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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服務質量管理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律師法律服務業也在不斷的發展,客戶對律師法律服務的質量要求也在不斷的提高,為此,要確保律師為當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務專業、高效、優質,就必須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持續穩定的法律服務質量管理體制。
一、法律服務質量的現狀及問題
(一)律師業務水平不精
律師隊伍的整體執業水平不高,缺乏辦大案、辦疑難案件的能力。在我縣,律師的學歷普遍不高,沒有一位律師是擁有法學研究生文憑的,法律科班畢業的也瘳瘳無幾,大多是通過網絡教育、成人高考和函授等形式取得法律本科文憑。有些律師工作雖然認真,但業務水平不高,知識不扎實,承接的案件業務不熟悉,超過了自己辦案難度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就影響了法律服務質量,引起了當事人的不滿。再者,在多數律師平時不善于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把自己來束縛“老框框”內,盡憑老經驗和老的做法處理事情,思想和業務素質不能適應新形勢和新要求,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和社會要求,更不可能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二)律師缺乏質量意識
很多律師重經濟輕質量,不愿意受理小案件、經濟標的不大的案件,即使受理了也敷衍了事,或者交給剛跨入該行業的年輕的律師承辦,對案件的辦理結果毫不關心或根本沒有考慮辦案質量的意識。加之分配制度的矛盾,使得律師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標,并不把滿足顧客需要擺在首位,更談不上超越顧客需求,有些律師注重眼前利益,甚至放棄省市司法行政系統組織的學習、考察機會。
(三)服務質量管理滯后
目前,在我國依據現行《律師法》建立的律師事務所絕大多數都是合伙制的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就是律師事務所的管理者。事務所的主任律師或者名律師往往以習慣的操作方式來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但是并不能使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的過程受到控制。在此情況下,律師的工作基本上是獨立進行,服務提供的全過程都由律師自行操作。律師事務所的內部各項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實,不依法履行法律服務管理職責。再者,“兩結合”管理體制不成熟,有權的管不著,管得著的沒權管,律師辦案的質量問題就變得無人問津了。
二、加強對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監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國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包括法律服務在內的現代服務業,將發展法律服務業納入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進一步提升了律師法律服務業的地位和作用。律師努力為社會和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是律師業發展的根本。
(一)加強對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監管是社會各方面的迫切要求
律師提供的專業法律服務承載著多方面的社會評價,有來自委托人的層面,委托人對服務的滿意與否是衡量律師服務質量的重要指標。有來自律師個體的層面,其承辦案件或委托事項時對辦理過程的掌控和把握是體現律師個體專業勝任與否的關鍵。有來自律師事務所的層面,律師的服務質量代表著事務所的形象。有來自社會公眾和管理機關的層面,作為專業服務提供者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都必須受到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行業管理的特別監督,這已為我國律師制度恢復建設28年來的實踐所證明。而普通民眾對一些涉及國計民生和社會生活中的敏感案件的關注也對律師服務質量的評價形成影響,可以說這些都是律師服務質量評價與其他行業服務質量評價最有區別的一個層面。因此,對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的監管是包括律師本身在內的社會各方面的迫切要求。
(二)加強對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監管是對法律服務合格“產品”監督的需要
我國正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一個健全的法治國家提供給社會成員的法律服務屬于市場法律服務。市場法律服務則是具有商品屬性的選擇,服務對象須支付對價方能獲得。擁有市場準入條件獲得執業許可的法律服務者享有報酬權,但是當服務有瑕疵或過失時,有可能報酬權歸于消滅,造成損害的還應賠償,違法違紀的,還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和行業處分。再說,服務質量也有高下之分,因此,加強對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監管是對律師法律服務“產品”生產過程的一個監督。
