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30 2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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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關于留守兒童學習狀況的研究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父母外出打工對孩子的學習行為和學習成績沒有顯著影響。[1][2]另一種觀點是父母外出打工對“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有很大的負面影響,容易導致“留守兒童”學業不良。[3][4]本研究采用問卷調查和訪談的方式,對被調查學校74名父母均在外務工的留守兒童的學習狀況進行了實地調查與分析,調查結論與上述第二種觀點相一致,認為留守狀態對留守兒童的學習有明顯的負面影響,留守兒童的學習存在諸多問題,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留守兒童的學習態度不容樂觀,許多留守兒童學習態度消極、被動,這種對待學習的態度必然會影響到其學習效果;二是留守兒童的學習習慣不良問題普遍存在;三是留守兒童課外學習無人輔導的問題比較突出;四是留守兒童學習成績普遍較低,且有逐年下降的趨勢。
二、農村留守兒童學習問題的成因分析
根據調查結果所反映的情況,以及研究過程中對留守兒童的觀察和了解,分析造成留守兒童學習問題的原因,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親情饑渴”的困擾,影響著留守兒童的學習調查發現,父母的外出給留守兒童的心理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壓力和擔憂。由于留守兒童長期與父母分離,生活在缺乏溫暖和安全感的環境中,許014年第9期學術瞭望課程教學研究•JournalofCurriculumandInstrution多孩子性格上表現出冷漠、內向、孤獨,情緒消極、波動大。調查顯示,47.3%的留守兒童“在遇到煩惱和困難時總是悶在心里”,33.8%的留守兒童認為“父母外出,自己在家中感到孤單寂寞或不如別人”,13.5%的留守兒童“擔心父母在外會發生意外,以至影響到正常的學習”,10.8%的留守兒童認為自己上課注意力不集中是因為“思念父母,無心學習”。在訪談中,留守兒童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普遍反映,這些孩子由于父母長期不在身邊,思念父母和親情缺失而產生的孤獨感和消極情緒,對他們的學習影響很大,常常表現為無心學習和學習缺失主動性,因此這些孩子在學習上也普遍存在問題。由此可見,父母不在身邊,產生“親情饑渴”,這極易給孩子造成自卑、孤僻的情緒,這種心理狀態也間接地影響著孩子的正常學習。(二)學校和教師對留守兒童的學習問題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調查中了解到,為了提高學校教學質量,并達到某些硬指標,學校仍然存在著片面追求升學率的現象,學校把衡量教師工作成績的標準定為學生的考試成績,教師教學任務繁重,一天下來往往感到身心疲憊,沒有過多的精力和時間去關注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情況,因材施教往往成為一句空話。由此可見,學校和教師對留守兒童的學習問題并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也沒有采取專門有效的措施來加以改善。(三)臨時監護人監管不力調查發現,留守兒童的學習問題與其臨時監護人的監管能力不高有直接的關系。首先,臨時監護人的文化程度低,使孩子學習得不到必要的幫助和輔導,致使學習成績下降。調查顯示,臨時監護人中,文盲占臨時監護人總數的23%,小學文化程度的占52.7%,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7.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僅占6.8%。受文化程度的限制,這些臨時監護人中,從不輔導或不會輔導孩子學習的占到86.5%,這部分留守兒童的學習得不到必要的幫助,導致其家庭作業完成困難。其次,臨時監護人責任意識不強,導致孩子學習無人監管,學習成績明顯下降。臨時監護人的責任意識不強,這主要在由親戚朋友照顧的留守兒童中比較明顯,他們不像爺爺奶奶照顧的留守兒童,有直接的血緣關系,相互之間沒有太多的心理忌諱。親戚朋友照顧的留守兒童,有時候兒童犯了錯誤,或學習上出現問題,親戚朋友礙于兒童父母的面子,不做嚴格的要求或引導督促。這就導致這部分留守兒童心理上與親戚長輩有隔閡,心理得不到慰藉,學習無人監管,學習成績明顯低于其他兒童。最后,臨時監護人缺乏科學、合理的教育方法。調查中發現,臨時監護人在教育留守兒童時,普遍缺乏科學合理的教育方法,大多采用溺愛或粗暴兩種不合理的教育方式。對留守兒童的學習表現,或處處驕縱,導致孩子的學習自控能力差;或采取簡單粗暴的打罵方式,挫傷孩子的學習自信心,這兩種方式都對留守兒童的學習產生負面的影響,導致留守兒童的諸多學習問題的出現。(四)家長補償方式的偏差調查發現,家長不合理的補償方式,造成留守兒童價值觀的改變,染上不良習氣,導致學習成績下降。調查結果顯示,41%的留守兒童父母經常給自己的孩子金錢和物質補償,有不合理的物質補償心理。這些家長通常長期在外打工,不能與孩子在一起,就感覺對孩子虧欠太多,于是用金錢和物質的方式補償,每個月給孩子很多的零花錢,以彌補孩子心靈情感的缺失。這樣做的后果是孩子拿著錢去買零食,和同伴一起去網吧上網打游戲,學習習慣越來越差,時間更多地用在了網吧玩游戲,沒有時間和心思學習,導致學習成績下降。綜上,造成留守兒童學習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臨時監護人的監管不力、學習無人輔導等直接因素的影響,也有由于正常家庭教育缺失而引起的留守兒童的特殊的心理特征,如孤獨、自卑等不良心理品質的間接影響。對留守兒童學習問題的改善,應從多方面入手加以改進,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三、改善農村留守兒童學習問題的對策
(一)政府有責任為改善留守兒童的學習創設良好的條件
政府有責任對農村留守兒童學習和生活創造良好環境。政府應該制定相關的幫扶教育政策,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為農村留守兒童的學習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政府及教育部門可以考慮抽出一部分經費,資助和支持生活困難的留守兒童,讓他們解除后顧之憂,安心學習。此外,政府部門可以考慮在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等項目中,增加家庭教育指導內容,對進城打工的農村家長進行引導和教育,強化他們的家庭教育觀念,增強家長作為第一監護人的責任意識。同時,政府應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建設,改善留守兒童學習和成長環境,解決留守兒童放學后無人照看和學習無人指導的問題。
(二)學校建立留守兒童教育監護體系,為留守兒童創設良好的學習環境
在家庭功能不健全的情況下,學校成為留守兒童成長過程中一個極其重要的場所。改善留守兒童的學習問題,關鍵還在于學校和老師要行動起來,為留守兒童創設良好的環境,為其學習提供幫助,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他們家庭教育的缺失。1.建立留守兒童檔案袋制度。學校應該為每個留守兒童建立檔案袋,詳細記錄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臨時監護人的基本情況、外出打工父母的基本情況。當留守兒童在學習和生活上遇到困難或問題時,教師可以根據檔案袋中家長和臨時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及時與他們取得聯系,相互配合,有效教育留守兒童。2.學校與留守兒童家長及臨時監護人之間建立制度化的信息溝通機制。家校的密切配合能更準確地了解與掌握留守兒童的學習和生活狀況,能更有效地增進留守兒童的轉化效果,尤其對一部分由于監護人監管不力或家庭教育方法不當而導致學業不良的留守兒童來說,這項措施十分有效。學校要主動加強與留守兒童家長的溝通,加強與留守兒童家長和臨時監護人的聯系。一是學校與留守兒童的家長或臨時監護人通過電話、書信等形式保持聯系;二是利用節假日等留守兒童父母返鄉探親的時機,召開留守兒童家長會,與家長溝通,使留守兒童受到更多的監督和照顧;三是定期組織留守兒童臨時監護人培訓班,提高臨時監護人的監管能力。3.教師給予留守兒童更多的關愛和照顧。學校和老師給予留守兒童更多的關愛和照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留守兒童因父母外出而產生的孤獨感,并成為留守兒童獨自在家時的感情寄托,從而避免留守兒童產生不良心理和情感問題,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學習成績下降等現象。4.農村學校開設心理輔導室或增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農村留守兒童學習問題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是通過心理和情感等方面的問題間接影響的。農村學校應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過開設心理輔導室或在課程中增設心理健康教育,幫助留守兒童排解不良的心理和情感障礙,引導留守兒童正確認識社會、他人和自己,學會自我調節情緒的方法,以積極健康的心態面對學習和生活。5.開展留守兒童結對幫扶活動,建立留守兒童課外學習的伙伴群體。教師可以因勢利導,鼓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自愿和留守兒童坐同桌,同村近鄰中的好學生自愿跟留守兒童結對,組成“互幫互學”小組。一方面解決了留守兒童課外學習無人輔導的問題,并能有效地監督和約束留守兒童的學習行為;另一方面可以促進留守兒童與同伴群體之間的情感交流,有利于幫助留守兒童排除一些不良情緒,積極面對生活和學習。6.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相當一部分留守兒童性格孤僻、內向,他們很難融入到班集體中,并與其他同學融洽交往,在學習遇到困難時,也不能主動地向教師或同伴求助,這一定程度上又會影響他們的學習方式和學習效果,導致其學業不良。對于這部分留守兒童,學校應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如文藝活動、興趣活動小組等形式,鼓勵留守兒童參與其中,改善其孤僻、內向的性格,學會主動與人交流,在學習遇到困難時,能主動向他人求助,進而增強其學習的信心,提高學習興趣。
