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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染管理的組織機構
1、醫院內感染管理委員會:醫院內感染管理委員會是以降低醫院內感染的發生為目標的行政管理和業務監督機構。它的主要任務是實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計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主任由業務副院長兼任,其他成員為有關學科的科主任組成。
2、醫院內感染管理辦公室:是醫院內感染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直屬醫務部領導的專職機構。
3、臨床科室院內感染管理小組:組長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監控醫師和監控護士。
4、醫院內感染管理監控員:一般由個科住院總醫師和護士長擔任,也可指定專人管理。
(二)各級感染管理組織職責
科室院內感染管理監控員職責
①、在醫務部領導下,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的指導下,做好本科室院內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實。
②、負責醫院內感染的日常檢測,結合本科室實際采用有效的消毒滅菌方法并對醫務人員(包括護士、清潔工)進行有關控制醫院內感染的消毒、滅菌、隔離等教育工作、督促檢查本科室工作人員,認真執行消毒、滅菌、無菌操作和隔離技術等規章制度的落實。
③、及時發現患者中發生的醫院感染,協助并督促主管醫師留取標本,使院內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檢率必須達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檢率須達60%),填寫病歷首頁并向感染管理辦公室報告,使院內感染漏報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積極向護理部提出關于消毒滅菌、控制院內感染的合理化建議,并進行有關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內感染率<10%。
(三)醫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滅菌與隔離
①、醫院必須遵守消毒滅菌原則,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滅菌;接觸皮膚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須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滅菌的物品都必須徹底清洗干凈。污染醫療器材和物品,均應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滅菌。
②、根據物品的性能選用物理或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滅菌,滅菌首選物理滅菌法,如壓力蒸汽滅菌(如手術器械、各種穿刺針、注射器等)、干熱滅菌(油、粉、膏);不耐熱、不耐濕物品可選用化學消毒法,如環氧乙烷滅菌(如各種導管、精密儀器、內窺鏡、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滅菌等;消毒首選煮沸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學方法。
③、化學消毒根據不同情況可分別選擇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劑。使用化學消毒劑必須了解消毒劑的性能、殺菌譜、使用方法、影響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時注意有效濃度,并定期監測。用于盛放消毒劑的容器應視不同情況進行清洗、消毒或滅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氣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熱、不耐濕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滅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揮發熏蒸法。
⑤、連續使用的氧氣濕化瓶、霧化器、呼吸機及其管道、早產兒暖箱的濕化器等器材,必須每周消毒;用畢進行終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氣濕化液應每日更換無菌水。
⑥、手部皮膚的清潔和消毒應達到以下要求:
1>用流動水洗手,開關最好采用腳踏式、肘式或感應式。
2>清潔劑應保持清潔、干燥。
3>擦手毛巾應保持清潔、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用器具的管理
①、醫院感染管理科(辦公室)負責對本單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用器具的采購、使用管理及回收處理進行監督,并對購入產品的質量進行監測。
②、醫院所購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用器具的生產廠家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或生產許可證及衛生許可證。
③、醫院采購部門每次購置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定貨合同、發貨地點及貸款匯寄帳號與生產企業相一致。并查驗每一批號產品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及失效期,隨機進行產品生物及熱原抽檢。
④、醫院采購部門專人負責建立登記帳冊,記錄每次定貨與到貨時間、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單價、產品批號、失效期、供需雙方經辦人姓名等。
⑤、嚴格保管,庫房庫存,陰涼干燥,通風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離地面20公分。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至使用部門。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購進、更換一次性使用醫療器具,對一次性使用醫療器具應計劃領取,使用前檢查單包裝有無破損、失效、產品有無不潔凈等。
⑦、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物理性、化學性變化,感染或有關醫療事件,必須留下樣本,按規定登記發生時間、種類、臨床表現、處理結果;所涉及一次性無菌醫用器具的生產單位、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及供貨單位、供貨日期等,及時上報。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輸液(血)器等無菌醫用器具用后,實行無害化處理,嚴禁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
3、抗菌藥物應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藥物應用的管理網絡,加強抗菌藥物應用的宏觀調控和管理。
②根據本院用藥特點制定相應的《抗菌藥物應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組織抗菌藥物應用的相關人員、管理人員進行有關有針對性的培訓。
④醫院應指定一名抗菌藥物專家或有抗菌藥物應用經驗的醫師,負責全院抗菌藥物應用的管理與咨詢。
⑤對各級醫師、護士、醫技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抗菌藥物應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員應主動學習抗菌藥物應用的知識,并接受相關的培訓。
2>、醫師應掌握合理應用抗菌藥物的各種理論知識,用藥前應送標本,根據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藥代動力學、藥效動力學和藥物經濟學等,嚴格掌握適應癥,合理選用藥物。
3>、護士應了解各種抗菌藥物的藥理作用、抗菌譜和配制要求,準確執行醫囑,并觀察病人用藥后的反應;積極配合醫師做好各種細菌培養標本的留取和送檢工作,提醒醫師在應用抗菌藥物前,原則上都應送細菌培養標本。
4>、藥房應執行抗菌藥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定期向臨床醫務人員提供有關抗菌藥物的信息。
5>、管理部門按照抗菌藥物的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核查與信息反饋;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臨床標本分離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藥敏實驗結果,以供臨床選藥參考。
1.醫院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及《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醫院感染管理是院長重要的職責,是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織部分;醫院成立院內感染控制委員會,全面領導院內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內感染監控網,以醫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員為監測對象,統計住院病人感染率。
3.院感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點科室工作,做空氣、物體表面、工作人員手的微生物監測,督促檢查預防院內感染工作。
4.醫院要制定和實施醫院感染管理與監控方案、對策、措施、效果評價和登記報告制度,確定臨床預防和降低醫院感染的重點管理項目,并作為醫院質量管理的重要內容,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核查。
5.把對醫務人員的消毒、隔離技術操作定期考核與醫院感染管理指標的完成情況,納入定期科室醫療質量管理與考核的范圍,并定期向醫務人員與管理部門通報。
6.建立醫院感染控制的在職教育制度,定期對醫院職工進行預防醫院感染的宣傳與教育。
7.醫院須規范消毒、滅菌、隔離與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消毒隔離工作制度,要加強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術室、重癥監護室、新生兒病房、產房、內窺鏡室、血液透析室、導管室、臨床檢驗部門和消毒供應室等重點部門的醫院感染管理與監測工作。
8.執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水平。制定和完善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堅持抗菌藥物分級使用。開展臨床用藥監控,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對過度使用抗菌藥物的行為及時予以干預。
9.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有效管理,并有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
(二)醫院感染監測管理制度
1.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必須對病人開展醫院感染監測,以掌握本院醫院感染發病率、多發部位、多發科室、高危因素、病原體特點及耐藥性等,為醫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學依據。
2.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應采取前瞻性監測方法進行全面綜合性監測。每月對監測資料進行匯總、分析,每季度向院長、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書面匯報和反饋。
3.每年對監測資料進行評估,開展醫院感染的漏報調查,調查樣本量應不少于每年監測人數的10%,漏報率低于20%。
4.對醫院感染病原體分布及其抗感染藥物的敏感性進行監測。
5.有條件的醫院可開展目標性監測。監測目標應根據本院的特點、醫院感染的重點和難點決定。
6.對重點部位醫院感染(呼吸機相關性肺炎、留置導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血管內導管所致血行感染、手術部位感染)制定監控指標。
7.消毒滅菌效果的監測
醫院必須對消毒、滅菌效果定期進行監測。滅菌效果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進入臨床使用部門。監測方法執行《醫院消毒技術規范》。進入人體無菌組織、器官或接觸破損皮膚、黏膜的醫療用品和接觸皮膚、黏膜的醫療用品,應符合《醫院消毒衛生標準》
8.環境衛生學的監測
環境衛生學監測:包括對空氣、物體表面和醫護人員手的監測。手術室、重癥監護病房、產房、母嬰室、新生兒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應室無菌區、治療室、換藥室等重點部門進行環境衛生學監測。當有醫院感染流行,懷疑與醫院環境衛生學因素有關時,應及時進行監測。監測方法按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符合國家規定。
(三)醫院感染的消毒隔離制度
1.醫務人員必須遵守消毒滅菌原則,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滅菌;接觸皮膚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須消毒。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去污染,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其中感染癥病人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消毒,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所有醫療器械在檢修前應先經消毒或滅菌處理。
2.根據物品的性能選用物理或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滅菌。耐熱、耐濕物品滅菌首選物理滅菌法;手術器械及物品、各種穿刺針、注射器等首選壓力蒸氣滅菌;油、粉、膏等首選干熱滅菌。不耐熱物品如各種導管、精密儀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選用化學滅菌法,如環氧乙烷滅菌等,內窺鏡可選用環氧乙烷滅菌或2%戊二醛浸泡滅菌。消毒首選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選化學方法。
3.化學滅菌或消毒,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選擇滅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劑。使用化學消毒劑必須了解消毒劑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響滅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時注意有效濃度,并按要求進行監測。更換滅菌劑時,必須對用于浸泡滅菌物品的容器進行滅菌處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裝置、霧化吸入器、氧氣濕化瓶、呼吸機面罩、管路和嬰兒溫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畢終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內。濕化瓶應為滅菌水,每日更換或消毒。呼吸機的螺紋管、濕化器、接頭、活瓣通氣筏等可拆卸部分應定期更換消毒。
