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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范圍內各類工程的建筑工地。
第三條建筑工地必須實行防火責任制。加強防火安全管理。
第四條市公安局消防監督部門負責對建筑工地防火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由現場施工單位(包括土建、安裝、裝修單位)負責。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應同時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內容,落實責任制。高層建筑工地和市級以上重點建設工程工地,必須組建由承包單位牽頭,建設、施工等有關單位共同參加的施工現場保衛組織,落實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保衛工作,施工現場保衛組織應同現場指揮部同時建立。建筑工地應根據工地大小,及時配備值班糾察人員,做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保衛工作。
第六條高層建筑工地和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建設工地必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重點部位須設消防監督崗。對義務消防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演練,使其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義務消防員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單位選派,人員比例為施工隊總人數的5%。
第七條建筑工地應落實防火責任制,建立健全危險物品管理、用電安全管理、用火審批以及人員出入、巡邏值班、安全檢查等各項防火管理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施工場所的各種材料要按施工組織設計定點堆放,易燃物品及廢料要及時清理和處理。
第九條建筑工地應設環形消防車道,設環形車道確有困難的,應設置回車道,保證消防車暢通。高層建筑工地主樓的一長邊或主體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長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設空中管線。
第十條建筑工地臨時搭建工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須搭建的臨時簡易工棚應分類、分組布置,其間距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若工棚內堆放的均為不燃材料的,其間距可適當縮短,但不得小于4米。
2.臨時搭建的生活設施、儲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與施工主體建筑和永久性設施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萬伏及一萬伏以上輸電線下面不得設置臨時工棚,架空線與簡易工棚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6米。
4.臨時工棚每個防火分區工棚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生活工棚不得超過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過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過700平方米。
5.集體住宿工棚每個防火分區不得超過100人,每25人須設一道分隔墻。每個分區應有兩個疏散出口。高層建筑、市級以上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主體建筑內,施工期間嚴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墻。
7.搭建臨時工棚必須經消防、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工程竣工的同時必須即行拆除,不準轉讓或移作它用。
第十一條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倉庫,不得設在重點工程的主體建筑內。確需設在建筑物內時,也應設在裙房內,并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嚴格控制存放數量。
第十二條建筑工地用火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臨時用火,必須由用火部門先將用火現場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凈。無法清理的,必須采用不燃材料進行分隔,并配好滅火器具,經現場保衛組檢查后方能點火?,F場必須有專人看管,用火后要熄滅火種,經檢查確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離開。在豎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時,必須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飛濺。設置廚房、瀝青熔解的用火設備必須選擇適當場地,并經審核同意,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和制訂防火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的易燃場所應設置明顯標志,并嚴禁吸煙。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內嚴禁燒火取暖,不得隨意設置用火設備。若施工中必須設置用火設備時,應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并經施工現場保衛組同意,在指定地點和時間內專人負責使用。
第十三條建筑工地用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須配備專職電工,用電線路、設備必須由電工統一安裝,安裝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范要求。
2.建筑工地電線必須采用絕緣架空線或敷設電纜,并不得穿過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裝用電的線路宜分開設置,如需合用時,應明確由一方電工負責。
