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5:14:42
序論:在您撰寫資格證申報材料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本人申報 專業技術資格,所提供各種表格、相關證書、論文論著、業績成果等材料真實可靠。如有任何不實,愿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申報人:
年 月 日
茲保證 同志確系本單位正式在職在崗職工,經審核,其所報材料屬實。如有隱瞞,我單位愿承擔相應責任。
單 位(蓋章):
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照片需完整顯示考生頭部和雙肩,不允許戴帽子、頭巾、發帶、墨鏡;
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為jpg/jpeg;
因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簽到表以及考試合格證明,照片必須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經過特殊處理(PS)、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規照片。
請考生上傳照片時嚴格按照要求選擇適合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將無法通過審核。
2、現場審核省份須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港澳臺居民持居住地在浙江省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在校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冊的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社會人員提供本人相關學歷證書或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技術職務職稱證明等原件。
用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參加考試的,需攜帶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進行現場確認;
蘇財會〔2021〕21號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1〕39號)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職稱辦同意,現將我省202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材料報送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2021年我省正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按照《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8〕2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執行。
(二)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
(三)省內符合《資格條件》的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均可申報。
(四)非公有制企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人社廳發〔2020〕13號文的要求在所在地進行相關申報。
(五)外省或中央駐蘇企業、單位及其分支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需在我省申報評審的,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委托手續。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同意后受理申報(詳見蘇職稱辦〔2021〕39號文)。
(六)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后,有關專業年限計算、繼續教育、專業理論知識、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工作業績與成果、論文著作等其他評審材料的具體要求,對照《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
(七)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
(八)凡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經調查核實確認的,將按《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1〕39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報送要求及時間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資格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蘇財規〔2011〕11號)要求,對委托評審的材料嚴格把關,認真做好審核、公示和推薦工作,確保材料真實、齊全、手續完備。
1.申報人必須先行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2.申報人必須登錄江蘇省財政廳門戶網站(czt.jiangsu.gov.cn),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在“江蘇人才信息港”職稱申報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上也有相應的鏈接)進行個人申報。網上申報的起止時間為: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0日17:00(具體詳見操作指南),逾期不補報。
3.申報人按要求在申報系統上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并將相關申報材料原件掃描上傳。提交之后,申報人應按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所有申報材料前往所在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辦理材料現場核對(受理后當場退回材料原件)和網上繳費等相關事宜(具體時間依當地的安排)。
4. 因評審工作全部在網上進行,申報人不再提交紙質材料。省財政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公布評審結果后,評審通過人員自主打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
5. 評審通過人員經評委會簽章后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末頁(需歸入本人檔案)等相關材料,將統一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EMS從南京送達。
6.省各有關單位應于8月6日17:00 前,攜帶申報材料原件(包括申報人身份證等相關證書)至省財政廳會計處(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號天目大廈808、809室)進行現場核對(受理后當場退回材料原件)。
7.各設區市及昆山、泰興、沭陽縣(市)財政局于8月11日前,將經市職稱管理部門審核后的《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逾期不再受理。
三、收費標準及要求
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每人評審和面試及論文鑒定費500元。申報材料提交并現場核對通過后,由申報人在網上申報系統中直接支付(詳見網上申報系統操作說明)。8月6日24:00前未繳費的,視同放棄申報。繳費成功后,不辦理退費。需票據憑證的,可根據系統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截止2021年12月31日24:00)。
四、其他事項
1.本次評審擬于10月份進行。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采用評審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最終由執行評委會根據申報人綜合情況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
