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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包人對措施項目的一般要求
1.概述
1.1 定義和解釋
1.1.1下文中所用的措辭和用語與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具有相同的含義。
1.1.2為使招標和合同文件具有權威性和其文字上的簡練,須有相關文件與其配套對合同的約定進一步解釋,使整體文件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發包人對措施項目一般要求是為說明甲方對本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綜合要求,以便總包在投標報價時和中標后在合同履約期內注意并遵照執行。
1.1.3所謂 :措施項目是指除實體項目以外,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按國家現行有關建筑工程規范、規程要求必須配套完成的工作內容所需的措施。
1.2擴大初步設計圖紙
1.2.1已在招標文件中附帶了2003年5月版擴大初步設計圖紙,其給出的工程介紹和工作內容的描述不應認為是全面和絕對準確的,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應以有合同約束力的施工圖設計圖紙為準。甲方不承擔因擴大初步設計圖紙對任何數據或做法等初步的描述,而可能給任何他方帶來的損失或損害的責任。
1.2.2總包被認為,在甲方提供施工圖后,將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專用條款4.5),組織相關人員詳細閱讀構成本工程合同文件主要內容的基礎上,將充分研究施工圖圖紙,以掌握工程的全面內容,使工程進度、質量處于良好狀態。
1.3工程范圍的分工
關于工程內容范圍的分工:由總包自己完成的工程內容;以分包方式實施的工程內容;設備供應商制造、運輸、安裝過程。[下列分包和設備供應商的選擇采取三種方式:①總包負責擇優選擇,經甲方批準的分包;(當總包高于市場價格的報價,達到甲方不能接受的水平,甲方有權另行招標)②政府采購,經招標方式,擇優選擇的設備供應商;③甲、乙方聯合招標,擇優選擇的分包,由甲方聘請有資質的招標機構這個過程,這三種方式通稱分包。]
工程具體分包內容見專用條款中附件,本工程招標范圍一覽表。
2. 文件
2.1 合同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間應是相互說明和相互補充的。除非合同中另有約定,如果合同文件之間出現歧義或相互矛盾,合同文件的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包括有關的附件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工程規范和技術說明
(7)合同圖紙
(8)合同價格組成:實體項目費、合同價格組成匯總表和計日工清單等
2.2合同價格中的實體項目費
由于合同簽定時,施工圖正在設計中,無法確定合同價格,在此特殊情況下,乙方在商務標書中對編制工程報價有了相關承諾,因此以下合同價格通稱定額計價(或稱約定價格)
2.2.1定額計價的實體項目費已在合同專用條款第六條中提及,其格式已由甲方在本工程招標階段隨招標文件發給總包。實體項目費是組成定額計價的唯一的和全部的基礎載體。應當認為,總包的實體項目費是基于對招標文件、施工設計圖的全面、充分、正確的理解而編制的。盡管在合同協議書簽訂后,實體項目費中的各項工程量已不具備合同約束力,總包應按照合同要求,在施工圖出圖后45天內,提供一份實體項目費的記價表,且總包應對其實體項目費中所有項目、工程量、單價或價格、費率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負責。
2.2.2以上提到的定額計價的實體項目費包括兩大部分組成:①實體工程量;②基價(安裝工程為:基價+主材+設備費)
2.2.3合同條款中已對實體項目工程量計算規則作了說明。如果編制實體項目費過程中,所用的計算規則存在與合同條款所提及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不一致的地方,不管是否有特別說明,都應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以便使定額計價的實體項目費、變更的計量和計價三者的計算規則具有統一的口徑。
2.2.4不管總包的投標書中是否有特別說明,雙方約定的相對固定的定額計價應包括:
(1)實體項目費;
(2)價差;
(3)利潤(以人工費為基數);
(4)措施項目費;
A.技術措施項目費,按定額規定取費,其中有:腳手架、垂直運輸,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與機械等;
B.其他措施項目費:按定額規定取費,其中有:臨時設施、文明施工、工程保險、工程保修、趕工措施費、總包服務費、預算包干費(在合同具體約定)、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計);
(6)稅金。
2.2.5本工程定額計價的實體項目費采用下列統一的計量單位:
(1)重量單位:噸(t)和公斤(Kg)(2)體積單位:立方米(m3)
(3)面積單位:平方米(m2)
(4)長度單位:米(m)
(5)計數單位:個/座/件/付
2.2.6準備和編制定額計價中的實體項目費的工程量;合同履約期內各類變更,應依據合同文件的約定進行計量和計價。總包進行的與本工程有關的所有計量和計價工作的費用完全由總包自己負責承擔。
2.3圖紙(對專用條款4.的補充)
2.3.1所有圖紙的尺寸者采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圖紙中所采用的比例僅供參考,不應用比例尺量取任何尺寸;
2.3.2盡管合同協議書簽訂后,定額計價組成實體項目費中的各項工程量是不具備合同約束力的,甲方在此提醒總包,在開始實施任何工作或訂購任何材料和工程設備之前,總包應按圖紙重新核實相關工作的工程量,如果發現任何差異,總包在相應調整自身安排的同時,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在本工程合同履約期內,協助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核對合同文件各個部分之間的差異可能給工程帶來任何損失或損害是總包的當然義務,總包如故意隱瞞或不及時向監理工程師通報此類較為明顯的差異,總包應自費負責糾正或消除此類差異給工程帶來的影響。
2.3.3不論是甲方免費提供的還是總包自費復印的圖紙,其知識產權都屬于甲方所有,總包不得將此圖紙于用于任何為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除非經甲方同意,總包應在工程竣工交付后盡快將所有此類圖紙歸類整理和交還給甲方。
2.3.4總包有義務在拿到施工設計圖后14天內,將他認為圖紙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疏漏或不足以書面方式報監理工程師??偘梢栽诖藭鎴蟾嬷懈缴纤P于彌補或修改此類缺陷、疏漏、不足的建議或方案,以及按此建議或方案實施對定額計價的造價的影響;如果總包遲于上述期限提出圖紙的缺陷、疏漏或不足,則他除必須按監理工程師批準或指示的變更實施外,將不會得到任何的補償。
2.4翻樣圖、大樣圖及設備管線綜合布置圖
2.4.1總包應根據合同要求或一般施工需要,進行制作翻樣圖、大樣圖、設備管線綜合布置圖的工作。總包的翻樣圖、大樣圖、設備管線綜合布置圖應都是完整和規范的,并應在相關工作前充裕的時間內,將此類圖紙和必要的輔助資料報給監理工程師備案。
2.4.2除非總包的翻樣圖、大樣圖、設備管線綜合布置圖錯誤或遺漏是直接源于合同文件的遺漏,總包應對自己繪制的翻樣圖、大樣圖、設備管線綜合布置圖的正確性負責。
2.4.3總包應負責安排約定的分包人(包括設備供應商),繪制和報批必要的翻樣圖和大樣圖。為保證總包工程和各分包工程、各分包工程之間的交圈,總包應繪制設備管線綜合布置圖,用于各工序的交圈、配合、協調工作。開始前充裕的時間內,將其報監理工程師備案,以保證工程施工的有序和完整。
2.4.4總包有責任檢查由自己繪制的翻樣圖、大樣圖與甲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和文件有關預留洞和預埋件的一致性,一旦這兩類圖紙或文件中發現任何不一致,總包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告,通過監理工程師給設計人請求澄清??偘鼞⒁膺@兩類圖紙和文件中要求的預留洞和預埋件嚴格性、準確性、不可遺漏性等,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檢查落實,甲方不會為今后重新補做任何被總包遺漏的預留洞和預埋件等支付額外的費用。
2.4.5翻樣圖、大樣圖、設備管線綜合布置圖不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它們的作用僅限于方便總包自身的施工組織和保證竣工工程的完整性。交監理工程師的備案是為了技術抽查和防止工程造價發生顯著變化。當出現與合同文件要求的有限差異是允許的和可以接受的,但監理工程師對此類有限差異接受,不應被理解為:
(1)解除總包在任何節點詳圖和尺寸方面的出錯的責任;
(2)解除總包對各工序、各分包做交圈(例如:天棚吊頂內各大系統管線的排列和空間的分配)配合和協調的責任。
2.4.6繪制和報批翻樣圖、大樣圖、設備管線布置配合圖以及必要的補充和輔助資料所發生的費用由總包承擔。
2.4.7對于合同圖紙中的常識性錯誤的識別應屬總包的責任,并報監理工程師和設計人核準后實施;對于合同圖紙中的非常識性錯誤,一經總包提出,經監理工程師和設計人核準后,甲方將視情況給總包一定的獎勵。
2.5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和使用說明等
2.5.1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需提前遞交的約定,總包應在工程竣工前將合同文件和各分包合同中約定的所有保修書、試驗檢測證書和廠家使用說明等遞交給監理工程師。各分包人的此類文件統一經由總包遞交。
2.5.2此類文件應以分類裝訂形成維修手冊的方式遞交,其格式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
2.5.3允許總包所遞交的維修手冊中包含非合同約定的語言文字資料,但總包必須自費將此類資料準確地譯成合同文件約定的語言文字并附在相應的資料后面,以便甲方參考。
2.6竣工圖和竣工資料
2.6.1在工程施工階段,總包應完整保存有關設計變更、過程質量控制、工序驗收、階段質量核驗、材料試驗、材質證明、產品合格證、施工日志等準確的質量記錄,記錄的內容和格式應滿足國家和**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的有關規定;除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審批后自留的任何復印件外,此類資料應以至少兩套復印件的形式,由總包隨工程進度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規定逐步歸類整理并存放在現場辦公室,以供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等隨時查閱;此類資料構成工程竣工資料的主要部分,除非監理工程師另有要求,此類資料應在工程竣工前按規定裝訂成冊并提交給監理工程師。
2.6.2竣工圖應基于合同圖紙、變更指令、經審批的翻樣圖、大樣圖和設備管線布置配合圖以及過程質量記錄等進行準備和制作;此類圖應以檔案部門的規定格式進行準備和遞交。
2.6.3各分包人(如果有)和其他承包人將被要求制作自己的竣工圖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資料;甲方將要求各分包人的竣工資料隨工程進度逐步提交給總包,由總包統一分類整理。
2.6.4工程竣工交驗資料的準備完全是總包的責任;總包應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嚴格依照政府相關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文件的要求,認真做好質量保證、材料的進貨檢驗、分部分項工程的隱預檢等與質量記錄和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相關的工作。
3.措施項目
3.1合同條款及附件
合同條款采用了建設部推薦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由承包人自備的合同通用條款和雙方約定的合同專用條款,包括附件,總目錄如下。作為總包閱讀合同條款的提醒,如果條款后面帶有諸如修改和/或補充之類的備注,這類備注說明合同專用條款已對通用條款的對應條款做了修改和/或補充。
