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6 16: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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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信用證;教學問題;探討
信用證結算是國際貿易實務專業課程教學的一個重點內容,也是一個難點內容,這部分內容的教學質量對于學生能否更深入理解整個外貿業務流程有著重要的影響,應當引起專業課教師的重視。
一、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爭議問題探討
1.議付與出口押匯的區分。
議付和出口押匯在外貿實務中的具體操作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是在教學過程中,因為議付和出口押匯都有追索權,經常有教師把議付和出日押匯兩個概念混淆,認為議付就是押匯,給學生傳授了錯誤的知識。其實,議付和出口押匯的概念、法律關系和法律依據各不一樣,筆者在比較的基礎上初步探討了這個教學問題:
從概念上講,議付是指“由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及/或單據付出對價的行為。只審核單據而不付出對價不構成議付”;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地銀行為解決出口商的資金周轉困難而應出口商請求,以出口商提交的包括貨運單據在內的全套出口單據作抵押向出口商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的融資活動”…。換句話說,議付是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單據給付對價,從而受讓匯票,是一種票據行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商的匯票或票據作為押匯行的抵押品,由押匯行墊款付給出口商,是一種借貸與擔保相結合的行為。
議付和出口押匯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為產生的法律關系也不一樣:在議付關系中,銀行支付了對價買入了單據,銀行對單據享有所有權,也就同時享有對貨物的所有權,銀行享有議付行的地位,可以行使(ucP6oo)賦予議付行的向開證行、保兌行要求償付憑相符單據議付的信用證項下貨款的權利,如遭拒絕可以向受益人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并因獲得貨物所有權可以有權自行處置信用證項下貨物;在出口押匯中,因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方提供的貨物單據作為質押擔保為基礎,由銀行給予出口方的融資,是一種借貸和質押相結合的法律關系,雖然辦理質押的銀行對貨物沒有所有權(這一點不同于議付),但如果出口商不能如期償還銀行提供的融資,則銀行對出口方可以根據質押關系對質押物主張優先權。因為銀行在出口押匯中是通過借貸提供的融資,不是通過支付對價(購買單據)提供的融資,所以出口押匯不是議付?!?/p>
2.信用證到期地點在國外是否一定要改證的問題探討。
在信用證審核的教學中,有的老師們會告訴學生:如發現信用證的到期地點在開證行所在地,為了避免在國外交單延誤時間,導致結匯失敗,最好要修改信用證,把交單地點改為受益人所在地。當然這種做法是一種保守的做法,結果肯定是有利于受益人的,但問題是,在實務操作中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改證嗎?往往產生爭議,下面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在使用信用證時,受益人要想順利結匯,就一定要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要求辦事,這個嚴格要求中就包括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規定的地點完成交單任務。在實務中,我認為如果這個“規定的期限”足夠長,交單地點在國外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如果“規定的期限”較短,交單地點就應該選在國內。
二、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難點問題探討
1.不同種類信用證中匯票使用問題探討。
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在使用過程中,匯票的使用情況是不一樣的,這一點在教學中一直是一個難點知識。在教學過程中容易出現講解片面,導致學生一知半解,不了了之,甚至理解錯誤的情況。
關于信用證的分類,其標準各異。為配合闡述匯票的使用情況,現按照信用證兌付的方式來劃分:信用證可分為付款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三種。
付款信用證可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和延期付款信用證兩種。即期付款信用證(SightPaymentCredit)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PaymentLetterofCredit)亦稱無匯票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上規定貨物裝船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或開證行見單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的信用證。之所以沒有匯票是因為有的國家和地區頒布的票據法規定,凡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承兌匯票,或超過一年以上的遠期匯票,不得在市場上貼現,同時對遠期匯票的期限不得超過180天,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解決遠期至一年以上或數年時間后的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的實踐中,延期付款信用證就應運而生,而且被廣泛予以運用J。因為不需要匯票,所以不能貼現,也不能做“福費廷”。
