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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企業信用;金融危機
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從自身生產經營現狀及資金運用情況出發,根據企業未來經營與發展策略的要求,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內部積累或向企業的投資者及債權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一種經濟活動。一般來說,企業融資能力與其資產規模、信用程度、企業未來成長的期望等因素成正相關,與企業風險成負相關。我國中小企業由于資金規模較小、經營風險較大、抗沖擊能力較弱等客觀制約因素制約,融資困難。據2007年統計數據顯示,我國中小企業創造的CDP占到全國的60%,貢獻了50%的稅收,并解決了75%以上的就業崗位,毫無疑問,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谶@一現實,近年來,各級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分別從政策環境、監管體系、服務機制、金融產品等不同層次,不斷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環境,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2007年以來,面對全球金融危機的新形勢,國家不斷加大宏觀調控力度,中小企業發展面臨融資難的新問題。如果不對這些新問題加以及時關注,并采取應對措施,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將進一步惡化,大量中小企業陷入生存危機,對經濟穩定和發展產生巨大沖擊。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業自身原因
1.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主要渠道是商業性貸款。信貸資金僅僅是企業融資渠道的一部分,企業融資渠道還應該包括股權融資、債券融資、項目融資、融資租賃、并購融資、票據貼現等…。但這些融資形式門檻高,在我國中小企業中還沒有得到廣泛的應用。
2.中小企業面臨嚴重的信用危機。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信用問題是融資難的最根本原因,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財務信用缺失。財務信用缺失是我國中小企業的一個普遍現象,是信用缺失的一個突出點。我國多數中小企業所有權歸屬于個人,很少具備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制度。而為達到融資目的,大量中小企業與社會審計機構串通,提供虛假財務報告,造成銀行對企業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本加大,使銀行很難對其真實的資信狀況進行考察。這無疑使得銀行不愿意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第二,融資信用不足。一些中小企業缺乏對融資信用的重視,不愿意守信還貸,信用風險偏高,銀行不愿意放貸。企業得不到銀行的貸款,無法做大做強,就不能創造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銀行發放的貸款少,獲得的收益也就相應減少。這樣就嚴重地損害了銀企的互利關系,導致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信用環境的惡化。第三,商業信用缺失。中小企業是市場經濟中最活躍的部分,大量的商業往來都發生在中小企業之間。企業為了節約成本和擴大銷售,常常使用信用交易方式。但是實際上,信用交易的背后是大量的違約行為。這就極大地限制了中小企業的短期商業性融資。
中小企業信用的普遍缺失造成了整個社會信用環境的低下,惡劣的信用環境反過來導致了中小企業的擔保難、抵押難、融資難。
(二)銀行方面的原因
1.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掀起聯合重組浪潮,“服務中小”的市場定位受到沖擊。在我國的銀行金融機構中,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是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主要提供者。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自成立伊始就確立了“立足地方、堅持中小”的市場定位,在中小企業服務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并形成特色。但近兩年來,一些省政府出于做大金融以促進經濟發展的考慮,對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城市商業銀行實施聯合重組,組建規模更大的省級地方銀行。而資產規模和資本規模的急速放大,進一步誘發了銀行做大項目、大客戶的沖動,離中小企業越來越遠。此類改革使得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的數量逐漸減少,中小企業融資不可避免因此受到影響。
2.抵押條件過于苛刻,貸款程序復雜,貸款成本高。銀行雖然實行抵押擔保制度,但落實起來卻很困難,貸款手續繁雜,尤其是抵押手續,使很多中小企業貸不到款或不愿貸款。中小企業普遍具有規模小、固定資產少、土地、房產等抵押物不足的特點,提供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抵押物用于貸款抵押的難度較大,擁有較大規模廠房和先進設備的個體、私營企業更是微乎其微,有的企業甚至只是租賃經營,更沒有有效的資產可用于貸款抵押。評估登記部門分散、手續繁瑣、收費高昂。企業資產評估登記要涉及土地、房產、機動車、工商行政及稅務等眾多管理部門,而且各個部門都要收費、收稅,如果再加上正常貸款利息,所需費用幾乎與民間借貸利率相近,普通中小企業難以承受。
3.國有銀行改制,加強了風險意識,使得銀行“惜貸”。隨著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銀行信貸體制對貸款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很重,而激勵機制不足?!百J款終身責任制”的實施,使得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員出現恐貸心理,喪失了開展貸款業務的動力。
(三)政府方面的原因
1.資本市場不完善。自1990年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以來,我國股市經歷了幾次暴漲暴跌,國家為了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在政策上限制了企業股權融資的門檻。中國的中小企業只有很少部分能越過這個門檻。
2.政府對民間金融的政策過于簡單,行政干預過多。20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政府曾經對農村合作基金會和供銷社股金服務部進行了整頓,當時政府出臺這些政策是有其特定歷史背景的,對于穩定金融秩序十分重要。但是,多次反復整頓金融秩序也很容易給公眾造成民間金融就是風險的錯覺。民間金融對正規金融有不可替代的補充作用,然而,許多地方政府為了防止潛在的金融風險,對民間借貸加以嚴格限制,而無視它給中小企業所帶來的種種便利。雖然,2005年底人民銀行開始為民間融資正名,并選定了4個省份的農村進行“只貸不存”的民間金融試點工作,但各方面還不完善。
3.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不健全。我國尚沒有廣泛建立一批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信息咨詢機構,提供咨詢、教育、信息、技術、產品開發和市場開發等方面的服務。中小企業急需各種技術服務,以便能更好地進行產品創新,為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做出貢獻;職工和管理層需要積極參加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以提高企業人才素質,進一步吸引更多人才。而政府在諸如此類的方面卻沒有能為其提供及時有效的幫助。雖然部分省市已經構建了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但還處于初步探索階段,遠未成熟。