3.建筑工地不準任意安裝電爐。若因施工確需使用電爐時,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現場保衛組按有關用電規定審批,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嚴禁使用電爐或其它電熱設備取暖。
4.施工中,必須分層分段設置開關箱,每個開關控制照明燈具的功率不得超過1000瓦,數量不得超過5只,大功率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控制箱。
5.大功率照明燈具應用支架支撐,使用碘鎢燈時必須距可燃構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電源引入線應有隔熱防護措施。
6.配電箱、變壓器下不準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7.無天然采光的走道、樓梯間及地上工程的照明應敷設專線。
8.電器設備在工作結束時應及時切斷電源。下班時,必須由電工負責巡回檢查并切斷總電源。
第十四條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過三天用量,并須專庫存放、專人負責保管。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定量領料,用后多余部分應及時交庫保管,不準到處堆放。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嚴禁用火、吸煙。
4.易燃易爆物品貯存和大量使用的場所,其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5.乙炔發生器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與用火現場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乙炔發生器使用時必須配有壓力表、安全閥和可靠的防回火裝置。電石渣等應指定地點排放,以確保安全。
第十五條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應設置室外消火栓,其用水量應保證在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總用水量要求。火災延續時間一類建筑按3小時計算,其他建筑按2小時計算。
2.高層建筑工地應設置永久或臨時的消防豎管。臨時消防豎管可同施工用水豎管合用,豎管每層應設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帶和水槍。
3.高層建筑工地應設置消防水泵或與施工合用的水泵,其電線應專線敷設。
第十六條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嚴格管理、保養,不準移作它用。
第十七條對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應予以表揚。對違反本規定,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暫行辦法》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詞】安全管理 不足 應對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 A
一、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現狀
近年來,我國的基礎設施建設有了跨越式的發展,各種精、尖、鉆建筑拔地而起。同時,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也在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先后出臺,極大地促進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筑工地的事故發生率、人員受傷率都有了明顯下降。但是,依然有些工地不按法規標準的要求進行管理,不按要求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不按要求投入安全資金、不按為施工人員配備防護用品、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等現象時有發生。據國家安監總局調度統計:僅2011年全國就發生各類事故347728起,造成75572人死亡。那么,是什么原因導致這些傷害事故經常發生呢,如何通過有效的途徑來避免這些事故發生呢?
二、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缺陷和應對措施
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安全資金投入不足、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差、安全培訓教育力度不夠、未按要求為一線工人設備勞動防護用品等等,都是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的主要缺陷。另外,安全管理力度不足、安全管理不規范也間接導致現場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1、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加大現場安全管理難度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2007年1號令)第二十一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每5000萬元施工合同額配備一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足5000萬元的至少配備一名”,但許多施工工地并未按照此要求進行配備,或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使得安全管理過程不能顧及到所有安全隱患,對這些安全隱患也不可能做到時時控制,這樣安全管理工作往往是說得多,而做得少,甚至有些要求僅僅停留在會議上,并未得到真正落實,極易引起事故的發生。還有些施工工地存在大量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在做本職工作的同時,兼顧安全工作,但當安全與他們本職工作發生矛盾時,他們往往忽視安全工作,甚至對安全隱患視而不見。
