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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區域聲環境質量為目標,強化噪聲排放源管理,切實解決噪聲擾民突出問題,綜合治理噪聲污染,不斷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努力建設安靜舒適的城鄉環境,保障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和諧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年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噪聲自動監測系統進一步完善,噪聲監測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工業、交通、建筑施工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排放全面達標,居民噪聲污染投訴、和糾紛不斷下降;城市聲環境功能區達標率明顯提高,農村地區聲環境進一步改善。
三、組織領導
成立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寧靜工程”)領導小組,由分管區長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區發改局、經信局、科技局、財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文體局、環保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工商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等,定期研究部署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區寧靜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寧靜辦”)設在區環保局,由區環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區“寧靜辦”負責“寧靜工程”的日常工作,指導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牽頭制訂“寧靜工程”年度工作計劃,對“寧靜工程”年度目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評估考核。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發區、度假區管委會是“寧靜工程”的實施主體,負責制定本區域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本區域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四、任務和要求
(一)加大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力度。
1、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
(1)全面落實《地面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以下簡稱“敏感區”)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道路兩邊應配套建設隔聲屏障。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根據城市擴展范圍擴大禁鳴區域。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嚴格控制貨車、渣土車通行證件發放,加大對違反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的執法和處罰力度。
牽頭單位:區交巡警大隊;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強化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1)嚴格執行《州市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施工單位應在項目開工前到環保部門進行申報。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實施夜間施工審批管理,嚴格限制在敏感區內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加強對違反審批要求和施工噪聲超標排放行為的查處。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2)實現建筑施工的實時監督,鼓勵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將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控制納入文明工地評比內容。強化項目經理是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控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3)全面推廣使用商品混凝土。推廣使用預拌砂漿。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經信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
3、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1)禁止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招攬顧客。積極推行城市室內綜合市場,取締擾民的露天或馬路市場。嚴格管理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
牽頭單位:公安分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工商局、城管局、文體局。
(2)嚴格控制加工、維修、餐飲、娛樂、健身、超市及其他商業服務業噪聲污染,有效治理冷卻塔、電梯間、水泵房和空調器等配套服務設施造成的噪聲污染。對噪聲超標單位限期整改,并征收噪聲超標排污費,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行政處罰。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
(3)對室內裝修進行嚴格管理,明確限制作業時間,嚴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
牽頭單位:公安分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城管局。
4、深化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對超標企業限期整改,并征收噪聲超標排污費,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行政處罰。加大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源關停、搬遷和治理力度。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禁止高噪聲污染項目入園區。嚴格落后工藝設備淘汰制度,將高噪聲的工藝設備納入淘汰目錄。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經信局。
(二)強化噪聲排放源監督管理。
