖物相符,做好施工記錄、檢測記錄、交接驗收記錄和簽證。
3.3凡按圖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沒有變動的工程,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蓋竣工圖章后,即可作為竣工圖。
3.4凡有一般性圖紙變更的符合設計或規范要求變更的,可在原圖上修改,并加蓋竣工圖章作為竣工圖。
3.5施工中有一般性設計變更時,能在原施工圖上修改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注明修改部分與修改依據和說明,可在原圖上修改,并加蓋竣工圖章作為竣工圖。
3.6凡有結構改變、工藝改變、平面布置改變、項目改變等重大變更及圖幅變更面積超過10%,應重新繪制竣工圖。
3.7所有設計變更文件中的變更內容,必須不遺漏地在竣工圖中全面反映,即每項變更內容,不但要在文件所指的竣工圖上反映,而且要在所有涉及到的相關聯的每張竣工圖上反映。
3.8實施過程中的圖片、照片、錄象等材料,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件、事故等,應有完整的文字說明。同時,要詳細地填寫檔案資料登記表。
4 各方的通用職責
4.1工程各參建單位填寫的工程檔案應以工程合同、設計文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施工及驗收規范等為依據。
4.2工程檔案應隨工程進度及時收集、整理,并應按專業歸類,認真書寫,字跡清楚,項目齊全、準確、真實,無未了事項。表格應采用統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應統一歸類。
4.3工程檔案進行分級管理,各單位技術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工程檔案的全過程組織工作,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和審核工作由各單位檔案管理員負責。
4.4對工程檔案進行涂改、偽造、隨意抽撤或損毀、丟失等,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5 建設單位職責
5.1應加強對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設專人負責基建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5.2在與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訂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合同時,應對監理文件、施工文件和工程檔案的編制責任、編制套數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確規定。
5.3必須向參建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原始資料,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
5.4負責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工程檔案進行檢查并簽署意見。
5.5負責組織工程檔案的編制工作,可委托總承包單位或監理單位組織該項工作;負責組織竣工圖的繪制工作,可委托總承包單位或監理單位或設計單位具體執行。
5.6編制基建文件的套數不得少于地方城建檔案部門要求,并應有完整基建文件歸入地方城建檔案部門及移交產權單位,保存期應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相同。
5.7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城建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資料,建立、健全工程檔案,并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按規定及時向地方城建檔案部門移交工程檔案。
6 工程監理單位職責
6.1應加強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并設專人負責監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6.2監督檢查工程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在設計階段,對勘察、測繪、設計單位的工程文件進行監督、檢查;在施工階段,對施工單位的工程文件進行監督、檢查。
6.3接收建設單位的委托進行工程檔案的組織編制工作。
6.4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對監理檔案進行整理、裝訂與歸檔。監理檔案在歸檔前必須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
6.5編制的監理文件的套數不得少于地方城建檔案部門要求,并應有完整監理文件移交建設單位及自行保存,保存期根據工程性質以及地方城建檔案部門有關要求確定。如建設單位對監理檔案的編制套數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約定。
7 工程施工單位職責
7.1應加強施工文件的管理工作,實行技術負責人負責制,逐級建立健全施工文件管理工作。建設項目的施工文件應設專人負責收集和整理。
7.2總承包單位負責匯總整理各分包單位編制的全部施工文件,分承包單位應各自負責對分承包范圍內的施工文件進行收集和整理,各承包單位應對其施工文件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7.3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進行工程檔案的組織編制工作。
7.4按要求在竣工前將施工文件整理匯總完畢并移交建設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7.5負責編制的施工文件的套數不得少于地方城建檔案部門要求,并應有完整施工文件移交建設單位及自行保存,保存期根據工程性質以及地方城建檔案部門有關要求確定。如建設單位對施工文件的編制套數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約定。
關鍵詞:電網運行 ;調度; 輸電線路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e rapid growth of economy, people require social production capacity and supply capacity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people, thus giving the enlargement of power grid scale achieved leapfrog development, how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stability of power grid operation and technology, and strengthen management to realize the safe operation of the transmission lines.