針對安全管理人中配備不足的現象,首先建筑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在開工前審核施工單位是否按要求配備專職安全員,他們是否常駐工地進行安全管理,其次施工單位要按規定配備安全員,不要認為增加安全員會加大成本,而認識到安全投入是最大的成本節約,同時質監站、安監局等政府部門要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對于安全人員配備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予以行政處理。
2、安全資金投入不足,致使現場安全防護和其他安全投入不夠
財政部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于2012年出臺《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第七條明確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按建筑安裝工程造價計提安全費用。但在資金投入過程中,有些工地并未能按比例進行投入,致使本應用于安全方面的資金用于其他方面,主要表現為沒有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機械設備防護用品配備不足、安全教育培訓力度不夠、安全防護不到位、安全隱患未得到有效消除等。
因此,建筑單位在支付工程款時,除了把安全費用單獨支付外,還應嚴格督促施工單位把這筆錢投入到施工現場中,并審查安全費用是否切實可靠地使用,如果發現施工單位存在挪作他用或克扣行為,不僅及時沒收克扣的款項,還要進行追加處罰。同時政府行政部門也要定期對施工單位安全費用的使用進行監督,通過各級監督加強管控,使安全費用得到有效利用。
3、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差,為現場安全隱患埋下禍根
建筑工地大部分施工人員都是農民工,這些農民工從沒有經過系統的建筑工地安全培訓,對現場的安全隱患一無所知,不能辨別現場存在的危險源,甚至有些人未經過三級教育就匆匆上崗,無法完全達到安全施工要求。如有些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部分人員不戴安全帽,當安全管理人員對其行為進行教育時,他們不以為然,反而拿自己施工幾十年未出事故做借口繼續違章。
因此,建筑工地要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通過安全宣傳,提高一線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才能從根源消除安全隱患。要讓施工人員清楚安全工作不僅僅是管理人員的事情,而是真真切切關乎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是真正保護自己生命、財產的一項工作。
4、安全培訓教育力度不夠,施工一線人員的安全意識不能提高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局《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所需經費,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許多建筑工地均建立了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但我們在現場管理過程中發現這些制度多流于形式,不能得到有效地貫徹執行。有些工地的安全培訓教育僅停留在紙上,并未教育到班組和作業人中手中,只是為了應付上級安全檢查,并沒有真正起到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的目的。
那么,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人員應真正履行安全培訓教育的職責,對進場施工及轉崗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相關培訓,并在日常安全巡查、檢查中對工人的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和再教育,對屢教不改的人員和行為可予以處罰。
5、安全防護用品不合格,不能切實保護一線工人
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鞋等,都是工人在發生安全事故時的最后一道安全保護,如果安全防護用品不合格,就起不到這層保護作用。例如,安全帽不合格,高處墜落物體時會打破安全帽傷害到工人頭部,安全帶不合格斷裂就會導致人員墜落。
因此,建筑工地在采購安全防護用品時,不能有投機行為,必須嚴格依照國家標準采購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由多人進行驗收,由專人進行保管,作業人員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安全防護用品失效或損壞時,要及時進行更換。
三、結束語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人,從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到一線工人,任何一個人忽視安全工作,都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理念貫穿到施工生產全過程,是做好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的前提。參與項目建設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一線施工人員,要組織一個嚴密的安全組織機構,有效投入安全費用,層層監督、層層落實,一定能有效預防控制現場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工地人員、設備安全。
安全管理工作是長期的、艱巨的和復雜的,是一項系統工程,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只有參與項目建設的所有人員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做好建筑工程項目全程中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1]李新峰,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之我見,建筑安全,2015年01期.
