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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增值稅;差異;新會計準則;財稅分流
1現行增值稅財稅處理的差異
1.1增值稅應稅銷售額與會計銷售額之間的差異
增值稅銷售額和會計收入差異的表現形式為:增值稅銷售額和會計的差異是稅務法規和會計準則的差異的具體體現,在實際操作中千變萬化。根據會計屬性和持續經營假設,這些差異可歸納為“可回轉性差異”和“不可回轉性差異”兩大類。
可回轉性差異即時間性差異,是指會計準則與稅法規定在確認收入的內容和金額上一致,但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會計規定確認收入的時間不一致而產生的差異。如企業銷售商品開出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收訖貨款,但不能同時滿足會計準則規定的確認收入的五個條件。稅法規定要在發生期作銷售,會計上卻應在五個條件同時滿足后才作收入處理。
不可回轉性差異即永久性差異,是指會計準則與稅法規定在確認收入的內容和項目上不一致而產生的差異。一是會計準則規定不作收入,稅法規定應作銷售處理。如稅法對企業銷售貨物時向購買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和視同銷售業務的計稅規定等;二是會計規定應沖減收入,稅法要求滿足一定條件方可減少銷售,否則不予沖減。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銷售折讓或銷售退回,稅法規定必須在同一張發票上反映,或取得購貨方稅務機關開具的《企業進貨退出及索取折讓證明單》方可單獨開具紅字發票沖減銷售。會計準則沒有這一規定。
又如包裝物押金稅法規定在逾期一年以后應作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假設會計根據謹慎原則確定為逾期兩年轉作其他業務收入,逾期兩年后仍未退還,此時表現的是可回轉性差異。如逾期一年以后退回,因仍要按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而企業不可能轉作收入,則表現為不可回轉性差異。又如商業企業購進貨物未支付貨款的進項稅金,屬于可回轉性差異,未支付貨款時不得抵扣,支付貨款后方可作進項抵扣。假設購進貨物以后,因特殊原因無法支付貨款,則變成為不可回轉性差異。
1.2稅收征管與會計核算管理不同步
新稅制的實施,難以適應新會計準則體系規定的核算內容。尤其是目前價內稅與價外稅的并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角色的互換,使企業日常會計核算復雜化。新稅制實施之初,增值稅作為價外稅的會計處理首次施行。相當一部分企業會計人員對期初存貨處理、含稅收入還原、視同銷售行為的計稅等會計處理方法不熟悉,企業稅收會計核算一度出現比較混亂的局面。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由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負增值”及低申報問題的大量出現,稅收政策又作了相應的改變,國稅機關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更加慎重,適當縮小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范圍,迫使企業不斷改變稅收會計核算方式。一部分企業稅收會計核算呈現無序狀態。另外新《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實施后,原來稅法規定的內容難以滿足新的經濟情況。
2差異成因分析
2.1收入的確認條件不同
(1)增值稅收入的確認有五個條件:①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②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④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⑤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2)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其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確定為: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③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④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⑤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在收到代銷清單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的當天;對于發出代銷商品超過180天仍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視同銷售實現,一律征收增值稅,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代銷商品滿180天的當天。
2.2處理依據的原則不同
新的增值稅稅制付諸實施后,會計對增值稅進行的賬務處理,與我國現有的會計準則有些相悖。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企業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應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從明細科目的設置中可以看出,增值稅會計處理,是按照收付實現制的原則進行的。即增值稅的交納,是在產品銷售的基礎上,計算出應交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并扣除已購入原材料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后,再來核算本期應交納的實際稅額。由于當期購入的原材料并不一定全部被消耗在當期已銷的產品成本中去,因此,企業每期所交納的增值稅,并不是企業真正的增值部分。盡管從長期來看,通過遞延,企業所交納的增值稅的總額,與其增值總額是一致的,但是,從具體的每個會計期間來看,兩者并不一致,這正是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的差別。例如,由于企業每期交納的增值稅,并不是企業當期的真正增值部分。因此,人們就不能象過去那樣,從損益表中的銷售收入或毛利的會計信息的邏輯關系上,判斷出企業是否合理計算了應納流轉稅。特別應警惕一些外商獨資企業,在掌握了會計信息很難邏輯反映增值稅與企業實際增值的情況后,利用會計賬務處理的這一缺陷,偷逃增值稅。由于出口產品沒有“增值額”,銷項稅額扣除進項稅額后,不僅不交稅,還可退稅。稅務部門僅僅從增值稅的會計信息上,是很難區分出是由于人為壓低售價造成的,還是由于當期購入原材料過多,而投入產出較少造成的。因為,這兩種情況都會造成當期增值稅的少交。這完全是我們所謂的增值稅實際上并不按照企業增值部分計算所致。會計信息的模糊性,使得會計失去了應有的反映功能,也使會計信息失去了有用性。