Key words: power system; scheduling; transmission line
中圖分類號:[TM7]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電網運行安全穩定性
在電力系統運行中,保證系統穩定至關重要,如果系統穩定性遭到破壞,可能導致系統瓦解和大面積停電等災難性事故,給社會帶來巨大的損失。以下是有關電網運行的安全穩定性需要解決的問題。 1、數據提供的信息量不足。電網運行的數據包括數字仿真數據及系統中各種裝置所采集的實測數據,如管理信息系統、地理信息系統以及各種仿真軟件仿真生成的數據。然而工程技術人員通過這些數據所獲取的信息量僅僅是全體數據包含信息量的部分,隱藏在這些數據后的還有極有價值的信息是電力系統各種失穩模式、發展規律及內在的聯系,對電網調度人員來說,這些信息具有極其重要的參考價值。 2、安全穩定性的定量顯示。電力市場的形成發展,使系統運行在臨界狀態附近,安全裕度變小,調度人員面臨越來越嚴峻的挑戰。因此,應深入了解新的市場環境下電力系統全局安全穩定性的本質,找出電力系統各種失穩模式、內在本質及對其發展趨勢的預測,同時,使用淺顯易懂的信息來定量估計系統動態安全水平,估計各種參變量的穩定極限,為調度人員創造一個簡易實用的條件來處理、分析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問題。 3、安全穩定性的評價及控制。由于電力系統的不穩定類型極其復雜,無法完全預測,調度人員需要更多的專家、更有價值的信息來預測及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來保證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這就對安全穩定評估算法的實時性、準確性及智能性提出了挑戰。
一、電網運行技術
1、饋線保護的技術。
(1)傳統的電流保護。過電流保護是最基本的繼電保護之一??紤]到經濟原因,配電網饋線保護廣泛采用電流保護。配電線路一般很短,由于配電網不存在穩定問題,為了確保電流保護動作的選擇性,采用時間配合的方式實現全線路的保護。常用的方式有反時限電流保護和三段電流保護,其中反時限電流保護的時間配合特性又分為標準反時限、非常反時限、極端反時限和超反時限。這類保護整定方便、配合靈活、價格便宜,同時可以包含低電壓閉鎖或方向閉鎖,以提高可靠性;增加重合閘功能、低周減載功能和小電流接地選線功能。 (2)基于饋線自動化保護。配電自動化包括饋線自動化和配電治理系統,其中饋線自動化實現對饋線信息的采集和控制,同時也實現了饋線保護。饋線自動化的核心是通信,以通信為基礎可以實現配電網全局性的數據采集與控制,從而實現配電SCADA、配電高級應用(PAS)。同時以地理信息系統(GIS)為平臺實現了配電網的設備治理、圖資治理,而SCADA、GIS和PAS的一體化則促使配電自動化成為提供配電網保護與監控、配電網治理的全方位自動化運行治理系統。
2、現代饋線保護。配電自動化中的饋線自動化較好地實現了饋線保護功能。但是隨著配電自動化技術的發展及實踐,對配電網保護的目的也要悄然發生變化。最初的配電網保護是以低成本的電流保護切除饋線故障,隨著對供電可靠性要求的提高,又出現以低成本的重合器方式實現故障隔離、恢復供電,隨著配電自動化的實施,饋線保護體現為基于遠方通信的集中控制式的饋線自動化方式。在配電自動化的基礎上,配電網通信得到充分重視,成本自動化的核心。目前國內的主流通信方式是光纖通信,具體分為光纖環網和光纖以太網。
3、饋線系統保護技術 (1)基本原理饋線系統保護實現的前提條件如下:①快速通信;②控制對象是斷路器;③終端是保護裝置,而非TTU。在高壓線路保護中,高頻保護、電流差動保護都是依靠快速通信實現的主保護,饋線系統保護是在多于兩個裝置之間通信的基礎上實現的區域性保護?;驹砣缦拢涸撓到y采用斷路器作為分段開關,A、B、C、D、E、F.對于變電站M,手拉手的線路為A至D之間的部分。變電站N則對應于C至F之間的部分。N側的饋線系統保護則控制開關A、B、C、D的保護單元UR1至UR7組成。當線路故障F1發生在BC區段,開關A、B處將流過故障電流,開關C處無故障電流。但出現低電壓。 (2)系統保護動作速度及其后備保護了確保饋線保護的可靠性,在饋線的首端UR1處設限時電流保護,建議整定時間內0.2秒,即要求饋線系統保護在200ms內完成故障隔離。在保護動作時間上,系統保護能夠在20ms內識別出故障區段信息,并起動通信。光纖通信速度很快,考慮到重發多幀信息,相鄰保護單元之間的通信應在30ms內完成。斷路器動作時間為40ms~100ms.這樣,只要通信環節理想即可實現快速保護。 (3)饋線系統保護的應用前景。饋線系統保護在很大程度上沿續了高壓線路縱聯保護的基本原則。由于配電網的通信條件很可能十分理想。在此基礎之上實現的饋線保護功能的性能大大提高。饋線系統保護利用通信實現了保護的選擇性,將故障識別、故障隔離、重合閘、恢復故障一次性完成,具有以下優點:①快速處理故障,不需多次重合;②快速切除故障,提高了電動機類負荷的電能質量;③直接將故障隔離在故障區段,不影響非故障區段;④功能完成下放到饋線保護裝置,無需配電主站、子站配合。
高新技術在國外一般稱之為高技術(HighTechnology),而在我國則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高新技術是具有國際可比性的高技術的概念,廣義的高新技術,則包括“高技術”和“新技術”。
高技術本身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概念,國內外目前關于高技術、高技術產品和高技術產業的界定沒有統一的定義,處于眾說紛紜的狀態。關于高技術,有以下一些代表性觀點:
美國學者的定義。美國學者D.Crane指出:應用研究如果同科學有聯系,那么它有時被稱為高技術;如果沒有聯系,它就被稱為低技術。美國的J.Utterback認為:高技術在不同時期有不同所指,冷藏技術、電器、汽車和航空技術,都曾是不同時期的高技術,高技術不局限于電子學、計算機、生物工程、材料、激光、海洋工程等六個領域。美國《韋氏第三版新國際辭典增補9000詞》定義高技術是:使用或包含尖端方法或儀器用途的技術。
日本學者的定義:建立在當代尖端技術和下一代科學技術基礎上的技術即為高技術。日本學者津曲辰一郎認為高技術是經濟過程中的主導技術,他將高技術定義為下述技術的總稱:①為提高現有商品功能的必要的中心技術;②具有能賦予產品以新功能的主導技術;③構成下一代產品基礎的技術。
國內學者的觀點。高技術是指能帶來高效益、具有高增殖作用,并且能向經濟和社會廣泛滲透的技術,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涌現的新技術群的核心。王伯魯提出枚舉定義法,即當代高技術領域是指:微電子與計算機技術、信息技術、自動化與機器人、生物技術(包括制藥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技術(包括核技術)、航空和航天技術(空間技術)、海洋開發技術。
從以上各種定義可以看出,高技術應是一個相對的動態的概念,不同時代的高技術內涵是不同的?,F代高技術應反映如下3個方面的要求:
從技術的結構看,高技術是尖端技術,其主要原理建立于人類最新科學成就的基礎上,是建立在現代科學技術基礎之上的技術,這一點有別于傳統技術,傳統技術是經驗的積累;從時間上看,高技術是新技術,是以最新成就為基礎的技術;從與科學的關系來看,高技術是基于科學的發現而產生的技術,即高技術是Science-based技術。