5、嚴格聲環境準入。嚴格建設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明確改善噪聲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嚴格項目環境噪聲“三同時”驗收管理,未通過驗收的噪聲排放項目,一律不得投入運行。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發改局、經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6、加強重點源監管。有關部門每年應確定本地區重點交通噪聲整治路段、建筑施工噪聲重點整治工地、社會生活和工業噪聲重點治理單位作為重點噪聲排放源單位,上報區寧靜工程領導小組,嚴格各項管理制度,確保重點排放源噪聲排放達標。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7、積極解決噪聲擾民。加強噪聲污染投訴處置,暢通環保“12369”、公安“110”、城建“12319”舉報熱線的噪聲污染投訴渠道。建立投訴信息共享機制和噪聲擾民應急機制,防治噪聲污染引發。將排放超標并嚴重擾民的噪聲污染問題納入各職能部門掛牌督辦范圍。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8、開展綠色護考行動。加強中高考等國家考試期間綠色護考工作,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三)加強城鄉聲環境質量管理。
9、加強城市噪聲達標區建設。確定聲環境質量達標區和不達標區,制定達標區保持計劃或進一步改善計劃。年7月底前制定不達標區噪聲削減計劃并報市“寧靜辦”后實施。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10、進一步改善鄉村聲環境質量。嚴格控制城鎮化過程中的噪聲污染,防止噪聲污染從城市向鄉村轉移,將加強鄉村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納入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牽頭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關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四)強化監管支撐能力建設。
11、完善噪聲監測網絡。年完善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城市道路交通噪聲和功能區定點監測布點,區域環境噪聲監測覆蓋范圍超過建成區面積的90%。持續完善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在區各類聲環境功能區和主要道路交通干線設立噪聲顯示屏,為環境宣教、公眾參與提供信息化的窗口。在重點噪聲污染源安裝噪聲自動監測儀器,并將監測數據作為執法監管依據。加強噪聲污染執法監測能力建設,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部門逐步配置應的噪聲現場監測設備和儀器。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財政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12、提高執法監管能力。區環保局設專人從事環境噪聲日常管理工作,并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機構建設。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噪聲污染防治關法規、政策和標準的培訓。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13、開展治理工程示范。開展低噪聲路面技術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設。促進道路聲屏障建設,實施高效隔聲窗應用示范工程。按規定開展汽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將噪聲排放逐步納入檢驗范圍,并開展摩托車和農用車的噪聲定期檢驗示范。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噪聲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關責任單位:區科技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環保局、公安分局。
14、強化聯合執法檢查。噪聲污染防治有關主管部門互協調配合,每半年組織一次聯合執法專項行動。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工商局、公安分局。
(五)加強綜合保障措施。
15、加強規劃引導。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和聲環境質量改善作為重要任務之一,納入“環境保護規劃,設立噪聲污染防治章節。在編制城鄉建設、區域開發、交通發展和其他專項規劃時,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中納入聲環境影響評價章節。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發改局、經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16、完善法規政策。研究制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關法規、規章。嚴格依法征收噪聲超標排污費,做到應收盡收。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
17、加強科技研發。加大對聲環境質量改善技術研發的支持,通過科技計劃,依托行業主管部門,充分利用關科研機構、高校、企業噪聲振動研究基礎,研發噪聲控制技術,促進降噪設備產業發展。
牽頭單位:區科技局;關責任單位:區經信局。
18、促進公眾參與。廣泛宣傳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介紹噪聲對人體健康危害的知識。發揮媒體對各類噪聲擾民的輿論監督,加大噪聲違法的曝光力度。每年“6.5”環境日期間,利用各種媒體宣傳報道聲環境質量狀況和噪聲污染防治的關情況。劃定后的聲環境功能區應在環保網站上公示,在街道、社區明顯位置設置聲環境功能區類別的標示牌。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開發區、度假區,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
五、實施進度
(一)準備階段:區“寧靜辦”召開有關部門會議,對年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計劃作進一步細化,分解年關任務。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集中力量解決我區突出的揚塵污染問題。通過扎實有效的創建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改善我區環境空氣質量。
目標任務:*年6月底前,確保各類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到位,轄區二環以內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年底,轄區全部建成揚塵污染控制區。
二、創建主體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標準要求,加強創建組織領導,認真制定創建工作計劃,有序推進創建工作全面開展。
三、實施步驟和工作重點
根據*市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的要求,創建工作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部署工作、宣傳發動階段(*年10月至11月)
1、*年11月上旬,召開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動員大會,部署工作任務,動員全區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打好揚塵污染整治攻堅戰。區政府與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簽訂目標責任書(揚塵污染整治責任書或生態保護責任書)。
2、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存在的揚塵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分類建立臺帳,制定創建工作計劃。
3、加強揚塵污染整治的宣傳,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掀起揚塵污染污染整治宣傳。積極開展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培訓工作。
(二)重點整治、典型示范階段(*年12月至*年6月)
