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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培養能夠勝任公共事務管理部門的單位安全保衛、人力資源、社區行政、非營利性組織、物業管理、行政文秘等崗位工作的人。
2、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服務社會和公眾責任意識,熟悉現代管理和安全保衛理論知識,掌握人力資源、安全保衛防范、消防急救等專業工作技術和方法。
3、主要課程社會學、管理學、公共管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公共事務管理概論、人力資源管理、社會調查與研究方法、辦公室管理、組織行為學、非營利性組織管理、社會工作實務、社區與物業管理、公共財務管理、單位安全保衛、消防管理、公共安全危機管理、現場急救等。
(來源:文章屋網 )
第一條為保護公民自由,維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宗教事務,指宗教同國家、社會、公民之間存在的各種社會公共事務。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宗教事務管理運用本條例。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公民有的自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宗教的公民、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應當互相尊重。
第五條宗教活動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維護國家統—、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預國家的行政、司法和教育。
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六條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應當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七條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以下簡稱市宗教事務部門)是本市宗教事務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條例的實施。
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是所在區、縣級市宗教事務的行政主管部門,對所轄區域的宗教事務負有管理的職責。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各自的職責,并協同宗教事務部門實施本條例。
第二章宗教團體
第八條本條例所稱宗教團體,指在本市依法成立的市佛教協會、市道教協會、市伊斯蘭教協會、市天主教愛國會、天主教*教區、市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市基督教協會以及在市、區、縣級市依法成立的宗教團體。
第九條宗教團體必須依照國家關于社會團體管理的規定申請登記,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后方可以進行活動。
第十條宗教團體應當接受政府的行政管理,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第十一條宗教團體應當協助政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宗教法律、法規,對信教公民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法制教育,維護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組織正常的宗教活動,辦理教務。
第十二條宗教團體可以進行宗教文化學術研究和交流,按照國家規定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宗教出版物,申辦以自養為目的的企業和事業,舉辦社會公益事業,開展宗教方面的對外友好交往。
第十三條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院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章宗教教職人員
第十四條本條例所稱宗教教職人員,指佛教的比丘、比丘尼,道教的道士、道姑,伊斯蘭教的阿訇、依瑪目,天主教的主教、神甫、修士、修女,基督教的牧師、宣教師、傳道以及宗教團體認定的其他人員。
第十五條宗教教職人員身份由市宗教團體根據本宗教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認定,報市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經認定并備案的宗教教職人員按照本宗教的規定履行職責,可以在宗教活動場所主持宗教活動、辦理教務和參與民主管理。
未經認定備案、已經辭去或者被解除宗教教職人員身份的人員,不得以宗教教職人員身份進行宗教活動。
第十七條宗教教職人員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所在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本市宗教教職人員應邀到市外或者市外宗教教職人員應邀到本市舉行和主持宗教活動,應當征得市以上宗教團體同意并報市以上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四章宗教活動場所
第十九條本條例所稱宗教活動場所,指信教公民進行宗教活動的佛教寺庵、道教宮觀、伊斯蘭教清真寺、天主教和基督教教堂以及經宗教事務部門確認的其他固定處所。
第二十條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必須經區、縣級市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并按照《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履行登記手續。
宗教活動場所終止、合并、遷移或者變更登記的內容,應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
第二十一條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建立管理組織,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宗教活動場所可以接受信徒個人和團體的布施、乜帖、奉獻以及其他宗教性的捐贈。
