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6 01:31:46
序論:在您撰寫占道經營整治方案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一、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xx
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整治行動的部署和指揮,協調好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和配合,確保思想、人員、措施三到位,并對全街的整治工作進行督導,確保整治成效。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環局,負責聯絡、材料收發和資料整理等日常工作,由姚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宣傳發動、責令整改及強制等措施,實現轄區主次干道、市場周邊和重點地區干凈、整潔、有序,衛生狀況良好,商鋪店外占道經營現象明顯減少,進一步改善市區市容環境和社會秩序。
三、整治范圍
中心城區城市道路兩側及公共廣場周邊從事餐飲服務,商品零售,機動車清洗、美容、維修,五金加工,建材銷售,水果、花卉銷售及其他經營性行業,存在超出經營地址的門閘、窗、外墻,占用公共用地經營或擺放商品、物料等行為,并造成環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現象,列入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范圍。
四、工作步驟及措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3月1日-3月31日)。倉后城監中隊在3月20日前完成對固定商戶店外占道經營調查和建檔工作。3月21日-31日,倉后城監中隊會同轄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一起向商戶逐一派發宣傳資料,落實簽收手續,做到家喻戶曉,宣傳不留死角。街個體私營協會做好對成員企業入室經營的思想疏導和動員工作。召開一次全街道的動員大會,統一思想,營造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1日-4月30日)。倉后城監中隊聯合倉后工商所巡查督促商戶對違章建設進行自我整改。對有占道經營行為的商戶,特別是違章在室外構建固定構筑物使用的,要在本階段自行糾正,拆除違章室外構筑物。工商部門重點排查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的店鋪。
(三)教育勸導階段(5月1日-6月30日)。各部門聯合整治工作組逐條路段街道進行梳理,對室外的違章設施及亂拉掛、殘舊廣告牌、殘舊雨篷、竹木鐵架等進行清理,對依然占道經營的商戶教育勸導。
(四)強制執法階段(7月1日起)。取消市區已實行店外劃線允許部分商鋪在劃線范圍內超門檻經營的臨時管理措施,全面實行入室經營。對經教育勸導仍拒作整改的商戶依法進行處理。
(五)建立長效機制。集中整治后,日常的巡查工作以城管部門為主。城管部門在巡查執法中發現無證無照經營或者超出登記范圍經營的商戶,及時移交負有監管職能的相關部門查處;對長期侵占公共利益的商戶,經多次執法仍然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移交原發證(照)機關進行處理。此外,我街繼續積極探索“堵疏結合”的城市管理思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聯系我街實際設置流動攤販安置點,對于涉及民生的服務類行業,在背街小巷和社區合理設置一批便民服務點。
五、部門職責
(一)黨政辦(文明辦)
負責協調商鋪外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的宣傳工作,引導正面輿論氛圍。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結合今年文明城市復檢要求,檢查督促街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履行職責,做好商鋪店外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工作。
(二)城環局
1.配合宣傳部門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抵制占道經營行為,爭取社會各界對占道經營集中整治的理解與支持。
2.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及時了解、掌握整治行動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存在問題;組織機動巡查隊伍進行巡查。
3.指導和協助中隊加強對占道行為、亂拉掛、亂搭建等違章行為的清理整治。
(三)倉后工商所
1.對城管部門移交的無照經營、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的違法經營行為調查核實,對有固定經營場所的上述行為依法查處,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其它前置許可部門處理的移交相應職能部門查處。
2.加強對固定經營場所商鋪經營行為的教育引導,配合城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聯合執法行動。
(四)個體私協
個體私協要及時召開有關會議,組織理事、各組長學習府辦[2013]48號文,明確市、區政府對商鋪店外占道經營專項整治的決心,并且通過學習,各理事、組長向各自轄區的商戶進行宣傳引導。
(五)交警一中隊
1.對擅自占用道路進行車輛清洗、美容、維修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依法查處或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2.對違法占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等非允許停車的地方停放車輛的行為進行查處。
3.配合開展聯合整治行動。
(六)倉后、農林派出所
1.對涉嫌違反治安法的流動小販(如銷售管制刀具、資料、盜版或涉黃光碟等)進行查處。
