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16 12:13:06
序論:在您撰寫銀行保險業務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目前,歐洲是世界上銀行保險發展最快的地區,而法國尤為突出。經過30多年的發展,法國無論在經驗、管理、技術還是銀行保險的市場成熟度上都處于領先地位。有統計數字表明,1997年銀行保險占歐洲壽險市場的22%;在歐洲銀行保險壽險市場中,法國占46%.在美國,由于受《1916年國家銀行法》和《1956年銀行控股公司法案》的影響,銀行保險業務開展得比較緩慢,直至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通過,清除了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法律障礙,才使得銀行保險業務迅速發展。
與國外銀行保險相比,我國的銀行保險業務仍處于國外80年代以前的初級階段。除少部分業務外,銀行僅僅是簡單的兼業人,其所代售的產品也是保險公司的人可以銷售的;還未達到保險公司根據不同的單位所面對的不同顧客,設計有針對性的產品,也就是那種在國外被稱為“因人而異”的產品的階段。另外,由于我國實行嚴格分業經營的宏觀政策,更沒有形成銀行下設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下設銀行,同時提供保險和銀行的產品的模式。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和十幾家銀行簽訂了保險協議,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從各國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可以看出,法國銀行保險的成功開展,最主要得益于一些特定保險產品的稅收優惠和國家的大力支持。如美國受本國立法的限制,銀行保險業務發展比較有限,而法國1988年“資本化契約”的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后,其銀行保險的增長率便迅速下降了。由此可見,銀行保險與各國的立法、歷史或稅收因素有很大關系,其發展水平并不平衡,也沒有統一的模式可以遵循。對于我國來講,由于金融市場的秩序還沒有完全建立,金融監管的力量和技術也有待加強和提高,暫時不能取消分業經營的限制,從而決定了銀行保險的發展不具備足夠的靈活性。
銀行保險業務效用分析
銀行保險業務之所以經過短短30年就取得了巨大的發展,是因為這種服務機制在最大限度上滿足了銀行、保險和客戶三方面的利益,實現了三贏原則。
(一)銀行方面:作為經營特殊商品——貨幣的企業,銀行也必然遵循這樣一條經濟法則:追求利潤最大化;而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最佳途徑就是在收入逐漸增加的同時,成本可以不斷降低,銀行保險正是為實現這一目標而產生的金融業務工具之一。一方面,銀行業具有其他行業無法比擬的分布廣泛的營業網點和高科技設備,而銀行保險業務是利用銀行已有的營業網點及員工開展業務,銀行不僅可以大量回收網點成本,提高高科技設備的利用率和員工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獲得大量的收入。另一方面,通過保險業務的開展,可以擴大并穩固銀行自身的客戶群,增強客戶忠誠度,從而增加同業存款,增強銀行資金實力,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二)保險方面:保險業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傳統的營銷手段已經不能給保險公司帶來業務上的突飛猛進,必須開拓新的營銷渠道,而銀行龐大的客戶網絡無疑成為最好的業務資源。一方面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網點作為保險銷售渠道,較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可以解決目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不足的問題,使保險公司有機會接觸數量巨大的潛在客戶,因而有可能大幅度地擴大營業規模。另一方面借助銀行與客戶之間已有的信任關系,保險公司將有效縮短其產品和廣大客戶之間的距離。銀行代收保費或銷售保險產品也可以避免普通人的欺詐行為,提升客戶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銀行網點可把銀行儲戶作為準客戶進行主動聯系進行保險展業,不需要在社會上隨機去找潛在的客戶和準客戶。這樣,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的柜臺和職員,不僅可以使保險公司降低大量的產品營銷成本,還可以減少設立分支機構,避免新機構所需的房屋設備、辦公用品支出;同時減少投入于銷售人員管理的人力和財力,從而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三)客戶方面:客戶是保險創新的動力和源泉,更是保險創新的最大贏家。因為在銀保合作中,隨著銀行和保險公司雙贏局面的實現,客戶也必將得到越來越多的服務。一方面銀行和保險公司經營成本的降低、贏利水平的提高,客戶獲得價格更加低廉的服務。另一方面,銀行保險業務這種“一站式”服務模式,可以更好地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產品的需要以及對投資增殖的關注。保險產品可以幫助客戶解決退休金儲蓄、住房投資、子女教育投資等多種問題,使客戶享受便利快捷的服務。
顯然,銀行保險業務在最大限度上可以達到銀行、保險和客戶三者的三贏原則,但隨著銀行與保險業務融合的進一步深入,有可能產生一些問題。其中最主要的有三個:
第一,金融風險蔓延,是指一筆業務或一家成員公司的損失可能會影響到整個金融服務集團。例如,一家銀行擁有一家財產責任保險公司,如果該保險公司損失嚴重,銀行則很可能將大量資本轉向保險進行財務救援,從而使整個集團面臨金融風險。
第二,搭配出售,是另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一家提供多種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在提供一種產品時,很有可能為實現自己的利益而強制搭售別的產品,而這往往不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例如,一家有權銷售保險的銀行,在向客戶提供一筆資金貸款時有可能會附加條件,如必須購買某種保險,也就是將購買保險作為提供其他產品的條件。這實際上是一種對消費者不公平的行為。
第三,監管規避,也是銀行保險可能帶來的一個潛在問題。這里的監管規避指的是實現銀行保險之后的金融集團有可能通過內部的業務轉換,全部或部分地規避金融管制。例如,如果一個集團認為政府的保險管制要比銀行管制寬松一些,就可能把一種儲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轉移到其保險子公司去,這樣,這方面的業務就可以避開嚴格的銀行管制了。因而,銀行保險加大了金融監管的難度。
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方向及對策
從世界金融服務市場的發展看,銀行保險和金融服務一體化的趨勢會進一步加強。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和市場開放進程的加快,銀行保險在中國也將是大勢所趨。但從我國的具體情況看,目前要求銀行、保險、證券三塊嚴格分業經營,加之我國的保險人體系已比較發達,人們已經接受了從人處買保險的概念,所以銀行的介入需要一定的時間。但在實踐中,銀行保險、金融服務一體化已經初現端倪。壽險公司與銀行合作,通過銀行網絡銷售保單已是普遍之舉,有的企業集團麾下更是銀行、保險、證券門類齊全,如光大集團,不僅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還有與外資保險公司合資組建的壽險公司;中信集團也是如此。這些有可能成為中國今后銀行保險和金融服務一體化的雛形。可以預見,中國今后在銀行保險及金融服務一體化方面也會有較大發展。為了保證銀行保險業務健康有序地發展,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銀保合作的監管。國內銀行保險的發展主要以推銷保險和代收代付保險金為主,為此,保險監管部門一方面要扶持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要制訂相關的管理規則,加強對銀行保險業務的監管。
