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23 0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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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指示精神和決策部署,全面抓好“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各項工作,促進我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經縣政府同意,現將全縣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年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以“安全生產年”各項目標任務為導向,堅持依法治安方略、堅持科技興安道路、堅持管理強安舉措,全面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做到近期與長期、治標與治本、預防與查處相結合,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促進全社會安全發展意識顯著增強、輿論氛圍持續改善、教培體系基本形成;促進安全生產執法水平大幅提升、非法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法制秩序逐步規范;促進隱患治理得到深化、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得到執行、突出問題得到解決。確保全縣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內,力爭不發生重大以上事故。
三、重點范圍和內容
(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對象與范圍:全縣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工礦企業:非煤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電力等企業;
2、交通運輸企業:道路、水運、漁業船舶、農機和水利等企業單位;
3、公眾和人員密集場所: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網吧、公園等;
4、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等;
5、建設工程項目及設施;
6、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居民區和場所;
7、近年來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
(二)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主要內容即工作方案見附件
四、活動步驟
“三項行動”時間安排按照國務院、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分項規劃、分段實施;注重時效、確保質量;加強溝通、及時上報。分項活動步驟詳見附件。
五、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是一項關系安全生產全局的重要工作,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為切實有效開展好本次行動,縣政府成立鄖西縣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安監局、經委、監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水利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文體局、林業局、衛生局、發改局、工商局、質監局、旅游局、農機局、氣象局、廣電局、政府法制辦、總工會、團縣委。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安辦,辦公室主任由張貴斌擔任。各鄉鎮(場、區)和縣政府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活動領導小組,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責任制要求,分解細化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做到目標到人、責任到人。
(二)統籌協調,加強檢查
各鄉鎮(場、區)和縣政府各部門要把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年”其他工作結合起來,統籌“三項行動”,推進“三項建設”。完善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強化與有關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促進形成安全生產監管合力。要切實加強對活動開展的監督檢查和督促指導,縣政府將派出綜合督查組對鄉鎮(場、區)和行業部門“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將活動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政府報告,并做好整改情況的跟蹤督導??h安委會將把活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
(三)加強監督,廣泛宣傳
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層層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方便群眾投訴。對于舉報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有功人員,給予適當獎勵。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對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宣傳力度,教育引導各生產經營單位和廣大職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要注意發現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加以總結推廣,運用典型推動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市委五屆五次和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各級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為依據,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為載體,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責任,促進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為水利事業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加強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全力推進“安全生產年”目標任務落實。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三、工作范圍和內容要求
(一)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對象范圍是:局屬各單位。
(二)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重點內容:
1.執法行動。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私采濫挖、超界采砂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治理行動。對以下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3)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4)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5)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6)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3.宣傳教育行動。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企業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開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科技周”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四、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扎實有序開展,決定成立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劉雙存同志任組長,副局長張文鋒和師高鋒任副組長,成員為各基層單位站長,組織協調“三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五、重點時段
各單位要把“三項行動”貫穿于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推進。要結合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一)要進一步細化方案,深入組織發動(5月底以前)。
各單位要根據部署和要求,及時召開專門會議,深入進行思想發動。要結合實際,研究討論制定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并報局辦公室。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6至9月)。
1、要對施工工地存在的重大隱患,全面落實安全監管責任。
2、要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等措施,嚴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3、要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促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至12月)。
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察,并進行全面總結。各單位要將“三項行動”開展情況于11月5日前包局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開展“三項行動”的組織領導,要成立機構、夯實責任、狠抓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二)抓好協調推進。著重做好“三個結合”:一是安全管理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同時對安全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組織解決;二是“三項行動”與“三項建設”(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相結合,研究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推進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三是“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監管監察,務求實效。
(三)突出工作重點。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規違章現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特別砂石廠,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狠抓重點領域,即安全供水的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安全基礎保障水平;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四)嚴格責任追究。要嚴格行政執法,觸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實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等制度,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依法嚴厲查處。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以下簡稱“三項行動”),進一步加強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市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三項行動”,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安全監管、安全生產保障和應急能力,推進各行業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推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努力實現把事故總量、較大以上事故數量和傷亡人數壓下來的目標。
三、工作范圍
