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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新產品鑒定報告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第一條為實施"科教興水"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強化技術創新管理,促進水利先進適用新產品的開發、生產和有效推廣應用,規范企業、事業單位新產品鑒定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國水利行業企業、事業單位新產品的鑒定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有創新性突破或較原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并對提高經濟效益具有一定作用,在一定區域或行業范圍內具有先進性、新穎性和適用性的產品。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新產品鑒定是指按照規定的形式和程序,對新產品的主要性能、技術水平、投產條件、批量生產能力以及市場前景、社會經濟效益等進行綜合審查和評價,并作出相應的結論。
第五條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受水利部委托,在部科技主管部門業務指導下負責組織、管理全國水利行業企業、事業單位新產品的鑒定工作。
第二章鑒定的范圍和原則
第六條列入國家和部有關項目計劃的新產品,水利行業企業、事業單位自行開發的新產品以及行業外企業、事業單位開發的使用于水利系統的新產品,開發單位要求組織鑒定的,按本辦法執行。
涉及人身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新產品的鑒定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新產品鑒定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科學民主、注重質量、講求實效的的原則,保證鑒定工作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第八條新產品鑒定結論是審查批準產品投產、技術推廣應用和轉讓、參與評審優秀新產品、參加重大項目招投標、獲得獎勵以及享受有關扶持政策的依據。
第三章鑒定的內容和方式
第九條新產品鑒定的主要內容:
(一)對提供鑒定的新產品技術文件、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
統一性做出評價;
(二)對新產品的結構、技術性能、采用標準、技術水平、用
戶使用情況等做出評價;
(三)對新產品生產設備、工藝、工裝的完善程度、檢測手段、質量保證體系、生產條件等能否滿足投產的需要以及安全、環保、可靠性等是否符合要求作出評價;
(四)對新產品市場前景預測及社會、經濟效益作出評價。
第十條鑒定組織單位可以根據新產品的特點等情況選擇下列鑒定形式:
(一)檢測鑒定:對一般性新產品以及用檢測性能指標的方式能夠達到鑒定目的新產品可由鑒定組織單位委托經國家和部有關部門認定的具有相關專業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規定的有關指標,對新產品進行檢測分析,并提出檢測、評價報告。
(二)會議鑒定:重大成套設備、有出口潛力的、材料和器件有突破性創新或技術復雜、難度較大的新產品由鑒定組織單位聘請同行專家及主要用戶組成鑒定委員會,采用會議形式對新產品進行審查,需要進進行現場考察、測試,經過討論答辯后進行評價,作出結論。
(三)合同驗收鑒定:為個別用戶研制或為主機廠配套生產的新產品,可由鑒定組織單位聘請有關專家和用戶組成鑒定委員會按照供需雙方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和方式,進行測試、評價,并經考察供方生產、檢測等條件后,作出結論。
第四章鑒定的申請和受理
第十一條申請新產品鑒定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產品設計新穎、結構合理、性能先進、技術先進適用、具
備新的功能或較原技術有明顯改進,有應用、推廣價值;
(二)具備必需的標準、工藝規程、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工裝、
檢測等手段、工藝技術文件齊全;
(三)達到設計要求,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用
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用戶反映良好;
(四)技術文件、資料齊全、數據真實準確;
(五)符合環保、安全、衛生等有關規定;
(六)符合規定的鑒定申報程序。
第十二條具備新產品鑒定條件,申請新產品鑒定的單位,須填寫《水利部新產品鑒定申請報告》(見附件二)并提供完整、正確的文件、資料,報鑒定組織單位。
第十三條申請新產品鑒定須提供的文件、資料:
(一)鑒定工作大綱:包括新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試制單位、項目來源、鑒定依據、鑒定內容、鑒定方式、鑒定的組織單位以及提供的文件目錄等;
(二)產品技術、設計任務書(合同或協議書)。
(三)新產品研制總結報告,內容包括:
1、新產品的研制目的、性能、用途、市場現狀及趨勢;
2、新產品研制的技術方案、關鍵技術和創新點,總體性能指標與國內外同類產品或老產品的分析比較、工藝路線、檢測手段、生產設施、產品檢驗和試驗結果、用戶試用結果以及研制過程中所遇到的技術難題和解決辦法及結論,尚存的技術問題及解決方案等。
(四)產品標準: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用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
(五)新產品檢測、運行試驗和質量分析報告(由國家和部有關部門認定的具有相關專業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出具);
(六)標準化審查報告:包括新產品貫徹各類標準及法令、法規的情況,未貫徹的標準及原因和相應的過渡辦法、標準化綜合評價及結論;
(七)用戶使用意見;
(八)全套生產圖紙及產品使用說明書等設計文件;
(九)生產工藝文件:包括加工工藝、裝配工藝、操作規程、檢驗規程、配方概要及工藝流程等;
(十)推廣應用前景、預測的社會經濟效益分析報告;
(十一)涉及環保、勞保、安全、衛生等問題的產品,須由有關主管部門出具報告或證明;
(十二)評價為填補國內空白或國內領先以上水平的新產品需
提供國家認定的有檢索資格的檢索機構出具的查新報告;
(十三)具有知識產權的新產品須提供知識產權證明;
(十四)重要新產品,必須出具可靠性分析報告。
第十四條新產品鑒定的組織單位在收到鑒定申請報告及文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復。
第五章鑒定的組織和管理
第十五條鑒定組織單位的職責:
(一)審查新產品開發單位提交的鑒定申請報告,確定鑒定的組織形式;
(二)采用會議鑒定方式的,根據需要確定會議規模及組成鑒定委員會;
(三)調處鑒定的爭議與申訴;
(四)對參加鑒定工作的專家,按有關規定發給咨詢費;
(五)審核鑒定委員會提交的鑒定報告;
(六)對通過鑒定的新產品核發《新產品鑒定證書》。
第十六條新產品鑒定的主持工作一般由鑒定組織單位負責,必
要時也可以委托流域機構、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水利廳(局)進行,接受委托主持鑒定的單位在鑒定組織單位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接受鑒定組織單位的領導和監督,在完成委托鑒定任務后要將有關情況報告鑒定組織單位。
第十七條鑒定委員會的組成原則:
(一)鑒定委員會由7-15名技術、經濟專家及主要用戶代表組成,原則上為單數,設主任一名,視產品的重要性和復雜程度,也可設副主任1-2名;
(二)鑒定委員會成員一般應具有同行業和相關行業的高級技術職稱,對被鑒定新產品所屬專業具有較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國內外該領域技術發展狀況;
(三)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有經驗的業務骨干也可酌情聘入鑒定委員會,但人數不多于鑒定委員會成員總數的四分之一;
