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0 14: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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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養老保險 滿意度 養老方式
此次調查共發放問卷500份,收回500份,回收率100%。在問卷調查的具體實施過程中,通過入戶及隨機調查兩種方式,當場填寫問卷,當場回收,此次調查從問卷的設計、方式的選取到數據的收集、處理都是以嚴謹、科學、實事求是的態度為前提,因此,此次調查的結果具有較強的可信度。但本文由于篇幅所限,因而僅就養老保險制度的一些基本問題進行闡述和分析。
一、調查結果基本情況的闡述
第一個問題到第五個問題都是調查受訪者的基本情況。本次調查男性250人,女性250人;其中18至30歲90人,31至40歲95人,41至50歲105人,50至60歲100人,61歲以上105人;現在或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125人,國有企業130人,私營企業125人,自由職業或無業120人。在這一部分的調查中,對是否參加養老保險這一項的回答中,選擇參加的受訪者有425人,就調查結果而言,覆蓋率已達到85%,而且從調查中可以看出,選擇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受訪者,年齡大部分集中在18至30歲自由職業或無業的人群中。
第六個問題開始是對養老保險基本情況的調查。問題六:“您對當前實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滿意嗎?”有180人認為滿意,有195人認為一般,有125人認為不滿意;問題七:“您對養老保險的具體政策是否了解?”有95人選擇了解,有130人選擇一般了解,有275人選擇不了解;問題八:“您對現階段養老保險中個人繳納費用的額度負擔是否困難?”有256人認為沒有困難,有121人認為有點困難,有123人認為負擔沉重;問題九:“您認為現階段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否能夠滿足您的養老生活需要?”有185人認為基本能夠滿足,有315人認為不能滿足,待遇水平低;問題十:“您是否投資了其他方式的養老保險?”有255人選擇沒有投資其他方式的養老保險,有185人選擇購買了保險公司的商業養老保險,有60人選擇其他;問題十一:“您更認可以下哪種養老方式?”有92人選擇自我養老儲蓄,有180人選擇家庭養老,有23人選擇養老院養老,有205人選擇繳納養老保險養老;問題十二:“您認為目前養老保險運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有178人選擇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低,有32人選擇個人繳納的費用高,有219人選擇養老保險宣傳力度不夠,不能及時了解詳細情況,有71人選擇養老保險的投入力度不夠。
二、調研結果分析
通過調查分析,只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受訪者對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滿意,認為一般和不滿意的人占了受訪者的三分之二,從總體上看,受訪者對當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滿意程度較低。另外受訪者對現階段養老保險個人繳納費用負擔是否困難這一問題的回答中,雖然有近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認為沒有困難,受訪者基本上對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的費用表示可以承擔。但是還有三分之一的人認為有負擔。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在我們不斷努力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應該更加關注經濟困難的人群,并通過調研等多種不同的方式及時了解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上下功夫,不斷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制訂適合各個群體的繳費額度,提高民眾的滿意程度。
同時,通過對調查結果的分析,受訪者對當前養老保險制度的具體情況了解程度較低,僅僅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受訪者了解養老保險的詳細情況,其余五分之四的受訪者認為自己了解一點或完全不了解,由此可以看出,人們對當前的養老保險制度缺乏詳細的了解。本次調查問卷也對當前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做了調查,有近一半的受訪者認為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養老保險宣傳的力度不夠,人們不能及時了解政策的詳細情況及政策變化。作為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部分,養老保險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應當做到人人知曉、人人了解。因此,應當采取措施,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信息平臺,加大對養老保險制度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民眾對養老保險政策的了解程度。
本次調查除了對一些基本情況的調查,還就受訪者更認可哪一種養老方式做了調查。受訪者最認可的養老方式主要集中在家庭養老和繳納老保險養老這兩種方式上,各占受訪者的三分之一,只有少數的受訪者選擇自我儲蓄養老和養老院養老。由于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以及其它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家庭結構由原來傳統的大家庭轉變為“4-2-1”型家庭結構,即兩個大人撫養四個老人和一個孩子,養老負擔沉重,傳統意義上的家庭養老已經不能滿足當前的養老需求,雖然有三分之一的受訪者認可繳納養老保險養老,但另有三分之一的受訪者選擇了家庭養老。調查可見,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還是占了很大一部分,面對沉重的養老負擔,養老院集中養老及社區養老等多種模式的養老方式越來越來成為未來養老的主流,因此,加強養老院的投入,增加養老院的數量,并大力宣傳和提倡養老院養老等區別于傳統養老的養老方式,對于緩解愈來愈重的養老壓力有積極的意義。
本篇調查報告是對實際調研材料的歸納和分析,但是由于問卷的設計及篇幅的限制,僅就養老保險的一些基本情況作了簡要的分析,希望能為現行養老制度的實施作一點貢獻。
參考文獻:
