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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在您撰寫打非治違匯報材料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主要成效
12月份,全縣共打擊非法違法、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137起。按行業劃分,非煤礦山行業15起,道路交通行業73起,水上交通行業0起,建設施工行業0起,消防15起,危險化學品行業7起,煙花爆竹行業27起,民爆物品行業0起,冶金行業0起,其他行業0起。按非法違法行為類別分,打擊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30起,打擊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0起,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及違反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的0起,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0起,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0起,作業規程不完善、現場管理混亂及“三違”的5起,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0起,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1起,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0起,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演練不及時及自救裝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0起,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101起。
1至12月份,全縣共打擊非法違法、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2068起。按行業劃分,非煤礦山行業148起,道路交通行業1524起,水上交通行業7起,建設施工行業2起,消防122起,危險化學品行業62起,煙花爆竹行業203起,民爆物品行業0起,冶金行業0起,其他行業0起。按非法違法行為類別分,打擊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733起,打擊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2起,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及違反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的6起,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0起,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1起,作業規程不完善、現場管理混亂及“三違”的84起,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11起,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7起,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1起,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演練不及時及自救裝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0起,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1221起。
二、存在的問題
(一)個別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個別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對“三違”行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資料不完善、不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
(二)少數鄉鎮和部門“打非治違”措施乏力。一些鄉鎮和部門對“打非治違”工作認識不到位,措施不硬,打擊不力,致使個別地方和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現象難以得到徹底根治。
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關于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著我縣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我局高度重視,認真執行上級、縣委、縣政府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積極開展餐飲、藥品、醫療器械的“打非治違”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進展,現匯報如下:
一、建立機制,強化責任
為保證我局“打非治違”工作順利開展,年初制訂了“打非治違”活動方案,確立工作重點,成立了餐飲、藥品兩個工作組,實行按事定崗、按崗定人、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充分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二、穩步推進,成效顯著
今年以來,我局對全縣100多家企業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出動執法人員1000余人次,重點打擊了企業的無證經營,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非藥品冒充藥品的違法行為,已立案查處各類違法案件12起,有效規范了市場,確保了群眾飲食、用藥、用械安全。
1、餐飲方面的“打非治違”:今年以來,已完成了對80家餐飲服務企業的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40%,對管理達不到要求的企業進行了整改,對有違法行為的企業進行了處罰,特別是兩會、春分藥王節期間,我局出動了所有的執法人員,對就餐的企業進行了全過程的監督,對工藝達不到衛生要求,管理達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進行了一一的整改,保證兩會、春分藥王節的餐飲食品安全。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為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做準備,現就重新認定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現承擔本市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任務的醫療機構,遵守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各項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北京市統一醫療服務收費標準,符合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評審條件(附件1),可提出重新認定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申請。
二、市、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與同級衛生、財政部門成立定點醫療機構評審辦公室,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執行評審標準,杜絕各種不正之風。
三、按照“屬地申報、區縣初審、市級復審”原則,申請及審批定點醫療機構需按照以下要求辦理:
(一)愿意申報的醫療機構需在2000年6月15日前,向所在區縣勞動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附件2)并遞交有關材料(附件1)。
(二)區縣定點醫療機構評審辦公室在2000年7月15日前,在審查申報材料和核查醫療機構管理情況(附件1)的基礎上,提出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初審意見。
(三)市定點醫療機構評審辦公室在2000年7月30日后,在復審區縣意見基礎上,分期分批公布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名單,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簽定醫療服務協議。
四、有關具體問題
