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6 19: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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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旅游管理;假期實踐
一、問題的提出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依據《綱要》精神,高職教育應在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下進行,假期實踐應成為高職教育的必要環節。高職旅游管理專業學生主要就業企業是旅行社和景區景點,其從事的工作不僅需要大學生具備一定的理論知識,更需要具備較強的合作協調能力和實踐操作技能。大學生利用寒暑假及周未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能使大學生將專業理論知識與實踐有機結合,培養學生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使學生更快、更好地適應行業需求。
二、調查的目的、對象和方法
(一)調查目的
為了解高職旅游管理專業學生假期實踐情況,分析假期實踐與學生能力培養的關系和作用,找出提高旅管專業學生實踐能力的途徑和方法,為實踐性教學提供參考,特安排了此次調查活動。
(二)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針對的是武漢市部分開設旅游管理專業的高職院校,總共8家。分別是:武漢職業技術學院、長江職業學院、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武漢民政職業學院、武漢商貿職業學院、湖北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武漢工商職業學校、武漢市財經學校。調查對象是上述8所高校的346名學生和19名教師。
(三)調查方式
針對學生調查主要采用問卷調查法,對個別有代表性院校采用實地考察、個別訪談為輔的方法。發放問卷346份,回收有效問卷340份,有效回收率為98.3%。本調查共設計問題15道,其中單選題10道,多選題5道,調查內容包括實踐動機、實踐前的準備、實踐天數、實踐內容與專業相關度、實踐效果等方面。針對教師采用的是個別訪談法。整個調查過程總共歷時2個月。
三、調查設計
學生調查問卷由15道問題組成,問卷的設計基本反映了我國高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假期實踐環節的現狀。問卷包含三個模塊,第一模塊“實踐準備情況”是了解學生假期實踐的動機和準備;第二模塊“實踐基本情況”主要了解學生實踐天數、實踐內容與專業相關度;第三模塊“實踐效果”了解學生假期實踐收效。另外針對8所學校的教師進行了訪談,訪談內容為:學校開展假期實踐的情況、學校針對假期實踐所做的工作、學生假期實踐后的效果。
四、調查結果分析
(一)學生參與假期實踐的動機主要是為就業做準備
旅管專業學生參與假期實踐的動機是一項多選題,調查結果見表1:
表1參與假期實踐的動機動機人數關注、了解社會現實110人學有所用170人結交朋友100人為就業做準備300人賺錢125人增長見識245人發現自己的不足210人學校要求40人從表1看出,旅管專業大學生參加假期實踐的動機主要是為今后就業作準備,其次是增長見識。這一結果表明旅管專業大學生參與假期實踐具有較強的主動性,出于理性思維考慮,而不是為完成學校要求而為之。參加假期實踐的主要目是通過假期實踐,了解旅游企業對員工的要求,找出自身能力與企業要求的差距,及時改進和調整,為今后就業做好準備。
(二)學生參與假期實踐的準備工作主要是心理準備和了解企業背景
旅管專業學生參與假期實踐的準備工作是一項多選題,調查結果見表2:
表2參與假期實踐的準備工作準備內容人數心理230人理論知識140人了解將去實踐企業的背景235人其他55人從表2看出,旅管專業學生大都十分重視參與實踐前的準備工作,特別會做心理和了解將去實踐企業背景的準備工作。結合個別訪談了解到選擇其他選項的學生認為,還應做調整作息時間、了解崗位情況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三)學生參與假期實踐的天數較多、程度較深
8所學校大學生一年中參與假期實踐的天數及百分比見表3:
表3假期實踐的天數及百分比天數人數比例045人13.2%1—7天20人5.9%8—14天65人19.1%15天—21天50人14.7%21天以上160人47.1%由表3可知,參與假期實踐天數21天以上最多,1到7天的最少。總人數中,參與過假期實踐的人數占總數的86.8%,說明大學生大多能夠積極主動地參與假期實踐。一年中參與假期實踐15天以上的人數占總數的61.8%。結合個別訪談了解到有25名學生實踐時間為50天左右,45名學生實踐時間為60天左右,說明接近一半的大學生參與假期實踐天數較多且程度較高。
(四)學生參與假期實踐的途徑多樣,實踐內容與專業相關度較高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在全省范圍內對《產品質量法》及相關的《計量法》、《標準化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的部署,縣人大常委會結合xx實際,認真制訂執法檢查的具體方案,部署各階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自查自糾,組織執法檢查組對三個法律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廣泛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這次執法檢查工作的特點
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電視電話會議之后,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及時研究部署《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以“三講”教育為動力,妥善安排執法檢查和各項日常工作,提出了執法檢查要“有聲勢、有重點、有成效”的總體要求。4月20日縣人大辦發出執法檢查的通知,法律實施主體單位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相關單位主動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礎上,縣人大組織執法檢查組進行抽查。這次檢查有如下特點:
一是把對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與學習宣傳法律相結合。首先是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常委會部份組成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三個法律及有關法規;接著于4月27日召開了縣經委、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農業局、縣商業行業辦、供銷社、煙草專賣局、糧食局、工商局、醫藥管理局等單位的干部學習法律和進行座談。提高了我縣生產和流通部門干部的產品質量意識、法制意識和對這次全省統一部署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宣傳上,除了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三個法律外,煙草專賣局、商業行業辦、糧食局等單位還結合自身實施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宣傳。糧食局結合國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規格品種收購質量標準和計價辦法》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舉辦培訓班。醫藥管理局將三個法律打印成冊。農業局對農藥、化肥經營者組織學習培訓31人次。
二是檢點明確。根據xx實際,在檢查行政部門對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情況時,確定了三個重點行業,一是關系我縣主導產業的食用菌生產原輔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產銷售行業;二是對關系人民群眾人身健康、安全的行業如藥品、食品、建筑材料行業;三是專營專賣如香煙、食鹽、化肥農藥經營行業。通過自查、檢查以考察我縣產品質量工作的情況。
三是以執法檢查為動力,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各類違法案件。根據群眾對市場牛肉注水的反映,質量技術監督局明查暗訪,5月10日當場查獲了一經營戶在屠宰黃牛時注水的不法行為。商業行業辦加大了生豬集中屠宰的宣傳力度和工作力度,從4月26日開始對生豬屠宰市場進行一個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門從5月20日起開展“工商百日執法大行動”,加大打擊生產、流通領域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查扣價值3萬元的冒牌排氣扇107臺。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較細,面較廣。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經委等10多個重點部門、重點行業向縣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匯報了自查情況,其他相關單位報送自查書面材料。
二、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成效
我縣在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以增強領導干部和生產、經營企業的產品質量意識,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為重點,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力度,加大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的工作力度,為促進地方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強宣傳工作,提高了全社會的產品質量意識。近三年來,每年的“3. 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九月份的質量月都舉行大型現場宣傳活動,開展產品、商品的質量咨詢,受理消費者投訴,展示假冒偽劣商品。還通過印發宣傳資料5000多冊(份),舉辦各類培訓班12期400余人次,組織法律知識競賽等宣傳教育方式,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標準化生產重要性的認識。為企業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標準體系建設、計量檢測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是強化企業生產標準工作,促進企業產品質量提高。在工業領域,針對我縣生產企業規模小、基礎差、無標生產嚴重的實際,加大產品標準工作。全縣133家(類)產品,有60%,計72家(類)產品無標生產。通過逐個企業、逐個產品制訂完善產品標準體系,使工業企業執行標準從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達到“消滅無標生產”的要求。在農產品領域,制訂了第一個地方農業標準。《高架栽培花(厚)菇生產技術規程》,完成了受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委托對《香菇》行業標準的修訂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科學技術,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浙南鉛筆廠、豐園公司兩個企業分別生產的鉛筆、刨花板產品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標準。今年我縣雙槍竹木有限公司開展IS09002 國際標準質量認證,目前已正式通過認證。在縣人民政府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給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請認證。通過抓典型,有力地推動了企業產品質量工作。