因此,高技術是一種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最新尖端技術。必須強調,新技術不一定是高技術,新技術僅僅代表了技術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相對新穎的技術形態,而不是技術內涵的革命。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所謂高技術,是指運用當代最新科學知識和尖端技術而形成的技術群,它們構成新一代產品的基礎技術和主導技術,對一個國家經濟社會有重大影響,具高增殖作用和廣泛的滲透功能。
2高新技術產品的界定
美國科學基金會的定義:高技術產品是指每1000名職工中有25名是科學家和工程師,并把3.5%以上的凈銷售額用于研究開發而生產的新產品。
美國商務部依據某類產品銷售額中R&D支出的比重和科學家、工程師、技術工人占全部職工的比重為標準確定的高技術產品為:①導彈以及航空器;②無線電及電視接收設備;③通訊設備;④電子元器件;⑤飛機及零部件;⑥辦公設備及計算、會計儀器;⑦軍械用品;⑧醫藥制品;⑨工業用無機化工制品;⑩專用設備及科學儀器;(11)發動機及渦輪機;(12)塑料材料及其合成制品,合成纖維及其他人造纖維(不包括玻璃制品)。美國海關合作理事會在以往對高技術產品定義和分類進行研究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定性分析,對高技術產品進一步篩選,把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產品定義為高技術產品:①產品的主導技術必須屬于所確定的高技術領域;②產品的主導技術必須包括高技術領域中處于技術前沿的工藝或技術突破。據此所確定的技術10大領域為:①生物技術;②生命科學技術;③光電技術;④計算機及通信技術;⑤電子技術;⑥計算機集成制造技術;⑦材料設備技術;⑧航天技術;⑨武器技術;⑩核技術。
廣東省“高技術企業統計方法研究”課題組認為:符合下述條件的①、②、③、④中的任一項及⑤、⑥兩項者,即為高技術產品:①(在國際或國內)首次應用新科學原理生產的產品;②(在國內或省內)首先應用我國獨創的新工藝或國際上最新工藝,并使產品質量或功能或勞動生產率、成本有顯著改進的產品;③采用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新生物品種,并使質量或勞動生產率或成本或功能有顯著改進的產品;④符合國家或有關部門公布的高技術產品目錄;⑤符合國際標準或技術先進國家標準,若無國際標準,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符合國家、專業、地方或企業標準;⑥達到本年代技術先進水平。
我們認為,所謂高技術產品,是以高技術為主導技術而生產的具有新的用途和性能,或質量、勞動生產率、成本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高新技術產業的界定
美國方面的研究。美國勞工統計局的定義:研究試制費和科技人員與職工總數的比例,比整個制造業高出1倍以上的產業,即為高技術產業。美國國立科學財團的定義為:研究和開發費用在銷售額中所占的比重為3.5%以上,職工中每千人中有25人以上的科學家和高級工程師的產業,即為高技術產業。美國商務部的定義為:研究開發費用在總附加值中所占的比重為10%以上,而科學家和工程師在總職工中所占的比重為10%以上的產業,即為高技術產業。美國學者納爾遜(R.Nelson)在《高技術政策的五國比較》一書中指出:所謂高技術產業是指那些以大量投入研究與發展資金,以及迅速的技術進步為主要標志的產業。美國學者戴曼斯敘(D.Dimancescu)在《高技術》雜志上指出:對高技術企業的定義,主要依據兩大特點:一是專業技術人員的比重高;二是銷售收入中用于研究與發展的投資比例高。這兩大特點又反映了一個共同的東西,即知識密集,這是高技術產業的一個必要成份,也是技術持續創新的必需。美國學者杜迪(F.D.Doody)和芒塞(H.B.Muntser)認為,高技術部類可以被定義為是一類體現出高增長率、高額的研究與開發費用、高附加價值、強烈的出口導向和勞務密集(這里專指高技能的勞務)的生產技術公司。
在英國,高技術產業被認為是一組包含新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和許多位于科學和技術進步前沿的其它技術的產業群體。
法國經濟學家認為,只有當一種產品使用生產線生產,具有高素質勞動力隊伍,擁有一定的市場且已形成新分支產業時,才能稱其為高技術產業。
在加拿大,高新技術產業被定義為是一種技術水平相對高的生產部門,這種相對高的技術水平通過勞動力的技術素質或用于研究與開發的經費來反映。
在澳大利亞,科學與技術部將高技術產業定義為投入大量研究與開發經費,與科學技術人員聯系緊密,產生新產品并且有科學或技術背景企業的產業。
在日本,日本長期信用銀行的定義為:能節約資源和能源,技術密度高,技術革新速度快,且由于增長能力強,能在將來擁有一定水平的市場規模,能對相關產業產生較大波及效果的產業。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把R&D密集度(R&D經費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作為界定高技術產業的標準,將相對于其他制造業而言具有較高R&D密集度的產業定義為高技術產業。
《歐盟科學技術指標報告》把有很高的經濟增長率和國際競爭能力,有較大的就業潛力,同時R&D投入高于所有部門平均水平的航空航天制造業、化工產品制造業、醫藥品制造業、汽車及零部件制造業、科學儀器制造業等產業作為技術密集型或先導產業。
在中國,目前采取的主要是概括法,也叫例舉法,即按技術類型定義高技術產業?!吨袊萍籍a業》公布的目錄包括:①微電子科學和電子信息技術(產業);②空間科學和航空航天技術;③光電子科學和光機電一體化技術;④生命科學和生物工程技術;⑤材料科學和新材料技術;⑥能源科學和新能源、高效節能技術;⑦生態科學和環境保護技術;⑧地球科學和海洋工程技術;⑨基本物質科學和輻射技術;⑩醫藥科學和生物科學工程;(11)其它的新工藝、新技術。
從以上各種定義可以看出,高技術產業具有以下4項特點:
它是技術密集型產業,生產所用的設備、材料涉及到現代技術領域的許多尖端成果;它是資本高度密集型產業,其科研費用和設備投資大,產品的附加值高;它是知識密集型產業,需要大量的科技開發人員和富有創新精神的經營管理人員;它的產品具有國際性和前景良好的市場需求。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高技術產業是指由高技術成果轉化形成的具有知識密集、R&D投入高、附加價值高、增長速度快、技術進步快等特征的先導型產業。
【參考文獻】
1蔡莉,王新.高技術產業的劃分及發展分析[J].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1997(12)
目前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條例》的頒布進行了重大的改革,這使鑒定的組織機構、人員資格選擇、鑒定程序公開透明,體現了民主作風,對于保障鑒定結論的公正,具有積極的意義。但是目前的鑒定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特別是在與訴訟制度的接軌的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