合同文件的目錄
詞語定義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語言文字
圖紙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工程師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項目經理
發包人工作
承包人工作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進度計劃
開工及延期開工
暫停施工
工期延誤
工程竣工
質量與檢驗
工程質量
檢查和返工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重新檢驗
工程試車
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與檢查
安全防護
事故處理
合同價款與支付
合同價款及調整
工程預付款
工程量的確認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材料設備供應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工程變更
工程設計變更
其他變更
確定變更價款
竣工驗收與結算
竣工驗收
竣工結算
質量保修
違約、索賠和爭議
違約
索賠
爭議
其他
工程分包
不可抗力
保險
擔保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與終止
合同份數
補充條款
3.2措施項目的計價
3.2.1所謂措施項目費是指除實體項目費以外,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按國家現行有關建筑工程規范、規程要求必須配套完成的工作內容所需的措施性費用。除招標文件或合同約定外,結算不得調整。
編制總造價時,技術措施項目費執行《**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消耗量標準;其它措施項目費執行《**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上限費用標準。編制投標報價時,措施項目費由總包按市場運行規律自行計算。總包沒有計算或少計費用,視為此費用已包括在其它費用內,額外的費用除招標文件或合同約定外,不予支付。
3.2.2除非本合同文件另有約定,凡列入措施項目費的所有項目及其計價完全是總包的風險,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和監理工程師都不會允許對最終的報價進行任何調整。
3.3相對固定總價合同
本合同為相對固定總價合同,除非本合同文件中另有約定,其應理解為構成合同價格基礎的實體項目費匯總表中,所開列的各項目工程量(盡管不具備合同約束力)、單價或價格、費率、不因如下因素而調整:
①總包在編制實體項目費時,對合同文件、合同圖紙的任何錯誤理解或自身的任何疏忽而造成的錯誤或失誤;
②人工、材料、機械、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費用、費率等價格要素的波動;(政府對價格的調控除外)
③任何外匯與人民幣匯率的變化;
④本合同履約期內有關工作條件、工作時間或人工工資標準和其它與工程雇傭勞動力相關的稅費、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價格或費用的變化或貨幣的貶升值;(政府對價格的調控除外)
⑤設計變更引起的建安單項變更金額在人民幣三千元(含)以內;
3.4清關和關稅
3.4.1如本工程有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需要總包進口時,總包應在報價中考慮所有進口材料或工程設備的報關、內陸運輸和臨時倉儲等必要的安排和所需的費用和時間,還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的14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符合有關政府機構要求的進口物品清單和包裝要求清單。
3.4.2如果需總包辦理以上內容,則為完成本合同所需材料和工程設備等關稅的支付完全由總包負責。
3.5政府稅收
總包被認為已在他的合同價格中包括了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稅費,包括營業稅、增值稅和所得稅等等。
3.6政府收費
總包被認為在它的合同價格中已包括了有關各種政府收費等,如渣土消納、污水排放等。(已在報價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中記取)
3.7工程險
3.7.1通用合同條款第40.1條約定,甲方針對工程險的投保金額應是已實施的工程的全部價值,包括所有各設備供應商和其它分包的工作、所有尚未永久就位但已運到、存放在現場或現場附近的材料、物品和工程設備、在保險單中應有一個在所投保工程價值基礎上增加10%的條款,以保證一旦失險,甲方能克服通貨膨脹等因素影響而獲得足夠的財力用于恢復重建的保險賠償總金額的情況下得到清理,還要在投保金額中考慮廢棄物的清運、損壞工程的拆運、對未損壞的工程進行支付或保護的費用。
3.7.2該保險以甲方的名義,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的生命及財產辦理保險,支付其費用。
3.8承包人的責任險
3.8.1受合同通用條款第40.4條的制約,總包應辦理并保持一份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人身傷害的賠償保險單,用于為本工程而雇傭的所有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人身傷害賠償,包括在工程現場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也包括在其他任何地方進行與本工程實施相關聯業務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此類保險的保險單應以總包和所有分包人包括指定分包人
3.14.3總包應在他的合同價格中考慮必要的加班費用,以保證工程能在不遲于合同文件要求的竣工日期前竣工;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約定,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總包不得以加班為由,提出任何有關費用的索賠。
3.14.4總包對工作時間的安排、工作條件的設置、雇傭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勞動工資待遇等,必須遵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等??偘蛡蚬と撕推渌ぷ魅藛T的任何費用支付都由總包負責。
3.14.5總包被認為已在他的合同價格中充分考慮了因甲方要求的工期所必須的加班而造成的無法避免的施工擾民的補償費用和總包采取的合同措施的費用;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協助總包處理和協調好本工程的周邊關系,但總包應保證甲方不會遭受任何與施工擾民或民擾有關費用和工期的索賠。
3.15貨幣
3.15.1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約定,受本合同制約的計價和支付的貨幣都采用人民幣。
3.15.2甲方批準的進口材料或工程設備所需的外匯由甲方代為支付,監理工程師將按實際發生日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從總包根據合同應得或將得的相應項目的金額中扣除??偘膮R率風險已被認為在其報價中作了合同的考慮。
3.16對現場條件的認可
3.16.1總包應在遞交他的投標書前對本工程的現場進行充分的勘察,并在報價中對現場位置、現存建筑和設計的狀況、毗鄰的財產和周邊設施的狀況、現場行進通道、倉儲和臨時用地、現場材料裝卸等對工程施工的影響作充分的考慮。
3.16.2不管合同專用條款第25條對工程量計算規則如何規定,總包應當充分了解和掌握現場的總體地貌和地質條件并通過周邊工程建設經歷的調查和了解,對土方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處地質異常和地下障礙物的情況進行充分的評估和考慮。
3.16.3甲方已委托專業機構對現場進行了地下水和地質勘察,本工程招標階段已隨招標文件發給了投標方一份本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一份水文地質勘察報告(2003/4版)的副本。
3.16.4只有當甲方提供的地質勘察資料與現場實際存在性的和總包無法合理預見的巨大差異,并給總包的施工組織帶來了非人力可抗拒的和可以證明的明顯損失或損害時,甲方才會考慮為其提供的地質勘察資料和適用性承擔部分責任,并對總包此類明顯的損失或損害給予適當的分擔。
3.16.5除非另有約定,總包應對他進場開工時的現場條件與投標截止日期以前的現場條件的可能變化做充分的調研和考慮。尤其是總包進場前已掌握本工程擴大初步設計圖對樁基施工前,應進行試樁的要求,因此總承包人應有所考慮,在現場何位置開展這方面的工作,而不影響其它準備工作的開展。
3.16.6如果現場用于臨設或倉儲的用地不能滿足總包就本工程組織施工的要求,尤其是在主體工程竣工交付前,特別為滿足室外工程要求而實際需要時,總包可以考慮場外租地;總包合理租地費用應在其投標書中作充分的考慮。只要此類場外租地是合理地,甲方將協助總包辦理必要的租地手續,但總包應保證甲方免于任何與總包使用此類租地相關的索賠、損失或損害。除此而外,總包不得非法使用任何現場邊界以外的土地,非法侵用或侵占的后果完全由總包負責。
3.16.7再次提醒總包,總包應在開工時,對現場毗鄰的道路、市場設施和建筑物進行檢查,并對現有的損壞或缺陷做必要的文字、照片和圖示記錄并將一份完整的此類記錄及時遞交給監理工程師;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總包應對現存的各種損壞或缺陷做定期檢查和記錄,以便在一旦出現沉降或破壞時,能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減少損失。
3.17工人的勞保、衛生和安全
總包須在整個履約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工人勞動保護、身心健康、預防傳染病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等等,并保障甲方免于因總包不能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等可能給甲方帶來的任何處罰、索賠、損失和損害等。
3.18暫估項目(依據施工圖編制造價時,將會出現此類問題)
3.18.1合同文件中包括了一些暫估項目,暫估項目用于那些已明確需納入永久工程的工作、材料、物品或工程設備,但因具體工作項目或品牌暫無法確定;或具體工作內容已明確但因需采用特殊工藝等價格無法確定的工作;或品牌已確定但可靠價格信息或類似原因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設備;或需政府采購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設備等。
3.18.2僅涉及材料或工程設備供應的暫估項目的暫估價應理解為相應指定供應的合同價格,包括了運送到現場的所有費用和適用稅金和政府收費等。涉及材料設備的供應和安裝暫估價應理解為為相應指定分包的合同價格,包括相關的適用稅金和政府收費等。
3.18.3合同文件中出的所有暫估價都是甲方經過充分和廣泛的市場調研的咨詢以及在充分考慮本工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給出的估價;總包只允許對與某種工作或工程對應的暫估價考慮與其自身的總包管理、配合相關的費用和相應的法定費用和稅金。
總包對任何暫估項目應保證將其正常的保管、安裝就位所需二次搬運、腳手架和人工費,納入對應暫估項目總包服務費中,總包無須再考慮任何額外費用。
3.18.4總包自己應就暫估價進行調研、咨詢和評估,如果總包認為甲方給出的任何暫估價與實際可能發生的價格有較大差距,且因此將影響總包的費用支出等方面的權益,總包可在考慮報價競爭性前提下,按自己的評估結果考慮其各項費用,而不簡單地以相應暫估價的金額為基數,以取百分比的形式組成報價。
3.18.5總包給出的暫估項目的總包方面的費用都是固定的和不可調整的。經監理工程師確認批準的暫估項目的實際發生價與暫估本身的價格之差的調整將在確定相應暫估項目對應的指定分包或/和指定供應合同價格時實現。
3.18.6監理工程師對暫估項目實際發生價的確定和批準將依照下列程序或原則:
甲方與總包按
3.19暫定金額