(一)審核不合格的醫療機構,三個月后可重新申報,區縣、市定點醫療機構評審辦公室進行復檢。對復檢后仍不合格的,自2001年1月1日起取消其定點資格。
(二)院外分支機構(包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分院、聯合體、協作體、外租病房等)須單獨履行定點資格的申報、審批手續。
(三)其它愿意承擔本市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任務的醫療機構,可按照本規定在7月15日前提出書面申請并遞交有關材料,審查認定時間另行公布。
(四)這次定點資格認定工作,不涉及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享受人員個人定點醫療機構的調整。
五、這次認定的醫療機構定點資格,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后仍繼續有效。
六、本通知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評審條件
一、符合本市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二、符合醫療機構評審標準。
三、遵守國家及本市有關醫療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有健全和完善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
1.制訂并執行符合市衛生局醫療質量管理標準的常見病診療常規;
2.有藥品、醫用設備、醫用材料管理制度和醫療統計、病案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3.準確提供門急診、住院、單病種等有關資料。
四、嚴格執行國家及本市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經市、區縣物價部門檢查合格。
五、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及設備。
1.根據業務量配備合理數量專(兼)職管理人員,一級(含)以上醫院要設置由主管院長負責的醫療保險辦公室;
2.根據需要配置必需的計算機等設備,滿足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的要求;
3.使用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出院結算單和票據,及時準確提供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的有關資料和報表;
4.執行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結算辦法;
5.參加醫療保險藥品管理的監測網。
六、嚴格控制門診人次費用、住院人次費用、日均住院費用、平均住院日等。公費醫療和大病醫療保險享受單位、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評議合格的。
七、駐京軍隊醫院須符合經各總部、軍兵種和軍區后勤(聯勤)部批準可以開展對外有償服務,取得《中國事業單位有償服務許可證》和《中國事業單位有償收費許可證》的醫院(具體名單由總后衛生部提供)。
申報定點醫療機構須提供的材料
一、申請報告;
二、按規定填寫的《北京市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申請書》;
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
四、軍隊醫療機構須提供經各總部、軍兵種和軍區后勤(聯勤)部批準對外有償服務證明,包括《中國事業單位有償服務許可證》和《中國事業單位有償收費許可證》;
五、醫療機構評審的合格材料及復印件;
六、藥品和物價部門監督檢查的合格證明材料;
七、大型醫療儀器設備(單價收費200元以上)清單及價格;
八、市物價局單獨批準醫療機構(《市物價局、市衛生局統一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外)收費價格證明材料。
對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核查的主要內容
一、醫療機構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的書面匯報。
二、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管理情況
1.管理機構及人員情況。
2.各項管理制度。
(1)就醫管理制度(專用處方、病歷、結算單、掛號驗證);
(2)轉診轉院管理制度;
(3)內部考核制度(包括病歷、處方核查制度,獎懲制度);
(4)使用大型醫用設備、貴重藥品及醫用材料的審批制度。
3.控制醫療費用措施
單病種費用管理,大額醫療費用核查。
4.信息網絡建設及計算機配置情況。
(1)醫療保險辦公室計算機設備配置;
(2)醫療機構信息網絡建設情況;
(3)參加醫療保險藥品管理監測網條件。
5.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費用結算。
(1)使用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出院結算單和票據管理情況;
(2)提供患者醫療費用清單情況;
(3)實行住院醫療費用結算辦法的準備情況;
(4)醫療費用單獨建帳管理情況。
三、醫療衛生服務的管理情況
1.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材料、醫療統計、病案、財務等管理制度;
2.常見病診療和護理常規。
四、對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合同單位的管理情況。
北京市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申請書
申請單位: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填寫說明
一、本表用鋼筆填寫,要求字跡工整,內容真實。
二、“醫院等級”一欄由醫院填寫,其它類別醫療機構(如門診部、醫務所等)不填寫。
三、“申請內容”一欄,由醫療機構填寫申請定點資格的意向。
四、科室設置及病床數,要求填寫到專業科室情況(如神經內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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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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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代碼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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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機構類別| |
|-----|----------|----|-----------|
|醫院等級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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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區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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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許可證號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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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開戶銀行及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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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大病醫療保險管理部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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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聯系電話| |編制人數| |實有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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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計算機數| |主管院長|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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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員分類|總人數 |高級職稱|中級職稱|初級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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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 |醫生 | | | | |