即期付款信用證又可分為見票即付信用證和見單即付信用證,前者需要使用匯票,由信用證受益人開立匯票,匯票的付款人為銀行(一般是進口地的開證行,也可以是第三家付款行),由銀行直接承擔對匯票的付款責任;后者不需要匯票,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單據,立即履行付款義務,也可以在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憑單付款(這種不需要匯票的議付較少見,具體解釋見下文),這里不需要匯票是為了免除開證申請人的匯票印花稅負擔。
議付信用證,是允許由開證行指定的銀行有追索權的憑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匯票及/或單據替開證行向受益人墊付貨款的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多數情況下要使用匯票,也可以不使用匯票。在使用匯票的議付中,通常受益人是匯票的出票人,開證銀行是匯票的付款人,議付銀行就是匯票的收款人,作為匯票的三個當事人,如果議付行向開證行提示匯票要求付款或承兌時遭到拒絕,議付行可以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向受益人追要貨款,在這里議付行的追索權就是《票據法>賦予的;如果信用證項下的議付缺乏匯票,議付行就只能在議付的單據或獨立的議付協議中找到表明議付是有追索權的依據,一旦這種依據缺乏,議付行的行為很可能會被認為是不具備追索權的買斷所有權行為,如果此時出現意外,議付行的會有較大風險。所以<票據法>在特定情況下賦予議付行追索權的憑證就是匯票,這也就是為什么議付多數情況要使用匯票的原因。
承兌信用證,是指以開證行或付款行為遠期匯票的付款人,并由其承兌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的一種信用證。承兌前,銀行對出口商的權利與義務是以信用證為準;承兌后,單據與匯票脫離,銀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按照票據法規定,應對出票人、背書人、出票人承擔付款的責任??梢姵袃缎庞米C要使用遠期匯票。
2.信用證結算方式在規避買方風險上的作用探討。
信用證作為一種較為安全的結算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買賣雙方的貿易風險,尤其是賣方。在教學中往往強調賣方這個最大的獲益方,同時也明確買方在使用信用證的過程中,因銀行不過問“單貨是否一致”而容易致使買方受到損失,忽視了買方也能從信用證結算中規避一定風險的介紹,這樣就導致學生不能完整理解信用證有益于買賣雙方這一特點。
銀行在審單過程中只從單據的表面審核是否“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確容易給賣方憑完整、相符的假單據騙取貨款的機會,但是這種可能性完全可以在買方謹慎處理信用證申請的事宜中予以避免,并轉而利用信用證業務“單據嚴格相符”這一屬性保障買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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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論文國際貿易結算中存在問題的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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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結算支付方式的選擇分析
一、常用的支付方式簡介及存在的風險
1、匯款人是指(債務人)將款項主動交給銀行,并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同時也作為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按照使用結算工具的不同,我們可以將匯款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三種。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的不同,匯款方式主要有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有利于出口商的利益,既能夠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也能減輕資金負擔;而貨到付款有利于進口商,在降低資金風險的同時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于得到資金融通。此外,如果付款的期限長,就要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由此可見,結算時采取匯款方式,就會出現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的情況。
收付款人要注意的問題:
(1)確保客戶名稱、賬號與銀行信息的正確、完整。因此,對收款人提供信息的完整性、正確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集中管理應收付款項。對付款人來說,辦理匯款一般要承擔手續費和電報費兩部分費用。對收款人來說,收取匯款一般要承擔銀行的清算費用,也是按筆數收取。
2、托收是指由債權人開立匯票,并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盡管托收與貿易匯款都屬于商業信用基礎,但是跟單托收通過用單據代表貨物控制貨物所有權,從而將結算風險及資金負擔在進出口雙方之間進行了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口商通過控制貨權單據來控制貨物,不付款或承兌就不會交單。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比賒銷安全。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
采用托收方式結算時,出口企業要注意的問題:
(1)提供完整正確的代收行、進口企業名址。托收銀行是完全按照出口企業的指示來處理托收業務,主要涉及到代收行和客戶信息,繕制出口托收函件并進行郵寄等。通常情況下,托收銀行幾乎無法,也不可能負責審核代收行的名稱、地址等信息。在實務中,經常有出口企業提供代收行、進口企業的名稱或地址不完整、不正確。如果代收行郵寄地址錯誤,將會延誤收匯,甚至是單據遺失而無法收匯。如果進口企業信息不完整(尤其是沒有地址、電話),還會令代收行無法及時聯系到進口企業而延長收匯時間。
(2)必須使用明確規范的業務術語。
托收使用的術語主要有D/A和D/P兩種形式,對于這兩種方式,在托收統一規則等國際慣例中都有詳細的規定,一般進出口企業和相關銀行很少發生爭議。而在實務中,很多進出口企業可能被要求使用其他術語。比較常見的有D/P遠期,CAD等。
3、近年來,信用證支付方式成為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一般采取該方式將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因此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就由銀行承擔,承擔了審單的義務后,也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范,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結算的風險,資金融通更加便利,由此該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的接受。
信用證的出現不僅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進出口企業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也促使雙方在支付貨款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但銀行做出的確認承諾是以交單相符為前提的,如果出現交單不符的情況,那么開證行可以按照規則拒付單據。出口企業在繕制信用證下單據時,要格外小心,并符合信用證的條款和條件。所以,信用證支付方式對出口企業繕制單據的能力和水平要求較高。但是,我國當前的外貿企業,尤其是中小出口企業的單證人員業務水平偏低,素質不高,這也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二、選擇正確的支付方式應注意的事項
目前,從國際經濟貿易的實踐情況來分析,如果只堅持某一種結算方式,那么要滿易各方的要求是極為不現實的。面臨長期不斷的市場變化,我們所要采取的是綜合支付方式來進行結算。
1、將匯款與托收結合起來。例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 %,在裝船后付T/T合同款的4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付剩余的50%。這種選擇可以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貨的義務,也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節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和貿易時間。
2、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對于國貿專業的學生,如果企業招聘的目的是想培養畢業生從事結算工作,那么學生除了具備國貿的專業素養外,在國際結算方面應具備哪些更強的競爭能力才會為自己贏得工作機會增加籌碼呢?目前許多企業在招聘時親睞有工作經驗的應聘者,許多應屆畢業生往往心生抱怨認為自己剛畢業和有工作經驗的應聘者相比沒有優勢。實際上很多企業的負責人都提到除了工作經驗,企業還看重畢業生能不能吃苦,是不是踏實、肯干、認真有責任心等。落實到國際結算的工作能力,學生首先應具備扎實的理論功底,對實際業務中常用的票據、單據、信用證等應熟練掌握其制作、開立和審核等,熟悉各種結算方式的流程,有融資和規避結算風險的意識。其次就是要耐得住寂寞,踏實肯干,結算工作重要但是繁瑣、枯燥,很多時候都只是人機對話。再有就是要認真負責,因為或許信用證中不起眼的一句話就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麻煩,所以結算人員一定要認真對待每一個字母。
2國際結算課程的特點
作為一門課程,國際結算是國際貿易專業的必修課,旨在培養理論知識扎實,實踐操作能力過硬的應用型人才,來滿足各地外向型經濟發展的需要。知識點繁多,實踐性突出是課程的特點。因此課程的教學難度較大,許多從事國際結算教學的教師就如何提高教學效果做了很多積極的探討,主要著眼于教學方法的使用、實踐教學的開展、國際結算的教學現狀等方面。但是往往只是就某一方面的內容進行探討,本文著眼于將理論教學、實訓教學和校外實踐教學融合起來,從企業用人的角度探索教學體系的優化,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能夠全面的掌握國際結算的基本業務知識,充分認識國際慣例和規則的重要性以及貿易、金融、融資、外匯等業務的關聯性。
3基于企業用人角度優化國際結算教學體系
3.1調整理論教學內容,優化課程結構。
教學中應考慮企業對人才的需求,國際結算發展的趨勢,國際結算方式的選擇趨勢等來合理安排教學內容。例如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許多外貿企業在結算方式的選擇上都做出了調整,相較于危機以前信用證使用比重的下降,危機后信用證重新受到重視。因此目前針對國貿專業的學生信用證就絕對是教學的一個重點,尤其是即期付款信用證。所以在課程內容以提高學生就業率為出發點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保持課程體系,突出業務重點”的教學模式。國際結算課程的理論教學采用模塊教學的方式進行最為合適。分為4大模塊,票據、單據、結算方式、融資與風險控制?;谀壳皩嶋H業務中票據主要使用匯票,結算方式主要是信用證和電匯,因此以45學時(其中16學時上機實訓)為例,匯票可以安排4學時的理論,4學時的實訓,信用證安排4學時的理論,6學時的上機,匯款安排2學時的理論,2學時的上機。適當減少其他結算方式、結算工具和輔助單據的授課學時。這樣既保證了課程體系的完整性,讓學生對基礎知識都有所認識;又突出重點,讓學生更多的學習實際業務中主要用到的知識,增強學生的業務能力,提升學生的自信。
3.2加強實訓教學,提高實訓效果。