第二十三條宗教活動場所可以申辦以自養為目的的企業、事業,舉辦社會公益事業,按照國家規定經營宗教用品、宗教藝術品和宗教出版物。
第二十四條宗教活動場所的常住人員和外來暫住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戶籍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拍攝電影、電視,設立商業、服務性網點,舉辦陳列、展覽等活動,應當征得該場所管理組織同意,并報當地宗教事務部門批準。
第二十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不同宗教或者不同信仰的宣傳和爭論。
第二十七條宗教活動場所內不得進行占卜、算命、看相、求簽、驅鬼治病等活動。
第二十八條未經批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建造寺庵、宮觀、教堂、神廟、露天神像和佛像。
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拆除、改建或者新建寺庵、宮觀、教堂,修建露天神像和佛像,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申報手續。
第五章宗教活動
第二十九條本條例所稱宗教活動,指信教公民按照宗教教義、教規以及宗教傳統、習慣進行的活動。
第三十條宗教活動應當在宗教活動場所或者宗教事務部門認可的場所內進行。
信教公民可以在自己家里過宗教生活。
第三十一條信教公民舉行集體宗教活動,應當由宗教教職人員或者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主持。
第三十二條舉行非常規性的宗教活動,應當由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事先向市宗教事務部門申報。
第三十三條非宗教單位不得舉行宗教活動,不得設置宗教設施,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宗教性捐贈,未經批準不得生產、出售宗教用品。
第三十四條宗教活動不得妨礙社會秩序、生產秩序、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公民身心健康,不得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
第六章宗教財產
第三十五條本條例所稱宗教財產,指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依法所有或者管理使用的房地產、構筑物、墳場、各類設施、用品、文物、工藝品、宗教收入、所屬企業,事業以及其他合法擁有的資產和收益。
第三十六條宗教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攤派和無償調用。
第三十七條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建立、健全宗教財產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并接受宗教事務部門和有關部門的指導。
第三十八條宗教房地產和墳場由宗教團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管理組織向房地產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經依法核準后領取權屬證書,并向市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九條因市政建設需要征用、拆遷宗教活動場所,應當事先征詢市宗教事務部門的意見并與產權當事人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除市政建設需要外,征用、拆遷宗教房地產和墳場,應當事先征得市有關宗教團體和市宗教事務部門的同意,并給予合理補償、適當照顧、妥善安置。
第四十條凡列為文物保護單位和重點保護單位的宗教活動場所、應當由市規劃部門規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確需征用、拆遷的,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宗教出版物
第四十一條本條例所稱宗教出版物,指宗教的經籍、書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以及其他宗教宣傳品。
第四十二條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宗教出版物,應當經市以上宗教事務部門同意,并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宗教出版物應當在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印制單位印制。
第四十四條經批準出版、印刷、復制的宗教出版物應當按照批準的數量和范圍發行。
第四十五條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接受國外宗教機構和個人捐贈的宗教出版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運送、銷售、復制和散發私自印制或者非法人境的宗教出版物。
第八章宗教涉外事務
第四十七條宗教組織和宗教人士與國外宗教組織和宗教人士進行交往以及宗教學術文化交流,應當遵循獨立自主、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平等友好的原則。
第四十八條宗教組織和宗教人士應邀出訪或者邀請國外宗教組宗教組織和宗教人士應邀出訪或者邀請國外宗教組織、宗教人士來訪,宗教團體派遣宗教留學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國外宗教組織和個人捐贈,應當按照國家關于接受宗教捐贈的規定辦理。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接受國外的宗教津貼和傳教經費。
第五十條本市非宗教組織、個人與國外進行經貿,科技、文化、教育、旅游、衛生、體育等合作交流或者舉辦社會公益事業,均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條件。
本市非宗教組織、個人接待國外宗教組織和宗教人士或者應國外宗教組織和宗教人士邀請出訪,應當事先征詢市宗教事務部門的意見。
第五十一條外國人在本市可以到經批準、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參加宗教活動,可以在經市宗教事務部門認可的場所舉行外國人參加的宗教活動,可以邀請本市宗教教職人員為其舉行洗禮、婚禮、葬禮的道場法會等宗教儀式。