農民工工傷保險是指農民工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職業性疾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死亡,在農民工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國家和社會為農民工及其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以保證農民工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從近年我縣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看,農民工工傷事故發生人數約占到了工傷事故總人數的65%左右;且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醫療救護、康復及待遇補償方面頗費周折,因而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在我縣發展縣域經濟,構建和諧社會的建設過程中成為政府不可忽視的緊要問題,由此可見,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是城市化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問題,為此,2013年12月我對上饒縣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現狀進行了實地走訪調查,對我縣現在農民工工傷保險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一、農民工工傷保險參?,F狀
通過調查發現,我縣共有各類企業近400家,擁有員工近4萬人,其中農民工約1.8萬人。在調查的100多家企業,500員工中,當問到工傷保險是什么性質的保險,有沒有參保時,有87人回答是國家性質的,有300人回答是商業性質的,是要交錢的保險,有115人回答不知道,至于問到這個保險的費用該由誰交時,更是90%以上不清楚,對于問到發生工傷后能得到什么待遇時更是一竅不通。據統計,全縣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占了近50%,參保的企業也有58%沒有全員參保,有92%的農民工不知道有關傷亡補償的標準,65%的農民工不清楚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及相關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農民工把工傷保險混同為商業性保險,甚至認為工傷保險是“正式工”的事,與自己這些“臨時工”是不沾邊的,而且這些人當中相當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資,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別人的工資就理所應當為老板做事,即使發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該自己倒霉,賴不上別人,由此可見許多農民工對工傷保險缺乏必要的了解,對能夠切實保障自身權益的工傷保險也迫切需求。
二、大多數農民工享受不到工傷權益的原因及存在的問題
1、企業認識不到位。
調查中發現,很多用人單位普遍存在交工傷保險不劃算的錯誤認識,而且他們認為,農民工素質低,人員流動性又大,人員不容易管理,為他們參加工傷保險的話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于企業在競爭中的生存和發展,因而不愿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幫拖延、拒絕支付農民工補償、醫療救治等合理費用,根本不知給農民工買工傷保險本來就是用人單位的應盡義務,而且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不僅是社會的責任也可以穩定職工隊伍,只有做好了工傷保險工作,維護好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職工的工作熱情,從而使企業更好更快的平穩發展。
2、非法用工現象嚴重。
在發生工傷事故的單位中,有些單位連營業執照都沒有,根本不具備用人資格。特別是在建筑領域,存在著嚴重的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現象,包工頭大量存在,使得許多農民工發生工傷后不知向誰索賠,而發生了工傷事故后,在治療階段,大部分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治療還是比較積極的,但大多數還存在著這樣一些問題:有些用人單位在農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況下就讓農民工出院,致使農民工身體康復期變長,嚴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遺癥,還有少部分用人單位以農民工對工傷的發生有過錯為由要求農民工自己承擔醫療費用或單位承擔少量的醫療費用,而工傷保險實行的是用人單位無過錯責任,并不考慮勞動者是否有過錯(故意除外),只要發生工傷,用人單位就應給予承擔全額責任,如果是傷殘程度較高的工傷,在農民工保住命后,后續治療的費用是相當大的,如果用人單位不承擔治療費用,單憑農民工的經濟能力是根本承受不起的。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一旦發生事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受害人能否享受工傷待遇的關鍵,但這只受用于那些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或企業。所以說政府保障對于大多數徘徊于法律之外的農民工工傷問題還是沒有解決辦法的,非法用工問題政府方面也絕對不容忽視,應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
3、農民工發生工傷后,未參保的用人單位不積極主動地申請工傷認定,也不按法律規定向農民工支付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所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在調查發生工傷案件的單位中,沒參保的用人單位沒有一家曾在30日內為農民工申請工傷認定,94%的農民工都需由自己或其親屬來申請工傷認定?!豆kU條例》規定: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單位不給勞動者上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要向達到傷殘等級的勞動者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相關工傷待遇。但是,許多用人單位只為農民工治療工傷,對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及其他工傷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傷私了過程中,用人單位和農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單位憑借著自己的優勢迫使農民工讓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囂:“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勝,我也不給你錢,看你能拿我怎么辦!”在這種情況下,有許多農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滿和解條約的農民工通過打官司,千辛萬苦拿到法院的判決時,部分用人單位卻拒絕履行法院判決所確定的給付義務,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來應付,這更加重了農民工的負擔。