2.配合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對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六、有關事項
(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樹立大局觀念,不扯皮,不推諉,互相配合,積極參與整治行動。
一、開展鎮區占道經營整治的必要性
鎮區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問題是鎮區管理中的一個"頑癥",雖經開展了多次集中清理整頓,但反彈嚴重,沒有從根本上達到治理效果。跨門營業、占道經營是少數人占用城市公共資源謀取個人利益,而且影響市容、污染環境、阻礙交通,大多數市民很有意見。因此,集中整治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鎮品位的需要,是改善廣大市民人居環境質量的需要,更是創建文明城鎮的迫切需要。
二、指導思想
這次對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的專項整治的總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以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出發點和立足點,以"讓群眾滿意、讓政府放心"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規范經營、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的原則,改變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出重拳,下猛藥,堅決取締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的陋習,還路于民,掀起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
三、整治內容
這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清理和規范鎮區內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的商販、攤位,禁止店外經營、作業、加工等行為,清除公共場所堆放物,拆除商亭、商棚等違章占道設施。集中整治結束后,鎮區道路實行分類管理:一類道路為示范街(勤政路);二類道路為嚴管街(清泉街);三類道路為控制街(永武一線)。
具體內容:
1、取締店外占道、馬路市場經營。
2、取締店外加工、制作。
3、消除店外及公共場地堆放的物品。
4、拆除店外及在公共場地的亂搭建、亂拉掛。
5、規范攤點群。禁止隨意流動占道經營。
6、規范五小行業(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小菜場、小美容美發店)。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上旬)
在專項整治之前,采取張貼宣傳標語、印發通告、以及廣播、流動宣傳車巡回宣傳等各種形式,努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廣泛宣傳跨門營業、占道經營的危害和專項整治的意義,為整治工作創造一個良好輿論環境。同時,向社會公示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專項整治方案,發揮城管執法電話(*)的作用,傾聽社會呼聲,,聽取群眾意見,爭取群眾的支持,使廣大群眾對管理要求和標準心知肚明,以免造成工作被動。
(二)突擊整治階段(7月中、下旬)
該階段將抽調鎮政府工作人員、鎮城建監察中隊、鎮巡邏消防隊20余人,縣工商局、桐琴工商所、桐琴派出所等組成精干執法隊伍,開展二次較大規模的整治活動。
具體工作措施是:對沿街經營業戶逐門挨戶下發《關于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整治》的通告;進行調查摸底,摸清修理業、制造業、小商販的數量;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專項部署;發放停止違章占道通知書;同時建立專門檔案。通告后仍然跨門營業、占道經營的,依法給予警告處罰,同時下達責令當場改正或限期改正通知書;對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拒不繳納罰款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鞏固成果階段(8月)
為鞏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現反彈,突擊整治結束后,對轄區中隊實行管理責任制、錯時工作制,做到"高峰固點、低峰巡線",即在每日下班時間和流動攤點出現的高峰期間,在重點部位定人員進行巡查管理;"高峰期"以外其他時間,則安排人員對所轄路段進行巡查,并形成制度,長抓不懈,真正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在日常管理中,實現專、群結合,使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循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這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順利進行,*鎮政府與縣工商局、縣運管所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城區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組長:徐愷;付組長:陳秋華;成員:朱根躍,藍獻華,朱鳳鳴,徐建平,施天冬,朱振甫。工作小組組長:藍獻華,付組長:朱鳳鳴,左皓天,鄒東泉,洪連法;組員:孫寅、徐廣華、徐連文、徐雄、王建勝、項曉強,泉二、泉三市場管理員,同時與相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及時研究和解決整治中遇到的問題。
一、開展鎮區占道經營整治的必要性
鎮區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問題是鎮區管理中的一個"頑癥",雖經開展了多次集中清理整頓,但反彈嚴重,沒有從根本上達到治理效果??玳T營業、占道經營是少數人占用城市公共資源謀取個人利益,而且影響市容、污染環境、阻礙交通,大多數市民很有意見。因此,集中整治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鎮品位的需要,是改善廣大市民人居環境質量的需要,更是創建文明城鎮的迫切需要。