第五十二條外國人在本市不得成立宗教組織、建立宗教辦事機構、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和開辦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國公民中發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職人員,不得私自招收宗教留學生,不得散發宗教出版物以及進行其他傳教活動。
第五十三條外國人應邀在本市宗教活動場所講經、講道以及進行其他宗教學術文化交流,應當按照國家關于中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四條外國人入境可以攜帶本人自用的宗教出版物和其他宗教用品。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宗教活動場所登記,并可以對責任組織和直接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批準本市宗教教職人員到外地或者外地宗教教職人員到本市舉行、主持宗教活動的;
(二)在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占卜、算命、看相、求簽、驅鬼治病等活動的;
(三)宗教教職人員到未經履準、登記或者認可的場所舉行、主持宗教活動的;
(四)未經批準開設宗教院校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予以撤消宗教活動場所登記,并可以對責任組織和直接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一)干擾、妨礙正常宗教活動的;
(二)強迫公民信教或者不信教,歧視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利用宗教干預國家行政、司法、教育的;
(四)宗教活動妨礙社會秧序、生產秩序、生活秩序,損害公民身心健康,侵犯其他公民合法權利的;
(五)非宗教組織、個人在涉外活動中接受附加宗教條件的;
(六)未經認定備案、已經辭去或者被解除宗教教職人員身份的人員以宗教教職人員身份進行宗教活動的。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宗教事務部門和有關部門責令停止活動、予以警告;情況嚴重的,予以撤消宗教活動場所登記,并可以對責任組織和直接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批準、登記設立宗教組織或者宗教活動場所的;
(二)未經批準接受國外宗教組織和個人捐贈的;
(三)未經批準建造寺庵、宮觀、教堂、神廟、露天神像和佛像的;
(四)非宗教組織和個人舉行宗教活動的;
(五)非宗教組織設置宗教設施、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宗教性捐贈的;
(六)非宗教組織和個人未經批準生產、銷售宗教用品的;
(七)接受國外宗教津貼和辦教經費的。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侵占或者損壞宗教財產的,分別由宗教事務部門和有關部門責令停止侵權活動、退還或者恢復原狀,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九條國家工作人員在宗教事務管理工作中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責令改正,并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其他法規的,由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對處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十二條外國人違反本條例的,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予以警告;構成違反入境出境管理規定或者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市宗教組織和宗教人士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臺灣的宗教組織和宗教人士進行交往和宗教活動,參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僑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臺灣的居民在本市從事宗教活動,參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關鍵詞:市場法則多元化與專門化人力資源質量控制
一、用市場法則擴大事務所的規模、不斷壯大實力
目前,會計師事務所的脫鉤改制工作剛剛完成,但若成為真正規范的市場競爭主體則還有一段距離。借加入WTO之機,深化事務所改革,實施行業結構調整,推行現代公司制度,通過吸收、合并、控股、參股等多種控制方式將事務所的規模做大、做強,組建強大的會計集團公司,以便加入國際會計市場的激烈競爭。這樣做,一方面可以應付不斷增加的業務量以及提高處理復雜業務的能力,便于內部人員的專業化分工,降低經營成本,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提高整個行業的執業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壯大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實力、增強與外資會計師事務所相抗衡的能力,提高競爭力,還可以進一步加快事務所體制改革的完成,解決脫鉤改制的一些遺留問題,盡快促使事務所建立起與新體制相適應的有效運行機制,使自己真正成為規范的市場競爭主體。
事實上,國際會計公司的發展也走的是規模經營的道路,70年代前產生了“”國際會計師事務所,80年代后又合并為“六大”,時至今日成為“五大”,“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在國際會計服務市場中占有相當大的份額。
要抓住機遇,有步驟地推動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兼并與聯合,爭取在未來的幾年內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幾家大型會計事務所。
二、積極拓展全方位的服務領域,實施多元化的經營戰略
面對會計市場激烈的競爭,事務所要根據市場需求變化,及時調整業務結構,拓寬服務領域,堅持“一業為主、多業經營”的發展戰略。以傳統的審計、驗資業務為主,鞏固這兩方面的業務市場,同時根據市場經濟發展及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積極開拓記賬、管理咨詢、信息服務、稅務、資產評估、法律服務以及其他財務規劃方面的服務業務。