現代社會競爭激烈,如果在學校期間就能夠體驗現代社會工作中的環節,將有助于學生提前適應現代社會生活節奏。在實驗室進行實訓教學是國際結算課程中用來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手段,目的是讓學生通過實訓能非常熟練的閱讀信用證、根據信用證制作票據、單據等。但是目前實訓教學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教學效果沒有達到預期。學生的實訓積極性不夠高的問題。因此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強調實訓教學的有效性是目前實訓教學亟待解決的問題。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合理規劃實訓進度和實訓內容,嚴格實訓管理,對進度較慢或者畏難情緒較大的學生給予更多的幫助,對成績突出的學生給予高調的表揚。提高實訓成績在總成績中的比重,期末試卷增加相關題目,讓學生被動接受實訓課程的重要性。當然能讓學生主動重視實訓是最好的,可以通過搭建師生互動的實訓平臺,突出學生在國際結算實訓中的主體地位。有條件的院校可以構建現代化的國際結算實訓室讓學生身臨其境的體驗整個國際結算的過程。教師可以根據學生在實訓中出現的問題加以指導,進行總結,形成雙向互動。提高教師的組織實訓的能力,教師是實訓教學實施的引領者,因此教師既要精通專業知識和專業英語,又要熟悉實訓操作系統,最好能具有豐富的國際結算實踐操作經驗。因此,教師必須提高自己的英語能力和教學水平,通過到外貿企業或銀行實際鍛煉獲取實踐操作經驗,推進國際結算實訓教學的開展。
3.3拓展校外實踐基地,靈活進行校外實踐。
關鍵詞:信用證;教學問題;探討
信用證結算是國際貿易實務專業課程教學的一個重點內容,也是一個難點內容,這部分內容的教學質量對于學生能否更深入理解整個外貿業務流程有著重要的影響,應當引起專業課教師的重視。
一、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爭議問題探討
1.議付與出口押匯的區分。
議付和出口押匯在外貿實務中的具體操作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是在教學過程中,因為議付和出口押匯都有追索權,經常有教師把議付和出日押匯兩個概念混淆,認為議付就是押匯,給學生傳授了錯誤的知識。其實,議付和出口押匯的概念、法律關系和法律依據各不一樣,筆者在比較的基礎上初步探討了這個教學問題:
從概念上講,議付是指“由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及/或單據付出對價的行為。只審核單據而不付出對價不構成議付”;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地銀行為解決出口商的資金周轉困難而應出口商請求,以出口商提交的包括貨運單據在內的全套出口單據作抵押向出口商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的融資活動”…。換句話說,議付是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單據給付對價,從而受讓匯票,是一種票據行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商的匯票或票據作為押匯行的抵押品,由押匯行墊款付給出口商,是一種借貸與擔保相結合的行為。
議付和出口押匯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為產生的法律關系也不一樣:在議付關系中,銀行支付了對價買入了單據,銀行對單據享有所有權,也就同時享有對貨物的所有權,銀行享有議付行的地位,可以行使(ucP6oo)賦予議付行的向開證行、保兌行要求償付憑相符單據議付的信用證項下貨款的權利,如遭拒絕可以向受益人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并因獲得貨物所有權可以有權自行處置信用證項下貨物;在出口押匯中,因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方提供的貨物單據作為質押擔保為基礎,由銀行給予出口方的融資,是一種借貸和質押相結合的法律關系,雖然辦理質押的銀行對貨物沒有所有權(這一點不同于議付),但如果出口商不能如期償還銀行提供的融資,則銀行對出口方可以根據質押關系對質押物主張優先權。因為銀行在出口押匯中是通過借貸提供的融資,不是通過支付對價(購買單據)提供的融資,所以出口押匯不是議付。
2.信用證到期地點在國外是否一定要改證的問題探討。
在信用證審核的教學中,有的老師們會告訴學生:如發現信用證的到期地點在開證行所在地,為了避免在國外交單延誤時間,導致結匯失敗,最好要修改信用證,把交單地點改為受益人所在地。當然這種做法是一種保守的做法,結果肯定是有利于受益人的,但問題是,在實務操作中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改證嗎?往往產生爭議,下面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在使用信用證時,受益人要想順利結匯,就一定要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要求辦事,這個嚴格要求中就包括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規定的地點完成交單任務。在實務中,我認為如果這個“規定的期限”足夠長,交單地點在國外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如果“規定的期限”較短,交單地點就應該選在國內。
二、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難點問題探討
1.不同種類信用證中匯票使用問題探討。
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在使用過程中,匯票的使用情況是不一樣的,這一點在教學中一直是一個難點知識。在教學過程中容易出現講解片面,導致學生一知半解,不了了之,甚至理解錯誤的情況。
關于信用證的分類,其標準各異。為配合闡述匯票的使用情況,現按照信用證兌付的方式來劃分:信用證可分為付款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三種。