2.《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資格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所需填報的相關表格,請登錄江蘇省財政廳門戶網站( czt.jiangsu.gov.cn),在“會計綜合管理平臺”相關欄目中查詢下載。
聯系電話:025-83633209
附件:
1. 材料目錄及要求
2. 江蘇省申報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
3. 論文鑒定申報表
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做好**年度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發〔**〕122號)精神,現就**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及地點
8月24—25日為我廳受理省直、廳直單位申報材料的時間,受理地點為省衛生廳辦公樓4樓會議室。8月28日至9月1日為受理各市申報材料的時間,受理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單位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由各市各單位自定。
二、申報條件要求
(一)嚴格按省人事廳的有關規定執行,主要的文件目錄見附件1。
為幫助申報人員理解、掌握評審條件及有關規定,我們歸納整理了《**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資格條件摘錄》(見附件2),供參考。如有不一致的,請以省人事廳的文件為準。
(二)凡申報評審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必須參加衛生專業技術實踐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申報人員原則上應按考試專業申報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申報臨床、中醫、口腔、預防等專業主(副)任醫師資格,必須具有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證書并已登記注冊,執業范圍應與申報專業相符。沒有醫師資格證書的,只能申報醫技類(包含醫學影像、病理)專業技術資格。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學科分類表見附件3。
申報婦女保健專業技術資格,醫師資格證書為臨床類的,在婦產科專業高評委會評審,公衛類的在疾控與公衛高評委會評審;申報兒童保健專業技術資格,醫師資格證書為臨床類的,在兒科專業高評委會評審,公衛類的在疾控與公衛高評委會評審。
(三)根據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改革和完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方式的通知》(粵人發〔**〕311號)要求,經對19個專業隨機抽取,今年申報外科、婦產科、皮膚、護理專業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進行答辯,答辯內容由答辯委員根據申報者的申報材料確定,每人答辯的時間約15分鐘。答辯的時間初步安排在9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按省人事廳《關于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復》(粵人函〔**〕301號)的規定,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已過渡為國家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
(五)繼續醫學教育驗證證明必須按一個驗證周期(5年)計算學分。如果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的時間不足5年,則從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的當年開始計算學分。
(六)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年8月31日。
(七)今年我省高級職稱評審啟用新的申報評審表,申報人應對照表格要求認真填寫各項內容,尤其對多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屬于發包承攬關系由甲方乙方等多方完成的項目,以及工作中曾出現的負面情況必須如實申報。凡對負面情況未作說明、在評前公示期間受到舉報查實的,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在評后公示期間受到舉報查實的,評審結果無效,或撤銷已取得資格,且自下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
(八)申報材料的填寫及審核請按省人事廳的有關規定執行。為方便評委查找,我們統一了裝訂方法。具體要求請參見附件4、5。
三、申報程序
(一)下載并填寫表格。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須使用廣東省人事廳網站(網址:)下載的表格,材料規格以表格上要求為準,不再接受此前印制的表格。省人事廳網站沒有的其他部分表格,可在省衛生廳網站(網址:wn)下載?!缎l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送評材料目錄單》請從省衛生廳網站下載。申報評審表的清單見附件6。
(二)申報前公示。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材料,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后對申報材料有異議的,必須核實準確后方能上報。對與事實不符的內容,所在單位應要求申報人剔除或按事實予以更正。
(三)單位審核。單位組建由人事職改干部、技術主管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審核評價小組”,對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職業道德、思想政治表現、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成果、工作表現及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性等提出準確客觀的評價意見,填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經歷、能力考核表》,同時在《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相關欄目加具意見。
(四)上報審查。申報材料應送主管部門和各級衛生、人事部門審核。凡送審的申報材料一律要求彌封,并加蓋騎縫章,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否則不予受理。申報材料呈送我廳后,不再接收任何補充材料(包括新的期刊雜志)。
1、設置單位(人)向業務辦公室提出換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申請,提交申報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醫療機構設置申請書;醫療機構設置可行性分析報告;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協議)和業務用房平面圖;醫療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協議;法人代表、從業人員登記表、聘用合同、體檢合格證明;法人代表、從業人員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職稱證、醫師資格證、執業護士證、退休證、失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醫療機構花名冊、設備清單、規章制度;醫療機構申請執業注冊登記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副本。
2、業務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申報材料齊全無誤且符合設置標準的醫療機構,受理其申請;不予受理的,應告知其理由。
3、業務辦公室會同衛生監督所對申請換發證的醫療機構進行現場查驗。
4、現場查驗合格的,報衛生局局長簽署初審意見。
5、報市衛生局審批。