四是開展群眾性的產品(商品)質量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通過評選“消費者信得過單位”和創建“打假維權、消費者滿意街區”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生產經營單位的產品質量工作。全縣有14家企業被評為“消費者信得過單位”。生產經營單位產品質量有較大提高。2000年抽簽六個(類)產品122個批次,合格率100%的有水泥5個批次,化肥33個批次,竹筷2個批次;合格率90%以上的有香菇筒袋62個批次;麥麩18個批次合格率78%;不合格的有蛋糕2個批次。
五是認真執行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制度。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三年多以來,嚴格執行計量檢定的法律規定,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及時檢定,共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9718臺件。今年5月份開始,對液化氣計量實行計量監證制度,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六是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行為,富有成效。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有關部門配合下,開展集中打擊食用菌原料滲雜使假,去年查獲滲假麥麩240多噸,端掉制假窩點5個。三年來共查處違法案件474件。工商部門去年共查處劣質食用菌原料麥麩370噸,石膏30噸,紅糖2160公斤,酒精1280瓶,福爾馬林1300瓶。煙草專賣局對卷煙市場管理以路上查處走私販假為主,通過煙草專賣經營者戶籍化管理,逐步走上了規范經營者進貨渠道管理為主的市場管理,凈化了卷煙市場。
七是加強了執法隊伍建設。質量技術監督局從1996年10月份成立以來,工作條件、執法水平、技術裝備不斷改善。實行垂直領導管理以后,為改善技監局工作條件,縣人民政府安排了條件較好的辦公用房。成立了食用菌檢測中心,配備了20多萬元的設備。16名干部職工,經過省級培訓,均取得執法資格證書。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了執法行為。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1、認識有待提高,宣傳貫徹工作必須進一步加強。從檢查匯報情況和抽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領導干部,產品質量和法律意識不強,在對生產經營的指導工作中忽視產品質量工作。如有的主管部門產品質量管理知識、產品標準知識匱乏,存在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產品標準工作是技術監督部門之事的思想,內部設置無人專管該項工作。必須加強宣傳力度,使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沒有質量就沒有效益,認識到產品質量管理是全面加強管理的必然要求,既是企業日常管理的基本內容,也是各級政府服務企業、服務經濟的重要手段和基礎性的管理工作。要通過宣傳,形成大家都來關心產品質量、監督產品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
2、要加快檢測機構申報通過計量認證的步伐。檢查中發現,全縣所有檢測機構均未通過計量認證。由于財力不足和思想認識上的原因,目前多數單位申請認證積極性不高,工作難度較大。檢測數據關系到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計量認證可有效地規范檢測行為,提高檢測水平。特別是向社會出具檢測數據的機構,未通過計量認證,檢測數據不具法律效力。建議縣政府要統籌安排,加大經費投入,改善硬件,相關部門要加強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平,為加快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步伐打好基礎。
3、流通領域假冒偽劣產品層出不窮,城鄉之間、不同商品之間質量差距較大。如糧油食品市場,存在著使用他人包裝物的違法行為。特別是大米包裝物,xx大米使用浦城等產地名稱或包裝,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權益。建議要加強部門之間協調和執法工作的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提高管理水平。對流通領域的假冒偽劣的不法行為,工商技術監督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厲打擊。對去年工業企業生產標準進行的完善修訂工作,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使之真落到實處。
4、要加強技術資料的儲備工作。產品生產標準是保護質量的最基本條件。從檢查情況看,我縣還沒有一個單位有較齊全的產品質量生產標準資料。特別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產品生產國家標準資料不全,給開展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帶來困難。建議縣技術監督局要把該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作為基礎工作來抓。
縣人大常委會: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在全省范圍內對《產品質量法》及相關的《計量法》、《標準化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的部署,縣人大常委會結合__實際,認真制訂執法檢查的具體方案,部署各階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自查自糾,組織執法檢查組對三個法律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廣泛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一、這次執法檢查工作的特點
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電視電話會議之后,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及時研究部署《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以“三講”教育為動力,妥善安排執法檢查和各項日常工作,提出了執法檢查要“有聲勢、有重點、有成效”的總體要求。4月20日縣人大辦發出執法檢查的通知,法律實施主體單位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相關單位主動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礎上,縣人大組織執法檢查組進行抽查。這次檢查有如下特點:
一是把對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與學習宣傳法律相結合。首先是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常委會部份組成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三個法律及有關法規;接著于4月27日召開了縣經委、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農業局、縣商業行業辦、供銷社、煙草專賣局、糧食局、工商局、醫藥管理局等單位的干部學習法律和進行座談。提高了我縣生產和流通部門干部的產品質量意識、法制意識和對這次全省統一部署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宣傳上,除了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三個法律外,煙草專賣局、商業行業辦、糧食局等單位還結合自身實施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宣傳。糧食局結合國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規格品種收購質量標準和計價辦法》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舉辦培訓班。醫藥管理局將三個法律打印成冊。農業局對農藥、化肥經營者組織學習培訓31人次。
二是檢點明確。根據__實際,在檢查行政部門對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情況時,確定了三個重點行業,一是關系我縣主導產業的食用菌生產原輔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產銷售行業;二是對關系人民群眾人身健康、安全的行業如藥品、食品、建筑材料行業;三是專營專賣如香煙、食鹽、化肥農藥經營行業。通過自查、檢查以考察我縣產品質量工作的情況。
三是以執法檢查為動力,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各類違法案件。根據群眾對市場牛肉注水的反映,質量技術監督局明查暗訪,5月10日當場查獲了一經營戶在屠宰黃牛時注水的不法行為。商業行業辦加大了生豬集中屠宰的宣傳力度和工作力度,從4月26日開始對生豬屠宰市場進行一個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門從5月20日起開展“工商百日執法大行動”,加大打擊生產、流通領域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查扣價值3萬元的冒牌排氣扇107臺。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較細,面較廣。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經委等10多個重點部門、重點行業向縣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匯報了自查情況,其他相關單位報送自查書面材料。
二、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成效