待定項目是指可能為永久工程組成部分的,但工程招標階段尚未有準確定論的工作或項目;暫定金額為待定項目設立,此類金額應理解為是本工程設立的類于財務上通常設計的備用金,是工程實施過程中可能要發生的費用,是否最終發生將取決于工程是否絕對需要。
4.分包人、供應商(這里主要指政府采購的中標人,簡稱中標人)
4.1中標人
4.1.1中標分包的一般規定參見合同條款第38條。
4.1.2在簽定總包協議書時,將另有一張明細表,其將表明總包將被要求與一些中標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的名單,作為專用條款的補充規定。
4.1.3由甲方負責招標被授予中標供應合同的供應商在與總包簽訂中標供應合同前,須與甲方簽訂一份甲方和中標供應商之間有關中標項目的原則協議或承諾書。
該協議或承諾書將至少包括中標供應商合同價格及承包范圍;中標供應商的權利和責任;中標供應商的違約責任和甲方的連帶責任;對供應商支付的方式;中標供應商和總包簽訂供應合同的前提條件;總包對中標供應商的予以否決的條件;供應商的保修責任等。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將及時向總包提供的上述協議或承諾書的副本,該副本將成為簽訂相應指定供應合同的主要依據。
4.1.4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約定,中標供應商的貨款將通過總包核定后,報監理工程師,在獲得有效的批準后,由甲方直接向中標供應商支付。
4.1.5甲方有權為完善功能,對上述分包工程進行調整、再分包和合并,總包必須遵照甲方指示,且無權向甲方提出額外費用和工期延長等索賠要求。
4.2與大市政設施有關的分包
4.2.1本合同文件下的工程所涉及的上下水、煤氣、電力和電訊等需與市政總管作永久連接的工作內容可在相關專業圖紙中檢索或由一個足夠經驗的承包人可合理預測到。這些連接的具體工作將由有關管理部門認定的專業分包完成,其費用將甲方直接支付。但總包應與有關管理部門認定的專業分包協調、配合,使其有最終連接工作的必備條件,以確保最終連接工作能按計劃和高質量地完成,保證工程的順利竣工。
4.2.2總包應為有關市政管理部門的專業分包施工免費提供必要的水、電接口,包括可能的測試工作和受總包控制的臨時工作場所的支持。
4.2.3總包負責對市政永久連接接頭的施工后至竣工前,以及保修期內的損壞進行修補或修繕,并達到監理工程師的滿意。
4.3對各分包人的控制和管理
4.3.1總包對整個工程編制總進度計劃時,應結合分包合同文件約定對其工作的要求,將他們的施工計劃合理和恰當地納入到施工總進度中,以確保分包工程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4.3.2總包須控制分包的進度計劃和滿足他們對施工條件的要求。除非監理工程師另有書面指示,總包在將相應工作面移交分包人后,應保證他們的專業施工區域沒有任何干擾,直至分包人合格地完成其承包的工程項目將工作面移交給總包??偘鼞头职囊平惶岢龉芾泶胧?,并報監理工程師批準。
4.4總包對分包人、供應商的責任
4.4.1除非合同文件其它部分另有約定,總包須對本合同下的整個工程負責,包括:供應商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設備的保護和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進行成品保護。(屬政府采購的項目,甲方將按本文件4.1.3款明確供應商的承包范圍和總包服務范圍)
4.4.2所有由監理工程師對總包的指示,只要涉及各分包人的工作或工程,總包需及時轉發給相應的各分包人,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示能及時得到落實。
4.4.3施工現場總平面的管理是總包的責任和義務;總包應負責現場所有垃圾的日常清運工作,包括督促各分包人和供應商的施工垃圾的處理;總包應建立和指定若干方便運輸的垃圾堆放處,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保證總包(聯合體內分包人)、中標分包人和中標供應商都能遵照執行,以確?,F場始終處于整潔狀態;總包制定的管理辦法須經過監理工程師的審批。
4.4.4總包還應配合所有中標分包人的材料、物品和設備安排足夠使用期限和面積的臨時倉儲用地和用房;如果中標分包人的材料、物品和設備是根據批準的進度計劃進場的,而總包因有困難不能為這類材料、物品或設備的倉儲安排足夠的空間時,總包應及時通報監理工程師后,
5.3.4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一份除商務條款以外的明確甲方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監理委托合同復印件發給總包;一般情況下,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的應是互補和一致的;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約定,在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出現矛盾不一致時,以甲方代表的決定為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最終決定。
5.4政府機構、甲方和監理工程師進入現場檢查
5.4.1有關政府部門或管理部門、甲方和監理工程師以及他們授權的代表應有權在任何時間進入工程現場、為本工程做任何準備工作的車間以及其他場所進行視察、檢查或監督;如果任何工作是在任何分包人(包括指定分包人)的車間或其它場所進行準備,總包應在相應的分包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以恰當的條款保證上述進入視察、檢查或監督的權力。
5.4.2總包應為有關政府部門或管理部門、甲方和監理工程師以及他們授權的代表進行現場檢查時提供安全和順暢的通道,包括專門的照明、梯子、平臺、腳手架、坡道等,只要這些設施對進行檢查是必須的或監理工程師要求的。
5.4.3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總包還應準備好檢查所需的安全帽和必要的檢查工具、儀器等。
5.5總包的項目管理和組織
5.5.1總包的項目經理有關條款參見合同通用條款第7條。
5.5.2總包應在工程現場設立并保持健全和有效的項目管理機構,以及稱職的具有崗位證書的人員,除非監理工程師另有書面許可,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總包在投標書中所提出的項目組織機構和主要崗位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承諾按時到位。
5.5.3總包設立的項目組織機構只能從監理工程師處接收任何指示,總包應確保他的組織機構能將監理工程師的所有指示有效貫徹到工程實施過程中,包括貫徹給各分包人和供應商。
5.5.4總包應建立并持續和有效的項目組織、計劃、協調和監督的管理制度并嚴格實施,這類管理制度應滿足合同文件、ISO9000保證體系的要求,同時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5.5.5總包委派到工程現場的技術管理人員的數量應滿足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總包應為每個主要崗位指派稱職和具有相應上崗資質證書的技術管理人員,這些人員的指派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他們在現場工作的期間應根據他們各自的崗位職責和職能的需要區別確定,前提是必須滿足工程實施的需要和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總包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合同或商務負責人、現場經理、質量員或質量工程師、安全員或安全工程師等主要工作崗位人員應相對的穩定,未經監理工程師書面許可,不得更換或擅離現場。
5.5.6如果監理工程師有足夠的理由認為總包的某個或某些崗位人員不稱職或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時,在接到監理工程師的有關書面通知后,總包應在7天內選派稱職的人員進入現場,并將監理工程師認為不稱職的人員撤出現場。重新選派的人員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偘鼞瑫r保證被更換的總包人員不得再從事任何與本工程有關的工作。
5.6安全生產
5.6.1總包應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規定。
5.6.2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總包應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宣傳欄隨時設立和維護,并在有關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在現場入口的顯著位置設**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文明標志,內容包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總平面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質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和主要參建單位名稱和工程概況等說明;
為確保工程安全施工須設立的足夠的標志、宣傳畫、標語、指示牌、警告牌,以及火警、匪警和急救電話提示牌等;
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護身欄桿、腳手架、洞口蓋板和加筋、豎井防護欄桿、防護棚、防護網、坡道等;
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安全網、絕緣手套、防護口罩和防護衣等安全生產用品;
所有機械設備包括各類電動工具的安全保護、接地裝置和操作說明;
裝備良好的臨時急救站和配備稱職的醫護人員;
主要作業場所和臨時安全疏散通道應設置全天候36伏安全照明和設立必要的警示牌等以防止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
現場配備足夠數量的合格手提滅火器;
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有良好的消防設備和相應的使用管理制度;
對涉及明火施工的工序應制定諸如用火證等的管理制度。
5.6.3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總包應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崗資質和有足夠經驗的安全員或安全工程師,并為其配備足夠的助手常駐現場,該安全員或安全工程師應負責組織、召集、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所有在現場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5.6.4所有腳手架、塔吊、提升架、外用電梯、電焊機、砂漿和混凝土攪拌機、鋼筋成型等專業技術工人、機械設備操作人、信號指揮工等特殊工作崗位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技術熟練、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程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的人員;所有工人在進場作業前必須嚴格進行三級教育,考核并頒發上崗證;總包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隨時向監理工程師出示這類證件;監理工程師有權將不具備這類證件的專業工人或其他工人請出現場;總包應保證甲方免于任何因總包違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5.6.5總包應對所有提升架、外用電梯和塔吊等垂直和高空水平出入口安全圍護,包括卸料平臺門的安全開關、警示鈴和警示燈,卸料平臺的護身欄桿,腳手架和安全網等等;所有機械設備應有安全操作防護罩和詳細的安全操作要點宣傳牌等。
5.6.6總包應對所有用于提升的掛鉤、掛環、鋼絲繩、鐵扁擔等進行定期檢測、檢查和標定: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任何此類設施已經損壞或有使用不當之處,總包應立即以合格的產品進行更換;所有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的搭設、頂升、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依照政府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條例等要求。