關鍵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Abstract: due to the thought not value, careless, measures don't implement, does not reach the designated position, poor management such as that causes, fire accident happen is site, serious and cause serious economic damage and casualties, thu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and preventing fire accident, ar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he safety situatio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site to fire safety work measures.
Keywords: architecture; Sit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 我國建筑行業飛速發展, 城市建設、 工程建設、 住宅建設、 開發區建設、 會展中心、 工業園建設等等處處可見。雖然有關部門對工地消防安全問題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定、 措施, 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視、 麻痹大意、 措施不落實、 不到位,管理不善等這樣那樣的原因, 導致工地火災事故是有發生,嚴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及人員傷亡, 因此加強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現狀
隨著我國建筑的大量修建和廣泛使用出現了許多問題, 尤其是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日益突出, 在建造改建、 拆除或修繕過程中,不論其結構形式和施工方法如何, 總是比施工完畢或拆除結束后更容易遭受火災。主要存在問題如下。
1、 用電、 用火管理混亂
建筑工地要施工絕對離不開電,但由于建筑工地用電是臨時性的,所以臨時布線過多, 導致線路安裝很不規范,電線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特別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 電線接頭隨處可見,由于電線移動頻繁,極易導致絕緣層破損,從而引起電線短路引發火災, 更為嚴重的是有許多配電箱被隨意安裝, 大多都被安在木板上,有的甚至用木箱。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 便攜式或臨時性供暖、 供水設備安裝不當, 明火設備管理不善現象嚴重,尤其是在冬季, 許多施工現場工人使用明火取暖,一不小心就會引起火災。另外,工人吸煙、 亂扔煙頭現象嚴重,尤其是在一些易燃、 易爆場所及危險作業過程中后果更為嚴重。
2、建筑工地火災負荷大
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 到處可見易燃、 可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設備, 沒有固定的存放場所及相應防范措施,尤其是在一些建筑內部裝修施工現場,更有大量易燃、 可燃材料被使用, 主要有木龍骨、 木質板材及易燃可燃的裝修貼面材料和油漆、 稀料等,一旦引燃, 極易蔓延成災。在) 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 還有用于風焊的氧氣、 乙炔氣瓶等, 也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隱患。另外, 一些工程的外墻還設有腳手架, 這為火勢在建筑內外的發展創造了極為便利的條件, 一旦發生火災, 熱煙、 火焰、 火星即可沿著水平及垂直方向迅速蔓延,形成立體燃燒,危害嚴重。
3、違章作業現象嚴重
總結近年來眾多建筑工地火災案例, 從中可以發現由于違章作業而引起的火災占有相當大的比例, 有些還造成人員傷亡。如 如 2009 年 12月 25 日,洛陽東都商廈丹尼斯超市,員工違章電焊引起火災,造成四樓歌舞廳 309 人窒息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73.5 萬元
據調查,由于建筑工人不固定, 施工單位使用這些人員時, 大都從不過問有無上崗證, 特別是對電氣焊作業等專業人員, 在建筑工地,大家經常能看到工人在忙電焊或氣割,火花四濺, 而旁邊則是些易燃、 可燃物的情景。
4、現場堆放雜亂, 消防通道不暢,消防設施不完善
在一些建筑工地中,有些施工人員為圖方便,將) 些易燃、可燃材料及雜物隨處堆放, 除容易被引燃外還影響人員通行,造成消防通道不暢。大部分建筑工地消防通道過于狹窄, 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無法接近起火部位。筆者通過調查發現, 除了極個別較大的工地配備有少量的滅火器材外,在一些中、 小型工地,根本無任何消防器材, 此外對于正在施工中的建筑, 沒有固定消防供水設施,消防用水量不足,火場供水難度大, 且無法保證不間斷供水, ) 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嚴重后果。
5、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據了解,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家初中未畢業就外出打工, 有的甚至是文盲, 科學文化知識水平不高。他們對于消防安全知識,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 而且在消防安全問題上,絕大多數工人有僥幸心理,認為無所謂,就是燒起來,也無大問題。由于工人大都從事重體力勞動, 下班疲勞睡覺不易醒, 一旦發生火災, 發現不及時, 極易釀成火災。另外,許多工人組織紀律性差,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往往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而且人員較散,教育管理難度大, 加之工人流動性較大,尤其是外來民工,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 給安全培訓工作增添了難度。