(四)鑒定委員會成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求實公正;
(五)直接參與被鑒定產品開發研制的人員不得參加鑒定委員
會,新產品開發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參加鑒定委員會,特殊行業由于專業限制需要參加的,其成員數不得超過鑒定成員總數的五分之一。
第十八條鑒定委員會的職責:
(一)接受鑒定組織單位的領導,并對其負責;
(二)以實事求是、科學嚴謹的態度組織對新產品的質疑、答辯、驗證試驗和評價;
(三)提出鑒定意見,全體成員要在鑒定證書上簽字,對鑒定結論持有異議的應在鑒定證書中說明;
(四)鑒定委員會負責人對鑒定結論負責,每個鑒定委員會成員有權充分發表個人意見。
第十九條參加鑒定的有關人員,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轉讓該項目中涉及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二十條會議鑒定的一般議程:
(一)鑒定主持單位宣讀鑒定組織單位對鑒定的批復文件;
(二)鑒定主持單位宣布鑒定委員會成員及主任或副主任名單;
(三)鑒定委員會主任主持具體的鑒定議程:
1、由新產品開發單位宣讀有關鑒定技術文件、資料;
2、鑒定委員會成員進行現場考察、觀看演示或監督檢測;
3、鑒定委員會成員及新產品開發單位質疑,答辯;
4、鑒定委員會成員評議、起草鑒定意見,與新產品開發單位有關的人員原則上應回避;
5、鑒定委員會主任宣讀鑒定意見;
6、經評議,如被鑒定產品未通過審查的,鑒定委員會應書面
說明未通過的理由;
7、鑒定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鑒定意見上簽字,全體鑒定委
員會成員在鑒定證書簽字欄簽字;
(四)鑒定主持單位宣布會議結束。
第二十一條鑒定證書的核發:
(一)鑒定結束后,新產品開發單位應在30日內按照統一的格
式(見附件二),印制A4紙鑒定證書一式10份及原件1份,報鑒定組織單位簽署意見、蓋章,正式頒發鑒定證書。如系委托主持鑒定,還須事先經委托主持鑒定單位審查蓋章;
(二)鑒定組織單位及新產品開發單位對鑒定申請報告、鑒定證書及鑒定技術文件、資料進行歸檔。
第二十二條如鑒定報告有重大缺陷,鑒定組織單位可責成原鑒定委員會補充鑒定和評價或另行組織鑒定。
第二十三條部科技主管部門對新產品鑒定進行監督,發現確有錯誤的,可責成組織鑒定單位及時糾正、復核和查處。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四條申請新產品鑒定的單位、個人及參加鑒定工作的專家在鑒定過程中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經查實,鑒定組織單位可中止鑒定,已經完成鑒定的予以撤銷,給國家、社會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參加鑒定工作的專家,或故意作出虛假結論,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承擔鑒定任務的資格,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鑒定組織和主持單位工作人員在鑒定工作中、,收受賄賂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參加鑒定的有關人員,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轉讓該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秘密的,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追究其責任,涉及泄露國家技術秘密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為實施"科教興水"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強化技術創新管理,促進水利先進適用新產品的開發、生產和有效推廣應用,規范企業、事業單位新產品鑒定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國水利行業企業、事業單位新產品的鑒定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有創新性突破或較原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并對提高經濟效益具有一定作用,在一定區域或行業范圍內具有先進性、新穎性和適用性的產品。
第四條本辦法所指新產品鑒定是指按照規定的形式和程序,對新產品的主要性能、技術水平、投產條件、批量生產能力以及市場前景、社會經濟效益等進行綜合審查和評價,并作出相應的結論。
第五條水利部綜合事業局受水利部委托,在部科技主管部門業務指導下負責組織、管理全國水利行業企業、事業單位新產品的鑒定工作。
第二章鑒定的范圍和原則
第六條列入國家和部有關項目計劃的新產品,水利行業企業、事業單位自行開發的新產品以及行業外企業、事業單位開發的使用于水利系統的新產品,開發單位要求組織鑒定的,按本辦法執行。
涉及人身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新產品的鑒定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新產品鑒定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科學民主、注重質量、講求實效的的原則,保證鑒定工作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第八條新產品鑒定結論是審查批準產品投產、技術推廣應用和轉讓、參與評審優秀新產品、參加重大項目招投標、獲得獎勵以及享受有關扶持政策的依據。
第三章鑒定的內容和方式
第九條新產品鑒定的主要內容:
(一)對提供鑒定的新產品技術文件、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
統一性做出評價;
(二)對新產品的結構、技術性能、采用標準、技術水平、用
戶使用情況等做出評價;
(三)對新產品生產設備、工藝、工裝的完善程度、檢測手段、質量保證體系、生產條件等能否滿足投產的需要以及安全、環保、可靠性等是否符合要求作出評價;
(四)對新產品市場前景預測及社會、經濟效益作出評價。
第十條鑒定組織單位可以根據新產品的特點等情況選擇下列鑒定形式:
(一)檢測鑒定:對一般性新產品以及用檢測性能指標的方式能夠達到鑒定目的新產品可由鑒定組織單位委托經國家和部有關部門認定的具有相關專業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規定的有關指標,對新產品進行檢測分析,并提出檢測、評價報告。
(二)會議鑒定:重大成套設備、有出口潛力的、材料和器件有突破性創新或技術復雜、難度較大的新產品由鑒定組織單位聘請同行專家及主要用戶組成鑒定委員會,采用會議形式對新產品進行審查,需要進進行現場考察、測試,經過討論答辯后進行評價,作出結論。
(三)合同驗收鑒定:為個別用戶研制或為主機廠配套生產的新產品,可由鑒定組織單位聘請有關專家和用戶組成鑒定委員會按照供需雙方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和方式,進行測試、評價,并經考察供方生產、檢測等條件后,作出結論。
第四章鑒定的申請和受理
第十一條申請新產品鑒定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產品設計新穎、結構合理、性能先進、技術先進適用、具
備新的功能或較原技術有明顯改進,有應用、推廣價值;
(二)具備必需的標準、工藝規程、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工裝、
檢測等手段、工藝技術文件齊全;
(三)達到設計要求,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用
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用戶反映良好;
(四)技術文件、資料齊全、數據真實準確;
(五)符合環保、安全、衛生等有關規定;
(六)符合規定的鑒定申報程序。
第十二條具備新產品鑒定條件,申請新產品鑒定的單位,須填寫《水利部新產品鑒定申請報告》(見附件二)并提供完整、正確的文件、資料,報鑒定組織單位。
第十三條申請新產品鑒定須提供的文件、資料:
(一)鑒定工作大綱:包括新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試制單位、項目來源、鑒定依據、鑒定內容、鑒定方式、鑒定的組織單位以及提供的文件目錄等;
(二)產品技術、設計任務書(合同或協議書)。
(三)新產品研制總結報告,內容包括:
1、新產品的研制目的、性能、用途、市場現狀及趨勢;
2、新產品研制的技術方案、關鍵技術和創新點,總體性能指標與國內外同類產品或老產品的分析比較、工藝路線、檢測手段、生產設施、產品檢驗和試驗結果、用戶試用結果以及研制過程中所遇到的技術難題和解決辦法及結論,尚存的技術問題及解決方案等。
(四)產品標準: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用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
(五)新產品檢測、運行試驗和質量分析報告(由國家和部有關部門認定的具有相關專業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出具);
(六)標準化審查報告:包括新產品貫徹各類標準及法令、法規的情況,未貫徹的標準及原因和相應的過渡辦法、標準化綜合評價及結論;
(七)用戶使用意見;
(八)全套生產圖紙及產品使用說明書等設計文件;
(九)生產工藝文件:包括加工工藝、裝配工藝、操作規程、檢驗規程、配方概要及工藝流程等;
(十)推廣應用前景、預測的社會經濟效益分析報告;
(十一)涉及環保、勞保、安全、衛生等問題的產品,須由有關主管部門出具報告或證明;
(十二)評價為填補國內空白或國內領先以上水平的新產品需
提供國家認定的有檢索資格的檢索機構出具的查新報告;
(十三)具有知識產權的新產品須提供知識產權證明;
(十四)重要新產品,必須出具可靠性分析報告。
第十四條新產品鑒定的組織單位在收到鑒定申請報告及文件、資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復。
第五章鑒定的組織和管理
第十五條鑒定組織單位的職責:
(一)審查新產品開發單位提交的鑒定申請報告,確定鑒定的組織形式;
(二)采用會議鑒定方式的,根據需要確定會議規模及組成鑒定委員會;
(三)調處鑒定的爭議與申訴;
(四)對參加鑒定工作的專家,按有關規定發給咨詢費;
(五)審核鑒定委員會提交的鑒定報告;
(六)對通過鑒定的新產品核發《新產品鑒定證書》。
第十六條新產品鑒定的主持工作一般由鑒定組織單位負責,必
要時也可以委托流域機構、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水利廳(局)進行,接受委托主持鑒定的單位在鑒定組織單位授權范圍內開展工作,接受鑒定組織單位的領導和監督,在完成委托鑒定任務后要將有關情況報告鑒定組織單位。
第十七條鑒定委員會的組成原則:
(一)鑒定委員會由7-15名技術、經濟專家及主要用戶代表組成,原則上為單數,設主任一名,視產品的重要性和復雜程度,也可設副主任1-2名;
(二)鑒定委員會成員一般應具有同行業和相關行業的高級技術職稱,對被鑒定新產品所屬專業具有較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國內外該領域技術發展狀況;
(三)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有經驗的業務骨干也可酌情聘入鑒定委員會,但人數不多于鑒定委員會成員總數的四分之一;
(四)鑒定委員會成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求實公正;
(五)直接參與被鑒定產品開發研制的人員不得參加鑒定委員
會,新產品開發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參加鑒定委員會,特殊行業由于專業限制需要參加的,其成員數不得超過鑒定成員總數的五分之一。
第十八條鑒定委員會的職責:
(一)接受鑒定組織單位的領導,并對其負責;
(二)以實事求是、科學嚴謹的態度組織對新產品的質疑、答辯、驗證試驗和評價;
(三)提出鑒定意見,全體成員要在鑒定證書上簽字,對鑒定結論持有異議的應在鑒定證書中說明;
(四)鑒定委員會負責人對鑒定結論負責,每個鑒定委員會成員有權充分發表個人意見。
第十九條參加鑒定的有關人員,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轉讓該項目中涉及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二十條會議鑒定的一般議程:
(一)鑒定主持單位宣讀鑒定組織單位對鑒定的批復文件;
(二)鑒定主持單位宣布鑒定委員會成員及主任或副主任名單;
(三)鑒定委員會主任主持具體的鑒定議程:
1、由新產品開發單位宣讀有關鑒定技術文件、資料;
2、鑒定委員會成員進行現場考察、觀看演示或監督檢測;
3、鑒定委員會成員及新產品開發單位質疑,答辯;
4、鑒定委員會成員評議、起草鑒定意見,與新產品開發單位有關的人員原則上應回避;
5、鑒定委員會主任宣讀鑒定意見;
6、經評議,如被鑒定產品未通過審查的,鑒定委員會應書面
說明未通過的理由;
7、鑒定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鑒定意見上簽字,全體鑒定委
員會成員在鑒定證書簽字欄簽字;
(四)鑒定主持單位宣布會議結束。
第二十一條鑒定證書的核發:
(一)鑒定結束后,新產品開發單位應在30日內按照統一的格
式(見附件二),印制A4紙鑒定證書一式10份及原件1份,報鑒定組織單位簽署意見、蓋章,正式頒發鑒定證書。如系委托主持鑒定,還須事先經委托主持鑒定單位審查蓋章;
(二)鑒定組織單位及新產品開發單位對鑒定申請報告、鑒定證書及鑒定技術文件、資料進行歸檔。
第二十二條如鑒定報告有重大缺陷,鑒定組織單位可責成原鑒定委員會補充鑒定和評價或另行組織鑒定。
第二十三條部科技主管部門對新產品鑒定進行監督,發現確有錯誤的,可責成組織鑒定單位及時糾正、復核和查處。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四條申請新產品鑒定的單位、個人及參加鑒定工作的專家在鑒定過程中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經查實,鑒定組織單位可中止鑒定,已經完成鑒定的予以撤銷,給國家、社會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參加鑒定工作的專家,或故意作出虛假結論,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承擔鑒定任務的資格,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鑒定組織和主持單位工作人員在鑒定工作中、,收受賄賂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參加鑒定的有關人員,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轉讓該項目中涉及的商業秘密的,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追究其責任,涉及泄露國家技術秘密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新產品試制與鑒定管理
(一)試制工作分兩個階段:
新產品試制是在產品按科學程序完成"三段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產的前期工作,試制一般分為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兩個階段。樣品試制是指根據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和少數必要的工裝,由試制車間試制出一件(非標設備)或數十件(火花塞、電熱塞、管殼等類產品)樣品,然后按要求進行試驗,借以考驗產品結構、性能和設計圖的工藝性,考核圖樣和設計文件的質量。此階段以完全在研究所內進行。
小批試制是在樣品試制的基礎上進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產品工藝性,驗證全部工藝文件和工藝裝備,并進一步校正和審驗設計圖紙。此階段研究所為主,由工藝科負責工藝文件和工裝設計,試制工作部分擴散到生產車間進行。在樣品試制小批試制結束后,應分別對考核情況進行總結,并按zh0001-83標準要求編制下列文件:
1.試制總結;
2.型式試驗報告;
3.試用(運行)報告
(二)試制工作程序
1.進行新產品概略工藝設計:根據新產品任務書,安排利用廠房、面積、設備、測試條件等設想和簡略工藝路線;