5.6.7總包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條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產應急措施和程序,保證一旦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防止損失擴大,并立即向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報告和以事故報告的形式向有關政府部門或管理部門報告。
5.6.8總包制定或準備的任何用于本工程現場安全生產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核;監理工程師的此類審核不解除或減輕總包受合同規定的任何責任;特別提醒總包注意,總包還應為那些不便于人員進出的永久工程的施工區域設立緊急情況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5.7現場保衛
5.7.1總包應為現場提供24小時的保安保衛現場,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和保安設備,防止未經批準的任何人進入現場,控制人員、材料和設備等的進出場,防止現場材料、設備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盜,禁止任何現場內的打架斗毆事件等。
5.7.2總包的保安人員應是訓練有素的專業保安人員,允許總包直接雇傭專業保安公司負責現場保安和保衛;保安保衛制度除現場出入大門控制外,還應規定不規律的在全現場和現場周邊的保安巡邏。
5.7.3總包應制定并實施嚴格的現場出入制度;車輛的出入須有出入審批制度,并有指定的專人負責管理;人員進出現場應有出入證,應包括工程名稱、證號,持有人姓名、性別、職務、所屬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內容;出入證應加蓋印章和做塑封,防止偽造;總包應為與本工程有關的各方人員,包括工人,準備每人兩張出入證,其中一張做空白備用。
5.8參觀現場
總包應確保任何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參觀人員進入現場;總包應準備足夠數量的專門用于參觀人員的安全帽并帶明顯標志,總包同時應準備一個參觀人員登記簿用于記錄所有參觀現場人員的姓名、參觀目的和參觀時間等內容;總包應確保每個參觀現場的人員佩帶安全帽,確保所有經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參觀人員的人身安全。
5.9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
5.9.1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須嚴格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等。
5.9.2本工程施工現場應按照**市建設局創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關設施的設置、辦法的制定與實施以及資料的準備等。
5.9.3特別提醒總包,不管合同文件中是否另有約定,總包應遵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的規定,在任何臨時和永久性工程中不得使用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對人體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時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雖未明令禁止但會給使用人帶來不適感覺或味覺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劑,如有害氣體的混凝土外加劑等;總包要在項目質量保證計劃中明確防止誤用的保證措施;總包違背此項約定的責任和任何后果由總包完全負責。
5.9.4總包應為防止進出場車輛的遺灑和輪胎夾帶物等污染周邊的公
5.19.2施工日志和周進度報表的內容應至少包括每日在現場工作的技術管理人員數量、各工程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數量、后勤人員數量,包括各分包人的人員數量;還應包括所使用的各種主要機械設備和車輛的型號、數量和臺班,工作的區段,工程進度情況,天氣情況記錄,諸如停工、事故等特別事項說明;此外,應附上每日進場材料、物品或設備的分類匯總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進度計劃等。
5.19.3各專業分包都應有與對總包要求相同的施工日志,以便監理工程師及總包檢查。
5.19.4周進度報表應如實填寫,由總包授權代表簽名,并報監理工程師的指定代表簽名確認后再分發業主及有關部門。
5.19.5除周進度報表外,在整個合同履約期間,總包每月應呈交給監理工程師兩套工程進度照片,照片應印制成四寸彩色照片,并在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攝,每張照片都應標上相應的拍攝日期和簡要文字說明;要求每月呈交的每套照片10~25張,其中至少有兩張是分別從兩個不同的固定位置拍攝工程的全貌,須能體現出本工程進度特點。
5.19.6進度照片的版權屬于甲方;未經監理工程師許可,總包不得在任何情況下使用此類照片,此類照片的底片應隨每月進度照片一道呈交給監理工程師。
5.20定位放線
5.20.1定位放線參見合同條款第8.1(6)款。
5.20.2總包應在工程現場派駐一名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和足夠工程經驗的測量工程師,并配備相應的助手和完備的測量儀器;儀器應處于合格狀態并報監理工程師備案;總包的測量工程師或測量員委派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審批。
5.20.3總包的測量工程師應負責工程所有定位、放線、和相關的校核和檢查工作,保證工程的各部位的水平和垂直位置符合合同圖紙的要求。
5.20.4在正式施工前,編制施工測量方案并報監理工程師審批,方案中明確的所有定位點和水準點的位置應報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總包在拆除任何水準點之前,應首先獲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5.20.5總包應負責保護和維護所有的水準點,如果任何水準點發生移位或破壞,總包應自費立即和準確地進行恢復。
5.20.6所有分包人的基準定位線、主要軸線和其它定位點都應由總包負責。
5.20.7如果監理工程師因工程目的,在任何時間向總包提出要求,總包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所需的測量儀器和必要的勞務配合。
5.21依照ISO9000質量保證體系
5.21.1質量保證體系參見投標須知第6.1條。
5.21.2總包在編制質量保證計劃或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全面依照ISO9000質量保證體系的要求對材料的質量進行控制,包括材料的檢驗和試驗、物品和設備的進出場、過程控制、分包人的供應商的選擇、不合格品的控制、機械設備和儀器的保養、各種質量記錄等方面。
5.21.3如果總包有環境保護方針或政策,并有相應的符合ISO14000標準的環保體系,總包應將有關的項目環保策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5.22現場使用權限于本工程目的
5.22.1總包對本工程現場的使用僅限于本工程的各種目的,不允許總包將現場用于非本合同或與本合同不相關的工作。
5.22.2除為場外工程施工外,總包的工作空間僅限于現場規劃紅線或臨時邊界線范圍內;總包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周邊毗鄰地區和分
所有臨時照明設施,包括36伏變壓器、燈具、電線以及足夠用于維護的備用件和零配件;
對甲方、監理工程師及總包等所有現場臨時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臨水、臨電供應;
臨水和臨電系統應保證每天24小時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以確保因工序和進度計劃要求的加班工作的需要,確保工程按期竣工;
下水系統還應包括必要的臨時落水管、排水井、集水井、水泵等,保證在整個施工期間,現場范圍內不會有積水,包括屋面、地表面、基坑等。
6.3.5在工程竣工前,主要永久設備和系統的試車需要正式電力,總包有義務協助甲方確保正式電力的供應;特別是,總包應與供電局協調,在供電局要求的時間前,完成正式配電室的安裝并使其具備永久連接的條件,且總包應為供電局做永久連接提供所要求的一切合理的設施和輔助工作,將其提前移交給供電局做永久連接不能理解為是甲方的對該電氣工程的接收。
6.3.6申請做永久連接是甲方的責任,甲方將負責所有的費用;總包應在工程進行到需要供電局做永久連接時,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
6.3.7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所有的水電費都由總包支付,包括試車所耗費的永久電力的費用。
6.3.8總包的現場臨時排水和排污等下水系統應滿足有關市政管理部門的排放標準,包括對排放前需經過場內沉淀處理以及臨時廁所需有符合分級標準的化糞池的要求。
6.3.9總包應當清楚,甲方即將就本工程的電費問題與**市供電局簽訂了協議。甲方將裝表計量,其費用由總包直接向**市供電局支付本工程竣工交付前實際的用電費用,相應的費用將從總包所報的相對固定的工程造價中的臨時水電費用中支付。
6.4施工機械和工器具
6.4.1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總包應負責為整個工程的實施提供所有必要的大型垂直運輸機械,包括各類塔吊、起重機、提升架、外用電梯等;
6.4.2土方平整、開挖和運輸機械、商品混凝土攪拌、運輸和泵送機械、打樁機械和降水機械等(如果有)將被認為作為專項機械已在組成相應項目的單價時考慮了相關費用,且已包括在約定的合同價格中。
6.4.3總包應根據合同文件下的具體工程情況,在投標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對這類機械的型號、種類、使用時間等進行了合理的計劃;總包應基于上述計劃,全面考慮了這些機械和工器具的租賃或折舊、運行、維修保養、進出場、組裝、就位、頂升、拆除和諸如設備基礎等臨時輔助設施等所涉及的所有人工、材料和機械費用及稅務部門收費等。
6.4.4所有機械和工器具定期保養、校試和維護,以保證它們處于良好和安全工作狀態;保養、校核和維護工作盡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時間進行;總包同時應為上述機械和工器具準備足夠的備件,以確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間斷地進行。
6.4.5總包設在現場的相對固定的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是供整個工程使用的,甲方、監理工程師、各分包人都應有權利在不妨礙總包優先使用的前提下免費使用這類機械。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將要求總包準備一個各方使用這類機械的時間表,經監理工程師審批的上述時間表將對各方使用這類機械構成合同約束力。
6.4.6除上述規定外,總包在現場的其他機械和工器具應免費提供給甲方和監理工程師使用。并應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以適當有償的方式或免費提供各分包人使用。
6.5交通和施工車輛
總包應為他的工作人員和施工工人考慮必要的交通車輛;總包還應為施工現場的生產性運輸考慮必要的機動車輛。
總包負責為這類車輛的合法上路申請必要的許可證,考慮相關的保險、人工等費用。
6.6臨時消防
6.6.1總包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要求,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臨時工程提供必要的臨時消防和緊急疏散設施,包括提供臨時消火栓、滅火器、水龍帶、滅火桶、滅火鏟、滅火斧、消防水管、閥門、檢查井、臨時消防水箱、泵房和緊隨工作面的臨時疏散樓梯。