(三)重視留守兒童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對于孩子,特別是年幼的孩子的成長具有重要作用。父母的作用是任何人無法替代的,他們通過親子關系、家庭互動以及所營造的家庭文化氛圍,影響子女的行為與價值觀,通過教育期望影響子女的學習成就感,通過教養方式使孩子形成許多良好的生活習慣。[5]因此應該采取措施并創造條件,加強親子間的聯系和溝通,彌補家庭教育的缺失,從而改善留守兒童的學習狀況。首先,留守兒童父母要重視對子女的家庭教育。留守兒童父母應該認識到當前留守兒童問題的嚴重性,并從思想上和行為上切實重視對子女的家庭教育。如果條件允許,父母應盡量考慮不要同時外出打工,而是留下一方在家教育子女。即使都外出打工,也要增加回家的頻率,或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與留守兒童盡可能多的交流,使留守兒童感受到父母的關愛和家庭的溫暖。同時,留守兒童父母應該經常與老師和臨時監護人聯系,了解留守兒童的學習和生活情況,配合學校,為留守兒童創設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最大限度地減少父母外出對留守兒童造成的消極影響。其次,臨時監護人應提高監護質量。隔代監護容易出現溺愛和簡單粗暴兩種不恰當的教育方式,且大多比較重視孩子的生活照顧,而對孩子精神層面的支持不足。親友監護則容易出現監護流于形式,監護責任心不強的問題。因此,臨時監護人應了解科學的教育理念和方式,加強監護責任,盡可能為留守兒童創設有利的學習空間和氛圍,并關注和了解留守兒童的日常生活及身心狀況,與學校保持聯系,隨時關注留守兒童各方面的情況,提高監護效果。
(四)發揮社會力量,為留守兒童學習創設良好的外部環境
根據留守兒童形成的背景、特征以及需求,筆者采用“陪伴式”實務模式介入留守兒童服務,其需求與實務應用如下。
(一)應用1.親子溝通的需求與實務調查評估結果發現①,留守兒童親子溝通頻率集中于半月到兩月一次,留守兒童與監護人產生矛盾時,選擇與父母溝通的人數僅占24.2%,從中說明,留守兒童存在親子溝通的需求。親子溝通的需求應該是以各種方式促進親子之間互動與交流,但留守兒童的現實情況在于親子在空間上的分離,因此促進其交流的方式可以采用電話或網絡的方式。DS小學已有的措施是建立專門的電腦聊天室,為每一位留守兒童申請QQ號,并根據課程安排,使學生能與父母視頻聊天。但實際的弊端在于,留守兒童上機時間只能在白天,而其父母往往是很晚才能下班,這也就導致網絡視頻的方式不能行之有效。基于這種情況,工作者選擇通過電話聯系的方式,在幾乎所有小學生都沒有自己獨立電話的事實下,就必須通過加強監護人的親子溝通觀念,使監護人可以促進留守兒童與父母的溝通。在本次“陪伴式”實務模式介入項目中,針對留守兒童的現狀,工作者主要通過《我想有個家》、繪本感恩教育等,使留守兒童感知自身及父母的生活,促進學生思考自身現狀;傳授學生溝通技巧,鼓勵他們向父母表達自己的想法,并通過家庭作業的方式促進親子溝通和理解。通過“愛•感恩”心靈成長工作坊,塑造特殊環境,使留守兒童敞開心扉,相互支持,促進其對父母親人的理解和感恩。2.學習輔導的需求與實務筆者通過與留守兒童和教師的訪談發現,留守兒童監護人往往更關注孩子的身體健康情況,而忽視其教育問題;部分監護人年齡偏大,學歷較低,難以照顧到留守兒童的學習;調查留守兒童在“父母不在身邊最大的擔憂”時,學習輔導居首占32.7%,其次為長輩生病(27.6%),受人欺負(16.6%)等。從中說明,留守兒童存在學習上的問題和學習輔導的需求。針對留守兒童學習輔導的需求,城市社區采用青少年課后學習輔導的社會工作方式,通常是成立課后學習輔導組織,如“四點半課堂”。DS小學的特殊情況在于,其學生分為走讀生和住讀生,對于住讀的學生,學校在放學后會安排專門的教師供學生完成課后作業,并有值班老師為學生輔導作業;但對于走讀的留守兒童,學校并沒有較好的方式去服務。鑒于這種情況,工作者主要通過小組工作和組建學習輔導志愿者服務隊的方式展開服務。小組工作方式促進組員相互學習、相互支持,形成互助關系,在此基礎上,開展志愿服務,構建學習幫辦團體,滿足學習輔導的需求。3.心理支持的需求與實務通過訪談筆者發現,監護人往往只關心留守兒童生理上的需求;父母長期在外也會導致親子關系疏離,使學生缺乏歸屬與愛;部分留守兒童表現出怯弱、自卑等不良的心理傾向,以下與教師的訪談印證了筆者的觀點。工作者:您覺得學校的留守兒童或者說全校的學生最需要的是什么?老師:我覺得他們最需要的還是心理上的輔導,不光是留守兒童,初中的孩子都這樣,老師照顧的學生太多,對兒童的心理照顧得不會那么細致細微,有時候容易出問題,所以關心留守兒童也好,關心非留守兒童也好,在心理輔導和心理健康方面應該多關注。留守兒童的心理需求通常是由外因導致的,當其在親子關系、同輩群體人際交往、學習等方面出現問題時往往會形成程度不一的心理困惑。社會工作相信個人的行為和心理受社會環境的影響,因此解決留守兒童的心理困惑在于幫助留守兒童適應環境,而造成留守兒童心理困惑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其與父母、監護人或者同輩群體之間的溝通問題。針對這種情況,工作者開設了心理成長工作坊,釋放學生的心理壓力,對心理困惑較深的學生實施個案服務?!皭?#8226;感恩”心靈成長工作坊不僅是對留守兒童關于朋友、老師以及家庭的愛與感恩的體驗,也是他們釋放心理壓力并獲得支持的過程。個案服務是對小組、工作坊等服務更深入的跟進,在本項目開展中,共服務過兩個典型個案和12個咨詢性個案。從個案的評估結果來看,基于時間和現實情況,工作者在案主的環境資源利用方面并沒有取得很大的進展,但從陪伴的角度來看,案主的心理困境得到一定程度的釋放。4.素質型活動的需求與實務在關于“你希望得到社會、學校及家庭為你提供怎樣的幫助”的調查中,選擇“社會關愛•手拉手”“興趣小組”“電腦培訓”“親子活動”等素質型活動的占73.5%,其次為學習輔導(10.0%)、經濟支持(5.5%)等??梢?,留守兒童存在素質型活動的需求。項目中關于留守兒童素質型活動多樣化的內容,除了上述的親子溝通、知識教育、繪本感恩教育、“愛•感恩”心靈成長工作坊、“彩虹橋”人際交往小組、志愿者服務隊等以外,還開展了其他各種活動,如“手拉手•改變”成長小組、健康知識講座、體育競技活動、興趣小組等其他團建活動。
(二)反思從服務反饋的情況來看,“陪伴式”實務模式在服務留守兒童的過程中具有很強的實踐作用,在實踐過程中,社會工作者陪伴留守兒童,做他們的老師、朋友、手足、伙伴等,伴隨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但也暴露出以下幾點局限。1.需求的局限性“陪伴式”實務模式在需求預估方面過于狹窄,不適合群體?!叭嗽谇榫持小崩碚撜J為,人的行為,既受外界環境壓力的影響,也受內在心理沖突的影響,這兩種影響以復雜的方式交互作用,而外界環境又包括家庭、學校、社區、大眾傳媒等。因此,針對案主問題的評估,不能僅僅評估其一個方面的問題,而應在評估案主內外環境的基礎上,分析環境之間相互影響的邏輯關系,從而評估案主的需求?!芭惆槭健睂崉漳J绞腔陲L險視角,針對青少年在家庭環境方面親子陪伴需求不足,以社工教育或替代性的方式彌補青少年的陪伴性需求。它只是分析了青少年家庭環境和心理狀態之間的相互關系,卻忽略了社區、學校等其它可能與其心理變化產生作用的環境。事實上,在本次項目中發現,盡管留守兒童的現狀比較符合“陪伴式”實務模式的需求假設,但使用這種單一模式,很難解決留守兒童的實際問題,以下面個案為例:個案1:M,男,在DS小學五(1)班就讀。案主是家中獨子,父親干建筑,母親做廚師,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平時對案主管教較嚴格,一旦案主做錯事情,父親經常打罵案主,母親也不阻攔,家庭教育方式為典型的棍棒教育。據老師介紹,案主平時在學校愛打架,經常與同學發生沖突,老師對此也沒有辦法。案主自認為自己打架行為沒有錯,是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動手打人,案主并為自己這種行為洋洋得意,認為是“很厲害”的表現。根據以上信息內容,對案主的進行評估可知案主顯性的問題有三:一是父母在家庭教育方式上的問題;二是案主在認知上存在明顯的偏差;三是案主在人際交往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礙。該個案中,案主關于家庭教育的問題,可以運用“陪伴式”實務模式方法,通過與案主父母進行溝通,實現其正確的教育方式來解決;但案主人際交往的認知和障礙可能與學校風氣、社區環境等案主所生活的各領域的背景有關,這就不是簡單的家庭陪伴可以解決的。2.資源的局限性“陪伴式”實務模式服務場域相對單一,不利于服務資源的有效整合。“陪伴式”實務模式最初的研究源于對家庭社會工作的研究,是社會工作者通過家庭工作手法介入家庭教育問題的一種工作模式。本次項目由于是學校留守兒童服務站項目,因此實行的是學校社會工作的陪伴方式。但不管是學校社會工作還是家庭社會工作,只要實踐“陪伴”形式,就必然會在案主可能面臨的所有社會環境系統中展開行動,而這種行動在實踐中卻很有局限性,比如以下案例:個案2:P,女,12歲,DS小學六(二)班。服務對象為留守兒童,父親經商常不在家,與服務對象情感交流較少;母親無業在家,經常打麻將,有時不為孩子準備早餐,一天兩頓,和服務對象也缺乏情感交流。服務對象有一個哥哥,在鎮中學讀初一,服務對象和哥哥關系不好,經常吵架,現在處于僵持階段。服務對象平時在校性格活潑,但是敏感易沖動,情緒不穩定,與同學人際關系不良,但仍有少數好友。另外外界傳言服務對象不是現在父母親生的,而是舅媽親生但寄養于此,服務對象對此很痛心。案主呈現的顯性問題包括親子問題、與兄長的溝通問題、與同輩交往的問題以及情緒管理的問題,可能也包括“傳言”的問題。從案主“性格活潑”、“仍有少數好友”可知,案主沒有嚴重的交往障礙,與同學人際關系不良可能與“傳言”有關,同理與兄長的關系處理可能與家庭教育、家庭氛圍或者也和“傳言”有關。因此,案主所面臨的問題根本上是家庭問題,這就很符合青少年“陪伴式”實務模式在家庭領域的應用,但案主的環境表明,介入案主的家庭領域,就必須介入案主家庭的環境領域,可能包括案主兄長的學校、案主的學校及社區、案主母親的生活領域,也可能會包括“舅媽”的生活環境。這樣龐大復雜的目標系統及其環境,通過“陪伴式”是無法解決案主問題的。3.倫理的局限性“陪伴式”實務模式的陪伴行為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占用過多的服務資源,不符合社會工作者平等服務的倫理守則。每個人都有從社會獲益的平等權利,也有背負社會負擔的平等義務。這一原則是基于占第一位的社會價值觀平等。依據這一價值觀,社會工作者引申出專業上的信條,約束他們在平等的基礎上向所有的當事人分配可以得到的資源,即平等服務的價值倫理。社會工作服務是群體性的福利服務,相對于社會工作者的服務對象,其服務資源總是有限的。盡管目前沒有統一要求每名社工服務的群體數量,但根據《北京晚報》中《關于全面加強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的內容,要求每500戶居民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北京家庭平均人口為2.45人即每名社工服務人數約為1200人。另外,從學校社會工作發展的趨勢來看,上海、深圳等地區已經采取“一校一社工”的服務模式。這就表明,社會工作服務不僅僅是“一對一”的服務,也是群體。但是,“陪伴式”實務模式要求社會工作者“做青少年的老師、朋友、手足、伙伴等,伴隨青少年健康、快樂成長”。這種“陪伴”理念是對社會工作者助人價值理念很好的一種詮釋,在服務資源有限的前提下,其“陪伴”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在個案2中,社會工作者既要踐行案主在家庭、學校以及社區等各領域的“陪伴”,又要介入到與案主相關人物的環境系統,這就勢必造成社會工作者對該案主投入過多的服務資源,而減少了其他服務對象的資源。因此,盡管“陪伴式”實務模式對缺乏家庭陪伴的留守兒童甚至其他青少年有一定的針對性,但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其“陪伴”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其他服務群體享受社會工作者服務的福利,與此同時,社會工作者也違反了對服務對象公平服務的倫理守則。
二、“網格化陪伴”實務模式
