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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主要原因
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面臨的根本性問題是單位為確保自身消防安全而在消防安全措施、設施、管理方面進行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以及正確處理生產經營與消防安全中可能存在的矛盾沖突。消防安全投入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在市場競爭中,單位尤其是生產經營單位普遍存在減少消防安全投入,爭取利益最大化的傾向,普遍存在對政府部門消防安全服務的依賴和“搭便車”現象。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投資主體和規模的不同,其風險偏好、安全投入意愿和消防安全守法意識差別很大,其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程度差別也很大。概括分析,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主要有以下原因:①中小企業消防安全法制觀念淡薄,風險偏好、僥幸心理強,不想不愿進行消防安全投入、履行消防工作職責;②部分單位履職能力欠缺,至使消防安全責任不能充分落實;③有的單位在消防安全與其它利益沖突時,傾向于讓消防安全讓步,違反消防法規,造成隱患突出;④部分單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對政府部門、消防機構依賴性強,被動應付。相當多的單位上述問題兼而有之。
2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社會治理體系構成及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2.1體系構成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均明確和強調了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其體系構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組成:①明確了主要負責人作為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②明確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責任;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系統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③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對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消防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等職責;④明確了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加強對轄區內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以及指導、支持、幫助村、居民委員會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等群眾性消防工作的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均有權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和舉報。消防技術服務也進入法制化、制度化軌道。此外,國家有關信息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中正逐步將單位的消防安全納入信用評價之中。
2.2存在的問題
由于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社會治理體系是由單位自治、縣級以上政府宏觀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及公安派出所監督執法、基層政府監督檢查與協助監管、村居民委員會群眾性消防工作(以上二者也稱為基層消防網格化管理)、社會監督(包括社會信用調節、輿論監督與公眾監督)以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等方面構成。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職責不落實,與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因有關外,也與社會治理體系各有關環節工作缺失、推動不力的外因有關。經調查,筆者認為消防安全社會治理存在以下問題:(1)政府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中重消防事業發展、輕部門履職監督;重服務經濟發展、輕安全程序保障。(2)行業系統部門監管責職意識不強、監管力量不足、監管人員履職能力弱。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獨立履職效果差。(3)當前消防機構及派出所在實施消防監督抽查與執法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①在監督抽查中重實體隱患和程序違法的檢查,輕單位履職行為的檢查,產生包辦代替的印象;部分消防監督員群眾工作意識和能力不強,重執法、輕交流,不能使監督檢查有效發揮向宣傳教育作用;②執法活動中,還存在如檢查后不在當場填寫檢查記錄表,只叫被檢查單位陪同檢查人員在表上簽個字,歸隊后再補填表等,既起不到宣傳教育和指導作用,又未能保障單位陳述與申辯的權利,進而引起被檢查單位對檢查結果異議的不規范行為;③現行《消防法》對單位不依法履職的處罰規定,不能使監督執法服務充分發揮促使單位主動履職的高效杠桿作用;④在公安機關內部分級監督機制上消防監督機構的抽查單位的范圍僅限于一、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錄入系統中的其它一、二級的一般單位,大量的三級重點單位與一般單位由監督力量與業務薄弱的派出所去抽查,客觀上造成了一些未列入重點監督的單位長期游離于有質量的監督檢查之外;⑤公安派出所的工作重心難以落在消防監督方面,派出所消防民警、社區民警的消防監督管理能力還比較弱,也未能充分將消防監督作為主責、主業來落實,存在被動應付、糊差使現象。(4)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問題。①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辦事機構及其制度未能真正運行;②消防設施、隊伍等資金能解決的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漸得到解決,但消防安全檢查、宣傳等需要人經常性去落實的工作難以堅持和落實到位。網格化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檢查方面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有何抓手,即工作的職責定位不夠明確;同時,網格化管理人員的消防法律法規、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不夠支撐其有效開展工作,以致其畏懼消防工作責任而不愿擔責、不能職;③考核標準中過于重視有形的事項,對有形的工作要求過多過高,難免走上形式主義,而群眾性工作大多是在無形中落實地。(5)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仍然處于起步階段。從業人員和專業隊伍還不足、不強,尚未形成一個社會應用廣、普遍認可的行業,從業人員和單位的資格、資質許可正在規范中,過渡期內還存在隊伍良莠不齊、服務內容和工作標準不統一,以及惡意競爭降低服務質量等問題。另外,由于消防技術服務的非強制性,還存在較多單位未委托專業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年度全面檢測要求未能落實等問題。此外,社會消防監督方面,利用社會信用體系促進單位在消防安全方面主動履職方面還沒有系統的舉措。