總的來說,現行增值稅會計核算體系存在的上述問題不但影響了增值稅會計本身作用的發揮,也影響了整個會計信息的質量。究其原因,一是現行的增值稅稅制在征收范圍、征收依據及稅額確定等方面都還不是非常完善,很多規定與增值稅理論并不相符,而且在很多具體項目的征收范圍及稅率上不穩定,并體現到增值稅會計核算上,增加了增值稅會計核算的復雜性;二是現行的增值稅會計核算模式從實質上分析屬于財稅合一會計模式,表現為以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和扣稅權利作為會計確認與計量的依據,會計核算過分遵循稅法的規定,而放棄其自身的原則。
3增值稅會計改革思路
3.1應建立統一的稅收會計核算規范和設立稅務組織
現行增值稅會計不能直接反映企業的增值情況,如果我國現行稅法能夠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將按銷售收入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扣除當月已銷產品所含的原材料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來計算當期應交納的增值稅,不僅合理,而且也可使增值稅的信息能夠為稅務部門的監督提供很大的幫助。因為,這樣稅務部門很容易從損益表的銷售收入或毛利中,根據一定比例,很快推算出當期所交納的增值稅是否合理。根據這一方法來計算每期應交納的增值稅,也符合會計的權責發生制原則與配比原則。建議在稅收法律法規的制定過程中,應盡量保持稅收會計核算方法的相對穩定。在此基礎上,將各稅種所涉及的稅收會計核算方法,統一匯編成權威和規范的文本,作為會計教學與培訓的必備教材或操作指導用書,并及時補充和完善。健全的組織形式是保證企業稅務會計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的必要條件。就我國現狀來看,要設立企業稅務會計,還必須建立注冊稅務會計師協會,定期組織稅務會計資格考試,保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一定水準的執業素質;并對稅務會計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為完善稅收規定和企業決策提供參考。另外,還應制定約束企業稅務會計行為的條例或規定,以減少企業稅務會計不合法行為的發生。
3.2建立財稅分流、價稅合一的新模式
(1)在財稅分流的思路下,我們可以借鑒所得稅會計核算體系,將增值稅作為一項影響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費用,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中加以披露和反映。在會計上只設“增值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和“遞延進項稅額”三個科目?!霸鲋刀悺笨颇亢怂惚酒诎l生的增值稅費用,其借方登記本期銷項稅額,貸方登記本期銷售成本中所含的進項稅額。借方余額即為本期的增值稅費用,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斑f延進項稅額”科目借方登記本期銷售成本中所含的進項稅額與進項稅額轉出,貸方登記按稅法確認的本期進項稅額,貸方余額表示待抵扣的進項稅額。
(2)具體會計核算步驟。
①企業在購進貨物時,不論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應按價稅合計數借記“材料采購”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企業在銷售貨物時,也一律按價稅合計數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產品銷售收入”科目。
②期末時對增值稅費用進行核算。根據本期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遞延進項稅額”科目;根據本期銷售收入中的銷項稅額,借記“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根據本期銷售成本中的進項稅額,借記“遞延進項稅額”科目,貸記“增值稅”科目。
③在確認進項、銷項稅額差異的基礎上進行差異調整,計算出本期應交增值稅。調整進項稅額差異時,借記“遞延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調整銷項稅額差異時(主要是視同銷售、價外費用等),借記“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霸鲋刀悺笨颇科谀┯囝~為本期增值稅費用,反映了增值稅的會計內涵;“遞延進項稅額”科目期末余額為待抵扣的進項稅額;“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期末余額即為本期的應交增值稅,體現了稅收法規的要求。
在資產負債表中應分別反映應交未交增值稅和待抵扣進項稅額的信息;在有關會計報表附注中還應披露按稅法規定不得抵扣而計入固定資產或其他項目成本的進項稅額、當期由于會計確認與稅法確認的時間不同而暫時未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由于會計收入與稅法收入的口徑不同而確認的銷項稅額等重要信息。
此外還應注意以下兩點:一是上述的“價稅合一”模式的主要內容是針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的,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首先不需要設置“未交增值稅”科目;其次,因為其無進項稅抵扣權,上述處理中關于進項稅額確認的賬務處理都不會涉及;最后,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期末借方余額表示小規模納稅人多交的增值稅稅額,貸方余額為其欠繳的增值稅稅額。二是增值稅稅收法規日趨完善,也正面臨稅制改革之時,重塑增值稅的會計模式,對于充分發揮增值稅會計的作用,規范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是非常必要的??梢越梃b英國的做法,制定增值稅會計準則(目前,英國是唯一建立增值稅會計準則的國家)。
財稅分流的增值稅會計模式可以更好地反映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又能通過差異調整按稅法的要求計算繳納稅款,還可以還原會計要素在會計報表中的原來面目,應該成為中國增值稅會計模式改革的方向。
3.3加快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步伐
目前,增值稅會計在國外的記賬原則多采用收付實現制,這從根本上解決了款項收付與稅款繳納脫節的矛盾。我國要解決這一矛盾,只有加快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步伐。為正確處理財務會計按權責發生制確認的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與收付實現制確認的差異,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待轉進項稅額”和“待轉銷項稅額”兩個專欄,分別用于核算應付未付的進項稅額和應收未收的銷項稅額。建議取消稅收法規中關于“貨到扣稅法”的規定。所有企業的進項稅額都要在實際付款后才能抵扣,銷項稅額也要在收到貨款以后才須交稅。這樣,既可以防止納稅人利用沒有實際交易的虛假發票申報抵扣,又可為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提供相關指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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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7.