(三)加強對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監管是促進律師法律服務質量提升的需要
我國律師制度恢復建立和發展28年來,如何評價和怎樣衡量律師服務質量在管理機關層面和社會公眾層面仍然是缺乏系統的評價機制。一方面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質量監督和評價體系發展很快,社會公眾層面對商品和服務質量是否滿足消費者要求的維權意識的逐漸增強,極大地促進了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對律師的法律服務質量從國家對律師行業和律師職能管理機關看,已經頒布和制定的有關律師服務質量的監督和管理規章缺乏,在司法部轉發的《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規則》(試行)的通知(司發通[2004]32號)中,僅在第四章第34條中提到“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對律師的服務質量進行跟蹤監督”。而2004年3月20日五屆全國律協第九次常務理事會通過的《律師執業行為規范》中竟沒有涉及律師服務質量的規范性條款,只是在第八章,業務推廣的第115條中提到一句“律師應通過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提高法律服務質量……”。2008年7月21日司法部出臺的《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中也沒有直接提到服務質量管理的條款,因此,在其他行業服務質量已經成為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最為重視的要素時,對律師的法律服務質量也急需完善評價標準和方法,切實加強監管,促進法律服務質量的提升。
三、加強對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管理的思考
通過以上對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現狀及問題的分析,并指出法律服務質量管理的重要性。筆者就加強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管理有以下幾點思考。
(一)建立服務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律師事務所管理者在服務質量體系中的職責:
1、建立良好的服務質量管理體系,首先要求管理者科學地確定律師事務所的質量管理方針和管理目標,引導律師進行規范服務,以質量取勝。事實上,不同的律師事務所因規模、人員和定位的不同,其質量方針也是不同的。律師事務所應當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在質量方針中明確主要面對的客戶群體、希望達到的質量形象和信譽以及與之相對應的措施等內容。
2、任何質量目標的實現都是以確定質量活動為基礎的,管理者的質量管理活動需要通過建立、健全,并實施一系列的文件制度加以明確。針對律師行業的服務質量管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律師收費及業務合同管理制度
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參照當地律師業收費情況,制定收費的基本標準,并建立統一收費制度。律師代表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委托辦理法律事務,必須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并履行收案審批手續。律師事務所對于合同的印制、空白合同的保管、合同的領用、簽訂及歸還都應當加以明確規定,并要求律師遵照執行。對于委托人要求在格式合同以外增加風險條款,必須經律師事務所管理者同意并確認,以避免擴大律師事務所風險責任。
(2)確立執業規范制度
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編制一系列的執業規范,而使律師在辦理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律顧問、非訴訟等業務活動中,具有明確的操作規程。并可以通過規范化的文件管理提供樣本,以提高律師的工作效率,增加客戶的滿意度。
(3)主、協辦律師制度
主、協辦律師制度要求每一法律事務的承辦律師原則上不少于2人(含2人),其中至少應當有1名主辦律師。主辦律師對案件質量和法律文書的質量負責,承擔與客戶進行及時溝通、研究案情、通報進展情況的責任,并應當在訴訟中主導庭審,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和溝通。協辦律師則主要承擔法律服務過程中的資料收集、材料取送及草擬法律文書等偏重于事務性的工作。主、協辦律師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案件質量和執業風險,并可以通過相互協作,提高律師的服務效率。最重要的是,主、協辦制度可以迅速地使年輕律師得到鍛煉和成長,從而在律師事務所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隊。
(4)工作日志及案件通報制度
要求律師養成記錄工作日志的習慣,并定時報送客戶,得到客戶的確認。這不僅是一種與客戶建立良好溝通的方法,使客戶對律師的工作心中有數,促進律師提高工作效率,還便于事務所了解律師的工作內容,加強對律師的監督和管理。同時,經確認的工作日志,對于防范和化解律師執業風險,解決客戶投訴方面也會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