二、 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1、嚴把工程開工前審批關,加大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消防法》 第十條、 第十一條規定對民用建筑裝修工程的設計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做出明確的規定,同時也賦予了消防部門對工程審核、 驗收的職責。 嚴把審核質量關。 在工程審核時,一定要按照《 消防設計防火規范》 認真審核,對于不符合消防設計要求的,要堅決予以改正,從源頭上杜絕隱患的存在;同時,在施工過程中,要經常性地對工地進行檢查,對于沒有按照圖紙施工和擅自降低裝修標準的,堅決予以查處和改正;工程竣工驗收時,嚴格進行檢查,對于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工程,堅決不能投入使用。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要按照《 機關、 團體、 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確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把防火責任切實落實到各個施工單位的具體責任人,確保每個環節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項目有效的規章制度,可把防火責任與經濟利益掛鉤,與年考核結合,實行獎懲制度,全面提高對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知。平時加強監督、 檢查, 盡可能做到隱患早發現,措施早制定, 設施早到位, 保證已有的各種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3、施工單位要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和崗前培訓,定期開展滅火演練 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從事建筑施工、 裝修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由于施工人員比較復雜,流動性強,消防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在進場開工之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訓,全面提高對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并定期開展滅火演練。
4、嚴格施工現場管理,加強防火措施。 在施工現場,要牢記消防安全意識這根弦,尤其是在重點部位用火用電時 。施工現場要嚴禁吸煙,嚴格禁止擅自運用各種形式的明火 。電焊 、氣焊人員一定要持證上崗,在進行焊接工作時,要清理干凈周圍的易燃可燃材料,防止焊珠火星四處飛濺。
5、配齊滅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 建筑施工現場無論大小,都要配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配備,特別像電氣焊工作點、 辦公室、 食堂、 倉庫重點防火部位等。 各種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顯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明顯標志。 為了方便及時和就近取水,建筑工地附近如水源不足,應設置足夠大的消防水池。
6、焊接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現場狀況千差萬別。 故在焊接施工防火措施的編制時除按基本防火要求考慮外, 還應按現場實際情況作針對性考慮。
(1)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區內, 易燃易爆物應移走并清理干凈 ?;虿扇∮行У陌踩雷o措施 ,將某些非危險品可燃物用石棉被覆蓋嚴密。如果許可應用水淋濕可燃物, 以加強防火性能, 但是 ,易爆物等危險品必須移出動火區 。動火作業處建筑上的孔 、洞應臨時封閉 ,以免焊火花經孔 ,洞落至作業區外, 在動火作業區內配備手提式滅火器、防火石棉被。
(2)乙炔氣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 、乙炔瓶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與易燃、 易爆危險物品距離不得少于30m, 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 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電焊、 乙炔氣焊(割)作業區 ,焊接操作點下應設焊渣接收盤(盒),并在焊接操作點下方0.5-1.0m處鋪 (掛 )一張面積6m2 的防火石棉被 ,以阻擋焊火花亂飛濺, 至于焊接操作點側面是否掛防火石棉被 ,可視焊接操作點的施工高度及周圍可燃物情況而定, 石棉被使用時應用水淋濕。
(3)電焊、 乙炔氣焊(割) 作業結束, 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現場, 消除遺留下來的火種 ,關閉電源、 氣源, 把焊割炬安放在安全的地方, 由于電焊 、乙炔焊(割)作業的特性, 往往會在作業場所留下不容易發現的火種。 因此 ,除了作業結束后要進行認真檢查外 ,下班時還要主動向現場值班警衛人員或下一班接班的施工人員交代, 加強檢查, 除了對焊割作業場所進行防火清理外 ,還應對焊工下班時換下的工作服進行徹底檢查 ,看是否有隱燃情況。
(4)現場應加強電源管理, 電弧焊接的導線應鋪設在沒有可燃物質的通道上, 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施工現場設置電話一部 以便發生火災時及時報告險情 。高空焊( 割)作業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時 ,還設專人在作業處上下方及周圍巡視檢查, 以便及時報告火情并撲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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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地,現場,安全管理,探討
工地現場安全管理在建筑企業可持續發展中的重大作用,作為新時期背景下的建筑企業的工地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工作經驗的總結和反思,為了更好地促進建筑企業的各方面工作的有效展開,就應對建筑企業的工地現場安全管理影響因素有個基本的認識,這樣才能針對性的提出相關措施予以預防和完善,最終才能促進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1 影響建筑工地現場安全的主要因素