付款信用證可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和延期付款信用證兩種。即期付款信用證(SightPaymentCredit)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PaymentLetterofCredit)亦稱無匯票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上規定貨物裝船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或開證行見單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的信用證。之所以沒有匯票是因為有的國家和地區頒布的票據法規定,凡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承兌匯票,或超過一年以上的遠期匯票,不得在市場上貼現,同時對遠期匯票的期限不得超過180天,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解決遠期至一年以上或數年時間后的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的實踐中,延期付款信用證就應運而生,而且被廣泛予以運用J。因為不需要匯票,所以不能貼現,也不能做“福費廷”。
即期付款信用證又可分為見票即付信用證和見單即付信用證,前者需要使用匯票,由信用證受益人開立匯票,匯票的付款人為銀行(一般是進口地的開證行,也可以是第三家付款行),由銀行直接承擔對匯票的付款責任;后者不需要匯票,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單據,立即履行付款義務,也可以在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憑單付款(這種不需要匯票的議付較少見,具體解釋見下文),這里不需要匯票是為了免除開證申請人的匯票印花稅負擔。
議付信用證,是允許由開證行指定的銀行有追索權的憑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匯票及/或單據替開證行向受益人墊付貨款的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多數情況下要使用匯票,也可以不使用匯票。在使用匯票的議付中,通常受益人是匯票的出票人,開證銀行是匯票的付款人,議付銀行就是匯票的收款人,作為匯票的三個當事人,如果議付行向開證行提示匯票要求付款或承兌時遭到拒絕,議付行可以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向受益人追要貨款,在這里議付行的追索權就是《票據法>賦予的;如果信用證項下的議付缺乏匯票,議付行就只能在議付的單據或獨立的議付協議中找到表明議付是有追索權的依據,一旦這種依據缺乏,議付行的行為很可能會被認為是不具備追索權的買斷所有權行為,如果此時出現意外,議付行的會有較大風險。所以<票據法>在特定情況下賦予議付行追索權的憑證就是匯票,這也就是為什么議付多數情況要使用匯票的原因。
承兌信用證,是指以開證行或付款行為遠期匯票的付款人,并由其承兌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的一種信用證。承兌前,銀行對出口商的權利與義務是以信用證為準;承兌后,單據與匯票脫離,銀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按照票據法規定,應對出票人、背書人、出票人承擔付款的責任??梢姵袃缎庞米C要使用遠期匯票。
2.信用證結算方式在規避買方風險上的作用探討。
信用證作為一種較為安全的結算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買賣雙方的貿易風險,尤其是賣方。在教學中往往強調賣方這個最大的獲益方,同時也明確買方在使用信用證的過程中,因銀行不過問“單貨是否一致”而容易致使買方受到損失,忽視了買方也能從信用證結算中規避一定風險的介紹,這樣就導致學生不能完整理解信用證有益于買賣雙方這一特點。
銀行在審單過程中只從單據的表面審核是否“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確容易給賣方憑完整、相符的假單據騙取貨款的機會,但是這種可能性完全可以在買方謹慎處理信用證申請的事宜中予以避免,并轉而利用信用證業務“單據嚴格相符”這一屬性保障買方的利益。摘要:本文對信用證結算教學中部分常見的爭議問題和難點問題進行探討,淺談自己對于議付與出口押匯的區別、信用證到期地點、信用證中匯票的使用和買方如何利用信用證規避貿易風險四個問題的看法。
關鍵詞:信用證;教學問題;探討
信用證結算是國際貿易實務專業課程教學的一個重點內容,也是一個難點內容,這部分內容的教學質量對于學生能否更深入理解整個外貿業務流程有著重要的影響,應當引起專業課教師的重視。
一、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爭議問題探討
1.議付與出口押匯的區分。
議付和出口押匯在外貿實務中的具體操作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是在教學過程中,因為議付和出口押匯都有追索權,經常有教師把議付和出日押匯兩個概念混淆,認為議付就是押匯,給學生傳授了錯誤的知識。其實,議付和出口押匯的概念、法律關系和法律依據各不一樣,筆者在比較的基礎上初步探討了這個教學問題:
從概念上講,議付是指“由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及/或單據付出對價的行為。只審核單據而不付出對價不構成議付”;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地銀行為解決出口商的資金周轉困難而應出口商請求,以出口商提交的包括貨運單據在內的全套出口單據作抵押向出口商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的融資活動”…。換句話說,議付是被授權議付的銀行對匯票/單據給付對價,從而受讓匯票,是一種票據行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商的匯票或票據作為押匯行的抵押品,由押匯行墊款付給出口商,是一種借貸與擔保相結合的行為。
議付和出口押匯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為產生的法律關系也不一樣:在議付關系中,銀行支付了對價買入了單據,銀行對單據享有所有權,也就同時享有對貨物的所有權,銀行享有議付行的地位,可以行使(ucP6oo)賦予議付行的向開證行、保兌行要求償付憑相符單據議付的信用證項下貨款的權利,如遭拒絕可以向受益人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并因獲得貨物所有權可以有權自行處置信用證項下貨物;在出口押匯中,因為出口押匯是以出口方提供的貨物單據作為質押擔保為基礎,由銀行給予出口方的融資,是一種借貸和質押相結合的法律關系,雖然辦理質押的銀行對貨物沒有所有權(這一點不同于議付),但如果出口商不能如期償還銀行提供的融資,則銀行對出口方可以根據質押關系對質押物主張優先權。因為銀行在出口押匯中是通過借貸提供的融資,不是通過支付對價(購買單據)提供的融資,所以出口押匯不是議付。