(5)案件討論制
對于重大和疑難的案件,建立事務所的案件討論制度尤為重要。通過事務所律師對案件的集體分析和研究,往往可以匯集各專業部門的意見,選擇合理、有效的辦案思路,作出正確的業務判斷,指導客戶修正其不合理的預期。
(6)隱含執業風險類法律文書管理制度
律師事務所執業風險責任的加大,不僅要求律師在出具法律文書時,應當充分考慮其必要性和可能承擔的風險,更要求律師事務所建立相關審查制度,對其質量加以控制,以避免律師事務所因律師的執業過錯而發生賠付。
(7)業務檔案管理制度
律師事務所應當確立相應的規范確保律師在接受委托承辦具體法律事務時,注意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和資料,并在法律事務辦理完畢后,全面整理,入卷歸檔。
(8)投訴管理制度
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專門的部門處理客戶的投訴,并建立完備的超過客戶期望的糾正措施。在客戶看來,不能積極的處理投訴,甚至比出現基本的服務問題更令人難以容忍。對于的確是屬于律師工作出現問題的,事務所應當根據客觀情況采取向客戶道歉、退費、更換承辦律師等辦法進行處理,表現出律師事務所對于投訴的重視和積極態度??蛻敉对V如果能夠得到滿意的解決,客戶會諒解律師的錯誤,或者僅針對個別律師表示不滿;反之,客戶投訴不能得到有效解決,客戶則會對整個律師事務所留下惡劣的印象。
3、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后,管理者還應當定期進行評審,根據客戶反饋意見,不斷調整質量目標和落實質量管理的執行情況,保障科學的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
(二)建立法律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明確律師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評價方法
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的高低是一個多方面因素綜合形成的結果,因此,對律師法律服務質量的監管必定也是一個全方位,多方面的系統工作。需要從隊伍建設、所務管理、違紀查處諸方面,綜合運用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手段,實現對法律服務質量的有效監控。具體做法應當把好“三關”、建立三個機制。
1、加強從業教育,把好人員進口關。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沒有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職業觀作為廣大律師從業的指導,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就難免會發生少數律師為追求經濟利益而不顧職業道德的現象發生。因此,在加強律師隊伍建設的過程中,要始終高度重視律師的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要在律師隊伍中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積極組織律師隊伍教育整頓活動,堅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律師頭腦,用高尚的職業道德規范律師行為。在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面試、筆試和職業能力測試對新招聘律師進行考查。事務所對新律師的要求,決不僅僅是學歷和專業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新招聘的律師應當認同事務所發展的理念,并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的個性。
2、加強所務建設,把好規范管理關。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直接承擔著對律師的日常管理,包括對律師辦案收費、案卷歸檔等。事務所管理的規范與否,對每個律師規范辦案程序、防范執業風險、提高辦案質量直接起著約束作用。要通過引入ISO9000質量認證體系管理等先進管理方法,使律師事務所對律師辦案的每個環節實行有效監控。通過對過程的每一個環節進行控制,使其達到標準的要求,避免和排除破壞辦案質量的因素,從而將影響案件質量的不合格及時消除,并總結、篩選出更有效、可靠、便捷的操作手段,提高案件的質量和效率,進而使法律服務的質量得到保證。
3、完善懲戒體系,把好違規查處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修改后的《律師法》、司法部頒布的《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律師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和《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一步加強律師懲戒制度建設,規范懲戒程序,加大懲戒力度。通過完善律師懲戒體系,堅決遏制亂收費、低價競爭、服務質量差等現象,提高律師法律服務質量。