辦理時限:醫療機構應當在執業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區衛生局提出換發證申請;衛生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報市衛生局審批。
二、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流程
1、醫療機構向業務辦公室提出校驗執業許可證申請,提交申報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校驗執業許可證申請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醫療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協議。
2、業務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醫療機構,受理其申請;對不予受理的,應告知其理由。
3、業務辦公室會同衛生監督所對申請校驗的醫療機構進行現場查驗。
4、現場查驗合格的,報業務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
辦理時限:醫療機構應當在校驗期滿前3個月向衛生局提出校驗申請;衛生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驗工作。
三、執業醫師(護士)注冊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報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請執業注冊登記書;醫師資格證(執業護士證)原件及復印件;聘用證明;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醫療機構花名冊;體檢合格證明。
2、業務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受理其申請;對不予受理的,應告知其理由。
3、報業務辦公室主任簽署初審意見。
4、報市衛生局審批。
辦理時限:衛生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報市衛生局審批。
四、執業醫師(護士)變更注冊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報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請變更注冊登記書;醫師(護士)資格證、醫師(護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執業醫療機構解聘證明;擬執業醫療機構聘用證明;擬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擬執業醫療機構花名冊;體檢合格證明。
2、業務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受理其申請;對不予受理的,應告知其理由。
3、報業務辦公室主任簽署初審意見。
4、報市衛生局審批。
辦理時限:衛生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報市衛生局審批。
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1、考生登陸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進行網絡報名,打印報名申請表。
2、衛生局初審。需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證(軍官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網絡報名申請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醫療機構花名冊;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證明;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報考執業醫師的考生,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初審合格的,報市衛生局審核。
4、復審合格的,由市衛生局報自治區衛生廳審核。
5、發放準考證。
辦理時限:依據市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委員會具體規定。
六、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1、考生登陸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進行網絡報名,打印報名申請表。
2、衛生局初審。需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證(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網絡報名申請表;報考中級的考生,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或初級(師)職稱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初級(士)的考生,須提交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初級(士)晉升初級(師)的考生,須提交初級(士)職稱證。
3、初審合格的,報市衛生局審核。
4、復審合格的,由市衛生局報自治區衛生廳審核。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119號)精神,為做好2012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條件及有關政策
(一)申報評審條件。
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有關規定執行,主要文件目錄見附件1。
1.凡申報2012年度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人員,必須在2012年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中成績合格或在2011年度考試中成績合格。申報人員原則上應按考試專業申報相應專業的專業技術資格。
2.評委會設置及評審的學科專業參見《廣東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學科分類表》(附件2)。
申報臨床、中醫、口腔、預防等專業主任(副主任)醫師資格的,必須具有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證書并已登記注冊,執業范圍應與申報專業相符。
申報婦女保健專業技術資格,醫師資格證書為臨床類的,在婦產科專業高評委會評審,公共衛生類的在預防醫學專業高評委會評審醫學全在線申報兒童保健專業技術資格,醫師資格證書為臨床類的,在兒科專業高評委會評審,公共衛生類的在預防醫學專業高評委會評審。
執業類別為臨床類,擬申報預防保健專業主任(副主任)醫師資格的,統一歸在預防醫學專業高評委會評審。
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也可在各臨床或預防醫學專業高評委會評審,通過評審的人員取得“衛生系列(副)主任技師”資格。
3.根據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改革和完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方式的通知》(粵人發〔2005〕311號)要求,2012年所有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均須進行答辯,答辯內容由答辯委員根據申報者的申報材料確定,每人答辯時間約為15分鐘。答辯時間安排及答辯地點另行通知。
4.職稱外語條件執行《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并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37號)和粵人發〔2007〕120號文的有關規定,2001年廣東省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單不作為職稱外語條件的有效依據。
5.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的規定,符合專業工作崗位條件和資格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但不得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同一系列或同一專業的兩個資格。