5.手部皮膚的清潔和消毒執行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
6.地面的清潔與消毒:地面應濕式清掃,保持清潔;當有血跡、糞便、體液等污染時,應即時以含氯消毒劑消毒,消毒劑濃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應有不同使用區域的標識,使用后應先消毒、洗凈、再晾干。
7.醫院應在實施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情況,對感染病人采取相應隔離措施。
(四)消毒藥械管理制度
1.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院使用的消毒、滅菌藥械的監督管理
2.醫院感染管理科(辦公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擬購入的消毒、滅菌藥械的資質進行審核,并具體負責醫院消毒、滅菌藥械的購入、存儲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3.醫院感染管理科負責對消毒、滅菌藥械使用效果進行抽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匯報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并提出改進措施。
4.采購部門應根據臨床需要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的對審核意見進行采購,按國家規定查驗所需證件,監督進貨質量。
5.醫院必須建立消毒、滅菌藥械的采購和出入庫登記制度并由專人負責。
6.醫院自配消毒藥時,應建立消毒劑使用登記冊,登記配制濃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內容,并嚴格按照無菌技術操作程序和所需濃度配制。
7.醫院使用消毒器械時也應建立使用登記冊,登記消毒對象、消毒時間、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監測結果以備查驗。
8.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消毒、滅菌藥械的使用范圍、方法、注意事項;掌握消毒、滅菌藥械的使用濃度、配制方法、消毒對象、更換時間、影響因素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醫院使用過期、淘汰、無合格證明的消毒、滅菌藥械。
(五)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制度
1.醫院所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必須統一采購,臨床科室不得自行購入和試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認真履行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管理、臨床應用和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職責。
3.醫院采購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的三證復印件應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備案,即《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建立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登記制度。
4.在采購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時,必須進行驗收,除訂貨合同、發貨地點及貨款匯寄帳號應與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相一致,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內外包裝應完好無損,包裝標識應符合國家標準,進口產品應有中文標識。
5.醫院設置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庫房,建立出入庫登記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禁止與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將標識不清、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到臨床使用。
6.臨床使用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前應認真檢查,若發現包裝標識不符合標準,包裝有破損、過效期和產品有無不潔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規定詳細記錄現場情況,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均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
7.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8.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使用后,按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處置。
9.對骨科內固定器材、心臟起搏器、血管內導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醫療器械,必須建立詳細的使用記錄。記錄必要的產品跟蹤信息,使產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條形碼應貼在病歷上。
(六)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醫院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嚴格的管理,未經消毒或無害化處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農肥。
2.醫院必須設置污水、污泥處理裝置,并有專人負責。
3.污水處理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培訓,正確掌握有關衛生知識及設備操作技術。
4.處理后的污水、污泥應符合國家《醫院污水排放標準》,并定期檢測。
5.化學毒性廢物的管理遵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執行。放射性廢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執行。
(七)醫院感染的分級防護管理制度
1.根據衛生部《醫院感染管理規范》及《消毒技術規范》制定以下內容:
1.1工作人員上崗著裝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時戴口罩、手套、隔離褲、隔離鞋、防護鏡、防護面罩)。
1.2工作人員的發生醫院感染事件以及銳器傷、化學燒傷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應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
1.3在進行消毒工作時工作人員應采取自我防護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當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
2.各類人員均應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個人防護和公共環境的保護,完成操作或離開工作區域時應及時摘手套,嚴禁工作人員穿工作服進入食堂、宿舍和醫院外環境。
3.醫院感染實行分級防護的原則
3.1基本防護
適用對象:在醫院傳染病區、發熱門(急)診以外的從事診療工作的醫護技人員
一條為加強醫院感染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制定本規范。
二條根據國家和本地區衛生行政部門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法規、標準,擬定全院醫院感染控制規劃、工作計劃,組織制定醫院及各科室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經批準后,具體組織實施、監督和評價。
三條負責全院各級各類人員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與技能的培訓、考核。
四條負責進行醫院感染發病情況的監測,定期對醫院環境衛生學、消毒、滅菌效果進行監督、監測,及時匯總、分析監測結果,發現問題,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導實施。
五條對醫院發生的醫院感染流行、暴發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六條參與藥事管理委員會關于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協助擬定合理用藥的規章制度,并參與監督實施。
七條對購入消毒藥械、一次性使用醫療、衛生用品進行審核,對其儲存、使用及用后處理進行監督。
八條開展醫院感染的專題研究和講座。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感染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級各類醫院。其它醫療機構,參照執行。
第三條各級各類醫院必須將醫院感染管理作為醫療質量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醫院管理工作。
第二章醫院感染管理組織與職責
第一節衛生行政部門
第四條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醫院感染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并落實專人兼管醫院感染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衛生部成立醫院感染管理專家咨詢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包括醫院管理、醫院感染管理、醫療、護理、臨床微生物、臨床藥學、疾病控制、婦幼等方面的專家。
第六條衛生部成立的醫院感染管理專家咨詢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進行醫院感染管理的策略研究,提供咨詢意見。
二、協助衛生部擬訂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標準和規范。
三、協助衛生部對全國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四、進行醫院感染控制的技術指導與研究。
五、完成衛生部交辦的其它相關任務。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成立?。ê灾螀^、直轄市,下同)醫院感染管理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包括省內醫院管理、醫院感染管理、醫療、護理、臨床微生物、臨床藥學、疾病控制、婦幼等方面的專家。
第八條省醫院感染管理專家咨詢委員會在省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醫院感染管理的策略研究,提供咨詢意見。
二、根據國家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擬訂實施細則。
三、對本地區的醫院感染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四、協助對本地區發生的醫院感染事件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五、對本地區醫院感染管理的相關課題進行研究。
六、完成省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它相關任務。
第九條計劃單列市、地(市)、縣衛生行政部門可參照第七條、第八條成立醫院感染管理咨詢組織,履行相應的職責。
第二節醫院
第十條各級各類醫院必須成立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由醫院感染管理科、醫務處(科)、門診部、護理部、臨床相關科室、檢驗科、藥劑科、消毒供應室、手術室、預防保健科、設備科、后勤等科室主要負責人和抗感染藥物臨床應用專家等組成,在院長或業務副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制定全院控制醫院感染規劃、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根據《綜合醫院建筑標準》有關衛生學標準及預防醫院感染的要求,對醫院的改建、擴建和新建,提出建設性意見。
三、對醫院感染管理科擬定的全院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計劃進行審定,對其工作進行考評。
四、建立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協調和解決有關醫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遇有緊急問題隨時召開。
第十一條各級各類醫院應根據本院的規模、性質設置醫院感染管理機構或專職人員,由兼任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主任的院長或副院長直接領導。3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設醫院感染管理科,300張床位以下的醫院應配備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的配備,1000張床位以上的大型醫院不得少于5人,5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不得少于3人;300—500張床位的醫院不得少于2人;300張床位以下的醫院不少于1人?;鶎俞t療機構必須指定專人兼職負責醫院感染管理工作。
一、醫院感染管理科(專職人員,下同)負責醫院感染管理日常工作。
二、醫院感染管理科為賦予一定管理職能的業務科室,協調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全院醫院感染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管理與監督。
三、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必須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院感染管理培訓單位的培訓,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院感染管理專業崗位培訓證書》,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四、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的晉升、聘任等享受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二條醫院感染管理科(專職人員,下同)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本地區衛生行政部門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法規、標準,擬定全院醫院感染控制規劃、工作計劃,組織制定醫院及各科室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經批準后,具體組織實施、監督和評價。