6.6.2總包的臨時消防系統和配置應經過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審批和驗收;總包還應自費獲得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臨時消防證書。
6.6.3所有的臨時消防設備屬于總包所有,總包應在工程實際竣工時和永久消防系統投入使用后從現場拆除。
6.6.4總包應制定并實施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在現場儲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時及有明火施工的工序時應實行嚴格的用火證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和設施,成立由項目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臨時消防小組,宣傳消防基本知識,并進行消防器材基本操作培訓;消防管理制度應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要求。
6.7現場圍墻和圍護
6.7.1總包應為工程現場提供和維護符合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的臨時圍墻以及其他安全設施;現場圍墻和大門應符合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材料建成,按最高標準進行日常維護,并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及時進行必要的改造。
6.7.2由總包提供的臨時圍墻、圍護和大門屬于總包的財產,應在實際竣工時拆除并恢復地面原狀?,F場現有的臨時圍墻屬于其他承包人搭設的,除非總包與其他承包人達成予以保留的協議,該圍墻將在總包進場時由其他承包人拆除。
6.7.3圍墻表面應進行抹灰處理并刷上至少兩遍防水涂料或油漆,圍墻表面處理的顏色、圖案和標語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審批;一般情況下,允許總包使用總包企業識別標識。
6.7.4圍墻和大門的表面應定期的修補和重新刷漆,并應保證所有的亂涂亂畫或招貼廣告隨時被清理。
6.7.5應為臨時圍墻和出入大門考慮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統要滿足現場安全保衛和美觀的要求。
6.8總包的現場辦公室、倉庫和臨時車間等
6.8.1總包應在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位置搭設、維護用于總包自身及各分包人的現場臨時辦公室、工具房、材料倉庫和臨時車間等,所有這類臨時設施都必須進行防水處理,并在工程竣工時拆除和恢復地表原狀。
6.8.2總包應為其自身使用的辦公室考慮必要的辦公家具和設備,并考慮為滿足工程實際需要而必須的所有辦公開支。
6.8.3總包應為現場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員設立并維護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及化糞池,并連接市政污水排水系統。廁所應貼有磁磚并帶手動或自動沖刷設備和洗手盆;總包負責支付與該廁所有關的所有費用,在工程竣工時,從現場拆除該廁所,并恢復所有遭破壞或損壞的設施。
6.8.4作為最低要求,總包應在每一樓層或一個工作區域設計一個臨時廁所,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維護和定時清理,不準任何人在現場隨地大小便。
6.8.5在工程開工前,所有上述臨時設施的布置、數量、材質、使用期間等需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6.8.6政府對工程施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已由總包在報價時考慮,其余費用由甲方負責。例如:總包需負責辦理所有臨時建筑物的臨建規劃許可證,相應的政府法定收費由甲方承擔;如果總包要求,甲方將給予必要的協助。
6.8.7總包還應考慮在工程施工期間,因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某些臨時建筑物需提前拆除或挪位;總包應在其投標書中將此類可能性或必要性做充分考慮,一旦合同簽訂,甲方將不會承擔任何與上述提前拆除或挪位帶來的額外費用;如果總包計劃將永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幾部分用做后期的臨時辦公室,總包應考慮他的這類要求應滿足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
6.8.8特別是,總包的現場平面布置和進度計劃的安排應充分考慮本工程的室外工程,特別是園林綠化工程,須在本工程主體建筑竣工交付前全部完成的要求。
6.9現場試驗室
6.9.1在工程主體結構施工期內,總包應設立一個與工程規模相匹配的現場試驗室,配備標準混凝土養護池、標準混凝土試塊模具、坍落度檢驗設備、各種必要的計量和現場取樣設備、專職的經過培訓或獲得有關上崗資格的工作人員,試驗室的配置要滿足工程實際需要和經過監理工程師認可。
6.9.2所有計量和試驗設備都應經過政府相關機構檢測和標定,并按要求定期進行檢測和標定。
6.10工人生活基地
6.10.1總包應考慮為他雇傭的外地進**市施工的工人建立相應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廁所和**活動室等,其標準應滿足政府有關部門對外來民工生活和衛生標準等要求。
6.10.2如果現場場地條件,不允許總包將工人的生活基地設立在現場范圍內,總包應負責在盡可能在毗鄰現場的地方以租地方式建立或直接租賃適用的建筑物,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政府收費和租地費,將被認為已在總包的投標書中作了考慮。
6.10.3在工程竣工后,總包應立即拆除設在現場內的此類臨時建筑并恢復地表原狀。
6.11臨時通訊
6.11.1在合同履約期內,總包應為他自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的駐場人員的辦公室提供必要的電話設施,各自承擔相應的費用。
6.11.2總包還應在現場配備現場范圍內的呼叫系統,以方便工程的有效實施,并允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的駐場人員使用該系統,以便在必要時,能使用該系統對總包、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的現場人員進行呼叫。
6.12安全支護和臨時工程
6.12.1總包應對所有由他或他的分包人負責的所有臨時工程的安全性負責。
6.12.2總包應負責所有臨時工程的設計,包括模板支撐體系和外圍護系統等;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某個臨時工程的設計需要經過他審批,總包應提供具有專業資格的技術人員簽字的圖紙和計算書,在相應臨時工程付諸實施前足夠的時間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6.12.3在基坑施工過程中和回填前,應對基坑進行必要的邊坡支護,特別是定期觀察毗鄰公
7.6材料代換
7.6.1只要嚴格依照合同條款第28條及下列條款,總包可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材料代換;但總包應注意,相關材料被代換的申請應在材料用于永久工程之前,至少56天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否則,監理工程師將拒絕總包的任何材料代換申請;因總包未能按合同文件的約定申請材料代換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都由總包負責。
7.6.2總包應在依照上款提前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的代換申請中應陳述其代換意圖,并附上替代材料的樣品和產品說明;申請提前的時間應考慮進度計劃和到貨期的影響。
7.6.3在提出任何材料代換的申請以前,總包確保他用于代換的材料與被代換的材料具有同等質量和工藝水平,能為設計規定的空間允許,功能、形態、壽命、對環境的適應性等方面都相匹配,且代換應對甲方有益。
7.6.4用于代換的材料和工藝方法必須具有由有關政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準予使用或應用的證書,提醒總包注意,下列情況的材料代換將很可能被拒絕:
(1)所代換的材料不滿足設計的聲學、美學要求;
(2)代換材料的不符合設計要求特殊功能;
(3)代換材料的維修成本較高;
(4)代換材料的與工程其他材料的配套體系不相容。
7.6.5在總包向監理工程師遞交任何材料代換申請時,總包應同時遞交為合同確定有關材料代換可能帶來的費用節約或增加;材料代換所帶來的費用節約或增加應依據合同條款第31款的約定處理。
7.7倉儲和運輸
7.7.1總包所有的已進場的材料必須妥善分類保存,并做好符合ISO9000標準要求的,保證儲存材料處于整潔有序和不會受到天氣影響的狀態。
7.7.2總包在運輸任何材料的過程中,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遺灑和污染
附件: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95)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2001)
組合鋼模板技術規范(GB50214-2001)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96)
鋼筋焊接試驗方法(JGJ/T27-2001)
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應用技術規程(JGJ85-92)
建筑鋼結構焊接規程(JGJ81-91)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92)
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
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JGJ/T23-2001)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辦法(JGJ59-99)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98)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梯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82-93)
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收規范(JGJ133-2001)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
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9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 2001版)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JGJ120-99)
[關鍵詞] 總承包合同;業主;總承包商;責任
Abstract:This article focus on the contract revie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PC contractor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analyzes some of the key terms, and brings forward some contract review opinions in favor of the EPC contractor. This article makes not only some guiding significance on the EPC contract negotiation and conclusion, but also provide the prior legal protection for the project implementation.