4、從委托人的層面建立質量評價反饋機制。律師直接的服務對象是委托人,委托人的滿意度是衡量律師服務質量的核心要素,在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實踐中,委托人對服務質量的評價是律師十分關心并且不能回避的問題。雖然相對于律師而言,委托人的專業判斷與律師不對稱,但這并不能影響委托人從客戶的角度來主導對律師服務滿意度的評價。委托人也許在法律服務消費中積累的評價經驗遠不如委托人作為客戶消費其他有形商品或服務時的豐富,但他委托的法律服務終結時,委托人也必然會就受托律師的服務滿意作出自己的評判。日常生活中,常常聽到委托人說這個律師有“水平”或那位律師“不怎么樣”就是滿意與否最直白的寫照。近年來,我局按上級要求通過質量監督卡,對律師辦案質量由當事人填寫后附卷。事實上,質量監督卡的使用沒有落到實處,如何有效使用質量監督卡有待進一步研究。
[論文摘要]目前高職法科畢業生就業率低的問題引人關注,從表面上看反映的雖然是畢業生的問題,但暴露的其實是我國高職法學院校辦學理念不清、人才培養與市場需求脫節的深層問題。文章以高職高專法學教育的理念為切入點,認真總結問題,積極探索高職高專法學教育的發展途徑,以期對我國高職法學院校建設高職強校、高職名校,實現人才培養模式的轉變提供有益的參考。
[論文關鍵詞]高職法學 理念 實現途徑
近年來,伴隨著高校擴招的步伐,高職法學教育不僅取得了規模上的長足發展,而且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和創新,為國家培養了大批應用型法律服務人才,在為我國的經濟法制建設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方面做出了積極的貢獻。高職法學教育已成為我國法學教育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法學人才培養結構中發揮著重要的基礎作用。然而我國的高職法學教育也存在著辦學思路不清晰、專業設置重復、專業特色優勢不明顯、人才培養模式不能適應滿足社會需求、法科畢業生就業難等問題。對此如果不給予高度重視并作出及時調整,不但會影響法學教育的發展,還會影響中國法制的進程。筆者認為,高職高專法學教育要想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首先應確立科學的教育理念,并通過有效的途徑來實現。
一、高職高專法學教育的理念
教育理念是指導教育行為的思想觀念和精神追求。什么樣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決定了什么樣的教育行為。因此,高職高專法學教育在發展道路上面臨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明確教育理念,對高職類法學院校的辦學理念、培養目標和專業設置進行科學定位。
首先,在辦學理念上要科學。我國現有的法學教育體系呈現“兩多”現象:一是類型多,二是層次多??v向上有大專、本科、碩士、博士四個基本層次的學歷和學位教育,橫向上有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成人教育、自考、電大、函授、法律職業者培訓等類型。應當肯定的是,豐富多樣的教育形式滿足了不同層次人群學習法律的需求,每種教育類型都為培養法律人才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哄而上盲目辦學、教育理念不上不下、教學水平參差不齊等問題。筆者認為,在教育體制多元化的大環境下,各種類型的法學教育都應找準定位,促使整個教育體系橫向分明、層次銜接、總體協調。作為高職類法學院校,在辦學理念上要鮮明,重點突出三個方面:第一,立足于為地方經濟、區域經濟服務,并使之成為高職法學教育最根本的辦學理念和辦學思想。第二,在教育層次上應安心于辦好??平逃5谌?,在教育方向上應明確為職業教育。
其次,在人才培養目標上,要主動適應地區經濟發展對法律人才類型的需求與要求,結合各高職高專院校的自身優勢,培養各種應用型、復合型的現代法律輔助類、服務類人才。在激烈的就業競爭中,法學專科畢業生僅靠學歷自然無法與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競爭,因此要揚長避短,以特色取勝。這種特色應該體現為高職高專法科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需求之間的高度契合性。目前高職法科畢業生的就業需求單位主要在基層。因此,高職法學教育應遵循“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的思維路徑,著重培養熟悉經濟法律的復合型法律服務人才和適應基層需要的應用型法律輔助人才。高職法科生必須基礎扎實,適應面寬,應用能力強,畢業后能夠直接勝任法院書記員、檢察院助理檢察員、助理公證員、律師助理、企業法務人員等一線的法律實務工作,成為既具有必要的法學理論基礎知識又具有較強的法律應用能力,既熟悉常用法律法規又能熟練地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各種糾紛,能夠撰寫各種法律文書、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的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最后,在課程設置上,要圍繞和針對職業崗位需求組織和實施,構建科學合理的學科、專業和課程體系。課程結構應根據特定職業的崗位要求,根據用人單位對所需人才的能力和知識結構的要求來確定,突出實用性、實踐性。以培養學生法律知識、法律技能、職業道德為中心開設課程、設計模塊,強調法律課程與經濟、金融、文秘等課程的復合性。
二、高職高專法學教育理念的實現途徑
(一)明確職教理念、學校找準定位、政府大力支持