[3]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
例1:2007年1月1日,興業公司以一處房產和一件舊設備共200萬元向利仁公司投資(二者屬于同一控制下的兩個公司),占乙公司60%的股權,投資時利仁公司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為14000萬元。投資時興業公司資本公積為500萬元,盈余公積為200萬元。
該房產的賬面原價為8000萬元,已計提累計折舊500萬元,已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00萬元,公允價值為7600萬元。舊設備的原值220萬元,已提折舊20萬元,公允價值200萬元。
興業公司的會計處理:借:固定資產清理7500萬元累計折舊520萬元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00萬元貸:固定資產8220萬元借:長期股權投資8400萬元(14000×60%)貸:固定資產清理7500萬元資本公積900萬元。
稅務處理:1.可能涉及的流轉稅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規定: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上例屬于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共同承擔投資風險,不征營業稅。
增值稅:以設備等動產對外投資,應視同銷售,按照“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進行稅務處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舊貨和舊機動車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2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稅固定資產,無論其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一律按4%的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另外,如果具備《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骉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骍的通知》(國稅函〔1995〕288號)明確的三個條件,即屬于企業固定資產目錄所列貨物、企業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并確已使用過的貨物、銷售價格不超過其原值的貨物,可免予征收增值稅。所以,該舊設備售價小于原值,不征增值稅。
2.涉及的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規定,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對外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
3.納稅調整以上會計處理未涉及任何損益類科目,對于轉出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稅法應作納稅調減,應納稅所得額=(7600-7300-200)+(200-200)=100(萬元),納稅申報時該筆業務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的初始計量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的初始成本為付出的資產的公允價值。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反映在營業外收支中。
例2:興業公司2007年4月1日與利仁公司原投資者A公司簽訂協議,興業公司和利仁公司不屬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興業公司以自產產品(非應稅消費品)和承擔A公司的短期還貸款義務換取A持有的利仁公司股權,興業公司投出存貨的公允價值為500萬元,增值稅為85萬元,賬面成本為400萬元,存貨跌價準備為50萬元。承擔歸還貸款義務為200萬元。
興業公司的會計處理:新準則對于庫存商品的視同銷售,都要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要求,結轉收入和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785萬元(500+85+200)
貸:短期借款200萬元
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萬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350萬元