1.1缺乏安全意識
首先建筑企業的領導高層缺乏安全意識,對建筑工地的現場安全的重視程度不夠,一味的重視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并不明白只有安全得到保障,建筑施工才能更好地開展。其他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同樣缺乏安全意識,沒有經過針對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訓,并且施工人員大多是文化程度低的農民工,缺乏高素質的安全技術人員,無法在施工中重視安全問題,而且當有事故發生,也缺乏應變能力、自我保護能力,也沒有接觸建筑工地現場安全的相關制度和法規。缺乏安全意識這一因素是造成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1.2安全基礎因素
經濟的發展不僅推動建筑企業的發展,而且對建筑企業帶來了一些新的挑戰。先進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技術使得建筑企業需要更新換代,用高科技來武裝自己,對建筑外觀、質量等方面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西方發達國家尤其是歐美在這一領域有了較大的突破,而我國在這一領域由于沒有強大的經濟、技術支撐而發展緩慢,落后于歐美等發達國家。另外歐美等發達國家的政府對建筑行業發展有很大的支持,但我國在這一方面支持的力度還遠遠不夠。
1.3環境因素
進行建筑施工時需要進行實地考察,因為每一棟建筑都有自己獨特的結構規模,并且每一棟建筑所處的位置的情況都需要考慮,位置的地理地域情況、氣候、土壤狀況還有季節因素都是需要考慮進來的。同時因為不同的地域環境,對它們進行構造時需要不同的技術、施工方法、建筑原材料、施工人員,不同的建筑所處的地理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也是不同的。在建筑過程中,因為環境的限制使得建造時的難度有所升級,并且隨著建造的進度加快,周邊的環境也會跟著發生變化,這就意味著建筑現場的不安全因素也有所變化,就必須利用高科技技術、逐漸完善的安全管理水平去應對這種變化帶來的安全挑戰。建筑過程中,施工人員不可避免的受施工現場的高強度工作量、建筑危險性、施工噪音、建筑垃圾、建筑產生的環境污染、甚至還有有毒氣體的不良影響,還受到惡劣氣候的摧殘,則容易導致自己的身體出現不良反應,造成自己視力受損、精神失常甚至身體器官受損等問題,這樣就不能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問題,容易在施工中造成人員傷亡現象[1]。例如在新華網中報道的蘇州某建筑施工現場發生的塌方事故,主要是因為施工現場的環境惡劣所導致。
2 加強建筑工地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2.1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建筑企業整體安全水平
首先要對建筑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提升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素質,采取靈活新穎的培訓方式,讓重視建筑工地現場的安全問題,企業的培訓部門應時常對各層領導干部、各部門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安全制度規范的培訓,讓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讓從因安全管理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經驗教訓;接著就是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在上崗前,除開施工方面的培訓,還要對安全意識、技能方面進行培訓,使施工人員具有安全技術,能一定程度使在施工過程中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即使出現了安全隱患,也能防微杜漸,減少損失,施工人員經過培訓之后通過考核才能上崗,上崗后也需要定期進行考核[2]。
2.2 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對現場安全監督
讓企業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重視建筑的現場安全檢查所帶來的經濟效益,讓明確安全的保障是經濟效益獲得的前提。可以以以往的一些建筑現場發生的安全事故為例,讓各層各級的工作人員知道因為安全事故的發生,企業有多大的損失,這樣就可以使各層級人員、各部門重視施工現場的安全問題,這樣建筑現場的安全管理問題就和企業的經濟效益掛鉤。同時以此來健全安全責任制度,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各個部門、各個工作人員,讓明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盡可能的避免安全事故發生。日常工作中,要定時定期的對現場安全管理部門進行監督和考核,對稱職的優秀人員進行表揚,對不稱職的人員進行處罰和人事調動。加強對現場的安全監督,健全監督機制,開展自我監督,相互監督,監督時應注意緊扣施工現場的每一環節,保障施工環節的有序進行。
2.3加強對危險源的控制管理
建筑企業應緊跟科技進步的步伐,不斷更新高科技施工設備,引進高科技技術和管理制度,提高建筑現場的施工安全系數。針對建筑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環境問題和人員傷亡問題,采取防微杜漸的方法,施工之前就應該根據實地考察來進行分析,盡可能的降低環境污染,盡可能的避免人員的傷亡,以及職業病的出現。并在施工過程中注意實時監控,提前準備應急措施與設備,這樣危險源才能得到控制,以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性和高效性[3]。如下圖為某企業在建筑施工現場的風險源管理中就對風險管理對象進行了明確,有效的確保了風險源得到控制。
3 結語
綜上所述,為了保障建筑工地現場安全管理的順利開展,必須從人員、環境、制度等方面出發去進行安全管理。加強對建筑工地現場的監督,控制不安全因素,盡量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即使事故發生也要立即采取措施使企業的損失減少到最小。
參考文獻
[1] 金淑榮,馬立軍.關于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探討[J].四川水泥,2015,04:288.