3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社會治理對策
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關系最大的還是經濟問題。規模小或投資主體實力弱的企業,它首先考慮的是企業的生存發展的需要,對安全的需要就會降低,風險偏好就強烈,消防安全投入就很低;企業具有一定的生存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其安全的需要、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安全的意識就會提升,風險偏好就會降低,消防安全投入就會提高;當企業發展壯大,品牌意識提升,重視商業信譽,就會考慮火災事故對生產經營及履約能力的影響、對企業形象的影響,對市場占有率的影響,風險偏好就會進一步降低,消防安全標準就會更高,投入更多。因此,對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社會治理就應當充分應用市場經濟規律,緊緊圍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存發展,充分利用經濟、行政、法律、輿論、信用等手段和機制,通過《消防法》及其配套法規的修訂,完善消防法律規范體系,運用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等社會治理方式,落實外部的監督制約與服務措施,科學加強和合理分配公共服務資源,促使單位依法正確處理消防安全投入與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主動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3.1經濟與信用方面
(1)加快推進消防安全責任保險的應用,通過對消防安全責任險投保條件的規定和保險費率的調節,促進企業加強消防安全投入與管理。(2)加大對消防違法行為罰款處罰的上限設定,由各地省級消防機構結合當地實際根據單位規模、違法行為情節輕重與影響面等因素分類分級科學制訂裁量標準,嚴格落實消防執法,切實加大單位消防違法行為的成本。(3)參照《安全生產法》,抓住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關鍵人,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相關管理人員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及其造成的火災后果,尚未構成犯罪的,增加實施款罰處罰和職務限制的規定。(4)在規模以上企業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等級評定機制,納入企業信用評定體系。同時,依法公示單位的消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涉及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的信息。從而影響市場對企業用工、產品與服務的選擇。(5)大力發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規范其消防技術服務行為,促使其提供價廉物美的消防安全技術服務,讓單位能夠主動選擇專業的消防技術服務,從而降低單位和社會消防管理的總成本。
3.2行政與法律方面
(1)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型公共服務供給。①政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按“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理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明確消防安全監管的處室,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干部;②鄉鎮、街道和村居“兩委”明確與落實消防安全網格管理員或將消防業務落實到相應網格管理員;③結合公安改革穩定消防機構監督員隊伍,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力量,加強消防監督執法業務建設;④加強部門間及其與基層的工作聯動,合理分解對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服務任務。正確處理條塊結合消防監管業務分工與協作,正確處理行業、部門監督檢查與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的關系,正確處理部門監管與基層網格群眾性工作的關系,統籌整合公共服務資源。做到行業單位有監管、重點對象有重點監督、一般單位與小場所有普及性的基層網格化檢查指導服務;⑤切實加強從部門到基層消防安全管理干部與人員的業務培訓與考核,大力提升其履職意識和能力。(2)改革對單位的消防監督管理與執法機制。首先,循序漸進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基礎信息的采集錄入等基礎工作,建立較為完善的社會單位分類分級消防基礎信息庫。在此基礎上,改變目前消防機構僅抽查一、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入住一、二級重點單位建筑中的一般單位,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其它一般單位和小場所都由公安派所抽查的機制。實行由消防機構抽查合理比例本級列管的重點單位,抽查合理比例下級列管單位,也可以開展分類重點抽查,對下級列管的單位任一級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抽查后一定周期內不重復抽查,以增加監督抽查的覆蓋面,避免一些非重點單位長期得不到高質量的抽查,也可以克服消防執法的地方阻力,同時可以加強對下級列管工作的監督指導。(3)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監管的部門聯動與考核。依托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平臺,進一步完善政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履行消防安全檢查職責與消防機構監督執法之間的銜接與聯動機制,切實增強政府治理的合力。同時,在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中,從對單位監管的數量、質量和效果等方面,加大對部門履職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促使部門監管責任落到實處。(4)用足用好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措施。法律手段是促使單位主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最后一道防線和保障。消防機構和派出所要強化行政執法是公安機關的基本職能的認識,進一步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用足用好消防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措施,加大執法力度,通過執法的杠桿效應推動單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職責。
3.3輿論與群眾監督方面
一、監督檢查依據
(一)《特種設備安全法》;
(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三)《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
(四)《省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及檢驗檢測機構事
中事后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試行)》;
(五)相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
二、監督檢查對象及方式
(一)對生產單位(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下同)氣瓶及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