Key words: EPC contract; owner; EPC contractor; liability
中圖分類號:X702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工程建設項目不斷增多,伴隨著工程建設項目的開展,合同主體之間也相應產生了各種糾紛,為了盡可能的減少或避免項目執行過程中出現的諸多問題,合同的事先評審就顯得尤為重要。合同是項目管理和執行的“圣經”和依據,因此一份健全完備的合同文本對總承包商來說尤為重要。
本文站在總承包商的立場上,針對總承包合同中出現的一些條款進行解析,旨在為總承包商在合同的評審和談判中提供一些參考和建議,切實保障總承包商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避免在項目執行的過程中出現一系列風險。
1工程總承包合同概述
工程總承包合同(EPC Contract)是指總承包商接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的約定完成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安裝、調試等工作。在國內外工程建設領域中,業主提供的總承包合同條款一般比較苛刻,把風險基本都轉嫁到總承包商身上,因此總承包合同中的一些條款對總承包商來說,是屬于比較不利的條款,如果按照此種版本的合同簽署總承包合同,對總承包商會造成很大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總承包合同中一般由合同協議書、特殊條款和通用條款三部分構成,主要包含如下條款內容:定義、設計、采購、施工、進度、責任、保險、試驗、不可抗力、變更、合同價格、質量、違約、索賠、爭議解決、合同生效與終止等相關條款。
2總承包合同評審
總承包合同的評審是指,從總承包商角度對業主提供的總承包合同文本進行審查,提出合同文本的修改意見,使得總承包商最大程度的規避法律風險,通過業主和總承包商的反復磋商和談判,最終使雙方對合同文本達成一致。
合同評審是項目前期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在評審總承包合同時,不僅要對合同文本本身進行書面的審查,還要結合項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實踐慣例等方面進行認真審核,盡量做到防患于未然,只有這樣,才能在今后的項目執行過程中減少與業主層面的合同糾紛,即使合同糾紛出現,也能做到游刃有余,取得預期的效果。
3主要合同條款分析
3.1 關于業主文件正確性的條款
在總承包合同中通常業主不對業主文件中的任何錯誤、不準確或遺漏負責,但是按照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菲迪克)條款的規定,業主應對下列數據和資料的正確性負責:在合同中規定的由業主負責的、或不可變的部分、數據和資料;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預期目的的說明;竣工工程的試驗和性能的標準; 除合同另有說明外,總承包商不能核實的部分、數據和資料。[1]
在合同審查過程中應注意,業主應對其提供文件的正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尤其是如果業主提供的工程地質文件和總承包商實際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地質條件存在巨大差異時,并且這種差異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不能合理預見到的情況時,總承包商有權就此種情況申請合同變更,提出合同費用和/或工期方面的索賠。
如果總承包商不是專利商的情況下,專利商應對其提供文件的正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承包商對專利商的信息和資料也不應承擔責任。
3.2 關于銀行保函的條款
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委托人申請而開立的具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委托人未能按照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義務,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在總承包合同中,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總承包商申請開立的具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總承包商未按其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償還債務或履行義務,由銀行按照保函約定向業主支付不超過保函規定金額的款項,保函到期或解除時,有時根據銀行要求,應將保函退還給銀行。
工程建設項目中的保函通常包括:投標保函、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和質量保函。
投標保函一般是指在投標階段應招標人(業主)要求由投標人向銀行申請開立的保函,保障投標人在中標確定前不得撤標,在中標后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與業主簽訂合同。如果投標人違反規定,開立投標保函的銀行將根據招標人的通知,支付銀行保函中規定的數額資金給招標人。投標保函的數額一般按照業主招標文件中的規定執行。
預付款保函是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總承包商為了收到業主的預付款而提供的保函,旨在保證總承包商能夠按照合同約定使用預付款,預付款保函的比例一般應與業主支付給承包商的預付款金額保持一致。
履約保函是保證總承包商按照合同的要求履約,如果總承包商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工作或存在違約情形,那么銀行根據受益人(業主)的通知將向受益人支付一筆不超過履約保函金額的款項,履約保函的金額一般為合同總價的5%-10%。
質量保函是總承包商在質保期提供的,當總承包商提供的貨物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不能按照約定進行更換或修理時,業主有權依據總承包商提供的質量保函而向銀行申請提取不超過質量保函額度的書面文件。一般質保函的金額為合同總價的5%-10%,質量保函的期限等同于質保期的期限。關于質保期,通常業主要求的質保期的期限會很長,一般盡量是越短越好,但是關于質保期的起始點一定要界定清楚,建議總承包商將質保期從機械竣工之日開始計算,或根據具體的合同工作范圍確定有利于自己的質保期起始點和期限長短。
根據不同的項目和業主的不同要求,如上所述保函的金額比例會有所不同。從總承包商的角度出發,提供保函可以減少總承包商由于繳納現金保證金而引起長時間的資金占用,可以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化配置。為了降低總承包商的履約風險,保函比例盡量越低越好。
在業主提供的合同文本中,通常會要求總承包商提供若干個保函,例如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質量保函,甚至在一些國際項目中,工程所在國的法律還會要求總承包商提供另一些擔保。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我們要在合同文本中識別到底共有幾種保函,每個保函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是何時,是否存在多個保函時間重疊的情況。通常的做法是如果合同中有預付款的要求,則提供一個預付款保函,如果沒有預付款,則不必提供;如果合同中有履約保函的要求,一般是提供一個履約保函,該履約保函的有效期截至質保期開始之日的前一天;如果有合同中有質保函的要求,一般從質保期開始之日,提供一個質量保函,總承包商應盡量避免業主扣留質保金,占用項目資金,用同等額度的質量保函替代質保金即可,這樣業主就可以釋放質保金。
3.3 關于保險的條款
建筑工程行業保險種類大體分為如下幾種:建安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雇主責任險、設計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貨物運輸險、意外傷害險等。保險中,首先要審查合同中要求總承包商購買何種保險,一般業主統一投保建安工程一切險附加第三者責任險,總承包商多數情況下需要投保雇主責任險、設計責任險、貨物運輸險、意外傷害險等。關于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無論最終的應投保方是任何一方,其在投保時均應將本合同的另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分包商列為保險合同項下的被保險人。
在一些總承包合同中,業主會在第一次付款條件中將保險證明作為總承包商請款的條件,建議總承包商予以注意,盡量不要將提供保險證明作為請款的條件,因為辦理保險的流程和時間都會很長,有時候可能在第一次請款的時候不能及時辦理完畢所有的保險,這樣的話就無法獲得第一筆付款,從而影響到總承包商開展進一步的工作。
關于保險的免賠額,免賠額是被保險人要自己承擔的損失額度,免賠額越低或不選,交的保費越高。在一些總承包合同中業主會要求總承包商承擔業主購買保險的免賠額,這種條款是不合理的,關于業主購買保險的免賠額,建議由責任方承擔,這樣對雙方都是公平合理的。
3.4 關于誤期損害賠償的條款
在一些總承包合同條款中業主約定總承包商應對工期延誤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每延誤一天的誤期賠償金額為合同總價的百/千分之幾。
針對該條款,應首先明確該工期延誤是由于哪一方造成的,如果該延誤是由于業主原因導致的或由于第三方原因導致的,則不應歸咎于總承包商的責任,總承包商對于此種延誤不應承擔責任;如果該延誤是由于總承包商自身原因導致的延誤,則總承包商應對此種延誤承擔責任,同時在評審合同中應注意約定一個誤期損害賠償費的累計最高賠償限額,防止無限制的賠付下去,以此保護總承包商的利益。
3.5 關于知識產權和保密的條款
合同雙方應就總承包合同設計的合同一方、或合同雙方的技術專利、專有技術、設計文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在總承包合同中應予以約定或簽訂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總承包合同的附件。
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說,由總承包商(或以其名義)編制的承包商文件及其他設計文件,就當事雙方而言,其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應歸總承包商所有??偝邪蹋ㄍㄟ^簽署合同)應被認為已經給予雇主一項無限期的、可轉讓的、不排他的、免版稅的,復制、使用和傳送總承包商文件的許可,包括對它們做出修改和使用修改后的文件的許可。未經總承包商同意,業主(或以其名義)不得在本款允許以外,為其他目的使用、復制由總承包商(或以其名義)編制的總承包商文件和其他設計文件,或將其傳送給第三方。[2]
由于當事人一方在訂立和履行總承包合同的過程中會知悉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確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因此雙方需要約定保密條款或簽署保密協議作為總承包合同的附件。針對保密事宜,應當明確不僅僅是總承包商一方履行保密義務,保密是雙方的義務,業主也同樣需要履行保密義務,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關于保密條款,建議明確一個保密期限,可以根據保密資料的性質約定一個合理的期限。
但是保密信息不包括有書面材料證明其來源的下列信息: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或之前,接受方已經以合法方式占有的信息;
保密信息在通知給接受方時,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的信息;
接受方從第三方獲得的且沒有保密限制的信息且該第三方的信息也不是從披露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接受方非依照披露方任何信息獨立研發獲得的信息;
因為法庭命令、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要求公開的時候。
3.6 關于變更的條款
總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有權對設計、采購和施工方面等超出合同約定的事項申請變更,要求業主給予時間和/或費用方面的補償。例如在總承包合同生效之日后,因國家頒布新的強制性規范、標準導致總承包商的費用增加的,業主應合理增加合同價格;導致關鍵路徑工期延誤的,業主應合理延長工期。
對于變更價款的確定,合同中已有相應人工、機具、工程量等單價的,按照合同中已有的單價確定變更價款;合同中無相應單價的,按照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確定變更價款;合同中無相應單價的,亦無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的,雙方通過協商確定變更價款。
四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從總承包商的角度對總承包合同中的一些關鍵條款進行了評審剖析,提出了有利于總承包商的修改意見,可供國內的工程公司在進行總承包項目的合同評審和談判時作為參考,從而規避總承包商執行項目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保證項目的順利開展。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范文1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總值:
1、工程名稱:金都花園教育住宅小區。
2、工程地點:原武川縣醫藥公司院內。
3二、承包范圍:
工程內容中設計圖紙內所有土建工程,乙方不得將此工程轉包轉工,如發現轉包,甲方立即終止合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合同工期:
2009年9月24日開工,2009年10月底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30天。
四、施工方法:
甲方院內基本平整后乙方進行施工,在鋪設工字磚前,用壓道機或裝載機來回反復碾壓,在用石粉白灰鋪設,完工后用細沙填縫清理干凈,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以乙方工字磚款抵頂現有的武川縣金都花園小區住宅樓,甲方以 號 單元六層頂給乙方,每平米按1100m2計算。
2、乙方承包院內工字磚鋪設為包工包料,每平米為35元,道壓每米20元,按鋪設的實際面積為準結算。
3、乙方自交工驗收后,保質滿為6個月,在質保期內5噸以下車在上面行走時出現下陷或出現波浪現象由乙方負責返工維修。如有下水井的地方出現下陷乙方不負責維修。
4、工字磚出現大面積斷裂,下陷面比較深,乙方不負責維修,甲方扣除乙方工程量5%的質保金(六個月后付清)。
5、甲方有義務向裝修用戶說明,重車不能壓工字磚,如發現用戶上重車出現下陷問題,乙方向甲方提出扣除用戶裝修壓金,甲方不為乙方扣除維修金,乙方停止為甲方維修。
六、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后,甲方給乙方售樓合同,乙方有權先售樓房。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合同期滿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范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谥谢烙?暫定名)
1-2 工程地點:永興鎮陳安
1-3 工程內容:中基會館、多層洋房、別墅、道路、擋墻護坡、綠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現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土建工程、安裝裝飾工程及所有附屬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按發包方簽發的開工通知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筑面積:按施工圖面積計算(約6萬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發的開工通知書為準)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應暫定總工期,另外總工期內是否含現場大坑回填。
三、 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
四、 合同價款確認方式
4-1 計價依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計算價款,工程量按實結算。
4-2 定額及取費標準:執行2011年頒布的《海南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2008年頒布的《海南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會館、多層洋房、小高層住宅按定額標準取費(含精裝修可下浮3%);別墅按定額標準取費并總造價上浮8%(含精裝修可不上浮);道路、綠化及其他建設工程按定額標準取費總造價下浮3%。明確本工程的取費定額。
4-3 材料價格執行同期《海南工程造價信息》頒發的信息價,信息價中沒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場采購價,經甲方確認后執行,其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市場價+5 %采保費為材料價,經甲方認價后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資補差按海南省定額站最新文件執行。本工程的水、電費調差按照實際繳納單價計入決算。
五、甲方責任
5-1 開工前將水準點、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開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擔所有的費用。
5-2 開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經圖審后的施工圖紙六套,并組織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現場技術交底;協助乙方辦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審批手續。
5-3 指派為甲方住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簽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5-4 委托 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責任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監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
5-5 如施工過程中確需要拆改地上建筑物、設備管線或樹木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5-6 協調有關部門作好施工現場防火、防災和保衛等工作。
5-7 在施工過程中,負責各階段、各部門、各環節、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申請報驗,負責組織初驗、簽署檢查驗收報告。
六、乙方責任
6-1 協助甲方做好開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6-2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后實施。
6-3 建立強有力的施工組織機構,按質監部門要求配備施工管理人員,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6-4 指派為乙方住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對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6-5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會審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原始資料收集。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書和竣工圖各三份,并按城建檔案管理要求提供相應資料二份。
6-6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6-7 按有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6-8 保證解決農民工工資,在最后提交結算書前全部付清農民工工資,并在提交結算書的同時,提供一份全部農民工工資付清證明書。
七.質量與驗收
7-1 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7-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和中間工程檢查驗收手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驗收申報,甲方應在24小時內組織有關單位參加驗收,如甲方不按時組織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7-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進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給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25日之前將當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報,甲方在5日內審核完畢并支付工程進度款給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總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后7日內付到工程總價款的98%,留2%的保修金。