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轉換后要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在現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現崗位的工作業績,同時將原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作為申報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崗位的業績申報現崗位的專業技術資格。
(二)有關政策。
1.事業單位的申報評審工作,要按照國家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的意見精神,嚴格執行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提高申報和評審質量,并逐步實現與崗位聘用的有機結合。
2.國家公務員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已過渡為國家公務員身份的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不論其在何種崗位、從事何種工作,都應嚴格執行原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說明》(人職發〔1991〕17號)、人社部發〔2011〕90號文,以及原省人事廳《關于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人員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問題的批復》(粵人函〔2005〕301號)、粵人發〔2007〕197號文有關規定,一律不予受理。
3.從國家部委、軍隊和外?。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粵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按我省的職稱政策申報評審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醫學原專業技術資格需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發〔2010〕306號)的要求進行確認。
4.突出貢獻人員申報評審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突出貢獻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2〕38號)執行。
5.所有申報人員在提交申報材料時,需提交在現工作單位繳交今年度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單,復印件一律無效。繳交社保單位與申報單位不一致或不連續的,不得申報。
6.申報材料的填寫及審核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有關規定執行。2012年的論著鑒定仍采用“雙盲”形成進行,提交鑒定的論文需蓋去姓名后再復印。申報材料準備及裝訂的有關要求可在省衛生廳公眾網站載。
二、申報程序
(一)個人提交申報材料。個人填報的表格見附件3,有關表格可在省衛生廳公眾網站下載,表格規格及填寫以表格上的要求為準。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我省的職稱政策和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要求,認真、客觀、如實申報,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過后不得補充和更換),送單位審核和公示。
申報人提交的論文必須是醫學期刊公開發表的論文。根據《期刊出版管理規定》,發表的論文的期刊屬于“一號多刊”的,該論文不能作為有效期刊是否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許可,可登錄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查詢,查詢結果隨同論文、論著材料一起上報。
凡未如實申報和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當年申報(或評審通過)的資格,并從下年度起3年內不得申報,視情形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二)單位審核。單位組建由人事職改干部、技術主管及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審核評價小組”,對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職業道德、思想政治表現、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成果、工作表現及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性等提出準確客觀的評價意見,在《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申報評審衛生版表三)》相關欄目加具意見。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認真審核申報材料,重點把握如下幾個方面:
1.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申報材料是否依法取得,是否符合執業類別與執業范圍的規定。同時,還要審核申報人所申報的資格與其執業類別、執業范圍是否相符,申報專業和考試專業及實際從事的專業是否相符。
2.審查申報人材料的真實性:申報材料是否與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論文、業績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觀事實相符。
3.審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申報的基礎材料、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評審表必填欄目是否空白(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和時效等),是否如實填報負面情況,是否如實填報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其他系列(專業)的資格及其名稱。
4.審查申報材料的時效性:申報人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發表的論文、考取的計算機模塊合格證、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及執業資格證等,不得作為2012年評審的有效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注明原因,及時退回。
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及時將申報的有關材料,特別是申報人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申報評審衛生版表三)》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同時其他申報材料應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備查驗。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受理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凡經受理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先行報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結果應及時報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公示結束后,由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用表八)和《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申報評審衛生版表三)》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的一部分一并報送。
(三)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應認真審核報送的材料,重點把握如下幾個方面:
1.審核數量。當場清點申報材料的種類是否齊全,數量與送評材料目錄單的記錄是否相符。
2.審核程序。重點審查申報程序是否符合政策規定,委托評審是否符合規定程序,單位公示是否規范,有關證書、證明復印件是否有審核蓋章,申報時間、公示時間、單位審核時間之間是否矛盾等。