我縣在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以增強領導干部和生產、經營企業的產品質量意識,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為重點,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力度,加大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的工作力度,為促進地方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強宣傳工作,提高了全社會的產品質量意識。近三年來,每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九月份的質量月都舉行大型現場宣傳活動,開展產品、商品的質量咨詢,受理消費者投訴,展示假冒偽劣商品。還通過印發宣傳資料5000多冊(份),舉辦各類培訓班12期400余人次,組織法律知識競賽等宣傳教育方式,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標準化生產重要性的認識。為企業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標準體系建設、計量檢測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是強化企業生產標準工作,促進企業產品質量提高。在工業領域,針對我縣生產企業規模小、基礎差、無標生產嚴重的實際,加大產品標準工作。全縣133家(類)產品,有60%,計72家(類)產品無標生產。通過逐個企業、逐個產品制訂完善產品標準體系,使工業企業執行標準從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達到“消滅無標生產”的要求。在農產品領域,制訂了第一個地方農業標準?!陡呒茉耘嗷ǎê瘢┕缴a技術規程》,完成了受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委托對《香菇》行業標準的修訂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科學技術,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浙南鉛筆廠、豐園公司兩個企業分別生產的鉛筆、刨花板產品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標準。今年我縣雙槍竹木有限公司開展IS09002國際標準質量認證,目前已正式通過認證。 在縣人民政府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給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請認證。通過抓典型,有力地推動了企業產品質量工作。
四是開展群眾性的產品(商品)質量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通過評選“消費者信得過單位”和創建“打假維權、消費者滿意街區”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生產經營單位的產品質量工作。全縣有14家企業被評為“消費者信得過單位”。生產經營單位產品質量有較大提高。2000年抽簽六個(類)產品122個批次,合格率100%的有水泥5個批次,化肥33個批次,竹筷2個批次;合格率90%以上的有香菇筒袋62個批次;麥麩18個批次合格率78%;不合格的有蛋糕2個批次。
五是認真執行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制度。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三年多以來,嚴格執行計量檢定的法律規定,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及時檢定,共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9718臺件。今年5月份開始,對液化氣計量實行計量監證制度,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六是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行為,富有成效。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有關部門配合下,開展集中打擊食用菌原料滲雜使假,去年查獲滲假麥麩240多噸,端掉制假窩點5個。三年來共查處違法案件474件。工商部門去年共查處劣質食用菌原料麥麩370噸,石膏30噸,紅糖2160公斤,酒精1280瓶,福爾馬林1300瓶。煙草專賣局對卷煙市場管理以路上查處走私販假為主,通過煙草專賣經營者戶籍化管理,逐步走上了規范經營者進貨渠道管理為主的市場管理,凈化了卷煙市場。
七是加強了執法隊伍建設。質量技術監督局從1996年10月份成立以來,工作條件、執法水平、技術裝備不斷改善。實行垂直領導管理以后,為改善技監局工作條件,縣人民政府安排了條件較好的辦公用房。成立了食用菌檢測中心,配備了20多萬元的設備。16名干部職工,經過省級培訓,均取得執法資格證書。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了執法行為。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1、認識有待提高,宣傳貫徹工作必須進一步加強。從檢查匯報情況和抽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領導干部,產品質量和法律意識不強,在對生產經營的指導工作中忽視產品質量工作。如有的主管部門產品質量管理知識、產品標準知識匱乏,存在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產品標準工作是技術監督部門之事的思想,內部設置無人專管該項工作。必須加強宣傳力度,使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沒有質量就沒有效益,認識到產品質量管理是全面加強管理的必然要求,既是企業日常管理的基本內容,也是各級政府服務企業、服務經濟的重要手段和基礎性的管理工作。要通過宣傳,形成大家都來關心產品質量、監督產品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
2、要加快檢測機構申報通過計量認證的步伐。檢查中發現,全縣所有檢測機構均未通過計量認證。由于財力不足和思想認識上的原因,目前多數單位申請認證積極性不高,工作難度較大。檢測數據關系到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計量認證可有效地規范檢測行為,提高檢測水平。特別是向社會出具檢測數據的機構,未通過計量認證,檢測數據不具法律效力。建議縣政府要統籌安排,加大經費投入,改善硬件,相關部門要加強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平,為加快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步伐打好基礎。
3、流通領域假冒偽劣產品層出不窮,城鄉之間、不同商品之間質量差距較大。如糧油食品市場,存在著使用他人包裝物的違法行為。特別是大米包裝物,__大米使用浦城等產地名稱或包裝,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權益。建議要加強部門之間協調和執法工作的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提高管理水平。對流通領域的假冒偽劣的不法行為,工商技術監督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厲打擊。對去年工業企業生產標準進行的完善修訂工作,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使之真落到實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總政治部保衛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
修正后的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有力打擊了各種刑事犯罪活動,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傮w上看,刑事案件的辦案質量是好的。但由于執法觀念、執法水平、執法標準等方面的原因,在辦案質量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辦案程序違法,收集、固定證據不及時、不全面,對案件審查不細,把關不嚴等,導致實踐中一些刑事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夠確實、充分,嚴重影響了刑事案件的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是造成辦案超法定期限的重要原因之一。為進一步強調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切實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有效打擊犯罪,維護司法公正,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牢固樹立司法為民、執法為民的觀念,充分認識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重要意義
辦理刑事案件是公檢法機關的法定職責,確保刑事案件辦案質量既關系到準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以及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利,也關系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乃至國家的形象,責任重大,絕不能掉以輕心。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司法為民、執法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認識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好刑事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適用法律關,維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的公正形象,維護司法公正。
二、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辦案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中分別履行偵查、檢察、審判職責,每個階段的工作都關系到刑事案件的辦案質量。因此,要本著對刑事案件辦案質量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遵守法律、法律解釋、司法解釋和有關規定,在刑事訴訟中的每一個環節,在案件事實、證據、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從嚴、從細、從實地辦理每一起案件。
要把查明案件事實與遵守法定程序聯系起來,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有關管轄的規定,避免因管轄混亂造成案件久拖不決;嚴格依照規定收集、審查、認定證據,避免出現非法證據和瑕疵證據。以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絕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對案件存在的疑點、矛盾的證據以及辯護人提供的證據材料等,必須給予高度重視,認真、及時進行核實,保證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確實、充分。對應當辦理換押手續的,辦案機關必須及時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換押手續;因法定事由需要延長、重新計算辦案期限的,辦案機關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第一審、第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要依法將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對于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評定,應當根據全案事實、證據、程序和適用法律等方面進行綜合判斷,不能單純以破案率、批捕率、起訴率或者定罪率作為衡量辦案質量的標準。