(二)加強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的深度和廣度。銀行不能將保險銷售僅僅放在的位置上,而需要各級銀行和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領導,主動互相接觸,以交流情況、研究對策,使銀行銷售保險形成規模。一方面要普及保險知識,同時要提高銀行職工的保險理論水平,正確理解保險的內涵,充分調動員工保險的積極性。
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現狀及國際比較
目前,歐洲是世界上銀行保險發展最快的地區,而法國尤為突出。經過30多年的發展,法國無論在經驗、管理、技術還是銀行保險的市場成熟度上都處于領先地位。有統計數字表明,1997年銀行保險占歐洲壽險市場的22%;在歐洲銀行保險壽險市場中,法國占46%.在美國,由于受《1916年國家銀行法》和《1956年銀行控股公司法案》的影響,銀行保險業務開展得比較緩慢,直至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通過,清除了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法律障礙,才使得銀行保險業務迅速發展。
與國外銀行保險相比,我國的銀行保險業務仍處于國外80年代以前的初級階段。除少部分業務外,銀行僅僅是簡單的兼業人,其所代售的產品也是保險公司的人可以銷售的;還未達到保險公司根據不同的單位所面對的不同顧客,設計有針對性的產品,也就是那種在國外被稱為“因人而異”的產品的階段。另外,由于我國實行嚴格分業經營的宏觀政策,更沒有形成銀行下設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下設銀行,同時提供保險和銀行的產品的模式。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和十幾家銀行簽訂了保險協議,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從各國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可以看出,法國銀行保險的成功開展,最主要得益于一些特定保險產品的稅收優惠和國家的大力支持。如美國受本國立法的限制,銀行保險業務發展比較有限,而法國1988年“資本化契約”的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后,其銀行保險的增長率便迅速下降了。由此可見,銀行保險與各國的立法、歷史或稅收因素有很大關系,其發展水平并不平衡,也沒有統一的模式可以遵循。對于我國來講,由于金融市場的秩序還沒有完全建立,金融監管的力量和技術也有待加強和提高,暫時不能取消分業經營的限制,從而決定了銀行保險的發展不具備足夠的靈活性。
銀行保險業務效用分析
銀行保險業務之所以經過短短30年就取得了巨大的發展,是因為這種服務機制在最大限度上滿足了銀行、保險和客戶三方面的利益,實現了三贏原則。
(一)銀行方面:作為經營特殊商品——貨幣的企業,銀行也必然遵循這樣一條經濟法則:追求利潤最大化;而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最佳途徑就是在收入逐漸增加的同時,成本可以不斷降低,銀行保險正是為實現這一目標而產生的金融業務工具之一。一方面,銀行業具有其他行業無法比擬的分布廣泛的營業網點和高科技設備,而銀行保險業務是利用銀行已有的營業網點及員工開展業務,銀行不僅可以大量回收網點成本,提高高科技設備的利用率和員工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獲得大量的收入。另一方面,通過保險業務的開展,可以擴大并穩固銀行自身的客戶群,增強客戶忠誠度,從而增加同業存款,增強銀行資金實力,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二)保險方面:保險業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傳統的營銷手段已經不能給保險公司帶來業務上的突飛猛進,必須開拓新的營銷渠道,而銀行龐大的客戶網絡無疑成為最好的業務資源。一方面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網點作為保險銷售渠道,較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可以解決目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不足的問題,使保險公司有機會接觸數量巨大的潛在客戶,因而有可能大幅度地擴大營業規模。另一方面借助銀行與客戶之間已有的信任關系,保險公司將有效縮短其產品和廣大客戶之間的距離。銀行代收保費或銷售保險產品也可以避免普通人的欺詐行為,提升客戶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銀行網點可把銀行儲戶作為準客戶進行主動聯系進行保險展業,不需要在社會上隨機去找潛在的客戶和準客戶。這樣,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的柜臺和職員,不僅可以使保險公司降低大量的產品營銷成本,還可以減少設立分支機構,避免新機構所需的房屋設備、辦公用品支出;同時減少投入于銷售人員管理的人力和財力,從而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三)客戶方面:客戶是保險創新的動力和源泉,更是保險創新的最大贏家。因為在銀保合作中,隨著銀行和保險公司雙贏局面的實現,客戶也必將得到越來越多的服務。一方面銀行和保險公司經營成本的降低、贏利水平的提高,客戶獲得價格更加低廉的服務。另一方面,銀行保險業務這種“一站式”服務模式,可以更好地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產品的需要以及對投資增殖的關注。保險產品可以幫助客戶解決退休金儲蓄、住房投資、子女教育投資等多種問題,使客戶享受便利快捷的服務。顯然,銀行保險業務在最大限度上可以達到銀行、保險和客戶三者的三贏原則,但隨著銀行與保險業務融合的進一步深入,有可能產生一些問題。其中最主要的有三個:
第一,金融風險蔓延,是指一筆業務或一家成員公司的損失可能會影響到整個金融服務集團。例如,一家銀行擁有一家財產責任保險公司,如果該保險公司損失嚴重,銀行則很可能將大量資本轉向保險進行財務救援,從而使整個集團面臨金融風險。
第二,搭配出售,是另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一家提供多種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在提供一種產品時,很有可能為實現自己的利益而強制搭售別的產品,而這往往不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例如,一家有權銷售保險的銀行,在向客戶提供一筆資金貸款時有可能會附加條件,如必須購買某種保險,也就是將購買保險作為提供其他產品的條件。這實際上是一種對消費者不公平的行為。
第三,監管規避,也是銀行保險可能帶來的一個潛在問題。這里的監管規避指的是實現銀行保險之后的金融集團有可能通過內部的業務轉換,全部或部分地規避金融管制。例如,如果一個集團認為政府的保險管制要比銀行管制寬松一些,就可能把一種儲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轉移到其保險子公司去,這樣,這方面的業務就可以避開嚴格的銀行管制了。因而,銀行保險加大了金融監管的難度。
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方向及對策
從世界金融服務市場的發展看,銀行保險和金融服務一體化的趨勢會進一步加強。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和市場開放進程的加快,銀行保險在中國也將是大勢所趨。但從我國的具體情況看,目前要求銀行、保險、證券三塊嚴格分業經營,加之我國的保險人體系已比較發達,人們已經接受了從人處買保險的概念,所以銀行的介入需要一定的時間。但在實踐中,銀行保險、金融服務一體化已經初現端倪。壽險公司與銀行合作,通過銀行網絡銷售保單已是普遍之舉,有的企業集團麾下更是銀行、保險、證券門類齊全,如光大集團,不僅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還有與外資保險公司合資組建的壽險公司;中信集團也是如此。這些有可能成為中國今后銀行保險和金融服務一體化的雛形??梢灶A見,中國今后在銀行保險及金融服務一體化方面也會有較大發展。為了保證銀行保險業務健康有序地發展,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銀保合作的監管。國內銀行保險的發展主要以推銷保險和代收代付保險金為主,為此,保險監管部門一方面要扶持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要制訂相關的管理規則,加強對銀行保險業務的監管。