4.有關中小企業融資的相關法律、政策尚未完善。作為一個提供公共產品的部門,政府應該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支持。而目前我國相關的法律政策體系還不完善。首先,專門的信用法規尚未出臺。與信用有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有<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刑法>等,但尚未有專門的規范信用活動的法規,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缺乏相應的法律支持。其次,雖然2003年開始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該法對于融資問題僅僅規定了20個條文,且都是概括性的規定,并且尚未出臺有關的實施措施和辦法。對于民間融資,該法也只有幾個抽象性的條文,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缺乏與之相配套的金融、信用擔保、風險基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緩解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強化自身素質建設,全面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1.強化財務管理,杜絕造假現象。中小企業提供給銀行的會計報表資料應該數據準確、真實有效,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中小企業要贏得銀行的信任與支持,就必須提高認識,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管理,規范經營,自我約束,確保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必須在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的透明度,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這也是中小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謀求最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所要求的。
2.加強企業自身信用建設。對于中小企業自身而言,在目前直接融資渠道還不暢通的情況下,要想通過間接融資解決資本不足的問題,需要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信用度。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市場競爭是公平競爭。它拒絕欺詐,排斥投機取巧,鄙視一切不講信譽的行為。作為中小企業,要相互信任、恪守信用、以誠為本。
3.積極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主要是通過銀行機構來實現的,渠道單一。企業過度依賴銀行貸款,不僅會產生資金來源不足和資金緊張的后果,而且也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應積極發展資本市場,并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直接融資,以改變企業主要依賴銀行獲得資金的現狀。
(二)加大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改革力度,優化中小企業金融服務
1.發展面向中小企業的中小型金融機構。我國應大力發展中小型金融機構,在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或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及未來的社區銀行中擴充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業務,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的需要。
2.完善信貸人員考核制度,適當下放基層行貸款審批權限。根據<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銀行應制定專門的業績考核和獎懲機制,突出對分支機構和授信人員的正向激勵。并且銀行應將小企業授信情況納入對分支機構的考核范圍。對小企業授信人員的考核,可采取薪酬與其業務、效益和授信質量等綜合績效指標掛鉤的方式。另外,適當下放貸款的審批權限,確需上收的,上級行要提高審批效率;銀行應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經濟和金融管理能力、信貸資金占用和使用情況、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實行區別授信。
3.放寬抵押貸款條件,適當擴大貸款抵押率。銀行應進一步放寬抵押品的范圍。根據《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銀行可接受房產和商鋪抵押,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倉單、提單質押,基金份額、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存貨抵押,出口退稅稅單質押,資信良好企業供銷合同質押,小企業業主或主要股東個人財產抵押、質押以及保證擔保等。還應完善抵押物拍賣市場和中介機構,降低抵押成本和減少抵押手續。
(三)發揮政府扶持和引導作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和發展的社會環境
1.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和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良好環境。風險投資vc(venturecapi—ta1)是一項高風險的戰略投資。由于我國在政策環境、退出機制、企業制度、個人信用等方面尚存在諸多問題,VC在投資總量上也只占很小的比例。政府必須有與之配套的有利于風險投資發展的政策法規、經濟體制、金融秩序等外部環境。政府應該培育我國真正的風險投資主體,為風險投資創造良好環境和出臺優惠政策。盡快降低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門檻,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2.要放松金融管制,引導民間資本發展中小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鼓勵民間融資。中小企業將持續發展,大型商業銀行肯定不能滿足融資的需要。中國民間資本并不稀缺,稀缺的是民間銀行。國家可在高新技術開發區和民營經濟發達地區試點民間銀行,然后加以推廣。民間融資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簡便、快捷的民間融資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最重要渠道。凡是民間融資發達地區,就是民營經濟發達地區,民間融資不發達地區,就一定是民營經濟不發達地區。超級秘書網