4、農民工工傷保險應與工傷預防相結合,重視職業康復工作是工傷保險的最根本目的所在。
我縣的工傷保險一直以來只是著重于待遇的處理(即工傷補償),對預防和康復沒做出特別的要求,但對于農民工這一弱勢群體來說,工傷預防——工傷賠償——職業康復這三個步驟缺失得很明顯。發生工傷事故后,由于用人單位大多通過與農民工協商而私了來解決問題,他們僅僅是支付幾萬或者十幾萬元的補償就什么事都不過問了,但這根本無法維護農民工的正當權益,有些高殘工傷人員一回到家,幾個月就把賠付的十幾萬用光了,對于后期的治療費用那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更不用說康復治療了。去年年底 ,我一個朋友的弟弟在外打工時不幸從建筑架上摔下來,當時全身多處骨折,生命奄奄一息,在醫院醫治了一個多月,就把工地老板私下賠付的20多萬元用的所剩無幾,回到老家后,由于設施條件差,又缺少專業的護理人員,身體情況每況愈下,結果一條鮮活的生命不到半年就郁郁而終了,這些血淋淋的事實,不得不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如果當時他參加了工傷保險,那么他的后續治療費用就不會沒著落,還說不定有康復的可能,即使他身故后,他的孩子及家中老人的生活也不用發愁,更不至于家破人亡,然而這樣的事例又何止一件兩件??!那是舉不勝舉啊!因此,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應與工傷預防緊密相結合,只有重視職業康復工作,提高和恢復傷殘職工的勞動能力,幫助他們實現再就業和重新融入社會,才能體現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
三、保障農民工工傷合法權益的對策與建議
加快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和加強工傷保險工作,讓更多的勞動者享有工傷保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是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需要,是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維護農民工的切身利益,對大力發展經濟和構建和諧社會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實農民工工傷保險事業迫在眉睫,需要全社會來共同努力。
1、加大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力度。
要通過印發宣傳資料、開展政策咨詢解答、深入企業和鄉鎮宣傳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工傷保險政策,讓廣大農民工都正確認識參加工傷保險是法律的規定,有利于雇傭雙方,形成積極參保的濃厚氛圍。還應利用各種媒體資源加大工傷保險普法宣傳,使廣大職工能夠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使廣大企業能夠從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對待工傷保險工作,充分認識到給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到對工傷農民工給予合法補償和積極救治的重要性,為維護工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創[文秘站:]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2、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拓展工傷保險工作。
工傷保險工作中的參保、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如果沒有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專門的人員,工作無法落實,所以應加強機構隊伍建設:一是推進工傷保險行政、經辦和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隊伍建設;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有關經辦工作人員的技能;三是加強思想教育,增強責任感,與時俱進,以應不時之需。大家都知道,工傷保險制度的三大功能是工傷預防、工傷補償、工傷康復,目前,我縣工傷保險主要是工傷補償,工傷預防還沒有完全展開,工傷康復根本沒有開展,可是工傷保險不能僅僅局限于消極的單純補償,只有做好工傷預防,減少工傷發生,降低風險,才是我們追求的更高境界。因此,在做好工傷補償工作的同時,應積極開展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完善制度和機制,加快推進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
3、社會保險應與商業保險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事業。
據調查,我縣雖然很多用人單位沒有為農民工買工傷保險,但相當一部分單位卻為農民工買了商業保險。由于商業保險特有的盈利屬性,使得在實際操作中可以定額繳費,出險后可以定額給付。但是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的定額給付性質,不能滿足發生了工傷事故的農民工的給付要求,不能保障農民工在受傷期間能有適當的治療,不能保證其家庭不至于因工傷而陷入困境,這也就是現行問題中工傷保險給付不足的根本原因,而要改進此點,就意味著很需要工傷保險的介入,用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相結合或有條件、有主次的相結合的方式,來改進、規范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市場,從根本上改變農民工工傷保險的定額性質,極大限度地維護農民工得到工傷事故給付的權利。
4、有關部門應加大協調配合力度,發揮政府的監管作用。