二、負責全院各級各類人員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與技能的培訓、考核。
三、負責進行醫院感染發病情況的監測,定期對醫院環境衛生學、消毒、滅菌效果進行監督、監測,及時匯總、分析監測結果,發現問題,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導實施。
四、對醫院發生的醫院感染流行、暴發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五、參與藥事管理委員會關于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協助擬定合理用藥的規章制度,并參與監督實施。
六、對購入消毒藥械、一次性使用醫療、衛生用品進行審核,對其儲存、使用及用后處理進行監督。
七、開展醫院感染的專題研究;有條件的省市級醫院、醫學院校附屬醫院可建立實驗室或研究室。
八、及時向主管領導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上報醫院感染控制的動態,并向全院通報。
第十三條醫務管理部門在醫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組織醫師和醫技部門人員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的培訓。
二、監督、指導醫師和醫技人員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抗感染藥物合理應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管理等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制度。
三、發生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趨勢時,統籌協調感染科組織相關科室、部門開展感染調查與控制的工作;根據需要進行醫師人力調配;組織對病人的治療和善后處理。
第十四條護理管理部門在醫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組織全院護理人員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的培訓。
二、監督、指導護理人員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消毒、滅菌與隔離、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管理等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發生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趨勢時,根據需要進行護士人力調配。
第十五條總務后勤科在醫院感染管理工作中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組織醫院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及無害化處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污水的處理、排放工作,符合國家“污水排放標準”要求。
三、監督醫院營養室的衛生管理工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要求。
四、對洗衣房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符合醫院感染管理要求。
第十六條藥劑科在醫院感染管理工作中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院抗感染藥物的應用管理,定期總結、分析和通報應用情況。
二、及時為臨床提供抗感染藥物信息。
三、督促臨床人員嚴格執行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制度和應用原則。
第十七條檢驗科在醫院感染管理工作中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醫院感染常規微生物學監測。
二、開展醫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養、分離鑒定、藥敏試驗及特殊病原體的耐藥性監測,定期總結、分析,向有關部門反饋,并向全院公布。
三、發生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時,承擔相關檢測工作。
第十八條臨床科室應建立醫院感染管理小組,由科主任、護士長及本科兼職監控醫師、護士組成,在科主任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科室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工作,根據本科室醫院感染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對醫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環節進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醫院感染發病率;發現有醫院感染流行趨勢時,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并積極協助調查。
三、監督檢查本科室抗感染藥物使用情況。
四、組織本科室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的培訓。
五、督促本科室人員執行無菌操作技術、消毒隔離制度。
六、做好對衛生員、配膳員、陪住、探視者的衛生學管理。
第十九條醫務人員在醫院感染管理中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等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掌握抗感染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原則,做到合理使用。
三、掌握醫院感染診斷標準。
四、發現醫院感染病例,及時送病原學檢驗及藥敏試驗,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徑,控制蔓延,積極治療病人,如實填表報告;發現有醫院感染流行趨勢時,及時報告感染管理科,并協助調查。發現法定傳染病,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報告。
五、參加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的培訓。
六、掌握自我防護知識,正確進行各項技術操作,預防銳器刺傷。
第三章醫院感染知識培訓
第二十條省衛生行政部門應建立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崗位培訓制度,指定具有培訓能力的單位承擔本省醫院感染管理崗位培訓任務。培訓單位的師資和全國醫院感染監控網單位的專職人員應經全國醫院感染監控管理培訓基地培訓。
第二十一條醫院繼續教育主管部門必須對各級管理和醫務、工勤人員進行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知識的常規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管理知識和專業知識。管理知識包括:職業道德規范、醫院感染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各類人員均必須掌握。專業知識:應根據專業/職業的特點決定。各級管理人員應了解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及理論的進展和本院、本管轄領域醫院感染管理的要點及相關管理知識;醫務人員應掌握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醫院感染診斷標準、抗感染藥物合理應用、消毒藥械正確使用和標準預防等相關知識;工勤人員應掌握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的基礎衛生學和相關消毒藥械的正確使用等基本知識。
第二十二條醫院必須對新上崗人員、進修生、實習生進行醫院感染知識的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學時,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二十三條醫務人員應參加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相關知識的繼續教育課程和學術交流活動,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每年不少于15學時,其它管理與醫務人員每年不少于6學時。
第四章醫院感染的監測
第一節醫院感染病例監測
第二十四條醫院必須對病人開展醫院感染監測,以掌握本院醫院感染發病率、多發部位、多發科室、高危因素、病原體特點及耐藥性等,為醫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學依據。
第二十五條醫院應采取前瞻性監測方法進行全面綜合性監測。
一、醫院感染管理科必須每月對監測資料進行匯總、分析,每季度向院長、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書面匯報,向全院醫務人員反饋,監測資料應妥善保存。特殊情況及時匯報和反饋。
二、醫院應每年對監測資料進行評估,開展醫院感染的漏報調查,調查樣本量應不少于年監測病人數的10%,漏報率應低于20%。
三、縣以上醫院和床位數3300張的其它醫院,應逐步開展監測資料的計算機管理,對監測資料進行趨勢分析。
第二十六條醫院應在全面綜合性監測的基礎上開展目標性監測。
一、?。ㄊ校┘壱陨厢t院及其它有條件的醫院每年應開展1~2項目標性監測。
二、監測目標應根據本院的特點、醫院感染的重點和難點決定。
三、縣以上醫院和床位數3300張的其它醫院,應對醫院感染病原體分布及其抗感染藥物的敏感性進行監測。
四、每項目標監測開展的期限不應少于1年。
五、應定期對目標監測資料進行分析、反饋,對其效果進行評價及提出改進措施;年終應有總結報告;監測結束,應有終結報告。
第二十七條100張病床以下、100~500張病床、500張病床以上的醫院醫院感染發病率應分別低于7%、8%和10%;一類切口手術部位感染率應分別低于1%、0.5%和0.5%。
第二節消毒滅菌效果監測
第二十八條醫院必須對消毒、滅菌效果定期進行監測。滅菌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進入臨床使用部門。監測方法見《醫院消毒技術規范》。
一、使用中的消毒劑、滅菌劑:應進行生物和化學監測。生物監測:消毒劑每季度一次,其細菌含量必須<100cfu/ml,不得檢出致病性微生物;滅菌劑每月監測一次,不得檢出任何微生物?;瘜W監測:應根據消毒、滅菌劑的性能定期監測,如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等應每日監測,對戊二醛的監測應每周不少于一次。應同時對消毒、滅菌物品進行消毒、滅菌效果監測,消毒物品不得檢出致病性微生物,滅菌物品不得檢出任何微生物。
二、壓力蒸汽滅菌:必須進行工藝監測、化學監測和生物監測。工藝監測應每鍋進行,并詳細記錄?;瘜W監測應每包進行,手術包尚需進行中心部位的化學監測。預真空壓力蒸汽滅菌器每天滅菌前進行B-D試驗。生物監測應每月進行,新滅菌器使用前必須先進行生物監測,合格后才能使用;對擬采用的新包裝容器、擺放方式、排氣方式及特殊滅菌工藝,也必須先進行生物監測,合格后才能采用。
三、環氧乙烷氣體滅菌:必須每鍋進行工藝監測,每包進行化學監測,每月進行生物監測。
四、紫外線消毒:應進行日常監測、紫外燈管照射強度監測和生物監測。日常監測包括燈管應用時間、累計照射時間和使用人簽名。對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燈管應進行照射強度監測,新燈管的照射強度不得低于100mW/cm2,使用中燈管不得低于70mW/cm2照射強度監測應每半年一次。生物監測必要時進行,經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氣中的自然菌應減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殺滅率應達到99.90%。
五、各種消毒后的內窺鏡(如胃鏡、腸鏡、喉鏡、氣管鏡等)及其它消毒物品:應每季度進行監測,不得檢出致病微生物。
六、各種滅菌后的內窺鏡(如腹腔鏡、關節鏡、膽道鏡、膀胱鏡、胸腔鏡等)、活檢鉗和滅菌物品:必須每月進行監測,不得檢出任何微生物。
第二十九條進入人體無菌組織、器官或接觸破損皮膚、粘膜的醫療用品和接觸皮膚、粘膜的醫療用品:應符合《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見附錄三)中4.2規定。監測方法見《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
第三十條血液凈化系統:必須每月對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進行監測。當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嚴重感染病例時,應增加采樣點,如原水口、軟化水出口、反滲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時進行監測。當檢查結果超過規定標準值時,須再復查。標準值為:透析器入口液的細菌菌落總數必須£200cfu/ml,出口液的細菌菌落總數必須£2000cfu/ml,并不得檢出致病微生物。
第三節環境衛生學監測
第三十一條環境衛生學監測:包括對空氣、物體表面和醫護人員手的監測。醫院應每月對手術室、重癥監護病房/室(ICU)、產房、母嬰室、新生兒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應室無菌區、治療室、換藥室等重點部門進行環境衛生學監測。當有醫院感染流行,懷疑與醫院環境衛生學因素有關時,應及時進行監測。監測方法見《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衛生標準應符合《醫院消毒衛生標準》(GB15982-1995)中4.1規定。
第五章醫院感染的控制
第一節醫院感染散發的報告與控制
第三十二條當出現醫院感染散發病例時,經治醫師應及時向本科室醫院感染監控小組負責人報告,并于24小時內填表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第三十三條科室監控小組負責人應在醫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導下。及時組織經治醫師、護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條確診為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按《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報告和控制。
第二節醫院感染流行、暴發的報告與控制
第三十五條醫院感染流行、暴發的報告:
一、出現醫院感染流行趨勢時,醫院感染管理科應于24小時內報告主管院長和醫務處(科),并通報相關部門。
二、經調查證實出現醫院感染流行時,醫院應于24小時內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全國醫院感染監控網單位應同時報全國醫院感染監控管理培訓基地。