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概述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國家醫療體制進一步改革,社會福利性的醫療單位逐漸向營利性的經濟實體轉變,加上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公民的整體素質和法律意識的提高,人們的維權意識不斷增強,醫療糾紛不斷增多,且大幅度上升的趨勢。同時由于新聞媒體等社會輿論的誤導,醫患雙方的矛盾日益尖銳化、復雜化,并已成為當今社會的熱點、難點。原有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不適應當前糾紛處理的需要,在有的地方甚至已經成了一紙空文。為了妥善處理解決醫療糾紛,2002年月日國務院出臺了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依據條例衛生部了相應的配套規章。
(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概念
衛生部制定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對我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制度作出了相應的規范,在實踐中得到了很好的應用。但是相應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對醫療事故鑒定的概念性質作出一個明確的界定。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我們可以這樣介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概念: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由對發生的醫療事件,通過調查研究,收取物證(包括尸檢結果),查閱書證(病歷等病案資料),聽取證人證言,當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屬陳述,分析原因,依據法定標準,判定事件性質,作出是否屬醫療事故及何類、何級、何等事故的科學鑒定結論的過程。本文所稱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指醫學會組織專家組依法(《條例》)進行的鑒定。
(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機構
《條例》明確了由醫學會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條例》第21條規定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機構為醫學會,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組織再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實行市、省二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制度。省級鑒定為最終鑒定。醫學會建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專家庫,參加鑒定的專家由醫患雙方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程序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提起可以有以下三種:第一種,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書面委托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學會對單方面委托的鑒定申請不受理。第二種,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書面移交負責首次鑒定的醫學會組織鑒定。第三種,法院審理涉及醫療事故問題訴訟案件時,依職權或當事人申請移交委托負責首次鑒定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醫學會在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對發生的醫療事件,通過調查研究,收取物證(包括尸檢結果),查閱書證(病歷等病案資料),聽取證人證言,當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屬陳述,分析原因,依據法定標準,判定事件性質,作出是否屬醫療事故及何類、何級、何等事故的科學鑒定結論。鑒定實行合議制度,過半數以上專家鑒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鑒定結論,專家鑒定組成員對鑒定結論的不同意見予以注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根據鑒定結論作出,其文稿由專家鑒定組組長簽發。
衛生行政部門對鑒定結論的人員資格、專業內別、鑒定程序進行審核,不符規定的重新鑒定,符合規定的及時送達雙方當事人。
任何一方對首次鑒定結論不服均可以進行再次鑒定。
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性質
研究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首先必須研究其鑒定行為的法律屬性。
(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具體行政行為
根據行政法理論,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管理活動行使行政職權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1]。有一種意見認為,由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作“醫療事故鑒定是一種行政行為,當事人對醫療鑒定結論不服,向法院的,法院應作為行政案件受理”[2]。這種觀點是由原《辦法》中規定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自治州、市)、縣(市、市轄區)三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負責,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和衛生行政部門之間具隸屬關系所得出的。目前醫學會是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受理機構,是獨立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法人社團,不是行政主體,所以鑒定行為也就算不上具體行政行為。
(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一種特殊的法律行為
1.醫學會從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分析