各級勞動保障、人事編制、安全監察、財政、地稅、環保、衛生等各相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各盡其職,密切配合,分別把好用人單位參保關,形成群策群力、環環相扣,互相監督和制約,確保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在當前維護工傷農民工合法權益具體工作環節中,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把每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比如在工傷認定、待遇補償方面,政府方面應為工傷農民工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同時,并協調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監管、環境保護、公安司法、等行政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組成一個由政府負責組織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權威機構,以切實維護好工傷農民工的權益。
[關鍵詞]農村居民 權益 社保知識 盤龍鎮
一、引 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綜合國力增強,經濟水平不斷提高逐漸步入小康社會的今天,為了進一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我國《憲法》第十四條、第四十五條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社會優撫和社會救助等。而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于2010年10月28日通過,并定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社會保險法》標志著中國在保持對經濟發展高度關注的同時,對民生的關注已經提高到更高的立法層面。對于規范社會保險關系,促進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保障公民共享發展成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方法
1.調查方式
本次調查我們采用了入戶訪問調查。我們于2012年7月6號到12號在南充市南部縣盤龍鎮附近幾個村進行了調查。我們社會實踐隊共20個人,在實踐過程中我們分為六組分頭行動。并且在進行調查的前期我們專門邀請了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保科科長龐勇為我們進行專題講座,同時也為我們免費提供了大量社保資料以做隊員學習和三下鄉實踐社保知識宣傳。
2.調查對象
我們共發放1000份問卷,回收882份,回收率88%。調查主要涉及年滿16周歲符合購買社會保險條件的盤龍鎮公民,數據全面詳實可靠。一般情況:這部分人大多在40歲以上,其中大概以50歲為中心的村民對社會保險的知識部分了解,對國家政策的實施積極支持。
3.資料收集方法
本次社會實踐,我們的資料主要通過兩種途徑獲得:一是通過外聯部與南充市社保局溝通,從有關部門那里得到了很多官方資料和統計數據。二是采取問卷調查方式同時進行訪談。問卷調查共涉及題目20項,問卷的內容主要是對盤龍鎮村民對社會保險知識的了解情況的調查,問卷形式為:(見附件一)
4.資料整理與分析
全部問卷調查由隊員檢查整理后進行數據存檔。由于本次社會實踐的問卷量非常大,我們最終采取了樣品的抽樣調查分析,從回收的882份中隨機抽樣400份進行分析。
三、結果與分析
據官方數據顯示截止2012年7月南充市南部縣盤龍鎮戶口本地且居住在本地的總人口達21985人,其中15—64歲(總)人口17424(其中男:9036女:8388)、65歲以上(總)人口1145(其中男:535女610)。此次我們調查的主要對象為年滿16歲且符合購買社會保險條件的公民。社會保險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其中盤龍鎮主要以購買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為主,通過抽樣調查顯示結果如下:
(1)購買背景分析:
該鎮以年滿60歲為主的女性人群家庭中,家庭年收入至少2000元。從中可以分析出部分家庭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承擔購買社會保險的費用。同時,根據問題3及問題20(如下)的調查中數據顯示結果我們發現:學歷在??苹虮究频募彝ヒ驗闀簳r沒有購買社會保險的主要原因是家中子女還在上學,花費較大,沒有多余的錢。因此從另一方面分析得出:在充分了解社會保險的同時也要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和相應的政府補貼才能共同滿實現當地農民想要購買卻因客觀條件的限制而無法享受國家的社會福利、享受應有的權利。同時我們也通過問題了解到因為政府會在不同的檔次進行補貼其中(100元、200元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30元;300元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35元;以此類推,每提高一檔繳費標準,政府補貼增加5元,最高補貼為70元)。而且,從調查結果反應來看,政府的補貼力度成為了購買社會保險的主要推動器。(注:選項加粗部分為答案)
3.您家人中最高學歷為
A. 初中及以下 B.高中
C. ??苹虮究?D.研究生及以上
20.如果您現在還不打算購買新農村社保,主要是因為您家目前
A. 家庭缺乏主要勞動力,沒有多余的
B. 子女還在上學,花費較大,沒有多余的錢
C. 子女在外打工,不了解相關政策,沒有提出要購買社保
D. 有多余的錢,但對相關政策仍然不很了解,不大相信宣傳
(2)購買現狀分析:
問題8.您家人中購買了哪些保險?(多選題)
A.養老保險 B.醫療保險
C.其他 D.沒有購買任何保險
9. 您家人中有沒有人參加了農村醫療合作?
A. 1人 B. 2人 C. 3—7人 D.沒有
13. 您家人中有沒有人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A. 1人 B. 2人 C. 3—7人 D.沒有
從問卷的調查及訪問我們得知南部縣盤龍鎮農民以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主要人口為3—7人/戶,其中很多農民通過相關新聞政策和政府部門的宣傳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相關信息大部分了解。當我們問到是否知道自己或者家人享受多少政府補貼及何時、何地、何人、何方法去領取自己的保險金時很多村民的回答都是“政府叫我給多少、什么時候給、怎么領取等我們就照辦,一般不會具體再過問?!蓖瑫r,就養老保險而言問題(7.在您考慮購買農村社保時,您可能關心的因素有哪些?多選題)
A.繳費額 B.繳費年限
C.繳費方式 D.好處\利益
其中繳費額和繳費之后的好處和利益成為50%以上的購買者首先關注的問題。因此,對信息的了解程度也是激發購買保險欲望的催化劑,很多村民不了解的原因是覺得政府是在騙取老百姓的民脂民膏并且還是一種“強買強賣”的方式,但是知道政策的村民非常積極的動員全家去享受這份國家福利。同時在醫療保險方面村民們不僅對當前的醫保政策非常滿意而且認為就醫便宜且方便。村民們也提出了自己的期望——在醫療衛生方面要加大醫生的技術水平、加強服務態度的改善、擴大醫藥報銷的范圍、明確醫藥報銷的費用降低藥品的價格,確實解決“看病貴,看病難”的棘手問題。面對目前的醫患關系日益緊張,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則成為了社會保險宣傳中關鍵的一環。