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為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時,應于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省衛生行政部門;省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的報告后,應于24小時內上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四、確診為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按《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第三十六條出現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趨勢時,應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臨床科室必須及時查找原因,協助調查和執行控制措施。
二、醫院感染管理科必須及時進行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基本步驟為:
1、證實流行或暴發:對懷疑患有同類感染的病例進行確診,計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顯著高于該科室或病房歷年醫院感染一般發病率水平,則證實有流行或暴發。
2、查找感染源:對感染病人、接觸者、可疑傳染源、環境、物品、醫務人員及陪護人員等進行病原學檢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對感染病人及周圍人群進行詳細流行病學調查。
4、制定和組織落實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對病人作適當治療,進行正確的消毒處理,必要時隔離病人甚至暫停接收新病人。
5、分析調查資料,對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時間分布進行描述;分析流行或暴發的原因,推測可能的感染源、感染途徑或感染因素,結合實驗室檢查結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綜合做出判斷。
6、寫出調查報告,總結經驗,制定防范措施。
三、主管院長接到報告,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協助醫院感染管理科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控制工作,并從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予以保證。
四、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院關于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的報告后,應及時做好下述工作:
1、組織當地疾病控制部門協助醫院進行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的調查與控制。
2、組織當地醫院感染管理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指導醫院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制定有效的醫院感染控制措施;
3、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專家協助對感染病人的診治。
五、當其它醫院發生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時,應對本地區或本院同類潛在危險因素進行調查并采取相應控制措施。
六、確診為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按《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節消毒滅菌與隔離
第三十七條醫務人員必須遵守消毒滅菌原則,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滅菌;接觸皮膚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須消毒。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去污染,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其中感染癥病人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消毒,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所有醫療器械在檢修前應先經消毒或滅菌處理。
第三十八條根據物品的性能選用物理或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滅菌。耐熱、耐濕物品滅菌首選物理滅菌法;手術器具及物品、各種穿刺針、注射器等首選壓力蒸汽滅菌;油、粉、膏等首選干熱滅菌。不耐熱物品如各種導管、精密儀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選用化學滅菌法,如環氧乙烷滅菌等,內窺鏡可選用環氧乙烷滅菌或2%戊二醛浸泡滅菌。消毒首選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選化學方法。
第三十九條化學滅菌或消毒,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選擇滅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劑。使用化學消毒劑必須了解消毒劑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響滅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時注意有效濃度,并按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定期監測。更換滅菌劑時,必須對用于浸泡滅菌物品的容器進行滅菌處理。
第四十條甲醛氣體滅菌參照《醫院消毒技術規范》。自然揮發薰蒸法的甲醛薰箱不能用于消毒和滅菌,也不可用于無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宜用于空氣的消毒。
第四十一條連續使用的氧氣濕化瓶、霧化器、呼吸機的管道、早產兒暖箱的濕化器等器材,必須每日消毒,用畢終末消毒,干燥保存。濕化液應用滅菌水。
第四十二條手部皮膚的清潔和消毒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洗手設備:
1、病房及各診療科室應設有流動水洗手設施,開關采用腳踏式、肘式或感應式。
2、肥皂應保持清潔、干燥,有條件的醫院可用液體皂。
3、可選用紙巾、風干機、擦手毛巾等擦干雙手。擦手毛巾應保持清潔、干燥,每日消毒。
4、不便于洗手時,應配備快速手消毒劑。
二、洗手指征:
1、接觸病人前后,特別是在接觸有破損的皮膚、粘膜和侵入性操作前后。
2、進行無菌技術操作前后,進入和離開隔離病房、ICU、母嬰室、新生兒病房、燒傷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點部門時,戴口罩和穿脫隔離衣前后。
3、接觸血液、體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4、脫手套后。
三、洗手方法:用清潔劑認真揉搓掌心、指縫、手背、手指關節、指腹、指尖、拇指、腕部,時間不少于10~15秒鐘,流動水洗凈。
四、手消毒指征:
1、進入和離開隔離病房、穿脫隔離衣前后。
2、接觸血液、體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3、接觸特殊感染病原體后。
五、手消毒方法:
1、用快速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2、用消毒劑浸泡雙手。
六、外科刷手應用刷子蘸洗滌劑將指甲內污物刷凈,并洗凈雙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劑刷手或泡手。刷手或泡手時間必須符合要求。具體方法見《醫院消毒技術規范》。
第四十三條地面的清潔與消毒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地面應濕式清掃,保持清潔;當有血跡、糞便、體液等污染時,應即時以含氯消毒劑拖洗,消毒劑濃度詳見《醫院消毒技術規范》。
二、拖洗工具使用后應先消毒、洗凈、再晾干。
第四十四條醫院應在實施標準預防(見附錄一)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情況,對感染病人采取相應隔離措施。
第四節消毒藥械的管理
第四十五條消毒藥械的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全院使用的消毒滅菌藥械進行監督管理。
二、感染管理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具體負責對全院消毒滅菌藥械的購入、儲存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存在問題及時匯報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
三、采購部門應根據臨床需要和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對消毒滅菌藥械選購的審定意見進行采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驗必要證件,監督進貨產品的質量,并按有關要求進行登記。
四、醫院自配消毒藥劑,應嚴格按照無菌技術操作程序和所需濃度準確配制,并按要求登記配制濃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以備查驗。
五、使用部門應準確掌握消毒滅菌藥械的使用范圍、方法、注意事項;掌握消毒滅菌藥劑的使用濃度、配制方法、更換時間、影響消毒滅菌效果的因素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予以解決。
第五節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管理
第四十六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醫院所用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必須由設備部門統一集中采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二、醫院采購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必須從取得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和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批件的生產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進口的一次性導管等無菌醫療用品應具有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三、每次購置,采購部門必須進行質量驗收,訂貨合同、發貨地點及貨款匯寄帳號應與生產企業/經營企業相一致,并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等,進口的一次性導管等無菌醫療用品應具滅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標識。
四、醫院保管部門專人負責建立登記帳冊,記錄每次訂貨與到貨的時間、生產廠家、供貨單位、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單價、產品批號、消毒或滅菌日期、失效期、出廠日期、衛生許可證號、供需雙方經辦人姓名等。
五、物品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墻壁≥5cm;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至使用科室。
六、科室使用前應檢查小包裝有無破損、失效、產品有無不潔凈等。
七、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設備采購部門。
八、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用后,須進行消毒、毀形、并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
十、醫院感染管理科須履行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采購、管理和回收處理的監督檢查職責。
第六節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
第四十七條抗感染藥物的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醫院應建立健全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制度。
二、醫院應對抗感染藥物應用率進行統計,力爭控制在50%以下。
三、參與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工作的抗感染藥物專家或有抗感染藥物應用經驗的醫師,負責全院抗感染藥物應用的指導、咨詢工作。
四、檢驗科和藥劑科須分別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藥敏試驗結果和定期向臨床醫務人員提供抗感染藥物信息的職責,為合理使用抗感染藥物提供依據。
五、臨床醫師應提高用藥前相關標本的送檢率,根據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嚴格掌握適應征,合理選用藥物;護士應根據各種抗感染藥物的藥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準確執行醫囑,并觀察病人用藥后的反應,配合醫師做好各種標本的留取和送檢工作。
六、有條件的醫院應開展抗感染藥物臨床應用的監測,包括血藥濃度監測和耐藥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MRSA]、耐萬古霉素金黃色葡萄球菌[VRSA]及耐萬古霉素腸球菌[VRE]等)的監測,以控制抗感染藥物不合理應用和耐藥菌株的產生。
第四十八條抗感染藥物合理應用的原則:
一、嚴格掌握抗感染藥物使用的適應癥、禁忌癥,密切觀察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合理使用抗感染藥物。
二、嚴格掌握抗感染藥物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
三、制訂個體化的給藥方案,注意劑量、療程和合理的給藥方法、間隔時間、途徑。
四、密切觀察病人有無菌群失調,及時調整抗感染藥物的應用。
五、注重藥物經濟學,降低病人抗感染藥物費用支出。
第四十九條抗感染藥物合理應用的建議:
一、已明確的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藥物。
二、對發熱原因不明,且無可疑細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藥物。對病情嚴重或細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酌情選用抗感染藥物。
三、正確掌握圍手術期預防應用抗感染藥物的適應癥和療程。
四、應用抗感染藥物前及時正確留取臨床標本。
五、嚴格控制抗感染藥物的皮膚、粘膜局部用藥。
六、強調綜合治療,提高機體免疫力,不過分依賴抗感染藥物。