目前,人才市場已經成為買方市場,大學畢業生不再像20世紀80年代的大學畢業生那樣“皇帝的女兒不愁嫁”了。相反,用人單位用挑剔、苛刻的眼光審視著畢業生。在這種情形之下,學歷高低對于畢業生的就業前景影響極大。在人才市場上,名牌院校和高學歷畢業生自然受到用人單位的青睞,而專科院校畢業生則遭遇冷落。對此,高職高專法學院系要有教育領域的營銷觀念。首先,高職院校要進一步提升辦學內涵,加強建設,全力打造高職名校、高職強校,發揮教育領域的名牌效應。其次,高職法學院系要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努力適應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和新世紀新形勢對人才培養的新要求,培養出綜合素質優良的應用型專業法律人才。嚴把人才質量關,以質量求生,憑特色取勝,只要專業有特色、個人素質過硬,培養的畢業生就會有市場。同時,地方政府也應大力發展立足為地方經濟建設事業服務的高職法學教育,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校建設,及時制定政策做到配套支持,拓展就業渠道促進畢業生就業。
(二)踐行法律職業教育理念,特別突出實踐教學環節
高職法學院系要按照高職法學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來設計課程體系,合理確定必修課與選修課、通識教育課與專業課、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比例,整合優化課程體系,凸顯高職教育重實踐、重技能的特色。
首先,要嚴格按照高職法學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設置課程體系。把實踐教學放到和理論教學同等重要的地位。
其次,要改革法學教學內容,對法學知識做實用化處理。即根據高職法學教育職業性、實踐性明顯的要求,確定以實用性較強的專業課為主,舍棄那些單純的法學理論的教學內容。在堅持理論教學“必需、夠用”的原則下,精心選擇教學內容。
最后,建立固定的實習實訓基地,保證實習實訓條件。目前,高職院校在實驗實訓方面,普遍重視工科輕視文科。而必要的實習實訓設施與場所是實施實踐教學的物質基礎,在職業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高職法律院系應保證學生在三年的時間里,都能接受到持續的形式多樣的實踐技能訓練。高職法律院系在校內應保證專業實踐教學環節所需的場所、設備,在校外應建立固定的實踐基地和相應的信息反饋、交流、改進制度,切實保障學生實踐技能的有效提高。
(三)針對社會需求設置專業
高等職業法學教育與社會發展、經濟發展聯系十分緊密,承擔著服務市場經濟、推進法治發展的社會任務。隨著各種社會主體法律意識的覺醒、權利義務觀念的增強,人們對法律服務的需求將大幅增加。高等職業法學教育要針對這種社會需求,設置一些為基層急需、市場經濟急需的各類法律服務專業,如法律事務專業、法律文秘專業、社區保安專業、調解員專業、司法助理專業、企業法務專業等。
(四)著力建設“雙師型”師資隊伍
高職教育辦得好不好,關鍵在教師。要辦出高職的特色、培養優秀的高職人才,就必須盡快造就一支適應高職教育的師資隊伍。高職法學教育要發展必須建設一支學術水平、教學水平較高、實際工作能力較強的“雙師型”專兼職教師隊伍。一方面要鼓勵校內教師“走出去”,讓教師在教學科研之余到律師事務所兼職,到法院、檢察院進行調研,到企業從事法務,獲取法律職業資格,到法律服務崗位輪崗鍛煉,成為真正的“雙師型”人才。另一方面,要把校外的專家“請進來”。由富有實踐經驗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律師助理、企業法務人員擔任兼職教師以指導實踐教學環節。通過校內專任教師和校外兼職專家之間的相互交流配合,從而逐步打造出適應高職法學教育要求、人員充足、素質較高、結構合理的“雙師型”師資隊伍。
(五)推行畢業生“雙證制”
高職法學院系要在觀念上進一步確立實踐教學在高職人才培養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成立專門的實訓管理機構,逐年加大實踐教學經費的投入,建立一個目標明確的、系統的、相對獨立的實踐教學體系,圍繞專業培養目標、人才培養規格和崗位資格標準,積極推行畢業證書和崗位資格證書的“雙證”制度。通過三年的學習與實踐,要求學生畢業時應達到一定的專業技能標準,即精通法律文書書寫,熟悉法律程序,具備較強的法律服務操作技能。同時要求學生掌握一些走向社會所必備的通用技能,如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并達到相應的國家等級標準、盡量掌握駕駛技術考取駕照等。
(六)教學與科研直接結合,探索產、學、研相結合的辦學途徑
在課程設置上,可以邀請有關行業單位的人事部門參加,認真聽取用人單位對人才應具備能力的需求意見。在實踐教學計劃的制訂上,可組織具有豐富經驗的教師、校外專家共同研究決定。獎勵教師將科研成果進行轉化,形成產、學、研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模式。依托司法部門、企事業單業等用人單位建立校外實習基地,切實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梢試L試向地方法律援助中心申請設立學校工作站,由教師指導學生面向社會提供法律援助,按件獲得法律援助經費補貼。這樣做,一方面擴大了地方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服務工作的廣度,并使學生能廣泛地參與法律實踐,另一方面也解決了校方無力承擔法律援助費用的問題,保障了實訓經費,從而實現法學教育與社會價值的雙贏。
(七)積極探索多途徑的開放式實踐教學模式
實踐性是法學的一個顯著特點。高職法科學生只有既讀書又參加社會實踐,才能真正領悟各種實體法和程序法的精神實質。高職法學院系的法律教育必須開放且富有創造性,學生應能走出書本,通過開展社會調查、提供法律咨詢與法律援助等方式,深入到社會這個大課堂中去,了解中國社會的法律運行情況,嘗試運用所學知識與技能服務社會。法律職業教育要密切關注實踐,打開校園大門辦學,力爭探索一種多途徑的開放式實踐教學模式。
【關鍵詞】中國 美國 法律教育 異同 啟示
【中圖分類號】G53/5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9682(2011)09-0043-03