3.政府規范和引導中小企業,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們應借鑒<中小企業法》《中小企業投資法》和《擔保法》等法規,構建以互擔保為主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5膬瀯輥碜杂诿耖g擔保的產權結構、社區性和互助、互督、互保機制。當面臨風險時,政策性擔保機構通常的做法是將風險轉移給政府,而互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最終由會員分擔,容易被潛在的被擔保者接受,擔保審批人與擔保申請人相互較為了解,緩解了信息不對稱問題;互擔保將銀行或政府擔保組織的外部監督轉化為互擔保組織內部的相互監督,提高了監督的有效性;處于劣勢的中小企業通過互擔保聯系起來,在和銀行談判時可以爭取到較優惠的貸款條件;互擔保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可以為政府與中小企業溝通創造新的渠道,容易獲得政府的支持。為適應今后的發展需要,宜構建以互擔保機構為主、政策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為補充的擔保機構為基礎,以地區和市級、省級、全國三級再擔保機構為支撐的結構體系。
創新企業中,已經成功創新的企業與未成功企業相比,更容易出現融資約束問題,前者融資約束比例為19.41%,后者比例為11.46%,兩者比例接近1.9:1。由于企業類型不同,需要承擔的資產風險也有較大差別,創新企業與非創新企業相比,風險明顯較低。根據研究發現,在融資約束的環境中,資產風險存在明顯差異。
根據財務穩定性進行研究,可以發現財務狀況穩定性根據企業類型差別,可能發生較大波動。根據企業內部融資約束與外部債務融資進行討論,可以發現Ⅱ型企業內部融資比例達到77.91%,Ⅲ型企業為65.23%;而Ⅱ型企業債務融資比例達到24.21%,Ⅲ型企業為36.99%。債務融資主要以銀行貸款、機構貸款為主,而Ⅱ型企業銀行貸款為5.87%,Ⅰ型企業為8.94%,Ⅲ型企業最高,達到了15.85%??梢钥闯?,創新企業財務狀況明顯優于非創新企業,在其它方面的內容也接近如此。
根據企業盈利能力進行判斷,可以發現企業行業存在差異,那么盈利水平也會出現差異,這種差異被稱為經營績效差異。企業盈利能力主要以總邊際率、成本率、融資比率為解釋方法,而非融資企業與融資企業相比,日常運作狀況更好,創新企業的運作指標也會高于非創新企業。
二、融資約束對創新項目投資決策的影響
融資約束主要由不對等的信息與企業資產風險共同組成,根據變量設計方案,可以看出融資約束應包括自變量與測量方法。
(一)企業規模在分辨融資約束影響時,企業規模是評價信息準確性的重要方法,大企業的聲譽較高,外部投資者可以收集企業的經營方向與管理層知識背景。所以,企業規模會呈現出較為明顯的負向影響。
(二)抵押品價值從外部投資者方面進行研究,企業用來獲得貸款的抵押品,其價值是判斷風險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抵押品價值越高,企業越容易成功籌集外部資金。所以,抵押品價值會呈現出較為明顯的負向影響。
(三)內部融資與債務融資內部融資作為企業財務狀態的核心指標,如果債務融資過多,就會導致資產負債問題不斷惡化。所以,通過這兩項影響企業財務結構的指標,可以看出兩項影響因素的反向效果:內部融資呈現出負向影響,債務融資會呈現出正向影響。(四)經營績效企業的經營績效代表企業正常的經營業績,不僅會影響外部投資者的投資意愿,也會影響企業的融資水平。經營績效效果越好,外部投資者也會相應的提高投資意愿,使企業融資約束得以緩解,而兩者呈現出反向變動狀態。
三、結束語
學院:
土木建筑學院
姓名:
班級:
工程管理班
學號:
BOT融資模式在我國基礎環境建設中的應用
摘要: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是改善城市環境質量、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在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中,中國遇到了資金不足和效率不高兩個嚴重問題,它是造成中國相關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和處理效果不好的關鍵原因。為了解決這兩個問題,BOT融資模式在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中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
一、引言
在許多亞洲城市中,特別是中國的城市,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的發展,如污水管網、污水處理設施以及廢物管理設施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求,從而造成了嚴重的城市環境污染問題,影響了亞洲國家的可持續發展。中國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目前還處于西方發達國家20世紀中期左右的水平。巨大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對環境造成極大的污染,已對中國可持續的城市化發展形成了“瓶頸”障礙。因此,中國急需大力建設和發展城市環境基礎設施。
中國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面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1.快速城市化和滯后的處理設施,使中國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問題突出。
2.設施短缺和處理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是資金不足和運營效率不高。
要解決這兩個問題,必須打破政府建設政府運營的模式,充分利用社會資本,建立多元投資主體模式,實行建設與運營的產業化和市場化。BOT是一種以私營力量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的方式,在提高政府部門效率、改善公共服務的質量發揮著越來越廣泛的作用,而且也是目前在國際上流行的一種方式。
二、BOT融資方式概述
1.BOT的概念及特點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簡稱,即“建設-經營-移交”投資方式,是一種國際經濟合作的新形式。這一投資方式是指政府以契約方式將通常由政府部門或國內單位承擔的為某重大項目進行設計、施工、融資經營和維修的責任讓渡給國外投資者,該企業在負責建成此項目后,在協議期內擁有、營運、維護該項目設施,并通過收取使用費和服務費來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特許權期滿后則將該項目無償轉讓給當地政府[1\2]。BOT模式主要用于收費公路、電廠、廢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項目,BOT模式將是我國今后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方式。
2.BOT融資模式的優點與風險
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應用BOT模式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
對政府而言,BOT項目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可以融通社會資金來建設環境基礎設施,減輕政府財政壓力。政府對項目的支付不再是一次性巨額財政投入,而是通過出讓“特許經營權”,用污水和垃圾費(以及少量財政預算)分期支付給投資者。
對企業而言,由于有污水和垃圾處理費做擔保,所以BOT項目具有風險低,投資回報穩定的優勢。表面上,BOT項目由于民營企業介入后需要有一定的利潤回報而使項目的總成本增加,加大居民和政府的負擔,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民營企業的介入,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所以,與政府建設和運營的項目相比,BOT項目實際成本增加與否取決于上述兩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BOT也具有一定的風險隱患。
政府面臨的主要風險有:①當政府對環境基礎設施的市場潛力和價格趨勢把握不清時,可能對投資者盲目承諾較高的投資回報率,加大居民和政府負擔;②如果政府管制不佳,容易造成民營企業的不規范參與和競爭,甚至造成私人的壟斷經營,將損害社會公平,并使得政府喪失控制權。