《條例》規定醫學會具有從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權利和義務。2003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法[2003]20號)“二、人民法院在民事審判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決定進行醫療事故司法鑒定的,交由條例所規定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因醫療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醫療賠償糾紛需要進行司法鑒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組織鑒定?!贬t學會由于行政法規《條例》的授權加上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使醫學會成為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唯一合法組織。其合法性不容質疑。
鑒定的目的使為了更好地解決醫療事故民事糾紛,在醫患雙方對是否屬于醫療事故,醫方侵權責任程度,危害后果,因果關系等方面存在異議時,勢必尋求公正的第三方(中介性組織)對此加以評判,以更好地進行協商處理。進入訴訟程序后由于法官對醫學專業性問題難以評斷,也需要借助一個有力的公正的鑒定。中華醫學會章程第二條“中華醫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全國醫學科學技術工作者自愿組成的依法登記成立的學術性、公益性、非營利性法人社團,”醫學會在性質上屬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具備法人資格,這與原《醫療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組織的性質不同。醫學會是一個獨立存在的醫學專業性社會團體法人,與任何機關和組織不存在管理上、經濟上、責任上的必然聯系和利害關系,這也體現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專業性、中介性。[5]
但是中華醫學會是一個具有行業利益色彩的社團性組織。新修改通過的《中華醫學會章程》增加了“本會依法維護醫學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醫學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等內容,這種行業保護傾向明顯的學會性組織,已不同于純粹的學術團體,具有維護自身利益的要求。在利益紛爭的一般場合,這種利益要求和傾向是合理的。但醫患糾紛中,這種行業性的利益要求應當受到合理的和公平的約束。不僅因為醫患糾紛的另一方是單獨的社會個體,而且因為這種社會地位的不對等,極易引發對患者合法權利的侵犯。
我們必須肯定醫療事故與否的判定只能由醫療領域的專家進行鑒定。對病人的疾病進行診療的時醫生,評判其診療過程是否造成人身損害,行為是否有過錯,行為過錯和后果是否有因果關系等一系列的專業技術問題只能由該領域的專家進行。由于醫學科學的復雜性,醫學科學的特點,對疾病的診治方式,醫療事故的發生往往涉及多個醫學專業,所以“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專家鑒定組的方式進行”。
2.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法醫鑒定、司法鑒定之比較
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進行分析,我們先來分析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要構成醫療事故必須包含以下要件:違法的醫療行為、損害后果、醫療行為和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醫療行為有過錯。因為醫療損害賠償糾紛,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最終解決的是民事賠償問題,最終解決途徑還是司法。目前我國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規則原則在審判中一般是按照過錯侵權行為來認定的。我們可以對照一下過錯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我國通說將其概括為:違法行為、損害事實、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行為人的過錯[6]。其構成要件基本上是相同的,只是醫療事故的損害后果要達到一定的程度,而過錯侵權則無相關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事實所包含的范圍比較廣泛,醫療事故包括在內。但是就侵害生命健康權而言,醫療事故的成立和侵權行為的成立基本上是一致的。法庭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其目的也就在于認定醫療行為是否有過錯,違法的醫療行為和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至于是否構成醫療事故并無太多實質性的意義。換句話說,法院委托的醫療事故鑒定實質上是醫療行為過錯鑒定,醫療行為違法鑒定,因果關系鑒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其名稱容易造成一定的誤解,擬改為“醫事鑒定”為好。
根據人民衛生出版社2002年1月王保潔主編的《法醫學》(第三版),法醫學研究范圍可以作如下劃分:法醫病理學、法醫物證學、臨床法醫學、法醫毒理學、法醫毒物分析學、法醫精神病學。與醫療聯系比較密切的就是法醫病理學(對象:尸體鑒定死亡原因、死亡性質、死亡時間、損傷時間等),臨床法醫學(對象:活體,鑒定損傷性質、損傷程度、勞動能力、其他生理病理狀態與損傷的關系)。法醫鑒定暫時無法律規定其鑒定的范圍,但是從其研究的范圍就可以看出,在醫療損害糾紛中只能從事死因鑒定和傷殘等級等損害后果鑒定,無權鑒定醫療行為的違法性,無權鑒定醫療行為的過錯性。缺乏臨床經驗的法醫,在臨床領域并不是專家,無法對診療措施的選擇,手術指征的掌握等醫療行為作出客觀的合理的評價。醫療損害侵權賠償(侵害生命健康權)訴訟中,所應該進行鑒定應該是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法醫鑒定只能鑒定其損害后果的存在,傷殘等級的存在。所以法醫關于醫療行為過錯違法,行為和后果的因果關系鑒定是無效的,法院應該不予采信,只能采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在這種情況下也就不存在“重復鑒定,多頭鑒定”的情況了。
《人民法院司法鑒定工作暫行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依據職權,或者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申請,指派或委托具有專門知識人,對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評定的活動。”這里很清楚地表明司法鑒定也就是法院指派委托的鑒定。無論是何單位鑒定均具有司法鑒定的性質。法院委托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同樣也是司法鑒定。目前存在很多“司法鑒定所”其當事人委托的鑒定結論稱為“司法鑒定”。這是值得探討的。同樣雙方當事人委托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其性質不是司法鑒定。但是一般情況下,涉及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機構(醫學會)是唯一的,無論是訴前還是訴中,受委托的鑒定機構只能是醫學會。不同之處就在于是法院委托還是雙方當事人委托。但是無論是雙方委托還是法院委托,其鑒定結論應該是唯一的共同的。無論是雙方委托醫學會還是法院委托醫學會,送檢材料,當事人陳述等等鑒定的依據是唯一的共同的,得出的鑒定結論也是共同的。且其鑒定機構合法性不容質疑,法院對待任何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態度應該是共同的,無論是司法鑒定還是當事人委托。最高院應該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加以肯定,將其納入到司法鑒定的軌道。