四、分析與討論
(1)保險險種不清楚
調查結果表明,很多已經購買社會保險家庭不清楚保險政策及知識。社會保險不僅僅包括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還包括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很多險種,60%的家庭沒有聽說過。險種不清楚,不利于農村居民購買相應的保險,規避自己的風險。
(2)接觸保險渠道單一
調查結果表明,80%家庭購買保險時是通過村上相關領導介紹后購買的。保險公司的保險專員,從未向他們介紹。他們也從沒有閱讀過保險專業知識,也從沒有在電視上觀看相關保險的介紹。由于接觸保險渠道的單一,對保險知識了解非常少。因此,當保險事故發生之后,他們也不清楚報案的程序。
(3)刷新農民的社保理念
社會保險是具有雙重功能:防范風險(人生風險和社會風險)、維穩功能。90%的家庭把購買社會保險作為一種享受國家福利政策的方式。很多人購買保險不是為了預防風險,而是為了享受國家福利。這是一種觀念的誤區,應加強轉變。
一、公費醫療藥品報銷范圍不夠合理
現行的《湖南省公費醫療藥品報銷范圍》(以下簡稱《報銷范圍》)是醫保用藥報銷的依據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個人參保后自負金額的多寡。
2、甲、乙類藥品劃分不盡合理。比如安乃近、復方氨基比林、乙酰螺旋霉素等是醫生最常用的常規退熱、消炎藥,卻都劃為乙類藥品。
3、《報銷范圍》中少數品種偏離實際。如:青霉素甲類藥中的凱德林、舒氨新、凱蘭欣、優普林并不是大多數醫生的常規用藥,有的醫生對此藥還聞所未聞。相反,醫生對劃入乙類的芐星青霉素、羧芐青霉素情有獨鐘,病人也樂用這類常規藥。價格便宜、純屬國產的麻醉藥也分出了甲、乙類,不利于醫生因人施藥,及時治療。
二、具體操作有諸多不便
1、報賬、轉院手續煩瑣。報賬要經過初審、復審、核審、審批四關,有的是同一部門幾人分別審,有的是不同部門不同人員審。對因無法確診的患者要求轉院的,還要求本人提出申請后經主治醫生、醫務科、醫???、醫保中心批準后方可轉出。
2、結賬程序不便于快捷操作?,F有的醫保出院費結算程序讓操作人員無法做到快捷方便。
三、醫療單位工作難度加大
四、醫療單位、醫保機構、患者之間產生摩擦
五、一些費用收取欠科學
一、公費醫療藥品報銷范圍不夠合理
現行的《湖南省公費醫療藥品報銷范圍》(以下簡稱《報銷范圍》)是醫保用藥報銷的依據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個人參保后自負金額的多寡。
1、個人自負比例較低的甲類藥品范圍較窄報銷范圍將藥品劃分為不同報銷比例的甲、乙類,看門診,甲類能報銷70%,乙類要在扣除10%之后才能報銷70%,實際上只能報銷63%。列入《報銷范圍》的甲、乙類藥共個品種,其中甲類藥店436個,乙類藥1006個,甲類藥品比例僅占30%。如果把非常用藥和滋補保健藥剔除后,甲類藥所占比例還不到25%。
2、甲、乙類藥品劃分不盡合理。比如安乃近、復方氨基比林、乙酰螺旋霉素等是醫生最常用的常規退熱、消炎藥,卻都劃為乙類藥品。
3、《報銷范圍》中少數品種偏離實際。如:青霉素甲類藥中的凱德林、舒氨新、凱蘭欣、優普林并不是大多數醫生的常規用藥,有的醫生對此藥還聞所未聞。相反,醫生對劃入乙類的芐星青霉素、羧芐青霉素情有獨鐘,病人也樂用這類常規藥。價格便宜、純屬國產的也分出了甲、乙類,不利于醫生因人施藥,及時治療。
二、具體操作有諸多不便
1、報賬、轉院手續煩瑣。報賬要經過初審、復審、核審、審批四關,有的是同一部門幾人分別審,有的是不同部門不同人員審。對因無法確診的患者要求轉院的,還要求本人提出申請后經主治醫生、醫務科、醫保科、醫保中心批準后方可轉出。
2、結賬程序不便于快捷操作?,F有的醫保出院費結算程序讓操作人員無法做到快捷方便。
一、公費醫療藥品報銷范圍不夠合理
二、具體操作有諸多不便
三、醫療單位工作難度加大
四、醫療單位、醫保機構、患者之間產生摩擦
一、**區“老農?!遍_展情況
(一)**區城鄉居民基本情況
**年末,**區總人口為79.9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74.77萬人,非農業人口5.22萬人。財政總收入89989萬元,地方財政收入7805萬元。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4170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12元。
(二)老農保政策
**區實施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屬于區級統籌,以“城鄉統籌發展,建設和諧**”為目的,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將本區行政區域內,具有常住戶籍的男年滿16周歲至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至55周歲,目前尚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范圍的城鄉居民(不含在校學生)納入保障范圍。具有公平性、普惠性。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堅持以參保人員個人繳費為主、財政給予補貼、集體經濟組織適當補助,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實行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辦法。養老保險費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繳納,采取按年繳費方式。繳費基數為區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設三個檔次,分別為繳費基數的100%、150%、200%。繳費標準的檔次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比例為20%;繳費年限越長、繳納金額越多,享受待遇越高。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時,區財政分別按當期繳費基數的2.5%給予補貼,補貼年限最多不超過15年;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財政補貼的比例。其中1.5%用于建立參保人員的補貼賬戶,1%用于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同時考慮到為社會作出了特殊貢獻的復退軍人約4.5萬人、獨生子女父母約7.9萬人、在職村三職干部1557人,出臺了旨在解決復退軍人、獨生子女父母、村三職干部參保問題的配套政策,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既是對他們作出成績的肯定,也是與國家相關政策的有效銜接。具體政策一是對復退軍人參保,在計算待遇的時候,軍齡視同繳費年限,增發養老待遇;二是對獨生子女父母參保,在計算待遇的時候,按照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標準0.1%的養老金;三是對在職村三職干部參保,實行參保給予補貼,村支書、村主任各補助200元/年,村文書補助150元/年。
(三)參保情況