項目公司面臨的風險主要有:①政府不講信譽和政策不穩定,它是民營企業介入環境基礎設施領域的最大障礙和風險;②項目設計和建設中的風險,包括項目設計缺陷、建設延誤、超支和貸款利率的變動;③項目投產后的經營風險,包括項目特有技術風險和價格風險等。
3.我國環?;A設施建設發展BOT模式的重要意義
(1)有利于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包括環?;A設施建設的步伐。通過BOT社會融資模式,利用社會資本直接投資和經營環保基礎設施產業,可以彌補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主要問題,大大加快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
(2)有利于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利用BOT融資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私人資金增大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產品和服務的供給,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
(3)有利于改善投資結構,加快環境公用事業的制度創新。目前我國環?;A設施的投資主體主要是政府,投資體制格局單一,政府指令性投資比重大,資金缺口較大。采用BOT方式,利用國際和國內商業資本直接投資和經營環保基礎設施,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有利于加快制度創新,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增強我國環保產業的生機和活力。
(4)有利于借鑒國外成功經驗,提高環境基礎設施管理水平。采用BOT方式,把私營企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地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三、我國應用BOT建設環境基礎設施存在的問題
從我國已有的BOT實踐項目來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應用還遠落后于其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環境設施建設領域中還存在一些關鍵性的制約因素,這些制約因素成為BOT是否適用于城市環?;A設施建設以及其應用速度的基本前提。
1.對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存在認識上的偏差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的今天,人們對政府與市場在經濟活動中的正確定位問題已經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但對二者在環境保護等公共事業領域中的定位問題,仍缺乏正確理解。目前,在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領域,關于這一問題的認識偏差主要表現為兩個極端。
(1)受計劃經濟思想的束縛和對公共物品理論的片面理解,過分強調政府直接提供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的作用。這一認識在中國許多城市,特別是欠發達地區普遍存在。
(2)沒有全面和深入的認識清楚市場機制的實質和風險,片面夸大市場化的作用。
2.現有政策還不能滿足市場化發展的需要
(1)現有有關市場化和產業化的政策僅為部門指導意見,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政策的權威性和力度不夠。我國當前還沒對BOT項目專門立法,現有的相關法規各部門之間不協調、權威性差、操作不規范、透明度低,嚴重制約了BOT模式的應用。
(2)現有政策只是框架性的指導政策,對一些關鍵問題如企業改制和優惠政策,既缺乏可供操作的實施辦法,也沒有明確地方政府實施的權限,給地方政府落實相關政策帶來較大困難,往往造成有政策無作為的局面。
(3)標準體系不完善,標準和法規的關系未完全理順,影響了標準的效力。
3.地方政府應用市場化模式的能力嚴重不足
(1)缺乏統一有效的環保監管體制,橫向部門責權交叉多,職能配置不明晰;缺少有效機制和監督力量,宏觀調控能力薄弱,對一些跨區域重大問題協調困難。缺乏環境與發展議事協商機制。
(2)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普遍存在?;鶎迎h保執法監管手法落后,不能及時發現并制止企業偷排、漏排、超標排放等問題。處罰力度弱,強制手段缺乏,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難以到位。
四、穩步推進我國環境基礎設施BOT融資模式的幾點建議
1.在推進中國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市場化過程中,必須首先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2.建立較完善的法律規范,提高BOT投資保障制度,降低投資風險和價格要求水平。
3.切實加強在融資、收益等方面政策調控的力度,提供贏利的政策保障,創造BOT模式應用的基礎條件。
4.政府要準確定位,發揮創建市場、規范市場和扶持市場的作用
五、BOT在我國的發展前景
BOT作為一種有效的項目融資、建設、運營方式,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它是開發環保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較理想的選擇方案。
初始計量的變化主要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镀髽I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2014〕規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并對價的,應當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按照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發行股份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6號規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是指參與合并的企業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不是暫時性的。從最終控制方的角度看,其在合并前后實際控制的經濟資源并沒有發生變化,因此有關交易事項不應視為購買。合并方編制財務報表時,在被合并方是最終控制方以前年度從第三方收購來的情況下,應視同合并后形成的報告主體自最終控制方開始實施控制時起,一直是一體化存續下來的,應以被合并方的資產、負債(包括最終控制方收購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譽)在最終控制方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為基礎,進行相關會計處理。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6號》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2014〕都強調了從最終控制方的角度,核算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不再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2006〕規定的,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二、后續計量的變化