三、公安機關要依法全面、及時收集證據,確保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公安機關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程序,嚴把案件偵查關,全面、及時收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收集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重或者罪輕等涉及案件事實的所有證據。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采取同期錄音、錄像等有效措施固定證據。
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對符合法定逮捕條件的,應當提請批準逮捕。對于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沒有逮捕必要的,偵查終結后可以直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批捕后的偵查工作和退回補充偵查工作。對于人民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或者要求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補充證據或有關材料;確實無法補充的,應當說明理由。
對于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認定明確,法律手續完備。對于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應當繼續進行偵查工作;待查清案件事實,證據確實、充分后,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要積極推行偵查人員旁聽案件制度,從所辦案件的法庭審判中檢驗辦案質量。
四、人民檢察院要全面審查案件,確保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全面、正確掌握逮捕條件,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審查符合法定批捕條件的,依法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對調查取證和適用法律提出意見,公安機關應做好證據的全面收集、審查和固定工作,確保案件依法及時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和直接受理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進行審查,嚴把案件起訴關。審查后,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于符合不起訴條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應當提出補充偵查提綱,列明需要補充偵查的事項和目的。對于經過兩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在審判過程中,對于需要補充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或者補充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補充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幫助。
五、人民法院要嚴格依法辦實,確保案件最終得到公正處理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應當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開庭審判,除因法定事由延長審理期限的以外,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在庭審過程中,要對證據仔細核實,認真聽取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查清案件事實,確保案件最終得到公正處理,嚴把案件審判關。
人民法院要根據已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準確適用法律,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的,依法作出認定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判決;對于經過查證,只有部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要就該部分事實和證據進行認定和判決;對于查證以后,仍然證據不足,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無法再行收集充分的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除人民檢察院提出補充偵查建議的以外,應當依法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后,對被扣押、凍結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六、加強業務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辦案人員的業務水平
辦案人員的業務素質、業務能力和業務水平是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重要因素。各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加強對辦案人員的業務培訓,必要時可以采取聯合培訓的方式,逐步使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要經常性地組織疑難、復雜案件和新類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研討、庭審觀摩、辦案質量評比等活動。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應當認真總結辦案經驗,共同提高辦案水平。
七、建立、健全工作聯系機制,加強相互配合和制約
為切實保障刑事案件的辦案質量,加強相互之間的配合,公檢法機關之間應當建立、健全工作聯系機制,如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制度等,加強業務上的交流。同時,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應當及時溝通,互相支持。對不批捕、不起訴、判決無罪及二審、再審改判的案件,相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認真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公檢法機關之間既要各負其責,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共同把好刑事案件的質量關。
八、嚴格執行辦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對于故意違反法律和本通知的規定,或者由于不負責任,嚴重影響刑事案件的辦案質量,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北京100038;
2.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北京100026)
摘 要:職務犯罪偵查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既應堅持檢察改革的總體指導思想,又應遵循職務犯罪偵查權的運行規律。在此基礎上,應從優化職權配置、健全辦案組織、制定選任標準、加強履職保障以及強化權力監督等五方面著手構建一套有特色的職務犯罪偵查主任檢察官制度。
關鍵詞 :檢察改革;職務犯罪偵查;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
中圖分類號:DF7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3933(2015)08-0179-13
序言
主任檢察官制度又稱為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度,具體來講:是指在檢察長的授權和領導下,以主任檢察官為主要負責人并和其他檢察人員共同組成辦案組,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職權的辦案責任模式,以及相關選拔任命、考核獎勵、監督制約和配合保障等機制的總稱。它是新時期新條件下檢察機關進一步改進辦案方式、繼續探索內部辦案組織改革的最新嘗試,同時也是深化檢察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檢察干部隊伍專業化建設,以及推進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的大膽探索‘1]。客觀而言,目前,全國一些主任檢察官制度試點的地方檢察機關關于主任檢察官制度的設計主要是參照和借鑒了以前檢察機關公訴部門所推行的主訴檢察官制度,其主要著眼于刑事檢察部門履行起訴、審查逮捕等職能的需要,很少關注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的實際需求以及職務犯罪偵查權的運行規律;此外,雖然最高人民檢察院于2000年5月制定并下發了《關于在檢察機關偵查部門開展主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點工作的意見》,并且北京、廣東、上海等地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也進行了一些探索,但是效果并不明顯,有的甚至在實踐中已經屏蔽不用;加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部門因所辦案件的種類、模式、階段和性質等具有很強的特殊性,職務犯罪偵查主任檢察官(以下簡稱“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的構建應區別于檢察機關其他部門,為此,本文著重從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的實際工作情況出發,就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提出一些想法,以供借鑒。
一、構建的前提:堅持檢察改革總體指導思想
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是一次規模較大、觸動較深、影響較廣的檢察改革,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是檢察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的探索直接關系到整個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的成敗。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應當堅持檢察改革的總體指導思想精髓,進一步優化職務犯罪偵查權配置,提升職務犯罪偵查現代化水平。具體而言,應注意以下三點:
(一)須突出檢察官的主體地位
我國檢察官法第2條明確規定:“檢察官是依法行使國家檢察權的檢察人員,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和助理檢察員”;而在檢察實踐尤其是基層檢察實踐中,一線檢察干警是辦案的主力,但是往往“審者不定”、“定者不審”,檢察干警需要將辦案情況層層匯報,然后再按照主管領導意志來辦理案件,這樣的弊端越來越影響到檢察權依法公正獨立地運行,正如有專家所言,檢察官作為鮮活的個體從刑事訴訟法條文中已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給人一種莊重、威嚴但難以實定化的人民檢察院。而主任檢察官制度實質上確立了檢察官在日常執法辦案中的主體地位(核心地位),主任檢察官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行使檢察權,開展辦案工作,獨立作出決定或者提出相關建議,并對自己所承辦案件承擔相應責任,能夠較為充分地體現了檢察辦案的親歷性,實現所謂的“審定合一”。因此,主任檢察官制度有助于充分發揮主任檢察官的個人主觀能動性和自身業務專長,最大限度地體現了主任檢察官的業務權威,切實增強了一線檢察干警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