(二)加強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的深度和廣度。銀行不能將保險銷售僅僅放在的位置上,而需要各級銀行和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領導,主動互相接觸,以交流情況、研究對策,使銀行銷售保險形成規模。一方面要普及保險知識,同時要提高銀行職工的保險理論水平,正確理解保險的內涵,充分調動員工保險的積極性。
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現狀及國際比較
目前,歐洲是世界上銀行保險發展最快的地區,而法國尤為突出。經過30多年的發展,法國無論在經驗、管理、技術還是銀行保險的市場成熟度上都處于領先地位。有統計數字表明,1997年銀行保險占歐洲壽險市場的22%;在歐洲銀行保險壽險市場中,法國占46%.在美國,由于受《1916年國家銀行法》和《1956年銀行控股公司法案》的影響,銀行保險業務開展得比較緩慢,直至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通過,清除了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法律障礙,才使得銀行保險業務迅速發展。
與國外銀行保險相比,我國的銀行保險業務仍處于國外80年代以前的初級階段。除少部分業務外,銀行僅僅是簡單的兼業人,其所代售的產品也是保險公司的人可以銷售的;還未達到保險公司根據不同的單位所面對的不同顧客,設計有針對性的產品,也就是那種在國外被稱為“因人而異”的產品的階段。另外,由于我國實行嚴格分業經營的宏觀政策,更沒有形成銀行下設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下設銀行,同時提供保險和銀行的產品的模式。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和十幾家銀行簽訂了保險協議,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從各國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可以看出,法國銀行保險的成功開展,最主要得益于一些特定保險產品的稅收優惠和國家的大力支持。如美國受本國立法的限制,銀行保險業務發展比較有限,而法國1988年“資本化契約”的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后,其銀行保險的增長率便迅速下降了。由此可見,銀行保險與各國的立法、歷史或稅收因素有很大關系,其發展水平并不平衡,也沒有統一的模式可以遵循。對于我國來講,由于金融市場的秩序還沒有完全建立,金融監管的力量和技術也有待加強和提高,暫時不能取消分業經營的限制,從而決定了銀行保險的發展不具備足夠的靈活性。
銀行保險業務效用分析
銀行保險業務之所以經過短短30年就取得了巨大的發展,是因為這種服務機制在最大限度上滿足了銀行、保險和客戶三方面的利益,實現了三贏原則。
(一)銀行方面:作為經營特殊商品——貨幣的企業,銀行也必然遵循這樣一條經濟法則:追求利潤最大化;而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最佳途徑就是在收入逐漸增加的同時,成本可以不斷降低,銀行保險正是為實現這一目標而產生的金融業務工具之一。一方面,銀行業具有其他行業無法比擬的分布廣泛的營業網點和高科技設備,而銀行保險業務是利用銀行已有的營業網點及員工開展業務,銀行不僅可以大量回收網點成本,提高高科技設備的利用率和員工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獲得大量的收入。另一方面,通過保險業務的開展,可以擴大并穩固銀行自身的客戶群,增強客戶忠誠度,從而增加同業存款,增強銀行資金實力,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二)保險方面:保險業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傳統的營銷手段已經不能給保險公司帶來業務上的突飛猛進,必須開拓新的營銷渠道,而銀行龐大的客戶網絡無疑成為最好的業務資源。一方面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網點作為保險銷售渠道,較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可以解決目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不足的問題,使保險公司有機會接觸數量巨大的潛在客戶,因而有可能大幅度地擴大營業規模。另一方面借助銀行與客戶之間已有的信任關系,保險公司將有效縮短其產品和廣大客戶之間的距離。銀行代收保費或銷售保險產品也可以避免普通人的欺詐行為,提升客戶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銀行網點可把銀行儲戶作為準客戶進行主動聯系進行保險展業,不需要在社會上隨機去找潛在的客戶和準客戶。這樣,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的柜臺和職員,不僅可以使保險公司降低大量的產品營銷成本,還可以減少設立分支機構,避免新機構所需的房屋設備、辦公用品支出;同時減少投入于銷售人員管理的人力和財力,從而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三)客戶方面:客戶是保險創新的動力和源泉,更是保險創新的最大贏家。因為在銀保合作中,隨著銀行和保險公司雙贏局面的實現,客戶也必將得到越來越多的服務。一方面銀行和保險公司經營成本的降低、贏利水平的提高,客戶獲得價格更加低廉的服務。另一方面,銀行保險業務這種“一站式”服務模式,可以更好地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產品的需要以及對投資增殖的關注。保險產品可以幫助客戶解決退休金儲蓄、住房投資、子女教育投資等多種問題,使客戶享受便利快捷的服務。
顯然,銀行保險業務在最大限度上可以達到銀行、保險和客戶三者的三贏原則,但隨著銀行與保險業務融合的進一步深入,有可能產生一些問題。其中最主要的有三個:
第一,金融風險蔓延,是指一筆業務或一家成員公司的損失可能會影響到整個金融服務集團。例如,一家銀行擁有一家財產責任保險公司,如果該保險公司損失嚴重,銀行則很可能將大量資本轉向保險進行財務救援,從而使整個集團面臨金融風險。
第二,搭配出售,是另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一家提供多種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在提供一種產品時,很有可能為實現自己的利益而強制搭售別的產品,而這往往不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例如,一家有權銷售保險的銀行,在向客戶提供一筆資金貸款時有可能會附加條件,如必須購買某種保險,也就是將購買保險作為提供其他產品的條件。這實際上是一種對消費者不公平的行為。
第三,監管規避,也是銀行保險可能帶來的一個潛在問題。這里的監管規避指的是實現銀行保險之后的金融集團有可能通過內部的業務轉換,全部或部分地規避金融管制。例如,如果一個集團認為政府的保險管制要比銀行管制寬松一些,就可能把一種儲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轉移到其保險子公司去,這樣,這方面的業務就可以避開嚴格的銀行管制了。因而,銀行保險加大了金融監管的難度。
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方向及對策
從世界金融服務市場的發展看,銀行保險和金融服務一體化的趨勢會進一步加強。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和市場開放進程的加快,銀行保險在中國也將是大勢所趨。但從我國的具體情況看,目前要求銀行、保險、證券三塊嚴格分業經營,加之我國的保險人體系已比較發達,人們已經接受了從人處買保險的概念,所以銀行的介入需要一定的時間。但在實踐中,銀行保險、金融服務一體化已經初現端倪。壽險公司與銀行合作,通過銀行網絡銷售保單已是普遍之舉,有的企業集團麾下更是銀行、保險、證券門類齊全,如光大集團,不僅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還有與外資保險公司合資組建的壽險公司;中信集團也是如此。這些有可能成為中國今后銀行保險和金融服務一體化的雛形??梢灶A見,中國今后在銀行保險及金融服務一體化方面也會有較大發展。為了保證銀行保險業務健康有序地發展,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銀保合作的監管。國內銀行保險的發展主要以推銷保險和代收代付保險金為主,為此,保險監管部門一方面要扶持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要制訂相關的管理規則,加強對銀行保險業務的監管。