項目實踐與反思表明,“陪伴式”實務模式在實務開展及項目推廣中有很大的局限性。但不可否定的是,其“陪伴”行為是踐行社會工作助人理念的高度體現。在這種理念下,筆者認為,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將“陪伴”的單一性需求擴大至案主的整個系統性需求?是否可以將案主生活場域分化處理?是否可以以服務對象的需求為準則,將社會工作的服務資源重新分配?基于以上思考,筆者提出“網格化陪伴”實務模式。
(一)理論基礎——生態系統理論生態系統理論源于生物學概念,后結合“人在情境中”視角成為社會工作的生態系統理論。該理論將個體生活的場域視為“棲息地”,“棲息地”有無數的資源,包括物理環境資源和社會資源,當個人與資源之間的互動出現困難時,個體將面臨困境。因此,社會工作主張既考察服務對象的內部因素,也考察其“棲息地”的環境資源,理解個人在家庭、社區、團體組織等生態系統中功能的發揮,由此切入案主的服務。生態系統理論將案主的社會資源分為微觀系統、中觀系統和宏觀系統,三個系統之間相互影響和作用,其關系如圖1。
(二)概念與應用框架根據以上“陪伴式”實務模式三個方面的局限性,筆者對應提出“網格化陪伴”實務模式的三個核心概念,即三個基本問題、網格系統與陪伴轉移。1.能力、心理和社會支持——三個基本問題與服務策略案主面臨的基本問題與其抗逆力的三個因素息息相關,即效能因素不足時,案主表現出的主要是能力缺乏的問題;內在優勢因素不足時,案主表現的主要是心理問題;外在支持因素不足時,案主表現的是社會支持問題。因此,解決這三個基本問題就要從能力建設、心理調適和社會支持這三個維度出發(童敏,2008)。(1)能力建設——服務的寬度作為社會工作服務的寬度,能力建設涉及到如何評估案主的需求及能力,決定著社會工作者服務的主要內容,如圖2所示。在“問題”評估方面,社會工作者要評估有“問題”的部分和沒有“問題”的部分;在“能力”評估方面,工作者要評估案主擁有哪些能力,沒有哪些能力,哪些能力是個體適應環境必需的,哪些不是必需的;在綜合評估方面,社會工作者要評估“問題”與“能力”的相關性,不僅要重視導致案主問題的“沒有的能力”,更應重視可以解決問題的“已有的能力”,同時,對于其它不確定是否與問題有關的能力,也應該從優勢視角出發,積極帶動案主問題的改變。所以,案主的能力建設實際上就是規定了工作者專業服務的范圍,應該對案主的哪些方面進行服務,即為服務的寬度。(2)心理調適——服務的深度作為服務的深度,心理調適涉及的是怎樣介入案主心理層面的問題,決定的是社會工作者在心理層面介入的焦點,如圖3所示。根據案主所呈現的問題,社會工作者可以直接介入處于意識表層的其它行為層面,或深入介入案主的意識層面乃至更深入的無意識層面。這樣的介入會使服務具有一定的針對性,是比較常見的介入方式,但這樣介入的缺點在于介入心理層面單一,會忽略案主心理層面相互之間的影響關系。因此,社會工作者應該在分層介入的基礎之上,評估案主行為、意識與無意識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關系,從整體上介入案主的心理層面。所以,案主的心理調適實質上就是選擇案主心理的介入層面,調適各心理層面的關系,即確定服務的深度。(3)社會支持——服務的廣度作為服務的廣度,社會支持涉及的是除案主本身之外與其相關聯的因素,這些因素是幫助與維持案主改變的主要因素,決定的是工作者可以整合的資源范圍。根據生態系統理論,工作者可以如圖1整合資源。根據評估案主的能力問題和心理調適的程度,可以判斷工作者需要整合哪種程度的系統資源:當案主問題較輕時,工作者可以整合其個體的微觀系統的資源;當案主問題較重時可以整合案主的中觀系統資源;當案主面臨很嚴重的問題時,就需要整合包括社會文化、組織以及制度等宏觀性的資源。通過整合各系統資源,建立案主與系統資源之間的聯系和支持,從而滿足案主的需求。但要注意的是,整合各系統資源并不是直接將各系統的資源應用于案主本身,社會工作倫理要求資源必須公平的、合理的為服務對象服務,因此資源的運用或者通過公平的分配,或者通過相互的資源交換來實現。所以,僅僅運用中觀系統、宏觀系統的資源滿足案主的需求一定程度上侵犯了這些系統的利益,就應該建立案主與各系統之間相互交換、相互支持的關系,實現資源的合理整合。任何服務對象的需求和問題都可以歸類為其能力問題、心理調適問題和社會支持問題,而這三類問題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影響,伴隨而生:案主部分能力缺乏可能造成案主的心理問題,從而影響其行為,進而影響其人際關系和社會支持系統;案主產生心理困惑時,可能造成學習障礙,影響能力的提升;案主的社會支持不夠時,容易產生心理孤僻,或者能力的喪失。因此,在服務案主時,要從這三個方面綜合分析,通過分析案主的能力問題,評估案主的需求;通過分析案主的心理調適問題,判斷如何影響服務對象;通過分析案主的社會支持問題,判斷怎樣去推動案主的改變。2.網格系統——個案管理與服務信息化(1)個案管理個案管理是社會工作的專業人員為某一群體或某一案主整合、協調所有助人活動的一個過程(林勝義,2001),它強調的是兩個及以上的專業工作者在給案主服務的過程中相互溝通與協調,強化案主的資源網絡,增進案主使用資源的知識、技巧和態度,并重視案主個人獲得及運用資源的能力(JuliusR.Ballew&GeorgeMink,1998)。由以上個案管理的概念可知,個案管理強調兩個方面,一是強調多個社會工作者之間的團隊合作,二是強調案主資源的整合。個案管理的工作方式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方面,多個社會工作者合作的方式可以將同一個案主的生活場域劃分為各個不同的生活網絡,每個社會工作者只負責該案主在自身服務范圍內的生活網絡,極大彌補了“陪伴式”實務模式中場域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各社會工作者只負責案主在各領域的生活網絡,可以使一名社會工作者對多名案主集中實施陪伴行為,節省了社會工作者自身的人力資源,也可以更好地整合該生活網絡中的社會資源。從個案管理的概念可以看出,個案管理需要將案主的生活場域或生態系統劃分為各個領域的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這就需要將案主的環境系統在網格化的基礎上實施個案的信息化共享管理。(2)網格化管理與網格系統網格化管理是公共管理學的概念,原指采用萬米單元網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結合的方式,應用、整合多項數字城市技術,研發“城管通”,創新信息實時采集傳輸的手段,創建城市管理監督中心和指揮中心兩個軸心的管理體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從而實現精確、敏捷、高效、全時段、全方位覆蓋的城市管理模式(陳平,2005)。其核心概念包括:萬米單元網格管理法——在城市管理中運用網格地圖思想將所轄區域劃分成以萬米為單位的網格區域,在每個區域實行明確的責任分工形式實現分層管理;信息采集器——以手機等無線網絡方式對網格區域內的信息進行采集和傳輸;兩個軸心管理——整合政府職能,成立網格管理中心和監督中心,二者相互分工、相互制約。社會工作服務從根本上來說是一種資源管理的服務,它幫助案主整合自身資源。但隨著資源形式的復雜,工作者必須依賴一定的方式使資源層次化以便于整合,而網格化管理的方式正是在日益復雜的城市管理中出現的創新型城市資源管理的方法。借鑒于該方法,能一定程度上減小“陪伴式”實務模式中的局限性。因此,筆者依據網格化管理的內涵及其核心概念,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的網格化系統:第一,網格系統,以社區為單位,將案主面臨的困境根據工作者的工作領域劃分為各個網格區,每一個網格區有一名專業社會工作者負責相關問題,該社工服務點稱為網格點。第二,網格點的個案管理,根據接案的網格點,由該網格點社工負責協調其它網格區社會工作者,根據案主的困境共同制定服務計劃;第三,服務信息化,個案管理涉及到多個社工為案主服務,建立個案的信息化,共享各社工之間對案主的服務進程,能促進服務過程的良性運行,也能避免社會工作者服務資源的浪費。以上內容形成社會工作服務的網格系統概念,通過網格系統的建立,工作者通過專業領域的不同將案主所面臨的困難網格化,由各網格點社會工作者通過相互溝通和協調,有序地解決自身領域內案主的困境,其具體結構如圖4所示。3.陪伴轉移“:單一性”陪伴理念——“網格化陪伴”實踐(1)“陪伴式”實務模式的陪伴實踐“陪伴式”實務模式的陪伴實踐源于青少年積極發展理論,其關注的重點在于青少年的優勢和才能,而不是他們的問題,它相信青少年無限的發展潛能,認為每一個青少年都能順利度過青春期進入成年期,并能貢獻社會。因此,社會工作者可以通過陪伴在青少年身邊的方式,承擔青少年的教育和指導責任,做青少年的老師、朋友、手足、伙伴等,通過各種青少年的陪伴性實踐,伴隨青少年健康、快樂成長。(2)“單一性”陪伴理念“單一性”陪伴理念是指僅由社會工作者陪伴案主面臨困境的陪伴理念。“陪伴式”實務模式的陪伴行為從理論上極大體現了社會工作的服務價值,但項目經驗表明,這種“單一性”陪伴行為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并不符合社會工作實務的倫理,即這種陪伴實踐不具備操作價值。因此,筆者認為可以通過提取“陪伴式”實務的陪伴理念,在該理念的基礎上,通過另一種方式,將“單一性”陪伴轉化為“多樣性”陪伴以踐行陪伴行為。(3)陪伴轉移:系統視角下的“網格化”陪伴實踐“陪伴式”實務模式的陪伴行為過多利用的資源不是社會工作者所整合的環境資源,而是社會工作者自身的人力資源。這種陪伴行為需要工作者減少甚至放棄其他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而將自身時間和精力集中于該案主的陪伴,而實踐證明,這種陪伴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無法操作。因此,在生態系統視角下,社會工作者在服務于案主能力提高、心理調適的基礎上,通過將社會工作者陪伴轉化為案主所處各層級系統的陪伴,這樣就將社會工作者本身投入的人力資源分散至案主及其周邊的系統,建立起案主與其環境之間相互的陪伴關系,這種陪伴關系在案主獲得社會支持的同時,也能使案主成為其環境系統的支持者和陪伴者。
(三)實務過程與原則1.實務過程“網格化陪伴”實務模式工作流程遵循社會工作實務的一般性通用過程,只是在通用過程的基礎上增加了“網格化陪伴”的過程,其流程如圖5。從圖5中可知,“網格化”陪伴實務模式的過程有三條主線。(1)通用過程社會工作的通用實務過程,即預估,評估能否接案;接案,建立專業關系;需求評估,對案主現狀與需求進行評估,將需求按照重要程度排序;與案主一起制定服務計劃;計劃執行,社會工作者幫助案主整合資源,使案主改變;評估,反復對案主的不同階段進行評估,更新服務計劃;結案,處理離情關系,鞏固案主資源系統,維持案主的改變。(2)策略過程在通用過程的主線下,策略過程是從案主的三個基本問題出發,以需求為導向的服務過程。社會工作者在對案主需求進行評估后,不斷提高引發案主問題的能力,引導案主調適心理狀態,促進行為的改變,并使案主獲得社會支持,鞏固案主與環境系統的相互作用,這個過程既是社工服務案主的策略過程,也是案主網格化的系統資源陪伴案主改變的過程。(3)網格化與個案管理過程在通用過程主線下,接案社會工作者組織案主相關問題領域的社會工作者,協調各網格點,制定相應的服務計劃,共享服務內容,促進各網格區服務與資源的有效利用。各網格社會工作者共同實行個案管理,陪伴案主在各網格的改變。策略過程和網格化個案管理過程,是對社會工作通用實務過程的補充和進一步明細。在這個過程中,不僅社會工作者個人陪伴案主一起面對問題,制定服務計劃,幫助案主改變行為,實施社會工作者的陪伴實踐。同時,工作者不斷整合案主的系統資源,幫助案主獲得社會支持,將社會工作者的陪伴轉化為案主系統資源的陪伴,如親子陪伴、同輩群體的陪伴,社區志愿者陪伴等,從而實現“網格化陪伴”實務模式的陪伴理念。2.實務原則“網格化陪伴”實務模式的實務原則必需遵循社會工作的通用原則,此外還需遵循以下原則:(1)資源優勢原則案主的所有環境都是資源并能成為優勢。人是社會人,任何人所處的社會環境中都包含知識、勇氣、才能或物資(何雪松,2007)?!熬W格化陪伴”實務模式中重要的一點是整合案主的環境資源,使案主獲得社會支持,促進案主與環境的相互陪伴關系。社會工作者只有認識到案主的所有環境都是資源,才能合理地整合這些資源,將這些資源轉化為優勢資源并加以利用。(2)陪伴原則案主都需要陪伴。陪伴是“網格化陪伴”實務模式的重要理念,案主面臨困境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無法獲得社會支持,社會工作作為案主個人之外資源的一部分,率先陪伴案主,給予案主支持,是案主獲得社會支持的開始。在實務開展階段,社會工作者陪伴案主制定服務計劃,面臨困境,一起獲得資源,成為案主實施改變的重要動力。因此,社會工作者對服務對象的陪伴能更好地幫助服務對象走出困境。(3)合作原則各網格點的社會工作者相互合作能更好處理案主困境。個體面臨的困境是其能力、心理和社會支持共同作用的結果,涉及到案主各個系統的環境,也涉及到不同的社會工作專業領域。各網格點的社會工作者在服務于自身領域內案主困境的同時,與其他社會工作者合作,能更全面地挖掘案主環境系統的資源,獲得環境的支持,建立環境之間的陪伴關系,從而走出困境。