我轄區內共有14家氣瓶充裝單位、4家氣瓶檢測機構、2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均列入檢查計劃,實現區域監管全覆蓋。(責任部門:各市監所)
對省、市局檢查名單之外的生產單位、鑒定評審機構的日常監督檢查(不包括上述18家單位)實現監管全覆蓋。(責任部門:質監科)
(二)對使用單位及經營單位(含銷售、出租、進口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責任部門:各市監所)
1.公眾聚集場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含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車站、客運碼頭、機場、商場、賓館、酒店、體育場館、展覽館、市民服務中心、公園以及圖書館、影劇院、活動中心、養老院、公共浴室等單位),作為重點單位列入計劃,按日常監督檢查方式,每半年檢查至少1次,對被查單位每類設備抽查檢查至少1臺。
2.高風險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含使用快開門壓力容器、盛裝或輸送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涉氨制冷設備、熔融金屬起重設備、高壓氧艙、鍋爐及主蒸汽管道、大型游樂設施、“三無”電梯等單位),作為重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列入計劃(市局直管的除外),按日常監督檢查方式,每半年檢查至少1次,對被查單位高風險設備進行逐臺檢查。
3.一般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上述使用單位以外的單位),按不低于本轄區總數5%的比例抽取單位列入計劃,按日常監督檢查方式,對每個單位每年檢查一次,每類設備抽查檢查1臺。
三、監督檢查的項目和內容
監督檢查的項目和內容按《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附表)、《省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及檢驗檢測機構事中事后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項目和內容結合監管方式確定。
四、監督檢查的組織實施
(一)區局負責制定區級監督檢查計劃及被檢查單位名單目錄并組織實施,同時上報區安委會和市局。
(二)各所負責制定并實施本轄區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及被檢查單位名單目錄,于4月15日前將計劃和名單目錄上報至區局備案。
(三)區局及各所在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應加強溝通協調,力求避免對同一企業進行重復檢查。同時要集中各方面專家力量,參與到各類監督檢查中。
(四)各所要將日常監督檢查和全年各類專項監督檢查結合起來,做到工作有序、取得實效。專項監督檢查由區局根據有關要求另行部署實施。
(五)區局將組成督查組,對各市監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結果納入全年目標考核。
五、監督檢查要求
(一)各市監所應動態建立本轄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以及重點監管單位(包括公眾聚集場所和高風險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臺賬,作為執行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的基礎支撐,做到重點單位基礎信息清楚,重點設備使用狀況明了。
(二)監督檢查人員在開展監督檢查時,應按相關要求認真填寫相關記錄。
(三)各市監所檢查中發現存在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應按程序予以立案查處。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建立“隱患清單”臺賬逐一消除,實現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按照“一單四制”的要求進行重點整治,并立即報告區局,由區局報給區安委辦和市局。
(四)檢查人員應認真履職,遵守工作紀律: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公執法、認真履職、不徇私情,保守被抽查企業的商業秘密;
2.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檢查工作,保證檢查工作科學、客觀、公正、準確;
各鄉鎮要加強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明確網格化工作責任人、管理人,落實網格長、網格員,發動村委會和群防群治力量,對小單位、小場所及居(村)民樓院、村組進行網格化排查整治。對排查發現的非法違法建筑,要書面報告縣政府??h政府組織縣國土、規劃、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門研究,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共同推動解決。對城鄉結合部物流倉儲、商貿市場、勞動密集型企業、“三合一”場所集中的火災隱患突出區域以及重大火災隱患,一律提請縣政府實行掛牌督辦。各有關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開展好本系統、本行業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二、組織部門聯動,全社會動員開展排查整治
縣公安、安監、工商、文化、教育、質監、城管等部門要開展聯合檢查,形成工作合力,要全面加強節慶場所的監督檢查,重點開展對公共娛樂場所、宗教活動場所、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易燃易爆場所的消防安全排查。宣傳部門要加大對火災隱患的曝光和排查整治行動的報道力度。消防、治安、督察、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種開展消防排查整治工作,緊盯元旦、春節、元宵節等敏感時間段,對節慶活動場所和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區域要安排民警加強現場監護,對不放心的場所要安排專門警力,落實“一對一”、“點對點”的死看死守措施,突出發揮公安的消防檢查主力軍作用。節日期間要特別加強孔明燈管理,聯合城管、安監、工商等部門杜絕孔明燈銷售、燃放,督促轄區消防重點單位安排人員在重點時段深入樓頂等部位進行動態查看,確保此期間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三、開展實名制排查,發揮公安消防主力軍作用
公安機關要實行消防監督內部網格化管理,劃分清楚網格責任區域,明確責任人員,所有消防監督干部和公安派出所民警都要定人、定網格“實名制”監管。監督檢查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網上執法也要實行誰檢查、誰錄入、誰負責,切實做到“三不放過”,即應當檢查的單位未檢查不放過,應當檢查的內容未檢查不放過,應當查清的隱患未查清不放過。要深入推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職、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評估等“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全面自查自改火災隱患,提高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公安機關及消防機構要堅決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下達法律文書,并跟蹤問效、按期復查、直至消除。要嚴格執行“三條鐵律”,對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單位和場所,一律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停產停業;對嚴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采取罰款、拘留、關停等執法手段;對招商引資項目嚴格把關,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不予審批。要廣泛發動群眾通過熱線,舉報投訴身邊的火災隱患。對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要及時核查,依法督促整改,凡有舉報不查、不督促整改的,對相關責任人要進行嚴肅處理。