為加強建筑(拆遷)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整潔,給城市居民營造一個美好的生活和居住環境,根據國務院《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號《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特通知如下:
(一)建筑(拆遷)工地必須設置遮擋圍墻。圍墻設置高度不低于2.5米,圍墻必須堅固、穩定、整潔、美觀,沿街面要粉刷成灰白色,在明顯位置寫好施工單位名稱標語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標語,陳舊脫落要及時刷新。施工工地由施工企業負責,待建地塊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未拍賣土地由區國有資產運營中心負責。房地產等開發單位在圍墻上張貼廣告的需經區城市管理局批準。
(二)建筑工地外不能隨意堆放物料。施工單位未經批準不得在工地圍護設施外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
(三)及時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噪音)污染。
1、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及時清運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嚴禁隨意傾倒在城市道路、湖內、綠化帶、空曠地帶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內。
2、建筑工地運輸車輛的車廂應確保牢固、嚴密,嚴禁在裝運過程中沿途拋、灑、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內應砼硬化,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后出場。
3、設置各種防護設施,防止施工中產生的塵土飛揚及廢棄物、雜物飄散。
為了加強建筑工地及燃氣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充分發揮各平臺部門的作用,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鑒于當前行政管理職能下移至平臺,現就進一步做好我鎮建筑施工及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關于加強建筑施工的監管工作
㈠落實主體,明確職責
根據管理職能,我鎮的建筑施工及燃氣安全管理工作由鎮建設管理中心扎口管理,并按照“屬地管理”,“誰建設,誰主管”的管理原則和鎮安委會領導下的安全生產分工負責制,明確全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體為各村(社區)及鎮經濟平臺、相關職能部門,其職責為全面負責各轄區及條線、行業內集體投資、村民參股、社會事業、政府實事工程項目,以及外資、民資投資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包括舊房、危房拆除工地)安全管理。
鎮建設管理中心作為全鎮建設工程項目的監管責任主體部門,其職能主要是加強對全鎮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的指導、督促和監管。
㈡加強領導,成立班子
為進一步強化建筑工地安全監管工作,鎮成立建筑安全督察領導小組,由分管建設的領導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任副組長,建管中心、鎮安監辦負責人,各村(社區)及其他經濟平臺、單位分管領導或負責人等為成員,主要負責全鎮范圍內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的檢查監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建管中心,由建管中心主任兼任主任,負責全鎮的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具體日常工作。
各村(社區)及經濟平臺等應及時組建建筑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全面負責各自轄區及條線的在建工程安全檢查和管理工作。
㈢建立制度、強化監管
為確保建筑工地的安全施工,防止和杜絕各類安全事故,應嚴格建立:
1、建筑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各村(社區)及經濟平臺、建設主管部門應全面建立各自轄區、條線、行業內建筑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逐級落實責任人,并建立屬地管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和責任制。同時各責任主體對中標的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嚴格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監管和責任,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法規的規定,切實加強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規范操作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實施工安全責任。
2、轄區、行業、條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各自轄區、行業、條線建筑企業的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各管理層的安全施工意識。對特種作業人員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違規操作。對項目經理、專職人員須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
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為建立施工現場監督檢查的長效管理機制,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防止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是要督促施工企業建立嚴格的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切實加強自行監管和內部檢查,把隱患和問題解決在第一道門口;二是各村(社區)、經濟平臺、條線每月要組織開展一次對轄區或條線建筑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將檢查情況于每月25日前報鎮建設管理中心,對發現問題,要及時責令整改和停工。
4、安全管理例會制度。鎮建筑安全督查小組及辦公室在加強檢查和督查的基礎上,每月召開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例會,聽取各相關單位的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建筑工地安全措施中存在的問題,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避免事故發生,確保全鎮建筑業健康有序發展。涉及多個部門的,將由鎮城市管理委員會進行協調。
二、關于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工作