1、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要求,集中力量重點抓好建筑施工、拆遷施工、市政工程、堆場、道路、物料及渣土運輸、地面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完善全區揚塵污染源信息系統和揚塵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報制度。
3、建立健全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機制,逐步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數字化城管系統中,與12345熱線聯動,運用網格化管理,全面提高揚塵污染控制水平和應對揚塵污染快速機動反應能力和快速處置能力。
4、轄區二環路以內率先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標準并通過市級考核驗收。
5、在全區樹立各類揚塵污染防治示范點。
(三)全面推進,鞏固提高階段(
1、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及經驗,全面推進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工作。
2、鞏固創建成果,重點加強城鄉結合部的揚塵污染控制,提高全區揚塵污染控制水平,使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做到全覆蓋、精細化、常態化管理。
3、轄區繞城高速以內區域基本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要求。
(四)考核驗收、總結表彰階段(
1、*年10月,根據創建工作要求,各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對照創建考核指標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要逐項明確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自查結束后,區政府組織人員對各責任單位揚塵污染整治情況進行檢查。
2、*年10月至11月,迎接市政府的全面考核。
3、研究制定持續做好揚塵污染整治的方案,進一步鞏固創建工作成果。
四、運行機制和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1、成立以區長為組長、分管區長為副組長、有關區直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為成員的市中區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創建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統一組織協調和推進我區的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區建委主任楊先俊任辦公室主任,區環保局局長任建軍任辦公室副主任。
2、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定期參加創建辦組織召開的聯席會議。定期向創建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處理各區創建中存在的難點問題。
3、區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創建工作的要求,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創建工作的開展;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參加各街道辦事處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考核驗收工作;按職責分工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組織落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區建委負責組織數字城管對全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檢查;定期通報區域降塵情況及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揚塵污染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2)區環保局負責組織制定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考核辦法;負責建立全區降塵監測網絡;負責定期通報道路降塵監測情況;負責制定全區堆場和露天倉庫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監督落實。
(3)區監察局負責對區直各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落實本實施方案情況的督察。
(4)區市政公用局負責組織制定本局市政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5)區拆遷辦負責組織制定全區拆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6)區環衛局負責對全區道路保潔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杜絕因道路保潔質量不高或道路保潔方式不當而造成的揚塵污染。
(7)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全區各類工地揚塵污染監管方案,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城管科按執法權限開展工作。
(8)區園林局負責制定全區園林綠化施工的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監督落實;國土資源市中分局、區園林局負責組織制定閑置土地、地面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9)區重點工程辦公室負責協調市里重點市政工程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10)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本轄區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區屬各部門履行揚塵污染監管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對轄區內各類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向數字城管反映情況。
(二)工作機制及保障措施
為確保我區創建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建立區政府統一領導,區創建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各街道辦事處、責任單位分工負責,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上下協調聯動的創建工作機制。
1、建立目標責任制度。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考核指標》及有關實施方案的要求,區政府將創建工作任務分解到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街道辦事處要把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標任務;區直各責任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指導、配合各街道辦事處的創建工作。
2、建立區創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創建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制度。根據創建進展需要,聯席會議每季度、聯絡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及時聽取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創建進展情況匯報,通報督導檢查情況;傳達區領導對創建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落實的措施;針對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幫助協調解決,推廣創建工作先進經驗和做法。