四、采取多形式宣傳,集中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宣傳部門要開設“清剿火患”專欄,全面報道戰役要求、部署情況和整治動態,對“清剿火患”戰役進行跟蹤報道??h電視臺要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廣告;元旦、春節、元宵節、全國“兩會”期間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教育部門要部署各類學校在寒假前后開展以“上一節消防課、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業、開展一次滅火逃生疏散演練”為內容的“三個一”活動。民政、衛生等部門要部署養老院、福利院等弱勢群體場所和各類醫院開展查找、整改火災隱患和疏散逃生演練活動。文化部門要部署歌舞廳、演藝、酒吧等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動。公安部門要充分利用戶外視頻、樓宇電視、電子顯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廣告和安全提示,組織消防官兵、志愿者、宣傳車深入街道、學校、社區、單位等普及消防常識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知識;對養老院、福利院、進城務工人員、老弱病殘等組織開展“上門式”、“面對面”的宣傳教育服務活動。消防部門要組織社會消防技術服務隊伍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進行崗位適應性培訓或消防設施操作服務指導,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㈠主要內容
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安全責任險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情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危險作業相關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設置作業現場安全區域等情況;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教育、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工作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況,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及控制,職業危害的防治、告知、申報、宣傳教育、防護設施維護檢修、日常監測,從業人員體檢以及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的情況;組織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及時排查、上報治理事故隱患,建立健全日常檢查記錄和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的情況;作業場所安全設施(檢測報警設施、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作業場所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泄壓和止逆設施、緊急處理設施、逃生避難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等)的配置配備、檢測檢驗、日常檢查、維護保養的情況;涉及重點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裝置的自動化控制系統裝設情況,以及涉及重點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的緊急停車系統裝設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推進情況;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應急預案備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應急物資儲備、開展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情況;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㈡事故隱患查處及整改
⒈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依法發出責令整改意見書,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復查,依法發出復查意見書,核實整改落實情況,形成閉環。⒉對短時間無法整改的事故隱患,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規定進行整改。⒊發現應由其他監管部門進行處理的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并于5日內移送其他有關部門處理。⒋發現一級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并于3日內以函告或掛號形式報送區有關職能部門處理。⒌檢查中形成的相關材料應登記建檔并做好歸檔工作。
執法檢查安排
㈠總體原則
⒈執法檢查主要分為三類,即日常執法檢查、專項執法檢查和聯合執法檢查,全年執法檢查計劃不少于688家次。⒉日常執法檢查應加強檢查力度和頻次。對重點單位每年檢查不少于4次;對一般單位每年檢查不少于2次;對其他檢查單位檢查不少于1次。⒊專項執法檢查主要根據本區域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或共性問題,結合特殊時段和季節特征開展執法檢查,每年組織專項檢查不少于6次,每次檢查單位不少于10家,每年檢查60家以上。每月應側重以下檢點:1-2月:重點突出冬季火患、春節前夕、職業危害。2-3月:重點突出春節、“兩會”期間、招工高峰時期“三級安全教育”。4-6月:重點突出梅雨季節安全用電,有限空間作業安全。7-9月:重點突出高溫時段易燃易爆、用電、汛期安全。9-10月:重點突出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11-12月:重點突出年末安全生產及履職考核工作等。⒋根據本地區實際,每年組織開展聯合檢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2家。⒌對各村組織履職督查,分年中和年末共2次;對部分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履職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
㈡日常執法檢查
對確定的重點單位、一般單位和其他檢查單位開展日常執法檢查。⒈檢查范圍:重點單位20家、一般單位24家、其他檢查單位140家。⒉檢點:見本計劃第四項第(一)款“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㈢專項執法檢查