三、結語
采用自行設計的留守兒童營養與發育狀況調查表,由保健醫生通過入戶方式對被調查者進行面對面、一對一的現場調查,并對234名留守兒童進行健康體檢。
1.1調查內容
一是進行留守兒童監護人問卷調查,調查內容為監護人兒童營養知識、態度、行為以及留守兒童不良飲食行為,均由保健醫生詢問后填寫。二是對234名兒童進行體檢并評價其生長發育狀況。
1.2資料
處理全部資料均輸入Epidata數據庫,應用SPSS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2結果
(1)調查的234名留守兒童中男童130人
女童104人,127名有營養不良與發育遲緩現象,其中52名體重低下,75名發育遲緩。5歲以下留守男童體重低下26人(占20.0%),發育遲緩37人(占28.5%);女童體重低下26人(占25.0%),發育遲緩38人(占36.5%)。
(2)留守兒童監護人營養知識水平與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有關系
監護人中女性居多,文化程度相對低于男性,營養知識水平也較男性低
(3)經統計學分析,留守兒童不良飲食行為與營養不良呈正相關
3討論
3.1留守兒童營養不良原因分析
3.1.1監護人因素
監護人營養知識水平與其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有關系,并對兒童飲食行為習慣有直接影響。監護人營養知識水平越高,兒童挑食、偏食等不良行為越少。
3.1.2家庭經濟因素
家庭收入水平影響兒童活動方式的形成和發展,導致其膳食結構發生變化,對生長發育和健康有直接影響。
3.2加強留守兒童保健服務
3.2.1加強營養知識宣傳
通過宣傳欄、黑板報、入戶宣講、發放小兒膳食營養手冊、定期舉辦營養知識講座、廣播電視教育、就診咨詢、保健服務等多種形式,普及兒童營養知識,對監護人存在的營養知識問題進行針對性解答,加強營養知識科學化、系統化、日?;笇В尡O護人了解如何合理安排兒童飲食種類和數量,保證膳食平衡。
3.2.2積極推廣兒童生長發育監測技術
兒童生長發育監測技術進入家庭是降低兒童營養不良發病率的有效措施,兒童保健工作者向監護人進行兒童生長發育狀況調查,是有效預防、控制兒童營養不良的重要措施之一。
3.2.3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概念是由各種感性經驗組合而成的認知體系和思維形式,并反映著事物類的一種本質屬性,因此在給某一事物正式下定義前,必須找出與之相關的各種經驗。我國最早的留守兒童是指,父母因出國而被留在國內的孩子,后來隨著“民工潮”的不斷涌現,才逐步將由此造成留在原籍的兒童稱之為留守兒童。1994年,上官子木在《神州學人》上首次提出了“留守兒童”的問題,但是當時只是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來考察,并沒上升至學術層面,直至2001年起,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關注才可稱得上真正意義的研究。當留守兒童引起學術界深入研究時,學者們首先須對其作出嚴格的界定,而且為了保證概念的權威性,還須確定3個基本要素:外出父母的數量,父母外出的時間跨度,以及兒童的年齡界定。圍繞著這一原則,學者們給出了留守兒童的詳細定義,即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務工,并且外出時間在半年或以上的15周歲之內的兒童??陀^而言,上述的界定雖然解讀出了留守兒童類的本質屬性,但是稍顯籠統,造成了一定的歧義。在留守兒童產生的3個“資格條件”中,“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和“兒童年齡”都已達成了共識,而唯一存在爭論的即是“兒童留守的時間跨度”。在我國人口普查中,對流動人口的界定通常是以半年為參考跨度,為此,將兒童的最短留守期限劃定在半年或以上是有現實依據的。如上所述,筆者將農村留守兒童的概念界定為:父母雙方或一方從農村流動到其它地區,孩子留在戶籍所在地的農村,由其父母單方、他人、抑或自我監護,并且“親子分離”時間跨度超過半年的15周歲及以下的學齡前兒童和接受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在此,筆者并未將農村留守兒童的年齡延長至18周歲(國際標準),是出于我國農村地區教育現狀的考慮。從受教育的年齡段來看,15周歲之后的兒童大多已進入到高中階段,而農村地區的高中學校離家又相對較遠,因此出現“親子分離”并不足為奇。同時,一般高中階段孩子的獨立性要強于小學生和初中生,即使遠離父母,也不會對其造成多大的影響,鑒于此,他們已經不同于弱勢意義上的留守兒童了。另外,倘若他們沒有繼續讀書,可能會外出學習技術或從事獨立勞動,因而這種狀態下的“親子分離”與留守兒童式的有著質性的區別,我們切不可簡單地將其劃歸到留守兒童的范疇。事實上,作為尚不能離開父母而獨立的兒童而言,留守兒童應該是未成年人,即處在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梢?農村留守兒童的主體應該是15周歲以下的兒童??傊?本文的界定涵蓋了兒童所在的區域,留守狀態,監護類型以及年齡范圍,而且也充分考慮到了農村留守兒童的地域性特征。因此,這一界定可以成為研究該群體的重要理論支撐。
二、農村留守兒童產生原因的理性思考
1.社會轉型:農村留守兒童產生的直接動因
當今中國大陸,任何制度性、結構性問題的討論和解決都離不開對社會轉型的分析,〔1〕因此,研究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應首先將視角聚焦于“社會轉型”這個重要的時代背景?!吧鐣D型”,源自于西方社會學的現代化理論,是一種主張從傳統向現代進化的社會發展觀,如,大衛•哈利生即多次運用“社會轉型”一詞來論及現代化和社會發展的理論及過程?!?〕上世紀80年代初,“社會轉型”開始被引入我國社會學界,并逐漸發展為分析中國社會現代化變遷的理論范式?!?〕同時,我國社會也開始處于轉型之中,社會形態從封閉、半封閉性狀體向開放性狀體轉型,產業結構從農業向工業轉型,經濟體制從計劃向市場轉變,進而社會轉型和體制轉軌交織在一起。對此,目前國內學界公認為,社會轉型是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過程中,社會經濟結構、文化形態、價值觀念等發生整體性、縱深性的變化。1978年,黨的在決定把全黨工作重點轉到經濟建設上來的同時即著重指出,為了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對經濟體制進行改革。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首先在農村取得了巨大成就,農業生產蓬勃發展,農業生產力進一步提升,農村開始出現少量的剩余勞動力。不過,這一時期,國家主要的經濟運行模式仍以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為主,兼有計劃與市場相結合。因此,城鄉人口流動還未完全放開。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及就業渠道的多元化趨勢,國家開始嘗試解除農村勞動力流動政策的限制,準許農民進城務工,如當年頒布的中央“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為農民工進城提供了政策支持,于是便出現了初次“民工潮”。此后,各地民工潮不斷涌現,而農村從事非農勞動的人數也隨之增長,至1990年,農村中從事農業與非農業勞動力的比例達1∶3.93??梢?短短5年內農村轉移剩余勞動數量不斷增加,而城鎮吸納的農村人口規模也相應擴大。1992年,黨的十四大報告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模式,即把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和市場經濟結合起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此后,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取代了計劃經濟體制,而成為主要的資源配置方式,至此,農村人口才可以自由、頻繁地流動。事實上,農民進城務工不僅可以緩解農村就業壓力,提升農民增收,而且城市也可以借此吸收農村廉價勞動力,解決自身發展的用工問題,以促進當地經濟的快速增長。當然,民工潮的出現也是一把雙刃劍,其中,農村勞動力背井離鄉,遠走城市后,迫于經濟、教育、工作等弱勢因素,多數人選擇將子女留在原籍所在地,于是產生了“早期的留守兒童”。發展經濟學家認為,發展中國家城鄉人口轉移的理論是“一步轉移理論”,即農村人口在向城市轉移時即切斷了與土地的聯系,是一種永久性遷移,〔4〕這種狀況下的農民被稱之為失地農民。上世紀90年代末,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深化,城市化進程也開始起步,并且呈快速發展的趨勢。然而,城市化的發展程度與土地的需求規模成正比例的關系,換言之,城市化程度越高,需求的土地就越多,為此,我國進入了大規模、快速征地的時期,失地農民、留守兒童也相繼集中出現。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13年)計算得出,2000~2007年間,全國耕地面積持續減低,8年內共減少了0.43億畝。依照傳統慣例,人均占地低于0.7畝,每征用1畝耕地即產生0.35個留守兒童,據此推算,2000年以來,全國留守兒童的總人數約為2127萬。同時,根據有關部門估算,預計未來10年將繼續征用0.6億畝左右的耕地,若按農民人均占1畝耕地的比例計算,即意味著至2020年,全國將新增約1470萬留守子女。再加上2000年前所產生的留守兒童人數,預計全國留守兒童的總人數將高達7500萬左右。概言之,我國近十年出現的人口流動是伴隨城市化而發生的,而這種由農村到城鎮的單向遷移,則造就出失地農民和特定的“時代孤兒”——留守兒童。事實上,失地后的農民往往選擇外出謀生,這不僅僅是為了解決生活問題和脫貧致富,當然也是出于對子女未來成長的考慮,期盼能為其發展創造出更好的條件??傊?我國當前流動人口已累計達2億左右,并且正以每年500萬人的速度遞增。從年齡結構角度看,流動人口是以青壯年勞動力為主體,這就決定了其子女基本未成年,而這些孩子被留在原籍,被祖輩、親朋好友所代養,自然變成了留守兒童。依目前社會發展形勢分析,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留守兒童的規模非但不會縮小,還會進一步擴大,面對如此龐大的弱勢群體,我們又該何去何從呢?