外資事務所從進入我國市場、熟悉國情及具體業務環境到開展業務、擴大市場需要有一個過程。在這之前,應充分發揮大所的優勢,在搶占傳統業務市場的同時,盡最大可能擠占留下的市場縫隙,從而增加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競爭力。這樣,我們才能憑借天時、地利、人和之優,在與對手的競爭中穩操勝券。
三、因地制宜,實施專門化的發展戰略
大型的上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可以采用“多元化”的經營戰略,但中小型的會計事務所則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因地制宜,實施專門化戰略,保持自己的服務特色,以此在市場競爭中求生存、謀發展。
所謂專門化的服務戰略,是指事務所根據自身的服務特點,集中自己的人才優勢服務于某一專業領域,并將這一專業領域的服務做好、做細、做強,以創造特色,贏得客戶。這就好比飯店里招攬顧客的特色菜。
對于專門化的戰略,有兩種方式可以作為發展方向。一種是業務內容的專門化,比如事務所有審計、驗資、會計咨詢、稅務、資產評估、特殊項目鑒證等業務,中小會計事務所應根據自身特點選擇一至二項自己擅長的業務優先發展,形成特色,以便在市場競爭中樹立品牌,擴大影響,擠占市場,最終形成自己業務上特有的優勢。
專門化的另一種方式就是服務對象專門化,如事務所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點集中精力發展某一行業的會計服務,如:保險業、銀行業等。形成自己特有的優勢,這樣即使是大型事務所也難與之競爭。
四、注重人力資源的開發、培訓和使用
優秀的人力資源是事務所發展的第一資源,是事務所最大的財富。外資事務所搶灘登陸后,首先爭奪的就是國內事務所的優秀人才,他們會用高薪、提供良好的發展機遇等手段想方設法挖走我們的優秀注冊會計師。
對此,事務所應采取有力的措施,想方設法保證自己擁有的優秀人才。一方面根據市場對人才的需求,確定人力資源的價值量,并提供與其價值相應的高薪,保證他們的物質需要;一方面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包括加強交流與溝通,建立公平、合理、透明的晉升制度和獎懲制度等。
對事務所內部有發展潛力、有上進心的優秀職員,則要舍得花大力氣進行國際貿易、法律、外語等方面知識的業務培訓,使之盡快通曉國際會計及相關知識,為拓展海外業務打下基礎;與此同時,還要舍得高薪聘請國內高校以及國際會計公司著名專家、學者對事務所進行培訓教育,努力加強與國際公司的合作與交流,進行學術互訪,參與他們的實習鍛煉。
總之,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保證事務所優秀人力資源的穩定性和相對流動性,以便為客戶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從而在市場競爭中保持優勢。
五、搞好內部質量控制,努力提高職業水平
事務所的內部質量控制是事務所進行規范管理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獨立審計準則得到全面落實的手段,是事務所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條件,也是注冊會計師贏得整個社會信賴的重要措施。
1、加強考勤考評。全體機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上班實行簽到制度,不得他人代簽。如遇出差、開會、調研、下基層工作等特殊情況,要按規定程序履行請示報告手續??记诮Y果由局辦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機關工作人員帶薪休假應向局辦公室和組織人事處備案登記。要按照“客觀、全面、公正”的要求,加強機關處室工作人員的考核管理,堅持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民主評議與領導評鑒相結合的原則,由組織人事處負責組織年度考評工作。要將考評結果與表彰獎勵、干部任用掛鉤,積極營造團結奮進、創先爭優的良好氛圍。
2、遵守辦公秩序。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保持辦公區域的安靜,保持辦公室內部的整潔衛生。工作時間不得大聲喧嘩,不得辦理個人私事,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上網游戲、看電影等)。出差、開會或下基層調研等,必須向上一級領導請示匯報。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外出在向分管領導匯報的同時,還需向局主要領導匯報去向。并及時調整工作人員去向告示牌。
3、堅持文明辦公。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干部行為規范,嚴格履行好職責范圍內的各項職能。工作接待、電話接轉、事務處理做到有禮有節、文明用語。要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責任追究制等四項機關作風建設制度,積極維護機關整體形象。
4、做好文電處理。局辦公室收發文件要及時登記、傳閱并妥善保管,對應歸檔的文件要分門別類整理歸檔。對需要辦理的文電要及時請示,跟蹤督查,負責到底。領導交代的事項要準確理解、認真辦理,及時匯報辦理進度和結果。市委、市政府需要報送的相關材料,由各相關處室負責辦理并按時報送。局屬單位的請示和咨詢要依據政策,熱情應答,妥善處理。發文時,凡以局黨委或局名義發出的文件,均要符合公文處理規定,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做到文字簡練,語言通順,主題突出,格式準確。并由分管領導審核,黨委書記、局長簽發。所有文字材料均由各處室自行打印,交辦公室文字把關并統一編發文號。印刷數量較多的材料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交機關彩印中心印刷。
5、抓好督查督辦。機關各處室對所有文電都要認真辦理,有始有終。對全局重點目標工作任務、市領導交辦事項、群眾件以及書記、市長信箱交辦工作等,由局辦公室負責督辦;對反映機關處室或局屬單位班子成員問題的重點件,由局監察室負責督辦;對向各縣(市、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府辦公室行政科布置的任務和交辦工作,實行誰布置、誰負責、誰督辦、誰匯報。
6、熱情接待。接待上訪群眾要堅持熱情、冷靜、認真、穩妥的原則,以政策、法規和事實為依據,不敷衍塞責,不相互推諉。各類來信、來訪、來電由局辦公室統一歸口做好登記,交局主要領導閱示簽批后進入辦理程序。各辦理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限辦理,不能辦理的要說明原因,辦結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及時反饋。