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一種訴訟輔助行為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過程是依據法律法規,診療護理常規等等,對病案資料以及各種報告進行審查,判定行為性質,是眾多醫療專家的思想結晶形成的過程,是對事實的一種說明和解釋的過程。鑒定的過程是對事實的一種評判。鑒定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組織實施,由于委托人的不同可以分為司法鑒定和非司法鑒定。由法院委托的情況下,該鑒定即為司法鑒定,該鑒定行為即是一種訴訟活動。鑒定就成了整個案件訴訟活動的一部分。醫患雙方共同委托的鑒定實際上是醫患雙方尋找的第三方對事實進行客觀的評價,類似于仲裁,但并非仲裁。其法律屬性難以介定。目前我們可以這樣認可:鑒于醫學會鑒定的中介性和非司法性,其合法的鑒定行為我們可以認定為特殊的民事法律行為。但是鑒定不能解決賠償問題,賠償問題可以通過行政處理,雙方調解,民事訴訟這三種途徑來解決。民事訴訟是最終的解決途徑,問題的根本還是要走向訴訟,進行鑒定的最終走向就是民事訴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最終還是要跟訴訟相結合。鑒定解決的是事實判定問題,有助于進入訴訟程序。訴訟中大部分案件還是要借助于鑒定來進行審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無論何時提起,何人委托,我們都可以看作為訴訟輔助行為,一種訴訟活動。
(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特點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特點具有多重屬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具有法律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具備法律依據——《條例》。鑒定結論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鑒定必須遵守相應的規定。
第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具有專門性。鑒定人、涉及學科、鑒定機構等等均具有專門性。
第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具有主觀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主要的是專家組的主觀活動,根據事實,鑒定人提出自己的看法意見。
第四,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具有準司法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對事實的一種評判,是由對發生的醫療事件,通過調查研究,收取物證(包括尸檢結果),查閱書證(病歷等病案資料),聽取證人證言,當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屬陳述,分析原因,依據法定標準,判定事件性質。
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
我們研究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最主要的就是研究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包括其性質、特點和訴訟中證據效力。
(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的性質
我們來看看各國對鑒定結論的規定。英美國家的訴訟理論將鑒定結論稱為“專家證言”、“意見證據”,認為“意見是指從這些事實中推理得出的結論”[3]。實際上并不是以鑒定結論的方式出現,而是以專家證人(expertwitness)的身份被通知出現在法庭上,鑒定人實際上也是證人,鑒定意見即為“專家證言”。大陸法系國家中,鑒定人是法官的幫手,他們在法庭上比一般證人享有某種特權,如有權查閱相關卷宗詢問當事人等。證人和鑒定人相區別,遵循古老的法諺“鑒定人是關于事實的法官”。
在原蘇聯,鑒定結論是作為一種獨立的證據形式。鑒定人和證人相區別,鑒定人不是證人,因為他不是向法院說明他自己看見或聽到的什么事實,也就是說,他不是證明事實,而是對事實作出分析,從科學材料或者自己專門角度來說明事實。原蘇聯將鑒定分為法院鑒定(法院指派委托的鑒定)和非法院鑒定(非法院指派委托的鑒定隸屬于某一管理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了七種證據:“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和勘驗筆錄”。這里鑒定結論指的法律明文規定的法定鑒定部門作出的或者是由人民法院所認可、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很顯然,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結論也包含在內,在訴訟中也是作為證據來使用的。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是鑒定人對發生的醫療事件,通過調查研究,運用其專門知識和技術對案件的某些方面進行鑒定所得出的合乎科學的結論。鑒定結論并不是案件形成時或形成后留下的客觀事實而是根據其原有的一系列證據作出的結論。它是不僅對客觀事實的反映同時還有對客觀事實的一種推斷。正是這種反映和推斷產生了對客觀事實的認定,也就形成了鑒定結論。鑒定的過程是解釋和評斷的過程,鑒定結論是依據客觀事實進行科學解釋、評斷所得出的推斷結果,不是對客觀事實的直接反映,同時也不是客觀事實。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是一種獨立的原始證據,也不是直接證據,而是一種衍生證據。無論是訴訟前的得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還是訴訟中得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在訴訟中其本質都是證據。
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的特點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是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直接結果,鑒定結論的性質直接決定了其證據形式的特點:
第一,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具有主客觀雙重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是鑒定活動的結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主觀性質必然帶來其結論的主觀性,但并不是否定鑒定對醫療行為的認定,否定鑒定結論的客觀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醫療行為作出一個客觀的評判,既具有客觀性,也具有主觀性。而且其主觀性更濃一些,因為鑒定主要就在于評判部分。
第二,真實和失真的雙重傾向性。鑒定的科學性,如專家合議等決定和保證了其鑒定結論具備更大的真實性,但是由于醫學是一門復雜的特殊的科學,人類對疾病的認識還沒有達到很高的水平,鑒定的主觀性決定了其必然存在失真的可能性。
第三,鑒定結論客觀真實性的嚴格條件性。《條例》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法》對鑒定作了一系列的嚴格規范,特別是程序性規范等,只有鑒定行為、程序、鑒定人等等均合法,鑒定按照嚴格的條件進行,才能保證鑒定結論的客觀真實性。如鑒定人的回避等等。
(三)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在民事訴訟中的證據效力
鑒定結論是衛生行政部門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行政處理的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辦法》41條),也是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的依據,在這兩種行為中鑒定結論的作用本文不作探討。這里主要探討的是鑒定結論在民事訴訟中的相關問題。包括訴訟中移交醫學會進行鑒定作出的鑒定結論,還包括訴前已經作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在訴訟中的證據效力問題。
筆者認為無論訴訟前或訴訟中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具有同等的效力。訴訟前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能視為書證,也應該視為鑒定結論。一般情況下,涉及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機構(醫學會)是唯一的,無論是訴前還是訴中,受委托的鑒定機構只能是醫學會。不同之處就在于是法院委托還是雙方當事人委托。但是無論是雙方委托還是法院委托,其鑒定結論應該是唯一的共同的。
前面已述及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是法定證據的一種。任何一種證據都必須依法定程序經司法人員審查或當事人提供經法庭質證后才可以作為判案的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同樣如此。只有當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被充分證實后才能被法官采信。而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具有主觀性、失真傾向性、客觀真實性的嚴格條件性等特點,更要求我們做好鑒定結論的審查和質證。但是我國現行法缺乏對其采信應有的審查、質證等有效的程序性規定,應該盡快加以有效地規范。
1.法院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的審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法釋{2001}33號](下稱《證據規定》)71條“人民法院委托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當事人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和理由的,可以認定其證明力?!?9條規定了法院對鑒定書的格式進行審查??梢姡ㄔ簩Ψㄔ何械蔫b定得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的結論持絕對之肯定態度,法院無須對鑒定結論進行實質性的審查。雙方當事人委托的則未作規定?!蹲C據規定》77條已經明文規定鑒定結論的證明力要大于一般書證。法院為公正公平地判案,必然要求正確對待鑒定結論,應該對鑒定結論進行程序性審查和實質性審查。鑒定結論既然作為證據,法院就應該有查明的義務來認定其證據能力。法官可以根據自己的經驗、法理和良知,對醫療事故鑒定人員、醫療事故鑒定組織、鑒定程序、鑒定依據、鑒定結論、鑒定書的格式等進行合法性審查。在上述幾點的合法性都得以確認之后,才可以于以采信。以確保鑒定結論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正確認定案件。對于不合法的鑒定結論應當不于采信,要求醫學會另行組織專家組進行從新鑒定。新條例并未規定法院對鑒定的審查權、否定權,這是應然的。鑒于《條例》的行政法規的性質,無權對司法程序、法院職權作出規定。最高院在法[2003]20號通知中已經作出了一定的確認:“人民法院對司法鑒定的申請和司法鑒定結論的審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按照法理,法院有權對相關證據進行審查的,對鑒定結論也應該積極進行審查,無論是訴訟前的還是訴訟中的鑒定結論應該一視同仁地進行審查。由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專業性,法院對審查有困難時可以考慮引進專家輔助人,作為對鑒定結論提出質疑、幫助法庭審查的專門人員,其費用可以由敗訴方承擔。否則,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的審查最終還是流于形式。
2.雙方當事人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的質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66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證據規定》47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根據直接言詞原則,雙方當事人應該對案件的證據進行質證,排除合理疑點,才能說明其證據效力,才能被法院采信。鑒定結論作為證據的一種同樣要由雙方進行質證?!蹲C據規定》61條使欠缺醫學專門知識的當事人借助訴訟(專家)輔助人對鑒定結論提出有抗辯力的質疑,有助于法庭的對抗,有助于法官理性判斷鑒定結論,確保公正公平與正義?!蹲C據規定》59條“鑒定人應當接受當事人質詢。”這必然要求鑒定人必須出庭接受當事人的質詢,回答對方問題,解釋說明鑒定問題,解釋說明鑒定過程,特別是鑒定結論中的疑點,論證其結論的科學依據。但是目前鑒定人出庭率底、庭審質證流于形式。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調查的100例案件中,只有一件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法醫出庭就鑒定結論回答當事人的提問。由于法官缺乏專門知識,受害人缺乏專門知識,而鑒定人又不出庭對鑒定結論進行論證,造成的直接后果是鑒定結論的庭審質證流于形式。[4]