由于我鎮外來人口多,私房出租戶大量增加,隨之帶來了瓶裝液化氣需求量的增大,從而導致供氣場所混亂,安全事故隱患增大,并發生了液化氣爆炸等事故。因此,各單位要在鎮建設管理中心的指導和協調下高度重視該項工作,并做到:
1、各村(社區)、經濟平臺等應組建液化氣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做好分管轄區內液化氣站點的管理工作,并做到有專人管理,有分管領導督促。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嚴格”
一、嚴格落實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責任。施工單位承擔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設置疫情防控管理專崗,落實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項目復工開工前的全面排查、復工開工準備等工作。監理、專業分包等單位要協助落實項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負責本單位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設單位要統籌組織參建各方落實好各自職責,檢查督促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二、嚴格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和相關部門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與當地人民政府簽定復工開工疫情防控責任書,嚴格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導下開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確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對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督促參建各方全面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對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應責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準開復工。對未經批準擅自開復工,疫情防控不力,對不報、緩報、漏報和瞞報疫情情況,以及人為原因導致疫情蔓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實行建筑工地封閉式管理。切實加強建筑工地秩序維護,做到作業區、生活區與外界圍擋封閉。嚴格實行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實名制臺賬。工地盡量只開設一個出入口,并設立進出人員體溫檢測點。對進出工地的所有人員、車輛登記造冊,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配置體溫檢測儀,對進入工地的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如有發燒、咳嗽等疑似癥狀的一律不得進入工地。
四、嚴格加強防控知識教育。將相關疫情防控知識教育納入進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在工地顯著位置張貼疫情防控宣傳海報,或通過微信、廣播等方式進行宣傳,增強施工作業人員的自我防控意識和個人防護能力。
五、嚴格落實防護保障物資。各工地要根據工程的規模及開工后工人返崗人數實際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體溫檢測儀器、消毒用品、一次性醫用口罩等防護用品、設備,并建立防疫物資儲備使用臺賬,保障防疫物資充足到位。
六、嚴格實行開工、復工審核制度。確需開工或復工的項目必須符合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規定的條件,經當地指揮部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方可開工、復工。不具備相應條件的項目,一律不得批準開工或復工。對未經同意擅自開工或復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實人員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七、嚴格加強建筑工地人員管理。建筑工地開工時不搞開年飯,不召開大型會議。開復工前,要逐一對返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并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按照規定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確保做到全覆蓋、無遺漏。對目前仍在疫情較重地區尚未返程的務工人員,要勸導暫留當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區人員主動向社區和本單位報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達項目所在地起,居家隔離或在項目工地設置的隔離區觀察14天,身體未出現發熱等異常狀況后方可返崗。
八、嚴格做好建筑工地作業區管理。設立專職衛生員,建立人員日常健康監測臺賬,施工作業區要設置體溫檢測點,及時掌握人員健康情況,發現有疑似癥狀者應立即隔離并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所有進場作業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作業工具,盡可能做到專人專用。根據情況采取分班、分組、分區施工等方式,減少班組之間的交叉,作業人員要按規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離,盡量避免大規模群體作業。要定期開展施工現場環境清潔整治。配送材料、物資等的外來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車上人員不得擅自離開駕駛室,貨物、物資由項目部安排工地內人員接收和裝卸。要利用現有設施設置單獨的隔離觀察區,用于臨時隔離觀察人員的生活居住。
九、嚴格加強建筑工地生活區管理。加強工地環境消毒防疫,每天對建筑工地內的辦公、宿舍、食堂、浴室、廁所等人員聚集區或公共區域做好清掃、通風和消毒消殺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糞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備條件的,要設置專門的污水收集裝置,并做好轉運、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嚴禁偷倒亂倒垃圾,要設置專門的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點收集桶。工人宿舍設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員要盡量避免人員過度聚集。嚴格執行食品采購、加工、儲存等衛生標準要求,不食用野生動物,疫情防控期間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殺、處置家禽,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應采取分餐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