7、安排假日值班。按照國家規定和上級部署,在春節、國慶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實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由各處室提名,局辦公室統一安排,局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帶班。值班期間,要及時傳達、報送緊急重要信息,處理緊急事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確保信息暢通、政令暢通和本局以及機關大院的安全。
二、公物管理規定
1、機關處室所用紙、筆等辦公用品以及墨粉、墨盒等電腦耗材,均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購置、登記、發放、交接。各處室領用辦公用品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2、對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照相機等貴重辦公物品進行登記造冊,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專人使用、專人保管。如遇故障,辦公室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保養。對保管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應酌情賠償。
3、任何人不得將公物私自轉讓或帶回家中占為己有。對淘汰和更換的公物,不得隨意處理,要報請局主要領導同意,到國有資產管理處履行報廢手續后,方可處理。處理費用轉交局財務管理處。
4、由專人保管的公物,在人員調離或退休時,一律辦理移交手續,必須移交人、接收人和監交人三人簽字,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和國有資產管理處共同負責。
5、每天下班時,各處室都要自行關燈、關好門窗,同時要關閉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電子設備及電源,確保用電安全。
三、文字資料管理
1、加強圖片、錄像、文件資料電子版等反映機關事務重點工作、重要活動等影像資料的管理,明確由局辦公室專門負責,專人管理,并及時整理歸檔。機關工作人員在調離或退休時,必須將涉及工作的資料交檔案室歸檔管理。
2、圖片(照片)等資料的沖印由局辦公室統一扎口,各處室需要沖印圖片(照片)等資料的,由辦公室統一辦理沖印。
3、各處室發文或報送各種文字匯報材料時,必須提供文件、資料的電子版,視同文件、資料一起保管、一起歸檔。
四、執行保密制度
1、對文件的接收、登記、批轉、簽閱、回收都要嚴格執行保密規定,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跟蹤簽閱全過程,及時回收保管,按照要求定期歸還、清退。
2、市委、市政府發放的絕密級、機密級文件不得復印。機密級文件確需復印的,必須請示市保密局同意;其他文件需復印的,原則上應報分管局領導批準。復印文件視同原件管理,個人不得私自留存。
3、文件必須在辦公室內閱辦,一律不得攜帶外出。所有過期文件處理必須由局辦公室監督,報市保密局認可,交有回收資質機構進行回收銷毀處理。
4、進一步規范計算機和移動存儲介質管理,實行專人使用、專人管理和物理隔離。對局機關計算機進行等級登記,計算機一律不得直接或間接連接國際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機構。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事務管理,規范機關事務工作,保障機關正常運行,降低機關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的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標準,統籌配置資源。
政府各部門應當對本部門的機關事務實行集中管理,執行機關事務管理制度和標準。
第四條國務院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負責擬訂有關機關事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下級政府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等工作,主管中央國家機關的機關事務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指導下級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主管本級政府的機關事務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級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機關事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違紀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和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機關運行經費、資產和服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接到對違反機關事務管理制度、標準行為的舉報,應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
第六條機關事務工作應當遵循保障公務、厲行節約、務實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機關運行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機關后勤服務、公務用車和公務接待服務等工作的社會化改革,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
第二章經費管理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加強機關運行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本條例所稱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機關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機關運行的基本需求,結合機關事務管理實際,制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參考有關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價格,組織制定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準和有關開支標準。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預算支出定額標準,結合本級政府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性質和特點,按照總額控制、從嚴從緊的原則,采取定員定額方式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