|技術 |----|----|----|----|---------|
|人員 |護士 | | | | |
|構成 |----|----|----|----|---------|
|情況 |醫技人員| | | | |
為加強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管理,健全醫患雙方制約機制,規范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就醫行為,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五部委下發的《關于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22號)的精神,現就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一)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醫療保險管理機構,根據任務量配置必要的專職管理人員,做好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
(二)要加強血液透析、放化療等危重癥醫療費用管理,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
(三)要嚴格執行用藥限量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患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結核病、精神病、腫瘤(放化療),且病情穩定需長期服用同一類藥品,門診開藥量可放寬到不超過一個月量。
(四)要按規定使用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實行雙處方雙劃價,專用處方要單獨管理。要使用全市統一制定的“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
(五)各定點醫療機構要為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患者及時、準確地提供“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積極配合各區縣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并提供有關資料。
二、下列費用公費醫療、大病醫療保險不予支付
(一)各種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手術加臺費、優質優價費(含特需病房)、自請特別護士、護工等特需醫療服務費用。
(二)各種預防、保健性及非治療必需的診療項目費用,如氣泡浴、等動力康復治療、光量子治療、眼部人工骨植入等。
(三)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如止痛泵、止痛表、氧氣發生器等費用。
(四)各種氣功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治療費用。
(五)市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費用和各種生活性材料費用。
(六)微量元素檢查、APOP老年人癡呆基因分型檢測、SW系列反射治療儀、骨質疏松治療儀等費用。大病醫療保險患者手術中使用一次性進口器材、器械,報銷仍執行京勞險發〔1996〕201號文件。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打非治違”工作推進會精神,持續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采礦活動,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礦山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加快形成嚴格規范的礦山開發秩序,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無證非法采礦較大安全事故,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總體平穩態勢。
二、打擊重點
按照閩安委〔2013〕16號文要求,牽頭做好非煤礦山有關“打非治違”工作,配合做好煤礦有關“打非治違”工作,重點對以下非法違法采礦行為予以打擊:
(一)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
(二)越界開采礦產資源;
(三)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
(四)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組織生產;
(五)超計劃開采國家實行開采總量控制礦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結合實際,制定國土資源系統“打非治違”實施方案,層層動員部署,加強指導督促,確保“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報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進一步推進“打非治違”工作的重要意義,曝光重大和典型違法違規案件,宣傳先進典型,為開展“打非治違”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打非治違”共同責任機制。國土資源、公安、安監、電力等有關部門要依照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對本行政區內的無證非法開采礦山至少組織開展一次聯合執法檢查,實現火工、電力等多環節管控,共同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各相關部門在執法中,要加強信息溝通,凡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停產整頓、暫扣或注銷、吊銷證照等行政處罰時,要及時函告其他有關部門。各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互相通報執法和證照管理情況,形成部門聯動,提高執法效率。
(四)依法嚴厲打擊。要切實加強礦產開發的監督管理,認真開展清理排查和查處打擊工作:
1、各鄉(鎮)國土資源所要在當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記錄,在巡查中發現的非法采礦行為,要及時制止,及時匯報。
2.嚴厲打擊無證開采等違法行為。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開采礦山,要依法嚴厲打擊,從重處罰。對拒不停止開采,情節嚴重,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對無證開采礦山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需要關閉的要及時提請當地政府關閉到位。
3.嚴肅查處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結合礦山年檢、礦產衛片執法檢查、礦產資源督察員檢查等工作,對超越批準礦區范圍開采的礦山企業,要責令其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并依法處罰,對拒不退回本礦區范圍內開采的,依法吊銷采礦許可證。
4.全面檢查礦業權人履行法定責任情況。做好采礦許可證的清理工作,督促采礦權人履行法定職責。對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礦業權人,不按開發利用方案組織開采的礦山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查處。
(五)加強督促檢查。通過采取重點抽查、跟蹤檢查等方式,及時掌握“打非治違”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有關地區工作不深入、打擊不嚴厲、治理不徹底等突出問題,確?!按蚍侵芜`”工作取得實效。要把“打非治違”工作與打擊非法違法采礦專項行動、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程回收利用專項整治等工作相結合,及時總結經驗,著力構建“打非治違”長效機制。
一、領導重視,科學安排,精心組織