2.制度設計之缺陷:農村留守兒童產生的深層根源
自古以來,“城鄉之間的對立是隨著野蠻向文明的過渡、部落制度向國家的過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過渡而開始的,它貫穿著文明的全部歷史直至現在(反谷物法同盟)?!薄?〕建國后,我國長期施行計劃經濟體制模式,在制度和管理上把城市與農村截然分開,最終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城鄉二元結構”社會分治格局。具體而言:我國城鄉實行著兩種獨立并存的戶籍制度,即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國家根據戶籍性質將全國人口劃分為兩類人群,并以此來進行管理和資源分配,所以城鄉發展一直處于一種不平衡的狀態;同時,資源配置過程中“城市優先”的戰略影響至今,這直接造成了城鄉居民在享受公共權益、社會保障方面存在重大差別,進而擴大了城鄉之間差距,而反過來則加劇了城鄉二元結構之間的矛盾?,F展經濟學理論認為,我國城鄉二元結構是一種制度性產物,即在特定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制度下所形成的特殊社會形態。客觀上,在城鄉分而治之的管理制度下,二元結構造成的社會問題頗多,如擴大了城鄉差距,破壞了社會公平,將城鄉居民分成了兩種社會身份等等。面對這些消極問題,政府也多次嘗試破除城鄉壁壘之舉,并且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這一分割局面出現了局部性的松動,但整體而言,城鄉二元結構的種種現象仍充斥著整個社會,而且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有進一步突出的趨勢。以城鄉收入為研究指標,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我國城市化發展進程的加快,城鄉居民的收入逐漸增多,但兩者的收入差距卻進一步拉大,由此反映了二元結構的矛盾隨之擴大化。〔6〕根據劉易斯二元結構理論中3個假設前提之一的“工資水平”分析(如圖1所示),2000年以來,城鄉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處于持續增長的狀態,但各項指標的差距卻逐漸拉大。首先,從純收入增長幅度方面看,城鄉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年遞增幅度分別為1294.1元與393.7元,即城鎮人均純收入的增幅是農村的3.29倍,考慮到2000年的基礎別,兩者之間的純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了。其次,從純收入絕對數之比的指標看,2000年城鄉居民純收入的比例為2.79∶1,到2011年兩者的比例增至3.12∶1,由此反應城鎮居民的絕對純收入數仍高于農村。最后,在從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來分析,盡管兩者的系數都呈遞減態勢,但是農村的系數仍高于城鎮。2000~2011年間,城鎮居民家庭的恩格爾系數平均為0.371,而農村的則高達0.445,農村平均高于城鎮7.4個百分點。根據聯合國以恩格爾系數的大小,對世界各國生活水平的劃分標準,0.4~0.5為小康、0.3~0.4屬于相對富裕,說明農村居民的生活為小康,而城鎮的則為相對富裕。通過以上各項指標的對比發現,新世紀以來雖然農村發展加快,但“城市優先發展”的戰略仍未得以轉變,其結果是城鄉之間的差距逐漸拉大,而其居民的收入水平,及由此帶來的生活水平之間的差距也隨之擴大了。鑒于此,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開始移居城鎮,但是由于身份的差別,直接造成了其不能平等享受與城鎮居民在基本生活保障、再就業、社會養老、醫療等方面的權利,所以城鄉之間“二元型”的特征依然明顯。客觀而言,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最根本的壁壘在于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制度,過去該制度一直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進而阻礙了農村人口向城鎮的流動。時至今日,城市化的發展已取得了一定突破,而當前的戶籍管理制度較計劃經濟時期也略有所松動,因此,城鄉之間的人口流動漸趨于正?;5?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根基依舊存在,農民雖然能自由進城務工,不過其實際的社會身份并未發生改變,即沒有城鎮居民的身份。為此,不僅他們自己不能享受與城鎮居民等同的就業、醫療、養老等社會公共福利,而且其子女也難以獲取相應的教育保障。進而言之,由于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限制,地方負責的義務教育財政體制使流動兒童無法獲取公平的教育機會,農民工子女難以進入城市公辦學校讀書;而另一方面,父母則無法承擔私立學校的高昂學費,加之后續非義務教育的升學壓力,他們往往不會將子女長期帶至身邊給予照顧和教育。鑒于此,在制度和經濟的雙重困境下,他們唯有將子女留在原籍所在地的農村,請人代為監管,由此造成了親子分離的局面。此時,真正意義上的留守兒童便產生了。西方社會排斥理論認為,弱勢人群不僅在就業中受到排斥,而且在社會保障領域里也會受到排斥?!?〕城鄉二元結構是中國社會的特殊現象,戶籍的壁壘不僅將農民工排斥在城市保障體系之外,而且其子女也必將隨之一起被排斥在外。作為制度性的“孤兒”,留守兒童只能無奈地承受親子分離的痛楚,在故鄉默默思念著自己的父母,對此,制度設計之缺陷何時才能終結,我們將拭目以待。
三、農村留守兒童的“留守范疇”劃分
從社會學意義上講,“留守”是指父母雙方或其中的一方外出務工而導致“親子分離”的一種現實狀態。在“親子分離”的具體現狀中,筆者將兒童視為考量主體,圍繞“留守”范疇展開詳細的內涵與外延之分。
1.留守與非留守
在研究留守兒童時,必須充分考慮一個與其相對應的概念——非留守兒童。相對于留守兒童而言,非留守兒童,即是父母雙方均沒有外出,能夠長期跟隨父母親生活在一起,且保持“親子團聚”的兒童。在任何關于群體對象的研究中,研究者可以選擇某一相對的參照物,將研究對象與之進行比較,以借助于參照物的功效來突出研究對象的特性。客觀而言,在研究農村留守兒童時,農村非留守兒童一直是我們無法回繞的對象,只有詳細比較兩大群體之間的異同,才能更有效地把握留守兒童內涵的某些特性。與此同時,由于兩類兒童群體都生活在農村,他們之間必然存在一些共性的因素,倘若研究遇阻不前時,筆者也可以嘗試將農村兒童之間的共性與留守實際相結合,從中演繹出留守兒童道德情感方面的某些特性。
2.農村留守與城鎮留守
在以往的研究中,一些學者簡單地將留守兒童等同于農村留守兒童。其實,留守兒童與農村留守兒童并非同一個概念,而持“等同觀點”的學者通常忽視了兒童戶籍或區域的因素,其研究成果有以偏概全之嫌。依據籍貫或來源區域劃分,留守兒童有農村與城市之別,而且兩者之間的差異性較大,可以分別作為不同的群體加以研究。當前,城鎮“留守兒童”數量約占全部留守兒童的13.5%(周福林,2006),顯然,勞動力轉移和留守兒童并非農村特有的社會現象,許多城鎮地區亦存在大量類似于“異地轉移形式”的外出務工居民,因而其子女也可以被稱為“留守兒童”。相對于農民工而言,城鎮外出務工的居民不僅在社會福利、子女受教育、勞動條件、薪酬等方面能獲得基本的保障,而且還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鑒于此,他們的子女也可以隨自己享受一般市民的待遇。可見,既然城鎮外出居民的子女能夠平等享受普通市民的“殊榮”,那么,他們自然就被排除于社會公認的弱勢群體之外。同時,由于城鎮留守兒童的規模和影響度遠不及農村地區的留守兒童,所以他們不僅難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反而易變成學術界研究的“盲點”,但是我們并不能以此來否定其客觀存在性。
3.單獨留守與單親留守
一般意義上,家庭是由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或收養關系,或共同經濟為紐帶結合成的親屬團體,包括父母、子女及生活在一起的其他親屬。作為一個以團體形式而存在的社會單位,家庭“親子分離”意味著“家庭聚集”功能的某種缺失,而留守兒童則是“家庭聚集”功能缺失的直接衍生物。從父母外出的數量而言,筆者將留守兒童分為單獨留守與單親留守。單獨留守是指,父母雙方均外出務工,親子之間完全處于異地相隔的狀態;而單親留守則是指,父母中只有一方外出務工,留下一方兼擔雙親的角色,并履行監護子女的職責,也有學者稱之為“半留守”。其實,單獨留守與單親留守兩者之間具有較強的同質性,無論是選擇何種留守方式,其家庭結構都會發生一定的變化。換言之,家庭結構的殘缺以及父母監護責任的缺位,對于留守在家子女的生活、學習、情感等方面都是一種“折磨”,可見,“親子分離”是家庭結構變化的一種典型負面功能?!?〕在家庭教育中,父親和母親承擔的教育責任不盡相同,缺失了任何一方的教育都會導致兒童家庭教育出現問題。
4.短期留守與長期留守
(一)留守兒童的界定
筆者曾經在相關研究中認為,農村留守兒童依據三個內容來界定:“農村”指戶籍所在地,“留守”指目前居住地,“兒童”,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是指18歲以下的公民。本文將“父母雙方或一方回家平均周期”作為第四個內容。由于寧夏地域小,加上生態移民地區務工人員多是少數民族,生活習慣的局限性,多數移民選擇在區內打工,回家比較頻繁。因此,筆者將外出打工父母雙方或一方兩周以上回家一次的兒童作為調查對象。本文所指留守兒童是居于農村戶籍所在地,父母雙方或一方因外出打工,在兩周以上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
本文調查對象為生態移民地區一—九年級義務教育時期留守兒童。筆者共發放調查問卷618份,回收有效問卷610份,其中508份為留守兒童,即本文的調查對象,102份為非留守兒童,這些兒童父母雖然外出打工,但每天都回家。本文調查對象中,男童占46.5%,女童占53.5%;漢族占9.5%,回族占90.5%;三年級以下兒童占15.1%,四年級兒童占34.3%,五年級兒童占25.6%,六年級兒童占20.9%,初中生占4.1%。生態移民工程是以縣內、縣外安置相結合,以縣外安置為主。65%的移民在遷出縣以外全區范圍進行安置,35%的移民在遷出縣內進行安置。本文縣內安置地區留守兒童(以下簡稱縣內留守兒童)占25.6%,縣外安置地區留守兒童(以下簡稱縣外留守兒童)占64.8%,其他占9.6%。文中對一些內容進行分析時,將分縣內、縣外留守兒童進行比較分析,從而考察留守兒童的生存現狀。
二、留守兒童生存現狀
(一)家庭基本情況
1.家庭人口
調查對象中,家中有三口人以下的占1.0%,三口人的占5.5%,四口人的占23.4%,五口人的占32.5%,六口人及以上的占37.6%??梢钥闯?,絕大多數家庭人口在四口以上,五口人以上的占70%。父母婚姻為在婚的占88.8%,離異的占4.9%,喪偶的占3.0%,未婚的占1.1%,其他的占2.2%。
2.父母受教育程度調查顯示
半數母親未接受過文化教育,比例高出父親28.6個百分點,父母親未接受教育程度相差顯著;母親接受“小學”“初中”“高中/中?!薄按髮?大學以上”教育比例分別低于父親11.6、14.7、1.7、0.8個百分點,說明母親接受文化教育的比例均低于父親,二者接受小學、初中教育懸殊較大??傮w來看,父母親主要接受小學教育,接受大專以上教育的微乎其微。