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制定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計劃,不得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于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或者因公出國(境)。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結合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實際情況,統一組織實施本級政府機關的辦公用房建設和維修、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后勤服務等事務的,經費管理按照國家預算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政府各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采購機關運行所需貨物和服務;需要招標投標的,應當遵守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政府各部門應當采購經濟適用的貨物,不得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
第十五條政府各部門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的項目,不得違反規定自行采購或者以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政府集中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縮短采購周期,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保證采購質量。政府集中采購貨物和服務的價格應當低于相同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支出統計報告和績效考評制度,組織開展機關運行成本統計、分析、評價等工作。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和組織實施機關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并接受財政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機關資產管理的規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節能環保要求和機關運行的基本需求,結合機關事務管理實際,分類制定機關資產配置標準,確定資產數量、價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機關資產配置標準編制本部門的資產配置計劃。
第十九條政府各部門應當完善機關資產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和使用檔案,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
政府各部門的閑置資產應當由本級政府統一調劑使用或者采取公開拍賣等方式處置,處置收益應當上繳國庫。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本級政府機關用地實行統一管理。城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應當統籌考慮政府機關用地布局和空間安排的需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安排機關用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
對政府機關新增用地需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審核,并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用地手續。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對本級政府機關辦公用房實行統一調配、統一權屬登記;具備條件的,可以對本級政府機關辦公用房實行統一建設。
政府各部門辦公用房的建設和維修應當嚴格執行政府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維修標準,符合簡樸實用、節能環保、安全保密等要求;辦公用房的使用和維護應當嚴格執行政府機關辦公用房物業服務標準。
第二十二條政府各部門超過核定面積的辦公用房,因辦公用房新建、調整和機構撤銷騰退的辦公用房,應當由本級政府及時收回,統一調劑使用。
起源
梳理美國高校學生事務管理300多年的脈絡,可獲知其歷經以下四個發展階段,并有相應的主導理論:萌芽期:“替代父母制”;發展期:“學生人事”理論;變革期:“學生服務”理論;新階段:“學生發展”理論。
美國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的理論誕生于殖民學院時期的“替代父母制”(In Loco Parents),即學校和教師對學生的學習和生活進行宗教式、家長式的全面管理和約束。這是高度集權下高等教育的管理模式。1862年《莫里爾法案》(Morrill Act,也叫《贈地法》)頒布,600多所學院建立,學生數量激增,學校面臨學生來源復雜性、學生需求多樣性、學術研究與職業培養相結合等新問題。學生服務、咨詢和管理等工作相繼產生,學生事務管理專職人員出現。19世紀末20世紀初,“學生人事工作”(Student Personal Work)理論成為主導。1904年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校長查爾斯?范海斯提出著名的“威斯康星思想”(Wisconsin Idea),創造性地提出了大學的第三職能――為社會提供直接的服務。