8-2 保修金返還執行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條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單位工程應及時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9-2 工程價款的結算。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書,并將有關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資料,城建檔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及農民工工資付清證明書移交給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后7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3天內將工程交付給甲方。若甲方收到結算書后15天內未提出審核意見,即視同工程結算已經批準,甲方應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護費用為止。
十.約定事項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結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甲方必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雙倍計息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所欠款項將本項目未售房屋按成本沖抵工程款(實際抵押房屋成本應為乙方施工范圍的土建、安裝裝飾工程的費用平均值,作為沖抵房屋的單價)。
十一.材料供應的約定
11-1 本工程乙方所采購的材料必須向甲方提供相關合格證作為依據。如甲方或監理方發現材料質量或規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停止使用并更換符合質量和規格要求的材料。
1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相關手續必須齊全,報甲方和監理方審核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11-3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強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觀材料品牌的選擇必須經過甲方的認可。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造成乙方停工,應按乙方現場人數及實際停工天數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誤工費,現場施工設備和材料租賃費用按乙方需支付價格按實補償支付給乙方,并按所欠工程款總額每天千分之三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工期順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超過三個月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必須在一個月內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2-2 乙方不按規范施工,至使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為止,工期不得順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實際天數每天 元支付違約金。
十三.本協議未約定的參照《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條款執行,本協議與《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有異議的部分以本協議為準。
十四.其他約定:
1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計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費用:乙方按分包方的決算總價3%收取,但分包方應承擔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電費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現場倉庫、人員宿舍費用。
14-2其他未約定的條款和結算依據,均按國家政策性文件執行。
14-3施工期間雙方各自承擔應繳納的政策性文件規定的相關費用,乙方所承擔繳納的政策性規定費用,由甲方代為繳納,在本工程決算后相應扣回。
十五.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范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學院二期工程五棟宿舍樓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此作為雙方互相信守的依據。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宿舍樓;
2、 工程地點:西安戶縣東大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內;
3、 工程規模:五樓宿舍樓,地上六層,磚混結構,建筑面積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施工圖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 。
三、 工程質量標準:經甲方驗收合格。
四、工程進度要求:具備施工條件后,經甲方乙方協商確定。
五、乙方進場施工時間:甲方須在2011年11月10日前滿足乙方正式進場、能正常施工的條件,如會審后的施工圖紙、三通一平等發包方應具備的發包條件。
六、工程結算方式:按《1999年陜西省建筑工程綜合概預算定額》和《2001年陜西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費用定額進行結算,并做如下調整:
1、項目直接費中定額基價人工費的計取:按定額工日數量100元/工日。
2、按費用定額中一類工程取費標準進行取費;即設定項目直接費為A、其他直接費為B、現場經費為C、間接費為D,差別利潤為E,則,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貸款利息根據計費依據,分別按直接工程費的3.02%計取和按人工費的15.39%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補貼按不含稅造價的1.6%計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5%(人工費的20%)的配合費,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8%(人工費的30%)的管理費;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進行結算;養老統籌和四項保險分別按3.55%、0.8%的費率計取費用。
3、項目直接費中定額基價機械費的計?。喊炊~機械費150%結算。
4、定額中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含水電、土建安裝主材、地材和輔材),按定額基價計入取費后,并按市場采購價+采保費(費率為3.2%)+裝卸費+運輸費和途耗費用進行價差調整,市場價以雙方認質認價為準;若雙方認價發生爭議,以采購期間陜西省工程造價信息公布價格為準;定額中沒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如輔材等),按定額基價150%計入并取費。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單位工程主體結構0.000七日內,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即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3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結算總款的95%,余額5%作為保修金,工程竣工滿一年15日,甲方支付3%,滿兩年15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50萬元;本合同生效后1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150萬元;乙方進場5日內,甲方返還工程承包定金10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完成0.000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三層封頂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
八、其他約定
1、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應支付乙方雙倍保證金;
2、因甲方施工手續、不能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締約過失,致本工程施工中發生停工、窩工,甲方按日承擔所欠款金額的3%的資金占用費,并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損失。
3、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開工、中間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驗收和工程竣工備案,由甲方承擔完全責任和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擔工程款支付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頁,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部門公證后生效,至雙方無債權債務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文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發包人與承包人XXXXXXX樓及地下車庫建筑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任務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約37155.40㎡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足建委函 號
資金來源:自 籌
二、工程內容: 本合同范圍內的主要工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礎工程、主體結構、維護結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樓梯欄桿、樓地面工程、室內初裝修工程、室外裝飾裝修、煙道工程以及室內外給水、排水、電氣安裝、防雷接地、消防預留預埋和室外道路管網及道路工程(以附圖劃分范圍為準)、環境附屬工程(環境擋墻、構筑物、水池等)、外墻保溫工程、外墻油漆涂料工程等。
三、工程承包范圍:
1、本合同內承包人的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XX樓及地下車庫全套施工設計圖及圖說,《施工圖審查報告》、圖紙會審紀要、技術交底及設計變更增加所包括的內容以及本工程招標文件明確的內容均屬合同承包范圍;承包人主要的工程承包范圍有:
(1)XX樓及地下車庫全套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2)本工程的外墻保溫工程、外墻涂料工程等屬承包人的承包范圍。
(3)本工程范圍內的道路、環境管網、電纜溝工程以及甲方交辦的其他任務。
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分包項目的支持、配合及管理均屬承包人的承包范圍;承包人除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分包工程的預留、預埋、補洞、補灰、補磚恢復等工作外,還應按要求對分包工程所需的水電、腳手架、垂直運輸、施工場地等(分包單位使用的吊籃除外)予以全面支持、協調配合及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總包的管理工作。
四、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2012年3月18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令為準),承包人在2012年3月8日前完成現場臨設等施工前準備工作。
2、完工日期:2013年07月17日(具體時間以簽發的開工令及總工期對應進行調整),合同范圍內所有工程項目及工作內容完工。
3、竣工日期:2013年08月10日(具體時間以簽發的開工令及總工期對應進行調整)前竣工備案且將工程移交給發包人(包括室外環境、道路、發包人分包工程)。
4、滿足發包人開盤節點的工期:在2012年7月17日前,完成XX樓15層及地下車庫主體結構(因甲方原因除外)。
5、本合同總工期 485日歷天;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及達到銷售狀態時的工期要求以及各分部工程節點工期要求和分項工程節點工期要求見本合同附件一。
五、質量標準
本合同范圍內工程驗收所采用的標準為《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及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工程質量須一次性驗收合格。
六、合同價款
本合同總價款暫估價:
XX樓及地下車庫工程(按本合同補充協議約定的定額預算)采用合同預算價,共計人民幣: 叁仟陸佰陸拾貳萬玖仟陸佰伍拾壹圓,即¥36629651元(含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貳拾柒萬捌仟陸佰陸拾伍圓伍角,¥278665.5元)。每平方米985.85元。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招標書及相關資料
2、投標承諾書
3、中標通知書
4、本合同協議書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本合同專用條款
7、本合同補充條款
8、本合同附件一至十五(補充協議一至十五)
9、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
10、圖紙
11、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范和行政文件。
八、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在承包人繳納履約保證金372萬元,且雙方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司法人公章及各附件協議生效后生效。
十二、其他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將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車間廠房、辦公樓、宿舍樓、商品房、食堂、招待所(賓館)、車庫、廣場、道路、圍墻、各類管網、給排水、綠化等,原則上全部發包給乙方承包建設。30層以上高層建筑由乙方負責聯系承包商與甲方簽訂合同承包建設。
二、甲方有權要求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量的三分之二由甲方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與乙方簽訂分包合同建設,或經乙方同意后由甲方與其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直接簽訂承包合同建設。乙方不承擔分包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付款義務;經乙方同意后由甲方與其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乙方更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付款義務。
三、甲方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無論是否由乙方承包,均由乙方協助相關手續和協調服務,甲方確保承包商(分包商)按工程決算金額支付1%服務費給乙方;甲方確?,F有土地上的所有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乙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進行結算。前述條款甲方應納入與承包商(分包商)的合同之中,或由承包商(分包商)向乙方書面承諾。
四、工程造價原則上按照《2008年湖北省建筑裝飾消耗量定額》、《2008年湖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同期《鐘祥市工程造價信息》進行確定,各單項工程下浮比例由雙方具體協商。施工期限內商混、鋼材、水泥等主材價格漲跌10%時,工程造價結算相應調整。
五、工程期限
各單項工程按雙方書面確認的工期執行。
六、乙方負責協調各承包單位(分包單位)與項目地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甲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七、結算辦法
1、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設的工程項目的工程款結算辦法:按單項工程承包合同規定條款執行。
2、乙方承包后按甲方意見分包建設的工程項目的工程款結算辦法:由甲方與分包商直接辦理工程款結算。
3、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設工程項目以外的供應材料貨款結算辦法:乙方有權憑分包商、承包商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貨款。
4、乙方協助工程服務費由分包商(承包商)按預算造價金額的1%在單項工程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決算造價金額有增減的,服務費多退少補,均由乙方憑分包商(承包商)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
八、本合同中約定各方給付乙方的各類款項甲方均承擔給付責任和連帶給付責任,甲方保證本合同中約定各方給付乙方的各類款項及時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具體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相關協議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與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采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項目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 (公民身份號碼 )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全部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
3、工程范圍: ;(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藝補充說明(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誤
1、開工日期: 年 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日 ,合同工期總天數 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萬分之_ _的違約金,算至驗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或確認)施工圖紙及開工條件;
b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
c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約定提供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4、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 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日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小寫¥ 。
五、工程款結算及支付
1、主鋼構進場之日起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的進度款;
2、綱結構主體完工之日起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的進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的進度款;承包人向發包人開具工程合同總價款 的銀行保函作為保修金,發包人于壹年內返還承包人;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后日內免費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后由發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通過。
2、發包人在施工前應負責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免費提供施工用水、電;
3、發包人應辦理完備項目報建、圖樣簽章手續,協調好周邊及有關部門關系;
4、承包人于接到審查合格圖紙日內完成主構件的加工并運抵工地現場
5、承包人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中的材料進行采購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鋼材,彩板的質量保證書;