2.進行工藝分析:根據產品方案設計和技術設計,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裝,選配復雜自制件加工等項工藝分析;
3.產品工作圖的工藝性審查;
4.編制試制用工藝卡片:
(1)工藝過程卡片(路線卡);
(2)關鍵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裝配工藝過程卡(裝配卡);
(4)特殊工藝、專業工藝守則。
5.根據產品試驗的需要,設計必不可少的工裝,參照樣品試制工裝系數為0.1~0.2,小批試帛工裝系數為0.3~0.4的要求。本著經濟可靠,保證產品質量要求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工裝、通用工裝、組合工裝、簡易工裝、過渡工裝(如低熔點合金模具)等。
6.制定試制用材料消耗工藝定額和加工工時定額。
7.零部件制造、總裝配中應按質量保證計劃,加強質量管理和信息反饋,并作好試制記錄,編制新產品質量保證要求和文件。此項工作在批試階段由全質辦牽頭組織工藝科、檢驗科進行。
8.編寫試制總結:著重總結圖樣和設計文件驗證情況,以及在裝配和調試中所反映出的有關產品結構、工藝及產品性能方面的問題及其解決過程,并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該文件的內容及要求按zh0001-83進行編寫。樣品試制總結由設計部門負責編制,供樣品鑒定用,小批試制總結由工藝部門編寫,供批試鑒定用。
9.編寫型式試驗報告:是產品經全面性能試驗后所編的文件,型式試驗所進行的試驗項目和方法按產品技術條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參照zh0001-83試制鑒定大綱規定,并由檢驗科負責按zh0001-83編制型式試驗報告;
10.編寫試用(運行)報告:是產品在實際工作條件下進行試用試驗后所編制的文件,試用(運行)試驗項目和方法由技術條件規定,試驗通常委托用戶進行,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按zh0001-83試制鑒定大綱規定,由研究所設計室負責編制。
11.編制特種材料及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報告,由研究所負責。
(三)新產品鑒定原則與要求鑒定是對新產品從技術上、經濟上作全面的評價,以確定是否可進入下階段試制或正式投產,它是對社會、對用戶和對國家負責,要求嚴肅認真和公正地進行。在完成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項目管理級別申請鑒定。鑒定分為樣品試制后的樣品鑒定和小批試制后的小批試制鑒定,不準超越階段進行。屬于已投入正式生產的產品的系列,規格、開發產品,經過批準,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鑒定可以合并進行,但必須具備兩種鑒定所應有的技術文件,資料和條件不得草率馬虎。
1.按zh0001-83鑒定大綱完成樣品或小批試制產品的各項測試;
2.按zh0001-83鑒定大綱備齊完整成套的圖樣及設計文件要求;
(1)鑒定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供鑒定委員會用成套資料;
(2)正常生產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品定型后,正常投產時,制造、驗收和管理用成套資料(產品應備曬40套,發設計、工藝、全質辦、檢驗科、生產科、工具、裝配、零件加工車間、總師辦、存檔)。
(3)隨產品出廠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隨產品提交給用戶的必備文件。
3.組織技術鑒定,履行技術鑒定書簽字手續,其技術鑒定的結論內容是:
(1)樣品鑒定結論內容:
第一條為規范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工作,強化技術創新管理,促進先進適用新產品的生產和新技術的有效推廣應用,根據《國家技術創新計劃管理辦法》、《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管理辦法》以及《江蘇省新產品新技術鑒定實施細則(試行)》,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是指政府經濟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按照規定的形式和程序,對技術創新活動中新產品、新技術的主要性能、技術水平、試(投)產或在生產中試(使)用的可行性、市場前景、社會經濟效益等進行綜合審查評價,作出相應的結論,并頒發《新產品新技術鑒定證書》。
第三條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或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較原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并對提高經濟效益具有一定作用,在一定區域或行業范圍內具有先進性、新穎性和適用性的產品。
第四條新技術是指產品生產過程中采用新的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及新工藝裝備等,對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改善生產環境、提高產品質量以及節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較原技術有明顯改進,達到實用程度并對提高經濟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術。
第五條南京市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經委)歸口管理全市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鑒定驗收工作。
第二章鑒定驗收的范圍和原則
第六條企業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項目開發單位要求組織鑒定的,按照本辦法進行鑒定驗收。
列入國家、省、市經濟管理部門技術創新計劃并獲得財政資金補助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應用項目,須按照本辦法進行鑒定驗收。
第七條對于醫藥、醫療器械、食品、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等涉及人身和社會安全以及國家需要嚴格控制產品質量和其他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結論是審查批準產品投產、申領生產許可證(準產證)、組織技術推廣應用和轉讓、參加重大項目招投標、獲得獎勵以及享受有關扶持政策的依據。
第九條新產品、新技術鑒定具體分為新技術鑒定、新產品樣品鑒定和新產品投產鑒定三類。
第三章新技術鑒定的內容、條件和技術文件資料
第十條新技術鑒定的主要內容:
(一)、審查提供鑒定的技術文件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統一性;
(二)、審查新技術的各項技術指標是否符合技術任務書的要求,評價其技術水平;
(三)、審查新技術推廣應用所需的條件是否具備,安全、衛生、環保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一條申請新技術鑒定應具備的條件:
(一)、已完成技術任務書規定的研究任務,新技術經過與相關技術的對比測試。
(二)、具備技術鑒定所需的全套技術文件資料。
(三)、新技術應用過程已執行環保、安全、衛生等有關規定。
(四)、符合規定的鑒定申報程序。
第十二條申請新技術鑒定應提供的技術文件資料:
(一)、鑒定驗收工作大綱:應寫出新技術名稱、規格型號、研制單位、項目來源、鑒定性質、鑒定依據、鑒定內容以及鑒定驗收的組織與主持單位等。
(二)、技術任務書:提出技術指標,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進度安排及責任人。
(三)、技術總結:主要內容為技術方案概述、技術指標與國內外同類技術的對比,技術成熟程度,各項技術難點的解決方法及結論,尚存技術問題及解決方案,研制時間及進度。
(四)、技術經濟分析報告:評價本技術方案的經濟性。包括技術開發投入總額、成本、利潤、社會效益、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分析,進一步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的投入及內容。