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具有明顯的“上命下從”式的行政屬性,在偵破工作中采用“層層討論研究一逐級請示匯報一領導審核把關一集體決策負責”的行政機關工作程序;此外,職務犯罪案件本身往往具有重大性、敏感性以及復雜性等特性,從而導致許多職務犯罪偵查部門一線偵查人員將自己僅僅定位為被動的、消極的、機械的“執行者”,而非主動的、積極的、靈活的“實踐者”,基本上是“事事匯報、層層匯報、時時匯報”,于是,在現有的體制和機制下,職務犯罪偵查的決策權基本上由領導來決定,其他偵查人員基本上無須考慮和專業要求,學識、能力、技術、經驗等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只要惟命是從,“熬年頭”就可以晉升,很難有效地提升他們的辦案積極性和獨立辦案能力。因此,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的構建也應當注重突出一線檢察干警的辦案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其辦案的主觀能動性,促使他們更加積極、高效、負責任地參與案件辦理,并且促使整個職務犯罪偵查部門檢察隊伍建設進一步朝著“精英化”方向發展。
(二)須優化檢察權的內部配置
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十八屆四中全會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作為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的關鍵舉措,并強調要確?!叭嗣穹ㄔ?、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而主任檢察官制度較好地體現了本次司法體制改革的上述要求,是進一步優化檢察權內部配置的重要舉措。主任檢察官制度的核心就是“放權”,就是要實現“放權檢察官”(也有的稱之為“還權檢察官”),賦予主任檢察官及其辦案組一定的獨立辦案權。這就意味著檢察權力內部應進行必要地適當地調整、分化以及重組,從而達到一種“優化”的目標和效果,最大限度地保障檢察權依法公正獨立高效運行。
一般來講,職務犯罪偵查權大致可以分為初查啟動權、偵查啟動權、一般偵查權(專門調查權)、采取強制措施權、技術偵查權和補充偵查權等六項子權力。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應當注重就職務犯罪偵查權的子權力行使主體問題進行慎重考量和科學配置:一方面,應適當地將一些在偵查階段不具有終局決定性的權力配置給主任檢察官,以減少相應的審批層級、審批流程和審批次數,從而切實提升職務犯罪偵查權的運行效能;另一方面,對于一些涉及案件的實體審批權力,主任檢察官享有充分的建議權,比如,主任檢察官應當對案件初查終結后是否立案以及偵查終結后是否移送起訴享有充分的建議權,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應當充分聽取主任檢察官的意見。總之,在現有法律的范圍內通過合理分解和配置職務犯罪偵查權,切實賦予主任檢察官一些必要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行政化帶來的弊端,促進職務犯罪偵查權的高效運行。
(三)須實現權責利的有機統一
主任檢察官制度賦予了一線檢察干警相對獨立的辦案權,但是也應該認識到權力和責任是一對“孿生兄弟”。在賦予主任檢察官權力的同時,必須建立起一套“責任清晰、權力明確、監督到位、運轉高效”為目標的責任體系,依法依規加強對主任檢察官權力的監督制約,確保主任檢察官及其辦案組依法公正獨立行使檢察權。與此同時,主任檢察官由于承受的工作任務多、工作要求高、擔負責任重,有必要為其提供必要的甚至是優厚的工作條件和履職保障,真正做到“以價值體現價值、以價值回報價值”,讓主任檢察官感受到應有的職業地位和職業尊嚴。
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的構建過程中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著眼:第一,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強調的是集體行使偵查權,而非個人行使偵查權,其往往需要采取“集團作戰”的方式來查辦案件,而在這一模式極有可能導致責任不清,“吃大鍋飯”的狀況,因此,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必須建立更為嚴格的執法過錯追究機制,依法實行執法責任終身制,在偵查執法過程中,建立起清晰明了、環環相扣、協調一致的責任體系;第二,偵查活動在整個刑事訴訟中占有基礎性的地位,“中外刑事訴訟的歷史已經反復證明,錯誤的審判之惡果從來都是結在錯誤的偵查之病枝上的”;此外,偵查階段是整個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矛盾最為尖銳的階段。因而,相比檢察機關內設其他部門,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在構建過程中必須通過建立健全內外監督機制,更加注重如何監督好主任檢察官及其辦案組的權力運行狀況,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放權”而可能引起的偵查風險或者偵查事故。第三,職務犯罪偵查活動是偵查力量與反偵查力量之間的一組活力對抗,職務犯罪偵查部門一線偵查人員往往面臨著包括人身安全在內的各種職業危險,因此,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在構建過程中應更加重視主任檢察官及其辦案組的相關履職保障問題,尤其是建立符合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特點的特殊職務保障機制,比如出差辦案經費保障機制、身份保密機制、安全保護機制等。
二、構建的關鍵:遵循職務犯罪偵查權的運行規律
拋開職務犯罪偵查權定位問題,客觀來看,職務犯罪偵查權和普通刑事偵查權在權力運行規律具有諸多相似之處。在構建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的時候,應遵循職務犯罪偵查權所具有的特殊運行規律,方能實現改革初衷,達到改革良效。
(一)須提高職務犯罪偵查權運行效率
偵查權作為一種國家法定的追訴權,具有積極性和主動性,只要偵查主體對自行發現或者報案、舉報、控告的犯罪嫌疑線索經過判斷認為有偵查的必要,就應開始偵查追訴活動,行使偵查權。對于職務犯罪偵查權來講,同樣如此,其對時效性、統一性和協調性的要求極高,稍有不慎就會“打草驚蛇”,破案時機轉瞬即逝。此外,根據偵查學關于“信息遞減原理”,一線偵查人員辦案所獲的犯罪信息最為全面,隨著偵查管理層級的遞增,犯罪信息會被偵查人員、部門負責人不斷地加工整理而無法呈現出原始的面貌,犯罪信息的客觀性不斷被侵蝕和削弱,而最終呈現在偵查決策者面前的僅僅是被加工過的不完整的犯罪信息,從而影響到偵查決策者及時科學作出偵查決策,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引發偵查風險甚至導致偵查失敗。在此,筆者僅以我國公安機關刑事偵查部門(刑偵部門)的體制改革為比較借鑒視角,1997年6月,全國刑事偵查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我國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統一實行了所謂的“隊建制”。而隊建制的最突出特點是強調了刑偵部門的“行動性”,促使刑警隊伍從“機關化”到“實戰化”,有效地打破條塊分割,減少中間環節,增強實戰功能,從而對待刑事犯罪做到快速反應、靈活反應、協調反應和主動反應。從根本上提升偵查效率。反觀,我國多數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辦案組織形式主要為一名檢察員(或者助理檢察員)配備一名書記員(或者助理檢察員)的“檢書配合形式”、“檢檢配合形式”,這樣的辦案組織形式根本無法滿足在職務犯罪初查和偵查工作任務需求,嚴重影響到職務犯罪偵查效率提升;雖然在突破案件的時候,由職務犯罪偵查部門負責人來為具體承辦案件的偵查人員來調配力量部門其他偵查人員予以配合,而其他偵查人員往往由于前期對于案情的掌握不全面甚至全然不知,造成這種配合顯得比較被動、機械、遲緩,無法真正形成高效的偵查合力,造成職務犯罪偵查效率不高。
因此,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應當著眼于最大限度地提升職務犯罪偵查效率,注重吸取和借鑒我國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改革的上述做法。筆者認為,職偵主任檢察官辦案組應當實行“主任檢察官負責制”,其辦案組設置以6-8人為宜,對于6人辦案組而言,其中一名檢察員為主任檢察官,負責辦案組的整體辦案活動,兩名助理檢察員和三名書記員作為輔助人員,配合主任檢察官開展辦案工作;對于8人辦案組而言,一名檢察員為主任檢察官,負責辦案組的整體辦案活動,三名助理檢察員和四名書記員作為輔助人員,配合主任檢察官開展辦案工作。由主任檢察官自行決定組內人員的具體分工,依法開展外圍調查取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法律文書制作工作等具體辦案工作。當遇到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時,增加辦案力量的時候,主任檢察官可以通過啟動聯系會議機制,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相關情況,請求其他辦案組的支持。在主任檢察官辦案過程中,部門負責人應當尊重主任檢察官的辦案工作以及所做與案件有關的決定,做好協調和溝通工作。
(二)須滿足職務犯罪偵查的技術需求
偵查技術就是有關偵查活動的技術,抑或運用于偵查活動過程之中的技術,是偵查活動與科學技術相結合的產物,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內容:一是關于現代化技術設備的內容;二是針對現代化設備的科學技術的內容;第三,關于現代化設備、技術在職務犯罪偵查活動中的具體應用內容。隨著社會的進步,偵查技術作為偵查破案提供服務的特定技術手段和方法越來越得到重視,“偵查中科技含量的高低,越來越成為衡量偵查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標志……在偵查中運用現代化科學技術是推進‘由供到證偵查模式’向‘由證到供偵查模式’轉變的迫切需要”。但比較遺憾的是,與承擔普通刑事偵查工作的公安機關相比,我國檢察機關對于職務犯罪偵查技術的研究相對滯后、投入相對欠缺、發展相對緩慢,尤其是面對著越來越趨于隱蔽化、智能化、集團化、國際化的職務犯罪,傳統的職務犯罪偵查模式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現實的需要,亟需構建積極、主動、開放的現代化職務犯罪偵查模式,而這就需要偵查技術為其提供有效支撐和重要保障。