【Abstract】Legal education is the 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 basic teaching content, is the realization of rule of law is important assure. After years of legal education reform, China’s legal education system is gradually perfect and is perfect, but still existed some problems. This article from the American legal education of the same and different aspects of our current legal education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China The United States Legal education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Enlightenment
中國的法學專業是朝陽學科,從法學畢業生就業現狀來看,主要在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行業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就業前景廣泛,主要從事檢察官、法官、律師、行政機關公務員、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務人員、高校法學教師、法學研究者等職業,從社會需要來看大有發展前景。因此,法律職業教育值得我們關注和探討。而美國作為西方法律職業教育的先進國家,有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之處。
一、中美法律教育的共同點
1.法律教育的承擔者相同
目前,中美兩國的法律教育的承擔者主要是各大學的法學院。美國耶魯大學和哈佛大學先后于1800年和1817年設立法學院,自19世紀后期開始,法律教育主要任務由各大學法學院承擔。中國的法律教育也是以大學教育為主。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綜合大學中的法律院系,一類是單科性高等政法學校。自1979以來,中國法律教育發展迅速。另外中國還有大專、中專層次的各種法律職業學校,還有各種業余教育中的法律專業。但在各種法律職業學校和成人教育的法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較多,如師資力量不強、教學管理松弛、教學效果較差、畢業生質量不高,因此中國的法律教育主要以各大學法學院的普通教育和單科性高等政法學校為主。
2.法律教育與科研任務并重
中美兩國高等法學院系除以教學任務為主外,還承擔法學的科學研究任務。與歐洲大陸一些國家不同,中國的專門研究機構較少,因而法學研究方面的力量主要集中于高等學校的法學院系中,教師既是法學教育的承擔者,也是法學研究的主力軍,這與美國法學院承擔的任務類似。
二、中美法律教育的不同點
當代中國法律教育在社會制度、意識形態以及本國歷史、文化傳統方面,都不同于任何西方國家的法律教育。就法律教育的形式、技術方面而論,中國較接近民法法系國家法律教育。與普通法系國家相比,尤其是美國,有很大差別。近幾十年來,兩國間的法律教育方面的交流日益加強,美國的法律教育方法與模式被積極引進中國,有關美國的法律、法學及法律教育方面的知識,對中國的法律教育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1.入學資格不同
中國法學院的入學資格主要是高考畢業生,通過每年一度的高考選取法學專業,達到高考成績的,批準入學。以高中學習成績和高考成績為基礎。另外也有少數學生通過成人教育方式學習法學,主要包括自學考試和成人函授考試等方式實現學習法律,入學資格也是高考畢業生,但可以招收往年畢業學生,因此成人法學教育的學生較普通大學的法學學生年齡偏大,社會經驗較為豐富,但這種入學的學生數量少,教學質量問題較大,因此,中國法律教育招錄的學生是以基本沒有社會經驗的高考畢業生為主體。這種入學資格和美國法學院的入學資格有較大不同。美國法律教育的一大特點是入學資格之一是已是大學本科畢業生,即已取得文科或理科學士學位(B.A.,B.S.)。要求申請入學者要參加全國性的“法學院入學考試”(LSAT),以大學本科成績和LSAT成績為入學的基礎,合格者被批準入學。因此,法學院的學生年齡要比一般大學生大,所具備的基本知識也較為扎實與廣泛,有一定的社會經驗和文理知識。
2.教學目標不同
中國各大學法學院的教學目標旨在為學生提供較為廣泛的法律理論和知識方面的基礎,而不單純是職業訓練。中國法學教育的對象主要是高中畢業生,在法學院系學習四年,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被授予法學學位。在校四年學習期間,主要學習法學專業課程,但也要學習很多一般人文學科課程,如外語、哲學、政治、歷史學。這種教學對學生的基本要求是,畢業后不僅可以從事律師、法官等職業,還能從事公務員、一般工作人員等職業,律師在主要的職業取向中不占主導地位。中國的法學本科學位不同于美國法學院所授予的法學博士(J.D.)學位。美國這種教學對學生的基本要求:畢業后立即參加律師考試,能從事以開業律師為主的實際工作。這種方針的一個前提就是:法學院的學生在入學前已具備必要的人文學科知識。[1]據統計,目前全美共有200多所法學院,其中184所是經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簡稱ABA)認可的。所有被ABA認可的學校,每年大約招收3萬6千多名的全時法律學生及接近七千名的選讀法律學生,可以參加美國各州的律師考試。他們中80%以上的人都以律師為主要就業方向,約10%以上的畢業生則進入司法體系或擔任其他公職。因此,在ABA這個“法律職場代表”的外部引導下,各法學院為美國每年造就數以萬計的律師(美國律師人數比全球其他所有地區律師的總和還多,迄今已突破100萬人),從而形成一條“產、供、銷一條龍”的法律職業教育之路。因此,中國法學院的教學目標更側重于知識性的訓練,而美國法學院的教學目標更側重于職業訓練,以培養“未來的律師人才”為教育目標,這也可以從兩國的教學課堂設置得出結論。