(二)加強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的深度和廣度。銀行不能將保險銷售僅僅放在的位置上,而需要各級銀行和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領導,主動互相接觸,以交流情況、研究對策,使銀行銷售保險形成規模。一方面要普及保險知識,同時要提高銀行職工的保險理論水平,正確理解保險的內涵,充分調動員工保險的積極性。
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現狀及國際比較
目前,歐洲是世界上銀行保險發展最快的地區,而法國尤為突出。經過30多年的發展,法國無論在經驗、管理、技術還是銀行保險的市場成熟度上都處于領先地位。有統計數字表明,1997年銀行保險占歐洲壽險市場的22%;在歐洲銀行保險壽險市場中,法國占46%.在美國,由于受《1916年國家銀行法》和《1956年銀行控股公司法案》的影響,銀行保險業務開展得比較緩慢,直至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的通過,清除了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法律障礙,才使得銀行保險業務迅速發展。
與國外銀行保險相比,我國的銀行保險業務仍處于國外80年代以前的初級階段。除少部分業務外,銀行僅僅是簡單的兼業人,其所代售的產品也是保險公司的人可以銷售的;還未達到保險公司根據不同的單位所面對的不同顧客,設計有針對性的產品,也就是那種在國外被稱為“因人而異”的產品的階段。另外,由于我國實行嚴格分業經營的宏觀政策,更沒有形成銀行下設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下設銀行,同時提供保險和銀行的產品的模式。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和十幾家銀行簽訂了保險協議,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從各國銀行保險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可以看出,法國銀行保險的成功開展,最主要得益于一些特定保險產品的稅收優惠和國家的大力支持。如美國受本國立法的限制,銀行保險業務發展比較有限,而法國1988年“資本化契約”的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后,其銀行保險的增長率便迅速下降了。由此可見,銀行保險與各國的立法、歷史或稅收因素有很大關系,其發展水平并不平衡,也沒有統一的模式可以遵循。對于我國來講,由于金融市場的秩序還沒有完全建立,金融監管的力量和技術也有待加強和提高,暫時不能取消分業經營的限制,從而決定了銀行保險的發展不具備足夠的靈活性。
銀行保險業務效用分析
銀行保險業務之所以經過短短30年就取得了巨大的發展,是因為這種服務機制在最大限度上滿足了銀行、保險和客戶三方面的利益,實現了三贏原則。
(一)銀行方面:作為經營特殊商品——貨幣的企業,銀行也必然遵循這樣一條經濟法則:追求利潤最大化;而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最佳途徑就是在收入逐漸增加的同時,成本可以不斷降低,銀行保險正是為實現這一目標而產生的金融業務工具之一。一方面,銀行業具有其他行業無法比擬的分布廣泛的營業網點和高科技設備,而銀行保險業務是利用銀行已有的營業網點及員工開展業務,銀行不僅可以大量回收網點成本,提高高科技設備的利用率和員工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獲得大量的收入。另一方面,通過保險業務的開展,可以擴大并穩固銀行自身的客戶群,增強客戶忠誠度,從而增加同業存款,增強銀行資金實力,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二)保險方面:保險業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傳統的營銷手段已經不能給保險公司帶來業務上的突飛猛進,必須開拓新的營銷渠道,而銀行龐大的客戶網絡無疑成為最好的業務資源。一方面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網點作為保險銷售渠道,較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可以解決目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不足的問題,使保險公司有機會接觸數量巨大的潛在客戶,因而有可能大幅度地擴大營業規模。另一方面借助銀行與客戶之間已有的信任關系,保險公司將有效縮短其產品和廣大客戶之間的距離。銀行代收保費或銷售保險產品也可以避免普通人的欺詐行為,提升客戶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銀行網點可把銀行儲戶作為準客戶進行主動聯系進行保險展業,不需要在社會上隨機去找潛在的客戶和準客戶。這樣,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的柜臺和職員,不僅可以使保險公司降低大量的產品營銷成本,還可以減少設立分支機構,避免新機構所需的房屋設備、辦公用品支出;同時減少投入于銷售人員管理的人力和財力,從而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三)客戶方面:客戶是保險創新的動力和源泉,更是保險創新的最大贏家。因為在銀保合作中,隨著銀行和保險公司雙贏局面的實現,客戶也必將得到越來越多的服務。一方面銀行和保險公司經營成本的降低、贏利水平的提高,客戶獲得價格更加低廉的服務。另一方面,銀行保險業務這種“一站式”服務模式,可以更好地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產品的需要以及對投資增殖的關注。保險產品可以幫助客戶解決退休金儲蓄、住房投資、子女教育投資等多種問題,使客戶享受便利快捷的服務。
顯然,銀行保險業務在最大限度上可以達到銀行、保險和客戶三者的三贏原則,但隨著銀行與保險業務融合的進一步深入,有可能產生一些問題。其中最主要的有三個:
第一,金融風險蔓延,是指一筆業務或一家成員公司的損失可能會影響到整個金融服務集團。例如,一家銀行擁有一家財產責任保險公司,如果該保險公司損失嚴重,銀行則很可能將大量資本轉向保險進行財務救援,從而使整個集團面臨金融風險。
第二,搭配出售,是另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一家提供多種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在提供一種產品時,很有可能為實現自己的利益而強制搭售別的產品,而這往往不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例如,一家有權銷售保險的銀行,在向客戶提供一筆資金貸款時有可能會附加條件,如必須購買某種保險,也就是將購買保險作為提供其他產品的條件。這實際上是一種對消費者不公平的行為。
第三,監管規避,也是銀行保險可能帶來的一個潛在問題。這里的監管規避指的是實現銀行保險之后的金融集團有可能通過內部的業務轉換,全部或部分地規避金融管制。例如,如果一個集團認為政府的保險管制要比銀行管制寬松一些,就可能把一種儲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轉移到其保險子公司去,這樣,這方面的業務就可以避開嚴格的銀行管制了。因而,銀行保險加大了金融監管的難度。
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方向及對策
從世界金融服務市場的發展看,銀行保險和金融服務一體化的趨勢會進一步加強。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和市場開放進程的加快,銀行保險在中國也將是大勢所趨。但從我國的具體情況看,目前要求銀行、保險、證券三塊嚴格分業經營,加之我國的保險人體系已比較發達,人們已經接受了從人處買保險的概念,所以銀行的介入需要一定的時間。但在實踐中,銀行保險、金融服務一體化已經初現端倪。壽險公司與銀行合作,通過銀行網絡銷售保單已是普遍之舉,有的企業集團麾下更是銀行、保險、證券門類齊全,如光大集團,不僅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還有與外資保險公司合資組建的壽險公司;中信集團也是如此。這些有可能成為中國今后銀行保險和金融服務一體化的雛形??梢灶A見,中國今后在銀行保險及金融服務一體化方面也會有較大發展。為了保證銀行保險業務健康有序地發展,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銀保合作的監管。國內銀行保險的發展主要以推銷保險和代收代付保險金為主,為此,保險監管部門一方面要扶持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要制訂相關的管理規則,加強對銀行保險業務的監管。