存貨跌價準備50萬元
貸:庫存商品400萬元。
稅務處理:1.涉及的流轉稅。《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以外購的原材料或者自產產品對外投資,應視同銷售計算增值稅。
2.涉及的所得稅。按國稅發〔2000〕118號文件規定,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性資產和對外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
納稅調整: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如果是以存貨投資,財稅差異為存貨跌價準備50萬元。如果存貨未計提跌價準備,新準則與稅法基本一致,沒有任何財稅差異。
例3:接例2,如果興業公司和利仁公司屬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投資時利仁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為1000萬元。投資時興業公司資本公積為100萬元,盈余公積為50萬元。
興業公司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700萬元(1000×70%)
資本公積85萬元
貸:短期借款200萬元
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萬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350萬元
存貨跌價準備50萬元
(1)隔油池。
在煉廠一般都采用利用油、水的比重差進行油水分離的隔油池。其中比重小于1的油品上浮至水面而得到回收;比重大于1的其他機械雜質沉于池底。所以,隔油池同時又是沉淀池,但主要起除油作用。
(2)浮選。
浮選就是向污水中通入空氣,使污水中的乳化油粘附在空氣泡上,隨氣泡一起浮升至水面。一般為了提高浮選效果,向污水中投加少量浮選劑。由于煉廠的生產污水中本身含有某些表面活性劑,如脂肪酸鹽、環烷酸鹽、磺酸鹽等,故不需另外加入浮選劑,也能獲得較好的浮選效果。所以,近幾年來在國內外都廣泛地用它來處理煉廠的含油污水。
(3)絮凝。
對于顆粒直徑小于10-5m的油粒,一般稱之為乳化油。這種乳化油由于其表面吸附有水分子,此水層使油粒不能相互聚合。另外,因油粒表面帶有相同電荷,由于靜電排斥作用也妨礙油粒間的相互聚合而在水中呈穩定的懸浮狀態。這兩種因素構成了乳化油在水中的穩定狀態。再者,油粒間由于水分子運動產生的布朗運動,促使油粒相互碰撞聚合而變成較大的油粒,以及由于范德華力所產生的油粒間相互吸引力,促使它們相互聚合,以上所有這些因素就構成了油粒的不穩定因素。為了使具有這種特性的油粒凝聚,就應消除其穩定因素。絮凝法的基本原理主要是根據油粒穩定因素之一——靜電排斥力發生電中和作用的現象來進行絮凝。僅用雙電層原理來解釋絮凝原理尚有許多現象不能說明,因此絮凝作用還應考慮金屬氧化物的水化物對油粒的吸附、包圍圈帶等各種現象的綜合作用。
(4)過濾。
含油污水中油粒和懸浮物質在通過濾層時被截留在濾層中間,一般污水中的懸浮物質的粒度同砂層中的空隙相比要小得多,這種微小的顆粒在砂層中被截留下來的現象,許多學者試用下列作用來解釋:篩濾作用、沉淀作用、化學吸附作用、物理吸附作用、附著作用及絮凝形成作用,這些作用中,到底哪一種對過濾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不同的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至今還未建立一個統一的、肯定的說法。
2含硫、氨、酚污水處理工藝
煉廠在渣油焦化、催化裂化、加氫精制等二次加工過程中都會產生一定量的過程凝縮水,其中含有較多的硫化物、氨和酚類,一般稱為含硫污水。它的排量不大,但如不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入煉廠排水系統,則將嚴重地破壞隔油池操作流程,影響污水處理構筑物的正常運行。
(1)水蒸汽汽提法。
水蒸氣汽提法就是把水蒸汽吹進水中,當污水的蒸汽壓超過外界壓力時,污水就開始沸騰,這樣就加速了液相轉入氣相的過程;另一方面當水蒸氣以氣泡形態穿過水層時,水和氣泡表面之間就形成了自由表面,這時液體就不斷地向氣泡內蒸發擴散。當氣泡上升到液面時就開始破裂而放出其中的揮發性物質,所以數量較多的水蒸氣汽提擴大了水的蒸發面,強化了過程的進行。工業污水中的揮發性溶解物質如硫化氫、氨、揮發性酚等都可以用蒸汽蒸餾的方法從污水中分離出來。
(2)含酚污水的處理。
酚既能溶于水,又能溶于有機溶劑如苯、輕油等。水和有機溶劑是兩種互不相溶的液體,利用酚在這兩種液體中的溶解度不相同(酚在有機溶劑中的溶解度較水大),把某種有機溶劑如苯加入酚水中,經過充分混合后,酚就會逐漸溶于苯中,再利用水和苯的比重差進行分離。因此可以利用此原理從污水中把酚提取出來。但為了獲得較高的脫酚效率,需要采用對酚的分配系數高又與水互不相溶、不易乳化、損耗小、價格低廉、來源容易的有機溶劑作萃取劑。