鑒定人出庭是質證的必然要求。這也就涉及到鑒定人作為訴訟參與人的在訴訟中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問題,目前我國法律未作出明確規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人是醫學會臨時召集的專家鑒定組,鑒定結論采用的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合議制。專家鑒定組成員均應該是鑒定人。他們均參加了鑒定活動,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但是鑒定結論是這“臨時集體”的共同結論,鑒定人中可能有人持有不同意見。這種情況下,鑒定人參加庭審,出庭參與質證就成了一個問題。如果規定所有鑒定人都有出庭的義務,那么強加給持不同意見的鑒定人一個難以做到的任務,這是講不通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人的出庭問題是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制度與現代訴訟制度接軌中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目前,我們可以這樣規定,作出簽發鑒定書的專家鑒定組組長即可看作是主鑒定人。鑒定作出之后由主鑒定人承擔下列義務:按時出庭;在法庭上依法陳述鑒定報告;接受雙方當時人的質詢。特殊情況下,經過法庭許可也可以不出庭參加質證,但是必須接受“書面質證”。法官或當事人對鑒定書書面提出疑點,書面文件交給組織鑒定的醫學會,由原專家鑒定組給予書面答復。答復意見由鑒定組組長簽字,加蓋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用章。
經法院審核和庭審質證,該鑒定結論無足夠合理疑點,當事人或者法官無足夠證據據以反駁,鑒定結論的證據效力即被法院認可,應當作為判案的依據。法院或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持有異議,應當陳述其理由,鑒定結論法院采信與否都應當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四、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監督機制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對是醫療行為事實的判定,直接影響到雙方協商和訴訟結果。其活動過程必須依法受到監督。目前已經存在相關的監督,比如:程序合法性監督,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其鑒定程序。目前的監督機制不夠完善,我們應該加快完善監督機制,以保證鑒定的客觀公正。前面已提及法院加強審查,庭審專家質證。在這里主要分析責任承擔問題,應該盡快建立錯鑒追究制度。
(一)錯鑒責任追究制度
錯鑒責任追究制度,是指對于鑒定人主觀上故意或過失作出錯誤的或虛假的醫療事故鑒定,造成被鑒定人經濟損失或其他嚴重損害后果的,依法追究鑒定人行政、民事和其他法律責任的制度。
目前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制度很大程度上借鑒了審判制度,如合議制,二次鑒定制。二次鑒定賦予了當事人再次鑒定的權利以防止錯鑒的發生,防止錯鑒給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目前的現狀是二次鑒定制度,對于錯鑒不承擔任何責任。建立錯鑒追究制度可以讓鑒定組更加客觀公正地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但是我們也要看到,目前的鑒定已經賦予了專家們過多的負擔,再加上錯鑒追究制度是否會讓眾多的專家們如履薄冰,加重鑒定專家的心靈負擔呢?我們就要掌握一個度的問提。
我們可以考慮設立這樣一個錯案追究制度:首次鑒定,已經賦予當事人再次鑒定的救濟途徑,鑒定人不承擔錯鑒責任。由中華醫學會設立全國性的專家鑒定組每月定期從各地省級鑒定的鑒定中抽查,對整個鑒定進行檢查,是否存在錯鑒情況。存在錯鑒的原則上不于糾正,除非應法院要求從新鑒定,但是追究主鑒定人(專家組長)和醫學會的責任。可以考慮給專家組長小數額的罰款、和小范圍內通報。給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失的由醫學會承擔責任。但是對于錯鑒法院已經結案的不予糾正,以維護鑒定,以及法律的公正。
(二)關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的可訴性
筆者認為,目前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存在,也不應該存在可訴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一種訴訟輔助行為。醫學會出具的相當與咨詢結論,法院是否采納,是審判范圍的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結論不存在可訴性。
五、結束語
目前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條例》的頒布進行了重大的改革,這使鑒定的組織機構、人員資格選擇、鑒定程序公開透明,體現了民主作風,對于保障鑒定結論的公正,具有積極的意義??梢哉f在目前的情況下對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能夠規定到這種程度是難能可貴的。但是目前的鑒定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特別是在于訴訟制度的接軌的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我們應該明確:醫學會是從事醫療鑒定(包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醫療行為過錯鑒定,行為過錯和損害后果的因果關系鑒定)的唯一合法組織,鑒定結論是一種證據,法院和當事人應當加以審查和質證,鑒定人應該出庭接受質證,同時應該完善相應的監督機制。最高院應該盡快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使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制度和訴訟制度良好地接軌,確保鑒定的公正和權威,以更好地解決醫療損害賠償糾紛。
【注釋】
[1]羅豪才.行政法學[M].北京大學出版社(P73)
[2]龔賽紅.醫療損害賠償立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P410)
[3]沈達明.英美證據法[M].中信出版社(P93)
[4]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調查報告.人民司法[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