1937年,美國教育委員會(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 ACE)發表了《學生人事工作宣言,1937年》(The Student Personnel Point of View 1937)的報告,這個里程碑式的報告闡明了學生事務管理的工作領域及與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和教學工作之間的關系,強調把學生的全面發展作為首要任務,幫助學生在身體、心智、學習、情感、社會交往、職業技能、藝術鑒賞等各方面獲得長足進步。《學生人事工作宣言,1949年》(《The Student Personnel Point of View 1949》)重申了1937年報告中的觀點,充分體現了對學生的尊重,要求高校樹立起學生服務意識,并把學生事務管理的職能擴展為40項,賦予學生的全面發展理論以新的時代內容,如:公民責任感、全球意識等。20世紀60年代,美國高校學生數量增長速度減緩,各高校調整措施爭奪生源,“學生服務”(Student Services)理論盛行。20世紀70年代,美國高校面臨財政困難,公眾信任危機和學生信仰缺失等方面的困境、“學生發展”(Student Development)理論以心理學的研究成果和人的發展理論為基礎,受到廣泛關注。它賦予學生事務管理的教育任務,促成學生事務管理的職業化和人員的專業化。
模式
目前,美國學生事務的負責人通常由副校長、副教務長或學生主任擔任。美國學生事務管理充分考慮學生的需求,在學生事務工作總體框架內,各高校根據自身歷史與傳統的不同,其具體組織形式和組織結構有所不同。以MSU(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密西根州立大學)為例,其學生工作系統如下圖所示。
特點
專業化。美國高校學生事務工作的實踐沒有停留在“經驗”層面上,而是具有較強的理論性。其高校學生事務工作以高等教育學為學科依托,以學生發展為專業化的理論支撐,通過對學生發展內容及其機制的探討,確立學生事務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深化人們對學生事務功能的認識。
學生事務管理作為專業性的職業,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高等教育學、心理學、學生事務管理、哲學、管理學等領域的碩士學位,高級管理人員必須有相關領域的博士學位。學生事務專業人員具有穩定性,出現一批例如佩里、克林奇和倫茨等學生事務專家,專業研究領域不斷加深。每個高校有專司學生事務管理的獨立組織機構,根據學生群體的不同需求,設置專門的服務辦公室,并配備專業化、職業化的學生事務工作隊伍。學生事務管理工作人員實行嚴格的資格準入制度和專業訓練體系。至此,在學科建設、理論研究、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方面的工作促使美國高校學生事務管理朝著專業化方向發展。
法制化。美國政府對高等教育的管理主要是通過立法和財政撥款來實現,屬于間接的宏觀調控。美國是法律至上的國家。大學生是獨立的法律實體,具有法律規定的自主行為權利,也承擔與之相應的責任。聯邦和州的法律是美國高校學生事務工作的法律基礎。美國政府利用法律手段使高校受到制約,從而使高校的教育工作不偏離基本的政治原則和方向。學校培養學生從理論上認識和接受美國制度與法律的合理性和權威性,使學生具有符合美國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所要求的道德觀念和行為規范。
自主性。美國高校學生管理注重管理的引導作用,側重教會學生怎樣選擇,而不是教會他選擇什么。讓學生積極組織、參與學生活動,自我反思,引導學生自主形成相應的價值觀念和道德標準。學校有種類繁多的學生組織和社團,自發組織各項活動。其中,影響較大的有兄弟會(Fraternity)、姐妹會(Sorority)等。其活動經費除少量向學校申請外,大部分是吸納捐款、基金等。學生組織自我管理,學校對其只提供咨詢服務。學生自發形成學生政府(Student Government或Student Union),作為學生自我管理和參與并監督學校管理的機構。學生宿舍實行舍區管理方式。學生進校后不分班級,最初一年沒有專業和系的概念,只有宿舍是學生相對集中和穩定的地方。因此,舍區管理能夠較好地培養學生的社區意識和合作協同精神。無論在學生社團還是在舍區里,學生都能在較大程度上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尊重學生的主體性及主動性,引導學生發掘潛能,強調學生的個性、自由和快樂,對于培養大學生的責任感、獨立性和規則意識有積極的作用。
人性化。美國高校的繳費制度和市場經濟契約原則決定了美國高校與學生之間對等的經濟關系。學生是學校教育的消費者,高校得以生存和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學校是否能最大限度滿足學生的需求。美國高校學生事務工作尊重成長中的大學生個體,學生事務管理所要達到的目標是培養全面的、獨特的和負責任的人?!耙詫W生為中心”來管理與服務成為美國高校學生事務工作的核心理念。學校以平等方式對待每一種生存方式,允許學生自由選擇。學生事務管理的任務是引導學生如何選擇,而不是選擇什么。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為學生的多元化提供咨詢和服務,促進每個人全面和創造性的發展。
借鑒
美國高校學生事務管理有許多成功的經驗,有不少值得稱道和學習的地方,但我們不能脫離中國高校的社會經濟文化背景和現實境遇。我國高校學生事務管理應立足中國國情,放眼世界,積極借鑒,為我所用,培植出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的理念、理論、制度、方法和模式。
堅持高校學生事務工作的政治功能。高校學生事務工作首先應以幫助廣大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即社會主義的價值觀為第一要務,這是每一個學生工作者應固守的基本立場,離開這一點,學生工作必將走向歧途。
努力完善學生事務管理的學科化進程。我國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的學科基礎是理論一級學科和思想政治教育二級學科。以關于人的全面發展理論為基礎,汲取包括教育學、哲學、心理學、管理學、社會學等學科的理論成果,本著服務學生、發展學生的宗旨,促進理論研究不斷地與時俱進。引導學生事務工作者提高學科意識和理論水平,引導學生工作由自發走向自覺。隨著中國高等教育大眾化,傳統的簡單的行政管理模式已不適應學生事務的發展要求。學生事務管理者必須強化對學生事務工作規律性的研究,才能確保大學教育目的的順利完成。
【關鍵詞】企業管理;法律事務;重要性
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已經被納入企業管理的重要環節之中,而企業的法律事務管理對企業未來的發展是具有一定重要性意義的,因此企業在管理工作中也十分重視法律事務管理,由于法律事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存在一定問題導致企業發展受限,因此提高企業法律事務管理是目前的當務之急。