2.信用證到期地點在國外是否一定要改證的問題探討。
在信用證審核的教學中,有的老師們會告訴學生:如發現信用證的到期地點在開證行所在地,為了避免在國外交單延誤時間,導致結匯失敗,最好要修改信用證,把交單地點改為受益人所在地。當然這種做法是一種保守的做法,結果肯定是有利于受益人的,但問題是,在實務操作中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改證嗎?往往產生爭議,下面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在使用信用證時,受益人要想順利結匯,就一定要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要求辦事,這個嚴格要求中就包括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規定的地點完成交單任務。在實務中,我認為如果這個“規定的期限”足夠長,交單地點在國外就不會有太大問題,如果“規定的期限”較短,交單地點就應該選在國內。
二、信用證結算教學中的部分難點問題探討
1.不同種類信用證中匯票使用問題探討。
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在使用過程中,匯票的使用情況是不一樣的,這一點在教學中一直是一個難點知識。在教學過程中容易出現講解片面,導致學生一知半解,不了了之,甚至理解錯誤的情況。
關于信用證的分類,其標準各異。為配合闡述匯票的使用情況,現按照信用證兌付的方式來劃分:信用證可分為付款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和承兌信用證三種。
付款信用證可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和延期付款信用證兩種。即期付款信用證(SightPaymentCredit)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匯票和單據后,立即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PaymentLetterofCredit)亦稱無匯票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上規定貨物裝船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或開證行見單后一段較長時間付款的信用證。之所以沒有匯票是因為有的國家和地區頒布的票據法規定,凡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承兌匯票,或超過一年以上的遠期匯票,不得在市場上貼現,同時對遠期匯票的期限不得超過180天,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解決遠期至一年以上或數年時間后的支付方式,在國際貿易的實踐中,延期付款信用證就應運而生,而且被廣泛予以運用J。因為不需要匯票,所以不能貼現,也不能做“福費廷”。
即期付款信用證又可分為見票即付信用證和見單即付信用證,前者需要使用匯票,由信用證受益人開立匯票,匯票的付款人為銀行(一般是進口地的開證行,也可以是第三家付款行),由銀行直接承擔對匯票的付款責任;后者不需要匯票,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與信用證條款相符的單據,立即履行付款義務,也可以在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憑單付款(這種不需要匯票的議付較少見,具體解釋見下文),這里不需要匯票是為了免除開證申請人的匯票印花稅負擔。
議付信用證,是允許由開證行指定的銀行有追索權的憑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匯票及/或單據替開證行向受益人墊付貨款的信用證。議付信用證多數情況下要使用匯票,也可以不使用匯票。在使用匯票的議付中,通常受益人是匯票的出票人,開證銀行是匯票的付款人,議付銀行就是匯票的收款人,作為匯票的三個當事人,如果議付行向開證行提示匯票要求付款或承兌時遭到拒絕,議付行可以行使《票據法》賦予的追索權,向受益人追要貨款,在這里議付行的追索權就是《票據法>賦予的;如果信用證項下的議付缺乏匯票,議付行就只能在議付的單據或獨立的議付協議中找到表明議付是有追索權的依據,一旦這種依據缺乏,議付行的行為很可能會被認為是不具備追索權的買斷所有權行為,如果此時出現意外,議付行的會有較大風險。所以<票據法>在特定情況下賦予議付行追索權的憑證就是匯票,這也就是為什么議付多數情況要使用匯票的原因。
承兌信用證,是指以開證行或付款行為遠期匯票的付款人,并由其承兌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的一種信用證。承兌前,銀行對出口商的權利與義務是以信用證為準;承兌后,單據與匯票脫離,銀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按照票據法規定,應對出票人、背書人、出票人承擔付款的責任??梢姵袃缎庞米C要使用遠期匯票。
2.信用證結算方式在規避買方風險上的作用探討。
信用證作為一種較為安全的結算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小買賣雙方的貿易風險,尤其是賣方。在教學中往往強調賣方這個最大的獲益方,同時也明確買方在使用信用證的過程中,因銀行不過問“單貨是否一致”而容易致使買方受到損失,忽視了買方也能從信用證結算中規避一定風險的介紹,這樣就導致學生不能完整理解信用證有益于買賣雙方這一特點。
銀行在審單過程中只從單據的表面審核是否“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確容易給賣方憑完整、相符的假單據騙取貨款的機會,但是這種可能性完全可以在買方謹慎處理信用證申請的事宜中予以避免,并轉而利用信用證業務“單據嚴格相符”這一屬性保障買方的利益。:
信用證是買方申請并經銀行交給賣方使用的有條件付款憑證,這些條件是從買方的開證申請書中轉錄到信用證中的,信用證一旦被賣方接受,賣方就要嚴格按照信用證要求來處理各項結匯前業務。如果買方在填寫開證申請時,合理利用第三方認證證書,就可以從實質上確保賣方所交貨物能夠符合買方的預期,比如:通過在信用證結匯單據中加入由權威機構出具的商檢證書,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單貨相符。