安全用電專項檢查⑴檢查范圍:重型裝備、機械制造等露天作業多、用電量大的部分行業。⑵檢點: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專職電工配備及持證情況、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漏電保護裝置使用情況、自備電源裝置使用情況、防誤操作裝置配備情況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專項檢查⑴檢查單位:新進外來務工人員較多的行業。⑵檢點:建立和實施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情況;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含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及轉崗前從業人員培訓情況;農民工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建立安全培訓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等。職業衛生專項檢查⑴檢查單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以及2010年以來新發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單位。⑵檢點:職業衛生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應急救援預案,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工作場所公告欄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及中文警示說明等。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檢查⑴檢查范圍:大量存在冶金煤氣管道、紙漿池、發酵池、酒槽池、腌漬池、污水池、電解槽等有限空間及儲罐、反應塔(釜)、壓力容器等密閉設備的生產經營單位。⑵檢點: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通風、檢測設備和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持證上崗情況,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警示標志設置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等。事故單位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專項檢查⑴檢查范圍:三年內發生死亡事故和連續發生重傷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⑵檢點:整改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等。
其他執法監督事項
㈠指導、督促村級組織完成檢查計劃編制、備案及統計分析工作,并加強對村級組織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履職督查和目標考核。㈡做好本轄區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查處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善后工作。㈢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積極組織或參與區安全監管、建設交通、質量技監、消防等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聯合行動,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專項執法。㈣根據本區安全標準化建設推進計劃,組織開展本轄區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㈤認真做好各項執法工作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及時將執法檢查內容和信息登錄“區城市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監管信息系統”,落實執法信息報送制度,促進行政執法工作計劃的全面實施。
一、工作目標
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切實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全力維護全市火災形勢總體平穩,堅決實現“三個確保”工作目標,即:確保今冬明春不發生群死群傷的大火,確保重要節日、重大活動和城市重要區域不發生大火,確保全國、全省、全市“兩會”期間全市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落實火災防控舉措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要全面分析研判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冬春季節火災特點,切實找準問題。進一步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經驗,督促社會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及時消除單位自身發現的火災隱患。市公安、住建、商務、安監、城管等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對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轉、人員密集場所通道堵塞、商場市場以店代庫違章施工、室外廣告牌影響滅火救援、違規搭建彩鋼板建筑、石化企業易燃易爆單位火災隱患突出等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出臺治理標準,開展集中整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效果。
2.全力做好重大活動和“兩節”期間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兩會”、“兩節”等重大活動和重要時段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集中組織5次“燕趙風暴”夜查行動。全國“兩會”前,重點加強對黨政機關、通訊、供油、供氣、供水、供暖、供電、交通樞紐等重點部位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市公安、安監、工商、商務、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防火檢查,對煙花爆竹燃放區域以及重點區域實行“實名制”巡防看守。全市“兩會”前,對會場、代表駐地及周邊范圍所有單位、場所再次檢查,督促相關單位落實各項安保措施。
3.統籌推進火災防控基礎工作。市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門,聯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居(村)委會開展“網格化”排查,建立“網格化”排查臺賬,做到單位場所底數清楚,火災隱患明確,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徹底消除。已建立綜治平臺的,要將消防安全納入綜治平臺,尚未建立綜治平臺的,要把轄區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確保今年60%的鄉鎮、街道網格化建設達標。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督促重點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職、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年底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全部達標。深入開展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復驗工作,進一步抓好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年底前全市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要全部達標。