3、建立協調督辦制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創建工作,督導創建工作落實;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區監察局牽頭,加強對區直各責任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創建工作的行政督察,監督創建工作落實。區創建辦要通過巡查、抽查和暗訪等形式加大創建督辦工作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創建進程中的問題。
4、建立揚塵污染監測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建立降塵監測評估網絡,根據市中區降塵監測網絡的監測結果,定期通報各街道辦事處降塵情況,為各街道辦事處創建提供數據支持。
5、建立公眾參與制度。接受公眾對揚塵污染的舉報和投訴;邀請環保志愿者對揚塵污染源進行暗查曝光;將公眾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的知曉率及滿意率作為考核驗收的重要指標。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環境保護,防治大氣污染為目標,通過扎實有效地創建工作,集中力量解決我區突出的揚塵污染問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改善城區空氣質量。
(二)目標任務:年月底前,確保各類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到位,中心城區(含大學科技園)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具體標準另行印發)。
二、創建工作主體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負責轄區內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工作,嚴格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標準要求,制定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計劃,有序推進創建工作全面開展。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1月)。
1、召開全區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動員大會,部署工作任務,動員各級各部門打好揚塵污染整治攻堅戰。
2、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對存在的揚塵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分類建立臺帳,制定創建工作計劃。
3、以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為契機,掀起揚塵污染整治宣傳。各新聞媒體要緊密結合迎全運會、園博會工作的需要,精心策劃,積極開展創建宣傳工作,及時宣傳報道我區開展創建活動的目的意義及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培訓工作。
(二)重點整治階段(年2月至年4月)。
1、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集中力量重點抓好建筑、拆遷和市政工程工地、堆場、道路、物料及渣土運輸、地面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完善全區揚塵污染源信息系統、降塵監測評估網絡和揚塵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報制度。
3、建立健全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機制,逐步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區數字化城管系統,與12345市民服務熱線聯動,運用網格化管理,全面提高我區揚塵污染控制水平和應對揚塵污染快速機動反應能力、快速處置能力。
(三)鞏固提高階段(年5月)。
1、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及經驗,全面推進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
2、鞏固創建成果,重點加強城鄉結合部的揚塵污染控制,提高全區揚塵污染控制水平,使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做到全覆蓋、精細化、常態化管理。
(四)考核驗收階段(年6月)。
1、根據創建工作要求,對照創建考核指標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要逐項明確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
2、區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有關職能部門組成考核組,對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創建工作進行全面考核。
3、年6月,迎接市揚塵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全面考核,并通過驗收。
4、研究制定持續做好揚塵污染工作措施,進一步鞏固創建工作成果。
四、運行機制和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為加強對全區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區長任組長、分管區長任副組長,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統一組織協調和推進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指導各街道創建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參加創建辦組織召開的聯席會議,定期向創建工作辦公室報告進展情況,形成創建工作合力。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區環保局負責對全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組織制定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考核辦法;建立全區降塵監測網絡;定期通報區域降塵及道路降塵監測情況;制定全區堆場和露天倉庫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監督落實。
區監察局負責對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落實本方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區公安分局負責加強對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運輸車輛的管理,會同區環衛局推進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化工作。特別要加強對農用機動車、大型運輸車輛的管理,嚴禁在空氣監測子站半徑1公里以內道路行駛。