在外貿業務中,單據是在一些業務環節產生的,單據的質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這些業務環節完成的質量,買方可以通過信用證這種對單據要求嚴格的結算方式,保證賣方在每一個環節都能夠謹慎完成,比如按時裝運,按時寄送有關文件,也正是因為開證銀行付款的前提是“單證一致、單單一致”,銀行在單據處理上的嚴格相符原則,省去了買方反復催促賣方的麻煩,使得買方在信用證中要求的事情,賣方為了能夠盡早交單結匯成功而積極主動的完成,也就能夠讓賣方在一張符合買方利益的信用證下,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保障買方的利益。
論文關鍵詞:國際結算,項目化教學,實踐創新
國際結算是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必修課程,也是經濟類學科其他專業經常開設的課程,具有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突出特點。在教學過程中,學生經常感到內容的抽象,即使在實訓過程中,學生也反映內容比較雜亂,模擬操作效果不明顯,學生往往是被動地聽講和做練習,沒有整體概念。因此,有必要對該課程實行項目化教學,即師生通過共同實施一個完整的項目工作而進行的教學活動,是“行為導向”教學法的一種。其實施的流程包括:明確項目任務;制定計劃;實施計劃;檢查評估;歸檔或應用。項目化教學具有其突出的特點:實踐性、自主性、發展性、綜合性、開放性和評價性。
一、總體框架
(一)全球視角的教育理念
經濟全球化、中國對外開放的承諾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制改革成為我國高等教育理念改革的外部壓力,中國“負責任大國”角色的構建以及自我認知的形成則是教育理念改革的內在要求,而《國家中長期教育規劃2010-2020》為教育理念改革提出指導思想。國際結算課程作為教育理念的具體承載者,必須樹立全球視角的教育理念,培養全球視野實踐創新,養成全球思維的方式和方法,訓練學生的國際技能。
(二)整體結構設計
國際結算是國際經貿類專業的核心課程,該課程系統地介紹國際結算工具與國際結算方式,通過課堂講授、實習實訓、項目化教學相結合的方式,使學生系統地理解國際結算的基本理論并掌握操作技能。國際結算的主要內容是國際貿易結算,其研究對象是結算工具、結算方式和以銀行為中心的劃撥清算。在教學過程中,只需簡單介紹銀行間的業務關系如何開展。因此,主要教學內容為結算工具和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結算中,由于單據是獲得票款的重要依據以及單據制作的復雜性和重要性,隨附在票據下的單據成為本門課程的重要的構成部分。因此,國際結算課程可以設計三個項目化教學:票據、結算方式、進出口單據論文開題報告范例。
(三)實行一體化教學
國際貿易是國際結算產生和發展的原因,而國際結算反過來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在教學過程中,應簡單說明二者的邏輯關系,并以此為基礎,在講解國際結算方式時,說明匯款、托收、信用證、銀行保函、福費廷、國際保理等結算方式各自產生的背景、優缺點以及適用范圍,進一步加深學生對國際結算與國際貿易關系以及國際結算的重要性的理解。
另外,國際結算工具的典型代表是匯票,而且匯票在各種結算方式中均得以運用。對同樣的當事人,在不同的結算方式下反映在匯票上的關系則不同,學生對此經常不理解。因此,應以匯票實訓貫穿于結算方式的講解。
二、項目化教學設計
我們將國際結算教學內容設計為三個項目化教學模塊:
項目一:票據
票據的典型代表是匯票,本票與支票均為匯票的特例。因此,匯票是本項目的核心,其內容主要包括匯票的定義、必要項目、票據行為。學生感到難以理解的是匯票如何清算債權債務關系,各種票據行為關系復雜。因此,教學過程中,師生共同分析現金結算的弊端以及如何利用非現金結算,導入票據內容。在講解匯票定義的基礎上說明進出口雙方如何利用匯票結算貨款,之后給予學生案例分析,制作匯票進行實訓(該部分不討論結算方式實踐創新,僅以出口商出票委托銀行向進口商收款為例)。
票據行為是學生普遍感到難以理解的部分。在教學過程中,設定不同部門,如:出口商、出口地銀行、進口地銀行、進口商、公證機構等,先由學生模擬票據流通各個環節,之后,講解各種票據行為的定義以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最后學生總結并圖示整個程序以給學生一個清晰的概念。
顯然,票據項目的設計體現了主題與現實的密切關系,而且學生能夠自主、自由地進行學習,圍繞票據流通探索票據行為,促進學生創造能力的發展。
項目二、結算方式
1.以國際貿易的發展為線索
如前所述,國際結算方式是隨著國際貿易的產生和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并反過來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在教學過程中,講解匯款和托收方式之后師生共同總結二者的性質和存在的問題:均屬于商業信用性質;進出口雙方互不信任的矛盾;資金的占壓等問題,由此說明信用證的產生以及信用證對國際貿易的促進作用。由于中間商的存在、大宗商品貿易、長期業務關系、加工貿易的普及等,信用證又出現了可轉讓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循環信用證以及對開信用證等;大型工程項目以及成套機器設備的進出口又產生了銀行保函、福費廷、國際保理等結算方式。這種以國際貿易發展為線索來分析國際結算發展的項目設計可以達到學科交叉和綜合能力運用的目的,而且可以實現長期項目與階段項目相結合,從而構成教育目標的認知過程。
2.以信用證為核心
國際貿易性質不同,應采用不同的國際結算方式。但總體而言,國際經濟交往絕大部分為一般貨物貿易。因此,國際貿易結算中信用證占據重要地位;且信用證有國際商會頒布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來規范各有關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有SWIFT確定格式;另外,信用證對各種單據的要求較為全面、完整,大部分也適用于其他結算方式。因此,國際結算方式項目設計應以信用證為核心,包括開證申請書、信用證的審核、審單業務等,使學生正確理解信用證的性質、特點和業務程序,并掌握相關操作技能。
3.以匯票的制作和流通為實訓主線
不同的結算方式(除銀行保函外)均需要匯票作為結算工具,相同當事人在不同的結算方式下反映在匯票上的當事人不同,因此,給定相同的進出口雙方和各自的往來銀行,要求學生制作匯票,并按業務程序進行模擬操作。最后實踐創新,學生討論不同結算方式下的匯票有何不同,教師進行總結。