修訂后的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的變化主要是由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范圍的變化引起的。根據修訂后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規定,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不再屬于“長期股權投資”,而應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處理,應歸并到“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中進行核算。這種核算范圍的變化導致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當持股比例發生變化時,核算方法的轉換變得更復雜了,主要涉及到如下核算方法的轉換:一是成本法轉為權益法;二是權益法轉為成本法;三是金融資產轉為按權益法核算;四是金融資產轉為按成本法核算;五是權益法轉為按金融資產核算;六是成本法轉為按金融資產核算。其中后四種涉及到長期股權投資和金融資產之間的轉換,與以前相比會計處理有了很大的變化,具體分析如下:
1、金融資產轉為按權益法核算
根據修訂后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第十四條的規定,投資方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實施共同控制但不構成控制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的原持有的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加上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改按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原持有的股權投資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應當轉入改按權益法核算的當期損益。例題1:2014年1月1日,W公司以銀行存款200萬元購入乙上市公司10%的表決權股份,W公司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2014年12月31日,該股票公允價值為220萬元。2015年5月20日,W公司又以300萬元的價格從乙公司其他股東取得該公司15%的股權,取得該部分股權后,W公司能夠派人參與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W公司對該項股權投資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為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當日原持有的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為280萬元。2015年5月20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2400萬元。不考慮所得稅影響。在此只分析W公司追加投資時的會計處理,在此之前的會計處理略:(1)2015年5月20日W公司追加投資時: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300貸:銀行存款300(2)根據修訂后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規定,原持有的股權投資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應當轉入改按權益法核算的當期損益。(3)2015年5月20日W公司追加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580萬元)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2400萬元)的份額(580-2400×25%=-20),應調整初始投資成本。
2、金融資產轉為按成本法核算
根據修訂后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第十四條的規定,投資方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在編制個別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原持有的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加上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股權投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的,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應當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時轉入當期損益。
3、權益法轉為按金融資產核算
根據修訂后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第十五條的規定,投資方因處置部分股權投資等原因喪失了對被投資單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處置后的剩余股權應當改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核算,其在喪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原股權投資因采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時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例題2:2014年1月1日,W公司以銀行存款1000萬元購入丙公司30%的股權,W公司對丙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3000萬元。2015年5月20日,W公司出售其持有的丙公司15%的股權,出售股權后W公司持有丙公司15%的股權,對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響,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核算。出售取得價款為650萬元,假如出售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構成為:投資成本1000元、損益調整100萬元、其他權益變動50萬元。剩余15%的股權公允價值為550萬元。(2)根據修訂后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第十五條的規定,處置后的剩余股權應當改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核算,在喪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3)根據修訂后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第十五條的規定,原股權投資因采用權益法核算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終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時采用與被投資單位直接處置相關資產或負債相同的基礎進行會計處理,即W公司在處置時應將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會計處理為: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0貸:投資收益50要注意的是,這里視為將全部長期股權投資終止確認了,結轉的其他資本公積是50萬元,而不是25萬元。
4、成本法轉為按金融資產的核算