各縣區、各行業領域、各單位都要認真開展“三項行動”,重點抓好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電力、特種設備、道路交通、鐵路、農機、水利、林業和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領域。
四、工作內容
1.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著力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制秩序。對下列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或查處:
(1)無證或證照不全或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2)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對環境污染嚴重的及應關未關的生產經營單位(場所);
(3)私采濫挖、超層越界開采,化工企業、尾礦庫等違規排放的;
(4)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新、改、擴建工程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5)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
(6)重大隱患逾期不整改及整改不合格或重大危險源未采取監控措施的;
(7)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以及從業人員未經培訓上崗作業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9)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對煤礦等重點行業領域隱患進行排查治理,著力解決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對以下行為進行嚴格治理: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2)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或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不落實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7)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8)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防“三超”工作不到位的;
(9)各級政府對有關地區、行業領域和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有關部門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10)有關地區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領域及企業、單位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以“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為主題,著力增強全社會安全發展意識。主要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企業”和“安全社區”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示范崗”、“安全生產科技周”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職工安全生產知識普及培訓及新進人員安全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技能。
五、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5月12日至20日)。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本行業(領域)“三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要求,落實責任,做好動員部署工作。
2.自查自改階段(5月21日至31日)。組織本地區、本行業領域企業、單位,按照要求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隱患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
3.全面實施階段(6月1日至10月31日)。組織實施本地區、本行業(領域)“三項行動”工作方案。8月和10月份,市安委會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區和各有關部門開展“三項行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對“三項行動”工作進行總結,查找存在的問題,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鞏固“三項行動”成果。對“三項行動”實施不力、存在重大隱患沒有采取措施治理及工作走過場的縣區、部門和單位進行補課,并予以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叭椥袆印庇筛骷壵y一組織實施,要形成領導掛帥、職責分明、監管有力、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聯合執法。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突出工作重點,細化工作任務,完善工作機制,做到近期與長遠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預防與查處相結合。
2.輿論引導,廣泛宣傳。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目的、意義和要求,發動全社會積極參與,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和事故隱患,在全社會營造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市、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部署,認真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為依據,以?;袠I隱患排查為重點,標本兼治、突出重點、依法治理、夯實基礎、提高水平,促進全鄉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全鄉的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和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加快構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促進全鄉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山崗率達100%,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標準化率達100%,保持全鄉危險化學品無任何安全事故。
三、主要內容
(一)執法行動重點內容
對以下行為依法打擊或查處
1、無證無照或證照不齊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的;
2、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建設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單位;
3、不按規定采取防范措施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4、拒不執行區、鄉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二)治理行動重點內容
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對閔漢乙炔氣的生產、儲存管理,一是檢查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管理層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二是要認真制定和嚴格執行防火作業,定期開展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并能夠取得實際效果;三是檢查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定期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完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體制機制,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有效實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把隱患排查納入日常安全管理,使隱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特種設備和安全設施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依法辦理法定檢查、檢驗手續,設置專門的安全儲存區域;四是對生產、儲存裝置進行安全評估,是否做到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有無備案登記;五是規范貨運環節的安全管理,企業應檢驗承運單位是否有危險貨物運輸的資質,駕駛人和押運人員是否取得個人從業資格證等。
2、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和單位
我鄉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和單位主要是騰達和工行液化汽站及農藥銷售網點,將重點采取以下措施:
(1)治理超越許可范圍經營行為,危險化學品經營網點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的規定和要求,不得超范圍銷售危險化學品,要嚴格執行“一書一鑒”(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化學品安全標準)制度。
(2)治理不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行為,農資經營網點在購買農藥等劇毒化學品應當到取得經營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取得經驗許可證的單位購買,并做到安全存放。
(3)治理液化汽站防火距離和檢維修管理,設施和周邊防火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人員應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后上崗、卸汽、充裝、檢修等重要環節要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要編制科學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器材。
(三)宣傳教育行動重點內容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在兩液化汽站及閔漢乙炔廠設置永久安全生產宣傳標語,進一步濃厚安全文化氛圍;
4、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5、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四、工作步驟
“三項行動”要貫穿于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布署安排、同步組織實施,同步檢查推進,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上旬)
1、對安全生產“三項行動”進行動員和部署,提高思想認識,做好宣傳發動,著力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2、各危險化學品企業行業按本實施方案,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二)推進工作落實階段(5月中旬至9月)
1、落實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鄉政府鄉長張相金同志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第一責任人,副鄉長周義國同志、安監辦曹正良同志具體監管落實各項工作,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及經營單位聯系制度,建立聯合監管工作機制與通報協查制度,及時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2、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為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貫徹落實;
3、抓好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其行為,認真排查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三)鞏固擴大成果階段(10月至12月)
針對四季度工作的特點,進一步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落實各項措施,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安全生產年”活動總體部署,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切實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各項監管職能和意識;