(二)加強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的深度和廣度。銀行不能將保險銷售僅僅放在的位置上,而需要各級銀行和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領導,主動互相接觸,以交流情況、研究對策,使銀行銷售保險形成規模。一方面要普及保險知識,同時要提高銀行職工的保險理論水平,正確理解保險的內涵,充分調動員工保險的積極性。
隨著經濟全球化步伐的不斷加快,我國外貿進出口也發展迅速,截止2014年我國外貿進出口達26.43萬億元,我國外貿出口量逐年增加。目前,我國外貿出口呈現良好發展情況,盡管當前世界經濟形勢復雜多變,經濟走勢難以掌握,全球范圍內缺少新的經濟增長點,但是2015年我國外貿出口發展還是面臨很多的積極因素,出口還是穩步增長的。在看到外貿出口增長的同時,也要注意到賴賬的風險性。在我國出口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國際保理業務擁有良好的發展前景,風險的防范也成為重要課題,因此國內外學者都積極研究國際保理業務和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Charpentier(2003)分析了保理和信用保險的競爭性和互補性,指出應從應收賬款管理的整體概念,充分利用兩者的特點以互補,尤其是在保理業務中可以借助信用保險轉移風險。王杰(2013)認為我國保理業務存在法律不健全、保理意識有待改善等問題,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提出的建議有:提高國際保理業務人員的培養和加強風險防范,以達到加快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的發展目的。因此,針對國際保理業務的問題,本文以國際貿易出口背景下的國際保理業務為出發點,研究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期望對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提出有效的對策建議,幫助商業銀行科學高效的開展國際保理業務,防范國際保理業務風險。
2我國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現狀分析
2.1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現狀
目前,國際保理的概念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就《國際保理業務慣例規則》2010的修訂版本中定義:“根據保理協議,供應商為了獲得融資、賬戶管理、資信調查、托收、買家信用擔保等服務,而將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而目前普遍接受的解釋是:指出口商采用賒銷、承兌交單等方式銷售貨物,把應收賬款的債權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應收賬款催收、信用風險擔保、進口商資信調查、銷售分戶賬管理等服務,而出口商轉讓時可以獲得70%-80%的預付賬款與100%的貼現融資。我國國際保理業務迅速發展,圖1顯示我國保理量逐年增加,2013年達到378,18百萬歐元,上升10%,并且我國國際保理量占世界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如圖1所示,國際保理業務發展前景很好,但是也要看到,我國的保理業務結構存在問題國際保理與國內保理的對比,國內保理量明顯比國際保理要高,并且每年差額逐年增加,而且有持續增長之勢。
2.2我國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現狀
國際保理業務風險依據不同標準有不同的分類,本文僅把風險分為國家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中國的商業銀行對國際保理上風險管理已采取了許多措施,也意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對于國際保理業務風險商業銀行不是采取設立專門的風險防范措施,而是對于國際保理業務中的不同風險采取具體的風險防范手段。首先,商業銀行設立了風險管理部門,對存在的各種風險進行管理。比如中國建設銀行,建立了風險管理委員會,中國交通銀行設立了[1+3+2]風險管理委員會,且下設信用風險、市場與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與反洗錢三個專業風險管理委員會,各個管理部門都有統一的管理規范,相互合作管理風險;工商銀行實施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全行員工各自履行相應職責的風險管理體系,有效控制國際保理業務的全部風險。其次,商業銀行分別對信用風險、外匯風險、操作風險等風險分別制定詳細防范方法。比如中國銀行為了降低海外機構信用風險,通過完善國家風險管理政策制度,加強評級管理,強化限額管控,完善國家風險監測管理體系,進一步加強對潛在高風險國家和地區的管理,有效控制了信用風險。最后,加強風險高級計量方式實施,通過采用較高級的風險計量方式,達到更好的度量風險,為有效控制風險提供可能。比如中國建設銀行客觀、準確地分析和評估實際風險狀況,就信用風險計量來說,已開發完成包括違約概率(PD)、期限(M)的內部評級模型、違約損失率(LGD)、違約風險暴露(EAD),建立起包括16級PD和5級LGD的兩維主標尺以及由上述風險參數計算的風險加權資產(RWA)、預期損失(EL)、風險調整后資本收益率(RORAC)等工具。但是,我們在取得良好發展的情況下,也應該看到所存在的不足,只有不斷完善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體系,才能更好的促進國際保理業務發展壯大。
3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正在不斷完善,各商業銀行也在不斷加強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的技術和水平,但由于我國國際保理業務發展處于初期,風險管理水平和經驗還不足,與國際先進的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體系相比,存在著很大差距,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3.1國際保理業務風險識別存在的問題
風險識別是對國際保理業務風險有效管理的前提條件,只有良好的風險識別,才能最大程度減輕風險。對于國家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較難識別,特別是信用風險識別難度最大,信用風險主體多,包括出口商、進口商、進口保理商的信用風險,在國際保理業務中,要準確、及時識別是比較困難的,主要的問題有:一是缺乏識別的優秀人才。各大銀行人員結構,可以看出各大銀行人員學歷多集中在本科和大專學歷上,并且股份制銀行本科與大專的相對比例要高于四大行,本科比例相對較高,學歷高低影響識別能力。國際保理業務涵蓋國際貿易、銀行、法律、計算機等領域,需要從業人員熟悉國際金融、國際貿易規則、國際貿易結算、國際商法、慣例等方面知識,掌握計算機操作和熟練的英語運用等等。目前,很多相關從業人員一般都沒有經過專門的國際保理培訓,在實踐中也缺少實務方面的鍛煉。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國際保理業務的順利進行,也可能導致從業人員不能識別國際保理業務的風險。二是沒有有效的識別方法。我國的國際保理業務起步比較晚,雖然其他業務也需要風險管理,但是由于業務不同,需要形成針對國際保理業務的風險識別技術。現行的識別方法主要基于財務分析,據了解,我國商業銀行風險識別大部分基于財務因素,但是國外的先進識別技術對非財務因素給予足夠重視,這限制了運用先進風險識別的方法。
3.2國際保理業務風險度量存在的問題
對于風險度量,我國風險度量的觀念比較落后,缺乏定量測量風險,風險度量的精確性和準確性也比較差,從而計算結果的可信度比較差。比如信用風險度量,傳統的銀行信用風險度量方法主要有“5C”原則、OCC貸款評級法、《新巴塞爾資本協議》信用風險度量方法等,我國商業銀行對于風險度量的方法主要包括:“一逾二呆”、“五級分類”信用風險度量法、貸款風險度和信用等級評定,度量方法相對于國際方法是比較落后的,并且信用風險度量的方法更多是依靠信貸業務員分析企業財務數據、經營狀況等,然后進行綜合評定,主觀性較強,影響度量的結果。