**區于**年10月31日啟動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截止2009年10月31日,全區累計參保人數已達40178人,征繳養老保險基金累計達到16590.96萬元,享受待遇12915人,累計發放養老金1789.26萬元。
二、問卷調查情況
(一)對參加了養老保險居民的調查情況
據調查,**區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呈現以下特點:
1.以男性參保為主,被調查者收入適中
被調查參保的36人中,有26人為男性,占被調查人數的72%;女性有10人,占28%。被調查的36人中,家庭人均純收入為4420元,比全區**年農村居民人均全年純收入的4170元略高。
2.參保人年齡偏大,文化程度普遍不高
被調查的參加了養老保險的26位男性中,有16人的年齡已經超過60歲,占62%;10位女性中,年齡超過55歲的有8人,占80%。并且被調查的參加了養老保險的36人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僅2位,占5.5%;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6位,占16.7%;具有小學及以下文化程度的28人,占77.8%。
3.鄉村干部的宣傳是農村居民了解養老保險的主渠道
當被問及你是從什么途徑知道可以參加養老保險的時候,回答從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的有12人,占被調查者的33.3%;回答鄉鎮或村干部的宣傳的有20人,占55.6%;回答聽別人介紹的僅有4人,占11.1%。
4.參保資金主要來源于自己積攢
在被問及你的參保資金主要來源于哪里時,有34人的回答是自己積攢,占被調查者的94.4%;只有2個人的回答是來源于子女幫助,僅占5.6%。
5.相信政府的人多,但對國家新農保政策知道的少
當被問及你認為交納的保險金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時,回答不存在的有28人,占被調查者的77.8%;回答存在安全隱患的有8人,占22.2%??梢娬墓帕υ诶习傩盏男哪恐惺窍喈敻叩摹5敱粏柤澳闶欠裰绹鴦赵航衲陮⒃谌珖?0%的縣(市、區)試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時,回答知道的僅有10人,占被調查者的27.8%;而回答不知道的有26人,占72.2%。
(二)對未參加養老保險居民的調查情況
1.沒有參保資金是被訪者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主要原因
當被調查的36位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居民被問及你為什么沒有參加養老保險時,有28人回答沒有參保資金,占被調查者的77.8%;回答不知道情況的只有2人,占5.6%;回答其他原因的有6位(主要是超齡),占16.6%。
2.多數人未到領取保險金年齡是未參保的又一原因
被調查的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36人中,有10位女性,26位男性。10位女性中,只有一位年齡是55歲,其他9位年齡都在55歲以下;26位男性中,有16位年齡在60位以下,只有10位年齡在60歲以上。男女共25位沒有達到領取養老保險金規定年齡,占被調查者的69.4%。同時據部分被調查者反映,他們沒有參加養老保險除了沒有多余的資金來交養老保險之外,另一個原因就是還沒有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如果現在交,還不能立即領取現金,心理多少有些不踏實。
3.多數人愿意參加養老保險,并認為值得在全市推廣
未參加養老保險的被調查者多數人是愿意參加養老保險的。調查發現有28位愿意參加養老保險,占被調查者的77.8%;不愿意參加養老保險的有4位,占11.1%;說不清的有4位,占11.1%。同時,被調查的所有人都認為這種養老政策值得在全市推廣,也值得擁護。
三、存在的問題
(一)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過于復雜
老農保中關于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過于復雜,既不利于基層工作人員的宣傳,也讓很多只有小學文化的老年人不容易理解。調查顯示,參加了養老保險的人中,完全知道養老金計算方法的只有6人,占被調查者的16.7%,并且多數是村干部;回答部分知道的有10人,占27.8%;回答不知道的20人,占55.5%。
(二)對上限年齡的限制有違“廣覆蓋”原則
按**區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的規定,超齡的(男在60周歲以上,女在55周歲以上)在2009年6月30日后就不能參加老農保。這一規定雖然意在限制那些不到領取養老金年齡就不參保的人,但它同時將那些雖然超齡,但由于特殊原因(如不知道政策、暫時沒有資金)沒有及時去辦理參保手續而又愿意參保的人拒之門外。
四、幾點建議
(一)盡快出臺新農保實施細則
結合《四川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盡快出臺適合**的新農保實施細則,做好老、新農保各項政策的銜接,讓新農保政策更加科學合理,便于操作和宣傳,確保做到“廣覆蓋、?;尽⒍鄬哟?、可持續”的原則,為推動**“三個加快”、建設“四個**”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二)加強新農保宣傳
通過電視、廣播等農村常用的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新農保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宣傳手冊,動用鎮、村干部和大學生村官等一切可以動用的力量來進行宣傳,讓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村居民真正懂得新農保的優惠政策,轉變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消除其后顧之憂,讓其自愿主動參保。
(三)政策惠民逐步提高政府補貼標準
調查發現,多數被調查者認為參加養老保險合算,但還不能解決養老問題。36位參加了養老保險的被調查者中,有26位認為參加養老保險合算,占被調查者的72%,他們認為比存銀行收入要高;認為不合算的有4人,占11.1%;認為說不清的有6人,占16.7%。當被問及你認為養老保險能不能解決養老問題時,回答不能的有20人,占被調查者的55.6%,回答說不清的有10人,占27.8%;回答能的只有6人,占16.6%??梢娎限r保政府補貼還相對偏少。在新農保試點中,要明確地方財政對農民參保應予補貼,尤其是對特殊困難群體的補貼還要提高。
(四)嚴格管好用好養老保險基金
切實加強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在確?;鸢踩那闆r下,實現有效的保值增值。探索一些風險小、收入高的基金增值辦法,包括對國家重點項目的投資,適當部分用于資本市場投資等。