第六章重點部門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一節門診、急診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條門診、急診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縣以上醫院和床位數3300張的其它醫院急診科(室)、兒科門診應與普通門診分開,自成體系,設單獨出入口和隔離診室,建立預檢分診制度,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者,應到指定隔離診室診治,并及時消毒。
二、傳染科門診、肝炎、腸道門診等應做到診室、人員、時間、器械固定;掛號、候診、取藥、病歷、采血及化驗、注射等與普通門診分開。腸道門診必須設立專用廁所。
三、建立健全日常清潔、消毒制度。
四、各診室要有流動水洗手設備,或備有手消毒設施。
五、門診、急診治療室、換藥室的醫院感染管理參照本章第三節,觀察室的醫院感染管理參照本章第二節,ICU的醫院感染管理參照本章第五節,手術室的醫院感染管理參照本章第七節。
六、急診搶救室及平車、輪椅、診察床等應每日定時消毒,被血液、體液污染時應及時消毒處理。
七、急診搶救器材應在消毒滅菌的有效期內使用,一用一消毒或滅菌。
第二節病房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一條普通病房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遵守醫院感染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在醫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導下開展預防醫院感染的各項監測,按要求報告醫院感染發病情況,對監測發現的各種感染因素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則應為: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分開,同類感染病人相對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單獨安置。
四、病室內應定時通風換氣,必要時進行空氣消毒;地面應濕式清掃,遇污染時即刻消毒。
五、病人衣服、床單、被套、枕套每周更換1-2次,枕芯、棉褥、床墊定期消毒,被血液、體液污染時,及時更換;禁止在病房、走廊清點更換下來衣物。
六、病床應濕式清掃,一床一套(巾),床頭柜應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轉科或死亡后,床單元必須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七、彎盤、治療碗、藥杯、體溫計等用后應立即消毒處理。
八、加強各類監護儀器設備、衛生材料等的清潔與消毒管理。
九、餐具、便器應固定使用,保持清潔,定期消毒和終末消毒。
十、對傳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傳染病管理的有關規定,采取相應的消毒隔離和處理措施。
十一、傳染性引流液、體液等標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十二、治療室、配餐室、病室、廁所等應分別設置專用拖布,標記明確,分開清洗,懸掛晾干,定期消毒。
十三、垃圾置塑料袋內,封閉運送。醫用垃圾與生活垃圾應分開裝運;感染性垃圾置黃色或有明顯標識的塑料袋內,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五十二條傳染病房的醫院感染管理在第五十一條基礎上還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應設在建筑物的一端,遠離兒科、新生兒、母嬰室、ICU等病房,設單獨的出入口。有條件的醫院應設單獨的傳染病區,與普通病房之間應設隔離區,有供傳染病人活動、娛樂的場所。
二、病房內污染區、半污染區、相對清潔區應分區明確;應設工作人員值班室、通過間(包括更衣室、浴室、及廁所等衛生設施);應設消毒室或消毒柜(箱)及消毒員浴室;各病室應有流動水洗手設施。
三、不同傳染病人應分開安置,每間病室不超過4人,床間距應≥1.1米;嚴格隔離病室入口應設緩沖間,室內設衛生間(含盥洗、浴、廁設施),衛生間應有單獨的出入口。
四、嚴格執行各病種消毒隔離制度。醫務人員在診查不同病種的病人間應嚴格洗手與手消毒;教育病人食品、物品不混用,不互串病房;病人用過的醫療器械、用品等均應先消毒、后清洗,然后根據要求再消毒或滅菌;病人出院后嚴格終末消毒。
五、空氣、物體表面及地面應常規消毒,方法見《醫院消毒技術規范》。
六、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病房污水必須經消毒處理后方可排放;固體污物應進行無害化處理或焚燒。
七、嚴格陪住探視制度。陪住者應穿隔離衣及鞋套;探視者應穿一次性鞋套及用一次性坐墊,根據病種隔離要求及有條件醫院的探視者可穿隔離衣。
第三節治療室、處置室、換藥室、注射室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三條治療室、處置室、換藥室、注射室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室內布局合理,清潔區、污染區分區明確,標志清楚。無菌物品按滅菌日期依次放入專柜,過期重新滅菌;設有流動水洗手設施。
二、醫護人員進入室內,應衣帽整潔,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
三、無菌物品必須一人一用一滅菌。
四、抽出的藥液、開啟的靜脈輸入用無菌液體須注明時間,超過2小時后不得使用;啟封抽吸的各種溶媒超過24小時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裝。
五、碘酒、酒精應密閉保存,每周更換2次,容器每周滅菌2次。常用無菌敷料罐應每天更換并滅菌;置于無菌儲槽中的滅菌物品(棉球、紗布等)一經打開,使用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提倡使用小包裝。
六、治療車上物品應排放有序,上層為清潔區,下層為污染區;進入病室的治療車、換藥車應配有快速手消毒劑。
七、各種治療、護理及換藥操作應按清潔傷口、感染傷口、隔離傷口依次進行,特殊感染傷口如:炭疽、氣性壞疽、破傷風等應就地(診室或病室)嚴格隔離,處置后進行嚴格終末消毒,不得進入換藥室;感染性敷料應放在黃色防滲漏的污物袋內,及時焚燒處理。
八、堅持每日清潔、消毒制度,地面濕式清掃。第四節產房、母嬰室、新生兒病房(室)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四條產房、母嬰室、新生兒病房(室)的醫院感染管理在病房醫院感染管理基礎上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產房周圍環境必須清潔、無污染源,應與母嬰室和新生兒室相鄰近,相對獨立,便于管理。
1、布局合理,嚴格劃分無菌區、清潔區、污染區,區域之間標志明確,無菌區內設置正常分娩室、隔離分娩室、無菌物品存放間;清潔區內設置刷手間、待產室、隔離待產室、器械室、辦公室;污染區內設置更衣室、產婦接收區、污物間、衛生間、車輛轉換處。
2、墻壁、天花板、地面無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統,便于清洗和消毒。
3、應根據標準預防的原則實施消毒隔離?,F階段對患有或疑似傳染病的產婦,還應隔離待產、分娩,按隔離技術規程護理和助產,所有物品嚴格按照消毒滅菌要求單獨處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盤必須放入黃色塑料袋內,密閉運送,無害化處理;房間應嚴格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二、母嬰室內每張產婦床位的使用面積不應少于5.5-6.5m2,每名嬰兒應有一張床位,占地面積不應少于0.5-1m2.
1、母嬰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時,患病母嬰均應及時與其他正常母嬰隔離。產婦在傳染病急性期,應暫停哺乳。
2、產婦哺乳前應洗手、清潔。哺乳用具一嬰一用一消毒,隔離嬰兒用具單獨使用,雙消毒。
3、嬰兒用眼藥水、撲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療用品等,應一嬰一用,避免交叉使用。遇有醫院感染流行時,應嚴格執行分組護理的隔離技術。
4、患有皮膚化膿及其它傳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員,應暫時停止與嬰兒接觸。
5、嚴格探視制度,探視者應著清潔服裝,洗手后方可接觸嬰兒。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間,禁止探視。
6、母嬰出院后,其床單元、保溫箱等,應徹底清潔、消毒。
三、新生兒病房(室)應相對獨立,布局合理,分新生兒病室、新生兒重癥監護室(NICU)、隔離室、配奶室、沐浴室、治療室等,嚴格管理。
1、病房(室)入口處應設置洗手設施和更衣室,工作人員入室前應嚴格洗手、消毒、更衣。
2、每張床位占地面積不少于3m2,床間距不少于90cm,NICU每張床占地面積不少于一般新生兒床位的2倍。
第五節ICU的醫院感染管理第五十五條ICU醫院感染管理在病房醫院感染管理基礎上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分治療室(區)和監護區。治療室(區)內應設流動水洗手設施,有條件的醫院可配備凈化工作臺;監護區每床使用面積不少于9.5m2.每天進行空氣消毒,消毒方法見《醫院消毒技術規范》。有條件的醫院應配備空氣凈化裝置。
二、病人的安置應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分開,特殊感染病人單獨安置。診療護理活動應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三、工作人員進入ICU要穿專用工作服、換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進入。
四、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認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時戴手套。
五、注意病人各種留置管路的觀察、局部護理與消毒,加強醫院感染監測。
六、加強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防止病人發生菌群失調;加強細菌耐藥性的監測。
七、加強對各種監護儀器設備、衛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與管理。
八、嚴格探視制度,限制探視人數;探視者應更衣、換鞋、戴帽子、口罩,與病人接觸前要洗手。
九、對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藥菌感染的病人,嚴格消毒隔離措施。
第六節血液凈化室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六條血液凈化室在病房醫院感染管理基礎上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設置在清潔、安靜的區域。
二、布局合理,設普通病人血液凈化間(區)、隔離病人血液凈化間(區)。治療室、水處理室、儲存室、辦公室、更衣室、待診室等分開設置。
三、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消毒隔離制度。對血液透析機定期消毒,嚴格監測;透析器、管路應一次性使用。
2、工作人員定期體檢,操作時必須注意消毒隔離,加強個人防護,必要時注射乙肝疫苗。
3、進入血液凈化室應更衣、換鞋、戴帽子、口罩,嚴格洗手。
4、應對病人常規進行血液凈化前肝功能、肝炎病原學等化驗檢查。
5、傳染病患者血液凈化在隔離凈化間內進行,固定床位,專機透析,采取相應的隔離、消毒措施。急診病人應專機透析。
6、加強透析液制備輸入過程的質量監測。
7、對透析中出現發熱反應的病人,及時進行血培養,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8、透析液的監測要求見第四章第二節。
第七節手術室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七條手術室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潔污分開的要求;分污染區、清潔區、無菌區,區域間標志明確。
二、天花板、墻壁、地面無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統,便于清洗和消毒。
三、手術室內應設無菌手術間、一般手術間、隔離手術間;隔離手術間應靠近手術室入口處。每一手術間限置一張手術臺。
四、手術器具及物品必須一用一滅菌,能壓力蒸汽滅菌的應避免使用化學滅菌劑浸泡滅菌。備用刀片、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裝壓力蒸汽滅菌。
五、手術用器具、物品的清潔和消毒滅菌要求見第五章第三節,手術室內設消毒供應間的管理見本章第八節,加強消毒滅菌質量的監測。
六、麻醉用器具應定期清潔、消毒,接觸病人的用品應一用一消毒;嚴格遵守一次性醫療用品的管理規定。
七、洗手刷應一用一滅菌。
八、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消毒滅菌制度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
九、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必須濕式清潔,每周固定衛生日。
十、嚴格限制手術室內人員數量。
十一、隔離病人手術通知單上應注明感染情況,嚴格隔離管理。術后器械及物品雙消毒,標本按隔離要求處理,手術間嚴格終末消毒。
十二、接送病人的平車定期消毒,車輪應每次清潔,車上物品保持清潔。接送隔離病人的平車應專車專用,用后嚴格消毒。
十三、手術廢棄物品須置黃色或有明顯標識的塑料袋內,封閉運送,無害化處理。
第八節消毒供應室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八條消毒供應室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嚴格執行衛生部(88)衛醫字第6號《醫院消毒供應室驗收標準》。
二、周圍環境無污染源。
三、內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區、清潔區、無菌區,三區劃分清楚,區域間應有實際屏障;路線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潔,強制通過,不得逆行。天花板、墻壁、地面等應光滑、耐清洗,避免異物脫落。
四、有物品回收、消毒、洗滌、敷料制作、組裝、滅菌、存儲、發送全過程所需要的設備和條件。
五、壓力蒸汽滅菌操作程序按《醫院消毒技術規范》,滅菌效果的監測要求見本文第四章第二節。滅菌合格物品應有明顯的滅菌標志和日期,專室專柜存放,在有效期內使用。下收下送車輛,潔污分開,每日清洗消毒,分區存放。
六、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拆除外包裝后,方可移入無菌物品存放間,其使用與管理見第五章第五節。
七、有明確的質量管理和監測措施:對購進的原材料、消毒洗滌劑、試劑、設備、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等進行質量監督,杜絕不合格產品進入消毒供應室。對消毒劑的濃度、常水和精洗用水的質量進行監測;對自身工作環境的潔凈程度和初洗、精洗、組裝、滅菌等環節的工作質量有監控措施;對滅菌后成品的包裝、外觀及內在質量有檢測措施。
第九節口腔科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九條口腔科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設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
二、保持室內清潔,每天操作結束后應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三、對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須洗手;操作時必須戴口罩、帽子,必要時配戴防護鏡。