項目三、進出口單據
在現代國際貿易結算中,尤其是信用證業務中,各有關當事人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貨物,進出口單據的制作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出口商能否順利取得貨款。因此,進出口單據具有重要的意義。由于信用證中的單據制作具有代表性,本項目的教學以信用證為核心,以同一筆業務為主線,要求學生掌握各種單據的要求和技巧論文開題報告范例。教師首先講解各種單據的制作方法,之后提供一份以CIF價成交的信用證(盡可能提供一份要求單據較為完整的信用證),要求學生按信用證制作單據,設定各相關部門,如進出口商、開證銀行、通知銀行、議付銀行、商檢、海關、保險、船運公司、外匯管理局、稅務等,并按業務流程模擬操作信用證各環節,以取得貨款為終結。若有時間可要求學生將所制作的單據改為匯款和托收方式進行業務模擬訓練,加深學生對不同結算方式的理解。最后,學生可以相互評價其他同學的單據業務,相互比較,并將實訓單據歸檔,用來單獨的審證業務實訓。
三、教學方法的創新
(一)解讀知識點采用抽象與具體相結合
國際結算的抽象性是許多師生的感受。采用項目化教學,通過現金結算到非現金結算的探索和票據流通過程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模擬,可以將抽象的票據流通行為具體化。通過國際貿易與國際結算關系的分析,學生可以理解各種結算方式的利弊和適用范圍以及國際結算的重要性;同時,以信用證為核心進行的審證、制單、審單業務的模擬操作,學生將各種復雜的關系具體化。因此,項目化教學可以將知識點的抽象性具體化,而且,培養了學生全球視野和全球視角的思維的養成。
(二)專業技能與綜合能力相結合
模擬實訓中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展示的機會,能夠自主、自由地進行學習,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創造能力的發展;國際結算課程作為專業必修課,項目化教學要求學生既要掌握國際結算的基本理論和技能,也要掌握相關課程尤其是國際貿易原理與實務的相關知識實踐創新,從而實現學科交叉性和綜合能力的運用;而且,每個項目在保持獨立性的基礎上又相互聯系,實現長期項目與階段項目相結合,構成教育目標的認知過程。
(三)實踐教學與創新能力相結合
國際結算項目化教學以國際貿易發展為線索,以信用證為核心,以匯票的制作和流通為實訓主線,以同一筆業務的進出口單據模擬訓練為基礎。整個教學過程中,實踐教學是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個項目的主題都與現實世界密切聯系,學生的學習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同時,項目化教學設計所包含的教學評價,師生點評和學生互評互比,激發了學生在項目活動中能力的發展,培養了學生創新能力。因此,項目化教學既培養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又提高了學生的操作技能,達至實踐教學與創新能力相結合,反映了國際技能訓練的教育理念。
經過多年的國際結算課程的教學,實行上述項目化教學一方面使教學內容具體化;另一方面通過實訓培養了學生的操作技能,也使學生能夠對本門課程有一個總體理解,避免了雜而亂的感覺。
當前,要想成為貿易結算和貿易融資領域的領先者,必須有能力達到以下全部或大部分要求:
*能夠在全球范圍內提供多種傳統的和采用電子商務技術的貿易融資產品組合。
*通過安全的國際互聯網渠道提供全球性的交易技術平臺提供
*能夠滿足客戶實際需求的現金流與貿易流的整合方案。,具有良好的全球貿易信息技術操作執行體系。
*與處于市場領先地位的物流公司、船運公司、信息技術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關系。
*擁有一支勇于創新的、富有經驗的專業人員隊伍。
國際貿易融資的更高要求給一些從事貿易融資和貿易結算業務的商業銀行帶來了更多的業務發展機會,同時也使另一些銀行失去了原有的市場份額。部分在貿易融資領域一直保持領先地位的商業銀行逐漸失去了優勢,市場份額被一些新興的銀行奪走。
貿易融資領域的發展促進了各方的合作
國際貿易和貿易融資領域另一個令人關注的發展趨勢是電子網絡技術的應用?,F在,提供貿易融資和貿易結算服務的銀行不僅要有開發內部業務應用系統的能力,更為重要的是,銀行必須能夠接受、使用外部電子網絡應用系統,并且能夠很好地與有關各方合作。除此之外,信息科技的迅速發展使得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信息咨詢公司也加人了提供國際貿易結算和融資服務的市場,為傳統的貿易融資銀行帶來了很大的競爭壓力。由此看來銀行界必須重新評估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了。
很明顯,在國際貿易和貿易融資領域中的任何一個當事方已經不能獨自確立本身的競爭能力了,整個供應鏈中所有參與者的交互作用決定了每個參與者的競爭力。盡管他們在享有共同利益的同時也可能存在沖突。但不管怎樣,他們之間的合作能夠為所有參與者帶來競爭優勢。
業務創新是銀行業快速發展的關鍵
國際貿易的發展狀況為加強整個供應鏈的協調與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機會。一些銀行開始通過采用信息科技手段,將原來大量手工操作的貿易結算和貿易融資業務過程進行自動化和網絡化改進,并且向國際貿易中的各有關方面提供即時的信息服務。銀行在整個國際貿易供應鏈的單據和數據傳輸方面的新作為,可以通過摩根大通銀行主要基于網絡技術的產品一TradeDoc得到很好的展示。出口商可以通過使用TradeDoc系統,將一些貿易單據的制作工作外包給摩根大通銀行,由此可以節省人工制作和傳輸單據所花費的大量時間,使與出口單據有關的整個工作過程變得簡單快捷。另外,本論文由整理提供通過減少和消除手工處理單據的過程,單據存在的不符點可以減少到最低限度。超級秘書網
目前,一些國家的行業協會和政府部門在這方面也起著組織和引導作用。例如,新加坡國際商會正在與幾家本地和外資銀行合作,開發電子化原產地證書(certificateoforig饑)項目。但新加坡國際商會最關鍵的工作是說服其他國家的國際商會組織接受其出具的電子化原產地證書。在需要提供第三方單據(例如原產地證書和質量檢驗證書)的情況下,要實現全套貿易單據的電子化,將是非常不容易的。隨之而來的要求將是全球通用的電子化單據標準的盡快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