“打非治違”工作是今年交通安全工作的核心,列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實,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我所成立了以所長為組長,副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的“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制訂了《XX縣運輸管理所“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夯實責任。
二、認真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市場整治活動
1、整治客運市場經營秩序。重點查處以下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一是嚴厲打擊和查處無營運證件的非法營運“黑車”。二是不按批準的客運線路運營、串線經營的違法經營行為。三是不按批準的始發站點發車、不按批準的站點??考霸谠诔菂^內兜圈拉客的客運車輛。四是途中倒客、甩客的違法經營行為。五是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行為。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期間,集中力量,采取加大對違章營運頻繁的區域做到重點布控、重點打擊,同時發動群眾投拆、舉報和協助調查取證等措施,依法依規,嚴管重罰。專項行動期間,我所共出動執法人員200余人次,查處各類違規違章行為15件,查扣非法營運面包車8部。
2、排查運輸企業安全生產隱患。通過深入道路運輸企業,對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認真檢查。要求各道路運輸企業切實加強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工作,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專項行動工作落到實處,對出現的問題從嚴從重查處。把檢查和整改結合起來,對各類隱患分類歸檔,明確整改期限和責任人,抓好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落實和“回頭看”工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成效。對相關事故的責任人要予以嚴肅的處理,該停業整頓的要堅決停業,該解聘的要堅決解聘。督促客運企業在客運車輛上安裝和有效使用GPS定位系統,增強安全管理科技手段,提高安全動態監管能力。我局共組織督查檢查33次,派出督查人員66人次,檢查轄區企業19家,都已督促整改到位。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以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更加嚴密的組織方式、更加有力的打擊措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手段、更加有效的執法監督,扎實開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排查整治行動,及時發現、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著力構建嚴格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打擊重點
按照縣安辦的要求,著重對以下八個方面進行打擊: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和建設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和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4.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未取得相應資格或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5.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6.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
8、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結合質監部門的職能要求,主要是對鍋爐、壓力容器(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非法違法行為的查處取締,嚴格落實特種設備登記、備案和定期檢測、維護保養制度,依法嚴厲查處非法違法運營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特種設備設施。結合縣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實際,要把以下行為作為重點打擊內容:
1、非法制造鍋爐、壓力容器、施工升降機等特種設備;
2、非法安裝鍋爐、壓力容器(管道)、起重機械和大型游樂設施;
3、未經許可擅自充裝移動式壓力容器與氣瓶;
4、未經許可使用特種設備或將常壓鍋爐承壓使用;
5、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繼續使用特種設備。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和排查摸底階段(4月15日至5月31日)
1、制定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于4月28日前報縣安委辦。
2、5月30日前召開特種設備安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動員會,部署安排各生產經營單位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并組織好非法生產經營單位的排查摸底,將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名單5月10日前報縣安委辦。
3、對特種設備安全方面的行政許可進行一次全面清理,5月15日前將證照過期的生產經營單位名單報縣安委辦并公示。
(二)執法治理階段(6月1日至7月31日)
1、配合縣政府組織的聯合執法行動,落實關閉取締措施。對證照過期的,嚴格依法行政,一律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逾期不能整改達標的,提請縣政府予以關閉。
2、加強對鎮(場)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重點企業的指導,確保“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3、自覺接受縣安委會督查組的督查和指導,主動匯報“打非治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增強“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鞏固提高階段(8月1日至9月30日)
8月21日后,對“打非治違”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的“回頭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強和改進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工作成果,同時認真總結并將工作總結于9月20日前報縣安委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成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有關監管和執法人員要做好具體落實工作。
(二)突出重點,嚴厲打擊。要突出重點環節、重點設備、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企業,深入細致全面排查,抓好關鍵環節,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有效打擊。專項行動要做到“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后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督查,嚴格問責。要結合打擊重點,抓住關鍵環節,嚴格掌握標準,防止流于形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采取突出檢查、重點抽查、跟蹤督查等形式,及時發現和解決打擊工作不深入、打擊不嚴厲、治理不徹底等突出問題,對該停產整頓未停產整頓、該關閉未關閉、該取締未取締,或關閉取締不徹底以及借停產整頓之機擅自恢復生產經營建設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等有關規定,對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不力的,要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非法違法從事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的業主,依法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違法生產行為造成人員傷亡的,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