3.家庭結構據調查
父親外出打工的占57.7%,母親外出打工的占5.1%,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占34.3%??梢?,絕大多數父親外出打工,擔負著養家糊口的責任。近四成母親打工,且多是和父親共同外出。在勞務輸出大省區,父母雙雙外出打工的居多。寧夏少數民族地區,大多數母親在家中留守,承擔農業勞動和照顧老人及孩子。有個別留守兒童,因父母離異、喪偶,祖輩或同輩兄弟外出打工。總體上,留守兒童與母親居住的占46.2%,由母親承擔父母角色;與父親居住的僅占1.5%;與(外)祖父母居住的占31.6%;與兄弟姐妹居住的占17.3%;其他的占3.4%。留守兒童與母親居住的最多,與(外)祖父母生活的次之,與父親居住的最少??梢钥闯?,近八成留守兒童與母親、祖輩居住,與父親居住比例最低,“父親缺位”現象嚴重。由于母親承擔繁重的家務勞動,(外)祖父母年邁體弱,他們只能照顧孩子的基本生活,無瑕顧及孩子的教育以及作業輔導,無力為留守兒童提供良好的家庭環境。雖然如此,與大多數父母雙方外出的勞務輸出大省區相比,寧夏近半數留守兒童家庭具備基本家庭功能,他們能受到母親的照顧。父母在本縣城(市區)打工的占13.4%,在寧夏其他城市打工的占38.6%,在寧夏以外城市打工的占24.0%,回原來的家種地的占6.3%,不清楚父母打工地方的占17.7%??梢钥闯?,半數以上父母在區內打工,不足三分之一的人員赴區外打工。需要說明的是,由于遷入區土地有限,個別移民返回原來居住地種莊稼,長期不能和家人團聚,以致子女留守在移民新區,筆者將這些移民作為外出打工人員范圍。外出打工父母“兩周”回來一次的占7.3%,“一個月”回來一次的占21.3%,“兩個月”回來一次的占25.4%,“半年”回來一次的占23.8%,“一年”回來一次的占15.8%,半數以上留守兒童兩個月內能與父母團聚一次。
(二)生活衛生習慣
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是身體健康的必要保證,是兒童強身健體的基礎。調查顯示,留守兒童每天“既刷牙也洗臉”的占88.6%,“不刷牙只洗臉”的占8.3%,“只刷牙不洗臉”的占1.4%,“不刷牙不洗臉”的占0.4%,“其他”占1.3%,說明有8.7%的兒童不刷牙,不懂得愛護牙齒。最近一次洗澡是在“幾天前”的占85.4%,“2周前”的占9.6%,“1個月前”的占1.6%,“2個月前”的占0.8%,“半年前”的占0.2%,“其他”占2.4%。綜上所述,八成以上留守兒童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據了解,移民地區兒童基本沒有午休習慣,一方面是監護人生活習俗的影響,另一方面由于父母外出,家中無人叫醒有很大關系。留守兒童每天睡眠時間在“10小時以上”的占9.1%,“10小時”的占15.6%,“9小時”的占37.6%,“8小時”的占23.0%,“7小時”的占11.8%,“6小時以下”的占2.9%。可以看出,留守兒童每天睡眠時間在9小時及以下的占75.3%,七成留守兒童每天睡眠不足10小時。
(三)營養獲得
1.就餐情況
為了讓貧困山區的孩子“吃飽飯、上好學”,2010年起,寧夏先后啟動實施了“營養早餐工程”“營養改善計劃”,按照每名學生每天4.6元標準,為中南部山區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提供免費的早餐、午餐。這兩項工程的啟動,惠及中南部貧困地區30余萬中小學生,有效地提高了兒童身體素質,使中小學生的健康狀況明顯改善。“營養早餐工程”和“營養改善計劃”僅限于寧夏中南部貧困地區,縣外留守兒童搬遷到川區,則不再享受營養餐,三餐均在家中解決,縣內留守兒童早餐、午餐仍由學校解決。調查顯示,早餐方面,縣外留守兒童“不吃”的比例高于縣內“不吃”的13.7個百分點,縣外在“家”吃的比例低于縣內在“學?!背缘?7.4個百分點,縣外“小賣部”買食品的占3.6%。縣內留守兒童在學校吃早餐較好于縣外。無論縣外還是縣內,仍有少數留守兒童不吃早餐,這與留守兒童家庭的生活習慣有一定關系。由于學校的營養早餐只提供一個雞蛋,因而少數兒童上學前在家補充雞蛋之外的食品。午餐方面,近九成縣外留守兒童在家吃午餐,縣內留守兒童全部在學校吃午餐,二者相差12.1個百分點,另有7.9%的縣外留守兒童不吃或自帶干糧在學校吃,還有1.2%的兒童在飯館或小賣部解決午餐,說明縣外留守兒童午餐不如縣內留守兒童。晚餐方面,縣內、縣外留守兒童比例相當,仍有少數兒童存在不吃晚餐現象,絕大多數留守兒童在家吃晚餐??傮w來看,縣內留守兒童在學校的早餐、午餐較好于縣外留守兒童。留守兒童一日三餐比例懸殊,午餐、晚餐的用餐比例較高,早餐比例最低。值得關注的是,一日三餐中,縣內、縣外有少數留守兒童存在不吃現象,而且不吃早餐比例比較高,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2.營養攝取情況
從縣內留守兒童在家和學校經常攝取的食物看,家中攝取“面”“奶制品”“水果”的比例分別高于學校52.8、20、42.7個百分點;學校攝取“米”“蔬菜”“肉/魚”“蛋類”的比例分別高出家中48.2、20.9、16.4、32.7個百分點。可以看出,縣內留守兒童在學校和家中攝取食物有較大差別,縣內留守兒童在家以面食為主,在學校以米食為主。從縣內、縣外留守兒童在家中就餐看,縣內留守兒童攝取的“米”“面”“蔬菜”“蛋類”比例低于縣外留守兒童,分別為31.8、8.1、5.2個百分點,說明縣外留守兒童攝取主食、蔬菜、蛋類高于縣內留守兒童;縣內留守兒童攝取“肉/魚”“奶制品”“水果”比例高于縣外留守兒童7.2、9.6、8.6個百分點??h內留守兒童平常攝入的主食、蔬菜類食物比例低于縣外留守兒童,縣內留守兒童在家中攝取的“肉/魚”“奶制品”“水果”略好于縣外留守兒童,但攝取的“蛋類”最低??傮w來看,留守兒童在學校攝取的食品種類比家中豐富,學校更注重飲食的營養搭配。學校攝取“面”“奶制品”“水果”低于家里,這主要是受食堂條件、食品保鮮度、伙食標準的限制。據調查,九成留守兒童喜歡吃家里的飯,而且半數是由媽媽做的。由于地域、生活習慣、社會經濟發展等多種因素,生態移民地區留守兒童的營養獲得也受到影響。與全區、全國農村兒童營養獲得相比,留守兒童可獲得肉/魚、蛋類、奶制品三類蛋白質的比例分別比全區農村兒童低37.4、74.5、55.8個百分點,分別比全國農村兒童低58.5、74.5、66個百分點。全國農村兒童蛋白質攝取比例最高,其次是全區農村兒童,留守兒童比例最低,這三個層次的比例從高到低呈梯度下降,而且全區農村兒童到留守兒童下降趨勢顯著。可見,留守兒童蛋白類食品的獲得與全國、全區農村兒童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差距,留守兒童營養獲得狀況不容樂觀,應引起相關部門、學校和家庭的關注。
(四)生病治療狀況
1.公共醫療衛生資源狀況
除了營養獲取之外,醫療衛生也是兒童生存的一項重要內容。調查顯示,79.2%的留守兒童打過疫苗,10.2%的“沒打過”,10.6%的“不清楚”是否打過,這與國家衛生部門對兒童計劃免疫要達到全面、無一例漏種的要求有一定差距。距離留守兒童家庭最近的診所或衛生所(見圖4),回答“在村里”的,縣外留守兒童比例為90.9%,比縣內留守兒童高21.8個百分點,說明大多數縣外移民安置地區有醫療診所,公共衛生醫療設施好于縣內,九成縣外留守兒童生病不出村即可醫治;回答在“鎮里”的,縣內留守兒童比例為28.2%,比縣外留守兒童高23.6個百分點,說明縣內留守兒童生病需要到鎮上醫治的比例高于縣外留守兒童。
2.生病治療狀況
從留守兒童最近一次生病情況看,在“本村診所”就診的,縣外留守兒童就診的比例為64.1%,比縣內留守兒童高22.3個百分點,說明縣外留守兒童生病在本村就診比例高于縣內留守兒童;在“鎮醫院”就診的,縣內留守兒童比例為41.8%,比縣外留守兒童高出29個百分點,說明有四成縣內留守兒童生病到鎮醫院就診;“哪也沒去”的,縣外比例為14.6%,高于縣內留守兒童5.5個百分點??梢?,縣內、縣外留守兒童生病治療方面存有顯著差異,縣外留守兒童享用村級醫療衛生資源高于縣內留守兒童,縣內留守兒童享用鎮級衛生資源高于縣外留守兒童。縣外兒童生病主要在村里就診,縣內兒童在村里和鎮里就診??傮w來看,大多數留守兒童生病能夠赴村、鎮診所或醫院就診,說明大多數生態移民地區設立公共醫療設施基本能滿足留守兒童的醫療需求,生病能及時就診。仍有少數留守兒童生病未治現象,與社區宣傳、監護人教育以及兒童自身權益保護意識有一定關系。
3.社會保障狀況
對于“你參加了哪些保險”多選問題,縣內留守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比例高于縣外25個百分點;縣內參加“商業保險”和“其他”分別低于縣外7、11.6個百分點,說明縣內生態移民地區公共社會保障服務好于縣外。但是,縣內留守兒童參與社會保障比較單一,縣外留守兒童參與社會保障較為多元化。此外,縣內33.7%和縣外45.9%的留守兒童“不清楚”是否參加和“沒有參加”保險。目前,寧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實現全覆蓋,而留守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比例非常低,筆者認為有以下原因:首先,留守家庭和兒童缺乏社會保障相關知識的了解,維護兒童醫療保障權利意識淡薄;其次是家長為子女辦理了醫療保險,未和子女溝通,子女不知情的緣故;第三,生態移民地區社會保障服務沒有跟上移民搬遷步伐,致使留守兒童不能公平地享受醫療保障機會。
(五)參與家務勞動和娛樂活動狀況
1.課余時間活動安排上學之余
留守兒童參與的各類活動既表現了其生存狀態,也反映了當地生活環境為他們成長提供的條件和資源。據調查,留守兒童課外時間參與活動按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為寫作業、看書、家務勞動、照顧家人、看電視、戶外玩耍、上網/打游戲。可見留守兒童課余時間主要用于學校作業和家務勞動,在完成這些事項后,方能安排自己的娛樂活動。絕大多數留守兒童都參與家務勞動,其中“做家務”(包括照顧家人)的占82.2%,“干農活”的占14.2%,“幫父母照顧生意”的占2.8%,“其他”的占0.8%??梢钥闯觯蟛糠至羰貎和饕袚彝ナ覂葎趧?,少部分兒童參與戶外或與外部交流勞動。
2.娛樂活動的安排參與娛樂
活動能使兒童獲得大自然和社會知識,使兒童心情愉悅、開闊眼界、強身健體。據調查,縣內、縣外留守兒童認為村里“有”娛樂活動場所的分別為9.1%和51.1%,相差42個百分點;縣內、縣外留守兒童認為“沒有”娛樂場所的分別為79.1%和32.8%,相差46.3個百分點,二者差別較大,縣外移民安置點有娛樂活動場所比例遠遠高于縣內,可見縣內、縣外留守兒童享用村里公共文化資源有顯著差異;縣內、縣外“不清楚”的分別為11.8%和16.1%,二者相差4.3個百分點??梢钥闯觯h內、外移民安置點公共文化資源配置不均衡,移民安置點文化資源設施比較匱乏,致使少數留守兒童無法享用公共娛樂資源。留守兒童參與各類娛樂活動(見圖7),按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為看書、看電視、戶外玩耍、和家人聊天、看電影、上網/打游戲,縣內、縣外留守兒童除了“看書”超過半數外,“看電視”“戶外玩?!薄翱措娪啊薄昂图胰肆奶臁钡然顒泳蛔惆霐?,可見兒童參與各項娛樂活動的比例并不高??h內留守兒童除了“看電影”略低于縣外留守兒童外,其余活動參與比例均高于縣外留守兒童。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縣內生態移民地區公共文化娛樂資源不及縣外,但縣內留守兒童參與娛樂活動比例高于縣外留守兒童。這是由于僅有三成留守兒童參與戶外玩耍,其他娛樂活動主要在室內進行,村級公共娛樂場所利用率不高。