區建委負責組織制定全區建筑、拆遷施工工地及制定全區市政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加強對建筑施工場地揚塵的日常管理。建筑施工必須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裝或散裝水泥進行現場攪拌;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不得少于30-50米,現場出入口必須設置輪胎清洗池,施工車輛出入現場必須采取沖洗輪胎等措施,防止泥土帶出現場;非回填土要隨時運出城區,回填土要采取全面覆蓋措施。重點加強對每一新開工地建設初期的場地平整、開槽、挖土、運輸、堆存沙石土料等階段防揚塵措施的監督檢查。特別是清河街、鳳凰路、靈巖路、龍泉街、大學路西段兩邊建筑拆遷、施工工地的監督管理。施工場地設置隔離護欄(高度不低于1.8m),每天灑水不少天兩次。工地清潔,物料堆放整齊;車輛運輸無遺灑、滴漏。嚴格規范城區道路施工,尤其要加強對路基“三合土”施工階段的灰料裝卸、運輸、堆存、攪拌、平整等施工作業的揚塵污染防治;禁止將道路全面挖開的粗放施工方式,嚴格實行限段開挖、限時封閉。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全區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執法檢查方案,加強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內所有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現場檢查與違法行為處罰。區城管執法局、區公安分局負責強化建筑垃圾運輸途中管理,嚴厲打擊渣土運輸撒漏及亂倒行為。
區交通局負責制定國道、省道道路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及道路保潔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區國土資源局、區環衛局負責組織制定閑置土地、地面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區環衛局負責對全區道路保潔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及制定全區園林綠化施工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要進一步提高道路保潔水平,對城區主次干道、機動車道水沖、機掃、生活垃圾密閉運輸。實現春、夏、秋三季城區主次干道日清洗沖刷一次、灑水兩次,減少道路揚塵污染。環境空氣子站(黨校)半徑一公里范圍內的道路清河街、鳳凰路、靈巖路、賓谷街、蓮臺山路、大學路西段,機掃率、水沖率達到100%,每天灑水早、中、晚各一次。清掃時必須噴水壓塵,出現沙塵或下雨后要及時組織沖刷和清掃。杜絕因道路保潔質量不高或道路保潔方式不當而造成的揚塵污染,加強建筑垃圾傾倒場(點)建設與管理。
城區出現四級以上大風時,施工單位一律停止拆遷和土方施工。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制定本轄區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工作機制及保障措施建立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揚塵污染防治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各責任單位分工負責,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上下協調聯動的創建工作機制,推動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1、建立目標責任制度。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考核指標》及有關實施方案的要求,將創建工作任務分解到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把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標任務,按照職責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創建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制度。根據創建工作進展需要,聯席會議每季度、聯絡員會議每月召開1次。及時聽取各街道、區直各責任部門創建進展情況匯報,通報督導檢查情況;傳達區領導對創建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相關措施;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推廣創建工作先進經驗和做法。
3、建立揚塵污染監測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建立降塵監測評估網絡,根據我區降塵監測網絡的監測結果,定期通報降塵情況,評估創建工作實效。
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1、根據市區大氣污染防治要求,將安排人員開展日巡夜查,重點是對融匯化工限產、餐飲企業油煙凈化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減少污染物排放。同時按照行業管理要求,對道路揚塵、施工工地及經營門店燃燒散煤進行整治行動。
2、開展秸稈禁燒宣傳、巡查工作,按照“標本兼治、疏堵并舉”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導檢查,嚴格獎懲制度,狠抓責任落實,實行街道、社區網格化責任制;對轄區內露天焚燒全方位無縫隙監管,做到人員、責任、措施、獎懲到位,確保實現“零火點”。
3、強化街道大氣污染防治,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站點監測數據,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監測數據達到要求。
4、加強各類件督察整改對各類件要高度重視,組織環保、市容城管、城建部門開展調查,積極配合市環境監察支隊進行查處,按期按要求及時整改,切實有效履行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避免污染環境問題再次發生。
二、工作措施
集中力量抓突出環境整治
1、對融匯化工、環宇瀝青、恒鑫集團環保督辦案件積極和區環境分局及企業溝通,按照“一案一檔”要求,做到案件資料齊全,辦理程序合法,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幫助企業完成環保整改驗收、銷號工作。
一、工作目標
2012年底前,禁養區內基本實現禁養目標;限養區內畜禽飼養總量得到控制和消減,原有規?;B殖場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實,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畜禽糞便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率達到60%。
二、工作任務與工作責任
(一)開展全市畜禽養殖企業調查
對全市范圍內的畜禽養殖企業進行全面調查,詳細列出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內畜禽養殖企業名單、詳細地址、規模、養殖種類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等基本情況,編制滎陽市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
完成時限: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年8月31日前完成規劃編制。
責任單位:市畜牧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對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企業制定具體的關?;虬徇w計劃,逐步實現禁養目標。
完成時限:年4月10日前制定出詳細關停搬遷計劃,年底完成禁養目標的50%,2012年底完成禁養目標。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全市畜禽養殖業綜合整治
1.新建、改建、擴建規?;笄蒺B殖場和養殖小區,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叭瑫r”制度,配套建設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設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畜牧局
