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1 16:31:30
序論:在您撰寫門衛管理制度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二、負責學校各單位來往文件、印刷品的收發、登記、投遞工作。
三、負責學校單位和個人特快專遞的收發、登記、領取工作。
四、負責學校單位和個人公私匯款單、包裹單、掛號函件、掛號印刷品的收發、登記、領取工作。
五、負責學校單位和個人信件、明信片、印刷品的分揀、投送工作。
六、負責學校單位和個人各類報征、雜志的分發和投送工作。
為加強車站治安管理,促進站場作業安全,營造一個治安良好、文明、和諧的車站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從大門出入的人員及車輛必須經門衛同意后方可出入,如有物資出廠時,并檢查物、證是否相符,須確定物資憑證合法,方可放行;若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查問,并向車站或車站調度室報告。
二、大門、小門均實行定時開關制,開門時間為:早上8:00――9:30,下午18:00――19:30,其余時間大小門關閉,車站職工及其他段站職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出入時,應征得門衛同意后方可出入,任何人不得干擾門衛工作。
三、認真執行車站《定置管理制度》,保持值班室內定置管理和整潔衛生,實行門前“三包”, 嚴禁值班室門前亂停亂放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
四、按時交接班,工作時間為白班9:00至19:00,夜班19:00至次日早9:00,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五、嚴格執行車站《勞動紀律管理規定》,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中途溜號。
六、熟悉站內治安環境情況,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報警電話及調度室電話,工作中如發現車站責任區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未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自己處理不好時應及時向車站或車站調度室報告。
七、忠于職守,并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樹立車站文明形象。
(一)為強化門衛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門衛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門衛管理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
(三)門衛管理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
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報案,并作好記錄。
(四)凡進入本院內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后才允許入內。
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系上被訪人時,可在門衛值班室內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閑雜或與院內單位工作無關人員進入院內。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院內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五)門衛值班室要保持干凈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范,嚴禁在門衛值班室內飲酒、打牌。
無關人員不得在門衛值班室逗留、閑聊、嬉笑、打鬧、借故刁難、糾纏門衛值班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院內均需辦理有關手續。
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院內物資進入院內時,需在門衛值班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須持有效證明,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
(七)門衛負責管理公司大院內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
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進出公司大院機動車輛憑公司綜合部發放的《車輛出入證》進出),外來車輛進公司需檢查,作好登記;大院有機動車輛進出時,門衛要負責引導車輛進入停車位;對進入公司大院的非機動車,門衛要負責指導停入非機動車停車區。
(八)負責做好郵件的登記、簽收、分發工作。
(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綜合部。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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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防止有害物品及不良分子進入校園,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文件精神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管理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職責:
1、組織召開全體學生安全教育大會,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學生自我保護和規避風險的知識。
2、班主任負責教育、督促學生午、晚放學后一律按時回家,不準逗留校內;教育走讀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進出校園必須履行請假制度;要求學前班和小學低年級學生上學放學時應有家長接送,以防意外。要求小學高年級學生和初中生上學放學路上要結伴同行,放學后要立即離?;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3、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在校門口維持秩序。
4、學生進出校園一律檢查,絕不允許出現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這種現象。
5、家長來校探視學生一律必須登記,由門房聯系班主任、老師或直接通知學生本人。
6、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7、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8、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9、門衛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規范門口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在門口值班,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10、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身份不明者,教職工都有責任進行追詢,做出處理或上報學校領導。
11、學校放學以后,值周教師、班主任、門衛有義務檢查教室及校園有無學生逗留,發現后及時通知班主任,做好遣送工作。
12、節假日未經學校批準,一律禁止學生回校。
以上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響,由學校校委會討論做出處理或處罰,嚴重的要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該措施由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強港區進出入管理,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條 保安人員要求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三條 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以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四條 保安人員需穿戴整齊、禮貌待人,對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五條 公司員工進入港區,需出示員工工作牌。
第六條 來訪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進入港區。
第七條 公司員工及獲準進入的來訪人員,一律從人行專用通道進出港區。
第八條 公司及港區協作單位(勞務、物流、理貨、貨代、船務等公司)的人員進入港區作業區域,需抵押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在崗亭處領取安全帽進港,出港時,安全帽換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離港。
第九條 船員進出港區,憑船員證進出。攜帶物品出港區的,需要船方出具證明,崗亭保安要進行檢查、詢問,確認是其所有(不屬違禁物品,如武器、爆炸物、危險品、走私品等),給予通行。
第十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及公安、消防、聯檢等工作車輛,經過確認,可以不用登記,給予通行。
第十一條 上級政府機關、新聞媒體、集團及友好團體組織等單位的車輛,經同意進入港區的,在進入卡口時,由卡口崗亭保安進行登記備查。
第十二條 貨代、船公司等單位的業務車輛,有預先通知的,崗亭保安要根據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的通知,檢查、核實、確認,給予及時通行;無通知的,崗亭保安要及時上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詢問,按照答復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提貨、拼裝箱的車輛,憑出門證、送貨單通行。進入時,崗亭保安要檢查其提貨(送貨)單證,并對車牌號碼、駕駛員和隨車人員進行登記;出門時,崗亭保安要收取《出門證》,核對所提貨物數量及復出人員是否相符,確認無誤后,給予通行。
第十四條 進入港區施工的車輛,憑公司相關承辦部門出具的證明,并經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審核、登記,并簽訂《港區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后,方可進出。崗亭保安要檢查核對車牌號、運送貨物、可通行的證章及有效時間,確認無誤后給予放行。
第十五條 需進港區參觀、學習、工作的人員和車輛,在征得公司相關部門同意后,由相關部門向安監部備案。由安監部統一指令門衛保安核實、登記后放行。
第十六條 崗亭保安須將各類出臺賬記錄妥善保管,以備相關部門檢查。
(一) 門衛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衛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 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 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匯報并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協助處理。
(三) 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四) 警衛室要保持干凈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范,不能在警衛室內吸煙。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衛室逗留、閑聊、嬉笑、打鬧、借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 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后,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后,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后,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系上被訪人,可在警衛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閑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衛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 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衛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 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 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并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 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附則
(一) 門衛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衛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 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 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匯報并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協助處理。
(三) 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四) 警衛室要保持干凈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范,不能在警衛室內吸煙。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衛室逗留、閑聊、嬉笑、打鬧、借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 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后,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后,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后,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系上被訪人,可在警衛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閑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衛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 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衛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 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 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并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 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