二、指導思想
這次對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的專項整治的總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以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出發點和立足點,以"讓群眾滿意、讓政府放心"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規范經營、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的原則,改變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出重拳,下猛藥,堅決取締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的陋習,還路于民,掀起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
三、整治內容
這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清理和規范鎮區內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的商販、攤位,禁止店外經營、作業、加工等行為,清除公共場所堆放物,拆除商亭、商棚等違章占道設施。集中整治結束后,鎮區道路實行分類管理:一類道路為示范街(勤政路);二類道路為嚴管街(清泉街);三類道路為控制街(永武一線)。
具體內容:
1、取締店外占道、馬路市場經營。
2、取締店外加工、制作。
3、消除店外及公共場地堆放的物品。
4、拆除店外及在公共場地的亂搭建、亂拉掛。
5、規范攤點群。禁止隨意流動占道經營。
6、規范五小行業(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小菜場、小美容美發店)。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上旬)
在專項整治之前,采取張貼宣傳標語、印發通告、以及廣播、流動宣傳車巡回宣傳等各種形式,努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廣泛宣傳跨門營業、占道經營的危害和專項整治的意義,為整治工作創造一個良好輿論環境。同時,向社會公示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專項整治方案,發揮城管執法電話(*)的作用,傾聽社會呼聲,,聽取群眾意見,爭取群眾的支持,使廣大群眾對管理要求和標準心知肚明,以免造成工作被動。
(二)突擊整治階段(7月中、下旬)
該階段將抽調鎮政府工作人員、鎮城建監察中隊、鎮巡邏消防隊20余人,縣工商局、桐琴工商所、桐琴派出所等組成精干執法隊伍,開展二次較大規模的整治活動。
具體工作措施是:對沿街經營業戶逐門挨戶下發《關于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整治》的通告;進行調查摸底,摸清修理業、制造業、小商販的數量;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專項部署;發放停止違章占道通知書;同時建立專門檔案。通告后仍然跨門營業、占道經營的,依法給予警告處罰,同時下達責令當場改正或限期改正通知書;對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拒不繳納罰款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鞏固成果階段(8月)
為鞏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現反彈,突擊整治結束后,對轄區中隊實行管理責任制、錯時工作制,做到"高峰固點、低峰巡線",即在每日下班時間和流動攤點出現的高峰期間,在重點部位定人員進行巡查管理;"高峰期"以外其他時間,則安排人員對所轄路段進行巡查,并形成制度,長抓不懈,真正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在日常管理中,實現專、群結合,使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循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這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順利進行,*鎮政府與縣工商局、縣運管所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城區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組長:徐愷;付組長:陳秋華;成員:朱根躍,藍獻華,朱鳳鳴,徐建平,施天冬,朱振甫。工作小組組長:藍獻華,付組長:朱鳳鳴,左皓天,鄒東泉,洪連法;組員:孫寅、徐廣華、徐連文、徐雄、王建勝、項曉強,泉二、泉三市場管理員,同時與相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及時研究和解決整治中遇到的問題。
一、工作目標
按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標準,開展集中整治,改善市容市貌,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城市環境管理規范、秩序良好、市容整潔。
二、整治時間
2021年5月5日-2021年8月5日
三、整治內容
(1)流動攤點(馬路市場)整治。全面清理取締沿街擺賣、占道設點等違法行為,加大對馬路市場取締力度,全面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嚴格控制反彈。
(2)出店經營整治。集中整治全市主次干道、商業大街擅自超出門、窗進行店外占道經營,占用道路生產、堆放建筑材料,清洗車輛等違章行為。
(3)機動車占道經營整治。聯合交警部門集中整治市區主次干道、商業大街機動車占道經營行為。
四、整治范圍
全市主次干道、商業大街、農貿市場周邊、校園周邊、住宅小區、城郊結合部、背街小巷、重點路段。
五、工作要求