2.對現有不能達標排放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實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關停或取締。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督促規?;B殖場經營者,按照規定申報登記擁有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以及正常營業條件下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種類、數量,發放排污許可證,加快推行規模化養殖場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制度。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4.建設生態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通過發展沼氣建設、生產有機肥等綜合利用方式,實現養殖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到2012年,畜禽糞便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
責任單位:市畜牧局
5.對不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叭瑫r”制度或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養殖場,市畜牧局不應辦理生產經營許可或驗收,市發展改革、財政、農業、環保、工商、電業等部門不應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畜牧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環保局、工商局、電業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協作。此項工作由滎陽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統一領導。各有關單位要明確一名負責同志負責協調落實本轄區和本單位具體工作,人員名單于年3月底前報送滎陽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及時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的工作方案,于年4月10日前報送滎陽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聯系電話:)
(二)依法行政,確保工作任務按時完成。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對企業實施關停、搬遷、限期治理和停產治理,明確告知企業關停、搬遷、限期治理和停產治理的時限、要求以及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2017年省政府出臺關于大力發展以農作物秸稈資源利用為基礎的現代環保產業實施意見,把秸稈綜合利用納入省政府對縣區政府的考核目標;同時為防治大氣污染,每年午秋兩季秸稈禁燒任務十分繁重,為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又解決秸稈禁燒,按照疏堵并重,獎罰結合原則制定本方案。
二、依據
根據《區2020年秸稈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三、起草過程
經街道環保部門提出草案,并征求相關意見建議,于10月29日經街道黨工委會議研究通過。
四、工作目標
實行全街范圍內全時段全面禁燒,杜絕秸稈焚燒、樹葉焚燒和垃圾焚燒等現象(以下統稱秸稈禁燒),實現衛星遙感“零火點”,實現秸稈禁燒常態化。
五、制定意義及總體考慮
為保護生態環境,有效防止秸稈焚燒污染,高標準完成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任務,創造良好的大氣環境,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及財產安全,根據省、市、區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六、主要任務
有三項內容,一是明確了責任落實,分街道、社區、小區三級網格管理包保;二是明確了應急處置,建立應急分隊,強化值班巡邏,及時處置火情;三是明確了執法措施,嚴懲第一把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從重從快處罰到位。
七、創新舉措
對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對惡意焚燒秸稈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對因焚燒秸稈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報請區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街道成立以黨工委、辦事處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各社區(公司)也要成立相應組織、加強領導,細化方案、認真履責,確保秸稈禁燒工作取得成效。
(二)廣泛宣傳引導,形成強勢輿論。各社區(公司)要充分運用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微信等平臺,印發《致廣大農民群眾的一封信》、懸掛宣傳標語,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性,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禁燒秸稈的自覺性。街道包社區(公司)干部、社區包小區干部要入小區入樓棟進行宣傳。要充分發動群眾監督秸稈禁燒工作,舉報電話0566—2621121,對每起舉報經核實確認后獎勵舉報人50元,并對秸稈焚燒嚴重區域予以曝光。
一、總體目標要求
按照復核考核組的要求,在一個月的期限內對我區環保方面的薄弱環節進行整改,通過建設完善的環境基礎設施,強化環境管理,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優化提升城市環境保護工作水平,保障環境安全,全面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標準。
二、重點整改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毫不松懈的抓好環境安全保障工作。
1.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
(1)配合全市推進市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調整工作,加快推進報批前的文本編寫、專家評審等程序工作,年內完成報批任務。結合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的調整,及時修編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將五龍河、白沙河兩岸200米調整為二級保護區。
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環保分局、北宅街道辦事處、沙子口街道辦事處、王哥莊街道辦事處
(2)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備用水源地,進行規范化的建設管理,規范設置保護區標識及有關警示、禁止標識,逐步清理保護區范圍內的農業種植、旅游娛樂等違法違規項目。
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市政公用局、環保分局、北宅街道辦事處、沙子口街道辦事處、王哥莊街道辦事處
(3)加強各飲用水源地的日常管理,規范開展日常巡查,完善相關記錄和臺帳,在水源地保護區內嚴格禁止可能對水源地水質產生污染破壞的交通運輸、旅游、垂釣等活動。
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市政公用局、環保分局、公安分局、北宅街道辦事處、沙子口街道辦事處、王哥莊街道辦事處
(4)督促各飲用水源地管理機構建立完善應急防護體系及工作機制,修訂更新防止污染破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儲備足夠的應急物資,制定計劃有針對性地每年開展應急演練并按期實施,完整地按預案要求的整個過程進行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水源地監管部門和供水單位共同參與演練。