3.3國際保理業務風險評估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金融業實施分業經營,與保險公司的合作受到制約,商業銀行缺乏再擔保,必須獨立承擔風險,成本相對較大。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在國際保理風險管理中,普遍需要采取抵押品的方式。對于信用風險,商業銀行對進出口商、對手保理商的信用評估能力和資金流動的監控能力比較差,對于進出口商和對手保理商的信用評估只能采取事前的審查,而不是事前評估與事中的動態監控結合,并且傳統的信用等級評定都是以企業的償債能力及盈利能力作為標準,而國際保理業務同一般流動資金貸款性質上存在本質的差別,這就會導致評估缺乏準確性、科學性。對于國家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商業銀行大部分采取事前調查評估風險,而在業務過程中,忽視風險變化過程,增加了損失的可能性。
3.4國際保理業務風險控制存在的問題
國際保理業務風險控制存在幾個問題:首先,對于風險控制方法,國際保理業務采取審批授信等直接控制方式,而不是直接控制與以定量分析等間接控制相結合的方式,缺乏定量分析風險,并且強調事后被動的監督管理,而不是事前主動引導管理和事后被動監督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其次,對于風險管理途徑,商業銀行采取末端治理型管理的方式,而不是源頭控制型管理與末端治理型管理相結合,風險控制途徑狹窄;最后,對于風險管理機制,商業銀行缺乏完善的控制體系,盡管每一銀行都有風險管理機構,但是比較單一,且都是對全部業務進行風險管理,缺乏獨立的業務風險管理部門,并且需要擁有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
4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
4.1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國際保理能夠得以蓬勃發展應得益于市場經濟中存在較好的信用體系,建立信用體系是國際保理建康順暢發展的基礎。一是加快信用立法工作。信用立法不僅應該涵蓋信用方面,對信用中介也要提供一定的保護,為了社會信用體系的良好發展,應該出臺相關信用的法律法規,對信用中介組織的成立、操作和運行也要進行規范。二是加快企業征信系統建立。企業征信體系的展開首先可以從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始,通過銀行等的客戶信息體系,可以得到客戶的信貸情況、信用情況和拖欠還款情況等信息,然后,通過國家在全社會展開企業征信操作。當企業征信系統建立成熟,數據開放給需要的部門使用,達到數據開放利用,發揮數據的作用。
4.2改善我國商業銀行國際保理業務的基礎條件
4.2.1培養國際保理風險管理人才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要注重風險管理人才的培養,這是風險管理的重要條件。國際保理風險管理工作需要熟悉國際保理、國際外匯市場、世界經濟動態和國際金融市場的管理人員,需要對風險管理、識別、度量、評價、決策、控制方法與操作都有一定的了解,國際保理風險管理人員最好能做到在種種不確定因素帶來的國際保理風險發生之前,能夠準確預測,主動采取避險措施,使銀行遭受的損失降到最低。一方面,對國際保理業務人員要進行定期培訓。另一方面,要不斷完善員工激勵機制。
4.2.2進一步加強信息化、電子化建設
通過資信調查,國家保理業務風險管理可以詳細了解進出口商的情況,而資信調查則依靠可靠信息來源和現代化的信息處理技術。我國商業銀行可以借鑒國外的技術,即采用EDI技術,通過建立完善的客戶信息系統,加強客戶信息管理。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可以與FCI其他成員、國內外銀行建立信息交流系統,通過計算機終端進行數據的傳輸,逐步加強自身信息建設,完善電子化。
4.3積極加入FCI,加強交流與合作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加入國際保理商聯合協會的數量相對較少,缺乏與其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在風險管理上也缺乏其他保理商的協助。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該積極加入FCI,加強與國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學習他們風險管理的技術與經驗。其次,應該加強風險研究,國際保理業務收益較高,伴隨著風險性也較大,加之其業務復雜、風險種類較多,因此,風險控制難度較大。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加強風險研究能力,可以召開國內外保理商的風險交流會,共同探討風險管理辦法。
4.4構建全面的風險管理模式
首先,構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商業銀行應該完善進出口商的資信調查系統,分不同部門進行審核,確保結果的正確性,對于相關數據也要善于運用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對于每一項業務,都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動態的監督管理,然后把信息系統處理結果傳輸到需要的部門。其次,完善管理組織架構,商業銀行設立獨立的國際保理業務風險管理部門。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可以較為獨立的執行風險管理職能,較少受到其他部門的影響,客觀的對風險進行管理,并且由于管理部門專職進行風險管理,專業性較強。
4.5嘗試與保險公司合作
一、商業銀行保險業務概述
(一)銀行保險業務的含義商業銀行的銀行保險業務是指銀行與保險公司采取相互融合滲透的戰略,充分利用雙方的優勢資源,通過共同的銷售渠道,為共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兼備銀行和保險特征的金融產品,以一體化的經營形式來滿足客戶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種綜合化的金融服務。銀行保險業務是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以及金融服務融合創新的產物。
(二)銀行保險業務的模式國外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主要歷經了三種模式:一是銀行保險模式;二是合資聯盟模式;三是銀行與保險公司的金融集團化模式。
銀保業務模式本質上是一種保險產品分銷模式,即保險公司開發銀保產品并提供給銀行,銀行銷售后按一定比例收取手續費。該模式主要參照以下程序運作:銀行作為兼業機構,通過柜面、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渠道,在授權范圍內為保險公司推銷人身保險產品和財產保險產品,并為銀行法人客戶和個人客戶提供保險業務咨詢、投保支持等服務的業務,簡稱銷售業務。這種業務模式目前仍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采用的銀保業務模式。
合資聯盟模式是指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在協議契約下,為達到共同占有目標市場、擴大自身規模等目標,通過入股、參股等方式在資本層面融合合作。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相互提供金融服務、相互融通資金。
金融集團化模式是指銀行與保險公司通過交叉持股、互相兼并、收購,或通過銀行直接成立旗下保險公司等方式,實現銀行和保險公司更高程度的混業經營方式,這一模式是銀保合作的高級模式。
二、我國商業銀行保險業務創新的必要性
(一)銀保業務創新是解決目前商業銀行銀保業務發展存在問題的重要措施近年來,伴隨銀保產品合作規模的不斷擴大,許多潛在的問題逐步暴露出來,引起了金融監管部門的關注??傮w來看,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銀保業務存在以下三方面主要問題:
第一,現有銀保產品結構單一,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保險公司的產品主要是五年期、十年期躉交或期交分紅產品,各公司為搶奪客戶提高市場占用率,在銷售時常將客戶的注意力吸引在產品的收益率上,這使得銀行保險產品與債券、基金等投資理財產品在相同的領域競爭,銀行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被弱化。