(五)、技術條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經技術質量監督部門審查備案的企業標準,或用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需附簽訂的協議或合同)。
(六)、技術測試報告: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用戶出具的檢測報告,或鑒定委員會專家現場檢測出具的檢測報告,或在鑒定委員會專家監督下企業質檢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以上檢測報告用于鑒定驗收的有效期為一年。
(七)、其他:
1、涉及到鑒定結論在國內先進以上水平的,須出具查新報告。
2、涉及到列入國家、省、市經濟管理部門技術創新計劃并獲得財政資金補助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應用項目驗收的,須出具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投資財務決算書。
3、涉及到環保、勞保、安全、衛生的,須出具相應的法定檢測報告或證明。
第四章新產品樣品鑒定的內容、條件和技術文件資料
第十三條新產品樣品鑒定的主要內容:
(一)、審查提供鑒定的技術文件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統一性;
(二)、審查樣品的各項技術指標是否符合產品技術條件,評價其技術水平;
(三)、考核新產品試產所需的條件是否具備,安全、衛生、環保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四條申請新產品樣品鑒定應具備的條件:
(一)、已完成樣品試制計劃,樣品經法定檢測單位檢測。
(二)、具備樣品鑒定所需的全套技術文件資料。
(三)、樣品已執行環保、安全、衛生等有關規定。
(四)、符合規定的鑒定申報程序。
第十五條申請新產品樣品鑒定應提供的技術文件資料:
(一)、鑒定驗收工作大綱:應寫出新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試制單位、項目來源、鑒定性質、鑒定依據、鑒定內容以及鑒定驗收的組織與主持單位等。
(二)、計劃任務書:提出試制數量、進度安排、責任人、資金的籌措與使用。
(三)、技術任務書:提出樣品要達到的技術指標,技術文件要達到的要求;試制過程中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進度安排及責任人。
(四)、試制總結:主要內容為項目來源,市場前景分析預測;試制數量和時間;試制各階段解決的問題;尚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五)、技術總結:主要內容為試制技術方案概述、樣品的各項技術指標,各項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及結論,尚存技術問題及解決方案,研制時間及進度。
(六)、技術經濟分析報告:評價本技術方案的經濟性。包括技術開發投入總額、成本、利潤、社會效益、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分析,進一步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的投入及內容。
(七)、技術條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經技術質量監督部門審查備案的企業標準,或用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需附簽訂的協議或合同)。
(八)、檢測報告: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用于鑒定驗收的有效期為一年。
(九)、標準化審查報告:主要寫清新產品的種類、用途、特點;標準化系數及經濟效果;貫徹各類標準及法令、法規的情況,未予貫徹哪些標準及原因和相應的過渡辦法;標準化綜合評價及結論(含與國際標準對照程度)。
(十)、產品圖樣:需要產品圖樣用于指導生產和訂貨的新產品應提供全套設計圖樣和產品零部件明細表及外購、外協件匯總表備查。
(十一)、工藝文件:加工工藝、裝配工藝、操作規程、檢驗規程、配方概要及工藝流程等。
(十二)、其他:
1、涉及到鑒定結論在國內先進以上水平的,須出具查新報告。
2、涉及到列入國家、省、市經濟管理部門技術創新計劃并獲得財政資金補助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應用項目驗收的,須出具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投資財務決算書。
3、涉及到環保、勞保、安全、衛生的,須出具相應的法定檢測報告或證明。
第五章新產品投產鑒定的內容、條件和技術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新產品投產鑒定的主要內容:
(一)、審查生產管理用技術文件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統一性,評價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基礎標準,作出是否可以指導批量生產的結論;
(二)、審查試制產品是否符合產品標準及相關技術標準,評價其先進性;
(三)、審查生產設備、工藝工裝、檢測手段是否具備,安全、衛生、環保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七條申請新產品投產鑒定應具備的條件:
(一)、已完成項目開發任務或試產計劃,試產的新產品已經法定檢測單位按產品標準進行過全項型式試驗,經2家以上用戶試用。
(二)、具備投產鑒定所需的全套技術文件資料。
(三)、具備投產所需的工藝裝備、產品出廠的測試設備及相關的原材料、外購、外協件檢驗設備。
(四)、產品及其生產過程已執行環保、安全、衛生等有關規定。
(五)、符合規定的鑒定申報程序。
第十八條申請新產品投產鑒定應提供的技術文件資料:
(一)、鑒定驗收工作大綱:應寫出新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試制單位、項目來源、鑒定性質、鑒定依據、鑒定內容以及鑒定驗收的組織與主持單位等。
(二)、計劃任務書:提出試產數量、進度安排、責任人、資金的籌措與使用。
(三)、技術任務書:提出試制產品要達到的技術指標,技術文件要達到的要求,設備、工裝、檢測手段要達到的要求,試產過程中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各階段進度安排及責任人。
(四)、試制總結:主要內容為項目來源,市場前景分析預測;試制數量和時間、試驗數量和時間、試用數量和時間;試制各階段解決的問題;尚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
(五)、技術總結:主要內容為試制技術方案概述、試制產品各項技術指標,各項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及結論,尚存技術問題及解決方案,研制時間及進度。
(六)、技術經濟分析報告:評價本技術方案的經濟性。包括技術開發投入總額、成本、利潤、社會效益、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分析,進一步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的投入及內容。
(七)、產品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經技術質量監督部門審查備案的企業標準。
(八)、檢測報告: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抽樣檢測報告(全項型式試驗)。檢測報告用于鑒定驗收的有效期為一年。
(九)、標準化審查報告:主要寫清新產品的種類、用途、特點;標準化系數及經濟效果;貫徹各類標準及法令、法規的情況,未予貫徹哪些標準及原因和相應的過渡辦法;標準化綜合評價及結論(含與國際標準對照程度)。
(十)、用戶使用報告:分析用戶使用過程中產品的技術性能,評價是否滿足用戶的技術要求。須提供2家以上用戶提供的使用報告。
(十一)、產品圖樣:需要產品圖樣用于指導生產和訂貨的新產品應提供全套設計圖樣和產品零部件明細表及外購、外協件匯總表備查。
(十二)、全套工藝文件:加工工藝、裝配工藝、操作規程、檢驗規程、配方概要及工藝流程等。