3生物氧化法
利用大自然存在著大量依靠有機物生活的微生物來氧化分解污水中的有機物質,運行費用比用化學氧化法低廉。這種利用微生物處理污水的方法叫作生物氧化法。由于它能有效地除去污水中溶解的和膠體狀態的有機污染物,所以一般煉廠都采用它作為凈化低濃度含酚污水的主要方法之一。
4深度處理
煉廠污水經過隔油、浮選(一級處理)和生化處理(二級處理)等構筑物凈化后,水質仍然達不到國家制定的排入地面水衛生標準的要求。為了防止惡化環境,消除其對水體、水生生物和人畜的危害,對某些地處水源上游和沒有大量水源可作稀釋水的煉廠來說,就必須對排出污水進行深度處理(亦稱三級處理或拋光處理)。深度處理方法很多,但一般都由于技術比較復雜,處理成本過高,而未被生產上廣泛采用,尚有待進行深入研究和改進。目前從國內外的發展趨勢看,活性炭吸附法、臭氧氧化法,對徹底凈化煉廠污水,使其達到排入水體或回收利用方面頗有價值。
(1)活性炭吸附法。
活性炭吸附污水中的雜質屬于物理吸附。其原理是由于活性炭是松散多孔性結構的物質,具有很大的比表面積,一般可達1000m2/g。在它的表面粒子上存在著剩余的吸引力而引起對污水中雜質的吸附。近幾年來國內外利用活性炭吸附處理煉廠一級或二級出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綜合起來,可得到以下的主要試驗結果:①用活性炭吸附法凈化煉廠污水生化需氧量可脫除80%,出水中酚含量<0.02mg/L;②使水產生臭味的有機污染物,較其他有機污染物更容易脫除,在凈化過程中它們首先被吸附掉;③在使用活性炭吸附前,污水應經過預處理,使固體懸浮物小于60mg/L,油含量達到20mg/L以下,這樣可以減輕活性炭的負擔,延長操作時間,減少再生頻率,降低再生費用;④每公斤活性炭可吸附0.3~0.5kg以化學耗氧量衡量的有機物,吸附飽和后的活性炭可用烘焙法再生,再生損失約為5%~10%;⑤活性炭的粒徑對吸附速度影響較大,一般水處理活性炭采用8~30目較合適。
(2)臭氧氧化法。
臭氧具有很強的氧化能力,所以在西歐各國被廣泛用于給水處理的殺菌、脫色和除臭處理。目前國內外已開始大規模地研究把臭氧氧化用于工業污水的最終處理,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其他處理工藝
除了上述幾種常見的采油廢水處理工藝外,近幾年來也出現了一些新技術。文獻[1-2]指出,越來越多的膜分離技術開始用于油田采出水處理,膜分離技術是利用膜的選擇透過性進行分離和提純的技術。膜法處理可以根據廢水中油粒子的大小,合理地確定膜截留分子量。文獻[3-4]指出,生物吸附法是一種較為新穎的處理含重金屬廢水的方法,具有高效、廉價的潛在優勢。所謂生物吸附法就是利用某些生物體本身的化學結構及成分特性來吸附溶于水中的金屬離子,再通過固液兩相分離來去除水溶液中金屬離子的方法。
6結語
1.1除油
這一環節在石油廢水處理過程中比較重要,廢水中的原油主要以浮油(直徑大于100μm)、分散油(直徑在10-100μm之間)和乳化油(直徑為1×10-3-10μm)三種形式存在,根據原油存在的不同形式,采用兩級除油法,即一級重力除油、二級混凝除油法。
1.1.1重力除油
重力除油屬于初步除油,利用油和水的相對重力不同,來除去廢水中的浮油和分散油。現階段我國主要采用立式除油罐和斜板式隔油池兩種主要的重力除油方式。立式除油罐的設計符合油水運動的基本規律,迎合廢水流動的重力流程,采用物理的方式進行除油,除油效果非常顯著,對于含油量在5000mg/L以下的廢水,其除油率可高達80%,是石油開采廢水重力除油的主要措施。斜板式隔油池也是浮油處理的重要措施之一,相對于平流式隔油池來說,斜板式隔油池主要是在其內部加設一道斜板。表面看無很大差異,卻使處理浮油與分散油的效果明顯提升,通常在廢水油粒半徑為25微米時,只需將廢水在斜板式隔油池停留30分鐘以內,就可以出去廢水中80%以上的浮油,除油效果同樣是非常的明顯。同時,也可以把立式除油罐與斜板式隔油池相結合,在立式儲油罐內設置波紋斜板,使其兼具兩種技術的有點,進一步提升除油效果,通過一次操作,基本可以出去廢水中的全部浮油和分散油。
1.1.2混凝破乳除油
經過重力除油后,廢水中的浮油和分散油已基本去除,混凝破乳除油主要是為了除去廢水中直徑更小的乳化油,其對于乳化油的去除效果非常明顯。這種除油方式主要是利用混凝破乳劑,其具有脫穩破乳的效果,能夠將廢水中的乳化油粒與水分離,實現除油的效果。在除油工作中,混凝破乳除油法主要運用混凝破乳劑與混凝除油工藝實施具體的除油工作?;炷迫閯┲饕峭ㄟ^改變廢水中乳化油的性狀來實現除油,它能夠凝結廢水中的乳化油,同時還能提升乳化油在廢水中的浮力。在具體的除油工作中,主要采用兩種混凝劑,即有機混凝劑與無機混凝劑,在實際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廢水除油工藝不斷取得發展,在乳化油除油工作中也出現了有機高分子混凝破乳劑,并且得到了廣泛應用。
1.2除懸浮物