3.課堂設置不同
中國的法律教育,是統一由國家管理,其課程設置原則上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教學計劃,但各院系分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各自的教學計劃。以北京大學法學院多年的教學計劃而論,首先,就本科生的專業和課程設置來說:1979年,根據當時的需要在全國率先增設了國際法學專業,1980年又率先增設了經濟法學專業,1993年再增設國際經濟法學專業。這就形成一個包括法律學專業、經濟法學專業、國際法學專業、國際經濟法學專業在內的在國內屬于尤為完整的法學專業體系。在發展專業體系的同時,法律學系的課程設置體系不斷發展。經多次調整,從1993年開始,本科生進校后任選專業,學滿兩個專業學分的可取得雙專業畢業文憑。與此同時,近年來再次修訂教學計劃,貫徹“加強基礎,淡化專業”的精神,加強了基礎課比重。全系所開本科生專業課程已逾70門。其中全系各專業必修課17門:法理學、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憲法學、行政法學、民法概論、合同法、刑法學、國際法、國際私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法律文書、律師實務與律師道德;法律學專業必修課6門: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與繼承法、企業法/公司法、司法鑒定學、犯罪學、勞改法;經濟法學專業必修課9門:經濟法總論、企業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計劃法與投資法、財政法與稅法、金融法/銀行法、會計法與審計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環境法;國際法學專業必修課8門:中國外交史、國際環境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組織、海洋法、航空航天法、國際司法判例、專業外語;國際經濟法專業必修課8門: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海商法、國際技術轉讓法、國際經濟組織、專業外語;全系各專業限制性選修課23門:現代西方法律哲學、立法學、當代西方法律思潮、中國司法制度、中國法律文化、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外國憲法、公務員法、羅馬法、外國民商法、實用刑法學、青少年法學、外國刑法、刑事偵察學、刑事技術概論、法醫學、保險法、中國經濟立法史、司法精神病學、外國婚姻法、票據法、國際稅法、國際法與國際組織專題。除專業課程外,還有若干門全校性公共課程。[2]除學習課程外,還要求學生在學習期間有固定時間在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或其他單位實習;并要求在教員指導下,撰寫畢業論文。
美國的法律教育較為注重職業訓練,其課程設置明顯地反映了職業教育的特色。各法學院課程設置有所區別,但基本上是相同的。以法律專業本科教育為例,其基礎課程包括:憲法、合同、侵權、財產、、民事責任、刑法、民事訴訟法以及法律推理和司法文書、商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WTO等??陀^地說,普通本科三年的法律課程之中第一年是最難的。上課時間往往不是很多(哥大法學院每周五天約上二十個小時),但每上一次課,學生必須花三四個小時甚至一整夜的時間做課前準備工作(包括閱讀講義、檢索案例、尋找案例爭點issue、嘗試回答布置的問題等)。而臨近期末考試時,那就更要加倍努力了。選修課程基本設置在第三年,開設課程五花八門,包括法律與社會科學、法經濟學、法律與全球化、收購與兼并、談判理論等。由于不同類別的學生選修課可以交叉,因此像哈佛等名校常年提供100多門課程供學生選擇。鼓勵學生自選的課程包括比較法、法制史、法律哲學、法律與經濟等課程。[3]
4.教學模式不同
中國的教學模式較為傳統,一般以教員系統講授為主,一般課程也有專門課堂討論。就國內各部門法課程而論,講授內容主要圍繞該部門法的有關法律、法規的理論和實踐。即通常的老師講授知識,學生作筆記,間或有師生互動提問、釋疑環節的授課方式。無論中外,它都是講授基本理論課或學科基礎課的唯一之選。但由于相對忽視學生在教學中的主體性,有著被動接受的弊端,因此這種教學模式在中國通常也被稱作“填鴨式”教學,成為學者批評和教學改革的對象。中國沒有判例法制度,在講授或討論部門時,也研究少數有關判例,但這僅僅是為了貫徹“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更好地理解有關法律規定,而不是像美國法學院所推行的“判例教學法”。目前中國的一些法學院已經注意到此類問題,不但加大了給各類學生安排法律實務類課程的數量,而且通過暑期社會實踐、畢業實習、組織模擬法庭和組建法律社團、提供免費法律援助等方式不斷加強學生們的實踐能力。