201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了《“十二五”時期科技強檢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而“科技強偵”戰略正是“科技強檢”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該《綱要》指出職務犯罪偵查部門應加快查辦職務犯罪情報信息系統建設和職務犯罪案件偵查技術項目建設②。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提出了“偵查信息化、裝備現代化建設”(以下簡稱“兩化”建設),以此作為提升職務犯罪偵查現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徑和舉措。因此,在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的過程中,檢察機關應當充分重視職務犯罪偵查權運行過程中的技術需求,尤其是在辦案組設計過程中,應注意區別于刑事檢察部門、訴訟監督部門等辦案組的組織形式:一方面,實現“組內技術保障”,即注意將一些具有偵查學、心理學或者計算機學等特長的檢察干警分別配置到每個主任檢察官辦案組,爭取在辦案組組內實現智力資源、技術資源、體能資源等的優化配置組合;另一方面,實現“整體技術保障”,即應重視偵查技術力量的專業化配置,通過成立專門負責偵查技術的主任檢察官辦案組,開展包括職務犯罪偵查情報信息搜集、公共信息查詢、常用偵查裝備使用等在內的職務犯罪偵查技術工作,為職務犯罪偵查辦案提供堅實的技術保障和支持,進一步推動職務犯罪偵查朝著專業化、科技化、現代化方向發展。
(三)須注重職務犯罪偵查一體化需求
客觀來講,職務犯罪偵查一體化機制在實際辦案過程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在查辦專案行動上的效果更加明顯。職務犯罪偵查一體化建設主要包括橫向上的一體化和縱向上的一體化。橫向上的一體化主要要求打破各級檢察機關內部職務犯罪偵查權的分散局面,著力建構統一的職務犯罪偵查內部機構,統一和集中行使職務犯罪偵查權;縱向上的一體化就是要打破職務犯罪偵查在運行過程中的地區阻礙,進一步實現各地檢察機關在獨立辦案基礎上的協同偵查辦案。
為此,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中,不僅要建立和完善“職偵主任檢察官聯席會議機制”,而且應當盡快確立“職偵主任檢察官協同辦案機制”,進一步形成“協作有力、運轉順暢、統分結合”的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格局。具體來講:第一,在本院范圍內,科學調整職務犯罪偵查內設部門,有效整合職務犯罪偵查力量,統一設立科學合理的主任檢察官辦案組組織形式,促成有效的職務犯罪橫向一體化建設;第二,加強各級檢察機關在職務犯罪偵查中的協調配合,重點是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的領導,主要通過引領偵查、組織偵查、指揮偵查、協調偵查等方式,在充分尊重和保障下級檢察院職偵主任檢察官依法、獨立、規范辦案的基礎上,有效實現對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領導、指導和引導。
(四)須保障職務犯罪偵查的獨立相對
相較于其他檢察權運行而言,職務犯罪偵查權運行的獨立性往往面臨著更易被侵蝕的危險。這是由于職務犯罪一般具有保護層厚、關系網密、干擾阻力大等顯著特點,從而導致一方面,職務犯罪偵查的獨立性非常容易受到檢察機關外部的不正當干預,比如,有些地方出現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權被濫用為個別領導者和地方政府謀取小團體利益和不正當利益的工具;另一方面,職務犯罪偵查權的獨立性也非常容易受到來自檢察機關內部的不正當干預,比如,有些上級檢察機關以“指導”、“領導”、“監督”等為名擅自插手或者干預下級檢察院的辦案,再比如,有些本級檢察機關其他部門負責人或者檢察干警對于職務犯罪偵查人員辦案的不正當干預。
獨立性是保障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得以有效發揮功效的“天然屏障”,“如果職務犯罪偵查機構沒有必要的獨立性去抗衡國家公職人員犯罪,那么偵查此類犯罪的效果必會大打折扣。獨立性是有效偵查的先決條件,也是有效偵查的基本保障?!惫P者承認職務犯罪偵查權具有強烈的行政屬性,但是絕不意味著否定職務偵查權應兼具判斷性、獨立性、親歷性、目的性等司法屬性,尤其在我國職務犯罪偵查權由檢察機關來行使,職務犯罪偵查人員也必須遵守“檢察官客觀義務”,保持相對獨立,做到客觀公正。因此,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的構建過程中應當倍加呵護職務犯罪偵查權運行的相對獨立性。在本級檢察院內部,要賦予主任檢察官充足的執行權和一定限度的決策權,滿足主任檢察官履職的需要,尤其是要重點處理好主任檢察官和內設部門負責人的關系,防止內設部門負責人在行使檢察行政管理權時,隨意干涉主任檢察官的正常辦案活動;此外,在處理上下級檢察院之間關系時,為了確保下級檢察院相對獨立地行使偵查權,應做到:一是要厘清上下級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部門的關系和權限,確保各自在法定范圍依法履行職權;二是改進上級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部門領導方式,既要采取“剛性領導”,實現職務犯罪偵查命令的“上命下達”,又要采取“柔性領導”,充分尊重下級檢察院,采取協商、勸告和認可的方式予以領導;三是賦予下級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部門以消極抗命權,下級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對于上級檢察院職務犯罪偵查部門違法指令,有權提請上級檢察院以指定管轄的方式將案件移交其他檢察院辦理,但是在上級檢察院作出決定之前,下級檢察院不得中斷偵查工作。
三、樣本素描:北京試點院的實踐分析
北京市A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A院)、北京市B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B院)、北京市C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C院)被確定為作為2014年全國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三家試點改革單位。就各自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而言,由于三家單位職偵部門在人員數量、結構層次以及辦案數量等存在較大的差異,于是,改革試點實踐呈現出一定差異性(如表1)。在此,筆者僅以A院反貪部門主任檢察官制度的設計與實踐為主要研究樣本,對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的構建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和深度分析。
(一)核心內容:優化職務犯罪偵查權的內部配置
相較其他檢察權而言,職務犯罪偵查權具有非常強烈的“上命下從”的行政屬性。那么,在遵從職權特性和規律的前提下,如何優化職務犯罪偵查權的內部配置,通過適度“放權”,進而調動職偵部門檢察官的工作積極性和提高偵查效率呢?對此,雖然北京市改革試點檢察院都認為在職偵部門應當實行“主任檢察官負責制”,但改革態度又都比較慎重。以A院為代表,其賦予主任檢察官的職權為:一是部分的偵查決策權,即主任檢察官有權直接對偵查活動的一些事項直接作出裁定,不需要報請檢察長(主管檢察長、局長)進行審批;二是具體的偵查指揮權,即主任檢察官有權組織、協調、管理本組成員開展具體的偵查活動;第三,充足的偵查意見權,即主任檢察官對于一些重大事項和在偵查環節具有終結性的事項,享有充足的意見表達自由,可以提出自己獨立的擬處理意見,供檢察長(主管檢察長、局長)進行審批;第四,其他經檢察長授權的事項。
關于部門負責人的權限劃定方面,三家試點院都規定了部門負責人可以兼任主任檢察官,此外,部門負責人有權分配案件、組織對主任檢察官進行業績考核、協調本部門與本院其他部門的業務關系、督促檢查本部門主任檢察官的履職情況。但是,A院對于一些具有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等重大事項以及在偵查階段具有終結性事項仍然實行“三級審批制”:(1)立案、不立案報告;(2)對犯罪嫌疑人采取變更、撤銷強制措施的決定;(3)公開進行初查或者首次接觸初查對象的決定;(4)對外偵查協作事項;(5)偵查終結報告及移送審查起訴、不起訴的意見或者撤銷案件意見。而B院和C院則完全取消了部門負責人的“審批權”,主任檢察官對于上述事項擬出意見后,直接報主管檢察長(局長)決定或者批準。
通過上述可以發現,北京三家試點單位都基本承認職偵部門負責人應具有一定的檢察行政管理權限,但是都又規定部門負責人本身就是主任檢察官,這樣很容易導致“檢察行政管理權”和“職務犯罪偵查權”仍然處于一種“交織狀態”,檢察行政管理權的天然擴張性很可能不斷壓縮職務犯罪偵查權行使的空間。此外,A院希望通過保留部門負責人關于業務上的部分審核權限,達到對主任檢察官的監督制約和保障案件質量的“雙重目的”,但是這也將導致可能出現以下問題:第一,部門負責人極有憑借上述權力任意干涉主任檢察官的辦案權,本來“放權”給職偵部門主任檢察官的較為有限的權力更無法得到保障;第二,這樣的權力劃分也將導致辦案職責的模糊,因為部門負責人既非親臨一線辦案,又不能最終處理決定,部門負責人這道“審核”程序既顯得尷尬,又顯得多余;第三,這樣的權力劃分極有可能導致主任檢察官辦案組演變成為一個個微型的“內設機構”,其實到最后還是還原成“三級審批制”,甚至“四級審批制”。
(二)組織架構:結合實際具體確定辦案組織形式
以A院反貪局為例,該局于2012年開始探索在兩個偵查處分別設置三個辦案組,并指定一名檢察員為組長,以組為單位進行辦案,并為各組設定考核任務,當遇到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時候,則由局長或者處長指揮臨時組成辦案組進行辦案。2012年立案數比2011年立案數上升了33.3%,2012年平均辦案天數比201 1年平均辦案天數少了約6.5天;2013年立案數比2011年立案數上升了16. 7%,2012年平均辦案天數比201 1年平均辦案天數少了約3.6天;2014年上半年立案數比2011年立案數上升了83.3%,2014年上半年平均辦案天數比2011年平均辦案天數少了10.3天。這種探索可以被看作為“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雛形,也為“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建設”做了前期鋪墊和預熱活動。為了保障改革的穩定性、連續性和一貫性,A院反貪局并未取消內設二級機構設置,仍然保留了一個辦公室兩個偵查處,在這三個處室下面,再行設置主任檢察官辦案組。辦公室內設置兩個主任檢察官辦案組,分別為偵查技術組和后勤保障組,而兩個偵查處分別設置三個辦案組,為每組配備約6-8名檢察干警,主要負責辦案工作(如圖l所示)。目前,這樣的主任檢察官辦案組組織方式基本形成了一個更加緊密、分工負責、協作順暢的“微循環”,較好地滿足檢察機關尤其是基層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辦案的需求。
但是,在對從事偵查信息技術、案件線索日常管理以及內部法制審查、偵查協作等檢察人員如何定位的問題上,出現了分歧意見,存在“廣義說”和“狹義說”。其中北京A院和C院認為,案件線索管理、偵查協作以及偵查技術工作等都是辦案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應當設置專業類型的主任檢察官;而B院認為從狹義的角度理解,只有真正從事一線辦案的才能為其配備主任檢察官,而案件線索管理、偵查協作以及偵查技術工作等具有較為明顯的辦案輔質,不應當設置主任檢察官,其在實踐中設置“局長助理一職”,并配備局長助理組。上述的分歧反映出在改革試點初期對于職偵主任檢察官的定位、性質以及工作任務等存在不同的認識,而這種認識將直接影響到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的“特色之處”,需要予以慎重考慮。
(三)配套機制:保障主任檢察官制度的順利運行
1.初步構建選任工作程序
立足于筑牢主任檢察官制度的基礎,北京市改革試點院均成立了“主任檢察官任免委員會”(又稱“主任檢察官任免考核委員會”),具體負責對主任檢察官選任的日常工作。一般而言,主任檢察官選任需要經過以下程序:“個人申報”——“部門推薦”——“資格審查”——“組織考察”——“民主測評”——“黨組研究決定”——“對外公示”等,選任程序最大限度地體現出“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力求選賢任能,實現主任檢察官的“精英化”。不過,北京三家試點院對于所有崗位的主任檢察官統一了選任條件,并未將不同檢察職能部門主任檢察官的選任條件加以區分,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職偵主任檢察官選任條件的特殊性。如果沒有建立一套符合職偵部門崗位特色和需求的主任檢察官選任標準體系,很難保證所選任的主任檢察官能夠與職偵部門崗位相匹配,進而影響到職務犯罪偵查權的運行效果。