石油開采廢水中的懸浮物的去除工作較為簡單,主要是通過過濾的方式來進行,通常有壓力式濾罐和重力式濾罐兩種,壓力式濾罐可在工廠預制,具有安裝方便,占地面積小,操作運行方便等優點,因此在油田中應用較多。壓力式濾罐又分為立式和臥式兩種,直徑一般在3米以內。與立式濾罐相比,臥式濾罐過濾斷面懸浮物負荷不易均勻,因此沒有得到立式濾罐一樣的廣泛應用。當前,為保證出水水質,很多油田都采用兩級過濾處理,第一級為雙層濾料過濾,通常選用石英砂和無煙煤作為濾料,第二級進行精細過濾,采用纖維素濾料,以保證出水中的含油量、懸浮物濃度達到要求,能夠進行回注水操作。
2當前我國石油開采廢水處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很多油田都進入了開采的中后期,由于進行二次抽采、三次抽采,使廢水水質更加復雜,因此,對廢水的處理技術也要求更高。
2.1聚合物驅采廢水
目前很多油田開始使用聚合物化學驅采技術,在水中加入了大量的聚合物和表面活性劑,使廢水水質比原來的工藝復雜很多,原油主要以乳化油的狀態存在,同時存在很多的聚合物和活性劑,使乳化油的穩定性更高,使得重力除油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時由于聚結材料的種類較少,聚結效率不高,導致粗?;劢Y工藝的除油效果較差。因此,必須完善聚結除油機理,開發新型聚結材料,改善聚結工藝條件,以解決聚合物驅采的廢水處理問題。
2.2蒸汽驅采稠油廢水
目前,各大油田蒸汽驅采油規模也不斷擴大,蒸汽驅采稠油廢水中含油量高并且稠油的相對體積質量和水很接近,重力分離效果甚微,同時,沒有一種高效、快速的破乳劑,水中的二氧化硅等污染物的處理落后,都給蒸汽驅采稠油廢水的處理帶來了極大問題。
2.3低滲透油藏開采廢水
為了不堵塞地層,并且保持低滲透油藏的滲透性,低滲透油層回注水質的要求非常嚴格,回注水的濾膜系數和污染物顆粒直徑要求非常高,而目前的精細過濾、活性炭吸附等技術都很難達到,膜處理技術雖然能達到要求,但其耐久性、抗腐蝕性等都需要進一步提高。
3我國石油開采廢水處理工作的展望
我國石油開采廢水處理的技術已經逐漸制約了驅油技術的發展,影響了驅油技術的大規模發展,因此,發展石油開采廢水處理技術是我們亟待解決的問題。結合聚合物驅采廢水、蒸汽驅采稠油廢水、低滲透油藏開采廢水的發展,我們應當盡快研制更高效的混凝破乳劑,提高除油效率,保障石油開采廢水的再利用;研發更有效地聚結材料,提高物理法除油效率;積極研發和更新膜處理技術,提高顆粒物和乳化油的去除效率。
4結語
例如,甲公司為一家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企業,2005年1月1日,其開發完成的一幢房產賬面價值1500萬元,甲公司將該房產出租給乙公司,租期為3年,租金總額360萬元。當時的市場價格為2500萬元。租期屆滿,甲企業以3000萬元的價格出售該房產。假定房產折舊年限為20年,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不考慮房產殘值、營業稅金及附加)。(注:國稅發[2006]31號文規定,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轉作固定資產的行為應視同銷售,于開發產品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于實際取得利益權利時確認收入(或利潤)的實現;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轉作固定資產的,可按稅收規定扣除折舊費用,未轉作固定資產的,不得扣除折舊費用。)
一、轉為出租開發產品核算
1.出租期間會計利潤
租金收入:360萬元;
攤銷成本:1500÷20×3=225萬元;
會計利潤:360-225=135萬元。
2.出租期間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稅法規定,用于出租的開發產品未轉作固定資產核算,其攤銷的折舊不能稅前扣除,因此出租期間已攤銷的折舊225萬元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即應納稅所得額為360萬元,應交所得稅為118.8萬元(360×33%)。
3.租期屆滿時出售
甲企業出售該房產時結轉銷售收入3000萬元,賬面成本余值為1275萬元(1500-225),會計利潤為1725萬元(3000-1275),已攤銷折舊225萬元此時可作為計稅成本調減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應納稅所得額為1500萬元,應交所得稅為495萬元。
從上可看出,開發企業從出租至出售應交所得稅總計為613.8萬元(118.8+495)。
二、轉作固定資產核算
1.出租期間會計利潤
同上。
2.出租期間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轉作固定資產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實現,繳納企業所得稅;開發產品轉作固定資產后可按稅收規定扣除折舊費用。