根據《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就業和社會保險專項調查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8]160號)文件要求,我中心組織相關人員對2003年以來醫療保險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統計,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于2003年起開始施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截止2008年6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16023人,其中在職職工11536人,退休職工4487人。2008年7月,我縣啟動了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居民正在參保過程中,估計參保人數共計33萬人(其中城鎮居民4萬人,農村居民29萬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支平衡壓力很大(為便于分析,我們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因為個人賬戶基金實際上不能用于統籌支付,所以只分析可以統籌支付的基金,在本報告中稱為統籌基金)。
我縣基金收入的基本穩定與基金支出的大幅度上升的矛盾十分尖銳。從2003年至2007年,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的平均增長速度為6%,而基金支出的平均增長速度為33%。
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支的突出矛盾從2005年開始表現出來,2005年全年統籌基金收入446.29萬元,支出423.93萬元,當年余額僅為22.36萬元,表示當年收支已經達到失衡的邊緣。2006年,統籌基金收入597萬元,支出667萬元,當期余額-70萬元。2007年,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收入577萬元,支出465萬元,當年結余112萬元,結余數額很小。按此趨勢發展,預測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到2008年,收支平衡壓力將很大。從全國、全市、全縣的基本醫療保險運行情況看,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這種趨勢發生逆轉的可能性甚微,除非進行政策的有效調整。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通過對運行以來的各方面進行全面分析,出現這一突出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
1、我縣特殊政策形成的特殊原因。以下是我縣與其他區縣相比較具有的特殊政策形成的風險,屬于個性原因。
(1)參保規模和征繳基數的影響,使基金收入總量小。
①參保規模小,形成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固有風險。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只有1.6萬人,比其他許多縣都少。保險這個特殊的行業遵循其固有的“大數法則”,即規模越大,風險越小,所以,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風險本身較大。
②基金征繳基數使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風險進一步擴大。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的是單基數征繳,即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收基數為在職職工工資,退休職工工資不計入繳費基數;同時在職職工個人要繳納一定費用,退休職工個人不繳費(除大額醫療基金人月均繳2元外)。與其他一些區縣有所不同的是兩個方面:一是單基數與雙基數的問題,南川、梁平等縣實行雙基數繳費,就是退休職工個人雖不繳費,但所在單位要以退休職工的工資為基數繳費。如果按雙基數征收,以我縣目前6.5%的比例,每年應對退休職工征收基金約230萬元。二是工資基數的不高。我縣參保職工平均工資較低。
以上兩個原因,致使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入總量不足以支撐支出的增長。
(2)報銷政策的影響,使基金支出增大。
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報銷政策較為優惠。我縣2007年平均報銷率為醫療總費用的78.1%(包括醫療補助),在全市處于高位。據考察,其他區縣在65%左右,主要原因是其他區縣均未實行醫療補助政策。我縣優惠的報銷政策對參保職工是有利的。但是,部分政策在實踐中被參保職工“過分合理化”運用,增加了基金平衡的難度。
①基本醫療補助政策影響。(按政策,只有公務員才實行醫療補助,但我縣的作法是將醫療補助政策擴大到所有參保人員,參保單位按工資基數的一定比例籌集醫療補助資金,目前按2%左右,其中行政事業單位由財政解決;補助辦法是對報銷比例較低的情況進行補助,提高總體報銷水平)。我縣基本醫療補助政策在提高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的同時,也減弱了基本醫療保險基本政策(暫行辦法)中對住院“門檻費”和轉外就醫的控制,使職工普遍小病住院,住院人次大幅度上升,轉外就醫成風。可以說,對起付線和轉院自付部分的補助促進了小病住院和盲目轉院的發生。
a、小病住院使住院人次率陡增。我縣2003年住院人次率6.6%、2004年13.65%、2005年20.1%、2006年19.7%、2007年17.8%。2004年小病住院(此處指一次住院醫療費用總額在800元以下的;此種情況在醫療補助政策實行前由于個人支付比重高,一般情況不住院治療)159人次,2005年小病住院478人次,比2004年增加319人次。2006年小病住院607人次,2007年687次。2007年小病住院占同期總住院人次的20%左右。據了解,其他區縣的住院人次率在10%——15%。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很多,醫療補助是重要因素之一。實行醫療補助政策后,住院費用報銷的起付點實際上大幅度下降(我縣暫行辦法中設置的起付線為一級醫院509元、二級醫院727.4元、三級醫院872.88元;實行補助后,實際支付的起付線僅有設置起付線的20%左右)。設置起付線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控制小病住院,進行補助后的起付線基本上失去了控制小病住院的作用。幾年來,住院一次的最低費用為141.29元,遠遠低于起付線,但由于有補助,職工仍去住院,這不僅浪費了醫療基金,同時這種經常性的小病住院,對職工個人身體狀況造成嚴重的不良后果。我縣住院人次增長快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報銷比例高,部分職工生病后首選住院。