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市政公用局、環保分局、北宅街道辦事處、沙子口街道辦事處、王哥莊街道辦事處
(5)進一步建立完善市區供水調配安全保障機制,在有關預案中多情景設計水源地供水相互備用的調配水方案,每年進行實戰演練,認真總結演練成果,及時將修正和調整后的調度方案充實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
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市政公用局
(6)建立供水水質聯動監控工作機制,自年月開始,對自來水廠出水水質及水源地源水水質進行監測比對分析,對監測出的特定項目和非常規項目認真分析查找原因,識別潛在的風險,及時報告分析結果,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有關預案和對策。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市政公用局、區水利局、區衛生局
(7)堅持開展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按要求每年上報評估結果,做好相關整治和監管工作。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北宅街道辦事處、沙子口街道辦事處、王哥莊街道辦事處
2.河流水環境安全保障。
加強對轄區各河流沿河截污設施、生態調蓄水設施、市政管網、工業及生活排污單位的巡查,有效防范河流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責任單位:區市政公用局、環保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3.工業企業環境安全整治。
(1)在建設項目審批驗收過程中,將環境風險評估作為涉危險化學品企業、涉重金屬污染排放企業的必要審查內容,督促企業落實評估要求,從源頭上預防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安監局
(2)組織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強化對產生危險廢物的工業企業現場核查,認真核實危險廢物產生量、轉移量、處置量,進一步規范轉移聯單制度,建立危險廢物轉移及處置利用季報制度,嚴格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標識管理,督促全面落實環境安全保障措施。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3)自年月開始,組織開展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活動及有關專項整治活動,對涉危險化學品企業、涉重金屬污染排放企業進行排查,重點檢查企業落實環評審批及驗收要求情況、環境應急預案及應急設施建設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消除企業環境安全隱患。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安監局、各街道辦事處
4.輻射環境安全。
按照輻射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督促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單位全面落實防護措施,輻射安全許可證持證率100%,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衛生局、公安分局
(二)進一步加大工業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嚴格環保審批和驗收工作。
(1)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完善建設項目建設期監察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建設項目試生產和驗收現場檢查程序》和《建設項目環境監察和工業園區巡查工作方案》,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市建設項目和開發區(工業園區)環境監察工作,及時發現、糾正、查處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久試不驗等環境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各街道辦事處、高科園管委
(2)制定貫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的實施意見,確定規劃環評報告書編制范圍和規劃環境影響篇章(或說明)編制范圍,保障規劃環評經費,充分發揮規劃環評對調整產業結構和優化產業布局的作用。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發改局、區經發局、區財政局、區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分局、區規劃分局、區交通局、區農林局、區水利局、區海洋與漁業局、區旅游局、各街道辦事處
2.加強工業企業日常環境監管。
(1)對電鍍等涉重企業和園區進行排查,并加大環保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對一類污染物進行分類分質處理,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2)加強企業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和在線監控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全面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嚴肅查處無證排污和超許可排污的違法行為。實行排污收費月通報制度和稽查制度,開展技術培訓,依法、全面、足額、規范地征收排污費。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3)制定完善環境監測工作計劃,嚴格按照國家、省確定的監管要求對重點企業進行環保監督性監測;加強平臺建設,強化在線監測設備聯網工作和數據有效性審核工作,充分發揮在線監測效能;督促企業完善內部環境管理制度和檔案,按規定開展內部監測并報告相關情況;制定落實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強化環保監管和社會監督,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的環保意識和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4)督促迪愛生精細化學有限公司全面整改,消除環保違法違規問題及不達標事項。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3.強化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和評估驗收。
(1)對照環境保護部《關于深入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的通知》(環發〔〕54號)要求,對全市企業進行一輪梳理排查,制定本年度清潔生產推進計劃,進一步提高清潔生產覆蓋面。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經發局
(2)制定評審考核及通報辦法,加強清潔生產審核咨詢機構的管理;加大企業和咨詢機構的培訓力度,提高清潔生產方案的質量和效益;認真審查企業清潔生產方案落實情況,從嚴進行評估驗收。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經發局
(3)篩查梳理近幾年已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有關企業情況,對確屬于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范圍的企業已開展了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的,做好有關材料審核及統計匯總工作,及時按程序提報環境保護部公示公告。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經發局
4.嚴格執行關停并轉遷的有關規定。