隨著三十多年改革開放戰略的實施,中小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至今已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據《2013中國中小企業管理健康度藍皮書》中統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我國中小企業數量達4200多萬家,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8%,貢獻GDP的58.5%,貢獻外貿出口額的68.3%,解決了超過80%的就業。中小企業群體一頭連著千家萬戶,一頭連著市場經濟,其生存狀況如何,影響深遠。具體來講,中小企業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中小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之一,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其為市場提供的產品數以萬計,且多數產品生產流程較為簡單,這就為多數勞動者提供了門檻較低的就業機會。通過中小企業的紐帶作用,一方面吸納了廣大的就業群體;另一方面為市場提供了大型企業無暇顧及的產品及服務。在某種程度上而言,中小企業盤活了市場經濟,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二是推動技術創新。翻開現代諸多大企業的成長史,無不印證著一個重要的道理:多數大企業都是由小企業發展演變而來的。中小企業由于經營思路靈活、高效,將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的時間相對較短。許多技術創新均是由中小企業完成的,特別是在高科技、信息知識時代,中小企業是技術創新的有力推動者。近年來,我國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上資金、人力投入較大,創新產品也較多,特別是申請專利的數量在逐年增長,這是中小企業推動技術創新的重要例證。三是活躍市場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進程中,中小企業的地位發生了根本性改變。改革開放的歷程表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活躍與否與中小企業關系密切,哪個地區的中小企業數量較多,則該地區的市場經濟較為活躍,反之該地區經濟缺乏活力。然而,由于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信用級別低、管理水平低等自身缺陷,加之中小企業還頻頻遭遇正規金融機構的歧視,這些內外部因素綜合交織在一起,造成大量中小企業無法從商業銀行融資,使得它們不得不面臨融資難問題,這是制約中小企業健康成長、發展壯大的一大障礙。融資難的表現有:首先,融資能力較弱。中小企業沒有經歷市場的考驗,在創業初期主要依靠創業者的自有資金,伴隨著企業的不斷成長,內源融資有限,必須依靠外源融資才能夠獲得持續的發展。與大企業相比,其沒有與商業銀行建立緊密的銀企關系,且市場波動承受力弱、經營不穩定,這些因素使得其從銀行獲得貸款的能力較弱。其次,融資規模小。中小企業具有諸多缺陷,使得其無法與大型企業一樣,從正統的金融機構獲得發展所需資金,其融資資金來源大多來自于自身積累、親朋好友借貸、職工集資以及非正規的民間借貸等途徑,但是這些融資規模均較小,有時無法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這就大大限制了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第三,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中小企業因其經營不穩定,容易受市場環境影響,且其信用水平較低,資產較少,這就使得多數擔保機構不愿為其提供融資擔保,形成了擔保體系不夠完善的局面,使得其獲取資金的能力大打折扣。第四,融資成本較高?,F代商業銀行貸款實行責任制,且需要擔保,為了獲得貸款,中小企業往往要花費較多的費用。一些研究也證實了中小企業所支付的貸款利率要比大型企業高出50%以上。第五,直接融資市場門檻高。盡管我國于2010年推出了創業板市場,為中小企業通過發行股票直接融資鋪平了道路,然而由于較為嚴格的上市條件使得多數中小企業望而卻步,無法借助這一平臺融資。綜上所述,中小企業健康成長是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內在必然要求,這就需要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所面臨的融資難問題。而立足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創業投資是解決融資困境的一次有益探索,其在破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方面形成了一些較為重要的機制。
二、創業投資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機制
創業投資作為一種新興的權益資本形式,經過多年的發展,通過探索建立的對接機制、運行機制、退出機制和風險防范機制,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方面具有很大優勢。
(一)對接機制創業投資與中小企業建立了一個關系融洽的投融資平臺對接機制。在對接機制中,中小企業與創業投資地位是平等的,是雙向選擇的,這又涉及到兩個子機制,第一個機制是引入機制,即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入機制。中小企業在破解融資困境時,除了利用內源融資外,其也可借助創業投資來融資,然而中小企業與創業投資之間往往因為信息不對稱,兩者對接效率較低,這就迫切需要中小企業建立一個引入機制。這個引入機制的重點在于為中小企業吸收創業投資并尋求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同時也為中小企業發展成熟時創業投資通過股權轉讓全身而退做出鋪墊。中小企業在引入創業投資時,應遵循如下兩個基本原則:一是實際控制人不變更,二是管理層不發生重大變化;此外,還應把握引入時機,一般而言,存在兩個重要時期應考慮是否引入創業投資:首先是企業改制前。此時中小企業尚屬于有限責任制,由于創業投資對中小企業具有上市的預期,期待通過股權轉讓獲得高額回報,中小企業是否能夠上市還是一個未知數,企業的經營、會計、管理相對不夠規范,因此,此時引入創業投資較為困難。其次是企業改制后。通過股份制改造后,中小企業具備了上市條件,此時引入創業投資則較為成熟,創業投資也愿意投資這一類的企業,現實中多數創業投資均發生在企業改制后。第二個機制是投資決策機制。這是針對創業投資機構而言的,創業投資的最根本目的在于獲取高額利潤。在篩選投資對象時,創業投資應該從如下幾個方面進行:首先是企業投資收益率,這是最為重要的一個因素,企業投資收益率的高低是企業未來盈利能力的重要表現,一個盈利能力相對較高的企業能夠確保創業投資收回投資并取得回報;其次是創業者素質,創業者素質高低對企業未來成長影響深遠,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將對創業投資產生重大影響;第三是企業發展前景,企業所在行業是否屬于朝陽行業,企業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及認可程度如何,企業是否具備核心生產技術等,這些因素也應是考察企業未來發展前景的重要指標。一個發展前景較好的企業可以為投資者帶來豐厚回報,創業投資應該重點關注這一類企業。因此,創業投資在確立其投資決策機制時,應從上述幾個核心指標對投資對象進行篩選與評估,研究投資前的考查、投資對象的選擇等問題。近年來,我國政府先后出臺了多個政策以促進創業投資與中小企業的對接,比如2007年財政部、科技部出臺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就如何引導二者對接給予了指導性政策建議。據財政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獲得政府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支持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數量達到188家,政府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累計出資260億元,引導帶動的創業風險投資管理資金規模超過1000億元,多家中小企業獲得創業投資的支持。