1、各中隊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明確工作重點,落實人員責任,注意工作方式,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2、各中隊要根據總體時間安排推進整治工作,做到邊整治邊鞏固,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一、整治內容
1、主要干道、小區出入口、敏感區域的各類占道經營水果攤點;
2、主干道和商業大街兩側出店經營;
3、夜市燒烤攤、排檔和流動地攤占道經營;
4、群眾反映強烈的城市管理薄弱區域。
二、整治目標
從2015年5月22日至7月10日,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各類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有效解決出店經營、流動經營等問題,達到市容市貌規范標準,環境衛生干凈有序,為夏季城市管理常態化夯實基礎。
三、成立組織
成立區夏季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整治步驟
第一階段(5月25日前):摸清情況,制定方案。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區各相關部門依照整治任務,開展摸底排查,明確整治內容,研究制定整治任務計劃,并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區城管局搜集占道經營等夏季市容重難點問題,下達到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各相關部門,完善各責任單位的整治內容。
第二階段(5月25日至6月30日):全面發動,實施整治。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區各相關部門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整治任務,落實責任主體,全面啟動夏季市容環境亂象專項整治行動。
第三階段(7月10日前):考核驗收。區城管辦對照整治任務和標準,對各街道辦事處、區各相關部門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第四階段(7月10日以后):整改鞏固。區城管辦對考核驗收情況進行梳理分析,找出不足,要求各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各責任單位在補缺補差的基礎上,鞏固提高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
五、整治任務和方法
(一)水果攤點占道經營
1、主要任務:對轄區各主(次)干道,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周邊,以及城郊結合部等處的水果攤點,采取疏堵結合措施進行綜合整治。
2、責任分工:由區城管局負責,各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配合。按照“主干道嚴控,次干道規范,背街小巷自治”的原則,加強對水果攤點占道經營行為的整治,加大路段責任管理和執法力度,定期開展“短、平、快”集中整治,確保轄區主干道無水果攤點占道經營現象。
按照布局合理、不影響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原則,選擇部分次干道和空地,設立夏季西瓜攤點臨時疏導點,對西瓜攤點進行有效疏導,以滿足社會需求,緩解管理壓力和社會矛盾。同時,加強對臨時疏導點規范管理,現場設置醒目標志,明確管理人員,配備垃圾容器,及時清運垃圾,確保臨時疏導點的整潔、衛生、有序。
由街道(社區)組織人員對住宅小區周邊和城郊結合部西瓜攤點進行疏導、引導和管理工作,確保市容市貌的整潔衛生。
(二)主干道和商業大街兩側出店經營
1、主要任務:加大對主干道和商業大街兩側商家出店經營的整治力度。
2、責任分工:嚴格對照《國家文明城市指數測評》要點,街道、社區和沿街單位建立“三位一體”聯動制度,以落實《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辦法》為抓手,深化“門前三?!必熑沃?,做到責任全覆蓋,各責任單位要落實路段承包責任制,針對《測評體系》中明確的主干道和商業大街兩側出店經營、亂披亂掛、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等各類現象進行勸阻、制止和管理。按照“保重點”的要求,突出利民西路、利民中路、九華南路、新時代商業街等路段管理。此外,要加強對主(次)干道的巡查,對出店經營現象加大整治力度,做到有違必糾。對多次教育處罰仍不糾正的沿街單位,街道要組織城管、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聯合整治。
(三)夜市燒烤攤、排檔和流動地攤占道經營
1、主要任務:明確整治重點、整治標準、責任區域,定期組織聯合集中整治行動。
2、責任分工:針對夏季市容管理特點,各街道辦事處合理整合和安排力量,聯合城管、環保、交警、公安等部門,采取錯時執法、延時執法等聯合集中整治方式,強化夜市燒烤攤、排檔和流動地攤的整治力度。每周聯合集中整治不少于2次,嚴格執行兩薄時段集中整治領導帶班制和查崗制,街道分管領導、社居委主任帶班制要落實到人。區城管局督促街道城管中隊落實重點地段明確職責,定人定崗。
(1)固定門店的露天燒烤。固定門店應在室內進行燒烤,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燒烤經營。要結合日常執法巡查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對固定門店的露天燒烤行為發生時間、地點、店名等信息進行取證,下發書面通知,責令限期整改。對屢教不改、嚴重擾民且拒不配合執法的,要公開曝光,堅決予以取締。
(2)流動燒烤攤點。要掌握轄區流動燒烤攤點的分布情況、經營時間、攤點規模等,通過采取錯時執法、集中檢查、定崗固守等方式逐步予以取締。對流動燒烤攤點多發、易反復的重點、難點區域,要協同公安、工商、市場監督、環保等部門經常開展聯合執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遏制流動燒烤攤點蔓延趨勢。
(3)設置臨時規范燒烤區。各街道辦事處要協調相關部門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見的基礎上,科學規劃設置臨時規范規范燒烤區,有序疏導流動燒烤攤點,有條件的可規劃打造特色燒烤街,對已有燒烤區要加強規范管理,做到既滿足市民需求又實現規范管理。