(1)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深入開展重點行業環保核查進一步強化工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發〔〕32號)要求,組織對所有電鍍企業進行環保核查,一經發現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立即責成停產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復生產。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2)結合百日環境安全大檢查活動,排點企業環境安全防護距離執行情況,責成安全防護距離不到位的企業立即停產,在解決企業搬遷或安全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等問題前,企業不得恢復生產。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安監局、各街道辦事處
(三)提高環境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
1.建設完善污水集中處理及中水回用設施。
(1)對負荷率較低的沙子口污水處理廠認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強化措施,制定管網配套建設投入計劃,不斷提高城市污水納管率,充分發揮污水處理廠建設運營效率;督促各污水處理廠加強進口在線監控設施的運行管理與維護,排除設備故障,保障正常運行。
責任單位:區市政公用局、環保分局、沙子口街道辦事處
(2)制定聯網計劃或措施,督促各污水處理廠按要求將進口在線監控設施與環保部門聯網。規范在線監控設施有效性審核工作,保障在線監控數據準確有效,及時查處超標問題。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3)制定明確計劃,加快前期工作進度,盡快開工建設沙子口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配合市有關部門實施麥島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
責任單位:區市政公用局、區發改局、規劃分局、國土資源分局、環保分局
(4)配合市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進一步明確再生水利用的發展目標、建設項目和保障措施,加快推進再生水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擴大再生水用戶和使用范圍,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區市政公用局、區發改局、區城鄉建設局
2.妥善處置好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
加強污泥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監管,進一步完善污泥處置發展規劃,將污泥處置設施與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一并規劃建設,確保污泥能夠得到合理處置。配合市有關部門調研論證污泥好氧堆肥等處置方式,實現污泥處置多樣性,提升全區污泥無害化處置水平。
責任單位:區市政公用局、區發改局、規劃分局、國土資源分局、環保分局
(四)強化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建設,提高污染防控水平。
1.提升環境監測基礎能力,為環保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1)加強環境監測站硬件建設,保障環境監測所需的正常經費,及時申報并通過標準化驗收。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2)根據環境監測工作需要,及時更新、升級環境監測設備,提高特征污染物監測能力,進一步提升全區各級環境監測水平。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2.提高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能力和覆蓋面。
制定落實油氣污染綜合治理年度計劃,全面推進油氣回收治理進度。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3.全面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盡快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按新標準達標。
(1)排查所有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除施工和園林綠化工地,對工地內部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對多發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制定完善長效化的監管工作機制。
責任單位:區城鄉建設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市政公用局、區農林局、環保分局
(2)加強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監管,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責任單位:區城管執法局、公安分局、區交通局、區市政公用局、區城鄉建設局、各街道辦事處
(3)繼續推進大氣污染物減排治理工程、節能工程建設,按期完成年度計劃,持續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責任單位:環保分局、區發改局、各街道辦事處
(4)不斷優化一次能源和終端能源消費結構,從源頭上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發局、區市政公用局、各街道辦事處
(五)深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1.制定方案,加快城區張村河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進度,將截污、生態調蓄水工程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優先實施,盡早實現城區河流水質穩定達到功能區標準。
責任單位:區市政公用局、環保分局、中韓街道辦事處、沙子口街道辦事處、北宅街道辦事處
2.結合全市大干300天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進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改善城鄉面貌,提升市民宜居環境。
責任單位:區城管執法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政公用局、公安分局、環保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環保部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核考核組提出的整改意見,時間緊、任務重。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復核整改工作作為近期的重點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投入,完善機制,落實措施,確保在復核考核組所要求的一個月期限內完成各項整改任務,一個月內確實難以完成整改的,必須提報整改計劃和完成時限。環保分局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指導協調各單位開展整改業務工作。宣傳部門、新聞媒體要跟蹤報道整改任務的落實情況,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細化方案,落實責任。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改工作內容,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確各項具體工作的時間節點要求,將任務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要定期調度、核實工作進展,積極主動地協調解決實際問題,確保工作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