美國教學力求發揮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一種是討論課的方式。在課堂上,教師與學生從施教者和受教者的模式中脫離出來,進而演變為合作者的關系。它強調學生主動性的最大發揮,每一個學生在課前預習(通篇閱讀教師預留的參考文章以及選定案例)的基礎上,在課堂上暢所欲言,發表個人見解。教師往往扮演一個引導者、提問者以及思路轉換者的角色。更多時候,教師的身份被完全淡化而徹底融入到課堂討論之中。這種教學方式中教師的主導性實際上增強了,因為他需要在課前針對本門課程,安排最能說明問題的案例和參考文章供大家閱讀,并預先就每次將要討論哪些題目、從哪幾個角度進行深入分析等問題通過電子郵件發給大家提前準備。因此,教師組織討論課的方式付出的精力反而比一般的“填鴨式”授課方式大的多。另一種是判例教學法,這種方式在中國法學教學中的影響越來越大,但其局限性也日益凸顯,美國隨著社會的需求,其Clinic(診所式)教學模式逐漸成為美國各大法學院青睞的一種方式,此種模式在美國法學院推行已有30多年的歷史。它是以培養學生處理法律實務問題的各種技巧為主要內容,把課堂假設為一個法律“診所”,教師的任務就是要引導和訓練學生對一個個法律疑難雜癥做出“診斷”,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開出“處方”,從而鍛煉出“醫術高超”的法律實務人才。目前Clinic教學的主體內容是公益訴訟(Public Interest Law Initiative,簡稱PILI),其范圍包括對窮人、婦女、兒童、殘疾人被侵權提供法律援助,以及環境問題訴訟、移民案件訴訟、公平住房訴訟等。具體做法就是對法學院一二年級的學生志愿者進行Clinic培訓,有針對性地講授各式各樣的實踐案例、可能遇到的情況、可用的法律對策等,最終以培養出一批能在某個地區開展短期或中期公益訴訟的法律工作者為目標。
三、啟 示
1.重新確立法學教育目標,注重職業培養的教學模式。
法律人要走向實踐,以經世致用為本。法學教育是面向市場經濟和法律職業實務的主戰場,應樹立新的教學思想和教學目標,為此要增加實踐教學的方法,強化“全國統一司法考試”的教學權重。目前課程改革已有成效(如“方法”課和“案例”課),但還需進一步改進。在老師配備上,應強調有適當比例的實務人士聘為客座或兼職教授;聘請法律實務中的資深律師定期來校開課(如專門的律師實務,或者特定法域的選修課);強化畢業前實習課程的教學和考評,開展相對固定的用人單位的學校招聘會。有一定數量的實習基地和調研地(如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監獄等);加強模擬法庭、法律診所、法律社團以及自辦刊物、網站的建設。強化“全國統一司法考試”在法學教育教學中的權重,鼓勵教師結合法律實務進行教學。目前,我國的法律教育對以上教學目標已有較好定位,以我國較小的法學院――江蘇淮陰師范學院法學院為例,學院在教學目標的設定、教師師資的聘請、實踐基礎的建設及司法考試的重視上,都做到了以上的要求,教學效果顯著,以司法考試過關率來說,近三年來,每年大三學生過關率在30%以上,這可以說明,我國法學教育教學目標的重新定位有著極大的希望。但從整體上看,我國的大學法學院的職業教育定位還不夠,法學畢業生的就業選擇還不能準確定位,這在極大程度上影響了法學畢業生整體就業質量。
2.建設實踐性較強的專業課程群,鼓勵跨專業、跨院系選修課程的設置。
在法學院開設的課程中,每組的課程結構分為公共必修課、方向必修課和選修課(含推薦選修課和自選課)三類。公共必修課應包括傳統法學的基礎課,如憲法學專題、法史學專題、法理學專題、民法學專題、刑法學專題等;方向選修課應包括:司法法務方向,可選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法官學等;政務法務方向,可選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立法學等;商事法務方向,可選公司法、金融法、擔保法、勞動法等。另外,我國應面向未來,盡快開設國家和社會以后愈益重要的新專業科目和相關課程,如可以單獨設置人權法、公益訴訟、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環境保護法律等課程。
同時為培養跨學科的復合型人才,鼓勵跨專業、跨院系選修課程的設置,主要措施有:增加財稅法、知識產權法和新型交叉學科選修課的設置;鼓勵校內不同學院聯合開設跨學科課程,如財稅金融與財稅金融法、法律和經濟學、公司并購和公司法學等。
目前,中國各高校法學院基本都能根據自身情況,制訂較為完善的課程,但關鍵問題是部分選修課實踐性較差,課程的設置可有可無,再者學生對一些實踐性較強的選修課的認識不足,造成實踐性的選修課沒有實踐作用。這還有待我們在教學實踐中逐漸積累教學經驗。
3.切實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學術水平
學生的科研水平是在實踐基礎上不斷提升的,法律教育雖然以職業性與實用性為主要教學目標,但缺少理論研究,法律教育也就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為此,我們要在注重實踐教學的基礎上,同時加強對學生科研水平的提升。為此我們可以注重以下途徑:①常設教授沙龍、主題研討會、學生社團學術研討會、實現學生期刊的正規化。②加強對碩士、博士的日常管理。規定學生定期向指導教師做研究報告或案例調研報告,認真準備,提高學術水平,為此要做出常設性的硬性規定。③堅持在碩士、博士課程中開設各類“法學前沿課”,增強學生的理論和學術水平。
四、結 論
總的看來,美國法學教育特別強調職業性和實用性,很少進行單純的書本教育,反對刻板教條、反對不結合實際案例空談法律理論的教育思想。法學院就是職業教育學院,其法律教學的各個環節,包括入學資格、教學模式、課程設計、考試方式以及畢業要求都緊緊圍繞學生就業和法律實用的根本宗旨進行設計與運作。教師教育學生從案例中總結歸納法律原則,幫助學生閱讀和了解具體問題的全部相關材料,分析和評判某項法案和司法裁決的優劣得失,教師的任務就是要引導和訓練學生對一個個法律疑難雜癥做出“診斷”,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從而鍛煉出法律實務人才。這種教育定位與教學模式使美國的法學教育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始終居于強大地位和有力影響。這對于我國目前的法律教育有著積極的啟示意義。
參考文獻
1 沈宗靈.比較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