三、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父母教育程度偏低
“父親缺位”現象嚴重父母親主要接受小學教育,教育程度偏低,而且二者接受小學、初中教育差別較大,母親低于父親。大多數父親外出打工,母親在家留守。留守兒童與母親居住的最多,與祖輩生活的次之,而與父親居住比例最低,“父親缺位”現象嚴重。半數以上父母在區內打工,兩個月內能與家人團聚一次。
(二)缺乏良好的衛生健康習慣
不利于留守兒童成長發育大多數留守兒童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有少數留守兒童沒有每天刷牙和經常洗澡的習慣。刷牙習慣應在兒童學齡前開始培養,小學時期還沒有良好的護牙習慣,不利于兒童身體消化和營養的吸收。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指出,小學生要保證每天睡眠10個小時。半數以上留守兒童每天睡眠不達標準。有研究指出,兒童睡眠不足會對身心發育造成以下影響:影響兒童生長發育,導致長不高;長期晚睡會造成兒童乏力、嗜睡、抵抗力下降等,影響各項身體功能;大腦功能恢復不好,會導致第二天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心情煩躁、情緒控制能力差等。
(三)一日三餐懸殊較大
營養獲得偏低少數留守兒童有不吃早餐的習慣,個別縣外留守兒童不吃或自帶午餐,縣外兒童也有在飯館或小賣部解決午餐現象,留守兒童晚餐情況最好,午餐次之,早餐情況最差。縣內留守兒童家中平常攝入的主食、蔬菜類食物比例低于縣外留守兒童,縣內留守兒童在家中攝取的肉/魚、奶制品、水果略好于縣外留守兒童,攝取的蛋類最低。縣內留守兒童由于享受“營養早餐工程”“營養改善計劃”,兒童在學校就餐情況好于家里,食品種類比家中多,營養搭配好于家里,縣內留守兒童早餐、午餐情況要好于縣外留守兒童。留守兒童蛋白類食品的獲得與全國、全區農村兒童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差距,留守兒童營養獲得偏低。
(四)醫療保障知識缺乏
維護自我健康權利意識淡薄大多數生態移民地區公共醫療設施基本能滿足留守兒童的醫療需求。縣內、縣外留守兒童生病治療方面有一定差異,縣外兒童生病治療主要在村里,縣內兒童在村里和鎮里就診。目前,仍有少數留守兒童生病未治現象。由于家長缺乏對基本醫療保障的認識以及對子女的教育,因而造成留守兒童自我醫療保障意識淡薄,缺乏維護自我健康權利方面知識,不能公平地享受醫療保障機會。
(五)承擔家務勞動多
參與娛樂活動少絕大多數留守兒童承擔家務勞動,自由支配娛樂活動時間比較少??h內、縣外留守兒童享用村里公共文化資源有顯著差異,縣外留守兒童好于縣內留守兒童,但縣內留守兒童參與娛樂活動比例高于縣外留守兒童。由于村里公共娛樂場所不足,不能滿足留守兒童的娛樂需求,加上學習壓力和家務勞動占用兒童大量課余時間,很少能參與娛樂活動,留守兒童參與娛樂活動權利的被剝奪,仍有少數留守兒童從未在村里享用文化娛樂資源。
四、改善兒童生存現狀,保障留守兒童生存權利
(一)完善相關法律、政策
保障留守兒童合法權益針對目前寧夏生態移民地區兒童生存狀況的差異,政府在制定法規、政策時,要從統籌全區發展、著眼全局來考慮。對于地域、民族等差異性,不必生搬硬套,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制定、運用政策,努力實現全區農村兒童均衡、統一發展。積極推進寧夏戶籍制度、社會保障、文化教育、衛生等相關政策改革,實現縣內、縣外移民地區公共資源和公共產品分配的公平和平等,努力為生態移民地區兒童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各級教育、民政和婦聯等機構應發揮引導作用,成立專門的留守兒童權益保障機構,加強對生態移民地區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切實保障兒童的合法權益。
(二)加大公共服務建設
保障留守兒童均衡發展第一,鑒于縣內留守兒童在學校就餐和營養攝取好于縣內留守兒童,而縣外留守兒童受國家“營養改善計劃”政策的限制,自治區政府應考慮依托相關部門,針對縣外整村搬遷移民地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兒童,實施“營養餐工程”,消除縣內、縣外生態移民地區兒童健康飲食差異,以保障全區兒童的均衡發展。據了解,個別有條件的縣外生態移民地區,義務教育在校學生已享受到免費的營養早餐。同時,學校要注重細化營養餐的配比和營養搭配,尤其要加強學生肉/魚、奶制品的營養補充,提高學生的營養水平,保障兒童身體健康成長的合理需求。第二,加大生態移民地區尤其是縣內村級文化娛樂資源的投入力度,保證縣內、縣外生態移民地區每個村都有娛樂場所,以滿足村民娛樂文化活動,吸引留守兒童多參與戶外活動??茖W研究發現,兒童參加戶外運動,有利于右腦得到更多的鍛煉和開發,能促進血液循環和新陳代謝,有利于生長發育,增強人體功能,能幫助孩子提升運動、社交及認知能力,是兒童社會性培養的重要途徑。第三,加大生態移民地區尤其是縣內的村級公共醫療衛生資源的投入,保障留守兒童平等地享有公共醫療衛生資源,使其生病能及時就診。醫療衛生部門加強醫療保障宣傳力度,尤其加強對兒童父母的宣傳教育,爭取將農村兒童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范圍。
(三)加強法律觀念和權利保護教育
保障兒童生命健康權學校老師要加強《兒童權利公約》《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教育,提高兒童法律觀念和權利保護意識。學校應實施基礎教育改革,注重學生德智體能全面發展,盡量減輕學校給學生帶來的過重負擔,尤其是減少課外作業負擔,鼓勵學生多參與戶外活動,保障其參與娛樂活動的權利。加強對學生進行衛生保健和醫療衛生教育,使其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引導學生懂得重視自己的生命和健康,維護自我生命健康權利,保障他們平安、健康成長。
(四)父母以兒童利益優先
本次研究將社會支持劃分為經濟支持、生活照料與精神慰藉三個維度,對楊花村106名留守兒童展開了實際調查。
(一)經濟支持本研究從最主要的經濟來源與支出兩方面
對農村留守兒童進行了調查分析??梢钥闯?,目前農村留守兒童在經濟上的收入主要還是依靠父母的供養。在支出結構圖上顯示,在日常生活與學習方面的支出占據了總支出的87%。根據調查顯示,當農村留守兒童在經濟上有困難,需要得到幫助時,98%的農村留守兒童會選擇向父母求助。然而,有些父母的經濟支持功能卻嚴重不足,一旦父母在某一時期未能按時獲得經濟收益,農村留守兒童的經濟支持便會出現危機。絕大多數農村留守兒童的消費水平處在比較低的層次,他們的生活支出大多是商品性消費,即包括購買食物、衣物等基本用品,但是部分兒童會進行娛樂性消費,例如去網吧上網、添置娛樂設備、外出游玩等。
(二)生活照料在我國大部分地區
家庭一直是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照料支持的主體,而農村留守兒童在需要照料時期,由于父母的外出導致家庭作為照料主體的缺位現象。調查顯示,農村留守兒童由祖輩照料甚至同輩照料的比重相當大,大多數農村留守兒童患病時,只要不是大問題,他們都選擇自己照顧自己或讓照料者(如祖輩)照顧,而父母支持是農村留守兒童生病時最想獲得的支持。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照料支持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是父母支持嚴重缺位。作為兒童的第一監護人,在兒童需要時父母有責任給予其最全面的照料。對于農村留守兒童而言,父母支持的嚴重缺位,造成了大多數農村留守兒童在生活起居上只能自我照顧。其二是與同輩居住的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照料支持嚴重不足。農村留守兒童中有部分是與同輩居住的。他們生活遇到的困難更多,身邊既沒有父母的支持也沒有祖輩的照顧。他們自身尚未能照顧好自己,便要開始承擔起照顧另一半的責任,生活照料嚴重不足,身心壓力大。農村留守兒童生病時的主要支持和主觀希望誰提供支持
(三)精神慰藉
精神慰藉,也稱為精神贍養指的是關心和重視農村留守兒童的心理上、精神上的需求,并通過一些途徑去滿足其需求。本研究根據當地農村留守兒童的實際情況制定了《農村留守兒童閑暇方式調查問卷》與《農村留守兒童主觀幸福感調查問卷》,從日常閑暇方式與主觀幸福感兩個維度對當地的農村留守兒童進行了調查。農村留守兒童的精神慰藉支持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休閑活動單一與精神慰藉支持嚴重缺位。首先,農村留守兒童的社會交往十分有限,其休閑娛樂基本采取在家看電視、上網玩電腦等方式。筆者在走訪中發現,該地專門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的設施、設備和娛樂場所比較缺少,僅有一所小型圖書室(在建,暫未開放)與一個文化廣場(帶籃球架,但屬于村民公共設施,許多成年人也在此運動)。其次,農村留守兒童主觀意識上十分期待親情交流與家庭溫暖。特別是處于幼齡期的農村留守兒童,他們所面臨的困難更凸顯,對父母的情感依賴也更強。
二、建議與對策
(一)以社會溫情彌補留守兒童的親情缺失
在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的地方,當地政府可以把握撤鄉并鎮、教育資源整合等有利時機,利用閑置資源,根據當地的留守兒童的情況,成立大小適中的“留守兒童成長大本營”、“留守兒童監護人指導站”等公益機構,全面、細致地對本區域范圍內的農村留守兒童展開摸底登記?!傲羰貎和O護人指導站”要定期給家長傳授關于孩子的心理、學習、生活等方面的知識,或利用留守兒童父母返鄉之際面授,或利用寫信、網絡等多種形式。政府組織牽頭整合本地高素質離退休人員,成立“農村留守兒童家成長顧問”智囊團,定期走訪農村留守兒童家庭,開展針對性地幫助與指導。
(二)“家長學?!睆娀议L的教育責任意識
接受義務教育是農村留守兒童的義務與權利,以此為契機,各級農村學??梢越ⅰ凹倚:献鳌钡慕虒W管理模式,通過電話、信件等各種形式,利用現代化的多媒體網絡平臺,隨時與農村留守兒童的家長保持聯系,及時向其傳授教育方法,引導家長關注兒童心理,關心兒童身心健康。與此同時,還可以建立“一對一”責任機制,明確各位家長的責任,實施“獎懲并舉”的管理措施,強化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的教育責任意識。
(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障
留守兒童權益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村留守兒童,國家、政府以及相關社會團體均應提供相應的福利補貼與救助。目前在我國沿海等發達地區,已經初步建立以社會保險為主體、其他保障方式為輔助的相對完整的社保體系。而相對落后的農村地區,社會保障體系的保障力度十分薄弱。農村留守兒童的貧困現象十分普遍,然而能享受到社保體系提供的經濟支持的卻只是其中的小部分。截至目前為止,我國沒有出臺專門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社會保障規定。少數能夠獲取社會保障自愿的農村留守兒童,大多是因為他們不只是農村留守兒童,更是殘疾、貧困等符合國家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人群。農村留守兒童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四)出臺相關惠民政策鼓勵外流人員回鄉就業收入是影響