3.審核條件。按照省的職稱政策規定和資格條件的要求,逐項審查申報人是否符合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范圍和條件。有嚴格執業類別和執業范圍限制的專業,還要審查申報人所申報的資格與其執業類別是否相符,其業績是否依規取得。
對經審核不符合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的申報材料,及時說明原因,并將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同時書面告知申報人。
三、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及地點
2012年9月6-7日為受理省直、廳直屬單位申報材料的時間,受理地點為省衛生廳辦公樓南座4樓會議室(廣州市先烈南路17號);9月16日為受理各市、汕頭大學醫學院、廣東醫學院申報材料時間,受理地點為廣州市南沙資訊科技園(廣州市南沙區環市大道南2號,聯系電話:)。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各單位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由各市各單位自定。
四、評審收費
按原省人事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執行。每人收取評審費580元(含各市送審費用),論著鑒定費200元,共780元;需要參加答辯的人員另收取答辯費140元;申報人上交的費用繳交財政專戶已提交申報評審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一律不予退費。 省(廳)直有關單位收取的費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審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它要求
按照《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開展年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渝職改辦〔〕40號)的統一部署,現就開展年全市衛生技術專業(含中醫藥技術,下同)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衛生、中醫藥各個專業符合任職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根據《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實行“五個打破”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的意見》(渝人發〔2001〕126號)精神,上述專業申報人員,可不受單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慶市人事局關于我市機關機構改革中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職改辦〔1998〕50號)有關規定,對機關機構改革中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原評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仍然有效(需確認和轉評的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和完善相關手續);原未評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可不受職稱檔次的限制,根據其學歷和工作資歷、業績和實際工作水平,可以越級申報評定相當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四)按有關文件規定,除經批準辦理了延長退休手續的人員可申報晉升職稱外,凡所在單位申報推薦時已辦理了退休手續(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員均不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
二、申報條件及標準
(一)學歷和資歷
申報衛生技術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執行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人發〔1999〕第92號)、《關于印發<預防醫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4號)、《關于印發<藥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和<護理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6號)規定,見市衛生局職改辦編印的《衛生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合訂本。申報中醫藥技術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執行《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20號)規定。任職年限計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語、計算機
外語(醫古文)條件按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調整完善全市職稱外語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渝職改辦〔2007〕53號)規定執行;計算機條件按照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調整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渝職改辦〔2005〕99號)規定執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評聘副高及其以下級別專業技術職務,在2007年3月參加了職稱外語考試不合格者,今年申報職稱仍然有效。從2004年起,取消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參加全市(含全國)職稱外語、計算機A級考試和2001年以來參加職稱外語、計算機B、C、D級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者,其考試合格成績繼續有效。
(三)任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
(四)論文
副高級2篇,正高級3篇,必須是國家統一書號或刊號的論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五)執業資格
申報臨床醫學專業(含臨床、口腔、公衛、中醫、中西醫結合)高級職務人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注冊。申報護理專業高級職務人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取得執業護士資格并注冊。凡變更、交叉申報上述專業者,須取得擬申報專業的《執業證書》,方可申報。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1、有不符合以上五條款其中之一的,均不得申報。
2、醫療事故責任者三年內;醫療差錯責任者一年內;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七)破格推薦評審衛生技術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能力和業績突出、確有真才實學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具體規定按照《關于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中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渝衛職辦〔2007〕41號)執行。
(八)對抗震救災人員實行傾斜,按渝職改辦〔〕40號執行(附件10)。
三、評審程序及評審內容
(一)評審程序
實行評審與答辯相結合的方法。材料審查—專業答辯—小組推薦—評委會表決。
(二)評審內容