四、器械消毒滅菌應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滅菌”的程序進行。
五、凡接觸病人傷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機、車針、擴大針、拔牙鉗、挺子、鑿子、手術刀、牙周刮治器、潔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應滅菌;常用口腔科檢查器、充填器、托盤等每人用后均應消毒。
六、器械盡量采用物理滅菌法滅菌,有條件的醫院可配備快速壓力蒸汽滅菌器;如使用化學滅菌劑,每日必須進行有效濃度的測定。
七、麻藥應注明啟用日期與時間,啟封后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現用現抽,盡量使用小包裝。
八、修復技工室的印模、蠟塊、石膏模型及各種修復體應使用中效以上消毒方法進行消毒。
九、X線照相室應嚴格控制拍片中的交叉感染。
十、用后的敷料等醫用垃圾的處理見第七章。
第十節輸血科(血庫)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條輸血科(庫)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應有清潔區、半清潔區和污染區。血液儲存、發放處、成份室、采血室和輸血治療室設在清潔區,血液檢驗和處置室設在污染區,辦公區設在半清潔區。
二、管理要求:
1、進入輸血科的血液及試劑必須有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
2、必須嚴格按衛生部頒布的《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規定的程序進行管理和操作。
3、各區潔凈度的要求:采集患者自體血、儲存、發放血液應分室在II類環境中進行,血漿置換術應在II類環境中進行,并配備有相應的隔離設施。
4、保持環境清潔,每日清潔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臺面應用高效消毒劑處理。
5、儲血冰箱應專用于儲存血液及血液成份,定期清潔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對冰箱的內壁進行生物學監測,不得檢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6、感染病人自體采集的血液應隔離儲存,并設明顯標志。
7、工作人員上崗前應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檢查乙型肝炎病毒抗體水平。接觸血液必須戴手套,脫手套后洗手。一旦發生體表污染或銳器刺傷,應及時處理。
8、廢棄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廢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須分類收集,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十一節內窺鏡室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一條內窺鏡室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設診查區、洗滌消毒區、清潔區。
二、保持室內清潔,操作結束后嚴格進行消毒處理。
三、內窺鏡室工作人員必須經過預防醫院感染相關知識的培訓,包括內窺鏡的清潔、消毒或滅菌、使用中消毒劑的監測、記錄和保存、個人防護措施等。
四、進入人體無菌組織或器官的內窺鏡如腦室鏡、胸腔鏡、腹腔鏡、關節鏡等必須滅菌。消化道內窺鏡、呼吸道內窺鏡、陰道鏡等必須消毒;活檢鉗應滅菌處理。
五、進行內窺鏡診治前需對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等過篩檢查,有條件的醫院應進行抗-HCV等過篩檢查。
六、HBsAg陽性者、已知特殊感染患者或非特異結腸炎患者等,應使用專用內窺鏡或安排在每日檢查的最后。
七、用后的內窺鏡及附件應立即去污染、清潔,清除管道中的血液、粘液及活檢孔和抽吸孔內的殘留組織,洗凈的內窺鏡應瀝干水份后再進行消毒。
八、內窺鏡的消毒須使用高效消毒劑,如2%戍二醛消毒浸泡30分鐘,消毒后用無菌蒸餾水充分沖洗。內窺鏡、活檢鉗的滅菌用環氧乙烷或2%戊二醛浸泡10小時,具體方法見《醫院消毒技術規范》。
九、HBsAg陽性病人和其他特殊感染病人用過的內窺鏡應先消毒,再常規清洗消毒。
十、腫瘤病人用過的內窺鏡應先常規清洗、消毒,再用毛刷刷洗,酒精消毒。
十一、消毒后的內窺鏡,儲存前先干燥處理,再懸掛保存于無菌柜內。
十二、操作和清洗內窺鏡時應穿防滲透工作外衣,戴橡膠手套,有條件的醫院可配備防護鏡和面罩,工作人員應接種乙肝疫苗。
十三、每日監測使用中消毒劑的有效濃度,記錄保存,低于有效濃度立即更換。
第十二節導管室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二條導管室(含介入治療)的醫院感染管理在手術室醫院感染管理的基礎上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的管理按第五章第五節的要求。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一次性使用導管不得重復使用。
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的產品,其說明書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導管,應按去污染、清洗、滅菌的程序進行處理。
1、導管應編號、記錄使用情況。
2、用過的各類導管經高效消毒劑消毒后用高壓水槍沖洗。
3、檢查導管的長度,表面是否光滑、打折,用放大鏡檢查有無裂痕,管腔有無阻塞。
4、用含酶清洗液浸泡、清洗,蒸餾水高壓沖洗,高壓氣槍干燥。
5、用密封袋密封,環氧乙烷滅菌,監測合格,注明滅菌日期及失效期。
6、電極導管要檢查測試導電性,并記錄結果。
7、傳染病人用過的導管不得重復使用。
第十三節檢驗科及實驗室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三條檢驗科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工作人員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時穿隔離衣、膠鞋,戴口罩、手套。
二、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后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采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采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四、無菌物品如棉簽、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后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使用后的廢棄物品,應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五、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分類處理(焚燒、入污水池、消毒或滅菌)。
六、報告單應消毒后發放。
七、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后應及時洗手,毛巾專用,每天消毒。
八、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后,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處理,防止擴散,并視污染情況向上級報告。
九、菌種、毒種按《傳染病防治法》進行管理。
第六十四條實驗室的醫院感染管理參照檢驗科的管理要求。實驗動物應嚴格管理,防止逃逸或造成人與實驗動物的交叉感染;實驗后的動物必須焚化或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十四節營養室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五條營養室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設專用交通通道和出入口,并設有消毒、更衣、盥洗、通風、冷藏、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和廢棄物存放等設施。操作間、廚房進入口、廁所等處應設洗手裝置。
二、營養廚房配置,衛生及管理要求,食品與食具的衛生要求,對工作人員的要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第十五節洗衣房的醫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六條洗衣房的醫院感染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潔污分開,通風良好;分為洗滌區,壓燙、折疊區,清潔衣物存放區。物流由污到潔,順行通過,不得逆流。
二、指定地點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點,專車、專線運輸。運送車輛潔污分開,每日清洗消毒。
三、認真執行衣物清洗的規章制度,分類清洗。被血液、體液污染的衣物應單獨消毒、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劑,消毒時間不少于30分鐘;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25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煮沸消毒為20~30分鐘。洗滌劑的洗滌時間為1小時。傳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閉運輸,先消毒后清洗。
四、清潔被服專區存放。
五、工作環境保持衛生,每日清潔消毒,每周大掃除。
六、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每日洗澡更衣,接觸污物后洗手。
第七章醫院污物的管理
第六十七條醫院污物的管理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廢棄物分類收集處理,感染性廢棄物置黃色塑料袋內密閉運送、無害化處理。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感染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提高醫療質量,保證醫療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醫院感染管理是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針對診療活動中存在的醫院感染、醫源性感染及相關的危險因素進行的預防、診斷和控制活動。
第三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實施醫院感染管理工作。
醫務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和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衛生部負責全國醫院感染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院感染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醫院感染管理責任制,制定并落實醫院感染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范,嚴格執行有關技術操作規范和工作標準,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防止傳染病病原體、耐藥菌、條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傳播。
第六條住院床位總數在10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設立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和獨立的醫院感染管理部門。
住院床位總數在100張以下的醫院應當指定分管醫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門。
其他醫療機構應當有醫院感染管理專(兼)職人員。
第七條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由醫院感染管理部門、醫務部門、護理部門、臨床科室、消毒供應室、手術室、臨床檢驗部門、藥事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門、后勤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主任委員由醫院院長或者主管醫療工作的副院長擔任。
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醫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標準,制定本醫院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規章制度、醫院感染診斷標準并監督實施;
(二)根據預防醫院感染和衛生學要求,對本醫院的建筑設計、重點科室建設的基本標準、基本設施和工作流程進行審查并提出意見;
(三)研究并確定本醫院的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計劃,并對計劃的實施進行考核和評價;
(四)研究并確定本醫院的醫院感染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流程、危險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預措施,明確各有關部門、人員在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工作中的責任;
(五)研究并制定本醫院發生醫院感染暴發及出現不明原因傳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體感染病例等事件時的控制預案;
(六)建立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協調和解決有關醫院感染管理方面的問題;
(七)根據本醫院病原體特點和耐藥現狀,配合藥事管理委員會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指導意見;
(八)其他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第八條醫院感染管理部門、分管部門及醫院感染管理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管理和業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對有關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
(二)對醫院感染及其相關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和反饋,針對問題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導實施;
(三)對醫院感染發生狀況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并向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或者醫療機構負責人報告;
(四)對醫院的清潔、消毒滅菌與隔離、無菌操作技術、醫療廢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導;