b、轉往統籌區外的高級醫療機構就醫的人次增加、費用大增。由于交通方便,再加上醫療補助政策的實施,使轉外就醫的自付部分由10%降低為實際自付2%左右,根本起不到控制一般疾病轉往大醫院就醫的問題。2003年、2004年、2005年三年分別為轉外就醫分別為74人次、159人次、267人次,轉外就醫醫療費用總額分別為56.2萬元、147.1萬元、383.4萬元,兩項指標均逐年大幅上升。2006年、2007年轉外就醫人次占總住院人次分別達到20.7%和22%??h外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發生額占總住院費用比重06年為55.8%,07年為57.5%。這在醫療補助政策出臺以前多數參保職工是不會選擇轉外就醫的,因為首先要自付10%的醫療費。從其他區縣的情況看,為控制盲目轉外,轉院自付的實際負擔比例均在10%左右,其中梁平縣高達15%。
②特殊疾病報銷政策的影響。2004、2005年、2006、2007年全縣特殊疾病人數分別達到為540人、675人、755人、909人。2007年特殊疾病辯證門診費用支出83.5萬元,為當年統籌基金支出的170%。通過與其他區縣政策的比較,我們認為主要問題出在我縣對特殊疾病門診費用沒有實行最高限額報賬。我縣特殊疾病一人最高己報至1.3萬元。同時,我縣醫療補助政策對特殊疾病取消了“門檻”費,這樣,特殊疾病的報銷平均比例很高,這是其他區縣無法望我之項背的。特殊疾病門診就醫管理比住院就醫管理更難,所以費用控制更加困難,一人持卡、全家吃藥的情況難免發生。特殊疾病門診費用的增長成了我縣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最凸出的增長點。
③個人賬戶政策的影響。按現行政策,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占用了基金總額近一半。2003年1月至2007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收入3866.99萬元,累計劃入個入賬戶1867.76萬元,占總額的48.3%,主要原因是退休職工不繳費,但要按較高的比例為其劃入個人賬戶。南川、梁平等區縣由于實行了雙基數,退休職工個人賬戶的來源并不占用或者不完全占用在職職工的基金收入,個人賬戶(退休和在職工)占統籌基金的比例比我縣低。
④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政策的影響。我縣統籌基金的支付最高限額為2.8萬元,在全市比較居高。南川等縣的平均最高限額為2.5萬元,其中萬州為2.2萬元。由于我縣的最高限額偏高,在統籌基金中支付額度相對就較大。
(3)醫療管理需要加強。為了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我縣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的通知》、《××縣基本醫療保險違規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修改了定點醫療機構考核辦法。今年以來更是加大力度,先后查處了多起違規事件,并嚴處了違規醫療機構,一定程度上遏了違規行為。但由于醫療保險管理是一項世界性難題,小病大養、弄虛作假等行為仍然是基金流失的重要原因。仍需要進一步切實加強管理。
2、共性原因。以下情況是全市乃至全國都存在的,屬于共性原因。
(1)藥品及診療項目的更新、濫用好藥等因素導致醫藥費的增長。這是每個縣都存在的問題,也是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從縱向比較費用增長的重要原因。醫療保險施行以為,xx市多次調整了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擴大了可報銷藥品范圍和新增了先進的可報銷醫療項目,使醫療費用呈自然增長。同時,也有個別醫療機構蓄意推薦、部分參保職工盲目選擇費用昂貴的進口材料、先進診療技術。醫務人員隨意使用好藥貴藥也是費用增長的原因,例如,以前醫生治病總是用價格比較低廉的藥物,如抗生素一般用青霉素、氨芐青霉素、慶大霉素等價格較低廉的藥物,而現在,或是受效益的驅動或是為求速效,醫生治病普遍采用頭孢他定、左氧氟沙星等瓶價格昂貴的藥物。
(2)還有一個帶有根本性質的原因。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本政策是基于構建和諧社會和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機制的目的出發的,因此對退休職工、大齡下崗職工等特殊群體的繳費問題作了特殊的優惠的規定,對這部分人群參加醫療保險的風險,從政策出臺的時候起就已經暗示由政府來承擔。換句話說,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從一出臺就隱含著特殊人群不繳納或者少繳納費用給基金運行帶來的風險,這個風險由于是政府沒有從該部分人群就業之日起就建立醫療保險制度的歷史原因而形成的,所以其確定的但目前尚屬潛在的風險應該由政府承擔。這個風險表現在具體的運行過程中,就是基金的支出缺乏相應的收入來源。我縣大齡下崗出“中心”的參保職工120人,“干”參保職工42人,其醫療費用由財政兜底。
綜上,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存在較為嚴重的問題,出現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國家大政策體系的原因,也有本縣政策上的原因,還有管理上的原因。是否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我縣基本醫療保險運行的報銷水平是建立在高于我縣經濟發展水平、財力水平和基金本身的承受能力之上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深得民心,但基金運行壓力很大。
(三)解體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問題。一是目前醫療保險除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外,均以用人單位為參保單位,企業解體后,職工的醫療保險接續問題沒有很好解決。二是醫療保險運行前的破產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按以前的政策,我縣于1993年開始運行車有企業大病統籌。按相關文件,國有企業改制時,對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進行了余命醫療費用清算,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沒有解決好醫療保險的接續問題。
(四)醫療保險信息建設的全市化沒有解決。由于各地醫療保險政策不同,大多數以區縣為單位統籌的醫療保險進行了與縣內醫療機構進行了聯網,但與市級醫療機構沒有聯網,不利于醫療費用的監管,也增大了縣外醫療費用報銷的工作量。
(五)醫療保險統籌區域過小,基金運行風險較大。
三、建議
(一)醫療保險報銷水平提高需要小步進行。
(二)建議通過調整政策,減少個人賬戶的比例。
(三)對解體企業和以前破產企業未達退休年齡的職工的醫療保險問題作出明確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