開發產品轉為固定資產時的公允價值應以當時的市場價值計算,因此出租期間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00萬元(2500-1500)。因開發產品已轉為固定資產,按稅法規定,其計稅成本為2500萬元,增加的計稅成本1000萬元中屬于出租期間的折舊費用150萬元(1000÷20×3)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135+1000-150=985萬元;
應交所得稅:985×33%=325.05萬元。
3.租期屆滿時出售
甲企業出售該房產時結轉銷售收入3000萬元,賬面固定資產凈值為1275萬元(1500-225),因此,會計利潤為1725萬元。開發產品轉為固定資產時增加的計稅成本余值850萬元(1000-150)應調減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應納稅所得額為1725-850=875萬元,應交所得稅為875×33%=288.75萬元。
從上可看出,開發企業從出租至出售應交所得稅總計也為613.8萬元(325.05+288.75)。
一、稅率的選擇
我國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實行33%的比例稅率,考慮到許多利潤水平較低的小型企業,稅法又規定了兩檔照顧性稅率,即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暫減按18%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至3萬元的企業,暫減按27%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24%、15%三檔,加上地方所得稅稅率3%,稅率與內資企業所得稅基本相同,只是在征稅對象的選擇方面有所區別。
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以后,是選擇比例稅率還是選擇超額累進稅率,是選擇一檔比例稅率還是選擇幾檔比例稅率,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筆者認為選擇一檔比例稅率為佳,其理由有三:
一是比例稅率能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和中性原則,內外資企業可以在同等稅收負擔條件下開展公平競爭;
二是多檔比例稅率或超額累進稅率雖然具有較強的調節功能等優點,但是納稅人往往在適用不同比例稅率或適用不同級次所得稅稅率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臨界點上做文章,盡可能地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從而減輕稅收負擔。采用統一的比例稅率會避免這些問題的發生,減少稅款的流失;
三是多年稅收征管工作實踐證明,多檔比例稅率在計算投資收益補稅、抵免等方面難度較大,往往產生歧義,給實際征管工作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另外,比例稅率不宜定得太高,按照發展中國家企業所得稅的平均水平和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實際負擔水平,稅率上限不宜超過25%,下限不宜低于20%。稅率太高將弱化吸引外資的能力,稅率定得太低會喪失國家既得利益。
二、減少稅前優惠政策
目前,在我國不論是企業所得稅法還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中,都有許多優惠政策,如對內資企業中的校辦企業、民政福利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新辦企業等分別享有不同的減免稅優惠政策,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有“免二減三”、“五免五減”和再投資退稅等優惠政策。應當承認,改革開放初期這些優惠政策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吸引了大量外資。但也應該看到,近些年來由于這些優惠政策的存在,出現許多新問題,如假校辦、假福利、假新辦、假外資企業相繼出現,在某種程度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給稅收執法帶來難度。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合并以后,取消這些或類似的優惠政策,將會徹底根除這些問題,更有利于公平競爭,也有利于稅收征管。
三、進一步規范稅前扣除項目