(一)農村學校教學資源嚴重不足到目前為止,西鄉縣共有農村九年義務教育學校29所,本項目研究小組用隨機抽樣的方法選取了其中6所初級中學對其相關教育現狀進行考察調研。通過進入學校實地考察調研以及向學校領導、教師咨詢,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解,調查發現當前農村中小學都面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教學資源嚴重不足,其中包括硬件資源(如健全的教育設施)和軟件資源(高水平的教師)等。由于教學資源的欠缺,從而導致學校無法對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優質的教育培訓,再加上學校缺乏充足的資金支持和農村中小學自身所處地理環境因素的限制,無法吸引足夠的優秀教師來授課,即使有一些優秀教師在這些學校工作,但都只是短期的,許多新任教師都是把在農村學校的工作經歷當做是一種鍛煉和實習,只要一有機會就會選擇前往城市或工作條件較好的學校工作,教師的流動性過于頻繁,從而形成了農村中小學學生多、老師少,教師有理論、無實踐的不利局面,最終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資源得不到保障。[2]
(二)農村留守兒童升學較率低本項目研究小組通過對農村留守兒童發放的調研問卷相關數據的分析,發現調查的600名農村留守兒童中表示喜歡上學的占53%,表示不喜歡和一般的分別占11%和36%;學習成績優秀和差的分別占9%和23%,成績良好和一般的分別占31%和37%;同時對自己的學習狀況表示滿意的占9%,比較滿意的占61%,不滿意的占30%;初中畢業后想繼續上學的占57%,準備外出務工的占30%,剩余的13%的留守兒童持一種無所謂的態度。除此之外,通過和學校留守兒童的班主任老師交流溝通還了解到,當前農村留守兒童對待學習也是持一種無所謂的態度,對于自己的人生不能夠準確定位,對獲取知識的欲望不夠強烈,大多數農村留守兒童由于受父母外出務工的影響,都希望自己初中畢業以后能夠早早步入社會外出務工掙錢,沒有能夠認識到學習對于改變人生命運的重要性,甚至還有少數農村留守兒童持有一種讀書無用的觀點。同時,農村留守兒童的升學率也是較低的,根據調研了解到:西鄉縣全縣每年進入高中繼續學習的農村留守兒童占所有初中畢業農村留守兒童的比例不到60%,有40%的農村留守兒童直接步入社會外出務工,在這些進入高中繼續學習深造的農村留守兒童中,最終能夠進入大學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人數不到30%。通過中考、高考的層層選拔,大量的農村留守兒童放棄了接受高層次學習深造的機會,直接進入社會從事體力勞動,這種現象也是當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中最普遍的現象。
二、西鄉縣農村留守兒童在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缺失由于父母長期外出打工,未成年的孩子被留在家里,親子之間缺乏聯系和溝通,家庭教育在農村留守兒童群體中幾乎是一片空白。兒童的成長不僅需要學校的正規教育,同時,家庭教育也是兒童受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家長作為聯系學校和學生的特殊紐帶,在兒童的成長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學校的教育側重在文化知識方面,幫助學生學到最基本的文化知識,是一種基礎素質教育,而家庭教育的好壞往往對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基本道德素養以及行為規范的形成能夠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二)農村留守兒童心理成長受阻父母長期外出務工,農村留守兒童缺少親子之間的有效溝通,容易形成任性自私、性情孤僻、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特點,在生活、學習中缺乏主動性,逆反心理重,進取心、上進心不強,道德品行較差,違規、違紀、違法的行為時有發生。國內關于留守兒童的研究發現,許多留守兒童因親子關系的疏遠,只知道單向地接受愛,不懂得施愛,更想不到如何感恩回報,整天得過且過,不思進取,對他人缺少誠信,片面強調個人利益,對家庭、朋友、鄰居、社會冷漠無情,缺乏社會責任感。也有的留守兒童表現為冷漠、自負等情感障礙和退縮,甚至出現了攻擊行為和行為等道德情感變異的狀態。這些問題出現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農村留守兒童孤僻和內向的性格,缺少與他人的交流和溝通,最終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的心理不能夠全面健康地成長。
(三)農村教學資源嚴重不足,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和城鎮兒童的教育差距拉大農村地區由于地理自然因素的限制導致經濟發展滯后,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完善,再加上農村學校沒有充足的資金給教師提供優質的福利待遇,無法吸引優秀的高水平教師到農村學校教學,學校不能夠像城鎮中小學一樣給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優質的教學設施,導致農村義務教育和城鎮義務教育不能夠協調發展。農村留守兒童從小家庭教育的缺失,也進一步拉大了農村留守兒童和城鎮兒童教育之間的差距。[3]從短期的角度來看僅僅是城鄉教育之間的差距,但是從長遠來看這勢必是城鄉差距拉大的另一種表現形式,最終不利于整體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四)農村留守兒童升學率低,導致農村潛在人力資源流失農村留守兒童作為農村潛在人力資源的一部分,他們是推動未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現階段多數農村留守兒童由于受他們父母的影響,為了短期利益,初中畢業以后就放棄了繼續求學的機會,開始外出務工,導致農村地區接受高層次教育的人口基數減少,造成農村潛在人力資源的流失,這也是導致西部地區農村經濟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改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現狀的對策與建議
(一)創新經濟發展模式,改善本土經濟和勞動力資源的狀況1.積極搭建招商引資平臺,引進更多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從根本上改善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缺失的問題,唯有改變當地的經濟狀況,給農民提供更多的在當地就業的機會,才能使留守兒童的父母回到他們身邊。西鄉縣農村每年大約有數10萬的勞動力向外轉移,由此可見,該縣有著豐富的勞動力資源,縣城周圍不僅有著廣闊的土地資源,而且有鐵路和十天高速等主要交通要道經過,借助這一優勢,政府應當積極主動搭建招商引資平臺,實施“企業引進”戰略,鼓勵外來企業在當地建廠,同時給予相關的優惠政策,引進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更多的在本地就業的機會。2.注重發展農村本土經濟西鄉縣農村地區,風景優美,環境污染少,有著豐富的旅游資源,有條件的農村地區可以考慮加大重點旅游項目的建設,發展農村鄉村文化,充分利用當地資源發展農家樂;另外,西鄉縣盛產茶葉、核桃、烤煙、櫻桃等經濟作物,可以發展深加工,推行農村合作社經營模式,實現規模經濟效益,幫助農民增收。3.加大對農民的職業技能、創業技能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培訓從人力資源的培訓與開發角度來看,相關部門要提供平臺,加大對農民的職業技能、創業技能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培訓。[4]例如,開展農業技能培訓班、創業技能培訓班,對其進行專門的技能培訓,也可以與有招聘需求的企業進行合作,實施對口培訓,這樣就會大大地減輕農民的就業壓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創新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管理模式1.健全學校教育機制,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在未來一定階段內,主要還是依靠學校教育為主,因此,學校要加強教育機制的建設。例如,在班主任工作中增加留守兒童教育的內容。班主任要了解班級內農村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密切關注農村留守兒童的思想動態、情緒變化和心理需求,增加感情投入,讓他們感覺到集體的溫暖和應有的心理歸屬感。此外,還可以在學校的組織下成立農村留守兒童成長互助小組。農村留守兒童在心理上都有著明顯的共性,同時在價值判斷上也有著相似之處,有著相似經歷和境遇的人在感情上會產生相互的慰藉和支持,在小組活動中留守兒童彼此分享快樂,這樣不僅有利于豐富留守兒童的業余生活,而且還可以沖淡他們對父母的思念和孤獨,形成積極的情感體驗。[5]2.以村為單位,建立“留守兒童幸福溫馨家園”在村委會的領導下,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幸福溫馨家園”,給農村留守兒童提供一個活動娛樂室,定期組織本村留守兒童在一起學習玩耍、相互交流和溝通情感,減少他們因父母關愛的缺失所產生的孤獨感。同時,村委會也應積極同團委、紅十字會等機構取得聯系,共同努力整合社會資源來資助農村留守兒童,將“農村留守兒童幸福溫馨家園”建成為農村留守兒童的第二家園,以此來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實現心理的健康發展。
(三)加大對農村學校教學資源的投入,改善農村學校的教學環境要加大對農村中小學教學資源的投入,提高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工資待遇,優化農村經濟社會環境,吸引更多的優秀教師前往農村學校教學,為農村中小學提供優質的教學資源。加強新聞媒體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的輿論引導作用,號召社會力量共同關心和支持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工作,從而縮小城鄉教育差距,有效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