為認真貫徹全國“質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項部署及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省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的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工作組織協調,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2009]3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明確了工作目標,突出重點范圍、內容和時段。
為進一步推進和落實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由省政府統一領導。各級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閩政文[2009]33號)明確的職責分工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一)省安監局負責全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與監督,負責指導、督促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省經貿委、福建煤監局負責指導、督促煤礦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三)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督促煙花爆竹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四)省交通廳負責指導、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內河運輸企業、客貨運輸站(場)、公路建設及養護施工單位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五)省建設廳負責指導、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公交企業以及城市公園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六)省經貿委負責指導、督促民爆器材生產企業、冶金、有色企業、化工、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商場、市場,相關賓館、飯店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七)省農業廳負責指導、督促農機行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八)省水利廳負責指導、督促水利行業、水利系統管理的水電站及其域網發配電單位、河道采砂以及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區域和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九)省國土資源廳負責指導、督促地質公園、易造成泥石流、山體滑坡的區域和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以及非法礦山排查、取締工作。
(十)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指導、督促漁業企業安全生產以及漁港、漁排(含庫港養魚漁排)及其它漁船停泊點等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一)福建海事局負責指導、督促海上運輸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二)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福建地方鐵路建設辦公室負責指導、督促鐵路行業企業、單位、站點、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三)福建民航局負責指導、督促民航交通設施、航空公司、機場和油料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四)福州電監辦負責指導、督促電力企業、重要電力設施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五)省教育廳負責指導、督促學校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六)省國資委負責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七)省衛生廳負責指導、督促涉及職業危害場所、醫院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八)省文化廳負責指導、督促歌廳、舞廳、卡拉OK斤等公共娛樂場所、網吧、文化保護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九)省林業廳負責指導、督促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等監管職責范圍內有林風景區(點)等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導、督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一)省旅游局負責指導、督促旅游景點、星級賓館、飯店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指導、督促道路交通行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總隊負責指導、督促人員密集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四)省政府其他部門負責指導、督促所屬行業和直屬單位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為進一步推進和落實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由省政府統一領導。各級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閩政文[2009]33號)明確的職責分工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一)省安監局負責全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與監督,負責指導、督促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省經貿委、福建煤監局負責指導、督促煤礦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三)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督促煙花爆竹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四)省交通廳負責指導、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內河運輸企業、客貨運輸站(場)、公路建設及養護施工單位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五)省建設廳負責指導、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公交企業以及城市公園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六)省經貿委負責指導、督促民爆器材生產企業、冶金、有色企業、化工、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商場、市場,相關賓館、飯店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七)省農業廳負責指導、督促農機行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八)省水利廳負責指導、督促水利行業、水利系統管理的水電站及其域網發配電單位、河道采砂以及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區域和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九)省國土資源廳負責指導、督促地質公園、易造成泥石流、山體滑坡的區域和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以及非法礦山排查、取締工作。
(十)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指導、督促漁業企業安全生產以及漁港、漁排(含庫港養魚漁排)及其它漁船停泊點等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一)福建海事局負責指導、督促海上運輸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二)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福建地方鐵路建設辦公室負責指導、督促鐵路行業企業、單位、站點、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三)福建民航局負責指導、督促民航交通設施、航空公司、機場和油料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四)福州電監辦負責指導、督促電力企業、重要電力設施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五)省教育廳負責指導、督促學校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六)省國資委負責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七)省衛生廳負責指導、督促涉及職業危害場所、醫院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八)省文化廳負責指導、督促歌廳、舞廳、卡拉OK斤等公共娛樂場所、網吧、文化保護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九)省林業廳負責指導、督促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等監管職責范圍內有林風景區(點)等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導、督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一)省旅游局負責指導、督促旅游景點、星級賓館、飯店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指導、督促道路交通行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總隊負責指導、督促人員密集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為提高認識、突出重點,認真組織、扎實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提出以下意見: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做好輿論宣傳和引導工作。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是國務院為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決策,是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全面履行職責、有效開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載體。全系統干部、職工都要以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感、開拓創新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積極投入到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中來。要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各種方法途徑,大力宣傳開展“三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和有關內容。
二要切實加強領導,發揮好安委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監管監察機構要主動當好地方黨委、政府的參考助手,提出開展“三項行動”的意見建議和實施方案;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配合,形成聯合執法、齊抓共管的合力;要找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的職責定位,在有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治理上,要主動配合、提供積極有力的支持。
三要緊密結合實際,創造性地推進工作。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通知》要求和國務院安委辦下發的實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開展“三項行動”的具體計劃。要抓重點工作、重點對象、重點時段,確保取得實效。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