(二)運行機制在創業投資與企業成功對接之后,創業投資首要考慮的是如何獲得預期收益,而中小企業則關注怎樣保證所融資金得到合理高效的利用,以使雙方獲得長足發展。首先,對于創業投資基金而言,為了確保其投入資金保值增值,獲得預期收益,需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要輔助創業者建立一個強有力的管理核心。創業投資基金通過委派專家進入公司的董事會,通過財務監管等措施,協助創業者管理風險,為增資、出售、上市等關鍵問題給出指導,不斷建立一個強有力的領導核心。二是資金追加。首筆創業投資資金對于企業發展所需資金而言,相差較大,伴隨著企業發展成熟,創業投資應適時追加投資,使得其具有更高的激勵來關注公司的發展狀況,提高創業投資的收益。三是動態監控。在對中小企業注資后,創業投資通過實施動態監控企業的投資活動來提醒創業者不斷強化風險意識,提升企業管理水平。此外,還通過提供及時的決策信息、管理咨詢,幫助企業解決實際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防范可能出現的風險。其次,中小企業為了將創業投資的資金發揮最大效用,需要對資金優化配置做出全盤考慮。除了要提升技術水平外,還應做好市場調研,不斷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只有如此,企業才能夠不斷獲利,這是吸引創業投資進行投資的根本保障??傊?,在創業投資運行機制中,創業投資與中小企業應相向而行,互相協作,圍繞著企業增值這一目標共同前進。否則,創業投資可能面臨著資金收不回的風險,中小企業也將面臨融資較難的局面。
(三)退出機制創業投資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步入成熟期后,創業投資應通過IPO、股權轉讓、轉售、并購、回購等不同方式退出,以實現創業資本的再投資。創業投資以資產增值為目的,適時退出是創業投資的本質屬性,這將為其尋求新的投資奠定堅實基礎。創業投資退出對于創業投資自身發展十分重要,自借助對接機制篩選種子投資目標以來,經過對投資目標進行輔導,不斷推動企業發展壯大,伴隨著企業成功上市,創業投資的盈利水平處于相對較高的水平,此時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當為最優選擇。退出一方面實現了創業投資資本的增值,另一方面也為下一輪投資提供了重要保障,從而實現投資——退出——再投資的良性循環。退出機制是否健全對于中小企業未來發展而言也十分重要。經過創業投資輔導后,中小企業熟悉了現代公司的投資策略、增資、經營管理及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內容。創業投資退出公司管理層后,留給創業者較大的自主決策空間,這對于企業未來發展是極為有利的。倘若創業投資不退出,或者退出渠道不暢,這對于創業者將成為一種約束,不利于其自主發展。在實踐中,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逐漸形成了以IPO、兼并、股權轉讓為主的資本退出渠道,其中IPO退出逐漸成為主流模式。據《中國創業投資年度統計報告(2012)》的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共有246筆創業投資退出,其中IPO是最主要的退出方式,占比58.5%;其次是股權轉讓退出,占比17.9%;此外,并購退出和管理層收購退出,占比分別為12.6%和7.3%。
(四)風險防范機制風險防范意識應該貫穿于整個創業投資活動的始終,這不僅是資本市場運行的基本要求,也是資金增值的內在屬性。對于創業資本來講,其面臨的風險主要來自投資活動,包括甄別投資對象過程中的風險、隱藏在投資對象經營活動中的風險。為了防范風險,創業投資在選擇投資對象時,應盡可能地搜集相關信息。具體地,創業投資機構應該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來綜合分析,宏觀分析主要關注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形勢、國家產業政策;中觀分析主要考察行業所處的生命周期及所處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地方政府的稅收情況;微觀分析側重調查企業創業者素質、企業的技術水平、組織管理及產品等,在此基礎上做出最優的投資決策。此外,創業投資還應采取委派人員進入董事會、定期不定期與創業者談話、查閱企業財務數據等方式強化對企業的監督,對企業管理層施加一定的壓力。通過上述措施,創業投資才能夠不斷地動態監控風險、防范風險。綜上所述,在破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時,創業投資通過上述四個機制發揮作用,相互鋪墊,與其他融資方式相比,具有十分明顯的優勢:對接機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信息不對稱程度,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一個雙贏的平臺;運行機制具備市場化特征,能夠確保創業投資和中小企業的良性互動;退出機制趨于完善,在推動中小企業持續發展的同時,也使得創業投資獲得高額回報,為下一輪投資做出重要鋪墊;風險防范機制是保證中小企業創業投資的資金順暢進入、運行、退出并實現價值增值的重要保障,這可以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引領中國創業投資健康發展。事實上,通過考察我國過去數十年間創業投資的發展實踐不難看出,創業投資在增加就業、提高企業研發水平、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拉動經濟增長等方面均做出了顯著貢獻。據《中國創業投資行業發展報告(2013)》公開的數據顯示,2012年,創投企業所投資企業的年末就業人數為236.72萬人,所投資企業的研發投入達602.81億元,所投資企業的銷售額達18481.34億元,所投資企業的工業與服務業增加值為4344.64億元,這些指標與往年相比,增速均十分明顯。
三、創業投資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一般而言,企業的風險投資是需要等到企業發展到上市階段,通過IPO將風險投資撤出投資,以期獲得更大的資本增值,但是目前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不是非常的完善。我國風險投資起源于上個世紀80年代,相對于其他西方發達國家而言,比較落后,缺乏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也缺少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支持體系,更加缺少完善的市場機制作用體系,最后導致風險投資難以成功。從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上市公司IPO是風險投資退出的最佳方式和時間,但是這需要完善有序的市場秩序支持以及健全的法律法規保護,而我國股權分置改革來的很晚,因此IPO過程當中風險投資退出的方式受到了阻礙。吳超鵬(2012)研究也發現我國風險投資在公司上市之后退出的比例不高,從2000年之后一直到2010年之間,在公司上市三年后退出的風險投資僅僅35%,五年之后退出的也不過44%。通過這樣的分析來看,我們國家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還需要進一步的改進和提高。
二、風險投資
對于我國上市公司融資行為影響分析總體來說,上市公司一般的融資行為會存在一些信息不對稱以及委托的問題,但是風險投資可以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本文探討的風險投資對于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影響可以視為是投資與被投資、監督和被監督關系。需要從上市公司自身的角度出發去探討分析風險投資對于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具體影響。
(一)對于上市公司內部機制有利影響
風險投資可以成為上市公司的十大股東之一,可以通過其有效的監督管理引導上市公司形成優秀的公司治理團隊,只有擁有一個優秀的團隊才可以促進企業創造源源不斷的現金流,從而通過內部的監督管控,提升上市公司融資能力,影響上市公司的融資行為。優秀的風險投資家可以通過自身寬闊的視野,卓越的思想對公司進行監督,對于公司績效有絕對正面的影響,同時也可以幫助公司制定戰略管理政策,對于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引導作用。