1.查閱資料:學歷及資歷、外語及計算機、繼續教育、工作經歷及工作量、論文、科研成果、教學、年度考核、衛生支農。以上內容通過查閱資料獲取,具體指標要求參閱《臨床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藥學專業高級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護理學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預防醫學專業高級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中醫藥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量化評分表。
2.答辯:答辯內容包括基礎知識、學術動態、知識應用。具體指標要求參閱《臨床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藥學專業高級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護理學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預防醫學專業高級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
四、申報程序
按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下放高中級職稱申報評審權限及簡化資格考試發放程序的通知》(渝職改辦〔2007〕12號)的規定執行: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推薦—主管部門審核—各級政府人事(職改)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資格審查并加蓋公章—送相應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
破格申報者須由區縣人事職改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先將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送市職稱改革辦公室核準后,再送衛生技術專業高級職務評委會參加評審。
五、報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種類
1.《重慶市申報級專業技術職務送審名冊》一式3份。按行政隸屬關系,由市級主管部門或各區縣(自治縣)人事(職改)部門加蓋公章(附件1)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慶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紙復?。盒l生技術人員一式17份,中醫藥技術人員一式19份
4.破格申報者需填報《破格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推薦表》1份(附件4)
5.行政領導兼任專業技術職務者,需填報《企、事業單位行政領導兼任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1份(附件5)
6.任期屆滿考核和任現職以來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單位提供)
7.擔負有衛生支農服務任務的單位的申報者,需報送《重慶市衛生支農服務業績考核鑒定表》1份(附件6)
8.任現職以來,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學術水平的論文(論著、學術報告)、科研成果、政治思想和業務工作總結各1份(本人提供)
9.申報人任職資格材料1套(一律報送復印件,由市級主管部門或區縣人事職改部門審查原件,出具審查意見并用印后方為有效)
(1)學歷、學位證書
(2)現任職務的任職資格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人事(職改)部門下達的任職批文及聘書
(3)有效的職稱外語(醫古文)、計算機等考試合格證書。按渝職改辦〔2005〕99號、〔2007〕53號,屬免試范圍者,應填報《職稱外語(醫古文)、計算機免試審批表》(見附件7)。屬年齡免試者,需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屬翻譯文章免試者,需同時提交原文和譯文;屬公派出國留學免試者,需出具有關出國留學證明
(4)《繼續教育證書》或《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卡》,區縣衛生局或市級主管部門驗審并用印后方為有效。
(5)臨床醫學專業(臨床、口腔、公衛、中醫及中西醫結合)人員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護理專業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
10、《委托評審函》1份(附件8)。
11、申報材料清單1份(附件9)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進行嚴格審核,認真把關,并清點申報材料,統一收集上報。11種材料中,除學術成果(含論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項等)、執業資格、外語譯文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公示。各單位要對《重慶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未按規定公示和簽字蓋章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3.學術成果真偽鑒定
(1)學術成果真偽鑒定,由重慶市衛生局職改辦負責,于報送材料時同時進行(免費)。
(2)鑒定內容:論文要求復印封面、版權頁、目錄和正文;科研成果要求復印獲獎證書、研究報告、成果鑒定書等有關資料;科研立項要求復印立項申報書、立項批文、查新報告結論等資料。學術成果如系合作項目,須由該項目負責人(主編、主研、執筆)出具申報人所承擔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書面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3)鑒定辦法:學術成果鑒定數量,報送材料時應由申報人明確擬鑒定的學術成果,并同時提交擬鑒定成果的原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復印件要求字跡清晰,經重慶市衛生局職改辦鑒定并用印后,隨其它申報材料送評委會。
4.執業資格鑒定:需出據原件和復印件,由重慶市衛生局職改辦負責鑒定,于報送材料時同時進行(原件審核后退回)。
5.申報材料中涉及各種表格,除特定表格外,其余材料統一規格為A4紙;報送材料中所有復印件,均需市級主管部門或區縣人事(職改)和區縣衛生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鮮章。材料字跡潦草或復印件字跡不清影響辨認效果者,責任自負。
六、各單位在推薦申報工作中的職責
(一)材料審核:各單位負責申報材料的審核。
材料審核的內容及要求:查學歷證明、任職資格及年限證明(任職資格評審表和資格證)、外語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證、繼續醫學教育記分卡、學術成果等原件是否與本人情況相符,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審查完畢,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二)公示:各單位在申報前對《重慶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對公示中有舉報的,推薦單位要認真查實,凡舉報屬實,屬“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取消申報資格;屬“主要業績”弄虛作假的,需在推薦意見欄內予以更正說明。未按規定公示和簽字蓋章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的收集歸檔申報:所有申報材料由單位派專人統一報送,高級職務申報材料按照《申報材料清單》的順序清點,用牛皮紙標準檔案袋按人分裝,并在檔案袋上張貼《申報材料清單》(附件9)。
七、報送材料時間、地點
(一)報送時間
7月10日-25日:市級各醫療衛生單位
7月26日-8月10日:區縣、廠礦(市衛生局審批的廠礦企業醫院)、學校及其他有關單位
凡逾期或由申報人員個人直接報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申報材料經過重慶市職改辦審查后,不再受理補充材料。
(二)報送材料地點
地址:重慶市衛生局職改辦(渝北區松石路418號重慶市衛生局七樓719房間)
聯系人:謝悅峰李永發謝春鷹聯系電話:67706587 67706581 67706693
公交線路:
1.沙坪壩(土灣)—花園新村(205路公交車終點站下車)
2.楊家坪(方向)—花園新村(148路中級車終點站下車)
3.石坪橋—冉家壩(118路車東和春天站下車,途經上清寺、海關)
八、評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