2.初步建立職務保障機制
為保障職偵主任檢察官職業穩定性和權力的有效行使,以A院為代表,在職務保障機制方面規定的最為全面仔細:第一,非依法定程序,不能隨意免去或者調離主任檢察官崗位;第二,主任檢察官在晉職晉級中享有優先權,比如規定本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正處級檢察員原則上從特別優秀的主任檢察官中進行選任;第三,落實主任檢察官崗位津貼制度,按照主任檢察官工作性質以及年終考核情況評定崗位津貼;第四,主任檢察官作為全院高層次人才享有一系列高層次培訓、進修、調研等優先權??陀^而言,在現有的體制之下,北京三家試點單位已經提供比較充足的主任檢察官職務保障。單就職偵主任檢察官開展職務犯罪偵查工作而言,上述的履職保障規定仍有一些欠缺之處:一是職偵主任檢察官的崗位津貼和其他部門主任檢察官的崗位津貼一樣;二是缺乏對職偵主任檢察官在履職過程中如何保障自身生命、人身、財產安全的相關規定;三是尚未關注到職偵主任檢察官在履職過程中相應的經費保障問題,比如偵查裝備更新換代所需要的經費問題等??傊?,職務犯罪偵查運行過程中的高度風險性決定了職偵主任檢察官履職保障應更加充足。
3.注重加強監督制約機制
在北京三家試點院中,A院和B院專門就對于主任檢察官監督制約機制做了專門規定,其中A院在監督主體和程序上,明確規定檢察長、檢察委員會、“主任檢察官任免委員會”、本院案件管理、本院紀檢監察部門、各部門負責人以及辦案組成員從各自權限和工作角度出發對主任檢察官都具有監督權(如圖2所示)。但是,值得反思的是:一方面,從表面上看,檢察長、檢察委員會、主任檢察官任免委員會、案件管理部門、紀檢監察部門、部門負責人甚至辦案組成員都對主任檢察官行使職權具有監督權,但正是這種“多元化”的監督主體很可能造成監督力量的分散,監督責任的模糊以及監督程序的混亂,最終極有可能導致監督效果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偵查階段往往被認為是最容易引發辦案風險的階段,而上述所述監督機制中均未關注對職偵部門一些特有的監督制約機制構建問題。
四、構建的設想:建立協同發展的五項制度
主任檢察官制度是檢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檢察改革又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改革必須在司法體制改革的整體框架和要求下開展。這就要求我們在思考如何完善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時,應當站在更高、更廣、更深的角度來進行思考,構建符合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實踐的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
(一)在科學劃分偵查權權限基礎上實現優化配置
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構建成功與否的核心就在于職務犯罪偵查權能否實現科學劃分并優化配置。第一,對于檢察長(主管檢察長、局長)而言,其應享有偵查決策權和整體的偵查指揮權,其在辦案過程中所作出的有關指令,主任檢察官應當予以執行。第二,對于負責偵查的主任檢察官而言,其應享有偵查執行權、具體偵查活動的偵查指揮權、緊急偵查決策權以及充足的偵查建議權;對于負責信息技術的主任檢察官而言,其應享有偵查情報信息管理權、偵查裝備管理權;對于負責綜合保障的主任檢察官而言,其應當享有案件線索日常管理權。第三,對于內設部門負責人職權而言,筆者認為,可以適當借鑒我國臺灣地區主任檢察官職權的相關內容,我國臺灣地區的主任檢察官乃監督者,需要負責檢察事務監督、行政管理及法學研究等多層面的工作,尤以對檢察事務的監督職責最為重要。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所涉的檢察文書,在由檢察首長核定之前,必須先經主任檢察官審閱,而這種審閱為實質性審查,需要通過閱卷文書審查是否存在應調查之事實尚未調查、事實之認定是否適當、法律見解有無違誤等,但是主任檢察官對于承辦案件的檢察官并無指令權,主任檢察官在審查中如果發現問題,不能做出相應處理,而應報檢察首長做出裁決。為此,可以借鑒上述我國臺灣地區主任檢察官的做法,將部門負責人的職權限定為:第一是行政管理權,即部門負責人應對除辦案業務以外的部門日常性工作進行日常管理,比如日常的隊伍建設、組織開展相關調查等;第二是有限的偵查監督權,即部門負責人應通過辦案系統或者調閱案件,對主任檢察官辦案活動進行監督,但是這種監督以不得侵犯主任檢察官獨立辦案為前提,發現問題后,應事先與主任檢察官進行溝通,如果意見不一致,應直接向檢察長(主管檢察長、局長)進行匯報。第三,對于主任檢察官辦案組成員而言,其應享有偵查執行權以及充足的偵查建議權。總之,應通過科學劃分各自的職務犯罪偵查權權限,實現職務犯罪偵查權優化配置的目標。
(二)在加強橫向一體化建設基礎上健全辦案組織
檢察機關的反貪、瀆偵部門分置模式在司法實踐運行已經出現的一些較為明顯的缺陷和弊端。為此,有學者建議,根據貪污賄賂類型犯罪與瀆職侵權類型犯罪在偵查方法、措施、及程序等方面的相同或者相似情況,可考慮按照統一、精簡、高效以及協同的運行原則,改革并重新設置機關的偵查機構,將反貪部門與反瀆部門進行機構合并,統一設立職務犯罪偵查局,實現職務犯罪偵查權的優化配置。同時,可考慮將現在的舉報中心調整到職務犯罪偵查局,并將檢察技術部門的司法會計、技術人員調整到職務犯罪偵查局。筆者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應當整合職務犯罪偵查力量和資源,統一規范行使職務犯罪偵查權,加強職務犯罪偵查橫向一體化建設。在此基礎上,地方各級檢察機關職偵主任檢察官制度在構建過程中,應當實現反貪部門、瀆檢部門、職務犯罪預防部門三部門偵防力量的整合,取消內設機構,并且可以考慮按照所辦案件的種類、性質、難易程度等來科學劃分主任檢察官辦案組,并且應增設負責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主任檢察官,真正實現職務犯罪偵查橫向一體化建設,實現對于職務犯罪的“打防結合”。
必須建立起“該統則統、該分則分、統分結合”的辦案組織結構體系。筆者建議,可以根據案件線索的難易程度,在線索評估過程中,劃分為A、B、C、D四個基本等級,按照這四個基本等級確定辦案所需要的主任檢察官辦案組組數和人數,從而進一步科學合理配置主任檢察官辦案組的人力資源,提升辦案效益。(如圖3)當然,需要說明的是,各院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靈活和具體地確定辦案組。
(三)在堅持選任標準統一性基礎上滿足特殊需求
檢察機關主任檢察官選任標準應當具有若干共性條件,以實現主任檢察官選任制度的統一性、規范性和科學性。在此基礎上,還應當關注各個業務崗位上主任檢察官選任標準的特殊性,以保障所選任的主任檢察官既符合自身所在崗位的業務需求,又突出主任檢察官這一群體“精英化”的主要特征。在中國語境下,職偵主任檢察官應當具備堅定的政治素質、良好的職業操守以及較好的群眾基礎之外,對職偵主任檢察官的選任標準應注重圍繞職務犯罪偵查崗位的特色需求來予以精心設計,將主任檢察官關于“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業務能力”作為選任的核心標準之一,以區別于其他部門主任檢察官的選任條件,不斷促進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主任檢察官隊伍建設朝著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方向發展。具體而言:第一,職務犯罪偵查能力,即主任檢察官應當具備較強的職務犯罪偵查基本主觀能動條件,其包括較強的觀察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以及操作能力等;第二,職務犯罪偵查經歷,即主任檢察官應當具有從事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一定年限要求,筆者通過對全市30余名一線職務犯罪偵查人員進行訪談,統計得出其獨立承辦案件前在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工作年限為五年以上,據此,筆者認為,職偵主任檢察官連續從事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年限應不低于五年;第三,職務犯罪偵查綜合素能,即主任檢察官應當具有履職的必備條件,包括良好的身體素質、過硬的心理素質,以及廣博的社會知識等;第四,主任檢察官選任標準體系設計可以考慮和現有的職務犯罪偵查人才庫建設相銜接,即進入高檢院一級偵查人才庫、省級院二級偵查人才庫以及市級三級偵查人才庫的檢察干警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選任主任檢察官的資格。
(四)在推進檢察權去地方化基礎上加強履職保障
2009年開始,新一輪的司法體制改革和檢察改革推進了檢察經費和保障體制建設,比如以落實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為重點,進一步提高了全國檢察機關的檢務保障水平;推進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提升檢察工作科技含量。在新的一輪檢察改革中,主任檢察官制度能否具有長遠的生命力,其中一個關鍵因素就是履職保障能否充分實現。目前來說,檢察權去地方化成為一個主流觀點,其認為“比較現實與直接的改革方案就是將人權、財權收至省級統一管理”,應當來講“這種改革方案著眼于人權和財權對于保證檢察權依法獨立行使的決定性作用,直接指向導致檢察權地方化的兩大病因,具有加強的針對性?!币虼?,在推行此項改革中應當將如何加強職偵主任檢察官履職保障作為重要考慮內容,具體來講:一是要改革檢察官職務薪金制度,探索建立同公務員法相協調,符合檢察官職務等級要求的檢察官薪金獨立序列制度,從頂層制度設計解決基層檢察官辦案量大、責任重、待遇低等突出問題,真正落實“從優待檢”,尤其是對于主任檢察官的薪酬應當與其他檢察人員、檢察輔助人員以及檢察行政管理人員適當拉開。二是賦予職偵主任檢察官履職必要的權力,其主要包括賦予其在職務犯罪偵查緊急狀況下的臨時決策權或者處斷權,以及對于上級檢察機關或者檢察官具有一定范圍內的消極抗命權,以進一步保障主任檢察官履職的相對獨立。三是建立職偵主任檢察官人身安全保障機制,即主任檢察官在履職過程中遭到打擊報復并且面臨生命人身安全時,依據主任檢察官的申請,為其調動工作崗位,異地安排工作等保障,以及給予適當履職經費補貼等。四是建立和完善符合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特點的偵查經費保障制度,不僅應將辦案出差、偵查協作、追逃追贓等納入到相應的預算中來,而且應將偵查裝備更新換代的經費也納入進來,為職偵主任檢察官履職提供充足的經費物質保障??傊?,在推進“省級以下人才物統管”改革試點過程中,應注重通過真正建立和完善符合職務犯罪偵查工作規律特征的主任檢察官履職保障制度,真正促使職偵主任檢察官在職務犯罪偵查中養成“敢于負責、勇于負責、善于負責”的執法作風、工作態度以及職業素養,進一步提升職務犯罪偵查辦案能力和水平。
(一)進一步完善科學評議機制。一是不斷提高調查了解的能力,除運用走訪座談、案件抽查、旁聽庭審、明查暗訪等單向性的方式外,著力運用監督電話、網上信箱、問卷調查、民主測評、征求意見等互動性的方式進行調查。二是繼續強化在具體評議過程中對評議對象的量化評價,不斷完善標準化考評體系。加強前期調研,著手建立對檢察官的量化考評體系,找準履職情況中每個評議項目的權值,努力做到客觀、公正,進一步增強履職評議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三是在今后的履職評議庭審旁聽活動中,將被評議對象的庭審場次調整為隨機確定、臨時確定,避免出現“事先通知,突擊準備”的形式主義做法。
(二)進一步強化監督合力。“兩官”履職評議工作量大、面廣,必須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一是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注重提高社會公眾的參與度,通過報紙、網站、微博等傳統和新興媒體,全方位地公開“兩官”履職評議工作,公示被評議對象名單,公布監督電話和網上信箱,邀請社會各界、廣大群眾通過來電、來信等形式反映被評議對象的履職情況。二是充分發揮常委會委員、人大代表的作用。不斷擴大他們在評議活動中的參與度,積極組織他們參加法院和檢察院的公眾開放日,參加被評議對象的案件庭審旁聽,進一步了解被評議對象所處單位的工作環境及辦案情況。