(十三)、其他:
1、涉及到鑒定結論在國內先進以上水平的,須出具查新報告。
2、涉及到列入國家、省、市經濟管理部門技術創新計劃并獲得財政資金補助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應用項目驗收的,須出具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投資財務決算書。
3、涉及到環保、勞保、安全、衛生的,須出具相應的法定檢測報告或證明。
第六章鑒定驗收的組織和管理
第十九條鑒定驗收工作實行分級管理:
(一)、列入國家、省級技術創新計劃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項目,由國家、省經濟管理部門組織鑒定,并由國家、省經濟管理部門統一編號核發鑒定驗收證書。
(二)、列入市級技術創新計劃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項目,以及計劃外的新產品、新技術,企業可申請省經貿委或市經委組織鑒定驗收工作,并由省經貿委或市經委統一編號核發鑒定驗收證書。
(三)、國家、省級鑒定,市經委可接受委托主持鑒定;市級鑒定,由市經委直接主持鑒定或委托縣區計經局主持鑒定。
第二十條鑒定的申請:
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單位申請填寫《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申請表》(見附件一)一式三份、全套鑒定驗收技術文件資料和《新產品新技術鑒定證書(草案)》(見附件二)各一份,經企業主管部門初審并簽署意見后報市經委;
部、省、市直屬企業直接向市經委申請。
第二十一條鑒定申請的審批:
市經委收到企業鑒定申請表和鑒定技術文件資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對全套鑒定技術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復。經審查合格后,分下列兩種情況對鑒定作出安排:
(一)、對于申請省級以上新產品、新技術鑒定的,轉報省經貿委審批;
(二)、對于申請市級新產品、新技術鑒定的,由市經委確定鑒定類別、主持單位、鑒定委員會成員以及鑒定時間。
第二十二條鑒定委員會的組成及主要職責:
鑒定委員會由鑒定組織單位組織七至十五位(單數)技術經濟專家組成。專家必須具有高級職稱。項目開發單位的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鑒定委員會。
鑒定委員會負責鑒定的技術評議過程,并最后形成鑒定結論及證書報批文件。
第二十三條鑒定會議議程:
(一)、鑒定主持單位主持:宣布鑒定委員會成員名單和主任委員;
(二)、鑒定委員會主任委員主持:
1、由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單位宣讀有關鑒定技術文件資料。
2、專家進行現場考察、觀看演示或監督檢測。
3、專家質疑:專家根據已審查的鑒定技術文件資料,提出質疑,新產品開發單位必須據實給予回答。
4、專家評議:由鑒定委員會獨立評議,起草鑒定意見。鑒定組織主持單位列席會議,了解評議情況,但不發表評價意見。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單位原則上應回避專家評議會議。
5、鑒定委員會意見內容應包括:是否完成項目計劃或合同書要求的指標,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完整、正確、統一并符合規定,新產品的創新性、先進性和成熟程度,投產(推廣)的條件、價值與前景,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意見。
6、鑒定委員會評議未通過的,鑒定委員會應寫出未通過的理由。
7、主任委員在鑒定委員會意見原稿上簽字,全體專家在鑒定委員會委員簽字欄簽字。
(三)、鑒定主持單位主持:由鑒定委員會主任委員宣讀鑒定意見。
第二十四條鑒定證書的審批:
(一)試制工作分兩個階段:
新產品試制是在產品按科學程序完成"三段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產的前期工作,試制一般分為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兩個階段。樣品試制是指根據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和少數必要的工裝,由試制車間試制出一件(非標設備)或數十件(火花塞、電熱塞、管殼等類產品)樣品,然后按要求進行試驗,借以考驗產品結構、性能和設計圖的工藝性,考核圖樣和設計文件的質量。此階段以完全在研究所內進行。
小批試制是在樣品試制的基礎上進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產品工藝性,驗證全部工藝文件和工藝裝備,并進一步校正和審驗設計圖紙。此階段研究所為主,由工藝科負責工藝文件和工裝設計,試制工作部分擴散到生產車間進行。在樣品試制小批試制結束后,應分別對考核情況進行總結,并按zh0001-83標準要求編制下列文件:
1.試制總結;
2.型式試驗報告;
3.試用(運行)報告
(二)試制工作程序
1.進行新產品概略工藝設計:根據新產品任務書,安排利用廠房、面積、設備、測試條件等設想和簡略工藝路線;
2.進行工藝分析:根據產品方案設計和技術設計,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裝,選配復雜自制件加工等項工藝分析;
3.產品工作圖的工藝性審查;
4.編制試制用工藝卡片:
(1)工藝過程卡片(路線卡);
(2)關鍵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裝配工藝過程卡(裝配卡);
(4)特殊工藝、專業工藝守則。
5.根據產品試驗的需要,設計必不可少的工裝,參照樣品試制工裝系數為0.1~0.2,小批試帛工裝系數為0.3~0.4的要求。本著經濟可靠,保證產品質量要求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工裝、通用工裝、組合工裝、簡易工裝、過渡工裝(如低熔點合金模具)等。
6.制定試制用材料消耗工藝定額和加工工時定額。
7.零部件制造、總裝配中應按質量保證計劃,加強質量管理和信息反饋,并作好試制記錄,編制新產品質量保證要求和文件。此項工作在批試階段由全質辦牽頭組織工藝科、檢驗科進行。
8.編寫試制總結:著重總結圖樣和設計文件驗證情況,以及在裝配和調試中所反映出的有關產品結構、工藝及產品性能方面的問題及其解決過程,并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該文件的內容及要求按zh0001-83進行編寫。樣品試制總結由設計部門負責編制,供樣品鑒定用,小批試制總結由工藝部門編寫,供批試鑒定用。
9.編寫型式試驗報告:是產品經全面性能試驗后所編的文件,型式試驗所進行的試驗項目和方法按產品技術條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參照zh0001-83試制鑒定大綱規定,并由檢驗科負責按zh0001-83編制型式試驗報告;
10.編寫試用(運行)報告:是產品在實際工作條件下進行試用試驗后所編制的文件,試用(運行)試驗項目和方法由技術條件規定,試驗通常委托用戶進行,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按zh0001-83試制鑒定大綱規定,由研究所設計室負責編制。
11.編制特種材料及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報告,由研究所負責。
(三)新產品鑒定原則與要求鑒定是對新產品從技術上、經濟上作全面的評價,以確定是否可進入下階段試制或正式投產,它是對社會、對用戶和對國家負責,要求嚴肅認真和公正地進行。在完成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項目管理級別申請鑒定。鑒定分為樣品試制后的樣品鑒定和小批試制后的小批試制鑒定,不準超越階段進行。屬于已投入正式生產的產品的系列,規格、開發產品,經過批準,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鑒定可以合并進行,但必須具備兩種鑒定所應有的技術文件,資料和條件不得草率馬虎。
1.按zh0001-83鑒定大綱完成樣品或小批試制產品的各項測試;
2.按zh0001-83鑒定大綱備齊完整成套的圖樣及設計文件要求;