一、法律事務管理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分析
1.法律可以調整企業發展的全過程
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一定會涉及到法律問題,例如在成立階段、投資階段、市場運營階段以及財務管理方面都會觸碰到法律事項,如果管理不當隨時都有觸碰法律的風險,法律風險的產生很有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財產以及信譽方面的損失。在日漸激烈的市場中,企業的信譽對其今后的長期發展十分重要,因此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十分重視法律問題,避免因為管理不當而造成的法律損失。
2.尊重市場經濟的法制性特點
現在是市場經濟時期,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發展就必須要尊重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法制經濟是市場經濟中的一大特征。無論是市場經濟的主體還是國家有關職能部門都需要在法律的授權下進行一些市場活動,但這比不是否認市場經濟的開放性和自由性。因此,在參與國際競爭中,提升國內市場經濟法律意識十分必要,是增強國家經濟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二、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管理機構不健全,職能相對弱化
我國企業中很多都沒有建立相應的綜合性法律服務機構,而且有些企業中對于法律事務的管理都是分派給業務部門或者下屬部門分頭管理,并沒有專門的法律事務管理部門。對于企業的法律事務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并沒有完善或者尚未形成長效的工作機制,因此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的職能總體較弱,對依法維護企業有關利益的意識較差,對市場風險的規避能力也很差。這種現狀將會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行,使得企業處于不利的法律地位。
2.法律工作人員的素質較低
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的工作是一門專業性極強的崗位,管理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了管理水平的高低。但是由于法律事務管理目前在企業中并沒有收到過多的重視,企業領導層還沒有意識到法律事務有關工作對企業產生的影響,在崗位人員安排上比較隨意,很少會有專業人士從事這個崗位,而更多的是找內部員工進行兼職。而兼職人員管理法律事務就會出現業務能力較差的現象,而在市場經濟競爭日益激烈的現在,企業法律事務管理效果不提升、服務質量不到位將會嚴重阻礙企業的進一步發展。目前的情況對企業而言不僅沒有節約人員成本,反而會造成相反的效果出現。
3.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的有關價值沒有體現
現代管理體制中,法律事務的管理不僅僅體現在于法律有關的事務管理上,還關系到企業進行經營管理的重要資源。但是在多數企業中并沒有真正認識到法律事務管理的價值,因此在實際工作環節中并沒有提供給法律事務管理發揮其真實價值的平臺。法律事務管理對于企業在發展中能夠給出相應的參考和依據,保障企業在交易過程中維護自身利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完善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的措施
1.對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形成正確的認識
無論是什么形式的法律管理都需要企業能夠給予一個正確的認識,而這種認識主要包含有3個方面:一是領導層需要加強自身對于法律事務管理的正確認識,因為領導的思想觀念影響著整個企業發展的方向以及工作重心的轉移。二是需要提升整個企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員工是企業正常運行中的重要部分,因此需要加強整體員工的有關意識,才能有效的改善整個企業在這方面的意識,可以通過一些培訓內容加強人員與市場經濟有關法律的知識普及。三是完善企業制度的制定,現代企業制度的制定是在企業內部推行有關法律事務管理理念的前提。加強企業管理的經營機制,逐漸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從而推進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是順利進行,確保企業持久穩定的發展。
2.選擇適合企業發展的法律事務管理機構
我國企業在法律事務管理中存在的一個顯著的問題就是缺乏相應的法律事務管理機構,因此很多企業在完善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中往往會采用聘請一些兼職的法律顧問,由于這些兼職人員對企業的發展和具體情況了解的不夠清楚,而且往往是在企業遇到問題之后才會被任命導致管理工作整體水平的下降。為了改善這種情況必須要建立一個體系比較完善而且符合企業發展的法律事務管理機構,確保企業發展過程中法律有關事務的秩序進行。
3.嚴格控制企業法律事務管理人員的素質
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綜合性工作,這項工作對于管理人員個人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要求很高,為了保障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質量的提升首先必須保證法律事務管理人員的素質。企業的法律有關工作者不僅僅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同時還需要具備有關的商貿知識、管理知識以及在企業對外交涉中明白自己所處的角色,如何極大的保障企業的根本利益。對于人員素質的控制首先在選拔條件上進行嚴格的把控,其次就是在工作中加強各方面技能知識的培訓,使得人員能夠更好的為企業發展效力。
四、總結
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是現代企業在發展中不容忽視的環節,有效提升企業法律事務管理能力的前提就是要認清法律事務管理在企業中遇到的一些問題以及限制管理水平提升的阻礙因素,只有找出阻礙原因才能對癥下藥,解決問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