(二)對于上市公司內部機制的不利影響
一般而言,西方發達國家公司IPO之后,風險投資就會退出,但是我國風險投資的長期存在,并且風險投資家會成為上市公司董事身份,這樣可能會形成一種“尾大不掉”的現象,他們會通過自身的影響力干擾公司的政策,甚至也會出現惡性的競爭奪權現象,因為私人利益做出有損公司的非效率投資融資活動。
(三)對于上市公司外部機制有利影響
企業與外部環境的溝通交流過程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風險投資可以有效地加強信息傳遞能力,增加企業的外部融資能力。第一,風險投資可以給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這是衡量企業質量的一個標準,這樣良好的聲譽可以幫助公司吸引融資和投資對象,給外部傳遞更加可靠的信息。因此,風險投資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面降低信息交流溝通的成本,減少因為信息不對稱引起的道德風險問題以及逆向選擇問題。
(四)對于上市公司外部機制的不利影響
上市公司外部治理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擾,比如說國家的稅收政策和貨幣政策:第一,我國稅收政策的制定主要是我國中央政府部門根據當前社會經濟的具體發展內在要求而確定出來的制度體系,并且會以此作為根據,作為指導各級地方政府稅收收取的基本方針準則,來開展稅收收取工作。另外有關中央與地方的稅收收入分配關系、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等眾多的分配關系基本是沒有理順的關系??偠灾?,在這種稅收政策下,我國的上市公司要想得到發展,就必須避免稅收政策帶來的各種影響。目前的風險投資可能會受到這樣的政策干擾,從而對于公司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第二就是國家貨幣政策。對于我國的上市公司來說,自身競爭力十分缺乏,而且公司的資本結構不合理,一旦中央政府采取“從緊”的貨幣政策的時候,可能會導致出動的基礎十分脆弱,很容易受到政府宏觀政策調控的影響?!皬木o”的貨幣政策會使得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從而導致公司出口商品的價格會有所提高;上市公司的資金壓力會進一步地加大,公司的信貸成本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快速提高。這些外部因素對上市公司的長遠健康發展來說,都不是有利條件。而這些都是風險投資難以規避的??傮w而言,風險投資可以有效地解決上市公司內部治理以及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但是與此同時也可能會帶來與之相關的新的問題。對于風險投資該如何把握和利用需要我國上市公司在融資行為當中有良好的掌控。同時也需要不斷地完善我國宏觀資本市場,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確保足夠的后盾支撐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
三、結束語
H1:投資決策與融資能力具交互關聯性。其中包括:H1a:投資支出對融資的增加呈正向影響性;H1b:融資能力的增加對投資支出呈正向影響性;聯立方程式模型的組成不能低于一個方程式,每一個方程式的內生變量(ogenousvariable)各不相同,每個方程式的因變量與解釋變量之間互有聯系,因此,聯立方程式模型的參數估計必須從整體考慮。借由聯立方程模型來作驗證,才能滿足回歸參數的不偏性與一致性,而三階段最小二乘法(ThreeStageLeastSguare,3SLS)即具備不偏性與一致性的良好性質,又能滿足參數估計的有效性。這是本研究采用聯立方程模型的重要原因。在使用聯立方程式時,須先對個別方程式進行階的認定(theordercondi-tionofidentifiability),只有滿足“過度認定”及“適度認定”才能取得有效的估計結果,而認定準則的步驟如下。Step2.階的認定準則,由于聯立方程模型在利用化約式求取工具變量以取代結構式中內生變量的過程中,由結構式轉換為化約式求估計值是沒有問題的,但由化約式的估計值反過來求結構式的估計值就不一定成立,因此在決定聯立方程式是否為適當的分析方法之前,應先對個別結構式進行階的認定(theorderconditionofidentifiability),以決定是否可借由此縮減式進行參數的估計。由表1可看出,階的認定準則包含三種狀況,即過度認定、適度認定、認定不足三種情況。如果結構式為認定不足,表該化約式的估計結果無法得到結構式的估計值,因此利用聯立方程模型對該結構式進行估計必須符合過度認定或是適度認定準則。本研究以中國上市企業作為研究對象,但因為金融保險業營業內容比較特殊,且其會計科目定義與一般產業有差別,故本研究選取樣本中并不包含保險、銀行及證劵等金融公司。研究期間自2000~2012年止,共計十三年。研究樣本數據來源為標準普爾企業財務數據庫(S&PCompustatDate-base)上市公司財務數據,并將樣本中數據不全者皆予以刪除。
2研究模型與分析方法
通過聯立方程模型探討企業投資決策、融資能力間的關聯性,把他們當作內生變量,并將與他們相關的外生財務因素分別設立二個方程式,建構出財務決策實證模型。首先以三階最小平方估計法(3SLS:ThreeStageLeastSquares)分析基本的實證模型,其定義如下。在進行3SLS的估計之前,須先對個別結構式進行階的認定,認定需滿足“適度認定”或“過度認定”,方可使用聯立方程模型做分析。實證模型的模式認定如表3。首先,先對所有財務變量做基本統計敘述。由各個企業的基本敘述性統計結果發現,內生變量的平均數均大于中位數,嚴重傾向右偏現象,因此本研究參考BersantHob-dari(2009)的作法,將0的樣本值以樣本次小值取代。然后,將內生變量取自然對數后,變量的分布情況較近似對稱性,其目的為消除內生變量間可能存在的非線性關系,使模式估計較具解釋性。采用此模式,使整體模式的估計更具解釋性。由表4中統計數據可以發現,樣本上市企業的當年度資本支出與研究發展支出占銷貨收入比,約為0~3左右,平均數與標準差也大致相同。融資能力方面,當年度新增借款占銷貨收入的比,為0~68.21的范圍,平均值為0.2585,標準差為1.0394,由此可發現企業融資資金額度需求級距很大。財務因素變量上,獲利能力最小值為0,最大46.6089,當企業獲利能力越高所預期股利發放水平也較高。而資本密集度最小0.0037,最大30.2970,由此可知企業為降低成本多會投資添購生產設備及擴建廠房。當年度銷貨成長性相較上年度,最小為0.945負成長,最大值高達3819.8250倍的正向成長,其平均成長率為1.2415倍。企業風險盈余變動最小0,最大為高至480.8685,平均變動率0.3815,標準差10.5204,表示由盈余波動情形,可看出企業所面臨的風險程度。
3上市企業財務決策的3SLS分析
本文以部分上市企業自2000~2012年共計十三年度的資料,實證研究企業的財務決策制定交互關聯性。經實證結果匯總如表5,為上市企業3SLS回歸系數,由表可看出融資(系數1.669,t值3.02)投資決策如預期地呈現顯著影響。在融資能力中,投資(系數0.006,t值16.05)對融資能力呈現顯著正向影響。從表5也可以看出上市企業投資決策與融資能力之間的關系是相互正向影響的關系。融資Log(FIN)對投資決策有正向關系,符合假設H1b。公司資源有限,故當企業進行投資計劃時會減少股利的發放,而產生股利決策與投資決策肩負向的內生關系結果相同。獲利能力與融資順位理論認為,獲利能力較高的企業會擁有較充足的資金,以滿足投資所需,所以獲利能力與投資決策間應存正向關系的結果不同,為負向顯著影響。投資及研發支出Log(INV)對融資能力有正向顯著影響性,符合假設H1a。當企業具獲利性投資機會時,會以向外舉債方式籌措資金。企業會以融資方式維持股利發放水平,故股利對融資呈正向變動結論一樣。當企業有投資需求時,獲利能力高可利用資金相對地較高,對融資需求同時也減少,債權人評價也會較高,因此融資會受所產生的利息影響而較低,實證結果與此觀點相左。非負債稅盾部分,對融資能力呈現負向顯著的關系,此結果與BersantHobdari(2009)提出在最適資本結構,存在企業與個人所得稅及公司非負債稅盾時,負債節稅利益可以被非負債稅盾所抵銷,進而降低了融資的誘因,因此非負債稅盾對企業融資能力有負向影響觀點相同。
4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