(1)鑒定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供鑒定委員會用成套資料;
(2)正常生產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品定型后,正常投產時,制造、驗收和管理用成套資料(產品應備曬40套,發設計、工藝、全質辦、檢驗科、生產科、工具、裝配、零件加工車間、總師辦、存檔)。
(3)隨產品出廠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隨產品提交給用戶的必備文件。
3.組織技術鑒定,履行技術鑒定書簽字手續,其技術鑒定的結論內容是:
(1)樣品鑒定結論內容:
a.審查樣品試制結果,設計結構和圖樣的合理性、工藝性,以及特種材料解決的可能性等,確定能否投入小批試制;
b.明確樣品應改進的事項,搞好試制評價(b評價)。
(2)小批試制鑒定結論內容:
a.審查產品的可靠性,審查生產工藝、工裝與產品測試設備,各種技術資料的完備與可靠程度,以及資源供應、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情況等,確定產品能否投入批量生產;
b.明確產品制造應改進的事項,搞好產品生產工程評價(c評價)。各階段應具備的技術文件及審批程序按產品圖樣、設計文件、工藝文件的完整性及審批程序辦理。
(四)新產品試制經費:
1.屬于國家下達的新產品(科研)項目,由上級機關按照有關規定撥給經費;
2.屬于工廠的新產品(科研)計劃項目,由工廠自籌資金按規定撥給經費;
3.工廠對外的技術轉讓費用可作為開發新產品(科研)費用。
4.新產品試制經費按單項預算撥給,單列帳戶,實行??顚S?。費用經總工程師審查,廠長批準后,由研究所掌握,財務科監督,不準挪作他用。
(五)新產品證書辦理:
1.新產品證書歸口由總師辦負責辦理。
新產品試制是在產品按科學程序完成"三段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產的前期工作,試制一般分為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兩個階段。樣品試制是指根據設計圖紙、工藝文件和少數必要的工裝,由試制車間試制出一件(非標設備)或數十件(火花塞、電熱塞、管殼等類產品)樣品,然后按要求進行試驗,借以考驗產品結構、性能和設計圖的工藝性,考核圖樣和設計文件的質量。此階段以完全在研究所內進行。
小批試制是在樣品試制的基礎上進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產品工藝性,驗證全部工藝文件和工藝裝備,并進一步校正和審驗設計圖紙。此階段研究所為主,由工藝科負責工藝文件和工裝設計,試制工作部分擴散到生產車間進行。在樣品試制小批試制結束后,應分別對考核情況進行總結,并按zh0001-83標準要求編制下列文件:
1.試制總結;
2.型式試驗報告;
3.試用(運行)報告
(二)試制工作程序
1.進行新產品概略工藝設計:根據新產品任務書,安排利用廠房、面積、設備、測試條件等設想和簡略工藝路線;
2.進行工藝分析:根據產品方案設計和技術設計,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裝,選配復雜自制件加工等項工藝分析;
3.產品工作圖的工藝性審查;
4.編制試制用工藝卡片:
(1)工藝過程卡片(路線卡);
(2)關鍵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裝配工藝過程卡(裝配卡);
(4)特殊工藝、專業工藝守則。
5.根據產品試驗的需要,設計必不可少的工裝,參照樣品試制工裝系數為0.1~0.2,小批試帛工裝系數為0.3~0.4的要求。本著經濟可靠,保證產品質量要求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工裝、通用工裝、組合工裝、簡易工裝、過渡工裝(如低熔點合金模具)等。
6.制定試制用材料消耗工藝定額和加工工時定額。
7.零部件制造、總裝配中應按質量保證計劃,加強質量管理和信息反饋,并作好試制記錄,編制新產品質量保證要求和文件。此項工作在批試階段由全質辦牽頭組織工藝科、檢驗科進行。
8.編寫試制總結:著重總結圖樣和設計文件驗證情況,以及在裝配和調試中所反映出的有關產品結構、工藝及產品性能方面的問題及其解決過程,并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該文件的內容及要求按zh0001-83進行編寫。樣品試制總結由設計部門負責編制,供樣品鑒定用,小批試制總結由工藝部門編寫,供批試鑒定用。
9.編寫型式試驗報告:是產品經全面性能試驗后所編的文件,型式試驗所進行的試驗項目和方法按產品技術條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參照zh0001-83試制鑒定大綱規定,并由檢驗科負責按zh0001-83編制型式試驗報告;
10.編寫試用(運行)報告:是產品在實際工作條件下進行試用試驗后所編制的文件,試用(運行)試驗項目和方法由技術條件規定,試驗通常委托用戶進行,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按zh0001-83試制鑒定大綱規定,由研究所設計室負責編制。
11.編制特種材料及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報告,由研究所負責。
(三)新產品鑒定原則與要求鑒定是對新產品從技術上、經濟上作全面的評價,以確定是否可進入下階段試制或正式投產,它是對社會、對用戶和對國家負責,要求嚴肅認真和公正地進行。在完成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項目管理級別申請鑒定。鑒定分為樣品試制后的樣品鑒定和小批試制后的小批試制鑒定,不準超越階段進行。屬于已投入正式生產的產品的系列,規格、開發產品,經過批準,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鑒定可以合并進行,但必須具備兩種鑒定所應有的技術文件,資料和條件不得草率馬虎。
1.按zh0001-83鑒定大綱完成樣品或小批試制產品的各項測試;
2.按zh0001-83鑒定大綱備齊完整成套的圖樣及設計文件要求;
(1)鑒定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供鑒定委員會用成套資料;
(2)正常生產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品定型后,正常投產時,制造、驗收和管理用成套資料(產品應備曬40套,發設計、工藝、全質辦、檢驗科、生產科、工具、裝配、零件加工車間、總師辦、存檔)。
(3)隨產品出廠應具備的圖樣及設計文件--隨產品提交給用戶的必備文件。
3.組織技術鑒定,履行技術鑒定書簽字手續,其技術鑒定的結論內容是:
(1)樣品鑒定結論內容:
a.審查樣品試制結果,設計結構和圖樣的合理性、工藝性,以及特種材料解決的可能性等,確定能否投入小批試制;
b.明確樣品應改進的事項,搞好試制評價價)。
(2)小批試制鑒定結論內容:
a.審查產品的可靠性,審查生產工藝、工裝與產品測試設備,各種技術資料的完備與可靠程度,以及資源供應、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情況等,確定產品能否投入批量生產;
b.明確產品制造應改進的事項,搞好產品生產工程評價(c評價)。各階段應具備的技術文件及審批程序按產品圖樣、設計文件、工藝文件的完整性及審批程序辦理。
(四)新產品試制經費:
1.屬于國家下達的新產品(科研)項目,由上級機關按照有關規定撥給經費;
2.屬于工廠的新產品(科研)計劃項目,由工廠自籌資金按規定撥給經費;
3.工廠對外的技術轉讓費用可作為開發新產品(科研)費用。
4.新產品試制經費按單項預算撥給,單列帳戶,實行??顚S?。費用經總工程師審查,廠長批準后,由研究所掌握,財務科監督,不準挪作他用。
(五)新產品證書辦理:
1.新產品證書歸口由總師辦負責辦理。
【關鍵詞】絲織品面料設計方法;思路;新產品開發;申報實戰
前言
在絲織專業課教學中,織物設計是最具實踐性的,技術含量高,高端的面料設計人材是企業爭相需要的,所要用到的知識,也是最多,最全面的,可以說涉及到整個絲織專業課的所有課程,所以說,織物設計是最能全面檢驗一個人對絲織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許多學校因此也把這個作為最后的課程設計的內容。作為絲織專業的專業課教學的老師,在這方面尤其需要有相當的實戰能力,才能在輔導學生過程中從容應對,提供給學生全面理論與實踐相合的實際設計能力。老師提高自身的織物設計能力的一個很好的途徑是參與到企業的實踐中去,親自操作整個過程,一方面可以把自己強大的理論知識帶給企業,同時也可以從企業中得到最新的行業動態,從而給課堂教學帶來新鮮的內容,豐富課堂教學,課堂教學也更貼近實際,可以讓學生更快地適應企業需求。本人利用業余時間參與一次企業的新產品的設計開發全過程,從中學到不少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很有啟發,借鑒意義,本文是本人把整個開發探索的過程整理出來,也是重新加以思考與升華的過程。同時也提供一個樣本供同行參考。