七、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關鍵詞:工程項目;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項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斷發展與創新,有關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所占據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對于提高工程項目建設水平而言有重要意義與價值。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業以書面方式對自身為當事人所展開的一系列工程建設與施工行為進行管理的約束與控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工程管理人員應當以總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對工程建設中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行為進行全面監督與審查,把握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細節,促進工程建設整體穩定性的提升[1]??偝邪贤芾響斁哂腥^程性、系統性以及動態性的特點,重視合同自簽訂至失效期間各個階段的管理,深入現場調查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人在合同執行期間的實際情況,把握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階段性發展動態,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調查時間,避免在履行總承包合同過程中導致工程建設出現一系列質量事故或安全隱患。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當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實踐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響了總承包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首先,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隨著工程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深入開展,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更為細化與具體,在此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下一系列的變更事項。但變更管理若不及時跟上,可能會導致工程建設設計方案的更改缺乏監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甚至存在誘發投資風險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學性。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相關條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錯漏可能在后期誘發工程糾紛或其他風險事件,對合同約束與管理工作的開展產生不良影響。除此以外,總承包合同的職責效用也難以得到履行,合同雙方可能產生大量的糾紛與矛盾。最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錯漏。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過程中,各方責任人多關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這一背景下,施工方執行項目建設任務過程中常因業主方原因導致總承包工程工期延誤或費用增加,導致工程建設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通過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進而使工程項目建設中相關合同事件有所約束與控制,促進總承包合同建設目標的實現。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過程中,應著重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項目部工作人員應當負責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的具體執行工作項目部包括項目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及班組成員等均應當對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認真學習,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內容與目標。項目經理應負責向工程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釋合同主要內容并說明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在此基礎之上,各部門負責人應面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標管理機制,確保管理人員熟悉總承包合同相關內容、管理程序,了解總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應履行的合同責任、法律責任及工程范圍。項目部上下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展開施工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執行中存在的誤差。2)規范總承包合同管理程序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務,必須對各方關系進行認真協調,提高合同實施的程序化及規范化水平,并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系促進合同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這樣一則可以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引入協調會制度,二則可針對合同執行中的經常性事務制定規范化工作程序,為合同管理人員的各項操作提供可靠依據[2]。3)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與分包商及監理方)的溝通交流均應當有書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實際需求。在報告行文中,應納入包括工程量定期報告、工程環境變化、工程地質條件及其他特殊情況等內容,并由業主方以及監理方負責人簽字復核。各方在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所有協商與意見均應有書面文件作為工作依據。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通過對工程目標的嚴格管理以及合同實施期間的動態監督跟蹤,促進承包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有效落實。1)加強對工程實施的跟蹤與監督在總承包合同實施期間,相關條款的執行會受到大量因素的影響,合同實施情況與預期目標間容易產生偏差。為避免該問題影響合同管理質量,應加強對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全過程監督控制,及時發現偏差原因,并對合同實施進行適當調整,以采購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為重點。對合同相關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及時完善反饋信息,以保證合同實施達到理想效果[3]。2)加強對工程目標的管理總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該目標經層層分解后落實至各個分包商,并構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傮w目標經分解后的實現情況將直接關系到總承包合同執行目標的實現。因此,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關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變得尤為重要。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總承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受大量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這正是工程建設合同的最主要特點之一。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中現場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各方責任人必須針對合同變更進行全面及時的處理,變更內容應當立即在工程實施中體現出來。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說,一方面需要參考工程建設合同條件的變化,及時向業主方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工程建設中的損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訴求進行分析,針對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質量缺陷的事件,應當積極展開反索賠。
4結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期間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在工程建設施工期間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偝邪贤芾砉ぷ鞯挠行ч_展能夠確保項目建設任務的動態實施,同時使工程總承包合同雙方在合同職責履行過程中具備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設期間總承包合同雙方出現糾紛或矛盾,促進工程建設目標的圓滿實現。
參考文獻:
[1]鮑玉婷,劉賢才.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EPC總承包合同管理[J].水利水電技術,201647(8):85-88.
[2]張克忠.淺談水利水電工程EPC總承包模式下的總承包合同管理[J].甘肅農業,2016,(18):50-51.
首先就總承包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的意義進行分析,簡要總結了現階段在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了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關鍵策略與要點,望能夠為后續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參考與借鑒。
關鍵詞:
工程項目;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項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斷發展與創新,有關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所占據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對于提高工程項目建設水平而言有重要意義與價值。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業以書面方式對自身為當事人所展開的一系列工程建設與施工行為進行管理的約束與控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工程管理人員應當以總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對工程建設中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行為進行全面監督與審查,把握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細節,促進工程建設整體穩定性的提升[1]??偝邪贤芾響斁哂腥^程性、系統性以及動態性的特點,重視合同自簽訂至失效期間各個階段的管理,深入現場調查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人在合同執行期間的實際情況,把握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階段性發展動態,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調查時間,避免在履行總承包合同過程中導致工程建設出現一系列質量事故或安全隱患。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當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實踐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響了總承包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首先,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隨著工程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深入開展,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更為細化與具體,在此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下一系列的變更事項。但變更管理若不及時跟上,可能會導致工程建設設計方案的更改缺乏監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甚至存在誘發投資風險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學性。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相關條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錯漏可能在后期誘發工程糾紛或其他風險事件,對合同約束與管理工作的開展產生不良影響。除此以外,總承包合同的職責效用也難以得到履行,合同雙方可能產生大量的糾紛與矛盾。最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錯漏。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過程中,各方責任人多關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這一背景下,施工方執行項目建設任務過程中常因業主方原因導致總承包工程工期延誤或費用增加,導致工程建設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通過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進而使工程項目建設中相關合同事件有所約束與控制,促進總承包合同建設目標的實現。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過程中,應著重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項目部工作人員應當負責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的具體執行工作項目部包括項目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及班組成員等均應當對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認真學習,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內容與目標。項目經理應負責向工程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釋合同主要內容并說明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在此基礎之上,各部門負責人應面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標管理機制,確保管理人員熟悉總承包合同相關內容、管理程序,了解總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應履行的合同責任、法律責任及工程范圍。項目部上下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展開施工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執行中存在的誤差。2)規范總承包合同管理程序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務,必須對各方關系進行認真協調,提高合同實施的程序化及規范化水平,并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系促進合同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這樣一則可以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引入協調會制度,二則可針對合同執行中的經常性事務制定規范化工作程序,為合同管理人員的各項操作提供可靠依據[2]。3)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與分包商及監理方)的溝通交流均應當有書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實際需求。在報告行文中,應納入包括工程量定期報告、工程環境變化、工程地質條件及其他特殊情況等內容,并由業主方以及監理方負責人簽字復核。各方在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所有協商與意見均應有書面文件作為工作依據。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通過對工程目標的嚴格管理以及合同實施期間的動態監督跟蹤,促進承包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有效落實。1)加強對工程實施的跟蹤與監督在總承包合同實施期間,相關條款的執行會受到大量因素的影響,合同實施情況與預期目標間容易產生偏差。為避免該問題影響合同管理質量,應加強對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全過程監督控制,及時發現偏差原因,并對合同實施進行適當調整,以采購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為重點。對合同相關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及時完善反饋信息,以保證合同實施達到理想效果[3]。2)加強對工程目標的管理總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該目標經層層分解后落實至各個分包商,并構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傮w目標經分解后的實現情況將直接關系到總承包合同執行目標的實現。因此,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關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變得尤為重要。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總承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受大量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這正是工程建設合同的最主要特點之一。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中現場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各方責任人必須針對合同變更進行全面及時的處理,變更內容應當立即在工程實施中體現出來。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說,一方面需要參考工程建設合同條件的變化,及時向業主方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工程建設中的損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訴求進行分析,針對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質量缺陷的事件,應當積極展開反索賠。
4結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期間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在工程建設施工期間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能夠確保項目建設任務的動態實施,同時使工程總承包合同雙方在合同職責履行過程中具備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設期間總承包合同雙方出現糾紛或矛盾,促進工程建設目標的圓滿實現。
作者:賴煒圣 單位:中交(廈門)投資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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