第二,銷售行為不規范,誤導銷售導致的客戶投訴時有發生。銀保銷售人員有時為了片面追求銷售業績,常出現一些誤導現象。例如將保險與定期儲蓄產品相比,甚至將保險直接說成“高利率的儲蓄產品”,套用定期存款的本金、利息概念介紹保險產品。如果客戶中途兌付或者滿期贖回時發現收益比銀行存款低,就會產生上當受騙的感覺,極易誘發糾紛和投訴。
第三,銀保產品缺乏有效的監管。在我國現行金融體制中,銀行、保險實行分業經營,并分別由銀監會、保監會監管,銀行與保險的相關法律法規也相對獨立,這使得金融一體化產物的銀保產品缺乏有效的監管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與此同時,銀保產品的發展由于缺乏相應的制度環境也難免遇到瓶頸和障礙。
以上問題暴露出我國銀行業和保險業還處于發展不成熟階段,對于產品和客戶的經營能力不強,需要在創新中不斷謀求發展,只有很好的解決了銀行保險業務的創新問題,才能推動商業銀行銀保產品較快的發展到具有成熟的產品體系、強大的經營能力的較高級階段。
(二)銀保業務創新是進一步拓寬商業銀行收入渠道,增強綜合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徑據中國農業銀行年報批露,2010年末,農行共與44家保險公司簽訂了全面合作協議,全年共實現新單保費收入1024億元,實現保險業務收入43億元;2011年,上線農行銀保通系統的保險公司達32家,農行實現新單保費928.62億元,實現保險業務收入42.16億元;2012年,中國農業銀行與銀保通系統上線的38家保險公司合作,全年共實現新單保費900.3億元,實現保險業務收入38.32億元。
從以上數據分析可知,2012年與2013年農行保費收入均有所減少,分別比上年下降9.31%和3.04%,2012年保險收入與2012年相比下降10.88%.三年來,中國農業銀行利潤一直保持快速增長的態勢,而保險業務收入卻呈現持續下降,這充分反映了傳統銀保業務對農行利潤的貢獻度在顯著下降。
來自銀行業協會公布的數據,2012年至2014年,中國農業銀行保險業務收入市場份額一直穩居四大行第一。這說明但受資本市場持續低迷、以及銀監會90號文嚴格監管銀保業務等因素影響,商業銀行的傳統銀保業務產品——保險業務同時受到了沖擊,此項業務收入在不斷減少,因此商業銀行亟需通過創新發展新的銀保產品來拓寬銀保合作渠道,以實現提高銀保業務收入的終極目的。
(三)銀保業務創新是我國商業銀行進入國際市場參與國際金融集團競爭的必然要求市場經濟對金融創新的需求是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的外在動力。在經濟全球化與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世界經濟格局中,我國金融市場已逐步加快對外開放,越來越多的全球性金融機構陸續進入國內金融市場,同時我國商業銀行也加快了進軍國際金融市場的步伐。為了應對開放的金融市場,確保我國商業銀行的基礎性優勢地位,必須加強我國銀保業務創新力度,增強銀保業務的技術含量,從而增強我國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力。
三、商業銀行銀保業務創新模式設想
(一)借鑒國外銀行先進經驗,建設新型銀保合作模式我國銀行保險業務目前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是金融界的共識,銀行保險業務的管理者也同樣清醒地認識到我國銀行保險業務還很年輕,從它誕生以來還沒經歷過一個完整的經濟周期,尤其是在現階段銀行保險業務開始出現萎縮的情況下,必須考慮主動調整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策略。
從世界主要國家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經驗來看,合資聯盟模式與金融集團化模式能更好的推動銀行業與保險業深入發展,實現共贏。
也正是因為經營模式的不斷創新,才帶來了法國等國家銀行保險業務的快速發展。而我國銀行保險受監管政策和歷史等因素的影響經營模式還處于初級階段,現階段的銀保合作模式暴露出的合作不夠深入、銀保產品售后服務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弊端迫使我國商業銀行將建立銀保合作新模式提上了議事日程。實現我國商業銀行銀行保險的創新發展,必須轉變現有的銀行保險經營模式,逐步采取合資聯盟模式和金融集團化經營模式。
(二)細分市場開發創新,研究設計多元化的銀保產品銀行保險業務的創新,首先就是產品的創新。目前結構單一、同質性高的銀保產品已經不能滿足客戶的綜合保險需求,更不能滿足客戶多元化的理財需求,因此需要根據不同客戶群體的需求細分銀保市場,開發創新出多元化、滿足各個客戶階層的銀保產品。
銀保產品的創新應由商業銀行基于產品設計所契合的精算和風險承受能力,結合投資管理能力開發適合銀行渠道銷售的保險產品,提高銀保產品的吸引力。特別要加大銀?;旌袭a品和綜合性金融產品的開發力度,以滿足客戶的多層次理財需求。商業銀行要將存款計劃、投資產品等因素融合于產品開發中,豐富產品類型,提升銀保產品的技術含量。結合銀行的信貸業務為貸款客戶開發出配套的保險產品,從而實現銀行傳統主流業務與保險的充分融合,豐富銀保產品的種類和適用性。如2011年10月,上海銀行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以及太平洋保險公司聯合開發推出的科技中小企業履約保證保險短期貸款業務,就是銀行業務與保險產品的積極創新成果。
(三)利用IT網絡技術,提高銀保產品運營效率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在建立深層次合作模式的基礎上,要積極加大對信息技術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現代IT網絡技術的最新成果,在保證保密性和安全性的基礎上,規劃實現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的數據聯網,加快業務信息的處理速度,提高作業效率,為銀保產品的發展提供高效快捷的技術支持。
借助信息技術成果,建設網上業務平臺。開發在線投保、在線賠付等快捷服務,讓客戶借助電腦或IPAD、手機等移動終端就能實現銀保產品交易。通過網上業務平臺的建立,確保不同的客戶群體便捷的實現各自的產品需求,完成個性化的保險產品定制,充分提高銀保產品的營運效率。
四、商業銀行銀保業務創新中風險防范
(一)構建完善的銀行保險監管體制,充分防范化解風險與歐洲主要國家的銀?;鞓I經營監管相比,我國的保險業與銀行業實行的是分業監管。自2009年開始,我國的分業經營監管政策有所松動。2009年1月,銀監會和保監會簽署《關于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在符合有關規定及有效隔離風險的前提下,可開展相互投資的試點。同年4月,保監會批準交通銀行、北京銀行參股保險公司的方案,隨后它們被報至國務院。截止2013年初,五大國有銀行各自控股一家保險公司的格局已經形成。監管部門也出臺了一系列配套監管政策,銀行保險金融集團化合作模式的混業經營監管體制已初步形成,并將緊隨銀行保險業務的進一步融合與發展不斷得以完善。
(二)提升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實現合規合法經營在銀行保險金融集團化合作模式已經初步形成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在銀保業務經營中要切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內部控制水平。同時在業務開展中要更加注重經營的合規合法性,確保各項業務活動在依法開展,杜絕出現違法和違規行為,切實防范和化解各類法律風險。商業銀行要充分研究監管部門在銀保合作方面的政策導向,不斷加強自身業務管理,確保業務經營安全。
論文關鍵詞 金融同業 銀行保險 業務創新
一、商業銀行保險業務概述
(一)銀行保險業務的含義商業銀行的銀行保險業務是指銀行與保險公司采取相互融合滲透的戰略,充分利用雙方的優勢資源,通過共同的銷售渠道,為共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兼備銀行和保險特征的金融產品,以一體化的經營形式來滿足客戶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種綜合化的金融服務。銀行保險業務是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以及金融服務融合創新的產物。
(二)銀行保險業務的模式國外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主要歷經了三種模式:一是銀行保險模式;二是合資聯盟模式;三是銀行與保險公司的金融集團化模式。