4.嚴格落實執法高壓管控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加大執法力度,對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明確整改期限和措施,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二)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1.全面開展專項宣傳行動。針對冬春季節火災特點,充分利用電視臺、戶外視頻、樓宇電視、大型電子顯示屏播放公益廣告,利用網站、手機短信等媒體安全提示等方式,開展常態化的提示性宣傳,廣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圍繞“認識火災、學會逃生”宣傳主題,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學校、社區家庭、人員密集場所、農村、社會單位專項宣傳行動,為專項行動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同時,加大“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宣傳力度,廣泛發動群眾舉報投訴身邊火災隱患,對舉報投訴的隱患做到及時核查處理、及時反饋答復。
2.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積極開展消防培訓,在切實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質和技能的同時,注重對重點領域、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培訓。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務必確保培訓到位,合格上崗。
(三)扎實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
市政府應急辦、民政、安監、衛生、交通運輸、公安消防等部門要適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聯合實戰演練,加強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升協同作戰能力。市公安消防大隊要針對冬春季節火災規律和特點,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大活動舉辦場所為重點,加強轄區情況“六熟悉”,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深化“百場滅火救援戰例剖析”專題活動等專項滅火救援準備工作。春節、元宵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等級戰備、值班備勤和全勤指揮制度,調整充實執勤力量,做到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快速、科學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2日)。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召開動員部署會,動員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今冬明春的火災防控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階段(2013年11月23日至2014年3月15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要在轄區內逐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查行動,動員和督促各單位對照標準排查整治。市公安、教育體育、安監、民政、衛生、工商、商務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全方位排查,對自查程度不夠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單位,責令其停業整頓。
(三)總結階段(2014年3月16日至2014年3月18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本轄區本部門火災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回頭看,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建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在全國“兩會”結束后2日內,報送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到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重大情況及時報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冬春季節風干物燥,氣候寒冷,群眾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大量增加,元旦、春節、元宵節期間人流物流大,節慶活動多,燃放煙花爆竹多,引發火災特別是亡人火災的風險激增。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消防工作,認真研判分析形勢,找準火災防控薄弱環節,嚴格履職盡責,扎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的火災防控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王少芳任組長,市公安局主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蘇同強同志兼任,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督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認真部署落實,召開專題消防工作會,切實解決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圓滿完成今冬明春的火災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標
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切實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全力維護全市火災形勢總體平穩,堅決實現“三個確保”工作目標,即:確保今冬明春不發生群死群傷的大火,確保重要節日、重大活動和城市重要區域不發生大火,確保全國、全省、全市“兩會”期間全市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落實火災防控舉措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要全面分析研判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冬春季節火災特點,切實找準問題。進一步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經驗,督促社會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及時消除單位自身發現的火災隱患。市公安、住建、商務、安監、城管等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對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轉、人員密集場所通道堵塞、商場市場以店代庫違章施工、室外廣告牌影響滅火救援、違規搭建彩鋼板建筑、石化企業易燃易爆單位火災隱患突出等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出臺治理標準,開展集中整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效果。
2.全力做好重大活動和“兩節”期間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兩會”、“兩節”等重大活動和重要時段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集中組織5次“燕趙風暴”夜查行動。全國“兩會”前,重點加強對黨政機關、通訊、供油、供氣、供水、供暖、供電、交通樞紐等重點部位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市公安、安監、工商、商務、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防火檢查,對煙花爆竹燃放區域以及重點區域實行“實名制”巡防看守。全市“兩會”前,對會場、代表駐地及周邊范圍所有單位、場所再次檢查,督促相關單位落實各項安保措施。