一、新產品的開發設計思路
(一)新產品的需求分析
根據市場方面的反饋意見,當時市場需要類似絲綢面料,但又沒有絲綢面料昂貴的價格,沒有全真絲面料難以日常打理、真絲面料時間長久易發黃、發舊,不夠挺括的缺點 。同時兼具接近絲綢面料的舒適性,華麗、飄逸、懸垂性等,價格又適中的面料,可以作為制作女士的夏秋季上裝面料,比如,襯衫,連衣裙,披肩、禮服等相對高檔的面料,在市場上相對還是有一定的空間,會有一定的需求量。
(二)面料纖維的選擇
1.面料纖維的初步選擇。根據上述需求,作為新產品開發設計人員,首先要考慮的是制作面料的纖維的選擇,由平時的生產實踐經驗中,在已經開發出來的纖維中,大致符合上述要求的有:銅氨纖維,絲光棉,還有一種最近幾年比較流行的竹碳纖維,這些纖維都具有類似真絲纖維優點的潛質,但經過討論,大家還是比較一致傾向使用銅氨纖維。因為絲光棉雖然是天然棉纖維經過絲光處理后得到,但其吸濕性能,已不如天然棉纖維,懸垂性也顯得有點不夠。而竹碳纖維在舒服性、懸垂性、飄逸性都不錯,但模量比較小,太軟,挺括度欠缺一點,比較適合做內衣類,薄型打底衫之類,鮮有用在外衣類的服裝上,成功的風險比較高。而銅氨纖維的性能則相對比較適合上述的面料要求。
2.銅氨纖維的性能介紹:銅氨纖維是再生纖維的一種。它是將棉短絨等天然纖維素原料溶解在氫氧化銅或堿性銅鹽的濃氨溶液內,配成紡絲液,在水或稀堿溶液的凝固浴中紡絲成型,再在2%~3%硫酸溶液的第二浴內使銅氨纖維素分子化學物分解再生纖維素。生成的水合纖維素后加工即得到銅氨纖維。
銅氨纖維的截面呈圓形,無皮芯結構。纖維可承受高度拉伸,制得的單絲較細,一般在1.33dtex(1.2旦)以下,可達0.44dtex(0.4旦)。所以銅氨纖維手感柔軟,光澤柔和,有真絲感。
銅氨纖維的吸濕性與粘膠纖維相近,在一般的大氣條件下回潮率亦可達到12%~13%。在相同的染色條件下,銅氨纖維的染色親和力較粘膠纖維大,上色較深。
濃硫酸和熱稀酸能溶解銅氨纖維,稀堿對其有輕微損傷,強堿則可使銅氨纖維膨脹直至溶解。銅氨纖維不溶于一般有機溶劑,而溶于銅氨溶液。
由于纖維細軟,光澤適宜,常用作高檔絲織或針織物。但受原料的限制,且工藝較復雜,產量較低。
(三)組織的選擇
由于織物要求有一定的挺括度,織物組織,傾向選擇平紋組織。也可做成一個系列,多試幾個不同組織的織物。多個不同組織的織物應保持基本與上述需要相近,有一定差異,但差異又不太大的。這樣既可以從中選優,又可以適合各類不同款式的服裝,在面料上的差異要求。平紋組織相對其他組織織物,模量上相對比較大,也就是說挺括程度相對其他組織更高一點,但由于已經決定使用銅氨纖維來試制面料,銅氨纖維的模量比真絲模量稍大一些,再加上使用平紋組織,二者相對都比較大的模量疊加后,有可能產生模量過大的情況。決定同時再試一款采用縐組織,或采用把經緯絲加中強捻的方式,來避免模量過大的情況發生。因為采用縐組織可產生縐效應,同樣經緯線加中強捻的方式,也可以產生縐效應,縐效應可以抵消過大的織物模量,縐效應具有使織物更接近真絲織物的飄逸,又不失一定的挺括度的作用。
(四)色彩及染色方式的選擇
由于面料目標消費人群主要為女性(素色也可以作為男士的夏季面料),決定了面料以鮮艷為主,作為相對高檔的面料定位,因此對染色要求也相對要求高,決定使用色織制造,(包括不同顏色條紋色織及一個顏色的色織面料)。
(五)織物規格參數
(六)試織過程
1.工藝設計:
由于確定有色織的方法織造,必須得先把銅氨絲先染色,再織造,但發現原始銅氨絲染色后很難正常生產,最后通過對銅氨絲進行加捻,定型再后染色,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織造。同時對銅氨絲的捻度,定型時間,染色助劑的選擇,染色溫度的控制進行反復試驗,達到相對最優,保證織造工序的順利進行。
2.工藝流程:原料挑剔――絡絲――加捻――定型――加捻――定型――成絞――染色――整經(搖紆)――織造――出水整理。
(七)試制結果
色織銅氨綢實現了設計意圖,同樣生產18mm的色織綢,全銅氨產品比全真絲產品(價位按40萬/噸計)原料價格要便宜40元/米。如圖為試制成功的銅氨綢樣品照片。
(八)試制產品實物圖片
左邊的樣品是加了強捻具有縐效應的產品,右邊的樣品是沒有縐效應的產品。
二、新產品申報鑒定過程
(一)申報
上面的新產品設計基本完成后,可以提請政府相關部門對該設計出來的產品是否符合新產品標準進行鑒定。一旦經政府部門鑒定認定為新產品,可以獲政府一些補貼。新產品的鑒定有一套具體嚴格的程序,這里以申報省級新產品為例,簡略敘述一下新產品鑒定全過程。首先向所在省的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遞交新產品申報請求,在請求報告中附上銅氨綢主要技術指標,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收到申報請求后,會發一文《省級新產品開發項目備案確認通知書》給申請企業,限定企業在某個日期前完成開發。
(二)銅氨綢的企業標準
新產品開發出來后,開發企業要銅氨綢新產品的企業標準,這個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本標準適用范圍。
2.新產品規范性引用文件。
新產品要達到的要求:包括要達到的各種偏差值,斷裂強度,織物強度,水洗尺寸變化率,色牢度,外觀疵點及必須符合GB18401-2003等國家有關紡織品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具體的織物內在質量分等規定,外觀質量分等規定。外觀疵點評分規定表。產品包裝、標志、運輸要求等。
規定此標準的有效期。
(三)新產品標準化審查報告
試制企業要對新產品的標準化進行自我審查。自我審查該新產品是否符合國家強制執行的國家標準,比如桑蠶絲織物標準、絲織物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等。
(四)專業機構的檢驗報告
織物試出來之后,必須出示第三方國家承認的專業機構關于紡織品的各種檢測報告,就織物而言,主要得給出染化料檢測報告,其中包括二項內容,1.檢驗GB18401-2010所列還原條件下染料中不允許分解出兵24種芳香胺是否符合標準。2.對織物耐摩擦色牢度、耐水牢度(級)、耐汗色牢度(級)、異味、水萃取液PH值、游離甲醛含量(mg/kg)、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內容的檢驗結果。3.對織物的耐皂洗色牢度(級)、耐光色牢度(級)、經緯密度、單位面積質量(g/cm2)、織物幅寬、紡織品纖維成份分析等檢驗結果報告。
(五)新產品投產條件報告
此報告中須寫明企業概況、產品工藝文件、資料情況、輔材料采購、質量保證體制、職工隊伍技術素質、廠房設備、環保、組織經營能力等企業實際情況。
(六)經濟效益分析報告
此報告應寫明市場分析、生產規模、產品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可變成本)、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計算分析、經濟效益分析結論等內容
(七)用戶使用報告
應給出成衣服裝廠家使用該新產品使用報告。加蓋使用新產品的服裝廠的公章。
(八)知識產權承諾書
由新產品試制法人單位承諾:1.本申請中所填寫的各項內容真實、準確。2.本新產品的知識產權(商業秘密)明晰完整,歸屬本單位或技術來源合法,未剽竊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或商業秘密。
若發生與承諾相違背的事實,由本單位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最后是法人代表簽字,及單位公章。
(九)鑒定大綱
組織編寫鑒定大綱:在大綱中主要寫明本次鑒定的任務和目的、鑒定依據、鑒定性質(主要指出是什么級別的鑒定,比如省級新產品鑒定)、鑒定內容、鑒定方法和程序、鑒定的技術材料及提供單位等內容。
把以上九大材料裝訂成冊,形成一份省級新產品鑒定材料。由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把此裝訂成冊的材料提供給專家鑒定委員會討論,由專家提出鑒定意見,最后形成鑒定結論。
至此一個新產品的申報鑒定工作基本完成。
參考文獻:
[1]中國紡織出版社《紡織材料學》第二版
[2]浙絲院,蘇絲院合編《組織紋織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