六、應急處置機制
1、為確保集中整治安全有序,每次聯合整治前預先排定整治路線圖,并下設警戒組、宣傳勸導組、暫扣物品組、現場攝像組,明確工作職責。
2、整治過程中,若發生阻礙執法或突發性事件,由屬地派出所民警及時予以處置。
七、部門職責
1、區委宣傳部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在電視、報刊設置專欄,對夏季市容亂象進行曝光,對專項整治跟蹤報道。
2、區文明辦督促學校、企事業等文明單位做好本單位“門前三?!惫ぷ?。
3、區食品藥品監督局加強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
4、區環保部門嚴格按照《環保法》要求,加大對露天燒烤油煙污染的整治查處力度。
5、交警大隊隊負責對占道經營機動車輛加強管理,杜絕占用主次干道機動車道經營瓜果等現象。
6、各屬地街道辦事處(社區)為我區夏季占道經營專項整治的主體,負責做好整治活動過程中轄區內村(居)民動態掌握、維穩及相關善后處置工作。
7、區城管局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夏季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工作。
八、工作要求
1、深入宣傳發動,營造良好氛圍。各責任單位利用發放一封信、出動宣傳車、設置宣傳廣告等形式,大力宣傳開展夏季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引導公眾參與,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城市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通過整治活動,引導廣大居民養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增強環境衛生意識和環境保護觀念,全面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質。
一、開展鎮區占道經營整治的必要性
鎮區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問題是鎮區管理中的一個"頑癥",雖經開展了多次集中清理整頓,但反彈嚴重,沒有從根本上達到治理效果??玳T營業、占道經營是少數人占用城市公共資源謀取個人利益,而且影響市容、污染環境、阻礙交通,大多數市民很有意見。因此,集中整治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是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鎮品位的需要,是改善廣大市民人居環境質量的需要,更是創建文明城鎮的迫切需要。
二、指導思想
這次對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的專項整治的總要求是:堅持以人為本,以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出發點和立足點,以"讓群眾滿意、讓政府放心"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規范經營、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的原則,改變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出重拳,下猛藥,堅決取締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的陋習,還路于民,掀起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
三、整治內容
這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清理和規范鎮區內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的商販、攤位,禁止店外經營、作業、加工等行為,清除公共場所堆放物,拆除商亭、商棚等違章占道設施。集中整治結束后,鎮區道路實行分類管理:一類道路為示范街(勤政路);二類道路為嚴管街(清泉街);三類道路為控制街(永武一線)。
具體內容:
1、取締店外占道、馬路市場經營。
2、取締店外加工、制作。
3、消除店外及公共場地堆放的物品。
4、拆除店外及在公共場地的亂搭建、亂拉掛。
5、規范攤點群。禁止隨意流動占道經營。
6、規范五小行業(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小菜場、小美容美發店)。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上旬)
在專項整治之前,采取張貼宣傳標語、印發通告、以及廣播、流動宣傳車巡回宣傳等各種形式,努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廣泛宣傳跨門營業、占道經營的危害和專項整治的意義,為整治工作創造一個良好輿論環境。同時,向社會公示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專項整治方案,發揮城管執法電話(*)的作用,傾聽社會呼聲,,聽取群眾意見,爭取群眾的支持,使廣大群眾對管理要求和標準心知肚明,以免造成工作被動。
(二)突擊整治階段(7月中、下旬)
該階段將抽調鎮政府工作人員、鎮城建監察中隊、鎮巡邏消防隊20余人,縣工商局、*工商所、*派出所等組成精干執法隊伍,開展二次較大規模的整治活動。
具體工作措施是:對沿街經營業戶逐門挨戶下發《關于跨門營業、占道經營、馬路市場、五小行業整治》的通告;進行調查摸底,摸清修理業、制造業、小商販的數量;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專項部署;發放停止違章占道通知書;同時建立專門檔案。通告后仍然跨門營業、占道經營的,依法給予警告處罰,同時下達責令當場改正或限期改正通知書;對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拒不繳納罰款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鞏固成果階段(8月)