銀保業務模式本質上是一種保險產品分銷模式,即保險公司開發銀保產品并提供給銀行,銀行銷售后按一定比例收取手續費。該模式主要參照以下程序運作:銀行作為兼業機構,通過柜面、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渠道,在授權范圍內為保險公司推銷人身保險產品和財產保險產品,并為銀行法人客戶和個人客戶提供保險業務咨詢、投保支持等服務的業務,簡稱銷售業務。這種業務模式目前仍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采用的銀保業務模式。
合資聯盟模式是指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在協議契約下,為達到共同占有目標市場、擴大自身規模等目標,通過入股、參股等方式在資本層面融合合作。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相互提供金融服務、相互融通資金。
金融集團化模式是指銀行與保險公司通過交叉持股、互相兼并、收購,或通過銀行直接成立旗下保險公司等方式,實現銀行和保險公司更高程度的混業經營方式,這一模式是銀保合作的高級模式。
二、我國商業銀行保險業務創新的必要性
(一)銀保業務創新是解決目前商業銀行銀保業務發展存在問題的重要措施近年來,伴隨銀保產品合作規模的不斷擴大,許多潛在的問題逐步暴露出來,引起了金融監管部門的關注??傮w來看,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銀保業務存在以下三方面主要問題:
第一,現有銀保產品結構單一,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保險公司的產品主要是五年期、十年期躉交或期交分紅產品,各公司為搶奪客戶提高市場占用率,在銷售時常將客戶的注意力吸引在產品的收益率上,這使得銀行保險產品與債券、基金等投資理財產品在相同的領域競爭,銀行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被弱化。
第二,銷售行為不規范,誤導銷售導致的客戶投訴時有發生。銀保銷售人員有時為了片面追求銷售業績,常出現一些誤導現象。例如將保險與定期儲蓄產品相比,甚至將保險直接說成“高利率的儲蓄產品”,套用定期存款的本金、利息概念介紹保險產品。如果客戶中途兌付或者滿期贖回時發現收益比銀行存款低,就會產生上當受騙的感覺,極易誘發糾紛和投訴。
第三,銀保產品缺乏有效的監管。在我國現行金融體制中,銀行、保險實行分業經營,并分別由銀監會、保監會監管,銀行與保險的相關法律法規也相對獨立,這使得金融一體化產物的銀保產品缺乏有效的監管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與此同時,銀保產品的發展由于缺乏相應的制度環境也難免遇到瓶頸和障礙。
以上問題暴露出我國銀行業和保險業還處于發展不成熟階段,對于產品和客戶的經營能力不強,需要在創新中不斷謀求發展,只有很好的解決了銀行保險業務的創新問題,才能推動商業銀行銀保產品較快的發展到具有成熟的產品體系、強大的經營能力的較高級階段。
(二)銀保業務創新是進一步拓寬商業銀行收入渠道,增強綜合盈利能力的有效途徑據中國農業銀行年報批露,2010年末,農行共與44家保險公司簽訂了全面合作協議,全年共實現新單保費收入1024億元,實現保險業務收入43億元;2011年,上線農行銀保通系統的保險公司達32家,農行實現新單保費928.62億元,實現保險業務收入42.16億元;2012年,中國農業銀行與銀保通系統上線的38家保險公司合作,全年共實現新單保費900.3億元,實現保險業務收入38.32億元。
從以上數據分析可知,2012年與2013年農行保費收入均有所減少,分別比上年下降9.31%和3.04%,2012年保險收入與2012年相比下降10.88%.三年來,中國農業銀行利潤一直保持快速增長的態勢,而保險業務收入卻呈現持續下降,這充分反映了傳統銀保業務對農行利潤的貢獻度在顯著下降。
來自銀行業協會公布的數據,2012年至2014年,中國農業銀行保險業務收入市場份額一直穩居四大行第一。這說明但受資本市場持續低迷、以及銀監會90號文嚴格監管銀保業務等因素影響,商業銀行的傳統銀保業務產品——保險業務同時受到了沖擊,此項業務收入在不斷減少,因此商業銀行亟需通過創新發展新的銀保產品來拓寬銀保合作渠道,以實現提高銀保業務收入的終極目的。
(三)銀保業務創新是我國商業銀行進入國際市場參與國際金融集團競爭的必然要求市場經濟對金融創新的需求是商業銀行業務創新的外在動力。在經濟全球化與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世界經濟格局中,我國金融市場已逐步加快對外開放,越來越多的全球性金融機構陸續進入國內金融市場,同時我國商業銀行也加快了進軍國際金融市場的步伐。為了應對開放的金融市場,確保我國商業銀行的基礎性優勢地位,必須加強我國銀保業務創新力度,增強銀保業務的技術含量,從而增強我國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力。
三、商業銀行銀保業務創新模式設想
(一)借鑒國外銀行先進經驗,建設新型銀保合作模式我國銀行保險業務目前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是金融界的共識,銀行保險業務的管理者也同樣清醒地認識到我國銀行保險業務還很年輕,從它誕生以來還沒經歷過一個完整的經濟周期,尤其是在現階段銀行保險業務開始出現萎縮的情況下,必須考慮主動調整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策略。
從世界主要國家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經驗來看,合資聯盟模式與金融集團化模式能更好的推動銀行業與保險業深入發展,實現共贏。
也正是因為經營模式的不斷創新,才帶來了法國等國家銀行保險業務的快速發展。而我國銀行保險受監管政策和歷史等因素的影響經營模式還處于初級階段,現階段的銀保合作模式暴露出的合作不夠深入、銀保產品售后服務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弊端迫使我國商業銀行將建立銀保合作新模式提上了議事日程。實現我國商業銀行銀行保險的創新發展,必須轉變現有的銀行保險經營模式,逐步采取合資聯盟模式和金融集團化經營模式。
(二)細分市場開發創新,研究設計多元化的銀保產品銀行保險業務的創新,首先就是產品的創新。目前結構單一、同質性高的銀保產品已經不能滿足客戶的綜合保險需求,更不能滿足客戶多元化的理財需求,因此需要根據不同客戶群體的需求細分銀保市場,開發創新出多元化、滿足各個客戶階層的銀保產品。
銀保產品的創新應由商業銀行基于產品設計所契合的精算和風險承受能力,結合投資管理能力開發適合銀行渠道銷售的保險產品,提高銀保產品的吸引力。特別要加大銀?;旌袭a品和綜合性金融產品的開發力度,以滿足客戶的多層次理財需求。商業銀行要將存款計劃、投資產品等因素融合于產品開發中,豐富產品類型,提升銀保產品的技術含量。結合銀行的信貸業務為貸款客戶開發出配套的保險產品,從而實現銀行傳統主流業務與保險的充分融合,豐富銀保產品的種類和適用性。如2011年10月,上海銀行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以及太平洋保險公司聯合開發推出的科技中小企業履約保證保險短期貸款業務,就是銀行業務與保險產品的積極創新成果。
(三)利用IT網絡技術,提高銀保產品運營效率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在建立深層次合作模式的基礎上,要積極加大對信息技術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現代IT網絡技術的最新成果,在保證保密性和安全性的基礎上,規劃實現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的數據聯網,加快業務信息的處理速度,提高作業效率,為銀保產品的發展提供高效快捷的技術支持。
借助信息技術成果,建設網上業務平臺。開發在線投保、在線賠付等快捷服務,讓客戶借助電腦或IPAD、手機等移動終端就能實現銀保產品交易。通過網上業務平臺的建立,確保不同的客戶群體便捷的實現各自的產品需求,完成個性化的保險產品定制,充分提高銀保產品的營運效率。
四、商業銀行銀保業務創新中風險防范
(一)構建完善的銀行保險監管體制,充分防范化解風險與歐洲主要國家的銀?;鞓I經營監管相比,我國的保險業與銀行業實行的是分業監管。自2009年開始,我國的分業經營監管政策有所松動。2009年1月,銀監會和保監會簽署《關于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在符合有關規定及有效隔離風險的前提下,可開展相互投資的試點。同年4月,保監會批準交通銀行、北京銀行參股保險公司的方案,隨后它們被報至國務院。截止2013年初,五大國有銀行各自控股一家保險公司的格局已經形成。監管部門也出臺了一系列配套監管政策,銀行保險金融集團化合作模式的混業經營監管體制已初步形成,并將緊隨銀行保險業務的進一步融合與發展不斷得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