第一,取消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稅前允許扣除的政策?,F行企業所得稅稅法中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在計算征收企業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除,這項規定在兩稅合并后應作調整。從利率來看,國債高于國家同期銀行的存款利率較多,購買國債已成為新的投資熱點,某些地方已出現了供不應求的局面,對其免征企業所得稅,相對銀行存款較低的利息收入征收企業所得稅顯失公平。同時,國家財政性補貼也應盡量減少,如果企業有這方面的收入,也應并入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第二,提高工資、薪金稅前扣除標準?,F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稅工資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額為800元,個別經濟發達地區確需提高限額標準的,應在不高于20%的幅度內報財政部審定,這個標準有些偏低。兩稅合并以后,稅前扣除計稅工資標準應上調,從我國目前生活消費實際情況看,以1500元左右為宜。經過多年的改革,我國已經取消包括實物分房在內等多項福利,低工資高福利的狀況已發生了變化,提高工資、薪金收入是必要的,以改善人民生活水
平,拉動消費,因為占絕大多數的工薪階層是社會需求、消費的主要方面。
油田中的采油廢水中除了含有浮油、乳化油和溶解油之外,還含有大量的懸浮固體。另外,在油田開采過程中,還引入了一定量的木質素、發泡劑、重晶石、粘土等物質,從而使采油廢水成分極為復雜。此外,油田采油廢水中還含有一定量的高聚物,如聚丙烯酰胺等。同時,在采油廢水中還含有酚、酮、醛、酯、醇、酸、烴以及含氮化合物、鹵代化合物等等,其中能夠檢測到的二氯甲烷顯著萃取物多大六十七種。采油廢水中有機碳變化復雜,分子量分布在100-140之間,并且占到了組成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研究表明,采油廢水在靜置一定時間之后,COD會發生很大的變化,這就說明采油廢水中不法分子有機組成部分是可以自行降解的,但是其中難降解的部分也比較多。因此采油廢水復雜的組成便為其處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國內采油廢水處理工藝
1.物理法
用于采油廢水處理的物理法有重力分離技術、粗?;夹g、過濾法等等。重力分離技術主要是利用水和油的物理性質的差異,將采油廢水中的浮游、分散油、乳化油等去除,常見的技術有自然沉降、離心、水力旋流法、斜板刮油等。重力分離技術由于運行費用低、效果穩定、管理方便,而且對廢水適應性強等優勢而適用于較低油廢水處理或者預處理中。常見的重力分離設備主要是氣浮裝置和隔油池。氣浮主要用于疏水性固體懸浮物以及石化油的去除,通過微笑的氣泡將廢水中懸浮物粘附,之后隨著氣泡上升到水面而被分離。隔油池主要用于去除浮油或者破乳后的乳化油,該設備的占地面積比較大。粗?;夹g則是通過聚結、碰撞、截流、附著作用使油類粒徑不斷增大,最終被捕獲去除。常見的粗?;b置設備比較小,操作簡單,用到的填料有聚丙烯、陶粒、無煙煤、石英砂等等,但是該方法容易受到表面活性劑的影響而發生堵塞現象。過濾法則是通過過濾操作將采油廢水中的污染物進行去除的工藝,常見的過濾器有壓力式過濾器和重力式過濾器。實踐表明,壓力式過濾器更適合我國油田的廢水處理。目前,我國大多數油田過濾器濾料選用的是核桃殼和石英砂,但是二者存在濾料顆粒太小,容易在反洗中流失的缺點,因此需要不斷的補充濾料,同時在沖洗時需要添加化學洗滌劑才能夠清洗干凈。
2.化學法
采油廢水處理工藝中常見的化學方法有混凝法、化學氧化法、苛性堿法等。其中混凝法是通過向采油廢水中加入絮凝劑,從而使污染性物質絮凝在一起再去除的方法。常見的絮凝劑有硫酸鐵、氯化鐵、硫酸鋁等無機鹽類,和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鋁等高分子類?;瘜W氧化法則是通過化學氧化還原反應,將廢水中有機物分子分解成小分子有機物或者無機物的過程。目前高級氧化工業已經作為一種新興的污水處理技術被用于油田污水處理當中。當前,效果比較突出的高級氧化技術主要有芬頓法、次氯酸鈉法、臭氧法、雙氧水法等等??列詨A法主要是利用氫氧化鈉提高廢水的pH值,從而析出鈣和鎂等金屬離子,在降低水質硬度方面有比較廣泛的應用。
3.生物法
隨著生物科技的發展,生物法在采油廢水處理中的應用也越來越廣泛。生物法主要是通過微生物的生長代謝,實現有機物的分解和轉化。當前常見的生物法漚活性污泥法、曝氣生物法、氧化塘法、接觸氧化法、厭氧生物法、生物強化法等多種方法。生物法具有既經濟又易管理的優勢,因此在油田中得到十分廣泛的應用。其中活性污泥法具有管理方便,費用低廉的優勢,但是也有反應較慢,需要足夠長停留時間才能夠達到處理要求的缺點。生物膜技術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生物處理技術,在對采油廢水進行深度處理的過程中發揮了很好的效果。
4.膜技術
膜技術主要是利用膜材料對水、油以及表面活性劑進行選擇性的通過,從而達到分離的目的。通過膜技術能夠實現不同大小的油類、鹽類、固體微粒等的分離,因此可以在對采油廢水進行深度處理時使用。常見的膜技術有微濾、超濾、納濾和反滲透等。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