(五)對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導;
(六)對醫務人員有關預防醫院感染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提供指導;
(七)對醫院感染暴發事件進行報告和調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八)對醫務人員進行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培訓工作;
(九)參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工作;
(十)對消毒藥械和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器具的相關證明進行審核;
(十一)組織開展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或者醫療機構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衛生部成立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專家組,成員由醫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傳染病學、臨床檢驗、流行病學、消毒學、臨床藥學、護理學等專業的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起草有關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醫院感染診斷的技術性標準和規范;
(二)對全國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對全國醫院感染發生狀況及危險因素進行調查、分析;
(四)對全國重大醫院感染事件進行調查和業務指導;
(五)完成衛生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成立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專家組,負責指導本地區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的技術性工作。
第三章預防與控制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醫院感染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加強醫院感染的預防與控制工作。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消毒管理辦法》,嚴格執行醫療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術規范,并達到以下要求:
(一)進入人體組織、無菌器官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滅菌水平;
(二)接觸皮膚、粘膜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消毒水平;
(三)各種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創操作的醫療器具必須一用一滅菌。
醫療機構使用的消毒藥械、一次性醫療器械和器具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器具不得重復使用。
第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制定具體措施,保證醫務人員的手衛生、診療環境條件、無菌操作技術和職業衛生防護工作符合規定要求,對醫院感染的危險因素進行控制。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隔離技術規范,根據病原體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
第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制定醫務人員職業衛生防護工作的具體措施,提供必要的防護物品,保障醫務人員的職業健康。
第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加強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和耐藥菌監測管理。
第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院感染診斷標準及時診斷醫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醫院感染監測制度,分析醫院感染的危險因素,并針對導致醫院感染的危險因素,實施預防與控制措施。
醫療機構應當及時發現醫院感染病例和醫院感染的暴發,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徑,采取有效的處理和控制措施,積極救治患者。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經調查證實發生以下情形時,應當于1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所在地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后,應當于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至衛生部:
(一)5例以上醫院感染暴發;
(二)由于醫院感染暴發直接導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醫院感染暴發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后果。
第十九條醫療機構發生以下情形時,應當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要求進行報告:
(一)10例以上的醫院感染暴發事件;
(二)發生特殊病原體或者新發病原體的醫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醫院感染。
第二十條醫療機構發生的醫院感染屬于法定傳染病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報告和處理。
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發生醫院感染暴發時,所在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及時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徑、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傳播和感染范圍的擴大。
第二十二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應當根據情況指導醫療機構進行醫院感染的調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組織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第四章人員培訓
第二十三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應當重視醫院感染管理的學科建設,建立專業人才培養制度,充分發揮醫院感染專業技術人員在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院感染專業人員崗位規范化培訓和考核制度,加強繼續教育,提高醫院感染專業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
第二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制定對本機構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醫院感染相關法律法規、醫院感染管理相關工作規范和標準、專業技術知識的培訓。
第二十六條醫院感染專業人員應當具備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的專業知識,并能夠承擔醫院感染管理和業務技術工作。
第二十七條醫務人員應當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知識,落實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工作規范和要求。工勤人員應當掌握有關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基礎衛生學和消毒隔離知識,并在工作中正確運用。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所轄區域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對醫療機構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醫院感染管理的規章制度及落實情況;
(二)針對醫院感染危險因素的各項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滅菌與隔離、醫療廢物管理及醫務人員職業衛生防護工作狀況;
(四)醫院感染病例和醫院感染暴發的監測工作情況;
(五)現場檢查。
第三十條衛生行政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醫療機構存在醫院感染隱患時,應當責令限期整改或者暫時關閉相關科室或者暫停相關診療科目。
第三十一條醫療機構對衛生行政部門的檢查、調查取證等工作,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履行監督管理和對醫院感染暴發事件的報告、調查處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予以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實醫院感染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規范;
(二)未設立醫院感染管理部門、分管部門以及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
(三)違反對醫療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術規范;
(四)違反無菌操作技術規范和隔離技術規范;
(五)未對消毒藥械和一次性醫療器械、器具的相關證明進行審核;
(六)未對醫務人員職業暴露提供職業衛生防護。
第三十四條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未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或者發生醫院感染未及時采取控制措施,造成醫院感染暴發、傳染病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可以依法吊銷有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院感染暴發事件未按本辦法規定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醫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間發生的感染和在醫院內獲得出院后發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開始或者入院時已處于潛伏期的感染。醫院工作人員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也屬醫院感染。
(二)醫源性感染:指在醫學服務中,因病原體傳播引起的感染。
(三)醫院感染暴發:是指在醫療機構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時間內發生3例以上同種同源感染病例的現象。
(四)消毒:指用化學、物理、生物的方法殺滅或者消除環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滅菌:殺滅或者消除傳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細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第三十七條中國人民醫療機構的醫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國人民衛生部門歸口管理。
1、衛生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院成立醫院感染管理小組,全面領導我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感染工作,以住院病人和院內工作人員為監測對象,統計醫院感染發病率;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監控實施方案、對策、措施、效果評價和登記報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核查。
三、分析評價醫院感染病例報告資料,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各種感染的危險因素,降低感染率,將院內感染控制在10%以內。
四、加強醫院感染管理的宣傳教育,提高醫護人員的監控水平。
五、協調全院各科室的院內感染監控工作,提供業務技術指導和咨詢;加強醫院感染的業務培訓,做好技術指導工作。
六、加強醫務人員的醫療護理實踐管理,預防醫務人員的感染,加強職業防護教育,提高防護意識,做好自我防護。
七、出現醫院感染流行或暴發趨勢時,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積極控制。
2、醫院感染培訓制度
一、感染管理科每年年初必須制定出該年度的培訓計劃。
二、全院醫務人員、行管人員及工勤人員都必須積極參加預防、控制醫院感染相關知識的繼續教育課程和學術交流活動;
三、不定期對全院醫務人員、行管人員以及工勤人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醫院感染知識的培訓活動。
四、感染管理專職人員必須加強醫院感染的業務學習。
五、臨床科室不定期進行醫院感染知識的業務學習,時間不少于1學時,根據各科室的醫院感染發生情況和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可行的措施,降低本科室的醫院感染發病率。
六、感染管理小組每月對全院醫院感染知識的掌握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及時發現問題,針對薄弱環節再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3、醫院感染病例監測、報告制度
一、各臨床科室必須對住院病人開展醫院感染病例感染監測。
二、明確診斷后,由經治醫生于24小時內報告醫院感染管理小組,同時在出院病例首頁院內感染名稱欄內填寫醫院感染疾病名稱,并且認真填報醫院感染病例報告卡。
四、感染管理小組于每月30日后到各臨床科室收集情況并簽收。
五、確診為傳染病的醫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4、洗手制度
一、全院醫護人員在下列情況下必須認真按照六步洗手法清潔洗手:
(一)直接接觸病人前后,接觸不同病人之間,從同一病人身體的污染部位移動到清潔部位時,接觸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二)接觸病人黏膜、破損皮膚或傷口前后,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傷口敷料之后;
(三)進行無菌操作前后,處理清潔、無菌物品之前,處理污染物品之后;