為鞏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現反彈,突擊整治結束后,對轄區中隊實行管理責任制、錯時工作制,做到"高峰固點、低峰巡線",即在每日下班時間和流動攤點出現的高峰期間,在重點部位定人員進行巡查管理;"高峰期"以外其他時間,則安排人員對所轄路段進行巡查,并形成制度,長抓不懈,真正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在日常管理中,實現專、群結合,使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循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這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順利進行,*鎮政府與縣工商局、縣運管所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城區占道經營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組長:*;付組長:*;成員:*。工作小組組長:*,*:*,*;組員:*,*市場管理員,同時與相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及時研究和解決整治中遇到的問題。
一、目標任務
杜絕占道經營、違章用電和吸煙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并形成長效機制,確保整個新商城持久安全穩定運營。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委常委每周向區政府作書面匯報。集中整治小組每日至少有七名工作人員組成,其中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區消防大隊1名消防監督參謀、區城管分局1名干部,新商城管委會1名分管領導和3名物業保安。
三、整治步驟和措施
(一)、宣傳發動和自查自改階段。時間為6月7日至6月12日。從即日起,新商城管委會須利用商城內的電子顯示屏和消防廣播連續一周時間不間斷播放對新商城內占道經營、違章用電以及吸煙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商城各經營業主必須與商城管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自覺對占道經營、違章用電以及吸煙等消防安全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階段。時間為6月13日至6月30日。由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區消防大隊1名消防監督參謀、新商城管委會1名分管領導和3名物業保安組成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每日對商城內的占道經營、違章用電和以及吸煙等消防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全面巡查整治。整治第一周消防大隊派出四名戰士參與協助集中整治工作。
1、整治的主要內容:
(1)占道經營現象;
(2)占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現象;
(3)違章用電現象;
(4)吸煙;
(5)遮擋妨礙消防設施使用;
(6)店鋪(攤位)違規吊頂;
(7)在店鋪(攤位)上方隔層上堆放貨物;
(8)違章在商城內停放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等。
2、整治措施:
(1)對發現的占道經營、占用疏散通道或堵塞安全出口現象,當即對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繳,同時依據《消防條例》第四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
(2)對發現的違章用電現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處五千元罰款;
(3)發現在商場內吸煙,依據《消防條例》第八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五日拘留;
(4)對遮擋妨礙消防設施使用現象,責令當場改正,并比照《消防條例》第八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
(5)對店鋪(攤位)違規吊頂現象,立即予以拆除,并依據《消防條例》第七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千元罰款;
(6)對在店鋪(攤位)上方隔層上堆放貨物現象,當即對堆放貨物予以扣押收繳,并比照《消防條例》第八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
(7)對違章在商城內停放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現象,當即對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繳,并依據《消防條例》第八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五百元罰款。
(三)檢查驗收階段。時間為7月1日至7月2日。由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對商城集中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主要存在的八個方面的消防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改落實情況逐個驗收,并向區政府作書面匯報。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要求,明確責任。新商城管委會必須責任到位,向經營業主公告集中整治的內容和要求,確保每位經營業主了解自身職責,明確整改內容,使整改方案落到實處。集中整治小組要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切實整治查處商城的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要加強統一領導,明確任務分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治理工作落實。