3.統籌推進火災防控基礎工作。市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門,聯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居(村)委會開展“網格化”排查,建立“網格化”排查臺賬,做到單位場所底數清楚,火災隱患明確,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徹底消除。已建立綜治平臺的,要將消防安全納入綜治平臺,尚未建立綜治平臺的,要把轄區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確保今年60%的鄉鎮、街道網格化建設達標。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督促重點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職、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年底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全部達標。深入開展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復驗工作,進一步抓好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年底前全市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要全部達標。
4.嚴格落實執法高壓管控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加大執法力度,對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明確整改期限和措施,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二)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1.全面開展專項宣傳行動。針對冬春季節火災特點,充分利用電視臺、戶外視頻、樓宇電視、大型電子顯示屏播放公益廣告,利用網站、手機短信等媒體安全提示等方式,開展常態化的提示性宣傳,廣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圍繞“認識火災、學會逃生”宣傳主題,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學校、社區家庭、人員密集場所、農村、社會單位專項宣傳行動,為專項行動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同時,加大“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宣傳力度,廣泛發動群眾舉報投訴身邊火災隱患,對舉報投訴的隱患做到及時核查處理、及時反饋答復。
2.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積極開展消防培訓,在切實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質和技能的同時,注重對重點領域、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培訓。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務必確保培訓到位,合格上崗。
(三)扎實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
市政府應急辦、民政、安監、衛生、交通運輸、公安消防等部門要適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聯合實戰演練,加強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升協同作戰能力。市公安消防大隊要針對冬春季節火災規律和特點,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大活動舉辦場所為重點,加強轄區情況“六熟悉”,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深化“百場滅火救援戰例剖析”專題活動等專項滅火救援準備工作。春節、元宵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等級戰備、值班備勤和全勤指揮制度,調整充實執勤力量,做到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快速、科學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1月20日至*年11月22日)。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召開動員部署會,動員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今冬明春的火災防控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階段(*年11月23日至*年3月15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要在轄區內逐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查行動,動員和督促各單位對照標準排查整治。市公安、教育體育、安監、民政、衛生、工商、商務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全方位排查,對自查程度不夠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單位,責令其停業整頓。
(三)總結階段(*年3月16日至*年3月18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本轄區本部門火災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回頭看,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建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在全國“兩會”結束后2日內,報送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到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重大情況及時報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冬春季節風干物燥,氣候寒冷,群眾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大量增加,元旦、春節、元宵節期間人流物流大,節慶活動多,燃放煙花爆竹多,引發火災特別是亡人火災的風險激增。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消防工作,認真研判分析形勢,找準火災防控薄弱環節,嚴格履職盡責,扎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的火災防控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王少芳任組長,市公安局主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蘇同強同志兼任,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督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認真部署落實,召開專題消防工作會,切實解決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圓滿完成今冬明春的火災防控工作。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動員全社會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進一步提升火災防控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全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網格化”和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工作不斷推進,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單位從業人員“四個能力”水平有新的提高。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遏制較大火災、控制一般火災事故的發生,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環境,確保全市冬季火災形勢穩定。