(三)進一步提升評議主體層級,擴大被評議對象范圍。探索將履職評議的主體由目前的主任會議審議提升至常委會層級,被評議對象需向常委會作履職報告,常委會對被評議對象的履職情況進行評議,根據評議結果由常委會確定履職評議的等次。此外,在征求相關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初步考慮將履職評議的對象擴大至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的相關人員,做到評議對象全覆蓋,進一步增強和拓寬人大司法監督的途徑和方法。
關鍵詞:司法警察;提高隊伍素質;檢警一體化;提高辦案效率
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種之一,擔負著維護檢察機關工作秩序,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妨礙檢察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等項任務。是一支具有武裝性質,帶有濃厚的政治色彩,既承擔保障服務性工作,又承擔偵查事務性的綜合執法隊伍。隨著檢察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與發展,最高檢對司法警察隊伍的不斷重視,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作用日益重要,加強基層院法警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探討司法警察工作的科學化管理,是提高法警隊伍素質、推進法警工作的有效途徑,對確保司法警察能夠依法正確履職,更好地服務檢察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司法警察隊伍是檢察機關機構設置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開展各項檢察活動的法定成員,在檢察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提高隊伍素質,健全規章制度
司法警察作為人民警察的警種之一,是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檢察職能的法定成員,司法警察隊伍的綜合素質是保障司法警察作用發揮的重要保證。司法警察素質包括:職業道德素質、業務技能素質、心理素質等。這些基本素質是司法警察履行檢察職能的必備條件。
首先,思想政治工作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生命線,是凝聚人心、調動法警積極性、激發創造性的工作。要把對警員的政治教育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來抓,通過先進性教育建立完善隊伍的管理制度,規范履職行為,努力做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常態化,引導廣大警員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正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增強法警職業道德品質,培養公正意識,樹立忠于法律、忠于事實的精神,確保隊伍的純潔性。進一步的完善經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機制,增強政治思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不懈地用特色理論和科學發展觀武裝干警的頭腦,弘揚“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職業道德,弘揚“愛崗敬業、無私奉獻、不畏艱險、頑強拼搏”的精神,確保這支隊伍思想純潔、政治堅定。還要不斷培養高尚的職業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使其塑造具有強烈敬業和奉獻精神的人。一個法警能夠做到執法公正、無私奉獻,就是一個高素質的司法警察,就能從內心牢固樹立愛民為民思想,對人民群眾懷著真摯的感情,自覺地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檢察工作的最高標準,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密切聯系群眾,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其次,必須引導法警加強業務理論和相關法規的學習,司法警察的業務涉及到檢察機關各業務部門,這就要求司法警察和檢察官一樣應具備較全面的法律理論與實務知識。各級檢察機關應該積極為司法警察創造學習條件,鼓勵司法警察參加各類的學歷教育和培訓,學習法律理論知識、檢察業務專業知識及實際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必要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組織培訓和考核,并將成績作為綜合考核和量化管理的一項內容。
再次,加強警務技能訓練。警務技能是警察隊伍綜合技能素質的反映,它關系到一支警察隊伍能否在新形勢條件下,具有順利完成各種警務活動任務,尤其是能否正確處理突發事件等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一支專業化的隊伍,司法警察應當具備各種專項技能,如計算機的操作和運用、偵查手段和技巧、熟練的駕駛技術、武器及警械具的使用、制服人犯的基本擒拿格斗技法等。司法警察的工作帶有武裝性質,還應當具備強健的體魄、較強的對抗能力、快速反應能力。因此每年必須切實按照高檢的業務培訓要求,結合基層院法警工作的特點,按照狠抓警務技能的訓練和實戰演練,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使這支隊伍真正達到“一熟、二懂、三會”(熟悉法警職責,懂檢察業務、懂辦案程序,會使用槍械具,會擒拿術,會微機操作)的要求,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業務能力和技能水平。
二、轉變用警觀念,實行檢、警分離,各司其職
要擺脫傳統觀念的影響,充分認識到司法警察的重要性,重新認識司法警察在檢察工作中的應有位置,《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規定,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應實行編隊管理。?通過法警參與辦案來看,其作用是檢察官無法替代的,既保障了辦案人員的安全,又提高了辦案效率、又減輕了檢察官的工作負擔。在開展法警工作中,檢警一體化,服務檢察事業,但要于職責不明區分開來。檢警一體化是指法警部門在自偵案件的偵查過程中,在檢察長或者主辦檢察官的指揮下,司法警察與查辦案件的檢察官既各司其職,又緊密配合,共同實現偵查計劃、完成偵查任務的一種辦案模式。實踐證明,檢警一體化有利于法警更充分地發揮職能作用,是一種低成本、高效率的工作模式。這種工作模式有效克服檢警混淆和檢警嚴格分離帶來的弊端,極大地充實自偵力量,進一步發揮法警的主觀能動性,進而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從而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檢察官和法警資源,有利于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檢察職能,維護司法公正,懲罰犯罪行為,保障社會正義。但在實施檢警一體化中,檢察官和司法警察必須嚴格依法各司其職,決不能簡單地把司法警察與檢察官相加合并甚至等同起來,決不能混淆職責,不分彼此,司法警察在辦理自偵案件中的監督作用不能忽略,必須及時適時地發揮出來。因此也必須正確處理司法警察與辦案檢察人員在共同履職中的地位和關系,消除個別部門或同志對司法警察“可有可無”的認識偏差,同時,加深對自身職責的認識,使司法警察摒棄“工差、聽用、打雜”的舊觀念。
將法警與檢察官共同編組,形成辦案的“老搭檔”,便于協調、配合,在協助偵查過程中,法警不僅要熟悉自己的職責和技能,又要懂得案件偵查的程序和方法。案件偵查、決策、人員組織、指揮等由主辦檢察官負責,檢察官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偵查方向,研究案件的突破和質量把關上,司法警察按照檢察官的要求履行職責,協助收集調取證據,查找犯罪嫌疑人和涉案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參與訊問、詢問、執行傳喚、搜查、看管、提押、配合公安機關執行強制措施等,確保檢察官集中精力突破案件,保障辦案安全。要在實踐中探索,不斷總結經驗,在檢察事業中充分發揮好司法警察的職能作用。
三、積極參與辦案,提高辦案效率的作用
依據《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試行)》,檢察機關司法警察職能主要為保護現場,執行傳喚,參與搜查,執行拘傳,協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達法律文書,參與執行死刑臨場監督活動等。但是,司法警察作為檢察機關刑事訴訟的法定參與人員,現有的職能已不能適應自偵辦案工作的需要。
《職務規則》第5條則規定,司法警察在檢察官的指揮下履行職責,更加強調司法警察履行職責的從屬性。從理論上來說,檢察官是行使檢察權的主體,司法警察不屬于檢察官,當然不能獨立行使檢察權,只能輔助檢察官行使檢察權,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參與檢察活動。
刑訴法規定,檢察機關在偵查職務犯罪案件中為獲取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實物證據,可以實施調取、查封、扣押、查詢、凍結等偵查措施。但因法律沒有規定司法警察可以直接參與這些偵查活動,在司法實踐中,上述的偵查活動幾乎均由檢察官和書記員承擔,使得辦案檢察官無法從繁瑣的辦案事務中解脫出來,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偵查方案、研究案件突破和證據把關上。辦案檢察官在偵查中對稍縱即逝的案件突破極佳時機若不能及時把握和利用,則會給案件偵查帶來不利影響。因此,讓司法警察參與實施調取、查封、扣押、查詢、凍結等偵查活動,既有利于自偵案件的辦理,也減輕了檢察官的辦案壓力。
四、明確工作職能,確保檢察機關辦案安全
《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明確了法警的九大職能,其目的是為了將法警在以前的檢警不分的狀態中分離出來,使法警更好地融入檢察業務,發揮法警保障辦案安全,服務檢察業務的功能。
檢察人員對檢察工作的安全保障工作,包括維護辦公場所安全,維護辦公秩序,防范辦案安全事故,保障檢察人員的人身安全等。如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達法律文書、負責接訪場所的秩序和安全、參與處置等即屬于司法警察的安全事務,保護公訴人出庭也屬于司法警察的安全事務。
為充分發揮司法警察職能作用,構建檢察官與司法警察協作“平臺”,防止和杜絕辦案安全責任事故,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在執行看管任務時,應當注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思想動態、情緒變化和健康狀況,,發現異常,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報告案件承辦人;司法警察還應保持高度警惕,嚴防被看管人脫逃、自殺、自殘、行兇、串供、傳遞信物和受到動持,遇有緊急情況可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確保不發生辦案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