(四)當醫護人員的手有可見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后。
二、醫護人員洗手時應當徹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縫、指關節等,洗干凈的手不得配戴飾物。
三、醫護人員使用肥皂洗手時,必須保證肥皂干燥。禁止將肥皂直接浸泡在不漏水的肥皂盒中。
5、門診、急診消毒隔離制度
1、所有診室必須設置流動水洗手設備。
2、各診室應定時通風,診療桌、診療椅、診療床等每天清潔,被血液、體液污染后應及時進行擦拭消毒處理。
3、與病人皮膚直接接觸的診療床單、診療巾要一人一用一消毒。聽診器每天由醫生用75%酒精進行擦拭消毒;血壓計袖帶每周由護士用消毒液進行擦拭消毒處理。
4、所有急救器材必須在讀滅菌的有效期內使用。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滅菌,并且清潔保存。
5、病人使用的吸氧裝置、霧化吸入器、氧氣濕化瓶、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并干燥保存。濕化瓶應每日更換濕化液。
6、各種無菌包及無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專人負責定期滅菌或更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應密閉存放,每周更換二次,容器每周滅菌二次;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過二周;無菌包有效期不得超過7天;取用無菌物品時必須用持物鉗或持物鑷,持物鉗或持物鑷應與容器配套,手持部分應在罐外,浸泡液的高度為無菌鉗軸節以上2-3cm處,浸泡液每日添加,每周更換2次,容器每周滅菌2次;開啟的無菌敷料罐等應每日更換。
7、所有工作人員在接診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并做好自我防護。每次診療操作前后必須認真洗手、戴口罩。
8、傳染病門診(肝炎、腸道門診等)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做到診室、人員、時間、器械固定;腸道門診應設立專用坐便器。
9、急診留觀病人發生醫院感染時,應按要求于24小時內報醫院感染管理小組。
10、診療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的處理按岳西縣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規定收集、轉運和最終處置,禁止與生活垃圾混放。
6、注射室消毒隔離制度
一、布局合理,清潔區、污染區分區明確,標志清楚,設置流動水洗手設備或手消毒液,每次注射前后應洗手或消毒手一次。
二、注射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進行無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齊并且必須戴口罩。
三、注射時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用(包括皮試),用后必須按相關規定將注射針頭放入銳器盒內,同時注意搞好個人職業防護,防止被針頭刺傷。
四、室內用循環風紫外線空氣消毒機消毒室內空氣每日三次,每次30分鐘以上;自然通風每日兩次,每次30分鐘,保持室內空氣新鮮。每月定期做空氣細菌培養,細菌總數不得超過500cfu/m3、
五、碘酒、酒精等消毒液應密閉存放,每周更換二次,容器每周滅菌二次。開啟的無菌敷料罐等應每日更換。
六、治療室使用的持物鉗或持物鑷應與容器配套。無菌罐、無菌鑷、盛碘酒、酒精瓶每周壓力蒸氣滅菌2次。對特殊感染病人應與一般病人分開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單獨處理。
七、抽出的藥液、啟開的靜脈輸用無菌液必須注明啟用時間,超過2小時不得使用;啟封抽吸的各種溶媒超過24小時不得使用。
7、病房消毒隔離制度
一、病人的安置應實施標準預防的原則,根據疾病的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對已確診的傳染病人應立即轉科或轉院隔離治療,在未轉之前,必須采取相應的隔離治療措施。
二、傳染病人應在指定的范圍內活動,不準亂串病室及外出。
三、凡遇有厭氧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應嚴密隔離,用過的房間要消毒,用過的敷料要燒毀,對其被褥、衣服必須消毒;醫護人員出入病室必須穿隔離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必須換衣、帽、鞋并及時消毒處理。
四、病人的被套、床單、枕套和診查單不準帶有血、尿、便痕跡,做到隨臟隨換。禁止在病房、走道上清點衣被。
五、病室內要保持環境整潔,空氣新鮮無異味,經常通風換氣,消除污染。每日用紫外線進行空氣消毒1次,每次1小時;地面應濕式清掃,遇污染時即刻用消毒液拖地消毒。
六、病床每天濕式清掃一次,一床一套;床頭柜等物體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有污染的物體表面隨時消毒。
七、治療室、病房、廁所等的拖帕,應標識清楚,分開清洗,懸掛晾干,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消毒處理。
八、血壓計袖帶應每周清洗,特殊污染后隨時消毒。聽診器保持清潔,接觸病人后及時消毒。
九、彎盤、治療碗用后及放入消毒液進行預處理浸泡消毒后,送消毒供應室滅菌后再用;體溫計用后放入消毒液內浸泡消毒,清水沖洗后晾干備用。
十、患者出院、轉科或死亡后,必須進行床單元的終末消毒,其它物品按病室消毒隔離措施執行。
8、治療室消毒隔離制度
一、治療室布局合理進入治療室人員必須衣帽整齊,操作前應洗手、戴口罩。
二、治療室無菌物品與非無菌物品,嚴格分開放置。使用無菌物品時,應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原則。
三、室內每日用紫外線空氣消毒機消毒室內空氣每日1次,每次30分鐘以上;自然通風每日兩次,每次30分鐘,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四、抽出的藥液、啟開的靜脈輸用無菌液必須注明啟用時間,超過2小時不得使用;啟封抽吸的各種溶媒超過24小時不得使用。
五、各種治療注射應一人一針一管一用(含皮試);用后針頭立即放入銳器盒內,針管及一次性輸液器應專用容器內,其它醫療垃圾嚴格按岳西縣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進行分類收集,凡不能回收的垃圾由后勤部統一進行處理。
六、體溫表應在消毒液中浸泡后沖洗甩干備用。
七、取用無菌物品時必須用持物鉗或持物鑷,持物鉗或持物鑷應與容器配套。碘酒、酒精等消毒液應密閉存放,每周更換二次;無菌罐、無菌鑷、盛碘酒、酒精的容器每周壓力蒸氣滅菌2次。
9、手術室消毒隔離制度
一、嚴格劃分潔凈區與非潔凈區,二者之間需設置緩沖區。
二、凡進入手術室的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統一穿手術專用衣、帽、鞋、口罩;外出時必須更衣,并換鞋或穿鞋套。
三、無菌手術應放在污染手術前做。
四、感染手術一律謝絕參觀。
五、手術室洗手、護士鋪臺、刷手、戴手套和手術配合均應符合無菌操作要求。巡回護士進行各種治療注射、拿放無菌物品。應符合無菌操作要求。
六、接送病人的手術平車必須注意及時換輪或消毒,并保持清潔,平車上的鋪單應一人一換。
七、各種無菌包及無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專人負責定期滅菌或更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應密閉存放,每周更換二次,容器每周滅菌二次;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過二周;無菌包有效期不得超過7天;開啟的無菌敷料罐等應每日更換。
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各種消毒液的濃度、配制及使用方法,并可根據其效能定期檢測。
九、無菌物品的存放應嚴格按照消毒技術規范執行。
十、手術室清潔用具必須嚴格分區使用,不得混用。
十一、用紫外線殺菌燈消毒時,應有消毒時間、操作人員簽名等項目登記和紫外線強度監測登記。
十二、手術室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廣泛預防措施作好個人防護。
十三、所有手術后的垃圾,必須按照岳西縣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規定收集、轉運和最終處置,禁止與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會。
10換藥室消毒隔離制度
一、換藥前必須按要求認真洗手、戴口罩和帽子。
二、碘酒、酒精等消毒液應密閉存放,每周更換2次,容器每周滅菌2次。開啟的無菌敷料罐等應每日更換并滅菌;置于無菌儲槽內的滅菌物品(棉球、紗布等)一經打開,使用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
三、保持室內清潔,室內物品及無菌容器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消毒;地面濕式清掃,有專用拖把及抹布,用后消毒。每日紫外線照射消毒。
四、室內禁止放其它無關物品。
根據《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和《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標準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醫院感染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護理安全,特制定責任書,要求每一位醫務人員必須掌握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有關內容并遵照執行。
1.醫院感染管理是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針對診療活動中存在的醫院感染、醫源性感染及相關的危險因素進行的預防、診斷和控制活動。
2.科室應建立醫院感染責任制,明確每個醫務工作者包括衛生員在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工作中的責任,嚴格執行有關技術操作規范和工作標準,有效預防和控制感染,防止傳染病病原體、耐藥菌、條件致病菌及其它病原微生物的傳播。
3.醫務人員應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關的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知識,落實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工作規范和要求。
4.醫務人員在醫療護理活動的每項操作中,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范,執行無菌操作,無菌操作時,應當戴口罩、帽子、必要時戴手套。
5.進入人體組織、無菌器官的醫療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滅菌水平,接觸皮膚粘膜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消毒,各種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創操作的醫療器具必須一人一巾一帶一用一滅菌。
6.工作人員必須在檢查和治療每一個病人前后,均要嚴格執行手衛生規范,按照七步洗手法正確洗手和手消毒,戴手套操作時,每治療一個病人應當及時更換手套并洗手或手消毒。
7.病室保持通風、整潔,地面、桌面每日進行清潔,必要時消毒。
8.診療床、換藥床應每日進行消毒,床單每天更換,被血液、體液污染時應及時消毒處理。
9.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遵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10.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技術規范,根據病原體傳播途徑,主動采取相應的消毒隔離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11.發現病人屬于法定傳染病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報告和處理。
以上條例望科室認真遵守,如有違反,發生醫院感染后果將由科室及相關責任人自行承擔,并按《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及醫院感染管理科的相關制度和考核條例進行處罰。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
城區醫院感染管理科:科主任:
護士長:
日期:
醫院感染管理獎懲制度一、獎勵
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認真,各項醫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實到位,完成下列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500元,具體獎勵方法見詳細方案)。
1、認真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嚴格按規范進行操作,醫院感染病例24小時之內報院感科,無漏報。
2、認真執行手衛生規范,手衛生依從性≥95%,正確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進行每年的醫院感染現患率調查,現患率<10﹪。外科清潔手術切口部位感染率<0.5﹪??咕幬镏委熥≡夯颊呶⑸飿颖舅蜋z率≥30%,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4、醫院感染管理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組織學習醫院感染相關知識,研究本科室消毒隔離、醫院感染控制、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記錄。每月對本科室醫院感染控制工作進行自查(內容:無菌技術操作、手衛生、院感病例漏報、醫療廢物分類、環境衛生等),有記錄。
5、監控醫師每周檢查醫院感染病例漏報情況;監測護士每周檢查各種感染管理登記本,
要求登記和監測項目齊全、合格、有效。
6、醫療廢物管理按醫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措施》執行,符合要求。
二、罰則
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出現下列問題,作為質控考核扣分依據,根據醫院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扣款50~500元,具體獎勵方法見詳細方案。)
1、醫院感染病例每漏報1例扣個人獎金50元。
2、按衛生部《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要求,出現多重耐藥菌不報告或不采取相應措施的;使用抗菌藥物前不留標本送檢。
3、感染管理小組不能發揮監、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質控自查、每月不進行院感內容知識學習、每季不開會討論總結本科室院感管理問題的。(查記錄)
4、未執行《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洗手方法不正確的。
5、 醫療廢物分類不清、利器盒復用或對利器不采取防損傷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潔員利器損傷的。
6、病區衛生差(監管不到位)。
7、醫生進行外科換藥時不戴口罩、帽子、無菌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