三、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各鎮街區、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分析研判,找準火災防控薄弱環節,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什么隱患嚴重就重點整治什么隱患”的原則,部署開展針對性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督促社會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及時消除單位自身發現的火災隱患。公安、建設、經信、安監等部門,要針對建筑消防設施未完好有效、人員密集場所通道堵塞、商場市場以店代庫違章施工、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室外廣告牌影響滅火救援、違規搭建彩鋼板建筑、石化企業易燃易爆單位火災隱患突出等普遍性問題,出臺治理標準,開展集中整治,確保每開展一次整治,就徹底解決一類突出問題。公安部門要保持整治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以用好各種行政、強制執法措施,堅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消除。
(二)突出做好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消防安保工作。各鎮街區、部門和單位要緊盯“兩會”及圣誕、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節點,切實加強重大活動和重要時段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兩會”期間,要重點加強對涉及民生的供電、供油、供氣、供水以及交通、通訊樞紐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檢查。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要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防火檢查,對煙花爆竹燃放區域以及重點防控區域實行“實名制”巡防,必要時要安排防火、滅火力量現場駐防。圣誕、元旦、除夕、元宵節當晚,要組織對商場、市場、賓館、酒店、歌舞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動,確保節日期間消防安全。
(三)廣泛開展冬春防火宣傳教育培訓。各鎮街區、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全市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圍繞“認識火災、學會逃生”主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五自查四應會三提示”宣傳教育活動。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站等新聞媒體要根據冬春季火災特點,定期特別是在重要時段刊(播)發消防常識及消防公益廣告,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剖析典型火災案例,以案說法。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在人員流動性大的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要依托黨校平臺,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消防工作和領導能力培訓,特別要加強案例分析,吸取責任追究教訓。要持續組織學校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加強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電工、電(氣)焊、消防巡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加強村“兩委”負責人以及保安、物業等網格管理員的培訓,提高“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統籌推進火災防控基礎工作。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各鎮街區嚴格按照市綜治辦、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安監局聯合制定的《市鎮街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達標驗收標準》要求,開展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確保今年全部達標。各鎮街區、部門和單位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職、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達標。要持續推進“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和“消防進社區”工作,針對近年來“九小場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災多發的原因,加強人防、技防措施,嚴防小場所發生大火災。
(五)認真做好滅火和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各鎮街區、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強滅火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適應火災防控和應急救援需要。要以遏制火災、有效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為重點,對轄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石油化工企業進行實地熟悉和演練,保證應急預案內容符合滅火救援要求。水務部門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轄區消防水源設施進行檢查保養,落實防凍措施,確保滅火供水需要。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冬季消防執勤車輛、裝備器材的維護保養、補充必要的滅火藥劑和應急救援物資,調整充實一線執勤力量,全面開展基地化、實戰化訓練,切實做好“滅大火、打惡仗”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冬春季節歷來是火災易發、多發季節,各鎮街區、部門和單位務必要高度重視,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調度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勢,研究針對性措施,幫助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市里成立冬春火災防控領導小組,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于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督導考評、信息調度等工作。各鎮街區、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同志要深入基層,加強調研和督導,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